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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程师职称大全11篇

时间:2023-02-27 11:13:17

中级工程师职称

中级工程师职称篇(1)

1.试题的难易度比例分布

各题型考题难易度的分布比例为3:5:2,即容易的占30%左右,中等占50%左右、较难的占20%左右。

2.试卷中考核能力的结构比例

试卷中考核能力的结构比例为2:4:4,即知识判断类试题题量大体应占试卷总题量的20%,理解分析类试题题量占试卷总题量的40%,综合应用类试题量占试卷总题量的40%。

3.各专业考试科目题量和分值

(1)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考题总量为80道,其中:单选题60道,每题1.5分;多选题20道,每题1.5分;

(2)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考题总量为90道,其中:单选题60道,每题1.5分;多选题30道,每题2分;

(3)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科目(只限建筑工程和工程造价专业考试)

专业知识部分为客观性试题,题量为50道题,其中:单选题30道,每题1.5分;多选题20道,每题1.5分。专业实务部分为主观性试题,出题量为3道(一般在论述题、设计题、计算题、案例分析题等题型中,不会过于集中在一、两种题型上)。

(二)题型介绍

1.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题干,即呈现一个问题的情景,由直接问句或不完全陈述句构成;二是选项,即对题干所提问的回答,包括正确项和若干错误项,错误项又叫干扰项。干扰项应是专业领域或实际工作中的错误概念、原理、现象等,且在内容和形式上做到似是而非,似对而错。

单项选择题的组成是由一个题干和四个备选项构成,备选项用A、B、C、D引述,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或最符合题意的答案,其余三个备选项为干扰项。

单项选择题适用于文字、数字和图形等不同性质的内容,可以考核记忆、理解、分析、综合、应用等各种能力层次,符合专业资格考试的性质、特点及对考核能力的要求。

2.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在结构上与单项选择题相同。多项选择题的组成形式是由一个题干和四个备选项构成,备选项用A、B、C、D引述,备选项中有二个或三个正确或最符合题意的答案。备选项中至少有一个干扰项。

多项选择题适用于文字、数字和图形等不同性质的内容,可以考核记忆、理解、分析、综合、应用等各种能力层次,符合资格考试的性质、特点及对考核能力的要求。

3.专业实务主观题

①论述题

论述题在结构上只有题干部分,即直接在题干中给出已知条件并提出问题要求作答。

论述题侧重于考查考生对某一重要的的专业知识概念和内容的掌握。以鉴别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准确性。

②设计题

设计题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题干,即针对专业知识考核点提出设计条件和设计目标。二是图例,即提供完成设计题时必须采用的图例和图样等。

设计题侧重于考查考生对某一重要的专业概念设计或构造设计知识考核点进行分析及运用能力的掌握。以鉴别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准确性。

③计算题

计算题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题干,即针对专业知识考核点提出需要计算的条件和目标。二是附件,即提供计算中必要的公式、参数、表格等。

计算题侧重于考查考生对某一重要的专业知识考核点进行分析及综合运用能力(包括计算能力)的掌握。以鉴别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准确性。

④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题干,即综合不同考核点的专业知识或某有关工作岗位中有关案例作为背景材料。二是小题,即根据题干提出问题,每大题可根据情况出3~5个小题。

案例分析题侧重于考查考生对较复杂的专业知识(如跨章节的内容或不同考核点的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及运用的能力(包括计算能力),以鉴别考生运用专业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案例分析题根据各专业知识在实际业务活动中的应用情况,选取模拟有代表性的业务活动作为考核内容,能充分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专业技术实际问题的能力,适用于各专业考试。

二.正确理解《考试大纲》的作用

1.对大纲作用的理解

应试者在准备土建中级职称考试前应充分解读《考试大纲2015版》的内在精神以及大纲的具体要求。这对于我们进一步理解土建中级职称考试和备考复习是非常有帮助的。《考试大纲》不仅是对应考者的指导,也是对考试指导用书编制、命题者出卷的指导,是各方行为的指南,它具有法律的效力,必须共同遵守。

2.对大纲编制方式的理解

土建中级职称大纲的编写方式不同于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土建中级职称大纲列出的都是考试内容,而不像建造师大纲列出掌握、熟悉、了解的知识层次。要把土建职称考试理解为职业能力和水平考试,而不是学历教育或一门课程理论知识的简单掌握。

3.对考试内容调整的理解

这次考试大纲和教材的修订按照与“执业资格接轨”的原则,新增了一些考试内容,也删除了一些过时的知识内容,同时对考试范围和参考用书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考试难度。应试者要充分关注《考试大纲》2014年版和2015年版的异同点(tjpxw.cn主页中间“学习园地”有标注好这些异同点的大纲下载),调整、变动、增加部分的内容往往是下次考试命题的重要内容。

4.对报考科目内容的理解

应考者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考试科目分为《专业基础》、《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实务》。《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内容,特别是建筑工程专业和工程造价专业既突出共性,又强调各专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因此各专业应考人员务必根据大纲的要求区别对待。如工程造价专业除了前八个法规与建筑工程相同外还多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 财建[2004]369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两个法规、经济法部分内容和四个了解的法规。〈专业基础〉和〈专业实务〉考试突出和强调各专业的技术、施工管理的特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三.正确理解《2014年版考试复习指导书》的作用

调整后的土建职称考试不仅不再像住年那样由考试部门发行考试参考用书,而且通过《新考试大纲》列出了一个更广泛的考试参考用书范围。这样是不是意味着考前复习无从下手呢?据我们咨询权威专家,《2014年版考试复习指导书》仍然可作为2015年考试复习的主要参考资料,并且还会从第三本复习指导书中的练习题中抽出部分题作为2015年的试题或以这些题为母本命2015年的考试题。

四.掌握正确的复习备考方法

1.以系统性知识了解为基础,以知识考点为重点的复习方法

2015年版土建职称考试大纲是我省对土建工程师综合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是命题的依据,是应考者复习范围和复习内容的依据。大纲的编写方式一方面非常有利于应考者查阅、复习;另一方面,由于知识点之间的系统性、逻辑性、推理性、关联性相对薄弱,对于应考者来讲理解、记忆和弄清知识点的内在含义和相互关系较困难。因此,建议应考者可以查阅有关教材和参考资料,对于真正掌握、熟悉和了解有关考试大纲中的知识点来讲是非常有益的。

在基本弄清主要参考资料内容的基础上,再来针对考试大纲中的知识点,逐条复习和理解,以系统性学科知识为基础,以考试大纲中知识点掌握为重点复习,这样对于全面弄清大纲涉及的知识点的内容就较容易,而且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复习效果。

2.采用“重点抓分法”为主的复习方法

土建职称考试共三科:《专业基础》、《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专业实务》,总分420分,其中《专业基础》120分,《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专业实务》各150分,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及计算题,其中《专业基础》、《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均为客观单多选题,《专业实务》有75分的单多选,还有3个[2014年是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案例题)、施工管理和技术(计算题)、识图和结构计算(设计题)等三大方面各一题]75分的案例分析及计算题。

由于土建职称采用总分合格制,即三个科目总分达到合格线(2014年合格线为建筑工程185分,工程造价为200分,2013年及以前合格线约为220分)即合格。因此,学员在复习备考时,应采用采用“重点抓分法”为主的复习方法,即重点复习分值较高且容易得分的科目,而对分值相对较少和很难得分的科目适当兼顾。三个科目中,《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分值高(150分),内容集中且多为理解性记忆知识,得分较容易,因此应重点复习,确保得分的100分以上。对结构及力学计算方面的公式如果不能理解运用,就不要花太多精力,能记住公式就行,特别是非工科科班学员更应如此。

3.复习和练习相结合的方法

学员在遵循突出重点和全面兼顾复习原则的前提下,还应进行适量模拟试题的练习,通过练习可以加深对考点的理解和掌握,检验复习效果,提高应考者对考题及考试的适应性。同时,在练习时应注意对正确和错误答案的原因分析,而不是只选出正确答案就可以了,而应真正弄清楚正确和错误的原因。因为练习是模拟试题,实际考试中可能恰巧是用另一种提问方式,这样反复练习,对全面和熟练掌握知识点是非常有益的。

练习的题目推荐采用《2014年土建职称考试复习指导书》第三册所附题目,因为,据权威专家透露,2015年考试仍会从中抽出一部分题目或原题或适当改造作为试题。

五.掌握正确的答题方法和技巧

(一)单多选客观题类型

单多选题看起来题量大,题数多。但实际上归纳起来不外乎如下类别,下面主要以《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为例来进行归纳分类。

1.数字型考点

【例1】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C)内,按

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A.7日 B.15日 C.30日 D.3个月

此题答案是C。对于这种数字型知识点,原则上应该是以记忆为主,但是也并不是无规律可循。对于日期的规定,中外有很大的差别,外国的数字一般都是7倍数,如14天、28天等,而中国的数字一般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10天、半个月、一个月等。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我国的《施工合同范本》参照FIDIC修改后,日子也都改成了7的倍数了。

【例2】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D)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A.50万元 B.100万元 C.150万元 D.200万元

此题的答案是D。其书中相关的知识点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这个知识点有4个数据,即200万、100万、50万和3000万。最容易混淆的是前三个数据,谁与谁对应是要注意掌握的。但是他们之间也是有规律可循的,首先这三个数据都是倍数的关系,相对来讲容易记忆。其次考虑到其所对应的项目的造价的大小就容易找到对应关系了。

