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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一周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2-06 05:56:12

医生一周工作计划

医生一周工作计划篇(1)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财政、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育保险的其他有关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保证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兑现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生育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0.7%。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但超过0.7%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0.4%,从统筹地区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中划拨,未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由同级财政负担。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与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享受的奖励费中的部分费用。

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生育保险基金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休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休假30天。(二)女职工怀孕8周以下(含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21天;怀孕8周以上16周以下(含16周)中止妊娠的,休假30天;怀孕16周以上28周以下(含2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42天;怀孕28周以上中止妊娠的,休假90天。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第十三条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会同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等部门,对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医疗费用制定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

第十四条职工实施下列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实施长效节育手术的;(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三)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实施长效节育手术后,又实施复通手术的;(四)中止妊娠的,但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止妊娠的除外。

因施行前款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由施术单位承担。

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会同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等部门,对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制定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

第十五条对符合《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规定的奖励对象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应享受的一次性*0元的奖励费,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500元。

第十六条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章生育保险管理

第十七条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管理。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到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医。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之外的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范围,按照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超出范围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应当到所在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并提交所在统筹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孕妇流产的医学证明。

第二十条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当地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按月或按季度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直接结算。超出规定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本人负担。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所规定奖励条件的,凭退休审批表、奖励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经所在统筹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核实后,到经办机构领取500元奖励费。

第二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凭男职工配偶所在地居民(社区)、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以及所发生医疗费用的有效凭据,到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第二十三条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奖励费等,应当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职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计发,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以及对经办机构未按时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依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处理。

对未按规定缴纳、少缴或欠缴生育保险费的,限期补缴所欠金额,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二十五条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虚报、冒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奖励费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数追回虚报、冒领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用人单位、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单位或个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一)擅自多收或减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的;(二)无故延期拨付、擅自增加或擅自减发、停发应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生育保险金的;(三)、、,致使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四)截留、侵占、挪用、贪污生育保险基金的。

第二十七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无故不按时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结算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也可以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一)将未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二)将超出统筹地区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三)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

医生一周工作计划篇(2)

计划生育手术,是计生服务人员的基本功。为了练好扎实的基本功,有着高学历和十多年内科经验的周医生,在军医进修学院进修妇科时,为此整整做了一个月的台下器械护士。

一个月的时间里,刷地、擦墙、学打包,这些本不该医生做的事,周医生都尽心去做了。一个月的时间里,对于自己的业务工作她更是刻苦钻研、努力地做好。台下护理工作中,她仔细观摩主任的手术手法,默默记下手术器械的名称和用途。休息时,她就用空闲的器械模拟各项手术操作。就是下班回家后,她还常常不由自主地空手复习各种程序。到了晚上,她将白天记忆中的每一步整理成文字,对照专科书籍,背记有关理论知识。两周之后,周红自学完了《妇产科学》上、下册。一个月之后,她走向手术台,开始用手中的工具小心翼翼地触摸爱的灵魂。

手术之前,主任严肃地说:“记住,不管你做100例、500例还是1000例手术,都要向第一例一样认真、谨慎、仔细、准确。”

挂筒、打包、消毒、换单、铺台,与患者交流以减轻患者痛苦,一切都仔细、准确、流畅!周红的第一例手术成功了!

7年来,周医生行计划生育手术5000余例,例例无丝毫差错!

1000=1。计划生育手术虽小,但任何一次手术无不关系到一位军嫂的健康,无不关系到一个军人家庭的幸福和未来,无不关系到一位医生对责任理解得深浅与多少。所以,无论她做了多少例手术,在她的意识里都只是第一次,都像她第一次做手术一样成功、一样完美。

1000=0,我的岗位我坚守

“我的岗位我坚守,我的职责我尽心。”这是周红经常挂在嘴边、牢牢沉在心底的一句话。

学成归来的周红,正赶上医院对军属进行半年孕情普查。在一个基层卫生所里,一位已经4年没有做过妇检的军属再一次拒绝了检查。从她那犹豫的眼神和羞涩的表情中,周医生读懂了一切。环视卫生所的妇检室,一张三屉桌,一把小方凳和一些简单的药物。看到这,周医生心里很不是滋味,随即问到:“如果把你请到师医院,免费为你检查,你来吗?”听到这消息,那位军属脸上立刻灿烂起来,赶忙说:“那当然好了,在别处检查一次少说也得花二百多元哪。”

一定要让军属们享受现代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利用孕情普查的机会为军属进行健康普查,把计划生育服务拓展到为军属们进行全面妇科检查,送健康上门。这一建议一提出,立刻受到师计生部门领导及医院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于是,一年两次的孕情普查多了宫颈细胞防癌检查、乳腺红外线检查、生殖健康心理咨询、育儿指导等内容。

一次,一位花了1000多元在地方医院没有治好宫颈炎的军属,被周红免费治好康复后,拿着红包说什么也要来感谢周医生.却被周医生拒绝了。她说:“省点钱多补补身子吧,这都是大姐我应该做的。”

1000=0。军属花了1000元钱没有治好的病,被周医生免费治好了;在周医生检查治疗的1000名军属中,周医生没有收过军属一分钱的“感谢费”。在她的理念里,她是把病人当作自己去理解、去呵护、去关心、去关爱的。

1000=1000,一人一枝红玫瑰

赠人玫瑰,留有余香。周医生把自己的工作比作是园丁,她要用自己的劳动和心血培植馨香的玫瑰,然后赠送给每一位患者、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军属,并给每一个家庭带去幸福。

“周医生,我们结婚两年了,可他总在连队见不到人,我想要小孩儿,什么时机合适呀?”

“周医生,我总是肚子痛,月经量大,血色素才9克多,可是怕怀孕又不敢摘环,您说我该怎么办呢?”

“周医生,我乳腺增生严重,怎么治?又怎样预防啊?”

面对如此多的问题,周医生意识到:必须加强对女性疾病的治疗,加强健康知识的普及。

她在工作之余为每一名军属建立了个人档案,对她们进行单独的检查和咨询、指导,从夫妻生活中的难言之隐到妇女疾病的防治,再到儿童的免疫、保健等。她还注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宣传、避孕常识的讲解、心理疑惑的解答等。上百位军属,近百个家庭,上千个问题,对待每一位军属、每一个问题,她都是反复交待治疗、复查的时间和方法,并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以方便联系。她还总结出了《0-3岁儿童体能、智能测量表》,赠送给孩子家长。为了方便军属检查、不影响基层部队的正常工作,她大多选择周末时下基层巡诊,提前到达,不让军属等,工作完毕,立即赶回医院吃饭。4年来,她共为军属体检1800余人次,使疾病的发生率由原来的30%下降到10%,患者治愈率达到100%。

1000=1000。1000名军属1000种情况,维系一种情;1000朵玫瑰1000种花瓣,散发着一缕香。热心肠的周医生,在给他人带去馨香和幸福的同时,也必会拥有玫瑰般美丽的人生:

