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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建议书大全11篇

时间:2023-02-04 21:20:20

立项建议书

立项建议书篇(1)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本文的目的是明确从项目立项到合同签订期间售前的操作办法和规范要求,指导销售人员、售前工程师及项目管理人员各项实施流程和要求,使各项目人员能够顺利进入项目角色中。

1.2适用范围

流程起点:销售立项

流程终点:合同签订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的工程项目(包含系统集成项目和设备供货项目)

2、项目售前阶段概述

2.1阶段划分

项目立项阶段

项目论证阶段

项目招标阶段

项目投标阶段

2.2各阶段中心任务

2.2.1项目立项阶段

本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判断客户需求并确认立项;弄清项目发起人及项目其他干系人的要求;协助或引导客户编写需求分析;

需求分析的内部提交表示本阶段的结束。

2.2.2项目论证阶段

本阶段的中心任务是进行项目论证,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建议书的审核和提交,本阶段的中心任务可以细化成以下内容:

确定项目建议书内容

确定项目投资必要性

确定项目技术可行性

确定项目财务可行性

确定项目风险分析

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并得到用户确认

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得到用户的确认,表示本阶段任务的结束。

2.2.3项目招标阶段

本阶段的中心任务是跟进项目,在适当时间协助客户进行项目招标的准备工作,协助客户编写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

主要内容包括:

更新项目跟踪表,汇报项目进展

协助编写招标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协助编写招标文件

客户的招标文件提交审核通过,表示本阶段任务的结束。

2.2.4投标阶段

本阶段的中心任务是通过招标文件和要求编写商务、技术标书;在标书评审完毕后指定时间递交标书并投标。

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技术标书编写

项目商务标书编写

项目标书装订打印

项目投标

项目投标后,表示本项目的正式结束并根据投标结果进入合同签订或存档。

2.2.5阶段控制

本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在预算成本内、有限资源内、按照进度有求,在相关技术及质量指标下实现项目目标,达到客户的满意。

主要内容包括:

进度控制

质量控制

费用控制

本阶段贯穿售前项目始终。

3、售前项目分解

3.1立项阶段

售前的项目分解主要可以分成输入文档、流程和输出文档3个部分,从项目立项开始,整个售前项目组就要严格遵守这样的划分。在立项阶段具体个拆分部分的工作内容如下:

输入:

客户意向

会议纪要

市场/技术/政策导向需求

工具与方法:

项目内部动员会

任命项目负责人

输出:

更新《项目跟踪表》

《需求分析说明书》

《项建书编写说明》

3.2论证阶段

到了项目论证阶段,将会从立项阶段的输出文档开始,作为这一阶段的输入文档,以《需求分析说明书》和《项建书编写说明》为基准结合同类客户的类似背景信息开始论证阶段的流程,如图所示:

输入:

《需求分析说明书》

《项建书编写说明》

类似客户的历史信息和数据资料

工具与方法:

内部可研会议

内部项目建议书评审会议

外部项目建议书评审会议

售前专家的技能、经验和知识

项目负责人项目跟进

输出:

《项目建议书》

《项目可研报告》

更新《项目跟踪表》

《内部可研评审会议纪要》

《项建书内部评审会议纪要》

《项建书外部评审会议纪要》

3.3招标阶段

输入:

《项目建议书》

《项目可研报告》

《项建书外部评审会议纪要》

工具与方法:

一般管理的管理方法和工具

项目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方法

项目情况评审会议(售前项目例会)

项目招标文件内部审核会议

项目招标文件外部审核会议

输出: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要求

内部审核会议纪要

外部审核会议纪要

3.4投标阶段

输入:

《招标文件》

《项目建议书》

《项目可研报告》

工具与方法:

项目投标任务分解

项目投标书评审会议

输出:

投标书

3.5阶段控制

输入:

项目实施计划书

项目绩效报告:项目日报、项目周报、项目检查报告等

项目变更要求

工具与方法:

项目变更控制系统

项目绩效度量

项目计划的修订与更新

项目例会

输出:

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

项目进度表更确认单

项目变更的行动方案及报告

项目应吸取的教训

项目延期申请报告

项目复工申请报告

参考文献:

[1]德国联邦IT基准保护手册

[2]ISO 13335-1 《IT安全管理指南 第1部分:IT安全概念和模型》

[3]ISO/IEC 27001:200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4]ISO/IEC 17799:2005《信息安全管理 实用规则》

[5] 李海涛. IT项目风险管理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07

[6] 陈鑫铭,文宁. IT项目管理中的风险研究[J]. 中国集体经济. 2008,16(41): 81-82

立项建议书篇(2)

二、镇城建办工程项目立项小组将项目可行性报告、规划、预算等提交书记办公会或党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并责成镇城建办、财政办、审计办等相关人员成立工程招标小组,对项目进行招标。招标分三种情况:

1、直接确定施工单位。由书记办公会或党委会议定,责成镇城建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施工单位,镇城建办将确定的施工单位具体情况,施工时间、施工工期、施工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施工监理等情况向书记办公会或党委会汇报,书记办公会或党委会集体讨论通过。秘书对会议决议情况进行记录,入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存档。

2、镇域内招标。为促进镇域经济发展,增加税收和就业岗位。对某些工程项目由书记办公会或党委会议定实行镇域内招标,秘书对会议决议情况进行记录,入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存档。

3、对外公开招标,对某些技术含量高的特殊工程项目而镇域内企业无法承接。由书记办公会或党委会议定实行对外公开招标。并责成镇城建办、财政办、审计办等相关人员联系机构对外公开招标。

三、确定施工单位后,由城建办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一式四份,施工方、党政办、财政办与城建办存档)。

四、确定项目监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一般工程由镇城建办派专人进行工程监理,技术要求高的特殊工程,须由书记办公会或党委会确定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并对工程监理进行记录存档。

立项建议书篇(3)

河北省公立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基本要求(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河北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基本要求。

第二条 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对医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第三条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医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难以召开会议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医院党委会讨论决定医院改革发展重大事项。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理事会议代替党委会议。

第四条 党委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各类事项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决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以及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并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意见和措施。

(二)讨论决定医院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医院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

(三)讨论决定医院党政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医院重要改革、发展建设和学科建设等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重大活动(会议)方案,审定医院章程、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四)讨论决定医院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岗位聘任、人员招聘、人事调动、职级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福利待遇等方案,以及申报院级(含院级)以上的各类评优评先和重要表彰奖励,其他涉及职工权益保障等重要问题。

(五)研究决定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

(六)讨论决定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和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以及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

(七)讨论决定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

(八)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人才引进、职工外派学习(进修、考察、交流等)重要事项。

(九)讨论决定医疗卫生结对帮扶、对口支援、援外等工作。

(+)听取院长贯彻执行党委会决定情况的报告,党政班子成员有关重要事项组织实施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一)讨论决定其他重大决策事项,或院长办公会议提请党委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

(一)讨论决定医院管理的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选拔任用。

(二)讨论决定推荐年轻干部、外派挂职干部,以及其他需要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

(三)讨论决定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协)会及专业委员会等人选或推荐人选。

(四)讨论决定对医院管理干部的考核和奖惩。

(五)讨论决定重要人员(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副科及以上干部、护士长)的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事项。

