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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整改方案大全11篇

时间:2022-11-10 00:27:00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篇(1)

一、总体把握,全盘反思

我村共计xxx户xxxx人,2014年共计贫困户xxx户,2015年脱贫xx户,2016年脱贫xxx户,2017年脱贫xx户,清退4户。目前尚有2户贫困户共计5人,计划2018年1户脱贫。全体班子成员及工作队成员牢牢把握“精准”这个核心要求,查找问题,提高认识、转变作风,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精准排查,发现问题

根据上级部门所列出的问题,我们按照问题选项结合我村实际逐条进行疏理,在整改排查中发现,(1)部分脱贫户满意度低,存在脱贫户收入水平明显高于此类人员现象。xxxx儿子在xxxxx研究院上班,收入较高。xxxx儿子xxxx2017年开始分配在xxx上班。xxx儿子在2016年3月注册xxxxxx有限公司(登记号xxxxxx)等。(2)档案资料不健全,脱贫户xxx脱贫手册有的季度少签字问题、周立华档案少照片不全问题,(3)光伏扶贫产业覆盖率低等问题。

三、确定措施 ,逐一整改

根据整改所反映问题,我们逐一排查,召开村两委及群众代表扩大会议,采取对村所有脱贫户近年收入情况、生活情况逐一分析,逐一入户调查,并签字确认。但在入户调查中也发现有脱贫户存在依赖心理,虽然收入较高,但存在掩盖回避现象,有车有房拒不承认。为此,我们一是对脱贫户做细致思想工作,二是调查取证。对档案资料存档案、户档案仔细查对,查漏补缺。对村近几年扶贫产业项目逐一查看分析。

最后,对在县大数据比对中不符合规定的有车、有房、有公职人员、有个体工商户的脱贫户,和村委会工作队自查出有房、有车、收入明显高于此类人员的40户脱贫户,确定拟标注不享受政策,已报扶贫办。档案资料已更改完毕,产业覆盖已清查完毕。

xxxx镇xxxx村

xxx年xx月xx日

东光县灯明寺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整改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各包村干部,各驻村工作队:

为扎实做好我镇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如期完成2018年各项任务目标,根据《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整改通知》要求,按照省下发的《沧州市2017年市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情况》、《东光县2017年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情况》通报,省第八督导组《关于沧州市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情况》通报及秦皇岛市扶贫办在我县《产业扶贫推进中违规问题集中核查发现问题》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东光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整改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整改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镇脱贫攻坚质量,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脱贫攻坚战略思想,牢牢把握精准这个核心要求,坚持重点查摆与全面查摆相结合、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全面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不精准、不具体、不扎实、不认真、不负责”和“认识不到位、方法不科学”等问题,切实提高认识、转变作风,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县清单中自查的问题和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采取有力措施,举一反三,狠抓整改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档卡一户一户校准,对帮扶一项一项抓实,对政策一条一条落地,对责任一级一级到人。通过集中整改,彻底解决我镇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

镇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次整改工作,镇扶贫站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整改方案的制定、推进、检查、监督等统筹组织工作。镇直有关部门、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各村委会是整改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这次整改工作当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好,当前扶贫工作是亲自抓的一项重要工作,扶贫攻坚任务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特别是这次整改是提升我镇脱贫攻坚质量的决胜之战,各村、镇直各部门、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要迅速行动主动作为,要召开动员会议,全力做好这次整改工作。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篇(2)

全面落实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等重要指示精神,把抓好省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方法为引领,以问题整改促责任落实、以问题整改促工作提升,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民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整改原则

(一)强化责任担当。紧扣责任链条,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清单化管理,严肃精准问责,推动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统筹推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把问题整改与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结合起来,与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落实养老服务扶持发展政策结合起来,一体研究推进。

(三)聚焦精准施策。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落细兜底保障和扶贫就业各项政策,严把贫困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攻坚的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印发《市民政局关于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民政部门要在5月上旬前结合实际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

措施清单:

1、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有外出务工意愿且有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排查,并建立台账。

2、会同当地人社部门聘请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

3、积极推荐培训合格人员在本地或周边有用工需求的养老机构就业。

整改措施:对有意愿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

(二)严格落实救助政策。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稳步实现“两线合一”任务目标。严格落实省制定出台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确保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

(三)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

1.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5月5日。民政部门要组织专门专门逐村排查。建立台账,排查人员要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农村贫困劳动力;二是有外出务工意愿;三是有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2.培训阶段。5月6日-5月31日。民政部门要会同当地人社部门,聘请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开展好相关技能培训。培训要保证质量、保证时间。

3.推荐就业阶段。6月1日-6月15日。民政部门对培训合格人员,要积极向本地或周边有用工需求养老机构推荐,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是助力脱贫攻坚的具体举措。民政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组织好、动员好开展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确保技能培训工作取得成效。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篇(3)

通过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以“三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为重点,对照建档立卡信息和影响脱贫质量的因素,逐村逐户逐项全面系统排查梳理,确保摸清情况、查准问题,2019年12月28日前完成全面排查。以边排查边整改、有问题必整改为要求,针对排查梳理情况和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坚决彻底整改解决,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2020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

二、工作方法

以乡镇为主体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各乡镇和县直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职责分工,认真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措施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帮扶单位帮扶干部自查精准帮扶十大行动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并同步整改;

二是各乡镇要统筹安排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对贫困户政策落实情况、识别和退出精准进行排查整改,同时针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工作作风、帮扶力度、帮扶责任、帮扶成效等情况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排查整改;

三是县十大扶贫工程牵头单位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三保障”方面情况,深入排查梳理,深化整改解决。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自查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督促严肃认真排查、全面彻底整改,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三、步骤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12月28日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排查重点事项清单(附后),组织精锐力量对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摸清情况底数、找全问题清单,交乡镇统一汇总并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梳理汇总阶段。2020年1月18日前,对照排查重点事项清单,认真梳理汇总排查情况,逐项说明排查出的问题有多少、已经解决了多少,采取了什么措施和典型经验做法,达到什么成效,剩下的问题怎么解决、何时解决等,各乡镇、十大扶贫牵头部门、帮扶单位按照自身职责,形成排查情况汇报以单位红头文件报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0年5月28日前,全县集中5个月时间,在不断巩固已整改解决问题成效的同时,重点对照全面排查阶段排查梳理未能解决的问题,分类研究落实措施,分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细化落实到村到户的整改清单,扎实推进整改解决,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抽查复核阶段。2020年5月中旬,县扶贫办、县攻坚办将对照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排查结果和问题清单,对重点问题、重点工作整改解决情况开展抽查复核。2020年6月份,接受省级全面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定扛起排查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集中人员力量开展全面排查,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调动、部署和推动排查整改工作。行业部门要立足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牵头责任,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强化对排查整改的工作梳理、情况分析、数据核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工作格局,确保问题排查不留死角。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篇(4)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以问题为导向,紧扣攻坚目标,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找准差距和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压实责任。实行二级书记抓整改,党政同责,清单化管理,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倒逼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统筹推进。把问题整改与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将省成效考核发现问题和中央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有机衔接,一体推进。