1000=?,服务到永远

责任心有多强,服务就有多远。要问周医生为什么选择学习儿科,她的理由很简单:孩子是民族的希望,是家庭的寄托,是军人的血脉。

周医生的服务外延扩大了,扩大的还有她的劳动量。

一位士官家属带着孩子来注射疫苗时,周医生发现孩子明显营养不良,检查结果表明,孩子生理健康指数都未达标。原因出在父母只是一味顺着孩子口味,孩子的饮食营养调配得极不合理。“父母思想端正了,孩子就有希望了。”在耐心的解释下,孩子父母终于接受了周医生特别安排的食谱。2周后,孩子复查时各项指标均有提高;1年之后,孩子所有的生理指标均达优。

“非典”期问,9位孩子要进行一年一次的“乙脑”疫苗注射,3位孩子要注射百白破、百日咳、破伤风等疫苗。12名孩子分住在北京市3个区,一支疫苗要在开针1小时内完成3~4个孩子的注射,且须在0~8℃的环境下保存。怎么办?周医生提前2周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家中有车的孩子集中一个时间在车里打针,没有车的只有挨家挨户地“跑”,跑楼上、跑楼下,跑街道、跑社区,周医生来不及喝一口水,却全身满是汗。

疫苗接种或体检时,孩子常常哭闹不止。周医生就自己掏钱买来孩子喜欢的、适合孩子身心发展和年龄特点的小汽车、布娃娃等玩具,孩子拿走了、摔坏了,她就再去买。几年下来,周医生添置了价值近千元的玩具。可是她13岁的女儿却说:“妈妈一到商店就看玩具,却只有人家孩子的份,没有我的份。”

医生一周工作计划篇(3)

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人口计划生育、卫生、财政、审计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育保险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四条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保证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兑现生育保险待遇。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

(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的原则筹集。

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定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7%。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定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4%,由财政负担。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与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

(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享受的奖励费中的部分费用。

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生育保险基金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休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休假30天。

(二)女职工怀孕8周以下(含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21天;怀孕8周以上16周以下(含16周)中止妊娠的,休假30天;怀孕16周以上28周以下(含2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42天;怀孕28周以上中止妊娠的,休假90天。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第十三条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

第十四条职工实施下列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实施长效节育手术的;

(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

(三)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实施长效节育手术后,又实施复通手术的;

(四)中止妊娠的,但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止妊娠的除外。

因实施前款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由施术单位承担。

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或者实施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施定额补贴办法。

第十五条对符合《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规定的奖励对象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应享受的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费,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500元。

第十六条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章生育保险管理

第十七条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管理。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到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医。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之外的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范围,按照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超出范围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女职工领取生育补贴,应当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并提交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孕妇流产的医学证明。

第二十条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按月或按季度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直接结算。超出规定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本人负担。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所规定奖励条件的,凭退休审批表、奖励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经所在统筹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核实后,到经办机构领取500元奖励费。

第二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凭男职工配偶所在地居民、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以及所发生医疗费用的有效凭据,到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第二十三条职工领取生育补贴、奖励费等,应当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职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计发,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以及经办机构未按时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依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处理。

对未按规定缴纳、少缴或欠缴生育保险费的,限期补缴所欠金额,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二十五条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虚报、冒领生育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奖励费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数追回虚报、冒领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用人单位、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单位或个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无故不按时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结算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也可以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

医生一周工作计划篇(4)

  20xx年ICU将在院领导及护理部的领导下,本着“以病人为中心”、“注重细节服务”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ICU护士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ICU护士的综合实力,努力开创ICU护理新局面。现制定新一年护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培训,落实ICU各项规章制度

  20xx年已完善ICU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操作流程、护理常规、应急预案等。2014年将继续加强对这些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考试、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每月进行考核一次,并有奖励措施。

  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从细微处做起,将人性化护理落实到护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1、优化排班,在现有条件下,合理进行人力资源配置。根据护理部下发的相关文件组织护士进行优质化护理相关内容的培训。

  2、注重细节,ICU收治的病人均是急危重症病人,对护理工作的要求极高,治疗、护理缺一不可,由于封闭的环境和疾病的痛苦生活护理、心理护理显得尤为重要,小到为病人修剪指甲、外出检查为病人做好眼部遮盖、一句温暖的问候等,在细节中体现优质护理服务的质量。

  三、成立质控监管梯队,努力提高临床护理质量实行护士长——质控小组长——质控护士监管梯队

  1、加大护理质量监管力度,分级进行检查,充分发挥质控护士,各组长监管作用,提高临床护理质量。

  2、专人检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由各组组长负责当班护理文书书写质量的检查工作,责令书写不规范的护士及时更改,护士长不定期抽查。

  四、采取多渠道提高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1、加强护士在职教育。鼓励科内护士参加各种学历教育,积极参加护理部组织的业务学习,护理培训。科室认真落实护理查房,业务学习。组织护士学习新理论、新技术及实用性知识。

  2、落实护士分层培训计划积极落实护士分层培训计划,对工作2年以下的新护士主要进行护理基础知识、基础技能的培训;对工作2-3年的低年资护士主要进行专科知识、专科技能的培训;对工作4年以上的护士进行护理管理知识、突发事件的应对及处理、危重病和疑难病症护理等方面的培训。由高年资护士“一对一”带教低年资护士,在临床实践中教学。

  3、加强新进及轮转护士的管理。加强护理文件书写、抢救仪器的使用等培训,根据科室的培训计划认真执行,帮助尽快胜任ICU的护理工作,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4、科室开展ICU在职护理人员专科培训计划由护士长及去省级进修的骨干护士对ICU所有护理人员进行专科培训及考核。

  5、鼓励护士积极参加院护理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参加护理部组织的“5·12”护士节相关活动等。

  五、强化护理安全意识,加强全员安全教育。

  1、强化ICU护士的“慎独”精神,强调用药安全,注意冷藏药物的使用及“三查七对”,试行护士长不定时进行跟班,利用跟班时间及时督查违规行为,并予以严惩,每月组织学习和考核常见药或新药用药知识一次。

  2、严防计划外拔管,对有引流管、气管插管的患者加强看护,必要时在征得病人家属签字同意后使用约束带进行约束,及时悬挂各种警示标示(如防管路滑脱、防压疮、防渗出等),避免不良事件发生,提高全员护理安全防范意识。

  3、各种抢救器材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4、对于所发生的护理差错及不良事件,按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批评、罚款,科室及时组织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必要的防范整改措施,并上报护理部。每月质控小组会分析点评当月全院及科内的护理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

  5、继续加强护理文书的书写、培训、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护理记录单的内容,确保护士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完整地完成护理记录,保证医疗护理安全。

  六、积极响应护理部号召,学习制定科室常见病的中医护理计划,提高中医护理操作能力,积极在护理实践中应用。

  按病种制定科室常见病的危重病人护理计划,体现中医护理内容。科室新进护理人员继续参加护理部组织的中医护理业务学习,其他人员按科内制定的中医护理业务学习计划参加执行。对于科内制定的两项中医操作做到人人熟练掌握,常见病的中医护理内容人人熟记并能在日常护理工作中得到应用。

  七、加强院感与消毒隔离工作

  按照医院ICU感染控制标准,做好科室的医院感染防护及管理工作,规范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留置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中心静脉导管相关感染的预防及控制措施。指定专人进行负责,每周在护理质控小组会议上将科室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监督消毒隔离的执行情况。每季度组织全科护士进行院感知识学习,所有人员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原则,一次性医用品按规定定时更换,医疗废物按院感要求分类放置,严防各种医疗废物外流。对保洁人员进行一般消毒工作的培训,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