(六)讨论决定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第七条 重要项目安排

(一)讨论决定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二)讨论决定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

(三)讨论决定医院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

(四)讨论决定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用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

(五)讨论决定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八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讨论决定医院年度经费预算安排、预算调整计划、财务年度决算报告。

(二)讨论决定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资金额度和具体项目由各医院根据财务有关规定和本医院实际确定。

(三)需要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

第三章 会议组织

第九条 党委会须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周或每两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党委、纪委和医院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条 党委会由医院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以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紧急情况下,书记、副书记因故均不能到会,可授权一位党委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 党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

第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不是党委委员的院长、副院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相关议题,总会计师根据职责范围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或建议,但不得参与表决。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十三条 党委会的议题由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一)会议拟讨论的重要事项,议题提出人应提交书面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讨论决定的事项。需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及有关资料,一般应党委办公室提前送达与会人员,做好议事准备。

(二)党委会召开的时间、议题,应提前通知。

(三)党委会议研究涉及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重要事项的议题,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再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党委书记应在党委会前充分听取院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同一议题涉及两名以上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管理权限的,应在所涉的领导之间充分沟通酝酿,取得一致意见后提出。

(四)上会研究的议题,如分管领导因故缺席,原则上不予讨论研究。凡未经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会议的议程,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确须上会硏究讨论的,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可上会研究。

第十四条 强化议题的前期准备和前置审查。对干部任免事项的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分管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发挥医院各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的作用,开展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先由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讨论,提出建议意见。

第十五条 会议讨论实行一事一议。讨论前,由分管领导或议题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讨论时,党委委员、列席会议相关人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党委委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表决时,一般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题逐项进行表决。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应通过票决方式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决议),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如对重大事项分歧较大,持赞成和反对意见人数相近时,一般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按照末位表态制的要求,党委书记应在充分听取党委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态。

第十六条 党委办公室应当详细如实记录会议情况(会议议题、党委班子成员的发言、表决方式、表决意见、表决结果),形成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或者会议决议,并交会议主持人签发。讨论结果应向未到会的党委委员通报。

第十七条 因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立即启动集体研究决策的,分管领导一般应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后,采取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当及时向党委会报告,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 建立党委会决策回避制度。如涉及本人利益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人员和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九条 参会人员、记录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党委会讨论决定内容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章 决议落实和监督

第二十条 经党委会集体决策后,需要落实的事项,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进行任务分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并负责督办;如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党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并负责督办。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负具体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党委班子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违背集体决定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定。

第二十二条 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应及时向党委报告决定事项的执行完成情况。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以致决定事项需要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及时由分管领导向党委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再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三条 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切实履行职责,带头执行党委会形成的决定和决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形成合力,自觉维护党委班子的威信,增强党委班子的领导力。

第二十四条 党委重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要按照党务、政务公开的要求,通过局域网、公开栏等各种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公立医院根据本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议事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基本要求由河北省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省公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基本要求(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明确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河北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院长办公会议是对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重要事项进行处理和决策的重要会议,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制定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

第三条 院长办公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

(-)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医院党委会议决议的有关措施。

(二)讨论提出拟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方案:医院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意见;医院工作年度计划、计划执行和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医院医疗、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讨论提出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讨论决定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其他管理制度;医院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制定、下达及考评有关事项;医院重要活动实施方案。

(三)讨论提出拟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人事方案: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日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的事项;人才引进等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事项。

(四)讨论提出拟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医院年度经费预算安排、预算调整计划、财务年度决算报告等事项方案。

(五)讨论决定医院临床医学、医技、护理部门的诊疗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药事质控等医疗相关工作。

(六)讨论决定医院临床教学、继续教育、招生(进修生、住培生)培训等教学相关工作。

(七)讨论决定医院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科研学术交流工作等科研相关工作。

(八)讨论决定医院日常行政事务、后勤日常运行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化日常工作和维护、社会服务等行政管理相关工作。

(九)讨论决定三级医院涉及一定金额的事项。具体金额额度和项目范围由各医院根据财务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十)需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议组织

第五条 院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由院长临时决定开会时间。由院长办公室拟制会议通知(开会时间、地点、参加范围、研究议题),通知参会人员。

第六条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主持,如院长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一名副院长主持。

第七条 院长办公会议参加成员为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纪委书记列席会议,其他党委委员可视议题情况列席。专题研究时,有关职能科室、群团组织负责人等可列席会议。

第八条 院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要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提前向院长请假,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事先对议题留下意见和建议。需上会研究的议题,如分管领导因故缺席,原则上不予讨论研究。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九条 院长办公会议坚持“会前充分准备,会中议题集中,会后检查落实”的程序,确保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

第十条 会议议题由院长、分管领导或职能部室提出,由院长最后确定,原则上不临时増加议题,如确有需要,应征得院长同意。

第十一条 会议议题经充分的会前协调或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方可由分管领导提交。建立议题提交的常态化机制,除紧急议题外,提出人应提前提交书面材料。会后交院长办公室整理并记录在案。

第十二条 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书记、院长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提交会议讨论研究,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同一议题涉及两名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权限的,应在所涉及的领导之间充分沟通酝酿,取得共识后提出。

第十三条 强化议题的前期准备和前置审查。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发挥医院各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的作用,开展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先由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讨论,提出建议意见。

第十四条 院长办公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体现决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实行院长末位表态制。需要决定的事项必须充分讨论,在广泛听取参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院长作出决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经会议研究后提交医院党委会决定。遇争议较大、不能马上确定的事项,应暂缓做出决定,待重新调查研究后,提交下次院长办公会议再定。

第十五条 院长办公室应当详细如实记录会议情况(会议议题、班子成员的发言、讨论结果),形成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或者会议决议,并交会议主持人签发。讨论结果应向未到会的班子成员通报。

第十六条 因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立即启动集体研究决策的,分管领导一般应向院长汇报后,采取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当及时向院长办公会议报告,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十七条 建立院长办公会决策回避制度。如涉及本人利益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人员和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 参会人员、记录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章 决议的执行及反馈

第十九条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结果由院长办公室以院长办公会议纪要或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内设机构办理。

第二十条 院长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按照领导分工,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具体承办内设机构在规定时限内认真贯彻落实。院长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协调解决落实中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院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以致决定事项需要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及时由分管领导向院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如对院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并提请医院党委集体决策。

第二十二条 按规定应当公开的事项,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通过局域网、公开栏等各种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级公立医院要加强对班子成员贯彻执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同级医院贯彻执行院长办公会议情况的检査,应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公立医院根据本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单位的议事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基本要求由河北省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省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基本要求 (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根据《河北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完善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经常性沟通机制,是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具体措施,应坚持依法依纪依规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二、书记和院长在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部署和落实重大措施、重要决定、重要政策和制度、重要工作前必须及时进行沟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1.党委会议研究有关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重要议题,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充分讨论后,再提交党委会议决定,党委书记应在会议召开前1—2天听取院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2.院长办公会的重要议题,应在会议召开前1—2天听取党委书记意见,书记、院长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提交会议讨论研究,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

