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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2-28 12:50:14

商场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商场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篇(1)

论文摘要:介绍了在工程建设中,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特别是对施工监理工作及承包商现场施工进行了详细说明。

1 施工监理工作管理

(1)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监理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投资,安全生产,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细则。

(2)现场代表的职责。

①监督、检查监理单位人员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及其他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

②监督、检查监理单位人员执行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以及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明确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条款的执行情况。

③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上述有关法规的现象有义务进行纠正,并有权根据违规的程度及造成的后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或向上级领导提出处罚建议。

④现场管理人员应遵循“严格管理、秉公办事、热情服务、一丝不苟”的原则,保证监理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监理单位机构设置和资质、人员及设备配置管理。

根据监理单位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

①核实其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置、资质等级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②核实监理人员配置的数量、资格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③核实监理单位车辆、办公设备及各种测量、试验仪器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发现合同中有关内容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向监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4)现场监理工作管理。

①施工准备阶段管理。

a督促监理单位在规定的日期前进入工地,制订监理实施方案。监理设备、仪器各就各位。b按比例(20%)抽查监理人员对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有关标准、法规及相关检测仪器(测量、试验等)的使用方法及熟练程度。c按比例抽查(20%)监理提供的原始地面线并与施工单位的数据核实。抽查其他影响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数据并核实其真实性。d按比例抽查(20%)监理单位的检测仪器,核实其精确度。

②工程质量管理。

a定期抽查(20%人/月·单位)监理人员填写的表格、记录中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及规范性。b抓住施工中的质量控制点,监督监理人员是否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并视具体情节提出处罚办法或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建议。c不定期抽查道路施工中路基填方的压实度及填筑厚度、桥台背后、涵洞两侧、锥坡及挡土墙等构造物的填方压实度及填筑厚度;各底基层、基层、面层的压实度、厚度、成型后的强度、平整度;不定期抽查桥梁施工中钢筋制作、混凝土强度;涵洞的隐蔽部位的施工中各项检测数据。并据此核实监理人员提供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d定期随机抽查(12次/月)监理提供的各项测量、试验数据,确定其准确性及其所使用仪器的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以评价监理人员是否履行其工作职责。对路基填方的标准击实等重要数据要增加抽查频率。

③安全生产管理。

督促、检查各监理单位对从业人员的安全 教育 、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保证监理过程的工作安全。

④计划进度管理。

督促监理单位根据本项目总体计划及年度计划的要求及时上报季、月、旬分解计划。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上报的计划进行调整或向公司计划部门提出建议。监督监理部门对承包商施工进度的完成情况的管理。

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

监督监理人员严格执行项目招标文件。定期抽查监理人员认定的工程计量、支付文件的真实、准确性(1~2次/月)。逐项核实监理认可的计量金额在10万元以上变更、追加项目文件的准确、真实性。

⑥合同管理。

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7节“合同管理”中的内容,审定需业主认可的项目;监督监理人员的执行情况。

⑦交工及缺陷期责任监理。

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8节“交工及缺陷期责任监理”的条款,审定需业主认可的项目;监督监理人员的执行情况。

⑧工地例会制度。

监督监理单位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9节“工地例会制度”的条款要求,及时召集各种会议。督促监理单位对承包商提出的有关监理的问题、建议及时给予答复。

⑨记录与报告。

不定期抽查(1次/月)监理日记(报),督促监理人员及时、真实、准确地做好监理记录。督促监理单位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有关条款做好各项记录、报告及档案管理工作。⑩对监理单位及人员的要求及违规处罚办法。督促监理人员严格履行职责,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使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发现监理人员不能尽职尽责,甚至与承包商相互勾结、弄虚作假,除对监理单位给予严格的处罚外,还可要求监理单位撤换其人员,直至解除监理合同。

2 工程施工管理

(1)工程施工管理应在依靠监理单位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侧重于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

(2)承包商机构、资质、人员及设备配置管理。根据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容核实其机构及分包商机构的设置、资质等级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核实其现场技术人员配置的数量、资格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发现合同中有关内容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向承包商提出整改意见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3)现场施工管理。

①施工前准备阶段:a依据公司工程部的施工计划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b按比例(10%)抽查施工人员对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有关标准、法规及相关检测仪器(测量、试验等)的使用方法及熟练程度。c按比例抽查(10%)监理单位的检测仪器,核实其精确度。

②工程质量、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a检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核实其可操作性。b定期抽查(20%人/月·单位)施工人员填写的原始记录中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规范性。c抓住施工中的质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监督。d督促承包商合理地配备人、机、料,保证其按计划完成任务。如发现承包商的施工能力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调整施工任务直至解除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合同,更换施工队伍。

③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承包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 教育 、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核实其可操作性,保证施工现场的作业安全和运输车辆的 交通 安全。

商场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篇(2)

论文摘要:介绍了在工程建设中,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特别是对施工监理工作及承包商现场施工进行了详细说明。

1 施工监理工作管理

(1)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监理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投资,安全生产,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细则。

(2)现场代表的职责。

①监督、检查监理单位人员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及其他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

②监督、检查监理单位人员执行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以及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明确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条款的执行情况。

③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上述有关法规的现象有义务进行纠正,并有权根据违规的程度及造成的后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或向上级领导提出处罚建议。

④现场管理人员应遵循“严格管理、秉公办事、热情服务、一丝不苟”的原则,保证监理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监理单位机构设置和资质、人员及设备配置管理。

根据监理单位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

①核实其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置、资质等级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②核实监理人员配置的数量、资格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③核实监理单位车辆、办公设备及各种测量、试验仪器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发现合同中有关内容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向监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4)现场监理工作管理。

①施工准备阶段管理。

a督促监理单位在规定的日期前进入工地,制订监理实施方案。监理设备、仪器各就各位。b按比例(20%)抽查监理人员对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有关标准、法规及相关检测仪器(测量、试验等)的使用方法及熟练程度。c按比例抽查(20%)监理提供的原始地面线并与施工单位的数据核实。抽查其他影响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数据并核实其真实性。d按比例抽查(20%)监理单位的检测仪器,核实其精确度。

②工程质量管理。

a定期抽查(20%人/月·单位)监理人员填写的表格、记录中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及规范性。b抓住施工中的质量控制点,监督监理人员是否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并视具体情节提出处罚办法或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建议。c不定期抽查道路施工中路基填方的压实度及填筑厚度、桥台背后、涵洞两侧、锥坡及挡土墙等构造物的填方压实度及填筑厚度;各底基层、基层、面层的压实度、厚度、成型后的强度、平整度;不定期抽查桥梁施工中钢筋制作、混凝土强度;涵洞的隐蔽部位的施工中各项检测数据。并据此核实监理人员提供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d定期随机抽查(12次/月)监理提供的各项测量、试验数据,确定其准确性及其所使用仪器的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以评价监理人员是否履行其工作职责。对路基填方的标准击实等重要数据要增加抽查频率。

③安全生产管理。

督促、检查各监理单位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保证监理过程的工作安全。

④计划进度管理。

督促监理单位根据本项目总体计划及年度计划的要求及时上报季、月、旬分解计划。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上报的计划进行调整或向公司计划部门提出建议。监督监理部门对承包商施工进度的完成情况的管理。

