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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卫生局检查大全11篇

时间:2023-02-13 11:29:09

诊所卫生局检查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1)

专项执法组重点对贵安新区传染病防治、医疗服务、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监管等进行全面排查,查处各种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查处“黑诊所”和游医等非法行医行为。检查首日,桐梓湾、思丫村一带7家“黑诊所”被依法取缔。

在桐梓湾市场内,执法组发现一家门头上印有“炒菜、火锅”字样的小饭馆门口立有“诊所”标识,注射器、消毒用品放在布满灰尘的桌上,有的甚至挨着电饭锅等生活用品,屋内摆放的是由汽车座椅改造成的椅子。

另一家诊所内,注射器以及消毒工具随意扔在饭桌上,紧挨着灶具,“医生”正站在旁边梳头。正在诊所内输液的任女士告诉记者,她在附近某大学打工,最近觉得头晕,就趁着早上来买菜顺便买点药,可诊所老板称她血压很低,需要输液,输了三瓶液体后又抓了三小袋药。“医生”称给病人输的是补品,但执法组发现液体袋上写着“葡萄糖”、“氯化钾”等字样,分明没有对症下药。

省卫生监督局执法人员说:“医生资质不过关,消毒条件不合格,都会对患者造成很大的健康安全隐患。尤其是输液设备直接接触患者血液,极有可能引起一些传染病。”他提醒广大居民,为了生命安全和健康,看病、就诊和买药都要到证件齐全的正规医疗机构。

被查处的7家“黑诊所”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医人员也不具备《医师资格证》。执法人员对七家黑诊依法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物、器械,对其药品和器械进行登记保存,并在其非法行医的门前张贴打击“黑诊所”取缔公告,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正确择医。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2)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医疗机构开展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

检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防护)机构、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机构、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机构以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获得资质后是否按照资质认证范围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技术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能力,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二、组织分工

(一)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市直管医疗机构中开展放射诊断、介入放射学、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以及各县(市)、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的监督检查。

(二)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省、市直管放射工作单位除外)开展放射诊断、介入放射学、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医疗卫生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根据*市20*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本地职业病危害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对2007年重点监督检查中已查处单位的整改情况要进行监督抽查。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程序进行。同时,结合奥运保障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各县(市)、区卫生局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市卫生局监督处。

(四)各县(市)、区卫生局要认真收集、整理本地区查处的典型和重大案件,于20*年10月2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以及典型案件材料(均含电子版)全部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各县(市)、区材料后,于10月25日前上报市卫生局监督处。

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

*

1.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1.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处罚情况汇总表

2-2.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处罚情况一览表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一、检查对象:

(一)以辖区内存在粉尘、石棉、有机溶剂职业病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

(二)对存在粉尘、石棉、有机溶剂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对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对辖区内用人单位2007年度(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立项的所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卫生审核、审查、验收情况的检查。

(四)对全市范围内所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情况检查,包括辖区内存在各种粉尘、有机溶剂、石棉等职业病危害企业总数、检查企业数、职工总数、接害人数等。

(二)健康监护情况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以及应急体检、现有职业病人数和健康档案建立情况,应体检人数和实际体检人数,职业病人数和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等。

(三)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情况的检查,包括项目的名称、投资概算、所属行业、核准或审批的部门,建设项目总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应进行卫生审核、审查、验收项目数,已进行卫生审核、审查、验收项目数等。

(四)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情况的检查,包括资质、技术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能力、设备情况、工作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情况、具体工作量、有关档案是否健全、是否依法开展工作,有无超出认证范围开展工作等。

三、检查方法

(一)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及有害物质检测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可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

(二)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立项、职业病危害评价、卫生审核、审查及竣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可通过政府年度计划工作会议、经济计划部门、现场检查确认等途径进行收集统计。

(三)市卫生局将在第三季度适时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重点督查。

四、组织分工

(一)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监测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市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并负责全市检查结果的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20*年*市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结合本地职业病危害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对2007年重点监督检查中已查处单位的整改情况要进行监督抽查。并及时汇总、分析本辖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督导和抽查。

(二)各县(市)、区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程序进行。同时,结合奥运保障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对辖区重点职业危害企业的监督检查。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3)

(一)总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为全县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到2011年全面完成目标人群的“两癌”检查,“两癌”治疗率达到95%以上。

(二)年度目标

1.2009年,共完成1.3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占目标人群的20%。

2.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两癌”检查技术培训,提高“两癌”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到2010年,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到2010年,全县农村35-59岁妇女“两癌”的治疗率达到95%以上,“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比2009年提高30%以上。

4.到2011年,形成一套适合我县农村“两癌”检查的服务模式,建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规范化工作机制。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在全县25个乡镇分批开展,2009年选择4个镇完成应检人数的20%,2010年和2011年分别完成应检人数的40%。

(二)项目内容

1.宫颈癌检查

1.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1.2.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

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或巴氏分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1.3.阴道镜检查

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结果可疑者或阳性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1.4.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者或阳性者进行病理学检查。