  八、以病人为中心,工作中方便病人,提高护士工作积极性。

  1、针对ICU无陪护、探视时间短等特点,要求护士每日主动与家属联系,必要时替家属取药,尽力解决家属的实际困难。

  2、继续开展选评ICU护士形象大使活动,根据平时的理论操作得分、值班医生和护士的综合评价、护士长考评及日常病人家属满意度的调查,评出1名护士形象大使,给予奖励和表彰,提高护士工作积极性。

  医院护士长个人计划2

  一、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提高护理质量,确保安全医疗的根本保证。

  1、护理部重申了各级护理人员职责,明确了各类岗位责任制和护理工作制度,如责任护士、巡回护士各尽其职,杜绝了病人自换吊瓶,自拔针的不良现象。

  2、坚持了查对制度:要求医嘱班班查对,每周护士长参加总核对1—2次,并有记录;护理操作时要求三查七对;坚持填写输液卡,一年来未发生大的护理差错。

  3、认真落实骨科护理常规及显微外科护理常规,坚持填写了各种信息数据登记本,配备五种操作处置盘。

  二、提高护士长管理水平

  1、坚持了护士长手册的记录与考核:要求护士长手册每月5日前交护理部进行考核,并根据护士长订出的适合科室的年计划、季安排、月计划重点进行督促实施,并监测实施效果,要求护士长把每月工作做一小结,以利于总结经验,开展工作。

  2、坚持了护士长例会制度:按等级医院要求每周召开护士长例会一次,内容为:安排本周工作重点,总结上周工作中存在的优缺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向各护士长反馈护理质控检查情况,并学习护士长管理相关资料。

  3、每月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不断提高护士长的管理水平,要求大家做好护理工作计划及总结。

  4、组织护士长外出学习、参观,吸取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扩大知识面:5月底派三病区护士长参加了国际护理新进展学习班,学习结束后,向全体护士进行了汇报。

  三、加强护理人员医德医风建设

  1、继续落实护士行为规范,在日常工作中落实护士文明用语50句。

  2、分别于6月份、11月份组织全体护士参加温岭宾馆、万昌宾馆的礼仪培训。

  3、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对住院病人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定期或不定期测评)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95%以上,并对满意度调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评选出了最佳护士。

  4、每月科室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一次,征求病人意见,对病人提出的要求给予最大程度的满足。

  5、做好护士长,对新分配的护士进行岗前职业道德教育、规章制度、护士行为规范教育及护理基础知识、专科知识、护理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给予上岗。

  四、提高护理人员业务素质

  1、对在职人员进行三基培训,并组织理论考试。

  2、与医务科合作,聘请专家授课,讲授骨科、内、外科知识,以提高专业知识。

  3、各科室每周晨间提问1—2次,内容为基础理论知识和骨科知识。

  4、“三八妇女节”举行了护理技术操作比赛(无菌操作),并评选出了一等奖(吴蔚蔚)、二等奖(李敏丹、唐海萍)、三等奖(周莉君)分别给予了奖励。

  5、12月初,护理部对全院护士分组进行了护理技术操作考核:病区护士考核:静脉输液、吸氧;急诊室护士考核:心肺复苏、吸氧、洗胃;手术室护士考核:静脉输液、无菌操作。

  6、坚持了护理业务查房。

  医院护士长个人计划3

  1、在总护士长、医务部或门诊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门诊护理工作,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和卫生员完成所分工的任务。

  2、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护理人员的分工排班,并检查护理质量,复杂的技术操作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护好带教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并检查指导做好卫生宣教工作。

  4、督促教育护理人员改善服务态度,经常巡视病人病情变化,并通知医生。

  5、督促卫生员保持门诊的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组织护士业务学习,指定实习或试用员工的工作,并开展护理科研,及时总结经验。

  7、负责门诊用物、器械的计划请领和报销工作。

  护士长日工作计划:

  星期一、星期二下午为护理训练时间,重点是毕業1—3nian的新護士技能训练,全院护理理论上课及操作训练,星期三下午政治学习木曜日下午检查护理文书。

  星期五下午党团活动、周会。在没有召开院周会及全院性活动时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為护士长例会,有召开院周会及全院性活动時护士长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实行登记制度,作为科室季度检查評分依据,扣分依据与护士長及本人见面。处罚按《护理质量综合考评处罚条例》执行。

  护理查房

医生一周工作计划篇(5)

【关键词】医疗质量非计划再入院平均住院日非计划再手术原因分析

doi:10.3969/j.issn.1671-332X.2014.10.039

住院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中,患者的再入院率(如非计划再入院率、非计划再手术率)、死亡率(如住院死亡与术后死亡率)、安全监测指标(如并发症等)是评价医院诊疗质量的重要参考依据。而非计划再入院率是体现医院医疗内涵质量和诊疗安全的最重要指标之一,且非计划再入院现象也是导致患者负担加重和社会卫生资源浪费的重要原因[1]。因此,对非计划再入院原因分析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非计划再入院指标体系包含出院当天再入院率、出院2~15天再入院率、出院31天再入院率等,对某三甲医院4月~6月出院病例1周内再入院数据分析显示,大部分再入院患者集中在出院72小时内,因此本组所指非计划再入院病例特指出院72小时内因疾病复发、各类并发症、新增诊断、分解住院等原因发生重新入院的患者。如患者短期内再次入院是诊疗计划中所既定,例如肿瘤患者因病情需要反复入院化疗、复查等情况,将不列入非计划再入院统计。

1资料与方法

通过医院统计室提供2014年4月~6月出院病例1周内再入院情况统计表,获取相关统计数据。统计结果表明4月~6月72小时内再入院病例占1周内再入院病例54.88%,其中非计划再入院病例占1周再入院病例67.18%。结合病案统计系统采集的72小时内非计划再入院患者住院信息,利用信息系统,具体追踪患者病历,对比前次入院与再入院病程记录,重点对患者再入院原因进行分析。

2结果

2.1非计划再入院病例基本情况该三甲医院4月~6月出院病例23 214例,1周内再入院病例1 188例,再入院率5.12%,其中72小时内再入院病例652例,再入院率为2.81%,占1周内再入院病例54.88%。追踪核查原始病历,发现652例再入院病例中,438例为72小时内非计划再入院病例,占再入院病例总数的67.18%。

2.2非计划再入院科室分布从表1可以看出,438例非计划再入院病例分布于33个科室,其中康复医学科96例、老年医学科63例、呼吸科63例、日间病房45例、肿瘤科42例、其余28个科室存在少数病例。

2.3非计划再入院原因构成从表2中看出,分解住院行为是引起非计划再入院率升高的主要原因,共计306例,占所有原因的69.86%。新增诊断及各类并发症再入院共84例,占19.18%。其他原因如疾病复发、办理转科等共48例,占10.96%。

