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06-21 14:38:13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篇(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把市安监局网站、市政府网站、省安监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以“应发尽发”的标准,对单位概况、主要职责、政府文件、行政许可、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动态、安监新闻、生产安全事故等政府公开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站予以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高效透明、及时准确。截止7月10日,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共计507条;在市政府网公开政务信息共计164条(其中政府文件22份,行政许可公告8条,生产事故情况通报6条,重点工作动态信息91条,行政执法11条,规划计划6条,应急管理7条,服务类信息13条);在省安监局网站采用信息203条;国家安监总局信息网采用11条。通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使社会公民、企业法人不仅能从我局网站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获得安全生产服务信息,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确定局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了局长信箱、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在网上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指南。上半年,接到举报投诉12次,转接成功率为94.88%,用户满意度为91.26%。

截止目前,我局还没有接到群众依申请公开申请件,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网站建设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投入,去年我局投入6900元用于网站升级改造建设,为专职和(兼)职信息员配备了电脑、 打印机等办公设施,拿出1.2万余元大力表彰奖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今年上半年,我局又投入8000余元对市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在网页一级栏目中设置了“导航栏”,完善了“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相关栏目,完善了市安监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改进了信息公开、信息报送的网络功能,提升了信息工作效率;经常更新网站所列栏目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连续性和时效性。目前,我局门户网站的安全性、可用性强,网站运行正常,未发现安全隐患。

五、延伸公开主体方面

一是指导各县(区)安监局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确定了“信息员”,形成了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先后制定下发了《__市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宝市安监发﹝____﹞123号)、《关于贯彻落实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宝市安监发﹝____﹞46号)、《__市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____年度工作计划》(宝市安监发﹝____﹞20号)、《__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宝市安监发﹝____﹞26号),促进了全市安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篇(2)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行政务公开是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廉洁高效的安全监管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年初,局党组在研究安排年度工作任务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安排意见抓好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办事意识。政务公开的制度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针对政务公开力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局机关认真分析查找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制定和完善了各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半年来,局机关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拓宽公开渠道,强化责任,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正确行使。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缩短服务办结期限。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局机关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拟制了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并将相关内容按科(室)职能进行分解,做到政务公开时时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坚持每季度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讲评,发现问题,立即改正。上半年,我局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对不涉及到现场进行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服务承诺期限的缩短,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许可服务。

20*上半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有关通知要求,我局取消原有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安全审查初审,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增加1项行政许可事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行政许可事项共12项。截止6月底,通过窗口受理行政许可事项34件,办结29件,在办5件,均已抄告市政务服务中心,并在市安监局网站进行公示。局机关自身建设需要公开公示的内容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行政执法事项、事故调查信息主要通过对外公开的形式在有关报刊、局网站和《凉都安全》杂志上进行公示。通过多种形式的公开,做到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

二、存在问题

篇(3)

我局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领导集体负责,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列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分析研究本单位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抓好工作落实。并建立健全了综治组织网络,层层签订内部综治治理、平安创建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全员法制意识。

半年来,我们大力加强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全年开展各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平安建设宣传不少于4次。上半年重点组织学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公务员法》等有关安全法规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内容。尤其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年不少于7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按照全年普法教育计划,主要采取领导讲课、警示教育、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较好地确保了学习质量和效果。4月份,我们组织开展了综治法治集中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法治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取得了较好的宣传实效。

三、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为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和财务结报等有关规章制度,以进一步堵塞漏洞,防止违法犯罪。同时局机关和粮食购销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有关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为切实加强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力度做好对重点部位(粮食储备库、财会室、仓库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工作,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防盗、消防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配齐有关消防设备,加固防盗设施,做到有备无患。努力降低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率,实现半年内部治安达到“四控制”、“四无”的目标,确保全系统的安全稳定。同时我们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和完善台帐建设。

四、加强矛盾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粮食企业改制后,各种遗留问题较多。因此,我们把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局机关和粮食企业思想重视,一是及时成立民事调解小组,健全组织网络,领导挂帅,明确职责。二是定期召开会议,搞好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三是较好地发挥了各级民事调解小组的作用,及时做好各种矛盾的调处工作。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接访,耐心做好思想解释工作,稳妥处置,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访和越级上访现象。