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

监督监理人员严格执行项目招标文件。定期抽查监理人员认定的工程计量、支付文件的真实、准确性(1~2次/月)。逐项核实监理认可的计量金额在10万元以上变更、追加项目文件的准确、真实性。

⑥合同管理。

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7节“合同管理”中的内容,审定需业主认可的项目;监督监理人员的执行情况。

⑦交工及缺陷期责任监理。

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8节“交工及缺陷期责任监理”的条款,审定需业主认可的项目;监督监理人员的执行情况。

⑧工地例会制度。

监督监理单位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9节“工地例会制度”的条款要求,及时召集各种会议。督促监理单位对承包商提出的有关监理的问题、建议及时给予答复。

⑨记录与报告。

不定期抽查(1次/月)监理日记(报),督促监理人员及时、真实、准确地做好监理记录。督促监理单位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有关条款做好各项记录、报告及档案管理工作。⑩对监理单位及人员的要求及违规处罚办法。督促监理人员严格履行职责,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使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发现监理人员不能尽职尽责,甚至与承包商相互勾结、弄虚作假,除对监理单位给予严格的处罚外,还可要求监理单位撤换其人员,直至解除监理合同。

2 工程施工管理

(1)工程施工管理应在依靠监理单位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侧重于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

(2)承包商机构、资质、人员及设备配置管理。根据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容核实其机构及分包商机构的设置、资质等级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核实其现场技术人员配置的数量、资格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发现合同中有关内容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向承包商提出整改意见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3)现场施工管理。

①施工前准备阶段:a依据公司工程部的施工计划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b按比例(10%)抽查施工人员对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有关标准、法规及相关检测仪器(测量、试验等)的使用方法及熟练程度。c按比例抽查(10%)监理单位的检测仪器,核实其精确度。

②工程质量、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a检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核实其可操作性。b定期抽查(20%人/月·单位)施工人员填写的原始记录中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规范性。c抓住施工中的质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监督。d督促承包商合理地配备人、机、料,保证其按计划完成任务。如发现承包商的施工能力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调整施工任务直至解除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合同,更换施工队伍。

③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承包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核实其可操作性,保证施工现场的作业安全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

商场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篇(3)

1、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食品抽样检验的规定、要求,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全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以下简称食品抽检);

2、协助财务装备处编制全省流通环节年度食品抽检部门经费预算(以下简称年度预算);

3、依据省局审定的年度预算,编制《全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检年度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4、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对全省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坚持“质量优先、服务满意、价格合理”的原则,确定委托检验机构;

5、依据年度计划,对食品抽检工作逐月进行分解,明确各州(地、市)工商局、省局各直属工商分局的抽检任务,加强督导检查;

6、组织实施主要节庆、大型活动、专项整顿、重点食品以及突发事件问题食品的集中抽检工作;

7、定期汇总、分析全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检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提示、警示。

(二)省局财务装备处

1、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食品抽检的规定、要求,编制年度预算;

2、负责全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检经费的划拨和使用情况的核查、结算工作。

(三)各州(地、市)工商局、省局直属各工商分局

1、按照年度计划和预算安排,落实省局下达的食品抽检任务;

2、协助省局做好集中抽检以及突发事件问题食品的应急抽检工作;

3、按照省局制定的年度计划和分解指标,组织开展本辖区年度或重点食品抽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

4、对做好年度或重点食品抽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各县工商局(分局)

1、按照省局制定的年度计划和分解指标,组织开展本辖区年度或重点食品抽检工作;

3、依法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经营者进行查处。

二、食品抽检年度计划的制定

(一)省局应当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年度预算核定的专项检测经费,编制年度计划。

(二)年度计划包括定期抽检计划、快速检测计划和应急抽检计划。

(三)年度计划应当明确食品抽检的主要任务、总体要求、时间安排、重点品种、检测项目、责任单位和经费安排等内容,并逐月分解;

(四)年度计划应当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其中:

1、在抽检重点的确定上,以省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和当地政府年度计划中确定的重点食品、消费者申(投)诉与举报比较多的食品、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以及案件查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和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食品为主;

2、在抽检品种的安排上,以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及其他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其他安全风险较大的食品为主;

3、在食品抽检的项目上,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或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为主。

(五)年度计划应在上年度末之前完成,经省局审定后实施。

三、组织实施

全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检,遵循“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由省局根据年度预算、年度计划统一安排,并按抽样、检验、复检等程序和要求,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工商机关)依据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一)食品抽检

1、工商机关组织实施食品抽检,应当制定《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方案》,内容包括:抽样的品种、地区、场所、方法及数量、检验项目和检验依据等,督导承检机构依据抽检方案具体实施。

2、抽样场所应选定在工商机关依法管辖的流通环节食品营销、陈列、仓储等场所,并能反映该类食品在流通环节的状况。

3、组织抽检的工商机关执法人员应当参与、配合承检机构抽样,并要求承检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抽样,负责抽样的人员和参与抽样的工商执法人员各不得少于2人。

4、抽样时,工商机关执法人员应当向被抽样检验人出示执法证件。

5、现场抽样应当制作抽样检验工作记录,现场检查抽检食品的相关票证、货源、数量、存货量、销售量等,填写《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工作单》,如实记载被抽样检验单位名称,样品名称、规格、型号、销售单价、进货量、库存量等,并由被抽检人、承检机构抽样人和工商执法人员签字或盖章。备份样品应当当场封样,由承检机构按照样品的储存条件予以保存。抽取的样品必须来源清晰、票证相符。

6、食品抽样,应当购买样品,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被抽检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7、承检机构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抽样的食品进行检验,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并将抽检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

8、组织实施食品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承检机构索取检验报告,并于检验报告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抽检结果通知被抽检人。

(二)复检

1、被抽检人或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以下简称“复检申请人”)对抽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提出复检申请,并说明理由;同时书面告知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商机关。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2、组织实施食品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当要求复检机构依法对复检申请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

(1)抽检结果表明微生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2)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的;

(3)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

3、组织实施食品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当对备份样品的确认和移交进行监督,并制作备份样品确认和移交单,由复检申请人、初检机构及复检机构共同签字或盖章确认。

4、组织实施食品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当要求复检机构及时通报备份样品复检结论。

5、复检的其它事宜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抽检、快速检测

(一)应急抽检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组织实施应急抽检:

1、消费者申诉或群众反映的严重食品质量问题;

2、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及政府其他部门通报的严重食品质量问题;

3、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和上级交办的食品质量案件;

4、举报人举报的严重食品质量问题;

5、其他需要实施应急抽检的情况。

(二)快速检测

1、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工商机关可以采用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进行初步筛查。

2、实施食品快速检测,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执法人员在取样前,应当向被抽检人出示执法证件和《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通知书》,且事先不得通知被抽检人。

4、执法人员应根据快速检测的需要,随机抽取并购买样品,按照检测规程实施食品快速检测,如实记录样品信息和检测结果。

5、检测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告知被抽检人检测结果,由被抽检人在工作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6、对快速检测不合格的食品,执法人员应当制作《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不合格告知书》送达被抽检人,并抽取同一批次食品作为样品送检验机构检验。