3讨论

3.1非计划再入院病例科室分布特点主要集中在康复科,其次为老年病房和呼吸科,可能因这些科室的患者分类、疾病本身需求、公费医疗、其他社会因素等因素导致住院时间相对较长,也可能与经治医生的诊疗水平、经验不足、科室重视程度不够等有关。这需加强科室教育,同时院级层面给予科室多方面帮助,尽早解决长期压床病例的出院问题,长期压床病例可进行分类细化考核。对于对医院相关精神置若罔闻,仍然大范围办理分解住院的科室和个人,应进行严厉处罚。

3.2非计划再入院原因分析通过非计划再入院病例基本情况可见,产生再入院主要原因系分解住院。很多患者在大医院接受完治疗后, 不愿出院康复,希望一直住到痊愈为止,一方面与医疗付费方式有关, 更主要是对医院的不信任,担心出院后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指导。此部分患者住满一定时间后,经治医师只能让其重新做入院检查,办理再入院手续,其目的是为了提高病床周转率,扩大住院人次、减少人均费用、降低平均住院日,提高科室效益及医师个人绩效。但同时形成了重复检查收费,增加患者经济负担,也违反医保相关规定。这与整体医疗环境、医院管理制度与考核体系有关。针对此情况,政府应加强社区的软件、硬件建设,完善转诊和社区病床的管理工作,使得必要的康复治疗能够在社区完成,确保住院病人出院后有出口对接,减少对大型三甲医院资源的占用,提高病床的周转率,降低平均住院日。医院应加大和社区、二级医院的合作,长期派专家帮助下级医院、社区医院和诊所,提高其对老年病、慢性病、神经性疾病、骨科康复等的诊断和治疗能力;同时做好病人的沟通工作,让患者无后顾之忧地出院。让术后病人、康复期病人、慢性病人及早出院。另外,医院需进一步健全考核体系,根据各科室、亚专业具体情况有针对性校对考核标准,可建立再入院率专项考核指标,真正意义上提高病床周转率,切实有效地缩短平均住院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2-3],多措并举,降低医院非计划再入院率。

3.3非计划再入院中新诊断病例分析 42例新诊断再入院病例大部分为非医疗质量相关性再入院病例,本文分析时考虑新诊断病例中可能存在误诊、漏诊等医疗质量相关再入院病例,所以一并统计在内。追踪住院病历发现其中38例再入院诊断与前次住院无因果关系,4例病例因前次住院漏诊导致再入院,未发现误诊病例。这与医师责任感、诊疗水平有关,需提高重视、加强三基培训,规范各级医师诊疗行为,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4非计划再入院中并发症病例分析追踪42例因各种并发症再入院病例,其中21例病例因放疗、化疗后发生肝功能异常、粒细胞减少继发感染、食管贲门粘膜撕裂综合征等原因再次入院,其余为手术并发症病例,需提醒相关科室提高重视。

3.5非计划再手术病例分析非计划再手术率是评价住院病例手术治疗质量的重要指标[4]。追踪21例手术并发症病例,包括继发出血9例、腹腔感染5例、吻合口瘘4例、引流管阻塞并感染4例,其中16例患者发生非计划再手术。医院可通过严格执行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制度、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手术操作规程等方法,降低非计划再手术的发生[5]。

由于回顾性分析具有的滞后特点,医院应建立并完善非计划再入院监控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干预非预期再入院病例,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72小时内再入院病例统计应以目前在院的再入院病例为主,信息和统计部门应积极进行研究,采取信息化手段,对于再入院病例实时监控,及时提供警示。医务处、医保办等相关部门尽早介入,进行干预,消除安全隐患,益于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参考文献

[1]HOLLOWAY J J,MEDENDORP S V,BROMBERG J.Risk factors for early Readmission among veterans[J].Health Services Research,1990,25:213-237.

[2]吴晶. 缩短平均住院日 优化绩效管理[J].现代医院,2012,11(12):99-100.

医生一周工作计划篇(6)

第二条为其职工、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生育平安费。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包括中省直、市、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参与生育安全。

第三条市劳动保证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平安管理工作。医疗平安管理中心具体料理生育平安业务。

第四条按规定缴纳生育平安费,用人单位参与生育安全。其职工享受生育平安待遇。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参与生育安全。市为一个统筹单位。

第二章生育平安基金

第六条生育平安基金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平安费;

(二)生育平安基金利息;

(三)延迟缴纳生育平安费的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平安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收支平衡”原则筹集。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平安费,生育平安费根据“以支定收。缴费规范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无法确定工资总额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第八条财政开支的按缴费基数的0.4%缴纳,生育平安缴费比例确定为。自收自支的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

第九条按时足额缴纳生育平安费,用人单位必需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平安费。生育平安费由参保单位每年一次性向医疗平安管理中心缴纳。

第十条生育平安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

(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享受的奖励费中的局部费用。

第十一条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生育平安基金挪作他用。生育平安基金存入社会保证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二条劳动保证行政部门依法对生育平安费的征缴和生育平安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平安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生育平安待遇

第十三条下列休假时间内,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休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

(二)女职工怀孕8周以下(含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21天;怀孕8周以上16周以下(含16周)中止妊娠的休假30天;怀孕6周以上28周以下(含2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42天;怀孕28周以上中止妊娠的休假90天。无法确定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规范依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平安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自己工资规范的差额局部由用人单位补足。

不享受生育津贴,财政全额开支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第十四条实行定额补贴,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蓐期内所发生的有关费用按下列规范支付:检查费300元、接生费150元(难产接生手术费330元)产期住院费和药费550元(难产住院费和药费1370元)从生育平安基金中支付。超出局部个人支付。

第十五条按下面规范从生育平安基金中支付:职工实施下列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一)实施长效节育术手术费80元;

(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上节育环费用10元、取节育环费用40元;

(三)输卵管复通术手术费70元;

(四)中止妊娠术人流费80元。

按规定的规范定额补贴,生育平安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超出局部个人支付。

第十六条所在单位参与生育平安并连续缴纳生育平安费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应享受的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费,对符合《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规定的奖励对象条件的职工。从生育平安基金中支付500元。

第十七条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费用规范的50%补贴,从生育平安基金中支付。

第四章生育平安管理

第十八条生育平安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管理。市区内有资质的公办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可作为生育平安定点医院。

第十九条确定医疗费收费规范,医疗平安管理中心要与定点医院签订服务协议。超出收费规范的医疗费用,生育平安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依照国家、省基本医疗平安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超出范围的医疗费,生育平安基金支付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的范围。生育平安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一条并为参保职工提供生育平安服务。医疗平安管理中心按规定为参保单位及职工料理参保登记、费用征缴、待遇支付。

第二十二条然后到医疗平安管理中心报销,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职工计划生育费手术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报销时带医疗费收据、医疗平安证和相关证明。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缴纳生育平安费的依照国务院《社会平安费征缴暂行条例》处置。

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对未按规定缴纳、少缴或欠缴生育平安费的限期补缴所欠金额。滞纳金并入生育平安基金。

第二十四条虚报、冒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奖励费的由医疗平安管理中心如数追回虚报、冒领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由劳动平安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平安待遇。并追究用人单位、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证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单位或个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平安管理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并由相关部门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擅自多收或减免应当缴纳的生育平安费的

(二)无故延期拨付、擅自增加或擅自减发、停发应由医疗平安管理中心支付的生育平安金的

(三)、、。

(四)截留、侵占、挪用、贪污生育平安基金的

第二十六条造成生育平安基金损失的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证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定点医院有下列行为之一。