(三)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源头治理,查找政策漏洞,强化靶向治疗,注重政策设计的调整完善,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四)坚持以改促进。以落实整改推动脱贫攻坚往深里做、实里做,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政策支持,提高脱贫质量,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问题及责任分工

(一)就业扶贫工作仍不够精准

1.扶贫专岗管理不够规范。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各行政村

整改措施:

(1)加强扶贫专岗管理,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对扶贫专岗、扶贫特岗进行再排查、再梳理,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设岗安置生态护林员、保洁员等工作,按人岗相适原则逐人进行核查,对无劳动能力、长期不上岗、找人顶替等不符合岗位条件人员进行清退。

(2)健全扶贫专岗实名制管理台账,按照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岗位设置,合理确定数量,与录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严格按照岗位管理制度要求上岗人员履职尽责,做到人岗相适。

(3)发挥驻村干部职能,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因人施策,杜绝等靠要思想。

整改时限:6月25日

(二)专项扶贫资金方面存在问题

2.公告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镇农业站,各行政村

整改措施:

公告公示方式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分级分类进行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扶贫项目公开渠道保持畅通,公开信息长期有效,公开内容随时可查。

整改时限:6月25日前

2.项目库建设不完善。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镇农业站,各行政村

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项目库编报程序规范材料,科学谋划产业项目,把贫困人口参与建设和运维管理纳入项目带贫减贫机制中,并严格执行,增加贫困人口参与扶贫项目积极性。

整改时限:6月25日前

四、工作要求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篇(5)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做到个性问题逐个销号,共性问题全面整改,提升金融扶贫质效。

(二)整改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把考核反馈问题整 改摆在突出位置,将其作为体现对党忠诚的政治任务、提高脱贫质量的重要契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以问题整改带动全面工作,补齐短板弱项,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2.坚持深入整改。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深入 排查、深入整改、全面整改,防止“与已无关”和单纯个性化整改,坚决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把解决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结合起来、解决点上问题与面上问题结合起来,结合脱贫攻坚“回头看”,边查边改,做到标本兼治,逐项销号,确保问题清零。

3.坚持从严整改。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从严从实整改,做到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不互相扯皮,真反思、真整改,真较真、真碰硬。每个问题都要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三)整改目标

集中整改期内,个性问题全部销号清零, 面上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通过扎扎实实地整改,全面提高我市xxx脱贫攻坚整体质量和水平,为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奠定工作基础。

(四)整改时间

从4月初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各单位应于6 月20 日前将整改台账和整改报告报送至xxx。

二、问题清单与整改措施

(一) “户贷企用”依然存在。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各地各银行单位要坚持扶贫小额信贷“5 万元以下、3 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

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严禁违反相关政策要求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要严格按照“ 户借、户用、户还”做好贷前审核、贷后管理,合理提升“户贷户用”扶贫小额信贷占比。要配合地方政府部门督促辖内银行单位对“户贷企用”进行全面清理,逐企逐户建立整改台账,采取提前归贷、按时还款、变更贷款主体等方式,于6 月20 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 扶贫小额信贷用途不合规。

整改措施:规范扶贫小额信贷条件和用途。对“卢氏模式”三级金融服务体系推荐且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贫困户的贷款请,相关合作银行单位要做到“应贷尽贷快贷”,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要沟通解释到位。扶贫小额信贷要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对贫困户不参与企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和就业的,严禁发放名义上的“户贷社用”扶贫贷款。辖内银行单位要利用“两微一端”等数字化手段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与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加强联动,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各地各银行单位要通过宣传主动对接贫困户需求,积极为有信贷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并指导贫困户正确使用,助力脱贫增收。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越是关键时期,越是有很多硬骨头要啃,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要求各xxx单位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防止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以过硬作风推动整改落地。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篇(6)

锁定未脱贫人口全部脱贫、已脱贫人口脱贫成果得到切实巩固、边缘户致贫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制约脱贫攻坚成效问题清零见底的目标,采取集中作战的方式,成立作战指挥部,针对重点任务分别成立作战室,分战区管理,整合帮扶资源、强化攻坚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差一项,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主要作战任务

(一)“四个不摘”主要责任落实工作。

(二)住房安全工作。

(三)饮水安全工作。

(四)“三个一万人”脱贫、减贫、防贫工作。

(五)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

(六)医疗健康扶贫工作。

三、作战内容及分工

总的作战内容是“三个一万人”,即32户、63名未脱贫人口,113户、247名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人(脱贫监测户),233户、525名存在致贫风险的非贫困人口(边缘户)精准扶贫工作、应对疫情影响落实各项帮扶措施、“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突出问题解决工作、“四个不摘”执行工作。市里成立作战指挥部,由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针对“四个不摘”、住房、饮水、医疗和问题整改分别成立作战室,由分管副市级领导担任作战主任,行业部门及各乡镇街参加,着力攻坚重点难点问题。以18个乡镇街为战区,由包保乡镇街的市级领导督战,分类实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作战任务。

(一)“四个不摘”主要责任落实工作

作战重点:“四个不摘”要求落实情况、按未脱贫人口人均5000元投入的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情况和使用效果、未脱贫人口“一人一策”制定情况及实施成效、对未脱贫户实施包保帮扶情况。

作战责任:由市委常委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扶贫办,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四个不摘”落实到位。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12月

(二)住房安全工作

作战重点:采取“以房查人”和“以人查房”的方式,逐村逐户排查清零。重点排查和解决危房改造之后没有入住的,建新房没拆旧房的,门窗损坏房顶漏雨的,相关软件材料不齐不全的和室内外环境脏乱差的。

作战责任:由副市长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住建局,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9月

(三)饮水安全工作

作战重点:成立工作专班,排查冻裂、冻住影响饮水供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出台井房管护、水费收缴等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到每一个点。饮水检测要达到半年一次,且要检测报告要有结论性意见和审核章。

