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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10-27 07:20:29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审计报告篇(1)

一、以和谐为中心抓好机关建设

(一)建设一个团结奋斗、协调共进的领导班子。

“一把手”处于强势位置,权威不是靠自己树起来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只有考虑问题站高一点,胸襟宽一点,私心少一点,荣誉面前退一点,逢事多讲一点,才能服众。有民主才有责任,不论审计业务还是内部管理,凡事都摆在桌面上,班子初步形成了团结奋斗、协调共进、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在局机关树立了领导班子的威信和良好形象。我认为领导在工作中有时需要作秀,即无论生活中有什么不愉快,工作中有多少不顺心,都应坚忍,在群众面前尽量不流露出来,努力呈现出意气风发、勇往直前的形象,感染积极向上的情绪,传递坚定有力的信心。

(二)营造一片风清气正、人心思进的工作氛围。

我提出,让“实干、创新、合作、规矩”的人有地位、有市场,以此解放人才、发现人才。反对视工作为包袱、以不干事为逍遥的工作态度。在此之外,还存在干活不出活,效能观念极其淡漠的第三种工作状态,强调对这种人要施加压力,正面引导,积极转化。坚持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变为实际行动,纪律一视同仁,承诺一律兑现。20xx年审计项目多,特别9、10月份,有14名同志在参加各种培训,人与事的矛盾更加突出,每个分管局长都上审计一线,靠亲力亲为取得话语权;许多同志积极调整工作时间,主动请缨;全面打破科室界限,在全局整合人力资源开展审计,要求大家既能当主角,又会当配角,常常是一位科长当组长,其他科长当成员,合作默契。最近,我们对各位局长分工进行调整,全部中层干部和多数工作人员交流轮岗,由于工作细致充分,整个工作井然有序。

(三)制定一系列规范引导、保障有序的工作制度。

20xx年,从实际出发,对不适应形势发展、无实际意义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出台了对县区审计局和市局内设机构考核办法、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全市十佳审计能手评比办法、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培训办法等。以制度建设推动和引导全局同志积极向上,和谐共进。

(四)拓展一条沟通及时、联系方便的交流渠道。

20xx年5月,在我局网站开辟了“你说我说”审计论坛,为审计干部提供一个表达自己和了解他人的平台,“我可能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鼓励每个同志具名或不具名表达自己的见解、意见和建议,方便大家集思广益、沟通认识、增强理解,我也参与其中。审计论坛的访问量已超过57万人次。

二、以效能为导向推动工作创新

(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学习。

我喜爱读书,如对翦伯赞的“不为突击性工作影响经常性工作;不为外来工作影响本位工作;不为未来工作影响目前工作”印象深刻。我认识到,之所以缺少有份量的审计结果,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知识跟不上趟了。上任伊始,我下定决心,即使暂时不出成果,也要抽出人员参加各种培训。6月,制订了《20xx年度审计业务培训计划》,同时鼓励在职人员自学。先后邀请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区审计局的同志讲解预防职务犯罪、政府分类收支改革、查处经济案件等内容,近期拟将邀请财税、发改委、农委领导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全局人员就改进目前的财政同级审、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信息化工作开展研讨;组织白湖监狱审计项目的经验交流,并将交流材料汇编成册。组织赴江苏、浙江、福建部分市级审计机关考察学习财政同级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信息化建设;邀请周边5个城市审计专业人员研讨投资审计工作,建立了5个城市14家事务所和28名专业人员构成的投资审计专家库;采取新老结合的办法,通过大的审计项目传帮带,加强对年轻人的培养,加速后续力量成长;9月,选派包括三名县处级干部在内的10位同志赴合肥工业大学参加两个月的投资审计培训,此举受到省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坚持客观公正,营造健康和谐的审计环境。

20xx年4月末,我在全局职工会上要求,为真正实现既依法审计又不造成被审单位反感,全体审计干部必须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中体现价值。一是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改变按条条框框处理问题的状况。坚持有什么问题就反映什么问题,有多大问题就说多大问题,做到抓大放小、抓重放轻;坚持用历史的观点处理历史的事;坚持既依法处理,又考虑与社会效果的衔接,凡上报省厅的报告均请市政府领导把关;坚持关上一个门,又打开一扇窗,既讲原则,又讲情讲理;坚持既全面客观反映问题,又充分总结肯定被审单位、被审对象的工作经 验和成绩。二是重视与被审单位的沟通,做好协调配合的文章。准确定位,走出审计包揽一切、包打天下的认识误区;平等待人,真心尊重人,工作中不能以监督者身份自居而盛气凌人,不准讲大话、硬话。在每个项目现场实施前,都由分管局长主持见面会;在每个审计决定作出前,都与被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充分交换意见,采纳他们的合理要求,在些审计报告经他们修改后再下发,争取把事情看清,把问题看透,把结论下准。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社会对审计的了解程度低,20xx年5月,对市审计网进行了改版,丰富栏目形式,加快内容更新,目前,该网站已被审计署网站直接链接,近日又在全省审计系统评为第一名;加强向上级信息刊物、新闻媒体投稿,已被省以上公开媒体采用稿件58篇;以审计专报等形式把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报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三)狠抓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扭转审计决定执行难局面。

审计决定执行不到位,削弱了政府的监督职能。去年,在坚持客观公正审计,提高审计质量的基础上,我局努力扭转长期以来审计决定执行难的局面。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审计整改严格执行审计决定的通知》,请财政、税务部门帮助落实审计决定;二是会同市监察局、市人大财经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共商落实意见,对审计决定执行不到位单位进行督查,向市政府负责人专题汇报督查结果;三是召开有关被审计单位参加的审计整改会,要求各单位说明整改进展情况,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期限。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审计决定执行难的局面得到有效扭转。除20xx年审计决定得到100%执行外,20xx年、20xx年的“审计白条”清欠进展顺利。

