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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资质认定汇报大全11篇

时间:2022-07-06 13:14:07

实验室资质认定汇报

篇(1)

1.2实验实施过程实验前要求学生查阅资料,进行实验总体设计,拟定实验方案,准备实验材料等内容。根据内容制定出时间进度计划,主要包括制剂制备、检查和含量测定进度计划。在正式实验前,会集中进行学生汇报,每组派代表进行讲解,做到每个成员都参与实验。在实验过程中,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认真操作,做好数据记录。学生在实验中遇到问题,主要由学生自己思考解决问题,教师可以进行指导,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结束时,每组还需对该次实验进行总结,包括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如何解决的、实验体会、实验产品展示等内容。

1.3实验成绩评定主要根据整个实验过程中,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提高程度来评价。实验成绩主要包括实验汇报情况(占20%)、实验课堂表现(占30%)、实验结果(占30%)、实验报告内容(占20%),根据该比例评定综合实验成绩。

2设计性实验教学方法

2.1实验内容安排设计性实验是在实验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进行实验设计并确立的实验项目。设计性实验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学生查阅相关资料,将学生4~5人分为1组,按设定的实验目的进行实验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文献资料的查阅、方源和处方设计、剂型的选择、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方法研究、稳定性研究等内容[3]。

2.2实验实施过程教师对每组学生的书面实验设计报告先进行审阅,并在正式实验前安排时间进行实验设计汇报,重点是汇报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新颖性等内容。汇报过程中,引导讨论,其他学生可以提出相关的问题和建议等。通过汇报和讨论,达到互相交流、学习和语言表达能力提高的效果。要求实验设计存在问题的小组,课后查资料或讨论进行修改和完善。最后填写实验任务书和实验室药品、仪器使用申请表。实验过程中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认真操作、仔细观察、详细记录实验数据。实验记录主要包括实验项目、实验原理、实验材料与仪器、实验步骤、注意事项、实验结果和分析等。实验结束后,每组派代表进行实验总结,主要说明实验中遇到的问题、解决方法、实验体会和产品展示等内容。

2.3实验成绩评定评价原则主要是判断学生的科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得到训练提高的情况。设计性实验的评定分值根据实验书面设计、汇报情况、实验情况、实验报告内容、最后的产品等内容,各占20%,给出综合评定设计实验成绩。

3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意义

传统的验证性实验,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学生思维,使学生实验思路不够开阔。通过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并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通过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还可以提高实验设备使用率,使仪器设备得到充分使用。通过几年的实践教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学生在查阅文献、实验操作技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增强了科学研究能力,对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也起到了很多的铺垫作用,如选题思路、开题报告撰写、论文写作等方面均有很大的帮助。

4结语

篇(2)

(一)前言

1、固定资产的清查是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资产清查,一是可以使学校的资产管理者准确掌握本校国有资产的总值、仪器设备的数量、分布、结构、使用状况等情况;二是能理清高校国有资产的“家底”,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使资产账面价值真实、可靠,从而为学校领导者正确做出科学决策提供物质基础。当前,各高校为了迎接本科评估,以及适应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需要,都必须进行科学地、有效地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以维护学校固定资产的真实性。

2、固定资产的定义。《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管财字[2000]32号)第二章第八条明确指出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①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②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清查拟分六个阶段进行

1、准备、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①成立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②以学校设备处为主要负责部门,整理、编订《固定资产管理文件汇编》、建立《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数据库》,按各学院建制实验室提供的原始固定资产清单明细表,为各实验室提供政策、法规上的依据和账卡依据。③制定本校固定资产清查的工作方案。④召开全校教职员工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动员,统一思想,增强资产管理的意识。

2、自查阶段。这是一个关键阶段,是一项仔细、艰辛的工作,关系到核查工作的成败。其主要任务是:各单位根据学校设备处提供的《固定资产管理文件汇编》、《固定资产清单》明细表,以及学校设备处授权的下属单位对账目的相关指标进行修改、补充的权限,以账对物开展自查。核查中如发现账目的相关指标差错、信息不全等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1)在自查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五种问题。一是有账无物;二是有物无账;三是附件(含各种软件)不全;四是无说明书及装箱单;五是仪器设备上标牌信息不全、不清或无标牌等情况。应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如实填写、上报。各学院根据各自实验室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经确认后,再上报到学校设备处备案。设备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的主管负责人批准。最后进行处理。

(2)以账对物。遵循谁领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不管涉及到谁,如有损坏,都应按仪器设备的折旧率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办法可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高教[2000]9号)第五章“贵重仪器设备的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执行。这一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一是因仪器设备使用年限较长,查不到使用人或负责人,或领用仪器设备的同志已退休或去世。二是某仪器设备虽然在某人账上且得到承认,但当事人拒不提供实物进行核对。三是某仪器由某人借用,但因当事人在读硕、读博、留学和出差到国外等原因,未能提供实物进行核查。四是某些仪器设备是教师利用自己的科研经费购买的,所以拒不提供实物进行核对。五是领用仪器设备的人员已调离本校,无法追回。如出现这类问题,学校就应根据相关文件制定相关政策,进行处理或加以约束。  (3)以物对账。针对有物无账的情况,各实验室应根据学校设备处提供的固定资产清单明细表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校编号、分类号、金额、购置日期、经费来源、单据号、采购人不填之外,其他都应填写。如果没有相关信息的,用“*”号表示。经各学院汇总、确认后,上报学校设备处备案。设备处组织专家组对仪器设备进行重新评估,给出一个合理的金额,然后,设备处统一给出校编号、分类号、金额等进行补充。对于购置日期、经费来源、单据号、采购人可用“*”号表示,以示不详。

(4)自查后,各学院应对仪器设备数据库进行修改、打印,并将电子文档和打印的纸质文档上报到学校设备处备案。学校设备处对各学院提供的电子和纸质文档进行汇总核对无误后,再进入到下一阶段。即核查阶段,要对出现的所有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做到万无一失。

3、核查阶段。学校组织仪器设备清查工作小组,对各学院、各实验室进行核查、指导。应根据自查后设备处重新更正的第二版固定资产清单一一核对,不留死角。仪器设备要一台一台过关,不走过场,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4、统计汇总阶段。①统计核查结果。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③对需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④对核查后的出错信息部分进行再次修改,然后再次建立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即第三版固定资产清单。