作战责任:由副市长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水利局,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贫困群众饮水安全。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9月

(四)“三个一万人”脱贫、减贫、防贫工作。

作战重点:成立工作专班,对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进行科学分析研判,分乡镇街、分村管理,开展时时监测工作,落实具体帮扶措施,确保其稳定增收。重点落实好按未脱贫人口人均5000元投入的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情况和使用工作,三类人群要做到“一户一策、一人一措”,制定情况及实施成效、对未脱贫户加强包保,落实乡科级领导干部强化帮扶措施。

作战责任:由市委常委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扶贫办,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三类人群帮扶措施得到落实,能够实现稳定持续增收,不返贫、不新致贫。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12月

(五)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

作战重点:成立工作专班,等待国家扶贫领域巡查监督检查发现具体问题反馈之后,逐项分析研判,主动“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及长效机制。

作战责任:由市委常委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扶贫办,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问题整改彻底,不反弹。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12月

(六)医疗健康扶贫工作

作战重点: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市187个村卫生室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达到软件、硬件合格,环境卫生达标。统一编制宣讲提纲,对全市的村医、村干部、驻村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落实到户,户应知晓医疗政策,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条件必须达标,村医要能熟练操作村级新农合报销系统,说清出医疗扶贫工作情况及本村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情况,签约服务情况,药品等级情况等。

作战责任: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卫健局,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完成医疗扶贫工作任务。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12月

四、作战安排

(一)“两不愁、三保障”及“三个一万人”主要作战任务:2020年3月1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3月30日前,按照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过关要求,组织筛查排查,建立作战工作台账;5月30日前,结合实际逐户逐人逐项落实具体措施,基本实现所有未脱贫人口达到脱贫标准、基本完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任务;12月31日前,开展常态化筛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报送作战工作总结。

(二)国家和省相关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度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相关监督检查反馈意见后,各乡镇街、各行业部门要在半个月内完成整改方案、问题清单、问题台账的制定工作;5月30日前,省调研组将对相关县(市、区)进行督战,确保督查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整改到位;9月30日前,“举一反三”问题排查整改及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到位;12月31日前,开展常态化筛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报送督战问题整改作战工作总结。

五、作战要求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篇(7)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按照“六看六确保”要求,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为抓手,聚焦反馈问题,坚持三个结合,深入查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以“四确保四不放过”“四个进一步”为要求,紧盯年度目标任务,举一反三,全面查改,为2019年打赢翻身仗打牢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到7月10日,中央反馈问题和省委专项巡视及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专项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推动脱贫攻坚提质增效。强化整改成果运用,通过整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初见成效,脱贫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一)关于“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主体责任方面

(1)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2017年度来安县脱贫攻坚考核全省倒数第二,连续两年被省约谈。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年初制定的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计划,做到逢会必学。二是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将更多时间、更多精力用于脱贫攻坚,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情,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选好配强村“两委”干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问题

2.识别退出和建档立卡方面

(2)政策、标准把握欠精准。年中督查时发现个别已脱贫户生活条件差,收入主要依靠政策兜底,如某户(2016 年脱贫),居住环境简陋,人畜未分离。少数 2018 年拟脱贫户脱贫较为困难,如某户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其与配偶均无劳动能力,还长期患有慢性病,2018年住院一次,收入不稳定。某户是一个年龄较大且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带着一个智障的中年人,以上 2 户均难以达到脱贫标准。省第三方评估时发现少数贫困户脱贫成效比较单一,因病、因灾返贫隐忧仍然存在,防范返贫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 “三无”贫困户缺乏有效措施,资产收益的面较窄。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脱贫质量不高,如张玉江户反映后续帮扶措施不多,多以上门慰问为主;侯良成户收入以五保金为主,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督查巡查时发现,新增识别不到位,14年贫困建档立卡以来被巡查的四个村除水东村15年识别2户2人,仰山村15年识别1户1人外 ,其它村多年来均没有新识别贫困户,但存在有新整户纳入低保户的情况。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半塔镇小山村2016年度脱贫资料缺镇公示文本,且公示图片模糊不清;三城镇广大村张布飞户2017年9月25日在国办系统中做户籍变更,张布飞儿子和孙子户内减出,但2017年10月仍然将该2人进行脱贫评议,与实际情况不符。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识别标准与程序。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开展识别工作,确保识别精准;认真执行识别程序,将评议公示和数据比对落到实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二是实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常态化管理,对符合识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不符合识别标准的错评户及时予以清退,避免漏评、错评现象发生。三是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摸清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基本情况。四是严格退出标准,有效防范返贫。不符合脱贫退出标准的坚决不得弄虚作假退出。

(3)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核查和动态清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实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常态化管理,每季度按照省办要求进行动态管理,坚持应纳尽纳、应退尽退、有进有出,对符合识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财政供养人员或村干部等不符合识别标准的错评户及时予以清退。二是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掌握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等情况,并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予以更新、补充和完善。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信息维护和数据核查,确保扶贫对象基础信息和相关数据准确。

(4)部分扶贫对象基础数据不准不实,信息系统数据错误。在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半塔镇小山村朱兵图户省办系统中显示其子朱星瑞当前在校状况为“无”,实际为小学。水口镇水西村阮天云户扶贫手册中户主身份证号码与信息核查表不一致;三城镇广大村秦继虎户2018年享受危房改造,但扶贫手册未记录。大排查时发现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如杨郢乡静波村方正华户危房改造二次补助为15000元,扶贫手册中帮扶成效误填为21000元。如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基层基础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村级档案没有按照要求整理归档。扶贫宣传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不熟。部分贫困户未办理慢性病证,用慢性病诊断书代替。低保贫困户低保证件,对贫困户属性无法直接判定。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被抽查村村级档案均未发现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材料;一户一档中均缺少人员自然增减表,动态调整情况不能直接反映;贫困户家中扶贫手册均是从2017年10月开始记录,造成不能通过扶贫手册完整了解该户脱贫攻坚情况。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我县基层基础村级材料有缺失现象。如上蔡村发现贫困户识别材料有所欠缺;扶贫手册填写质量不高,部分贫困户家中扶贫手册更新不及时,一些帮扶措施未体现。第二轮暗访时发现我县贫困户档案资料需要进一步规范。舜山镇炮咀村严运林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填写不规范,签约服务上墙资料更新不及时。少数贫困户扶贫手册信息更新不及时,帮扶措施对应的帮扶成效填写不够严谨。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够,大排查时发现我县对非贫困村政策宣传不到位:新安镇七里村一般农户詹志平不熟悉扶贫政策。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核查贫困户基本情况,逐户逐人摸清搞实基础信息。同时,做好数据核实工作,实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扶贫手册填写内容与贫困户实际情况“三个一致”。二是配合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切实改正信息系统错误数据,不断提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对扶贫政策进行全面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普及扶贫政策知识。

