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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环境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4-05 01:20:56

投资环境论文

投资环境论文篇(1)

二、投资环境评价的方法

本文对指标的数据处理采用了主成分分析法。设有P个指标X1,X2,X3,……xp,反映了观察对象的个别特性(样本值),表现为P维的向量,并用矩阵表示。在已知数据矩阵X中,需要通过建立反映P个指标(X1,X2,X3……xp)的线性函数,才能恰当地反映P个变量在N个样本上的差异。用这个线性函数算出的指标值,即为矩阵X中N个变量的主要成分。其计算过程为:

(1)求出样本的协方差矩阵V;

(2)求V的最大特征根λ和相应的特征向量α,于是,a1x1+a2x2+…apxp(即aTx)。就是分析所需要的主成分分量;

(3)用主成分来反映P个变量变化的程度,即用最大特征根λ和P个变量总的变化状况之比表示。其中,P个变量总的变化状况是各个变量方差之和,即为变量P的方差,i=,l2,…,P),则主成分对各个变量的反映程度为。这个比值称为主成分atx的贡献率,其比率越大就表明aTx的“综合性”越强。

对样本的协方差矩阵V的计算的特征方程va=λa具有多个解,因此除了算出最大特征值外,还需要计算其它特征值及其特征向量。为此,需要对协方差矩阵V的P个特征根按大小排序,即λ1≥λ2≥…pn≥0。由于V为非负定值,其相应的特征向量用r1,r2,…rp表示,于是有:vri=λiri,i=1,2,…,p,且riri=1,rirj=0(i≠,j,ij=1,2,…p),则:

I

另则y1,y2,…yp是互不相关的,且yi的方差是λi,并从根与系数的关系得到:

这表示y1,y2,…yp的全部方差正好是原始指标变量r1,r2,…rp的全部方差,所以,y1,y2,…yp解为r1,r2,…rp的主成分分量。由于y1,y2,…yp的前几个分量集中了r1,r2,…rp方差的80%或90%以上,所以,只需讨论少数几个主成分就可以得出原始指标值。

在综合评价过程中,如果第一主成分综合因子所反映的变量变化程度足够大,则可用ri的多个分量作为系数,从而得到综合评价因子y,即:

y=r11x1+r12x2+r1pxp

其中,r1=(r11x12,…r1p)T,以此算出各个样本的y值,再按照y值的大小对样本做出评价的排序。如果第一主成分分量方差的比例(即贡献率)不是足够大,需要个别分量加总才能占到足够大比例(85%以上),就要考虑采用因子分析法。

三、西部各地区综合实力评价

根据原始数据,论文首先利用SPSS10·0软件进行标准化处理。由于原始数据的相关系数矩阵具有同一性,故计算出原始数据的相关系数矩阵作为进一步分析的基础。其次,以此为依据得出综合因子特征值和贡献率,并按照累积方差贡献率大于90%的原则确定公因子个数。

第三,采用方差最大化正交(25次旋转)得旋转因子载荷矩阵,用于分析综合因子所反映的投资环境信息。最后,用回归法计算出西部各省级区域综合因子得分值。令各省级区域综合得分为F,Fi=∑fij·Rij其中,fij为第i省级区域第j项综合因子的得分,Rij为第i级区域第j项综合因子的权重。依据计算结果,对各省级区域投资环境得分排序并进行综合评价(如表1)。

根据表1所列数据,从因子分析法提取的公因子来看,影响投资环境的主要因素,一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总量水平,对投资环境的影响都在30%左右,其中突出因素为人力资源、经济总量、金融和交通运输等;二是人均社会经济水平,对投资环境的影响在16%左右,其中以经济结构、城市化、信息化、卫生医疗条件尤为突出;三是人居环境,对投资环境的影响在15%左右,其中影响较为突出的是城市公共设施、居住条件和收入水平。以上三项综合因子对投资环境的影响达到50%以上。

再以表1所列数据作为投资环境现状评估的基础,可以得出以下评价:

(1)西部投资环境最好的地区是四川省,以后依次排序为陕西、新疆、云南、广西、重庆、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和贵州。

(2)西部各省级区域的得分都不高,只有四川、陕西、新疆、云南、广西、重庆得分值大于0。这说明西部的投资环境整体状况不理想。

(3)西部各省级区域间的投资环境状况差异较大。如排在第一位的四川(0·73121)与排在靠后的贵州(-0·56648)得分差距达到了12倍。

(4)从综合得分与因子之间的关系看,排名前列的四川、陕西、新疆、云南、广西,重庆在社会经济总体状况,人均水平和人均环境等方面得分较高。而其他地区得分较低则是由于上述因子的得分较低所导致。

四、结论与建议

(一)一类区域改善投资环境的关键在于建立西部现代金融中心

川陕两省投资环境成为西部一类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两省经济增长速度较快,经济总体水平较高,市场容量较大是最为主要的原因(见图1)。

而川陕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关键是人力资源丰富,尤其是高校在成都和西安的集中度较高,显示出强劲的科技实力,劳动生产率高,工业化速度快。从上面可以看出,1997~2003年期间,西部的川渝与陕西的经济增长水平和工业发展速度都快于全国平均水平。从西部地区内部来看,川渝的工业增长速度不及陕西,但从工业潜力来看,重庆新产品总值占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5·9%,远远高于陕西8·2%的水平。四川新产品总值占总产值的比重达14·7%,也高于陕西省的水平,说明川渝经济创新能力在西部首屈一指。

投资环境决定经济效率,因此,西部深度开发,需要培育以川渝和陕西为中心的西南、西北经济增长极,走工业快速发展之路。四川资源丰富、工业体系较为完整、科技实力雄厚,因此,可以通过传统产业、资源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共同发展,促进工业化进程;陕西历史文化悠久,科研实力雄厚,因此,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等促进其工业化进程。

而一个区域产业能否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在于产业资本能否有金融资本的强力支持。研究表明,资本、技术与劳动力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资本是技术与劳动力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金融是区域开发与经济增长的“助推器”。因此,西部投资环境改善的最关键环节之一,是建立西部金融中心。笔者认为,迄今为止,西部区域开发取得了相当成绩,但投资环境的改善不尽如人意,尤其是融资环境的改善与经济发展节奏不相吻合。因此,西部开发离不开现代金融体系的构建与完善。而西安与成都,尤其是成都是西部金融环境最好的城市。2003年末成都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240·8亿元,增长23·1%。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587·9亿元,增长19·2%。个人消费贷款余额328·2亿元,增加96·6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64·2亿元,增加68·4亿元。全年金融机构现金收入6781·7亿元,现金支出6658·2亿元,现金净回笼123·5亿元。证券市场继续发展。2003年推荐1家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全年在证券市场融资6·6亿元。年末有证券营业部91家,全年证券成交额2263亿元,比上年增长35·7%。保险业务发展迅速。全年保费收入62·5亿元,比上年增长41·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9·3亿元,增长41·8%;人身险保费收入43·2亿元,增长41·8%。各类保险赔偿与给付支出12·8亿元,增长5%。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7·3亿元,人身险赔付支出5·5亿元,分别增长7·4%和2·1%。年末全市共有保险公司15家。另据统计,2003年,存贷款差额,四川占全国的比重为18%,四川的融资能力主要集中于成都。因此,成都要担当建立西部现代金融中心的重任,为改善西部投资环境,促进西部深度开发服务。

(二)二三类区域投资环境改善的关键在于采用差异性策略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如前所述,一个区域投资环境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水平既受投资环境的制约,其本身又是投资环境的重要基础,是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西部改善投资环境,不同区域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至关重要。

首先,新疆、云南、广西、内蒙古四省区需要坚持“以开放促进开发”的发展战略。因为四省区均为边疆地区,在发展边境贸易方面有地缘优势。因此,四省区要以开放为突破口,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发展,以发展促边贸,通过大力引进外资形成多元化投资体系,加速产业结构优化,从而改善投资环境。另外,政府投资重点应着力于建设中心城市,提高城市化和工业化整体水平;并在城市基础设施,对外口岸建设,农村结构调整,科技和教育,以及人力资源建设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

其次,重庆的自然地理环境决定了需要通过“一体化战略”改善投资环境。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加速,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也呈加速趋势。我国东部正在形成“长三角”、“珠三角”与“环渤海湾”等“经济板块”。但迄今为止,西部一体化进程十分缓慢,显然,如果呈现东部“经济板块”与西部“散兵游勇”之间的竞争,东西差距不但不能缩小,反而有可能进一步扩大。西部一体化进程的“示范区域”主要依赖于川渝。因为其地域相邻、文化相近、经济可以互补。另外,重庆作为西部唯一的一个直辖市,其发展受制于自然地理环境,制约了主城区的规模扩张,且明显的二元经济结构和人力资源的贫乏更是成为其发展的短板。重庆虽受益于直辖建市的政策优惠,在主城区改造、基础结构和交通运输等方面走在了西部大城市的前列,但如果不解决好主城区扩容的方向和发展模式,不处理好二元结构和邻近大

城市之间的协作关系,就难于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聚集经济效益。因此,重庆的发展不能不与四川合作,这既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要,也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需要。形成以成渝为核心的川渝经济区,是日后重庆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选择。因而,重庆投资环境改善的重点区域应是与四川紧邻的“渝西经济走廊”,这也是川渝合作的重点区域所在。

最后,甘肃、宁夏、青海、贵州改善投资环境路径需要政府推动。甘肃、宁夏、青海、贵州是西部最落后的区域。四省区突出的问题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水平都很低,且自然环境条件较差,投资环境的改善十分困难。如果完全依赖“自救”,只会导致恶性循环。也就是说,由于西部三类地区经济落后、产业竞争力弱、人才外流严重、科技不发达,基础设施差,需要国家“推动”其发展。具体而言,就是国家要在公共基础设施方面投入大资金,促进其投资环境的改善,为其经济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郭利平,2001:西部十一省(市,自治区)经济实力评价,《经济地理》第5期

投资环境论文篇(2)

湖南有着丰富的劳动力、物资和原材料资源,是我国中部地区一个物产资源的大省,而且同周边省份和地区有着非常广泛的联系。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无论是沿海还是内地,无论是东部还是西部地区,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经济政治文化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省面临着更为激烈的竞争,为此,必须不断地优化我省投资环境,为引进外资和促进我省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湖南投资环境的现状,我们可以从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两个方面来分析总结。

1湖南投资环境的有利因素

从地理位置环境来看,湖南地区南北结合、承东启西的重要位置,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重心的西移,区域经济发展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区域投资环境也随之改善,呈现出投资与开发的良好态势。

从自然资源环境和物产来看,湖南省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湖南素有“鱼米之乡”、“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之乡”的美称;主要农副产品年生产总量和外运量名列全国前茅。同时,湖南还是旅游资源大省。

从社会经济环境来看,湖南省国土面积广阔、人口数量众多、社会经济综合实力具有较强水平、工业门类比较齐全,业已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工业体系。农业生产基础较好,主要农副产品都位居全国前十位,在占全国不到2.2%的耕地上,生产出了全国6%以上的粮食,可以说,湖南是全国第一大粮仓。

从全球环境因素来看,全球经济重心正逐步向亚太地区移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态势和巨大的市场潜力为国际资本所瞩目。根据反梯度理论,我省可以利用产业梯度转移来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广泛吸纳外资的加入。

从国内环境因素来看,我国生产力布局重心正在由东向西推进,中部地区将成为国家的重点投资地区。从区位上看,湖南是以上海浦东为龙头的长江沿江经济开放带和华南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江沿线的大规模投资与珠江三角洲综合实力的加强,将会通过辐射和扩散作用带动湖南社会经济发展。

从经济结构来看,湖南与湖北、广东等南北省份之间的产业结构差异明显,具有明显的经济互补性和依存关系;与贵州和江西等东西省份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发展梯度差,因此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此外,三峡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和重庆市的经济辐射将对湘西贫困山区的开发发挥着较大的促进作用。2湖南投资环境的不利因素

湖南省区域投资环境因素既有有利的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限制性因素。主要表现为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市场发育不完善;地区之间经济运行机制有差异;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大部分地区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落后;食品、纺织品等大多以省外产品为主,电子产品更是为省外、国外产品所垄断;农副产品、矿产资源、劳动力资源等虽然有明显优势,但却长期处于粗放经营的状态,利用效率不高,忽视资源的加工增值,制约了开发效益的提高;融资和管理水平不高;水旱灾害比较频繁等。

2促进湖南投资环境优化的对策建议

2.1优化空间布局以改善区域投资环境

经济的空间结构是影响区域经济发展与投资环境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从目前的现实来看,湖南省区域经济的发展应采取集中力量优先发展以特大或较大城市为发展极、以公路和铁路为延伸的经济相对发达地带,在条件成熟时再向周边地区推进。为此,在投资环境优化方面,我们应重点从建设核心城市和交通干线来展开。

(1)努力建设好核心城市和中心城市。投资环境的改造与区域开发应是以省会长沙为核心、以长株潭工业三角区为重点,全面加强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城市结构调整,提高技术构成与开发层次,合理辐射传统产业,强化综合功能,使之形成全省强大的“增长极”。在这个“增长极”的两翼应是京广线沿线;同时,要重点加强岳阳、衡阳和郴州、怀化和吉首等中心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造,树立“北大门”、“南大门”、“西大门”的良好形象,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实现与广东、上海浦东和国际市场的金融接轨、产业接轨和管理接轨,全面提高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把京广沿线地带建成湖南省高效益商贸走廊、高科技工业走廊和外向型经济走廊。