5、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卡片”阶段。学校设备处应将第三版固定资产清单的明细表再次返回到各学院。各学院下发到各实验室,各实验室应填写“仪器设备管理卡片”即“白卡”,做到“一物一卡”,不重不漏。要使“白卡”上的信息与固定资产清单明细表上的信息完全相同。填写后,经确认无误,再返回到学校设备处,由其用红色“仪器设备管理卡片”即“红卡”打出相同的信息,再返回各实验室保存,作为凭证。

篇(3)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是根据我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监部门对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具备相应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定和承认活动。根据我多年的质检机构工作经历,浅谈以下几点体会。

一、前期准备要“求全”

一要人员全。为保证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要成立迎检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机构和岗位设置及职责等重大事宜的决策,掌握认证工作的进度及运行情况,协调和处理各部门之间的衔接。

二要材料全。一是申请书上报时要求的材料要全,特别是《申请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表》和《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一览表》,要根据自身的需要、技术能力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拟定认证申请项目。二是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下发、修订、运行的管理体系文件和程序文件内容要求,且便于操作。三是记录本单位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的文件资料要全,包括管理体系、规章制度、人员能力、设备运行、开展能力验证、内审及管理评审等情况。

三要仪器全。根据申请认定的项目,将各项目检测方法标准中要求的仪器设备编制成表。凡申请项目表中所列项目涉及到的仪器设备必须配齐,并对所用仪器进行计量检定、校准或校验。要制定仪器设备运行检查情况表,对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记录。对于那些使用频率高、准确度要求高、易损坏及发生过损坏事故的仪器设备,在两次正式检定、校准、校验期间要进行期间核查。

四要准备全。为了方便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评审前实验室需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中的19个要素进行对照,完成一次全真的“现场评审”的模拟演示,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进行纠正,通过内审自查白纠,达到质量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并且查漏补缺,确保评审能够顺利通过。

二、现场评审要“求细”

现场评审由于专家人员少、时间短、项目多,必须建立在相互了解、沟通、信任的原则基础上,作为被评审方应积极主动地为评审活动提供帮助。比如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电脑、打印机、网络、临时文件资料室等,并提供专门的小型会议室,以提高双方的办事效率。现场评审双方应先就评审日程具体商议,通过沟通,制订出详细可行的评审活动安排。一般为:预备会议、首次会议、现场参观、下达考核任务、评审员现场评审、评审组碰头会、交换意见、形成正式的评审意见、末次会议。

第一,首次会议要注重系统汇报。一般由评审组长主持,全体评审员和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参加。需要注意的是,现场评审不仅考被评审方的业务能力,也考管理水平。在首次汇报时除重点介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维持和实验室能力建设改进外,还应围绕质量方针,结合单位实际,确定质量体系以及运行情况,从管理层面叙述具体的思路、做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尽可能使评审组较全面、客观地了解在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中所做的工作,使现场评审更富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完整性。

第二,现场参观要注重及时沟通。现场参观能使评审组对实验室内部管理与检测能力有一个完整的印象,发现一些共性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要严格遵守实验室要求,介绍人的介绍词应简明扼要,要注意对问题进行记录,如能纠正立即纠正。为保证评审的顺利进行,可指派熟悉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和有关技术方法,具有较强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人员作为评审组联络员。

第三,考核任务要注重规范完成。由硬件组成员下达考核计划,样品交接,并明确考核结果上交时间。这是评审组较关注的一项考核内容,检测结果直接判定实验室能力建设的好坏。所以要合理安排检测人员,确保考核持证上岗,做到从容应对。接样、任务下达、样品交接、样品预处理、样品分析及出具分析报告等全过程,都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确保一次性报出合格的检测结果。

第四,现场评审要注重技术全面。现场评审一般分为软件组和硬件组,评审员通常采取查、看、问、听、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审。要求实验室人员对每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全面细致掌握到位,做到心中不慌、步骤不乱、有问必答、有难必解。为保障评审效果,要为每一位评审员配备一名联系人;为软件组的评审配备一间房间;为需要外出监测评审的应及早确定路线;发现问题,及时解释,能够纠正的立即纠正。

第五,交换意见要注重有疑必答。在进行末次会议之前,评审方将与被评审方进行沟通,最终确定结果。需要注意的是,沟通对象应为领导层,建议熟悉工作的质管部门人员也参加;对于评审方提出的问题如有疑问,应立即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

三、整改提高要“求效”

评审组批准与否,取决于整改时间长短和是否到位。要正视所存在的差距,真正把整改意见落到实处。

(一)责任落实到人。针对末次会议上评审组提出的缺陷项目和整改意见,逐条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订出整改计划和整改要求,并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整改完成期限。

(二)集中精力整改。要根据整改计划和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抓紧时间查漏补缺。质量负责人及时组织质量监督员对整改措施的实施过程和时效性进行跟踪,对责任部门提交的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和有效性评价。要注重整改过程中相关文件的修订和资料收集,对每一个不符合项做到整改件件有落实、项项有凭证,包含整改前后对比,同时图、文并举,尽可能做到清晰直观,一目了然,充分见证其整改过程,以客观地反映出整改的效果。

(三)跟踪评价结果。由质量管理部门指定相关人员对整改措施的实施过程和时效性进行跟踪,对责任部门提交的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和有效性评价,并根据汇总的纠正记录和所附证明材料编写整改报告。同时,为进一步强化中心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和质量体系规范运行,提高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要进一步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中心制定的质量体系文件,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规范运作,长效管理,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篇(4)

管理评审分为定期评审和不定期评审。定期管理评审每年至少执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末,实验室内部审核之后,并结合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不定期管理评审时当实验室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随时进行。管理评审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1.2制定管理评审计划

质量负责人根据内部质量审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情况,提前制定《管理评审计划》,经实验室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分发到所有参加管理评审会议的部门。管理评审计划的内容应包括评审的目的、评审组织、评审内容、评审的准备、参会人员、评审时间及评审会议地点的安排。

1.3组织准备

质量负责人应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按照《管理评审计划》的要求提供资料,以便做好管理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2管理评审会议