(三)关于“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3.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5)部分危房改造户面积超标。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户知晓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基本政策;同时,在与农户签订建房协议时明确建房面积,引导农户合理建房,防止攀比建房,防止举债建房。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控制危房改造建房面积,1-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3人以上户均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三是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

(6)部分自筹资金负担较重。第三方评估反应有的贫困户危房改造欠债在1万元以上,有的危房改造县里验收后未收到补助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控制危房改造面积,引导农户建设经济适用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二是调动农户积极性,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方式降低改造成本。三是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切实采取妥善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4.饮水安全方面

(7)少数贫困户存在饮水困难,农饮工程进度较慢。如省大排查时发现我县新安镇七里村自来水入户工程管道正在铺设,10月底全部完成,个别贫困户目前只安装水表,自来水未通。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摸清底数。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底数调查和贫困户农村饮水安全“回头看”,重点摸排贫困户饮水困难问题;二是针对摸排出的困难户,逐户分析原因,通过新建部分供水工程或进行改造等方式,改善贫困户用水条件。三加强与水利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贫困户饮水困难得以解决。

5.健康扶贫方面

(8)部分慢性病的医药费难报销。如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在我县上蔡、六郎2村走访时,都有贫困户反映,部分慢性病所需药物无法在医院买到,无法报销,医药费开销大。

整改措施:一是对因身体原因确需花费大量医药费又无法报销且对基本生活产生严重负担的,符合条件的积极帮助申报社会救助。二是配合做好健康脱贫负面清单方面的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和贫困户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问题

6.产业扶贫方面

(9)产业扶贫奖补“一发了之”。交叉考核发现,一是发放奖补资金存在“大水漫灌”、“一发了之”的现象。二是给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部署,把有劳动能力或一定规模的土地、设施、设备等可用生产要素的贫困户在安徽省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中逐户进行标注,因户施策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不盲目追求项目覆盖率。二是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安排产业扶贫项目,对不具备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原则上不安排产业扶贫项目。

(10)产业帮扶到户工作需要加强。第三方评估了解,从产业到户情况看,抽查的建档立卡户中,有部分脱贫户和贫困户家有劳动力但未获得产业帮扶,部分贫困户依赖自主发展,没有得到任何帮扶措施,部分有帮扶措施的农户表示帮扶仅限于发补贴、发种苗、发化肥等,少数贫困户认为帮扶没有任何成效,存在“一发了之”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三大行动”部署,精准界定具备产业扶贫条件贫困户,因户施策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对有发展意愿、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行应扶尽扶、应补尽补。二是加大项目到户力度。精准界定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激发内生动力,鼓励和引导贫困户通过外力帮扶和自主发展,积极实施到户产业扶贫项目。

(11)企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成效有待提升。在县第三方评估调查时反馈,龙头企业带动脱贫、产业基地支撑脱贫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对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双向奖补政策,落实带贫优惠政策,充分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带贫积极性,不断创新完善减贫带贫机制,提高带贫减贫效益。二是不断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合同签订、加强履约监督,维护和巩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有效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挥更大减贫带贫作用。

(12)产业扶贫存在简单化、难持续现象。一些产业效益不明显,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弱。新型经营主体“四带一自”扶贫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尚未形成规模效益。一些产业补助资金难以起到“造血”作用。如我县在2018年县第一轮暗访时发现上蔡村张后俊户、六郎村桂德祥户、丁邦喜户都反应,养殖牲畜的死亡率很高,收益很少。在第三方评估时发现我县在扶贫产业发展上还存在产业规模小、产品附加值低,综合效益不明显等问题。在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半塔镇小山村唐贻书花费1380元养鸡260只,并享受特色养殖补贴2600元,户主口述卖了1000元左右,效益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在产业选择、规模达标、风险防控、合理支持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提高产业扶贫质量和效益。二是科学设置产业项目。常规粮棉油等传统大宗农作物以及高风险、高污染、非适应性、效益不稳的产业不得作为扶贫产业项目。三是确保产业规模达标。申请自种自养产业扶贫项目的规模必须达到《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皖农办〔2017〕51 号);入股分红、农业务工项目的预期收益,不得低于项目提升行动的要求。

7.就业扶贫方面

(13)就业帮扶成效仍有空间。存在就业培训走过场现象,部分特困供养农户和60岁以上一、二级残疾人参加培训现象。如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我县技能培训中存在65岁以上老年人和精神残疾人,培训效果不明显。如舜山镇六郎村孙建忠三级智力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刘贻厚年龄75岁、三城镇广大村骆祥精神三级残疾。在县第二轮暗访时发现少数贫困户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如张山村刘翠英户,87岁参加特色种养业技术培训。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培训需求摸底调查,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基础台账。根据贫困劳动者培训需求台账,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脱贫培训,提高培训覆盖面,力争做到“应培尽培”。二是开设技能扶贫政策宣传专栏,加大技能脱贫培训政策宣传,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实施技能脱贫三年行动(2018-2020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培训对象为16至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对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通过其他措施进行帮扶。

(14)部分扶贫车间使用率不高甚至闲置。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调研摸底。5月份,全面对各乡镇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运营、带动就业、补贴资金落实、认定退出机制等情况开展调研摸底,建立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详细台账。二是加强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运营指导调度。对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开展清理整顿,加大对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服务管理力度。

(15)公益性岗位存在变相发钱现象,辅助性岗位吸纳贫困户能力不强。通过公益性岗位获得收入建档立卡户中,部分受益户没有去过和偶尔去过几次但仍然获得收入,存在变相发钱现象。辅助性岗位吸纳贫困户能力不强,如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某村有辅助性工作岗位 9 个,均未安排贫困人口就业。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核查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设置和管理情况,发现存在没有劳务行为获得收入的,及时进行纠正。二是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进一步激发受益群众的内生动力,增强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报酬的意识,提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不劳而获”现象发生。三是坚持“谁申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防止出现变相发钱等问题。

