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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实训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09-05 00:51:45

央企实训总结

央企实训总结篇(1)

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的研究,2010~2012年,中国500强企业完成的并购重组活动中,国有企业所占比重分别是91.31%、81.21%、82.6%,一些地方国企通过并购重组甚至入围世界500强。地方国企主动对接央企的目的是通过国有企业之间的战略重组,提升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为地方经济发展破局,推动地方经济的升级改造和快速发展。这一目的能否实现,关键在于并购重组后的协同效应能否快速形成。因此,加强地方国企与央企对接合作问题的研究,针对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地方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地方国企与央企对接合作的特殊性分析

根据企业重组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角色不同,我们将国有企业重组分为政府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这两类企业重组的共同点是,重组的主体都是企业,在重组过程中都需要尊重和发挥市场的作用,都存在政府和市场的协调配合问题。

在地方国企与央企的对接合作中,地方政府明显处于主导地位,扮演着主导者的角色,与市场主导型企业重组比较,这种政府主导型企业重组在政府角色扮演、重组目标选择、战略协同和管理协同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

市场主导型企业重组的主导者是市场,市场在重组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和调节作用。因此,市场主导型企业重组的动机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基于对现状不满而产生的内在追求,具有内生性。企业重组的目标是为了进入成长型的新兴行业,或者是为了获得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或产品销售渠道,或者是通过买壳上市拥有资本市场的筹资能力,或者是通过多元化经营以降低经营风险。①总之,市场主导型企业重组的目标主要体现在战略发展、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

政府主导型企业重组的主导者是政府,政府在企业重组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和推动作用。因此,企业重组的出发点更多的是宏观经济发展和市场调控的需要,是企业发展外在需求的具体表现,是一种外部环境变化所产生的引力和压力,具有外生性。当前,地方国企与央企对接合作的目的主要是:

第一,地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通过企业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和技术,加快高新技术运用,鼓励扶持战略新兴产业。

第二,加强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控制力。通过国有企业之间的战略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实力,做大做强国有经济。

第三,在当前地方融资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借助央企的影响力破解地方经济发展的融资瓶颈。②这三类重组动机更多的是政府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其外生性特征十分突出。

地方国企与央企在管理协同中存在的问题

地方国企发展方向的调整困境。从企业战略重组的角度分析,被重组企业的发展方向和重组企业整体战略方向的差异性越小,其战略协同的难度就越小,战略协同效应就越容易实现。地方国企与央企对接后,央企应该指导地方国企迅速制定自身的发展战略,并借此将地方国企的发展纳入央企的整体战略体系;同时,立足于地方国企经营管理的实情,加强经营管理策略方面的工作,确保整体战略的要求能够落到实处。

这一过程中必将面临的问题,就是对地方国企原有的发展方向是否做出调整。由于地方国企与央企的对接合作是在地方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完成的,双方企业的一些高管对国有企业战略重组的理解会产生一定的偏差,把战略重组工作仅仅理解为完成政府交给的政治任务,或者把战略协同仅仅理解为多并购几个同类企业,完成央企在行业中和空间上的布点。对接协议签署后,央企对地方国企仅仅是资金上的支持,对地方企业发展方向是否符合央企的整体战略,如深度的产品结构调整、辅业剥离等问题没有进行深入触及。

企业文化创新的效果不明显。当前,地方国企和央企的对接合作主要是在行业内的企业之间展开的,在中央或者地方政府呵护下创建、成长起来的国有企业,相同的管理体制、行业背景、发展历史造就了双方企业在核心价值观上的差异较小,十分有利于企业文化的融合。

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所倡导的一些经营管理理念在国有企业中还没有真正形成。例如,国有企业的行政化色彩比较明显,企业的高管匹配有相应的行政等级,造成企业在经营困难之时往往想到的是“不找市场找市长”;过分注重组织成员的纪律观念和服从意识,不利于营造敢于冒险和鼓励首创精神的文化环境;论资排辈的人才管理理念盛行,限制了企业青年才俊尤其是年轻管理人才的上升空间。因此,借助于并购重组的契机推动企业文化创新的目的,革旧出新,兴利除弊,形成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和员工行为模式,在当前的国有企业对接合作活动中表现的并不明显。

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发展战略的要求不匹配。与对接的央企相比,地方国企在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上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受制于主营业务经营状况不佳,一些地方国企没有制定长远的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在于员工的招聘和使用;二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落后。以员工培训为例,地方国企倾向于培训一个员工某一确定的技能和职业能力,并且希望他们能永远安分于这个岗位,而不是侧重于员工的自我提高、再培训以及超专门化技能的通才能力培训。

企业组织结构对战略实施的支撑不到位。在战略与组织的关系方面,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对接后如何通过组织结构的调整将地方国企的资源纳入央企的整体发展战略体系,即是维持相对独立的法人联合体形式(企业集团),还是进行实质性组织改革以形成大型公司(单一企业)。

二是对接后地方国企如何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即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总经理实施董事会聘任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地方国企的运行机制。

三是如何解决跨地域大型企业的内部控制问题。当前,央企主要是通过掌握高管的任命以加强对被重组的地方国企的控制,制度层面和运行机制方面的努力较少。

政企之间的管理边界十分模糊。自2006年央企与地方国企开始大规模合作以来,政府介入企业经营活动较深,作为合作双方直接推动者的作用十分突出。这种政府主动推动的企业重组活动,政府作为经济活动调节者的作用明显越界,政府、市场、企业和社会四者之间的责任边界十分模糊。对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的发展来说,市场环境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受到了损害;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来说,其经营活动独立决策机制的形成更加困难。

地方国企与央企在管理协同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管理协同理论认为,企业重组以后,必须把充裕的管理资源和高效率的管理能力拓展到被重组企业,实现被重组企业管理能力的迅速提升,对于重组企业整体协同效应的实现至关重要。因此,地方国企与央企对接后,央企应该采取的主要管理措施有:

构架三级战略管理体系,提升职能战略管理能力。地方国企与央企对接合作无论采取哪种战略,都是政府为推动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而做出的长期的、决定性的决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使命的必然要求。因此,央企与地方国企对接后,要迅速构建“央企(或集团公司)—被重组地方国企(或事业部)—被重组地方国企的主营业务”三级战略管理体系。

央企(集团公司)负责制定公司或者集团的战略决策,这些决策主要涉及资产组合的建立和管理,是央企(集团公司)长期的、根本的决策。被重组地方国企(或事业部)的战略规划主要是确定央企与地方国企对接后的增长机遇、央企内部不同业务单元的组合及相关投资的分配、战略协同效应的实现途径等。被重组地方国企的主营业务战略是在央企总体战略的指导下,经营管理某一个战略单位的战略规划,是子战略之下的职能战略,为央企的总体战略目标服务。其最终目的是营造央企的核心竞争力和确立央企在特定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鉴于此,地方国企与央企对接后,央企必须以全新的思维方式重新识别企业的核心资源和核心能力,围绕企业核心资源和核心能力的构建,及时制定被重组地方国企的主营业务战略,确保企业主营业务战略和整体战略的衔接,加强主营业务战略的管理能力,为战略协同效应的实现奠定基础。③

完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尽快实现被重组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在建立地方国企内部管理控制体系的过程中,企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能是央企的整体发展战略。在整体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地方国企首先要按照科学分工的要求,优化各种职能活动,提高企业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其次,要选择合适的管理控制模式。基于企业规模扩大和地域分散的需要,偏重于分权的管理控制模式与扁平化管理比较吻合。对于产品结构相对单一、企业规模适中的地方国企来说,相对集权的管理控制模式则更为适合。企业决策层应该高度重视这一点;再次,加强企业的流程管理。建立合理的管理流程和科学的管理标准。同时,改革和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为新流程的推行提供制度保证,增加企业的组织实力,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在此基础上,推动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④

加大组织结构改革的力度,提升组织对战略实施的支撑力。目前,与地方国企对接合作的央企中,绝大多数还是采用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在这种法人企业联合体的组织结构中,地方国企仍然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并没有成为央企的一个业务单元,作为集团公司总部的央企无法对地方国企的资源进行统一配置。因此,改革央企集团的组织形式,就是要取消地方国企的法人资格,根据央企战略发展方向的要求,确定对接合作后地方国企的业务发展,将地方国企变成央企内部的一个业务单元。实施扁平化管理,提高组织的适应性,保证战略协同效应的实现。⑤

同时,高度重视央企和地方国企之间决策权的划分问题。根据扁平化组织的内在要求,坚持重大决策权的集中(央企)和事业部(地方国企)积极性的发挥相结合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既有利于发挥地方国企经营管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又能推动地方国企资源在央企整体组织体系内的合理流动,真正实现资源利用的最优化。

以员工培训和教育为突破口,促进企业文化的融合和创新。目前,央企在入驻地方国企后,采用较多的是注入式的文化整合模式,即将央企的文化强制性地输入地方国企,因此,从地方国企的文化现状看,员工观念的更新就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为此,对接后企业的员工培训和教育工作必须做出重大调整。

首先,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升为企业的战略管理部门,由重要的高级主管专职负责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工作。

其次,树立职业生涯规划的培训和教育理念。职业生涯规划为指向的理念,强调的是企业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企业的发展阶段相吻合,通过采取灵活的个人发展计划,实现员工的自我提升和完善,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求。

再次,改变重技能培训轻价值观灌输的课程安排。在对地方国企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中,除了必要的岗位技能培训外,必须加大企业核心价值观灌输的时间和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开展专项活动、树立典型人物等多种形式,强化员工的认同感,改变员工的思维惯性和行为惰性。

最后,改变企业内部自我教育的培训模式,特别是对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增加公司外的职业培训时间和内容,不断地更新理念,完善和提升素质。