(2)重点建设好四条主要交通干线。主要是要建设好石长铁路沿线、枝柳铁路沿线、湘黔铁路沿线和永州至冷水滩沿线四条干线。首先是石长铁路沿线地带以湘西北门户城市常德为中心,应加速高速公路、铁路开发和现代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防洪和抗洪设施建设,加强常德、益阳等城市的环境改造,改善这些城市和地区的旅游投资环境,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创建外向型农业的开发创造条件。城市主导产业应以农业为出发点,并逐步改善食品、轻纺、造纸、机械等行业的投资环境和投资条件。其次是枝柳铁路沿线地带包括怀化、吉首、张家界和慈利等城市,该区域拥有天然的资源优势,非金属矿产、水力、森林、旅游等资源丰富,应重点搞好怀化和吉首等城市“发展极”的环境建设和交通主干线路的改造,着力改善这些城市和地区旅游投资环境,以旅游风景资源开发为契机,促进非金属矿产、水力、森林资源的投资与开发,注重农副产品及矿产资源的深加工。再次是湘黔铁路沿线地带,这一地带城市较密集,煤、铁、锑等资源十分丰富,能源和原材料的开发与环境改造,尤其是工矿产品的深加工应置于优先发展地位。最后是永州至冷水滩沿线,这是湖南的“西南大门”,应打通湖南至防城和湛江的新“出海口”,加强省际商贸流通环境建设,加强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加强对机械、建材和旅游行业的投资环境的改造。2.2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产业投资环境

产业结构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和产业投资环境的重要标志。湖南省虽然是一个农业大省,但第一产业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功能并不强;第二产业工业的发展相对滞后,主导工业仍然是以传统工业为主,总体层次偏低,结构老化,缺乏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企业组织结构的专业化和集团化程度相对较低,不利于主要产品档次的提高和更新换代,更不能形成规模优势和规模效益,无法形成集聚效应;缺乏高层次和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使城市经济职能水平低下,制约了城市对其所在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能力和扩散效应的发挥。因此,我们有必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以国际和国内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农业,确定合理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工业发展方向,不断优化和改善产业投资环境。

从我省的发展优势来看,我们要把经济开发的立足点放在农业、矿产和廉价劳动力的资源优势的基础上,选择一些经济效益较好、容纳劳动力较多、又能体现我省资源特色的部门,如粮食深加工、建材、旅游业等。同时,我们有必要实行倾斜政策以招商引资;应进一步加强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此外,我们还必须下工夫调整轻工业和重工业的结构,把农工相关产业尤其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作为发展重点,将重工业轻型化,对大型项目的选择要同省域经济发展战略结合起来,通过招商引资,促进产业的调整和升级,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化、产业结构外向化,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整体经济实力。

2.3不断促进投资环境的优化

投资环境论文篇(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吸引外资成效显著,1979至2000年,全国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189.2亿美元,其中对外借款1473.39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3466.37亿美元,外商其他投资额249.44亿美元。此间,吸引外资大体经历了从政策引资到环境引资再到特色引资的阶段更替,体现出对投资环境认识的逐步深化。

对投资环境进行分析、评价、改善和调控是学术界和政府部门面临的重要理论和实践任务。1993年我国政府举办了关于投资环境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对投资环境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讨论,其成果被编入《论投资环境与吸引外资》一书中,[1]但投资环境的定量评价尚未引起足够重视。鲁明泓在分析我国投资环境的基本构成因素的基础上,运用主成分分析等数学方法,选取一般经济因子、通胀因子、劳动力因子、政策因子等四类因子共11个具体指标组成评价指标体系,分别对除以外的大陆29个省、市、自治区和45个主要城市的投资环境进行了定量测算和评估,并提出了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性建议和措施。[2]该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省区和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相同,未能体现出不同层次的差异性;二是对非经济因子考虑较少;三是评价结果未能反映各年度之间投资环境的动态变化趋势。程连生则运用熵的原理来探讨中国城市投资环境的特点和熟化类型,同时也提出了改善投资环境的主要措施。[3]不过,对投资环境熟化度和投资环境熟化率的内涵界定和计量的科学性还需做进一步的探究,增长熟化型、稳定熟化型、潜在熟化型、发展熟化型等类型划分也值得商榷。1997年,鲁明泓再次运用计量经济模型筛选出对外资区位分布有较大影响的因素,然后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计算各地区投资环境综合指数;继而运用偏差系数分析法划分出过度投资地区和投资不足地区,借此评判各地吸引外资的“工作努力程度”和未来潜力;最后分析了各地区投资环境的内部结构和区域差异。[4]但对过度投资区和投资不足区的划分依据和结果难以令人信服。苏亚芳在对投资环境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以宁波市为例,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选取自然环境、人口和劳动力、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税收优惠五类因子共21个基本因子构成评价指标体系,对海港城市宁波的投资环境进行了综合质量评价;与此同时,又对重工业、轻工业、高技术工业和服务业等四个投资行业分别进行了适宜性评价。[5]将投资区的综合质量评价与投资产业的适宜性评价结合起来,是该项研究的重要特色之一;将投资环境评价与投资环境信息系统的设计、应用分析模型的开发结合起来,则是该项研究的又一特色。国家计委投资研究所等从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基础设施、技术资源和交通便捷性五个方面,选择人均GDP、第二、第三产业比重、工业企业净资产利润率、进出口额占GDP的比重、人均累计实际利用外资额、人均投资额、高中毕业及以上人口比重、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路网密度、市区离机场距离、市区离铁路线距离、人均市内电话交换机容量共12个具体指标,对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49个城市的投资环境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6]

投资环境评价研究虽然取得了骄人进展,但仍存在下列主要问题:(1)在指导思想上,侧重于改善投资环境以吸引外资,而忽视国内各地区或城市间的横向经济合作。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大力吸引外资成为城市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阶段来看,在前期的增长极阶段(即常规技术阶段),外力确实是主要的发展驱动力;但随着增长极阶段向新产业区阶段(即高技术阶段)的转变,内力因素的重要性将日趋上升。实际上,利用外资是专业化生产分工协作关系由国内向国际的进一步延伸和扩展。国内良好的经济合作关系和秩序,是吸引外资的重要基础。因此,当前在重视吸引外资的同时,同样要注重吸引内资。据上海市统计,截止2000年底,全市累计吸引外商投资项目22270个,合同利用外资454.23亿美元,实际到位外资308.89亿美元;累计吸引内资企业1.5万家,累计吸引内资金额602亿元;上海投资各地企业420家,投资金额超过180亿元。又如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至2001年共引进项目231个,吸引外资45.77亿美元,内资51.5亿元,成为海内外创业者向往的投资热土。可以预见,我国城市和区域经济将进入分工与协作、外资与内资互动发展的新阶段。(2)各地在吸引外资的手段上,偏重于优惠政策方面的非公平竞争,而相对忽视公平竞争环境的营造。各地在招商引资中运用最多的手段是优惠政策。各种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不仅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因层层变异而被滥用,使各地的招商竞争沦为一场旷日持久的“价格战”,导致国家和地方政府两败俱伤,而且多如牛毛的各种优惠政策同样令外商一头雾水,缺少政策稳定感和对当地政府的诚信度的信心,同时,不少内资企业为了享受优惠而争相“假合资”。时至今日,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认识到,一个城市投资环境的优劣,主要不在于该城市的行政当局制订出超过国家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外的优惠政策,而在于简化行政管理程序,促进法律、法规清晰化和执法透明化;在于健全必要的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在于消除在进入国内市场方面所存在的行政障碍;在于保障投资者有利可图。因为,一方面,优惠政策存在效益递减现象;另一方面,中国入世后,专对外商的“土优惠”与WTO的“普惠精神”明显相悖,取消特殊,统一待遇,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已势所必然。(3)偏重廉价劳动力和土地等成本因素的比较,而相对忽视人力和技术资源及社会资本等重要因素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基本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将下降,而高等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将上升。过去某一种物质上的基础设施(如交通、能源和水供应)常常就足以吸引外国投资,而现在则要求有高度发展的人力和技术基础。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创新者和职业经理人等是决定区域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且随着投资环境的逐步改善,劳动力价格和土地价格将呈上升趋势,传统生产要素的低成本优势有可能逐步丧失。此外,辅配套服务业的发达程度往往是投资环境评价中容易被忽略的因素。现有的产品网络和相关的服务业网络也是外国投资者颇感兴趣的因素。(4)局限于单个城市投资环境的静态评价,而较少关注城市投资环境的动态变化,较少关注本地城市与周边城市甚至更遥远城市之间的动态联系和竞争。或侧重单项软硬环境设施或条件的改善,而相对忽视投资环境整体功能的协同提升。(5)在评价指标选取上,偏重于一般经济因子,而相对忽视非经济因子;或偏重于外资企业或产业布局的适宜性评价指标的选取,而相对忽视外商对城市生态环境和生活适意性需求方面的考虑。因为,外资企业要在一地扎根,其要求是多方面的,如交通、通讯、城市景观、社会治安、污染状况、居住条件、文化娱乐设施等等,这些都是吸引外资的重要砝码。(6)不同区域层次投资环境的影响因素应当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投资环境可划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宏观层面主要是指国家或大的区域的投资环境,中观层面主要指城市的投资环境,微观层面则主要指企业或特定产业的投资环境。在对不同区域层次或不同目标的投资环境进行评价时,其影响因子或参评因子及其权重也会因层次和目标不同而发生变化。这在以往的投资环境评价中是较少顾及的。本项研究试图弥补这一缺憾。

二、宏观层面上的投资环境评价

宏观层面上的投资环境评价的目的在于为投资者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即选择哪个国家或大的区域进行投资?投资者在做出这种选择时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即可作为投资环境的主要参评因子。从这一角度来看,国外学者提出的投资环境等级评分法、国别冷热比较法、体制评估法等均属于此类。在此,笔者将我国各省区的投资环境评价也视为宏观层面上的评价。在我国各省区之间,由于政治稳定性、货币稳定性、对外商的管制程度、法令障碍等因素的区域差异相对较小,故不予考虑。因此,从软硬环境中选择路网密度(X[,1])、信息化水平(X[,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X[,3])、生产成本包括房地产价格(X[,4])和劳动力成本(X[,5])、市场规模和潜力包括人均GDP(X[,6])、市场中心性(X[,7])和城市化水平(X[,8])、劳动力素质(X[,9])、企业群体的理性化程度(X[,10])、行政管理效率(X[,11])、知识产权保护(X[,12])共12项指标组成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线网密度为每平方公里铁路营业里程与公路里程之和;信息化水平借用国家统计信息中心对中国各省区信息化水平的测算结果;劳动力成本以职工平均工资来表示;市场中心性以人均批发和零售销售额之和来度量;劳动力素质为每十万人口中高中毕业及其以上人口数;企业群体的理性化程度以非国有经济工业总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来表示;行政管理效率借用《中国市场化指数》报告中“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的调查结果来间接度量;知识产权保护以三项专利批准量与GDP的比例来表示。

除行政管理效率指标外,首先采用极差标准化对其余11个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归一化处理。当指标值高低与投资环境优劣成正相关时,该指

附图

根据上述方法得出我国各省区投资环境综合得分值(见表1)。

表1宏观层面上的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及得分和排序(2000年)

附图

注:(1)、香港、澳门、台湾因资料不全,暂未考虑。(2)信息化水平指数(X[,2])取自国家统计信息中心《中国各地区信息化水平测算与比较研究》的测算结果(1998年数据)。(3)行政管理效率取自樊纲、王小鲁主编:《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报告(2000年)》,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为1999年数据

由表1可知,北京、上海、广东的投资环境综合得分居前3位,其次是天津、海南、浙江、辽宁、江苏等省市,投资环境较好;福建、吉林、山东、湖北等省投资环境居于中游;黑龙江、湖南、河北、重庆、陕西、江西、广西、云南、河南、贵州、新疆、四川等省、市、区总体投资环境欠佳,在软、硬环境上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而山西、宁夏、内蒙古、青海、安徽、甘肃等省区总体投资环境相对较差,亟需加强改善和优化建设。

三、中观层面上的投资环境评价

附图

评价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深圳、佛山、东莞、珠海、广州五个城市投资环境居广东省前5位。而湛江、茂名、阳江、河源、清远、揭阳、云浮、汕尾等城市投资环境则排广东省后列。惠州、中山、江门、肇庆、韶关、汕头、梅州、潮州等城市的排序虽有变化,但大居中游。

表2广东省城市(中观层面)投资环境评价结果及排序(1998~2000年)

附图

续表2

附图

根据1998~2000年的评价结果,笔者运用坐标图示方法对各年度城市投资环境进行分类(因篇幅所限,此处图略),划分出如下四种类型:第一类:软硬环境互动发展型;第二类:硬环境滞后发展型;第三类:软环境滞后发展型;第四类:软硬环境缓慢发展型。

以2000年为例。属于第一类的城市有深圳市、佛山市、广州市、东莞市、珠海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和潮州市;属于第二类的城市有韶关市、湛江市、梅州市;属于第三类的城市有中山市、汕头市;属于第四类的城市有茂名市、阳江市、河源市、清远市、揭阳市、云浮市、汕尾市。

四、微观层面上的投资环境评价

微观层面上的投资环境评价的目的即是在宏观和中观决策的基础上,对具体的投资场所的适宜性和投资潜力进行比较分析评价,以便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主要从投资项目、投资时机和投资方式等方面来进行场址选择。精明的投资者往往能够恰当地选择投资项目与投资时机和投资方式,以便减少失误,提高效率,赢得竞争。