8.金融扶贫方面

(16)贷款对象不精准。交叉考核发现,存在给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配合扶贫小额信贷承办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投放扶贫小额贷款,结合贫困户实际状况给予评级授信,实现有发展生产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二是加强对贫困户的政策宣传,精准落实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户获得贷款,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17)贷款用途不合规。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少数贫困户反映 2018 年办理的扶贫小额贷款用于“户贷企用”;某户无贷款多方协议。同时在户贷户用方面,存在用途不规范和未及时使用问题,如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某户贷款3万元用于生活消费,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个别贫困户小额信贷未及时使用,舜山镇六郎村汪恕兵,扶贫手册显示2018年3月贷款,贫困户口述准备养鸡但未实施,贷款未使用。

整改措施:一是严禁扶贫小额信贷采取“户贷企用”模式,对2017年12月以后“户贷企用”的贷款予以收回。二是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结合贫困群众需求和产业扶贫现状,大力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对有发展生产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三是加大对贷款贫困户的宣传指导。通过明白纸、上门走访等方式详细告知贷款贫困户关于贷款的具体情况,包括贷款金额、期限、时间、用款主体等,确保贷款贫困户全面掌握了解贷款情况,避免“不知晓、不清楚、不了解”的情况发生。

(18)金融扶贫存在贫困户参与度低、个别用款企业经营风险大等问题。不少贫困户对扶贫小额贷款资金入股的企业“一问三不知”,有的甚至连企业名字都不知道,认为“入股分红”就是“到点拿钱”。有的“户贷社管合营发展”模式和“户贷企用”没有实质差别。个别企业使用扶贫小额贷款资金后经营不善难分红。如2018年县督查巡查时发现我县部分贫困户不知道小额信贷的来源和用途。在省第二轮暗访时发现我县舜山村杭学锋户对扶贫小额信贷相关政策不了解、不知晓,对村扶贫工作的认可度不高。2018年省第二轮暗访时发现,我县小额信贷“户贷企用”存在后期还贷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贷款贫困户的宣传指导。通过明白纸、上门走访等方式详细告知贷款贫困户关于贷款的具体情况,包括贷款金额、期限、时间、用款主体等,确保贷款贫困户全面掌握了解贷款情况,特别是“户贷企用”模式中的“用款主体”情况和资金流向情况,避免“不知晓、不清楚、不了解”的情况发生。二是坚决杜绝以“一自三合”名义变相“户贷企用”,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加强对户贷户用自我发展、户贷户用合伙发展、户贷社管合作发展、户贷社管合营发展等“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的宣传,确保基层扶贫工作人员的正确理解“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强化确保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的主体地位。

(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问题

9.问题整改方面

(19)部分问题整改存在形式主义。省督查巡查发现年中督查反馈问题只是点对点整改,未做到全面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从本村做起,领导干部带头整改,坚决防止在整治过程中形成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之风,结合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推动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三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立行立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全面查找存在问题,确保立行立改、问题见底清零。

(20)整改主体责任没有履行到位。有的整改工作不切实际,整改措施不够精准,财政、审计发现问题边改边犯,常态化监管机制未能有效形成。省督查巡查时发现精准识别、退出及户档、项目等资料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人,制定问题清单,实行依单推进、台账管理,建立和规范销号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提高整改质量,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行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标准,有效防止漏评、错评、错退、返贫等现象,避免出现“两该两不该”问题。

10.考核监督检查和填表报数会议方面

(21)填表报数仍然过多。重痕迹管理,轻实际效果,基层干部整天忙着填表报数造册,户档资料重复建立,且种类繁多。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三精准”,强化“三落实”,不简单地将建立台账、工作日志等作为评价的标准和依据,有效遏制“留痕主义”苗头。二是推进信息化和电子化建设。充分用好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基层档案管理和扶贫手册使用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切实精简档案资料。

(六)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11.资金精准使用和效益发挥方面

(22)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精准,与贫困户利益分配和联结机制不健全。省督查巡视时发现我县村级资金项目还存在未及时产生效益和效益不高的情况。如:某村投入140余万元的烘干塔项目,去年9月份已建好,至今没有发包出去,没有产生效益。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我县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差距较大,在暗访两村时发现,两村都开展了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但对贫困户进行分红,两村差距较大。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对现有项目库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入库项目审查。二是严格规范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对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目标任务、巩固脱贫成果需求统筹使用扶贫资金。三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与贫困群众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更多参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户能力提升,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

(23)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多起涉及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问题,且存在搞面子工程等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严把项目审核关,坚持现有标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保基本守底线,对“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项目优先纳入,剔除脱离现行脱贫攻坚目标标准、与脱贫攻坚无关以及低效无效项目。二是严格落实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投向符合规定范围和用途。三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不贪大求大,不擅自提标。

(24)由于部门间信息沟通不及时,部分清退人员仍然继续享受了县医保中心发提供的健康扶贫待遇。个别乡镇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少量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的人员享受了健康扶贫待遇。

整改措施:定期交换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加强与医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对接,实行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定期交换、比对与共享,确保医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人口基础信息相一致。

12.补贴补助和项目收益发放方面

(25)部分到户奖补资金支付方式不合规。存在向贫困户发放扶贫产业奖补资金时,直接支付到其非贫困户亲属账户问题,支付方式不严谨,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加强对资金拨付程序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二是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履行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三是充分发挥公告公示事前监督作用,将补贴资金收益名单及打卡发放情况进行公开,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对群众来信来电等举报及时予以处置。

(26)由于申报审核和补助发放把关不严,个别村委会等以各种方式多申报了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的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超过县定标准,多发放了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回头看”,

完善危房改造台账,发现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的,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问题性质予以追责。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危房改造户,防止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三是进一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经核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主动移送纪检部门严肃查处。

(27)部分地方产业扶贫奖补标准过高。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部署,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根据贫困户的发展能力和意愿,按照“有产业、有参与、有收益、有支持”要求,精准安排和实施扶贫项目,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

13.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

(28)公告公示落实效果仍需加强。在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时发现存在部分村镇项目库公示要素不全,缺12317监督举报电话等要素。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主动公开,全面公开,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以外,对涉及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内容,全部主动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二是将公告公示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强对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分析研究,及时发现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创新村级、村民小组级公告公示方式方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公告公示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政策的解读和宣传,防止“一贴了之”,确保群众对公告公示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充分发挥公告公示事前监督作用。