探索协商性决策机制,推动政府和国有企业活动边界的科学界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决定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也必须划清企业与各级政府的活动边界。在央企与地方国企的对接合作中,政府扮演了“争先锋”的角色,发挥了主导作用,这是由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特殊时期的特殊要求。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各级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拥有监督权有其法理基础;作为市场的主体,国有企业拥有独立的经营活动决策权也有其法理基础。

因此,从战略协同和管理协同的角度看,关键是在国有企业的独立决策和政府的调节作用之间建立协商机制,使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既能够体现政府调节经济的意图,又能够做到不“唯政府的马头是瞻”。这一协商机制的建立,有赖于三方面的共同努力:一是市场机制的完善,二是多种经济调控手段之间协调机制的完善和政府运用能力的提升,三是国有企业内部科学决策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结语

地方国企与央企的对接合作是政府主动推动下的企业战略重组活动,与市场主导型的企业重组存在明显差异。这种差异性决定了对接后企业管理协同的特殊性,只有深入分析地方国企和央企在管理理念、方法和水平等方面的差距,从战略管理能力的提升、组织结构的改革、企业文化的创新、管理控制体系的完善以及协商型决策机制的建立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才能保证管理协同效应的实现。

【作者为洛阳理工学院副教授;本文系2012年度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地企与央企对接的战略协同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2400410011】

【注释】

①徐江平:“政府主导型企业重组的特殊问题研究”,《洛阳理工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第40~43页。

②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2010年。

③张海中:“企业重组中深度融合之探索”,《创新科技》,2009年,第9期,第24~25页。

央企实训总结篇(2)

1、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类企业广泛开展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培训和以工商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加大国际合作培训力度,拓展了国际合作培训领域;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建设了一批功能较为完备、特色较为鲜明的培训基地;探索和初步建立了计划调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这些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与能力,从而为深化企业改革,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2、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大幅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素质,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要紧紧抓住本世纪头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发展的国际环境下推动企业发展,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发展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就必须不断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技术设备和管理水平,最重要的是要采取切实的措施,加强培训和实践锻炼,培养和造就一支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各省区市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切实抓紧抓好。

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缺少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决策能力的企业家,缺少既懂管理、又懂技术,既熟悉国内市场、又熟悉国际市场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难以适应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的需要,急需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力度。目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不够平衡,有些地方和单位的培训质量不高;培训市场不够规范,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教育培训工作者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工作的总体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重点,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努力造就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5、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决策能力、创新能力、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能力;形成适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需求,体现时代特色的教学体系、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培训基地网络;培养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完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建立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有机结合的教育培训运行机制。

6、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原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要与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以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为重点,带动国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教育培训;以企业领导人员培训为重点,带动其他各类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工商管理培训为重点,推进各类适应性短期培训。

——按需施教、务求实效原则。适应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按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多样化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面向市场、服务企业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培训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和规范培训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合理配置教育培训资源。以企业为主体,充分调动企业自主培训的积极性,为企业改革与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

——深化改革、注重创新原则。遵循教育培训规律,坚持以人为本,适应时代要求,改革培训模式和培训机制,创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

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体制

7、建立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地方分级管理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

8、中央组织部按照党和国家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做好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直接抓好中央管理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和国资委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正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正职的教育培训。会同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安排其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副职的教育培训。

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本地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组织实施其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会同经委(经贸委)、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有关教育培训任务。

10、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负责其管理的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11、国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会同主管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组织落实教育培训任务。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主要任务、内容和方式

12、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主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类企业要切实抓好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完成各级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任务。按照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提出的领导干部五年内参加累计三个月以上培训的要求,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抓好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从今年起到2007年底,中央组织部、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中央和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领导人员普遍轮训一遍。要加大力度,开展企业后备领导人员特别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后备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要认真研究和开展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企业要围绕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认真开展自主培训。

1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按照提高政治素质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培训。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制、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人才观,着重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指导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能力。

按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继续抓好工商管理和现代经济理论的培训。系统学习企业经营管理和宏观经济、国际经济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学习国内外成功企业管理经验,增强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科学管理企业的能力。

按照完善知识结构的要求,认真抓好法律、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学习公司法、国际经济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WTO基本规则;学习相关的科技知识,了解最新科技信息和动态;学习历史、文学、伦理等方面知识。着重提高依法治企、科技创新和企业文化建设能力。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所需要的其他培训内容。

1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主要方式:坚持组织调训与自主培训相结合。抓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经理学院承担的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推进企业的自主培训,形成企业自主投入、自主实施、自主管理的自主培训机制。

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结合。定期参加有组织的脱产培训,同时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在职自学。

坚持国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结合。以国内培训为主,积极拓展境外培训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合作培训。

坚持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以适应性短期培训为主,同时抓好与高等院校等培训机构的合作,开展学历教育等中长期培训。

坚持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选送部分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到国内外著名企业、部门进行对口代职和挂职锻炼。

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15、努力构建以企业自有培训基地为基础,经理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企业管理培训中心为骨干,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为依托,国内外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培训基地网络。

16、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要加强对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主导性和示范性作用。地方党校、行政学院要切实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任务。

经理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实行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管理,以政府有关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继续发挥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充分发挥企业自有培训基地的基础性作用,把企业自主培训基地建设纳入企业整体发展规划,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开展切实有效的培训。

优选一批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引导和鼓励他们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任务。

17、要对现有企业培训基地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优势资源的作用。对那些布局不合理、特色不鲜明、办学水平不高的培训基地,要进行清理和整顿。

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者队伍建设

18、要加强对企业教育培训机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对领导班子成员要在3年内轮训一遍。

19、要选调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过硬的人员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选聘著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加入兼职教师队伍。加快中央和地方两级师资库建设。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企业教育培训工作者,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0、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推进企业培训机构的人事制度改革。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管理环节,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央企实训总结篇(3)

1、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类企业广泛开展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培训和以工商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加大国际合作培训力度,拓展了国际合作培训领域;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建设了一批功能较为完备、特色较为鲜明的培训基地;探索和初步建立了计划调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这些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与能力,从而为深化企业改革,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2、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大幅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素质,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要紧紧抓住本世纪头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发展的国际环境下推动企业发展,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发展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就必须不断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技术设备和管理水平,最重要的是要采取切实的措施,加强培训和实践锻炼,培养和造就一支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各省区市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切实抓紧抓好。

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缺少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决策能力的企业家,缺少既懂管理、又懂技术,既熟悉国内市场、又熟悉国际市场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难以适应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的需要,急需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力度。目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不够平衡,有些地方和单位的培训质量不高;培训市场不够规范,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教育培训工作者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工作的总体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重点,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努力造就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5、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决策能力、创新能力、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能力;形成适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需求,体现时代特色的教学体系、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培训基地网络;培养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完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建立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有机结合的教育培训运行机制。

6、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原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要与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以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为重点,带动国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教育培训;以企业领导人员培训为重点,带动其他各类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工商管理培训为重点,推进各类适应性短期培训。

——按需施教、务求实效原则。适应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按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多样化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面向市场、服务企业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培训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和规范培训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合理配置教育培训资源。以企业为主体,充分调动企业自主培训的积极性,为企业改革与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

——深化改革、注重创新原则。遵循教育培训规律,坚持以人为本,适应时代要求,改革培训模式和培训机制,创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

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体制

7、建立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地方分级管理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

8、中央组织部按照党和国家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做好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直接抓好中央管理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和国资委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正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正职的教育培训。会同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安排其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副职的教育培训。

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本地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组织实施其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会同经委(经贸委)、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有关教育培训任务。

10、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负责其管理的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11、国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会同主管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组织落实教育培训任务。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主要任务、内容和方式

12、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主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类企业要切实抓好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完成各级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任务。按照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提出的领导干部五年内参加累计三个月以上培训的要求,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抓好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从今年起到**年底,中央组织部、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中央和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领导人员普遍轮训一遍。要加大力度,开展企业后备领导人员特别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后备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要认真研究和开展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企业要围绕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认真开展自主培训。

1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按照提高政治素质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培训。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制、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人才观,着重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指导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能力。

按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继续抓好工商管理和现代经济理论的培训。系统学习企业经营管理和宏观经济、国际经济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学习国内外成功企业管理经验,增强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科学管理企业的能力。

按照完善知识结构的要求,认真抓好法律、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学习公司法、国际经济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WTO基本规则;学习相关的科技知识,了解最新科技信息和动态;学习历史、文学、伦理等方面知识。着重提高依法治企、科技创新和企业文化建设能力。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所需要的其他培训内容。

1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主要方式:坚持组织调训与自主培训相结合。抓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经理学院承担的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推进企业的自主培训,形成企业自主投入、自主实施、自主管理的自主培训机制。

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结合。定期参加有组织的脱产培训,同时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在职自学。

坚持国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结合。以国内培训为主,积极拓展境外培训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合作培训。

坚持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以适应性短期培训为主,同时抓好与高等院校等培训机构的合作,开展学历教育等中长期培训。

坚持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选送部分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到国内外著名企业、部门进行对口代职和挂职锻炼。

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15、努力构建以企业自有培训基地为基础,经理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企业管理培训中心为骨干,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为依托,国内外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培训基地网络。

16、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要加强对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主导性和示范性作用。地方党校、行政学院要切实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任务。

经理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实行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管理,以政府有关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继续发挥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充分发挥企业自有培训基地的基础性作用,把企业自主培训基地建设纳入企业整体发展规划,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开展切实有效的培训。

优选一批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引导和鼓励他们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任务。

17、要对现有企业培训基地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优势资源的作用。对那些布局不合理、特色不鲜明、办学水平不高的培训基地,要进行清理和整顿。

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者队伍建设

18、要加强对企业教育培训机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对领导班子成员要在3年内轮训一遍。

19、要选调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过硬的人员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选聘著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加入兼职教师队伍。加快中央和地方两级师资库建设。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企业教育培训工作者,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0、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推进企业培训机构的人事制度改革。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管理环节,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央企实训总结篇(4)