进行投资场所的适宜性评价时,首先应根据重工业、轻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等不同产业对自然、经济、技术、环境等条件的个性要求,来选择和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如在自然条件和环境条件方面,应综合考虑海拔高度、地面坡度、地基承载力、水质、大气质量、绿化覆盖率、洪水淹没的机率、地震烈度、外方职员子女的教育问题、“三乱现象”等因素;在经济和技术条件方面,应综合考虑距车站、机场、港口等主要交通节点的距离、土地成本和租税、水电气的供应及成本、离市级商业中心的距离、当地的支持产业和辅工业的配套程度、劳动力技术水准、资源禀赋、现有的产品网络和相关的服务业网络、个人和企业的信用状况等因素。

投资场所评价的具体方法有:(1)专家决策法:即根据所选取的场址特征指标值进行评判和加权,以场址总合得分最高者为最优选址。(2)匹配法:即根据用户需求和可选择的场址之间的最佳匹配程度来选择最优场址。(3)层次分析法:即在可能性选择中运用层次分析方法来确定其最优场址。

如高新技术产业对劳动力素质、交通条件、创新环境等有较高的要求,靠近知识密集区,有较强的工业基础、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良好的自然环境、政策环境和金融环境,成为其布局的重要条件。以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为例,该园区选址于上海市西南部,以信息产业作为重点发展方向。该园区距市中心人民广场11公里,距虹桥国际机场7公里,距铁路上海站12公里,距内环线高架道路4公里,距地铁一号线1.5公里。园区内基础设施齐全,交通便利,通讯捷达;环境幽雅,降尘率低,水质较好;工业配套协作条件较好,智力资源丰富(附近有上海交通大学等20余所大专院校和120余所研究所;16家国家科研开发机构,270家民营科技开发机构),海关、商检、金融、保险、外贸、咨询、律师、会计、专利商标、质检、人才培训等支撑服务体系健全。至2000年底,区内共有各类企业800家,其中有研发功能的机构和企业650家,约占企业总数的81%;职工总数4.1万名,其中大专以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4350人,直接从事研发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达到8000人,分别约占职工总数的35%和20%。在已开发的6平方公里土地上,每平方公里累计产出销售收入181亿元、利税20亿元、出口创汇6.2亿美元,单位面积产出列全国高新区之首;世界500强跨国高科技公司已有30多家在区内投资项目。园区还与国际国内的孵化器公司、风险投资机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等合作,在担保、中介、加速孵化等技术创新机制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目前该园区正以宽带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为抓手,创建数字园区;以国际认证为抓手,争创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双优园区”;以中英合资“科技绿洲”项目为抓手,创建国际园区。通过努力营造高品质环境,实现由产业发展向功能开发的转变,以期塑造一个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优越的创新环境,使该区的服务质量、环境保护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

五、结语

投资环境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使政府部门、投资者和企业家对该区域的投资环境有一个科学的、全面的、系统的认识,以便指导其投资环境的改善和投资场所的选择。因此,只有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进行关联性考察和比较分析,才能达此目的。

综合运用经济学、地理学、统计学、模糊数学、灰色系统理论、层次分析方法、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多学科理论、方法和技术开展投资环境评价的多层次综合研究,是深化投资环境研究的一条有效途径。微观层次投资环境的系统综合研究仍是一个蕴含巨大潜力的领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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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鲁明泓:《中国不同地区投资环境的评估与比较》,《经济研究》,1994年第2期,第64~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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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年。

[10]石忆邵、顾萌菁:《我国城市综合竞争力理论与评价方法探析》,《规划师》,2001年第3期,第86~89页。

投资环境论文篇(4)

[Abstract]Throughtheanalysisoftheelementswhichattractforeigninvestment,thearticlerecognizesthatinthisareatoomanyelementsarenotinconformitywiththeWTOrules.Theauthorpointsoutfourdrawbacksoftheelementsofthesoftenvironmentforforeigninvestment.

[Keywords]WTOrules;foreigninvestment;softenvironment

外商直接投资在八十年代基本上是以港台资本小额投入为特征,项目多为粗加工工业,技术含量低。九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在引进外资特别是外商直接投资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表现为投资规模与质量大幅度提高,我国多次成为年度世界第二大外商投资国,外资项目的平均投资规模、技术含量也逐年提高,产业结构趋于合理。世界500强企业有近半数在我国进行了投资,标志着我国正在从区域性投资市场转化为世界性投资市场。但这些成绩取得有其历史性原因,也有必然性原因,不能说明外商投资软环境已尽善尽美。而事实上,正是由于在外商直接投资领域存在着大量与WTO规则不相符之处,外商直接投资软环境存在严重缺陷,才导致了外商平均投资规模偏小,大中型跨国公司对华投资处于试探性、风险性投入阶段。在华外资总规模与我国巨大的潜在市场容量、丰富而低成本的人力资源、低廉的土地价格及各种政策优惠条件均极不相符。如果扣除因文化因素而进入大陆的海外华人资本,因区位因素而进入的邻国(区)资本,因回避高关税等贸易壁垒而转移至大陆的生产性资本及为占领我国市场、不顾短期效益的投资外,真正意义的由于投资软环境优越而进入大陆的国际自由流动资本是少而又少。在当今跨国公司成为世界直接投资主体、国际资本流动规模日益增加的时代,我们吸引外资的工作势必在软环境中存在一些根本性缺陷,才会导致外资没有大规模全方位进入我国。这些根本性的缺陷包括:

1.缺乏必要的财产保护

外商投资,意味着将资产长期置于我国境内。这些资产的安全是否能得到长期保证,是外商投资前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1)法律问题

按照国际惯例,进入我国的外方投资者的财产保护主要依赖于中国法律,其次才是靠政府权力。而我国法律在财产保护上存在不完备之处,我国宪法没有规定私人财产保护程度,没有禁止政府对私人财产进行征收或国有化。一些法规如土地法、规划法、水利法等多部法律认定政府对私人财产有处置权,且政府补偿标准严重低于市场价值,甚至不予补偿。因此,从法律角度讲,投资方不仅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保护上存在不安全性,甚至有形资产如房地产、机器设备等也缺乏有效保护。

事实上,中国各级政府积极保护投资者的财产,并不存在以国有化名义进行的政府征收,必要的财产征收如修建水利设施和交通设施而进行的财产征收数量极其有限,且政府均给予合理的补偿。但由于依靠政府权力进行财产保护在投资者看来缺乏长期性和可靠性,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财产保护的法律才能解除外商投资的后顾之忧。

(2)政府权力问题

政府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监督也构成了对投资者的财产保护的潜在威胁。我国各级政府拥有政府较多的经济权力,同时政府名义上又拥有众多国有企业。因此,理论上说,政府有牺牲私人投资保护国有企业的倾向。更何况我国已建立起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外商投资者与政府合作,共同经营改造国有企业,既易受到政府扶持,又可避免在基础工作上的投资,是外资进入中国的捷径。可是合作双方一旦发生财产纠纷,拥有一定的纠纷处置权的政府处于强势地位,使外方感到不公平和财产缺乏安全感。尽管事实上由于国有企业产权虚置,各级政府并不真正代表国有企业利益,因此,一般也不存在政府利用

特权替国有企业谋夺外方投资者资产的可能性,但这种危险性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外商对华投资。

(3)无形资产的保护问题

如果说,来自法律与政府权力上的对外资有形资产安全威胁只是潜在性的和理论上的,那么在我国外资无形资产受到损害则可能是现实的。其主要原因在于:

首先,民众对无形资产认可程度较低,除商标与专利外对软件版权、地理标志权,外观设计权、商业机密权等权利的保护缺乏深入认识,不主动保护知识产权,认可各种侵权边缘行为,对侵犯知识产权采取宽容态度。这是外资企业无形资产安全得不到保护的基本原因。其次我国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规模小,设立时间短,缺乏品牌,也缺少创新能力。因此仿制与再开发是其生存与发展的主要途径,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侵犯产权的问题,使轻微的侵权成为普遍性问题;第三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执法中,均存在观念上的偏差,认为在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义务远大于利益,因此存在被动性和地方保护主义。

无形资产保护是一个体系,不仅包括法律条款和制度上的措施,更包括观念上的赞同和行为的主动性。只有建立起有效的无形资产保护体系,外商才会将一流的技术引入我国。

2.过度的行政干预

外商能否按自己的意愿自由经营其投资项目,是外商选择投资地点时所要认真考虑的。在我国,受计划经济模式和国有经济体制双重影响,各级政府习惯于对经济活动进行直接干预。在外商投资领域,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中的某些部分与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惯例有一定的差别,构成对外商自由经营权的威胁。政府的过度行政干预主要有:

(1)外资企业设置主管部门,进行层层审批。

在我国,外资企业特别是中外合资企业拥有隶属关系的行政管理门。根据《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企业设立、企业终止、企业变更章程与合资和合同等重要经济行为时必须报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指定的机构审批,由此,类似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有了事实上的业务主管部门。而在一些服务性领域,如旅游、广告、投资、建筑、医疗、商品批发零售,须接受相关领域的主管行政部门与外经贸部的双重管理。如果外商投资规模较大,还需报请计划经济委员会审批。于是,形成了我国特有的对外商进行的非职能部门的管理。

(2)阻止企业竞争,限制外资准入领域。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它有关规定,政府有权

指定外商投资领域和投资地区。我国政府将投资领域划分为三类,即鼓励投资领域、限制投资领域和禁止投资领域。鼓励外商投资领域一般均为难以获利的领域,如农业、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反,对进入电信、银行、保险、批发零售业、专业服务等易获利领域进行限制,甚至禁入。为了阻止外资企业与国有企业发生竞争,对一些国内生产能力饱和的领域也限制外资进入。政府这种根据资本来源划分企业类型并管理投资准入领域的作法与国民待遇原则严重背离,是阻碍外资大规模进入我国的直接障碍。

(3)提出种种附加要求。

我国企业除承担纳税任务外,还须承担许多社会义务,如安排复员军人、残疾人就业等,而对外资企业政府提出了更多的附加要求。如当地人员含量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外汇平衡要求、外汇管制要求、出口实绩要求、技术转让要求、当地股份要求、雇用劳动力要求等,企图利用企业解决本地区的社会经济问题。同时对外资企业的开业条件,贷款条件、获取许可证配额条件的要求也高于其它企业。由此增加了外资企业的负担,造成不平等的竞争条件。虽然在新修改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对有关要求进行了部分删除,但同时在新近开放的经济领域,其附加要求仍大量存在。

3.缺乏仲裁机构与国际仲裁机制

外商在企业经营过程当中,难免不与中方国有企业、消费者、有关政府甚至有关法律发生矛盾。在通常情况下,这些矛盾在中国法律框架内可以由法院裁决,一般性纠纷可由政府仲裁。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包括: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中国承认的国际上通用的法律法则

和有关承诺相矛盾且损害了外商投资者利益的。如我国的《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资企业缴纳所得税率与国内企业所缴纳税率不完全一样,国内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是根据企业利润率、利润规模确定为不同税率,最高为33%,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皆为33%(除去优惠税率部分,仅指一般情况);

(2)中国各级政府做出的决定,该决定虽然不违背我国法律

但明显不合理且损害外资方利益的;

(3)由于文化差异而得不到公正解决的纠纷。这些矛盾与纠纷实质上是外资方同中国法律、政府、文化之间的冲突。在冲突中,作为弱势的外资方迫切需要进行公正的国际仲裁。在我国尚未建立完备的国际仲裁机构之前,公正地解决外资方与中国法律、政府、文化之间的矛盾的可能性较小。

4.歧视性环境

严格意义讲外资企业是一类资金来源于境外的中国企业,它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完全一样,履行着纳税义务,因此,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观念上,均不应对其另眼看待,更不应对其进行歧视。但目前歧视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主要有:

(1)以保护民族工业、幼稚工业为由制定限制外资企业发展保护国有企业的政策。在我国普遍地将外资企业产品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竞争,等同于进口商品与国内商品的竞争,即将外资企业产品特别是外商独资企业产品等同于进口产品。因此,很轻易地将世贸组织容许发展中国家在一定期限内保护国内幼稚产业的作法,作为制定限制外资企业,发展民族幼稚产业政策的基础。其实,这是由于并未真正理解世贸组织相关规定的实质所致。利用较高的关税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幼稚产业,是为避免这些产业消亡或发展不充分而造成税收和就业问题与经济发展问题。外资企业在东道国已经上缴了税费、雇用工人,也就不存在对其限制的理由。相反越是发展薄弱的经济领域和目前效率低下的领域均应鼓励其进入,以增加税收与就业,并带动相关经济领域的发展。

(2)歧视性收费。我国在许多领域存在着对外企和外国人收取高于国企和本国公民用费的作法,甚至由政府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如土地价格)也有相同问题。由此造成经济意义并不大但外资方心里上难以接受的歧视性收费问题。

(3)透明度歧视。在我国目前仍存在经济贸易领域政策信息缺乏透明度问题。由于外商在制定政策过程中没有发言权,这点明显不同于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者,而且由于与政府各部门接触相对较少,因此,对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依据及相关信息知之甚少,而对一些变更的规定的了解常常滞后,造成透明度歧视。

由于我国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在引进外资领域存在不完善实属必然。对此应进行充分讨论并逐步完善。上述问题是全国性问题但一些地区已经通过地方性法规、政策对此进行一定程度的补救,取得了明显效果。可见,目前存在于外商直接投资领域中的种种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也是完全可以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IBRD.1992.GuidelinesontheTreatmenttoForeignDirectInvestment.[M]

投资环境论文篇(5)

(一)经验与成效

近年来,辽宁省各级政府为改善投资环境特别是在外商投资的软环境建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参见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我省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成就及存在问题》,2003年7月)。

