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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康复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4-14 05:07:34

残联康复工作计划

残联康复工作计划篇(1)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1在市残联的正确领导和街道党办的大力支持下,福安街残疾人各项工作通过全体残疾人工作者一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很大的实效,在诸多方面给辖区广大残疾人朋友带来了实际好处,可以基本上圆满地划上句号了。为能更好更快地把我街区残疾人工作向前推进,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更有特色、更加全面、更具实效地把本街区残疾人工作做好,现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市残联近期几次培训会议精神,对20--年本街区残联做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两个“体系”为指导,展开新一年的'工作

遵循中残联关于建设两个“体系”总体工作战略部署,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建立、健全本街区两个“体系”的建设,并以此为统领,全面开展20--年福安街残联的各项工作。

二、依据街道为平台,更加全面地为辖区残疾人服务

根据现有掌握的我街区残疾人各方面的信息,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大的耐心、更多的诚意、更高服务质量对全街区的残疾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服务。把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温暖输送到全体残疾人朋友心中,提高他们竞争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磐石贡献这只特殊队伍的力量。

三、借助社会公益的帮扶,做好各项康复工作

今年,将借助“彭年光明”与“国家电网”假肢安装扶助活动等行动,对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适应假肢安装的残疾人、脑瘫儿童、智障儿童进行全面筛查,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级,使得他们及时得到康复。我们还将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将对残疾人家属及亲友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做好“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的一条龙康复服务工作,并做好康复器具的配置工作。

四、拓宽就业平台,广开就业渠道

残疾人就业工作历来被各级政府所重视,也是福安街道残联工作的重点区域。除对辖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筛查外,还将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展开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协调工作。与一些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沟通,尽最大努力安置残疾人上岗。并把一些相关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在广大残疾人中进行宣传,为残疾人的就业铺好路搭好桥。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2社区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和镇党委镇政府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全面完成20--年度残协会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确定各项工作任务,抓重点、攻难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本社区残疾人工作完成得更好,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在市残联和镇残联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目标。

二、密切联系残疾人,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意愿。深入辖区残疾人家中进行详细摸底调查,了解残疾人生活情况,目前辖区共有残人4人,(其中:肢体残疾27 人,智力残疾 6人,视力残疾 2人,听力残疾2 人。)精神残疾 4人。首先为他们建立了残疾人档案。制定了残疾人工作计划和制度,及时为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残疾人生活得到保障。

不定期的到残疾人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疾苦,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进行广泛宣传,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法律素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不仅要宣传正式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也为建立平等,互助的社区氛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利,发展残疾人事业、构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基础。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多组织残疾人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利用“助残日、精神残疾日”举办一些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欢乐与喜庆传递到每一个残疾人的心中,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

四、特别要关注残疾儿童和较贫困的残疾人家庭,纳入进入更深层扶助。

五、为社区残疾人及家属进行宣传,鼓励和帮助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

六、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维权、培训等服务工作.

20--年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从残疾人工作实际出发,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为推进社区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3在市残联的正确领导和街道党办的大力支持下,福安街残疾人各项工作通过全体残疾人工作者一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很大的实效,在诸多方面给辖区广大残疾人朋友带来了实际好处,可以基本上圆满地划上句号了。为能更好更快地把我街区残疾人工作向前推进,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更有特色、更加全面、更具实效地把本街区残疾人工作做好,现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市残联近期几次培训会议精神,对20--年本街区残联做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两个“体系”为指导,展开新一年的工作

遵循中残联关于建设两个“体系”总体工作战略部署,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建立、健全本街区两个“体系”的建设,并以此为统领,全面开展20--年福安街残联的各项工作。

二、依据街道为平台,更加全面地为辖区残疾人服务

根据现有掌握的我街区残疾人各方面的信息,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大的耐心、更多的诚意、更高服务质量对全街区的残疾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服务。把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温暖输送到全体残疾人朋友心中,提高他们竞争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磐石贡献这只特殊队伍的力量。

三、借助社会公益的帮扶,做好各项康复工作

今年,将借助“彭年光明”与“国家电网”假肢安装扶助活动等行动,对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适应假肢安装的残疾人、脑瘫儿童、智障儿童进行全面筛查,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级,使得他们及时得到康复。我们还将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将对残疾人家属及亲友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做好“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的一条龙康复服务工作,并做好康复器具的配置工作。

四、拓宽就业平台,广开就业渠道

残疾人就业工作历来被各级政府所重视,也是福安街道残联工作的重点区域。除对辖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筛查外,还将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展开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协调工作。与一些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沟通,尽最大努力安置残疾人上岗。并把一些相关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在广大残疾人中进行宣传,为残疾人的就业铺好路搭好桥。

五、以法律为武器,完善残疾人的维权工作

保障广大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该是残疾人工作者的天职。为确保把这项工作准确无误地履行好,今年,街区残疾人工作者要有计划地进行专业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增加自身的法律意识,加大残疾人的维权力度。充分利用维权示范岗的职能,切实维护好广大残疾人朋友的根本利益。

六、依托国家相关政策,妥善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根据国家和各级政府现有的相关优惠政策,力争在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农村低保、新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残疾人小型贴息贷款等方面多谋取福利,具有实效地解决辖区残疾人的实际困难,以解他们的后顾之忧。

七、继续认真做好二代《残疾证》办理工作

认真做好二代《残疾证》的新申请、换领、发放、建档工作仍然是今后一定时期的工作任务,我们还将不遗余力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将继续采用入户走访、调查掌握全部信息,针对特殊残疾人进行特殊的服务方式进行特殊的服务。为广大残疾人顺利办理《残疾证》大开方便之门。

八、利用各种契机,开展各项残疾人活动

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活动是增加残疾人竞争社会能力,参与社会意识的有效锻炼手段,丰富业余生活,提高思想情操的课堂,也是广大残疾人朋友直接感受党和各级政府对残疾人的亲切感受。同时,也是彰显我街区残疾人工作的有力依据。我们将不失适机地在辖区搞好各项活动。

以上为我福安街道残联20--年工作计划。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420--年,街道残联将始终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坚持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锐意进取,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就业、医疗和维权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现制定20--年莲塘街道残联20--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的意见》,扎实做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各项工作。巩固社区职康中心和康复站成果,认真做好“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迎接国家检查组检查验收,确保完成20--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现。

二、大力推进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建设。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20--年残奥会、中国残联成立20周年和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开展以“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为主题的第18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三、在区残疾人就业所指导下,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多种渠道开展职业培训,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整体素质的提升。落实长江高科技助残项目。

四、推动符合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就近免费入学;逐步实行残疾儿童免费接受学前教育,推进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工作,依托社区服务机构开展重度残疾儿童就近接受教育和残疾学生课外照顾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残联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创建规范化社区工作,对社区残协工作队伍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加强对专职委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管理质量。建立健全培训、引进、激励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相关的优惠政策。完成上级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

20--年,街道残联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残联和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大精神,落实区政府制定的惠及千万残疾人的政策,突出重点,克难攻坚,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开创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520--年元通街道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盐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大力倡导助残扶残风尚,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努力开创我街道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营造扶残助残的新风尚