(一)将未参保的生育平安人员的医疗费纳入生育平安基金支付的

(二)将超出规定的生育平安基金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规范的医疗费用。

医生一周工作计划篇(7)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

㈠人民医院计划招聘86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1、旗内招聘医技人员30名。内科3名、外科2名、儿科1名、妇产科1名、五官科1名、影像1名、B超1名、检验3名、药剂5名、护理12名。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或相关医学专业毕业,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原卫生系统下岗人员、现旗医院法人聘用人员工龄满3年以上的、原医药公司下岗人员、大学生志愿者;除原卫生系统下岗人员、现旗医院法人聘用人员、原医药公司下岗人员、志愿者外,其他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或相关医学专业毕业。

2、面向全国招聘医技人员30名。内科3名、外科2名、妇产科2名、儿科2名、中医科1名、影像2名、B超1名、心电1名、麻醉1名、检验1名、药剂2名、护理12名。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检验、药剂、护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相关专业毕业。

3、面向全国招聘卫生信息化管理人员1名。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毕业。

4、旗外医疗单位聘用专家、协作医院专家、旗医院退休返聘专家25名。在临床医学上有一定造诣的专家,根据工作需要聘用。

5、旗医院现聘用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免试。

㈡蒙医院计划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名。

1、旗内招聘医技人员10名。蒙医科2名、蒙医药剂1名、护理7名。原卫生系统下岗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职称及以上职称;除原卫生系统下岗人员外,其他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或相关医学专业毕业,能够熟练掌握蒙古语文字。

2、面向全国招聘医技人员10名。内儿科3名、外妇科3名、蒙医五疗1名、药剂3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医学专业毕业;药剂、检验、护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掌握蒙古语言文字。

3、在中蒙医等临床医学上有特殊专业技能的医学专家根据工作需要聘用。

㈢面向全国招聘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3名、B超2名、检验1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医学专业毕业。

㈣校医计划招聘8名。原卫生系统下岗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具有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

㈤蒙西中心卫生院计划招聘13名。内科1名、外科1名、妇科1名、儿科1名、中医(蒙医)1名、B超1名、X光机1名、药剂2名、护理3名、检验1名。从现应聘人员中招聘(先聘用旗医院、蒙医院、校医,然后再聘用蒙西中心卫生院医技人员)。

以上五项招聘计划,可根据考生报名及考试情况,对招聘困难的岗位,可打破地区界线,在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内做适当调整。

四、招聘程序方法

㈠公告

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才网站、内蒙古日报、鄂尔多斯电视台、鄂尔多斯日报、鄂托克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告,公告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9月25日。

㈡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日至9月25日。

2、报名地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有关事项:应聘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本人所在单位介绍、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考务费200元。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务必将上述证件复印件发至邮箱eqrlj@,应聘时带原件进行验证。

4、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若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3时,可根据岗位需求由考聘领导小组考核聘用。

5、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旗纪检委、卫生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㈢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旗内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旗外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领导小组组织专人统一命题,以实际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知识为主。

2、面试: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的最后一个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3、加分条件。⑴具有主治医及以上职称(包括医、护、药、技等)总成绩加10分;⑵报考旗医院、中心卫生院、校医的少数民族用汉语答题的考生总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旗内考生按笔试、面试6:4比例加分;旗外考生按笔试、面试8:2比例加分。⑴、⑵两项不累计加分。

4、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向全国招聘医技人员,总成绩按笔试、面试8:2比例计算。旗内招聘医技人员,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6:4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确定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㈣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计划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全面情况。考核合格者由旗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

㈤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占用事业编制,试用期六个月。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

六、招聘纪律

1、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生在报名、考试、考核等过程中,若有伪造学历,出具假证明、更改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医生一周工作计划篇(8)

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再生育的对象。

二、加强宣传引导

深入开展“关爱女孩”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重点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严重社会后果。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开辟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工作专题或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街道)要以大型广告牌、宣传一条街(长廊)、生育文化公园、标语、宣传车、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营造浓厚的环境氛围。村(居、社区)要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会员的作用,对再生育对象开展面对面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打击“两非”工作的认识。要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扶、优先优惠政策,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和社会性别平等。

三、规范再生育审批

村(居、社区)计生服务员要做好再生育对象的孕前审批工作,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对象,主动上门服务,帮助其办理审批手续。

对妊娠10周以上提出申请的,在未查实是否有“两非”行为前暂缓审批;对妊娠10周以上的审批率以镇(街道)为单位控制在10%以内,超过10%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在年终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倒扣0.1分(扣完1分为止)。经查实确因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导致终止妊娠的,不再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终止妊娠后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违法生育处理,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落实孕情监测和上报制度

要求再生育管理服务对象孕前在每年的3、6、9、12月份参加每季度一次的“三查”服务。

村级计生服务员在发现再生育对象怀孕后24小时内告知镇(街道)计生办,镇、村两级均建立孕情跟踪服务档案。

实行“三重”随防制度。再生育对象怀孕后,由村级计生服务员落实每月一次的随访服务,镇(街道)计生专干或服务站工作人员落实每两月一次的随访服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卫生院)妇保医生定期进行保健随访服务,将孕妇健康状况、用药和胎儿等情况记录在档。

一旦发现孕情突然消失,相关随访保健工作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镇(街道)计生办,镇(街道)计生办立即组织人员调查,必要时,上报区打击“两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案查处。

五、规范终止妊娠证明办理程序

(一)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确需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对象,必须到省卫生厅指定的医院(临海院区)进行鉴定;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医学诊断证明需有三人以上专家组集体审核签字。凭此证明,到区人口计生部门开具终止妊娠手术证明,方可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二)对符合再生育条件,拟施行妊娠10周以上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对象,分别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在就诊医疗保健机构发现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或胎儿有严重缺陷的,须到省卫生厅指定的医院(临海院区)产前诊断中心确诊并取得证明;

2、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或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及其他医学上的特殊情形,须取得就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终止妊娠建议书。

上述对象取得诊断证明或终止妊娠建议书后,须向计划生育管理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报告,镇(街道)计生办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后再向区人口计生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区人口计生部门应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符合医学需要终止妊娠规定的,由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终止妊娠手术证明;不符合医学需要终止妊娠规定的,由镇(街道)计生办书面告知当事人。

(三)对符合再生育条件,拟施行10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对象,必须经镇(街道)计生办核实排除涉及“两非”行为,在取得相应证明后,报区人口计生部门批准。

(四)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拟施行终止10周以上妊娠手术的对象,由区人口计生部门或镇(街道)为其出具终止妊娠手术证明。

(五)妊娠10周以下需要终止妊娠的,由镇(街道)计生办核实排除涉及“两非”行为后,为其出具终止妊娠手术证明。

(六)区人口计生部门和各镇(街道)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终止妊娠手术证明》,签发人必须签署全名。

六、严格执行接产、引流产实施机构批准和实名登记制度

(一)严格执行接产、引流产实施机构批准制度

确定医院(院区)、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市博爱医院等5家医疗服务机构为区接产实施机构。确定医院(院区)、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及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等5家医疗计生服务机构为区引产(妊娠10周以上)实施机构。确定医院(院区)、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市博爱医院、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区妇幼保健所、金清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及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等18家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为区流产(妊娠10周以下)实施机构。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行接产和引流产手术。