3.对干部任免事项的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

三、书记和院长需及时沟通事项:

1.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大事项,深化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

2.讨论医院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检查督促重点工作任务;

3.制定和完善医院重大管理制度。

4.医院办院思路、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5.涉及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

6.职工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工资晋级、目标绩效考核等;

立项建议书篇(4)

项目前期调研人员构成应注重经营、规划、工程、财务、成本等专业搭配,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在必要情况下,应聘请律师、项目所涉及专业领域的专家,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参加。项目前期调研应到项目现场围绕项目背景、规划定位、市政条件、市场情况、开发前景等进行考察、访谈,收集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问题清单和资料汇编,作为项目前期调研的工作底稿和编制立项建议书的依据文件。需公司立项的投资项目,多元化经营部必须编写项目立项建议书,对拟建项目基本情况进行阐述,内容包括市场调查与分析、规划设计理念、项目定位分析、开发周期。

项目投融资计划、销售或经营方案、经济效益及风险分析等,论述项目的初步可行性。对项目存在重大质疑的,应及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必要时申请中止研究。项目立项建议书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项目是否立项。项目立项建议书应包括项目涉及的产业政策、背景资料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等附件。投资委员会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召开前3日,将拟上会审议项目立项建议书及附件材料,送至参加会议人员。对正式立项的项目,多元化经营部必须进行尽职调查,并提交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本体所涉及各方面的客观、真实情况;项目合作方的资信与实力、管理能力以及合作意图、设想;项目所在地的市场情况、政策特点、发展前景;项目本体及合作方相关财务或法律问题调查;其他影响项目可行性因素的调查情况。尽职调查需拟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进行实地考察,掌握全面资料。须聘请专业机构的,及需要内部协作、对外协调等事宜,应报请主管副总经理决定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程序。

对正式立项的项目,多元化经营部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项目市场调研和商业策划,并提交商业策划报告。商业策划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所在市场规模、特点、潜力及细分市场预测;项目定位分析及商业模式的研究与建议;目标产业及城市规划等领域外部专家出具的意见与建议等。商业策划报告认定没有可行性或不具备投资条件的项目,应报请总经理撤销立项并向总经理办公会通报。通过投资研究,认定有操作可行性的项目,多元化经营部应编写项目投资建议书。

投资建议书由多元化经营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研究并编写。项目投资建议书包括11方面内容:项目概况、投资环境与市场分析、项目用地调查、规划方案、开发计划、营销方案、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资金筹措、组织实施方案、风险分析、结论及建议。编制单位可根据项目情况对部分内容作适当调整。主管副总经理应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项目投资建议书、尽职调查报告、商业策划报告等进行充分论证,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或机构,进行决策咨询。外部专家或机构应签署书面意见,作为项目决策的参考依据。

二、项目决策

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公司及分(子)公司单笔或累计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不含50%)以下的对外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审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或累计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对外投资项目上报股东大会审批。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项目,应先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由投资委员会提请董事长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项目投资做出最终决策。项目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应提交项目投资议案。议案应附项目投资建议书或尽职调查报告、商业策划报告及专家或机构咨询意见、法律意见书等材料。投资委员会须在总经理办公会召开3日前,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参会人员提供项目投资议案及附件。

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各自议事规则的规定,投资委员会根据公司《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重大项目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重大项目投资时,应由董事事先研究并提出建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议案、决议,同时应归入项目工作底稿保存,建立项目投资档案。项目所有正式协议、合同或其他实质性文件须在项目决策后方可签署。

三、项目实施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项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项目正式签约和实施时,多元化经营部负责正式投资协议、项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必要时,由公司法律顾问或外聘专业法律机构协助审核有关法律文件。最终修订结果应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项目法律文件应按《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公司决策机构审议批准的投资项目,由总经理提名项目公司负责人,组建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多元化经营部在项目公司负责人产生后协助完成与项目公司的交接工作。项目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组建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

根据项目投资建议书及公司决策机构的审批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项目的核定净收益(包括项目投资收益率及项目净利润),作为对项目公司进行全程考核的基本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公司应建立项目动态经营预算机制,每年初根据实际开发进度、市场或其他条件变化等调整项目的投资成本或收入预测,形成项目动态收益预测报告。项目动态收益预测报告中估算的动态净收益与核定净收益相比,变动率不超过20%的,报主管副总经理并在投资委员会备案;超过范围的,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在项目单项工程实施前,项目公司应编制单项工程投资建议书,内容侧重在项目设计方案、投资成本、工程安排、招商或营销计划等方面;并依据《成本管理办法》制定单项工程的目标成本,经投资委员会、财务部、多元化经营部、工程部、技术研发部等部门审核后,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

立项建议书篇(5)

中图分类号:C932.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项目建议书概述

项目建议书,即相关的机构或者企业依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经济及产业政策、方针等,有机结合建设布局、资源等条件,在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着重对提出的某一建设项目进行必要性的论述,从而为有关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奠定基础的建议性的文件。同时,项目建议书也是企业针对某一项目的内容,向上级部门陈述申请理由并要求立项的文件材料。就项目的建设规模以及限额而言,项目建议书可分为小型或限额以下、大中型或限额以上、重大项目建议书(由中央与地方合资建设)三大类型。

对一个工程建设项目而言,从其规划到投产建设这一整个过程中,包含了许多复杂的程序,而所有程序中的首要工作即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它是论证项目可行性的前提。在一份完整的项目建议书中,项目的内容及其实施方法步骤、依据的政策、工作目标与计划以及实施的可能性都是其必须说明的。若项目建议书中不能对项目做出完整的说明,就会直接影响着项目批复与可行性研究等程序,它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工程咨询业务开展的第一步。

二、项目建议书的基本结构分析

(一)项目建议书的基本结构

项目建议书主要结构可分为提要、概述、需要求评估、目标与方法、资助来源以及预算等多方面,其具体的结构可见表一。

表一项目建议书的基本结构

(二)项目建议书的基本格式与内容

1.项目建议书的基本格式。标题、项目的负责人与承办单位、编制单位与时间以及正文等是项目建议书的最基本的格式。其中标题、项目负责人与承办单位、编制单位与时间等一同作为封面独立成页。标题中要包括文种类别、单位的名称以及事由等。正文内容是项目建议书的主体部分,且要根据目录表编排。

2.项目建议书的基本内容。(1)项目的名称、主办单位、负责人以及项目的申请理由、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与意义、需引进的的技术设备等。(2)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实施方案以及主要的原材料、电力、交通等的配套情况等。(3)劳动定员以及组织机构、厂址的选择以及建厂的条件等。(4)资金的来源以及投资估算,外资利用的可能性、贷款偿还能力概算等。(5)需求的预测与分析、产品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的综合评估分析。在撰写项目建议书的过程中,要根据编制的内容与要求,结合项目改造、扩建等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三、项目建议书的撰写要求分析