2.主体型考点

这类题相对比较容易解决,考生具有一些相关的知识基本就可以解决问题。

【例3】 建筑工程开工前,(B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监理单位 D.设计单位

这是很典型的主体型考点。而且对于某些建设行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来完成也是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对于这样的知识点,掌握起来并不难,考生只需要就记住一点,施工单位的任务就是施工、设计单位的任务就是设计,至于其他外部的事情基本都是由建设单位去完成的。掌握了这个主导思想就不难处理这类题目了。

3.分类型考点

【例4】的种类包括(CDE)

A.表见 B.无权 C.委托 D.法定 E.指定

这种分类属于非常直接的分类方式。因为这是书上的原文直接做成的题目。对于这样的题目,考生只能依靠记忆将书上的分类记住才能正确做出选择。这样的分类在书上并不多,主要的只有四五个知识点。

【例5】由于业主没有及时支付工程款,根据合同的约定,承包商提出终止合同关系。这种终止属于(BCD)。

A.自然终止 B.协议终止 C.违约终止 D.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法律关系的终止

E.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法律关系的中止

这个例子属于一种变形的分类。虽然主要也是考察考生对分类的知识点是否掌握,但是却更侧重考察考生是否真正理解了这个分类的本质,这就有一些难度了。在上面这个例子中。对于C、D两个选项,相信很多考生都能选出来,但是对于B项恐怕就有一些难度了。为什么呢?因为有的考生可能会认为,这个案例既然属于违约终止,就不能再属于别的分类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比如人按照性别可以分为男女,按照年龄可以分成年和未成年人,这两种矛盾吗?显然不矛盾。合同中约定的业主应该按时支付工程款,如果不支付,则承包商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这个条件是约定好的,直接写入合同中来的,所以也属于“协议”终止。另外我们可以参见《考试用书》中关于约定解除合同部分。那部分知识与这里是相对应的。

4.程序型考点

这种类型的考点在书中很少,最值得关注的就是关于招投标程序的规定。

【例6】下列关于招标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B)

A.编制标底、成立招标组织、发售招标文件、踏勘现场 B.成立招标组织、编制标底、发售招标文件、踏勘现场 C.踏勘现场、发售招标文件、编制标底、成立招标组织

D.发售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成立招标组织、编制标底

这种形式的试题大家是需要注意的,这是很容易出现的形式。这就要求考生要能记住整个招标的程序哪个在先,哪个在后。记住这个次序,就不能单纯地去记忆了,考生必须能够理解整个招标的含义以及每一步骤的工作,这样就会很容易理解,谁应当在先,谁应当在后了。

【例题7】关于开标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D)

A.开标的时间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3天内公开进行B.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C.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D.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这是另一种关于程序的试题,这个例子与前面的例子考察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前面侧重考察的是谁

先谁后,而这个侧重考察招标程序中的相关规定。

5.混淆型考点

【例8】下面的行为中当事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D)。

A.承包商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 B.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

C.承包商在投标时借用了其他企业的资质,在资格预审时没有通过审查

D.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业主改变了中标人

这是本书中一个重要的知识点,那就是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这两个概念是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所以,考生必须要精确地掌握两者的区别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在于: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而违约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以后。违约责任中的“约”指的就是合同中的约定,所以,如果没有生效的合同约定,就谈不上违约了。2)缔约过失责任强调当事人一方要有过错,而违约责任不管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只要事实上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做或没做好就要承担违约责任。3)缔约过失责任强调另一方当事人要有实际损失,而违约责任则并不强调守约方是否实际有损失。

例如,某甲欺骗某乙说:“我有工程需要向外分包,你是否希望自己来承包这个分包工程?”

某乙说:“当然愿意。”某甲说:“那好,你回去购买机械、材料然后回来与我签订合同。”

当某乙购买了机械设备、材料然后来找某甲签订合同,某甲告诉某乙自己根本没有工程要分包。 由于某甲与某乙还没有签订合同,某乙不能要求某甲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他可以要求某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法规》这本书中,这样易于混淆的知识点并不多,但是却很容易出现在试题之中,希望考生对此要给予高度关注。

6.条件型考点

【例9】下面的条件中不属于申请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是(BE)

A.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需要拆迁的,拆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C.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 D.按规定已经委托了监理

E.建设资金已经百分之百到位

这就是对申请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考查。由于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很多,所以,不可能将那八个条件都罗列出来,肯定是选取其中的几个来考查。而且一般来讲应该是采用排除式出题比较合理,否则会有遗漏条件的嫌疑。考生必须要真正理解为什么办理施工许可证要求有这些条件才容易记住这些条件,不可机械性记忆这几个条件。书中符合这种类型的知识点也很少,考生可以对这有限的几个知识点给予特别的关注。

【例10】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C)

A.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B.给付货币的,应当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C.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D.给付货物的,应当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这是一个前提条件型知识点,主要考察的就是大的前提条件,即“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双方当事人又达不成协议的”这个前提条件。只有具备了这个前提条件,才可以按照后面的规则来履行。对于这一点也不难理解,如果合同中已经约定了某个事项,那么只需要按照那个约定履行就是了,没有必要再按照别的来做。

7.理解型考点

【例11】关于债务的说法正确的是(BE)。

A.债只能表现为钱 B.债可以表现为行为 C.只要当事人互负债务,就可以抵消

D.只要当事人死亡,债就解除了 E.债权的实现需要相对人的积极协助

这是考查考生对债这个概念的理解。对于债,抓住其本质是“义务”就容易理解了,因为义务表现的形式就很多了。否则考生容易局限在“欠债还钱”的圈子里,认为债就是钱。我们来分析一下这几个选项,对于A项,明显是不对的,它就是刚才所说的局限在欠债还钱的圈子里了。对于C项,我们知道抵消是有条件的,必须要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抵消,那就是数额对等、种类相同并且已到履行期限。目前只有一个条件,显然是不妥的。对于D项,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是有条件的,只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债”才能够因当事人死亡而消灭。对于E项,是正确的选项,这是书中的原文,因为债权能否实现不一定,如果债务人不还钱,这个债权就实现不了。所以,需要相对人的积极协助。

书中这样的知识点很多,所以在精读阶段一定要将这些知识点弄清楚。

[例12] 财务净现值与现值指数的共同之处在于( )。

A 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因素 B 都已设定的折现率为计算基础

C 都不能反映投资方案的实际投资报酬率 D 都能反映投资方案的实际投资报酬率

E 都可以对独立或互斥方案进行评价

【答案分析】应考者必须掌握财务净现值与现值指数两个知识点的概念和内容以及它们之间的相关性,才能正确回答这个题目。答案是A、B、C。

8.选择型考点

【例13】合同中的标的物为执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合同中约定了由甲公司向乙交付货物,则(A B)

A.逾期交付货物,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B.逾期交付货物,遇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C.逾期交付货物,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D.逾期交付货物,遇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E.如期交付标的物,遇价格上涨按照订立合同时价格执行

这个知识点是最典型的选择型考点,这道题出现的形式还是比较直白的,它也可以变换一下形式,通过具体的数据来让考生选择。这两者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关于对这类题的准备,前文已经做了讲解,这里不再重复。这类型的知识点不多,除此之外,还有一处需要考生注意的,那就是工程保险中关于保险期开始和终止的知识点。

【例14】 某承包商在4月2日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合同,该承包商于开工日期(4月20日)前10天,即4月10日将用于工程的水泥卸放于工地。则该保险合同生效的日子是(B)。

A.4月2日 B.4月10日 C.4月20日 D.发生损失之日起生效

这个知识点倒也不算难,我们只要注意了书上的相关的知识,注意“以先发生者为准”就可以解决问题了。相关的知识点:“建筑工程一切险自工程开工之日工在开工之前工程用料卸放于工地之日开始生效,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保险终止日应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或者保险单上列出的终止日。

9.关系型考点

这种考点有一定难度,它要求考生对知识有了深刻地理解才能够选出正确的答案。而且书中这种类型的知识点也很多。所以,考生在精读的时候就要注意将它们之间的关系作一下处理。

【例15】 某建筑公司没有委托某甲采购水泥,某甲却以该建筑公司人的身份为之订购了一批水泥,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CD)。

A.某甲的行为属于无权,该合同无效 B.某甲的行为属于表见,该合同有效

C.只有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某甲有权,该合同才成立

D.如果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某甲有权,则如果建筑公司不支付水泥货款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E.如果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某甲有权,则如果建筑公司不支付水泥货款某甲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这是考查关系中各方关系的知识点,更确切说是在考查“表见”这个知识点。这个知识点是难点。要想做出正确答案,必须要正确理解“表见”。但是,在书中并没有明确写出表见这个概念。在书中只有相关的法条描述:“《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要终止后以被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权的,该行为有效。”这就需要授课教师向外延伸一下,向学员介绍一下关于表见的知识。

【例16】 甲公司是甲级资质,乙公司是乙级资质,他们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且约定如果遭遇业主索赔,各自承担50%的损失,则(BCD)。

A.依据《建筑法》,这个联合体的资质是甲级 B.依据《建筑法》,这个联合体的资质是乙级

C.如果遭遇了业主1000元的索赔,业主可以要求甲公司自己全部支付,而甲公司不得拒绝

D.如果遭遇了业主1000元的索赔,业主可以要求乙公司自己全部支付,而乙公司不得拒绝

E.如果遭遇了业主1000元的索赔,业主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元,同时要求乙公司支付1000元,两个公司均不得拒绝

这是关于《建筑法》中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连带责任的知识点。关于连带责任前文已经论述,不再重复。另外有一点需要指出来,那就是《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关于联合体资质的认定规定是有一定差别的,《招标投标法》强调如果按照较低的成员的资质来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的话,要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这两个成员单位必须是“同一专业”。

