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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职工之家申报材料大全11篇

时间:2022-10-16 02:07:31

先进职工之家申报材料

先进职工之家申报材料篇(1)

在开展建家活动中,公司工会坚持建家就是建企业的指导思想,搞好“五个结合”,即把建家活动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相结合,与坚持企业加强民主管理相结合,与支持、参与企业转制后改革建制相结合,与教育职工、提高职工素质相结合,与突出维护职能为职工办实事相结合,使公司建家活动落到实处。在开展建家活动中,公司工会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职工思想之家

工会职工之家的首要工作是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也就是要建职工思想之家。工会建家工作要坚持和扎实开展下去,党总支的领导、行政的支持是关键。为此,公司总支专门下发通知,明确了建家活动要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职工热情参与的工作格局。公司成立创建职工之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经理任组长,副经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工会委员为成员的建家活动领导班子,使公司建家活动组织健全、人员落实,为公司建家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完善了职工申诉流程、合理化建议收集流程,并且指定专人负责,使广大职工困难有处诉,意见有处提,疙瘩有处解,申诉有处管,让职工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爱,企业的温暖,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到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中去。

二、党政工齐抓共管,建职工稳定之家

党组织是企业的政治核心,行政是企业经营效益中心,工会是企业联系职工的桥梁与纽带。我们知道企业薪酬制度改革会带来各种利益的再调整,产生利益冲突也是在所难免的。在公司的薪酬制度改革过程中,公司始终把稳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职工思想稳定才能队伍稳定,职工收入稳定、福利待遇稳定也才能思想稳定,公司领导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公司党政在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在做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时委托工会带队进行宣传、收集职工意见,将大多数职工的利益摆在最前面。自XX年公司进行薪酬制度改革以来,每年都由于工会的积极工作,使职工的思想向正确的方向转变,改革方案得到了广大职工的支持,顺利的得以实施。薪酬制度改革以来,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职工收入稳中有升,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在改制工作中创造的稳定局面赢得了上级领导的肯定。

三、维护职工权益,建职工民主之家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强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落实,已成为我公司党政工领导的共识。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我公司开展了以下工作:

1、开展《公司法》、《工会法》、《xxx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增强领导依法行政意识和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公司每年都要组织一至两次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将相关书籍发给每位职工学习。每次公司有新的方案、章程和制度出台,公司都要组织职工代表根据学习的结果,对照公司方案、章程和制度进行认真斟酌、提出修改建议,使最广大的职工利益得到保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我公司出台的相关方案、章程和制度均得到了绝大多数职工的支持。

2、积极推行企务公开。公司非常重视推行企务公开,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切实承担企务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建立健全了公司企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开企业工作制度规定的公开内容,充分保证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司通过公开栏和简报定期实行企务公开,让公司员工对各项工作一目了然。通过企务公开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意识增强了。

3、履行集体合同平等协商制度。公司于1997年建立了集

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后公司行政与工会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坚持平等协商,续签合同等规范程序,保证了集体合同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薪酬制度后,进一步强化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坚持用人单位到期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它制度化,从而维护了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劳动者与经营者的合作关系,为企业稳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4、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于1997年建立,成员由5人组成,包括工会、劳工、行办、职工代表,工会主席任主任。

5、建立工会会员代表联系会制度,多方位保证职工参政、议政。公司工会委员、工会小组组长、临时推选的会员代表是联系会成员,每年坚持定期、不定期联系会、碰头会、年终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主要对公司行政年终工作安排、总结评比等进行讨论、提建议,也对工会建家工作进行考核、总结,带动全体职工参建热情。

四、关心职工疾苦,建职工温暖之家

1、工会认真管好用好《职工互助基金》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在今年春节前,公司工会带领慰问组将3000元慰问金分别送到5位困难职工家里,解除职工实际困难。每年底公司行政与工会还将开展慰问困难职工和生病住院职工,对生病住院职工,公司派人关心慰问,对重点病人公司领导亲自看望。对职工父母逝世,公司派人送去悼念品和补助金表示组织的关怀,使职工增强了爱企业、爱集体的信念,同时也发挥了工会的作用、体现了组织的关怀。

2、开展“献爱心”活动,把同志间的关怀送达困难职工。今年8月,公司发起“献爱心”捐助活动,收到现金3300元送到xxxx分公司黄平同志手里,帮助其治病和解决家庭困难,使该同志深切体会到了组织和同志们的关怀。

先进职工之家申报材料篇(2)

一、申报评审的时间和程序

1、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执行《关于印发〈**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以及《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文精神。技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申报对象为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请各市将送审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省技校职称办(以市或厅局为单位、逾期10日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见附件一)报送材料,并按省物价、财政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申报材料不足或手续不全的作无效材料处理,材料未按清单要求整理将予以退回。

2、各市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对申报人员行筛选,通过组织考核、群众公示等办法确保让表现好先的人员申报,表现差的人员延缓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侧重为一线教师和长线专业(兼顾其他人员和专业),具有突出贡献和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申报,同时各市须在限定申报名额内申报(见附件二)。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3、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并具有一次单位(同级)以上表彰(先进)(提供为优的年度考核表或先进表彰证书),同时填写破格证明(说明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的哪几条,单位盖章确认)。破格人员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4、凡经省技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省人事厅职称办确认,具备技工学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由市劳动保障局职称办统一到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和规定

1、申报专业须与申报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按要求归类(具体归类见附件三)。外语和计算机必须有人事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或有免试证明(有关文件规定免试者),除此之外严格要求(50周岁以上的老教师、获国家省部级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其他特殊情况者可适当从宽填业务骨干审批表)。单位学科带头人请填写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见附件四)。

2、后学历须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满1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评审。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年龄45周岁(含)以上者,可作为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之一。

4、确实在学校工作各方面表现突出优秀人员如在评审时未评上,学校可暂根据实际情况低职高聘。

三、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

1、各市随申报人员简历表集中交申报者1寸免冠彩照一张备用(照片后写姓名,以信封装)。

2、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由各市依据省规定格式自行印制,任期考核表到市职称办申领或依人事部门规定格式自行印制。

3、申报材料中需有“**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4、凡是发表的论文均提供复印件不提供原件,但需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发表,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与目录(不需要提供整本刊物)。

5、申报材料档案袋须整洁牢固,每人一个档案袋(至多不超两袋)。

6、申报以市劳动保障局(或厅局)职称办为单位,集中填报《**省技工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一份(见附

五,不开委托函,请市人事局职称办在简历表上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几人申报的意见)。

7、各市填表人需对照申报人评审表认真填写简历表的有关内容,防止出错。

附:

1、**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2、**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称名额分配表

3、**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专业归类对照单

4、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

5、**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第一部分(3份评审表不装订)

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1、外语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或免试证明(相关文件规定免试者)。

2、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

3、破格申报者应提供破格证明(说明符合职称评审条件之破格评审条件中的哪两条,单位盖章确认)。

[注: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均提供单位盖章证明的复印件(破格申报者和破格证明一起),装订在其中一份评审表的第2页上。]

二、**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第二部分(分三分册装订)

第一分册:

1、专业技术人员任期综合考评表(即省、市职称办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5个年度的综合考核表,反映教学工作量情况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1份;

2、任职期内年度考核表1份(即各市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格式印制的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破格申报者2个年份以上);

3、学历证明材料(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4、现任(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5、反映本人实际动手操作水平的技术等级证书;

6、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的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含所教学生获奖证明等);

8、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

9、班主任证明;

10、公开课、课题组织、教研活动证明;

11、帮教证明(申报副高对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正高对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2、身份证复印件;

13、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申报正高、破格申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填写)。