当前,我国各个城市都在加大基础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建设,市场处于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人才需求巨大。大型国有施工企业不仅面临与国内同行业企业的激烈人才竞争,与国外企业竞争也日渐加剧。同时,市场的快速发展,竞争和发展机制日新月异,企业对的人才的要求也发生了变化。

本文从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结合笔者在央企的从业经历,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重构了央企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模型,相信是对央企的转型是非常重要的。从实际的经营战略出发,战略性人力资管理系统至少应该包括基于企业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规划系统、基于企业激励机制的薪酬系统、基于企业竞争优势的人力资源开发系统、企业文化建设等四个系统。它们形成一个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完整体系。

一、构建基于企业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规划系统

战略性人力资源规划系统应该围绕经营业务规划和产权来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包括基于企业经营战略的人力资源需求规划和基于组织变革的人力资源组织规划。

1.基于经营业务战略的人力资源需求规划

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是对企业未来的某一段时间内人力资源总量、技能结构、学历层次、专业结构、技能结构等进行事前预测,并做相应规划,包括人力资源结构规划和人力资源总量规划。对于人力资源需求规划要重点引进新领域、新技术所需专业人才,完善管理技术团队的结构,积极吸收高层次管理技术人才,并使各类各级管理技术人才队伍达到合理比例;对于人力资源总量规划要做到控制和精炼普通人员队伍,扩大和吸引企业的紧缺型专业技术人才和中高级运营管理人才。

2.基于组织变革的人力资源组织规划

央企应深化体制改革,完善企业的法人结构,明确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产权关系,减少独立法人的层次,强化母公司的监督职能,以母公司为管理核心,建立扁平化的现代企业结构。基于组织变革的人力资源组织规划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完善企业法人结构,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决策主体,企业若是国有独资公司,一般不设股东大会;另一方面,调整企业的人力资源组织结构,央企组织结构的变革就是要理清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产权关系,削减管理机构,缩短管理的链条,形成“决策层-职能层-事业部(子公司)”的扁平化管理结构。

二、建立基于企业激励机制的薪酬系统

1.工资系统

工资是指员工按月年度领取的相对固定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部分。工资激励有效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提高效率,促进企业发展。在企业盈利时,员工能力也能得到很好提升,实现自我的价值。依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职位的不同,工资可分为年薪制、职位工资制和弹性工资制等不同形式。

(1)年薪制。从人力资源角度看,年薪制是一种有效激励措施,对提升管理者的绩效有很大的作用。年薪制突破了一般薪酬的常规,对高层管理人来说,年薪制代表了身份和地位,能促进人才的建设,也能提高年薪者的积极性。但很大一部分的年薪制是和本人的努力以及企业的经营好坏情况相挂钩,因此也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2)职位工资制。薪点制是一种比较科学的职位工资计算办法,薪点制结构首先依据员工的职称或职位来划分工资等级,称为薪级,明确每一薪级的工资范围;然后,在同一薪级中再依据员工的资历或者学历等条件来划分不同的工资点,称为薪点,在薪级范围内确定薪点数额。职位工资制有以下优点:第一,有利于鼓励从业人员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第二,有利于按职务系列进行工资管理,同时使责、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第三,实现了同种劳动,同种报酬,实际是按劳分配的一种具体实现方式。同时它的缺点也很明显:一是当采用职务工资制时,会抑制企业内部人员的配置和职务安排;二是由于职务与工资挂钩,因此当职工在企业内晋升无望时,也就是没有机会提资,这样,这些职工就会丧失进取的动力,劳动积极性会受到很大挫折,从而使企业流动率过高,生产发展受阻。

(3)弹性工资制。对企业中的特殊员工和特殊岗位,为了加大激励力度,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业绩,我们可以采用弹性工资制度。如企业的项目经理可以采用项目提成工资制,并缴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确保其工资收入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但是,弹性工作制也具有一定的缺陷。首先,它会给管理者对核心的共同工作时间以外的下属人员工作进行指导造成困难,并导致工作轮班发生混乱。其次,当某些具有特殊技能或知识的人不在现场时,它还可能造成问题更难以解决,同时使管理人员的计划和控制工作更为麻烦,花费也更大。另外,许多工作并不宜转为弹性工作制,例如办公室接待员、装配线上的操作工,这些人的工作都与组织内外的其它人有关联,只要这种相互依赖的关系存在,弹性工作制通常就不是一可行的方案。

2.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是指由央企的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并委托员工持股会来管理运作,员工持股会代表职工持股员工进入董事会参加表决和分红的一种股权新形式。员工持股计划将员工由雇员的身份转化为企业的所有者,员工和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因此员工持股计划具有良好而且长期的激励效果。目前在发达地区,大型央企的二级企业中产权多元化已经开始逐步推进。

3.福利系统

在央企的现代薪酬体系中,福利是工资的有效补充,体现了企业关心员工个人发展、改善员工生存质量的重要途径。福利系统作用如下:第一,为职工解决自己难以解决的困难。如对低工资收入者,通过补助,弥补他们基本生活的需要,解除他们的生活困难和精神上的负担,能使职工有良好的工作情绪和生活状态;第二,为职工提供生活方便,减轻职工的生活负担,能使职工更好地投入生产和工作,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三,可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三、构建基于企业竞争优势的人力资源开发系统

1.员工职业生涯规划

企业在给员工做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纵向发展,即员工职务等级由低级到高级的提升;第二,横向发展,指在同一层次不同职务之间的调动,如由部门经理调到办公室任主任;第三,向核心方向发展,虽然职务没有晋升,但是却担负了更多的责任,有了更多的机会参加单位的各种决策活动。以上这几种发展都意味着个人发展的机会,也会不同程度地满足员工的发展需求。

2.员工培训计划

相比其他行业,施工企业更需要适应能力强、一专多能和知识面广的复合型人才。建立科学完整的培训体系包括。

(1)建立培训结果反馈机制。定期对员工培训结果进行评估总结,为做好下阶段的培训工作提供相应参考。如收集调查员工对培训安排的满意程度;对接受培训的员工进行测试与考核;定期测算培训的劳动生产率、回报率、人均利润贡献等相关指标,衡量培训投资是否给企业带来相应的回报。

(2)建立长效培训激励机制。央企对员工进行培训要建立相应的竞争制度,提供机会给有潜质、有能力的员工享受培训的机会,将培训与员工的考核、晋升等挂钩,这样结合员工个人发展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参与学习、追求进步的积极态度。

(3)做好员工培训需求分析。在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系统中,明确勾画企业未来人力资源结构和对人力资源各方面总体需求,确定相关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以及培训目标;此外,培训需求分析还应做好沟通协调,调查员工的学习要求,做到因材施教和因人而异,符合员工个人的发展需要。

3.创新用人机制

现代企业的竞争,就是市场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要发展,工作要创新,效益要增长,关键就要在人力资源开发上下功夫。以解决正式工与聘用工的矛盾为切入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视员工为企业最大财富,倡导人性化管理,为所有员工创造公正、平等、美好的工作环境。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员工对工作的自豪感、对企业的归宿感,培养一支职业化、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最终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保障。

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1.建设学习型组织,提升员工整体能力素质

企业要倡导“全过程学习”、“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制定各种继续教育、学历培训和岗位培训计划等制度;建立学习型组织评估指标体系,把创建学习型企业着力点放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上,推动企业内部不断变革与知识创新。

2.积极宣传,利用各种方式传播全新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知识,是理念,而员工是企业文化建设实践的主体,企业要想真正地实现良好的文化氛围,就要建立一个与企业发展相适应、与人力资源管理相配的全员文化培训和传播体系。

3.创新文化理念,推进全体员工思想理念的更新

在企业文化上要确立明确的企业使命,培育先进的企业精神;在员工思想上要树立全新的服务观和积极的生产经营观;要实现用文化树人,改造经营者以及员工的思想观念,以观念更新不断推动企业的变革和创新。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规划系统是基础,是企业发展环境分析的前提,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对未来一段时间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做出的系统规划;薪酬激励系统和人力资源开发系统是实现人力资源战略的保障,保证了人力资源规划能够顺利实现,从而为企业提供人才支持;企业文化建设可为企业创造品牌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得以维持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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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曹心,巫科.经济学在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J].知识经济,2012(10)

[5]刘迎春.浅析战略人力资源管理[J].改革与战略,2008(9)

央企实训总结篇(5)

引 言

为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科学合理地考核各企事业单位的价值创造能力,EVA(经济增加值)作为价值管理的核心指标,取代了净资产收益率,与利润指标并行成为央企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并因其权重和考核计分的优先而居于核心指标的地位。

EVA作为一个价值指标,在形成过程中与利润指标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企业在经营决策中,不能再一味追求利润或收入规模,而必须在追求规模与速度的同时,更加注重主营或经常性业务收入,更加注重以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为目的的研究开发支出,更加注重收入规模增长的同时资本成本节约,以及资产质量的保证与投资门槛的提高。基于EVA的企业财务行为的转变已成为必然,但是我国国有企业的财务行为是否已经因为EVA考核的引入发生改变?改变了多少?有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这些问题仍待解决。

本文在对央企业绩考核方法的演变及央企引入EVA考核方法的背景和意义加以回顾的基础上,以30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2011年央企排名中拥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前30家)为样本,通过统计样本企业2010—2011年培训支出、研究开发支出和投资活动等的相关数据,对中央企业施行EVA业绩考核指标后财务行为的转变进行研究分析。

一、央企绩效评价方法的历史演变

中国企业业绩评价的产生是国家为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与控制,保证企业实现政府目标而采取的计划管理措施之一。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我国企业业绩评价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到20世纪80年代,是以数量指标为主的评价阶段