2.1管理评审的输入资料

依据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中4.15的条款规定,管理评审应考虑到:1)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查看检测实验室的质量方针、手册、程序及测试规范等是否符合当前实验室的情况。2)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质量负责人报告检测实验室检测活动的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实现情况,各部门负责人(如安规部、电磁兼容部)对检测业务开展中遇到问题点的分析。3)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查看检测实验室内部审核报告,总结最近一次内部审核的结果。4)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针对检测实验室出现的不符合工作或为消除潜在不符合工作,而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实施效果的评价。5)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查看检测实验室本年度第二方(客户或客户委托)、第三方(如认可机构)的审核报告,总结审核结果。6)实验室间比的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列举检测实验室参加CNAS、IFM等机构举办的能力验证项目或自己开展的实验室间的比对工作,报告检测数据和结果是否满意,若不满意,需重点分析总结。7)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考虑近期工作量的变化对检测实验室质量保证的影响,以及工作类型的变化对检测实验室设施和资源要求能否满足。8)客户反馈、投诉:结合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9)改进的建议:检测实验室各部门提出的改进建议。10)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资源以及员工培训。11)实验室下年度的目标、目的和活动计划。12)日常会议中有关议题的研究。

2.2管理评审会议的实施

管理评审以会议方式进行,由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主持召开管理评审会议。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需参加会议。质量负责人汇报上次管理评审会议中发现的问题改善情况,上次管理评审以来实验室质量体系运行的情况,内部和外部审核,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的评价等。技术负责人汇报自上次管理评审以来实验室检测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及能力验证的情况等。参会人员根据《管理评审计划》,对实验室现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讨论。

2.3管理评审会议的输出

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对所涉及的评审内容做出结论,对实验室管理体系持续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对评审后改进的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包括体系、方针、目标、资源是否需要调整;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员、限定完成日期。

3管理评审报告

管理评审会议结束后,质量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编写《管理评审总结报告》。管理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日期、参加人员;评审目的;评审范围;评审依据;评审过程;评审结论;不符合项说明;下一年度的目标、目的和活动计划等。管理评审报告经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审核批准,由质量部发放到其他相关部门。

4管理评审结果的实施

根据管理评审会议上的结论,针对需纠正的不符合项,填写纠正措施记录单,交实验室最高管理者签字后由相关责任部门按《纠正措施程序》执行。相关责任部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计划并实施,质量负责人对改进措施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并作为下一次评审的输入。最高管理者负责确保评审所产生的措施按照要求在适当和约定的日程内得以实施。在定期的管理层会议中应当监控这些措施及其有效性。

5管理评审的记录

检测实验室需保存所有管理评审记录,包括《管理评审计划》,《管理评审会议签到表》,《管理评审报告》和《纠正措施记录》。质量负责人应当确保评审产生的措施予以记录,记录应当易于获得并按实验室规定的时间保存。

篇(5)

检测单位年度汇报一

20xx年即将过去,检测中心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关怀支持下,通过检测中心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推行先进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努力实现“管理零漏洞、工作零差错、服务零投诉、报告零缺陷”的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一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检测中心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为总结工作经验,今后能更好的做好服务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验中心检验业务基本情况

检验中心负责全县食品、农产品、水质、建材、化工、计量等方面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20xx年7月经省专家组现场考核复查,获得食品、建材、水质、农产品、化工资质认证40类产品400多个检验参数,其中有24个兽药残留参数是新增加的。同时通过了省级石墨检验站资质认证复查,建立了20个计量标准。

二、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技术机构整合后,中心在管理方面积极转变思想,努力提升工作服务质量,具体做到微笑服务,耐心、认真受理,热情礼貌,服务周到,不断增强主动服务、自觉服务、热情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公开检验程序、检验标准、检验时限。中心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办事效率显著提高。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中心运行机制进一步形成。设立了合理的内设机构,对检测环境、引用标准等都进行了严格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中心人员检测责任明确、行为规范,保证了第三方的公正立场,以监督与服务并举的一流服务手段和热情的服务态度为广大用户提供了科学、公正、准确的检验服务。

(二)检验任务完成情况

1、产品质量检验。完成食品检验150批次,化肥检验25批次,农产品检验完成350批次,生活饮用水检验完成220批次。

2、计量器具检定。完成定量包装检定82个批次;加油机年检188台,静电130点,出租车计价器的年检共计300台;化验室计量器具40台;医院计量仪器设备130台,压力表180块,燃气表1200块,水表800块,电子汽车衡80台。

3、建材检验。完成建材检测725批次(水泥检验54批次、钢筋检验301批次、混凝土试块检验348批次、红砖检验37批次、保温材料检验22批次)。

三、工作中存在的弱项和短板

中心通过技术机构检验资源整合之后,检验项目和检验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并且点多面广,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少,并且受年龄、学历、能力的限制,一些进口大型的检验仪器操作比较困难。急需聘用一批年轻的、检验专业技术能力强的检验人才。

四、20xx年工作思路和措施

1、进一步加强检验质量体系运行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用户、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提供科学、准确的检验检测数据。为政府决策,部门执法,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2、加强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主要措施是(1)、内部培训,采取以老带新,以强带弱,集中自学等方式。(2)、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使检验人员尽快熟练掌握大型检验仪器的使用操作。提高检验人员的检验技术能力和水平。

3、结合新仪器的检验能力,申请资质项目的扩项认证。

4、按照检验检测计划,完成好全年的检验检测任务。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检验检测任务。

检测单位年度汇报二

20xx年,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业务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公正、客观、严谨”的工作理念,以保障全县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改进作风,求真务实,努力提高技术与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转型发展、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现将中心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推进,顺利完成试点项目建设

中心把项目建设当作中心全面发展的新机遇、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安排分管领导牵头成立了项目建设工作小组。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由中央投资补助9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00万元;其中600万元用于实验室建设,800万元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年初,完成了实验室整体搬迁和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积极邀请专家6人次来中心进行仪器设备操作培训工作,目前该项目已投入使用并于20xx年8月顺利通过省食药监局的验收。

(二)积极拓宽检测范围,认真完成检测工作

中心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了校准、检定,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了修改、对检测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对实验室的功能分区进行了完善,积极准备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8月10-12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派任凌云为组长的专家组一行4人对我中心进行了实验室扩项评审工作,经过审查组严格认真评审,评审组认为,中心质量体系运行有效,设施环境、仪器设备、检验能力、人员队伍、质量控制等方面均满足要求,顺利通过了实验室扩项评审工作,现已具备548个产品、4000个参数、300个检测方法的检测能力。20xx年,中心扎实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公正、科学、准确、高效的开展各项检测工作,认真出具检验报告,无无故超期延检,无错误检验报告发出。20xx年,中心全年出具检测报告1200余份。

