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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污染大全11篇

时间:2022-02-25 11:51:11

固体废弃物污染

固体废弃物污染篇(1)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 A

一、农村固体废弃物的主要构成

1、生活废弃物

生活废弃物主要就是说日常生活中所产生固体的废弃物和垃圾等。其中主要包括其煤渣、厨房的废弃物、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和各种塑料包装等。

2、产业废弃物

由于乡镇企业的数量不断的增加,产生了大量的企业废弃物。产业废弃物主要包括工业、农林业、畜牧业和医疗卫生等各个产业在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由于这些废弃物通常具有一定的毒性,会产生大量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气体。当前,只有较少的发地区对于此类物质加以处理,在这之中部分还没有得到有效地安置以及处理,乡镇企业的产业废弃物几乎占据了产业固体废弃物的绝大多数。

3、危险固体废弃物

危险固体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辨别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危险固体废弃物在乡村通常都存在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造业、采掘业、黑色金属锻炼以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锻炼及其压延加工业、造纸及成品制造业等企业,同时还有一些则是医院临床废物、多氯联苯类废物、生活垃圾飞灰、含汞镉电池、费矿物油、含汞废日光灯管和一部分农民让在使用的国家已经禁止使用的农药和鼠药等剧毒物品。这些危险废弃物没有取得任何有效的处理。

二、固体废弃物的危害

1、侵占土地

固体废物的堆积,占用大量土地,不但污染环境,还浪费土地资源。据估计每堆积1×104t废物,占地约需666.7km2。国内仅工业废渣和尾矿就堆积占地3996×105km2。全国各大城市市区几乎被环状的垃圾堆群所包围。

2、污染土壤

废物堆放,其中的有害组分很容易经过风化、雨雪淋溶、地表径流的浸蚀,产生高温有毒液体渗入土壤,杀害土壤中的微生物,破坏微生物与周围环境构成的生态系统,导致草木不生。

3、污染水体

固体废物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污染水体。固体废物直接倾入江河湖泊,既减少水域面积,又大面积污染水域;固体废物随地面径流进入江河湖泊,使水域成为污水沟,水域中鱼类大量死亡;固体废物中的有害物质在降水的淋溶、渗透作用下进入土壤,污染地下水;粉状固体废物随风飘入地面水,造成地面水污染。

4、污染大气

固体废物一般通过如下途径污染大气:以细粒状存在的废渣和垃圾,在大风吹动下会随风飘逸;一些有机固体废物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下被微生物分解,能释放出有害气体;固体废物在处理(如焚烧)时散发的毒气和臭味等,都能污染大气。典型的例子是煤矸石的自燃,曾在各地煤矿多次发生,散发出大量的SO2、CO2、NH3等气体,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

5、危害人体健康

固体废物中的病原体和有毒物质,经大气、水体、生物为媒介传播和扩散,危害人体健康。许多传染病,如鼠疫等都同固体废物处置不当有关。危险废物具有一些伤害性特别强的特性,如易燃、易爆、强烈的腐蚀性或剧烈的毒性,可能对人类造成严重的伤害。危险废物对人类的短期危害可能是通过摄入、吸入、接触等而引起毒害,也可能是燃烧、爆炸等恶性事故引起伤害;对人类的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化学品中如某些重金属(Cd和As)、有机化合物(C7H8、CCl4)是致病物质,Hg是致突变物质,可能使脑、脊髓、神经或肾脏受到伤害。

6、危害生物

固体废物的有害物质会改变土质成分和土壤结构,有毒废物还能杀伤土壤里的微生物和动物,破坏土壤生态平衡,影响农作物生长。某些有毒物质,特别是重金属和农药,会在土壤中累积并迁移到农作物中去。

三、我国农村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现状

1、环境保护的立法不健全

随着我国在环保方面的立方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可是对于这些法律来说只是针对于大型城市的环境问题而制定的。目前,在我国的农村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在环境污染环境防止方面相互比较明显不足。

2、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和管理机制欠缺

在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主要就是建立在城市重点污染防治上,对其农村污染和特点不重视,目前我国的农村环境管理的制度主要有:环境立法不足,环境的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对于环境的保护职责和污染的性质不匹配等现象,基本上还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的工作等。企业在创造经济利益的同时继续进行排污,严重的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总的来说,无论是对于农村生活垃圾的管理还是对于乡镇企业对于农村造成的固体防治污染,以及农村及其他固体废物方面的管理,政府在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配置的时候都是很欠缺的。

3、农业生产废弃物

农业生产是农村的重要垃圾来源,随着现代农业在农村的推广,一些不容易自行分解的化学制品在农业生产中广为普及,例如农药化肥、农用薄膜以及废旧残损农用器械给农村带来了严重的污染。据统计,农用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是世界首位,农村农用薄膜使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这些被废弃的农业生产品,给农村的水源和土质都带了严重的后果。

4、 乡镇企业工业废弃物

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乡镇企业的繁荣在给农村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的同时也给农村的环境带来了威胁。小规模的经营模式、粗放型的管理模式、以及相对较为低下的工艺方式,导致了大量的环境污染。企业产生的气体、固体废弃物由于缺乏管理,被随意放置,给当地带来了严重的环境危机。

四、农村固体废弃物污染物的防治对策

1、加强管理

一方面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把农村垃圾处理纳入城乡工作的总体规划,摆上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日程,研究探索农村垃圾处理办法,使这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道路。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力度,从法律制度上保护农村环境不受污染。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设施,运用广播、电视及报纸等农民能经常接触到的大众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根据农村实际创新工作方法

坚持垃圾处置产业化发展方向,吸引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垃圾开发市场,加大农村环保监督处罚力度。切实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源的查处,解决城市垃圾下乡问题,探索农村垃圾处置方法,对有利用价值的垃圾要做到物尽其用,如秸秆、粪便和其他可产生沼气等能源的垃圾进行加工利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民间投资介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4、要加强农村乡镇企业环境管理

农村乡镇企业是村民致富的源泉,也是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要控制和防止这一污染,这就要求必须要建立一套整体的乡镇企业的环境管理措施,进行统一的规划和治理,属于该淘汰的企业就必须要淘汰,属于保留的企业就应该要加快其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生产,降低其耗能,减少污染的排放。

5、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

采纳恰当的措施与加工技术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使之得到综合使用,关于处理固体废弃物排放所发生的环境问题是非常有用的。例如,对城市生活垃圾可采纳先将铁、玻璃和塑料从中分拣出来并别离加以收回使用,再对剩下部分做高温堆肥处理使之转化为有机肥料等,都是固体抛弃物综合利用的例子。

结束语

农村固体废弃物处理问题既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纷繁巨大的系统工程,既涉及技术问题,又涉及政策管理问题。关键是要转变传统的观念、建立新的调控管理手段和农村垃圾处理产业发展模式,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参考文献

固体废弃物污染篇(2)

自20世纪70年代,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使世界各国纷纷开启环境污染活动犯罪化改革之路。我国在新修订《刑法》中也增加了破坏污染环境犯罪相关罪名,由此开始了污染环境犯罪化的改革。其中针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领域,通过单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了规范该领域污染活动的相关事宜。

一、固体废弃物概述

(一)固体废弃物的概念与分类。固体废弃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弃物管理的物品、物质。[1]按照来源,可将其划分为生活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农业固体废弃物。

其中,生活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指日常生活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通常情况下,城市化程度越高,附带的环境污染压力越大,环境污染现象也越多。工业固体废弃物多为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渣、废弃原材料等固体废弃物,又称工业垃圾;农业固体废弃物,主要由农业生产中的废弃农作物等组成。

(二)固体废弃物污染。一般来讲,固体废弃物经过利用后的物体,其自身所包含的能为人利用的价值很低,由于大多数的固体废弃物是人造物品,非自然界衍生,在环境中自我分解能力低。其中不少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环境影响极大。比如:固体废弃物露天堆放会占用大量土地资源;有毒的废弃物,经过自然循环渗入土壤,会杀灭微生物,破坏土壤腐解能力,导致寸草不生;固体废弃物颗粒随自然水循环进入水体,污染地表和地下水等。2012年1、2月发生于广西省龙江的镉污染事件便是例证。