(四)推行开门审计,突出公众的参与度。

为进一步提高20xx年审计计划安排的科学性,我们派5名局负责人上门征求县区相关部门意见,先后在《巢湖日报》、市政府网站、巢湖审计网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财经工委、财政局、地税局、水务局、林业局、交通局、农委、国土局座谈谋划20xx年审计工作,得到各界广泛支持。目前,共收到电子信件21份、网站回复16次,接听和接待单位、个人来电来访38次,对20xx年审计计划安排提出了近30条意见和建议。

三、以服务为宗旨加强审计监督

(一)坚持为宏观管理和决策服务。

在20xx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我们把规范管理、促进制度完善作为审计重点,对审计中发现的税费征收不到位、不及时、不规范问题提出建议,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区财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与区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两份文件,理顺市区财政征收关系,改进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得到财税部门的肯定。

(二)投资审计监督范围不断拓展。

20xx年我局对50项工程进行了审计,施工单位报审造价13,438万元,审定造价10,934万元,核减工程价款2,504万元,平均核减率18.63%。

(三)专项审计效果比较突出。

20xx年我局对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三峡库区移民外迁安置资金、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并把涉农资金作为审计重点。同时,对白湖监狱系统和烟草公司、盐业公司三个授权的行业进行了审计,这几个审计项目质量在全省处于较高水平。

四、把带好队伍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

年度审计报告篇(2)

2020年以来,市审计局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关注舆情民意,加大与服务单位互动力度,努力把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进一步促进了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和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班子研究制定了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对审计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二)宣传学习情况

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局党组通过召开党组会和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了《条例》,并把其作为全局集中学习日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对过去市审计局的政务公开,特别是对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告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讲评,对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公告力度提出了要求。

(三)制度建设情况

1.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重点修订完善审计执法公开、目标管理、审计过错责任追究、机关财物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审议等制度,将审计公开融入各项具体工作中,突出审计公告、审计结果公开、机关财务公开等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2.进一步加强了审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为切实做好审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市审计局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所有审计信息均依照规定审查程序进行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其信息内容均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秘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建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审计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审计程序、法律责任和监督保障等内容,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市电台、手机报、融媒等新闻媒体的联系,主动接受采访和咨询。

2.实施现场审计公示。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采取召开审计进点会和张贴审计公告等形式,公开审计项目的依据、时间、内容、工作纪律,以及接受群众反映或举报与审计项目相关的情况、线索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公开接受外部监督,促进文明公正执法。

年度审计报告篇(3)

主办和具体实施是我的主要工作之一,工作中固然难度不小,在工作实践中,我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学习和选择较好的工作治理方法,不怕困难,踏实工作,讲求实效,勤勉尽责。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学习上的收获,思想上的进步,业务上的进步。

值此机会,现扼要述职如下,请各位领导评议。

一、一年来主要工作扼要回顾

1、参与配合社会审计完成了20XX年年报审计

根据团体的要求,我积极参与本部分组织20XX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较好地协调了“上审”、“万隆”、“光华”及其他社会审计机构与团体及所属公司在审计过程中方方面面的情况,为按时按质完成此项工作作出了努力。

2、参与实施团体18周年庆实事工程项目审计

1月份我们对团体委托一物业实施的实事项目实行了专题审计,我们为了正确核定工程用度,对项目进行实地核对和丈量,对较技术性的业务,还主动请求总工室的帮助和指导。又快又好地完成了该项工作。

3、参与实施一项目公司原总经理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于20XX年4月上旬至20XX年7月底对这一公司原总经理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协助完成了审计审计协调、审计取证、报告撰写,意见征求等各项工作。

4、参与原团体公司总裁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今年5月中旬至6月30日,我作为审计小组成员,协助审计小组协助审计主审顺利完成了审计协调、审计取证的各项工作。

5、参与与实施一物业治理有限公司的投资审计。

7月下旬,审计部对团体所属一物业公司治理的另一物业治理有限公司进行一次投资专题审计调查。协助完成了审计取证、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

6、参与一公司的股东出资行为的专题审计

9月初,完成对一公司的股东出资业务进行了专题审计,协助完成了审计取证、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

7、参与与实施了劳动工资专项调查审计

11月初到12月中旬,参与了对团体及所属公司的劳动工资方面的专项调查工作,协助完成了审计取证、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

二、面对不足,认清差距,不断进取

一年来,固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和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是满足于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和常规事务工作,大胆开展工作的力度还不够。针对团体股份制改制,团体管控模式的转型、建设团体头脑总部等的战略调整,以及在国家紧缩货币政策、收紧房贷、打压投资需求的大背景,再加上明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明年的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服务功能、知识结构等也要紧跟这一变化。

面对明年的挑战,我们将按照公司领导的总体部署,结合公司实际,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与推进审计工作发展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民本审计观,践行和总结“文明审计”,以创新的思路做好本职责内的所有工作,努力协助经理使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感到困难比预想多,审计力度比往年大,取得成绩也比往年好。这主要得益于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得益于团体所属的共同理解和支持,对上述题目和差距,本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认真解决。

年度审计报告篇(4)

一、求真务实,积极履行审计职能

(一)开展攻坚战,财政审计效果显著

3.以“大财政”审计为格局,大力推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一体化。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安排、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统一处理。今年,我局及早谋划、广泛调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使审计更加符合民意、贴近民生。同时就“同级审”的范围、重点、对象等向人大、政府多次汇报、沟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使审计更加紧密围绕地方中心工作。打破科室分工界限,整合审计资源,从优化审计组专业素质、计算机技能等因素出发,统一分配、调度,统一进点、延伸,确保审计项目安排更具科学性。审计过程中扩大延伸审计范围,积极开展审计调查,加强审计分析研究,XX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受到了与会委员们的一致好评。

(二)开展冲锋战,固投审计管理日趋完善

(三)开展协作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深化

年度审计报告篇(5)

20xx年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全力协助主要领导做好自己的分管工作以及其他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 述职工作