由于我国借鉴前苏联的做法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本身基本没有自主经营权,政府评价考核企业业绩的方法是对照指令性生产计划来考核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产量、节约降耗等。虽然产值和利润指标也在考核范围内,但是能源原材料价格由国家制定,而生产的产品也是由国家按照计划价格进行收购和调拨,因此产值和利润并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业绩。

(二)20世纪80到90年代,是以价值量指标为主的评价阶段

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由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国有企业自逐步扩大,国家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逐步过渡到以产值和利润为主要内容,以上缴利税的完成情况为考核中心。当然,行政管理和计划控制并没有被放弃,相关指标仍然在考核评价之列。然而单纯的实现利润或上缴利税的考核方法,使国有企业将大量损失和呆账长期挂账来保证经营业绩能够完成。这导致了本阶段后期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包袱越背越重,陷入了不同程度的经营困境。

(三)20世纪90年代至今,是以投资报酬率为主的评价阶段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发展,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所设计的以财务状况评价为核心的8大指标体系,从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三个方面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是这个体系存在局限性,一是评价指标对短期财务结果过分重视,使公司管理层注重短期行为,忽略企业长期的价值创造;二是评价指标中将税收特别是增值税也作为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行考核,具有明显的行政管理特点;三是评价标准行业划分太粗,降低了评价实践的适应性。

二、央企引入经济增加值考核方法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国有企业的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而深层次矛盾却逐渐凸显。企业普遍存在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研究开发能力弱、经营管理水平差、资本使用率低和盲目投资等问题,缺乏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009年12月,国资委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方法》(下文简称《办法》),于2010年起在中央企业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EVA)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和任免直接挂钩。

将EVA的理念和方法引入考核,可以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有利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技术、产品、市场和战略性资源开发等方面勇于创新,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力度;有利于企业重视资本效率,树立没有“免费”资本的观念,处置低效率资产,努力做大做强主业,避免盲目投资,可以更好地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有利于企业克服短视行为,更加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提升企业的长期业绩,从而引导企业可持续发展,鼓励企业创造价值,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

三、经济增加值导向对央企财务行为的影响

本文对30家样本企业2010年和2011年培训支出、研究开发支出和投资活动的相关数据进行归纳计算,以此对中央企业施行EVA业绩考核指标后财务行为的转变进行研究分析(表1)。

(一)研究开发支出

据统计,样本企业2011年研究开发支出总计433.85亿元,2010年同期研究开发支出总计365.28亿元,2011年的企业研究开发支出较2010年同期增长了18.77%。以中石油集团为例,该集团2011年研究开发费用为236.03亿元,相比2010年同期增长了28.01%。2011年,中石油集团持续开展油田开发基础年活动和注水专项管理,致力于科学制定油气田生产运行计划,加强重点产能建设,推广应用水平井、丛式井等新工艺,持续推进油田精细注水,努力降低自然递减率,并积极组织老油田稳产,主要开发指标持续好转,综合含水率上升也得到有效控制,油田稳产基础进一步夯实。该集团加大新区产能建设力度,优化开发技术路线,持续推进地面建设标准化,新井单井产量同比有所上升;国内外合作和技术攻关成效明显,积极探索完善煤层气、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使非常规油气业务得以有序推进。

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是EVA所鼓励和支持的,它主要体现在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技术改造费用以及市场开发费用的会计核销上。由于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在这些费用发生当年一次性予以核销,因此企业将它们与一般的期间费用等同处理,这样做使得企业忽视了这些费用对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经营者往往会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而减少对研究开发、技术改造、市场开发等费用的投入。然而,这样的业绩是短期的,并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EVA考核则将当期发生的这几类费用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作为企业的一项长期投资计入到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项目管理中,资本总额也相应增加,分期摊销时摊销值列入当期费用抵减利润。这样企业投入的科研发展等费用变为分期摊销,不再影响企业的短期效益,如此鼓励经营者进行科研发展投资,从而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经营者的长期业绩。

(二)培训支出

经统计,样本企业2011年培训支出总额5 742 194 280元,相较2010年同期4 726 010 112元增长了21.5%。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控股上市公司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服)为例,2011年公司培训费用支出4 000余万元,员工接受管理类培训2 750人次、技术类培训8 751人次、操作类培训9 086人次,共计20 587次,相较2010年同期多980次。中海油服的培训与发展工作紧紧围绕公司的发展思路,建立了以公司五年培训规划为引领、以年度滚动计划为指导的培训目标体系,注重切合员工的本岗工作需要,以期形成日益系统化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机制,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

究其原因,一是因为传统观念的影响。尽管自2003年开始,国资委代表国家作为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定了三年为一个任期的规划,过去六年,央企考核已经走过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导向的“目标管理”阶段和以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和实施战略规划为导向的“战略管理”阶段,但是长期以来,经营者、投资者以及投资分析师等深受利润至上的观念影响,很多企业仍是运用利润指标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和评价。因此想要全面改变这种观念,将EVA理念全面贯彻还需要时间和制度的保障。面向企业内部全体员工的关于EVA财务管理系统相关知识的培训则是缩短这一时间的最优途径。央企经营者要增加EVA值,必须带领全体员工准确理解EVA的内涵和相关内容,以EVA为指挥棒,完善内部控制各方面的制度建设,并在内部控制建设中健全对EVA体系的构建。

二是为了加大企业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创新意识。EVA业绩评价体系鼓励经营者进行科研创新发展投资,更加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经营理念的改变促使创新理念深入员工,成为广大员工坚持并努力的方向,创新意识成为企业员工必须拥有的良好技能。另一方面,随着企业对技术与产品创新力度加大,也需要员工能够准确认识并熟练掌握新产品、新技术的使用方法,以满足各自岗位要求,使企业良好运作下去。

(三)投资活动

从样本企业年报数据总结可得,2011年30家样本企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计-7 514亿元,较2010年赤字同比增加1 460亿元,即增长24.1%。例如中国南车,其2011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75.43亿元,其赤字比2010年同期增加18.95亿元,这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该公司2011年投资项目达40余项,其中多为诸如交流传动电力机车研发体系建设和产业提升项目、齿轮传动系统产业化项目、提升企业信息化能力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交流传动内燃机车国产化技术改造项目等能够给企业带来长期利益、使企业可以持续发展的投资项目。

还有一些公司与此相反,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为例,2011年该集团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 836.38亿元,比2010年的2 993.02亿元下降5.2%,主要是由于本期资本性支出增加以及收购联营及合营公司支出减少综合影响。由于石油石化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该公司采取了谨慎的投资策略,建立投资业务审查小组,对每个投资项目都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以期能够规避由市场环境、设备及材料价格、施工周期等因素造成的投资风险。举例来说,该公司2011年对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就完全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收购有利于该公司国内油气业务的集中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了南方地区油气勘探开发步伐,提升了该公司在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的控制力;其次可为该公司带来潜力增值前景,增强该公司对股东的回报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减少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增强该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的独立性。

也有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如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其2011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02亿元,2010年同期则为-6.99亿元。该公司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宁波联合股票和转让五矿工程、五矿矿业等公司股权收回现金,并希望在将来投入到为企业带来长期利益的项目中。

由此可见,EVA 的引入不能仅要求项目的收益率高于债务成本,还必须要考虑到权益资金的资本成本,必须要考虑投资的机会成本,确保投资收益大于投资风险。要完善项目评估方法,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回报率高于资本成本率的项目,增加EVA 值为正的项目投资,实现有效的资本节制,避免盲目扩张。

结 语

自2010年《办法》公布以来,EVA业绩评价体系渐渐在央企内部得以深入贯彻和实施,企业财务行为也相应发生改变,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研究表明,大部分的央企已经开始在国资委《办法》的引导下针对研究开发投入、员工培训投入和谨慎投资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大部分央企积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研发投入大幅提高,努力健全研发体系,专职研发人员大量增加,加大了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市场的研究开发力度,提升企业的长期业绩;在央企中开展自上而下的关于EVA的培训,建立EVA企业文化,使EVA的思想深入人心,自然而然地引导员工的行为。由于EVA计算中对资本成本的重视,许多央企在投资方面持谨慎态度,确保投资回报高于资本成本,处置低效率或闲置的资产,避免盲目扩张。当然,目前的EVA考核体系仍处于过渡阶段,尽管权重已达到40%,但是与利润总额并行且执行的环境较为宽松,效果也会大打折扣,仍有部分企业墨守成规,对技术创新并不重视,对闲置资产的处置尚未开始或未有效进行。相信随着企业治理结构的逐步健全,外部条件的配套完善,EVA理论的价值也会在中央企业中得到越来越明显的体现,并最终改变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行为方式,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价值管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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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实训总结篇(6)

下面,我将简要回顾一下2010年工作,并对2010年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2010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我们经历了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一系列的重大事件和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考验。在保定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驻保各中央和省属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积极进展,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好转态势,全年未发生一起亡人事故,为保定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以“承诺落实年”为契机,“两个主体”责任体系基本建立

