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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工作要点大全11篇

时间:2022-08-07 14:21:46

安监局工作要点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精心组织,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注重实效,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建设“山海秀丽、富裕和谐”新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安监系统(包括安监中队)执法人员的持证率达100%;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普遍进行轮训;村(居)安全员培训率80%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4000人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6000人以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000人以上,其它从业人员培训35万人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1、积极组织参加省局举办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培训班。

2、会同市委组织部举办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争取覆盖面达到100%。

3、继续做好市、县两级安监局及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统一由市安监局分期分批报省安监局组织培训考核,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市安监局组织培训考核。

4、各县(市、区)安监局分期分批组织对辖区内村(居、社区)安全员进行培训考核。

(二)深化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5、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和复训工作,确保持证上岗率100%。加大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力度,严格准入条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持证上岗率100%。

6、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班组长培训,加强对“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逐步分级培树“三级”安全教育示范企业。继续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年度完成各类从业人员培训36.6万。

7、继续组织对近三年来全市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8、积极推进“民工安全学校”建设,对不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要大力开展“送教上门”活动,确保职工应知应会。要继续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学校、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三)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和培训保障体系。

9、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归口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规定,指导监管辖区内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积极创造条件,整合资源,完成培训机构资质的过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安全培训机构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0、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44号)和《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考核机构,落实考核责任。严格落实教考分离制度,建立计算机考试系统,实现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计算机考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化,充分利用省局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平台,努力实现教育培训考核、发证、查询、统计等信息化管理。

11、要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及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管,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纠正,对违法的要依法查处,从严查处假冒证件。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或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人员,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2)

2015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为统揽,以贯彻落实新《安法》为契机,以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打非治违”为重点,充分发挥监察执法职能作用,推动安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完成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举报案件处置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到期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五依法、三着力、三加强”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安

一是依法执行新《安法》。要利用执法检查、综合督查、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时机,采取上门宣讲、警示约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安法》和即将修订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要严格按照新《安法》执法,营造和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依法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新《安法》规定及《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14〕169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5年底前全面达标。要把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专项工作进行督查,制定督查方案,落实执法人员予以推进。

三是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要把“打非治违”专项斗争,作为安监执法队伍的“主业”和经常性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原则,较真逗硬,依法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不落实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高标准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调查的及时、准确、严谨上下功夫,在总结事故教训、以事故推动工作上见成效。

五是依法规范执法办案。要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相关制度规定,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积极学习并应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录入、统计、共享和文书生成自动化,提高安监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抓好队伍全面建设

一是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制定落实年度全员培训学习计划,采取全员学、全员讲、全员考的形式,狠抓自身能力建设,确保培训学习效果落实;适时召开年度安监执法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高;积极参加业务集训、比武竞赛、案卷评查等竞赛性活动,激发安监执法队伍抓好自身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委托执法工作,推动安监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二是着力推动达标创建活动。要按照《全市安监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深入推动我区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把创建达标作为今年安监执法队伍建设的硬性任务,在2015年第三季度必须通过达标验收。

三是着力提高执法保障条件。要清理、归建、到岗安监执法人员,到岗率达到80%以上;要按照规范化执法的要求,积极改善执法办案装备,力争设立案件询问(审理)室、档案(装备)室。

(三)落实监察执法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执法办案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案追究制度,凡存在执法办案过错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的,要一律依纪依规予以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相关要求,办理案件一律同步上网运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

三是加强自身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例会、学习培训、执法计划、日常管理、统计台账、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努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要认真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行政效能、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维护安监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3)

2、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在企业春节后恢复生产时期及汛期,分别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七不准”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全面落实以“七防”为重点的防范大事故措施。地下矿山要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输电线路通过易燃可燃材料部位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装置,进一步完善“六大系统”。

3、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要在夏季炎热季节、汛期及冬季天气寒冷时期,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照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要求,加强生产现场、职工培训、动火作业、设备检修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检查,杜绝事故发生。化工企业要认真落实《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试生产方案备案制度。

4、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4月初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临时零售许可证到期后仍然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四季度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并按计划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非法生产、非法储存及无证经营等行为。督促生产批发企业做好生产工艺和安全设施改造工作,严格生产企业扩建、批发企业扩容的建设标准和措施要求,对烟花爆竹流向进行综合监管。