(一)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多方收集资料

项目建议书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以充分的资料与数据作为依据,因此,在编撰项目建议书之前,必须要结合具体实际,围绕申请项目开展深入的调查与研究,全方位了解与掌握项目的基本情况,多方收集与项目相关的数据、信息以及资料等,力求收集的数据与资料真实、准确,从而为编撰项目建议书奠定基础。资料收集的范围如下:

1.国家产业政策、标准;行业规范与标准等;

2.同类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工艺、成本以及市场销售等;

3.建厂地区的土地政策、政府税收情况以及自然条件、交通、燃料、协作情况等。

4.同类技术、工艺在国内外的应用状况以及水平等;

5.合作企业的经营实力与基本情况等。

(二)注重方法分析,得出科学决策

项目数据、数量等方面所体现的规律性是编撰项目建议书的基本依据,因此,编撰时需要结合未来发展趋势对项目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如预测分析产品的市场需求、投资估算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的评价与分析等,这就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计算,才能作出最正确的判断。若计算发生偏差或方法失当都可能造成得出的结论与项目实际出现严重的偏差。因此,项目建议书的撰写必须要注重方法分析。例如,在评价经济效益时,主要有数量指标、时间指标以及利润指标等分析方法;而在项目选址的经济分析与评价中又有线性规划法、重心法以及分级评价法等,因此在编撰过程中需要根据条件的不同,选择最适合的方法。在实际的工作中,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反复比较,进行参数的确定以及分析方法的选用,从而得出最准确有价值的结论。

(三)事实陈述力求准确、语言表达清晰

叙述与说明是项目建议书编制中两种典型的方法。编制项目建议书时,要力求事实陈述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事实的本来面目,切忌浮泛的叙述;在说明中,切忌掺杂主观想象。在实际的编制中,可将叙述说明与图表、计算进行结合运用,尽量运用专业术语进行专业描述,确保引用数具准确、计算方法科学、推理分析严密,内容详实,行文简洁、准确,语言凝练。此外,在项目建议书编撰中,还要求正确把握它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联系,进行合理编排,使项目建议书的编撰更加完善。

综上所述,项目建议书是在项目的投资决策之前对项目的整体轮廓的设想,关系着项目的全过程与各环节,对项目的开发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项目建议书编制人员要在深刻理解项目建议书的基本结构与编撰要求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把握,有效促进项目的开发。

参考文献:

[1]殷永庆.专业试验室项目建议书编报探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27).

[2]杨博洋,孙雨.对项目建议书编制的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7):32-33.

立项建议书篇(6)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建立责任、问题、整改三张清单,强化各级党委抓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推动党建工作由简单评定向定性定量结合评判转变,党建责任由“软”变“硬”,由“虚”变“实”。建立责任清单,明晰责任划清“硬杠杠”。制定《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对党建工作进行细化梳理,围绕履行党建责任、推进党建重点项目、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夯实党建基础等内容,重点列出乡镇党委书记9个方面、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6个方面的两张正面责任清单。在明确考核要点的基础上,针对性列出党建责任负面清单,涵盖被上级督查通报、巡视反馈问题较多等情形,划清“必须为”和“不可为”的责任界限,切实考准压实党建责任。建立问题清单,问题导向紧盯责任落实。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入手,坚持问题导向,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党组织和群众意见,梳理排查出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五大类23个突出问题,分别建立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问题清单,明确问题内容、具体表现,力求问题具体化、原因清晰化,为整改提供依据。建立整改清单,对单销号力促问题整改。根据全年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对照“五查摆五强化”“七查摆七强化”要求,全区46个党(工)委单位领导班子明确整改任务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实行账目式管理,建立问题整改月报制,推动问题即查即改、边查边改。目前,全区46个党(工)委的整改项目、制度建设完成率都在90%以上,干部个人整改完成率也在98%以上。

坚持项目化推进,着力解决不善抓、不会抓问题

针对基层党建存在的不善抓、不知道怎么抓问题,坚持项目化的思路和办法,实施党建短板提升行动,让基层党建有抓手,实现党组织书记既“挂帅”又“出征”。书记领办,党建项目全覆盖。根据乡镇部门党(工)委书记向区委常委会专题述职基层党建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区委领导点评指出的问题,区委组织部进行重点筛查、逐项分析、研究立项,报经区委常委会审定后建立党建项目库。每名党(工)委书记根据工作实际,申领1―2个项目作为书记重点抓的党建项目。目前,全区21个乡镇党委、36个部门党委(党组)、5个党工委书记全部申报了项目,实现了乡镇部门党建重点项目全覆盖。领导挂钩,过程管控全方位。明确“书记项目”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月有报告、季有观摩,督促各级书记以项目的实际成效检验党建落实成效。结合“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安排,要求区四套班子在赴联系单位督查调研时,要专门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督促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指导推进党建“书记项目”开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严格奖惩,全天候传递压力。将党建项目实施情况列入基层党(工)委书记2016年度党建考核目标,作为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设立50万元党建项目基金,在加大对优秀项目奖励补助的同时对履职不力者进行惩处。建立“书记项目”“月报季考”制度,每月上报《党建项目进度表》,每季度组织专项督查,进展不力的单位部门由区委组织部发函提醒,年终未完成项目或项目开展效果不明显的单位,由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分别进行约谈。

坚持常态化督导,着力解决抓不准、抓不牢问题

严格督考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关键。淮阴区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的有效做法,组建“撤不走的”党建督导员队伍,聚焦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推动基层党建责任精准落实。“专职+兼职”,选优配强督导队伍。聘请10名近年来退出领导岗位、熟悉基层党建业务、组织协调能力和原则性强的老同志担任专职督导组长。抽调乡镇、机关党务负责同志以及组织部年轻同志任兼职督导员。制定出台《加强基层党建督导工作的意见》,明确督导组成员两年不变,每组至少挂钩联系2个乡镇、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常态化督导。督导组成员表现优秀的可参加年底评先评优,并不占本单位指标。“定期+随机”,创新方法增强督导影响。围绕区委党建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制、党建责任清单与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灵活采取查资料、看现场、集中谈、个别访等形式开展督导。在督导频度上,建立“双月督查、双月通报”机制,先后开展4次督导;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党群议事会,开展3次随机专项督导,形成督查通报,向相关党组织反馈或以视频形式在全区党建周例会上进行通报,有力压实基层党建责任。“研判+督办”,跟踪巩固督导成果。督导组对照督查任务,列出督查问题清单,与被督导单位党组织书记共同查找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督导结束后,督促相关单位党组织制定个性化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重点督办,整改到位的对单销号,问题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并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

立项建议书篇(7)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请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同志宣读《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请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同志宣读《关于一般干部交流工作的规定》。

……

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议程,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同志通报作风建设典型案例。

……

下面,进行会议第五项议程,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宣读企业“暖冬”行动确定的问题交办方案。

