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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纪委检查工作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11-03 11:56:20

配合纪委检查工作总结

配合纪委检查工作总结篇(1)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县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一)改革领导体制。将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单位双重领导改为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

(二)强化监督职能。实现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分离,切实加强对所负责监督检查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三)确保工作成效。通过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县直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一)机构设置。按照《》、《行政监察法》和上级纪委的有关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部门、行业特点,坚持“归口派驻,整合力量”的原则和“编制不能减、人员不能少、职级不能降”的要求,县纪委(监察局)设立6个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监督检查县直纳入统一管理的31个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合署办公。

实行统一管理后,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形势的发展或工作需要,对派驻机构及其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给予及时调整、补充和完善。其他没有实施统一管理的部门、单位,纪检监察体制不变。

为加强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日常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增设干部管理室。

(二)编制及人员配备。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机构设置需要,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增加行政编制4个。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的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单列编制定为30个。以上编制从纳入统一管理的部门抽调或由县编办调剂解决。今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县纪委(监察局)与县编办协商进行调整。

实行统一管理后,各纪工委设书记兼监察分局局长1名,由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设副书记兼监察分局副局长2名,由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配备正副科级纪律检查员和一般工作人员。其副科级以上成员兼任被派驻部门单位的党组副书记或党组成员。具体人员的收编和配备,由县纪委(监察局)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协商选调。

三、工作关系和工作职责

1、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受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对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在部门单位履行职责,主要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

2、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大力支持、配合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履行职责。县直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派驻或联系部门单位的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参加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会议和有关工作。

3、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的主要工作职责:(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2)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建设的情况。(3)经县纪委(监察局)批准,初步核实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的案件,调查所监督检查部门、单位的其他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纪政纪的案件。(4)参加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召开的重要会议。协助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受理对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纪政纪的检举、控告及不服处分的申诉,维护和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民利、合法权益。(6)对所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倾向性或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抓好整改,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7)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干部管理

(一)县纪委、监察局对机关和各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二)各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副科级以上人选,由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名,并按程序考察报批任免。

(三)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入县委统一考核范围。

(四)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可在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和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等范围内进行交流。

(五)各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纪检监察专项业务培训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

五、后勤保障

(一)各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归属县纪委(监察局)。其办公用房及后勤保障工作由其办公所在部门、单位负责。

(二)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具体实施办法,纪检监察办公经费与统一派驻管理所需经费一并列入县财政预算,预算标准参照县政法机关标准按编制核定,并配齐配强办公办案装备。

配合纪委检查工作总结篇(2)

根据截止**年12月底的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情况统计,目前,**市直机关共有纪委、纪检组50个,其中:市直机关纪委18个,市直企、事业单位纪委16个,市纪委派驻市直机关纪检组8个,省属机关单位纪委、纪检8个。此外,另有**市监察局派驻市直机关监察室23个。市直机关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42人。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是市直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支中坚力量。近年来,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在人数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监督等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贡献。但纵观近年来整个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查办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案件查办工作还不能适应当前反腐败形势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自办案件少。**年至**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共立案82件,其中:26件案件是**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办处级干部违纪问题过程中,发现涉案科级干部违纪问题后移交市直纪工委立案调查处理,占总立案数的31.7%;19件案件是司法移送立案的,占总数的23.2%;11件是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烧山林事故和矿山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而立案的,占总数的13.4%;6件案件是市直纪工委根据举报线索立案自办的,占总立案数的7.3%;20件案件是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自行立案查办的,占总数的24.4%。

在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自办的20件案件中,市公安局纪委6件、市民政局纪委2件、市教育局纪委5件、市建设局纪委1件、市中级法院纪检组1件、市粮食局纪委2件、市林业局纪委2件、**电业局纪委1件,这两年半时间来只有这8个单位有自办案件,而占84%的市直纪检监察组织这几年时间里都没有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从上述分析数据中可以看出,近年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自办案件少。举报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年至**年上半年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自办的20件案件中,仅有8件是通过举报得到线索后立案查处的,占总数的40%。从近年来市直纪工委下转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件反馈情况看,下转的件初核转立案率为零,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对被举报对象问题并没有深入调查。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从举报中得到线索,成立专案组,主动出击,真枪实弹地突破案件的案例很少。

(二)查办案件质量不高。近年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在查办案件质量上也不尽人意。在**年至**年上半年市直机关立案的82件案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案件42件,占总数的51.2%。在市直纪检监察组织自办20件案件42件,占总数的51.2%。在市直纪检监察组织自办20件案件中,违管理秩序类案3件,占总数的15%;失职类案7件,占总数的35%;组织人事类案5件,占总数的25%;经济类案5件,占总数的25%,其中,经济类大案1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没有。

上述数据可看出,近年来市直纪检监察组织在办案质量上尚需进一步提高,在乡科级案件数、经济类大案数、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等一些体现案件查办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上都还处于较低的水平。

二、**市纸机关案件查办工作薄弱的原因

(一)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都是受单位单位(党组)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可以施加更大的影响。加之机关中各种评先评优活动客观上存在发案单位“一票否决”制,案件查办工作牵涉了单位许多利益,领导同志怕本单位出现案件会影响本单位的声誉,这些因素使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工作受到很多的掣肘,真正自主、深入地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十分困难。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畏难情绪、怕得罪人”等心理,与领导体制不顺有直接关系。在调研过程中,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反映,由于管理体制上的愿意,他们在办本单位人员违纪案件时常常顾虑重重,阻力较大,在这种状况下,市直单位出现了下转举报件初核转立案率为零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

(二)力量分散。市直机关14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力分散在50个设有纪检监察组织的单位中,一般每个单位只2人,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各一人。这样的力量要开展自办案件工作是相当困难的,这正是当前影响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履行查办案件职责的主要因素。**年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作了适当的调整,当仍有些纪检监察组织人员未配齐,人员没到位。

(三)精力分散。从调研中发现,这个问题在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中较为突出,市直机关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们都有分管行政工作,导致精力分散,影响了抓纪检监察工作。监察室主任则兼了许多党务工作,前两年就有多个监察室主任兼党办主任和其它行政职务。市直各单位监察室主任普遍反映行风评议、效能建设等占去了大部份的精力,根本无精力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四)办案能力差。调研中发现,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中有自办案件或被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抽调协助办案的约占总数的15%,绝大部份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办过案件,对查办案件工作十分陌生,甚至觉得办案有些神秘感。

三、加强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思路

(一)改进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体制。为理顺各种关系、优化人员配备,在体制上,应着重强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这样更有利于对市直单位党政领导的监督,也能增强对市直单位其他党员干部监督的自主性。中央纪委已率先实行了对派驻纪检组统一管理,市直机关也可根据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对派驻纪检检察机构人员可实行“派而不驻、集中办公”的做法,即实行派驻编制单列,人员统一调配,具体做法是,平时市纪委、监察局派往市直各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集中办公,其任免、工资、福利等均与派往单位脱钩,派出纪检监察干部只对市纪委或市监察局负责,但派出纪检监察干部紧密联系各自派往单位,参加派往单位有关会议,负责派往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工作。这种管理体制不仅能有效解决单位党政领导对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的干扰问题,也有利于把纪检监察干部从职责以外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减负”,使他们能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中去。

这种管理体制有利于集中优势力量突破案件。如果市直某单位发生党员干部重大违纪案件,则由市纪委、市直纪工委统一组织协调,联合查办案件。根据往年的经验,这种办法切实可行,市直纪工委历年查办案件都是借用各单位纪检监察人员。今年在查办市殡仪馆李长松违纪案件时,抽调了市直9个单位的派驻监察室主任集中办案,在短短一周的时间快速突破了案件。三位涉案人员均受到重处分,集中办案的成效十分显著。但是,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有抽调办案的监察室主任因各种原因被派驻单位领导叫回,一度使办案人员捉襟见肘,这也使得我们更深刻地感到改进当前市直机关纪检检察干部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沟通联系,多给予关心、帮助,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领导,整合整个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在人员的配备上,要考虑纪检监察干部的优化组合,坚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将选派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优化组合,坚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将选派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党委、纪委机关挂职任职锻炼和从基层选调优秀干部到市直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相结合。同时要适当补充和吸收法律专业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才,提高这类人才在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比重,进一步改善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知识结构。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与培训。

自**年以来,市直纪工委便在市直机关纪委、纪检中开展了工作量化考核,每年都结合当年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工作重点,对《纪委、纪检组工作考核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将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量化,明确考核的标准和方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几年的考核情况看,这种管理办法对促进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十分有效。可以说,能否把《纪委、纪检组工作考核标准》逐项落实到位,既是对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能否担当起反腐倡廉重人的考验,也是对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是否扎实有效的检验。尤其是在**年,市直纪工委加大了案件查办工作的分数比重,引导市直纪检监察组织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经验表明,只要下真功夫、下实功夫、下狠功夫抓好《纪委、纪检组工作考核标准》的落实,必将使市直机关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其是案件查办工作中走在前列、做出表率。