1.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涉外窗口部门服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首先是实行了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和简化了外商投资的办事程序和效率,规范了利用外资的立项审批、合同、工商、土地、劳动、税务、外汇、海关、商品检验等主要涉外部门的公开办事程序,大力推行了“一站式服务、一部门执法、一窗口收费”的作法;其次是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要求公用、城建、供热、商业、邮电、交通、电力、卫生、金融、口岸、旅游等重点社会服务部门公布社会服务承诺的内容、标准、责任和服务时限等,接受社会监督;第三是实施延伸服务,要求海关、商检、卫检、动植物检、港监、边检等部门实行海港口岸国际航行船舶24小时值班制、机场留守待命制、货物申报放行周六加班制、节假日加班预约等一系列方便企业的办法;第四是建立了与外商对话例会制度,省政府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有外资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参加的投资环境座谈会,直接听取外商对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

2.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行为。其主要作法:一是出台了《辽宁省外商投资企业条例》,对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解散、组织机构、权利与义务、权益保护与服务、监督管理等都做了详尽的规定。二是出台了辽宁省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若干意见,对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和行为实行办事“三公开”,提高涉外执法人员素质,对企业进行检查、培训、处罚、参观考察等作出了规范。

3.治理了对外投资企业税外收费。一是清理了外商投资企业反映比较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定了辽宁省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收费手册和收费监督卡制度,对不合理收费,外商投资企业有权拒绝。对于收费人员到企业收费行为,收费人员必须在收费监督卡上写明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时间、金额并填写收费单位和收费人员姓名。不填写收费监督卡的单位不得收费。

4.加强了外商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工作。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外资企业投诉工作,2002年直接批示的投诉案件占投诉中心受理案件的69%。自上而下地组建了外商投诉协调中心,加大对重大投诉案件及积案的处理。建立外商投诉工作负责制和责任制,实施“领导包案制”,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结案率作为省政府考核各市工作的一项指标。建立了政府投诉部门与司法部门的联席协调制度,以解决司法方面的外商投诉问题。

(二)总体评价

与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区位、资源禀赋、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土地成本、劳动力成本等“硬件”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力,而差距主要体现在“软件”方面。从利用外资的总量上看,在东三省利用外资处于领先水平的辽宁省2002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也仅约40亿美元(主要集中在大连和沈阳),在东部沿海地区处于落后位置,甚至低于同年苏州一市的利用外资水平(48亿美元)。不可否认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投资环境的建设方面存在差距。

辽宁省企业调查队曾就外商投资环境问题在省范围内进行了抽样调查。在抽查的227户样本企业中,49.34%的样本企业认为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是外商对辽宁省投资环境最具吸引力的首选因素,对辽宁省的交通、通信、航空运输和港口装卸便捷度的满意度较高。同时,样本企业普遍认为,辽宁省在投资“软环境”建设上还有待改进,如投资手续、涉外投资管理、市场秩序、法律环境、社会保障体系、融资服务体系等方面还需要尽快改善(详见表1)。

二、投资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一系列调研座谈,我们了解到,目前辽宁省的投资环境还亟待改善。下面列举各界反映比较集中的几个方面问题:

(一)以行政性审批为核心的投融资管理体制是影响社会性投资的一大障碍

近年来,辽宁省招商引资工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一方面是在全球制造业加速向中国转移的背景下,辽宁省的区位优势、人才优势、基础设施优势,以及装备制造业和原材料工业的产业基础优势正逐渐显现,另一方面是省内外一批民营企业快速成长,具备了在辽宁省投资大项目的资金和技术实力。然而,现行的投融资体制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据辽宁省有关人士反映,一是按投资额划定的分级审批制过于严格,限制了一批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二是审批环节手续复杂,周期过长,无形中也加大了竞争性项目的投资风险。

(二)沉重的“历史包袱”和较高的金融风险极大地限制了本地和域外资本的进入

东北地区国有经济比重大,“历史包袱”沉重,表现为“几多”:老企业和大企业多,中央企业多,离退休职工和富余人员多,国企内部嵌套的“大集体”职工多,银行负债多,企业社会职能多,社会保障欠费多。此外,省内商业银行长期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比率影响了战略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正常的金融活动。而彻底解决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比率,降低金融风险,单凭一省之力是不够的。

(三)不同所有制企业面对不平等的政策环境

辽宁省企业界特别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希望国家有关政策更加公平和透明。国有企业代表认为,除了历史负担重外,国有企业在行政干预、国有资产处置、经营者激励机制(如年薪制)、税收负担、军品生产等方面,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没有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民营企业代表反映的政策不平等问题则主要集中在国债项目、债转股、下岗分流补贴、企业破产政策、进出口权、

税收政策和税务稽查活动、技术改造项目融资和财政贴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等方面,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企业总处于“被政策遗忘的角落”。关于“内外有别”的政策问题,内资企业普遍呼吁国家应对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如省政府要求省内内资企业(含国有和民营企业)按销售额2‰征收河道维护费,而外资企业可以免交,此外,国家应调整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相比之下,由于目前我国对外资优惠政策较多,外资企业代表反映政策不平等问题不多,问题主要集中在贸易政策、通关效率、政策的及时性与透明度等方面。

(四)贸易政策与通关环境

在调研过程中,辽宁省企业界代表普遍反映国家有关贸易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如东软集团反映在数字医疗设备和核磁共振设备等高端产品领域,目前进口政策呈现出零部件和产成品“关税倒挂”的现象,不利于国内企业零部件生产的本地化和进口替代。出口退税难也是出口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两家日资企业代表特别谈到了国家关于二手进口设备控制过于严格,不利于日本企业向中国内地的产业转移。

(五)工业用地和人才引进问题

据辽宁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代表反映,与东南沿海其它地区相比,辽宁省的工业用地指标控制偏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辽宁省新增投资和改造项目。目前,辽宁省农田比例居全国首位,达到87%,而全国平均水平为80%。全省采煤沉陷地区的用地指标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老企业的搬迁改造用地却很难解决。省内企业还普遍反映,目前企业急需的高技术人才引进还需要政府在一系列配套政策上予以倾斜,如个人收入所得税政策、家属就业、子女就学、搬家安置、购买住房、汽车等大件消费品的消费税政策等需要进行调整。

(六)经济技术开发区与老工业基地的投资环境不配套问题

调研组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调研过程中了解到,该区是目前国内投资环境较好的部级开发区之一。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软硬件建设使得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保持了GDP年均增长20%以上的发展速度(据零点调查、前进策略与《智囊》杂志联合进行的《全国十大开发区投资环境进展》评价中,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综合指标得分位居第6位。前五位分别是:昆山、北京、天津、浦东、深圳开发区。参见“投资者评各地投资环境苏州昆山、北京综合居前”,2002年5月29日《中国经营报》)。但是从投资环境特别是产业环境上看,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开发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这集中体现在产业集群发展水平、产业配套体系、技术环境、物流体系等方面。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主要产品与老工业基地很难配套,特别是对于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产品,难以形成“以整机带动配套,以配套促进整机生产”的“产业生态环境”,以至于开发区内生产的零部件产品也主要是为南方企业来配套。

(七)行政效率和规范性、政策透明度和可预见性问题

辽宁省企业代表普遍反映,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除了要放松投资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外,还应该简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特别是对于中央直属企业,受条块分割体制的影响,“婆婆”太多,职能交叉,程序繁杂,办事效率不高。有的企业反映,因曾向当地税务部门提出规范和改进税务稽查工作的建议,就受到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刁难。此外,政府还应该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如政府在调整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时,应该为企业留有一定的调整时间,同时,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如通过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及时向有关企业传达和讲解。

三、改善投资环境的若干建议

(一)尽快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和振兴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鉴于目前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所面临的政治、经济、社会和舆论形势,我们认为,中央政府应下决心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和振兴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上来推进,使之成为继浦东开发开放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的我国又一个重要的区域发展战略。其主要原因是:第一,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和振兴是一项艰巨、复杂和长期的系统工程,零敲碎打式的改革和援助政策被以往经验证明存在很大局限性,需要整体规划和全方位推进,以发挥政策的整体效能和协同作用;第二,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是全方位的制度创新,涉及到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不从国家战略高度上推进有可能会导致改革目标和政策初衷被既得利益所阻断的困境;第三,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和振兴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在某种程度上将形成“政策感召力”,增强境内外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本地区吸引和利用各种形式的战略性投资;第四,浦东开发开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模式和经验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和振兴提供了现成的体制模式和政策参考;第五,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国家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政,依法行政,提高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改善投资环境,转变政府职能,说到底是一个如何规范、约束政府行为,使政府决策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过程。在成熟市场经济社会,法律是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的最可靠的制度安排。在现实生活中,之所以出现屡禁不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的“三乱现象”,繁文缛节的行政程序,拖拉低下的行政效率,一个根本原因是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规范和透明的、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环境。在东北老工业基地,由于计划体制的长期作用,经济与社会管理体制明显地带有“大政府、小社会”的传统特征,政府对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干预范围和程度都要高于东部发达地区。可以预期,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的国家战略,必将给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以更多的事权和财权,如果没有健全的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环境,政府行为“错位”、“失位”和“越位”的负面效应将更加突显,的腐败行为将愈演愈烈。因此,建议:(1)国家立法机构应尽快出台《行政程序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基本法律;(2)尽快出台《国家公务员法》,实施以政务类和业务类分类管理为重点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首长的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3)加大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重点解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违反上位法规定或者自行设定实行地区封锁的内容,违反上位法规定,或者自行设定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内容,或者自行设定降低或者减少管理相对人合法利益的内容,以及超越本地区、本部门的权限规定行政管理的有关事项和内容等问题(“国务院法制办:行政立法五大问题法规审查当立行”,2003年8月13日《中国青年报》)。

(三)简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政策统一性和透明度,加强监督,完善政绩考核制度,塑造“亲商、亲民”的“服务型诚信政府”

行政效率的高低直接反映一个地区的

政府形象和制度环境,是商业投资环境的“窗口”。辽宁省被调研企业的代表普遍认为提高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行政效率,简化行政程序是改善投资环境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头等要务。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简化行政程序和提高行政效率方面的成功经验是值得借鉴和推广的。通过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和行政许可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在行政性放权过程中存在的“放小不放大”、“放轻不放重”和“放虚不放实”的问题。政府应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公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高政策透明度,并适时召开社会各界参加的沟通座谈会,倾听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和问责。在政绩考核制度上,要改变只重经济业绩不重经济、社会、环境、教育等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考核体系,结合公务人员的行政效率建立完善的综合考核体系。要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政府形象,塑造一个“亲商、亲民和诚信”的“服务型政府”形象,为社会投资者营造宽松良好的投资环境。

(四)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放松市场进入限制,为老工业基地充分发挥装备制造业和原材料制造业的基础优势创造宽松的条件

目前我国正着手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试点,为此,我们建议可以将东北地区确定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试点地区。(1)在投资额度审批上,放松中央政府掌握的内外资项目审批的投资额度限制,如投资总额2亿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可以由省政府自行审批,但要到中央政府备案,以吸引一批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进入,培育起新的增长点,并以此带动东北地区产业结构的改造和升级。(2)在投资领域方面,不仅要充分放开竞争性领域的投资准入限制,而且在一些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等)和公用事业(如供水、供电、供气等)领域,也应逐步向社会性投资放开。但对于具有一定自然垄断特征的投资领域,政府应加强价格和市场行为的监管,以维护正常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3)政府投资主要集中在公益性和外部性强的领域,严格限制财政性投资进入竞争性领域。政府的公共投资要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制度,充分利用社会中介组织(如国际知名的会计、咨询、法律等机构)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公开和充分论证和审查,接受社会监督。(4)完善多渠道的、开放的融资体系,允许民营和外资企业利用股票、债券、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进行项目融资,对于一些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允许地方政府发行长期建设债券进行项目融资。(5)政府审批内容主要集中在公益性和外部性强的领域。

(五)尽快解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沉重“历史包袱”问题,开展“降低金融风险改革试点”工作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离不开原有装备工业和原材料工业基础,而这又涉及到存量资本的“历史包袱”问题。长期积累下来的不良债务、富余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缺口、解除“企业办社会”的资金缺口、资源型城市发展持续产业的资金缺口和环境保护的资金缺口等“历史包袱”,特别是高负债率造成的金融风险必须尽快加以解决。建议在分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前提下,制定并实施一个整体规划的、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分阶段实施的解决方案。可以先确定一个试点地区(如大型重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沈阳市铁西区),授予地方政府处置国有资产的必要权力,与财政部、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协调与合作,通过增加核拨“核呆指标”、债转股、破产、拍卖变现、债权交易、出让土地使用权、发行专项债券等多种形式,集中解决多年遗留的不良债务问题。

(六)为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民营经济发展迟缓是东北地区与其它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从长期来看,无论是培育新增长点还是利用民间资本来改造国有企业,都需要在政策上为民营资本营造宽松的环境,这样的政策环境包括竞争性领域的市场准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性和商业性融资、国债项目、下岗分流补贴、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并上市交易、兼并破产政策等等领域。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应该积极予以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特别是在先进适用型技术的研发、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制造技术领域,政府应该在研发投入、人才待遇、土地使用、企业孵化、风险投资、产业化融资和所得税等方面予以扶持,并充分利用园区经济的作用,积极引导中小型科技企业形成集聚式发展格局。允许合格的民营科技型企业被认定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放宽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无形资产入股和对外投资的限制性条件。

(七)实行倾斜性的区域产业政策,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营造“政策高地”

投资环境论文篇(6)

显然,产业集群发展与投资环境创新之间具有互动关系。一方面,投资环境创新是产业集群良性发展提供保证,良好的投资环境有助于企业加速在同一空间区域的聚集形成产业集群。因此,当前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背景下,湖北省积极进行投资环境的创新,促进产业集群的发展,对于解决其目前存在的经济外向度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政府职能缺失等问题,增强湖北省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真正发挥战略支点的重要作用,便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