篇(4)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了企业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治理安全隐患机制。市委丘德奎书记十分关注我市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在5月11日对我市以来未落实整改的举报安全隐患作出了重要批示:未彻底整改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亲自到现场调研,采取科学有效办法和强有力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隐患整改;平时经常过问或采取短信形式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何东真市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书记、副市长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前都先召集公安、交通、安监、消防、建设、教育、旅游、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负责人进行研究,总结前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既要从客观上找原因、又要从主观上找差距,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季节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为了确保春节期间平安稳定何市长、周副市长在10天内召开了两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由镇长扩大到企业站全体成员,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再加强。我市每次召开全市性的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要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并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过问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副市长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1月30日深入到汽车总站、火车站检查春运情况,3月3日召集国土、清水口政府、塘岸政府、安监、水利、环保部门到清水口镇大牛岭尾矿库现场,商讨整治尾矿库问题,特别是在汛期间曾多次冒雨带领相关部门到大牛岭检查安全隐患,每个隐患整改点都亲自到现场检查落实;李家东副市长、郑德贵政府办副主任与安监局工作人员同甘共苦亲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事故责任人和死者(伤者)家属面对面做通双方思想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因事故扩大到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我市上半年组织召开了全市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3次,开展了7次安全生产大检查,12次专项整治行动,获得自治区、市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的肯定,特别是在“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校园安全及汛期”期间,我市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开展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活动月”的活动。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我市上上下下形成了齐抓共管局面。

二、我市1-6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四项统计数据两升两降

XX年1-6月份全市各类伤亡事故63起,死亡23人,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9.49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表现为“两升两降”。事故起数下降了20.63%,死亡人数上升21.05%,重伤人数下降44.44%,经济损失上升43.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8起,死亡18人,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216万元;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4起,死亡4人,重伤无,直接经济损失36.28万元;火灾事故1起,死亡1人。

XX年市下达我市控制指标50人,1-6月全市各类事故死亡23人,占年度控制指标的46%,未突破比例;其中:道路交通死亡18人,占全年控制指标46人的39.13%;工矿商贸企业死亡4人,占全年控制指标4人的100%,突破了半年指标;火灾事故死亡1人;农机、水上交通无死亡事故。工矿商贸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有1627名农民工接受了三级安全教育,报送自治区安全培训中心参加安全培训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4人,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在我市举办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培训班279人。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XX17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玉安委字XX16号)要求,我局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拟文《XX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下设有办公室,6月18日在圭江桥头公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市安委办(安监局)组织18个部门和单位,出动人员126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5种73500份,出动宣传车9台,接受咨询群众3600多人次。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用电常识、“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职业病与行业工种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常识、防御暴雨常识、道路文明交通“四不四让”、《工作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区安全生产条例》、《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区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区实施办法》、《平安畅通县区系列读本》等,深受市民的欢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大排查,企业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大宣传大普及活动、举办一期班组长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优秀班组长评比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一次学校安全漏洞大检查活动。征订安全生产宣教品480份价值8963.5元,征订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明信片9320份价值27960元。全面提高市民安全法律意识和防范事故素质。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水上交通、学校安全、建筑、食品卫生、用电、压力容器等进行专项整治,我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了严密的整治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对摩托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报废车上路、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超速驾驶,使摩托车行驶秩序明显好转,有效控制了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客运车辆严格落实出入站安全检查;开展机动车汲牌、汲证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查扣非法营运“黑车”47辆次,查处非法改装车辆213辆(次)。纠正违章车辆729辆次排查出安全隐患2处,已整改完毕2处;组织安全专项检查10次,排查出安全隐患1处,已整改完毕1处。其中开展客运及农村客运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7次,共出人员60人次,车辆18车次。水上交通进行签订新一轮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四级责任书,加强对我市的茶船、各横水渡口、渡船的现场检查力度;特别是在汛期航务所组织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保证通信全天候畅通,市政府组织开展水上安全检查10次,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工作,6月11日龙安渡口守则牌因群众建房被移动后未固定,航务所发出整改通知书,已将整改落实到位将渡口守则牌固定。清水口镇筹措资金3000多元修理坡积渡船确保渡船的完好率。上半年,水上交通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发出防洪防汛紧急通知5份,渡船停航6航次。加强了取缔超载、滥载等行为,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有效地保障了辖区内的水上安全。