在抓好考核、管理的同时,还要多管齐下,努力抓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懂得党的理论、党纪政纪条规、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学习好市场经济知识、财贸、金融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目前,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十分需要在职培训教育。除市直纪工委每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举办的纪检监察部举办的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外,建议市纪委成立培训中心或者采取委培的形式加大培训的力度,以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更好的智力支持。

配合纪委检查工作总结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重大部署,紧扣全县反腐倡廉新形势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实际,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推出系列针对性举措,强化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约束,打造组织信赖、群众满意的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涵

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创铸树”活动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创三优”。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铸利剑”。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中建功立业;三是“树新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主要目标

一是队伍更加过硬,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全面提升,组织充分信任,群众广泛好评。二是“三转”更加到位,纪检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制度机制、工作方式方法适应新需要。三是履职更加有效,纪检监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举措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总体要求,把“创铸树”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解决自身建设和正风反腐中的重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县纪委监察局主要举措及分工如下。

(一)加强纪律建设

1.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和市委指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剖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

室等;完成时限:2015年5月底)

2.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按县委部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底)

4.开展“会前学法学纪”活动。建立全县会前学法学纪制度,干部职工大会必学、党委(党组)会认真学、工作会议选择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

5.深入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贡献、立标杆、树形象。践行“六项承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的内容。纪检监察机关新进人员必须书面承诺。(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6.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建立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探索差异化考核。制定细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办法。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探索将是否启动“一案双查”作为违纪案件调查报告的必备内容。(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7.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备用人选库。(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8.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意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严肃追究不按时按质报告的相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9.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制定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推进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建立派驻机构与委局机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派驻机构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健全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0.加强巡视联络。制定我县巡视联络工作办法,充分发挥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参谋助手作用。(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提升履职能力

11.围绕“三转”狠抓干部培训。参加中、省、市组织的培训班,扎实开展“清风讲坛”学习培训活动,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提高把握大局、全面履职的能力。(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2.畅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出口,统筹推进委局各室、派驻(出)机构以及地方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增强整体功能。(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3.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调整,进一步清理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推进基层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4.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办法,适应“三转”后充分履职需要。(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5.参加廉洁知识网络竞赛。积极参加在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举办的廉洁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浓厚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5月)

16.开展“订单式”调研。围绕正风肃纪、案件查办、纪检体制改革等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一步增添工作措施。(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四)聚焦主责主业

17.集中查办、通报一批大要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资源出让、国有资产交易、政府采购、财政项目资金、涉农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农业等重点部门,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8.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重要复杂举报件分析研判及办理机制,深化委局领导干部带信下访活动。(牵头单位: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9.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案发地区(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分级通报曝光制度,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建立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常态机制。(牵头单位:牵头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0.持续发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巩固深化“9+6”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分析研判“”新形式、新动向,结合全县“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整治突出问题,加大分级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1.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地区(单位)干部的集中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2.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6月)

23.深化社会评价。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地方、部门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对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4.严格按照规定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群众有反映、经过核查有问题的绝不轻易放过,努力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五)严格纪律约束

2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6.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新提任的干部,要实行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举报“凡提必查”;新调入的干部,要严格审查身份、年龄、学历、履历等问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9月)

27.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权力清单、

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8.深化“纪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纪检”。(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9.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敢抓、敢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防止“灯下黑”。(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六)加强激励关怀

30.开展“新常态、新生活”爱家倡廉主题活动。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接送一次子女或做一次亲子交心谈话、帮家属做一次家务劳动、陪父母户外活动一次、读一本经典文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家庭角色意识、生活责任意识和阳光工作生活的社会担当。(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1.选树纪检监察干部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2.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的机制,深化“标兵室”评选活动,进一步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3.探索完善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机制。(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4.认真执行带薪休假、探望慰问、困难帮扶、工会活动等政策规定。(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5.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铸树”活动,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三转”、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进正风反腐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抓好这项活动,确保人人参加活动、个个受到教育、切实体现成效。委局成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活动有关事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创铸树”活动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和会务组、材料简报和宣传组。委局各室按职能负责相应的工作,并实行室主任(负责人)负责制。

配合纪委检查工作总结篇(4)

一、总体要求、主要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X中、X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建议,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科学统筹,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突出重点、全面整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整改工作中,落实好“三转”工作要求,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的主责主业,通过查办一批违法违纪案件,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建立完善一批反腐倡廉制度机制,解决一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使整改落实工作真正发挥教育干部、正风肃纪、激浊扬清、凝心聚力的作用,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坚持整改原则。整改工作遵循四个原则:一是直面问题。区纪委针对牵头整改事项、配合整改事项,敢于面对,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做到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市委、市纪委、区委的要求上来,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立行立改。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围绕纪委牵头的10个事项、配合的8个事项,不等不靠,逐一对照、主动认领、细化措施,逐项、逐条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认真抓好纪委牵头事项、配合事项的整改。三是狠抓落实。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力求做到与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相结合,与谋划2020年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落实“三转”工作相结合,与查办案件工作相结合,与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相结合,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以反馈意见的彻底整改,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四是统筹推进。坚持整改的阶段性成果与长期性相结合,整改的重点与难点相结合,与当前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相结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以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巩固整改落实的积极成果。对于整改工作中需要长期治理和逐步解决的问题,将进一步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

二、整改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X月X日——X月X日)

1.召开区纪委常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共XX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部署》文件精神。

2.成立区纪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责。

3.认真传达区委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区纪委牵头、配合整改事项的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

4.制定区纪委关于牵头落实《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部署》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情况报告,并就区委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0年X月X日——X月X日)

1.制定并下发《中共XX区纪委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抓好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区纪委牵头的整改事项、配合的整改事项,并将责任落实到各单位(部门),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2.各责任单位(部门)做好整改措施的推进落实工作,注重督查,汇总各配合单位(部门)工作情况。

3.X月底前召开区纪委省委巡视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责任单位(部门)领导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X月X日前,各责任单位(部门)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区纪委巡视整改办公室。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X月X日——年底)

围绕制度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整改任务和措施

根据市纪委、区委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区纪委梳理19项具体整改任务,其中牵头事项11个、配合事项8个。区纪委11个牵头整改事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配合单位(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如下:

(一)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1.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具体措施:①筛选党员领导干部案件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②认真落实案件查办工作考核细则,重点查处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污贿赂案件。③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夜校、优秀廉政戏剧巡演等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领导: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XXX;责任部门:区纪委案管室、宣教室;配合单位(部门):各办事处,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X月X日前)

(二)关于国土、规划、医疗等部门和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2.关于国土、规划、城建部门制度落实不严,权力监督不力,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规划审批和容积率调整过程中不按规矩办事,随意性大,不招标或招标不规范,个别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寻租,插手工程建设收受贿赂,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

具体措施:①对近年来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查找漏洞,建立风险点。②持续开展贯彻建设项目廉政风险告知书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告知、教育、承诺、监督”四位一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③加强区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等违法违纪行为。(责任领导: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XXX;责任部门:区纪委执法室;配合单位(部门):区国土资源局、区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纪委案管室、信访室;完成时限:X月X日前)

(三)关于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苍蝇式”腐败的问题

3.关于一些乡镇干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整改。

具体措施:①建立干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线索台账,筛选一批“要结果”信访案件。②强化对办事处查基层干部腐败案件的指导,重点做好省委巡视组交办、区纪委“要结果”问题线索督查督办。(责任领导: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XXX;责任部门:区纪委信访室、案管室;配合单位(部门):各办事处,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X月X日前)

4.关于部分村组干部侵占各种惠农补贴、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损害群众利益,乱收费加重群众负担,工作作风霸道问题的整改。

具体措施:①排查信访举报、市委巡视交办问题线索,查处村组干部侵占各种专项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形成有力震慑。②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对惠农补贴、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③加强对村级组织党务、村务公开、惠农资金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④加强对村组干部的廉政教育,通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夜校活动,提高其为民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责任领导:区纪委副书记XXX;责任部门:区纪委农廉室、信访室、案管室;配合单位(部门):区委组织部、各办事处;完成时限:X月X日前)

(四)关于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治理不够彻底的问题

5.关于公款吃喝隐蔽化,转入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公车私用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具体措施:①组织开展对内部食堂(公务灶)、培训中心非公务接待、超标准接待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②加强对公车私用和节假日车辆封存情况监督检查,选择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责任领导:区纪委副书记XX;责任单位:区廉政办;配合单位(部门):区财政局、各办事处;完成时限:X月X目前)

6.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严格,存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和参与等问题的整改。

具体措施:①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严禁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参与。②配合上级纪委开展领导干部参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落实相关问题线索移交机制。③贯彻执行《XX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若干规定(试行)》,严肃查办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案件。(责任领导:区纪委副书记XXX;责任单位:区廉政办;配合单位(部门):XX各公安分局、各相关单位、各办事处;完成时限:2月10日前)

(五)关于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7.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履责意识不强,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关注业务工作多,主动抓党风廉政建设少,没有将二者有机整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岗位廉政责任不明确,“一案双查”制度没有落实问题的整改。