二、我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立法现状与缺陷

我国《刑法》关于环境犯罪的规定虽然设置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共计9个条文。但纵观条文内容,不仅罪名概括性强、种类少,刑罚的力度较弱、种类少。2005年4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虽以法律的形式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有了专项规定,但除却总责部分的理论概述外,第二、三、四章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办法仍旧未能改变修订前的状况。并未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犯罪化倾向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相关污染破坏行为的性质仍限制在违法行为的范畴内,以行政性的处罚和罚款为主要问责方式。分析我国相关法律,存在如下问题:

1、相关法理待改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犯罪在整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体系中的地位类似于相比环境犯罪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而言有共同之处,均处于细枝末节,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改善整体刑法对环境犯罪的态度也有助于加强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犯罪的重视。

目前,我国现行《刑法》分则第六章所规定罪名,是在相关犯罪无法被其他章节接纳,同时难以与其他章节犯罪客体同类化,才置入第六章中的。而之所以在该章下分节,一是立法者要使《刑法》具有一定的明确性和概括性;二是立法者认为这些类罪的层级较低,难以升级为独立的一章。[2]因此,将环境法益作为较低层级的法益看待,既有立法者陈旧的环境保护理念缘由,也有未能转变旧有以人为中心的立法原则,将环境法益局限于对个人和公共法益保护之故。

2、犯罪形态单一。我国《刑法》有关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犯罪大都要求为结果犯,这种事后惩治体现了传统刑法结果本位的立法理念和刑法谦抑性原则。但环境犯罪不同于普通犯罪,它具有的危险性和潜在威胁性,损害一旦出现便无法挽回,以结果为刑法的适用标准显然是迟了一大步。预防犯罪是刑法的重要功能,各国的环境刑法都力争贯彻重在预防的原则,对危险犯、行为犯等明确地确认为犯罪,并施以刑罚。[3]相比之下,我国《刑法》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犯罪的惩罚则主要集中于结果犯,而不是危险犯。该模式容易造成人们的投机心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3、刑罚适用种类待完善。我国现行《刑法》在惩治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犯罪的内容上没有关于附加适用资格刑的条款,而我国现行刑法关于资格刑的规定也仅有政治权利一项,种类上的局限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犯罪刑罚中资格刑的缺失是我国在此领域立法的一个明显缺陷,不利于根本上惩治此类犯罪。

三、改进固体废弃物污染立法的建议

(一)确立合理的环境法益保护理论。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刑法学界对环境犯罪法益的理解也更加科学。我认同日本刑法学界的折衷说观点。也就是说只要生态中心主义的法益与人类中心主义的法益相关,或者不相抵触,那么生态的法益就可以成为刑法法益。[4]

至于有学者坚持的“人类中心主义法益”,我认为他们过于透析社会活动的本质而忽略了活动的直接对象以及过分的人类自我意识。环境犯罪直接危害的就是生态的平衡,我们不否认生态平衡的维护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但从更广阔的视角看,地球上的生命体均是独立平等的存在,我们不能认为人类目前处于领先的地位就将一切非人类的生命的价值看做低于人类的价值。

(二)合理规定犯罪形态。虽然我国刑法学界对于将危险犯加入污染环境犯罪,一直争论不止。反对者认为,在环境犯罪中增加危险犯,一方面不符合刑法谦抑性,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往往难以被正确认定。[5]但是,将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犯罪的犯罪形态规定为危险犯最有利于保护环境,同时不违背“谦抑性”,而是刑法为适应风险社会原本应做出的具体调整。面对日益严重的固体废弃物污染,我们如果一再借口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污染对社会整体的负面效应,采用过轻过宽的惩罚措施毕竟导致经济成果最后被恶化的环境所吞噬。

当然,“刑罚如双刃剑,用之不得其当,则国家和人民两受其害”。对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我们应该结合具体国情,在不违背谦抑性的基础上,逐步将结果犯转化为行为犯、危险犯。

(三)刑罚适用种类的完善

1、完善财产刑。首先,应当扩大罚金刑的数额,以巨额的经济处罚震慑环境犯罪分子,不仅可以使犯罪者从犯罪中获得的利益消失;也可以对那些企图从事此类犯罪的个人和单位造成巨大的压力。其次,完善罚金的适用方式,对一些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犯罪,规定单处罚金制;对较重的贪利性犯罪可规定并处罚金。

2、改进资格刑。实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犯罪的主体多是具有一定经营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对其判处资格刑,能够使其完全丧失从事污染环境犯罪活动的资格,从源头对其施以“死刑”,可以有效震慑和惩罚犯罪。

尽管目前世界各国对于环境污染犯罪都支持刑罚化,即扩展刑罚适用范围、加大惩处力度,然而刑法仅仅是保护环境的一种措施,不能完全依靠,而应将兴发作为最后保障措施。加大预防、治理环境措施宣传和投入,加强国际间环境保护技术的合作,建立科学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战略才是消除以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犯罪为代表的环境犯罪的首选。(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http:///flfg/2005-06/21/content_8289.htm .2015年3月访问

[2]赵秉志.《环境犯罪及其立法完善研究――从比较法的角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P134-P135

[3]傅立忠、储槐植.《初论“环境刑法”》.当代法学.1994年第2期

[4]何卫东、章海、尹琳.《日本环境刑法理论评析》.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第12卷

[5]刘红艳.《浅论环境犯罪危险犯》.南华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固体废弃物污染篇(3)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人类的生产、生活离不开对于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伴随我国人口规模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建设的不断进步,对于环境所造成的危害正在一步步的恶化。这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则是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因其固体状态降解比较困难,对于环境的污染危害即比较严重,强化对于固体污染物的防治,特别是对于农业环境污染的防治是我国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不仅有利于我国农业生产环境的改善,更有利于实现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固体废弃物根据来源可分为生活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农业固体废弃物。

1、生活废弃物

生活废弃物指居民生活、商业活动、市政建设、机关办公等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的数量、组成及性质正随着城乡建设和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发生变化。一般来说,城市生活水平愈高,垃圾产生量愈大,在低收入国家的大城市,每人每天产生0.5-0.8千克;在工业化国家的大城市,每人每天产生的垃圾通常1千克左右。

2、工业固体废弃物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燃料废渣、化工生产及冶炼废渣等固体废物,又称工业废渣或工业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其来源及物理性状大体可分为六类。而依废渣的毒性又可分为有毒与无毒废渣两类。

3、农业固体废弃物

农业固体废物是指农业生产活动(包括科研)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副业五种农业产业产生的废弃物。

二、固体废弃物对农业环境的危害

1、浪费资源

固体废物不像废气、废水那样到处迁移和扩散,必须占有大量的土地。城市固体废物侵占土地的现象日趋严重,我国堆积的工业固体废物有60亿吨,生活垃圾有5亿吨,预计每年有1000万吨固体废物无法处理而堆积在城郊或公路两旁,几万公顷的土地被它们侵吞。

2、污染土壤

土壤是植物赖以生存的基础,长期使用带有碎砖瓦砾的“垃圾肥”,土壤就严重“渣化”,使动植物和微生物不能正常生长;未经处理的有害废物在土壤中风化、淋溶后,就渗入土壤,杀死土壤微生物,破坏土壤的腐蚀分解能力,导致土壤质量下降;带有病菌、寄生虫卵的粪便施入农田,一些根茎类蔬菜、瓜果就把土壤中的病菌、寄生虫卵吸进或带入体内,人们食用后就会患病。

3、污染水体

许多国家把大量的固体废物直接向江河湖海倾倒,不仅减少了水域面积,淤塞航道,而且污染水体,使水质下降。固体废物对水体的污染,有直接污染地表水,也有的下渗后污染了地下水。

4、污染大气

固体废物在收运、堆放过程中未作密封处理,有的经日晒、风吹、雨淋、焚化等作用,挥发了大量废气、粉尘;有的发酵分解后产生了有毒气体,向大气中飘散,造成大气污染。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