(三)多措并举,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中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隐患即为事故”的理念,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一是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一名副主任具体分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细化到人;三是将实验室药品、气瓶、设备操作、用电安全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四是加大监管力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20xx年,中心将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以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和检验检测能力为核心,牢固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理念,进一步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和实验室建设力度,狠抓能力提升,强化党建工作,抓党建、促业务,努力开创检验检测事业新局面,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xx年,中心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全年计划出具检测报告2000余份,承担好全县检验检测任务;二是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做好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四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1、积极拓展业务,承担好全县检验检测任务

试点项目完成及实验室检测资质扩项认定工作完成后,中心的检测能力得到了极大提高,20xx年,中心将继续加大业务工作力度,一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如食药监局、畜牧局、农业局、渔业办等)进行业务对接,将全县相关检验检测任务由中心承担;二是积极对接企业,加大对中心的宣传力度,让企业、社会进一步增强对中心的了解程度,扩大社会知名度,做好企业、个人委托检验业务,全年计划出具检测报告2000余份。

2、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二是加大日常检查的力度。将“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力争把不安全事故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做好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

一是每月2次业务理论集中学习和实验室现场操作实践。二是选派技术人员外出参加相关培训,邀请专家到中心实验室现场指导培训,使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积极选派业务人员前往市食药检测中心和其他县中心进行培训学习交流。

篇(6)

自觉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部署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在学习贯彻中力争做到准确掌握主要精神,着重把握好党中央做出的新判断、新部署和新要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增强了遵守各项规定和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反对铺张浪费、反对慵、散、懒、奢和严格按群众路线办事的观念。积极参加“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认真查找和纠正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通过学习,拓宽了知识面,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了分析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树立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工作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找准了推动工作的着力点与服务发展的结合点。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为重点,不断加强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今后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名牌带动战略。 一是组织县(市、区)局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向省局提出了我局对名牌认定范围的建议,争取我市产品多列入名牌产品目录,为我市企业申报名牌争取了有利条件。二是强化措施,确保名牌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在申报过程中,通过手机短信、电话动员、上门指导等手段广泛动员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参与申报,组织召开了名牌申报说明会,安排专人负责指导企业名牌申报工作,今年我市已获公式的省服务名牌和山东名牌产品,较去年有大幅增加。推荐乐陵市调味品行业协会申报了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推荐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申报了中国质量奖。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核查申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了企业的顺利参评。

(二)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省政府质量考核工作

一是制订了《德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市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任务分工,厘清了各部门的职责。二是召开了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准备会议,安排部署了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自评和准备工作。加强对各部门自查工作的调度,对27个相关部门上报的证实性材料进行了认真梳理,整理上报质量考核见证资料共11册,文件资料等400多份,起草政府质量考核自评报告3万余字,三是起草了《德州市政府2014—2015年度质量工作情况的汇报》,全面反映了我市的质量工作状况,召集相关部门进一步补充了见证工作资料,配合市接待办精心制定了接待方案,对各环节工作都做了精心安排,确保了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实地核查工作顺利进行。核查组通过听取政府汇报,进行地实地核查,对我市质量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三)认真做好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的测评办法,并按照市考评办的要求,认真完成了2014“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测评工作。二是组织编制2014年各季度《德州市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并按时报送省局。向市政府呈报了《2014年德州市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依据。

(四)认真做好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资质认定实验室和机动车安检机构日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两级质监部门实验室监管的责任。组织全市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和组织专家对全市30余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共提出整改意见200余条。对2家实验室责令限期整改。组织实验室参加全省能力验证,对存在可疑值的6家责令整改,对存在离群值的3家实验室的4个检验参数责令暂停检验。二是组织开展了机动车安检机构、综检机构、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及尾气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查。三是广泛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下发了《关于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开展“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主体责任”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切实增强检验机构主体责任意识。与省局审评中心联合举办了《检验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培训办,全市200多名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提高了检验检验机构的法治意识。

(五)加强了认证监管工作力度。加强了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组织检查3C认证企业73家。查处无证制售行为3起,进一步规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开展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网格化检查、有机产品认证检查等工作,检查获证企业百余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报告和处理。

(六) 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科技服务能力。一是加强技术机构设备采购管理工作,起草了《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选择暂行规定》。完成了市计量所、衡器所、质检所、特检院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评审工作,确定了代理机构。二是落实国家专项配套资金,完成了设备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三是支持小微企业,与市科技局就《山东小微企业创新券管理使用办法》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座谈,并认真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一期全部检验设备的录入工作,登陆共享平台系统。四是配合省局检查组完成了2015年度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及调研工作。五是按照市招商办的要求,上报了《德州市质监局招商引资情况汇报》及《德州市质监局招商工作方案》,填报了《2015年全市招商引资新注册、新开工项目统计表》,上报了招商引资项目进度。

三、清正廉洁,勤政务实

工作中能够带头落实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原则,不殉私情,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团结同志,生活勤俭朴素,工作求真务实,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为做好每一项工作,我都深入实际进行调研,充分掌握基本情况后,再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有的放矢。工作中坚持以身作则,勤政为民,顾全大局,经常与同事交流,沟通思想,探讨工作,增强合力,兢兢业业,使分管的各项工作得到较好的发展,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使得思想和行动有机统一起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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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检验检测实现合理分工、集中配置、资源共享、稳步推进。

二、工作目标

争创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不断提高抽检效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合理、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运行体系和信息平台。

三、检测体系

根据目前我市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际,我市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以确保重点,兼顾各环节为原则。政府出资重点加强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使其基本达到具有定量检测农药残留、药物残留、重金属残留、激素类药物、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项目检测的手段和能力。市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主要添置各环节日常监管中以定性为主的快速检测设备、设施,以保证日常监管的需要。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分段检测与品种检测相结合。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质量检验;质检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卫生部门负责消费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各乡镇(街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站,负责本辖区农产品检测工作,接受农业部门的技术指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食品质量检验的组织协调。

四、职责分工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运行机制,制定全市年度检测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食品检测工作,统一对外食品检测结果。

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种植的食品安全监测;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农产品种植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负责乡镇农残检测指导和管理,做好农产品上市前抽样检测,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受理畜禽养殖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负责水生动物检疫工作及其产品的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受理水产养殖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督促企业加强自检体系建设;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全市食品安全定量检测目标任务;负责受理生产加工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经贸局:抓好生猪屠宰场检测室建设及管理工作,开展肉品质量检测。