7、被抽检人在接到工商机关送达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不合格告知书》后,应采取暂停销售等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

8、食品快速检测结果不得作为执法依据,也不得向社会公布。

五、抽检经费的安排及结算

(一)抽检经费安排

1、定期抽检、快速检测经费由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依据年度计划和预算安排经费情况,对年度经费使用做出统筹安排,报省局财务装备处核审,经分管财务的局长审定后核拨。

2、应急抽检经费由省局在年度计划安排的经费中列支。

(二)抽检经费结算

1、食品抽检经费由省局财务装备处依据年度预算、年度计划和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的统一安排,与承检机构定期结算,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2、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在完成每月的抽检任务后,应当及时将承检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抽检结果汇总表、抽检费用结算表及时报财务装备处核审、结算。

3、各州(地、市)工商局、省局直属各工商分局在完成季度(月)的抽检任务后,应将承检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抽检结果汇总表、抽检费用结算表及时上报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由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依据《食品抽检年度计划》和季度(月)食品抽检任务分工,统一报财务部门核审、结算。

六、检验结果的处理

(一)检验结果表明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当责令被抽检人自收到《食品抽样检验结果送达书》之日起,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监督辖区内的其他食品经营者对该批次食品下架退市。食品经营者继续销售该批次食品的,工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二)检验结果表明食品涉及较高程度安全风险,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工商机关应当对该批次食品进行封存,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工商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抽检人及其他食品经营者恢复销售该批次食品。

(四)检验结果依法确定后,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及时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报告上一级工商机关,抄告标称的食品生产者所在地工商机关。对食品抽检结果涉及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应当按照规定通报本级卫生行政和相关监管部门。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五)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商机关对抽检中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食品安全案件线索,应当及时书面通报有管辖权的工商机关或者移送有关执法机关处理。

商场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篇(4)

2012全市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要以消费者投诉举报多、市场检查和案件查办中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为重点监测品种,主要品种有儿童食品、节令食品、烧腊及卤肉制品、一次性餐具、豆制品及调味品、瓶装纯净水、散装白酒、糕点等。

二、监测对象

以食品批发、超市和仓储以及安全隐患较多的食品经营者为重点监测对象,兼顾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节令食品经营户。

三、监测任务

(一)全局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原则上由消保分局统一安排部署,各基层工商所或相关直属分局亦可根据监管实际需要拟定临时抽样监测计划报分管领导同意后,自行组织抽样送检。

(二)市局消保分局计划抽检食品100个批次(具体品种见附件)。主要负责组织对地方产品、节令食品、乳制品、市场检查发现和消费者申诉比较集中的食品进行质量监测,并督促各单位做好不合格食品市场清查工作。

(三)市局消保分局认真做好上级部门集中监测的取样和不合格食品市场清查等后处理工作。

(四)工商所主要负责散装食品的快速检测,各基层工商所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必须坚持一周一次,一次不少于三个组样,每月至少抽查4四个品种,散装食品以本地产品、节令食品、本地小作坊食品为重点检测品种,以农药残留、甲醛、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双氧水、硼砂、甲醇、肉类水份等为主要检测项目,各分局应建立快速检测工作档案,将《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单》、《快速检测结果通知书》等有关资料及时归档。

四、工作要求

商场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篇(5)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HSE管理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一种管理模式,从20世纪60年代起,就有许多人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其在西方国家的发展和研究已经颇具影响,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在我国,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人心,尤其在大型建设工程领域,在注重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的控制的同时,以人为本、环境友好、资源节约、持续发展的HSE管理体系也迅猛发展起来[1]。

1工程概况

浙江省长兴体育训练基地(暨国际射击中心)迁建项目室外运动场地工程2012年被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整体建设规划中建筑及相关配套工程完成,本案建设为基地内室外运动场地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376平方米,批复调整概算4339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公益金)和自筹。建设单位为浙江省长兴体育训练基地;设计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注:监理、施工单位正在招标)。计划总投资9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直接费为868.7万元,建安工程其它费为85.6万元。已完成设计的招标及设计施工图等工作。根据设计施工图纸,10月底完成工程量的清单编制, 11月底前完成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工作,计划12月初项目开工建设,至2015年春节前后完成施工。

2 HSE管理的内涵

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Health,Safety and Environment Management System),简称HSE,是当前国际上流行的职业健康、安全即环保管理。在HSE管理体系中,突出了预防为主、领导承诺、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一体化科学管理思想和理念,是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和国际化的通行证[2]。

3建设工程项目基于HSE管理体系的现场实践

承包商在制定健康管理计划后,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发展现状和医疗水平,在某些落后国家或地区的项目经理部配置医护人员,做好常见病、多发病,例如非洲某些国家和地区的疟疾等疾病的防护、预防和治疗工作。承包商还应根据合同的规定,在某些国家或地区的项目现场放置适当的急救医疗设施,防止突发医疗事件或工伤事故的发生。按照制定的健康管理体系文件,承包商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从制度上保证施工人员和员工的健康,预防疾病的发生。承包商根据安全管理文件的要求,从体系上保证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包括施工安全和社会安全。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环境保护方面,包括减少污染、降低污染的影响、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垃圾分类处理等。使项目实施的过程符合当地法律等管理目标,提高综合管理水平,节省资源,增加承包商的社会信誉[3]。

承包商定期对健康、安全和环保进行评估,通过日常积累的数据进行分析,作出是否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的意见和结论。如果某些方面不符合,则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便使其行为符合法律和合同要求。对于建筑施工行为人自我品管的作为,强调自主检查,瑕疵担保,使得每一工程项目检验停留点做到自我检查,才能避免错误的产生。有了自主检查的构想,也因此产生了每一分项的质量计划。有了分项质量计划的构想,相同的就会有整体的施工计划的构想;为了确保质量,施工团队必须遵守规划周详的质量管理机制,透过三级品管机制确保品管制度的运作,以确保建筑工程中各阶段的施工质量。一方面,可明确界定相关人员之权责、减少工程纠纷诉讼;另一方面既能达到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之终极目标。为落实现场施工人员掌握施工过程及各项工作之品质量状况,该要点系依据施工质量管理标准订定各项工程施工之自主检查表,并予以表格化,便于保存及查阅。监理方及承包商各依工程特性、设计图说及建筑相关法令,分别先由监理方拟定监造计划书及监造查核表,承包商再据以拟定施工计划书及施工自主检查表。承包商并应依照该要点质量管制作业,在每一分项工程施工时,填写施工自主检查表,经工地负责人及专任工程人员确认无误后,始得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项目。监理方为确保施工质量,对于材料规格及质量应予以查核,必要时得进行现场比对抽验;如发现缺欠,应以书面通知承包商限期改善并送相关部门及起造人备查。主管机关派员前往施工场所勘验时得查核起造人、监理方、承包商是否依规定办理施工质量管理作业[4]。