1、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利用

对于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与处理目前已经成为了世界性的主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国际化的大趋势影响下,我国也开始学习国际上进行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技术,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固体废物的减量化主要是通过适宜的手段减少和减小固体废物的数量和容积。这一任务的实现,需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如通过技术进步和工艺创新,尽量减少生产过程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二是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和利用,如经过堆肥、焚烧等处理可使排放出的固体废弃物的数量和体积大为减少。

资源化则是指采取工艺措施从固体废弃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或使固体废弃物得到再次利用,如可将粉煤灰用来生产粉煤灰水泥、粉煤灰砖,还可作为农业肥料和土壤改良剂。

无害化即是将固体废物通过工程处理,达到不危害人体健康,不污染周围自然环境的目的,如可利用卫生填埋、高温堆肥、沼气发酵、焚烧、热解等方法处理固体废弃物,使之达到不损害人体健康和不污染周围环境的要求。

2、提高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技术水平

(1)进一步改善治理工艺

不同的生产工艺直接决定着固体废物的生成量及其种类。目前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不少企业的技术、装备、生产工艺水平落后,资源和能源使用不合理,生产的产品产量低、质量差,生产过程中物料浪费大、能耗高,因而产生了大量固体废弃物。所以,要解决固体废弃物排放数量大的问题,首先就要从改造老企业设备革新、生产工艺入手,在减少能耗和提高原料利用效率的同时,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从而实现清洁生产。

(2)推行原料多级化利用工艺

从不同产品的生产过程来看,生产一种产品所产生的废弃物可能就是生产下一个产品的原料。因此推行原料多级利用工艺,使生产第一种产品产生的废物成为生产第二种产品的原料,而生产第二种产品产生的废物又成为生产第三种产品的原料,如此多级利用一种原料,可使排放到环境的废弃物数量最少,而经济、环境和社会的综合效益最佳。

(3)进一步推动综合利用

采取适当的措施与加工工艺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使之得到综合利用,对于解决固体废弃物排放所产生的环境问题是十分有效的。例如,对城市生活垃圾可采取先将铁、玻璃和塑胶从中分拣出来并分别加以回收利用,再对剩余部分做高温堆肥处理使之转化为有机肥料等,都是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例子。

(4)加强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处理是改善污染环境的重要方法,在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过程中,要根据相关固体废弃物的种类以及特性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处理工艺进行不同的无害化处理。如可采取热处理、固化处理和堆肥发酵处理等方法,使之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实现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

3、严格执行固体废弃物农用控制标准

固体废弃物的农业利用是实现其资源化的有效途径之一。如生活垃圾含有较多的有机物质和植物营养成分,用于农田往往可以收到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和增加作物产量的效果,但日益增多的有机合成材料及其制品会随垃圾进入农田,造成对环境的污染。许多工业废渣还可以用作土壤改良剂而直接施用于农田土壤,如生产磷肥的副产品磷石膏可以用于改良碱性土壤,高炉渣经过适当粉碎加工可以作为土壤改良剂用于改良质地粘重、通透性不良的土壤等,但在降水或灌溉水的作用下,这些进入土壤中的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又会在土体中移动,甚至抵达地下水,从而造成更大范围的环境污染问题。因此对固体废弃物的农业利用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标准,并进行充分论证,在确保对农业环境不产生危害的前提下来有效的利用固体废弃物。

结语:综上所述,固体废弃物由于其种类繁多,在进行处理过程中,一定要根据其具体特性进行具体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对于固体废弃物的研究与分析,并采取科学且有效的方式对其进行有效的防治与治理,强化对于农业环境的保护与防治,从根本上确保农业环境的安全,从而为我国的农业生产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推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固体废弃物污染篇(4)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1(a)-0078-01

就目前来看,固体废弃物是当前全球生态环境中主要的污染因素之一,每一个国家都开始重视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而且开始在固体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应用公共管制,将公共管制作为固体废弃物处理中的重要手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弃物,这些固体废弃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质量的提高,所以如何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与处理,充分的利用固体废弃物,是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1 固体废弃物的概述

固体废弃物,实质上就是指人们在生产活动、日常生活以及其他一些建设事项中产生的一些固体形态废弃物质。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例如:按照危害程度的不同,可以将固体废弃物划分为一般固体废弃物与有害固体废弃物;按照不同的化学性质,可以将固体废弃物划分为无机固体废弃物与有机固体废弃物。为了能够更好的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管理与处理,根据固体废弃物产生来源的不同,可以将固体废弃物划分为城市垃圾、矿业固体废弃物、农业固体废弃物、放射性固体以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的数量非常多,而且类型也比较分散,是破坏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之一,对于环境的破坏程度非常大,所以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必须要充分的重视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

2 分析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公共管制的应用

2.1 公共管制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应用的必要性

(1)政府能够对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的标准进行严格的制定,从而能够有效的降低固体废弃物对于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通过政府在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方面制定的严格标准,私人在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必须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防止私人对固体废弃物进行随意的处理,导致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出现。另外,政府制定的标准,要求私人在处理固体废弃物的过程中必须对污染进行严格的控制,污染者与被污染者之间不再需要进行相关的交易,有效的避免了污染者与被污染者在市场条件下进行交易的时候出现的资金成本缺陷问题,节约了社会中的资源,降低了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达到保护环境的目标。

(2)政府能够通过对固体废弃物制造者实行税费征收,使一些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固体制造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一系列方式,促使私人对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与设施进行合理的改进,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数量,控制固体废弃物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实际生活中,一些人会故意制造相关的污染来破坏环境,主要是因为在处理污染的过程中,私人的收益往往会高于私人的成本,因此一些污染者的私人成本中,如果不包含社会成本在其中的话,那么就能够在环境污染中获得较大的经济收益,而政府对于私人制定的税费征收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使得私人在固体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必须在私人成本中加入社会成本,私人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所需要花费的资金成本增加,不符合环境治理标准的产品价格更高,使私人改变固体废弃物处理中的一些不合理行为,减少固体废弃物造成的污染,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3)政府还能够针对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循环利用采取一些激励举措,例如:政府可以为可循环技术的研发项目提供相应的资金补贴,补贴的方式主要包括减税、贷款以及资助等,对于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4)政府还可以制定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总体水平的前提下,激励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减少企业生产中排放的污染物。政府在排污许可证制定的过程中,首先要对污染物总体排放水平进行合理的制定,然后在企业中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进行合理的分配,如果某一企业在污染物排放水平方面要低于规定中的水平,那么这一企业就能够将自身在排污许可证制度中剩余的许可,向其他企业出售,或者将剩余的许可与本企业在其他生产项目中的过度排放进行抵消。

(5)政府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的其他管制手段,例如:建立信心披露制度、危险固体废弃物申报登记、押金返还制度、禁止性法律规定、强制绿色采购制度以及检测制度等,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对于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2 公共管制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的限度

(1)公共管制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的应用也需要相应的资金成本,而且一般公共管制需要的资金成本都比较多。公共管制中的资金成本,主要包括立法成本、守法成本、执法成本以及政府在权利上出现现象带来的社会成本等,所以,公共管制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要对公共管制资金成本的效益性进行充分的考量,使公共管制达到的效益与使用的资金成本处于正比。

(2)政府在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标准的制定上,有合理的技术标准,也有不合理的技术标准,所以应当慎重的使用。政府在对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经济效益与安全性能之间的关系,对于一些技术标准中设立的过高达标成本,应当对其使用范围进行合理的限制,还应当考虑技术标准的灵活性,不能让企业将某一个技术标准当成固体废弃物处理中的唯一标准,政府应该允许企业采用资金成本更低、更先进,而且能够确保安全,有效利用固体废弃物的其他一些技术。

2.3 政府要在固体废弃物处理方面制定一个合理的法律责任制度

达到控制固体废弃物污染范围的目的,根据固体废弃物处理中的实际情况,结合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中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完善的法律责任制度。

3 结语

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社会生产与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非常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直接影响社会生产效率与人们的生活质量;公共管制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的应用,能够有效地解决固体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合理的控制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促进固体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数量,对于环境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刘勇.固体废弃物处理的市场与公共管制效用[J].重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12).