5、加强冶金有色和机械、轻工等工商贸领域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煤气发生炉、冶金、造船、机械加工等行业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粉尘空间的安全管理,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

6、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的监管。按计划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估,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引导、督促企业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改善企业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个体防护制度,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一季度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非煤矿山、化工、冶金、电力、制造加工业等行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企业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7、严格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把好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关。

8、按“四个不放过”要求,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9、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中队对监管区域内监管对象安全生产状况逐一进行摸底,登记造册。

10、继续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发、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按照新标准全部达标,工商贸行业至少10家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1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认真做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12、组织好安全生产培训。2月份进行非煤矿山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3月份组织镇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及全市部分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3、4月份组织危险化学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11月份组织烟花爆竹零售人员培训,加大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13、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年底前建成市级安全社区6个,其中4个达到市级安全社区标准,力争建成省级安全社区1个。

14、做好监察大队争创首批标准化大队工作。

15、开展“局长与镇办党政领导面对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加大安全监管”活动,听取镇办对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镇办领导抓好安全生产的意识。

16、开展“局长与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谈安全防事故”活动,局长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摸清企业底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17、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实现与重点监管企业视频互联。

三、加强机关建设,提高队伍依法履职水平

18、开展好“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

19、做好机关文化建设,积极参加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运动会、机关志愿者等活动,继续做好党务公开,局图书室、党员活动室投入使用。

20、2月份开展“我向局长谈看法、提建议”活动,针对全局存在的共性问题,表达自己看法,提出意见、建议和解决的办法。

21、3月份开展“机关学习月”活动。

22、积极开展各项创先争优活动,对涌现的先进按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4)

配合省、市局开展监督抽查,积极争取抽检经费,力争做到全覆盖,强化对抽检结果分析及运用,做到发现一个隐患、杜绝一个问题,对不合格产品快速反映、处置得当、监督有效,严格落实不合格品整改、处罚、停产、退市等相应制度。

二、抓好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结合县域食品生产企业实际,及时收集相关风险监测信息,开展风险研判,部署风险排查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存在较高风险食品企业重点监管,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食品添加剂、酒类、食用植物油、酱腌菜、肉制品、调味品、标签标识以及节假日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肃清我县食品生产安全环境,防控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严格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督促企业自觉强化管理

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换证及取证工作为抓手,通过严把初审门槛、严格符合性审查、严格落实后处理等举措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发现隐患问题严肃整改、发现违规问题严厉惩戒、发现重大问题严格退出准入等举措,推进企业自觉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企业管理软环境及硬件配备。

四、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5)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要突出抓好以下8个方面、39项重点工作:

一、强化安全监察监管,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

按照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部署要求,严格行政执法,推动建立规范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严格依法实施监察。认真组织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确定监察执法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提高监察执法效能。

2.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制度。严格煤矿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强化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大对建设项目、整合技改矿井的监察监管力度,严防边施工边生产;严格煤矿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监督,督促各类煤矿企业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3.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和辖区安全生产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防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加大对煤矿生产建设过程中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4.强化安全生产跟踪执法。抓住执法重点,加强跟踪执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前纠后犯、明纠暗犯,严防发生新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同时,要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5.加强协作联动。紧紧依靠地方政府,进一步明晰职责关系,加强检查指导,落实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推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完善,落实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更大的煤矿安全工作合力。

6.积极创新监察监管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转变煤矿安全工作的思想观念和方式方法,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源头治本和超前防范上,放在督促“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上,及时研究辖区内煤矿安全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新对策、新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抓住重中之重,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总理、张德江副总理关于煤矿瓦斯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治理行动,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7.认真落实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的要求。把瓦斯抽采能力和达标煤量作为生产能力核定的重要依据,严防超能力生产,严禁应抽采瓦斯而未建立抽采系统的和煤层瓦斯抽采不达标的矿井组织生产。

8.坚决贯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规定。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建立和完善防突机构与队伍,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严禁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达不到防突要求的矿井开展采掘活动,对具有突出危险又不具备防突能力的小煤矿,坚决依法实施关闭。