通过开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活动,利用广播、橱窗、网络等渠道,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广泛开展社会助残活动,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积极发挥村(社区)残协、村(社区)康复服务站及残疾人专职委员等组织网络的作用,深入到残疾人家庭,把党和政府的扶残助残政策贯彻到残疾人手中。

树立残疾人先进典型,弘扬残疾人自尊、自强的精神,鼓励残疾人参与到各项社会生活中。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完善残疾人扶持政策,健全残疾人保障机制,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作,将重度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托(安)养范围。对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或其他庇护服务。

做好18-60周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救助工作,开展经常性摸底调查工作,主动办理相关手续,切实做好服务。

重视残疾人学生教育工作,做好残疾学生就学补助工作。推进残疾人义务教育,健全送教上门制度,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健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救助长效机制,做好危房检查改造工作,推行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进家庭”工程。

继续开展一户多残家庭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一户多残家庭的基本生活情况,给予生活补助,改善家庭生产、生活条件。

三、完善康复服务体系,优化残疾人生活环境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实施“残疾人阳光康复工程”。一是抓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宜居工程扩面工作,及时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好实施方案,切实改善残疾人的居住环境,提升其生活质量。二是继续抓好重点康复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0—6周岁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三是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助明、助行、助听”康复项目,为有适应指征和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完善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补助政策。四是深化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康复中心、站建设,开展基层康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康复中心、站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对残疾人员开展康复训练服务。

构建残疾人良好的生活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残疾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业余文化生活,鼓励残疾人参与到更多的社会活动中。

开展残疾人的维权服务。开展残疾人普法活动,增强残疾群体的维权和社会各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服务的力度,建立服务残疾人的专项法律援助和服务制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四、重视就业培训,开展残疾人扶贫帮困

完善以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为主,以自谋职业、工疗庇护工场、网络就业为辅的就业格局。开展辖区内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鼓励扶持残疾人以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改善自身家庭生活条件努力。

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与科协、农技站及成校进行协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加强扶贫基地建设和残疾种养大户、创业户补助,以点带面,带动周边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五、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在村(社区)组织换届的基础上,配备配足基层残协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者培训,提升残疾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残联康复工作计划篇(2)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共奔小康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奋斗目标。全面发动、全部开展、全员培训、全力以赴,确保我县达到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各项工作标准,圆满完成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的创建任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

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各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形成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县财政局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快速发展。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共同推进。

2.坚持全面开展、规范运行的原则

要全面设计、精心操作、统筹规划康复服务体系和相关保障制度建设。

3.坚持社区康复的原则

要把残疾人康复的重点转移到社区康复上,重视社区康复,形成“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管理完善、指导和服务统一协调的基层康复工作体系。

4.坚持全面康复的原则

以医学康复为重点,兼顾教育、职业、社会康复。

5.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要从县、镇、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从残疾人基本康复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投入、全面覆盖,最大限度地扩大残疾人康复的服务面和受益面。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县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代县长陈兵任组长,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县残联理事长牛宝库兼任,副主任由县残联副理事长李敏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创建的日常工作,并检查、指导、落实各项任务指标,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

2.成立*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办公室。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残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县残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残联副理事长李敏担任,副主任由县残联康复股股长王海宁、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周媛、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办主任杨喜荣担任。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动落实《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05—2015)》有关要求,参与审评工作,做好日常督导检查。县审评办公室在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制定审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审评,并承担审评工作培训及审评相关资料、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与保存。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的总体领导和协调。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朱玉光负责审评工作。

3.成立*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指导组。县卫生局和残联负责成立由康复医学、社会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学、统计学、社区康复学以及政策研究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承担相关工作。

4.成立创建活动督导巡回检查组。由县残联、民政局、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巡回检查督导组,负责对基层创建活动中各个环节的指导检查和督办,及时沟通情况,反馈信息,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各镇场区、村、社区依据上述组织领导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工作目标

到2010年12月底前,全县有康复需要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康复服务,使1.5万名残疾人得到有效的康复服务,达到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标准,提前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五、标准与条件

(一)标准

1.工作标准

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标准》实施。

2.审评标准

依据《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05—2015年)》确定的14大项21分项指标,逐项评价计分,不得漏项,总分为100分,最小分值差0.5分。审评总分≥80分为“实现目标”;60至80分(不含80分)为“基本实现目标”;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未实现目标”。21个分项指标中,有5项为“0”分的,也视为未实现目标。

(二)条件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县,示范村,示范社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明确责任

各镇场区、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县、示范村、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将残疾人社区康复融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协同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各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正常开展。

2.健全机构

要建立并完善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层、家庭为依托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要健全县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机构,村和社区要配备社区康复指导员,社区要建立非盈利性质的残疾人康复站。

3.开展全面

各个行政村,社区要100%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工作,社区康复站(室,点)设置和康复协调员服务水平要满足辖区内残疾人康复需要。

4.培训到位

采取不同形式对康复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基层康复人员培训率达100%,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5%。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及家庭康复知识普及率达100%。

5.满足需求

要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普遍建立残疾人康复需要和康复服务档案,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率不低于残疾人总数的60%,社区康复人员要有计划地开展康复知识的普及宣传活动,并有针对性地提供转介服务。

六、工作步骤

(一)充分准备

准备工作要由上而下、循序渐进,项目要细,工作要实。各镇场区、村、社区要按照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逐一落实。县残联要抓好试点镇、村的建设工作,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广实施。

(二)组织实施

8月1日至12月30日,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组织实施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1.各镇场区、各街道、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依据本方案,及时制定开展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要将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民政局要将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计划,指导各镇场区、村、社区做好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康复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县卫生局要将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卫生工作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的意见》(中国残联、卫生部、民政部〔2005〕3号)的要求和创建标准,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并进行质量监控;县残联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县残疾人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创建工作的实施,对各镇场区、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联系电话:4823043)。

3.县内挂牌的各种康复机构,要依据本次创建工作的要求,利用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发挥康复机构对社区康复的带动、示范、指导和培训作用。

4.参与创建工作的各镇场区、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积极主动地提供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落实。

5.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镇场区、各有关部门、村、社区一把手作为本次创建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力亲为,组织落实好创建的各项工作。

(三)检查督导

在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活动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创建活动巡回检查督导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参与创建工作的各镇场区、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四)自查总结

2010年5月1日前,参与创建工作的各镇场区、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依据《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标准》,完成自查总结工作,接受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于5月30日前完成检查和自查工作,并写出自查报告。

(五)申报验收

2010年10月30日前,向省、市“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达标区县培育活动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做好迎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培育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七、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工作办公室、评审工作技术指导组以及巡回督导组,要严格履行职能,形成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三个工作网络。

1.组织管理网络

(1)各相关部门要实行目标管理,按各自职责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2)县民政局、卫生局、残联等部门要将此次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县残疾人康复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指标,协调相关部门,综合利用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建立康复站、点,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实施康复训练,为康复训练对象提供康复服务,并进行康复工作的统计检查。(4)各镇场区残联理事长负责创建培育工作,建立规章制度,规定工作计划,指导本镇场区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5)各社区设康复协调员一名(须持有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证),会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的信息采集,建立康复档案,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信息和转介服务,协调社区有关机构,相关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相应的支持。