建造性能评估除结构安全与住宅维护性能部分,须在施工期间进行质量确认外,其余项目系于建筑物施工完成未进驻前,到现场进行评估,主要在确认该建筑物是否按图说施工。建造性能评估中,结构安全与住宅维护有关管道部分必须在施工期间定期到工地现场进行评估,其评估方式系以施工报告、检验报告书及图说等文件确认为主,并辅以现场检视,至于评估时间、评估次数及评估内容等资料[5]。

HSE管理的核心是风险管理,通过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等活动,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期望达到以最小的HSE成本投入取得最大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保障目标。对危险的辨识分析,通常采用HAZOP(Hazard Operability)会议的形式分析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对危险源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价,这个评价既包含定性的评价也包括定量的评价,但是主要采用定量的方法评价风险[6]。借助于软件对关键的设计、施工工序、工艺、运行管理、环境影响等进行相关的分析,并且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由承包方、业主(投资者)和监理共同确认,对已经识别出来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建立相关的跟踪程序文件,属于哪个阶段的风险应在哪个阶段的工作开始前制定相应的措施,能关闭的进行关闭,不能关闭的要制定风险管理计划,使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结论

总之,建设工程项目HSE管理体系标准,在将体系有机组织、形成体系的运行机制时,它基于一个共同的概念框架,即PDCA模型,即把HSE活动分为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四个相联系的环节。计划环节就是作为行动基础的某些事先的考虑,它预先决定谁去干、干什么、如何干、什么时候干等问题;实施环节是将计划予以实施;检查环节是对计划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衡量,并采取措施,消除可能产生的行动偏差;改进环节是针对管理活动实践中所发现的缺陷和不足,不断进行调整、完善。本文通过探讨对长兴体育训练基地迁建项目室外运动场地工程的HSE管理体系进行实施,能够有效地改善项目的系统管理、整体安全的控制及对环境影响最小方面的考量等。

参考文献:

[1]黄宁,雷印勇. 优化项目HSE管理机制 实现项目HSE全方位管理[J]. 安全,2014,01:44-45.

[2]李剑峰. 浅析人、机、环三要素在油田工程项目HSE管理中的重要性[J]. 企业导报,2014,05:57-58.

[3]陈宗良,方银娥. HSE管理体系在工程建设中应用研究[J]. 广东化工,2014,03:89-90.

商场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篇(6)

Abstract: In the nuclear power construction projects,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quality control means is varied, have witnessed the scene, the audit report, process monitoring. And this all quality activities are focused on project quality planning, the core point. The author discusses on the whol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plan for nuclear power station planning, approval, implementation, location, open, close.

Key words: quality plan; process control; open; implementation; close

中图分类号:U655.1 文献标识码:A

从能源探索创新发展以来,核电以其成本低、效率高、清洁无污染等优点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和广泛采用。我国现阶段正处于核电建设的高速发展时期,核电厂的建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在核电厂的建设中,为了使施工质量控制在过程中得到有效的实施,核电厂建设较多地采用质量计划,确保核电厂建设过程有效可控并产生符合要求的可追溯性质量控制过程文件。

一、质量计划的编制目的、定义、使用范围

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是根据项目特点和顾客要求,专门为该项目编制的规定该项目的质量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的项目管理文件。在核电厂建设中,质量计划被广泛地运用到核岛、常规岛、配套设施等所有施工质量控制工作中,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质量计划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和接触放射性物质程度的不同对产品质量计划进行分级。

二、质量计划的编制、审批、

1.质量计划的编制依据

质量计划的编制应满足:合同中规定的质量特性和应达到的各项指标;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企业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要求;工程总承包商的项目计划等要求。

2.质量计划的编制内容

质量计划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目录、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参考文件、实施要求。

(2)先决条件。主要是施工五大要素:人、机、料、法、环。

(3)施工工序,检查项目。如坡口处理、组对检查、焊缝焊接、焊缝目视检查、液体渗透检测(磁粉检测)、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焊缝防腐检查等项目。

(4)质量计划每项工序实施所依据的程序编号、版本。如焊缝目视检查这个工序所依据的程序文件时《目视检查程序》,那么在这个施工工序后面应标明《目视检查程序》的对应程序编号及版本编号。

(5)项目质量计划附件中的程序清单。项目质量计划中每一个工序都有一个对应程序,涉及的所有这些程序的程序名称、编号、版本应汇总成一个程序清单,这个清单作为质量计划的附件与质量计划组成一个整体。

3.质量计划的审核、批准

承包商技术部编制完成质量计划后由技术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转给质量部门QC审核,完成内部审核后由承包商项目经理批准。承包商将PRE(准备)状态的质量计划报送监理进行审查,监理提出审查意见,并批复施工承包商,抄送业主单位。施工承包商根据监理的审查意见进行完善后,再次提交给监理单位,直至监理单位无修改意见提出。质量计划从pre(准备)状态升为cfc(执行)状态。由承包商文档与信息组存档后执行内部和外部分发。

三、质量计划的实施

施工活动开始前,承包商应书面通知总承包单位、监理、业主等,在CFC(执行)状态下的施工质量计划上设点签字。

1.项目质量计划总共设置三种控制点: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报告点(R)。

(1)停工待检点(H点):只有各方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确认合格并批准放行后,工作才能开始。一般在质量计划开启、关闭、隐蔽工程检查点、和对安全性和可利用率有较大影响或技术难度大的作业步骤设置H点。

(2)见证点(W点):应通知有关质量检查人员到现场进行见证,到了通知确定的时间被通知的当事人未到场,工作仍可按时进行,但事后应及时将检查和试验见证资料提交有关人员审核认可。施工过程的一般工序的检查都可设置W点。

(3)记录/报告点(R点):出具相应施工工序的试验报告或施工记录,由各方质量检查人员审阅。特殊工艺的操作过程,如:热处理过程、NDE 过程等,文件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科设置W点。

2.施工质量计划的开启。

当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施工承包商以发送《控制点检查验证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在施工质量计划上先决条件设置控制点的各单位工程师进行先决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各设点单位工程师签字放行,质量计划开启。

3.质量计划的执行

(1)质量计划的保存与流转

项目质量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项目质量计划原件应由承包单位工程部施工班组保存,按项目质量计划的要求完成相应工序,在有关方到场见证时,出具项目质量计划原件供有资质的授权质量工程师检查作业工序实施过程,合格后签字放行。再由本工序施工班组流转给下一工序的施工班组,直至质量计划中所有施工工序全部完成。

(2)质量计划的检查和消点

承包商工程部应至少提前1天以“项目质量计划控制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各单位的质量工程师进行检查工作。

对于项目质量计划要求的H点,项目质量计划执行单位按正常程序通知设点方后,设点方未到场见证,项目质量计划执行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再次书面通知设点方到场见证,如其仍不到,可以进行后续工艺活动。但设点方保留返工检查的权力,返工检查按国家规范和惯例进行,若符合要求,一切损失由要求返工检查的单位负责;否则,由项目质量计划执行单位自己承担;

对项目质量计划的W点,执行单位已按时发出了通知,而设点方未及时到场见证,则组装和安装单位有权进行下一工序的组装和安装。返工检查权力按上条执行。

设置见证点的各单位,应按时到达见证地点进行检查和验证。如满足要求,则在项目质量计划“检查结果”栏内签字放行,否则在备注栏内注明意见和要求,一旦构成不符合项,则按《不符合项控制程序》规定的要求及时处理,并在项目质量计划表中注明不符合项报告和编号。处理后,经有关单位重新签字放行,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