第二分册

能体现本人业务水平的、任职期内使用的二门课程各2章教案(政治、语文、数学、体育、英语等课程可提供不同类型或课型的教案)。

第三分册(申报正高侧重此类材料)

1、主编或参编的教参、教材及论文(正规刊物发表)专著等。

2、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和成果的材料。

说明:

1、复印件如公章不清晰请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2、正式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和目录,以判明刊物级别。

3、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应由两位非同一单位工作的专家提供书面鉴定意见,应加盖专家所在单位的公章(证明其专家身份)。

先进职工之家申报材料篇(3)

一、引进人才的范围

本细则所称引进人才包括:

(一)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毕业后两年内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就业接收手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指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类、管理类和技能类在职人才)。

二、责任分工

本市市属、区属单位引进人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开展引进人才相关工作。

中央驻穗、省属及在省登记、注册单位引进人才按省组织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省教育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开展。

三、办理程序

(一)注册及立户

1. 注册登记

在本市依法成立并具有用人自主权的用人单位均可申办引进人才入户广州。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须先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人才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登记。

2. 人事户头立户

本市局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经批准可从事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业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事户头立户。经批准立户的单位可办理引进人才或人员的档案调转、审核、保管等涉及人员档案的相关业务。

(二)申办

1. 申报主体

经批准已设立人事户头的单位可直接通过申报系统申报;未设立人事户头的单位在申报系统注册并填报材料后,通过已设立人事户头的主管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申报。

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引进人才的,必须由引进人才本人(以下简称申报人)或用人单位与服务机构签订或委托协议。

2.申报方式

引进人才申报采取“先网上申报、后现场审核原件”方式进行。

办理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的申报人、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包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先在“申报系统”下“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中填报并上传申报资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到高校毕业生对外服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引进在职人才的申报人、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包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先在“申报系统”下“引进人才申办系统”中填报并上传申办材料,再由申报人或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包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到初审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办理有关手续。

3. 申办条件说明

(1)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各类人才均可申办引进人才手续。

(2)《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3目中的“项目主要完成人”是指项目前三名完成人。

(3)《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4目中的“本市年度重点项目”、“本市战略性主导产业的重点项目”是指经本市发展改革部门立项批复的年度重点项目;“主要承办单位”是指承担上述重点项目主体工作或主要任务的单位。中高级管理职务人员是指上述单位的经理、副经理等单位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单位所属部门正副职等管理人员;骨干技术岗位人员是指上述单位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以及博士以上学位的专业骨干人员。本市年度重点项目和本市战略性主导产业的重点项目以市发展改革部门公布的年度目录为准。

(4)《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5目中的“近3年内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人员”是指自申请入户之日起前3年内取得的国家发明专利证书且属于前三名完成人之一。

(5)《办法》所称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学历;执业资格具体目录和对应等级应以国家政策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对应等级为准。

(6)《办法》中所称的“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高级职业资格”是指拥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的部门考核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在发证机关网上可以查询属实的。申报人办理入户所从事的工种(职业)须与所持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所考核工种一致。

(7)根据国家对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办法》第六条第五项“我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与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制定,并适时调整。

(8)申报人所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发证机关所在地应当与申报人参加该资格考试、评审、认定期间缴纳社保或实际工作地区一致。

4. 申办材料

申报人、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包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资料原件、复印件及网上申报上传的资料等应真实、有效、完整、一致。

(1)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申办材料

①注册填报资料

申报人应填报并上传就业证明材料或协议等。就业证明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或社保缴费证明、就业登记表。其中就业协议书需有本人签名、毕业院校和用人单位意见和盖章,并注明毕业院校和用人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办的人员还需提供协议。

②入户申请资料

申报人办理入户手续的,应向窗口提供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将资料上传到“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

③就业调整改派资料

办理就业调整改派的,需提供《广州市普通高校毕业生调整就业单位申请表》(须有原接收单位和现接收单位的意见和盖章,注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下同)、报到证并将资料上传到“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如同时申办入户的,须一并提供入户申请资料。

④跨年度接收材料

办理跨年度(指毕业年度与申办接收或入户手续的年度不一致)接收手续的,需提供《广州市普通高校毕业生调整就业单位申请表》、就业证明、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附件3)并将资料上传到“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

⑤若同时办理就业调整改派和跨年度接收手续的,须提供上述第③④项资料。

(2)引进在职人才的申办材料

①《广州市引进人才申报表》

申报表(附件1)要填写清晰、有引进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简历必须按时间先后顺序把从高中起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包括失业状态)详细列明;并与所附的申报材料(如户口本、专业技术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一致。申报表填写完成后须由电脑打印并扫描上传“申报系统”。

②调动或就业登记资料

申报人应主动、如实向引进单位申报调出单位和个人档案(干部或工人档案)情况。引进人才有个人档案的,申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申报前完成引进人才档案的商调和审核,并上传原单位同意调出函和档案转递接收证明。经核实,有正当理由暂时不能办理档案调转、不能提供档案转递证明或原单位同意调出函的,用人单位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为申报人建立临时档案并提交其在引进单位表现的考核材料,同时须提供在引进单位连续参加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在引进单位的就业登记材料、由申报人签署《暂不办理个人档案或同意调出函承诺书》(附件2)等资料。申报单位未如实申报引进人才档案情况或未按规定办理档案商调和审核工作以及未建立临时档案的,不予受理申报,相关责任后果由申报人本人和用人单位承担。

③用人单位资料

企业须提供已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引进报告

机关工作人员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录用或转任证明;事业单位引进的在编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增人卡或其他入编证明;其他人员提供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的引进报告(主要反映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岗位、工作表现以及引进单位的意见等内容)。

⑤身份资料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⑥学历资料

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书及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证明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学士以上学位的,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

⑦专业技术资格资料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的部门所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资格证书、评审表(认定表)或考试报名表、网上查询证明;对无法提供网上查询证明、异地核发的证书以及证书有疑问的,由本市人事考试中心出具证书鉴别证明。

⑧职业资格资料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的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证明;对无法提供网上查询证明、异地核发的证书以及证书有疑问的,由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水平测试并提供测试成绩单。

⑨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按规定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的申报人在本市引进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及历史缴费记录。引进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关协议或证明。除经认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办法》已有明确规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提供申办前在引进单位连续参加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及历史缴费记录。

⑩计划生育证明

指拟迁入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附件3)。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原则上不能超过6个月。

⑪单方调动意见书

夫妻双方户口均在市外,不调方若同意拟调方单方调入广州的,由不调方提供意见并签名(夫妻同调人员不需提供该项材料)。

⑫本市合法住所证明

本市合法住所证明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房地产权的固定住所的合法产权证明;政府、用人单位或学校安排的供其居住的住所的分房证明、租赁证明;直系亲属拥有房地产权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了一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等。

落户到上述合法住所的,属于集体户的,须提供集体户户口簿、引进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同意落户证明;属于家庭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户口簿及业主、户主同意搭户证明;属于租赁房屋家庭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及业主、户主同意搭户证明。

⑬随迁家属资料

随迁家属包括已就业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指16周岁以下的子女,属在校初中或高中学生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办理家属随迁需提供结婚证、所有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及身份证、配偶就业证明或参保记录、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属在校初、高中学生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子女随迁须待本人入户后再向本市公安部门申请:随迁子女非本人亲生子(女),或属本人亲生子(女)但抚养权不归属本人的;随迁子女与引进人才本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户口地址不一致的。