固体废弃物污染篇(5)

1)大气污染:城市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指由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断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一旦超过环境自身的净化能力,大气环境就会日益恶化,严重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健康、破坏生态环境。

2)水污染:水污染,一般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人,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城市水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日趋加剧的水污染,已对人类的生存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成为人类健康、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水污染被称作“世界头号杀手”。

3)固体废弃物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是指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过程中产生的危害环境的现象。目前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城市生活废弃物,即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本文由收集整理民生活垃圾、医院垃圾、商业垃圾、建筑垃圾等;二是工业固体废物,又称工业废渣或工业垃圾。这些垃圾若不及时清除,必然污染空气,对土壤、水体都会造成严重污染。从而导致蚊蝇滋生、细菌繁殖,使疾病迅速传播,危害人体健康。

二、城市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治措施探讨

2.1城市大气污染的防治技术手段

治理城市大气污染可以从以下技术手段着手:一是采用新能源技术,改善我国传统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使用绿色洁净的新能源,如可以使用洗选煤,降低大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大力推行使用氢气作为新能源,有效消除大气中二氧化硫污染物得排放量;城市汽车发动机推荐用洁净的燃料工作,消除汽车尾气中二氧化碳及碳氢化合物的污染。二是一些高耗能、大气污染严重的老企业要不断改进传统的技术手段·,新兴的中小型企业要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手段,推广各类烟尘净化技术,倡导清洁生产等。2.2城市水污染的技术性控制对策

对于城市工业废水与城市生活污水要进行集中处理:城市要建立专门的城市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尽可能地将工业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进人城市废水理厂与生活污水合并处理。但工业废水的水质必须满足进人城市下水道的水质标准。对于不能满足标准的工业废水,应在工厂内部先进行适当的预处理,使水质满足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下水道。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并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2.3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手段

对于固体废物污染一般首先是要控制其产生量,比如可以通过改革城市燃料结构控制工厂原料的消耗,定额提高产品的使用寿命,提高废品的回收率等手段减少城市固体废弃物排放;其次是采用各种技术手段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使得固体废弃物也能得到合理利用。目前主要采用的方法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固化、焚烧、生物处理等。

1)压实技术。压实是一种通过对废物实行减容化、降低运输成本、延长填埋寿命的预处理技术,压实是一种普遍采用的固体废弃物的预处理方法,但是并不是所有固体废弃物都可以进行压实处理,某些可能引起操作问题的废弃物,如焦油、污泥或液体物料,一般不宜作压实处理。

2)破碎技术。为了方便固体废弃物进人填埋场,可以预先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破碎处理,经过破碎处理的废物,由于消除了大的空隙,不仅尺寸大小均匀,而且质地也均匀,在填埋过程中比较容易压实。固体废弃物的破碎方法很多,主要有冲击破

碎、剪切破碎、挤压破碎、摩擦破碎等此外还有专有的低温破碎和混式破碎等。

3)分选技术。固体废物分选是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的重要手段,通过分选将有用的充分选出来加以利用,将有害的充分分离出来;另一种是将不同粒度级别的废弃物加以分离,分选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物料的某些性方面的差异,将其分离开。

4)固化处理技术。固化技术是通向废弃物中添加固化基材,使有害固体废物固定或包容在惰性固化基材中的一种无害化处理过程,经过处理的固化产物应具有良好的抗渗透性、良好的机械性以及抗浸出性、抗干湿、抗冻融特性,固化处理根据固化基材的不同可分为沉固化、沥青固化、玻璃固化及胶质固化等。

5)焚烧和热解技术。是固体废物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处理过程,好处是大量有害的废料分解而变成无害的物质。此外,由于固体废弃物中可燃物的比例逐渐增加,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实现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固体废弃物污染篇(6)

一、问题的提出

电子废弃物污染作为环境污染的一种特殊形式,严重威胁着生态安全与人类健康。广东汕头市贵屿镇是全国最大的电子废弃物拆解处理集散地,由于拆解工艺简单落后,使得该地环境污染严重,居民健康受到威胁。2005年汕头大学对该地165名一至六岁儿童的血铅水平进行了调查,发现血铅负荷偏高,其中135名儿童铅中毒,中度铅中毒者达到24.4%。在我国,像贵屿镇这样的地区远不止一个,广东清远、浙江台州、河北黄骅等地都面临着严重的电子废弃物污染。面对这样的污染现实,我们不得不思考以下几个问题:什么是电子废弃物?针对其污染,我国刑法进行了怎样规制?其他国家和地区如何规定,又有哪些值得我们借鉴?

二、电子废弃物概念

何谓电子废弃物,我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从国家颁布的法律性文件来看,对于其概念,我国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2003年,原国家环保总局的《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首次从生产、维修、消费三个环节(简称“三环节”)进行了规定:“电子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设备及其零部件;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品及废弃零部件;消费者废弃的设备”。2004年修订通过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则从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两方面(以下简称“两方面”)将其规定为“丧失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2006年的《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继承了2003年《公告》的特点,从“三环节”角度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定义为“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或因使用价值不能满足要求而被丢弃的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2007年颁布的《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则融合了上述三个法律性文件的特点,结合“两方面”和“三环节”,将其综合规定为:“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和有关部门规定纳入电子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从定义的角度来看,电子废弃物概念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角度看,电子废弃物是指电子电器产品达到使用寿命后的报废物;广义角度来看,电子废弃物还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其零部件、边角余料、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品及废弃零部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广义还是狭义,它们都建立在“两方面”和“三环节”的基础上。哪种定义角度好呢?笔者认为,针对我国现状,适合采取广义概念。一方面,我国电子废弃物污染状况严峻,采取广义概念,有利于将电子废弃物各种污染形态纳入到规制范围内,更好地起到惩戒和引导作用。另一方面,随着电子产业不断发展,电子废弃物污染形态也将更加复杂,采取广义概念,有利于应对未来出现的新情况、新种类,从而避免电子废弃物新种类出现时无法可依或法律规定不明确的状况。

三、德美关于电子废弃物的刑法规制

(一)德国

德国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电子废弃物罪名,而是将其统称为“垃圾”。首先,《德国刑法典》第326条对“垃圾”范围进行了广义上的界定,包括“具有公共危险性的可传播的毒剂和病原体;可能会导致疾病发生或遗传基因改变以及易燃、易爆、具有放射性的垃圾”。在对“垃圾”进行界定时,德国并没有明确告知哪些属于刑法规制的“垃圾”,而是从可能导致的危害结果角度思考,对所谓的“垃圾”进行了一个包容性的概括,即只要某些废弃物能够导致某种损害结果,该废弃物即可视为刑法上的“垃圾”。其次,德国广泛引入了危险犯的犯罪形态,刑罚严峻。《德国刑法典》第326条规定:“在许可范围之外或者违背许可的处理程序存放、储存、排放上述垃圾的,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金”。再者,德国刑法综合考虑了各种具体情况。《德国刑法典》第326条还规定了未遂犯、过失犯的处罚以及范围很窄的免责事由,周全地考虑了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二)美国

在电子废弃物污染刑法规制方面,《固体废弃物处置法》是美国最重要一部法律。首先,同德国一样,美国也没有专门设立电子废弃物污染相关罪名,而是将电子废弃物纳入到固体废物范围内进行规制。该固体废物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固态、半固态、液态等各种形态的物质。其次,美国广泛引入了抽象危险犯的犯罪形态,惩罚力度大。《固体废弃物处置法》第3008条规定:“故意产生、贮放、处理、运输、处置或采用其他方式保存任何有毒废弃物的。根据其行为情况可以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每天不超过5万美元罚款或者两者并罚”。再者,美国刑法概括性较强,对现实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得较为全面。《固体废弃物处置法》第3008条规定要对“在明知情况下进行明显的、不公正的,且对人类生活来说是不可饶恕的行为或者是明显地置人们生命安全于不顾的行为”进行惩罚,语句概括性很强。随着电子产品的不断丰富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在惩治电子废弃物污染犯罪时,如果遇到一些较为模糊的难题而犹豫不决,我们便可以通过这样概括性的规定进行规制范围上的选择。