工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负责监督全市农贸市场、商场、批发市场检测室(或快检设备)的建设及管理;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流通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卫生局:负责食堂、餐饮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负责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技术鉴定;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食堂、餐饮业消费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各乡镇(街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站。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农产品检测工作;制订本辖区农产品检测工作年度计划;根据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布置的检测任务目标,开展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开展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站的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等;完成农业部门下达的检测目标任务。

五、运行机制

(一)统一制订抽检计划

为提高检测效率,节约检测经费,避免重复抽检。抽检计划分监督执法性抽检计划和综合评估性抽检计划,各职能部门根据我市食品安全状况,以及季节、环境、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特色行业等特点,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及分配计划,每年确定抽检品种、数量、批次(频次)、检测项目,报市食安委办公室,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下达全市年度抽检计划。

(二)统一检测检验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快检、现场检测以及疾控中心微生物检测项目以外的食品安全检测需统一由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检测。其中列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年度计划的监督或评价性项目检测,依据文件直接送检测中心检测,新增加的临时性检测项目,必须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送检测中心检测,相关检测经费按市政府办公室〔20*〕118号抄告单执行。

(三)统一检测项目标准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下达全市年度抽检计划时,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指定检验标准依据,各食品检测机构的食品检测项目均应指定标准进行检验。

(四)统一汇总检测结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把“条”(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和“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计划)布置的所有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的检测结果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状况的评估依据。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食品,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行政查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食品安全。

(五)统一信息报告和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综合各有关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汇总后报告市政府,并视情向社会,及时提醒市民注意。对举报投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检测信息,要及时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检验检测信息分析和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将检验检测信息在市食品安全信息网中监测预警专版上,有效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实现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和对社会公开。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检验检测信息,指导监管工作,作出安全预警,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企业自律。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有效的食品抽样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是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统一认识,顾全大局,加强领导,服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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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我省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文物的本体特征、基本数据及保存情况,文物所处的自然和人文环境情况。

(二)对全省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总体评价,为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供依据。

(三)建立、完善全省不可移动文物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编制全省不可移动文物名录,逐步实现标准化和动态管理。

(四)提高全省文物系统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逐步建设业务强、素质高的专业队伍。

(五)协调文物管理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提升文物保护科技水平,使文物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我省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和近现代重要史迹等,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点和古人类化石点,与历史文化有关的古树名木;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核。

普查登录的内容是: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以及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资料。调查中应同时测绘文物图示、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进行登录。

四、技术标准和要求

根据全面调查和专题调查相结合、文物本体信息和背景信息相结合、传统调查方法和新技术应用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文物普查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统筹规划。

普查实行全省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实施的办法。由省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普查领导小组”)《甘肃省第三次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普查的相关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据此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标准。

普查实施标准化管理,执行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统一的普查规范及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标准包括四个方面:

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及其著录说明;

2.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的技术标准,包括文物的认定标准、分类标准、定名标准、年代标准、计量标准;

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资料的采集、存储、汇总、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的规范;

4.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和普查工作报告编制的规范。

(三)突出重点。

1.以全面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对于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加强对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损毁原因及文物所处的自然、人文环境现状的调查,收集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2.在全面调查、登录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上,应重视加强工作基础较薄弱的工业遗产和金融商贸建筑、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建筑、水利设施、林业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军事设施等行业性质文化遗产以及乡土建筑、近现代优秀建筑等的普查工作;加强对文化线路沿线文物和重要水系沿岸文物的调查登录。对重点问题,可结合普查开展专项调查和课题研究。

(四)以县市区为单元。

普查以县市区为基本普查单元。田野调查的组织,文物信息、资料的采集、汇总、上传,普查档案的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编制等均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

(五)控制质量。

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标准及规范为依据,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甘肃省第三次文物普查质量管理办法》,对野外调查程序、方法及普查数据登记、录入、统计、整理、汇总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全面检查各普查队的普查野外到达率和调查区域覆盖率,并通过定期检查、抽查和督促指导等方式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对有遗漏或资料不准确的,要进行复查和补充。市州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检查各普查队、组的工作情况,按要求汇总上报普查数据、资料。

五、组织方式

(一)省政府成立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普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副省长咸辉任组长,省发改委、宗教局、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林业厅、商务厅、统计局、测绘局、文物局、省军区后勤部分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下设业务指导组、资金设备组。

(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辖区普查工作。各县市区调集文博系统的专业人员和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组建普查工作组,承担野外普查工作及资料整理、成果编研等工作。

六、时间和步骤

普查工作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07年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07年4月至12月):组建机构,开展培训,购置配发普查设备等前期工作。

1.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层层组建普查机构。

2.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甘肃省第三次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各市州普查领导小组制定本市州普查工作计划并报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各市州组建普查队,各县市区组建普查组,每个普查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1人。

4.组织开展各级普查人员培训。

5.设省级与市州级专家指导督查组,对第三次文物普查进行检查指导。

6.购置配发普查设备。

(二)第二阶段(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普查。

1.田野调查。各普查组开展现场调查、勘查、测量、标本采集、绘图、拍照、录像等工作,并按规范进行登记和数据采集录入、资料整理等工作。

2.抽查复核。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普查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抽查复核。

3.2008年9月进行中期工作总结交流,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指导,为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三)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开展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普查成果公布等工作。

1.2010年1月至4月,由省普查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全省逐县(市区)进行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县市区提出整改意见。

2.2010年5月至8月,汇总、整理、上报普查数据和资料。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省各市州上报的普查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验收、汇总整理,并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编制形成普查成果。

2010年9至10月,完成甘肃省不可移动文物编码系统;

2010年9至12月,完成甘肃省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电子地图系统;

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完成甘肃省不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系统;

2010年9月至2011年4月,完成甘肃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

2011年4月至2011年10月,编制甘肃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由省政府向社会公布;

2011年7月至2011年10月,编制《甘肃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并上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4.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总结表彰。

七、数据和资料管理

普查数据和资料,由进行田野调查的普查组调查、登录,普查队审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管理。