2.技术指导网络

(1)建立县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技术指导组,确定相应医疗机构为各类残疾康复技术资源中心,融合和有效利用全县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建立的康复机构和资源优势,培训技术骨干,深入社区指导,参与检查评估验收。各级康复机构要面向基层开展康复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积极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形成门类齐全、运作规范、衔接顺畅和效果明显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技术指导网络。(2)各镇场区、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残疾人康复站,履行“六位一体”职能。明确经培训考核取得任职资格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为社区康复指导员。配置30平方米以上康复训练场地并挂牌服务。其主要职责是在自身开展康复服务的同时,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指导。

3.训练服务网络

(1)建立以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康复训练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提高整体服务功能,为残疾人提供就地就便、及时有效的康复训练与服务。(2)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实行创建工作负责制,依据《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标准》,明确镇场区、村和社区居委会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制定考核办法,由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二)搞好培训

采取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康复机构多级培训的形式,提高康复从业人员和残疾人对康复工作应知应会能力,提高社区康复质量。一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县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的内容是:康复工作的意义、工作原则、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基础康复训练常识;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康复服务记录的填写和评估方法;康复器械使用及咨询转介服务等,使其能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从事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有培训记录。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社区康复指导员培训应根据其承担的任务分别确定。培训的内容是: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的方法,康复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功能评定、训练计划的制定、评估,训练技术、训练档案和评估标准以及训练器材的应用等。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有记录。三是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训。培训的内容是:区别残疾的程度、残疾人的心理、残疾人康复需求,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科学的康复训练和评估方法、康复器械使用以及康复表格的填写等,使其能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前应搞好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需持证上岗。四是残疾人亲友、助残志愿者(义工)的业务培训。培训的内容是:区分残疾的程度、残疾人的心理、残疾人的家庭护理、康复服务的内容、康复训练的方法和训练器械的应用等。

同时要保持基层残联干部队伍、从事康复工作管理、技术人员和社区专干的稳定性,确保康复工作健康发展。

(三)充分发挥镇场区、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作用

1.镇场区、村、社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根据创建要求,配备和调整好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社区内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器械和活动的场所。

3.了解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康复评估筛查。

4.开展康复服务,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指导。

5.开展康复知识宣传和整改工作。

(四)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体作用

1.对所辖社区残疾人进行健康档案的建设、管理和应用,通过残疾人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及时了解社区内残疾人群体的健康状况、生命质量和康复需求。

2.做好各类残疾人检测和跟踪服务。

3.为有康复需要的各类残疾人提供“送康复服务上门”、心理疏导、基本保健知识介绍、康复方法传授和转介等服务,做好服务记录,康复效果评估。

(五)充分发挥舆论作用

残联康复工作计划篇(3)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以《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为依据,充分利用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和社区服务资源优势,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社会化工作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为康复对象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2.从社区实际出发的原则。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依据社区康复对象的具体需求制定适宜的康复工作计划,为康复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

3.低投入、广覆盖的原则。以较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获得较大的服务覆盖面,保障康复对象的基本康复需求。依托康复机构,深入康复对象家庭,培训亲友,以科学、简便的康复技术,使大多数残疾人享受到方便、快捷、廉价的康复服务。

4.预防为主、抓早抓小的原则。大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建立健全预防机制,落实随报制度,从0—6岁儿童抓起,做到早期干预,早期预防,早期康复。

三、主要目标

通过在全区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达标单位活动”,力争到20*年底,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单位,社区康复室设置率达80%;各社区康复站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社区康复协调员配备率达80%,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训合格率达95%;残疾人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60%,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达到90%,残疾人及亲友对康复服务的满意率不低于85%。

四、部门职责

(一)区残联

负责组织协调区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制订社区康复计划。指导社区对康复需求进行摸底调查,确保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60%;建档立卡、组织宣传,为社区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确保建档率达90%;做好工作记录,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2.协调组织区卫生部门进一步完善、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制定贫困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的优惠政策。

3.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落实好康复工作经费和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补贴经费。

4.制订培训计划,对社区康复协调员和部分残疾人亲友进行相关康复技能培训。

5.完善区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站工作职能。督促社区康复协调员在社区服务卫生机构和上级康复机构的指导下,组织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人开展工疗等康复活动;指导聋儿家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

6.会同区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知识、技能培训,工疗和心理疏导等康复活动,帮助社区配备经济实用、便于社区使用或家庭租借的康复器材、辅助用具和康复普及读物。

(二)区发改委

负责将残疾人社区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公共卫生建设范畴,合理规划,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三)区卫生局

1.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社区康复室,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

2.负责残疾筛查、诊断,督促社区康复协调员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入户进行残疾人筛查和功能评定,早期发现各类残疾,掌握各类残疾人的状况。

3.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医学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包括对视力、听力、智力等障碍者进行早期干预筛查、诊断并转介,对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等能力训练,对精神病患者进行合理用药指导和心理辅导。

4.做好康复知识普及宣传,为社区残疾人及其亲友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传授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

5.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社区康复疑难患者转介到上级医疗机构或专门康复机构。

(四)区民政局

按照培育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社区居委会依托本社区现有服务机构和设施,安排固定的残疾人活动场所,在社区设立社区康复站,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协调区卫生局、残联等部门,依托老年“星光计划”的实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社区康复室,确保社区康复室的设置率达到95%。

(五)区财政局

负责对区残联申请购买康复设备器材、康复(站)点改造、康复人员培训等经费进行审核。

(六)池阳、秋浦街道办事处

1.制定本辖区培育活动具体工作方案,提出社区康复站的建设计划,确定家庭康复的重点对象。

2.做好康复需求的调查,制定康复需求计划,支持协调各项培育活动开展和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培育活动其他任务。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的领导,区政府成立贵池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残联,负责此项活动的计划制定、组织开展等日常工作。

六、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做到上下联动,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活动所需工作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社会筹集为辅。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确保辖区覆盖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30元。

残联康复工作计划篇(4)

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共奔小康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奋斗目标,全面发动,全部开展,全员培训,全力以赴,确保区实现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各项工作标准。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区、街两级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将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形成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区财政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快速发展。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共同推进;

2、坚持全面、规范的原则。全面设计,统筹规划康复服务体系和相关保障制度建设;

3、坚持社区康复的原则。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区康复上,重视社区康复,形成“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管理完善、指导和服务统一协调的基层康复工作体系;

4、坚持全面康复的原则。以医学康复为重点,兼顾教育、职业、社会康复;

5、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从区、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从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投入,全面覆盖,最大限度地扩大残疾人康复的服务面和受益面。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街道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明晶担任,副主任由杜东担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创建的日常工作,并检查、指导、落实各项任务指标,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

2、成立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办公室

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的总体领导和协调。副区长、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谷孝红负责审评工作。成立由区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残联和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审评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残联副理事长杜东担任,副组长由区残联综合科科长陈亚文、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刘玫、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科长封贺才担任。

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动落实《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有关要求,参与审评工作,做好日常督导检查。

区审评办公室在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制定审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审评,并承担审评工作培训及审评相关资料、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与保存。

3、成立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技术指导组

由区卫生局和残联负责成立由康复医学、社区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学、统计学、社区康复学、以及政策研究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承担本区相关工作。