……

下面,进行会议第六项议程,请县委书记**同志向有关单位进行任务交办。请国土局、公路局、交通局、电力局、公安局等17个单位上台领取交办书。

……

下面,进行会议第七项议程,请县委副书记**同志宣读《聘请干部作风监督员的决定》。

……

下面,进入会议最后一项议程,向干部作风监督员颁发聘书。

首先请第一批**上台。

……

下面,请第二批**上台。

……

下面,请第三批**上台。

……

最后,请**上台。

……

同志们,今天的大会是一次重要的会议。刚才,县委书记**同志作了一个主题鲜明、内涵深刻、意义深远、客观具体的工作报告,报告既传达了省、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的精神,又深刻指出了我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我县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报告提出,以作风促项目、以作风促环境、以作风促民生、以作风促和谐的建设任务,从领导带头抓作风、健全制度抓作风、创新方法抓作风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是加速推进县委确立的“一三二”工作思路,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实现的一个纲领性、指导性的文件。会议切合实际,通报了我县干部作风建设的典型案例,制定了企业“暖冬”行动确定的问题交办方案,并对有关单位进行了任务交办,将作风建设与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把加强干部作风与优化环境、项目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会议着眼根本,出台了《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和《一般干部交流工作的规定》,聘请了50名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员,建立了作风建设的监督机制,形成了作风建设的制度保障,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希望各位回去以后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贯彻到底。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今天的会议精神,再讲四点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各乡镇、各部门要尽快召开动员会议或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大力宣传,使广大干部认真领会这次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会议实质,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转变作风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性,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要健全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切忌作风建设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思维,从实际出发,制定行之有效、客观科学的工作方案,建立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干部队伍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立项建议书篇(8)

牢固树立党工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书记抓,抓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街道党工委和村居党支部最大的主业、最大的任务、最大的政绩。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常态制、日常推进制、轮值坐班制、专职服务制、考核奖惩制等工作制度,建立便于操作、常态推进、约束有力、上下畅通的党建工作新机制。

二、创立“三三制”党建工作新模式

“三三制”即“三为主”、“三结合”。“三为主”,即以抓党支部书记为主,以抓党员队伍管理为主,以抓活动开展为主;“三结合”,即党建工作必须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社会稳定相结合,与民生服务相结合。通过这种模式把党建工作抓活、抓新、抓实,初步建立起全员抓党建、以党建工作统领其他各项工作开展的长效机制。

三、推行“两议三落实”党建工作新体制

“两议”,即“党群议政”(党员议政、村民代表议政);“三落实”,即落实“”制度、村干部轮值坐班和民生代办制度、专职党务工作者制度。

(一)“党群议政”制度

1、村“两委”联席会议。各村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村“两委”会议。但在每月24日或25日,必须召开一次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需要,可让村监委会成员列席。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月工作,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公布本月财务收支情况及村“两委”认为应该研究的其他工作,会前下好“党群议政”活动日的通知。

2、“党群议政”会议。每月26日或27日,由村“两委”召集党员和村民代表开会。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有关会议精神、文件政策和法律法规;汇报本月工作、财务收支情况;通报下月工作打算;需要党员和村民代表通过的重大事项;听取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两委”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就重大事项形成决议等。

3、以上会议的召开,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参加,必要时包管区领导参加。

(二)“”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前召开,无故不能推迟举行。党员大会的主要职能是:听取、讨论和审查党支部的工作,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监督;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2、党支部会议。根据各党支部工作需要,党支部书记随时提前通知,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党支部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党小组会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

3、党课。街道党工委每年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聘请有关专家教授对全体党员进行集中轮训;党工委书记给各党支部书记至少上一次党课;各党支部书记给本党支部全体党员至少上一次党课。

(三)专职党务工作者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党组织建设,各管区党总支、各村党支部必须明确一名专职党务工作者。

1、基本条件。专职党务工作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支部委员或村委会中的中共正式党员;二是必须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文字功底,能够进行基本的记录书写和归档整理;三是能够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党务基础知识;四是有强烈的党务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

2、推荐程序。按照专职党务工作者条件,先由各党支部推荐,填写《街道专职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党工委组织专题党务工作知识培训,并进行基础党务知识测试。被推荐党员通过测试并经谈话批准后,确定为党支部专职党务工作者。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专职党务工作者可以连任。

3、工作职责。各专职党务工作者在干好本职工作,履行好党员义务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下好党组织活动的通知,做好各项活动的文字和影像记录,填写或张贴村务公开栏内应当公示的信息,做好远程教育节目的收看记录,对党组织活动的各项材料进行归档整理,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本党支部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村干部轮值坐班和民生代办制度

1、值班人员:轮值坐班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可以安排全部人员轮流排班,也可以相对固定几个人值班。值班人员同时作为本村当天的民生代办或协办员,为群众提供民事全程代办或协办、咨询服务,帮助村民解决实际问题。

2、值班时间: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周六、周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好值班。

3、值班地点:各村办公室。

4、工作职责: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为党员群众提供政策、村务等咨询服务,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代办各类行政事务。对群众提出的事实清楚、符合政策的证明出具、证照办理、新医保报销、补助领取等事项,根据群众意愿,提供全程式代办或协办、咨询服务。做好上传下达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宣传好上级的惠民政策,促进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注意了解社情民意。遇有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做好村级其他工作。维护好村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公共财产安全,接待上级公务来访,做好上级或村“两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5、保障措施:实行“四个一”工程,即各村都有一部电话、一个监控、一条宽带、一套制度,实行每日不定时考勤、每月统计后及时兑现坐班补贴。街道统一给各村安装一部值班电话,并向群众公开。通过监控摄像头,对各村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值班管理专项台账,台账记录作为向村干部发放坐班补贴和奖惩的依据。街道统一制定《街道村干部轮值坐班和民生代办工作制度》、《街道村干部轮值坐班值班表》,以牌匾的形式将民生代办工作制度、代办事项、代办流程、工作要求及轮值坐班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方便党员群众与值班人员进行联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村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村干部轮值坐班和民生代办事项登记表》,对当日来访接待工作、办理事项和办理情况等及时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事务代办情况。轮值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坐班办公,不准擅离职守;严禁借机向群众索要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请销假制度,确需请假的,经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要负责人批准,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岗。

四、突出抓好对村支部书记的管理

一是更加突出“从严”要求。“严”字当头、越“严”越好已经成为组织工作最鲜明的新常态,各村支部书记是各村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树立主业意识,进一步增强严的意识,把严的标准、严的制度、严的纪律带头贯彻好、落实好、遵守好。二是更加突出“从实”导向。在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和各项具体工作的推动上,各村支部书记必须坚持务实为本、务求实效、不走过场,进一步提升工作标杆和工作质量。同时要立足村情,每年因村制宜地为村民办1到2件较大实事。三是更加突出“责任”建设。街道党工委拉出具体清晰的责任清单,明确支部书记的责任,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办法,与各村支部书记签订《2015年党建工作重点指标责任书》,严格考核问责。进一步用责任传导压力,用考核夯实责任,增强支部书记的“主责、主角、主动”意识,协调各方形成齐抓共管、抓细抓常的党建工作大合唱。

五、全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今年全部消除没有入党积极分子的村,消除20个以上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的村,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实行定期谈话和培训制度,全程审查发展党员材料,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抓好党员冬训和日常教育管理,通过街道集中轮训、“党群议政”、各支部开展活动、外出参观学习、年底民主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同时,在适当时机试行建立党员帮教中心制度,加强对“问题党员”的管理和处理。