普查组在田野实地调查中,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认真调查,如实地准确填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的各项内容,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妥善管理和保存记录档案和登记表。按照要求进行绘图、摄影、测量、采集标本,GPS数据应及时导入笔记本电脑,做到随查随记,一日一清。采集的文物标本统一装袋,填写统一标签。普查采集的标本,野外调查结束、通过检查验收合格后,上交市文物部门统一管理。各普查队每天必须记录工作日志。

各县市区普查工作组每完成一个乡镇的普查任务后,将通过审核的普查数据和登记表上报当地普查办公室。县级普查办公室每个月将通过审核的普查数据和登记表上报市州普查办公室。市州普查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或专业人员对各县市区普查办公室上报的普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安排补充或复查;符合要求的登记表应签署审核意见,并运用普查汇总软件上报省普查办公室。各市州至少每三个月向省普查办公室上报一次普查数据和登记表。

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普查资料和数据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履行保密义务。如有泄密事件,按国家保密规定予以处理。

各市州、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普查结果,组织建立本市州、县市区文物普查档案;在此基础上,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全省文物普查信息管理系统,保存全省文物普查档案。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文物普查数据、资料、档案实行异地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八、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中央、省级经费主要承担设备购置费、培训费、检查验收费、成果编制出版及数据库建设费,并对贫困县及少数民族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市级和县级财政主要承担调查费。

九、宣传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重视并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扩大普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反映普查工作的动态情况;普查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文物法律法规和文物知识的宣传,提高普查的社会认知度和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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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县129个地面固定样地进行复位调查,准确查清全县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分类及其消长变化动态,掌握森林生态系统的现状和变化趋势,为国家综合评价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提供基础信息。全县固定样地分布见附表。

二、工作组织

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县林业局成立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下设质量检查组及技术指导组和外业调查组。依据工作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五个外业调查组,负责相关外业调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组成人员为:

2、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一类清查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向市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清查工作总结报告等。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3、质量检查组及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县外业调查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工作推进督查及质量检查,完成县级调查报告、专检报告相关表格的统计汇总。组成人员为:

(二)组织管理及技术质量要求

1、对参加调查的人员集中进行培训及实地实习。

2、技术指导与检查。质量检查组及技术指导组全面负责外业工作的质量检查和技术指导。技术指导人员要深入各调查组对各项调查技术进行指导、监督和把关。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质量检查验收采取逐级验收的方式。各组要认真开展自查和互查,并向县清查办提交请验报告。

三、外业调查人员分工及清查复位范围

本次一类资源清查外业调查共分5个外业调查小组,参加人员由林业系统技术人员及骨干组成。共计参加人员22人。

四、进度安排

本次清查工作安排从2014年6月26日开始到2014年9月25日结束。

(一)组织准备和动员培训阶段。2014年6月26日至7月1日。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设立清查办公室、质量检查组及技术指导组,落实调查人员,组织外业调查组,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落实清查工作职责。

2、购置清查必备仪器设备和安全预防药具。

3、调试、校验现有清查仪器设备,印制调查卡片、表格和图纸等,制作标牌和水泥标桩等。

4、召开清查部署会,落实工作任务,举办一类清查技术培训班。

(二)外业调查阶段。2014年7月1日至9月20日。

完成固定样地调查,并进行自查、互查和配合完成省、市检查验收。

(三)材料上报阶段。2014年9月20日至9月25日。

各组清查成果材料于9月20日前报县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总结阶段。2014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

对清查工作全面总结,评选上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上报相关材料。

五、质量和安全管理

质量管理是清查工作的根本所在,安全生产是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各清查组要严格质量和安全管理各个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查工作质量和人身财物安全。

(一)质量管理

1、实行技术质量责任制。各外业清查组对复位样地清查技术质量直接负责,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林业局与承担清查任务的单位签订工作责任书。检查验收组要严格执行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把关、检查验收结束后,检查方和被检查方均应在检查验收报告上签名。

2、推行跨期质量追究制度。对本期清查发现的前期样地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要追究前期调查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样,下期清查一经发现本期调查存在质量问题,也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坚持定期汇报和通报制度。各清查小组每月16日前向县清查办上报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以便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同时,还应当利用文件、通报、简报等形式,将工作进展中的问题、典型做法等予以通报。

4、严格执行改设、目测样地审核批准制度。对于必须进行改设、目测的样地,严格实行上报审核批准制。改设及实测改目测的样地必须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核实,由省清查办报西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审核后,再报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确定改设或目测样地。

5、建立航迹、照片管理制度。调查人员在前往样地的过程中记录GPS航迹,并在样地内拍摄人景结合照片,建立航迹和样地照片档案。

6、完善质量奖惩机制。由质量检查验收组对全部样地是否合格作出评定,上报先进集体和个人,对不合格样地或合格率不达标,以及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要部分或全面返工,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安全管理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调查小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调查人员人身安全、设备安全、资料安全、防火安全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人。

2、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工作人员及仪器、资料的安全必须得到有效保障。根据需要,配合必要的防暑、防蛇、防创伤等药品和保护图纸仪器资料的防雨工具和工作包等。同时,夏秋季是胡蜂十分活跃的季节,外业调查人员要切实强化安全意识,学习野外应变防范措施,坚决防止胡蜂蛰人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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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工作目标

完成饮水安全工程10处,解决4400人的饮水安全;完成岷江大渡河防洪堤投资600万元;县大马沟自来水厂工程2015年计划投资2300万元,完成厂房主体及管理工程;实现水产品产量25吨;参加各类培训人才10人;完成好防汛抗旱工作;完成好水政水资源和渔政工作;完成好水利项目建设工作;完成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新增计生帮扶户5户;完成好县上安排的各项临时重点工作。

三、目标管理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工作,抓好目标管理的制定、分解、实施以及监控、督促、检查、考评、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特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水利股等各股负责人和统计员为成员的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总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副局长为第二责任人,按职责分工分管各股室的工作,并对局长负责;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相应的目标管理负总责,并对分管副局长和局长负责;各股室要把当年的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头,保证本股室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目标管理的分解与实施

局办公室

1、根据县委、县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按照州县下达的目标任务,做好年度目标的制定、分解、落实和监督、自查工作。做好政务、公文管理和政务信息及值班工作,把目标管理、理论学习、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生“三结合”、普法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年初有安排,半年有小结,定期进行自查汇报,年终有总结。主要负责完成临时重点工作:一是旅游全域化工作;二是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是基层党建工作年工作;五是“安心工程”政策落实工作;六是作风建设;七是年鉴工作;八是机构编制工作;九是大事记编写工作;十是医改工作;十一是民族示范县工作;十二是县委、县政府其他临时重点工作等内容。