(三)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在电子废弃物污染刑法规制方面,德国、美国都广泛采用了危险犯形态,且以抽象危险犯为主。同时,三者刑法规制范围较广,将电子废弃物很好地容纳了进来。德国将电子废弃物包含在“垃圾”范围内,美国包含在“固体废物”。此外,两者刑罚力度大,手段多样。德美两国结合自由型和罚金刑,设置了较为严厉苛刻的刑罚,犯罪之人往往面临着巨额罚金和长达数年的自由刑。

四、我国电子废弃物刑法规制

首先,对于电子废弃物污染,我国刑法从两个角度进行规制。对于国内电子废弃物在回收处理造成的污染,主要适用刑法第338条的污染环境罪。如果将国外电子废弃物进口到国内,则适用刑法第339条,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定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走私固体废物罪。其次,从刑法第338条、339条可以看出,我国并没有专门设立与电子废弃物相关的罪名进行规制,而是统一将其纳入到污染环境罪中。这样会忽视各种污染源的特点,起不到保护环境的作用。虽然刑法第339条设置了固体废物犯罪,但其主要针对进口固体废物进行规制,对于常见的电子废弃物污染犯罪,仍以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为主。德美两国也没有专门设立电子废弃物污染罪名进行刑法规制,但是并不同于我国。德国专门针对“垃圾”,美国针对固体废弃物污染。再者,针对于环境类犯罪,我国刑法仍采用实害犯形态。根据刑法第338条,对于电子废弃物污染,只有达到“严重污染环境”或者“后果特别严重”时,才会受到刑事制裁。这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所采用的危险犯形成了鲜明对比,实害犯更多的是惩治犯罪,但是很难起到预防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最后,相关刑罚并不明确。这主要针对罚金刑而言。我国刑法采用了无限额罚金制,但是罚金数额多少并未提及。无限额罚金制能够使审判人员根据犯罪情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符合实际的罚金判决譺訛,但是也为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预留了过大的空间,容易导致刑罚擅断。罚金数额的不确定,容易使得罚金刑仅仅成为象征性的惩罚,不利于有效规制电子废弃物污染。

五、思考与建议

(一)增设电子废弃物污染相关罪名,增强针对性

刑法价值更多在于预防犯罪,环境类犯罪更是如此。我们要根据各种污染的特点设置罪责罚,具有针对性,而不是将大部分环境类犯罪大都纳入到污染环境罪中,使得污染环境罪笼统而不明确。因此将电子废弃物在内的污染主要规制在刑法第338条的现状势必需要做出改变,我们需要在环境犯罪的相关章节增设电子废弃物污染相关罪名。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增设一个规制范围广、针对性强、能够包含电子废弃物污染的废弃物犯罪。在对“废弃物”进行范围界定时,我们不妨借鉴德国刑法对“垃圾”的界定方法,从可能导致某种结果出现的角度,对“废弃物”进行定义。这样规制范围更广,考虑情况更加周全。

(二)引入抽象危险犯,发挥刑法的前期屏障作用

电子废弃物污染具有长期性、隐蔽性,其危害结果可能需要一个较长的潜伏期才会显现。由于人类认识水平有限,就会导致污染行为实施若干年后,人类可能最终确认其实害后果,但是因已超过追诉时效或因犯罪主体因素而无法追究刑责,鉴于此,学界一直建言污染环境犯罪应从结果犯转变为危险犯。对于环境,我们要遵循预防为主原则,不能在环境已经受到严重破坏时才去惩治犯罪,而应该提前对那些具备“严重污染环境”的危险,但还没有出现“严重污染环境”实害结果的行为予以惩处,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因此我们要广泛引入抽象危险犯犯罪形态,充分发挥刑法的前期屏障作用。

固体废弃物污染篇(7)

大量的固体废弃物,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平衡,同时也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在这些固体废弃物中,一些有毒物质不仅能造成土壤、水以及大气的污染,还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人类的身体健康。因此,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管理利用,不仅维护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同时也维护了人类的身体健康。

一、固体废弃物分类

1.生活垃圾

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往往会产生相应的固体废弃物,例如:旧电池。同时,根据生活水平及经济发展的不同,不同地域所产生的垃圾成分也不相同。而在这些生活固体垃圾中,主要包括:废弃包装用品、厨余垃圾、废旧电池、金属等。而在其主要包含的成分中,往往因生活水平、质量和习惯、季节、气候等不同而产生差异。例如:农村和城市,因消费水平不同,两者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也不同。农村主要以厨余垃圾为主,而城市则以金属、包装用品等为主。

2.工业固体废弃物

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来自工业部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一些工程肆意将废渣、粉尘及其他含有化学物质的废弃物排放到自然环境中,从而造成环境的严重污染。此外,工业废弃物不仅堆积量大、成分复杂,同时,其性质也是多样的,在这些工业固体废弃物中,多数含有有毒成分,而这些有毒成分随意排放到自然中,不仅造成环境的污染,同时还威胁着人类的身体健康。

3.危险固废物

在固体废弃物中,危险固体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废弃物名录或是根据国家规定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害性的废物。其主要包括:工业固体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中医院临床物、农村固体废弃物中喷洒的残余农药。如果对其不能有效的进行管理,则会引起人类身体和环境的重大污染,例如:传染性,核污染,放射性污染等。此外,这些污染还会通过生物中的食物链,将污染继续传递,从而威胁到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及人类下一代的生命健康。

二、固体废物的危害特性

固体废弃物在一定条件下回产生相应的化学反应,从而对土壤、水以及环境等造成严重的污染。其具体表现为:

1.对土壤的污染

首先,固体废物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而且常常是群蝇乱舞,灰尘飞扬。其次,大量有毒废物,在风化作用下,到处流失,其渗出液所含的有毒物质会改变土质和土壤结构,使土壤遭到污染。例如:一节一号电池在地里腐烂,它的有毒物质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使用价值;废旧电池中含有重金属镉、铅、汞、镍、锌、锰等,其中镉、铅、汞是对人体危害较大的物质。最后,一些病菌通过这些传染的水以及土壤上的庄稼,将病菌直接带给人类,从而威胁人类的身体健康。

2.对水域的污染

固体废物经过雨水的冲刷,肆意的流入河流或渗透到地下下水中,从而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污染与破坏。甚至有的单位直接将固体废物倒入河流中,以至于引起大批水生生物中毒,而人类在食用中毒生物后,也会间接的出现中毒。

3.对大气的污染

某些固体废物经过相应的化学作用,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从而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此外,以微粒状态存在的固体废物在风的吹动下,随风飘扬,扩散到大气中。不仅使空气污浊,影响人体健康,同时还玷污建筑物和花果树木,影响到市容卫生。

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管理利用与处理处置新技术

1. 粉煤灰

粉煤灰砖,是粉煤灰加上黏土和其他工业废弃物,经过配料等一系列工序而成,具有环保节能、减少建筑负荷和劳动强度的优点,是很好的墙体填充材料;粉煤灰陶粒,该生产技术具有不使用添加剂、无二次污染等优点,由粉煤灰制成的粉煤灰陶粒具有轻质高强、低导热系数、吸音、耐火、防渗等优点;粉煤灰水泥和混凝土,粉煤灰由二氧化硅和氧化铝组成,能够取代黏土用于水泥生产,国内已出现硅酸三钙水泥、低密度油井水泥等新型水泥,由于粉煤灰包含一定量的碳粒,能够节省燃料,宝钢使用磨粉机处理、加工粉煤灰,已开发出粉煤灰混凝土等多种粉煤灰材料,其钢包保温材料、海工混凝土掺合料等新材料填补了我国的空白;污水处理,粉煤灰能够去除污水中富含的磷酸酶,由其制成的过滤介质、絮凝剂等可以起到净化废水的作用,可以利用各种酸碱度的粉煤灰处理各种程度的酸性或是碱性废水,粉煤灰掺入量控制在30%以下时可以制作不具备渗透性的衬里材料,掺入量在20%时可以作为废水处理装置的覆盖物或是衬里材料;粉煤灰可以用作肥料,能够改良土壤状况,增加小麦产量,防治病虫害,目前以研究出硅复合肥和磷肥等粉煤灰肥料。