各街道亦应依据上述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工作目标

到年第四季度,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康复服务,首批达到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标准,提前实现我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使9274名残疾人得到有效康复服务。

五、标准与条件

(一)标准

1、工作标准

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实施;

2、审评标准

依据《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年)》确定的14大项21分项指标,逐项评价计分,不得漏项,总分为100分,最小分值差为0.5分。审评总分≥80分为“实现目标”;60至80分(不含80分)为“基本实现目标”;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未实现目标”。21个分项指标中,有5项为“0”分的,也视为未实现目标。

(二)条件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区、示范街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强化责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重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区、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将残疾人社区康复融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协同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各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正常开展。

2、机构健全。建立并完善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区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机构健全,街道配备社区康复指导员,社区普遍建立非盈利性质的残疾人康复站

3、社区康复工作全面开展。区所辖社区100%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工作,社区康复站(室、点)设置和康复协调员服务水平能满足辖区内残疾人康复需求。

4、康复人员全员培训。采取不同形式广泛开展各级培训,基层康复人员培训率达100%,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5%。有康复需要的残疾人及家庭康复知识普及率达100%。

5、服务内容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普遍建立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档案,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率不低于残疾人总数的60%,社区康复人员能够有计划地开展康复知识的普及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提供转介服务。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

根据国家民政部、卫生部、中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的通知》和省、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达标县(市)区培育活动实施方案》,对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由区残联牵头,区民政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讨论制定区创建工作方案,完成时间为年9月21日。

(二)动员部署

由分管副区长、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对参与创建活动的相关部门和街道作动员部署。

(三)组织实施

年9月15日至年11月30日,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组织实施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1、各街道、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定开展创建工作的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在年9月底,将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民政局要将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计划,指导街道、社区做好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康复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区卫生局要将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卫生工作计划,按照中国残联卫生部[]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的意见》的要求和创建工作标准,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并进行质量监控;区残联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区残疾人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创建工作的实施,对街道、社区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3、区内挂牌的各康复机构,要依据本次创建工作的要求,利用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发挥康复机构对社区康复的带动、示范、指导和培训作用。

4、参与创建工作的各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积极主动地提供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落实。

5、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相关部门、各街道、各社区一把手为本次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力亲为,组织落实好创建的各项工作。

(四)检查督导

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参与创建工作的各街道、各社区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检查指导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自查总结

年10月30日前,参与创建工作的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依据《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目标、责任分解表》、《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指标、任务检查表》,完成自查总结工作,接受区领导小组的检查,区领导小组将于11月中旬完成检查和自查工作,并写出自查报告。

(六)申报验收

年11月20日前,向省、市“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达标区市县培育活动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做好迎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七、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评工作办公室、审评工作技术指导组严格履行职能,形成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三个工作网络。一是组织管理网络。(1)各相关部门要实行目标管理,按各自职责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2)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将此次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区残疾人康复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指标,协调相关部门,综合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建立康复站、点,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实施康复训练,为康复训练对象提供康复服务,并进行康复工作的统计检查。(4)街道理事长负责创建培育工作,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指导社区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5)社区设社区康复协调员1名(须持有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证),会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的信息采集,建立康复档案,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信息和转介服务,协调社区有关机构、相关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相应的支持。二是技术指导网络。(1)建立区级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技术指导组,确定相应医疗机构为各类残疾康复技术资源中心,整合和有效利用我区在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建立的10个康复机构的资源优势,培训技术骨干,深入社区指导,参与检查评估验收。各级康复机构要面向基层开展康复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积极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形成门类齐全、运作规范、衔接顺畅和效果明显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技术指导网络。(2)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康复站,履行“六位一体”职能。明确经培训考核取得任职资格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为社区康复指导员(可以兼职精神病防治医生)1名。配置30平米以上康复训练场地并挂牌,同时匹配一套康复器材。其主要职责是在自身开展康复服务的同时,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指导。三是训练服务网络。(1)建立以康复机构、医疗机构为基地,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康复训练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形成一个分工合作、比较完整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提高整体服务功能,为残疾人提供就地就便、及时有效的康复训练与服务。(2)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实行创建工作责任制,依据《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制定考核办法,由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2、搞好培训。采取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康复机构多级培训的形式,提高康复从业人员和残疾人对康复工作应知应会能力,提高社区康复质量。一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区康复办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的重点是:康复工作的意义、工作原则、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基础康复训练常识;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康复服务记录的填写和评估方法;康复器具使用及咨询转介服务等,使其能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从事参加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有培训记录。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社区康复指导员培训应根据其承担的任务分别确定。培训的内容是: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的方法,康复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功能评定、训练计划的制定、评估,训练技术、训练档案和评估标准以及训练器材的应用等。康复指导员的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2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有记录。三是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训。内容是区分残疾的程度、残疾人的心理、残疾人康复需求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科学的康复训练和评估方法、康复器械的使用以及康复表格的填写等,使其能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需持证上岗。四是残疾人亲友、助残志愿者(义工)的业务培训。残疾人亲友是不可忽视的支持力量,康复助残志愿者是康复员队伍有效的补充力量,但必须经过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康复成效。主要的培训内容是区分残疾的程度、残疾人的心理、残疾人的家庭护理、康复服务的内容、康复训练的方法和训练器具的应用等。

同时要保持基层残职干部队伍、从事康复工作管理、技术人员和社区专干的稳定性,确保康复工作保证健康发展。

3、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作用。社区是开展本次创建工作的关键和重点,为此,必须做到:(1)街道、社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根据创建要求,配备和调整好管理人员;(2)建立健全社区内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器械和活动的场所;(3)了解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康复评估筛查;(4)开展康复服务,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指导;(5)开展康复知识宣传和整改工作。

残联康复工作计划篇(5)

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以及广大残疾人对康复服务的迫切要求,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发社会资源,以社区为基础平台,以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协调,提高康复技术的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目标是:到20*年,*、*、*、*、*、*等6个街道办事处有需求的残疾人70%得到康复服务;*、*、*、*、*等5个镇达到50%。到2010年,*、*、*、*、*、*等6个街道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服务;*、*、*、*、*等5个镇达到70%,其余乡镇达到50%。到2015年,全市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康复工作体系,健全组织管理,加强技术指导和扩大训练服务网络。成立市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各街道、各乡镇要建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残疾人工作暨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以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以村(居)卫生室为依托,建立残疾人康复室,同时设立或聘请残疾人康复员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方便、就近的康复服务。

(二)加强康复服务重点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根据温政办[20*]189号文件精神和我市残疾人康复需求,规划建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综合服务楼,拓展市级康复服务机构的服务项目和功能,各街道、各乡镇在2010年前要建有一处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的专门场所。

(三)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逐步建立残疾人特困救助基金,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基本医疗保障投入。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康复经费,积极帮助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康复经费等问题。民政部门要逐步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中拨出部分资金,用于民政福利机构建设。

(四)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残疾人康复需求的调查,为需要服务的残疾人建立档案,做到动态管理;各街道、各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发挥技术优势,为康复残疾人制定训练计划,指导家庭康复训练,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

(五)加强基层康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术骨干作用。卫生部门要将残疾人康复业务培训纳入全科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并于2010年前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全科医师培训计划,在岗医务人员全面掌握康复知识。