(二)实名登记和信息报送制度

经批准的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在施行接产和引流产手术前或孕产妇B超检查前,必须认真核实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身份,实行实名登记。同时凭镇(街道)计生办或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终止妊娠证明》方可施行接产、引产手术。对于分娩对象(包括流动人口)无《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的,定点接产机构要在2小时内报告人口计生部门。对于妊娠10周以上的引产对象(包括流动人口)无《终止妊娠证明》的,应立即报告户籍地或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办,镇(街道)要立即予以核实,待核实批准后,方可施行。施行以上项目的医务人员应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记录,经批准的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要落实专人按月将信息报送区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

七、推行合同管理

再生育对象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前,需与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再生育管理服务合同》,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将“三查”及随访服务、《再生育证》发放、再生育管理和违约责任等事项写入合同条款。签订合同的对象,免费参加孕产妇管理系统核定检查项目的检查,所产生的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各镇(街道)负责结算。

八、修订和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加大村规民约对“两非”行为的惩处力度,将其等同于违法生育行为,在宅基地审批、村级集体利益分配等方面予以制约;完善并落实对女孩户家庭的奖励措施,制订村一级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的各种优先优惠政策。

九、任务包干到人

按照包片包村包人原则,镇(街道)领导班子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居、社区)干部包人,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与包干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并明确责任;相关包干名单报区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

凡出现再生育管理服务对象未及时参加“三查”服务、不接受孕后随访服务、提供假孕环检证明、妊娠10周以上办理再生育审批、不明原因孕情消失和实施“两非”行为等情况,由镇(街道)组织人员进行责任倒查;凡发现各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涉及“两非”行为的,由区责任倒查工作小组负责进行责任倒查。倒查必须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并根据其结果实行责任追究;对各级各单位因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导致综合治理工作严重滑坡、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异常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分级分类予以责任追究:

(一)镇(街道)领导班子,其所包的片出现“两非”行为或无特殊原因妊娠10周以上提出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的个案例数超过所包片的村(居、社区)总数的,结果作为年度班子及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镇(街道)驻村(居、社区)干部,其所包的村每查实1例“两非”行为或无特殊原因妊娠10周以上提出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的,由镇(街道)包片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所包的人口在1000以下的村(居、社区)出现2例及以上、人口在1000以上的村(居、社区)出现3例及以上“两非”行为或无特殊原因妊娠10周以上提出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的,结果作为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所在村(居)有查实“两非”行为或无特殊原因妊娠10周以上提出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的,扣除村(居)书记、主任年报酬的绩效工资800元/例,扣除村(居)计生服务员年报酬500元/例;所在社区有查实“两非”行为或无特殊原因妊娠10周以上提出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的,扣除社区书记、主任年报酬400元/例,扣除社区计生服务员年报酬300元/例;其他干部的奖惩措施由村(居、社区)自行规定。所在村(居、社区)一经查实涉及“两非”行为或无特殊原因妊娠10周以上提出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的,村(居、社区)书记、主任和计生服务员在年终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四)对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涉及“两非”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执业证书;涉及公职人员、中共党员的,按党纪政纪从重处理直至开除公职、党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生一周工作计划篇(9)

此前的2017年1月5日,北京市、河北省两地人社部门正式签署了京冀医保直接结算服务协议。同一时间,在潮白河对岸的燕郊,燕达医院开通了医保异地结算系统。

以此为标志,京津冀医疗协同发展已经迈入了一个新阶段:在区域内医疗水平同质化达到一定程度后,开始借由医保异地报销将更多病人引流到北京之外,以此来疏解北京的非首都功能。

迄今,京津冀一体化战略推进也已走过整整三周年。

在方来英看来,过去3年,京津冀三地的医疗协同在多项政策的助推下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这仅仅只是个开始,“未来我们还需要继续深化京津冀在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等领域的深入合作。”

提升三地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

《t望东方周刊》:京津冀医疗一体化工作始于何时?

方来英:这个时间比较早。在2014年2月26日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至此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一项重大国家战略。

之后,北京市卫计委随即和天津、河北两地的卫生计生部门开展了京津冀卫生协同发展的研究,并很快进入实践阶段。

2014年5月,我们就启动了北京-河北燕达重点医疗合作项目;2015年2月和7月,北京市还分别与张家口市、唐山市签订了《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正式开展北京-张家口、北京-曹妃甸两个医疗合作项目。

到2015年9月,京津冀三地卫计委签订了《京津冀卫生计生事业协同发展合作协议(2015-2017年)》,正式成立卫生计生协同发展工作小组,明确在加强医疗服务区域合作、推进公共卫生区域联动、强化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对接、构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协调机制等十个领域加强合作。

2015年10月,北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还专门设立了医疗机构功能疏解工作小组,由张延昆副市长任组长,小组设在我们卫计委,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七部门都参与了进来。

在这样完备的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北京市卫计委按照职责分工,与市属各部门以及天津、河北两地的卫生计生部门紧密合作,有序地推进三地的医疗协同工作。

《t望东方周刊》:京津冀医疗协同发展的整体思路是怎样的?

方来英:我们以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为目标,围绕首都的“四个中心”定位,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的战略部署,统筹规划调整医疗资源布局。

具体来说就是:以城市发展规划和人口分布为导向,在北京市辖区内,通过推进首都城市核心区医疗资源向郊区等资源薄弱地区疏解,来提升医疗资源布局的均衡性,解决以往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的情况。

而在京津冀的大区域内,三地卫计委根据医疗资源、服务能力和地理区位特点,在重点区域上各自分工负责,在工作机制和政策上协同对接,以提升京津冀医疗服务的同质化水平。

疏解20余家大医院意味着什么

《t望东方周刊》:具体到实施阶段,北京市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方来英:我们按照非首都功能疏解方案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医疗卫生领域的“负面清单”制度:

一方面严控本市东、西城区及五环路内的新增医疗资源,对包括协和医院、煤炭总医院、电力医院、世纪坛医院等多个不同隶属关系的医院扩建和增床项目予以严格把关,遏制大医院的盲目扩张;另一方面,我们着力引导核心区优质资源向资源薄弱地区转移。

同时,借助疏解契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的转变,通过城乡对口支援工作,打造郊区区域医疗中心,在辖区内起到医疗中心的引领作用。

在此基础上,我们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强化三级医院引领学科发展和解决疑难重症的功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各级医疗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机制。

可以说,通过医疗服务体系的完善与医疗资源空间布局调整的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医疗资源的运行效率,也促进了首都医疗卫生功能的优化。

《t望东方周刊》:您刚才提到了一个外界关注的热点,就是北京的大医院正在向外疏解,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方来英:北京市卫计委目前已规划了约20个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疏解项目,涉及疏解总床位达到5600余张,通过与国家卫计委和委属委管医院的沟通,初步形成13家委属委管医院的疏解意向项目汇总。

目前,北京周边地区初步形成了33家医院或院区构成的医疗服务带,总床位达到29946张,占全市床位总数的26.4%;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等11家三级医院在新城或城市居民组团地区建立分院或新建医院,为当地居民提供了优质医疗服务保障。

列入规划的市属医院疏解项目中,天坛医院整体搬迁工程主体结构已封顶,预计2017年达到试运行条件;友谊医院、安贞医院等医院探索以PPP和特许经营等模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分院或新院,规划、设计、立项等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t望|方周刊》:这些医院都是从北京的城市中心向区域内周边拓展,而不是向天津、河北两地转移?