强化责任意识,围绕工作中心抓好工作,上半年在流通公司主要分管资产管理、粮食、军粮供应工作,5月份经组织安排调到审计局工作,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

一是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完善了资产租赁合同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合同的条款及时调整租金水平,力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二是加强粮食监管,维护市场稳定,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组织相关人员到涉粮企业宣传《条例》及粮食收购相关政策规定。不断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更好地发挥了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三是认真执行军供政策,把军粮供应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进一步提升为部队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在粮价波动、粮源紧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克服重重困难,储备了充足的优质粮源,规范管理,确保军供粮油质量高于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军粮供应不断档。

在审计局工作期间主要做了二项工作,一是协助街办做好新亚北侧道路的拆迁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与拆迁组的其它同志相互配合,在规定时间内较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拆迁任务。保证了项目的及时开业。二是积极协助领导做好分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年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加强协调,科学组织,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12个单位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理财意识,规范了单位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 述学方面

强化学习意识、提高自身素质,通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认真学习审计相关知识,用一个星期时间参加省审计厅举办的新任审计局长培训,较好地学习了从事审计工作需要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相关的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为努力改进工作手段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服务。

三、 述廉方面

强化廉洁意识,执行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学、述廉等项制度,努力做到带头遵纪守法,严格规范公务行为,严格执行《六条禁令》等,自觉做到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执行不准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不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执行不准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规定。

3、执行不准收受干股、违规投资证券和期货或其它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

4、执行禁止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规定;

5、执行不准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它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的规定;

6、没有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工业基础配偶、子女和其它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7、做到不在单位报销应当由自己配偶支付的各项费用;

8、没有利用工作调动、晋级、迁新居、过生日等机会收礼,操办。

9、执行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现无业;

10、没有参与活动;

11、执行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中午不饮酒、执行不准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12、执行不准用公款出国等规定本年内没有出国或到国内旅游;

13、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规定;

14、执行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述法方面

年度审计报告篇(6)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2个单位,财政局和地税局审计工作已全面完成。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财政部门欠拨经费和非税收入未按时缴入金库问题,地税部门在征管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审计已作出了决定并提出了审计建议。

(二)部门执行财政预算审计已完成建设局和农业局2个部门财政财务收支现场审计,目前正在处理中。公安局、林业局、商务局、市法院等4个部门执行财政预算情况正在审计中。

(三)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已完成物价局、广电局、竹峪中学3个单位的审计任务。在物价局审计中对协会收费行为和违规列支加班费给予了纠正,对广电局没有按时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作出了审计处理,对竹峪中学财务管理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投资审计已完成6个。分别是官渡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改建工程决算审计、检察院大门及围墙工程结算审计、水务局太平坎大堰整治工程结算审计、中学科技教学大楼工程决算审计、特殊党费援助项目、竹峪敬老院工程结算审计,6个项目送审金额为33868170元,审减金额5465306元,为国家节省投资546.5万元。对官渡计生服务站多付工程款行为,核减比率达47%的行为移送纪委处理。

(五)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2个,分别是民生供排水公司原经理夏年祥同志和太平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平同志,并对审计结果予以了公告。

(六)完成了白果乡财政决算审计和石塘乡场镇办2002年至2009年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白果乡虚报“普九”债务,对冒领的“普九”债务资金6.7万元作出了收缴财政的审计处理。

二、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抓好了自身建设,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思想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活动。把廉政建设放在首位,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由纪检组负责督促落实好各项教育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做到公正客观地执行审计职务。

二是强化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得到了极大改善。全面推行和实施“首问责任制”,及时办理和完成来信来访,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审计,实行送达审计和就地审计双结合,对待基层反映的问题做到快速查证,及时回复。推行好依法行政,公开了社会捐赠资金的审计结果和政府性投资工程审计结果。

三是部门配合,全力抓好监督管理。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对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派出业务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对变更工程进行认定,及时纠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完成好上级审计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抽调1名干部一直坚持在灾区开展监督检查,派出2名干部参加全市国土系统的交叉审计,牵头实施全市的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力争在7月上旬上报审计厅备查。

五是抓好“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领导班子及全体职工先后三次深入石塘乡大田坡村开展帮扶工作,为联系村制定了三年帮扶规划,每个干部也相应制定了具体的帮扶规划,据统计,帮扶责任人为联系对象14户捐资0.35万元,赠送旧院黑鸡崽180只,折价4000元左右,为一户捐赠水泥2吨用于环境改善。拟出资10万元修通该村断头路,解决老百姓出行难问题,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抓,落实好门前“五包”责任制,包街段聘请专人巡查,机关家属院安全卫生,全局职工当好了文明市民。: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人员少、任务重。随着审计地位的不断提升以及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审计任务越来越重,现有的审计人员已不堪重负。

(二)审计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审计技术单一,手段落后。当前审计业务干部虽然基本掌握计算机运用,但未能真正很好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计算机审计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审计质量控制薄弱,质量不够高。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方面虽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由于时间紧,任务多,还有审计手段和审计技术方法落后等造成审计过程的调查取证不够,审计报告的复核把关方面还欠严谨。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和措施

年度审计报告篇(7)

在一般公司制条件下,财务报表审计委托关系主要由三方面构成:1.审计委托方。即掌握公司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出资者——由股东代表组成的股东大会或由大、小股东代表组成的董事会,通过表决的方式决定选聘审计主体,委托其代表出资者对经营者提供的报表进行审计。2.审计受托方。主要是师事务所,接受出资者委托,按照其规定的审计范围,对审计客体进行审计。3.审计客体。即被审计的对象或出资者投资的企业,实际上主要是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以评价经营者是否履行职责或完成受托经济责任,鉴别经营者提供财务报告的真实程度。在非国有制的公司中,由于董事会成员大部分都是大股东本人,因而,经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表决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不受公司经营管理者制约的情况下,基本上能代行出资者监督的责任,如实进行审计监督。