10.禁止型考点

【例17】下面的行为中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是(ABD)

A.投标者互相约定抬高投标价 B.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标底

C.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 D.招标人将其他投标人的情况告之某投标人

E.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文件的

为什么要对一些行为予以禁止?这是因为那些行为违法,不予禁止的话将损害国家或集体的利益,这是解这类题的基本思路。上题中ABD项都符合这个特点,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是C项却不是,尽管投标报价低于标底将会被作废标处理,但是并不意味着这是违法行为,因为它不涉及别人的利益。对于E项,是合法的行为,这一点,《招标投标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例18】下面的行为中,没有违反《消防法》的是(D)

A.未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在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 B.携带火种进入储存危险品的场所

C.电焊工没有持证上岗 D.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

这是《消防法》中关于一些禁止性行为的规定。对于这样的规定,尽管说记住书上的知识点是必要的,完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还可以从实际工作经验出发,联系一下自己的施工实际情况,就完全可以确定前三项是有一定危害性的,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对于D项,我们也容易想到施工现场经常有明火在使用。书中写的是“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11、概念型(知识型)考点

这种类型题比较简单,应考者只要记住关键知识点,一般都能做出正确选择。

[例19] 项目在整个寿命周期内所发生的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的差额成为( )。

A 现金流量 B 净现金流量 C 现金存量 D 净现金存量

【答案分析】应考者只要知道净现金流量的概念,很快可以确定“B。净现金流量”。

12、计算型题

这类型题难度较大,通常要求应考者既要掌握方法,又要提高计算速度和准确性。应考者在复习时应注意考试用书上的计算公式、方法,特别是给出的例题,最好是自己推导或对例题做一遍答案,对于复杂、累赘的计算可一般理解。

[例20] 某建设工程,当折现率ic=10%时,财务净现值FNPV=200万元;当折现率ic=12%时,财务净现值FNPV=-100万元,用内插公式法可求得内部收益率为( c )。

A 12% B 10% C 11.33% D 11%。

【答案分析】 内部收益率Ir介于10%和12%之间,AB排除。由于当折现率ic为10%变为12%时,FNPV不是200万元变成-200万元,因此D也应该排除,因此选C。再用内插公式法来验证。{(Ir-10%)/(12%-10%)}={(0-200)/(-100-200)},求解Ir=11.33%。

(二)单多选客观题解题思路和方法

1.单选题答题技巧

标准化考试用得比较多的是单选型选题,例如四选一题型。因答错不扣分,当遇到不能肯定选出正确答案的题目时,千万不要放弃,应该猜答。若能肯定的排除一个或两个干扰项,余下的选项可以猜答,这时得分的机遇大于失分的机遇。总体上来看,单先题容易得高分。

单项选择题一般解题方法和答题技巧有以下几种方法:

(1)直接选择法

即通过题干就可以直接选出正确项,如果应考者对该考点比较熟悉,可采用此方法,节约时间。

(2)间接选择法,即排除法

如正确答案不能直接马上看出,逐个排除不正确的干扰项,最后选出正确答案。

[例21]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下列( )方的项目管理属于管理核心。

A 业主 B 政府管理机关 C 总承包方 D 设计方

【答案分析】题中“B政府管理机关”不会直接参与项目的管理,一般只起到监督管理和登记备案作用,所以B不正确;“C总承包方”和“D设计方”,他们项目管理虽然也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所以C、D不正确;只有“A业主”的项目管理是建设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是总组织者,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所以A是正确答案。对于一个建设工程来说,按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划分,项目管理有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和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3)感觉猜测法

通过排除法仍有2个或3个答案不能确定,甚至4个答案均不能排除,可以凭感觉随机猜测,排除的答案越多,猜中的概率越高。千万不要空缺。

(4)比较法

命题者水平再高,有时为了凑答案,句子或用词不是那末专业化或显得又太专业化,通过对答案和题干进行研究、分析、比较可以找出一些陷阱,去除不合理备选项,从而在应用排除法或猜测法选定答案。

[例22] 业主方可以委托( )承担全部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任务。

A 施工总承包单位 B 设计总承包单位 C 施工联合体 D 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答案分析]4个答案是从项目实施中的施工、设计和项目管理三个方面来判别谁可以承担全部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任务,且比较A、C两个答案意思是相近的,均强调是施工方,B答案对照题意表达业主方项目管理显然是不正确的,所以只有D答案是正确的。

(5)逻辑推理法

采用逻辑推理的方法思考、判断和推理正确的答案。

[例23] 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是( )。

A 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控制、风险转移 B 风险分析、风险辨识、风险控制、风险转移

C 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转移、风险控制 D 风险分析、风险辨识、风险转移、风险控制

【答案分析】观察分析答案中只有辨识、分析、控制、转移4个词的顺序不同,我们按照常理思考,对于一件未知、有风险的事情,我们总是先从观察识别入手,然后分析其可能会带来或造成的后果,尽可能的控制这种风险、避免这种风险的发生,最好找到彻底解决、降低风险的途径。

2.多选题答题技巧

(1)消元法

多选题有2个及以上的正确选项,其干扰项(错误项)最多为3个,因此,遇到此题运用消元法是最普遍的,先将自己认为不是正确的选项消除掉,余下的则为选项。

(2)分析法

将所有个选择项全部置于试题中,纵横比较,逐个分析,去误求正,去伪存真,获得理想的答案。

(3)语感法

在答题中因找不到充分的根据确定正确选项时,可以将试题默读几遍,自己感觉读起来不别扭,语言流畅、顺口,即可确定为答案。

(4)类比法

5个选项中有一个选项不属于同一范畴,那么,余下的三项则可为选择项。如有两个选项不能归类时,

则根据优选法选出其中一组选项作为自己的选择项。

(5)推理法

利用上下文推测词义,有些试题要从句子中的结构及语法知识推测入手,配合自己平时积累的常识来判断其义,推测出逻辑的条件和结论,以期将正确的选项准确地选出

(三)案例分析计算题解题答题要领

专业实务科目是土建职称考试科目中唯一有主观笔答题[2014年是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案例题)、施工管理和技术(计算题)、识图和结构计算(设计题)等三大方面各一题]的科目,并且要求写的东西不少,因此,掌握答题的要领很关键,可以由“事倍功半”变成“事半功倍”。以下是同济培训专家组中一位资深阅卷老师的金玉良言,供学员答题时参考:

1.保持卷面整洁清晰,易于辨认

(1)字不能离密封线太近,密封后评卷人不容易看;

(2)字不能写太粗太密太乱,最好买支极细笔,字越大越工整越好,这样字看起来舒服,评卷人也愿意给多点分;

(3)当本页不够答题要占用其他页时,在下面注明:转第×页;因为每个评卷人仅改一题,你转到另一页他可能看不到了。

(4)铅笔答题也给分,但是否有效等上一级汇总时再决定是否给分,因此,最好不用铅笔答题;

2.灵活运用 “关键和模糊字眼”,提高得分率

(5)问为什么的?前一问答案多为否定,不问为什么的,前一问答案多为肯定;

(6)不明确用到什么规范的情况就用“强制性条文”或者“有关法规”代替,在回答问题时,只要有可能,就在答题的内容前加上这样一句话:根据有关法规,或根据强制性条文。通常这些是得分点之一;例: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承重 墙上开门洞,合法吗?为什么?答案:不合法(1分),在承重墙上开门洞违反了有关法规(2分)。如你答:不合法,承重墙上不能开门洞。你的回答和标准答案意思差不多,不过没提到法规,后一问你可能只得到1分或者没有分。

(7)注意一些字眼的运用,比如问: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承重墙上开门洞,合法吗?为什么?答案:不合法。有人答:不合理。为此我们几人讨论了一会,有人坚持不给分,认为不合理不代表不合法,合法不合理是可能的。所以大家答题要注意。

3.对有把握的问答要“惜墨如金”;对没把握的问答要“挥墨如土”

(8)得分的关键在于是否答对了得分点,否则,字再多也不得分,因此如确定完全答对了,就不要展开答,也不要写多余的话,能越少字表达出正确的意思就越好,这样改卷人看得舒服,你也能省时间。例:施工单位索赔能否被批准,监理工程师做法是否合理?你只需回答“能;合理”即可。有人答:施工单位索赔能被批准,监理工程师做法完全合理。我认为这是浪费时间。更有人回答: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费用和工期;监理工程师做法合理,但应该先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做法合法不合理,或监理工程师做法合理不合法。前者多余,万一工期不能索赔呢?到手的分就没了。后者完全是拿不到分的,既然是考试,就没有模菱两可的答案。千万不要出现“不完全正确”,“部分不妥”字样。

(9)得分的关键在于是否答对了得分点,因此,如果对问答没有把握,尽量把相关的知识多写几句,字多了,容易出现得分字眼;

4.相信自己,也请相信评卷老师

(10)相信第一感觉,在涂改过的答案中,“把原来对的改成错的” 比“把原来错的改成对的”多很多;

(11)要相信自己,敢于下笔作答。如果问“对吗?为什么”之类的问题,第一问答对,但原因(第二问)答错也给分。如问: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承重墙上开门洞,合法吗?为什么?答:不合法,因为已经完工,合同已失效,可不必理会建设单位。后者答错不影响前者得分;

(12)不要担心自己的试卷因评卷人的心情不佳或疲劳而乱打分,这种不负责的现象极少,评卷人也有爱才之心,如你书写工整,认真答卷,评卷人可以感受到你那种迫切想考好的心情的。自然不会乱扣分;