一是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驻冀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XX]30号)精神,按照“统一监管同分级监管相结合,综合监管同专门监管相结合”和“属地监管”原则,并结合《保定市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下发了《保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驻保中央、省属及市属企业监管责任的通知》(保安委[2010]10号),对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一进行分解,逐企业落实到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是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基本确立。近年来,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能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以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为契机,切实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立和完善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凌云集团、保定钞票纸厂、际华三五四三针织服饰有限公司、联合网通、中国电信等企业,在年初即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上至公司董事长,下至普通员工,逐级逐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了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而增强了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效地保证了生产安全;保定供电公司建立自下而上的安全承诺监督机制,针对安全承诺履行情况,每月开展一次“下评上”活动,强化了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以实现本质安全为根本,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市安监局十分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作为推动中央和省属驻保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并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的有效载体。一般行业在没有强制手段,缺乏激励机制,没有横向部门支持,创建工作经验不足,技术服务支撑体系相对薄弱的前提下,加强组织引导,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周福生副局长任组长的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机械制造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会,分析了全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交流推广了天威股份、风帆股份、长安汽车、向阳航空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经验,从而消除了部分企业认为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是在走形式、搞花架子,对企业管理工作不会起多大作用等认识上的偏见,提高了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了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召开了专题研讨会,聘请有关专家就如何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评级工作进行讲解、指导,有力地促进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针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本着“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保定市2010年度机械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对2010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各企业高度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把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强化企业基础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企业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的自觉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从组织领导、工作规划、规范标准、制度建设、宣传发动等基础环节入手,抓紧制定修改企业内部安全质量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建标、对标和达标升级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保定惠阳航空螺旋浆制造厂、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通过了省安监局组织的机械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复评验收,河北邮电实业有限公司完成了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企业自评、复评工作,使我市机械行业标准化二级企业达到7家,三级企业达到9家;保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被省局评为2010年度全省安全标准化先进单位,保定向阳航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安全处么景科同志、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安全处石建峰同志被省安监局评为2010年度安全标准化先进个人。《1》

与本篇 安监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内容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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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隐患治理年”为载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巡查、督察力度进一步加大。针对去年大事多、要事多的实际,我们以“隐患治理年”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隐患排查、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等四项制度,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了“迎奥运、保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专项集中行动”,有效地消除了一批生产安全隐患。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责承有关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责承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并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落实人员、经费和物资;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责令有关企业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治。对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彻底,迟报、漏报、瞒报和预测预警不力的单位,按照《保定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追究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去年,在对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的监督检查中,共计查出隐患325处,限期整改189处,对3起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二是企业自查自纠力度进一步加大。去年,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市的统一部署,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查处事故隐患和反“三违”作为改进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广泛动员部署的基础上,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各个环节工作落实到位。凌云公司增配了安管人员,由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亲自带队,加大隐患排查和日常安全检查的频次;国华定州电厂制定了《2010年隐患治理策划书》,按照“五定”原则,制订隐患整改计划,落实隐患整改费用和备件,完善控制措施;华北铝业将监督检查职责落实到各职能部(室)和二级单位,统一监督检查文书,采取专项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三违”现象,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查处。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了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奥运期间安全,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国华定电等企业也被省安委会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四)以安全宣传教育为推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是市安监局加强督导,使各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促发展、抓培训就是保安全”的理念,深刻领会“培训不到位,人人是隐患”的内涵,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培训纳入企业发展整体规划,明确分管机构或人员,严格培训制度,保证培训人员和经费的落实。结合培训机构换证、年审工作,对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自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完善安全培训制度,改善办学条件,实现培训机构建设标准化,增强了办学实力,提高了培训质量。

二是驻保中央和省属企业把安全教育作为搞好安全生产的最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一环,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分管领导和部门的认真组织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向员工宣传先进的安全理念,培养正确的安全价值观,灌输科学的安全知识,唱响“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旋律,促进了企业员工安全思想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天威股份公司、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借助本单位广播、电视、局域网、报刊、标语等传媒,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通过案例教育、岗前宣誓、示范岗等多种形式培养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国华定州电厂在总结以往培训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尝试与华夏铭安合作创建了定电公司企业安全教育平台,集“教育、学习、训练、考试、管理、交流”于一体的安全教育学院,获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2010年《强化安全培训创新奖》。保定供电公司创建了安全警示室,收集了1988年至XX年年间,电力生产企业发生的较典型的事故案例,通过图文并茂的展板、现代化的影音播放系统,向广大干部职工讲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悲剧,使公司全体员工真正领会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时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远离“三违”,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的进一步提高,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以科技兴安为动力,安全发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央企实训总结篇(7)

因此,反腐败斗争当前仍将处于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总体态势。我们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明显成效,坚定信心。又要看到反腐倡廉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定决心。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不懈地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三)任务仍然艰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建成完善还需要一个长期过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虽然取得重大进展,但是真正做到依法治国仍然任重道远。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不断深化改革和探索创新的历史进程,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当前,尤其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的论断、思路和要求。一是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明确了反腐倡廉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二是强调反腐倡廉重在建设,从“工作”到“建设”的转变,体现了我们党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战略高度,加强自身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对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科学总结和充分肯定。四是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五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握和处理好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四个方面的关系。

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将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今年七项主要任务之一作了部署,重申和提出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国务院召开的新一届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讲话中,都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念和决心,在思想上深刻认识,态度上一以贯之,工作上不辱使命,不辜负党中央对我们的殷切期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工作成效明显。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资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的共同努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中央企业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增强了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完善体制机制和健全制度,提高了企业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强化程序监督和提高监督水平,规范了权力运行;深化企业财权、物权、事权和用人权改革,完善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优化了企业源头防腐的环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促进了国有资产安全运行;结合企业实际深化效能监察,促进了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逐步形成并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了企业和谐发展。各级党组织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总体目标之中,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检查,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和有力的保证作用。

国资委成立五年以来,中央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资产规模大幅增加,经济效益和运行质量显著提高,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20*年,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9.84万亿元,同比增长19.3%;实现利润9968.5亿元,同比增长30.3%;上缴税金83*.2亿元,同比增长23.8%。截至20*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4.8万亿元,同比增长20.5%。20*—20*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年均增加1.5万亿元,销售收入年均增加1.3万亿元,实现利润年均增加1500亿元,上缴税金年均增加1000亿元。中央企业作出的重大贡献和取得的可喜成绩,是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艰苦创业的结果,也是与我们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发挥促进和保证作用密不可分的。

二、要认真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今年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重,具有很强的探索性和挑战性。我们的纪委书记肩负着重要责任,要提出思路,拿出措施,抓出成效。最终工作任务完成得怎么样,国资委纪委要向国资委党委报告,向中央纪委报告。中央企业也要向国资委党委、纪委报告。

在落实各项工作中既要把握全局,着眼整体,更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握全局不是只抓一点,不及其余,更不能只讲结合实际,好干的就干、费事的少干、难办的不干。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的七项任务,全党都要抓落实。中央企业各级党委、纪委既要认真抓好第七项任务,对于前六项任务也要积极完成。有的是中央企业承担的,有的要在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共同完成。国资委今年对反腐倡廉工作从三个方面作了总体部署,中央企业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就像打仗一样,抓好战役的组织和战术的运用,真正把国资委党委、纪委的总体谋划、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各位纪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认识要明确,态度要坚定。任何工作都是重点与全局相统一的有机整体,着眼整体必须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落实。下面,我着重强调四项重点工作:

1.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党中央将于五月初颁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是今后五年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国资委也将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中央企业要提前筹划,抓好学习宣传,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落实到位。惩防体系必须坚持统筹推进,重在建设,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企业管理紧密融合,切实树立“管理到位、监督到位;控制到位,防范到位”的理念,通过强化管理、优化流程、健全制度、规范用权,发挥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今年,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将以整体推进为主题,对惩防体系建设如何与企业健全内控机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相适应并发挥促进和保证作用;如何体现具体工作从整体上抓,单项工作从综合上抓,增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等方面深入进行调研,积极开展促进活动。希望大家在工作实践中结合企业的特点和实际,认真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管用的对策及建议。切实按照总书记提出的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注重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建设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只有从严惩治,才能有效遏制腐败,为预防腐败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注重预防,才能巩固惩治成果,从源头上有效治理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决不能姑息手软,坚持以惩促防,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今年要重点查处隐匿、私分、侵占、转移、贱卖国有资产以及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以及经营管理人员违规交易、非法获利、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以及商业贿赂等案件;利用职权为本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勾结他人非法利用“私募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或其他投资活动谋取私利的案件;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我要特别强调的是,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分级办案”的原则,涉及54户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党组(党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的违纪案件,以及其他重大违纪案件,由中央纪委负责查处,国资委纪委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其他违纪案件由国资委纪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查处。对涉及54家企业副职和其他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举报件和案件线索,都要及时报告国资委纪委,不允许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企业要及时查处违纪案件,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排除阻力,解决困难。针对当前作案对象日趋智能化的特点,不断改进办案手段,提高科技含量,增强查处的突破能力。当然,很多案件并不都是“高智商”的结果,主要是有的领导人员不懂法,是法盲。他要是懂了,可能就不会做了,或者不那么去做了。今年9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将召开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会议,我们要认真总结中央企业查办案件工作的经验,更好地把握办案规律和特点,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各企业也要认真总结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

3.抓好“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中央纪委在历次全会上多次重申这一决定,并将“三重一大”列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第一条。实践证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规范用权行为,减少经营决策失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一些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仍然是违规甚至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关键节点。今年,国资委将集中开展对中央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摸清当前中央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查找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完善制度并增强执行力,加强对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用权行为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实施办法,明确具体标准、执行程序、监督办法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形成有效防范企业风险发生的体制机制制度。中央企业要提高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专项检查的认识,研究制定本企业的检查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配合国资委的检查活动,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情况,建立健全制度,抓好问题整改。专项检查要与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能力建设相结合,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以专项检查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4.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重申和提出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七项要求抓住了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比较突出的问题,以及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贯彻落实七项要求,是中央企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中央企业要集中时间开展对七项要求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管理人员掌握七项要求的内涵和实质,深刻认识严格遵守七项要求对于促进廉洁从业,防范腐败问题发生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重点把握好同业经营、关联交易、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企业上市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以及薪酬管理等规范要求,认真研究相关的政策性问题。最近,国资委纪委召开部分企业纪委书记座谈会,听取了企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七项要求的工作方案。下一步,国资委纪委组织的专项检查工作即将展开。国资委决定把七项要求作为今年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廉议廉的主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整改,并将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违反七项要求的惩处办法。中央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好学习教育、自查自纠等活动,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七项要求的贯彻落实,把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几点要求