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委托关系现状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国有公司)是一种具有产权关系缺陷的企业组织。在国有公司中,企业的大部分所有权和控制权属于国家,这在上是明晰的。但是,由于所有者是非人,实际上的所有者只能由政府机构。在资本占有和剩余控制权方面,由政府指派的公司经营管理者掌握。则其委托关系具有两个明显的缺陷:一是终极所有者通过中间受托方代表自己来行使委托权;二是终极所有者的委托权在经过若干层次的委托后,终极所有者的权利已经全部转化成中间者的权利。因此,在国有公司中的出资者委托关系,实际上表现为政府与公司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委托关系。这一格局同样国有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关系:

1.审计委托方,通常是政府。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法定所有者人,通过派遣董事会主席和大部分董事会成员行使委托权。

2.审计主体。理论上说,应是政府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法和政府批准同意的审计工作计划,对国有公司年度报表进行审计。但在实际中,则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担任这一主体。

3.审计客体。即国有公司本身,实际上是国有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审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审查鉴证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供的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

以上审计委托关系,是政府部门直接作为国有资产出资者人行使监督权的结果。

客观地说,对国有公司的年度报表审计,完全有理由让政府审计部门独自进行。但是,这有可能导致其他投资者对此的误解和不信任。另外,随着国有公司上市数量越来越多,全部依靠政府审计部门直接进行审计监督,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会存在相当的困难,实践证明也并非最佳选择,且风险较大。因此,国家授权证监会决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与其他上市公司一样,委托社会审计或民间审计力量对其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监督,实为一项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

三、国有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委托关系中的矛盾

但是,在政府审计部门不作为国有公司审计主体、民间会计师事务所取代审计主体地位后,国有公司的审计委托关系就形成了以下四种矛盾。

矛盾之一:年报审计委托方正是被审计方或受托责任方。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主要成员、总经理及其班子主要成员大部分由国家委派或任命,但其个人工资、奖金和福利等经济利益均由上市公司负担,个人前途与公司经营业绩也是紧密相关的。一些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为了追求契约内外的个人利益,喜欢在会计报表方面制造有利于取得自身利益的财务信息,选择肯按其意图出示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在选择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意见相佐的情况不多,通常都能统一意见,按照公司或经营管理层的意愿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在股东大会上投票通过。从这个意义上看,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监事会的所有成员共同组成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人控制团体。所有者或投资人的意志被淡化了,形成了事实上由被审计方委托审计主体的现实格局,其审计的结果难于保护国有资本的权益和众多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矛盾之二:审计主体受制于被审计人或公司经营管理者。一般条件下,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主体,应该独立地按照审计准则和国家法规履行审计鉴证和监督职责,但在年报审计委托权实际上已由国有公司经营管理层执掌的情况下,由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会计师事务所不可能不受制于公司经营管理者:一是国有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有限。较多的会计师事务所追逐较少的年报审计业务,造成会计服务市场业务竞争激烈。能不能承接到审计业务已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存亡的关键,承接不到审计业务,就只有等死.二是在国有公司中,经营管理层有权自愿选择那些能按其意志出具审计报告书的会计师事务所,解聘不按其意志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这迫使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违背自己意志出具审计报告书。三是国有公司可以在审计佣金、审计执业的现场环境、是否配合等方面制约会计师事务所,使其难以取得真实的会计资料,最后按被审计的上市公司意见出具审计意见报告书。这种现象的实质是审计主体的独立性被扭曲,被迫受制于审计客体。

矛盾之三:国有控股公司的中小投资者不愿过多参与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委托事项。主要原因在于:(1)股权有限,说话不顶事。按照一股一权的原则,国有控股公司中的非国有股占有的比例较小,即使提出与公司董事会及其经营管理层不同的意见,反对董事会提出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其作用也是非常有限的。(2)成本与收益不对称。散布在全国各地的中小投资者要考虑自己参与公司事务的成本,包括人工付出、费用开支和时间成本等,如果所费太大,而预期收益不明确或小于成本,他们就不一定愿意参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务。(3)搭便车.监督是公共产品,监督结果是可以免费享用的。在这种搭便车观念的支配下,中小投资者对投票表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积极性不高,更加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

矛盾之四:共同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直接责任人无能力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相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内部直接责任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经济实力有限,无法进行全额赔偿,在客观上形成不能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现实。在一般情况下,只要虚假信息占整个会计信息比例不大,外部投资者难以及时发现,制造虚假会计报告的公司高层和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就不承担或很少承担经济责任。这样,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赢得业绩好的名声,会计师事务所取得丰厚佣金和长期委托业务,只有国有资产终极所有者和据此信息投资的广大中小投资者成为受害人。

四、国有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委托矛盾的内在原因

1.政府退出了出资者代表的委托者位置。根据审计委托关系理论,在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法定所有者代表后,对国有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委托责任应全部在政府或其职能部门身上。但在国有公司审计委托关系上,委托民间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落在公司经营管理层身上,这实际上是政府自动退出产权者和委托者位置。在此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作为国有资产在公司的受托经营者,自然取代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委托人位置,行使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力。

2.国有公司产权者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无论是政府职能部门,还是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都只是国有资产委托链中的一个委托或受托方,其在理论上要代表国有资产出资者的利益,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投资并非其出,客观上没有投资者的利益要求,不可能真正按照出资者的内在要求建立审计委托关系。

3.者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利益差别。国有公司终极所有者与中间人,包括政府职能部门或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剩余索取权上存在较大的差别。中间人在法律上没有公司资产经营的剩余索取权,因而,往往通过正常的经营管理方式,兼顾本身或小集团的利益;或在一定条件下,主要考虑自身或小集团的利益,就成为中间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一种常用手段。这必然会导致中间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要求后者服从自己的意志出具审计报告。