⑭随军家属证明材料

申报人属驻穗部队现役军人配偶且符合随军条件的,需提供我市军转安置部门出具的同意引进证明材料。

⑮高层次人才证明

属《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1、2、3、7目的高层次人才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市人才工作局证明。并凭上述申办材料第①、②、③、④、⑤、⑩、⑪、⑫、⑬项优先办理入户。第4目的中高级管理职务的高层次人才须提供引进单位的任命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第5、6目的高层次人才须提供证书等相关证明;以上第4、5、6目的高层次人才,凭上述申办材料①至⑬项优先办理入户。

四、初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委托的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引进人才申办业务的初审机构。

初审机构应当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初审。若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条件的,应予以退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有不诚信情形的,将个人信息列入引进人才诚信异常目录。初审机构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可采取相应的调查核实措施并留存其相关资料原件;经核实材料造假的,对其虚假材料予以没收并列入黑名单。具体要求:

(一)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

初审机构在网上分别对人事户头在“申报系统”下“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所提交的“注册登记”、“入户申请”、“调整改派、跨年度接收”等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提交资料真实、完整并符合条件的,初审工作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引进在职人才

申报人或用人单位应按照申办材料要求在“引进人才申办系统”填报并上传资料信息。人事户头单位将申报人或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的信息材料审核后提交初审机构。无人事户头单位可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材料。初审受理工作应当场完成,提交资料真实、完整并符合条件的,初审机构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及时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网上预约

1. 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业务实行批量预约制度。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包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次性申办普通高校毕业生入户卡30人以上,应在“申报系统”中进行预约申请并根据系统生成的预约时间以及手机短信提醒内容到场办理有关手续。

2. 引进在职人才全部实行预约制度。引进在职人才均须通过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申报系统”中进行预约,并根据系统生成的预约时间以及手机短信提醒内容到场办理有关手续。

五、审核

(一)审核内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系统对引进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视审核情况抽查审核申报人的书面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的及时公示(引进在职人才)或公布,不通过的予以退案并告知理由。

(二)审核时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且资料齐备完整之日起,对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引进在职人才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有特殊情况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六、公示

(一)公示时间

引进在职人才需进行公示(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需公示,但随时受理异议投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将审核通过拟引进的在职人才情况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异议投诉。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在职人才的姓名、单位、公示起止时间等内容。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书面提出,如属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属个人的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组织并完成调查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申报不予通过,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准予办理入户手续。

七、办结

(一)办理批复

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自公布之日起即可由提交资料的人事户头单位打印相关批复。引进在职人才自公示完成并无异议投诉或投诉不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引进批复。

(二)办理入户

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自入户申请或跨年度接收申请通过审核并公布之日起,由毕业生本人或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审核通过当年内,凭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广州市区入户卡》。

引进在职人才自审核通过之日起,在有效期内申报人凭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材料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领取《广州市区入户卡》,并到本市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八、要求

(一)加强部门联动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实现部门联动。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做好引进人才入户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引进人才入户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引进人才的受理、审核、公示、核发批复和签发《广州市区入户卡》等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市人才工作局负责出具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和核实高层次人才证书。市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核实引进人才计划生育情况和资料。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市的统一部署下严格审核、加强联动,做好引进人才入户工作。

(二)完善工作措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初审、审核、公示过程中,对有疑问和异议的引进人才资料可采取相应的调查核实措施:可询问与核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查阅、记录、复制申报人与办理入户有关的证明资料,并要求单位或个人对与核查事项相关的情况作出说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确有必要的,可对申报者进行综合水平测试或技能实操测试。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按照审核部门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材料。

(三)强化岗位监管

受理、初审、审核和协助出具、核实相关资料的部门应当明确并细化工作流程和岗位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和监督制度。引进人才业务实行经办负责制,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机构均应保证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在申报过程中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经办人共同签字负责制。初审、审核部门和相关经办人员在审核材料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严查材料造假

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经有关部门查实申报人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把情况向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审批部门通报;已经入户的,有关部门予以注销,退回原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机构有上述行为的,经有关部门查实后,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机构办理引进人才相关业务,并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附则

(一)本市引进人才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先进职工之家申报材料篇(4)

 

1 引言

职称信息化工作与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对于科技人才的培养与管理有着十分重要发意义。广西职称信息化工作于2007年启动,2008年在广西高校及柳州市进行了探索性开发试用,从职称申报的规范化、评审工作的无纸化、人才管理的科学化进行了有益的研究,在取得丰富经验后于2009年在广西区各个职称系列全面使用,这一工作的开展,使广西区职称信息化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2 传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传统的职称申报评工作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 个人申报成本高、时间长

以往职称申报过程需要申报者在计算机上填写申报材料并打印输出,原始佐证材料需要完整复印装订成册。为了保证材料填写的正确性,申报者需要花大量时间重复填写申报材料、打印申报材料,同时,需要花费不少的费用复印并装订材料佐证,这些对于申报者来说工作量十分巨大并且非常耗时。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第二次以上的申报者来说,以前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几乎需要重新填写和制作,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2.2 材料管理效率低

对于申报者上交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的管理,以往管理方法不够科学且效率十分低。每年广西区各类职称申报人员近10[1]万余人的职称申报人员,上交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可谓“堆积如山”,这给材料的管理以及后续的职称评审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材料管理工作成为了一项繁重的体力工作,工作为员需不断地把材料从架子上搬上搬下,并且需用专用设备将材料依次送给评委。这种材料的管理方式,需专门档案管理人员才能胜任,且极易出现材料破损、丢失等现象,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3 评审过程繁杂

由于申报者上交的全部都是纸质材料,这给评委会的评委的评审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面对申报人员厚厚的纸质材料,评委需逐一仔细查阅,并且采用纸质的方式认真记录。

申报人员的材料份数有限,评委没有时间查阅全部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仅通过个别评委的介绍很难使得其他评委完全掌握申报人员详细的工作业绩、科研业绩等信息,加之申报人员的佐证材料均为复印件,评委有时很难辨别真伪,这些情况均严重影响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与公平性。

评委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方式,效果低,计票工作十分繁重且容易出错,评委需等待很长时间才能得到统计结果。

2.4 申报材料无法存档

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广西区各级职称工作部门需将职称申报材料如数退还给申报人员,这一工作不仅工作量大,并且造成职称管理工作部门没有申报材料存档的问题,使后续的核查工作无法进行。

2.5 相关统计工作十分困难

在职称评审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统计、报表打印等工作,例如,当年申报人数、各系列申报情况、高级职称申报情况、各市县的相关数据、通过率等,传统的采用纸质的人工方式统计速度慢、易出错。

2.6 与科技人才管理结合不够紧密

每进行一次职称评审工作,实际上是对科技人材队伍的一次管理过程,其工作蕴含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成果统计等诸多内容,这些信息对于科技人才管理意义十分重大,传统的职称评审工作所收集的信息,变成了“信息孤岛”。。

3 职称信息化工作的研究成果

职称信息化,是指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从个人数据申报、数据审核、数据管理、职称评审以及结果公布等过程,均以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为平台,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将整个职称评审工作数字化,以实现个人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评审工作的公平性、评审结果的公开性以及人才管理的科学性。

广西依托高校及软件公司的技术实力,于2009年成功地实现职称信息化建设工作,其主要建设内容含盖了个人申报信息化、单位管理信息化、区系列职改管理信息化、县职改信息华、市职改信息化以及评委评审信息化六个子模块,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解决了以下几方面的难点问题。

3.1 佐证材料数字化

职称信息化的关键任务之一是解决申报人员佐证材料数字化问题之一,实现佐证材料数字化,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实现技术要求简单;使用者操作便捷;数字材料数据量大小限制;数字材料的阅读性。实现技术过于复杂必然操作复杂,数字材料数据量太大,对于每年近十万人的申报材料来说,存储容量非常巨大,最后数字化后的材料要满足一定的清晰度,以便评委阅读。