具体措施:①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②在XX新闻、廉政XX网开辟专栏,开展“一把手”谈落实主体责任活动。③开展区纪委常委班子定期听取区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活动。④落实“两个责任”,开展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⑤研究制定我区“一案双查”具体办法,启动“一案双查”。(责任领导:区纪委书记XX;责任单位:区廉政办、区纪委案管室、宣教室;配合单位(部门):各办事处,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X月X日前)

(六)关于区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8.关于区纪委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够,没有真正将主业聚焦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不到位;日常监督检查抓得不紧,监督检查方法老套、效果不佳;案件查办较少,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具体措施:①研究制定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②抓好《XX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2024年责任分解意见》的落实。③加快推进我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④组织开展对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不再兼职负责非本职业务工作的规定落实情况,及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情况的督导检查。⑤完善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目标考评办法。⑥严格落实《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⑦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实行典型案例双月通报。⑧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对案件质量的考核,完善问题线索初核了结集体评审、移送司法前案件审理提前介入等制度。⑨严格落实“一案两报告”“一案双书”“一案双查”和重大案情通报等制度,注重发挥办案的综合效果和治本功能。[责任领导:区纪委副书记XX;责任单位:区纪委调研法规室、案管室、干部室;配合单位(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法院、区检察院、XX各公安分局、区审计局、各办事处,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X月X日前]

9.关于县(市)区直机关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应派未派问题的整改。

具体措施:①对区直机关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应派未派问题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并形成报告。②研究制定应派未派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草案。③待上级纪委派驻工作具体要求明确后,及时督促落实派驻机构设置工作。(责任领导:区纪委副书记XX;责任单位:区纪委干部室;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完成时限:X月X日前)

(七)关于“带病在岗、带病提拔”的问题

10.关于部分干部党政纪处分不及时、不到位,长期带病在岗问题的整改。

具体措施:①对自查发现的“带病在岗”问题逐一甄别,限期做出党政纪处分并执行到位。②组织开展全区受到执纪执法机关处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情况集中清理排查。③完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案件线索移送工作。④研究制定我区党员干部“带病在岗”问题责任追究制度。⑤完善司法文书、处分决定等公文送达、抄送的签收制度。(责任领导:区纪委副书记XX;责任单位:区纪委审理室、案管室;配合单位(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法院、区检察院、XX各公安分局、各办事处纪工委;完成时限:X月X日前)

(八)关于干部队伍“庸、懒、散”的问题

11.关于有些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不足,担当意识不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效率低下,保守有余、创新不足,慢作为、不作为问题的整改

具体措施:①持续开展党员干部为官不为治理活动,巩固治理成效。针对干部为官不为存在的责任意识、精神状态、宗旨意识、遵纪守法问题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企业群众的投诉举报。对为官不为问题进行督察,严格责任追究。②深入开展效能提升监督检查。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大项目进展、上级督办或领导批示开展督查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开展暗访督查工作。③开展作风效能及优化环境督查暗访,切实解决“庸、懒、散、拖”等作风顽症。④强化监督检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企业群众投诉举报。⑤强化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抓好去向公示制度,健全考勤制度,严格落实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制度、企业投诉处理机制等十项优化环境制度的监督检查。⑥根据《XX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追究暂行办法》,对党员干部慢作为、不作为等行为坚决查处,严格问责。[责任领导: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XXX;责任部门:区纪委效能室;配合单位(部门):各办事处纪工委;完成时限:X月X日前。]

区纪委8个配合整改事项及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如下:

1.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制度落实不到位,尤其是日常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XX;责任部门:区廉政办)

具体措施:①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增强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自律意识,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和出国(境)审批制度,认真落实干部回避、交流、问责制、试用期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③探索建立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措施。采取个人报告、组织巡查,定期和干部谈心交流,及时掌握干部平时表现和个人动态,努力消除八小时外的监督盲点。④畅通“12380”举报电话、信访、网络、短信等“四位一体”的举报渠道,积极受理干部群众的监督。⑤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方法,持续开展对会所、酒店等消费娱乐场所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大对干部的监督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牵头领导:区委书记XX;责任领导: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XX;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信访局;完成时限:X月X日前)

2.关于非法集资中群众利益诉求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XX;责任部门:区纪委案管室)

具体措施:①采取报纸、电视、宣传册等形式持续加强对非法集资危害的宣传。②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处非工作。③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④定期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稳定群众情绪。⑤加快重点案件侦破,严格资金兑付。⑥继续做好涉及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牵头领导:区委副书记、区长XXX;责任领导: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XXX,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XXX;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信访局、各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处非办、区工信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各办事处党工委;完成时限:X月X日前)

3.关于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保守,本本主义,没有文件规定不办事,没有会议纪要不办事;政绩观偏差,重眼前轻长远、重显绩轻潜绩、重经济轻民生;联系群众不够密切,同群众直接交流倾听民意较少,接地气把握实情不够;解决群众诉求和困难抓的不紧,纠正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够及时有力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XXX;责任部门:区优化办)

具体措施:①持续开展“庸、懒、散、拖”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党政机关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②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来信来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受理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线索,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③进一步完善《XX区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在对开放招商、服务企业、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考评的同时,坚持分类考核,对党的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科学设定考评指标,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论政绩的现象。④加强基层组织和四项基础制度建设,尽快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基层矛盾调解化解制度、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制度和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服务性党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战斗堡垒作用。⑤进一步落实好区委常委联系群众、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等相关制度,探索畅通联系群众的新渠道和新方式,建立与群众有效沟通机制,扩大群众工作覆盖面。(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XX;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副部长XXX;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纪委;完成时限:X月X日前)

4.关于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任务不够明确、抓手不够具体,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XX;责任部门:区廉政办)

具体措施:①学习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省委郭庚茂书记、市委陈雪枫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重要讲话,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②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述责述廉等制度。③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督促“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XXX;责任领导:区委办公室副主任XXX;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完成时限:X月X日前)

5.关于党内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应有发挥,同级党委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措施不具体,方法不明确,主动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尚未真正形成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XX;责任部门:区纪委宣教室、区廉政办)

具体措施:①健全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特别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经集体讨论决定。②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诫勉谈话等制度,每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解决领导班子成员党性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一年两次述职述廉,切实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每年要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2轮以上的抽查核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作用;每季度区委书记都要和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坚决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③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④建立和完善党内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将重要决策、选人用人、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和勤政廉政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员违纪违规接受处分情况,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作为党内通报的主要内容,每季度通报一次,最大限度推进党务公开,实现党内政治民主。⑤结合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对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XXX;责任领导:区委办公室副主任XXX;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完成时限:X月X日前)

6.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党性原则不强,对社会上流传的一些攻击党的领导、丑化党的形象的短信和言论,不能坚决抵制,甚至人云亦云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XXX;责任部门:区纪委效能室、区纪委宣教室)

具体措施:①组织专题学习。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区委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邀请专家学者或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专题学习关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②领导带头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围绕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带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带头讲一次党课,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带头撰写有深度、有分量的反思性文章,要求查摆问题准确、剖析原因深刻、整改措施到位。③加强媒体宣传。在XX政府网站等区属媒体上开辟专栏,组织撰写“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决抵制不健康错误言论”等导向性评论文章,引导全区党员干部不信口开河,不传谣不信谣,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抵制歪风邪气。④加强阵地管理。加强对网络论坛、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的监控管理,加强对各类报告会、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理论监督,从源头上杜绝攻击党的领导、丑化党的形象的传播渠道,一经发现违纪违规现象,责令其立即停止活动,由相关部门妥善处理。⑤净化政治生态环境。认真组织开展打黄扫非工作,对社会上攻击党的领导、丑化党的形象的非法政治出版物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彻底净化我区政治生态环境。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XXX;责任领导:区委宣传部副部长XXXX;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各办事处党工委、区新闻中心、区政府信息中心、区网管办、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完成时限:X月X日前)

7.关于有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大局意识不强,不注重党性修养,对区委决策的重大事项贯彻落实态度不坚决,执行打折扣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XXX;责任部门:区优化办)

具体措施:①组织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领导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两方案一计划”以及整改台账开展深入的自查自纠,督促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上级决策事项及时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落实责任,并随时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③认真落实半年、年终两次述职述廉,切实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④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勤廉考评细则,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列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并作为领导干部勤廉考评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XXX;责任领导:区委办公室副主任XXX;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区政府督查室;完成时限:X月X日前)

8.关于对“带病”干部未能及时发现,甚至边腐边升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XX;责任部门:区纪委审理室)

具体措施:①加强干部教育,不断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②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带病”提拔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度“带病”提拔专项整治。③建立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机制,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抽查核实,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予提拔任用,并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④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凡发现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⑤加大“带病”提拔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带病”提拔的干部实行倒查,严格追责。⑥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问题的发生。(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XX;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副部长XXX;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纪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完成时限:X月X前)

四、整改组织保障

配合纪委检查工作总结篇(5)

对比前后两个综述,主要有以下不同:

第一,《天津市志・纪检志》的综述,变单一的纵述法为横排纵述法。增加了“3个阶段”做为横排。这样《天津市志・纪检志》的综述比《天津通志・中共天津志》中天津市纪检监察概述更有条理性。时限改为,自1949年天津市纪委成立到1993年市纪委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止。这样,《天津市志・纪检志》的时限与内容完全一致,基本做到了纵不断线。

第二,突出了纪检部门的特点。《天津市志・纪检志》的综述,没有监察的内容,与《天津市志・纪检志》的名称相一致,容易做到横不缺项。

第三,拾遗补缺。从1966年“”,到1969年取消党的各级监察机关,再到1979年恢复纪委前这段时间,档案资料不好找,很难独立成章进行表述,但又必须给读者一个交代。为此,我们选择在综述里进行了这样的表达:

“”期间,由于、反革命集团的严重破坏,天津党的监察机关同全国各监察机关一样陷于瘫痪,工作处于停顿状态。1969年,党的九大决定撤销党的各级监察机关,天津市党的监察机关被撤销。

这样处理的好处是,作者规避了一个无法办到的难题,而读者从整体上也不会感到内容不完整。

目前,《天津市志・纪检志》正在编修中,其综述还要继续修改。为此,市纪委领导要求我们,要站在全党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审视历史资料,准确全面系统地总结好历史的经验教训,写出中国纪检工作的特色来,写出天津纪检工作的特色来,向党和人民献上一部高质量高水平的,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天津市志・纪检志》,为全国全市的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增添正能量。

《天津市志・纪检志》综述:天津市纪检志记述了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949年12月至1993年5月(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天津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前)的主要工作历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规定,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主要任务,履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的各种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的工作职责,紧密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紧紧围绕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履行纪检工作“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保证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1949年1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共天津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要求,天津市召开党代会,宣布撤销中共天津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1958年2月,国务院决定天津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中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遂隶属中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领导。1959年,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中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改称中共天津市委监察委员会。1967年,国务院决定恢复天津市为中央直辖市,中共天津市委监察委员会重新隶属中央领导。1969年,中共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决定撤销党的各级监察机关,中共天津市委监委被撤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共中央要求,天津市恢复了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972年2月,成立中共天津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1982年,撤销中共天津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建立中共天津市委临时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召开中共天津市第四次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至1993年,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历届市党代会选举产生。1993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决定,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天津市监察局合署办公。

一、纪律检查委员会初建阶段(1949年12月―1955年7月)

1949年12月,中共天津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后,全市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围绕巩固政权,恢复经济,支援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对受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贪污腐化案件、违的政策的案件、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包庇反革命分子的案件,开展纪律检查工作。

1950年,为提高干部和一般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水平,克服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克服和命令主义,改善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重点解决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的工作作风问题,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在全党和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1951年2月,为很好地解决全国执政后党的基层组织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的问题,中共中央做出用3年时间开展整党的决定。这期间,中共天津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合中共天津市委在全市开展整风整党运动,协助中共河北省纪委查处了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的贪污要案,会同有关部门对“三反”运动、“五反”运动、“新三反”运动中违法违纪党员进行了党纪处理。从而,对纯洁党的组织,提高党员的素质,转变干部的作风,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3年6月,中共中央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工作围绕保证党的总路线的实施,着重检查处理了在执行总路线中违纪的案件及违的政策和决议、不忠实执行或破坏国家的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不忠实报告自己工作真实情况、隐瞒欺骗等严重影响或妨碍生产发展、造成党与国家重大损失等案件,保证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顺利实施。

1954年,中共天津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1955年改为天津市监察局,1959年撤销天津市监察局,1989年重建天津市监察局)通过合署办公、分工办案等合作形式,密切配合,严肃查处了党和政府机关内的贪污、浪费和等案件。

1955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有关反对高岗、饶漱石联盟的要求,中共天津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进行党的团结统一和民主集中制教育,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压制民主、打击报复案件。在此后全国开展的肃反运动中,配合运动清除了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

二、设立监察委员会阶段(1955年7月―1969年4月)

1955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中共天津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中共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天津市监委)。1956年3月,天津市召开了第一次党的监察工作会议。会议贯彻第一次全国党的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克服监察工作中右倾保守思想,着重解决监察工作保护生产、保护国家计划的切实执行,开展支部监察工作和正确执行党的纪律等问题,并制定了有关的监察工作制度,查处了有关违法违纪案件。

1957年以后,党内政治运动频繁,作为党的执纪办案机构的中共天津市监委,受政治运动的影响,对一些党员干部作了错误的党纪处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均得到纠正)。

1961年至1962年,中共天津市委监委(1959年中共天津市监委改称中共天津市委监委)贯彻中央监委案件甄别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做好案件甄别工作和处理申诉工作,本着坚持真理、纠正错误、实事求是的精神,对过去已做处分的一大批案件进行了甄别,对处分错的案件予以纠正(其中大多是1957年以后“反右”、整风运动中的案件)。

此后,在城乡“四清”运动中,中共天津市委监委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查处了党员干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但是“四清”运动由于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一大批党员和干部受到了错误的或是过分的处理以至严重打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均得到纠正)。“四清”运动尚未结束,1966年“”开始。

“”期间,由于、反革命集团的严重破坏,天津党的监察机关同全国各地监察机关一样陷于瘫痪,工作处于停顿状态。1969年,党的九大决定撤销党的各级监察机关,天津市党的监察机关被撤销。

三、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发展阶段(1979年2月―1993年5月)

粉碎“”反革命集团后,在克服严重的地震灾害的同时,中共天津市委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全面推进拨乱反正工作。1979年2月,天津市委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成立中共天津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并积极开展工作。随后,全市各级纪检机构相继建立。重建后的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委以搞好党风、严肃党纪为重点,对广大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全力纠正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了大量来信来访,复查和纠正了大量的历史错案。

1981年,针对全市福利分房和拆除地震临建棚中的歪风突出问题,根据中共天津市委“以分房拆棚”为突破口,坚决纠正不正之风的决定,市纪委筹备组及时配合市委专门发出通知,并制定了相关纪律。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对那些违纪和政府法令,带头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干部做了严肃处理。

1982年6月,中共天津市委撤销中共天津市委纪委筹备组,建立市委临时纪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全市各级纪检机关,配合各级党委,依靠和发动群众,狠抓了党内、严重经济犯罪等案件的查处(1984年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总结)。

1983年12月,召开中共天津市第四次党的代表大会,撤销市委临时纪委,选举产生了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全市相继建立了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并积极配合市委开展整党工作。在整党过程中(从1983年至1987年),查处了“”中的大案,清理了“三种人”(处分党员3118名)。

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天津市委的要求,成立了天津市刹歪风办事机构,对滥发奖金、实物,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公款请客送礼,乱涨物价等不正之风进行清理,并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处理,刹歪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987年至1990年,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贯彻中共党的十三大精神和天津市委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对全市区县局级领导干部的廉洁情况进行了调查,总结和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市委端正党风领导小组提出积极建议,及时召开全市区县局领导干部会议,推广了经验,并对有关不廉洁问题进行了清理,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还利用典型案件,以广播电视、报告会和编发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了党风党纪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将八个党纪条规汇编成册,共印24万册,发到每个党员手里)。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案件检查、审理、,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保证纪检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行业不正之风,先后深入100多个基层单位听取意见,有重点、有层次地进行了纠正。

1989年,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会议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对中要求退党的党员做了处理,其中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进行了清理。

配合纪委检查工作总结篇(6)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要按照省委和省纪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和纪检干部深入学习同志在党的*所做的报告和同志在十六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学习和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围绕主题,把握灵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基本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精神上来。

(二)认真开展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今年要在省直机关集中开展权力观教育。教育的对象是广大党员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教育的目的是立党为公、勤政为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的内容要注意搞好四个结合:一要把权力观教育和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堤防。二要把权力观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党员干部牢牢铭记“两个务必”,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制止奢侈浪费,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进一步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三要把权力观教育和示范、警示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张荣锁、杨正超等先进典型,尤其是通过树立和学习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弘扬正气;通过剖析大案要案、让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参观职务犯罪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四要把权力观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普法教育结合起来,继续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和省直纪工委编印的《党纪知识150题》等为内容,抓好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省直各机关党委、纪委要结合本

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措施,把这次主题教育活动抓出实效。省直纪工委要对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进行督促检查。

(三)努力增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按照省纪委三次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机关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教育要贴近业务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充分运用本部门的行业报刊、闭路电视、宣传橱窗、电教设施、局域网络等手段和灵活多样的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以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重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一)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严厉查处借节假日和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禁止变相公费旅游和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小汽车;禁止利用住房制度改革;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从一般的行为规范转到治本上来。凡是能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都要逐步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各部门可本着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积极试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鼓励有条件的部门积极稳妥地进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

(三)要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与纪检工作结合起来,对反映领导干部一般问题的件,要求其如实说明情况,主动纠正问题,否则一旦查实要从严处理。

三、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为目标,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

(一)要着重查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违的政治纪律及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中的贪赃枉法、案件,领导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参与和庇护走私、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发票、制售假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在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也要重视查处在基层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二)加强举报工作。要继续落实省直纪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拓宽举报渠道,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定期进行综合分析,从大量的件中归纳出倾向性、规律性的情况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要保证举报事项的核查,对移送、交办、转办的件,要及时督办,对上级纪委要结果的件,要认真办理,按时报告结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化解矛盾,维护部门和社会稳定。