我想对同志们履行职责和工作定位提几点希望。人的一生几十年,能为党和人民干点事的时间是有限的,担任纪委书记这样重要职务的工作时间更有限。我们都要用实际行动来回答,在纪检监察这个岗位上干了什么?离开后留下了什么?每位同志都要深入思考这个问题。要有个正确的态度,就是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倍加努力地工作,做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完成好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1.要履行好纪委书记的监督职责。纪委书记肩上的担子很重,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履行好监督职责。监督工作很重要,但实行监督很难,在现行体制机制下做好同级监督就更难了。应该说我们的纪委书记在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是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的,是认真组织协调和尽职尽责的。履行监督职责需要勇气、胆识和奉献精神,需要刚正不阿,不怕得罪人,对于我们纪委书记的工作必须充分肯定。但是,在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上,确实需要进一步加强,不断总结和改进。我们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发生违纪问题被查处时,事前班子里一点反映都没有。是不是真的没有听到一点风声?从一般情况看,不可能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作为班子成员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且向上级机关报告和反映了没有?当然,我们不能捕风捉影,那样会影响同志的声誉和班子的团结。如果确实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并及时汇报,接到举报也要及时反映。作为纪委书记,发现问题不及时提醒和如实报告,是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纪委书记要不断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新情况,认真履行赋予的监督职责。搞好监督的关键,是坚持以体制改革、机制制衡、制度约束和程序规范为基础,把握全局、讲究策略、创新方法、拓宽渠道,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央企实训总结篇(8)

第一条 为督促中央企业落实节能减排社会责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第三条 中央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国家节能减排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依法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能减排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国资委联系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监督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

(二)指导监督中央企业统筹规划,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统计监测和考核奖惩体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三)建立健全中央企业负责人节能减排考核奖惩制度,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四)组织或参与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建立问责制度;

(五)组织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培训、交流。

第五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实行分类监督管理。按照企业能源消耗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附件1)。

(一)重点类企业。主业处于石油石化、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煤炭、建材、交通运输、机械行业,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

1.年耗能超过200万吨标准煤;

2.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过50000吨;

3.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超过5000吨。

(二)关注类企业。重点类企业之外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

1.年耗能在10万吨标准煤以上;

2.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在1000吨以上;

3.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在200吨以上。

(三)一般类企业。前两项以外的中央企业为一般类企业。

国资委对前款规定的三类企业分类实行动态监管。根据中央企业所处行业、企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并对外公布。

第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制订节能减排工作专项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节能减排规章制度,落实节能减排责任。

第二章 节能减排工作基本要求

第七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领导机构,负责本企业节能减排总体工作,研究决定节能减排重大事项,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中央企业根据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节能减排协调、监督管理机构。

(一)重点类企业应当设置负责节能减排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或者在有关职能部门中设置专职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的内部机构,负责节能减排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关注类企业应当在有关职能部门中设置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的内部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三)一般类企业应当设立节能减排管理岗位,配备节能减排管理人员,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计量、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企业分管节能减排工作的负责人统筹组织各项节能减排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对节能减排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九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节能减排考核奖惩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节能减排责任。考核结果应当作为相关领导和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节能减排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对企业负责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人员、节能减排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

第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把节能减排与企业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紧密结合,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科学有序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 中央企业应当认真编制节能减排年度经费预算,多方筹集资金,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在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新型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第十三条 中央企业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标准,依照有关政策,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第三章 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与报告制度

第十四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统计监测,提升节能减排信息化水平。

第十五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节能减排计量、定额、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统计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口径、范围、折算标准和方法对能源消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定期收集、汇总和分析。

第十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确保节能减排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通过企业自我检查、第三方检测、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多种形式对节能减排效果进行评估和核定。

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报告制度。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内部节能减排工作逐级汇总报告制度,并定期将本企业节能减排汇总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国资委。

重点类、关注类和一般类企业分别按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上报汇总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年度汇总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应当于次年2月28日前报送;季度报表、半年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应当于报告期满之次月20日前报送。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应当包括本企业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变化、节能减排管理情况、节能减排措施、节能减排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重点类和关注类企业应当开展与同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指标的对标和分析。

第十八条 中央企业应当将本企业节能减排重要科研成果、重大违规和环保事故、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年度考核情况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国资委。

第四章 节能减排考核

第十九条 国资委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作为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内容。

第二十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实行分类考核。重点类和关注类企业考核反映企业行业特点的综合性能耗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一般类企业根据行业特点确定定量或定性考核指标。

第二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政策、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和节能减排水平,对照同行业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提出科学合理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

第二十二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目标进行审核,并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中明确。

第二十三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目标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第二十四条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考核:

(一)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末,中央企业对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和总结分析,对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将审查结果和分析报告报送国资委。

(二)国资委对企业报送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对于经过国家节能减排主管部门考核和监测的企业,国资委依据节能减排主管部门审查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对于其他企业,国资委通过审核企业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现场核查、委托中介机构专项审计等方式,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三)国资委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情况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一并对外公布。

第五章 节能减排奖惩

第二十五条 中央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予以降级处理(附件2):

(一)节能减排数据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的;

(二)发生重大(含重大)以上环境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发生节能减排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二十六条 中央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给予扣分处理(附件2):

(一)未完成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的;

(二)发生较大和一般环境责任事故的;

(三)被国家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通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第二十七条 对节能减排成效突出的中央企业,国资委授予“节能减排优秀企业奖”,并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八条 授予“节能减排优秀企业奖”的中央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完成与国资委签订的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和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

(二)建立较为完善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统计监测和考核奖惩体系;

(三)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c级及以上。

(四)除符合以上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末,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最好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2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内,能源利用效率、单位综合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率在中央企业居于前列;

3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内,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推动全行业、全社会节能减排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第二十九条 国资委对节能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六章 附则

央企实训总结篇(9)

    日期:2013-02-28

    执行日期:2013-02-28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已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勇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中央企业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第四条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是指中央企业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应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监管职责:

    (一)指导、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二)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三)指导、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各项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措施,及时有效应对企业各类突发事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四)参与国家有关部门或适当组织对中央企业应急管理的检查、督查。

    (五)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参与社会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

    (六)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中央企业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失职渎职责任进行追究。

    第二章 工作责任和组织体系

    第七条 中央企业应当认真履行应急管理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责任制,应急管理责任制应覆盖本企业全体职工和岗位、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

    第八条 中央企业应当全面履行以下应急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

    (二)编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持续改进。

    (三)督促所属企业主动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对接,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四)加强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应急平台建设。

    (五)做好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和善后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监测、信息披露、新闻危机处置。

    (六)积极参与社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九条 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中央企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分管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统筹协调和管理企业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条 中央企业应当对其独资、控股及参股企业的应急管理认真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责任:

    (一)监督管理独资及控股子企业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应急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备案、培训、演练情况;应急管理投入、专(兼)职救援队伍和应急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处置突发事件等情况。

    (二)将独资及控股子企业纳入中央企业应急管理体系,严格应急管理的检查、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三)对参股等其他类子企业,中央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经营合同、公司章程、协议书等明确各股权方的应急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本企业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和各类突发事件分管部门的职责。

    (一)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

    中央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成立应急领导机构,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综合协调部门和专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分管部门,配置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其任职资格和配备数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国家和行业没有明确规定的,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和性质、管理范围、管理跨度等,配备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

    (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

    中央企业要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本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决策应急管理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并明确一位企业负责人具体分管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三)应急管理综合协调部门。

    应急管理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组织企业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企业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分管部门开展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在跨界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负责综合协调企业内部资源、对外联络沟通等工作。

    (四)应急管理分管部门。

    应急管理分管部门负责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培训和演练,负责专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分管专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

    第十三条 中央企业应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积极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先进理念,采用科学的应急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一)中央企业应当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与企业发展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二)中央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当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应急队伍建设体系、应急保障体系等。

    (三)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应急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及时发现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确保企业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编制企业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对应、内外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中央企业应当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和备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风险监测,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第十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各级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应急培训,提高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的应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提高全员的应急意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要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培训教材,分层次开展全员应急培训。

央企实训总结篇(10)

一、干部教育条例是我们党培养党员和自身发展的理论成果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波澜壮阔的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总是把干部的学习和教育培训作为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作为转折关头的紧迫任务,作为在重要历史时期着眼未来、积蓄力量的战略举措,不断开创和推进了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领导骨干和专业人才,为实现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路线和战略目标提供了重要保证。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放开视野看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进入了一个大发展时期。在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我们党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形成了一整套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关于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一个规章性文本。随着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改革攻坚和大力发展的关键阶段,要求干部队伍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尽快有一个大的转变,加强学习、善于学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迫切。

每一次培训活动,都应强调联系实际学习理论,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我们青年干部在培训过程中,应勤奋学习,体现一种精神、一种境界;善于学习,展示一种能力、一种技巧。做到勤奋学习,善于学习,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二、干部教育条例给我们党员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党的事业发展,关键在于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队伍,这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干部教育条例》集中体现了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系统总结了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历史经验和新鲜成果,首次以法规形式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这表明我们党对干部教育培训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标志着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迈进了崭新的发展阶段。

学贵有效,教贵有法。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是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实效的主要方向。作为一名企业管理干部,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迫在眉睫,这是一项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前进的伟大事业,需要处于领导和管理岗位的各级各类干部具备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具备在实际工作中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主动把握经济人才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使教学内容和教学体系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条件。引导广大搞经济的干部学好基本理论,牢牢把握和始终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同时,紧密联系经济形势的新变化,紧密联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紧密联系改革开放面临的新问题,把学习理论同研究实际经济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新时期的青年干部应该成为学习《干部教育条例》的典范

一是大力开展《干部教育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干部教育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全面把握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加强市场经济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更新培训。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企业干部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等履行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结合自身工作需要,制定企业管理干部培训计划,,确保企业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央企实训总结篇(11)