六、深化提升干部联户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区委部署,深入开展“群众工作提升年”活动,做好干部联户工作,提高干部联户质量。一是主动靠上,与市、区下派工作组、第一书记搞好联系和对接,定期召开干部联户工作联席会和座谈会,积极借助工作组和第一书记的力量,解决好帮扶村的稳定和集体经济发展问题。二是做好机关干部自身的联户工作,确保每名同志每年入户不少于7次,入户率达到100%,要掌握信息、了解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七、持续提高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水平

一是规范村干部补贴发放,制定村干部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对发放范围和数额做出明确规定。二是街道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落实村干部轮值坐班、民生代办和专职党务工作者制度所需的各种费用、补贴。三是加强村级办公场所建设。借助区委对农业镇街新建、扩建150平方米以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补助的政策,街道对每个新建、扩建村级活动场所并且达标的村,再补贴3万元;今年上半年各村完成“一个场所两个牌、一个房间一个牌”的整治任务。四是管好用好村党组织运转经费。按照区委新修订完善的村党组织运转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规范管理、科学使用,确保经费发挥最大的撬动和引领作用。五是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清理、登记和管理工作,摸清家底,逐村建立“三资”台账。帮助村“两委”理清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村干部报酬与发展集体经济挂钩,增强干部干事创业、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力争今年再消除5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和6个集体经济薄弱村,新建不少于两处村级集体经营场所。进一步夯实村党支部支撑党建、服务群众的能力。

八、加强领导,确保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由街道党工委负责加强和创新党的村级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的开展,由组织办会同各管区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包管区领导是本管区的第一责任人,各管区总支书记、主任是本管区的主要责任人,要督促各村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按照时间节点开好相关会议;按照规范化要求,整理完善相关工作资料。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的直接责任人,要发挥好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明确直接责任人的意识,要抓好各项工作制度和会议的贯彻落实;绝不允许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思想,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割舍和变通行为。

立项建议书篇(9)

二、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1、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把一事一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勤任组长,成立了以任勤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杨金保为副组长,镇规划办、社经中心、纪检办公室负责人、项目村书记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抓好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管理工作。同时,各个项目村分别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宣传发动。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开辟宣专栏,制作固定标语等形式,全力营造一事一议宣传工作的氛围,尊重民意,民主决策,规范操作,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一事一议工作的积极意义,让村民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工作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投入的有效载体,是为民谋利的有效途径。通过有效的宣传,把党的政策化作农民群众的实际行动,增强了他们的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一事一议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3、项目管理。

为了切实做好全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和维护,我们建立了一事一议财政项目库,分项目立卷归档,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项目申报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申报资料具体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申报表、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委会议记录、筹资筹劳清册、预算方案、工程预算表、项目公示表、项目概算表、项目汇总表、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公示资料等。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程序来走。奖补项目有各村民委员会申报、经镇人民政府初申后,报中卫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等相关部门会审批准。

对已经批准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都能及时组织村民委员会全面实施且能按进度完成。

对于工程质量,我们经多方征求意见和论证,做到工程设计科学、技术标准明确,各村都建立有工程质量监督小组,代表村民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填制监督记录表。

目前我镇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工程全部实施完毕并且已经镇村两级进行了验收。

4、筹资筹劳管理

我镇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的管理,严格按照程序来走。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农民筹资筹劳标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不超过规定上限。对筹资筹劳的档案进行分类管理,保障了档案的齐全。

5、资金管理

我镇社会与经济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施管理,在宁夏黄河农村银行设立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在账目上设立了专账。实行专人、专户、专账管理。各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都实行了报账制,由村上提出申请,经镇社会与经济管理办公室审核,镇长签字后方可下拨。

6、其他管理

档案管理。我镇对申报资料、批复文件、会议记录、公示资料、合同、验收表、结算凭证和有关图片等都装订成册,并分村、分项目建档、归档。

三、存在的问题

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一件大事,又是一项程序比较复杂的工作,但极少数干部对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的偏差,认为此项工作程序太多,政策性又很强,认为很麻烦而出现了消极和畏难情绪。

立项建议书篇(10)

【正文】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区政府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69件,其中主办4件、分办13件,汇办件52件,共涉及42个单位。我区接办后,即时梳理分解,认真研究办理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办理时限,积极推进落实,取得较好办理成效。

二、办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建立工作机制,层层推动落实

一是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后,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区领导亲自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各办理单位务必加强统筹协调、保质保量完成办理工作;我区通过区数字政府一级平台督查系统,实时跟踪督办,督促办理单位抓进度、重质量,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各办理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结合各自重点工作,通过专题会议等方式开展办理工作,明确了每件建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经办人,使办理工作更具操作性、时效性、规范性。办理单位在答复代表时,逐级审核把关,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办理和答复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沟通协商,提高办理实效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办理单位通过电话沟通、微信交流、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组织视察等方式,与代表充分沟通,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实际情况,共商最佳办理方案,推动建议落实。同时,区委(政府)办牵头推动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汇聚合力,特别是对一些涉及面较广的建议,组织开展“联合面商”,切实提高办理成效。对已解决的建议,实事求是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详细介绍工作进展情况和进度安排;对受客观因素制约而暂时未能解决的,有理有据耐心细致解释原因,努力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明确考评标准,全程督查跟进

一是区委(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办理单位高质高效完成。制定2021年“代表建议办理”指标评分细则,具体包括办理效果、加分项目、减分项目三部分,采用得分制、加分制和扣分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分;二是全程督办办理过程,区委(政府)办将代表建议纳入区数字政府一级平台督查系统“建议提案版块”进行督办,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部门办理建议的情况,对办理工作滞后的单位,及时督促催办;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建议,积极沟通协调,全程跟踪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三、将建议转化成实际工作措施的情况

(一)关于优化公厕男女蹲位比例的建议(第20210020号)

转化为实际工作的举措: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下,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实施的《深圳市开展“公厕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指导下,我区持续推进辖区公共厕所升级改造工作。

我区于2018-2019年分批次对全区38座市政公厕进行了一轮全面的升级改造,在对其进行验收时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深圳高品质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标准》、《深圳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标准执行。目前我区所有客观条件允许的市政公厕男女厕位设置比例均已达到2:3,部分人流量大的区域市政公厕可达到1:2,其他因客观条件无法完全达到标准的市政公厕均在升级改造时充分考虑厕位比例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优化;在社会公厕升级改造方面,我区已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牵头行业部门对社会公厕开展升级改造工作,在全区各街道、各行业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完成部分社会公厕的升级改造工作,并均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标准执行设计和验收工作,但部分公厕因受地理位置、空间、面积等先天条件的限制,男女厕位的比例无法达到2:3的要求。

(二)关于提速建设智能立体停车库的建议(第20210363号)

转化为实际工作的举措:**作为深圳的老城区,存在先天不足、城中村缺乏配套停车设施、道路基础设施老化、停车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目前,**区小汽车保有量34万辆(含轿车和小型客车)。根据小汽车保有量和现有停车位数量(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城中村等非经营性停车场),**区停车位缺口达到22.6万。由于历史停车配建标准较低,导致**区停车供给严重不足,停车泊位整体供需失衡情况突出,造成市民出行难、停车难。