3.2 数据填写标准化

以往纸质材料申报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数据填写要求,申报人员填写数据过于随意,在年份、职称系列、申报职称、单位性质、科研成果级别、获奖级别、外语水平等,甚至单位名称填写中,均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造成申报人员信息不够准确,给职称评审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在职称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采用国家标准编码方式将必要的数据字典化,例如,民族、单位性质、党派、职称名称等,尤其是对国内核心期刊等进行了字典化,申报人员只需简单的选择操作就能完成数据录入工作,解决了以往数据不够准确的问题。。

3.3 单位公章数字化

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首先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在纸质材料上加盖公章,在职称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电子签章,单位在确认申报人员的申报数据无误的情况下,加盖本单位的电子签章报上级职改部门。

3.4 申报过程无纸化

申报人员利用个人申报信息化软件,将申报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报送电子数据到单位职改部门即可,职改部门如果发现错误,将申报人员电子数据返回给申报者修改直至满足要求,整个申报过程实现了全程无纸化。

3.5 评审过程网络化

评审过程的网络化,很好地解决了申报人员材料只有小部分评委详细查阅的情况,通过网络,所有评委均能查阅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使所有评委对申报人员均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实现评审过程网络化需解决数据流量问题,面对大量的申报人员的电子数据材料,网络响应时间、数据下载时间、网络无故障时间以网络故障恢复时间等网络性能,直接影响网络评审的质量,因此设计一个高效、稳定、安全的职称评审网络十分重要。

3.6 信息安全规范化

信息化建设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信息安全,没有安全保障的信息化建设将会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一点在设计网络化评审中尤为重要。需依据国家信息安全标准从软件开发、网络设计、数据备份等多方面加以考虑,严防信息泄露等情况出现。

4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职称信息建设过程中,解决了不少重点难点问题,但也还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4.1 全程网络化问题

考虑职称申报人员所在的地域、工作单位等原因,实现个人申报信息化、单位管理信息化等子模块的网络化存在一定的因难,例如,广西一些偏远地区、山区的乡村级的中小学,没有建设单位计算机局域网络,即使有计算机网络也没有连入Internet,因此个人申报过程没有采用通行的网络软件架构,而是采用单机软件运行方式,申报者需使用软件将申报材料录入计算机,然后利用软件生成上报到单位的个人申报数据,并通过介质上交到单位职改部门。单位管理信息化子模块软件用于接受和审核个人申报数据,如果申报数据存在错误,需通知申报人员修改后重新报送。单位管理信息化子模块将单位所有申报人员数据导出,并通过介质上报至上级职改管理部门。

以上这种数据交互方式,极易造成数据片本混乱,给申报人员及管理人员带来一定的负担。另一方面,由于不是网络化申报,单位管理部门不会采用专用服务器来接收和管理申报人员数据,数据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

4.2 佐证材料制作问题

佐证材料的制作是一项费时费力且需要一定的计算机、扫描仪、数码设备等使用技巧,这些对于很多偏远落后地区的申报人员来说存在一定的难度,由于设备和技术的缺乏,一些上报到评委会上的佐证材料效果不好,很难分辨,使评委难以准确评价申报人员的真实水平。

设计一套简单易用且具有统一的技术要求的佐证材料采集系统,将极大提高佐证材料采集的质量,为公正、公平地进行职称评审工作提供了基本保障。

4.3 评审功能简单化问题

在无纸化网络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只能一个一个的查阅每位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没有参评人员材料对比功能,并缺少了必要的记录功能,评委专家只能用纸笔记录参评人员的重要信息进行对比评审,给评审专家带来的一定的困难。

在设计呈现给评委专家信息时,可以对参评人员的重要数据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以多种方式呈现给评委,使评委能在同一个屏幕上看到所有参评人员的最重要以及最基本的信息,以便进行必要的排序等工作。

4.4 评审网络安全性问题

为了确保评审网络的安全性,在评审过程中对网络进行了特殊的设计,例如,物理上与外网断开,数据库服务器备份等。但由于评委所使用的计算机由评委自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对连入评审网络的计算机进行必要的检测十分必要,但由于评委多达几百人,相关检测工作很难彻底有效的进行,可以采取网络杀毒的方式,对连入网络的计算机进行检测。另一方面,合理规划网络IP地址,可有效地分散网络流量,使网络更加平稳运行。

5 结束语

先进职工之家申报材料篇(5)

1 软件开发目的、意义

职称评审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公司职称评审工作一直以来都是采用手工方式进行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很低。申报人员需要填写多份表格,以书面方式反映他们的各项水平以及实际工作能力,并且需要将反映其水平的各种证明材料一并上交。使用电脑的只是实现word排版、Excel制表等基本功能,没有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评审工作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很低 ,申报人员上报的材料信息量很大,各级管理人员和评审人员只能对众多的申报材料进行手工审核,开评审会议时占用时间较长,投票打分表决结果还要靠人工计算。这都制约了申报信息处理的效率,无法从横向纵向等方面去考量称申报人的技能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数据安全患,也相应的降低了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的公开透明程度,不利于数据的分析与统计工作。

每年申报中级职称人数的都在不断增长,中级职称的人数占全公司百分之四十之多。如此众多人员需要上报的信息量也是巨大的,职称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此项工作的信息化可以使其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大量重复性的工作通过计算机做自动处理和有序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无纸化办公,使职称管理人员从大量繁杂、重复性的工作中解放出来,可以通过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材料的审核处理、投票操作、查看人员情况统计分析、打分情况汇总等。从而达到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工作质量上,提高政策评审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2 前期可研及工作基础

目前,全公司尚无统一的中级职称评审系统,同行业兄弟单位虽有自己的中级职称评审系统,由于填报要求、评审条件标准、业务流程等与我单位有很大差异,且属于定制系统无法适应我公司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需求。经过反复的业务需求调研、可行性分析等工作,决定开发适合本单位自身特点的一套基于B/S模式的信息管理系统。此系统是为提高我公司人力资源部职称评审管理信息化效率和水平并且实现数据、评审工作流程统一的系统。

本次开发平台我们选择了金富瑞公司的UCML应用框架开发平台,此平台是以C#开发语言和JAVAScript为基础的。UCML开发平台与微软公司Visual Studio平台相比,可以直接使用标准模块,快速开发高效部署,更贴近业务需求,功能强大便于系统日后的维护和升级。硬件方面我们配备了Web服务器、开发平台专用服务器、防火墙等设备,满足开发需要。

本系统整个设计阶段遵循思想和原则如下:

(1)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无纸化办公,降低人力、物力的消耗。充分发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特点,为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2)自顶向下、逐步细化、模块适当。系统模块之间遵守低耦合高内聚的原则。模块规模适中,尽量分解成具有单一功能的模块。

(3)适应性、灵活性和可靠性。WEB应用系统满足不同的运行环境;充分体现出定制开发的特点,满足业务要求。系统还需要具有很好的可扩展性,能依据系统要求的变化,完成系统的扩展。

(4)系统在运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该及时做出解决方案并迅速解决问题,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5)确保系统的安全性。提供不同数据访问权限的设置,操作的权限限制。身份认证、数据备份、防火墙等安全措施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业务流程模式梳理

3.1 申报人员资格申请

职称申报人员首先进行资格申请,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信息、现任职称、现任职称时间、工作年限等;选择拟申报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类型专业组(港航、机电安装、铁路等)中的一个系列。经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审核确认申报资格后,批准登录系统。

3.2 申报人员资格审查

本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格申请情况进行查阅,并对其进行审核。申报人符合申报职称的基本条件、资格的即为审核通过。