5.体现专业素养,答题表述全面准确

(13)多用题中给出的专业术语,不要用你想当然的术语去替换。有些题中只提到建设单位,你答题却口口声声甲方,未必会给分你,建设单位就一定是甲方吗?又如题中说的是索赔,你则说追加。另外一个原因是:多用专业术语能给评卷人一种你是有认真学习有相当知识的人,见你答不好或者是心情紧张,发挥不佳等因素造成,会尽量为你争取更多的分;

(14)有些问题问为什么?有可能隐含另一问:怎样才正确?所以最好答完为什么后,把正确的做法也答出来,确保不失分。例:乙施工单位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索赔吗?为什么?如你回答:不能,因为双方无合同关系。以为全答对了?别高兴太早,5分只得了3分。正确答案是:不能(1分),因为双方无合同关系(2分),应该乙施工单位向甲施工单位索赔,甲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2分)。这当然不怪你,是出题出得不好。

(四)把握应试考试的精髓,提高考试通过概率

在土建职称考试中,怎样才能提高通过的概率呢?根据同济培训名师汇集全省考生得失提供的经验,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指导思想,可以大大提高通过的概率。

1.一个中心:得分超过及格线。

资格类考试不是排序类考试,考试的目的是通过即可,因此,分不在高,合格就行,有不会做的题没

关系,关键是把分值超过合格线的题做对就能过。

2.两个基本点:充分利用考试时间和把该得的分得全

(1)充分利用考试时间的原则。由于职称考试题量大,时间紧(专业基础和法规均为90分钟,专业实务为150分钟)一般而言,土建职称单选题做题时间不超过40秒/题,多选题不超过50秒/题。案例分析计算题每道题审题不超过时间8分钟,实际解题时间不超过25分钟。学员必须充分利用考试时间,不要急于交卷。

(2)该得的分得全的原则:每道题都做,但每道题只做会做得的,不会的先不做。

1)单多选客观题得分技巧

①对于单选题,宁可错选,不可不选:这个道理很简单,考生选择了就有机会得分,没有选择是绝对没有机会得分的。选择题是计算机评分,它不管你是不是真正理解了这个知识点,只看结果。所以要每题必选。

②对于多选题,不可少选,也不可多选:因为多选题的评分标准只有全部选对才能得分,所以建议对于多选题,不会的尽量使用排除法,若不能排除的选项,则尽量选上。

③注意单选题中各个选项之间的互斥性:如果你对其中一个选项特别有把握,它就是正确的,那就不用看其他选项了。因为四个选项之间只能有一个是正确的。

④注意选项之间的对应关系:有的时候,四个选项之间是很有一些对应关系的。

2)专业实务案例分析计算题得分技巧

①确定正确解题顺序。在做实务题之前,先用6~8分钟确定正确的解题顺序,这6~8分钟是考试成败的关键,万万不可小看,很多考生都是没有正确的运用这6~8分钟而梦断案例分析计算题。

②一定要挑最有把握的先做。每道题中会做的先做,不会的放一放。会做的要提高答题准确率,仔细做不要怕花时间。

③一定要检查已做过的题的准确率。重点检查是否有会答而漏答的题。检查后你的得分可以提高2~5分。

④有舍才有得。如果有一道题无思路,特生,坚决舍弃不做。踏踏实实只作二道题。在二道题中循环使用全面抓分法。

⑤写上公式。对不会做的题,如果知道其中的公式,就多写上几个相关的公式,说不定也可以得上几分。

六.取长补短,重点突破《法规》科目

由于《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分值高,有150分,考试范围相对具体,范围不广,内容不多,难度不大,是容易得高分的科目。因此,考生特别是非工科科班考生必须高度重视该科目的复习,确保该科目得分在100分以上,以弥补专业基础和专业实务少得的分。这是有效提高概率的捷径。

(一)把握立法精髓,形成常识判断

1.法律倡导“诚实守信 ”。凡是有违此的,要么无效,要么可撤销,如合同订立时有一方欺诈等行为时,另一方可申请撤销或变更合同。

[例] 甲、乙两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则下列缔约过程中的情形中,当事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有(ACDE )

A.甲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E.乙未尽保密义务,给甲造成损失

B.甲恶意进行磋商,给乙造成损失 [只要没有虚假和欺骗的行为和事实,不违法]

C.乙隐瞒其资质的真实情况 D.甲提供虚假项目报批手续,给乙造成损失

2.法律维护“公平公正”。若有违此,受损的一方可要求赔偿,若合同尚未履行,在履行会导致没有主观过错的履行方受损时,该可能受损方可申请撤销或变更合同。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若有过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例] 某单位由于重大误解,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将想购买的A型钢材误写为买B型钢材,则该单位(CD)

A.只能按购买A型钢材履行合同 B.应按效力待定处理该合同

C.可以要求变更为按购买B型钢材履行 D.可以要求撤消该合同 E.可以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

3.民法要求“平等自愿”。任何一方不能胁迫一方,缔约双方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和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不具有主体资格的“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由监护人或设立其的法人承担等。

[例] 甲工程公司是由乙公司.丙某和丁某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甲公司在外地设立了戊分公司及庚全资子公司。戊分公司因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需要承担巨额债务,对该债务负有清偿义务的的法律主体是(A)

A.甲公司 B.乙公司 C.戊公司 (不是法人) D.庚公司

(二)要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学以致用

法律来源于生活,来源于社会实践。因此,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在法律的规范下运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比如现在我们国家特别强调安全和质量,因此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法规要多掌握,另外建造师项目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来源于《施工协议书(工程承包合同)》,因此,掌握合同方面的知识非常重要。历年的试卷中,涉及质量、安全、合同方面的知识的题占的比例相当大。

(三) 注重理解,不要死记硬背

非法律专业的考生往往对法律专业有一个误解,认为学习法律课程就是靠背靠记,只要记忆力好就能

考个好成绩,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同其他学科的学习一样,法律课程的学习也离不开理解。只有准确理解每一个知识点,才能对该知识点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也才能真正把这个知识点记牢固。比如诉讼时效的概念时,时效中止和时效中断两个概念容易混淆,如果我们能结合从这两个概念的中文含义,就不容易混淆了,“中断”-断了,接不起,需要“重新开始”才行;“中止”,由于意外事件“暂停”,相当于足球比赛的“暂停”规则,当意外事件结束后,原来没用完的时间接着计时用完。

[例] 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应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后两个月内支付工程款。2005年9月1日,该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但建设单位迟迟不予支付工程款。若施工单位通过诉讼解决此纠纷,则下列情形中,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B )。

A.2006年8月,施工单位所在地突发洪灾,一个月后恢复生产 [不在诉讼时效结束前的6个月内]

B.2007年6月,施工单位所在地发生强烈的地震,一个月后恢复生产

C.2007年7月,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生病住院,一个月后痊愈出院 [不属引起中止的事件]

D.2007年9月,施工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随后撤诉 [诉讼时效中断,不是中止]

(四)注意结合法律条文的规定,不要脱离法律规定来学习。

建造师《法规》这本书是以我国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相关法律规定为基础而编写的,大家在学习的时候,一方面要系统学习教材所讲授的内容,另一方面也要注意结合一下法律条文的规定,不要脱离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由于篇幅限制等原因,教材在讲述某一个法律的时候,只能是简明的、有重点的,往往无法完全涵盖所有的内容。所以大家在学习的时候,要尽可能地结合有关法律条文的规定,以全面、准确地掌握所学内容。

(五)要善于“串联”关系型知识点

关系型知识点在法规试题中历年都占有很大的比重。因为它考察的是考生是否真正理解了知识点,只有考生理解了并且理解到一定的深度才能做好这样的题型。

例如,《建筑法》中关于分包工程的有关规定中有这样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又如,《合同法》有关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再如,《担保法》中的保证担保方式中有一般保证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还有《招投标法》中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考试涉及法规中很多地方都有“连带责任”的概念。那么怎么理解这一概念呢?

所谓连带责任,是指在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中两个以上的债务人中,任一债务人都负有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可以请求部分履行,也可以请求全部履行,负有连带责任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来拒绝部分或全部履行债务。连带债务人中一个或者多人什么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义务即行解除。但是,对连带债务人内部关系而言,根据其内部约定,债务人清偿债务超过其应承当份额的,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对于连带责任的含义,考生一定要好好体会。现在再来分析一下上面法条之间的关系。从合同关系上看,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商之间存在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存在分包合同,而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却是什么合同关系也没有。所以,要是依据合同关系来看,如果分包商工程质量出了问题,建设单位是不可以直接要求分包商予以赔偿的。但是,根据上面的法条,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就分包工程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样一来,如果分包商的工程质量出了问题,建设单位就可以越过总承包商而直接要求分包商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所依据的就不是合同关系了,而是法律。

[例] 某施工机械厂因经营需要分立为挖掘机制造厂及推土机制造厂两个法人企业。分立前由于三台挖掘机未能及时供货,买方欲追究违约责任,则下列关于本案中违约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BCE)

A.买方可要求挖掘机生产厂承担违约责任 B.买方可要求推土机生产厂承担违约责任

C.买方可要求推土机与挖掘机生产厂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D.如果推土机与挖掘机生产厂对于该债务有约定,应按规定处理 [债务人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E.如果推土机与挖掘机生产厂对于该债务没有约定,则各自承担一半

[例] 甲.乙两个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双方约定,如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建设单位索赔,各自承担索赔额的50%。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确因质量原因索赔12万元,则下列关于此索赔和赔偿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BCE )