14.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方面

(29)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需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时发现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的批复延时,中央735万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时间超过30天。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清理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入库项目审查,进一步强化行业部门作用,健全项目入库前的论证与审查,让专家和群众参与进来,对打着扶贫旗号搞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违规违法的项目、盲目提高脱贫标准的项目,坚决清理出库。二是严格规范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对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目标任务和巩固脱贫成果需求,统筹使用扶贫资金。

15.绩效评价材料质量方面

(30)绩效评价材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指导完善整合资金台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二是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从2019年起,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安徽省财政局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农〔2018〕727号)规定的资金范围,在下达资金时,同步录入动态监控系统,加快实现对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的实时监控、风险预警和流程追溯。

四、整改工作步骤

整改工作从5月上旬开始,到7月中旬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问题阶段(5月25日—6月5日)。围绕中央巡视、考核、约谈反馈问题以及县、镇反馈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深入查找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篇(8)

整改措施:组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员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责任人:

整改完成时限:

二、贫困村思想文化宣传比较薄弱,贫困户内生动力激发不到位

整改措施:持续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广泛开展文明村创建和十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农村广播等形式,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整改责任人:

整改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三、抓党建促脱贫工作有待加强,村党支部书记“头雁效应”不够突出,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措施: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充实村“两委”干部,提升村支部书记执行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发展产业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

整改责任人: 

整改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四、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匮乏

整改措施:1.积极争取帮扶单位支持,修建众乐水产养殖专业合交易中心,发展村集体经济;2.实施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培养一批脱贫致富带头人。

整改责任人:

整改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五、结对帮扶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1.按照市县有关要求(市帮扶责任人每季度至少一次,县帮扶责任人每年不少于四次)落实结对帮扶;2.压实帮扶干部帮扶责任,优化帮扶措施,提高帮扶质量,针对贫困户家庭实际,在政策落实、产业发展、务工就业等方面精准帮扶。

整改责任人:

整改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六、贫困户危房改造不彻底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篇(9)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反馈问题整改和意见建议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全面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做强弱项,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防止返贫致贫,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压实责任。全面落实三级书记抓扶贫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上下联动、清单化管理,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从严整改。聚焦督查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结合全市统一组织开展的脱贫攻坚查漏补缺专项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标查漏补缺,对表整改到位。

(三)坚持长短结合。针对督察反馈问题深挖细查,细化实化措施,对账销号推进;坚持源头治理,加强政策衔接、机制整合,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稳步推进。

(四)坚持统筹推进。坚持把抓好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成效考核、国家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一体部署,同步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全面收官。

三、责任分工

(一)防范因病因残致贫返贫风险需进一步加强。

1.督查组走访发现,省农村老龄化现象较为普遍,且患病后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占比也较大,脱贫后的巩固提升任务较重,存在一定的返贫致贫风险。同时,农村针对老、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尚不能很好满足需求,有的贫困家庭子女因照顾老人,无法外出务工,加剧了家庭贫困。此外,随机走访发现,某县一户贫困户19岁孩子因患耐药性肺结核,必须用进口药治疗,医保无法报销,且之前不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内,不能享受相应的帮扶政策,因病支出较大,基本生活困难。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残联、卫健局、医保局、扶贫办、人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措施∶

(1)启动实施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工作。由各乡(镇)牵头,组织各村对农村高龄、失能、重残、留守等居家特殊老年人开展全面摸排、登记造册,主动了解生活状况,协助解决生活困难。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为重点,及时预报预警,及时排查核实,出现基本生活受到影响情况,及时运用各项救助政策给予相应救助(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依托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对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高风险贫困户和边缘户进行核实确认、跟踪随访、动态管理(县卫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持续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医保发〔2020〕14号)相关规定,全面巩固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确保贫困人口规范就医住院及特殊疾病门诊兜底保障至90%,32种慢病门诊兜底保障至80%。对于脱贫后的贫困人口,坚持“脱贫不脱政策”原则,保障其原享有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国家政策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五道防线平稳过渡到三重框架内,恢复三重保障制度各自功能定位,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县医保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加大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改造力度,确保2022年底前,至少建有一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和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持续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和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居家老年人服务场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继续强化健康扶贫巡回医疗,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县卫健局)。

(6)组织贫困人口领用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使用医保码、身份证、医保卡均可快速便捷就医购药,方便贫困人口享受医保待遇。通过智慧医保服务平台,积极组织贫困人口加入,方便贫困人口及时了解掌握医保扶贫政策和报销流程(县医保局)。

(7)为82个贫困村配备康复设备,保障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对有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建设若干个新时代基层残疾人文体活动示范点;对当年考入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扶残助学金资助(县残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8)开发设立符合农村贫困人口、身体状况的各类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宣传、落实居家式扶贫车间政策,吸纳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9)在全县范围内举一反三,发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的综合保障作用,对耐多药肺结核治疗进行兜底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对于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人口加大救助力度,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费用支出负担(县医保局)。

(10)持续加强健康扶贫“看病120”“服务111”政策宣传,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县卫健局)。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调整帮扶机制需进一步加强。

2.有的乡镇通过“一对一”帮扶,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数量减少,但动态调整过程中,没有新的监测对象纳入监测范围。另外,还有的边缘户缺乏针对性帮扶措施,家庭收入被贫困户反超,有攀比不满情绪。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措施∶

(1)根据《省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办法》规定,进一步完善《县关于加强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管理防止致贫防贫的实施方案》,督促乡镇定期组织乡村干部走访排查,及时将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和面临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纳入监测预警范围(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2)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台账,按照风险等级高低,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实行红色、黄色、蓝色三级预警,并根据不同风险级别分类施策,有针对性的落实各项帮扶措施,有效防止返贫或致贫(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3)调度脱贫监测户、边缘户数量变化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组织乡镇及时将新增两类监测对象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结对帮扶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3.从督查情况看,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总体是扎实有效的,但也发现个别帮扶责任人停留在过年过节送钱送物和电话沟通,及时了解帮扶对象困难和实际诉求不够,有个别贫困残疾人没有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不及时。据贫困户反映,个别省直机关帮扶责任人轮换后,未及时入户走访。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委组织部、县残联、县民政局、县直各帮扶部门(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措施∶