2.煤矸石

煤矸石可以使用简单工艺选出好煤、黄铁矿,分别用作燃料和化工原料;发电,可以使用煤矸石燃烧发电,并将炉渣生产成水泥和砖;建筑材料,煤矸石可以取代黏土制成砖,利用其自身的可燃物节约煤炭,还可以制作成普通水泥;造纸,煤矸石也可以用于造纸和生产涂料产品,例如使用特殊工艺加工的“石头纸”。

3.尾矿

能够使用铁尾矿砂石生产混凝土,目前我国的尾矿回收、利用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2010年攀钢回收了近50万吨钛精矿,然而还缺少高新技术和特殊政策的支持,需要国家和有关部门加以重视。

4.脱硫石膏

脱硫石膏可以用来生产石膏砌块,具有轻质高强、形状整齐、外面光滑、隔热防火、吸声等优点,还具有易加工特性;石膏砂浆,相比于普通砂浆,其具有轻质高强、节能、粘结性好、不易开裂、保温等优点;还可以使用脱硫石膏制作纸面板石膏和水泥缓凝剂等等。

5.秸秆

秸秆肥料,秸秆还田技术在我国各地区得到了普遍的应用,经过粉碎还田等一系列措施,将农作物秸秆用作肥料以提高土壤有机质的含量,改善土壤保养水肥的性能,有节本增效的作用;秸秆饲料,通过青贮等处理方式将秸秆制作成优质饲料,有着简单易行、可长期保存、节省工时等优点;秸秆能源,主要有秸秆沼气、固化成型燃料、直燃发电等等,具有节能环保、成本低、简单实用等优点;食用菌基料,秸秆用于食用菌的种植,能够提供丰富的氮、磷等营养成分,具有成本低、资源足、低污染的优点;还可以将秸秆制作成活性炭、秸秆纤维等等。

总结:

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管理是关系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国家应该改变观念,发挥市场和企业、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建立法治保障体系,以促进我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管理利用与处理处置新技术的发展。

参考文献:

固体废弃物污染篇(8)

Abstract: With economic development, social progress, the geometric population has growth and limited resources is reduced, the number of global solid waste production is growing, complex types of pollution incidents is increasing year by year, it has receive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of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At this stage, municipal solid waste treatment facilities lag far behind the amount of solid waste. Solid landfill also takes up a lot of land resources and triggered a series of problems. Therefore i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o understanding and handling of solid waste wanted.Key words: solid waste; processing; method

中图分类号:U664.9+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2-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口几何级增长以及有限的资源减少,全球固体废物的产量日益增多、种类日益复杂,污染事件逐年增加,收到全球人们越来越广泛的关注。现阶段城市固体废物处理设施严重滞后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固体填埋也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并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因此对固体废弃物的认识和处理就想的尤其重要。

一、固体废物及其特性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它的主要特征就是“四最”。

1、最难得到处置:固体废物为“三废”中最难处置的一种,因为它含有的成份相当复杂,其物理性状(体积、流动性、均匀性、粉碎程度、水份、热值等等)也千变万化。

2、最具综合性的环境问题:固体废物的污染,从来就不是单一的,它同时也伴随着水污染及大气污染问题。因此,在绿色北京法规标准栏目中也收录了不少关于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的法规标准。仅在对固体废物进行最简单符合环境要求处理的垃圾卫生填埋场,就必须面对垃圾渗沥液对地下水的污染问题,必须具备污水处理及对排放的填埋气体适当处理的能力。我们无法回避其给我们生存空间、给人类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影响。

3、最晚得到重视:在固、液、气三种形态的污染(固体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中,固体废物的污染问题较之大气、水污染是最后引起人们的注意,也是最少得到人们重视的污染问题。

4、最贴近的环境问题:固体废物问题,尤其是城市生活垃圾,最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因而是与人类生活最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

二、固体废弃物对环境污染的表现

固体废物在没有利用之前纯属废物,它对环境的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污染大气固体废物对大气的污染表现为三个方面:

(1)废物的细粒被风吹起,增加了大气中的粉尘含量,加重了大气的尘污染;

(2)生产过程中由于除尘效率低,使大量粉尘直接从排气筒排放到大气环境中,污染大气;

(3)堆放的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由于挥发及化学反应等,产生有毒气体,导致大气的污染。

2、污染水体

(1)大量固体废物排放到江河湖海会造成淤积,从而阻塞河道、侵蚀农田、危害水利工程。有毒有害固体废物进入水体,会使一定的水域成为生物死区。

(2)与水(雨水、地表水)接触,废物中的有毒有害成分必然被浸滤出来。从而使水体发生酸性、碱性、富营养化、矿化、悬浮物增加,甚至毒化等变化,危害生物和人体健康。

3、污染土壤

固体废物露天堆存,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其含有的有毒有害成分也会渗入到土壤之中,使土壤碱化、酸化、毒化,破坏土壤中微生物的生存条件,影响动植物生长发育。许多有毒有害成分还会经过动植物进入人的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一般来说,堆存一万砘废物就要占地一亩,而受污染的土壤面积往往比堆存面积大1~2倍。

4、影响环境卫生,广泛传染疾病

垃圾粪便长期弃往郊外,不作无害化处理,简单地作为堆肥使用,可以使土壤碱度提高,使土质受到破坏;还可以使重金属在土壤中富集。被植物吸收进入食物链,还能传播大量的病源体,引起疾病。

三、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固体废弃物处理通常是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物化及生化方法把固体废物转化为适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过程。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目标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前采用的主要方法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固化、焚烧、生物处理等。

1、压实技术:压实是一种通过对废物实行减容化,降低运输成本、延长填埋场寿命的预处理技术。压实是一种普遍采用的固体废弃物预处理方法。如汽车、易拉罐、塑料瓶等通常首先采用压实处理。适于压实减少体积处理的固体废弃物还有垃圾、松散废物、纸带、纸箱及某些纤维制品等。对于那些可能使压实设备损坏的废弃物不宜采用压实处理,某些可能引起操作问题的废弃物,如焦油、污泥或液体物料,一般也不宜作压实处理。

2、破碎技术;为了使进入焚烧炉、填埋场、堆肥系统等废弃物的外形尺寸减小,预先必须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破碎处理。经过破碎处理的废物,由于消除了大的空隙,不仅使尺寸大小均匀,而且质地也均匀,在填埋过程中更容易压实。固体废弃物的破碎方法很多,主要有冲击破碎、剪切破碎、挤压破碎、摩擦破碎等,此外还有专用的低温破碎和湿式破碎等。

3、分选技术;固体废物分选是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的重要手段,通过分选将有用的充分选出来加以利用,将有害的充分分离出来;另一种是将不同粒度级别的废弃物加以分离。分选定基本原理是利用物料的某些性质方面的差异,将其分选开。例如利用废弃物中的磁性和非磁性差别进行分离;利用粒径尺寸差别进行分离;利用比重差别进行y1d1ss分离等。根据不同性质,可以设计制造各种机械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选。分选包括手工捡选、筛选、重力分选、磁力分选、涡电流分选、光学分选等。

4、固化处理技术;固化技术是通过向废弃物中添加固化基材,使有害固体废弃物固定或包容在惰性固化基材中的一种无害化处理过程。理解的固化产物料位开关应具有良好的抗渗透性,良好的机械特性,以及抗浸出性、抗干─湿、抗冻─融特性。这样的固化产物可直接在安全土地填埋场处置,也可用做建筑的基础材料或道路的路基材料。固化处理根据固化基材的不同可以分为水泥固化、沥青固化、玻璃固化、自胶质固化等。

固体废弃物污染篇(9)

引言

实验教育在素质教育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学生的综合能力素养的提升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当前很多学校都在加强对实验室管理的改革,将实验室的教育和教学以及科研进行有效的结合,提高各种实验设备的利用率。实验室的利用水平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实验室教育的程度好坏。当前在很多学校中,都不断加强各种实验教育的实践,将学生从书本的理论学习转移到实验学习。随着实验室教学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也变得越来越多,加强废弃物的处理,对于环境的保护以及对人体健康的保护有重要的意义。