方来英:这其实是一个误解,认为北京大医院向外疏解就是到津、冀两地建分院,实际上不是。我们向津、冀两地输出的更多是优秀的医护人才和先进的管理制度,而不是简单地将医院搬过去。

京、冀医院跨区域牵手

《t望东方周刊》:就北京而言,这种大医院的外迁其实也是一种区域内的医疗资源优化过程?

方来英:对。我们确定城区内的11家三甲医院对口支援11家远郊区区属综合医院,以打造郊区区域医疗中心。通过数年建设,目前部分区属医院已达到了三级医院服务水平,潞河医院、顺义区医院、房山良乡医院等10家区属医院已被核定为三级医院,在辖区内起到了医疗中心的引领作用。

2016年,北京全市已建立了覆盖16个区、包含50家核心医院和558家合作医疗机构的53个区域医医联合体;我们也联合发改、财政、人保等部门制定了《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6-2017年度的重点任务》等多个文件,出台了统一大医院与社区药品目录、上浮基层绩效工资、完善医保支付调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设信息化平台等多方面的配套政策。

《t望东方周刊》:如果放大到整个区域,京津冀三地又是如何借由协同合作来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

方来英:在三地的合作上,正如前面所说,主要还是将北京优势的医疗资源通过合作共建的方式输出到天津和河北两地,来帮助提高两地整体的医疗水平。

根据2016年中央关于京津两地对口帮扶河北省张承环京津地区的工作部署,北京市已经确定了10家区医院对口帮扶河北10个区(县)医院的“一对一”结对帮扶方案。

此外,京津冀三地还划定了五个重点开展的医疗合作项目:北京―河北燕达医疗合作项目、北京―张家口医疗合作项目、北京―曹妃甸医疗合作项目、北京―承德医疗合作项目和北京―保定医疗合作项目。

目前,北京市各医院与河北各地区医院间的合作已有序开展,北京朝阳医院等4家市属医院与河北燕达医院建立对口合作关系、积水潭医院等4家市属医院与张家口5家医院建立对口合作关系、友谊医院等3家市属医院与唐山曹妃甸区2家医院建立对口合作关系、北京朝阳医院等4家市属医院和航天中心医院与承德5家医院建立对口合作关系。

在此基础上,三地卫计委还提出探索建立区域内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形成三地检验、影像等互认项目和质控标准,有范围、分步骤地推进互认工作;在疾病防控、采供血、卫生应急等领域探索建立信息协同共享协作机制。

河北赴京就医患者下降1.5%

《t望东方周刊》:从你的角度来看,这些政策从提出到实施已近三年,效果如何?

方来英:通过京冀的医疗合作,合作医院不仅留住了更多本地病人,也吸引了山西、内蒙古等周边外地患者,如张家口市第一医院的“北京天坛医院(张家口)脑科中心”开诊后,门诊和住院患者就同比增长了13.17%和18.38%,其中外地转入91例,分流进京人员近万人。

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已开展的4个重点医疗合作项目共派出挂职副院长9人次,挂职科主任13人次,赴河北对口合作医院开展医疗活动137次,派出医务人员556人次,门诊91011人次,会诊873人次,手术880台次,开展教学查房、病例讨论418次,接待河北医务人员来京进修119人次,双向转诊病人转到北京324人次,转回当地716人次,帮助当地开展新项目49个,帮助当地建设新的学科或诊室20个,科研合作4项。

统计显示,2016年上半年,在北京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院患者中,河北患者人数占比从2013年的9.05%降至7.47%,这就可以看出,京冀医疗协同发展的成效已经初显。

《t望东方周刊》:在这个基础上,接下来还会采取哪些措施去进一步推进京津冀的医疗协同工作?

方来英: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京津冀在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采供血、卫生综合监督、医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等方面的深入合作。

具体到2017年就是要,建立京津冀统一的综合监督培训师资库,提升三地综合监督工作人员整体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完善京津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协同机制,实现非法行医人员黑名单共享,共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医生一周工作计划篇(10)

为提高全院干部职工对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我们经常利用院周会以及每周一晚上的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学习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科普知识.人口理论等内容,在基础知识教育的基础上我们通过利用黑板报.刊版.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在全院形成了浓厚的计划生育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不仅明确了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懂得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而且提高了计划生育应知会率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到目前医院没有一人违犯计划生育政策。

二.领导重视,常抓不懈。

为把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医院党总支始终把些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首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职能科室主任为组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医院根据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制定了医院《计划生育规定》,为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院长与卫生局签定了计划生育合同书,并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并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主任靠上抓,党政工团一齐抓的网络管理体系,保证计划生育工作落在实处。

三.努力做好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医院的计划生育工作,我们采取得力的措施,堵住了漏管.漏报和漏查的问题。

首先,为了堵住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的发生,我们组织妇产科和超声科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山东省终止妊娠的规定》.《母婴保健法》等内容,使他们明确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为了增强这项工作的透明度,我们将《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制成刊版悬挂在妇科门诊.妇科病房和超声科的醒目位置上以方便群众监督,由于我们措施得力,目前没有发现一例违犯规定现象。

其次,为了配合好计划生育工作,我们要求施术医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在接生时,严格检查准生证,认真填写接生情况统计报表和出生缺陷表,由于我们严格制度,目前在我院接生的,没有一例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第三,为了宣传计划生育,我们按xx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求成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孕妇学校”并由一人专门负责,定期开放,使育龄群众明确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母婴保健措施等基础知识。

医生一周工作计划篇(11)

关键词:

中西医临床医学;实习方案;问卷调查

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是适应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的需要,在中医学专业基础上分化发展起来的一个新专业,它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长期实行的一项工作方针,是我国医学事业发展的特色和亮点。我校中西医临床专业从2007年招生,从当前实际出发,着重培养临床实用人才,面向基层培养中西医全科医师与专科医师。以“中医与西医并重、能力与素质协调、人文与科学兼顾、医德与医术相长”为专业教育特色。本专业截止2014年有四届学生完成全部培养计划,第一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6.2%,从事医疗技术职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88.9%,基本完成培养目标。调查研究前四届实习生实习情况后,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如实习基地少、中医专科特色实践少、学生自主选择机会少等。针对实习安排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对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实习安排进行了调整,并进行调查研究其合理性,以便不断优化实习方案,为社会提供高素质实用型临床人才。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广州医科大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参加实习的2009、2010级学生共95名学生。其中2009级32名,2010级63名。两组学生年龄、性别、入学成绩及前期基础课成绩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2009级实纲按旧计划,2010级实纲按新计划。