(六)开展宣传教育,做好残疾预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体及宣传窗、小册子等宣传手段,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公益宣传教育。在经常性宣传的基础上,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活动日,开展特定专题的重点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残疾预防意识,自觉接受针对出生缺陷、地方病、麻风病、药物中毒、意外伤害等致残因素的预防干预措施,降低残疾发生率。利用妇幼保健、网络及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残疾儿童的早期筛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建立健全出生缺陷早期干预体系,预防和减少常见重大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的发生。建立联动随报机制,即发现一例,及时向卫生、残联部门报告一例,积极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预防残疾程度的加重。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县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制定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施计划,切实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考核,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各街道、乡镇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经常研究和帮助解决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项康复工作。各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将残疾人康复相关事项纳入本部门业务计划,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尽职尽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卫生部门负责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所承担的康复工作,参与社会康复工作的检查评估;负责康复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残疾人康复知识的宣传。市级医疗单位要创造条件开设康复科,各街道、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开设康复医疗服务项目,建立家庭康复病床,使残疾人能够就地、就近和及时得到康复医疗、康复护理、训练指导、心理疏导、健康教育、亲友培训、咨询转介等基础性康复服务。

民政部门参与社区康复工作的检查评估工作,组织社区开展便民、利民、扶残助残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帮助残疾人改善功能,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

教育部门要将各类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纳入特殊教育工作计划,继续做好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和有特殊教育需求儿童的转学、介绍工作。

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需要,逐年提高康复经费,为残疾人康复提供经费保障。

公安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可能有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管控工作;依托社区落实日常性监督措施,最大限度避免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残联康复工作计划篇(6)

香港康复计划方案2007,共16章,对康复政策有详细阐释,涉及预防、鉴定、医疗康复、训练、教育、就业、职业康复、住宿照顾、日间照顾和社区支援、自助组织发展、交通通道设施、康体文艺活动、公众教育方面的政策。这个方案是劳工及福利局和有关政策局与部门及所有复康团体、服务残疾人士团体、残疾人自助组织一同制定的。方案由康复咨询委员会通过,并检查它的进行。香港康复计划方案,透过推行全面而有效的措施,以预防残疾,发展残疾人士的潜能,实现无障碍(物质和态度方面)的环境,最终让他们与普通人一样享有平等机会,全面融入社会。

香港积极推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自2008年8月31日起,在我国生效,香港提交了报告,作为国家报告的一部分。康复咨询委员会与政府一起,负责统筹及公众咨询工作。法律保障方面,有《基本法》和《人权法案》,定明所有人士(包括残疾人士)应享的权利。之下还有两条特别法律:《残疾歧视条例》,保障个人不因其残疾而受到歧视;还有《精神健康条例》,保障精神病人权益。下面有个执行机构平等机会委员会,是独立法律机构,负责《残疾歧视条例》执法工作。政府每个政策局、部门,都有负责的政策范围,充分考虑公约不同的规定。

香港残疾人士类别总数和康复咨询委员会作用

根据2007年《香港康复计划方案》,残疾人士分10类:注意力不足/过度活跃症、自闭症、听障、智障、精神病、肢体伤残、特殊学习困难、言语障碍、器官残障和视障。香港约有残疾人士44万人,占香港人口总数的6.2%。

康复谘询委员会成立于1977年,是政府在涉及残疾人士权益、发展和推行康复政策与服务的主要谘询组织。康复谘询委员会的组成不是政府官员,而是社会贤达人士,由行政长官委任。康复谘询委员会新任务是:监察《残疾人权利公约》实行情况,推动残疾人士、残疾人士代表组织、康复界、商界、社会大众、有关谘询和法定团体、政府决策局和部门,一同筹划主要公众教育活动,推广《公约》精神。委员会拟定了香港推广公约口号:无障碍社会由平等开始。

香港推动无障碍环境整体政策

《残疾歧视条例》里有特别条文说明所有建筑物都要提供无障碍通道。在《建筑物(规划)规例》里定下设计标准,《设计手册2008》,规范所有建筑的无障碍设计。所有新建、改建及再建处所和设施都要符合最新标准。

香港政府以身作则,提出政府处所设施改善工程计划,在2012年6月30日前把3306个(85.1%)市民经常到访的处所提升到最新标准,其他的在2014年6月前提升。政府还计划把香港所有现行天桥、隧道,加建斜道和升降机。房屋署对公共租住屋村、商场及停车场做出提升计划。预计三四年中,无障碍设施改善投入13亿元港币。

残联康复工作计划篇(7)

(一)印发《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配套实施办法》,“工程”各个子项目都要严格按照配套实施办法来操作。

(二)确定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由卫生部门确定,定点康复训练机构主要以残联系统为主导,尽量把残联的康复机构纳入其中,承担后期康复训练任务。

(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先抓好试点,在试点成功地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

(四)实行精细化管理。依托“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管理系统”这个软件,对“工程”实施实时、高效精细化、销账式管理。

(五)抓质量控制。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抢救性”。可抢救性的内在要求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残疾的可逆性,二是康复的最佳期,三是康复效果好。这就要求,在康复对象上,要选择低龄的、最具康复潜力的、家庭配合的;在医疗康复机构上,要选择优质价廉的、积极性高、负责的;在康复质量上,康复有效率和家长满意率都要达到优良以上;在康复过程中,要定期组织康复效果评估;在康复完成后,要追踪问效、定期回访,真正把好事办好,办成政府满意、社会满意、残疾人及其亲友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加快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一)强化康复人才培养。以国家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为契机,结合我省实际,投入专项经费,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别的培训班,抓紧培养0-6岁实用性康复技术人才。二是抓县级社区康复协调员师资培训,为每个县、市、区培养2名骨干师资。各地要高度重视康复人才培养工作,积极选送康复人才参加省里学习培训;要充分发挥康复人才的作用,做到人尽其才;要留得住人才,防止康复人才流失。此外,各地要按照省里下达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任务,制定培训计划,扎扎实实开展培训,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为基层残联培植一批能承担儿童康复训练任务的康复机构。配置一批已有专业人才、有训练场地、有相应资质的残联康复中心,作为0-6岁工程的定点康复机构,在人才培养、康复设备、任务计划下达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迎接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

2010年是创建国家社区示范区验收年,拟创建全国社区示范县、市、区的10个地方,要按国家制定的验收标准,抓紧准备创建验收工作。各市要在第一季度先行进行督导,省里将于上半年进行检查督导,迎接国家检查验收。

四、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康复工作任务

根据2009年康复数据统计上报任务完成情况,合理调整任务计划,重点攻克任务完成有困难的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各项康复任务。

(一)做好终期检查、验收准备工作。按照国家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公益金项目,对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聋儿康复训练、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假肢安装等项目的要求,完善受益对象的数据库和档案资料清理归档,在各地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由省康复办择期进行抽查。配合卫生部门一道实施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

残联康复工作计划篇(8)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也随着残疾人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康复工作呈现了机遇与挑战并存,发展与困难同在的新趋势。