(1)夯实帮扶责任人责任,督促及时了解和有效解决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和诉求,促进帮扶工作更务实扎实、帮扶对象更满意(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2)县残联会同乡镇党委政府,指导各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对贫困残疾人等级情况进行排查,对残疾等级存疑、未办证疑似残疾人进行登记,残联组织严格按照规定核发残疾人证,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相关待遇(县残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3)对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开展信息比对,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补贴范围,确保应补尽补、不漏一人。依托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县级民政部门指导乡镇以及驻村工作队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补贴政策惠及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县直部门对照“四个联系”“五个帮送”要求,系统总结梳理帮扶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走访入户的密度和热度。进一步分析研究结对帮扶情况,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加强和改进措施(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直各帮扶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农村基层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4.有的村干部反映,村两委班子年纪偏大,文化水平偏低,接受新政策新事物能力偏弱,需要更多年轻人才充实村级组织,以适应下一步的乡村振兴。边境乡村专业人才短缺,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驻村工作队的依赖性较强,有的基层干部担心,如果将来驻村干部撤离,会对村里的工作造成很大影响。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1)组织开展“分管部长走乡镇、组织科长走村屯”调研活动,推动各乡(镇)以换届为契机抓紧调整撤换不胜任不尽职村书记,配齐配强新一届村“两委”成员,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干部准备工作(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进一步做好新选派驻村干部和新上任乡村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各乡(镇)突出培训重点、强化实战培训,提升新选派驻村干部和新上任乡村干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精神状态和实战能力(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3)制发《县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村党组织书记由县委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确保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管理规范(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政府)。

(4)深入开展“第一书记和村书记”代言活动,组织第一书记和村书记代言销售农产品,加速全县地产品流通、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和贫困群众收入(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推动驻村干部认真履行建强基层组织首要职责,帮助村级党组织完善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建设,帮助村班子提升推动发展能力、带领致富能力、化解矛盾能力、乡村治理能力,脱贫攻坚工作结束后,为村里留下政治、物质、精神“三笔财富”(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需进一步加强。

5.入户走访发现,有的贫困户因发展种植和养殖产业受挫后,对重新发展种养殖产业信心不足,有畏难情绪。有的贫困户因当年未下雪导致农作物减产亏损,后来政府对种植产业加大扶持力度,其仍然没有信心重新发展种植产业,有的还是依赖低保、光伏扶贫收益等转移性收入实现脱贫,自主脱贫积极性不高。有个别贫困户存在“等靠要”思想,脱贫动力不足。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强化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落实,加强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的培训,加大产业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开展经常化种养殖产业指导,定期开展种养殖技术培训,增强贫困户发展生产技能本领(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拓展技术指导方式,编印特色种植业技术指导手册,向贫困群众免费发放;依托12316、12582“三农”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专家坐诊,为贫困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加强监测预警和指导服务,组织开展畜牧特色产业扶贫技术培训,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定期行业价格预警信息,指导贫困户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继续提升“6+N+1”扶贫产业保险水平,对纳入财政补贴名录的玉米、水稻、大豆、花生、葵花籽、马铃薯等6种农作物和区域优势明显、具有本地特色且形成一定规模的农作物或畜禽动物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将成本保险升级为收入保险,对扶贫产业设施继续开展成本保险,贫困户保费由省财政予以兜底,提高贫困户产业抗风险能力(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内各保险机构,各乡(镇)党委政府)。

(4)用好用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切实加大庭院经济补贴发放力度,进一步调动贫困群众自主发展生产的积极主动性(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各市县党委政府)。

(5)加大村级公益岗位开发力度,通过设置更多的劳动岗位,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让贫困群众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消除“等靠要”思想,激发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6)强化典型推荐和评选,发动各乡(镇)、各部门及时总结贫困群众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自主脱贫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选树积极发展种养殖、产业或参加公益岗位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辛勤劳动实现稳定脱贫的先进典型人物,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示范引领更多贫困群众积极投身到自主脱贫中来(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直各包保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推进步骤

(一)传达部署(8月23日一29日)。8月27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制定问题整改责任分工方案。传达国家督查反馈意见,讨论通过分工方案,明确下步整改工作安排意见。

(二)制定措施(8月29日一31日)。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责任分工方案,针对涉及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报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县脱贫改坚问题整改方案。

(三)集中整改(8月31日-11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排查问题、细化措施,集中推进整改。

(四)定期调度(8月31日—11月20日)。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按月调度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汇总后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全县共性问题,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五)总结验收(11月21日—11月30日)。各部门、各乡(镇)要于11月25日前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整改工作总结,上报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全县问题整改报告,经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上报省扶贫办备案。

(六)巩固提升(12月1日—12月底)。对于点上整改完成的,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落实长效措施,防止反弹。需要长期改的,明确阶段目标,发扬钉钉子精神,扭住整改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景俊海和省委副书记高广滨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保持定力耐力,补齐短板弱项,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举措有效落实。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篇(10)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专项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到做好问题整改是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的关键之举。各部门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增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停顿、不大意、不放松,主动认领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统筹推进问题整改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坚持从严从实真改彻改,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奠定更加稳固的基础。

二、整改任务

问题一: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蕴含的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体会不深刻。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扶贫论述摘编》等读本,及时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制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至少每季度专题学习一次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指导交通脱贫攻坚工作,为我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部门):xx

配合单位(部门):xx

责任单位(部门):xx

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问题二:部分项目存在质量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加强管理。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质量监管,落实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现质量监督全覆盖。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部门):xx

配合单位(部门):xx

责任单位(部门):xx

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问题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整治在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开展不扎实、工作措施不精准、质量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部门):xx

配合单位(部门):xx

责任单位(部门):xx

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问题整改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逐个突破,实事求是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从严从实真抓真改,坚决杜绝“避重就轻”、流于形式的整改做法,确保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篇(11)

一、目标要求

针对省委反馈问题,结合我村脱贫攻坚突出问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整改,提高思想认识,用好专题巡视成果,促进精准脱贫攻坚,集中发力、持续整改,以问题为导向,做好排查工作,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以巡视整改为抓手,全面夯实我村脱贫攻坚基础,确保今年4户8人的脱贫目标全部实现,促进我村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1、帮扶措施不精准。帮扶干部在入户帮扶时大多采取走访慰问、嘘寒问暖、宣传政策等帮扶措施,未能全面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未能做到因户施策、精准帮扶。2018年7月市扶贫办暗访发现半塔镇鱼塘村孙松义户2014年识别为贫困户,致贫原因为“因病(高血压2级)”,但该户慢性病证件却未办理,直到暗访反馈后才整改。