1.2研究方法对2009级的学生应用原有的实习方案,其资料作为空白对照。对2010级的学生实施新的实习方案。原方案:实习时间共52周,中医门诊6周,中西医内科病房18周;西医内科14周,外科4周,妇产科3周,儿科3周,传染科2周;选科2周(急诊科,皮肤科,影像科,心电图。)新方案:实习时间共52周,中西医综合科12周,中西结合内科8周,中西医结合妇科4周,中西医结合儿科4周,中西医结合骨伤科4周,针灸科4周,西医内科4周,西医外科4周,传染科2周,急诊科2周,选科4周(影像科,心电图,其他)。实习结束后收集学生对实习中遇到的困难、专业轮科安排、实习基地条件等进行反馈,提出建议等。评价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法,实习学生参与调查。结合毕业考核成绩分析两组差异。

1.3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ANOVA分析。

2结果

2.1毕业考核成绩比较两组同学的毕业考核成绩中总成绩、理论成绩、操作成绩经分析比较,没有显著差异。(P>0.05)

2.2问卷调查结果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提高专业能力和实习安排合理方面,2010级的同学认为更有利于提高专业能力,安排更合理,与2009级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实习医院总体满意度、基地设施及安全管理、管理制度、指导老师教学效果方面两个年级比较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各高校虽有开展中西医结合专业,但培养模式各有不同,加上目前大多数观点认为中医和西医是在两种异质的文化土壤和社会背景中发生发展起来的科学,属于典型的不可通约的理论框架,培养绝非简单的将知识相加。中西医研究的对象都是人体与疾病,但在理论和实践上有很大差异[1]。因此目前在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方面强调“中西医并重,相互取长补短”,培养学生在学习中了解中医、西医各自的优势与不足,更好地应用中西医两套知识及技能,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毕业后可以更快地适应临床工作需要,取得更好的工作效果。国内各高校对中西医临床专业的培养没有固定的统一的模式,根据各自的优势及特点有“两个基础,一个临床”模式,也有“两个基础,两个临床”模式,在实习的安排方面也各有特点,如随着高等医学教育的发展和高等医学院校招生规模的扩大,以附属医院为主的优质临床教学资源已相对紧缺,因此有的院校[2]利用设计模型求解的错位生成算法,在确定附属医院对实习生的最大容纳量后用该算法制订实习轮转安排表,使附属医院的临床教学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有的院校[3]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新近下发的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医学院针对实习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比如医学生缺乏职业规划意识、工作中擅离职守、缺乏锻炼机会、心理问题等,积极开展对临床实习教学模式及管理工作的改革,加强学生入科前思想教育及技能培训,优化实习轮转安排,增加了康复科、社区卫生中心、老年病科、肿瘤科等科室的轮转,并在实习期间有3~4周机动时间供学生考研复习。总结各院校对中西医临床专业培养的安排,大都结合培养目标以及各院校实际情况,依据“以人为本”的原则,规范学生的实习行为,全面提高实习质量,开阔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深入社会,理论联系实际,获得实际工作的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掌握和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观念、工作作风和敬业创业精神,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实习教学是高等院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毕业生走向社会和上岗前提高全面素质的必经阶段。在实习教学中要促进学生将所学的知识技能与解决临床问题相联系,培养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毕业后向合格医师成长奠定基础。在调查研究前两届实习生实习情况后,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第一,由于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为新专业,而我校是以西医教学为主的综合医学院校,因此实习基地以西医教学基地为主。前两届实习生的实习基地较局限,以目前广州医科大学三间附属三甲医院为主。第二,由于实习基地的限制,实习轮科安排以西医科室为主,中医科室轮转时间上虽然没有减少,但中医科室以门诊为主,一些如骨伤、康复、妇科、儿科的中医特色不明显。第三,学生可以自主选择的机会不大,大多数时间已经按规定排满,而有的学生如果对某个专科感兴趣,希望将来朝某个专科方向发展,选择在相关科室轮转的时间自主性不大。随着近几年中西医临床医学学科的不断发展,拓展了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山中医院等几间以中西医并重的实习基地,结合以上实习安排中出现的不足,对实习方案进行了一些改革,突出“临床实用型”目标,从融合中西医并重理念、拓展实习基地、强化专科技能、提倡因材施教等方面优化实习方案,并推行建立实习生档案,尝试进行实习后调查追踪机制,分析实习改革结果,不断优化实习方案,提高实习生整体素质。具体措施如下:

①融合中西医并重理念:由于我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教学师资优势特点,培养方案中按照“两个基础,两个临床”进行教学,即中医基础、中医临床、西医基础、西医临床等分别由学校附属临床学院的中医教师和西医教师进行授课,在原实习方案中的具体安排也是按照中医临床和西医临床进行轮转实习。只有在中西医结合病区实习生才可以体会到中西医融合的理念。虽然中医、西医是两个不同的理论体系,但在实际临床中取长补短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故两套理论如何互补融合是优化实习方案的一个重点,新方案中增加了中西医结合内科、妇科、儿科的实习安排来帮助学生更好地融合中西医并重的理念。

②拓展实习基地:由于我校中西医临床专业为新专业,所以前两届招生人数每届为30人,实习基地为学校附属的医院。而附属医院均为西医为主的综合医院,所以学生的中医技能实习机会少,不全面。随着招生人数的增加和专业依附学科的发展,我们拓展了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山中医院等几间以中西医并重的实习基地。给学生选择锻炼的机会更多,更有利于培养“实用型”综合人才。

③强化专科技能:原实习方案中除中医、西医,内、外、妇、儿外,急诊、皮肤为选科,又根据目前临床中对医师急诊技能的要求,以及部分专科如中西医结合骨伤科、针灸科的发展较好,市场需求大的现实,在新实习方案中增加了专科实习的时间,如中西医结合骨伤科、针灸科实习时间各为4周,急诊为必选科室,时间2周。这样的调整有助于增加专科技能,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符合实际临床需求。

④提倡因材施教:每位实习生除了要掌握基本的临床技能以外,均有自身的发展需求,因此在新方案中西医综合科室、中西医内科、西医外科等科室轮转中,设定了总的时间,具体的专科轮转时间可由学生选择,如中西医结合内科总实习时间为8周,在中西医结合心内科、中西医结合呼吸科、中西医结合肾病科、中西医结合消化科和中西医结合血液科等科室中选择2个,每个科室4周。这个情况可以根据实习基地医院的实际情况,如可选择基地医院的重点专科科室,也可结合学生的实际兴趣进行选择。这样既提高了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也充分利用了优势资源,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学到更实用的知识,也为学生今后专业兴趣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结果显示两个年级在毕业成绩上没有明显差异,调查问卷结果显示2010级同学对新的实习安排、对专业能力的提高方面比较满意,与2009级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提示新方案的实习安排较合理,新增的实习医院在管理、实习基础设施及指导老师的安排方面也基本可以满足同学们的需要。另外,同学们也提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如在实习期间加强师生互动,增加动手能力;实习讲课增加实用性内容;实习安排上对重要科室可以适当增加实习时间等等。结合培养目标,通过与同学们以及实习基地老师的沟通,我们会不断优化实习方案,提高实习生整体素质和动手能力,为社会提供高素质实用型临床人才。

参考文献

[1]刘宁,李文剐.用比较的观点看中医学的特色和优势[J].北京中医,2004,23(6):365-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