2投资环境创新。提高比较优势,加速产业集群发展

与中部六省的其他省相比,湖北省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等,但在全国范围来看,中部六省的投资环境水平总体处于全国的中等水平,其中河南、湖南、湖北属中偏上水平,山西、安徽、江西属中偏下水平,基础设施和经济环境是中部六省主要的制约因素。因此,在“中部崛起”战略下,湖北省只有突破投资环境限制的瓶颈,努力进行投资环境的创新,提高其比较优势,才能在在中部六省中脱颖而出。

投资环境的创新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因为一般情况下,投资主体行为的产生主要基于成本因素、市场因素两方面的考虑,其中成本因素包括劳动力成本和交易成本两个方面。交易成本则可以看作是一系列制度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拟定和实施契约的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和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市场因索则包括市场的规模、市场的集中度以及市场的发展趋势等方面。显然较大的市场规模、较高的市场集中度以及巨大的增长潜力是投资主体选择的理想对象。

湖北省产业集群的初步发展正满足了以上两个方面的要求。密集的厂商及专业化的生产主要是通过专业化的分工来形成产业集群优势,加速了劳动力素质较高的技术型和知识型人才的汇聚,降低了生产资料和人力资本。同时产业集群通过经济活动和相关生产设施的区域集中所产生正外部性和规模经济,构成资金流入的主要吸引力,能有效带动区域产业规模的扩张。规模扩张优势远优于单个企业,它可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巨大的比较优势,拉动地区经济快速增长。

目前湖北省投资环境创新所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1)整体科技水平不高,人才优势没有充分发挥,人才流失严重。湖北省作为中部腹地和长江中游的一个重要省份,全民受教育程度较高,是中国高校科研机构密集区,科技实力比较雄厚,但是由于没有好的人才机制,高端人才在企业中并没有发挥作用,更多的则是流失到沿海等发达地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2)政府职能缺失,服务水平不高,法治建设有待完善。尽管湖北省的软环境建设工程已经初见成效,但与投资环境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缺乏整合完善,同时相关的职能部门不能互相协调,直接导致行政审批的繁琐、办事效率低、互相推诿责任等现象时有发生。(3)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自然资源浪费严重。在中部六省中,湖北省具有明显的土地资源、水电能源资源、矿产资源等优势,但是普遍存在资源合理利用程度不高的问题。(4)区域形象不佳,诚信度有待提高。全民信用意识淡化,企业信用水平较差,由于信用欠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影响湖北区域信用环境的建设。

3产业集群发展。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投资环境创新

实施产业集群战略是提升区域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在我国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资本、技术和劳动力的集中就促使了大批有特色的产业集群的产生,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绝对优势和主要力量。产业集群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有利于节约成本,有利于推进技术创新,有利于开拓市场,有利于规模扩张。而由竞争优势带来的利润前景,会进一步吸引资金、人才,形成良性循环。能否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集群,已成为国家或地区经济竞争力强弱的关键。因此,湖北应做好规划,明确支持重点,在有条件的地区大力推进企业之间的相互联系,提高产业的集约化程度,形成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推动产业竞争优势的提升。

结合湖北省自身的部分产业优势来看,同样也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目前已经逐渐培育出一大批具有竞争力的制造产业,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纺织服装业以及船舶制造业等,同时还有一些拥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如工业激光业、移动通信系统及设备业等。这些产业通过逐渐的数量积聚和质量提高,已经形成了大量拥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

目前湖北省产业集群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产业关联度偏低,缺乏专业协作。各城市产业有趋同的弱势,特色不明显,缺乏合理的分工和互补性。同时上、下游产业配套和协作不够密切,未能形成较好的互补性较强产业链,使产业集群未能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乘数效应的作用。例如:湖北省的襄樊市和十堰市,汽车零部件企业存在集中度相对较低、基础薄弱、企业规模小、营销能力弱的问题,这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也不利于形成产业链和提升产业整体竞争优势。(2)技术创新能力低。湖北省的制造业虽有一定程度的集群效应,但是整体的科技产出率低,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科技成果的科研转化率低。(3)品牌优势不明显,整体实力不强。

4促进投资环境创新与产业集群发展的战略对策

针对以上进行的湖北省投资环境创新与产业集群发展的互动机制以及存在问题的深入分析,在“中部崛起”战略下,提出以下战略对策:(1)政府要充分发挥其服务职能的作用,做好相关的协调服务工作,要增强服务投资者的意识,提高服务质量。(2)要下大力气发挥科教优势,推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的紧密结合,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营造留住人才和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3)要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为科技创新和基础设施以及产业结构升级提供资金支持。(4)通过对外宣传以及积极的自身完善,为区域树立良好的外在形象。(5)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通过提高加工深度和调整产品结构来改善经济效益和增强产业素质,进一步巩固工业基础。

投资环境论文篇(7)

2基本思路及指标选择

区域房地产投资生态位测评的基本思路是:(1)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初选。从自然环境、宏观经济、房地产市场、基础设施和社会文化5方面选择指标,初步建立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体系{Xi}。(2)修正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体系。对12个城市的数据,反复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及最小二乘法从投资环境优劣的排序分析中查找并剔除可能导致排序结果偏差的指标,确定合理的测评指标体系{Xi'}。(3)采用OLS确定房地产投资环境指标权重。(4)建立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测评公式。根据逻辑严密且易于操作的房地产投资生态位测评公式(式1、式5),结合修正后的测评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完成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生态位的测评。

2.1指标初选

遵循多维超体积生态位理论,在参考已有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影响因素,根据数据可获得性原则设计出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体系,包括自然环境维(X1-X3)、宏观经济维(X4-X12)、房地产市场维(X13-X23)、基础设施维(X24-X29)、社会文化维(X30-X33),共5个维度33项指标(见表1)。由于政治环境、政策法规环境等的定量化解释性数据难以获得,本文假设这些软环境是无差别的,在评估时暂不考虑。

2.2指标检验及修正主成分分析法

可用于众多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的优劣排序,但无法实现少数城市间的比选,且运算过程较为复杂,直接作为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方法有一定局限。本文根据这一优点将其用于修正房地产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湖北12个城市为研究样本,在多次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分值计算的基础上对城市进行投资环境的优劣排序,查找并删除导致排序偏差的指标,直至排序结果合理。

2.2.1检验指标体系的合理性

基于上述指标体系,本文收集了湖北12个主要城市2000-2013年的相关数据(《湖北统计年鉴》、《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为确保数据一致性,本文以更高层次部门的数据为准。为了消除不同量纲的影响,使计算具有可比性,采用Eviews7.0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运用公式:式中,i=1,2,…,33;j=1,2,…,12;n=12,Xij为第j个城市第i个指标原始数据值;为所有城市第i个指标原始数据值的平均值;n为所选城市个数。利用SPSS21.0对指标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计算12个城市的投资环境得分,具体过程为:(1)计算主成分的特征值与贡献率。对X=(Xij)mn进行标准化处理并进行因子分析,选择特征值大于1且累计贡献大于90%的3个公因子作为评价指标的主成分。(2)计算主成分荷载。进行评价指标主成分分析,得到主成分荷载矩阵Aij。(3)计算指标与主成分的系数。计算各房地产投资环境指标与各主成分之间的系数关系(Rij)p,p=1,2,3。(4)计算城市综合分值。首先,计算各个城市的主成分值。以武汉为例,第一主成分F1值为:(式3)式3中,F1为武汉的第一主成分分值;A1j为各变量在第一主成分上的载荷;Zj为武汉房地产投资环境各指标的标准化数据。同理,可以求得武汉F2、F3的值。其次,计算各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总值,以武汉为例,其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分值为:表1:湖北主要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生态位测评指标体系初选目标层次因素层次因子层次湖北省主要城市房地产投资综合生态位自然环境维X1: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X2: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X3:工业废水排放量宏观经济维X4:人均GDP;X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X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X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9: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X10:实际利用外资;X11:出口总额;X12: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房地产市场维X1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X14:房屋建筑竣工面积;X15:商品房销售面积;X16:商品房销售额;X17:住宅销售面积;X18:住宅竣工面积;X19:住宅销售额;X20: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X21:房屋建筑新开工面积;X22: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X23:房地产业从业人员数基础设施维X24:建成区面积;X25:人均城市道路面积;X26:每万人拥有公交车数量;X27:邮电业务总收入;X28:居民生活用水量;X29:居民生活用电量社会文化维X30:人口密度;X31:普通高校学生在校学生数;X32:医院、卫生院床位数;X3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式2)房地产开发(式4)式4中,Rp为武汉第p个主成分的权重系数;Fp为武汉第p个主成分的分值。同理,可以求得各城市的综合分值。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得到12个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的综合得分和排名(见表2)。根据目前市场情况,为使表2中各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排名更符合其实际发展程度,对初步建立的房地产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改进。

​对初步建立的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利用OLS方法进行分析和筛选,剔除相关性强或易相互干扰的指标,同时选择更能解释目标层的指标。OLS估计法不仅能说明自变量和因变量的相关关系,而且能够说明各个自变量对因变量影响的力度是不同的,因此用来对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进行修订是可行的。利用OLS估计法对指标进行检验,剔除变量对应参数P值高于0.3的变量,因为P值高于0.3意味着变量有30%的概率与待评价的变量房地产投资环境没有关系。剔除后的结果如表3所示。模型修正R2为0.868404,说明模型解释能力较强,指标能较好解释被解释变量,除X19外,所有参数P值均低于0.05的显著性水平,可认为其参数显著。AIC值和SC值较低,该模型拟合较优。X5、X12、X14、X15、X19与被解释变量正相关,X16、X23、X32与被解释变量负相关。因此考虑以上8个指标作为最终的评价指标,且房地产投资环境Y可表述为:Y=0.846406X5+11.36405X12+0.143804X14+1.902915X15-8.592176X16-286.6454X23-240.4752X32+4.417250X192.

2.2.2因子分析法检验指标合理性

对以上筛选出的8个指标进一步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和OLS估计两种方法得到湖北省12个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得分(见表4)。从表4可知,新的评价指标下,各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评价得分和排名基本符合目前市场实际情况。因此,可以建立新的房地产投资环境指标体系(见表5)。

3湖北主要城市房地产生态位测评与聚类分析

3.1生态位测评结合生态位态势模型,房地产投资生态位“态”的度量以各城市变量2013年的现状值为度量指标,房地产投资生态位“势”的度量以各城市变量2000-2013年的平均增长量为度量指标,时间尺度设为1年,即量纲转换系数为1,应用式1计算各城市各因子的生态位,再结合OLS确定的指标权重运用式5计算城市因素层生态位及城市房地产投层聚类树形图(见图1)。湖北12个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可分为3种类型,第Ⅰ类为武汉;第Ⅱ类为宜昌、孝感和襄阳;第Ⅲ类为十堰、荆州、黄石、荆门、黄冈、鄂州、咸宁以及随州。

3.2聚类分析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运用SPSS21.0分析湖北12城市房地产投资生态位的类型。

3.2.1第Ⅰ类为武汉武汉综合生态位为0.272,位居区域第1位,在湖北全省所占比重达27.2%,处于区域的主导地位。武汉综合生态位也就是生态位宽度最大意味着它在区域房地产系统中的竞争力最强,对周围资源及环境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最大,在区域房地产投资系统中发挥的作用也最大。具体而言,武汉房地产投资生态位的各个因子生态位均为12市之首,说明武汉在各种资源上均占据着十分有利的位置。

3.2.2第Ⅱ类为宜昌、孝感、襄阳宜昌综合生态位为0.132,位居第2,仅次武汉,生态位宽度较大,房地产投资环境较优。宜昌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商品房销售面积等均排在全省前列,但其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和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则排在了第12和第7位,说明宜昌的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第二产业比重偏大,房地产市场供应不足,说明市场已逐渐趋于饱和。孝感的综合生态位为0.131,位居第3。其作为距离武汉最近的城市,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同时,随着汉孝城际快铁的开工建设,交通条件的改善也将成为拉动孝感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重要力量。但其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和医院、卫生院床位数排在了全省较后位置,说明孝感的医疗水平还跟不上经济发展。襄阳的综合生态位为0.096,位居第4。作为湖北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各方面发展势头良好,适合进行投资。但也要看到襄阳在产业结构和医疗条件上与孝感类似,这是襄阳下一步需要改进的地方。以上三个城市综合排名均在前列,其他指标增长趋势相近,同时产业结构都发展不合理,但综合来看,第Ⅱ类城市是湖北房地产投资环境优良的地区。

3.2.3第Ⅲ类为十堰、荆州、黄石、荆门、黄冈、鄂州、咸宁、随州十堰综合生态位为0.076,位居区域第5,这主要得益于其合理的产业结构、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及优良的医疗水平,但随着汽车行业的搬迁,其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放缓,导致房地产市场活跃度降低。荆州以综合生态位0.062的水平排在区域第6位。除房地产从业人员这一指标靠前外,其余指标均处于全省的中流水平。黄石综合生态位为0.061,与荆州水平相当。除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和商品房销售面积靠前外,其余指标得分不高。荆门、黄冈综合生态位排在第8位、第9位,黄冈的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得分排在全省第二,这与黄冈广阔的土地面积是分不开的,在可预见的时间里,随着经济的发展,黄冈的房地产市场潜力巨大。鄂州、咸宁、随州排在全省末尾,除个别指标外,各项指标得分均靠后,这在短期内不能明显改观,但这也展现了这类城市房地产投资的特色,对部分特殊定位的房地产投资项目具有吸引力。综合来说,第Ⅲ类城市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加大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注重社会文化氛围的提高,以拓展城市的综合生态位,提高在区域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