(一) 社会的大环境为康复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提供了精神和物质条件。

第一,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的确立,使残疾人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各部门的重视、支持和关注;残疾人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观念,已逐渐在全社会达成共识,残疾人康复工作良好的社会外部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第二,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使残疾人工作开始呈现两大转变。一是从由残疾人为主组成的利益团体组织行为向政府和社会行为转变;二是从抢救性的三项康复为主开展残疾人工作向维护残疾人的政治、经济、康复、教育、生活及参与社会等全方位的权益转变。这两大转变使残疾人的康复工作有必要也有可能向更高层次发展。

第三,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20多年连续近两位数的增长,全国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这给残疾人的康复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思想和物质基础,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的各类康复需求的物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大大加强,残疾人的康复工作也将步入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

第四,尽管全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并不平衡,但各地的残疾人工作在党委和政府领导的支持下,在残联干部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的努力和奋斗下,已为残疾人的康复工作打下了一个坚实的组织网络、运作平台和法规政策的基础。

(二)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使康复工作的深层次矛盾进一步暴露,康复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一是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与相对滞后的康复事业的矛盾。在思想观念上,无论是医疗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残疾人(家属)重医疗、轻康复的意识严重存在,致使康复事业发展缓慢;投入机制尚未形成,政府财政非规范投入,其投入量大小很大程度取决于人的因素;按比例就业保障金在康复事业上的使用因政策规定而受到限制;社会投入以利益为导向,在康复利润未达到最大化时,很难有资金流向康复项目;康复设施的研制开发也未形成气候,技术人员力量薄弱,科学成果转化缓慢,人性化设施匮乏。

二是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与当前政府和社会的物质、心理承受能力的矛盾。国际上普遍认为,当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之后,社会从温饱型中走出,社会成员各种需求就会显得十分活跃。同样,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也会向多样化、高档化、人性化的要求发展。而此时的社会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暴露,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国家还不可能建立一个福利型的康复机制。

三是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与康复能力不足的矛盾。康复医学与临床医学是两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学科。康复医学在我国近期才逐渐兴起,康复医学教学与研究还相当薄弱。至今,在我国还没有与临床医学相平行的康复医学技术职称的评定系列,一些从临床转向康复的技术人员,由于未从事临床工作,职称评定的资格被取消,造成康复技术队伍不稳定;一些承担康复业务的机构由于政策的限制未能列入医疗保险的定点单位,其生存和发展受到严重威胁。这一切与卫生部、中残联提出的到2015年在全国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要求相差甚远。

(三)残疾人康复工作中存在的误区也严重影响着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由于传统思想和社会偏见的影响,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中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误区之一是仅把残疾人康复事业作为一项工作来对待。事业是具有一定目标、规划和系统的,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经常性活动,而工作仅是一项业务、任务而已。把残疾人康复事业作为一项“积德工作”,作为扶贫解困工作的一部分是不全面也是错误的。这种认识,只能把残疾人康复事业建筑在一个或几个领导的同情心或工作责任心上。如果一项事业只有人为的因素,而没有一个体制和机制作保证,那么这项事业很可能是一项没有希望的事业。误区之二是残疾人的事情残联办。残疾人是社会的一员,他有同社会其他成员一样的共同需求,社会有义务也有责任为他们提供服务,残联也没有理由和能力把他们的一切包揽过来。残疾人的康复工作很大部分是属于社会公共卫生体系以及教育、劳动等范畴,他应该也必须由政府的卫生等有关部门来承担,残联应该做那些该做也能做的事。误区之三是主体错位。在康复工作中,残疾人是主体,任何事情外因是条件,而内因才是决定因素。只有残疾人有了康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康复工作才能健康、持久地进行下去。但目前,一方面绝大多数残疾人(包括他们的亲友)长期摆脱不了残疾给他们带来的阴影,许多康复活动只能是在残联的督促和安排下被动地开展;而另一方面,残联的干部凭借良好的愿望,从行政的角度规划和设计残疾人康复工作,而其中有许多是不切合残疾人实际和真正需求的。残疾人的康复事业如果仅有残联干部的热情和努力而没有残疾人的自觉要求和行动,残疾人康复事业要持续的发展也是不可能的。

构建长效机制,使康复工作全面、协调、

持续的发展

残疾人的康复是残疾人工作的一个老话题,但又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因为残疾人的康复与残疾人的生存、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有关,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发育有关,也与社会公众和残疾人的心理、观念有关。因此,以人为本、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机制是残疾人康复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根本。浙江省残联在总结浙江各地残疾人康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网络化的组织为平台,社会化的运作为手段,法制化的制度为保障”,构划了浙江康复工作长效机制的基本思路,应该说是符合目前浙江省康复工作实际,既切实可行,也行之有效。

(一)建立和完善网络化的康复组织体系

建立各类康复组织其实质就是为康复建立一个工作平台。康复组织网络化,其目的就是要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康复服务网络。

首先,要建立、完善残联和残疾人的组织网络。残疾人康复必须也只能以残联和残疾人组织为载体,依托残联和残疾人的各级组织开展工作。因此完善残联组织网络,并充分发挥其对残联的专门康复机构和社会力量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是康复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管理网络。管理网络不仅是残联的组织网络,而应该是一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网络。由于康复工作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部门,因此,各级政府都应该建立一个有权威性的强有力的管理协调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目前就要强化或转变诸如康办之类政府非常机构的职能;要建立康复职称评定和管理体系;完善康复器材市场准入和配置许可管理体系,要加强专门康复机构的管理(包括医保定点)和监督。

再次,要建立和完善康复技术服务网络。康复工作是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它必须有不断发展的先进技术作支撑。教学和科研机构应把康复医学作为一项新兴学科进行规划和实施,形成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研究网络;要随着当今社会科学的发展,及时研究、应用和推广现代的、高新的康复科研成果,使康复水平“与时俱进”;要在现有条件下,形成完整的康复技术指导网络,聘请既有临床经验又有康复技术的专家组成康复智囊团,既要发挥他们的特长,又要他们做技术上的辐射;各级残联的康复专业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指导作用,有计划、有实效地指导社区、村等康复技术指导员的康复业务。

第四,要建立和完善康复信息网络。当今社会是信息的社会,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如网站等通讯媒体推介和交流康复技术、康复业务;要重视咨询和转介网络体系建设,把咨询和转介作为基层残联组织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重要手段;要建立康复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制定和调整康复计划和措施,使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及时、有效地得到满足。

最后,要建立和完善康复监督网络。由于康复工作涉及每个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康复工作必须扎实地开展,来不得半点虚伪和形式。要使残疾人真正得到实惠,必须建立监督、督查机制,由各级康复管理机构对承担康复任务的部门(包括残联)制度性地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纠正康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康复工作中出现的矛盾,使康复工作一开始就走上一条符合我国实际的道路。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运作体系

残疾人的康复工作涉及范围广、部门多,因此决不是残联一家的工作,而是全社会的工作。残联要在面对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的同时,面对社会,动员社会的方方面面共同做好残疾人的康复工作,也就是进行社会化的运作。所谓社会化应包含以下三个特性:

一是福利性。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再次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残疾人由于生理和心理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初次分配时处于劣势地位。依据“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政府应该也可以在再分配中通过干预,对初次分配关系进行调整。构建有效的财政调节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的再分配重要手段,残疾人康复工作完全可以利用政府的这种调节手段,通过补贴、优惠等政策措施,使一些需要康复而无经济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享受康复,政府也应该根据公共财政安排原则,采用政府花钱购买康复服务的思路,增大财政对康复的投入。