烟花爆竹方面:我市目前有烟花炮竹生产企业三家,为市新荣烟花炮竹厂、市隆盛镇炮竹厂、市塘岸花炮厂。生产前进行了验收,落实高温雨季停产要求,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三超一改”、“三违”、“一证多厂”、“分包”现象及违反国家、行业标准现象,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检查中发现我市的三家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均能按照要求建立高氯酸钾实物出入台帐,进行记录购买、库存及每日使用的情况。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我局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矿山业主、爆破工、安全管理人员的专项会议,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提出了“五要、五不准”的要求,落实每月镇2次,市1次的矿山检查制度,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大牛岭非法的尾矿库进行关闭取缔前期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成立关闭取缔工作领导小组,为关闭取缔顺利开展。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准入关,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换证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管理,由安全评价机构对其进行安全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大坡外松脂厂到期换证评价进行验收,对列入自治区重点事故隐患的兆周松脂厂进行监督整改,已整改完毕,6月17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带领我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验收,现向市政府组织申请验收。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了167个在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671314.35m2,造价69808.182万元。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斜坡、高边坡等部分的安全状况;各施工、监理企业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情况。根据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67份。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方面;深入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市政府与与各镇、街道办以及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定了《市XX年消防工作责任状》,市政府组织召开消防专题会议5次,印发消防工作文件6份,就消防站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农村消防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等消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今年上半年,市辖区截共发生火灾20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31392元。大队共接警40起,出动41次(含增援),出动消防车66辆次,消防官兵372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3人,疏散人员32人,抢救财产价值96.8万元。共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12次,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10期,共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共430人参加了培训,在深入各企事业单位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指导消防演练共12次。举行了“庆祝新修订《消防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暨市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成立仪式”,6月14日起,组织2个检查组,对辖区毛织厂、皮件厂、现具厂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6月18日,检查发现市富琳针织厂存在生产车间与员工宿舍设在同一建筑内,属典型的“三合一”场所,随即依法进行了临时查封,并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目前,已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消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切实提升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日常防火监督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中,共检查单位场所检查单位445家次,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71处,填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2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1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0起,拘留1人,罚款11.85万元,责令“三停”4家,临时查封1家。

旅游安全方面:配合旅游管理部门根据时节和气候,开展对勾漏洞风景区内松动石头全部检查一遍,排除危险松动的石头,对洞内、洞外用电电线的进行了检查。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公路交通标志牌,景区公路转弯护栏检查;检查接待宾馆制订了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食品卫生检查能落实责任,对应急灯损坏进行更换,损坏保险销的灭火器进行修复和需更换灭火剂灭火器已落实。精通大酒店对消防系统,电梯进行了维护保养,酒店运转正常。

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对农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农业机械“准入关”执行、拖拉机牌证的监管等。对农机事故多发路段和作业场所在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对全市范围内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客、违法载人、私自非法拼装的拖拉机、超标的多功能拖拉机和达到报废期限继续行驶的拖拉机、没有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继续行驶、拖拉机超速超载行驶以及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拖拉机等严重违反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动。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次976次,车辆215台次,监督检查了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共计1037家次。至今,我市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市场安全稳定,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学校周边安全;按照自治区、市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市的实际,以“学校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矛盾仔细排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关于对学校周边交通等安全进行督查的工作的通知》(北安委办字XX24号)要求以及5月6日市委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由副书记、副市长召集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学校周边交通、生活、生产安全进行督查,督查组分南、中、北、城区四个组,分别由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的人员各一人组成,每个组有一名领导带队,从XX年5月5日至5月25日进行第一阶段督查。5月4日召开了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之后,各镇迅速成立校园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对全镇各所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汛期期间开展了学校、教室、围墙道路等安全排查,确保我市师生安全。

市1–6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情况;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打非”办从公安、工商、安监、供销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从该执法队成立以来,不分节假日、经营放弃许多休息时间,只要接到举报,不分白天和黑夜第一时间赶赴举报地点。在执法中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不讲情面,严格执法,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势头。