A.如甲无过错,则其有权拒绝先行赔付 B.建设单位可直接要求甲承担12万元

C.建设单位可直接要求乙承担12万元 D.建设单位应当要求质量缺陷的过错方承担主要责任 E.先行赔付的一方,有权就超出50%的部分向另一方追偿

七、树立必过“四心”不放弃,不抛弃

1.一定要有信心

态度决定成绩,一定要下定一次通过的决心和信心,不能有侥幸心理。特别是职称考试应考人员都是单位的技术骨干,时间特宝贵,要么不考,考就要有一次通过的打算。试想:你花70%的精力差一两分,

还不如花120%的精力一次通过。另外要有个大概的备考计划,不能一忙起来了就很多天不管它了,否则你又要从头看起,多麻烦。特别是考前一个月,包里应总放一本备考资料,出差下乡上工地都要抽空看一看。

2.一定要有恒心

人脑不是电脑。人消化、理解知识有一个过程,因此,上课要多听多记,平时要多看多练。切记,学习的痛苦是暂时的,而学不到的痛苦却是终身的,长痛不如短痛。

3.一定要有平常心

中级工程师职称篇(2)

1、学历和资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2、申报人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以上可以申报。

3、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

(来源:文章屋网 )

中级工程师职称篇(3)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中高级职称提供以下材料: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中级工程师职称篇(4)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工程师分类:园林建筑工程师、风景园林工程师、园艺工程师、园林工程师、园林绿化工程师、古建筑园林工程师

三、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关于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考中心函[2010]1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委、办、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有关驻地单位:

为做好西安市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一) 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部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西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青年专家申报中级职称。

(二) 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者。

(三) 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女专业技术人员满47周岁申报中级职称的。

(四) 在县属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五) 在野外长期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以上专业工作满8年申报中级职称的。

(六) 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七) 取得博士学位的。

(八) 取得外语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的;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九) 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的。

(十)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十一) 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市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获市政府三等奖前5名申报中级的。

(十二)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从事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医古文考试;从事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图书资料、档案、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表演艺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古汉语考试。

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必须如实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由省职改部门审批;晋升中级职称的外语免试,经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区、县及市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免试条件,在评审表中填写免试意见。加盖公章,将有关获奖证书或其他免试证明材料随审批文件上报市职改办。

这是我国的特有职称评定方式,是从前苏联引进的,和国际通用的‘工程师’有区别;我国的是行业职称,国外是执业资格;我国正在施行的‘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师’等等,会慢慢取代现有的技术职称,都是向国际通用法转轨。但是,在我国,不论在国企还是民企,目前仍然具有一定的价值,正如2#楼版主所说【有用,公司升级、组建公司,都有很大的用处,注册证是你的上专业认证,工程师是你的通用技术水平认证】中级有用,考监理工程师就是要中级工作3年后才有资格考。现在公司升级还是需要的,有些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中级或者高级职称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个人主要是涨工资了。

工程师 (Engineer)

望文生义,便是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治理,评价能力的人员。实在,工程师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的一种。其下,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等工程师,专家等职称。该然,那也只是对于从事工程修设或管理人员技术程度的一种本定而已。

工程师的称呼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围持有学术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在欧洲海洋一些国度,工程师称呼的使用被法律所限造,必需用于持有学位的人士,而其他出有学位人士使用,属于背法。在好邦大部份州及加拿大一些省份亦有相似法律具有,通常只要在专业工程测验与得合格才可被称为工程师,而法律的范畴普通只在蓄意欺诈的情形下才会施行。

技术专野(technologist)一词有时取工程师同义,当词是由技术(Techno-)和后缀(-ologist)组成,意义是研讨技术的己,彼实称普通正在欧洲海洋一些有规管农程师称号使用的国度中被使用,由于已蒙法律管造。在一些推丁邦野,technologist只是正在工程师取技术员之间的专业资历。

迷信野摸索世界以发明广泛规律,但工程师使用广泛规律以设计实践物品。

在好邦,Engineer一词也用于指操作机械引擎(Engine)的己,好比铁道 Engineer 是指火车司机,轮舟 Engineer 是指轮机员,流动引擎机械师通常是负责流动引擎。

因为工程项目有许多品种,那么,工程师也天然有良多类品种,例如:网络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出售工程师等等等等。

纲前,农程师认证方法有良多类,测验是最广泛的一类认订方法。

像针对于疑作工业的工程师方背认证考试便是又普及,露金质又高的-齐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程度)考试,俗称软考。

跟着国度科技开展天不时加快化,以及高新工业天没有续尺度化。工程师职员仍是缺心很大的,大批的岗位须要使得如今如斯剧烈的便业环境带来了春天的气味。尽力吧,看诸位梦念成实。

按职称(资格)高下,分为:学受级高档工程师(正高职),钻研员级高等工程师(正高职),高等工程师(副高职),工程师(中职),助理工程师(始职)

通常所道的工程师是指中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是要上级主管部分评定,齐国通用。其中要考中级英语职称考和利用计算机考试。

中级工程师评订准绳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止条例》划定的任职基础前提:

担任工程师职务,当具有下列前提:

1、具有下列部分之一的前提

(1)出产、技术治理部分

①基础控制古代出产治理和技术治理的方式,有独立解决比拟庞杂的技术答题的才能。

②可以机动应用本专业的基本实际学问和专业技术学问,熟习原专业海内外隐状和开展趋向。

③有必定自事出产技术治理的理论经验,获得有适用价值的技术结果和经济效益。

④可以指点帮理工程师的工做和进修。

(2)研究、设计部门

中级工程师职称篇(5)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价值的偏离

教师职称评定的价值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变味”了。对中小学教师来说,职称评定不光与其利益挂钩,更是教师在一所学校地位的体现。现实中,教师高级职称指标比较少,论资排辈熬年限、职称评定限指标、职评考核重材料造成了人们对职称评定激励作用的质疑。职称评定矛盾过于集中,部分教师一旦职称到手,再无进取心,工作也没有动力了。教师评定职称需要参加各种考试并交付相关的报名费,这个费用对教师来说是不小的开支。教师职称评定的过程是一体化的,并有严格的评定过程和监督措施,但是实际情况往往事与愿违。这些现象值得我们去反思:为什么教师职称评定的价值会产生偏离?笔者认为,是教师之间的利益博弈所导致的。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机制的滞后性

在职称评定的过程中,很多教师都发出了质疑的声音:谁来评定?怎么评定?目前这些方面都比较含糊,导致职称评定过程的不公平现象屡屡发生。因此,应该有个比较正规的权威组织全面评定教师,包括静态的资料评审和动态的实地考察。评审方法要科学,建立教师评审电子档案,审核的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由政府授权的社会中介组织按评审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评审,结果采取公告的形式。“在教师职称评定的时候,我们尽力避免一刀切,变一把尺子为多把尺子。”[1]对参评教师的评议应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的片面性

我们对教师的职称评定应该是全方位的扫描。教师职称评定应该是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效果的综合评定。在正确处理论文和职称评定的关系基础上,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该以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学生管理能力为主,许多音、体、美教师在职称评定时往往得不到同等对待,职称评定缺乏全面性和科学性,如“硬件(学历、教龄、工资、论文)考虑得多,考虑软件(工作表现、教学效果、工作实绩)少”[2]。学校应优先推荐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晋升职称,完善评定标准,把师德作为评聘教师职称的首要条件。同时,重视教育教学工作的实绩和实践经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评审中推行全员答辩、讲课说课、专家评议等多种评定方式,将面试答辩、讲课说课综合成绩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因素。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现象的社会学分析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常常这样形容教师。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整个社会赋予了教师群体崇高的精神符号特征,但却往往无法在社会地位与收入水平上给予教师更好的保障。我们要对这一关系到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以及教育未来发展的职称制度进行更多的思考。

(一)教师地位提高的社会学分析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并设置正高级职称;职称系列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过去,中学和小学是两个不同系列;现在,中学和小学统一为一个系列,打破了中小学教师之间的隔阂,拓展了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实现了中小学教师之间的流动。过去,中学教师职称和小学教师职称截然分开的时候,工资待遇也相应较低,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也不高,小学教师评小学职称,晋升到相当于中学一级的小学高级后就基本到顶了,只能永远定格在中级职称;现在,小学教师也能评正高级职称,中小学教师也能评“教授”了,让很多中小学教师眼前一亮。这些政策的制定,让中小学教师都感觉到自己的地位得到了提升。

教师的地位取决于多种因素,既有工资、待遇、福利、住房、晋级等经济性因素, 也有工作环境、社会声望、威信、荣誉、尊重等非经济因素。国外社会学家休森认为,人们评价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标准主要有三个:社会声望、财富和权威。中小学教师之所以格外关注教师职称评定,是因为晋升高级职称的教师每年收入将会相应增加,教师在学校的声望也会相应提高,其多年来的付出也将得到精神价值的体现。众所周知,中小学教师的社会贡献大、劳动强度大,这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对中小学教师劳动价值的尊重,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教师的职业满意度。随着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中小学教师在基础教育发展的道路上,专业权威得到了进一步肯定。因此,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大大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

(二)教师权益保障的社会学分析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按照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的要求,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但在实践中,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出现了不公平和不规范现象,损害了一部分教师的利益。