我区停车办已于2020年成立,并于2020年9月了《**区社会资本建设立体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建立制度给予立体车库建设政策支持,确保停车设施建设有序快速顺利推进。2021年5月25日,我区召开了机械式立体停车库联席会议,会上原则同意了鸿怡阁小区、宝岗路停车场以及富基大厦三个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报建申请。同时为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创新作用,鼓励社会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我区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搭建政府、社会企业与权利主体三方的协调对接机制,推进我区停车设施有序高效落实,区停车办正在筹划开展**区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推介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届时将邀请政府职能部门、各股份公司、各社区物业代表及各国有企业参会,各方将就**区停车设施建设进行深入技术交流并签署意向合作书,旨在推进**区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区停车难问题。

(三)关于完善深圳市公共图书馆便民化运营细节的建议(第20210295号)

转化为实际工作的举措:**区以公共图书馆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和完善以悠·图书馆为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已建成以区图书馆为核心,以街道图书馆、社区图书馆为网点、以馆外流动服务站和城市街区24小时图书馆为补充的、遍布全区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包括区级图书馆1个,直属街道图书馆、悠?图书馆22个,乐读社区图书馆9个,社区图书馆81个。

所有公共图书馆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规定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并有一定的少年儿童阅览区域。在开放时间方面,**区公共图书馆一直践行延时开放及错峰开放,区总馆及22个直属分馆中大部分开放时间到晚上20点、21点。**区图书馆一直提供24小时自助图书馆,保障市民在图书馆闭馆期间的阅览坐席服务。

在重点文化实施建设方面,**区政府将对区图书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两栋现有建筑拆除重建,高规划、高质量建设**文化综合体“一馆一中心”。“一馆一中心”建设项目已被列入**区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区图书馆新馆规划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设计阅览座席1300个,藏书容量200万册。“一馆一中心”是我区重大文体设施项目,对于提升**城区品质和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区正在推进4个悠?图书馆的建设,其中东门片区、水贝片区新增的悠?图书馆将填补没有接入全市统一图书服务的空白。在新建图书馆的设计中,已经充分考虑到市民阅览坐席的需求,尽量多地设计座位。未来,我区将结合棚改、城市更新等项目,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新建更多的阅读场所,力求建立更多座位、更宽敞舒适的各类适合儿童和青少年阅读的多样化场所,督促各街道、社区将更多空间用于公共阅读,提升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建设书香**。

四、办理结果类型列为“B类”答复的后续答复情况

我区根据办理情况,安排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主动与相关人大代表作了充分沟通和交流,说明此类事项的办理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区政府办(督查科)也将对后续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事项落实到位。

五、承诺的事项不能落实或者需要调整实施的情况

今年,69件人大代表建议无需要调整实施事项。

六、办理建议的典型案例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在今年办理人大建议中,相关建议都得到了责任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办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

(一)关于加快推进东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的建议(第20200638号),具体工作成效:

1.推进改造提升项目立项建设。根据市有关会议精神,从公共空间改造入手激活百年老东门,已完成对“空中步行街+地面大景观”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进一步深化。就项目概念设计方案初步征求了有关业主、经营者意见,相关主体均表示支持项目建设。我区以商务部《步行街改造提升评价指标》为指导,结合实际情况和需求,逐条逐项落实考核任务,全面梳理项目清单,包括“空中步行街+地面大景观”项目,主要建筑立面及屋面改造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智慧街区工程,电力及消防设备改造,缆线管廊建设等项目。目前,我区已编制了项目建议书,正在加快推进立项。

2.加快开展物业整合和统租工作。以“统租+统一运营”推动产业和业态升级。**区属国企与品牌企业合作组建商业运营团队,全面统租目前空置率高、经营效益低的市属国有企业、区有物业、社会物业,实现“统一管理、整体运营”。目前,已初步完成基本资料梳理并明确重点统租楼宇,将启动统租工作。力争在2021年底前完成2栋以上的整栋统租并启动改造建设。

3.开展商业定位和业态调整研究。结合公共空间的改造提升,进一步完善东门步行街整体商业策划方案,已初步制定重点经营楼宇“一栋一策”的商业改造方案,争取引入多个深圳首店、自带高流量的网红品牌、特色项目,以优质商业项目和服务为引领,高质量完成东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

4.推进智慧化法治化管理赋能工作。积极筹划建设智慧街区系统,全面开展数字化改造,推进管理决策智能高效、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对东门步行街的高水平管理和商业运营。启动《东门商业步行街管理条例》立法研究工作,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安全、环境、服务管理,为商圈升级改造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关于在**口岸片区国贸大厦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免税城的建议(第20210742号),具体工作成效:

1.深入研究免税政策。积极研究具有粤港澳大湾区特色的免税政策。**区组织赴海南调研免税商业发展情况,正结合该调研成果,研究调动深圳、香港、澳门三地积极性,区别于传统市内免税店、口岸免税店和海南免税政策。同时与深免集团等企业深入对接,及时掌握免税商业发展动态,研究政策突破口。

2.先行探索跨境电商+新零售业态。在国家政策批复之前,争取海关方面的支持,开展监管创新,发展“跨境电商+新零售”。通过积极对接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平台企业,支持其落户人民南,推进设立港人港品、港货精品。盘点国贸大厦、佳宁娜广场、南洋大厦等物业的商业空间,与其业主单位深入研究整合相关空间,集聚发展跨境电商。

3.开展配套建设。一是商业规划。通过联合研究机构,摸查人民南商业物业空置情况,结合未来城市更新计划,进行商业规划。二是品质提升。研究环境品质和交通提升方案,已完成人民南片区环境品质提升规划和概念设计中期研究成果。

下一步,我区将协助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积极向国家财政部争取范围更广、力度更大的免税政策。

七、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立项建议书篇(11)

去年6月份我区顺利召开了第二次党代表大会,按照换届工作要求,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委常委。新的区委常委会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余8名常委分别是党群口负责人、政府副职、基层主要领导。换届后,由于区委领导架构由原来的“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全委会”转变为“常委会—全委会—党代会”,赋予了常委会新的职能,成为了区委工作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决策机构,使常委成为常委会的直接决策者和具体执行者,常委的工作角色、工作职能等呈现出新的定位和要求。

1、工作分工上由“协管”变为“主管”。换届前,常委的工作由副书记牵头分管,工作机制处于交叉运作和多层运作。换届后,专职副书记职数由4名减少为1名,其职责更多的侧重于统筹协调、检查督促和日常事务的处理;政府副职中的常委和纪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人武部等常委,更加凸显了主管多个部门的工作分工,由原来协助分管副书记开展工作变为直接分管几个条线的工作。原“书记-副书记-常委”三级架构向''''书记-副书记或常委''''两级架构运作机制的新转变,减少了领导层级,减少了常委对副书记的依赖性,增强了常委站位全局、纵向沟通、横向协调的履职要求,将常委真正推到了区委核心领导的前台。