上半年,我市打非工作人员共捣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35个(大里镇26个、新圩镇5个、石窝镇2个、大伦镇1个、六靖镇1个),非法生产引线窝点10个(大里镇8个、大伦2个),销毁成品、半成品、原料、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机械设备等折合价值377000元;查处无证经营户66家、销毁私炮4471饼、鱼雷185只、擦炮10箱、折合价值43630元;查处有证经营户违法经营128户、销毁私炮11901饼、折合价值75376元,暂扣许可证43个、罚款8500元;暂扣非法运输炮竹车辆一辆,治安拘留2人。

举报有奖制度是“打非”工作的一个亮点,我市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设立了举报有奖制度。我市共发放举报窝点77起奖励金15.4万元,发放举报非法经营资金4.2万元。举报有奖制度的认真落实,大大提高了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和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效率。

据统计,在今年来以我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609次共1422人(次)参加,检查炮竹厂19次共57人(次)参加;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405次共810人(次)参加、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暂扣烟花爆竹许可证34个、查处无证经营户43家、捣毁非法生产窝点41个、会同公安机关暂扣非法运输车辆一辆、治安拘留违法人员2人、罚款4000元,没收、销毁成品、半成品原料、机械折合经济价值50187元;开展非煤矿山检查123次共246人(次)参加,当场纠正3种违规违章行为、下达隐患整改书5份、责令停产整改5家、经济处罚3家、罚款2500元;危化品厂25次共75人(次)参加、责令停产整改3家;整治学校周边环境32次共96人(次)参加;在建筑工程12次共36人(次)参加、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学校周边“三合一”工厂6次共18人(次)参加、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电力行业检查6次共18人(次)参加、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

今年市政府与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5份,签约率100%,与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6份,签约率100%,部门与所属企业签订65份,签约率100%,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开展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安全生产月”、汛期前等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出动检查人员2185人次,出动车辆445台次,有效地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大牛岭尾矿库安全监管方面

今年以来,我市从来没有放松对大牛岭的依法监管。特别是六月份以来,持续出现强降雨天气,我市采取以下措施做好大牛岭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工作:

(一)各业主已停止非法洗矿行为,洗矿设备已自行拆除。

(二)制订有大牛岭尾矿库应急预案、汛期值班表、值班巡查制度,储备有救灾物资。

(三)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经多次检查,库面无积水,库内排水渠道畅通,但在此强降雨天气期间,落实有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及时清理排洪、泄洪设施,确保排水畅通,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和上报。

(四)已成立大牛岭尾矿库取缔关闭领导小组。

五、主要工作经验

一是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次会议都传达到各镇、村、企业。认真落实责任制,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生产。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市、镇、村层层充实监督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形成级级管理,层层落实的网络体系,保证监督到位,检查到位。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决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减少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六、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还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我市出现了一些新型生产工艺企业“先天性”安全隐患,如:利用水煤汽燃烧的陶瓷企业。

三是部分企业设备陈旧老化、工艺落后,事故隐患多。

四是安全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有的隐患整改因经费不足致使拖延完成。

五是非法生产经营屡禁不止。特别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累禁不止,如:大里镇、新圩镇;西垠镇有一个五保户经市镇“打非”工作队多次教育依然顽固不化,仍在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生产;

六是非法经营更加隐蔽,一些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户在自家交易。

七、今后工作打算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继续深入抓好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克服一切困难,努力消除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确保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继续深挖隐患抓整改,逐步减少危险源。在不断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不断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各级组织排查,动员群众举报等形式,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尽快登记建档进行整治排除。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板报等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水平,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使安全生产工作成为人人关心,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继续抓好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市委组织部计划在7月份组织全市安监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市直(镇级)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企业站全体成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对领导、业主不重视安全生产,引发安全事故的,坚决依法依规进行追究和查处。

篇(5)

(一)政协111号提案《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市场秩序的提案》。

(二)政协112号提案《关于加强对餐饮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和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提案》。

(三)政协113号提案《关于规范保健品市场乱象的提案》。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科室,分管领导亲自抓

篇(6)

(一)严格督导,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施工现场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专门成立了检查小组,划片包干,深入工地,对在建工程进行全方位及时有效地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各建筑工地食堂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培训合格证情况;二是卫生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情况。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我局组织召开了建筑工地食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建筑工地食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安排专人深入各工地落实。