整改措施:敦促帮扶干部深入走访,全面了解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分析致贫原因,找准问题所在,牢牢掌握第一手信息。全面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根据贫困户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提高帮扶实效。进一步压实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责任,改进帮扶方式,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是否存在慢性病未办证类似问题,落实帮扶措施,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扶贫政策应享尽享

整改责任单位:村扶贫工作室

整改责任人:村专干、全体帮扶干部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违反规定搞变通。舜山镇在执行金融扶贫政策时,未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用准用好扶贫小额信贷。2018年该镇共为382个贫困户家庭申请贷款1910万元,全部入股安徽林桥园林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和安徽百思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没有真正落实“一自三合”政策,变相搞“户贷企用”,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加强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户贷户用的监管力度,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引导和支持贫困户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确保“贷得到、放得准、用得好、还得上”。严禁采取“户贷企用”模式,配合县级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对以前的“户贷企用”贷款做好分类处置,贷款到期的,一律不再续贷,贷款逾期的,实行限期整改、对表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责任单位:黄坝村村民委员会、村扶贫工作室

整改责任人:李友龙、村扶贫专干、享受小额信贷贫困户和帮扶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019年8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3、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县委巡察发现,12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6个存在对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深研究不透、贯彻不力的问题。巡视发现,半塔、舜山等镇党委政治站位不高、责任传导不够,在落实特色种养业扶贫政策时压力层层递减,部分村连续3年无项目收益。

整改措施:加强传达、学习和落实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深入系统学、联系实际学,把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作为主线贯穿全年工作,逢会必学;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将工作重心更多倾向于脱贫攻坚,加强调查研究,化解突出矛盾,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对种养殖项目监管,积极引导贫困户结合自身条件合理发展种养殖业。

整改责任单位:黄坝村“两委”、村扶贫工作室

整改责任人:李友龙、仲崇华、扶贫专干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4、工作抓得不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调度脱贫攻坚工作时多时少、抓得不紧。2016-2017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仅召开会议6次,在2017年度考核位次全省倒数后,2018年密集召开会议多达16次。考核“指挥棒”作用缺失,近年来县委从未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过考核,有关考核办法至今未能出台,责任落实无有力抓手。

整改措施:我们将深刻反省,将扶贫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对扶贫工作要积极、迅速,摆脱等、拖的旧思想,在村两委中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研究和探讨,要求逢会必提,逢会必究。积极做好省、市、县、镇各级检查考核的配合工作,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村“两委”班子成员绩效考评。

整改责任单位:黄坝村“两委”

整改责任人:村“两委”班子成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落实监督检查整改方面

5、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性不够。2016年以来,全县通报的41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绝大多数涉及村、组干部,而对2018年市际交叉考核发现的县人社局、卫计委主要负责人不熟悉扶贫政策、不了解工作进展,县委扶贫暗访发现的张山镇负责人在扶贫手册填写、基本信息核对等方面存在多处错误等问题均未通报。

整改措施:加强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的宣传,促进帮扶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帮扶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充分利用帮扶干部大会、工作群等媒介敦促帮扶干部落实工作责任,

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屡教不改的帮扶干部,报请镇扶贫办和镇纪委处理。

整改责任单位:村扶贫工作室

整改责任人:村扶贫专干、帮扶人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6、举一反三未见效。2018年以来,省、市扶贫办对来安县开展了10次督察和暗访,发现了一些问题,但整改就事论事,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巡视期问仍发现有不少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手册存在漏填、错填以及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销号。按照县镇要求严格规范使用《扶贫手册》。加强帮扶干部的培训指导力度,提升帮扶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整改责任单位:村扶贫工作室

整改责任人:村扶贫专干、帮扶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双包”责任未压紧压实。部分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上门入户流于形式,帮扶工作质量不高、措施不力。如市委巡察发现2017年底舜山镇六郎村已将自来水管道全部铺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但由于水压低,大部分贫困户长期没有水,饮用的井水也无检测报告。县农委作为该村结对帮扶单位,未能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双包”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与包村单位的沟通联系,传递压力。举一反三,是否存在水压低,供水不正常户现象,与水利部门协调整改到位,对饮用的井水及时送卫生部门检测。

整改责任单位:村扶贫工作室

整改责任人:扶贫专干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四)其他方面

8、纪律规矩未入脑入心。2016年以来,全县因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给予党纪处理20人,全部为村、组干部,绝大多数是因为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决策公开不够透明、权力监管不到位问题。特别是一些村、组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惠农政策时优亲厚友,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如查处的雷官镇杨渡村党支部书记许正明以其妻子名义,违规申报危房改造并领取补贴;新安镇永兴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岳母申报办理低保等。

整改措施:加强以案促改工作,督促帮扶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强化源头治理,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引为镜鉴,引导帮扶干部强化“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加强监督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整改责任单位:村“两委”、村扶贫工作室

整改责任人:村两委成员、扶贫专干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9、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县规建局审核乡镇上报的农村危房改造材料时,在竣工验收表无具体内容仅有乡镇盖章情况下就验收签字确认。县农委提供的部分《来安县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业补助申请表》中,包户干部、所在乡镇县扶贫办等8个部门及责任人的审核意见时间均为同一天,台账资料明显造假。

整改措施: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思想根源、政策导向、领导方法和工作指导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扶贫政策执行不出偏差,严格按照县级要求,规范危房改造、种养业申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责任单位:村“两委”、村扶贫工作室

整改责任人:村“两委”成员、扶贫专干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0、干群关系不够和谐融洽。有些村党组织在落实“贫困户全面走访,非贫困户重点走访”工作要求上不到位,对非贫困户生产生活方面的需求关注关心不够,导致非贫困户对扶贫工作和扶贫干部有不满情绪。巡视组在施官镇彭岗村入户走访时,有非贫困户反映生活困难得不到解决,村干部只关心关注贫困户、专心专注迎接各类扶贫检查。个别村党组织发扬民主不够充分、做群众工作不够细致,引发干群关系紧张。如张山镇苟滩村刘棚组现有村民39户,贫困户动态调整组评议时仅6人参加,工作程序不规范,引发群众猜疑。

整改措施:提升村干部队伍的宗旨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加强“两非”工作,开展边缘户再排查、再组卷工作,加大对重点非贫困户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对家庭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边缘人口帮扶措施。加强基础信息排查工作,严格执行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标准,严格规范动态调整评议公示公告制度,对程序不规范的立即整改到位,避免出现“两该两不该”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村“两委”、村扶贫工作室

整改责任人:村“两委”成员、村扶贫专干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