在社会学家布迪厄看来,社会世界是由大量具有相对自主性的场域构成的,社会科学真正的研究对象应该是场域。[2]教师职称评定也是行动者进行“投资”、争夺“资本”,以实现其“利益”的竞争场域。在中小学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场域:一方面是很多获得高级职称的教师后期激励不足,出现了职业倦怠现象,不再钻研业务,而是消极等待退休;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青年教师为了晋升高一级职称而参加激烈的教师职称晋升的竞争,因为教师职称的评定不光是教师社会地位的体现,更是与教师的利益挂钩,所以在职称评定的过程中,出现了教师弄虚作假的现象,导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价值取向的偏离。谁来确保职称评定的公平?谁来保障教师的权益?教育主管部门要保证评定的公正与透明度,应依靠中小学一线教师来评定教师的能力和水平,让评定不与教师实际情况脱轨,突显评价的客观性。对评定结果有异议,教师应通过合法的申诉渠道去解决;对于违法的职称评定行为,应提讼。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总之,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的规律,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重视教师的师德、业绩和贡献,维护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公平性。它有助于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改革的均衡发展。

中级工程师职称篇(6)

“不评不甘心,参评特累心,落评更灰心!”在山东采访调查时,不少中小学教师告诉中国教育报记者,职称评聘“评一次,打击一次”,似乎已经成了中小学老师心里“永远的痛”。

“教得再好,学生再喜欢,也不一定能评上职称”

“最糟心的是工作11年,还是拿最低档工资。”威海一名中学教师徐宏告诉记者,自己的工作越来越缺乏动力,“因为教师职称评聘不能体现实际教育教学水平,你教得再好,学生再喜欢,也不一定能评上职称。”

好多年评不上职称,相应的职称工资10年未涨,老师工作积极性受挫。“不仅对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没有激励作用,反而更闹心。”徐宏说。

“问题是学校多年来根本就没有高级职称的晋级名额,七八年只给了一个指标,比20世纪70年代买自行车还难,无论你如何努力,也不可能有机会。”济南一位中学教师王明说。

职称评聘具体过程也有不少问题。李强2003年晋升到中学二级教师,满5年后,他年年参加晋级,但晋级标准年年变,如今七八年又过去了,还是没晋升上中学一级教师。“晋升上高级职称的教师一般都在领导岗位,一线教师很少。”李强告诉记者。

程平工作近20年,成绩突出,就是晋升不上一级教师。“因为每次晋级标准都在变,量身定做、名额分配,人为因素多,导致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程平说,“精力放在晋级上,哪还有心教学啊!不仅如此,还人为增加了教师之间不合理竞争的内耗,说起来是笑话,传出去丢人。”

“明明我的分数够了,却有人故意为难,把该得的等级分数降一个档次,少加了3分,最终让我少了零点几分,没评上职称!”杨青很郁闷,因为她觉得“这其中有个别人暗箱操作,不仅没有激励作用,反而让人怨气冲天,影响教学”。

“当前教师职称评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名额太少,特别是高级教师名额更少,几乎到不了小学段。”淄博一名小学教师林岳认为,“个别教师甚至快要退休了,连一级职称都不是,为教育奋斗一生,打击不小。”

淄博一位中学教师告诉记者,学校700多个老师,高级名额一年也就一个,中级名额2到3个,排队等高级的有300多人,等中级的100多人,“几乎看不到希望。”

“职称上去了,教学水平下来了,人也不教学了”

评不上职称的难受,评上的又怎么样呢?

“不少评上高级职称的‘老’教师,既不愿意多承担教学任务,也不愿意损失一分钱的收入,而且把这一切都视作理所应当,因为他们是‘高级教师’。”泰安一名中学教师王康说,“职称上去了,教学水平下来了,人也不在教学一线了。”

“教师职称与工资待遇紧密挂钩,聘上职称,万事大吉,脱离一线,或者找个清闲处,反正不影响工资待遇。”程平说,“高级职称教师很多都不教课了,工资又不少拿,只有晋不上级的,还在一线苦熬。”

“职称评聘已‘异化’成学校领导管理教师的一个重要手段。”淄博一位教师孙明说,“比如,班主任劳累又费心,待遇比较低,很多人不愿干。领导便会在职称评聘中将班主任任职年限列为‘硬杠杠’。”

事实上,很多老师并不认同这种做法。“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反映,是其成就的等级称号。”王明说,“担任过班主任可以在同等得分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但不能作为决定性因素、限制性因素。反之,就会出现只是有过班主任经历但工作上并无建树,反而比获得过省市优质课、基本功比赛一等奖的学科教师得分更高、机会更多的问题。”

职称评聘的具体要求围着荣誉、论文等“指挥棒”转,脱离教学实际,也是一个问题。“能得到高级荣誉的一般是学校领导、中层干部,一线教师勤勤恳恳工作多年,也不一定能获得个小小的区级荣誉。”孙明说,“此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还要求发论文,绝大多数老师只有花钱、托关系了,实际教育教学水平倒在其次了。”

“既要考虑职称作用,也要注重工作实绩”

职称评聘分离、待遇不能及时兑现,职称与工资待遇紧密挂钩,再加上难以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也为不少中小学教师所诟病。

“实行职称评聘分离后,即使评上了职称,依然是‘空头支票’,涨工资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济南市一名小学教师告诉记者。

2005年至2008年,山东中部地区某县试行职称评聘分开,3 000多名教师取得了中高级职称资格。2009年职称制度改革后,该县又实行了职称评聘合一政策,但到目前仍有300多名取得中高级职称资格的教师未能聘任。

“未聘教师的情绪非常不稳定,各种来信、来访不断,但因为职称设岗比例有限,待聘教师在短期内还是难以完全解决。”该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这部分教师解决不了,新符合条件的教师也很难聘任高一级职称,又造成了新的不满。总体而言,还是评聘合一好,特别是要保持相关政策的连贯性,不能评上许多,聘任很少,增加矛盾。”

上述人士表示,教师职称不应与工资待遇紧密挂钩。以该县为例,高级与中级工资差900元左右,中级与初级工资差700元左右。中级教师是教育教学骨干,而高级教师由于年龄偏大,评上职称后教学积极性大大降低,教学任务相对较轻。

“工资差距过大,导致部分中青年教师为了晋升高一级职称,削尖脑袋,想方设法争取各类考核优秀、荣誉称号和业务称号等,造成了教师之间的恶性竞争;部分中年教师对晋升职称失去了信心,工作积极性受到较大影响;还有部分中青年教师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重,但工资待遇低,心理不平衡。”上述人士表示,“应缩小教师职称之间的工资差距,有效实施绩效工资,既考虑职称的作用,也注重工作实绩,对教师的激励作用会更大。”

王康认为,应该缩小职称工资差距,加大绩效工资差距,大幅提高班主任工资。“职称工资有所体现就行,还是绩效工资、班主任工资差距大最好,让能者上、庸者下。”徐宏说。

中级工程师职称篇(7)

一般的工程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职称,这个都是由省或部相关人事单位评定,评定时一般按你从业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著作等作为主要参考指标,多由单位评定后上报备案的,这个相对而言有地域性(或部门性)限制。

2、职称分类不同

中级工程师职称篇(8)

一、引言

公有高校与教师的劳动契约关系存在道德风险问题。我国公有高校一般不会辞退教师,除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触犯刑律,所以高校与教师之间建立了长期的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关系中,高校与教师构成委托关系,高校是委托人,教师是人,道德风险问题的根源是委托人与人利益目标不一致。高校的目标是培养出高质量的毕业生,从而扩大高校声誉,吸引更多的学生就学;教师的目标是追求岗位上的效用最大化;而培养出高质量的毕业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的教师的努力。在委托关系中,高校与教师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掌握大量私人信息,他在教学的过程中是否付出了努力、是否提供错误和虚假信息,高校是难以完全观察衡量的。由于教师的行为往往会偏离高校“学生质量极大化”目标,所以,对于委托人高校来说,就是设计一个激励机制以诱使人教师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

二、锦标制度的理论基础

高校对教师激励方式之一是通过一项重要制度―职称晋升来实现的,职称晋升是一种特殊的锦标制度。

锦标制度是相对业绩评估的一种特殊形式[1],该理论最早由Lazear和Rosen(1981)提出的,它是指在组织内部人晋升不是根据其个人的绝对业绩决定的,而是根据几个人的相对业绩来决定的,也就是说,晋升某一职位的人本人业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比其他几位人的业绩好才有可能晋升到某个职位。各竞争对手为了能够赢得晋升而竞相努力,以取得比别人好的业绩,这就是锦标制度的激励效果。锦标制度的优势在于,当多个人的工作受到某种共同因素影响时,比较人的相对绩效可以剔除这些共同因素的干扰,使评估结果更加准确,从而提高激励强度。

以下利用EdwardLazear(1981)的锦标制度理论模型来分析教师为争取职称晋升付出努力的程度[2]。假设有两个教师A和B竞争职称,他们竞争的目的是追求效用最大化。教师为争取到职称晋升机会需要付出努力,努力的结果不仅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还受到各自自身因素的影响,以及一些共同面临的因素的影响。根据以上假设条件,两个教师的业绩分别表达为1式和2式。

(1)

(2)

其中,代表教师A的业绩;代表教师B的业绩;代表教师A的努力程度;代表教师B的努力程度;代表一些不确定因素影响教师A个人的业绩;代表一些不确定因素影响教师B个人的业绩;代表共同的不确定因素,既影响教师A也影响教师B个人的业绩;

在努力程度一定的情况下,晋升的可能性等于。若能晋升,得到较高的工资;不能晋升,得到较低的工资。表示教师的效用,,说明教师付出较大努力会降低效用。

教师的期望收入等于,因为努力带来效用水平下降,这样得到教师的净效用,如(3)式:

(3)

对努力程度求偏导数并设其为零,得到教师最优努力程度,如(4)式:

(4)

其中:表示一个教师的努力程度对他能被晋升的可能性的影响。如前所述,晋升不是根据一个教师自身的绝对业绩而定,而是根据两个教师的相对业绩而定,即教师A被晋升的可能性等于观测到的教师A的业绩好于教师B的业绩的可能性,即,将和的表达式(1)、(2)带入上式,得到:

(5)

教师A和教师B的努力程度的差别是一个随机变量,假设这个变量符合统计分布。那么,可以表达为式:

(6)

其中,,表示影响两个教师各自的噪声因素。这两个噪声因素的期望值各等于零,也就是说,考核两个教师业绩时的干扰因素平均值等于零,表示考核教师业绩时的干扰因素等于零的可能性。所以,(4)式转化为下式:

(7)

从(7)式可以看出,教师的最优努力程度和以下因素相关:

一是晋升带来的利益,即晋升和不晋升的工资差额;如图一所示,在随机分布给定的情况下,晋升带来的收入差距越大,教师在竞争时付出的努力就越大,努力程度由增加到,这说明,在晋职模型中,工资差距设的越高,晋升的激励效果就越大。

二是与评估系统的噪声有关,即与考核两个教师业绩时干扰因素平均值等于零的可能性大小有关。如图二所示,假设晋职的工资额不变。越大,即从增加到,说明考核两个教师业绩时的干扰因素等于零的可能性越大,也就是说,业绩考核系统越准确,两位教师就会感觉业绩考核的公平,教师的努力程度就越高,努力程度由增加到。

三、高校职称晋升制度的缺陷

职称等级是高校内部工作等级制度的重要形式。与其他社会组织一样,高校内部也同样存在工作的等级制度,新成员进入高校的位置一般都是在这个等级制度的最底层,然后依一定的规则和程序逐步晋升到更高的职位上去[3]。新成员为晋升到高一级职称展开竞争,教师个人绝对业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比其他教师业绩要好,这样,相对业绩好的教师取得胜利进入更高一级职称竞争,失败者则停留在原有位置。相应地,晋升到高一级的职称会带来更高的经济收入和更高的学术声望,因此,高校职称晋升就如同体育锦标赛一样具有很强的激励效果。但是,目前高校的职称晋升存在一些缺陷,从而使其激励效果有所削弱,这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第一,根据前述模型,教师的激励效果与晋升前后的工资差额相关。如果晋升前后工资差距越大,教师为追求晋升所付出的努力水平越高,教师潜力激发的就越大。但是,我国公办高校职称级别工资差距较小。每一职称级别工资分为若干档次,高一级职称的最低档次与次一级职称最高档次差距很小,例如,我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显示,正高级职称岗位工资分为四档,最低档工资是1420元;副高级职称岗位工资分为三挡,最高档工资是1180元,这样正高职称最低档与副高职称最高档仅差240元,较小的工资差距使一些教师看淡职称晋升的利益,从而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在校外兼职兼薪活动上,而对校内本职工作投入不够。

第二,评估教师业绩存在主观性。根据职称晋升的锦标赛模型,业绩考核时的干扰因素等于零的可能性越大,即业绩考核的干扰因素越小,业绩考核系统就越准确,教师就会感觉业绩考核越公平,就越愿意付出较大的努力。但是,高校在评估教师业绩时,存在着评估的主观性。例如,评估教师业绩一般是由上级领导部门作出的,其中评估的指标中涉及到上级领导对下级的主观评价,这样,考核决定晋升时难以做到客观公正,从而削弱了晋升的激励效果。如果业绩指标较为客观,容易衡量,教师觉得不满意或不公正的情况要少一些。业绩评估的主观性一方面会使教师感觉到不公平,另一方面也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如晋职者为晋职成功花一些时间和精力讨好上级,以博得上级的好感,而不是将全部的时间、精力用于提高自己的业绩。这既无益于教师的教学,也进一步加剧了业绩评估的不公平性。

第三,职称晋升中业绩考核系统不够准确。根据职称晋升的锦标赛模型,越大,业绩考核系统越准确,教师的努力程度就越高。但是,很多高校在晋升职称时往往把所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学术专著的数量作为一个主要的依据。如果论文数量达不到要求,不论其已有的论文质量有多高,都只能是晋升锦标赛的失败者。其实,教师做科研论文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思考,才能有高质量的论文问世。职称晋升中过分看重论文数量的行为诱导教师在短时间内写出多篇论文,这难以保证论文质量,最终导致论文学术水平下降。

第四,职称晋升存在激励的不完全性。在高校职称竞争中,从初级职称到正高级职称有多次晋升机会,在每一次的竞争中都会有多人来竞争高一层次的职称。如果某一位教师具有较高的能力,在一轮轮的竞争中不断获胜,不断升职,直到某一轮的竞争中,与其他教师相比不再具有优势,那么他就停留在最后一个胜出的职称位置上。面对未来晋升的无望,从个人效用最大化角度来说,他往往会停滞不前,只求保住当前职称,而不愿付出努力研究创新。

四、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高校教师职称晋升锦标赛的缺陷分析,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适当拉大职称等级间的工资级差距。晋升前后工资差异是激励教师的重要因素,通过拉大职称等级间工资差距,可诱导教师把时间精力用于教学、科研活动中来,激发其工作热情,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为高校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人才。

第二,建立客观全面的业绩考核制度,保证职称晋升的公平性。建立一个客观、全面、可衡量的工作业绩指标体系,从多方面来评价教师的工作,以保证职称晋升的公平性,这不仅可以有效激励教师参与竞争,同时还可以消除竞争中失败者的不公平感和负面情绪。一般来说,可从学历、资历、科研能力、教学等方面来综合评价,各项指标应明确具体,如美国高校对教师职称有非常明确的考核指标,他们规定,讲师要具有硕士学位或博士候选人资格;助理教授要具有博士学位,并且表现出在教学和科研工作方面的潜力,还要有2~3年的教学经验[4]。

第三,对晋升到某一职称的教师进行定期的考核。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不仅是对教师日常工作的监督,更是适应教师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知识的更新速度加快,教师只有不断学习,才能真正做到传道、授业、解惑。日本高校对教师业绩考核非常严格,每隔3-4年,要对教授和副教授,进行一次“业务审查”,通过者方可继续聘用。这种严格的聘任标准和考核制度,不仅保证了教师队伍的高素质、高质量,而且能激励教师勤奋上进,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4]。

参考资料:

[1]陈霞,段兴民.锦标制度研究述评.经济学动态,2004,(2):58-61。

[2]迟巍.人力资源经济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226-242。

[3]陆铭.劳动和人力资源经济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138-151。

[4]胡梅娟.400学者抗议“学术腐败”凸现高校职称评定之弊。,2005-09-13

[5]周黎安.中国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经济研究,2007,(7):36-50。

中级工程师职称篇(9)

一、目的意义

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是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村教师的关心和对农村教育的重视,对于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保障农村学生接受优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教育公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政策内容

按照一县一策,自主实施的原则,宣汉县、万源市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补助资金由省定额补助,其他县(区)由县(区)自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一)补助对象。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发放对象为除城区和城关镇所在地学校以外的镇(乡)、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包括职工和离退休(职)教师。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生活补助只针对农村教师工作岗位的补助,教师在岗时享受,离岗(包括退休)后自然取消。经县(市、区)及以上教育部门批准到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支教教师和特岗教师同等享受。在编不在岗、3个月以上外借、3个月以上外派(挂职、学习等)、退休(退职、退养、离岗待退)教师不得享受。已享受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补助的支教教师,不再享受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但若低于当地发放标准的应予补齐。对代课教师或临时聘用教师,由当地政府统筹兼顾,同步考虑。

(二)补助标准。宣汉县、万源市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省财政按每人每月220元给予定额补助),其他县(区)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筹资金,提高补助标准。各地应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合理分设档次和具体标准,重点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向条

件艰苦地区倾斜,不吃大锅饭、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挥政策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教学点)任教的作用。

(三)补助时间。从1月1日起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是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的责任主体。各地要高度重视,足额落实经费预算,稳步推进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县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将实施办法报市级教育、财政部门。

(二)加强监督管理。补助资金要按时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实行实名制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各地要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平衡实施。要建立问责制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督导,对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坚持阳光操作。各地要主动、及时对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公开公示,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阳光运行。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教师和社会监督。

(四)完善配套措施。各地要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将农村教师培训学习、对口帮扶等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农村教师招聘补充机制和县域内教师定期轮岗交流等制度。研究完善教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向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倾斜的政策措施,落实教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时要求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规定。

(五)加大政策宣传。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宣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让更多的人关注农村教育、关心农村教师,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政策解读和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把教职员工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政策上来,推动政策顺利实施,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育系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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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 1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 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级职务满 4 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 5 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工作年限可算在毕业前后),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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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

2.学历证书影印件、身份证影印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影印件(按情况可免试)、专业学术论文;

3.近期1寸免冠照片(红蓝底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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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程师职称篇(10)

在改革中,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与小学两个教师职务系列,合并为统一的职称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6月18日中金网)

并首次对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增加了正高职称。经国家批准,部分省市将于近期推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使中小学教师实现新旧职称的平稳过渡。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教师职称制度配套改革 事业单位取消编制

事业单位取消编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同工同酬,增加社会公平,增加社会活力。纵观关于北京高校这次事业编制改革的文件,却是回避了高校中最严重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教师的职称工资问题。因为教师的职称和财政经费、养老保险、住房补贴、出国交流都是息息相关的。教师职称工资不进行配套改革,其他的改革都会流于形式。