(三)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一是明确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在签订建设合同时,要将工地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条款。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要和食堂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二是完善建筑工地食堂建设标准,确保食品安全。为规范建筑工地食堂设施建设,各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统一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对建筑工地食堂建设进行改造。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食品加工行为。要求各建筑工地都建立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分别注定卫生管理、卫生检查,预防控制出现食物安全问题,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深入开展检查

按照各工地对照相关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发现问题,逐项落实措施,认真整改。通过整治活动,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杜绝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辖区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针对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卫生预防意识浅薄,缺少一定卫生防病知识,充分利用中午、晚上等建筑工人集中就餐时段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等形式向其宣传介绍食品卫生知识,定期在外来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及大型建筑工地附近开展现场宣传询活动,提高建筑工人对食物安全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部门领导和建设项目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从思想及行动上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食品安全责任制

努力推进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建设,强化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健康权益,充分认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本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政府对建筑工人的健康和安全的关心落实到实处。

(三)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严把餐饮服务准入关

篇(7)

以《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过硬措施,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三合一”等场所的火灾隐患,确保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场所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完好有效、确保场所消防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逐项落实、确保场所从业人员懂得基本消防常识为主要手段,推动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市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天网”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副政委为副组长,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采取过硬措施,全面排除各类火灾隐患,全力以赴开展“天网”专项行动。

三、行动部署、时间和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天网”专项行动由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开展,区“天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天网”专项行动不定期综合督查,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开展专项督查,每个专项行动督查时间不少于1天,具体行动内容、行动时间和责任单位如下:

1.“天网”1号行动。年10月13日至26日。排查内容:全区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和网吧。责任牵头单位:区文体局,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安监局、工商局、区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2.“天网”2号行动。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排查内容:全区所有宾馆、饭店。责任牵头单位:区旅游局,成员单位:区卫生局、公安分局、安监局、工商局、区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3.“天网”3号行动。年11月3日至9日。排查内容:全区所有商场、集贸市场、超市。责任牵头单位:区工商局,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安监局、经贸局、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4.“天网”4号行动。年11月10日至16日。排查内容:全区所有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责任牵头单位:区教育局,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安监局、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5.“天网”5号行动。年11月17日至23日。排查内容:全区所有设有住院部的医院。责任牵头单位:区卫生局,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安监局、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6.“天网”6号行动。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排查整治内容: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责任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督导单位: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纪委、公安分局、安监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经贸局、文体局、水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办事处、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六大队、工商局、供电局、国税局、地税局。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专项行动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天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详细、周密地进行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开展好“天网”专项行动。行动方案要在专项行动前3天上报区“天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8)

1、成立以区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等部门组成*市*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

2、在20*年开展冶金企业用起重机械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意识,实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目标。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及住宅电梯的使用管理,积极宣传与落实《*市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电梯使用、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检验及注册工作;

4、开展简易升降机使用整治,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简易升降机的使用。

二、治理重点

1、冶金企业生产使用的起重机械;

2、人员密集场所及住宅使用的电梯;

3、简易升降机;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三、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共分成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根据此项工作目标,区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做好部署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的各项要求。于3月31日前将制定的方案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电话:*。并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和生产单位按照各地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将开展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总结随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记录表》(附件1)于6月30日前报至各街道、部门。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7月1日至7月31日,区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街道、部门内相关企业开展隐患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在检查中需要专业人员配合,可与*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联系。进一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区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对存在安全隐患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要予以严格查处。

(四)整改提高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根据前一阶段隐患自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同时,按照已建立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要求,消除死角。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协调解决。并于9月15日前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汇总表》(附件2)及开展隐患专项治理的工作总结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

(五)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至11月15日)。为巩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区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检查验收。主要检查各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对于专项治理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改进措施。

篇(9)

责任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监察局、区质监局、区供销社、区交委、区教委、区劳动保障局、区邮政局和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

二、工作目标

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销毁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清理,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结合全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求。全面掌握隐患存在节点、部位,剖析存在隐患的原因及危险性,制定措施,治理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零售点安全条件核查合格率100%杜绝死亡事故。烟花爆竹经营企业2010年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三、工作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时间从年7月20日至12月15日。

一)制订工作方案,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8月10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有关单位职责,层层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做到一个不漏,大排查阶段(8月11日—8月31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针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零售等环节认真开展自查。彻底到位,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开展大整治和大执法的相关工作。