二是社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采取康复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这表明,康复工作不仅是残联的职责,也是政府和社会的义务。残联应该也必须动员政府、社会,重视残疾人的康复工作,应该也必须依靠政府、社会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各级政府应把残疾人的康复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经费投入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而同步增长,要统筹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采取措施,使残疾人的康复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卫生医疗机构应有计划地设立康复专门机构,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科学研究、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残联则要整合社会各种资源,依托医疗卫生、社区、志愿者组织、民政、慈善、托养机构以及残疾人的家庭等社会力量开展康复工作。

三是市场性。康复工作社会化除了依托社会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康复工作要走向社会。朴方同志在全国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出了一个方向性的观点:为残疾人提供的各项服务,在争取政府支持的同时,要大力开发社会资源,根据社会保障与市场经营的不同性质,该保的要保,加大政策、资源的支持,该放的要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介入,争取社会捐赠和救助。这就给我们康复工作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我们再不能囿于残联这块小天地,而应该走出去,走向社会,走进市场。一方面,康复机构要走向市场,要鼓励社会力量办康复,无论是民办的、民办公助的以及外资的康复、托管(安养)机构都应欢迎和支持,要形成竞争大格局。另一方面,要提高残联康复机构的市场竞争能力。残联要奏好三步曲:一是引导。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帮助残联的康复机构从现有的体制束缚中跳出来;二是扶持。要充分发挥现有体制的优势,尽可能地扶持其壮大,增大其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三是放手。大胆地让康复机构在市场中竞争,在竞争中发展。残联的康复机构相应也应奏好三步曲:一要探索。放下包袱,探索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发展的新路子。二要占领。要利用现有的优势,抢前一步在康复市场中占据一定的份额。三要拓展。在市场中完善,在市场中发展。当然按照目前现状,残联的康复机构要进入市场,除了观念转变外,硬件与软件的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尽管困难很多,但这个趋势是必然的,残联应该及早做好心理和物质的准备。

残联康复工作计划篇(9)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以最大程度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实际康复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切实转变工作理念,优化服务意识,完善康复服务体系,提升康复服务水平。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县残疾人康复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社会化工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康复对象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二)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将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县和乡镇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康复对象的具体需求制定适宜的康复工作计划,为康复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

(三)低投入、广覆盖的原则。以较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获得较大的服务覆盖面,保障康复对象的基本康复需求。依托康复机构,深入康复对象家庭培训亲友,以科学、简便的康复技术,使大多数残疾人享受到快捷、方便的康复服务。

(四)预防为主、抓早抓小的原则。大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建立健全预防机制,落实随报制度,从0—6岁儿童抓起,做到早期干预、早期预防、早期康复。

三、部门职责

(一)县残联

负责组织协调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康复计划。指导示范乡镇对康复需求进行摸底调查,确保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60%;建档立卡、组织宣传,为辖区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确保建档率达90%;做好工作记录,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2、协调组织卫生部门进一步完善、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制定贫困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的优惠政策。

3、配备康复协调员,落实好康复工作经费和康复协调员工作补贴经费。

4、制定培训计划,对康复协调员和部分残疾人亲友进行相关康复技能培训。

5、会同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知识、技能培训及工疗、心理疏导等康复活动,帮助乡镇配备经济实用、便于村委会使用或家庭租借的康复器材、辅助用具和康复普及读物。

(二)县卫生局

1、督促乡镇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村康复室,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

2、负责残疾筛查、诊断,督促康复协调员与卫生服务机构入户进行残疾人筛查和功能评定,早期发现各类残疾,掌握各类残疾人的状况。

3、督促卫生服务机构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医学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包括对视力、听力、智力等障碍者进行早期干预筛查、诊断并转介。对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能力训练;对精神病患者进行合理用药指导和心理辅导。

4、做好康复知识普及宣传,为辖区残疾人及其亲友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传授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

5、督促卫生服务机构将辖区内康复疑难患者转介到上级医疗机构或专门康复机构。

(三)县民政局

1、指导村(居)委会依托本村现有服务机构和设施,安排固定的残疾人活动场所,设立康复站,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协调县卫生局、残联等部门,指导乡镇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社区康复室,确保康复室的设置率达到80%。

(四)县财政局

投入财政资金,将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负责对县残联申请购买康复设备器材、康复(站)点改造、康复人员培训等经费进行审核和监督使用。

(五)示范乡镇

1、制定示范培育活动具体工作方案,提出康复站建设计划,确定康复对象。

2、做好康复需求调查,制定康复需求计划,支持协调各项培育活动开展和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培育活动其他任务。

3、普及康复知识。采取多种方式对辖区管理人员、康复协调员、志愿者、残疾人亲友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开展康复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活动,向辖区居民发放残疾预防、康复服务、康复训练等科普读物。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残疾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村残疾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残联,负责此项活动的计划制定、组织开展等日常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做到上下联动,为农村残疾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农村残疾人康复示范区活动所需工作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社会筹集为辅。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确保辖区覆盖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

0.3元。

(三)建立康复机构。示范乡镇卫生服务机构要设置康复室,配备康复医生,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各村委会要依托现有的村卫生室等服务机构和设施,设置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残疾人康复站,并配备康复协调员及相适宜的康复器材、辅助用品、康复普及读物,积极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

残联康复工作计划篇(10)

1、全县残疾人参保率接近100%,人保、卫生、财政等部门,将城乡残疾人分别纳入了相应医疗保障范围,并出台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以及《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一系列文件对残疾人实施救助。

2、我县残疾儿童抢救性医疗康复项目、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人住院及长期服药、中风瘫痪、肢体残疾等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已经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出台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将贫困及大病残疾人城乡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需支付的费用纳入救助范围,补贴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建立专项资金予以补贴。多方面争取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工作;精防康复经费及配套经费到位。

4、认真完成各类康复业务工作,其中6岁以下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141人,矫形器的适配25人,假肢装配15人,辅助器具适配及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480户,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150例,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300人,残疾人轮椅车配发400辆,康复救助项目全部保质、保量落实,部分康复项目超过下达任务数。

5、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我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在“爱耳日”、“助残日”、“爱眼日”等节日举行相应的宣传和慰问活动,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传单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这样不仅增长了有关残疾人康复方面的知识,也让残疾人朋友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重视。

二、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1、组织管理网络: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了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财政预算及相关部门工作目标;康复工作办公室工作制度健全,定期召开协调会,共同实施康复业务指导与管理;各镇有专人负责残疾人康复工作;社区(村)配备有社区康复协调员。

2、技术指导网络:我县依靠民政、卫生、教育等资源设立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小组,并发挥作用;各镇配备有1名以上社区康复指导员,并发挥作用。

3、训练与服务网络: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场地设施、科室设置等符合规范要求,为残疾人提供规范化康复服务;各镇卫生服务中心有设备齐全的残疾人康复室,面向辖区居民提供实用康复服务;规范普及社区康复服务,为出行不便、重症残疾人提供家庭康复训练指导服务;残疾人及其亲友康复服务满意率超过90%。