9.严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突出矿井鉴定工作。对近3年来降低瓦斯等级的矿井,组织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重新进行鉴定;对发生瓦斯动力现象、开采水平已达到相邻突出矿井始突深度的,责成煤矿企业及时进行突出鉴定,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0.着力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小煤矿和大中型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确保到年底完成示范矿井和示范县(区)的建设目标。

11.促进采煤采气协调开发。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理顺采煤采气“一体化”,强力推进煤层气开发和瓦斯抽采利用;加大瓦斯抽采、防治突出、通风和监控系统的改造力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巩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成果,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3.加快推进资源整合进度。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简化合并工作程序;严

格执行已批复项目的资源整合进度安排,对未按期完成改造的煤矿要取消整合资格。

14.研究借鉴各地有效经验。借鉴各地资源整合、大矿兼并小矿等有效做法,积极支持、引导大型煤矿企业整合地方小煤矿的工作,全面提升小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15.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督促各地研究相关经济政策,用好煤矿整顿关闭“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

16.探索建立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严把煤矿安全准入门槛,研究完善关闭小煤矿的政策和措施,大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全面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提高

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通过狠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煤矿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17.深入持久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督促各地落实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组织对申报部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煤矿进行审核、公示和命名表彰,积极实施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大力推行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推动煤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8.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建设。深入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强化以班组为核心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班组考核机制;会同全国总工会制定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在全国煤矿评选表彰安全班组长、群监员和安全班组。

19.督促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继续推进“教考分离”,强化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继续组织实施“万名班组长培训工程”;进一步明确安全培训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监察,加强对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20.不断加强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建立完善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体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源头控制、有效防范煤矿职业危害。

五、突出预防为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进一步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工作机制,发挥政府推动、示范带动、监管促动的作用,通过切实有效的监察监管,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1.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对煤矿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督、考核等制约机制,强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形成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煤矿、区队和班组,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凡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到期不实行整改的,责令其停产或依法予以关闭。

22.深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继续深化对矿井生产系统及瓦斯治理、水害预防、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监控手段,切实搞好隐患整改效果评价,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23.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煤矿职工监督职责的落实,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和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努力维护煤矿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4.依法加强和改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煤矿企业应当依据登记生产能力,按照均衡原则,安排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监管范围内所有煤矿的登记生产能力和按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25.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立情况的督导,促进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创建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诚信度较低的煤矿企业,特别是列入“黑名单”的煤矿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惩治;积极争取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煤矿企业实际,制定完善促进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相关经济激励政策。

六、加大事故防范和查处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煤矿事故,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

26.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履行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职责,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非法生产导致事故和事故后瞒报、谎报、迟报、逃匿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27.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事故后约谈、现场分析会、事故通报和跟踪督导制度,促进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的落实;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煤矿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

28.健全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调查效率,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协同组织开展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进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29.坚持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进一步加强事故分析,切实吸取教训,加强和改进防范工作;加强对各类事故防范措施和对策的总结提炼,及时上升为规程、标准。

七、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政策引导作用,推进煤矿企业安全发展

进一步落实“科技兴安”战略,推动煤矿安全技术进步;进一步在强化法规制度、标准规范、政策引导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完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体系,从制度上进一步约束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30.不断提高煤矿安全装备水平。积极推广应用煤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强力提高装备水平、提高煤矿机械化程度,严格淘汰落后和禁止使用的技术装备与工艺;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搞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工程建设进度。

31.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煤矿安全先进经验。做好学习借鉴南非等发达采煤国家煤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工作,开展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建设的应用试点工作。

32.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评价、检测、培训等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与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建立健全专业配置科学、分布合理、工作有保证的安全技术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和科研院校的科技支撑作用;加强煤矿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开展对口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开展“百名专家进企业”等活动,推动煤矿安全科技的普及,提升煤矿灾害防范与治理技术水平。

33.不断健全完善煤矿安全法规标准体系。积极推进《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办法》等法规、规程、规章的修订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34.不断完善煤矿安全工作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推进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和基础管理等重点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标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调研,主动做好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相关工作。

八、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执行力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七届四次、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全系统“五型机关”创建工作;通过加大安全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营造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