2、工作决策上由“副将”变为“主将”。换届前,书记、副书记职数接近常委会成员的半数,书记办公会是区委日常工作的管理机构,成为区委工作事实上的决策层。换届后,副书记职数由5人减为2人,书记办公会的议事范围由8个方面减少为5个方面,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后,常委会的议事范围扩大了,决策事项由10个方面增至13个方面,增强了常委参与决策的职责,常委会成员在重大事项的平等决策权,有效地改变了以往书记办公会事实上主导常委会的状况。党内民主的扩大和集体领导的强化,要求常委站在集体领导的高度,正确行使和科学运用决策权,更需具备对区域各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常委职责凸显出由重在履行表决权向承担常委决策责任的转变。

3、工作运作上由“配角”变为“主角”。换届前,各常委分管工作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先向分管副书记提出,由副书记提交书记办公会讨论决定是否上常委会议决,实际上是工作的配角。换届后,各常委直接对常委会负责,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向专职副书记报告列为议题,直接提交常委会研究讨论和决定。工作运作上的变化,使各常委成为常委会议题的发起者,扩大了常委会民主决策的空间,提高了决策时效,增强了常委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方案建议主体与决策执行主体的一致性,使常委对负责或分管的工作更加凸显出驾驭全局、把握方向、推进实施、检查指导的主角职能。

二、建立常委分工负责运作机制的基本原则

地方党委要真正达到核心领导、统揽全局,常委分工负责制的新架构就必须有高效议事、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作保障,让常委分工负责制真正体现出集体领导、充分负责、高效运作。创新建立切实有效的常委分工负责的运行机制,需要体现以下几个原则:

1、政治核心、统揽全局原则。常委会按照责任划分,在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委会的职权,主持地方党委日常事务处理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必须着眼进一步促进党内民主和集中的高度统一、权利和义务的科学统一,推进党的领导体制和机制的完善发展,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常委会作为区域全面发展的领导决策机构,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必须着眼于强化常委会集思广益、集谋汇智、集聚能量、集中精力的功能,在把好方向、抓好大事、谋好思路等方面统揽全局,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上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

2、科学分工、权责对等原则。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必须有效解决原领导体制中存在的党政分工交叉过多、职责不明的问题,按照现代信息管理、快捷高效运转的要求,常委分工必须着眼于工作职能覆盖全局、工作领域条块独立、工作任务均衡配置,进行科学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必须着眼于常委职责行使所必需的行政资源保障,坚持和促进常委责权、事权、财权的对等统一;在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的同时,充分授权,激发常委的内在动力和能动作用,着力提升常委的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和驾驭力,促进常委分工负责更高效地服务于党委集体领导,整体提升党委的领导水平。

3、效能优先、监督励政原则。效能优先是实施常委分工负责制的重要目标,常委分工负责制的运作过程,是各常委把握全局、科学决策的履职过程,是政令畅通、高效运行的尽责过程,必须着眼于党委执政能力的提高,着眼于执政效能的增强,使党委的决策适应时展的需求,符合区域发展的规律。监督考核是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每个常委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党内、法律、社会舆论、人民群众等多方面的监督和检验,把工作置于有效的监督机制之下,强化常委的作为意识,自觉做到勤政廉政,不辱使命。

三、建立和深化常委分工负责制运行机制的建议

常委会集体领导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常委分工负责制的运行落实,关键需要有健全的运作机制作支撑,有规范的工作机制作保障,因此,必须在常委会议事决策、议题管理,常委的科学分工、执行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创新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系统配套的工作运行机制。

1、建立新的议事决策机制。党委的日常事务管理和议事决策是常委会的主要职能,可将书记办公会改为书记碰头会,并建立常委会新的议事决策机制,修改完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议事方式、议事程序及议事要求,确保常委履职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一是界定议事范畴。常委会作为日常工作的议事决策主体,负责党委日常具体事务的决策和常规工作的把握,如对需提交全委会做出决定的,事关地方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编制、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等问题,召开常委会进行研究讨论。二是规定会议召开时间。地方党委根据工作的运作方式和周期,因地制宜地明确常委会议召开的期限,原则上可每月月底召开一次,主要用于区委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遇重要情况、突发事件或紧急状态可随时召开。可确定每周一为常委会工作日,主要用于召开部分常委工作碰头会、议事研讨会或安排其他常委集体活动等。三是规范议事决策方式。常委会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举手表决、票决或其他方式进行。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需逐项表决。尤其是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应逐个表决或票决。

2、建立新的议题管理机制。常委分工负责其目的在于促进常委集体领导作用更好地发挥,因此必须健全和完善常委会议题管理制度,对议题的前期准备、建议的提出、方案的沟通进行分步规范的操作,强化常委会议事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决策的民主科学。一是建立议题调研论证制度。对提交常委会讨论决策的议题,常委在上会前期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拿出可比方案,特别是对事关全局、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确保建议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二是明确常委会议题管理规定。可建立常委会议题管理的办法,对常委会议题管理的指导原则、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前期准备、审议程序、执行反馈等各个方面,予以细化明确和规范。常委会的议题由常委会成员提出,由专职副书记或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议题流程的协调操作,由书记(或政府主要负责人)确定,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确定。三是推行议题提前酝酿制。根据常委会召开的时间要求和确定的议题,提出议题的常委提前一周将涉及议题的相关材料提供给党委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送交各常委,以便各常委有充足的时间对议题方案进行思考酝酿和沟通交流。

3、建立新的科学分工机制。科学的常委工作分工,是常委分工负责制有效落实的基础和前提,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原则,要在对常委会的职责进行科学界定的基础上,实行常委分工全覆盖,扩大党政交叉任职,将常委会职责分解到每名常委,规范常委职责,明确管理范畴,形成领导管理一致、权责对等均衡、运行便捷高效的常委分工负责机制。一是坚持党政任职交叉、分工不交叉的原则。如党委专职副书记突出党委日常事务的处理、四套班子的协调沟通、党委全局性工作的检查督促等,受书记委托负责一些全局性的工作,分管党委工作的目标制订、执行、督查、考核等综合管理,与其他常委分工不交叉;再如政府副职常委不仅按照政府工作分工管理行政事务,还要负责分管工作部门的党群全面工作。政府非常委副职的分工,在党委常委分工的基础上,可以与常委交叉,分管部门的行政工作。二是坚持领域内相近工作统合、分管工作条块独立的原则。对党委或政府领域内的工作,可进行相近工作的统合,实行条线垂直、块状划分分管,可按照常委、纪委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政府监察工作的模式,进一步促进党委工作与行政工作的一体融合。如常委、组织部长可负责组织、人事、人才、培训等工作。三是建立常委管理镇街党(工)委、部门领导班子责任制。在常委负责和分管部门全面工作的同时,常委应增加承担党委管理下级党(工)委和领导班子的职能。每名常委可分工管理镇街党(工)委,对没有政府副职常委分管的政府组成部门,可安排其他常委分管多个部门的领导班子,常委负有领导和指导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建设的职责,并负有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权,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有主要建议权。同时,常委还负责分管镇街需要提交常委会研讨决定事项的素材收集、方案完善和议题的提出,负责执行落实常委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