一、化学废弃物的特征以及危害

(一)化学废弃物的特征

1、累积性。化学废弃物包括固体、液体以及气体三种形式,固体废弃物以及液体废弃物具有一定的累积性,比如一些固体的化学废弃物在土壤中进行沉积,使得土壤中出现较多的污染物,污染物的浓度也会变得越来越高,从而对土壤的活性带来很大影响,经过长时间的累积会导致土壤中的污染元素含量超标,最终影响土壤的质量,间接影响土壤中的各种农作物、森林资源等方面的质量。

2、潜伏性以及滞后性。不同污染元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有所不同,当环境遭受某些污染时可以很明显地表现出来,容易被人发现,但是有些污染形式往往存在潜伏性,当环境遭受污染之后并不能直接表现出来,反而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之后才能显示出来。实验室中的化学废弃物在长期的累积过程中就会出现这样的现象,经过一段时间的潜伏,使得外部检测不能及时发现具体的化学污染,最终导致环境受到很大的危害和影响。近年来环境的污染会呈现多种污染同时发生的情况,污染的强度也会十分大,这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带来很大的难度。

3、不可逆转性。一些化学废弃物的污染基本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污染过程中一般有多种有机化学物质的同时作用,有的化学物质被降解的时间较长,因此在一定时间内呈现出污染的不可逆转性,这种污染会导致环境的质量受到很大的影响,严重时还有可能会导致人畜出现生命危险。同时,有的污染存在治理比较困难的现象,比如一些重金属元素不能通过稀释以及环境的自净作用实现化解,因此环境中的各种污染会变得越来越严重,而且也会增加这些污染的控制难度。

(二)化学废弃物的危害

首先,会对人体带来危害,化学废弃物污染的土壤对人体带来的危害主要是通过化学废弃物元素在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中累积,人呼吸了一些污染的空气,食用了被污染的食物等造成的,化学废弃物元素进入人体之后,会引发人的多种疾病,癌症是化学废弃物元素造成的最常见的一种疾病。其次,会造成其他环境污染。当外部环境受到化学废弃物元素污染之后,含化学废弃物浓度比较高的受污染的地表土很容易在风力以及水力的作用下进入大气以及水体中,最终导致自然环境的各个方面都受到污染,影响了生态系统的平衡。

二、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处理

(一)气体废物的处理

在对气体废弃物进行处理时,可以通过实验室中的排风系统将一些经过处理之后的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实现其他废弃物的处理。比如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很多气体,如二氧化碳、水蒸气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排放的过程中需要对气体进行处理,确保不会对空气带来危害之后才能进行排放。对气体废弃物进行处理时,常用的方法有三种,第一种是燃烧法,第二种是吸收法,第三种是吸附法。燃烧法指的是通过燃烧,将废弃的气体变成无毒无害的气体进行排放,比如讲有毒的一氧化碳进行燃烧之后可以生成二氧化碳,然后再进行吸收排放。吸收法指的是利用一些新的物质对气体进行吸收处理的过程,比如氨气就可以利用水或者稀盐酸进行吸收,使得氨气在实验中对人体和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再比如对氯气进行处理,也可以采用浓的氢氧化钠溶液来吸收。吸附法指的是在环境中放置一些活性炭、活性矾土、硅胶等吸附剂,或者利用一些绿色植物对有害的气体进行吸收的过程。比如一氧化氮,二氧化硫等其他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进行处理。

(二)液体废弃物的处理

液体废弃物中的成分比较复杂,种类也比较多,处理难度也比较大。常见的固体废弃物是含有酸、碱、盐、的物质的废液,对这些废弃的溶液进行处理时,一般需要单独进行处理,不能进行混合之后再处理,否则会增加处理难度。对液体进行处理时最常用的方法是中和法,对于含酸或者含碱的废液都可以使用中和法进行处理,中和溶液一般是和废弃溶液的酸碱度相反的溶液。对于在操作中的溶液,一般要将其酸碱度调和到7左右,并且要进行稀释之后才能进行排放。对废液进行处理的另外一种方法是沉淀法,对于含有重金属银和汞的盐溶液就可以采用这种方法进行处理。在处理的过程中,很多的废液都有毒性,而且也有腐蚀性,因此在进行处理时应该要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比如要戴耐酸手套,穿实验服,戴护目镜等,防止在处理的过程中对自身带来伤害。

(三)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对于固体废弃物,如果是没有污染、没有毒害的,则可以直接丢弃,比如在实验室中用尽的火柴梗,用过的脱脂棉等,都可以将其放入到垃圾桶中进行处理。如果是具有强氧化性、有毒害的固体废物,在进行分部处理,将其放在固定的地点中,并且经过一定时间的累积之后,再进行重新利用。对于实验之后的一些废旧金属,可以将其放入到制定容器中之后再进行回收利用。

结语

对化学废弃物稍加处理再排放或集中回收交给专门的机构处理,不仅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还可以对有限的资源进行回收利用,,同时能够防止对人体健康带来损害,因此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该要加强对化学废弃物的处理。其中包括对气体、液体以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参考文献:

固体废弃物污染篇(10)

一、农村固体废弃物污染现状与危害

农村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五个方面:一是农田和果园的残留物,如秸杆、杂草、落叶、藤蔓等;二是牲畜和家禽粪便以及栏圈用的铺垫物;三是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四是人粪尿以及生活废弃物;五是农村建筑废料垃圾。以前农村生活垃圾以厨房的废料为主,厨房废料往往作为家禽饲料消化,农业生产中的秸秆等作为燃料,饲养活动中的粪便等作为农业生产的肥料,因而传统农村的固体废弃物都能自生自灭,基本不产生污染,或者污染很小。但是随着农村消费结构、生活方式、生产活动的巨大变化以及少量乡镇企业的出现,农村固体废弃物大量的产生,随便堆放,农村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二、农村固体废弃物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危害

据农业部组织的地膜残留污染调查结果表明,地膜残留污染较重的地区,其残留量在90~135kg/hm2,高者达270kg/hm2。我国农膜年残留量高达35万t,残膜率达42%。当土壤中含废旧农膜过多时,耕作层土壤结构遭到破坏,土壤孔隙减少,土壤通气性和透水性降低,影响了水分和营养物质在土壤中的传输,使微生物和土壤动物的活力受到抑制。与此同时,农业生产活动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提高农作物产量,我国已成为农药、化肥使用量最大的国家。农药本身就有毒害作用,化肥中也参杂一些有害成分,长期使用后会使土壤本身肥力下降,土壤微生物活动受到不利影响。过剩的氮、磷等营养元素渗入到地下,污染了井水,或随农田排放流入地面水体,引起水体富营养化,影响水生生物生长。乱用、滥用农药,过多单一地施用化肥,更加剧了对环境的污染,通过生物链影响到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农村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厨房剩余物、包装废弃物、一次性用品废弃物、废旧衣服鞋帽等。由于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甚至没有处理设施,部分农民环保意识又相对较差,许多难以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如旧衣服、一次性塑料制品、废旧电池、灯管、灯泡等随意倒在田头、路旁、水边,许多天然河道、溪流成了天然垃圾桶。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不仅侵占了土地,而且还成为蚊蝇、老鼠和病原体的滋生场所。随着时间的推移,混合垃圾腐烂、发臭、发酵,不仅会释放出危害人体健康的气体,而且垃圾的渗滤液还会污染水体和土壤,进而影响农产品的品质。

三、农村固体废弃物的特点

农村固体废弃物的特点:数量大、成分多、分布广、治理难的特点。农村的面积广大,固体垃圾分布面很广,由于农村基础设施的滞后,固体垃圾的集中治理难度很大。农药,化肥的滥用,塑料制品、废旧家电等固体废弃几乎在一种没有处理的情况下随意堆放,基本是靠“垃圾堆”的方式收集和堆放,然后经过焚烧或掩埋处理。

固体废弃物污染篇(11)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意识逐渐增强,我国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然而,我国固体废弃物污染严重,相关立法不完善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现就以固体废弃物的污染现状,浅析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法律。

一、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现状

(一)固废的含义和固废的性质

生态和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和载体。自20世纪中后期以来,生态和环境的世界性危机日益凸显,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的焦点。我国的环境问题也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令人们开始重视起来。其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成几何式的增长。