4基于生态位理论的湖北区域房地产发展策略

4.1区域房地产发展空间模式结合以上分析,基于12城市经济水平、房地产发展潜力、地理区位、目标市场与区域内部空间结构的相互作用,本文以第Ⅰ类城市为区域核心城市,第Ⅱ类城市为区域一级节点城市,第Ⅲ类城市为区域二级节点城市,通过交通线路连接各城市,构建合理的湖北区域房地产投资单核地空间等级圈层格局(见图2)。武汉应充分发挥区域房地产投资环境的中心带动功能,以自身优势向周边城市扩散,全面提升周边城市的竞争力,营造优良的房地产投资环境,形成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体。宜昌、孝感、襄阳3市应充分发挥房地产投资圈节点连带作用,承担起连接核心城市以及引领二级节点城市的作用。十堰等8个二级节点城市要充分依托自身的比较优势,如黄冈、鄂州利用武汉城市圈的政策优势,积极接受与其毗邻的武汉的经济辐射与扩散,通过城市间异质产品分散组合的方法减少同构产品的内部竞争和生态位重叠,同时加强与核心城市、一级节点城市的合作,逐渐构筑多样化的房地产投资环境线路。

4.2区域房地产内部发展策略竞合模式(thecooperation-competingmodel),简称CC模式,是基于竞争前提下的有机合作,其实质是推动和实现区域旅游的一体化。本文借鉴竞合模式优化湖北区域房地产投资环境以实现“双赢”甚至“多赢”的良好格局。

4.2.1生态位分离策略生态位分离策略主要是为了避免因生态位资综合生态位(见表6)。城市房地产投资综合生态位;Ni为测定的相似(生态位重叠)而导致过度竞争进而遭致淘汰现象的发生。生态位分离策略包括空间错位、时间错位、营养错位策略。各城市通过采取以上分离策略可以有效优化竞争关系。第一,空间错位是指同样类型的房地产投资环境在空间上要保持一定距离;不同城市在吸引房地产投资主体时对客源市场的定位要分离。各城市要依据自身环境特色,积极寻找有利于自身的生存发展空间,逐步成长为区域房地产投资节点,通过对区域的辐射和影响达到与周边城市的互动合作和相互促进,以形成区域房地产投资系统合理的空间梯度。第二,时间错位是指房地产开发不仅要注重城市房地产开发的主次关系与时间次序,做到分期开发、滚动开发,同时也要对具体的房地产产品进行时间上的梯度开发。如城市住宅项目根据市场需求设置短期、中期、长期开发策略。第三,营养错位是指各城市在进行投资环境优化时要考虑到不同目标客源市场的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如鄂州、黄冈等毗邻武汉城市就要及时改善交通条件,襄阳、鄂州、随州注重社会文化氛围的提高。

4.2.2生态位扩充策略第一,开拓潜在生态位。目前各城市扩充生态位最常用到的优化策略就是开拓潜在生态位。如政府的基建计划将在很大程度上吸引投资主体的进驻,弥补前期没有占据的生态位。第二,引进新生态位。各城市可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建设新的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实行房地产优惠政策等使城市自身的生存空间不断增大。

4.2.3生态位特化与泛化策略生态位竞争理论认为,在资源和空间充分饱和的情况下,竞争将导致种群中某些个体的生态位被压缩,使其在发展中被淘汰,从而释放出所占有资源空间,这些物种个体则形成了“单食性”或“窄食性”(特化),可以通过强化某一特殊功能,提高自身适应性,而一些优势个体因得到这部分资源空间而使其生态位得以扩充,形成了“杂食性”或“广食性”(泛化),以增加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一般说来,行政级别高、经济发达的城市通常采取泛化策略,而行政级别低、经济落后的城市则采取特化策略以求生存。如武汉自2009年以来实施的一系列覆盖市政基础设施、商业、住宅等方面的投资项目体现了武汉房地产投资生态位的“广食性”。咸宁则充分利用其优美的环境及温泉旅游产业的独特优势,吸引了一大批温泉旅游方面的房地产投资主体,使得其生态位逐渐特化。

4.2.4生态系统演替优化策略为促进区域房地产投资系统的成长与发展,必须要在综合考量各地利益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区域资源要素的流动和互补,科学分工和协作,从而推动系统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演替与优化,达到更高级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应采取以下措施:发挥武汉的中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周边城市的竞争力,形成一个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体,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针对性改善各子环境的发展水平,在充分挖掘自身发展潜力的同时,找出影响各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的障碍因子,有的放矢地对投资环境中的弱项进行改进,从而较快地提高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水平;随着城市空间布局的对接和产业经济的转移和融合,要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如“半小时铁路网”和“一小时经济圈”等的建设,促进区域城市间的经济融合,缩短时空距离,以形成强大的区竞争力。每个指标的生态位值;Ri为指标权重。

投资环境论文篇(8)

在区域发展过程中,当投资硬环境达到一定的临界水平后,投资软环境的优劣将对投资硬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进程将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投资环境引起了我区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交通、能源、通讯等硬环境不断改善,为跨越式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全区人民生产和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升。然而,比较而言,西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投资软环境仍然有许多方面不如人意,实践中存在着强调硬环境,忽视软环境的片面认识,导致在文化、人才、科学教育、体制、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营造良好的软环境来弥补硬环境不足,确定、实施“软环境优先、硬环境配套”的战略,已成为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当务之急。 为实现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一定意义上说,软环境比区域位置、自然资源以及基础设施这些硬环境更加重要。市场经济是投资者选择环境,哪里的软环境好,资本、技术、人才就向哪里聚集。环境就是资本,环境就是项目,环境就是税收,环境就是吸引力、竞争力和生产力。实践已经充分证明,环境和发展成正比,环境越好,发展越快,没有良好的发展环境作保证,西藏经济就不会有大的发展。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刻认识改善投资软环境的重要性 落后首先是观念的落后,江泽民同志所提出的“三个解放”,即“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栓桔中解放出来”是我们转变观念的根本指导思想。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我区确定了“一加强、两促进”的历史任务,提出了到2005年我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进人西部地区前列,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全国中等水平的奋斗目标,自治区加大了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工作力度,我区各界对重视投资环境已达成共识,投资软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在软环境与硬环境之间,却存在一种错误的认识,即认为硬环境重于软环境,仿佛只要把基础设施等建设好,投资就会滚滚而来,而事实并非如此,硬环境的建设是一次性单向式的,软环境的建设是渐进反馈式的,软环境制约着硬环境建设的速度和效益,如果硬环境建设先行,所需的一次性大量投资筹集困难,而且投资将在较长时间内得不到回收,另外,软环境的建设周期长于硬环境建设周期,软环境建设先行有利于软、硬环境建设的同步,从而促进整个投资环境的改善。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发展是解决西藏所有问题的基础的思想和改善投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确立强烈的机遇意识、开放意识、亲商意识,强化全民的诚信观念。充分重视西藏投资软环境的改善,切实抓好法制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人才环境、舆论环境、社会环境等软环境的综合整治和建设,争取投资环境有一个大的改善。 二、深化改革,实现政府体制的创新 创新是人类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力量源泉。任何社会,任何经济,一成不变的体制是与社会发展进步不相适应的,或者说都会阻碍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创新是继承与发展的辨证统一。政府体制实质是政府的组织形式。政府体制创新不是削弱政府功能,而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通过政府职能的再设计和政府角色与行为的重新定位,实现行政的创新。政府体制极其权力均属维护和促进社会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体制的建立、权利的行使必须适应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社会发展环境发生了变化,就应对政府体制极其权利作出相应的调整。促进跨越式发展是以市场经济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政府行使权力是服务社会、为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政府体制的创新、权力的划分,实质上是责任的确定和划分,是服务内容和范围的划分。改善投资软环境,要从根本上认识到权力即是责,权力即是服务。服务即要以民为本,要以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政府施政的目标,建立一个服务于人民的政府。要以促进跨越式发展为前提,提高效率。受限即要受法之限和受民之限。唯有端正认识,体制创新才有动力,才能顺利进展。要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为契机,切实保障政府管理职能的根本性转变。要从制度性供给的源头上阻断政府管理在许多方面“越位”和另一方“缺位”以及“不到位”的管理方式。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建立设计中,必须紧密结合西藏的实际,应当对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促进跨越式发展中可以和应该做什 么、不可以和不应该做什么,作出明确的界定,并设定严格的法律程序,以形成资源配置上的硬约束。这样就有可能从制度卜保证政府管理职能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三、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环节。行政审批是政府对社会公共事物规范、管理与服务的一种手段。任何一个有效的政府都存在着必要的行政审批制度,但它又必须根据社会需要与时俱进地不断进行改革,成为推拼经济律设和社会发展的公共管理手段。因此,改善投资软环境,就必须加快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是一个复杂系统,对其各个环节各个层面都应进行全面、深人、系统的研究。 笔者认为,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应当是:一是要依法规范行政审批的范围。职能是政府存在的前提条件,政府职能的界定,直接决定着政府的构成体系、运转机制和效能;而行政审批是荷载、体现、运用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行政审批项目构成了政府职能群中的核心内容。因此,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合理地界定政府行政审批的范围。只有明确审批设定的范围,才能有效地改革现行的审批制度,并防止可能出现的反弹。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凡能由市场调节的坚决放开,切实减少审批事项。二是要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开透明行政审批的程序。行政审批制度既是改革的推动者,又是改革的对象,必然触及到行政管理体制和部门利益,是一场真正的自我改革、自我革命.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要坚持市场取向、依法审批、公平合理、提高效能、增强责任、强化监管的原则。西藏行政审批改革的方向应和全国一样,从行政审批走向备案登记制。要将主要在企业设立建设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行突破,有所创新,形成新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凡是不属于国有资产和财政投人的,以及企业自由资金、自由范围内的技改项目,应率先从行政审批改为登记备案。行政审批集中在事关国计民生的项目上。 四、改革完善制度和政策环境 政策与制度环境对于市场主体的预期有很大影响。通过制度规范人们的行为,提供人们竞争、合作的框架和规则,促进市场制度设施的创新,创造公平竞争的秩序,减少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风险,从而为实现合作创造条件。有效的制度形成,能够保障人们的公平竞争,成为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投资引导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与制度环境优劣的信息。没有完善和好的制度,我们就不能很好的鉴别市场主体,从而导致鱼目混珠、泥沙俱下的局面;如果有了完善并保持不断创新的制度,则可以使诚心诚意为我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企业大有作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制度环境的改善是解决我区深层次矛盾,弥补基础设施及人才不足的重要途径。此外,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逐步取消审批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尽可能优化政策与人文环境,发展教育,大力培育人才,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鼓励人才流动。抓住西部大开发和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有利时机,结合我区的资源察赋优势,制定出更加开放、更加优惠、并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招商引咨政策。另外环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制定出相关的配套措施,并把各项政策和措施进一步量化、细化,使各项政策和措施更具有操作性,保证招商引资的顺利进行。再次,进一步作好对外资投资的产业导向,向投资者提供更具有科学依据的投资方向和具体的项目。产业政策的实行应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结合起来,把外资引向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外资的投人要有利于本地的资源开发利用,注意保护生态环境。通过招商引资,促使矿产业、林产业、建筑材料业、农畜产品加工及民族手工业、旅游业、藏药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支持我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的形成。 五、改茧现行的投融资体制 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落后于东部沿海各省,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现行的投融资体制不利于提高西部地区的资本积累和配置效率。西藏在西部大开发当中要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就必须改革现行的投融资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将全社会资金引人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 将市场机制运用到投资、融资、退出、建设、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从而形成全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第一,明确划分政府投资的领域和范围,严格限制政府的投资行为,把建设资金主要投向重大公益项目和对全区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带动产业升级的重大高新技术和技改项目,通过政府补助、贴息和政策引导使企业成为投资和创新的主体。对有收费机制但效益难以作到投资收益平衡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部分投资、贴息和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有序进人。对有收费机制,效益稳定的项目交给社会投资者。与此同时,要强化政府投资的资本化运作,政府投资主要是增加专业投资公司的资本金,使其成为投资的主体。第二、政府投资应充分发挥诱导作用,竞争性项目的投资,在产业政策的引导下,由企业自主决策。要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启动、鼓励、扶助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社会民间投资,从而带动社会资金增加有效投人。第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扩大投资领域,完善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外商、私营、个体的非公有制经济增加投资。同时,取消一切限制社会投资的不合理规定,降低市场准人门槛,全面落实非政府投资备案制,根据条件发展民间金融机构,扩大要素与分配的领域等。第四、大力发展债券市场,这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全面发展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市政债、抵押贷款等在内的债券市场,已是当务之急。在我国,除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几乎是可有可无的配角,而地方政府债迄今近乎为零。专家形容说,“重股轻债”使中国的证券市场变成了“玻脚的残疾”。第五、建设规范招投标有形市场,把重大建设项目纳人招投标市场,形成公开、公正、透明的招投标机制。同时,还应建立项目决策责任制度、监督制度和风险约束机制等。第六、应积极申请在西藏设立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分行,放宽外资银行在西藏设立分支机构的准人条件,鼓励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投资中介机构,增加融资渠道。从而,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力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六、律立和尝善法律环境 建立和完善法律环境,首先要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法制环境。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经济规律自发作用还是政府的宏观调控,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作用。西藏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优化软环境,强化法制建设是极为重要的工作。立法和执法都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执法更是优化法制环境的关键手段。因而西藏在优化法制环境方面,要尽快克服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执法违法的现象,要强化司法公正观念,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平等保护国内外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净化法制环境还应体现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方面。 七、营造良好的人文服务环境 实现投资软环境的改善,就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文服务环境。人文,拉丁文词意即人性、教养。它的基本思想是提倡属于人的东西和以人为中心。而人文服务环境指以人和自然为对象的服务环境。人文服务环境是投资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文服务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经济的发展。没有良好的人文服务环境,就引不来项目、人才、资金。人文服务环境的优化,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保障,是衡量领导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升理念、强化认识的标尺,是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的归宿,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综合表现。因此,政府要竭尽所能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人文服务环境。明确把“以人为本、用心服务”和“投资者的满意就是我们的心愿”作为基本的人文服务理念。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创建模拟人文服务链,营造良好的人文服务环境。在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上有这样一个醒目的告示牌,上面写着:在本管委会大楼内,如果有工作人员对您说“不知道”或“不清楚”,即请拨打下面的举报电话……。重庆这一做法告诉我们,一个好的投资软环境需要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的敬业、奉献和强烈的开放竟识来构筑。结合西藏实际.首先.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多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其次,全面优化、培育经济发厢的社会诚信环境。建立分档诚信体系,形成“以德移人、以诚立足、以信拓业”的良好社会风尚。其三,袋各项服务举措落实到位。用资源优势、政策优势、洋费群优势、规范的市场、高效便捷的办事效率招商——安商——富商。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需求,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可行方案,发挥长期效应,持之以恒,使投资者没有后顾之优。同 时,政府要积极倡导建设文明城市、文明市民、优化投资软环境的学习环境,不断增强公民主人翁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培育公民良好的社会风尚。调动全社会的力量营造良好的人文服务环境,使人们自觉行动起来自治、自律、自觉地建设自己美好的家园。实现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形象大使的目标。真正创建一个“招商——安商——富商”的人文服务氛围和环境,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