35.不断提高全系统的执法素质和履职能力。定期组织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开办监察分局局长专题研究班,加强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之间的交流以及与其他执法部门的业务交流,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监察监管队伍,扎实推进全系统“五型机关”创建工作。

36.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和完善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联系点制度,加强现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持执法分析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6)

(一)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精心编制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报市政府下发实施。结合上级文件要求,研究出台推进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文件,对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强化法制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作出规范性部署。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实现市、镇、村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强化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安委会办公室协调督办力度,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三)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中“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地各部门要通过行政执法、挂牌督办、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改进对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定期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

三、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五)推进化工园区一体化建设。编制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及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价、推进化工园区一体化建设。逐步建立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安全可靠的自动连锁装置系统,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完善安全仪表系统和气防站,深入推行危化企业专家安全审计制度。

(六)以小微企业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复评工作,规模以上在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创建水平,在全市树立一批标杆企业。全面推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计划用五年时间推进全市小微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达标升级。

(七)提高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运行质效。按“扩面增量提质”要求,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力争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在完善隐患排查清单编制、规范系统运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参与隐患排查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两化”系统排查整治隐患、防范事故的作用。

(八)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区域全覆盖。依托全市城乡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发挥基层网格员安全生产宣传员、事故上报信息员和隐患排查整改协查员的作用,与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有机结合,实现安全监管“网”与“点”的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九)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以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制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专家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强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宣传教育培训、“三同时”监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行政监督执法等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十)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和报备,完善救援现场指挥机制,强化救援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应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先期处置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十一)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切入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传播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全覆盖、安委会成员单位全覆盖、镇(街道)社区干部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营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十二)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12·2”交通安全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要内容,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通过分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分层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集中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十三)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平安农机”、“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创建活动。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行政执法、职业病防治等工作修订和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五、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十五)坚持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计划执法,加大过程执法力度,规范各镇(街道)委托执法,通过严格执法不断规范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行为。

(十六)强化重大隐患督办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拓宽重大隐患信息渠道,面向社会公开收集重大隐患信息;调整重大隐患申报、挂牌督办及整改效果考核机制,激励各地、各单位自主排查、申报重大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报备工作,建立档案,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控措施。

(十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要按照单位职责,认真做好对照检查。要加强对下属单位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镇(街道)督查相结合,统筹部署、齐头并进、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采取清单式排查、邀请专家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十八)深化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地各部门要继续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整治力度、落实“四个一律”要求。落实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十九)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规范上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公告事故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

(二十)改进安全监管执法方式。将生产现场检查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检查相结合,督促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建立“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机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

(二十一)推进行政审批提速提效。落实先照后证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质效。

(二十二)建立第三方服务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和审计制度,通过政府出资采购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单位或专家开展园区规划、自动化改造、安全检查与督查、“三同时”评审、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和专家咨询会诊等工作,不断充实和丰富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的形式与内容,为园区和企业的长期健康安全发展打下基础。

(二十三)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在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旅游景点、消防、中介机构等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进行多部门、多机构联动监管。

(二十四)推进科技兴安工程。强化科技支撑,淘汰落后工艺、技术,推广应用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技术装备。加强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重点化工企业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化工工艺及场所自动化监测监控措施,强力推进应用阻隔防爆技术。督促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场所设立气体防护站(组)。督促相关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校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七、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7)

一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的主要讲话精神,领会关于“中国梦”和“依法治国’’的深刻论述,学习领会讲话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更好的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把系列讲话精神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任务和内容,制定专题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入,始终坚持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有序发展。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多种形式,把“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学习工作中,并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绩效考核的全过程,使之成为干部职工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为。四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法规政策、国情、市情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宣教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政治理论水平。五是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二、强化作风建设

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发展环境,重点查找和坚决纠正我区安监系统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继续在全区安全生产行业开展“寻找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安全监管者”活动。深入挖掘、培肓、宣传和推出具有行业特色的先进典型,深入学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在全局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关爱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好人在身边,等道德讲堂活动。突出遵德守礼、崇尚文明,孝老敬老和勤劳节俭内涵,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修身养性。