研究我国固体废弃物的立法问题,首先必须弄清固体废弃物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的规定,所谓的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可见,废弃物的概念是具有相对性的,它只是丧失了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是被抛弃的,并不是完全不存在任何价值。自然条件、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是固体废弃物产生的重要因素。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有机物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利用的价值大的特点,这和我国的国情分不开。所以,被人们抛弃的固体废弃物,某些使用价值依然存在,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废物”。固体废弃物只是放错地方的资源。

(二)我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现状

对于这些放错位置的“资源”,我国是如何处理和处置的呢?长期以来,我国固体废物的处置主要是填埋,其次是高温堆肥,最后对少量的固体废物予以焚烧。但是我国固废处理处置水平的落后,导致了相当严重的环境危害,污染事故频发,污染日趋严重。首先,就填埋而言,由于技术落实,压实不到位,很多填埋场未达使用年限就关闭,造成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这使得土地本就紧张的部分地区很难再找到合适的场地。并且,还可能发生隔离不到位,滤液渗透造成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的严重污染。其次,堆肥的危害也很严重。

简单的堆放,未经处理或未经严格处理,大量的土地被侵占,并且废物中的化学杂质污染了土壤环境甚至破坏了土壤性质。堆肥产生的“污水”也会污染水体、污染大气。而在目前对这些污染水或者气体尚无有效的方式处理。最后,就是现在较少应用的焚烧了。焚烧主要危害对象是大气,污染气体无法控制,而且焚烧产生的渣滓也无法控制。现在,国际上已经基本禁止了焚烧。

目前,我国因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已经引发人们忧虑。除了技术问题的原因,根本原因还在于关于固体废弃物立法理念的落后。还停留在污染防治的阶段,虽有提起回收再利用,但是没有真正重视“资源化”。这种陈旧的理念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为避免浪费更多的“资源”,更有效的回收和再利用固体废弃物,我们有必要从新审视我国固体废物的法律制度。

二、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分析

我国固体废物的管理模式多年以来一直都是由政府一种采取社会福利事业的模式。废物的收集运输、废物的处理处置,都由政府包揽。尽管这种方式在早期符合情况,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已经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在传统的模式下,废物管理由政府负责,即使国家鼓励、支持对固废实行充分回收和利用,但是由于缺乏相配套的激励措施,效果不好。对于生活垃圾的分类和收集,主要依靠宣传教育,没有采取其它的有效措施,效果微乎其微。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固体废物具有两面性,如何使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与再利用结合起来成为现在关注的焦点。总体上看,我国现阶段固体废物的处理对资源化还没有重视,重点仍是放在减量化和污染防治上的,对资源化还不够重视,所以,我国现阶段的固体废物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形式。改变现有形式成为当务之急,而最有效的保障和依据就是对立法理念进行革新,对现有立法进行优化。

我国固体废物的立法对回收利用还未给予充分的重视,指导思想仍以污染防治为主。尽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经规定,国家鼓励、支持综合梨园废弃物资源,最大限度的减少固废的产生量,但这些法律规范内容分散,尚未系统性。

首先,固体废物法律规范的效力较低,我国目前关于固体废物防治的只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一部综合性法律,其它法律规定虽有涉及,但由于只是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法律效力并不高。其次,虽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等过程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和其它关于工业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的专门规定,但是仍然缺少相应的子法的支持。就固体废物的再利用而言,并没有建立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关于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立法应该是一个综合地、完整的立法体系。因为,根据不同的固体废弃物,回收的方法,要求也是不同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我国还没有这方面的专项立法,仅仅有一些简单笼统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最后,固体废物立法还是处于较“软”的阶段,缺乏强制性的措施。通观我国固体废物的立法,指导性的法律规定较多,强制性的措施较少。众说周知,对于违反者的惩处必须有法律的规定。从法理来说,法律后果在法律中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不能有效的制裁违法行为,那么法律就不能称其为“法律”,不能发挥其应当具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就以废物回收的法律责任为例,在《固废法》中相关额法律责任主要有第74条第3款、4款,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使得违反法律行为难以追究,这样就使得法律规定缺乏保障和力度。我国的固体废物法主要是以法律责任追究形式的行政处罚,对于法律责任的规定较轻,震慑力较低,这是我国固废法的一大软肋,也是我们必须加强、完善的一大方面。

三、国外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法律制度

工业发达的国家在20-30年前就已经相当的重视固体废物的治理,并且都由单纯的处理向综合利用方向转变。德国对单种物质的回收率设置了目标,美国、奥地利、希腊等许多国家也制定了废物回收计划。

20世纪50年代以前,各国几乎都没有系统的有关固体废物的法律条文,即使有也不够完善,只是个别规定。但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尤其是70年代以来,各国也开始了对固体废物的立法管理。特别是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可持续”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在可持续发展观强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的思想地指导下,固体废物的立法管理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以德国为例,1994年联邦议员在《关于避免和处置法》的修改基础上颁布了《关于避免、循环利用与废物处置法》(简称《循环经济法》),使垃圾处置达到一个新的标准。在此法中强调对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再只是对废弃物进行简单处置,而是让废物成为再生资源,废物再利用,实现物质“从摇篮一一到坟墓一一再到摇篮”的闭合经济的循环。《循环经济法》是目前最完整体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符合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废物管理法。借鉴德国循环经济的理念,世界也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并积极出台了符合本国实际的法律。我国的立法也积极学习德国、日本、美国和瑞典等比较完备的国家的经验,帮助和改善我国固体废物相关立法。

尽管有人称德国的循环经济为“垃圾经济”,但德国确实从垃圾经济收益颇丰,因为这种理念尽管源于垃圾处理,但以后逐步渗入到生产和消费领域。

德国完善的垃圾分类系统成为各国的典范,而垃圾分类恰恰是我国最薄弱的地方。在此,就以德国垃圾分类为例,汲取经验。德国居民门前垃圾桶上都贴有简明易懂垃圾分类图案,并且黄蓝黑绿四只色彩鲜明的垃圾桶各有分工。这些措施受到居民的普遍认可,人们的环保意识也相应提高。德国还设立了中介监督组织,负责监督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和处理垃圾的情况。垃圾分类离不开公众的支持。有效的宣传和教育可以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例如德国,地方主管机构为方便居民,在每年年初,制定“垃圾清运时间表”和“垃圾分类说明”挨家挨户地投到各家的信箱。这些方法使得可再生的固体废弃物回收率大大提高,降低了废弃物的处理量。

四、我国固体废物法律体系的立法构想

我国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不断增加,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固体废弃立法。努力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立法经验,吸取西方资源节约、废物减量化、废物循环利用和进行环境友好型处理处置的先进理念,建立完善我国的固体废弃物立法。

(一)固体废物立法应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所谓的可持续发展,其基本内涵为:依靠科技进步,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废物排放,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强化管理,实行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在资源与环境得到合理持续利用和保护的条件下,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交给联合国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并迅速得到人们的认可。全球的环境容量是有限的,废物进入环境后进行分解处理需要时间,自然资源的补给和再生也是需要时间的,如果两个方面超过了极限,必然造成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要想恢复十分困难,甚至不可你装。因此,在固体废物立法中应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强调在环境的承载力内发展经济,废物的最终处理不能超过环境的承载限度,在使用自然资源时,废弃量将到最少;生产中利用效率达到最高,以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二)建立完整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法律体系

处理和处置固体废弃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为了使其更加的有效,规范,我们需要建立完整的法律体系。

前文已经提到,我国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缺乏相应的子法支撑,不能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固体废物的分类尚不明细,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尚不规范,所以,很有必要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几项专门立法。例如:制定一部专门的《包装废物管理法》规范包装废弃物问题。这类法律西方国家早已制定,如德国为了规范废旧塑料包装的生产、销售、回收使用和处置专门制定了《包装废弃物管理条例》,日本专门制定了《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值得我们借鉴。再例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法》,对危险固体废物的危险性、污染环境的长期性、污染后果的严重性,予以重视。再有可以效仿德国或者日本细化垃圾分类,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学习分别回收的做法等等。我们需要做的还很多。

(三)我国政府、企业、公众在固体废弃物法律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