施工质量计划中涉及的可追溯的文件、记录、报告和资料等应在相应的工序后的备注栏里中填写相对应文件的名称及编号。

(3)质量计划的关闭

当施工质量计划中所列的全部工序已经执行完毕,全部控制点均已由各设置控制点单位的质控人员签字放行;给水管道施工质量计划中可追溯的文件、记录、报告和资料等经审查齐全、完备;质量计划对应的施工活动成果经检查验收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由施工承包商书面发出《控制点检查验证通知单》书面通知各设置控制点的单位做最终性审查,合格后签字关闭质量计划。

四、结束语

在核电厂施工建设中,质量计划的有效实施,增强了对施工过程中各个工序(特别是关键工序)的严格控制,为施工过程的控制提供了可追溯性文件,提高了核电厂施工建设的质量,为核电站安全营运提供了保障。

参考文献:

商场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篇(7)

1.引言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其主要目标就是如何高效高质地实现项目竣工,因此作为开发商管理人员就必须负责项目的成本控制、工程进度、质量管理的技术支持和项目管理工作,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有效地执行其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实施计划。在项目管理中通过组织、协调、控制和决策,对各生产施工要素采取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这需要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要求、验收规范、规定,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成本、进度、安全等工作。现结合笔者实践,探讨作为开发商管理人员如何在项目中实现有效管理。

2.现场质量管理

作为开发商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所进行的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进行观察、监督与检查,核心是检查现场的施工工作是否按已批准的程序进行。在施工现场所采取的质量检查活动是随机的,在无特殊原因,原则上应当每天都要进行。

加强技术管理,认真贯彻规范、标准及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进行目标分解,按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落实到责任部门和人员。从项目的各部门到班组,层层落实,明确责任,制定措施,从上到下层层开展,使全体职工在生产的过程中用从严求实的工作质量、用精心操作的工序质量,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实现质量目标。积极开展质量管理(QC)小组的活动,工人、技术人员、项目领导“三结合”,针对技术质量关键组织攻关,积极做好QC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2.1材料质量管控。根据工程物资的类别和要求,了解市场信息,初步确定供应商名单,组织有关人员对报选供应商进行考察,分析比较考察结果,确定满足要求的合格供应商;根据工程需要编制月物资需用计划报项目总工审批后交项目材料采购员,物资需用计划中需注明工程名称产品、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需用时间等;

2.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加强施工工艺管理,保证工艺过程的先进、合理和相对稳定,以减少和预防质量事故、次品的发生。坚持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严格执行“三检制”原则,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于质量容易波动,容易产生质量通病或对工程质量影响比较大的部位和环节加强预检、中间检和技术复核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做好隐、预检记录、专业质检员作好复检工作,再请业主代表、监理代表、质检站验收。做好各工序的成品保护工作,下道工序的操作者即为上道工序的成品保护者,后续工序不得以任何借口损坏前一道工序的产品。

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的配合比应符合要求,由试验室先进行试配,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其组成材料的质量和用量、拌制点及浇筑点的坍落度以及搅拌时间,并按规范留置试块。及时准确地收集质量保证原始资料,并作好整理归档工作,为整个工程积累原始准确的质量档案,各类资料的整理与施工进度同步。钢筋、水泥等重要物资必须有从各批材料进场检验到使用于建(构)筑物的具体部位的跟踪原始记录。

2.3产品验收管控。开发商管理人员在产品的验收控制中,着重抓二个层面的验收:1)承包单位质保体系的自查、自检、自验三级验收制度。在这个层面上,主要是依靠抓承包单位的管理去实现,强化工序报验制度与手序,对一次报验不通过的部品、工序再从自检开始,重新进入验收程序。2)对工程部的验收。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系统采取了相应的验收方式方法,在主体施工阶段,进行的主要是工序验收,这部分直接关系到产品的适用功能。如确保建筑产品的观感质量,几何尺寸准确,外形美观,混凝土结构内实外光、棱角平直、埋件正确、接头平整,标号和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屋面、沟坑无渗漏且排水畅通。墙面平整、色泽均匀、线条平直、阴阳角方正、垂直。地面平整、无裂纹、无积水、盖板平稳、周边顺直。土建主要项目内在质量控制良好;地基处理质量可靠、沉降观测值准确且在允许范围内。钢筋材质及焊接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各验收批焊接检验一次合格率大于96%。对混凝土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各检验批混凝土强度评定合格率达到100%。

3.工期保证管理措施

3.1从管理制度上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从项目经理到各级管理人员工作的职责,相互协商,防止打乱仗。加强技术交底和技术责任制。全部施工工序由相关技术人员组织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由技术员、质安员、工长认真复核,尤其对测量定位、原材料质量、配合比要严格把关,做好隐蔽验收。加强技术培训工作,全体进场人员均应接受进场教育和必要的培训工作,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操作,提高工效。严格奖罚制度,施工中以分部分项控制点实施奖罚,以提高员工积极性。建立领导值班制度,以适应工地快节奏、满荷载、日夜均衡作业的要求。

3.2从施工组织上管理。均衡组织施工,加强各个队伍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尽可能使多数工序提前,见缝插针的进行,以加快施工进度。加强计划和调度,计划设月计划、旬计划、周、日作业计划,坚持每天生产调度,从人力、资金、物质上充分保证。根据工程特点科学合理的实施分段流水作业,适当组织交叉作业,以争取工期,为后续工序提供工作面。做好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使之保持完好状态,防止施工时出现故障。做好资金平衡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3从技术措施上管理。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技术准备工作;认真学习图纸,做好图纸会审。施工中随时和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解决图纸问题。科学合理地提出修改图纸建议,提高工效,保证质量。大力推广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从技术措施上保证施工工期的提前。

4.施工安全管理

(1)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通过结合工程实践,作为专职安全管理员,要随时检查以下内容:班组人员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及正确使用,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机械设备的保险装备是否完好,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每天检查安全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情况一旦发现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分公司里每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各种违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措施等。

(2)安全管理。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以便于研究安全生产对策,确定各项措施执行人,处理安全事故,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文件。班组每天晚上定期召开安全总结会议,对当天生产活动进行总结,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群众,提出整改意见,防患于未然,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文件等。

5.结语

实践表明,作为开发商管理人员应当全面调度公司的人、财、物,严格按照质量安保体系运行。精心组织、科学管理,确保实现各项预定目标。如何优质、高效、低耗、按期、安全、文明地建好工程是开发商管理人员的目标。

商场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篇(8)

第二条全县城乡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开办集贸市场以及在集贸市场内从事管理、交易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集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指有固定经营场地、设施和服务管理机构,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供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商品集中、公开交易的场所,包括早夜市。

市场服务管理机构,是指市场开办者在市场内设立,负责市场日常物业经营及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第四条市场管理应坚持维护秩序、繁荣经济、方便群众和依法管理原则。从事商品交易活动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市场实行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商务、公安、消防、税务、发改、城管、卫生、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农牧、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场规划、建设应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及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多方兴办、方便生活的原则,与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第七条县财政每年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预算中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集贸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兴办集贸市场。