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包括: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行退回修改;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即为不通过两种情况。

3.3 材料填报

申报人员的账户被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登录系统进行在线的申报操作。进入系统后,申报人员按要求逐项录入个人申报信息、工作经历、培训经历、工作业绩、个人业务总结等,上传证明材料:外语证书或免试证明、计算机证书、获奖证明、论文等,以供专家评委评审时审阅。保存后可以进行整体查看,确认无误后提交给本单位职称管理员进行审核。

3.4 审核阶段

首先由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基本信息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呈报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查。

审核通过的填写《任现职期间历年考核登记》、《考核鉴定》、《呈报单位意见》等并进行批量上报给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

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经过对材料的审核、汇总,经过初审、再审后,组织评审工作。

3.5 评审阶段

分组评审中,评委会各专家对分配给其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填写评议组或专家意见。对材料的审核完成并通过评审会审核后,专家评委进行小组投票表决。根据投票的结果,系统自动计算出通过的人数、得票率、不通过人数等数据,供评审小组长参考并宣布结果。

通过小组投票的人员在全体专家评委的最后表决会上再进行大组讨论,对所有申报人的材料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的结果,系统自动计算出通过的人数、得票率、不通过人数等数据,供评审委员会组长参考并宣布最终结果,并形成最终决议填写评审组织意见,至此本年度的评审工作就完成了。

4 主要开发功能

本系统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有:用户注册、用户登录、填写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上次、修改密码、在线审核、专家投票、搜索、结果统计、用户管理等。

根据系统要完成的目标以及对中级职称评审业务流程的梳理分析,确定了系统的主要有5个模块:用户管理、申报管理、审核管理、评审投票管理、系统管理。

4.1 用户管理

整个系统的用户分为系统管理员、申笕嗽薄⑸蠛巳嗽薄⑵郎笞家四个类别。

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系统的所有资源并对其他用户进行授权。

申报人员进行资格申请,通过后进入系统提交基本信息、获奖情况、培训经历、工作业绩经历、论文等。

审核人员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的部门负责人、本单位人力资源部职称审核推荐小组人员、初审员和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职称评审管理人员。

评委专家:登录系统后对申报人员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业务水平深度等进行评定,填写审核意见。

4.2 申报管理

申报人员使用的功能模块,从此处提交自己详细的职称评审需要的各项信息如:基本情况、业务情况、获奖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3 审核管理

本模块的作用是实现在上报到评委评审之前,对申报人员的评审资格做出预审,对满足评审条件的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考核意见等,汇总后进行上报。对材料不完整、有错误的可以退回,由申报人员进行修改后再提交。

4.4 评审投票管理

此功能模块由专家评委成员进入,根据分配给的申报人信息、材料、业务水平及推荐意见、考核意见等材料在小组评审会进行讨论、投票表决并填写评审意见。经全体专家评委对所有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评阅并进行投票表决后,组长填写评审组织意见形成最终评审决议。

4.5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员对系统的一些参数或功能进行设置如申报年份,申报开放时间等。还为职称管理人员提供投票结果汇总、查询,不合格原因统计汇总,各专业职称汇总、查询、占比情况展示等。

5 软件运行效果

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中对此系统进行了全面的试运行,操作的易用,功能满足业务需求,数据结果准确、快速得到使用人员的充分肯定,缩短了评审会期,提高工作效率。

系统主要在企业内使用,同一时间使用该系统的用户不会很多,一般是参加本年度评审工作的人员使用。系统的可用性方面,中级职称评审系统能够达到信息处理功能强大,具有导出功能,生成格式统一的报表,统计分析图表,材料呈现直观;可以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设备上直接操作,界面简洁风格统一,可以让绝大部分管理人员不经培训或稍加培训便可以使用该系统。

对于系统的可靠性,故障发生低于1次/2月,且没有不可恢复的故障。系统能够对数据进行定期备份,数据库使用双机热备方案,当一个数据库服务器发生故障后,数据可以从另一个服务器中进行恢复,并且数据不丢失。一般操作系统的时间小于5秒。

参考文献

[1]Karli Wason,Marco Bellionaso等.C#入门经典[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04).

作者简介

李冰(1981-)女,大学本科学历。研究方向为信息化管理。

先进职工之家申报材料篇(6)

一、受理申报时间:2009年7月1日至8月20日前。

二、报送材料地点:按机构管辖属地办理:市职协负责受理市劳动保障局管理的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以及盐田区管理的培训机构教师的申报材料;其他各区劳动部门负责受理各自所管理的培训机构教师申报材料,审核后集中报送市职协。

三、申报材料

(一)教师个人提交材料

1.《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

3.学历证;

4.大专及以上学历验证证明;

5.职业资格证;

6.技术职称证;

7.参加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结业证(或者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

8.个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

(以上2-7项材料提交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二)单位组织填写提交材料

9.普通话教学能力证明;

10.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1.教学能力测评表;

12.教师上岗资格认定资料封面目录(附件1);

13.教师上岗资格申报认定审核汇总表(附件2);

14.相片汇总页。

(以上9-13项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受理材料程序

1.各培训机构负责受理本单位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初审后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各区劳动部门对培训机构提交材料复审。审核后有关证书原件退回,所留复印件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专用章并由收验人签名。

3.各区劳动部门8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市职协。

4.市职协组织专家组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认定结果由市劳动保障局公示并公布。

五、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一).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1.文化理论教师:要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

2.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文化程度为高中学历,则应同时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二).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1.文化理论教师:要求具备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师范学院或本科以上学历。

2.专业理论教师:要求具备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师范学院或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初级工或以上技能水平。

3.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具备高级技工学校(高职院校)或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中级工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收费标准

参加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每人缴纳认定费100元。报送材料集中缴费;若向各区劳动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由各区劳动部门代收。

七、注意事项:

1.填写表格时请先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

2.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验证证明需提前办理。

先进职工之家申报材料篇(7)

一、认真掌握工伤认定标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

各企业要按照工伤认定政策规定,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依规定时限及时报送《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工伤认定的政策规定和标准,认真审核有关证明材料。遇有政策性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报情况,慎重处理。对职工与企业有争议的认定案件,要详细调查取证,同时与企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减少工伤认定争议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企业或职工(家属)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必须按照政策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企业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时的车间以上级别(含车间)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3.受伤时的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

4.重伤(1997年以后)人员要有事故报告书;

5.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重伤(1997年以后发生)的事故结案批复;

6.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后进行工伤认定的,报送鉴定表原件(复印件无效);

7.符合市劳动局〔1997〕228号文件规定工伤范围中的交通事故,报送企业出具的事故经过的详细证明材料、当时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证明;

8.符合市劳动局〔1997〕228号文件规定工伤范围中的突发疾病,报送企业关于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二)职工(或家属)为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时的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

3.符合市劳动局〔1997〕228号文件规定工伤范围中的交通事故,报送事故经过的详细证明材料、当时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证明;

4.符合市劳动局〔1997〕228号文件规定工伤范围中的突发疾病,报送关于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5.其它证明材料。

(三)企业与职工(或家属)对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有争议的,企业必须在接到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调查通知书》7日内提供不同意认定工伤的证明材料。企业逾期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据个人提供证明材料并调查核实后做出认定结论。

三、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公开办事制度、严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按时限完成工伤认定。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工伤认定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办事制度并予以公布,接受企业和职工监督。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企业或职工(家属)工伤认定申请时,要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要求严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通知企业或职工(家属)限期(15个工作日内)补齐有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驳回企业或职工(家属)工伤认定申请;受理企业或职工(家属)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申请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驳回工伤认定申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企业或职工(家属)申请,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特殊情况在60个工作日完成认定。