(三)机关纪委要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要积极协助省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办案协作区制度,捆绑使用力量,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切实解决省直机关办案总量偏少、不平衡问题。要认真执行条例法规,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格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坚决执行处分决定,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违纪违法资金的追缴力度,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到查办案件的各个环节。

四、以行风评议为契机,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机关纪委要配合有关部门从改革入手深化纠风工作。要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在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恶性竞争、药品价格虚高、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虚假药品广告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的同时,全面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切实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确保实现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工作目标;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工作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着重对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垄断性经营行业开展行风评议,促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

五、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根本,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找准着力点,推动各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关纪委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主动配合行政领导,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及机关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机关纪委要不断探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着力点,努力做到四个结合:与党组(党委)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深化改革紧密结合;与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紧密结合,努力使纪检

工作深入到各项改革中去,切实为部门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强化监督,抓好制度建设。各部门机关纪委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体制的变化,逐步建立健全一套便于操作、有较强约束力的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使用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继续贯彻落实省直工委《关于机关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坚持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党内监督的成效。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协助部门党组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做到职责分解,责任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必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努力防止和克服责任追究力度小、追究不到位的倾向。

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

(一)增强党性,严明纪律。广大纪检干部要按照同志提出的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性,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斗争的严峻考验。要把严格遵守纪检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对纪检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努力做到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纪律上当模范,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配合纪委检查工作总结篇(7)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用权为重点,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奢侈浪费,坚决纠正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友谋取特殊利益的行为,深入推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促进党政机关作风转变。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对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六项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县人民政府督察室、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安、检察、安全生产监督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查处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工作,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行为。(责任主体:县安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三)加强涉农资金专项清工作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对2008年至今的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加大检查力度,清收、支、结存情况。督促业主单位完善项目资料、清资金挂账、规范财务管;督促有关部门加大乡镇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研究制定财政借支和缺口资金解决方案,确保在年内完成清工作。(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涉农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四)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监督检查。对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的主题教育活动进行督促检查,了解掌握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贯彻落实县委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动员大会精神,检查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在主题教育活动的各个阶段进展情况,促进主题教育活动深入顺利开展。(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县人民政府督察室、各片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

(五)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

1.继续以交通运输、水务、市政工程建设和国土资源等为重点,加强项目规划审批、招投标、资金管使用、工程质量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治。(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县财政局监察室)

2.加强工程项目标后管和政府采购实施情况的监管。加大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从事工程建设问题专项治力度。(责任主体: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县财政局)

3.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管制度。(责任主体:县经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4.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责任主体: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的管。督促各部门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任务落实、资金到位、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落实。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完善分配细则,强化公开公示,确保分配公平公正。(责任主体:县城乡建设住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七)对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两公开、两公平、一公正”(调查摸底情况公开、确权情况公开、确权审查标准公平、测量房屋面积公平和办事程序公正)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国土资源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八)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节能减排资金管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督促各县和有关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考核。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坚决遏制重大污染事件发生。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力度,查处利用环境评审权、监管权、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责任主体:县环保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九)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强政策兑现、专项资金使用、林(草)后期管护责任制落实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责任主体:县林业局、县畜牧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深化国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开展贯彻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管。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与审批、土地开发整和地质灾害治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纠正和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以及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责任主体:县国土资源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十一)强化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治

1.深化面向农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专项清查工作。(责任主体:县农业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2.继续抓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问题专项清,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完善财政奖补办法。(责任主体: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

(十二)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权的监督检查。以公安、交通、城市管为重点,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执法专项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关键环节的公开和全程监督,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罚缴分离,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兑现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责任主体: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重点对滥用食品添加剂、饲料农药兽药、注水猪肉、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安全、小作坊、小摊贩等进行专项整治。(责任主体: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四)加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网上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巩固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成果。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资金以及基本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和认真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责任主体:县卫生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五)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加大涉旅安全、旅游客运、旅游环境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治,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游客、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责任主体:县旅游局、县旅游执法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旅游执法局)

(十六)加强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涉企收费、涉企检查规范治工作,督促推进各项惠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开展涉企负担专项治,严肃查处增加企业负担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任主体: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监察室)

(十七)深化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治。坚决治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乱办班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的管和使用,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等行为。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管。(责任主体:县教育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教育局监审室)

(十八)深化公路“三乱”治。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加大公路收费和执法监管力度。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规范公路设卡检查行为,严肃查处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十九)加强城乡低保、救灾救济款物监督检查。对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和资金管发放、救灾救济款物管使用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发放程序,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对救灾救济款物的分配、使用、管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及时查处滞留、挤占、挪用低保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的违纪违规行为。(责任主体:县民政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二十)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项目“应进未进”、“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以及授权不充分等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推进政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监督主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县级各部门纪检组和监察室、县纪委监察局)

(二十一)开展藏区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对藏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园两区三景工程”、退牧还草等重点项目开展效能监察。(责任主体: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畜牧兽医局等单位;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县人民政府督察室)

(二十二)加大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操作程序,进一步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责任主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二十三)加强艾滋病防治情况监督检查。强化防艾经费拨付、使用和管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县卫生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二十四)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对所有中央储备粮、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的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与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和企业仓储管及收购资格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责任主体:县发改局、粮食局;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察局)

在完成统一部署的监督检查任务的基础上,县级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各部门对照监督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系统及协助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片区纪工委、乡镇纪委要按照驻在部门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分步骤有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专项检查。各责任部门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如需多个部门参与的,提前报请县监察局,由县监察局协调相关部门参与。

3.暗访检查。县监察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重点工作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开展暗访检查。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片区纪工委、乡镇纪委也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暗访检查。

(二)时间安排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落实监督检查责任,6月20日前,报县监察局(径送执法监察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形成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分别于6月20日前和11月20日前报县监察局(径送执法监察室)。同时,要及时归纳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取得的新成效,形成经验材料或者信息、简报,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配合纪委检查工作总结篇(8)

团委纪检部工作计划1为使本部今后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会议考勤与纪律维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继承学院团委的文件,认真贯彻执行,我部将定期进行汇报,向大家公开,以便大家核对,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团总支的内部建设,使今后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和遵守学生手册。以此来保障今后的各项工作顺利的进行。

三、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工作质量。积极配合学院领导的各项工作,做好晚检、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定期深入同学中间进行日常纪律及行为的检查。

四、及时了解和发现团员的情况,对脱离组织、工作消极的、不搞实际只搞形式主义,没有做好本职工作的对其做思想工作,情节严重的通报处理。

五、对各种违纪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每周例会前做好总结。

六、及时了解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邮箱建立与同学沟通的桥梁,对合理的意见采纳,对不良情况的反映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在日常管理方面,要严抓主楼吸烟、走廊大声喧哗、随地吐痰等等不文明现象。积极配合校团委的检查,积极配合团总支工作,在各方面起领导带头作用。

八、晚检方面,我们纪检部将会更加注重全面性、准确性。增加学生的自觉性,在每天的日常管理工作,逐渐完善制度上的不足,并且克服各方面的阻力。加强监督工作,认真、公正的进行晚检检查工作。

九、加强纪检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交流,与各部门之间互帮互助。纪检部除了平时做好部内的工作之外,更重要的还要配合好其他部门的工作。团结就是力量,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配合下,我系团总支的工作一定会越来越好。

十、我们对自己的要求是:

踏实——工作细致,落到实处。经过了一个学期的实践,我们对仔细踏实工作的重要性有了充分的认识。从每天晚检的检查到每周的统计,都不可以出一点错误。

希望纪检部跟着我院团委的脚步,越走越稳,越走越远。

团委纪检部工作计划2时光荏苒,学生团委会又是一阵沁人心脾的芬芳。和学生团委会的成长一起,我们也来到了属于我们自己迸发向上的大二学年。如今的我早己褪去了当初的青涩,蜕变成为了一名学生团委会的老成员,回忆过去,以往的工作身影;过去社团里带我们成长的师兄师姐;以前办公室的陈设背景,还有墙上悬挂的一张张活动照片,都承载着一届届团委成员的精神和力量的结晶,我很感谢学生团委会带给我的一切,感谢师兄师姐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感谢这次相识,更感谢这一年多的工作体验。如今新学期伊始,为了更好的适应学校建设和学生团委会的发展,我现将新学期的工作计划陈述如下。