第二章市场经营活动

第八条凡开办市场、从事市场服务管理的,应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第九条市场经营管理机构是市场日常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市场内经营、安全、消防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改造,保证相关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其中,给排水设施要完善、环卫设施要齐全,公厕、垃圾站建设要符合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置标准要求;烧腊、熟食制品销售摊档应当配备必要的防蝇、防尘设施,鼓励设立封闭式摊位;

(二)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洁等工作。按规定建立和落实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摊位秩序、计划生育等制度,保证市场环境整洁、卫生、安全、有序;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者入场时,必须持相关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有关主管部门。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场开办者及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四)在市场内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指导和督促场内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督促食品销售者召回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建立场内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从事牲畜、禽类批发经营的市场,应当加强对牲畜、禽类的入市检查,核对检疫证明,防止不合格牲畜、禽类进入市场;

(六)严格按照市场布局,做到划行归市,划线定位,摆放整齐,经营者必须保持摊位、经营设施整洁,不得随意摆摊设点,确保市场摆卖秩序井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当地人民政府或当地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在集贸市场外占用道路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

(七)与入场经营者签订协议书,就摆卖规范、交易商品种类、计量器具使用及送检、租赁费、水电使用、卫生、消防、服务承诺等方面作出约定。

(八)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止入场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九)协助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卫生、农牧、公安、消防等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

(十)遵守国家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市场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的通告》,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十一)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经营者开展守法经营、文明经商活动;

(十二)在市场内设立公平计量器具、宣传栏、公告栏、监督投诉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食品市场应当在场内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公示牌,重点对粮食、蔬菜、水果、肉、蛋等食品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确定专人负责计量器具管理及送检工作、调解处理纠纷,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良好服务;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凡在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为商品经营具体责任人。商品经营者应当按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亮照经营;所经营商品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应当同时悬挂相应的许可经营证明文件。没有条件悬挂营业执照或相应文件的,应随身携带备查或由市场统一张贴亮照。农民出售自产的农产品除外。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拒绝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内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政府指定的地点或者区域经营,活禽畜,生鲜猪、牛、羊、狗、鱼肉,蔬菜、烧腊、熟食制品等应当进入市场交易,并遵守市场管理规定,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集市贸易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乡镇街道和公路用地范围内乱设乱摆摊点、乱停乱放车辆、乱搭乱建货棚和乱堆乱倒垃圾杂物。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者发现或者获知其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食品生产者、供货商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同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停止销售、立即召回。未停止销售或拒不召回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销售或召回。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事项。食品进销货台帐等档案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五条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有关商品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第十六条市场内禁止销售下列物品:

(一)假冒伪劣商品;

(二)赃物、赈灾物资和来历不明的物品;

(三)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四)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产品;

(七)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八)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生产经营的商品,过期、失效商品;

(九)报废和非法拼装的机动车辆;

(十)、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品;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物品。

第十七条市场交易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二)垄断货源,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商品的质量、性能、规格、技术标准上欺骗消费者;

(四)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或者销售商品数量不足;

(五)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明码标价;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活动。

第三章市场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核准市场开办经营者及市场内经营者的主体准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二)对市场经营行为、上市商品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食品市场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六查六看”内容开展巡查监管;

(三)对集贸市场实行信用分类监管。依据守法经营情况设A、B、C、D四类,对不同信用类别的市场,分别采取不同的检查频度和监管措施;

(四)受理并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

(五)按照相关信息公布制度规定及时公布监督管理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县级工商部门与基层工商所签订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公安部门负责市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整治乱停乱放车辆、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影响安全等行为。消防机构对市场防火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

(二)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场经营主体实行明码标价以及执行相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市场计量工作进行监管,对“前店后厂”类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者实施监督管理;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内的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五)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六)农牧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和农产品的检测,对市场牲畜、禽类及其产品、水产品上市的检验检疫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重大动物疫情处置措施;

(七)商务部门负责集贸市场建设的指导协调和对生猪屠宰场的监督管理;

(八)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区市场周围流动摊档的监督管理;

(九)环保部门依法对市场内各类生产经营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污染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十)环卫部门负责对市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

(十一)税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经营者依法纳税情况;

(十二)市场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市场建设规划,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规范市场秩序,监督市场经营者履行监管服务职责;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从其规定。

商场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篇(9)

第二条全市城乡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开办集贸市场以及在集贸市场内从事管理、交易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集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指有固定经营场地、设施和服务管理机构,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供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商品集中、公开交易的场所,包括早夜市。

市场服务管理机构,是指市场开办者在市场内设立,负责市场日常物业经营及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第四条市场管理应坚持维护秩序、繁荣经济、方便群众和依法管理原则。从事商品交易活动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市场实行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商务、公安、消防、税务、发改、城管、卫生、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农牧、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场规划、建设应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及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多方兴办、方便生活的原则,与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第二章市场经营活动

第七条凡开办市场、从事市场服务管理的,应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第八条市场经营管理机构是市场日常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市场内经营、安全、消防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改造,保证相关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其中,给排水设施要完善、环卫设施要齐全,公厕、垃圾站建设要符合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置标准要求;烧腊、熟食制品销售摊档应当配备必要的防蝇、防尘设施,鼓励设立封闭式摊位;

(二)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洁等工作。按规定建立和落实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摊位秩序、计划生育等制度,保证市场环境整洁、卫生、安全、有序;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者入场时,必须持相关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有关主管部门。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场开办者及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四)在市场内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指导和督促场内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督促食品销售者召回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建立场内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从事牲畜、禽类批发经营的市场,应当加强对牲畜、禽类的入市检查,核对检疫证明,防止不合格牲畜、禽类进入市场;

(六)严格按照市场布局,做到划行归市,划线定位,摆放整齐,经营者必须保持摊位、经营设施整洁,不得随意摆摊设点,确保市场摆卖秩序井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当地人民政府或当地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在集贸市场外占用道路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

(七)与入场经营者签订协议书,就摆卖规范、交易商品种类、计量器具使用及送检、租赁费、水电使用、卫生、消防、服务承诺等方面作出约定。

(八)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止入场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九)协助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卫生、农牧、公安、消防等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

(十)遵守国家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市场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的通告》,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十一)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经营者开展守法经营、文明经商活动;

(十二)在市场内设立公平计量器具、宣传栏、公告栏、监督投诉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食品市场应当在场内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公示牌,重点对粮食、蔬菜、水果、肉、蛋等食品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确定专人负责计量器具管理及送检工作、调解处理纠纷,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良好服务;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凡在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为商品经营具体责任人。商品经营者应当按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亮照经营;所经营商品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应当同时悬挂相应的许可经营证明文件。没有条件悬挂营业执照或相应文件的,应随身携带备查或由市场统一张贴亮照。农民出售自产的农产品除外。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拒绝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内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政府指定的地点或者区域经营,活禽畜,生鲜猪、牛、羊、狗、鱼肉,蔬菜、烧腊、熟食制品等应当进入市场交易,并遵守市场管理规定,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集市贸易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乡镇街道和公路用地范围内乱设乱摆摊点、乱停乱放车辆、乱搭乱建货棚和乱堆乱倒垃圾杂物。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者发现或者获知其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食品生产者、供货商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同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停止销售、立即召回。未停止销售或拒不召回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销售或召回。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事项。食品进销货台帐等档案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四条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有关商品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第十五条市场内禁止销售下列物品:

(一)假冒伪劣商品;

(二)赃物、赈灾物资和来历不明的物品;

(三)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四)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产品;

(七)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八)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生产经营的商品,过期、失效商品;

(九)报废和非法拼装的机动车辆;

(十)、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品;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物品。

第十六条市场交易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二)垄断货源,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商品的质量、性能、规格、技术标准上欺骗消费者;

(四)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或者销售商品数量不足;

(五)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明码标价;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活动。

第三章市场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核准市场开办经营者及市场内经营者的主体准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二)对市场经营行为、上市商品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食品市场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六查六看”内容开展巡查监管;

(三)对集贸市场实行信用分类监管。依据守法经营情况设A、B、C、D四类,对不同信用类别的市场,分别采取不同的检查频度和监管措施;

(四)受理并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

(五)按照相关信息公布制度规定及时公布监督管理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县(区)工商部门与基层工商所签订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第十九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公安部门负责市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整治乱停乱放车辆、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影响安全等行为。消防机构对市场防火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

(二)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场经营主体实行明码标价以及执行相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市场计量工作进行监管,对“前店后厂”类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者实施监督管理;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内的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五)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六)农牧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和农产品的检测,对市场牲畜、禽类及其产品、水产品上市的检验检疫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重大动物疫情处置措施;

(七)商务部门负责集贸市场建设的指导协调和对生猪屠宰场的监督管理;

(八)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区市场周围流动摊档的监督管理;

(九)环保部门依法对市场内经营户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抽油烟机等可能产生环境噪音及空气、水污染设备、设施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十)环卫部门负责对市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

(十一)税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经营者依法纳税情况;

(十二)市场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市场建设规划,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规范市场秩序,监督市场经营者履行监管服务职责;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从其规定。

商场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篇(10)

商场消控室来年工作计划1

1、建筑内部装修和电气设计的防火措施。原有建筑基础上改建,楼内部分电线存在氧化和破损以及超负荷增加用电设备,都可能引发火灾。更换和修复已破损、发热、漏电的电线。已经投入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及维护并做好记录,防患于未然。

2、消防设施疏于管理,缺乏相应的维护,时间一长消防系统丧失部分或全部功能,最终不能使消防系统发挥最佳功效。消火栓线路和水压部分实现不了联动控制。遵循有关规定,全面检测、维护保养、维修检查,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3、人员疏散,首先应对保卫科主干人员和消防疏散引导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灭火设备使用方法和最佳疏散路线,能够积极有效的组织疏散逃生。每年至少两次的应急疏散员演练,进而加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明显、完好。改建两个外挂钢梯,应标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地贴、指示牌)。

1、建筑内部装修和电气设计的防火措施。原有建筑基础上改建,楼内部分电线存在氧化和破损以及超负荷增加用电设备,都可能引发火灾。更换和修复已破损、发热、漏电的电线。已经投入使用的电气

线路和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及维护并做好记录,防患于未然。

2、消防设施疏于管理,缺乏相应的维护,时间一长消防系统丧失部分或全部功能,最终不能使消防系统发挥最佳功效。消火栓线路和水压部分实现不了联动控制。遵循有关规定,全面检测、维护保养、维修检查,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3、人员疏散,首先应对保卫科主干人员和消防疏散引导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灭火设备使用方法和最佳疏散路线,能够积极有效的组织疏散逃生。每年至少两次的应急疏散员演练,进而加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明显、完好。改建两个外挂钢梯,应标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地贴、指示牌)。

4、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二楼服装、三楼化妆品、和商位装修所用木质材料都属于易燃可燃助燃物品,加强保安巡查力度,随时制止商户和顾客吸烟和明火的出现。针对商场部分商户私自拉接电情况,电线载流量过高容易引起火灾应着重做好日常巡查。对商场的五个疏散通道进行日常巡查,保持畅通,禁止占用。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不应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并记录。

5、消防宣传与培训。通过广播消防知识或是印发消防宣传单,使商场人员从心里意识上重视防火和掌握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该责任区的消防安全员,明确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任务。

4、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二楼服装、三楼化妆品、和商位装修所用木质材料都属于易燃可燃助燃物品,加强保安巡查力度,随时制止商户和顾客吸烟和明火的出现。针对商场部分商户私自拉接电情况,电线载流量过高容易引起火灾应着重做好日常巡查。对商场的五个疏散通道进行日常巡查,保持畅通,禁止占用。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不应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并记录。

5、消防宣传与培训。通过广播消防知识或是印发消防宣传单,使商场人员从心里意识上重视防火和掌握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该责任区的消防安全员,明确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任务。

商场消控室来年工作计划2

我们在电信消防控制室主要的工作有;做好消防值班,做好视频监控的维护,维护好电梯运行工作和中央空调的运行操作。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本人认真履行消防控制室职责 爱岗敬业,配合安保部部门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1、配合维保对消防通道应急疏散照明灯的安装工作

2、完成消防消防控制室消防档案资料的更新工作

3、完成对防损消防安全及消防设备操作的培训工作

4、完成对消防主机中存在故障排除工作

5、完成对各楼层消防设备的检测及维护保养工作

6、完成“浙江省消防户籍化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

7、完成公司上半年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及实施工作

8、完成日常消防设备损坏故障的维修检查管理工作

9、能够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并且协助其它专业工种的同事完成其它日常维修工作

二、配合电梯维保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电梯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电梯事件和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4.有效掌控本单位区域内电梯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等情况;

5.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有应对措施!

三.中央空调的运行和维护

1.中央空调的操作管理:中央空调主要设备如制冷机、冷冻水泵、冷却水泵的开机、停机操作程序及规程。值班人员要严格按规程操作,避免发生异常事故,造成重大损失。

2.中央空调运行管理:中央空调的运行管理是指在中央空调运行过程中,运行人员对系统中的规定部位进行巡检,并明确巡检的内容以及出现异常事故后的处理规定,使运行值班人员依照规程运行管理,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3.中央空调的维护保养管理:中央空调维护保养管理是为了避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重大故障,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设备设施经济、可靠运行。制定完善的维护保养方法及措施,使各种设备设施能得到及时维修和定期保养。[

四.视频监控的维护

监控系统的故障点大致是以下几点:

1.由于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故障; 2.设备经长期使用,元件自然老化导致的设备损坏故障;

3.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市电电压、电流的不稳定,导致的设 备损坏故障;

4.由于线路受损导致的信号传输故障;

5.由于前端图像采集设备附近,环境发生变化。造成的干扰 等图像质量欠佳故障;