四、1999年9月底结束1997年10月1日以前陈旧性工伤认定工作。

1997年10月1日以前工伤及职业病的申请认定最后时限为1999年9月底。企业或职工(家属)逾期未提出认定申请的视同为放弃权利。

各企业及主管部门要将此规定告知职工。由于企业原因造成职工未能申请陈旧性工伤认定所引发的问题,由企业承担相关责任。

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通过新闻媒体将此规定告知企业和职工。

五、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鉴于1997年10月1日以前的工伤及职业病的认定和《工伤证》补发工作已基本结束,为圆满完成这项工作、方便企业和工伤职工,自本通知之日起,对1997年10月1日以前的工伤认定问题,已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的工伤认定案例,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自本通知之日后企业或职工(家属)申请工伤认定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办理。

对1997年10月1日以后发生的工伤,继续由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分级办理。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管企业的工伤及职业病的认定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负责办理,其它企业的工伤及职业病的认定工作由企业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

先进职工之家申报材料篇(8)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二、工作原则

采取“统一表格、统一审核、统一公开、统一标准”方式实施。村(居)委会或申报人所在单位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申报资格的初审工作;区管委会、镇政府、市国资委、市属主管单位负责对村(居)委会、市属国有企业、下属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和市民宗委负责对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和简易房改造申报资格进行终审。本次申报工作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工作机制。

三、申报对象

可以申报保障性住房:下列家庭户。

一)符合租赁廉租房的低收入家庭户。

二)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户。

三)市属国有企业无住房的困难职工家庭户。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五)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属行政单位干部职工。

六)因旧城改造或基本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家庭户。

七)农村危房、简易房需改造的家庭户。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申请廉租房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城镇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3申请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760元;包括:1配偶;2父母;3未成年子女;4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且年龄达到38岁以上的可以单独作为家庭户申报。5申请人未结过婚。

二)申请人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城镇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3申请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520元;

4申请人家庭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

包括:1配偶;2父母;3未成年子女;4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5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

且年龄达到38岁以上的可以单独作为家庭户申报。6申请人未结过婚。

三)申请人申请双限房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属于市本级副处级以上行政单位及市直副处级以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2申请人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指房改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国家或单位补贴购买的住房)或者处级、科级、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已分配购买政策性住房。

3已购买本单位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或与企业合作开发的住房(包括团购)干部职工。

四)申请人申请事业单位经济适用房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城镇非农业户口(申请人为在编教师不受户籍限制)

2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的市属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或经市教育局审定的编教师;

3本市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4夫妻任何一方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

五)申请人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农村农业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民政特困对象。

3申请人现有住房已不具备居住条件。残损破旧,不御风雨,存在严重结构缺陷和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居住安全的

4申请人家庭未享受过其他政策性住房;

包括:1配偶;2父母;3未成年子女;4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5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

六)申请人申请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危房、简易房改造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农村农业户口。

2申请人民族成份为少数民族;

3申请人现有住房属危房或简易房。

4申请人自筹资金改造住房存在困难。并由镇政府核查属实;

5申请人家庭未享受过其他政策性住房。

七)申请人家庭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且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保障性住房申请给予优先考虑。

五、申报范围

一)除已经市住建局审核确认具有保障性住房资格的申请人此次不需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外。

二)因旧城改造或基本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家庭户。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请人申报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批表》或《农村危房、简易房改造申报审批表》

2户主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主夫妻有一方户口不在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房产证明。

4申请人为低保户家庭的需提供《低保证》医疗救助证》

5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还需提交个人的书面申请书。

二)申报方式

由户主直接提出申报。对符合申报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家庭户。

三)申领表格

或登陆到统计信息网。

四)提出申请

但申请人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向所在单位申报;已移交社区居委会管理的市属关停并转的国有企业职工,申请人原则上向所在辖区村(居)委会申报。向所在辖区居委会申报;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下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向所在下属单位申报。

申请人应向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提交填写好的申报审批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五)受理申请

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回执单》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七、审核程序

一)初审

重点核实申请家庭的人口、就业、收入和住房等情况。具体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1审核材料: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报送的材料完成家庭人口、就业、住房面积、家庭收入等情况的审核。留存复印件。

2入户调查: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组成入户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进行公示: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当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及工作单位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及入户调查人等情况进行公示。并告知申请人。

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条件的由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属于村(居)委会初审的由村(居)委会将申报材料上报区管委会、镇政府;属于市属国有企业初审的由该企业直接上报市国资委;属于下属单位初审的由该下属单位上报其市属主管单位。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当在申报审批表中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经公示有异议的由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在5日内完成复查。

二)复审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记录备案复审不合格的原因,区管委会、镇政府、市国资委、市属主管单位应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申请资格进行复审。并告知申请人。复审合格的要在申报审批表上签署复审意见并盖章后上报市统计局。区管委会、镇政府、市国资委、市属主管单位干部职工申报的材料,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本单位签署意见后上报市统计局。

把握好质量关,市统计局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质量审核。并对申报审批表数据进行录入。根据工作要求,数据处理录入与申报审核工作同时交叉进行。市统计局数据录入后将申报材料报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委进行终审。属于申报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双限房和事业单位经济适用房的将申报材料报市住建局;属于申报农村危房和简易房改造的将申报材料分别报市民政局、市民宗委。

三)终审

并告知申请人;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三亚晨报、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为日,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和市民宗委对申请家庭的申报材料进行终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记录备案复审不合格的原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记录备案终审不合格的原因,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期间无异议并终审合格的应在申报审批表上签署终审意见并盖章,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取得购买或廉租保障性住房资格。

八、数据处理和材料建档

一)数据处理。市统计局负责对申报审批表数据处理软件的设计。要生成基层档案管理数据库,并把电子版数据反馈到初审和复审单位,建立基层单位统一的动态数据库管理系统。

二)材料建档。村(居)委会、申报人所在单位、区管委会、镇政府、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委、市属主管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建档。

九、组织领导

成立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本次申报工作的领导。由市政协副主席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统计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市统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国资委、河东区管委会、河西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单位。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

十、职责分工

一)市统计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二)市住建局:负责对区管委会、镇政府、市国资委、市属主管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终审。

三)市国资委:负责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和上报。

四)区管委:负责对辖区村(居)委会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和上报。

五)镇政府:负责对辖区村(居)委会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和上报。

六)市民政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申报材料进行终审。

七)市民宗委:负责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危房、简易房改造的申报材料进行终审。

八)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申报工作经费的落实。

九)市公安局:负责协助查询申请人户籍档案。

十)市监察局:负责对保障性住房申报工作进行监督。

十一、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事关百姓生活质量,各成员单位要对此高度重视,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充分认识本次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保证本次申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先进职工之家申报材料篇(9)

二、申报类型

申报人选类型分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两大类。创新人才是指在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按每年回国服务时间分为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又称“海鸥计划”)。人文

社科文化艺术和经济金融管理领域人才纳入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是指来我省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同时,继续通过“外专千人”平台,引进来浙江创新的非华裔外国专家。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

1.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创新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2.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创新人才条件

(1)了解并遵守中国文化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较高文化艺术创新能力或研究水平,在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取得突出的创新成果,得到业内公认。其中,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国际知名赛事优胜者优先。

(2)在文化经营管理、国际文化交流等领域能力突出,成果丰富。一般应在国际知名文化企业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参与过重大经营管理或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3)人文社科类研究型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

3.经济金融管理领域创新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相应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并有5年及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

(2)在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机构或知名金融机构中担任过中高级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