三、加强诚信建设

一是以诚信体系建设为载体。加强诚信文化传播,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诚信意识、培养诚信理念,深入开展政务诚信、服务诚信、社会诚信为主题的教育,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二是深化安全生产行业道德教育。以提高安监队伍精神文明素养为目标,从基本行为规范入手,充分利用信息简报、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安全、文明、发展的安全生产习惯,积极倡导和宣传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三是加强帮扶村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作。深入帮扶村着力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丰富联系点的精神文明生活。

四、全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动员号召广大村(居)民关注安全生产,做到人人参与安全管理,注重安全生产,推行员工安全承诺,进一步探索完善安全道德约束机制。二是安全文化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站、电视等媒体,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全面推进安全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三是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提出的“4个100%、2个明显提高”,即“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四是积极打造文明宣传阵地,建立完善新办公场所的“四室一校”,美化、绿化新办公场所。结合全市全国卫生城市第六次复审迎检工作。对办公室坚持每周一次大扫除制度,号召全局干部职工自觉爱护卫生,实现办公区域无纸屑垃圾、地面无痰迹、墙面无印痕、门窗桌椅无灰尘的“四无”目标,保持全局办公环境美化、绿化、净化、亮化。

五、进一步推树学习宣传道德模范

利用各种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在全局内宣传和学来我市及安监系统涌现出的道德模范人物、先进典型等,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引导干部职工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积极践行道德规范,努力提高道德素质,努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

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执法工作

科学编制并严格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合理调剂执法力量,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的数量、频次、内容和形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对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进行定期公告。并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广泛开展“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主题教育,推动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形成奋勇争先的氛围。把文明执法、科学执法、公正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充分体现安监队伍的文明素质,将文明执法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年底与绩效考核和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考核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七、打造过硬队伍,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审查机制,继续引导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千方百计为基层排忧解难。通过明察暗访、跟踪问效、责任追究等形式,全面提升机关工作效能。二是加强党建工作,落实中央、省、市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从严教育、管理干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扎实推进我区安监系统执法人员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的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安监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打造政治强、纪律严、业务精形象好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

八、进一步开展文明礼仪普及行动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8)

各区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和强化“安全发展”这一执政理念。大力弘扬“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形成“综合治理、保障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深化“安全生产岛城行”活动。各区市、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和挖掘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所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宣传各行各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创新成果,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突破、新贡献;采取边检查、边采访、边宣传的形式,随时报道安全生产工作典型区市、单位和企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领导重视不够、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企业予以曝光;开展“安全大戏进企业”活动。今年,市安监局将重点开展“生命的诺言”大型文艺节目到企业巡回演出活动;与总工会在《日报》开办“平安生产”栏目,报道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知识,邀请部分区市、单位、企业领导畅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体会、经验和作法;总结推广先进典型,重点宣传一批严格规范执法的典型、安全文化建设的典型、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典型、安全监管思路创新的典型、倾注安全事业的典型,充分利用报纸、电台、巡回报告团等形式,在全市宣传他们的事迹,介绍他们的经验,号召全社会向他们学习;突出抓好十七大精神学习贯彻的宣传,重点抓好十七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以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贯彻实施《“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开展“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各区市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企业和社区,让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市安监局将在总结去年安全文化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推出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成功模式。根据省局安排,从今年开始,全市每年培育10家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30个安全文化建设先进班组。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达到50家左右,省级示范企业达到10家。

(三)深化全国第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第六个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好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逃生演练、“安全文化周”、市职工安全技术比武大赛、“第二届(国际)新技术装备展览会”等活动。各区市和企业也要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做到每个企业、每个区市、每个街道或镇都有活动、有内容、有方案、有措施。通过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刑法(修正案六)》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颁布后,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严格管理,提升安全生产培训水平

(一)继续开展“五个一”培训工程。各区市、各单位的培训人数较去年要增长10%以上,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作为提升企业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重点认真抓好,培训质量和数量纳入安全生产全年目标考核。市安监局将实行安全生产培训月报制度,将市质监局、市建管局的安全生产培训人数一并纳入统计范围。

(二)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培训发证行为。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严格培训班审查备案制度,加强安全技术培训的教材建设、考试题库建设。进一步充实题库,实行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分类指导。年内要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实行培训班审批备案、培训考试成绩及证书网上查询。