三)进行整改治理,大整治大执法阶段(9月1日—11月15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对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总结成果,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重点内容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搬运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2烟花爆竹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和防雷、防爆、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及电气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安全警示标语和安全标识牌是否符合要求。

4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员作业、超核定品种储存及违章作业现象。

5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否存在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重点内容

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情况。

2烟花爆竹零售点专店、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零售点安全距离、安全通道、安全设施及零售场所面积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4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超标准和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三)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工作检查督查

1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以下简称“打非”责任是否落实。

2否制订了打非”方案、建立有效的收集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信息系统、建立并落实了定期排查和“打非”例会制度。

否及时组织了打非”活动,3打非”经费及各项保障是否落实。当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副区长李燕强任组长,区政府成立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区安监局局长罗雯盛任副组长,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监察局、区质监局、区供销社、区交委、区教委、区劳动保障局、区邮政局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安监局,由罗雯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日常工作。

或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区安监局:牵头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

区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侦办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区监察局: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违反工商登记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区工商分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流入辖区的伪劣烟花爆竹商品。区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监督管理。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经营点的经营行为,区供销社: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日常安全管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打非”工作。

区交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及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进入车站、港口、码头、搭乘车辆、船舶的违法行为。

教育中小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区教委:负责在中小学生中开展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

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中的非法用工行为。

区邮政局: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邮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执法大整治工作,无权查处执法的及时报告相关区级主管部门。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作为预防事故、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机制,切实推进。

抓好落实。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经营零售点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事故防范,二)突出重点。严防死守,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三)重在治本。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标本兼治。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排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条落实,坚决处理到位;对不再具备经营许可安全条件的经营零售点,要及时吊销经营(零售)认可证;要着力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篇(10)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保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正年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小山同志、市安监局局长孙建中同志任副组长,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建工局、质监局、环保局、总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安委办负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具体督查工作由专门成立的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负责实施。

㈠综合督查组

综合督查一组:督查湖西片,由安监、环保、公安消防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安监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二组:督查北片,由建工、安监、公安交巡警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公安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三组:督查东片,由监察、安监、农机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监察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四组:督查临城片,由总工会、质监、安监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总工会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五组:督查南片,由安监、交通、水务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交通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各综合督查小组对督查责任片抽检乡镇不少于2个,抽检乡镇由各综合督查小组组长确定。

㈡专项督查组

1、道路交通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2、建筑施工督查组:由市建工局组织实施;

3、危险化学品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4、非煤矿山、冶金、船舶修造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5、烟花爆竹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6、内河水上交通督查组:由市交通局组织实施;

7、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8、特种设备督查组:由市质监局组织实施;

9、水利督查组: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10、农业机械督查组:由市农机局组织实施。

督查期间市安委办设总联络员一名,负责与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联络协调督查相关事宜,掌握督查动态。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设联络员一名,由各组长在本单位参加督查人员中指定,负责与总联络员联系,便于合理安排督查工作计划。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驻邮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㈠非煤矿山、船舶修造、冶金、有色、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㈡道路交通、水运、客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㈢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㈣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㈥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㈦近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三、督查内容

㈠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等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

5、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08]15号)和扬州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6、针对重大危险源、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规章制度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8、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协调部署以及进展情况。

㈡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利、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

四、督查工作安排

㈠督查工作时间

4月22日-7月31日,时间100天。

㈡督查时段安排

第一阶段:4月22日-5月25日,重点督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发动和自查情况。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各乡镇园区先行对所辖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进行督查并发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

5月4日-5月25日市各督查组按照分工赴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市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动员部署和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28日,重点督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以及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在前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列入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6月19日-6月28日市各督查组再赴相关地区对事故隐患申报、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事故隐患公示、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事故隐患逐项整改销号、隐患整改建档等制度和五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漏查漏报。

第三阶段:6月29日-7月31日,重点督查事故隐患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

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已查出隐患能得到治理消除。

7月21日-31日,市各督查组重点对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已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并收集整理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还要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特点,重点督查非煤矿山、地下设施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等是否治理到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措施是否到位。

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并于7月底前提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扬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

㈢反馈督查意见

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每一阶段都要适时要向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督查方式