一、工作背景

自20-年加入学生团委会纪检部以来,我一直在纪检部跟随师兄师姐进行工作,对我纪检部的工作职能,以及工作特点各项事项有了一定了解。我们部主要肩负团委会纪律检查以及文档试卷的核查,还有各项人员文件资料的考核任务和大型活动考试的教室申请工作,总的来说我部的工作量少,工作比较轻松。从我部的日常工作中可以很好的锻炼我们个人的工作耐性,以及与人交流的语言技巧。但是将近两年的工作经历下来,我们部的工作一直存在许多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作为我们学生团委会的一把戒尺,这是我一直认为我们部职能的形象比喻,但是由于我们部的工作职能一直被分散,工作效力一直无法得到有效的发挥,工作方向不明确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部门的发展,而且由于很多问题无法解决,导致招新工作以及人员培养问题也出现问题,每学期的招新工作多数新生对我部不了解,完全没有加入意向,而且由于工作职能欠缺,人员考核与评定分歧很大,所留新成员有的甚至不适合本部工作。对于这些一直存在并困扰我们部门的问题,在新学期,尤其是在组织机构改革的时机,我希望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

二、新学期的工作目的

在新学期,我部的工作要求没有变化,那就是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尽全力配合团委会其他部门开展好工作。同时把握组织机构改革的契机,在改革过程中逐渐收回部分我部的职能,在加强我部纪律监督效力的同时加强我部的工作地位,逐渐从工作伸不开手,张不开嘴,慢慢改善为可以大胆执行我部的工作职能,敢于严明纪律,敢于制止不良行为的真正的工作状态。从熟悉我部工作职能开始,逐步健全我部的职能范围和工作范围,从部内完善开始,组织内帮扶帮助,逐步改善我部门的形象,提高工作效率,以改变的新形象参与到未来学生团委会的.工作中去。

三、具体工作举措和工作方法

1、首先从部内开始,从思想上解决我部门所有成员以往工作以来养成的无所事事、消极怠工的工作状态,定期举行部门例会,重新认识我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工作性质,认识我部门目前所处的工作处境,共同商讨如何建设我部门具体办法,并且认真细分工作,划分责任,让我部不再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闲置的工作人员。

2、认真与团委会领导师兄讨论商议我部门的具体情况,分析我部职能范围、工作项目以及如何正确发挥我部门工作效力的解决办法,重新审视我部门的工作职能,确立我部门的工作地位。

3、在商议部门职能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的同时,相配合的迅速制定一系列完善我部门新形象、新工作职能,新工作范围的工作制度,并交予上级领导师兄或指导老师审核批准,并预备实行。

4、加强部分工作职能力度,树立工作形象,例如加强规范请假制度,加强对于缺旷、早退、怠工人员的罢免、辞退程序,树立组织威信,严明组织纪律,切实开展我部门的实际工作。

5、加强与学生团委会其他部门的联络,认真倾听其他部门成员关于我部门工作细节的建议,以及他们对我们部门的看法,对合理的建议我们积极接纳,对于不良情况我们坚决做出相关的处理。

6、努力参与学生团委会的每一项工作,发现培养部门人才,并且丰富招新内容,在培养部门人才的同时,招贤纳士,为纪检部输入更多的新鲜血液。

7、在学期内工作之余多举行部内联谊,为部门内部成员搭设沟通平台,在工作之余交流心得和工作经验,以求共同进步。

学生团委会是我们温馨的大家庭,我们希望我们各个部门都能扮演好我们对应的角色,各行其是,各尽其能,各展其才,各履其责。纪检部也是一样,在自身成长的同时助力团委会的成长,在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共同奋斗之下,向着学生团委会光明灿烂的明天,我们将一起进步,一起成长,一起见证。祝我们的安顺学院学生团委会明天会更好!

团委纪检部工作计划3时间,转眼即逝,我们满载收获,满载欢喜。迎来新的一年,纪律监察部会谨记本部门的职责,始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负责、踏实地做好团学干部考核工作,同时密切配合学院团委各个部门的工作,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的团学干部工作氛围,并在学院里起到一定的表率作用。以期在新的一年中,纪律监察部能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现具体计划如下:

一、统计成绩挂科情况

二月中旬,我们将对各部门干部干事第一学期成绩有无挂科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按照干部、干事考核制度,挂科1科即取消推优资格,挂科2科及以上,无条件退出团学组织。

二、推优系列工作

三月,我们主要负责协助组织部完成推优系列工作:推优入党、推荐上党校、推荐上政研社。同时,我们部门需负责团委推优的评选工作,并为其他组织推优提供干部、干事日常工作、学习的考核情况。

三、五四表彰

四月,我们主要负责五四表彰等一系列活动的考勤等工作

四、提副部长、团校及暑期社会实践

五月份开始第一批提副部长的相关工作。在提副结束后,第十四期团校开班,纪律监察部主要承担考勤、入场引导、会场纪律、学员培训情况统计等工作。在五月下旬,部门将协助实践创业部进行暑期社会实践相关的筹备工作

六、暑期前工作安排

六、七月份在即将放假期间,做好部门交接工作。

七、迎新、招新工作

九月份将面对迎新、招新的工作。在迎新过程中,积极参与,为新生提供帮助;在招新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不同的选拔方式选拔出具有能力且品德修养好的新成员,为本部门注入了新的力量和活力。

十月中旬将对新干事进行培训,使他们更好的了解本部门,更好地融入到本部门的工作中。

八、团校、换届及大型活动考核

十月下旬,第十五期团校开班,纪律监察部主要承担考勤、入场引导、会场纪律、学员培训情况统计等工作。

十一月份做好部长换届工作,及主席团竞选大会、团委组织的讲座、暑期社会实践表彰等大型活动会场安排和考勤纪律工作,保证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

九、部门日常工作

做好部门日常工作:办公室周卫生、早上卫生检查,每周四各组织清除牛皮癣考核,安排办公室值班表及值班情况统计,干部每两周一次的工作量化考核。

团委纪检部工作计划4新的学期开始了,对-年取得的一定成果,我部保持平静的姿态,静静思索着本学期的工作计划。面对学院形成较好的院风和学风,我部一定会努力奋斗使之加以巩固和发展。能让我院学生勇于自律而使学习等各方面如虎添翼是我部的愿望和工作目标。

因此,我部,综合学院各班级的情况,并结合本部的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纪律考勤工作

1、为了使同学们能更加有效的利用早晨的黄金时段,我部成员每星期会对各班各自负责的考勤工作进行三到四次的检查。

2、我部会对各班的晚自习和课堂纪律会进行不定期抽查。

(我部会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上交团学会。)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建设工作

首先在本星期开一次部门会议,让我部于下星期正式开始工作。每星期二下午都要开一次部门内的例会,了解干事们的工作情况,并传授经验;加大部长和干事的沟通空间,培养干事的工作责任心,调整工作态度,激起工作热情,及时总结活动和工作经验、不足。在这学期,我会尽量让他们自己组织、开展工作,放开权限,给他们一个更大的发挥能力的空间。

三、加强和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在上学期期间,我部和一些部门有一定的交流和合作,但总体来说还不够。组织开展一些活动让干事和部长、部门与部门之间更了解。搞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助,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若各部门有需要帮助的,我部一定会积极配合。

本学期我们部的计划基本如上,如需要到时再增加,希望新学期我们会有新的成绩,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切实为大家服务,更好地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也希望与各个部门更好地合作,树立好我们国际教育分院在学校里的形象。

团委纪检部工作计划5团委学生会生活纪检部工作计划新的学期来了,并且我也很荣幸能当上生活纪检部部长,上一学期,我们部九个人齐心协力完成了工作任务,我们是一个团结的集体。我大概也了解了学生会的各项任务。以下是我的工作计划以及要求和工作项目:

一、招才纳贤,补充生活纪检部后备力量开学后,生活纪检部将在新生的每个班级中挑选学习优良、拥有较强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的新生,以补充生活纪检部的力量。并在初期有意识的组织对新生进行培养,让他们尽快熟悉工作,转变角色,融入到生活纪检部团队之中。

二、严格规范,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学习是学生的天职,综合测评是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手段,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陶冶中职生情操的有效方式,监督好课堂考勤和保证大型活动的秩序、强化综合测评的公平和合理性的价值突出,责任相对较大。因此加强生活纪检管理,落实责任分工非常重要。纪检部成员将在老师、团委学生会的指导下,落实责任,公平公正,全力为广大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增强内部沟通和了解,强化团队意识。生活纪检部随着工作的的需要,人员相对较多,各司其职,为了使工作顺利有序,本年度则要求各工作人员加强内部交流和沟通,相互团结、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本年度将在每月结束之时,召开部门工作会议,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效率,提出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并找出解决方案。在每学期结束之前写一份工作心得,主要内容是对于纪检部工作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以供后期借鉴和矫正。

四、配合学校和其他部门的工作,做老师的好助手学生会的工作是一个大的整体,生活纪检部在学校指导下做好自己分内工作的同时,将加强与团委、学生会其它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如在各类大型活动中联合组织,共同携手一道为创造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氛围努力,为同学们服务,为评估做贡献。

配合纪委检查工作总结篇(9)

__区历来注重区纪委委员作用的发挥,重视区纪委委员意见建议,在区纪委委员参加参与和对区纪委委员的管理上也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为保障区纪委委员决策建议权、监督检查权、质询评议权,督促区纪委委员履职尽责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强化重大决策部署参与,保障区纪委委员决策建议权。发挥区纪委委员在区纪委全会会议中的决策作用,组织区纪委委员参加纪检监察系统的各类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履职情况、工作安排部署等党风廉政全局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审议表决。如:区纪委全委会上的工作报告,都要事先书面征求区纪委委员的意见,在会议期间又都再次征求意见,区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形成的决议都由区纪委委员举手表决。