(三)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中介机构的管理。每季度召开一次培训中介机构会议,加强对培训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定《市安全技术培训、教学评估考核办法》,市安监局主要负责培训班审查、教材、发证工作,加强教学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培训机构实行自主招生,按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搞好警示教育。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事故责任人,集中进行警示教育;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或单位的职工由企业进行全员培训。

(五)搞好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讲座。邀请国家安监总局领导来青进行安全生产专题讲座,举办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市直企业集团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短训班,由市领导或局领导讲课,明确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工作目标,增强“两个主体”的责任意识,提高他们自身驾驭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和执行力。继续做好在市委、区(市)委党校增设安全课程工作,提高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六)组织开展市职工电工和焊接安全技术比武大赛活动。按国家局要求,下发《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培训的意见》,与劳动、工会等部门联合,组织企业重点开展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及经营人员专题培训。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人员的专题培训班,进行防护用品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企业、单位守法经营,规范防护用品采购、检验、发放和报废管理。

(八)组织企业认真开展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工作。各企业要按《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三级教育制度和培训档案,推广“一卡一证书”,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考核人员和从业人员本人签名。

(九)组织考察学习。拟组织一期赴英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团、一期北欧考察团、二期香港考察团。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9)

200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围绕“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目标控制;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构建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构筑安全生产新格局。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沧州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全市安全生产主要任务目标: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下降10%,工矿企业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万人死亡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步入省先进行列。

2005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0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十三)在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上求突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职责划分要求,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与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建立必要的协调、通气制度,经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保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一致,防止出现安全监管的盲点和偏差。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10)

2005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 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0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11)

强化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县镇两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职责,建立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具体责任的责任制,突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在总结几年来全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思路,以协调促监管,以服务促发展,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加大督察力度,消除监管盲区。各镇(街)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辖区、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落实,完善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继续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1、推进和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要继续推进和深化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创建工作及示范点的提质扩面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对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的培训,提高基层监管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农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食品。2、有序推进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正面引导、政策引导,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推进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建设。2013年,争取有3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农村家宴服务中心,不断满足农民举办红白喜事的需要。

三、强化重点环节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一)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责任,控制源头,加强产地和投入品管理,形成统一有序、协调有效的农业投入品监管格局。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禁止不合格的农产品入市销售,保障城乡居民的食物消费安全。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日常抽检,对重点产品、重大节日做到随时进行重点抽检。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二)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鼓励企业尽快创造取证条件。继续做好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与规范工作,不断提升小作坊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建立健全定向供应学校、食堂、餐饮业等公众消费场所食品和生产单位的信息档案,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预防食品安全的发生。合理规划设置定点屠宰场,加快屠宰场的整合提高,推动屠宰企业升级改造。同时要严厉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禽畜和注水肉、牛、羊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三)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者的市场行为。进一步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在亚太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推行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食品批发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电子化工作,全面构建电子监管平台。依法查处收购、储存、运输和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管理食品市场的经营秩序。进一步完善各种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警示,全面建立食品经营者信用诚信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四)抓好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学校食堂、餐饮卫生条件的许可入手,强化许可后续监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工作。学校食堂、餐饮单位持证率达95%以上,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餐馆的检查和监督;全面推进“五常法”管理;做好食物中毒防治工作及重大活动(特别是世界合唱节、世博会)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根据县政府《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确定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完善整顿工作格局,强化整顿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工作。逐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预警机制,逐步形成快速有效的指挥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和保障系统。

五、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小作坊、食品小摊点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层面的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管力度,有效遏止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继续开展清查和防止三聚氰胺污染乳制品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和防止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污染食品,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同时,进一步巩固豆制品、地沟油整治成果。强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注重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司法监督的有机结合,维护食品生产经营市场正常秩序。

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积极实施校园食品放心工程,使校园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推进校园“放心店”提质扩面工作,提高名优食品的配送率;二是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坚持和完善A级、B级学校食堂“五常法”及量化分级管理,全面提升C级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同时,继续实行米、油、肉、菜、豆制品等大宗食品的统一配送工程;三是积极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

七、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

完善食品安全的监测信息通报机制,做好食品安全监测数据收集、分析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加强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测信息沟通,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食品信息分析,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价,适时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八、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