1. 生产必须安全

生产必须安全是现代工业的客观需要。安全第一的思想是指当考虑生产的时候,应该把安全作为一个前提条件考虑进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持续和安全的发展。

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就不能顺利地进行生产。为此,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但是安全第一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地保证生产。如果不生产,安全第一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所以,我们在生产过程中,不应单纯地考虑安全和生产到底谁重要,而是要把精力放在整个生产工作过程中;放在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上。总之一句话,既要首先保证安全,又要搞好生产。

2.安全促进生产

就是要使生产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以防止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以及各种危险的发生,从而保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以促进生产率的提高。

在安全的生产条件下,企业生产正常进行,经济水平健康稳定发展,达到一定的程度,企业将经济效益投资于安全管理当中,从而可以加强企业的生产能力,进而不断的促进生产在安全状态下的不断提高。

3.安全与生产的矛盾统一性

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生产既有矛盾性,又有统一性。所谓矛盾性,首先表现为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与生产顺利进行的矛盾;其次是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的矛盾,表现为采取安全措施时会影响生产,增加成本。这些矛盾只是暂时,从长远看,矛盾一解决,很快就会促进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另外,这种矛盾只是一种表面的浅层次的矛盾,而从本质上看,安全与生产是统一的。严格执行安全规定,表面上降低劳动生产率,但如果从深层次看,一旦发生事故,将会损失更多工时,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而且,事故的发生将会影响企业生产和形象,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所以,我们必须正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进而处理好他们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给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和实现更好的效绩。

企业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范文(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会议,是根据国家、省、地、县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一些新的要求召开的一次动员、培训和工作部署会议。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内规模以上冶金、建材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木板生产厂家等,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健康标准化工作,下面我讲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企业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制度、人员教育培训、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作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

二、为什么要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

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原则是什么?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法律法规、国家、省、地、县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十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有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设备和设施;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号

安委办〔****〕**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监管三【****】**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 **号)第**项: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制度。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并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三等以上尾矿库要在****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年底前,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要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的,要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年*月*日以后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尾矿库,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否则不予办理延期换证手续。其他行业领域的企业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实行动态达标或没有达到基本安全要求的,要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企业限期改进,直至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和条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 **号)

第五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保证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

(三)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监督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关于印发省职业健康标准化试点考评办法的》(黔安监职安健【****】***号)《地区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试点工作和建设建设职业健康标准化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地安监发【****】**号)《地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铜地安监发【****】**号)《****年XX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意见》(铜地安监发【****】**号)《侗族自治县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试点工作和建设建设职业健康标准化企业工作方案》(玉安监发【****】**号)

五、我县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一)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要求**户以上矿山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目前申报**户),****年*月*日以后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省XX湘黔锰业公司尾矿库,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否则不予办理延期换证或办理许可手续。

(二)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按照《****年XX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意见》(铜地安监发【****】**号)要求,我县的省湘盛化工有限公司、省XX乙炔氧气厂、省龙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试运行)。年内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任务。

(三)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XX县见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XX县供销合作社日用杂品公司),储存仓库年内全面完成技术改造任务并通过标准化验收。

(四)对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根据《地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铜地安监发【****】**号)和《侗族自治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玉安监发【****】**号)要求:省科特林水泥有限公司、省XX广茂铝业有限公司、省金合力源铁合金有限公司、省XX湘黔锰业有限公司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

(五)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地区行署与XX县政府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要求,试点建设*家建筑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县建设局正在与地区联系)

(六)对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地区行署与XX县政府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要求,县级以上民爆物品仓库年内达到安全储存标准。(已经完成选址,三同时由公安部门、工贸部门管理,年内能完成标准化建设)

六、我县对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及职业健康标准化工作的要求

(一)关于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时间要求;

按照地区行署与XX县政府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及《关于在全县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玉安监发【****】*号)的要求,*月**日前全面完成地区下达我县**家单位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任务。

(二)关于职业健康标准化和职业健康监督员试点企业的要求;

《关于印发省职业健康标准化试点考评办法的》(黔安监职安健【****】***号)《地区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试点工作和建设建设职业健康标准化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地安监发【****】**号)及《侗族自治县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试点工作和建设建设职业健康标准化企业工作方案》(玉安监发【****】**号)要求:年内完成(省科特林水泥有限公司、省XX广茂铝业有限公司、省XX鑫兴炉料有限公司、省XX三湘硅业有限公司、省XX巨力硅业有限公司、省XX玉龙碳素厂、省XX闽盛铁合金有限公司、省金合力源铁合金有限公司、省XX宏森工贸有限公司、省XX金鹏铁合金厂、省XX鑫海硅业有限公司、省XX华宇冶金有限公司、省XX穗安水泥有限公司、省贵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省XX湘黔锰业有限公司、省XX湘盛化工有限公司、省XX乙炔氧气厂、省XX福林胶合板厂、XX宏晨发胶合板厂、省XX新峰木制品厂)**家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试点工作任务。

年内完成省XX广茂铝业公司、省科特林水泥有限公司、省贵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等*家企业职业健康标准化建设任务。

七、关于冶金等工贸企业三同时或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备案问题

(一)文件依据及要求:《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安监管四[****]***号)。十三、对于****年*月*日前已建设完毕并投入正常生产而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有关资质的评价机构补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同时建设单位应及时根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八、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目前正值夏季高温季节、极端气候多,是各类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特种设备、高炉、车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场所、配电房、生产厂房等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同志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家务必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行动起来,倒排时间,扎实推进,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企业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范文(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总结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十二五时期和xxxx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实现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目标提供安全保障。安全监管总局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孙华山副局长专门到会讲话并将提出要求。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国资委高度重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把握出资人定位,督促和指导中央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业绩考核,不断夯实企业发展基础。各中央企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监管总局、国资委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安全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

科学的安全生产理念,是搞好安全生产的行动指南。几年来,国资委提出的铁腕治安全、谁不重视安全、组织上就让他不安全、要安全的效益、不要带血的利润、安全是效益、安全是品牌等安全管理理念,已经得到中央企业的广泛认同,并逐步成为广大干部职工共同的价值取向。中国石油确立了以人为本抓安全的人本观,一切事故都是可以控制和避免的的预防观,安全源于责任心、源于设计、源于质量、源于防范的责任观,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的价值观,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的亲情观,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天字号工程和第一要求,纳入了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中广核集团明确提出,安全是企业安身之基、立命之本,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中核集团、中国电科、中国华能、中国国电、中材集团强调,安全是央企的第一政治,是干部的第一责任,是员工的第一幸福,是企业的第一效益。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理念的普及教育,中央企业安全发展的意识普遍得到增强。

(二)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

各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提出的一岗双责要求,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施安全风险抵押,推行领导安全承包、干部安全述职,严格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逐级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船重工、兵器装备集团、中国华电、中电投集团、国机集团、水电顾问等企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连续多年与下属企业一把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指标与企业负责人业绩、单位工资总额挂钩;所属企业层层分解安全生产指标,将责任、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到基层岗位,把安全业绩与干部的帽子、员工的票子捆在一起,坚持重奖重罚,实行一票否决,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中煤集团深刻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构建了党委重视安全、行政主抓安全、技术部门保障安全、生产部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安全的责任管理体系。

(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各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企业和行业特点,不断探索创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积极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安全管理体系。许多中央企业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加大国际对标力度,把传承安全管理优良传统与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相结合,形成了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和体系。中航集团、南航集团、东航集团以国际民航安全标准为基础,全面推行了航空运营人安全管理体系(SMS);神华集团、国投等企业针对矿业安全风险点,采用了国际职业安全协会(NOSA)安全五星管理系统;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核电等企业按照风险管控要求,建立了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HSE)。这些体系的共同特点是:通过优化安全生产管理要素,形成了设计-实施-检查-改进的动态循环模式。

二是各项制度逐步规范。中央企业普遍建立了符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为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化集团坚持每年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将新的规定要求纳入制度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中粮集团、中国五矿、通用技术集团、中国化工等企业根据业务领域不断扩展的实际,及时修改完善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管理和转型升级。

三是组织机构更加健全。中央企业普遍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强化了安全监管部门,配备了专职监管人员,建立了从总部、直属企业到基层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高危行业企业还设置了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一批企业还积极探索设立安全总监制度,成为安全生产监管的新亮点。中国石油、国家电网、中国五矿、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企业还在总部设立了安全总监,进一步强化了总部对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控。航天科技、航天科工、中交集团、中国水电集团、葛洲坝集团等企业向下属单位层层委派安全总监,加大了对基层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

中央企业始终把抓基础、练内功、求实效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既打牢了安全管理基础,又提高了安全生产执行力。

一是加强基础建设。车间、班组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广大中央企业着力加强基层建设,把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到各个车间、班组和基层岗位。兵器工业集团结合创先争优广泛开展创建平安班组活动,努力提高班组全员安全意识和岗位安全技能。中国大唐在班组建设中深入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即在生产作业前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在生产过程中抓好落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推行标准化管理。各中央企业大力推进企业达标、岗位达标,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加强。一汽集团、东风公司、中国北车、武钢等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了考核评级细则,开展了专项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

三是强化培训教育。中国建筑xxxx年组织10个培训讲师团,深入各工程局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培训员工2万余人。中船集团加强劳务工管理,完善师徒带教制度,禁止新进厂劳务工独立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提高了劳务工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

(五)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各中央企业大力推进科技兴安战略,普遍加大了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安全投入年均超过400亿元,许多企业的安全投入远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通过开展重大课题科研攻关,实施安全技术升级改造,为企业的安全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航天科工在全系统推进安全传感器工程建设和应用,建立跨区域、多层次、网络化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做到了隐患早发现、违章早纠正、事故早预防,提高了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中远集团、中国海运、中交集团、中国外运长航等企业,积极推进船舶防海盗安全舱建设和防海盗器械的开发、研制、使用工作,远洋船舶安全性显著提升。中国建材、中国水电集团、华润集团等企业自主开发了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启动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信息化建设,并全面上线运行,为各层级企业安全管理、信息交流、经验分享、安全文化建设等提供了平台。