4.委托人与人的选聘方式。在现行委托审计选聘方式下,均是中间人——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层作为委托人,采用行政行使选聘师事务所的权力,而不是由代行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政府部门,采用市场方法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这迫使一些为求生存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不委曲求全,铤而走险,迎合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需要,违心出具审计意见报告书。

五、解决的思路

从现行审计委托关系看,要使会计师事务所真正能独立行使职权,可供选择的办法有以下几种:(1)由政府以投资者的身份直接选聘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鉴证。这一方法的缺点是,政府主要是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履行行政职能,直接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难免会出现以行政手段管理的弊端,并不一定是好药方.(2)由出资者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直接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这一方法的缺陷在于操作上存在问题,即由谁提出候选会计师事务所,除了董事会在公司经营管理中代行出资者的某些日常监督、决策和管理职能外,一般投资者或中小投资者实际上不参与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的任何日常事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这种日常事务,将最终落入由董事会或大股东提出预案,在股东大会上由上代表国有股和大股东的董事投票决定的老套.(3)由独立董事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这虽然可以说是一个较好的方法,其前提条件是独立董事真正独立,而且,独立董事必须具有一双慧眼,识得真假。但是,在独立董事暂时还是由大股东推荐、所提议案交股东大会讨论表决通过的制度下,谁敢保证独立董事能够不按大股东意志投票,真正独立选聘?另外,若真由独立董事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谁能够保证会计师事务所不对独立董事攻关,致使独立董事慧眼蒙灰?因此,必须考虑重新设计国有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委托关系,使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业务和经济利益方面不依附于审计客体,真正独立于国有公司之外。

笔者认为,可考虑对国有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实行政府组织牵头、向全国所有的资质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开招标的选聘制度(以下简称招标制)。

六、招标制的主要

1.政府牵头,设立公开招标机构,规范职责权限。有两种思路可供考虑:一是在政府财政部门设立这一机构,一是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下设这一机构。笔者认为,在国资委设立公开招标机构较好,可以借此掌握国有公司资产的真实情况,代表国有股利益行使委托审计权。这一机构是具体的办事机构,其职责权限可暂定为以下几方面:(1)制度设计。即负责主持国有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招标书设计,制定中标所和质量复查所的审计测试规程,制定具体质量要求、检查监督规定和处罚规定等。(2)资质、资格管理。即负责参与国有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招标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认证和执业资格管理,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招标市场。(3)佣金管理。即负责收缴和保管国有公司年度报表审计业务的佣金,确定中标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标所)和质量复查事务所(以下简称复查所)的佣金分配比例。(4)投标操作管理。即负责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标书的发放、会计师事务所投标书的收集并主持开标,当场宣布中标所和复查所的名单。(5)质量检查。即通知复查所对中标所完成审计任务的情况进行复查或抽查,确定中标所执业质量。(6)支付佣金。即在中标所完成鉴证任务并经复查所质量复查后,支付其应得佣金和复查所质量复查佣金。(7)质量信息公布。即将中标所执业质量和复查所资质等级情况对外公布。(8)执行处罚。即对不认真履行标书规定义务的中标所和复查所按规定予以扣减佣金、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并就对执业会计师的惩处向中注协提出建议。对不予配合审计的国有公司予以公示或提出惩处意见,交政府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等。

2.建立规范的招标秩序。具体包括:国有公司按规定向招标机构提出年度报表审计申请,并将业务佣金交付给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受理申请并标书给予有资格参与竞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标;招标机构公开开标,确定中标所和复查所;中标所进入国有公司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并审计报告书;招标机构通知复查所对中标所执业质量进行复查,确认是否符合标书规定,并发表复查意见书;招标机构对外公布复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其他方面可建筑市场招标制度。

3.建立对招标机构的监督制度。这包括选派公正廉洁的干部作为招标机构组成人员,对招标机构人员实行轮岗制度;在具体招标运作过程中让纪检监督部门派员全过程参与,实施现场监督;对招标机构中与复查所和中标所有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对招标机构人员制定廉政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等。

4.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这包括国有公司配合中标所和复查所审计的相关规定,中标所和复查所接受招标机构监督的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级认证与中标业务质量挂钩制度,不同年度中标所对同一国有公司审计档案资料共享和告知制度,国有公司不配合审计的惩罚制度,中标所和复查所出具虚假审计意见的经济惩罚制度和资质降级惩罚制度,招标机构人员操行守则等配套制度。另外,为了保护国有资本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建立政府审计部门对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后的国有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抽检制度。

七、实行招标制的优点

1.使政府恢复出资者代表的委托人地位。实行招标制可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委托方的职权还给政府及其组织的公开招标机构,让其代表国有资本出资者的利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鉴证。

2.符合市场化原则,使年报审计委托关系建立在公开公正的基础上。在当前审计委托关系不符合国有资产出资者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招标机构要接受不同投资者和投标者的公开监督,有效杜绝暗箱操作。中标所和复查所必须按中标协议保质保量地完成国有公司年度报表审计任务,国有公司必须按规定接受中标所和复查所的审计,并予以认真配合,使委托方、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三者之间公正的审计关系真正确立。

3.增强了对国有公司高层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制约力量。实行招标制后,从利益关系上割裂了国有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的链接纽带,国有公司经营管理层无法任意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其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要受到中标所和复查所揭露的威胁,可以减少其违规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内在动力,有利于规范国有公司的会计行为。

4.中标所和复查所的独立性增强。实行招标制后,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再利用原有关系取得国有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委托业务,必须依靠自己的审计执业资质等级和历次审计质量,按照公开、公平的竞争原则,在招标市场上取得委托业务。中标后,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按标书规定,向招标机构负责,保证执业质量和如实出具审计报告书,其以后能否继续在招标市场上竞争取得审计业务,在很大程度上与中标业务的审计质量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可以独立行使审计权,不被上市公司对审计意见的态度所左右,其经济利益和审计业务委托关系与被审计国有公司完全断开,这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免去了后顾之忧。

5.有利于尽快揭露虚假会计信息和虚假审计意见报告书。实行招标制后,可以在三个层面上较快发现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一是不受聘于被审计单位的中标所在审计国有公司当年会计报表时,可及时确认国有公司是否制造了虚假会计信息;二是中标所完成审计任务后,复查所要按规定对其审计质量进行检查,确认中标所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三是下一任中标所在对被审计公司的年初会计报表余额进行复查时,可以发现上市公司是否制造了虚假会计信息,上一年度中标所和复查所是否出示了虚假审计意见书。

6.可从制度上根治国有公司年报审计委托业务中的不正之风。实行招标制,公开、公正投标竞聘,在经济利益上将国有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分开,会计师事务所和国有公司经营管理层不存在委托受托关系,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能从制度上根治不正之风。

参考:

[1]秦荣生。受托经济责任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2.