(二)强化专项检查活动参加,保障区纪委委员监督检查权。大部分区纪委委员都结合自身工作,加强了对本辖区、本部门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行使权力、廉洁自律情况及重大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在区纪委常委中开展街道、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分片督查,组织担任纪检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的区纪委委员按月开展作风督查,组织从事财政、审计等工作的区纪委委员在全区开展专项检查,部分担任区纪委委员的街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也在落实“主体责任”的过程中履行了监督检查的职责,从事公安、检察工作的区纪委委员甚至还发挥了协助办案查处的作用。

(三)强化询问质询评议参与,保障区纪委委员质询评议权。区纪委委员在每年召开的区纪委全委会上,对参与大会述责述廉的街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提出询问质询,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2013年以来,区纪委委员已对向大会述责述廉的全区14个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23个部门党政负责同志进行了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

(四)强化定期报告定期约谈,保障区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到位。规定区纪委常委会每年定期约谈区纪委委员原则上不少于1次,主要听取区纪委委员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情况、听取建议,并对区纪委委员下一步开展工作提指导性意见。不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区纪委委员每年12月底前还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去年,区纪委常委分别对全区26个纪委委员进行了约谈,其中,常委会成员进行了交叉约谈,做到区纪委常委会约谈区纪委委员全覆盖。

虽然,__区在发挥区纪委委员职能作用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上位法的支持、没有系统完备具体的意见

作为支撑,只能是“管中窥豹”,收效不够明显。区纪委委员作用发挥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可控性,且离《》和《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用发挥作用的要求也有较大的差距。(一)职责权限不够具体,委员不清楚有何“为”、有何“不为”。尽管《》和《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的职责作了相应明确,市纪委也出台了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试行意见,但结合区情实际我们发现,针对职责的具体操作办法还不够细化,也没有指导操作的具体配套制度去支撑完善,如果完全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以试行意见为例,由于对纪委委员职责提法较为笼统,同时又没有对纪检监察岗位内和岗位外纪委委员细化职责任务的配套制度跟进,纪委委员往往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擅长的做点、不擅长的也做点,敷衍一下了事,不利于特长作用的发挥,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二)履职制度不够全面,委员不知道怎么“为”、用什么“为”。尽管我们针对区纪委委员履行参与决策、监督检查、询问质询和评议等方面职责,建立了一些相应的配套制度,但就如何让区纪委委员全面履职的问题上,还显得过于零碎、片面,没有从系统全面的角度健全相应的配套工作制度,为其搭建履职平台,致使区纪委委员只知其职、而不知何“为”其职,履职方法路径单一,片面的以为“一年到区纪委开一两次会、举一两次手、提一两次问、写一两次意见建议、划一两次勾勾叉叉、开展一两次督查,最后再约谈一两次、交一两次报告”就算履职到位,完成任务、脱手了事。

(三)履职保障不够充分,导致委员想“为”不能“为”、“为”与“不为”一个样。__区纪委委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在区纪委办公室,在日常服务区纪委委员的过程中,可谓尽心周到,但无论从组织上还是管理上,都还是略显松散。首先,缺少一个职责明确、分工合作,能够加强对接联系沟通、提供丰富活动载体、迅速处置委员意见、从严管理督促的协调机构,区纪委委员作用的发挥仍处于“自发萌芽”状态。其次,缺乏有效系统的管理机制带动,与区纪委委员的沟通不够频繁、信息交流不对称,专门针对区纪委委员组织的培训、活动、调研少之又少,委员反馈问题少、能够针对办理的问题也少,委员履职在管理上出现“真空地带”、工作制度执行基本流于形式。

(四)选用机制创新不够,导致委员结构不稳定、“为官不为”。__区纪委委员原则上实行一届一任,人员虽然固定,却反而导致结构的不稳定。由于委员结构只在进口上把关,没从出口长远打算,导致委员结构无法适应因部分委员调离、退休或退居二线、患重大疾病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的结构变化和不合理。通过换届时和现在的队伍结构对比发现,我区在纪检监察岗位上的委员已由换届时18名下降到11名,岗位外委员则反向增长;由于岗位变化,岗位外委员所在单位与反腐倡廉工作关联度下降,部门街道“一把手”增多;加之2名委员退居二线,1名委员患重大疾病常年修养,委员结构出现“不平衡”,导致有位无“为”现象发生,一定程度影响了委员作用发挥。

如何针对性的解决好__区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以上问题,我们拟从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入手,坚持具体化、针对性、可操作原则,以分类明责为前提,以系统搭台为关键,以全面管理为保障,以破除旧制为动力,尽可能地为委员发挥作用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一)突出分类指导,针对性明确职责任务。要以《》、《党内纪律监督条例》为职责依据,参照省、市相关工作意见,结合__区情实际,从总体上明确区纪委委员职责,并根据委员共性,确定区纪委委员基础性、保障类目标任务。同时,要在明确区纪委委员总体职责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具体细化的配套制度,按照纪检监察岗位内和岗位外,对委员职责进行分类指导。其中,岗位内的委员要按照区纪委监察局机关、部门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不同工作侧重点进行任务划分,确定任务类型、实施对象、覆盖范围,如:委局机关委员要侧重于牵头、范围覆盖全区,派驻纪检组和街道委员侧重于具体、精力主要集中在本部门、辖区;要分清作为常委的纪委委员与一般纪委委员承担的相应责任,常委委员在履行一般委员职责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岗位外的委员则要根据各自所在的工作单位、所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职能优势及各自特长,明确其责任分工,将其本职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通盘考虑。如:组织部门的委员要发挥其对党组织、党员的监督作用,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委员要发挥其反腐败配合协调作用,真正让各条战线上的纪委委员做到各在其位、各施其职,明确有所“为”、有所“不为”。

配合纪委检查工作总结篇(10)

20__年4月,针对基层纪检监察职能弱化问题,按照上级纪委有关规定,我们探索实施了纪检监察派驻制度改革,撤销了 8个乡(镇)党委纪委,成立了祥顺镇和富林乡2个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撤销了7个县直部门纪委,成立了教文卫和农业2个县直纪工委、监察分局。

1、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县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先后召开三次会议,专门研究派出机构有关问题。在编制和干部职数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在全县优秀副科级干部中提拔4名干部,任正科级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在优秀后备干部中提拔了12名干部,任副科级纪工委委员,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创造条件强化管理

保障。二是分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一是创造条件创造创造条件。县政府先后拨款30万元,为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解决了办公场所、电脑、电话等办公办案装备和设备。统一标准,制定了工作职责和制度,明确规定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与纪委干部在福利待遇、评优晋级、纪律要求、学习培训上“四个一视同仁”,极大地调动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根据有关规定,赋予了派驻机构检查权、问询权、制止权、建议权、谈话权、考核权、问责权和督办权。同时明确规定派出机构受县纪委、监察局垂直领导,协助各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宜,做到指导不指挥,督办不包办。通过改革工作体制,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虚位、协调缺位、办案失位等体制上弊端带来的问题。

二、乡镇和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情况和成效

为保证新的工作体制规范运行,通河县纪委坚持指导不指挥、督办不包办、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对立的原则,保证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独立履行职责。通过对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分片派驻统一管理,达到了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

1、积极开展了廉政教育工作。积极协调党委把廉政教育纳入了党委的学习计划,定期下发学习要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的理论、方针、政策。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各纪工委普遍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观看了傅丰志案例警示教育片。驻农业纪工委紧紧围绕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组织开展了廉政知识测试,组织开展了对145名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教育。驻教文卫纪工委紧紧围绕医德医风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举办了“廉政文化进校园”广场文艺专场演出活动,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2、深化对重大事项监督。紧紧围绕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深入开展了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成立以来,各纪工委先后参加所驻党委会议22次,监督人事任免、工程建设、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29件。对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工作谈话24人次,谈话2人,警示教育谈话1人,诫勉谈话1人,检查党委、部门各类会议记录12次

3、积极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从纪工委书记到委员都确定了各自联系单位,深入各自联系点,进行面对面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重点查看工作方案是否制定,组织机构是否落实到位,活动记实、会议记录是否规范,责任制是否层层签状,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整改时限,并帮助所辖单位完善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制度汇编。建立了8个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对各类图版、阵地、档案、工作流程进行标准化建设,有力的推进了院务、校务、村务公开工作。

4、创新了工作载体。各纪工委共在辖区内党员、干部和群众中聘请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员、廉政建设监督员168人,构建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监督网络,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以乡镇站所长“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为载体,强化了对基层站所长的管理和教育,加强了对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延伸了工作手臂,促进了基层干部廉洁从政。结合“关注民生、促进发展”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组织评议员对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问题2件,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了整改。

5、坚持了依法执纪办案。4个纪工委成立以来,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37件,初核案件线索25件,立案18件,结案16件,处分党员干部17人,收缴违纪资金15万余元。立案案件占全县的50%,收缴违纪资金占全县的70%。在惩治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未进行