4、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康复机构,2013年,在省、市残联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县残联的积极争取下,我县两家民办康复机构分别获得了价值30万元的康复设备补助。在各项残疾人康复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承担残联项目的康复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支持,不定期对康复机构进行检查,对于出现的不规范现象及时整改,保证残疾人康复训练的效果,同时也使我们康复机构更加规范和健全,做到服务:热情、温馨,疏导:科学、严谨,介绍:全面、到位,评估:客观、准确的总要求。

5、人才培养与储备和信息统计:制定与实施了我县的康复人才培养规划,县康复中心所有康复医师均是康复医学专业出身,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项康复的人才培养及培训,根据康复需要还自行选送有关人员到省级医院或康复机构进修,并定期对我县各镇康复协调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康复统计工作准确、详实、按时完成,康复信息及时上报。

三、开展康复工作取得的经验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为康复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资源整合充分,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积极配合,为残疾人康复提供优质服务;三是财政大力支持,为康复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四是搞好康复员的培训,为康复工作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五是真抓实干,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康复工作存在的问题。

残联康复工作计划篇(11)

一、领导重视,加强队伍建设

社区书记亲自抓、负总责;计生干部具体抓、放手干。加强计生协会班子、楼组长、信息员、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带领这些班子、队伍人员不断学习党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政策和新规定,不断充实和提高我们的业务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做到具体工作有人抓、大事小事有人管,使协会工作得到正常开展,使我们的服务能真正让群众得到满足和满意。

二、创新机制,提供宣传服务

随着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的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从避孕节育服务拓展到包括孕产期保健的生殖健康服务,以及开展婚育新风的宣传教育活动,都离不开宣传工作。我们利用社区中的大小会议、各种阵地向群众宣传党对计划生育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社区计生协会的作用,利用社区协管员与楼组长、志愿者及信息员队伍,采取形式多样、对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根据广大育龄人群的需要,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做到特殊对象有计划生育宣传员送资料上门、普通群众通过宣传栏获取信息。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开展“青春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使社区居民科学掌握了计生保健知识,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也使育龄人群生殖保健意识有所增强。

三、勤于走访,实际服务群众

人口计生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关系复杂,工作量大。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每当社区中有人家结婚,或有新生儿出生,都要登门拜访。一来摸清信息,便于管理;二来联络感情,便于开展工作;三就是送上社区居委会的一番关爱。把最新的计生政策、把婚育新风宣传到他们,给她们送去生殖健康、科学育儿、产后保健、避孕选择等知识手册,相信对于这样的走访、这样的温馨服务是社区居民所需要的。

四、定期验证,关注流动人口

根据街面房多、出租房多、流动人口多的三多特点,我们要把这作为社区创建工作的重点来抓。积极开展每月一查,每季度一核对的计生普查验证工作。为了方便流动人员做好计划生育,我们要不定时地把计生宣传资料、避孕工具送到他们的手里。另外准备组织1-2次便民服务活动,设立计生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套,让流动人员享受与户籍人员同样的服务。

以上是我们在新的一年里的工作思路,群众的需求度和满意度,是检验我们工作的尺子,我们要在优质服务工作方面有所新的突破,以满足现时社区居民的精神文明需要。

2

为了贯彻国务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个《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议和通知》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为目标。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的利益问题。使我们广大的残疾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在政治上有地位,人格上有尊严,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共同迈进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平等、参与、共享”的文明社会的权利。根据市残联年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特制订了中福社区年的工作计划。

一、康复工作:根据残联康复部的工作计划的要求积极的配合残联的各项康复工作,在原有的康复工作中基础上达到创新、巩固和提高。把办证残疾人的康复档案全部建立起来完善年的康复档案的填写工作。对低视力、聋儿、白内障等残疾人做好摸底工作及时上报给残联好对他们有针对性的进行康复。积极的做好残疾人的用品用具的供应工作。掌握他们所需求的各种用品和用具,及时的汇报给残联经行配置。并且和市三院联系争取在助残日到来之际对全社区的残疾人经行一次大型体检工作。对个别残疾人有针对性的介绍到康复中心进行康复训练。

二、就业工作:积极配合残联抓好残疾人的就业工作。掌握好本社区的失业人员,一旦有就业机会,及时向他们提供,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并配合好残联和各个部门对残疾人经行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残疾人都能有一技之长,才能扩大就业面。鼓励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和个体从业。针对我社区的盲人多的特点和残联积极配合开展“盲人按摩妙手兴业:的二期工程。

三、宣传文体、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残联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好助残日活动争取在社区搞好两个新颖的大型活动。来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积极配合残联做好第四届残疾人的职业技能竞赛和残疾人运动会的人员的摸底调查工作发现人才及时上报给残联。市残疾人有展示自己的才能的机会。在信息化建设中积极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做好博客的撰写工作及时的把社区的残疾人活动和工作情况发表在博客上,及时准确的做好残疾人的信息录入工作。并做好社区残疾人活动的手写记录和影像留存工作。积极准确的做好各项工作报表。不定期的打电话给残疾人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家庭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自己的信息化的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四、组联工作:设立协会组织,建立协会制度,把志愿者队伍更加完善帮助所联系的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更好的服务与残疾人。结合、维权、社会保障、康复服务、就业等项工作,宣传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团结残疾人,教育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作用。建立健全残疾人档案及残疾人康复、维权、就业等服务记录。

五、残疾证的办理工作:积极的做好残疾证的办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办证的原则,按着上级的文件要求进行办证把好第一关的工作。积极做好残疾证发放的善后工作。做到每发一例残疾证,就及时的录入一例档案,并且做到内容详细、准确。

残疾人工作是一项伟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一定要认清当前的形势,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本着“创新”“巩固”“提高”“完善”的方针积极的做好和完成年的全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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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社会化、正常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质量,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现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保障方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发展。认真学习各级政府办公关于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做好本辖区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本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加强管理,做好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1、规范基础管理对新进社区退休人员,我们将做到及时上门走访,及时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证》。并通过入户调查等形式进一步摸清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时健全各类基础台帐,完善各种信息数据,做到数字不重、不漏、不错,科学准确,并及时输入计算机。进一步规范工作活动记录,按照统一要求,做到各项工作和活动记录详细,归档合理。

2、养老待遇认证

把社区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供养直系亲属领取生活费的资格认证工作,作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到辖区内资格认证一个不漏、不发生一起冒领行为。继续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和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咨询服务,协助企业退休人员家属办理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手续。

3、组织党员活动

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退休人员党员政治思想工作,发挥退休人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调动他们积极参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为社区建设再作新贡献。

4、开展文体活动

充分利用现有文体资源,定期组织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完善文化体育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经常性地向退休人员开放。做到各项文体活动年度有计划,实施有方案,事后有总结。加强对退休人员自管小组的指导,定期开展政治学习和各类文体活动。

5、做好医疗服务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退休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定期在退休人员中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对体检人员及时发放健康手册,完善退休人员健康档案。

6、坚持走访慰问

对重病住院、家庭重大事件、死亡的,进行及时走访慰问,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在重大节日如敬老节、春节等,要对辖区内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对特殊群体如残废、特困等家庭、人员做好分类花名册,对他们要进行不定期的走访或电话问候,做好动态管理,即使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