[2]刘伟,李风圣。产权通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8.

[3]孙铮,李增泉。证券市场财务与会计透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年度审计报告篇(8)

随着国家对税务机关职能的强化及对税务征管要求的提高,税务部门税务征管的压力正不断地增加。为了节约人力物力,提高税务征管的工作效率,税务部门已逐渐加强利用中介机构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来协助税务征管,提供有效涉税数据。因此,很多地区的税务部门纷纷要求企业的年度审计报告兼具税务通用性,要求通过对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涉税事项的阅读,能够全面、详细地获取到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所需要的各种真实涉税信息。

年度审计报告对涉税信息的披露与税务部门要求的差异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要求对被审计对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发表审计意见,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年度审计报告中包含了企业的相关涉税信息。然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涉税信息的披露与税务部门对涉税事项的披露要求仍然存在差异,主要表现为:

1.对涉税信息的披露深度不同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使用对象是报表的潜在使用者。税务部门虽然也是报告的潜在使用者,但是,年度审计报告是为所有的潜在使用者服务的,它不可能仅侧重于涉税信息的披露,而只需要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披露要求进行披露即可。而税务部门为了利用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为税务征管提供便利,其对审计报告的披露内容和披露深度的要求是较高的,其所强调的是要求披露完整的涉税信息。

2.对重要性标准的掌握程度不同

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报告需要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并须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企业在报告截止日的财务状况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审计准则对审计及审计报告的要求是关注重大方面,而非面面俱到。同时,审计过程需要达到审计效率和审计效果的平衡,这也要求注册会计师基于一定的重要性标准执行审计业务。对于低于重要性水平的审计差错,注册会计师可以基于专业判断而不作进一步的审计调整。同时,重要性标准是一个定性和定量的综合判断过程,不同的审计对象由于其企业规模及经营管理水平千差万别,故基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而得出的重要性标准也是不同的。重要性标准在确定时虽然会被控制在企业某个经济指标的一个较小的相对值范围以内,但是,对于规模大且内控好的企业,其金额绝对值仍然可能会较大。

而从税务的角度看,由于税务部门所要维护的是国家利益,因此税务部门在执行税务征管和税务检查时不存在重要性原则,只要发现差异,无论其金额绝对值的大小,均需进行调整。

年度审计报告对涉税信息的披露与税务部门要求的协调

中介机构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与税务部门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协调好两者的关系呢?笔者认为,有以下两种途径:

1.保持常规年度审计报告的披露格式,同时,根据当地税务部门对所得税汇算清缴所提出的涉税事项披露要求,另行出具专项税务审计报告。

这种方案,比较容易协调好中介机构、纳税人以及税务部门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相对而言,是解决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税务披露要求之间差异的较好途径。采用这种方法,不仅能满足税务部门利用中介机构协助税务监管的目的,也便于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针对不同的报告作出双向选择。其惟一的缺点是,由于需要出具常规审计报告和专项税务审计报告两份报告,故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纳税人的费用负担。目前,包括广州在内的一些南方大中型城市已较为普遍地采用了这种方法。

2.在审计报告的附件构成中增加专项涉税信息的披露内容。

此种方法由于不需要在出具年度审计报告以外另行出具专项税务审计报告,不会额外增加纳税人的经济负担,故受到纳税人的普遍欢迎。然而,专项涉税数据既然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构成,注册会计师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基于前文所述的原因,注册会计师按重要性原则执行审计业务,其在审计报告附件中所披露的专项涉税数据也是基于重要性原则而产生的。由此与税务部门的披露要求在深度上势必存在差异。从而,会在无形中增加中介机构来自税务方面的风险。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建议,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附件中增加专项涉税数据的披露内容时,最好单独设页,并对其披露的前提条件进行书面设定。例如:“上述涉税数据系基于审计重要性原则而产生,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否则,注册会计师必须对所有涉税内容进行详细审计并披露所有细节性数据,从而,审计的成本就会大幅提高。

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方法的具体选用与施行,必须建立在中介机构与当地税务部门取得良好沟通的基础上,否则,如果在未得到税务部门的支持与认可的基础上而贸然实施,则有可能会因为税务部门的干预而导致操作的失败。在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过程中,须注意以下环节:

(1)事前沟通

中介机构应积极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各项年度汇算清缴布置会议,掌握其核心精神。同时,结合其要求,就审计报告中涉税信息的披露方式及披露的深度与税务部门进行初步沟通,以获得税务部门的理解与支持。

(2)事中控制

年度审计报告篇(9)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派出审计组,对郎溪县截至2020年12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郎溪县2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具体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安徽省审计厅《2020年全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要点》和宣城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工作动态第4期《关于开展2020年第四季度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工作的通知》确定的四季度跟踪审计重点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我局立即成立审计组,组织开展跟踪审计工作。通过研读各项有关政策,扎实做好审前调查,与各涉审单位充分沟通,了解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提高被审计单位对该项审计的重视程度和工作效率,扩大政策跟踪审计的效果和影响力。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政策简介