投资环境论文篇(9)

【论文摘要】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贸易与投资增加较快,近年来,哈萨克斯坦的投资环境也在不断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利于双边投资发展的因素,通过对哈萨克斯坦投资环境分析,以便中国企业在对哈投资时,对哈萨克斯坦投资环境有所认识与了解。 【论文关键词】 哈萨克斯坦 投资 环境 分析 一、哈萨克斯坦利用外资概况 哈萨克斯坦独立后,在吸引外资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引进外资对于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建设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统计,自1993年至2006年哈萨克斯坦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总金额达479亿美元。仅2006年1月至9月外商直接投资额就达71亿美元,同比增长了61%。在外商投资水平方面,哈萨克斯坦依然是独联体国家引进外资的领头羊。加工工业发展的增速高于开采业的发展速度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的条件之一。因此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发展任务是吸引外国大型公司加大投资规模,扩大科技投入,推进高附加值工业品的生产。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6年,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或备案,中国在哈萨克斯坦的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额为517万美元。2006年,哈萨克斯坦对中国投资项目28个,合同金额649万美元,实际使用金额333万美元。 二、哈萨克斯坦投资管理体制概述 哈萨克斯坦管理贸易投资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海关事务法》、《外汇调节法》、《投资法》、《税收法》等法律法规。 1.投资管理制度及其发展 哈萨克斯坦2003年1月颁布了新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法》(以下简称“投资法”),同时废止了1994年12月颁布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国投资法》、1994年12月颁布的哈萨克斯坦最高苏维埃《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资法〉执行程序的决议》、1997年2月颁布的《国家鼓励直接投资法》。 新投资法取消了原《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国投资法》和《国家鼓励直接投资法》对外资规定的特殊优惠待遇,对内外资提供统一的法律框架和优惠措施。新投资法授权哈萨克斯坦工贸部投资委员会制定特殊优惠政策,引导内外资投向优先投资领域。2011年哈政府聘请国际著名研究机构与本国相关部门一同对国内150个经济领域进行了研究分析,选定了首批七个优先发展领域:建材生产、纺织业、冶金业、食品加工、油气机械制造、旅游业和运输服务业。根据2005年6月哈政府颁布的第633号政府决议,目前的优先投资领域主要包括机械制造、食品加工、建材、旅游、纺织和冶金等行业。投资优先投资领域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除财产税和土地税、提供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税、免除设备和零部件进口关税以及国家实物赠与等。其中税收减免优惠期(含延长期)为5年,进口关税免征期(含延长期)为5年,国家实物赠与的内容包括房屋、建筑、机械设备、计算机、测量和调试仪器和装置、交通工具(轿车除外)、生产和管理用具等财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但价值不得超过投资总规模的30%。投资者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包括:符合优先投资领域清单,以固定资产进行投资新建、扩大和采用新技术更新现有生产并提交投资法第十九条所列的确认投资商执行投资项目的金融、技术和组织能力的相关文件。此外,新投资法还规定了优先投资领域享受投资优惠政策的投资上限。 三、投资壁垒 1.矿产 根据哈萨克斯坦规定,在哈萨克斯坦开采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下矿产资源的外资企业必须与哈政府签订地下资源使用合同。哈政府向企业提供的合同有两种,一种是海上石油项目产品分成协议,一种是超额利润税协议。海上石油项目产品分成协议主要适用于海上石油开采项目,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哈境内开发海上石油时,在项目投资回收期前哈国家所占的利润份额最低比例为10%;投资回收期后,哈国家所占的利润份额最低比例为40%。其中投资回收期为25年或30年。在超额利润税协议下,外国投资者必须缴纳15%~60%不等的超额利润税。 哈萨克斯坦2005年修改的《矿产法》规定,企业在准备转让矿产开发权、直接收购或出卖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股份时,需要到哈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审批,而哈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在发放许可证时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2.土地 哈萨克斯坦2003年《土地法》规定,哈萨克斯坦本国公民可以私人拥有和租借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但是外国个人和企业只能租用农业用地,并且期限不得超过10年。 2.劳工签证 哈萨克斯坦对外籍员工申请劳动许可的规定仍然是阻碍外国投资的主要困难之一。自2001年起,哈萨克斯坦建立了外籍员工申请劳动许可的数量限制系统,该系统每年根据全国总劳动力数量限定发放许可的配额。尽管哈萨克斯坦提高了2006年外籍员工劳动许可的配额,但仍然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据许多在哈投资经营的企业反映,哈政府经常毫无理由地拒绝给公司经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发放签证,或者只提供短暂的居留期限。这一规定给外国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不利影响。 四、哈萨克斯坦贸易投资环境分析 1.在哈萨克斯坦进行投资的不利方面 根据世界银行Doing Business 2006年的统计数字显示,在进行排名的175个国家中,哈萨克斯坦在提供商务环境方面的排名为第六十三位,而2005年曾是第八十二位,一年中上升了19位,说明国家实行的改善经济环境政策取得了成效。但一些单项指标排名却偏低。哈萨克斯坦贸易投资环境有许多需待改善的地方。 (1)矿业投资障碍。哈萨克斯坦《矿产法》的规定,增加了投资者的税费负担,降低了投资者的收益,损害了中国企业的投资利益,2005年,哈萨克斯坦国会在中石油收购在加拿大注册的哈PK石油公司前夕通过了一项新的法案,规定注册地不在哈萨克斯坦但资产在哈国境内的石油天然气公司在转让股份时,也必须获得哈政府的批准。同时规定,国家不仅可以优先购买矿产开发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还可以优先购买能对该企业直接或间接做出决策影响的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对外国投资者进入和退出哈萨克斯坦矿业,尤其是收购哈萨克斯坦国内矿产企业构成了实质性障碍。 (2)有关许可证的申办条件。排名偏低的单项指标当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有关许可证的申办条件,条件苛刻,程序复杂,为国外贸易投资企业带来贸易与投资成本的增加。该项排名从过去的119名下降为121名,说明哈萨克斯坦的外资投资环境依然不能令人满意。 (3)税收相对较高。 哈萨克斯坦在税收方面的排名从63位降低到66位。哈萨克斯坦税法规定:在哈萨克斯坦领土从事经营活动的哈萨克斯坦和外国公司的常设机构有义务对以下税种纳税: (4)政府腐败、效率低。政府腐败、收受贿赂是影响一个国家投资环境最重要的负面因素之一。根据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机构对163个国家的调查显示,哈萨克斯坦在收受贿赂方面排名第一百一十一位,指数得分为2.6分(满分为10分)。目前困扰哈萨克斯坦外资增长的主要因素包括:许可证发放、税费因素、腐败行为、强力攫取、专业劳动力的匮乏和尚待改进的基础设施。 (5)利用政府强权干预市场。 目前影响哈萨克斯坦投资环境的还有一种情况—强力攫取。其做法通常是合作方通过挑起商业冲突,借助政府强权部门的介入,攫取公司或企业的控制权或支配权。目前哈萨克斯坦有关部门对此极为关注,因为这种行为对吸引外资的冲击力极大,破坏了国家经济,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2.哈萨克斯坦改善投资环境的努力 独立后的哈萨克斯坦近年来取得了举世公认的经济成就,哈萨克斯坦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做了许多努力。为改善吸引外资的客观环境,消除各种影响外资进入的负面影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目前,哈政府正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政府职能,努力为投资者着想,建立监督机制,与投资者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旨在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恢复投资者的信心,服务于哈萨克斯坦的工业创新计划,为进一步调整国家产业结构服务。另外,为消除影响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和外商投资的负面因素,哈萨克斯坦政府制定了运输发展战略。该战略的主导思想是对现有的贯穿东西-南北的运输主干线和连接线进行现代化的改造,建设新的道路基础设施,对现有的各种运输工具进行更新换代。 五、对中国企业进入哈萨克斯坦市场的几点建议 1.做好投资项目的选择 选择好的投资合作项目是成功的基础,应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投资合作项目的可行性,业主的实力和资信情况做全面客观的评估。选择技术和成本有相对优势的项目,不可一哄而上。对于有价值的项目要长期跟踪,通常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成功的机会可能大大降低。国内金融保险机构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实力 的企业有选择地开拓工程承包和成套设备出口市场。 2.熟悉哈萨克斯坦法律、防止法律陷阱 首先要仔细斟酌合同条款,找出可能隐藏其中的法律陷阱。签证问题一直是困扰投资工程项目的主要障碍之一,根据哈萨克斯坦现行的引入外国劳动力许可证制度,许可证配额由各个州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掌控并执行。由于中国公司实施项目的地点主要集中在几个州,个别州的配额又有限,所以常常会在申请时遇到很多麻烦。为避免因签证问题耽误工期而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可以考虑将有关内容写进合同中去,如将签证问题作为“不可抗力”等。此外,还应明确哈方违约时相应的补偿和惩罚条款、出现争议时的仲裁条款。对带资承包项目,要明确落实有关担保条款,待条件成熟时再做承包决定。 3.加强国内同业企业联合、避免竟相压价 恶性低价竞争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造成我“走出去”的企业整体资源和成本的浪费,也造成项目所在国行业市场的混乱,引起当地行业和政府的不满,甚至引发贸易争端,引起严重的后果。有关企业应加强自律,从靠低价恶性竞争到以质取胜转变,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竞争力,相关机构也应完善协调机制,加大协调力度,避免恶性竞争事件的发生。 4.遵守哈萨克斯坦法律,防止贿赂陷阱 根据哈萨克斯坦法律,外国人送给有利害关系的哈萨克斯坦政府及企业有关负责人有价证卷和现金属于商业行贿的违法行为,有些不良哈方人员利用中国人爱交朋友和拉关系的习惯设下圈套,让不明就里的中国公司的有关人员触雷,从而遭到哈萨克斯坦的法律制裁,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过。希望中国公司在派出代表和工作人员时加强这方面的教育,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总之,哈萨克斯坦市场对于有条件的“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来说,挑战与机遇并存,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是成功的关键因素。在哈萨克斯坦政府颁布了重点调整产业结构政策,鼓励向加工业,高科技产业投入,并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时候,正是我国机电行业抓住机会,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的大好时机。但同时也要注意风险的防范,避免盲目投资,做好可行性研究和市场分析。 参考文献: 联合国2006年世界投资报告 中国商务部2007年中国国别贸易与投资环境报告 李京文张景曾:中国的经济发展及与中亚五国的经济技术合作[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1997,(12) 李京文张景曾:中国的经济发展及与中亚五国的经济技术合作[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02) 王海燕: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的合作关系[J].东欧中亚市场研究, 2000,(09) 林治华:中亚五国市场调研举要[J].东欧中亚市场研究, 1998,(09) 施玉宇:中亚五国当前经济形势及发展趋势[J].东欧中亚市场研究,2001,(04) 向祖文:理论·资料·方法——读《经济合作与发展——中亚五国与中国新疆》[J].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5,(01)

投资环境论文篇(10)

二、有关金融实际投资中的评估分析

对经济社会中的经济投资进行不断的评估,要相应考虑到两个主要方面,最后对所占的比例进行积极判断。

(一)管理和科技的相关系统管理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每个行业都不能离开管理的技巧与科学性技术。也就是说,在进行系统的评估的时候相应的金融投资环境良好与否,是否成熟,都是要进行优先考虑的。1、相关科技水平的实际情况在之前的实际金融投资体系中与如今的证券交易中,进行实际投资的时候要用到相关电子的交易变的越来越真实,此时就要求相应的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来充分确保实际投资人员的相关利益。2、有关管理水平与人力资源相应的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在社会的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实际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在相应的程度上就可以确保其实际金融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较少出现错误。一个完美的人力资源管理可以积极改善投资空间,从而来不断来完善相应的投资环境。

(二)有关金融体系介绍金融企业在进行实际投资的时候要提供较好的服务,这就要对其环境进行系统性评定。1、具有比较专业的机构依据金融行业中的机构数量我们就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进行金融行业成熟度的衡量。2、其企业的硬件设施条件较好金融企业内部实际硬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相应投资环境的好坏,其也是相应投资人的直观性感觉。3、较好的社会状况社会的生活状况主要是说相关的投资人员对文化上的认识与实际观念情况等相关因素,都会对相关的投资环境造成直接性影响。

