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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师工资制度的演变过程

时间:2022-05-23 10:23:54

我国教师工资制度的演变过程

一、建国以来我国教师工资制度的演变

工资制度是在国家法律规定和政策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与工资制定和分配相关的标准、规定和方法的总和。工资制度存在着广义的工资制度和狭义的工资制度之分。[1]本论文所论述的工资制度是狭义的工资制度。教师工资是国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结合其工作表现、贡献多少等因素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估而给予的货币报酬。自1949年建国以来教师工资制度共经历四次较大规模的改革。分别为1956年的货币化的职位等级工资制度改革,1985年开始实施的结构工资制,1993年建立的新的职务等级工资制以及2006年起实施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工资制度改革的深入程度,可将其划分为两个阶段,在1949-1978年期间,我国教师工资制经历了实物津贴制向工资分制,货币工资制和职务等级工资制的转变。“”期间,各行业工资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工资增长也基本处于停滞阶段,教师丧失了原有的优越政治地位,工资水平处于社会各行各业之末。自1979年起,我国教师工资制经历了以职务等级制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到绩效工资制的变迁,工资分配原则经历了由平均主义到注重工作量的按劳分配,再到注重工作质量和效果的转变。2006年10月,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共同印发了《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这一文件规定教师工资共共包括四个部分,分别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部分纳入绩效工资范围之内。这次改革较多地考虑到教育行业特色,将教师能力,表现,成果纳入到工资收入的成果之中,深入建立了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教师激励机制。

二、教师工资制度改革背后所折射出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文化观念的变化

(一)经济体制

1949-1978年期间,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分配制度的制定和变化以政府为核心。到1978年基本上形成了由中央统一领导与各省分级管理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市场开始成为社会资源配置的核心。这一变化在教育领域引起的反应体现在学校开始要求有更多的自主权。一方面,政府开始探索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工资分配原则,另一方面,学校对教师分配制度的管理开始逐步归位,2006年,《中小学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在原有的“县级政府”负责教师工资分配和发放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由学校自行制定的规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法更具灵活性和激励性,以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二)政治体制

建国初期至1966年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力相对集中于中央”的体制。1978年之后政治结构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转换:执政党与政府、执政党与社会之间不再混沌不清,开始形成恰当的边界关系。[2]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也标志着对教育管理体制开始进行第三次改革,形成了“地方负责、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1987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了议事日程。政治体制改革的主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2001年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基础教育开始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3]2002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这一文件规定了要切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完善人事编制管理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教师人事制度的改革方向。

(三)文化观念

教师工资制度的变革也深受文化观念的影响。人们对于组织中存在的权力、地位不平等的现状相对比较容易接受,表现出一种守常性的文化模式。守常性易于文化的继承,正统性、秩序性易于社会稳定。在传统文化的长期熏陶下,改革开放之前我国教师工资制度变迁总体上体现出温和而非激进的特点,期间转变慎重而缓慢。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与国外交流日益频繁,人们的思想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极大影响。国外注重效率和结果的分配原则以及工资改革带来的实际效果促使我国学习国外的先进改革经验,加速了绩效工资制度的改革进程。

三、教师工资制度改革体现出的特点

分析建国以来我国教师工资制度发展和变革,可以发现转变背后所体现出的理念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工资分配理念从“平均主义”到“质量和效率

优先且关注公平”转变1956年之前,中小学教师在工资水平方面差别很小,接近“平均主义”,1956年建国后的第一次工资改革确定了实施职务等级工资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分配制度的具体应用,是外部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结果。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讲话后,确立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机制转变成为教师工资制度改革的“关键节点”。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历史过程中存在某一个特殊的时间点,在这个点上发生了重大的政治事件,对后面的历史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断裂平衡揭示了制度变迁的具体过程,重要制度变革的机会常常出现在一个短暂的时刻,紧接着就是制度保持稳定性的较长期的阶段”。[4]经济体制的转型促使了教师工资的制度演变,1993年教师工资制度改革明确了教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能力、责任、贡献、劳动的差异,适当体现业绩差异”的原则,从1993年起,进入较长期的制度保持稳定期。这一结果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政府等相关主体对其责任及相应的边界进行清晰界定的影响。90年代末期,一项针对123个国家的调查表明,受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全世界正在进行着一些重要的政府改革。我国政府也多次精简政府机构,反思政府的职责和边界问题,转变政府职能。政治体制的变化,使得教师工资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出现重大突破,首次赋予学校在工资关系和学校基金分配方面享有一定的自主权。2006年教师工资制度改革,是政府对世界各国工资改革形势作出正确判断的基础上的理性选择。这一制度变迁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由于我国当时相对落后的工资分配观激起改革的强烈愿望,进而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压力所造成的。

(二)工资的功能从较多关注“补偿”到“激励”转变

在1956-2006年长达五十年的时间里,虽然工资制度几经修正和调整,但是职务等级一直作为教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认为教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是对工作责任和劳动量的“补偿”。21世纪的最初几年,主要国家都处于世界时间之中。诸如不同的国家、社区、城市、部落等共同体,彼此之间并不是互不相关,而是彼此相连的;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间的政治斗争、外交互动、经济交往、文化沟通等都可能对其他国家产生不可见的影响。也正因为处于世界时间之内,所以国家等共同体之间存在着彼此相互学习的时间关系。当时我国的工资制度并没有对业绩和结果给予相应的重视,这与当时市场经济体制推崇的“效率观”和“效益观”尚不匹配,而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的绩效工资改革在提升教师质量和学生学业成就水平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2006年教师工资制度改革深受“英美”等主要国家教师工资改革经验的影响。

(三)工资改革重点从单一增加工资数额到运用制度和法制的力量平衡内外部各种关系的转变

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国教师工资制度改革的重点已不再是简单的增加工资数额,而是重在运用制度和法制的力量,去规范和平衡教育内部要素和外部要素在矛盾与有序协调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关系,实现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的目的。这也是我国教师薪酬制度逐步走向成熟、走向科学的一种表现。

参考文献:

[1]江劲松.国有企业工资制度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04.

[2]项聪.我国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变迁的制度逻辑——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1(6):23-28.转引自赵凌云.1949-2008年间中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产生、演变与转变的内生逻辑[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9(3):24-33.

[3]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通知[EB/OL].

[4]刘圣中.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的比较历史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作者:毕妍 单位:天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