1、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我县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主要涉及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组织县内中小企业积极申报材料,向省经信厅申报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可获得奖补资金每个企业50万元。对新获得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县级财政给与每个企业10万元配套奖励。在安徽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挂牌成功的企业可获得省级奖补资金20万元;“税融通”、商标专利质押等政策落实:税融通是在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小企业的税收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信用敞口。我县主要是根据每年纳入符合“税融通”业务企业名单,以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为提交申请的企业提供保证的方式,由银行根据企业纳税情况给与企业近两年平均纳税额1-5倍的无抵押信用贷款;制造强省建设和创新省份建设:及时向县内企业转达上级各项支持政策并进行政策解读,促进企业积极主动申报及获得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及“三重一创”支持新建项目、高新技企业奖补资金等,推进县内企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两化融合等。

截止审计时,我县共申报成功2020年度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家、2020年度专精特新冠军企业1家、在安徽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挂牌成功企业2家;2020年度省级各项奖补资金尚未到达县级财政。2020年共计发放2019年度各项省级奖补资金1032.99万元,其中:制造强省奖补资金524万元、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302.1万元、“三重一创”支持新建项目奖补资金106.89万元、高新技企业奖补资金100万元;共计发放县级奖补资金3268.65万元,其中:2019年度工业企业考核奖励2806.5万元、2019年企业降本减负财政补贴273.75万元、2019年质量强县、专利专项奖励188.4万元。2020年截止10月底共为8户企业办理“税融通”业务9笔4045万元;办理专利权质押担保贷款一笔计600万元。

2、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明确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事中事后等“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规范化政务服务政策;清理废除含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政策措施,禁止对企业设置歧视性限制、隐形障碍等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落实涉企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

截止审计时,我县出台了《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郎溪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等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达产稳产扩产,推进分类分级管理,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制度。

(二)经验做法

1、切实落实上级政策,及时出台县域实施意见。根据中央、省、市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出台实施意见,让上级政策精神落地生根,切实惠企惠民。通过将疫情期间省、市、县出台的各项金融政策和各金融机构可以操作的金融产品内容汇编成《金融领域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及产品介绍“一本通”》宣传册,并进行企业园区政策解读,向在郎企业普及金融政策,为实体经济做好金融服务。出台《2020年郎溪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要点》、《郎溪县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工作方案》、《郎溪县工业企业“培大育强”行动计划》等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2、多措并举,深化为企服务。疫情期间在开发区和各乡镇选派164名工作人员担任企业派驻专员开展联系企业的包保服务,发挥驻企联络员、疫防指导员、安全监管员、人社服务员、党建指导员“五员”作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点对点了解联系包保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精准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问题收集办理、复工复产手续辅导等帮扶,指导未达到条件的企业有序准备,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帮助已复工复产的企业稳定运行。累计为企解决原材料供应、物流、用工、融资等问题100余件。组织开展全县银企对接会,搭建企业与银行对接平台,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落实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措施,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至11月27日,为261家企业办理486笔享受银行优惠利率贷款共19.24亿元;为14家中小微企业办理21笔延期贷款及无还本续贷共0.7亿元,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纾困解难。

(三)典型事例

1、创新成立“马上办”,优化招商引资项目并联审批流程,突出简化企业开办手续,全面实现企业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快推进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流程优化,推动实行多图联审及网上联合审图,积极开展实行代办预审、企业承诺、容缺办理等服务,探索开展投资项目区域评价、多评合一,细化《郎溪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会审工作细则》,规范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兑现流程,加大对实体经济的奖励帮扶力度,着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开设“金融超市”,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方式。每月8日定期举办线下银企对接活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咨询服务,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匹配,满足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今年面对疫情影响,变“金融超市”现场对接为线上服务功能,实行常态化服务,切实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便捷性和可靠性。

三、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税融通”业务联席会议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经审计调查了解,我县在2015年11月11日根据安徽省金融办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实施税融通业务若干意见的通知》(皖金【2015】66号)要求制定了郎溪县“税融通”业务实施方案,同时建立了“税融通”业务联席会议机制,明确了业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并一直沿用至今。审计发现,我县“税融通”联席会议只在每年公示符合“税融通”业务的企业名单,未见皖金【2015】66号文件要求的每年核定融资额度和公示企业享受“税融通”信用担保额度的相关资料。另外,2015年文件确定的业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因机构改革及人员变动调整,已不符合审计时的机构及负责人员情况,亟需调整。

原因分析:机构改革、部门撤并、人员变动等影响了“税融通”业务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执行。

责任主体:县政府、县金融监督管理局

审计建议:及时调整“税融通”业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按照皖金【2015】66号文件要求,做好每年核定融资额度等工作,切实发挥业务联席会议作用。

年度审计报告篇(10)

认真开展督导整改。对整改需要解决的问题,抓好督导整改是确保全行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和争创“两个领先”目标的关键。市分行内部审计部本着对农发行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抓紧抓实、一抓到底。

二、切实把握重点环节,扎实搞好督导整改的各项工作。

着力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2切实把握督导整改的三个重点。一是抓好思想整改。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针对查找出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作风、遵纪守章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问题,搞好思想整改。二是抓好工作整改,着力提高推动工作的水平。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和谐第一要义”来进行整改,进一步在全行形成合规经营的强大合力,进一步促进农发行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在创建“两个领先”上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推进构建平安银行的进程。三是抓好作风整改,着力增强合规经营的本领。切实发挥督导的督、帮、促”作用,注重改进督导方式,提高督导艺术,主动为业务部室服务,谋求业务部室的支持与配合。对督导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类排队,然后向各个部室进行反馈,帮助业务部室在易出错环节、易出错部位制定防范整改的措施。对于新业务,主动向业务部室进行前期警示,预警可能发生实体或程序违规的环节部位,增强员工合规经营的本领。

年度审计报告篇(11)