2、根据省、州、县有关部门的要求,负责协调、督促有关股室及时认真收集、整理水利建设等方面的资料、数据、统计报表、项目规划、简报、信息等上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3、根据县下达的计生“三结合”工作任务,负责落实新增户、联系户、帮带户的帮扶项目和资金,按要求落实专人做好年度安排和建档汇总工作。

4、实施“科教兴水”战略,培养培训人才10名。

5、负责全县水利、饮水安全、水土保持、防汛、水产等行业的财务、统计管理工作。一是负责抓好全县年度水利、饮水安全、水土保持、防汛、水产等工程项目的投资计划和资金衔接工作,编制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和年度财务计划;二是负责组织行业经济效益分析,规范水利、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河道沙石、水产等价格收费体系,加强对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做好全县水利、水土保持、饮水安全、防汛等建设工程资金的概算工作和省、州、县立项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上报和资金衔接工作;四是严格按照会计法、统计法、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现金收支,物资出库做到手续齐全,认真做好财务现金收支报账工作;五是协助抓好全县水利、水土保持、饮水安全、防汛等工程的统计验收工作;六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管理,做好条件具备人员的晋升晋级报批工作;七是搞好物资仓库、财会室、保管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6、切实按照省、州、县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水利、饮水安全、水土保持、防汛等方面的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根有据,请领导审查核实后,按时限要求及时报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统计人员要对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7、认真做好省、州、县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水利股

1、按照省、州、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村经济。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一是做好水利发展的全面规划,按照水利、水土保持、饮水安全困难的轻重缓急,排出先后次序,着力抓好一批重点骨干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报批、立项等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着手实施;二是以修复损毁、水毁工程为重点,新修一批短、平、快、投资省、效益好的小微型水利工程,切实解决灾区和旱片死角地区的农田灌溉和经济林木的用水问题;三是突出重点,坚持山、水、林、地、路的综合治理,实现综合效益;四是认真用好饮水安全专项资金,想方设法解决各乡村人口和牲畜的饮水困难;五是切实抓好水土保持治理规划,加大治理力度,减少水土流失,遏制环境恶化,做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为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防线而努力;六是水利建设中把好质量关、资金关和安全关,实行工程验收制,落实有效的管理维护措施和制度。

2、积极开展嘉绒水利灌溉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饮水安全工程10处,解决4400人的饮水安全;加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及工程的维护管理;积极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和督促落实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出的安全生产决定;积极开展嘉绒水利灌溉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水利、安全饮水、水土保持等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报批、立项等工作,积极争取资金。负责落实计生“三结合”工作。

3、完成年度水利、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等建设中较大项目工程的开工、竣工、效益情况或典型事例写出10—15期简报、信息交办公室汇总上报。

4、完成省、州、县和局领导交办和督办的其它事项。

水政监察大队

1、抓好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重点的水利法制体系建设,完成规范化建设,强化水利执法,为水利电力建设事业提供法律保障,逐步走上依法治水、管水、用水轨道。按照《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电力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把全社会的水事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管理。一是转变职能,强化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水,建立和完善水利执法责任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完成今年我县水政监察示范化建设验收达标任务;二是利用“世界水日”、“水法宣传周”,禁渔期和防汛期期间组织人力到全县各乡、镇、厂矿、单位广泛认真开展水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人们的水法制观念,树立法制意识,自觉依法行事,提高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是做好境内水资源、渔业资源的保护、管理、开发、利用规划。

2、切实加强全县水资源、水工程、河道砂石、防洪设施、水土保持、捕捞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加强水利规费的征收解缴工作。

3、做到水行政执法主体、内容、程序合法;加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将“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4、把年度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及典型事例写出10-15期简报或信息交办公室汇总上报。

5、认真完成省、州、县和局领导交办和督办的其它事项。

防汛办

1、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及时传递水旱情。为各地提供防汛抗旱资料,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强化防汛抗旱的组织领导。一要对威胁人户、农田、水利电力设施安全的滑坡、泥石流灾害加强监测、监控和预报预防工作;二要结合本地防汛实际,制定完善今年防汛安排和预案;三要坚持汛期24时昼夜值班制,加强与气象、水文、通讯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传递水情和汛情,为防汛抢险指挥机关提供决策依据;四要做好防汛物质储备,组织好抢险队伍,确保抢险物质供应和抢险队伍及时到位;五要做好汛前检查,督促进行抢修排险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汛期安全。

2、完成岷江防洪堤投资600万元。完成新增县非工程措施项目和山洪灾害补充建设项目和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相关工作。

3、把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及典型事例写出10-15期简报或信息交办公室汇总上报。

4、认真完成省、州、县和局领导交办和督办的其它事项。

渔政管理站

1、按照《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电力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把全社会的水事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管理。一是转变职能,强化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水,建立和完善水利执法责任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完成今年我县水政监察示范化建设验收达标任务;二是利用“世界水日”、“水法宣传周”,禁渔期和防汛期期间组织人力到全县各乡、镇、厂矿、单位广泛认真开展水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人们的水法制观念,树立法制意识,自觉依法行事,提高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是做好境内水资源、渔业资源的保护、管理、开发、利用规划。

2、开展好《州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实施意见》工作,严格渔业行政执法,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工作。

3、完成水产品产量25吨。

4、把年度渔业工作及典型事例写出10-15期简报或信息交办公室汇总上报。

5、认真完成省、州、县和局领导交办和督办的其它事项。

供排水股

1、完成县大马沟自来水厂工程2015年计划投资2300万元,完成厂房主体及管道工程。

2、认真完成各项供排水工作。

篇(11)

二、调查范围、对象

本次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资源统计调查的范围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全行业。具体包括:

(1)从事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路运输及相关辅助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等。其中,从事公路水路运输相关辅助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是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

(2)由其他部门(如国资)负责管理,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联系紧密的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院校等。

三、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专题调查和数据测算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于国家机关和成建制的、管理较为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则上要求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于数量众多、人员流动频繁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可采用抽样调查、专题调查和数据测算相结合的方法。

公路水路运输相关辅助业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其他部门(如国资)负责管理,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联系紧密的工程建设单位等,由部、省、州(地、市)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名录进行调查。

