当稿件被《中华海洋法学评论》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进行修改,以提高录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细阅读退稿通知:明确编辑或审稿人指出的问题,如选题不符、创新性不足、数据缺陷或语言表达问题。
2.区分退稿类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见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议改投其他期刊)
二、针对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讨研究问题,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2.增加相关理论背景和文献综述,以支持研究论点的合理性和创新性。
三、重新投稿准备
1.附修改说明:逐条回应审稿意见,说明修改内容及依据。
2.核对期刊要求:
(一)引文超过150 字换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缩进4 格,以下各行缩进2 格。夹注置于最后一个标点符号之后。引诗超过8 行换行另起,规则同上。
(二)对文章某一部分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在正文中以注释首次出现的顺序编号,注释内容按编号顺序标注于正文之后,不得用于引文索引或致谢。
(三)来稿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研究设计及统计学方法正确,资料真实、数据可靠、论点鲜明、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条理分明、详略得当。
(四)作者需提供如下信息(多个作者应分别介绍):姓名、性别、籍贯、职称、学位、主要研究方向、工作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
(五)摘要不应简单地重复题名中已出现过的信息,不需要背景或知识性的介绍,不要把引言和结论中叙述性的内容,以及学科领域内常识性的内容写入摘要,也不要有自我评价的语句。
(六)题名应直接体现论文的要旨,必须与论文的内容相吻合。为方便读者检索,题名还应尽可能包含论文的关键词,以供二次文献编制题录、索引。
(七)按照国家标准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尽量使用阿拉伯数字。
(八)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位于文尾,按首字的拼音首字母顺序排序,用序号[1]、[2]、[3]、[4]……标示,若只有一个参考文献,则文献前不加序号。
(九)基金项目:论文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注于文章首页,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30271269)”。
(十)我们诚恳邀请您为该期刊撰稿。来稿应观点明确,资料翔实,论证严密,文字表述规范通畅,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
综上所述,通过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增加被期刊录用的机会。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是一本在政法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理论期刊,于2005年创刊,由厦门大学主管,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主办,为季刊,国内统一刊号为CN:35(Q)第0017号,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1813-7350。
该刊设置了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法学等栏目,覆盖政法领域多个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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