一、对审计工作报告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监督本级政府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作为权力执行机关,应该向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因此,审计法要求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制度是宪法这个规定的具体要求。但对于这个制度的重要性人们还认识不足,影响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于审计工作报告制度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审计机关的认识不足。尤其是一些县级审计机关,他们认为预算执行审计年年审,审计的资金量少,项目不多,每年报告的内容和反映的问题大同小异,拿不出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报告,导致政府领导看了不满意甚至认为没有必要到人大去作报告。其次,是一些地方政府对此认识不高。在很多地方,重大项目都是“一把手”项目,政府领导亲自抓,他们当然希望这些资金能够用到项目中去,发挥应有的效益,但是如果发生了挤占、挪用等情况,他们更希望内部解决,不想让外界知晓而影响其形象,所以,即使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写入了审计结果报告,也难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最后,是人大对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认识不足。一些地方人大,没有认识到审计工作报告对于人大审议财政决算中起到的参考作用。即使在目前已经开始开展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很多地方,往往也是走走程序,没有将决算审议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有机结合起来。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二、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和范围有待界定

审计工作报告集中反映了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工作成果,体现了审计机关履行职能的情况。它一方面反映了一级政府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状况,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情况。审计机关如何履行自己的审计职责,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就,都要这一报告中体现。通过这一报告,政府、人大和社会公众可以对审计机关自身的工作做出判断和评价,也是对审计机关的一种考核,通过它建立了一个审计机关与外界沟通的有效途径。因此,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内容、对审计工作报告范围的界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实践中,哪些内容该进入审计结果报告甚至审计工作报告,很多地方的审计机关在草拟审计报告时很难把握。就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我国,审计机关置于政府内,审计的都是政府的事情,尤其是在基层,审计项目的直接责任人是政府首长,这些项目中如果在资金运用方面出现了问题,审计机关是否将其放入审计工作报告中常常心中没数。第二,在很多地方,“同级审”和“上审下”相结合,如果上级审计部门审计了下级财政部门的决算,是否是该将其放入审计工作报告中?在调研的过程中,很多地方呼吁,应该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界定,使地方审计机关在草拟审计工作报告时有依据和根据,规避风险。

三、审计工作报告的报告时间有待统一

审计工作报告的时间,就是审计机关何时代表政府向人大常委会做这份审计工作报告。自1996年以来,审计署每年报告的时间都是相对固定在6月份左右,与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央财政决算结合在一起。何时报告影响到审计机关如何安排审计项目,因为年度预算执行审计要围绕这个报告来展开,如果没有相对固定的时间,就会导致审计机关难以安排一年的项目计划,审计组难以在审计过程中把握进度。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有两个问题普遍存在:一是审议决算与审议工作报告并不统一,二是部分地方审议工作报告的时间不固定。

虽然各级审计机关都有自己相对稳定的报告时间,但是这些时间的安排都是根据当地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而定的,各级政府之间没有相应的规定和安排,在报告过程中也没有衔接。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还是跟审计署的时间安排相仿安排在六七月,但还是有的地方安排在二三月,有的地方安排在八九月,甚至有的地方每年向人大报告两次。报告时间的不统一就会导致审计部门在做审计报告时很难衔接起来,如有些地方在“上审下”,如果上级部门提前向人大做了报告并将报告内容向社会公布,下级审计机关在向本级人大作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时就要考虑到上级部门报告的影响。有些审计项目是多个审计机关协同配合完成的,如果某一个机关在审计报告中列出并向社会公布,必然会影响其他审计机关对这个项目的报告。因此,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报告时间上的选择应该规范和统一起来,一方面有利于各级审计机关安排审计项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各级审计机关在报告过程中能够更好地衔接和配合。

四、处理好与人大和政府的关系有待探索

在审计工作报告过程中,处理好与人大和政府的关系非常重要。这是因为,审计机关是代表政府向人大作审计工作报告,既然是代表政府,就要得到政府的支持。同时报告的内容又是政府的事情,审计工作报告是在审计结果报告的基础上生产的,所以还要得到政府的同意。审计工作报告的报告对象是人大常委会,在作报告前,人大一般会关注工作报告的准备情况,而审计机关也会关注人大关心的话题,因此,两者间的沟通、协调非常必要。虽然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直接涉及的是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执行机关向权力机关报告工作,权力机关监督执行机关的工作情况,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审计机关、政府、人大三者间的关系。

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地方都能处理好与政府和人大的关系,政府首长对审计高度重视,在审计项目立项时点题,审计过程中协调关系,审计结果后督促整改落实,这种全程式地关注使得当地的审计工作不仅得到领导的认可,还能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配合。在处理人大关系方面,一些地方审计部门也是从立项时就跟人大沟通,关注人大关心的话题,在对审计整改过程中,让人大参与促使整改落实,这些措施不仅加强了同人大的交流与合作,更使审计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层次。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反映,审计机关在处理好这些外部关系方面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在很多时候处于尴尬的境地,主要表现在:第一,在一些地方的审计工作得不到领导的足够重视,政府首长不关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审计机关的人财物得不到保障,开展工作难度大,向领导汇报工作的机会较少等等。第二,在一些地方,人大和审计机关还没有建立起交流机制,人大不太关心审计部门所开展的审计工作及其效果,审计部门也不与人大沟通,彼此信息不畅。

五、审计工作报告公告制度的推广有待加强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监督审计结果执行的有效途径。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将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有利于审计结论的落实,扩大审计的影响。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还没有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县级审计机关这个问题更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很多地方,由于公众的参与意识薄弱,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审计工作报告公开之后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因此,人们认为公告的意义不大。第二,政府的积极性不高。只有在上级政府的要求或迫于压力的情况下,才会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尤其是在经济相对落后、信息相对闭塞的地区。第三,审计结果公告的载体有限。公告要取得好的效果,载体的选择很重要。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公告之所以能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各种媒体的宣传和报道密切相关,然而在一些地方,尤其是相对落后的市县,所能选用的载体非常有限。他们没有自己的报纸,有的甚至连电视电台也没有。而且这些载体的影响面很小,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六、审计工作报告的格式有待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