首先,在高校内部,有编制的教师和合同制教师在工资待遇上并没有太大区别。毕竟教师的待遇取决于职称。职称上去了,工资才会上去。而职称对于教师来说却相当于有编制的,名额有限。教师从讲师到教授,其工作内容几乎没有发生任何的改变,但是待遇却相差不少。这说明教师当前的职称工资和当前的事业单位 工勤岗等其他岗位一样,属于新型的同工不同酬,并且更具有隐蔽性。

其次,由于各个地区和各个高校关于教授的认定条件并不一致,而且动态变化,这就导致了某些学校的讲师水平甚至远远高于某些地方的教授水平。而职称工资导致了跨学校的同工不同酬现象。而我们现在的人才流动大都还只是看当前职称,这种职称制度也限制了人才的自由流动。

再次,在编教师的退休工资里面,职称是决定性作用。哪怕是退休前一天获得教授职称,退休金也会大幅度增加。这和当前的社会保险制度多缴多得是相违背的。对于其他教师的付出也是不公平的。更何况现在诸如住房公积金等很多分配方式都合职称挂钩,这更加剧了校内教师间的工资待遇差距,加剧了同工不同酬的程度。

最后,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教师无论是否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都是需要财政拨款,讨论教师在编与否其意义并不是很大。这几年合同制教师的探索也证明了这一点。对高校影响最大的并非教师的编制而是职称岗位的多寡和职称工资的公平性。高校行政编制的控制、工勤岗和服务岗推向社会可以减轻高校负担,使得高校能够轻装上阵,但是教师编制和职称的改革却可以激发高校教师们的创造力,孰轻孰重,一目了然。所以,没有高校教师职称岗位和工资的编制改革,是不完善的改革。

20xx教师职称改革:申报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中级工程师职称篇(11)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20-0027-02

一、问题的提出

27~35岁是科技人才精力旺盛、工作勤奋的时期,也是奠定未来职业发展基础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压力巨大的时期。在该时期如果能够给他们一定的支持,将大大加快其成长,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与一般的职业生涯相比,高校青年教师具有极强烈的成就需要、注重科研能力的发展、较强的社交和物质需求、处于职业的未定型期、主动感受压力的敏感性和差异性等特点。[1]

青年教师是我国高校可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和主力军。截止到2010年年底,我国高校40岁以下青年教师人数超过86万,占全国高校专任教师总数的63%。然而随着职称晋升竞争的日益激烈以及房价的不断攀升,高校青年教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教育现象是教育研究的源泉,致使青年教师的成长和发展问题成为近年来教育研究的焦点。陈祥东认为,地方高校青年教师在学术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学术场域的低层次性与封闭性、学术职业阶梯艰难漫长与学术职业流动阻碍重重三大困境。[2]程接力对北京某“985工程”大学社科院系40岁以下青年教师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青年教师对工作的满意度整体较高,大多数青年教师工作压力较大,主要来自职称评定难度大、经济收入相对偏低、住房问题和没有时间进行科学研究,且在低职称教师身上反映更加明显。[3]丛亮和余南飞对上海电力学院青年教师开展的抽样调查发现,青年教师对收入并不是特别满意,一半以上的青年教师工作压力较大。[4]丁蕾和闫燕对北京服装学院青年教师开展的调查发现,青年教师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次是增加收入、事业发展、改善住房、在职学习和结婚成家。[5]杨晓智对北京市高校35岁以下青年教师开展了随机调查。数据显示,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的压力问题比较严重,表现为工作满意度较低和时间、精力等应付工作较为困难;压力源为经济压力较大、工作与个人生活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授课任务繁重、专业技能和授课技巧问题以及职业生涯缺乏指导和规划等。[6]

本研究以高校青年专任教师为研究对象,以问卷调查法为主要研究方法,以B大学为个案,剖析当前北京市属高校青年专任教师职业发展现状和成长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丰富高校青年教师研究的基础上,为高校管理者制定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的激励措施和相关政策提供启示。

二、调查方法和样本

本研究中的高校青年专任教师是指普通高校中年龄在44岁以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教师,高校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不包括在内。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通过对青年专任教师发放调查问卷,以及后期的数据统计和分析,以直观的数据从整体上反映青年专任教师职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据此提出针对性的改革建议。

本研究共发放调查问卷381份,回收338份,问卷反馈率为88.7%。经整理统计,有效问卷317份,有效率为93.8%,约占B大学青年专任教师总数的4/5。初步统计发现,B大学青年专任教师具有以下基本特点:在性别结构上,女性教师居多,约占60%;年龄结构呈现正态分布,31~35岁的教师最多,其次是35~40岁的教师;学历结构呈现“倒金字塔”,60%以上的青年专任教师拥有博士学位,仅有6.3%的教师拥有学士学位。

三、调查结果分析

1.职称结构

B大学青年专任教师的职称结构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状态,一半以上的青年专任教师为中级职称,1/3以上的青年专任教师为副高级职称,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初级职称的青年教师比例较低。进一步分析发现,青年专任教师的职称结构与年龄显著相关(P=0.000)。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年专任教师的职称级别不断增高。在26~30岁的青年专任教师中,4/5的教师为中级职称;在31~35岁的青年专任教师中,1/3的教师为副高级职称;在35~40岁的青年专任教师中,一半以上的教师为副高级职称;在41~44岁的青年专任教师中,1/3的教师为副高级职称,1/5的教师为正高级职称。

2.当前职务

就当前职务来看,绝大多数青年专任教师未担任任何学术和行政职务,仅有7.5%的青年教师担任教研室主任,6.6%的青年教师担任系主任,4.1%的青年教师担任处级领导。可以发现,担任行政和学术职务的青年教师比例较低,仅占18.2%。青年专任教师的当前职务与职称显著相关,绝大部分初级、中级和副高级职称的青年专任教师未担任任何职务,正高级职称的青年专任教师中仅有1/3的人未担任任何职务。

3.教学工作量

人才培养是大学最基本的职能,教学是大学教师最基本的岗位职责。青年专任教师普遍承担教学工作,近一半的教师认为教学工作量适中,认为教学工作量过大和较大的教师分别占11.6%和31.8%。就具体教学工作量来看,42.5%的青年专任教师每周授课时数为4~6课时,27.4%的教师每周授课时数为7~8课时,12.6%的教师每周授课时数为3课时及以下,11.9%的教师每周授课时数在9课时以上。

4.在研项目及类型

就科研项目来看,当前有35.2%的青年专任教师获得1项科研资助,30.5%的教师获得2项科研资助,只有8.5%的青年教师获得3项及以上科研资助,此外约有1/5的教师未获得任何科研项目的资助。就在研项目类型来看,主要为省部级和校级课题,分别占42.4%和43.6%,部级课题仅占21.2%。

青年专任教师的在研项目数呈现出明显的职称差异,随着职称级别的上升,未获得科研资助的教师人数逐渐减少。在初级职称教师中,当前有45%的教师未获得任何科研项目的资助;在中级职称教师中,有32%的教师未获得科研项目支持,获得1个科研项目的教师人数最多;在副高级职称教师中,只有13%的教师未获得科研项目的资助,获得1个和2个科研项目的教师各占1/3左右;而在正高级职称教师中,未获得科研项目的教师仅占8%,80%以上的教师获得2个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资助。

5.压力情况

教师压力是教师在学校工作中,在与人、事、物互动过程中产生的负面情感。调查显示,绝大部分青年专任教师当前面临的压力非常大或比较大,所占比例高达88.4%。进一步分析发现,不同职称和不同年龄的青年专任教师普遍认为当前面临的压力较大。就压力源来看,主要来自科研任务,其次是经济收入的压力,职称职务晋升的压力位列第三位。

6.职业生涯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难

48.3%的青年专任教师认为职业生涯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缺少科研经费和项目支持,45.3%的教师认为职称职务晋升困难是当前职业生涯发展面临的第二大主要困难,缺少进修机会是青年专任教师职业生涯发展面临的第三大主要困难。

四、结论与建议

青年专任教师的职称以中级职称为主体,绝大多数青年专任教师在校内未担任任何学术和行政职务。从总体上看,青年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适中,每周授课时数为4~6课时。80%的青年专任教师目前都有在研项目,以省部级和校级课题为主,部级课题相对较少。

青年教师是一个高压力群体,科研、教学、收入成为他们背负的“三座大山”。[7]调查显示,当前绝大部分青年专任教师的压力非常大或比较大,主要来自科研任务、经济收入和职称职务晋升。在职业生涯发展中,青年专任教师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缺少科研经费和项目支持、职称职务晋升困难和缺少进修机会。

作为职后培养主体,高校应深刻认识到青年专任教师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创造条件为青年教师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如提供更多的学术交流和进修机会、增加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和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资助范围与力度,在青年教师学术成长的关键时期提供重要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和帮助其快速成长为学校发展的中流砥柱。

参考文献:

[1]李兰兰,王建虹.高校青年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特点及激励[J].中国成人教育,2008,(5):80-81.

[2]陈祥东.地方高校青年教师学术职业发展困境及其超越[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131-134.

[3]程接力.高校青年教师工作满意度与工作压力的校本研究――基于北京某“985工程”大学社科院系的调查分析[J].重庆高教研究,

2013,(3):69-76.

[4]丛亮,余南飞.高校青年教师生活现状和发展需求探析――对上海电力学院青年教师的抽样调查[J].文教资料,2013,(10):9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