6.由于施工质量或未采取防雷措施等造成的施工质量故障等 情况引起。

五.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总之,一年来,我能够完成公司部门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这和公司部门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和帮助是分不开的,是大家密切配合、共同协作的结果。但是这和公司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理论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还需要学习更多的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当然我还有很多缺点和不足,在此肯请公司领导和同事给予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以图提高。

2016年新的工作思路

2015年已到年尾,迎接我们的将是一个全新的2016。在新的一年里配合部门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目标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安全意识,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各类隐患事故的发生,工作期间,经常针对机房设备和用电安全进行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汇报,及时维修,在实践工作中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视部门工作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将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细节一一整改。组织消防、电梯安全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应急预案的演练,使从业人员熟悉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掌握救人技能,遏制因救援不当导致的伤害、损失扩大,做到临危不乱。

商场消控室来年工作计划3

扎实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商场的经营秩序,确保了商场的消防安全,我部室始终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常备不懈,有效的保障了商场的人员和物资安全,现就将即将过去的15年和各位领导和同事做一个简短的汇报:

一、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是商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消控室的首要任务,商场领导对消防工作非常重视,我部室对消防安全工作也从未松懈,因为它关系到商场的兴衰:

(1)、在今年4月份、11月份,我部室成功地组织了二次大规模的消防演练,并将演练照片和视频上传到新华消防大队得到了消防大队领导和同行的好评。

(2)、我部室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按“季度”和“月度”检查,对消防疏散标志、消防应急灯、防火门、喷淋、消防栓和烟感探头等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情况,发现损坏和缺失的,及时报修进行更换或维修,在15年里共查出故障点169处,均得到有效改正和维修,确保了设备的正常运行。

(3)、根据新华消防大队的要求和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建立了“__广场微型消防站”消防站内配备了“消防专用增压呼吸机、呼救器、防毒面具、消防安全绳索、消防战斗服、急救医疗箱??等消防器材,组建了义务和专职消防员,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条例,为商场的消防安全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人员的思想和培训工作:

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安全行为才有保障。在营运部、总办室、企划部、招商部的大力支持下今年联合营运一部、二部的营业员,公寓的住户、商场的保洁人员,利用会议室等场地进行了大小29次的消防培训和演练,并留下了影像记录。通过演练、观看有关消防火灾方面的视频资料等,让大家从思想上敲响了警钟,并且通过这些宣传和培训提高了大家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的技能,为构建和谐的商场消防安全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三、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

在15年为保障各种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发挥应有的作用,消控室人员配合物管人员对消防设备和监控设备进行大的例行保养21次,对各项故障维修35次,维修故障点80多处,确保了消防设施和监控设备的正常使用。

四、工作不足之处:

1、对新上岗的营业员,培训、监管力度不及时,在16年,我们

要加强对新上岗员工的培训力度和监管力度,确保营业员在上

岗前要经过消防培训,方可上岗。

商场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篇(11)

    一、2009年工作总结

    1.完成三项体系文件编制,并发放到公司各部门运行

    自公司领导确定今年工作目标之一就是通过三项体系认证以来,我部从年初就开始文件编制文件,并从6月起就发给各部门试运行,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又根据咨询公司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形成目前的文件,从执行效果看,体系文件是适宜的,对公司的管理和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2.组织完成内审员培训 

    今年共组织了两次内审员培训,取得证书87份,为推动公司各部门做好三项体系认证打下了良好基础。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实施

    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首的安全委员会,公司领导和部分管理人员参加了建委组织的生产安全培训,参加了安全管理上岗考核,取得了部分安全岗位证书。我部年初就完成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同时结合体系文件编制了《项目安全管理规定》、《重要危险源应急预按》等文件,并陆续发给各部门及各项目部,同时要求各部门组织学习,对参加学习的人员做了记录,使大部分员工了解了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各自的职责,在平时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4.监督各现场职业健康和安全及环境控制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我部准备每季度对国内各现场进行一次巡检,目前除三季度因为认证外审没有对所有项目全检查外,一、二季度国内所有项目全部检查到位,从检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公司各部门及员工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各总承包现场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分包商分别签署了安全协议书,对分包商进行了交底,在工地质量巡检的同时进行安全检查,有安全隐患及时发整改通知。在项目检查的同时,对项目人员贯彻体系文件也进行了督察辅导,协助他们完善各种项目文件的编制。

    5.完成公司内审工作和外审组织工作

    10月份组织了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为了避免内审时问题较多要用过多时间整改,在这之前8月份就先进行了一次预审,对查出的问题先行进行了一次整改,正式内审前又编制了比较详细的计划,通过细致调查整理编制了管理评审输入材料。我部组织对各部门和一个项目部进行了审查,检查出19项一般不符合项和42项观察项,根据开具的不符合报告督促各部门进行了封闭,检查结束后完成了完整的内审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11月份组织了三项体系认证的一阶段外审,根据外审组意见再次完善体系文件的编写并督促相关部门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

    6.完成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

    今年我部购置了安全帽、安全鞋和工作服,同时也编制了其它劳保用品计划并购买,满足了各现场的需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

    1.体系文件方面

    运行中部分管理程序的作业接口不完善,需要立即制定文件试行,有的部门目前需要增加一些作业文件以规范操作是必要的。各部门可依据需要制定部门的作业文件,完成后应报安监部备案后实施。

    2.组织机构方面

    根据今年来开展业务的情况,目前公司机构的设置已经难以满足公司发展的总要,公司应该增加部分职能机构。

    3.少数部门领导从思想上对管理体系的建设不够重视,总认为是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拖再拖,长时间不解决,部门内部管理没有章法,走到哪算哪,部门间推诿扯皮,管理水平没有实质性提高。有些管理工作我们认为从公司领导层面上还需要强化管理意识,比如目前所有项目经理都没有和公司签署责任书,公司领导也没和各部门和各项目部签署安全责任书,这都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较大漏洞。

    4.安全培训方面

    目前各现场经过培训上岗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方面的人员不能满足要求,不仅部分项目经理没证,大部分安全工程师也没经过培训,所以还要加大培训力度。

    5.现场检查方面

    项目检查和项目总结机制基本是摆设,公司层面没有按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定期对各项目进行检查,基本上是有问题了再事后解决,已完成的项目也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总结报告,从而(不能)起到对其它项目的指导作用。共2页,当前第1页1

    三.明年重点事项安排

    1.完善和充实管理体系文件

    补充部分工作中需要的文件,对原文件中不适宜的地方进行修改,部分部门文件经修改后升级为公司体系文件,在相应时间重新体系文件09版,收回08版。

    2.组织安全培训工作和体系文件培训工作

    及时了解外部安全培训信息,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尽量使各项目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对本公司人员要加强体系文件培训,尤其是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

    3.完成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

    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早日制定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年初完成购置,以便及时发放。

    4.做好各项目巡检

     国内现场每季度一次,国外现场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内容为:与分包商的安全协议;对分包商的安全交底记录;现场安全工作实施的各种记录;分包商现场安全设施和各种机械的保护设施;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现场管理人员个人防护情况;现场和办公场所环境情况等等,每次检查应形成报告。

    5.体系运行控制

    适时对公司各部门体系运行情况抽检,检查前提出计划和检查内容,检查完成后形成检查报告。

    6.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安监部

    200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