三、有关金融投资环境实际评估

(一)有关金融投资实际环境的必要性评估作为可以满足投资者相应经营模式的金融性投资资源早就已经获得得了比较客观的环境受益,其是一项多因素的、一个动态的以及多方面的综合性体质。其中,主要包括有:通讯、交通以及一些基础性措施等环境,不仅如此还包括有政治体质与经济体制等多形态人际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对金融的实际环境投资才能进行评估,从而为我国众多区域的质量好坏进行评价,同时也为经济发展的决策与制订进行了政策性实施,充分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参考性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日前,对金融的实际投资所进行的评估并不是很多,都主要集中在投资环境的实际评估上。相关学者尽量大量的搜索与探究,从而得出了诸多的方法与结论。因为金融在如今的社会体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以及在实际的经济发展中也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因此,十分有必要建立一个科学而又全面的金融性体质,同时研究出更加合理的方式,在如今的市场体质下对如今的金融环境与状况进行评估与度量,并揭示了相关区域环境的好坏,实际金融投资环境在实际的环境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有关评估指标的积极确定有关区域金融评价的指标比较多,很难把所有的指标进行量化。而从相关投资人员的角度上来说,因为相关信息与技术的不完善性,并不能将所有的因素都包括在内。所以,本文就在进行研究、选取以及实际构建评估的相应系统指标下,必须要遵循以下几种原则:1、具有全面性要尽量完整而全面的进行指标的选择,要让所有指标的环境相互结合。其目的就是为了从各个层次与方面反映系统状况与程度。然后,更好的衡量其实际环境的好坏与实际水平的高低,从而避免了相关信息的疏漏,而造成的片面性,最终导致相应的评估结果不科学性。2、具有简洁性就向之前所说的,进行指标的选择要遵循相应的原则。但是,这并不是说要具体到每个细节。而是在进行指标的设置与遴选时要充分考虑其相应的代表性与典型性,要将含义相同的安排两个不同的指标上,要做到少信息量大去反映问题。然后,将简洁性与全面性进行有机的组合,从而避免繁琐以及重复的评估模式。3、具有系统性相应的金融投资系统主要是由一个功能与一个结构共同造成的整体机能。指标系统与指标不是一个整体概念,是一个不断动态发展相对概念。所以,在进行实际确定与选择的时候来进行指标的建立,同时也要综合性考虑其环境的动态性、整体性与系统性。不仅要衡量系统的指标与现状,还要充分考虑其相关的协调性,同时还要有描述与反映的动态指标。不仅如此,要进行随时的改变以及相应地点的推移和具体的实际情况,对指标的变化进行系统的调节。4、具有科学性在相应的指标中,其指标都是比较科学而确定的。对指标体系建立要依据相应环境进行经济发展的联系,并根据统计性指标与金融投资评价建立科学原则与理论,同时可以选择容易理解并容易计算的指标,以公正而客观的体制进行管理。5、具有可操作性可操作性的评估指标具有一定可行性与实用性,对相应指标数据的获得与选择以及计算,都要努力立足于相应的文献资料以及统计年鉴。相应资料必须容易计算,同时也要采用国内的一些统计方式,其相应的指标必须要明确,从而有效的进行分析、定量与评估。6、具有可比性对相关指标体系的构建必须要依据一些研究成果和成功性借鉴,并与多个地区进行对比,进行动态性对比。这就要求在进行实际的选择时,要积极考虑到其历史的延续性,与此同时还要考虑到预测的可能性与支撑的分析性,要尽量做到口径与实际选择范围保持一致。

投资环境论文篇(11)

【论文摘要】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贸易与投资增加较快,近年来,哈萨克斯坦的投资环境也在不断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利于双边投资发展的因素,通过对哈萨克斯坦投资环境分析,以便中国企业在对哈投资时,对哈萨克斯坦投资环境有所认识与了解。 【论文关键词】 哈萨克斯坦 投资 环境 分析 一、哈萨克斯坦利用外资概况 哈萨克斯坦独立后,在吸引外资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引进外资对于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建设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统计,自1993年至2006年哈萨克斯坦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总金额达479亿美元。仅2006年1月至9月外商直接投资额就达71亿美元,同比增长了61%。在外商投资水平方面,哈萨克斯坦依然是独联体国家引进外资的领头羊。加工工业发展的增速高于开采业的发展速度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的条件之一。因此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发展任务是吸引外国大型公司加大投资规模,扩大科技投入,推进高附加值工业品的生产。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6年,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或备案,中国在哈萨克斯坦的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额为517万美元。2006年,哈萨克斯坦对中国投资项目28个,合同金额649万美元,实际使用金额333万美元。 二、哈萨克斯坦投资管理体制概述 哈萨克斯坦管理贸易投资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海关事务法》、《外汇调节法》、《投资法》、《税收法》等法律法规。 1.投资管理制度及其发展 哈萨克斯坦2003年1月颁布了新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法》(以下简称“投资法”),同时废止了1994年12月颁布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国投资法》、1994年12月颁布的哈萨克斯坦最高苏维埃《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资法〉执行程序的决议》、1997年2月颁布的《国家鼓励直接投资法》。 新投资法取消了原《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国投资法》和《国家鼓励直接投资法》对外资规定的特殊优惠待遇,对内外资提供统一的法律框架和优惠措施。新投资法授权哈萨克斯坦工贸部投资委员会制定特殊优惠政策,引导内外资投向优先投资领域。2011年哈政府聘请国际著名研究机构与本国相关部门一同对国内150个经济领域进行了研究分析,选定了首批七个优先发展领域:建材生产、纺织业、冶金业、食品加工、油气机械制造、旅游业和运输服务业。根据2005年6月哈政府颁布的第633号政府决议,目前的优先投资领域主要包括机械制造、食品加工、建材、旅游、纺织和冶金等行业。投资优先投资领域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除财产税和土地税、提供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税、免除设备和零部件进口关税以及国家实物赠与等。其中税收减免优惠期(含延长期)为5年,进口关税免征期(含延长期)为5年,国家实物赠与的内容包括房屋、建筑、机械设备、计算机、测量和调试仪器和装置、交通工具(轿车除外)、生产和管理用具等财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但价值不得超过投资总规模的30%。投资者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包括:符合优先投资领域清单,以固定资产进行投资新建、扩大和采用新技术更新现有生产并提交投资法第十九条所列的确认投资商执行投资项目的金融、技术和组织能力的相关文件。此外,新投资法还规定了优先投资领域享受投资优惠政策的投资上限。 三、投资壁垒 1.矿产 根据哈萨克斯坦规定,在哈萨克斯坦开采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下矿产资源的外资企业必须与哈政府签订地下资源使用合同。哈政府向企业提供的合同有两种,一种是海上石油项目产品分成协议,一种是超额利润税协议。海上石油项目产品分成协议主要适用于海上石油开采项目,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哈境内开发海上石油时,在项目投资回收期前哈国家所占的利润份额最低比例为10%;投资回收期后,哈国家所占的利润份额最低比例为40%。其中投资回收期为25年或30年。在超额利润税协议下,外国投资者必须缴纳15%~60%不等的超额利润税。 哈萨克斯坦2005年修改的《矿产法》规定,企业在准备转让矿产开发权、直接收购或出卖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股份时,需要到哈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审批,而哈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在发放许可证时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2.土地 哈萨克斯坦2003年《土地法》规定,哈萨克斯坦本国公民可以私人拥有和租借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但是外国个人和企业只能租用农业用地,并且期限不得超过10年。 2.劳工签证 哈萨克斯坦对外籍员工申请劳动许可的规定仍然是阻碍外国投资的主要困难之一。自2001年起,哈萨克斯坦建立了外籍员工申请劳动许可的数量限制系统,该系统每年根据全国总劳动力数量限定发放许可的配额。尽管哈萨克斯坦提高了2006年外籍员工劳动许可的配额,但仍然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据许多在哈投资经营的企业反映,哈政府经常毫无理由地拒绝给公司经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发放签证,或者只提供短暂的居留期限。这一规定给外国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不利影响。 四、哈萨克斯坦贸易投资环境分析 1.在哈萨克斯坦进行投资的不利方面 根据世界银行Doing Business 2006年的统计数字显示,在进行排名的175个国家中,哈萨克斯坦在提供商务环境方面的排名为第六十三位,而2005年曾是第八十二位,一年中上升了19位,说明国家实行的改善经济环境政策取得了成效。但一些单项指标排名却偏低。哈萨克斯坦贸易投资环境有许多需待改善的地方。 (1)矿业投资障碍。哈萨克斯坦《矿产法》的规定,增加了投资者的税费负担,降低了投资者的收益,损害了中国企业的投资利益,2005年,哈萨克斯坦国会在中石油收购在加拿大注册的哈PK石油公司前夕通过了一项新的法案,规定注册地不在哈萨克斯坦但资产在哈国境内的石油天然气公司在转让股份时,也必须获得哈政府的批准。同时规定,国家不仅可以优先购买矿产开发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还可以优先购买能对该企业直接或间接做出决策影响的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对外国投资者进入和退出哈萨克斯坦矿业,尤其是收购哈萨克斯坦国内矿产企业构成了实质性障碍。 (2)有关许可证的申办条件。排名偏低的单项指标当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有关许可证的申办条件,条件苛刻,程序复杂,为国外贸易投资企业带来贸易与投资成本的增加。该项排名从过去的119名下降为121名,说明哈萨克斯坦的外资投资环境依然不能令人满意。 (3)税收相对较高。 哈萨克斯坦在税收方面的排名从63位降低到66位。哈萨克斯坦税法规定:在哈萨克斯坦领土从事经营活动的哈萨克斯坦和外国公司的常设机构有义务对以下税种纳税: (4)政府腐败、效率低。政府腐败、收受贿赂是影响一个国家投资环境最重要的负面因素之一。根据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机构对163个国家的调查显示,哈萨克斯坦在收受贿赂方面排名第一百一十一位,指数得分为2.6分(满分为10分)。目前困扰哈萨克斯坦外资增长的主要因素包括:许可证发放、税费因素、腐败行为、强力攫取、专业劳动力的匮乏和尚待改进的基础设施。 (5)利用政府强权干预市场。 目前影响哈萨克斯坦投资环境的还有一种情况—强力攫取。其做法通常是合作方通过挑起商业冲突,借助政府强权部门的介入,攫取公司或企业的控制权或支配权。目前哈萨克斯坦有关部门对此极为关注,因为这种行为对吸引外资的冲击力极大,破坏了国家经济,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2.哈萨克斯坦改善投资环境的努力 独立后的哈萨克斯坦近年来取得了举世公认的经济成就,哈萨克斯坦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做了许多努力。为改善吸引外资的客观环境,消除各种影响外资进入的负面影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目前,哈政府正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政府职能,努力为投资者着想,建立监督机制,与投资者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旨在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恢复投资者的信心,服务于哈萨克斯坦的工业创新计划,为进一步调整国家产业结构服务。另外,为消除影响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和外商投资的负面因素,哈萨克斯坦政府制定了运输发展战略。该战略的主导思想是对现有的贯穿东西-南北的运输主干线和连接线进行现代化的改造,建设新的道路基础设施,对现有的各种运输工具进行更新换代。 五、对中国企业进入哈萨克斯坦市场的几点建议 1.做好投资项目的选择 选择好的投资合作项目是成功的基础,应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投资合作项目的可行性,业主的实力和资信情况做全面客观的评估。选择技术和成本有相对优势的项目,不可一哄而上。对于有价值的项目要长期跟踪,通常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成功的机会可能大大降低。国内金融保险机构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实力 的企业有选择地开拓工程承包和成套设备出口市场。 2.熟悉哈萨克斯坦法律、防止法律陷阱 首先要仔细斟酌合同条款,找出可能隐藏其中的法律陷阱。签证问题一直是困扰投资工程项目的主要障碍之一,根据哈萨克斯坦现行的引入外国劳动力许可证制度,许可证配额由各个州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掌控并执行。由于中国公司实施项目的地点主要集中在几个州,个别州的配额又有限,所以常常会在申请时遇到很多麻烦。为避免因签证问题耽误工期而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可以考虑将有关内容写进合同中去,如将签证问题作为“不可抗力”等。此外,还应明确哈方违约时相应的补偿和惩罚条款、出现争议时的仲裁条款。对带资承包项目,要明确落实有关担保条款,待条件成熟时再做承包决定。 3.加强国内同业企业联合、避免竟相压价 恶性低价竞争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造成我“走出去”的企业整体资源和成本的浪费,也造成项目所在国行业市场的混乱,引起当地行业和政府的不满,甚至引发贸易争端,引起严重的后果。有关企业应加强自律,从靠低价恶性竞争到以质取胜转变,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竞争力,相关机构也应完善协调机制,加大协调力度,避免恶性竞争事件的发生。 4.遵守哈萨克斯坦法律,防止贿赂陷阱 根据哈萨克斯坦法律,外国人送给有利害关系的哈萨克斯坦政府及企业有关负责人有价证卷和现金属于商业行贿的违法行为,有些不良哈方人员利用中国人爱交朋友和拉关系的习惯设下圈套,让不明就里的中国公司的有关人员触雷,从而遭到哈萨克斯坦的法律制裁,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过。希望中国公司在派出代表和工作人员时加强这方面的教育,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总之,哈萨克斯坦市场对于有条件的“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来说,挑战与机遇并存,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是成功的关键因素。在哈萨克斯坦政府颁布了重点调整产业结构政策,鼓励向加工业,高科技产业投入,并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时候,正是我国机电行业抓住机会,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的大好时机。但同时也要注意风险的防范,避免盲目投资,做好可行性研究和市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