四、调查时间

本次调查的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五、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的数量及其素质、结构、分布、激励等情况。具体包括:不同学历人数、不同学位人数、不同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人数、不同技能等级人数,女性人数、少数民族人数、不同年龄段人数,不同地区人数、不同层次人数、不同行业人数、不同机构人数、不同所有制经济领域人数,获奖励人数、受表彰人数、技能竞赛获奖人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数等。

六、组织方式

本次调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均需建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实施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的设置

(1)省级调查组织机构

省交通厅成立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领导及人事处、办公室、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科技处、公路局、运管局有关领导同志组成(名单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相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具体承担交通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2)州地市级调查组织机构

各州地市参照省交通厅调查组织机构成立相关调查组织机构。原则上调查领导小组由交通局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交通局相关科室、公路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水运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的领导组成。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相关科室及所属单位人员组成,其中要有懂信息技术的同志参与并提供技术保障,具体承担本州地市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组织机构的任务和职责

(1)全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主要包括方案审定、调查动员、工作布置、数据审定和总结表彰等。

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调查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包括:

1)贯彻执行部及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制定调查方案,组织实施调查有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调查数据采集相关软件操作培训,建立与部、州(地、市)调查办公室的联系制度,《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动态》。

2)负责对各州(地、市)调查办公室骨干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3)负责接收、审核、汇总各州(地、市)调查资料。

4)制作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资料。

5)编写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

6)组织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总结评比。

7)负责厅直属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部门管理的交通企业(名录见附件三)的调查组织实施。

(2)州(地、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各州(地、市)调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本州(地、市)范围内与本次调查工作有关的机构、人员和经费等重大问题,并督促检查本州(地、市)调查工作的实施。

各州(地、市)调查办公室在本州(地、市)调查领导小组的领导及省调查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具体任务和职责是:

1)根据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调查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州(地、市)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查方案及有关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州(地、市)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建立州(地、市)内调查办公室联系制度,定期统计调查工作动态,并上报省调查办公室。

2)负责组织本州(地、市)范围内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本州(地、市)范围内的数据调查工作。

4)负责接收、审核本州(地、市)范围内的调查数据,进行数据质量验收,按规定的内容、时间、方式上报并保管调查资料。

5)编辑制作本州(地、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资料。

6)编写本州(地、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

7)组织完成本州(地、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总结评比工作。

(三)调查经费

本次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解决。省调查办公室所需经费由交通厅按原财政渠道申请解决,各州(地、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按原财政渠道申请解决本州(地、市)所需调查经费。

七、组织实施

(1)本次调查按行政区划范围组织实施,即各州(地、市)调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州(地、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各项调查工作。

(2)各州(地、市)调查办公室应根据省调查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研究编制调查方案,明确调查的组织模式,制定调查组织机构的具体职责分工,确保建立运转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

(3)本次调查的培训工作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的办法进行,确保所有调查工作人员得到系统的技术培训。

(4)省调查办公室负责统一下发与本方案相配套的调查数据采集软件,以满足调查数据的录入、审核和报送要求。

(5)为掌握公路水路运输主要子行业典型单位的人才资源情况,针对道路货物运输、公路旅客运输、汽车维修、汽车检测、汽车租赁、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港口经营、航运等子行业,省调查办公室将在每个子行业中分别选取10家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单位填写基础调查表。省运管局、海事局负责协调各州(地、市)调查领导小组确定各子行业单位名单。

(6)厅直属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部门管理的交通企业的调查工作由省调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7)各州(地、市)确定的工程建设单位等调查单位名录,需报省调查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8)本次调查中各级调查机构必须做好资料保密工作,按有关档案管理规定保存所有调查表及相关资料,防止发生泄密事件,任何单位不得在自治区调查办公室数据前数据。

八、数据采集及处理

(一)数据处理原则

本次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调查表格式、统一数据处理软件、统一上报调查数据”的原则,采用分级汇总、逐级上报的工作方式进行。

各州(地、市)调查办公室必须严格执行省调查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统一操作规范使用数据处理软件,严格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调查数据。

(二)数据处理内容

1.前期准备阶段

省调查办公室进行人员培训等工作,确定不同单位调查方式。各州(地、市)调查办公室准备数据处理所需的软硬件设备。

2.数据采集、处理阶段

省调查办公室负责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和厅直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部门管理的相关交通企业的调查数据采集和处理。

在实施全面调查工作过程中,各级调查机构负责收集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基础数据和录入资料,审核调查数据,按要求生成调查汇总资料并逐级上报。

在实施抽样调查工作过程中,各级调查机构负责组织和协助调查员的调查工作,收集和审核抽样调查表,推算调查结果,按要求生成调查汇总资料并逐级上报。

各州(地、市)调查办公室按规定时间将经审核后的基础调查表、全面调查汇总资料上报省调查办公室。

(三)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原则

本次调查涉及面广、调查对象复杂、调查方法多样,数据质量控制任务艰巨。各级调查机构及工作人员要按照“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擅自改变相关统一规定,要加强数据处理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

本次调查数据处理过程中要加强人工审核和计算机校验,计算机处理人员和调查人员要密切配合,确保在资料录入过程中不重、不漏,同时要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加强对调查资料的人工审核,保证数据准确无误,汇总结果合理。

本次调查可利用现有各子行业统计报表中从业人员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数据检验和评估,确保数据的合理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在本次调查数据处理中,坚持“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的数据质量控制原则。审核未通过或未经质量评估的数据不得上报。基础数据与汇总数据必须一致,不合格的数据必须立即核改,并限时重新上报。

九、资料管理

(一)资料的清点和核查

各级调查机构均应妥善保管调查表。在填写、录入、修改和报送过程中,要严格防止调查表的散失、破损、污损和折皱。

各级调查机构有关人员在调查表、汇总表装订前,必须进行认真清点检查,如遇有缺失须采取措施及时补充,如遇有破损、污损、折皱应及时更换,重新填报。在确认所有表格齐备、填报清楚无误后,方可装订。

(二)资料的装订和交接

本次调查资料一律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装订、交接。

(三)资料的存档管理

调查资料的存档管理要求遵循如下三条规定:

(1)基层调查组织机构应保存全部调查表资料。省调查办公室须将全省的全面调查数据资料和全省汇总数据资料打印装订后留存。

(2)全省调查办公室保存各州(地、市)调查办公室和厅属单位报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