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账资料。

㈡分门别类,实地检查。督查组按照督查内容,对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等不同类别和层次的对象都要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尽可能多查一些重点单位和企业,扩大覆盖面。

㈢对照台账,随机抽查。各督查组要对照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上报隐患单位进行验证式检查,查看上报情况是否准确、数据是否真实,重点抓住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以及零隐患上报的单位。

㈣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各督查组每到一地,都要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㈤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在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现场处理。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督查对象,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并在下一阶段督查时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和问题在奥运会召开前得到解决。

六、工作要求

㈠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方案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和督查工作计划,在督查前要对督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且明确人员分工。督查组组长对本组督查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做到合理安排、务实高效。参加督查的人员由督查组负责管理,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各单位如更换督查人员需经组长同意。各组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与被督查单位以及市安委办的沟通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

㈡各专项督查方案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专项督查要督查该重点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各专项督查的进展要与综合督查的三个阶段相协调、相衔接。

㈢各督查组要抓住重点,突出行业特点,做到部门和区域相结合、整体和局部相结合,督查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各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相结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督查活动取得实效。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收集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加以推广,并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篇(11)

尊敬的各位领导:

时间一晃而过,弹指之间,20xx年已过去,过去的一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诸多的不足。回顾过去一年,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态度端正,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学习是进步的阶梯,对于每个人都是终身任务。一年来,我不断地从书本上、从周围的同事、前辈身上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水平和能力。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工作以来,我自觉地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提高自身能力。作为一名乡镇干部,我首先树立的是“形势逼人,不进则退;任务逼人,不学则退”的紧迫感,紧跟时代步伐,在持久学和深入学上下功夫,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干中学,在学中干,防止浅尝辄止,从而进一步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加强自身修养。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本人根据工作的需要,经常翻阅相关的材料,努力提高适应工作的能力。坚持把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作为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注重向实践学习与向书本学习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本着谦虚、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服从、服务于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对领导安排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能够积极完成,从不推诿拖沓。回顾2018年,主要进行的工作有:

一、硫磷化工产业园拆迁工作。对xxx一队,xx四队185户拆迁户开展前期摸底调查,入户测量,价格评估,拆迁动员工作。

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每月底按照县安监局求,对经济发展局所管辖的冶金有色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填写上报月报表。

三、不定期进行企业安全检查。配合镇安委会对xxx镇管辖企业进行生产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四、每月对市场菜价进行调查并制作表格。对xxx市场的蔬菜、水果、粮油、肉类等生活必需品进行每月的价格调查并制成表格,每月上报xxx镇政府所有党政领导。

五、配合县安监局举办企业安全管理培训班。按照县安监局要求,对xxx工业企业进行电话联系并告知企业安全管理培训班的培训内容,并对各企业需要进行培训的岗位人数进行登记,制成表格上报县安监局。

六、配合xx进行中小园区环境整治。对中小园区各企业的厂区门口硬化工程进行前期摸底,告知硬化标准并进行督促,对进行硬化的不配合企业进行劝说监督,使其更快更好的做好硬化工作。

七、配合学校进行学校股权交易中心托管挂牌登记工作。对符合要求的50多家xxx镇属企业进行电话沟通,告知xx省股权交易中心托管股权的具体步骤,并告知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和申请需要的相关手续,联系企业进行股权托管申报,收取企业申报资料并上报金昌市工信委。

八、配合镇安委会进行2013年度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环保局安排的工作进度,配合并随同检查xxx镇重点行业企业,对企业的非法违章作业进行排查和整治,并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限期整改,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九、        配合镇安委会进行xxx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县安委会下发文件,对xxx镇范围内使用天然气、液化气和人工煤气灯燃气的餐饮场所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十、        联系社区解决xxx镇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根据县长热线所投诉的xxx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联系市场管理办公室和市场所在社区对xxx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进行检查和整治工作,并填写问题处理说明上报县长热线。

十一、对xxx各大超市、商场、宾馆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根据镇安委会要求对xxx各超市、宾馆、商场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警示标志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进行责令整改,并进行相关记录工作。

十二、配合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配合办公室其他同事日常各项工作进行中需要帮助的项目。

十三、配合县工信局、统计局对2013新入规企业进行摸底和资料收集并上报县统计局。

十四、配合县工信局对xxx中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