(3)熟悉国际经济运行规则,了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实际经济管理经验。

(4)在金融研究分析、产品开发、风险控制、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业绩优良,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申报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应在2012年3月1日以后来浙江工作(服务),且在2015年5月31日前签订工作(意向)合同,办妥相关引进手续或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到岗工作。引进后应在我省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二)“海鸥计划”条件

主要引进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短期来浙工作的人才,具体申报条件为:

1.须满足上述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

2.应在2014年3月1日以后来浙江工作(服务),且在2015年5月31日前签订工作合同并办妥相关引进手续。

3.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每年在省内工作2—9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4.系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或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紧缺急需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创业人才条件

1.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按申报截止日计算,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0年5月31日以后在我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于2014年3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运行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4.申报人须为华裔,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四)“外专千人”项目条件

“外专千人”是指符合上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海鸥计划”条件的非华裔外国专家,其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对应项目。

上述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3月1日后出生),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的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可放宽到65岁(1950年3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申报人,还可以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4条件中的1项破格。优先支持各地或用人单位提供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引进人才。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网上申报时需填报以下材料:

1、《浙江省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书》(“外专千人”也填写此申报书)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海鸥计划”申报书》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

2、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3、推荐人选附件证明材料。

4、《浙江省“”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5、附件材料

先进职工之家申报材料篇(10)

1.1 专业化评审

按专业类别将专业技术人员分为5个专业组组织评审,分别是临床医学、中医与中西医结合、医学辅助技术、预防医学、综合(药学、护理等)。如遇专业组申报人员少于10人,合并到其它专业组评审,专业组申报人数超过150人时,分成2个专业组进行评审。按专业不同制定侧重点不同的量化标准。

1.2 两级评审

1.2.1 推荐评审 各分支局级企业职改办组织所属医疗单位的推荐评审。首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组织推荐评审会议,按量化标准对申报人的能力与业绩进行量化评分,得出量化成绩。

1.2.2 评审 评审会前,各局级企业将推荐评审成绩及申报人的评审材料上报到职称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组织专职人员审查上报材料,主要审查:①上报材料的真实性;②是否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③对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文章、科研等业绩指标进行初步量化评分。另外,评审办公室还要将全部申报人员的材料按专业分组、按已量化成绩排序。评审会分为两程序:①专业组会议,5个专业组分别对本专业组的申报人员进行评价和量化评分,按量化评分结果淘汰一部分成绩较差的申报人员,形成专业组评审意见报评委会;②评委会,对5个专业组报送的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逐一进行审核,按比例再次淘汰一部分成绩较差的申报人,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1.3 基本申报条件与量化评价相结合

1.3.1 基本申报条件 对申报人的品德、学历、资历、外语、年度考核结果、科研和论文著作、企业服务等业绩进行基本条件设置。对在学历、资历上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设置破格申报条件,对破格申报人的文章、科研等其他条件的要求相对提高。

1.3.2 量化评价 由推荐评审的职改部门、评审会的评审办公室先后进行材料审查和初步评分,在推荐评审会、专业组会议、评审会上,由评委再次审核材料、复核评分的准确性。推荐评审会、评审会,按量化总成绩进行排序,分别得出推荐评审成绩和评审成绩,按排序结果等额投信任赞成票。

2 量化指标与权重的设置

2.1 基础指标的量化

2.1.1 学历 按申报人员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计分。博士研究生10分,只有博士学位的9分,硕士研究生8分,本科硕士7分,本科学士6分,本科无学位者5分,破格评审0~1分。

2.1.2 资历 按申报人员取得现任职资格之日开始,计算到拟评审高一级任职资格当年的12月31日。累计1年计1分,满分10分。

2.1.3 外语和计算机 要求申报人员参加全国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成绩×0.1进行量化。

2.1.4 单位年度考核及荣誉 按申报者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的结果、任现职期间获得的与专业技术相关的劳动或技术荣誉称号进行评价。年度考核是每年度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思想、技术能力、工作实绩的考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的5分,“优秀”1次加1分,依据获得与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如劳动模范、优秀老师等,按部级、省部级等级别不同给予0.5~2.0分的加分。

2.1.5 科研 依据部级、省部级、地市局级的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创新奖等政府奖给予量化计分,见表1。非政府奖如各医疗单位、各种协会、学会评定的奖项在评审会上不计分。

2.1.6 论文著作 论文按发表的期刊的性质、等级、论文类别、作者排名情况评分,见表2~4。单篇论文得分=4×期刊性质权重×期刊等级及论文类别权重×排名权重。

著作要求是有学术价值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技专著或译著。高等医学院校教材的编者均以中华级核心期刊论著第一作者的权重计分,即计4分;其他著作或译著的主编按中央级核心期刊论著第一作者的权重计分。计分的权重与申报人著译部分的字数相关,著作中未明确标识作者著译章节、无法统计个人编写字数的,按“0.8×著作总字数/作者人数”计算。单部著作实得分=3.2×著作作者的计分权重(不包括高等医学院校教材)。见表5。

2.1.7 教学 按申报人员承担继续医学教育课程、研究生和本、专科等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和教学效果等业绩进行评分。

2.1.8 推荐评审成绩 本项指标只用于评审。依据“各单位在推荐评审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总量化评分-本单位全部申报人员推荐评审的平均成绩+50”的十分之一进行量化。

2.1.9 继续医学教育与专业技术考试 本项指标只用于推荐评审。要求参评人每年必须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在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技术考试(如“三基”考试)中成绩合格,用近三年度的技术考试平均成绩直接量化[2]。

2.2 评审指标

2.2.1 个人技术水平和能力 根据申报人的述职答辩情况、代表个人最高技术水平的诊治病种、手术、技术操作及开展过的新技术项目的病例资料、科技资料等,结合相应的年度、地域等技术环境因素,在本专业组内比较,评价申报人技术水平情况。

2.2.2 履行技术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质量 评分以专业技术履职岗位、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报告、工作业绩和成果为重点,参考医疗、教学、科研水平及创造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在本专业组进行评价。

2.2.3 学术影响力 学术影响力从3方面评价。一是学会等社会兼职。学会限于本专业全国性一级学科学(协)会及其各专业组、各省市级分会。部级学术委员会成员或局级学术带头人10分,省级学术委员会成员或处级学术带头人8~10分,地市局级学术委员会成员或科级学术带头人6~8分,本单位学科带头人4~6分,其他0~4分。主任委员等学(协)会负责人酌情按评分值的上限量化,副主任委员等学(协)会主要成员酌情计分,委员降一等级酌情计分,会员不计分。二是承担的专业技术职务,需组织过临床、教学、科研、卫生、管理等工作,凭任命文件(如科主任、教学秘书、护士长等)或有效证明材料计分。三是组织的一次性的学术活动或工作。要求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省部级以上科研工作要有科研立项及成果证书,仅限主研人。

2.2.4 述职、答辩 除考察答辩论文的质量,按期刊级别、影响力、文章类别、作者排序、文章设计是否合理、论证是否严谨、实用性、与本专业的相关性进行评分外,还要结合申报人员的现场述职、答辩情况,特别是回答提问的情况(提问问题一般为与答辩论文相关的专业基础、专业应用和新进展的学术问题,不少于3个),进行评分。

2.2.5 专业技术工作环境、条件 参考申报人员上报的各项申报资料,同时要考虑申报人所在单位和科室等技术工作环境,在本专业组内进行比较按一至五级评分。见表6。

2.3 权重的设置

2.3.1 基础指标 根据申报人的基本业绩的依据进行评分,主要反映了申报人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年度考核及荣誉、完成继续医学教育等能力与业绩基础,以及科研、论文、教学能力、推荐评审成绩等,权重共占总成绩的55%。