(六)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增强。

中央企业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要求,普遍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应急物资与装备,提高企业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能力。面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地震、南方雨雪冰冻、强台风袭击等重特大自然灾害的严峻考验,各中央企业快速反应、沉着应对、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的安全,树立了中央企业的良好形象。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建立了电网安全风险辨识、评价、控制、、改进工作制度,每年迎峰度夏前都举行联合反事故演习。中国海油建立了预案、指挥、信息管理和救援队伍四位一体的应急管理系统,注重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在实战中经受了检验。中交集团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每年组织开展集团层面的应急演练,十一五期间,年平均投入应急演练费用达到27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加强应急通信体系建设,形成了抗灾超级基站、高空布放基站、地面应急通信车相互联通、天地一体的应急通信网络。

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并趋于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趋于下降,特别重大事故明显减少,一些企业事故多发势头得到遏制。xxxx年,中央企业百亿元销售收入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5,比20**年下降了53%。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业绩持续改善,中央煤炭企业百万吨死亡率平均为0.075,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央建筑施工企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2以下,处于全国行业领先水平。

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安全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长期以来的有效监管和积极支持,同时也是奋战在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战线的专业队伍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努力、扎实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向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领域和部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仍未得到完全遏制,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不可盲目乐观。十一五时期,中央企业共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57起,死亡965人。其中:建筑施工企业87起,死亡477人;煤炭企业11起,死亡139人;石油石化企业19起,死亡88人。上述三个行业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分别占中央企业的55.4%、7%和12.1%,死亡人数分别占49.4%、14.4%和9.1%。这充分暴露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还很不平衡,个别企业还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需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够有力等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十二五时期是中央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我们要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精心谋划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和主攻方向,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一)充分认清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一系列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安全风险挑战。

一是实现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新目标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核心目标是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一流的企业既要有一流的经济效益,更要有一流的安全业绩。当前,国际上许多大公司都建立并执行了全球相对统一的安全标准,并据此作为排斥竞争对手的重要手段。中央企业要成为世界一流企业,就必须以全球的视野,主动与世界一流企业对标,向世界一流企业看齐,从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查找不足,持续改进,创建一流的安全品牌。

二是企业规模扩张和生产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增加了安全管理风险。十一五时期,中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安全生产的资源保障跟不上企业发展需要的矛盾逐步暴露,安全生产风险点增多。目前,一些中央企业产业链不断延伸,进入了自身不熟悉的领域,特别是主业非煤企业进入煤炭行业,在煤矿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经验明显不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增大。中央企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大量实施兼并重组,有些被兼并企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给安全生产带来新的风险。

三是用工方式的深刻变化增加了安全管理难度。目前,中央企业直接使用的农民工和通过劳务派遣、分包等形式使用的农民工已达到680多万人,农民工已经成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这部分从业人员从总体上看安全素质偏低,流动性较大,缺乏系统培训,习惯性违规违章现象时有发生,是事故多发、易发的群体,岗位技能、安全知识、自我防护能力都亟待加强。今后,如何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和加快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已经成为中央企业必须尽快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

四是走出去步伐加快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更大挑战。十一五期末,中央企业纯境外营业收入已经占到全部营业收入的17.37%,较十五期末提高了5.5个百分点。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深化国际资源开发和加工合作,发展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央企业涉足海外业务,领域遍及建筑、石油化工、电力、电信、机械、纺织、远洋渔业、国际航空、外贸等行业。目前,全球安全局势仍在恶化,各种国际矛盾仍在加深,恐怖主义威胁不断蔓延,一些国家和地区社会治安混乱,绑架、抢劫等事件层出不穷。而中央企业境外项目大多集中在非洲、中东、中亚、东南亚、南美等地区,这些地区矛盾更为突出,情况更为复杂,中央企业面临的境外法律风险、政治风险和安全风险等将会更多。

面对新挑战,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积极做好应对准备和风险防控,加快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新目标。

(二)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一大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履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夯实管理基础,强化源头控制,加大安全考核和事故问责力度,加快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中央企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大特色体系,创造一流安全业绩。

建立一大特色体系,就是到十二五期末,中央企业要普遍建立健全与国际标准接轨、具有中国特色、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安全管理体系。这一安全管理体系,对外要经得起境外竞争对手挑剔,对内各企业和全体员工能得到有效执行。

创造一流安全业绩,就是到十二五期末,中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主要安全业绩指标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企业水平;重点行业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十一五期间明显下降。

(三)十二五期间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攻方向。

要实现上述目标,十二五期间,中央企业要把抓好以下四大重点项目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攻方向。

一是科学制定并全面实施企业安全发展五年规划。各中央企业在制订并实施十二五规划中,要系统梳理安全生产关键风险点,科学配置与安全风险防范相适应的各类资源,将安全发展规划纳入企业转型升级规划和企业总体发展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要按照国资委确定的主业,优化产业布局,严控投资方向,谨慎进入不熟悉的行业和领域。对拟兼并重组的企业,要严格做好安全生产评估,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才可并购;已兼并重组的企业,安全管理要及时跟上,加快形成统一的安全文化,确保兼并重组企业安全发展。要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坚决关停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设备和装置。

二是大力推动安全技术攻关。技术进步是提升中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支撑。中央企业要坚持高起点和高标准,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优势和自主创新优势,进一步加大安全技术投入,着力抓好重大事故风险防控技术和应急救援技术的攻关,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同时,要重点完善三大安全保障体系:即完善重大工程和高危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体系,避免出现系统风险;完善在线安全监控体系,力争做到所有生产作业场所、重点部位实现全天候的在线监控;完善和优化设备保障体系,切实提高物防水平。

三是大力提升境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境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是中央企业走出去战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凡是在境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都要加强安全品牌建设,认真研究驻在国经营管理、劳资、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抓紧建立和完善与国际安全标准相衔接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安全防范、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和法律保障等具体办法,切实履行境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境外人员安全培训,确保境外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是加快培养一支具有国际水平的安全监管专业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管专业队伍,是提升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中央企业要把懂技术、善管理的人才充实到安全监管专业队伍中来,鼓励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逐步实现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化;加强安全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培育一支具有国际水平的安全技术专家队伍。被国资委列为安全生产监管一类的中央企业要全面推行安全总监制度。要定期对所有员工开展安全培训,逐步提高每个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通过四大重点项目建设,中央企业要普遍实现以下具体目标:组织体系健全,责任落实到位,制度标准完善,执行规范严格,技术保障有力,安全考核有效。我相信,只要扎实推进,不懈努力,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就一定会有一个大的提升。

三、切实做好xx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xxxx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中央企业十二五发展目标的起步之年。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这一总体目标,结合实际,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不折不扣地贯彻《通知》和《禁令》要求。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xx〕23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国资委公布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资委令第24号,以下简称《禁令》),明确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决禁止的九种行为,是给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划出的不可逾越的红线。各中央企业要切实把贯彻落实《通知》和《禁令》作为最大限度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作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有章可循。要层层宣贯《禁令》,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的发生。各中央企业要细化本单位的各项要求,制定各层级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凡是越红线的事,不能干;凡是越红线的钱,不能赚;凡是越红线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当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宁可牺牲经济效益也要确保安全。

(二)着力做好事故的预测和防控。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中央企业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预防在先的意识,坚定事故可防、风险可控、灾害可治的信心和决心,把提高预防能力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一是要抓好源头防范。中央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的源头控制,严把勘探设计、技术方案、工艺流程、装备运行等重要关口,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抓好过程管控。中央企业要将安全生产管理融入到企业管理的全过程,深入开展安全性评价,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风险辨识、分析、评估、控制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和能控。三是要抓好重大危险源控制。做好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点设备及重大危险源等的专项排查及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或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要追究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突出做好三项监管。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各中央企业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剖析深层次原因,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是要切实抓好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根据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分布特点,当前要把煤炭、建筑、化工、核电等行业作为监管重点行业,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技防、人防、物防等各项防治措施。二是要加强重点企业的监管。每个企业都要根据近年来事故特点,排出重点监管的对象,对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督。对安全生产长期不能好转的企业,该调整班子的要坚决调整,该实施处罚的要从严查处。三是要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从设计、招标、建设、运营等环节入手,严把资质审查、物资采购、持证上岗等重要关口,确保监管环环相扣,责任层层落实。

(四)加强对承包商和分包队伍的管理。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对承包商和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一旦出了问题,业主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随着中央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对承包商和分包队伍的管理日趋复杂。中央企业要认真履行对承包商和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管责任,将其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要严把承包商资质关、安全业绩关、人员素质关、现场管理关和施工监督关,防止出现重资质、轻动态管理,重合同、轻现场监督,重书面审查、轻过程控制的倾向。要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和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资质等行为,坚决杜绝使用无资质、假冒资质、借用资质的分包商。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中国海油在加强对承包商管理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在这次会上将做专题介绍,希望各企业认真学习借鉴,切实提高对承包商和分包队伍的管理水平。

(五)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各中央企业要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一是要突出培训重点。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安全培训,同时要重点抓好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类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二是要注重培训效果。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员的岗位特点和培训需求,完善课程设计和培训内容,不做表面文章,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三是要加强培训师资和基地建设。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企业的现有资源,强化师资培训,加大培训基地硬件投入,改善培训场所、设备、设施条件。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大学、社会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多渠道地解决培训师资和基地不足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安全监管专业人员缺乏是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各中央企业要顾全大局,不要互相挖墙脚,这要作为一条纪律来执行。

(六)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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