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县直纪委情况我县原有35个党委、党组、直属总支纪委、监察室、纪检组,改革后,撤消了15个党委纪委,现还剩下20个基层纪委、监察室、纪检组未进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1、构改革的纪委的县直部门基本情况。全县未进行机构改革的基层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共20个,其中,县直党委15个,县直属总支纪检组3个,法检两院监察室2个。设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0人,行政级别均为副科级。上次改革未纳入纪工委管理的部门共有38个,20个党委和未纳入纪工委管理的县直部门共有党员2388名,涉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约270人。

2、行机构改革的纪委工作情况。近年来,县直纪委、纪检组、监察室能够按照县纪委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能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学习会等一般性教育活动,能够配合县纪委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纠风治乱工作。总的来说,能够完成规定性动作,但工作创新不强,没有特点和特色。未实行派驻管理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作用发挥较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查办案件力度小。从去年办案情况看,全县共办案29起,其中纪委和纪工委办案27件,基层纪委办案2件,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作用不大。二是常规性工作质量低。从日常工作上看,个别基层纪委只是在上级检查时临时装档、补充材料,应付上级纪委,极个别的还存在压案、瞒案现象。三是有影响、有震动的教育活动少。从开展大型活动情况看,纪工委辖区内党委都能够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像卫生、教育等部门,都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了行风教育活动。未实行派驻管理的党委,往往重业务、轻教育,几乎没有开展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教育活动。

3、关于对县直纪委改革的初步设想。持“分类归口,整合力量,集中派出,统一管理”原则。在试点基础上,对属地管理的党委纪委进行撤销整合。撤销党委纪委、直属总支和纪检组20个,纪委、监察室、纪检组撤销后各部门设一名专兼职纪检委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2个县纪委监察局驻部门纪工委监察分局机构,即:驻政法纪工委监察分局(办公地点在检察院)、驻财贸纪工委监察分局(办公地点在财政局)。根据部门工作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原则,划分纪工委监察分局管辖部门(含常设机构)。新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编制为4人。设书记分局长1人(正科级职位配置),副书记、副分局长1人(副科级职位配置),副科级职位委员1人,科员职位委员配置1人。驻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驻农业纪工委监察分局、驻教文卫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职位职级配置按新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职位职级配置理顺。

四、派驻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实施纪检监察派驻制度以后,个别党委领导以为撤消了基层纪委就是取消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对基层党纪检监察工作不重视、不过问,严重影响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派驻机构的级别没有明确定位,造成了干部选拔、人员配置等方面实际操作中的困难。

3、派驻机构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突出表现在多数干部为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不熟悉,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欠缺。

4、还有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乡镇水利、教育、卫生、林业等上管的企事业单位还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按照《派驻机构责任区划分办法》,这些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应由上口所在纪工委负责,发生案件则由属地辖区纪工委负责查处,实际操作中却常出现两不管现象。

五、关于对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相关建议

配合纪委检查工作总结篇(11)

(一)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构建和谐*和经济发展要求的行为。着重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构建和谐*,全力打造海南西部现代化滨海工业城市的总体思路,对建设生态市、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坚决纠正盲目投资、损耗资源、破坏环境、低水平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行为。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建设局配合)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端正执政理念,廉洁从政。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把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按照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优良作风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和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

(市委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党校配合)

(三)坚决治理奢侈浪费之风,倡导勤俭节约和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1.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兴建楼堂馆所,经批准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配合)

2.严格执行会议管理有关规定,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

(市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市监察局配合)

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坚决禁止公款大吃大喝、赊账吃喝等问题。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审计局、市财政局配合)

4.严格禁止用公款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规定排气量2.0以下)、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和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严肃查处借换届之机违规购置小汽车、豪华装修办公室等行为。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外事侨务办配合)

(四)加强对机关纪律作风整顿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作为检查、考核、考察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的通知》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配合)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筑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五)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不断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文选》特别是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和同志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员严格遵守和其它党内法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的廉政培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加强反腐倡廉的宣传。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

(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委党校、市妇联、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配合)

(六)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将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严肃纠正和查处违反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行为。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配合)

2.坚决清理和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自己亲属招工雇工的,参与或以变相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利用职权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配合)

3.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充分发挥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强化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审计局、市财政局配合)

4.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和对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申报登记等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为领导干部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工商局配合)

5.继续加强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省委和市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在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及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对换届中和换届后反映拟提拔干部和选人用人中违规违纪的问题,要认真组织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必须严肃处理。

(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劳动保障局配合)

6.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肃查处工资改革前后滥发钱物的行为。坚决执行中央纪委等6部委《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认真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工作,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问题、在工资制度改革前后以各种名义滥发钱物的行为。

(市财政局牵头,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配合)

7.深入治理党员和干部参与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关于坚决遏制和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的通知》精神,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的问题。加强对出国(境)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效防止其涉足场所。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内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市公安局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外事侨务办配合)

三、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七)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收费政策,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学校乱收费问题。巩固从源头上治理高考移民的成果,加强对高考报名、考试等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

(市教育局牵头,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配合)

(八)继续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

(市卫生局牵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纠风办、*工商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

(九)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医药、医疗器械采购管理的监督,制定和完善有关措施,规范采购行为。严肃查处收受回扣和开单提成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乱加价、乱收费及收受红包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市卫生局牵头,市纠风办、*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配合)

(十)认真清理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检查和评比活动,切实解决过多过滥等问题。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结合清理情况,制定完善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章制度。

(市监察局牵头,市纠风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办、市法制办配合)

(十一)加强行风建设,积极开展机关行政效能监察。以高效廉洁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充分发挥投资环境投诉服务中心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市纠风办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府办配合)

(十二)加强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

1.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完善效能监察措施,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落实行政问责制。

(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事劳动保障局配合)

2.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坚决防止和纠正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以任何名义到农村承包土地从事农业开发,严格限制企业、城镇居民到农村承包土地,确保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拥有足量的土地资源。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干部)及其亲属到农村承包土地从事农业开发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研究提出处理办法。

(市农业局牵头,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配合)

3.加强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制度和被征地农民补偿规定的落实,坚决纠正土地征收征用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牵头,市政府办、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监察局配合)

4.严格执行城镇房屋拆迁有关政策和规定,强化城镇房屋拆迁的规范化管理,严肃查处滥用强制手段、不依法办事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市建设局牵头,市政府办、市监察局配合)

(十三)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加强河流水污染防治和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严肃处理因、疏于监管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国资办、市水务局、市林业局配合)

(十四)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审批,强化对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责任事故追究。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劳动保障局配合)

(十五)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和市的《具体措施》。健全乡镇干部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强化村级组织民主监督,逐步推行村级干部勤廉双述制度。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民政局配合)

2.巩固好我市乡镇纪检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经验。结合基层特点,学习和借鉴省内外与兄弟市县的改革成功经验,不断在改革创新中强化和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体制机制。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人事劳动保障局配合)

3.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委托服务制,推广村财乡管的成功经验。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并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监察局配合)

4.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工作。坚持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制度,坚持开展集体接访活动,改变接访方式,变上访为下访,不断拓宽渠道。加快推进信息处理的推广应用,有效整合资源,建立解决问题协调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的工作制度,主动深入群众了解问题,解决矛盾纠纷和。坚决纠正少数基层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市局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民政局配合)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十六)有着重点地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水平。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和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与核销贷款、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办、市建设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局配合)

(十七)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自查自纠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检察、公安、审计、工商和纪检监察等系统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五、深化改革创新,稳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十八)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提拔干部征求纪委意见和任前谈话制度,认真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具体制度措施。规范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考察预告、辞职等制度。加大干部轮岗、异地交流任职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审计局配合)

(十九)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审判和检务公开制度,认真执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司法机关依法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处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

(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监察局配合)

(二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严格实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市政府办牵头,市法制办、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监察局配合)

(二十一)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克扣专项资金问题。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认真落实账户管理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小金库问题。认真总结乡财市管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全面推行镇(乡)财市管制度。

(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市监察局配合)

(二十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政府投资咨询、评估、论证及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制度和跟踪审计制度,实行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真正使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管理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配合)

(二十三)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重点工程项目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强化对重大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

(市建设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审计局、市纪委、市监察局配合)

(二十四)强化土地(海域)使用权出让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坚决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牵头,市林业局、市监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配合)

(二十五)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制度,严格实行管采分离,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益效率。加强对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采购预算编制和追加采购预算的监管。

(市财政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配合)

六、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十六)认真贯彻执行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上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等工作的落实。

(市纪委牵头,市委办、市委组织部配合)

(二十七)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重点抓好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认真总结和探索提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效果的方式和方法,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

(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办、市委组织部配合)

(二十八)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加强对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办、市纪委配合)

(二十九)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发挥群众和派、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促进惩恶扬善、祛邪扶正舆论氛围的形成。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和措施,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十)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职务消费、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进一步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深化和规范厂务公开,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化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积极开展效能监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及资产处置、产权转让的监督,严肃查处暗箱操作,低价出让国有、集体资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