2.3.2 评审指标 根据申报人的个人技术水平和能力、履行技术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及工作质量、学术影响力、述职和答辩、专业技术工作环境和条件进行评分,反映申报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委进行评分,权重占总成绩的45%。

3 矛盾分析与政策应对

3.1 地域分布不同带来的问题

因企业所属卫生机构分布在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在新疆、内蒙等西北部地区的医疗单位的工作条件和技术水平整体上不如东南部地区,在偏远地区医院工作的比在大都市工作的人员更难在科研、教学、论文上取得较好的业绩。在评审指标中酌情考虑为企业服务和地域因素进行评分。

3.2 医院等级不同带来的问题

在企业的卫生工作中,三甲医院负责较重疾病的救治,二甲以下医院,对企业员工和家属的医疗服务工作也非常重要。考虑医院等级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环境不同,小的卫生机构更难取得科研、教学的业绩,在指标权重的设置上,分三甲医院和非三甲医院两个标准,非三甲医院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年度考核及荣誉、工作量、工作质量等权重设置较大,科研、论文、教学等权重设置较小。

3.3 评审会不能现场答辩的问题

因人员在全国散在分布,统一现场述职答辩困难较大,在评审会上不进行现场述职答辩。通过要求推荐评审会组织现场述职答辩、并将推荐评审会的现场述职答辩成绩、总成绩纳入评审会成绩中(占评审最后成绩的20%左右)、对推荐评审的答辩论文质量重新评分,作为评审成绩的指标之一,弥补了不能现场答辩的不足。

4 成效及体会

4.1 提前公示量化标准

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指明职称评审、职业生涯努力的方向,利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医疗机构的发展[3]。学历、外语、计算机指标的设置加强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动力;年度考核、工作量、工作质量、新技术项目等指标的设置(以病历为依据),使专业技术人员更加重视日常的点滴工作;教学、科研、论文、学术影响力等指标设置使大家更加重视教研能力的培养、临床经验的总结和交流;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业务的动力[4];重点学科、专业技术工作环境等指标的设置,促进了医院和学科的不断发展。

4.2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程序和结果公平是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评审制度的理性诉求[5]。建立评委专家库,将企业全部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作为专家库成员,随机抽选评委;专业化评审,将相近专业的申报人、评委相对集中分组;量化评审、两级评审;细化《评审标准》,评委在评分时对能力与业绩的具体评分“刚性较强、弹性较小”,对全部申报人员的评审条件、推荐评审和评审量化成绩进行公示。每个申报人都能看到本人在全部申报人员中总体得分和排名情况,看到自己各项量化考评方面取得的业绩和不足,将职称评审材料相关的电子版材料归档保存备查[6],增加了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广大申报人员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支持、认可程度。另外,通过权重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地域不同、医院等级不同引起的专业技术人员发展的不平衡。体现了程序和结果的公平。

4.3 重视日常工作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等工作实绩[7]

“三基”等技术考试、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和荣誉等指标的设置,以及将推荐评审成绩、推荐评审时的答辩成绩纳入评审总成绩的方法,改变了以往论文和科研业绩主导职称评审结果的局面。在申报材料中要求上报能代表个人技术水平的病历、科研任务书等资料,端正了卫生技术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开展新技术、踏踏实实做好日常工作、正确应对技术难题的工作态度,改变了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只重视科研和论文、不重视日常工作和日常技术工作进步的工作作风。

4.4 严格量化评审

量化评审能够对申报人员进行相对全面的能力和业绩评价,改变了以往评审专家只能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外语、发表文章形成感性认识的弊端,减少了评委的主观因素,能够形成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进行具体刚性评价的结论,避免了评审结果的确定弹性过大等诸多矛盾与弊端,评审结论能够得到申报人员的普遍认可。

4.5 严格评审纪律

评审办公室、专业组评审与评审委员会相互核查评审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评审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在评审程序上,各局级企业的职改部门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推荐评审结果上报到职称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的专职工作人员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复审、终审三次审核,明确并公示核心期刊目录[8],对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奖等业绩进行检索核实[9-10],并对基础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在近4年的工作中,逐渐杜绝了论文、科研、教学等业绩造假现象,消灭了非法期刊、增刊代正刊等报送现象。专业组评审会上,专业组评委对评审办公室的材料审核和对基础指标的评分情况进行核查,对评审指标逐一评分。对每个申报人员,明确主评、副评人,如整个评审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责任追究到主评和副评人。评审委员会会议最后对评审办公室的工作、专业组评审的工作进行核查。通过以上措施,杜绝了职称评审中的舞弊和违规现象。

4.6 科学设置量化指标和权重

量化指标及其权重的设置是建立合理的量化评审方法的核心和关键[11-13]。本研究共设置指标14项、20多个方面,包括了卫生技术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承担的工作和业绩等内容。在指标和权重设置前,注重工作实绩,向各个医疗机构专家、职改部门广泛征求了意见,复习了各个省市职称评审的文件要求和相关文献报道。在办法正式实施前组织了专家进行了模拟评审,对办法进行了反复修订和广泛宣传,保证了办法正式实施中无重大缺陷发生。

[参考文献]

[1] 黄淇敏,史峰,诸海英.医院职称评聘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8,24(6):375-377,412.

[2] 马海泉,王冬,许红民,等.将“临床技能考核”纳入医师职称晋升评审的做法[J].中国医院,2007,11(5):45-47.

[3] 周丽蓉.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之我见[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2):148.

[4] 白毅.职称评审中加强临床技能考核对临床队伍建设的意义[J].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07,17(12):1531-1532.

[5] 余兴龙.以公平为导向的职称评审制度构建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1,(11):77-80.

[6] 李殷青,丘如华.信息化背景下职称材料归档的思考[J].兰台世界,2011,(6):14-15.

[7] 丁志明,徐向荣,徐键.我院职称晋升实行评分制的实践体会[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1,27(3):218-220.

[8] 谭长拥,赵飞,彭国莉.高校职称评审中核心期刊认定出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以四川省高校职称评审为例[J].四川图书馆学报,2012,34(3):97-100.

[9] 徐玫,崔云,高绘玲.高校职称评审材料学术检索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2,24(5):223-224.

[10] 易映.量化评分模式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中的运用与探讨[J].人力资源管理,2012,7(5):62-63.

[11] 李彩华.如何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J].现代医院,2009,9(1):134-135.

先进职工之家申报材料篇(11)

一、评审工作依据的政策文件

(一)民营科技机构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依据陕西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国家科委〈关于民营科技企业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评审程序按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营科技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问题见《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5〕56号)。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照省科技厅《关于报送*年度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陕科人发〔*〕75号)和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陕人发〔*3〕7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照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5〕3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外语考试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7〕52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申报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陕人发〔*3〕71号)和《陕西省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陕人发〔*4〕7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评审材料报送内容

(一)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务必使用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印制的统一表格。

(二)申报高级职称的需提供任现职以来的、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并公开发表的论文三篇,申报中级需提供论文两篇。论文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刊物原件一起报送。

(三)申报高级职称的需提供答辩材料一份,内容包括学术论文及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要求在1500字以内。申报中级职称的需提供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传一份。

(四)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有效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分别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凡免试外语、计算机者,需提交《陕西省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申请表》。

(六)《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一式十五份,用A4纸打印。

(七)填写《报送材料目录》,并粘贴在材料袋上。

三、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各民营科技机构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应将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企业公示,公示情况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二)报送评审材料须持有所属科技机构人力资源部门的函件。上报材料内容要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请人参评资格。

(三)按照省人事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对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先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持证申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