2、乳腺检查

2.1.乳腺临床检查

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

2.2.乳腺彩超检查

对乳腺临床检查可疑者和高危人群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2.3.钼靶X线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者或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3、人员培训

3.1.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等,如工作计划、信息上报、财务管理的要求等)。

3.2.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内容

3.2.1.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病理、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

3.2.2.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方法、阴道镜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

3.2.3.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病理、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

3.2.4.乳腺钼靶X线、彩超检查、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响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

4、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两癌”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

三、组织领导

(一)卫生局职责

1.县卫生局协调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接受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协调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管理。

2.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经费;为检查机构配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所需的相应设备。

3.指定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机构,建立转诊机制。

4.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小组,以县保健所为依托开展人员培训,收集和管理相关信息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两癌”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对项目实施监督,定期向省重大妇幼卫生项目领导小组通报进展情况。

(二)县妇幼保健所职责

县妇幼保健所为“两癌”检查的业务牵头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具体实施。

1.制定我县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的工作计划和检查流程。

2.负责提供“两癌”检查相关的健康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3.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将诊断结论及时反馈至转送病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病人的转诊工作。

4.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三)医疗机构职责

1.提供检查场所,做好检查场所的消毒隔离措施。

2.根据分工,配合县妇幼保健所做好“两癌”检查的相关技术工作(如宣传发动、人员统计等)。

3.根据本单位技术力量,完成卫生局“两癌”检查领导小组指派的“两癌”检查任务。

4.负责对本检查点的“两癌”检查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5.做好阳性病人的追访工作。

6.完成“两癌”检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四)检查机构定点

凡承担“两癌”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的医疗资质,诊疗科目有妇产科、妇女保健科。

2.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妇科医师、具有专业资格的检验人员及阅宫颈刮片的病理医师。

3.具有符合检查要求的医疗设备包括妇科检查设备、彩超、检验设备等。

4.有一定数量且独立成区的检查场所。

具备以上条件医疗机构可向卫生局提出申请(附录1),经卫生局“两癌”检查领导小组考核合格后,准予定点检查,条件好的医疗卫生机构,经领导小组认定后、可适当扩大检查项目。

五、工作流程

1.目标人群选择

各检查点在妇联、民政等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登记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并动员其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后接受检查,按照进点检查时间安排组织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接受检查。

2.检查流程

2.1宫颈癌检查流程

2.1.1被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受检对象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宫颈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格兰染色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的取材、涂片、固定,并填写相关个案;集中将固定好的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图片标本、宫颈细胞学检查申请单及相关联系卡送至县妇幼保健所。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卫生局认定后,可适当放宽检查范围。

2.1.2县妇幼保健所负责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并填写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表格;同时负责对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的妇女进行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者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涂片、阴道镜、和病理检查检查出的可疑或阳性病例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

2.1.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并对可疑对象或确诊患者进行追访,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2.2乳腺癌检查流程

2.2.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妇女进行乳腺癌初筛。由专业人员对受检对象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同时进行乳腺癌健康宣教、问卷调查极高危人群评估。由受训过的妇科检诊医师逐一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的视检和触诊,记录乳腺大小和硬度,特别应注意乳腺出现的一些不被重视的轻微异常症状和体征,由检诊医师填写“乳腺临床检查表”,将被判定为高危人群及手诊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转诊至县妇幼保健所进行下一步乳腺彩超检查。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卫生局认定后,可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2.2.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填写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受检对象,通知可疑和阳性者到妇幼保健所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

2.2.3县妇幼保健所负责对指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来的高危人群及手诊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乳腺彩超检查,并有超声医生负责填写《超声检查诊断报告书》反馈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负责对超声检查结果为可疑和阳性的妇女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并对乳腺钼靶X线检查可疑和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

2.2.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的治疗,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进行追访,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六、信息管理(另附)

七、质量控制(另附)

八、经费管理

1.县妇幼保健所每季度向卫生局报送检查人数、检测项目和检查结果等情况,经县卫生局审核后分别报送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审核,并由财政部门将各级专项补助资金同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按工作量直接拨付给县妇幼保健所及承担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4)

 

 

 

 

2013年大力推广优质护理工作小结

 

2012年4月下旬至今,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卫发〔2012〕1081号)的标准先后分三批对市属延安医院、市一院等十家三级医院申报的182个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房)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专家验收组合议,共有144个病区(房)验收合格。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卫发〔2011〕1081号)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专家起草制定了《昆明市二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试行)》,并组织相关专家先后分三批对二级医院申报的153个的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房)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专家验收组合议,共有105个病区(房)验收合格。对市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房),医院可以按照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印发《关于住院诊查费等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87号),大幅提高优质护理病区的护理收费标准。    

目前,我市三级医院已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质护理服务覆盖90%以上的病房,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2.3%以上的病房。完善并落实了优质护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支持政策。

  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小结

在今年年初印发的《昆明市卫生局2013年医疗管理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了要继续认真贯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行“限品种、限用量、限级别”,落实抗菌药物目录、超品规采购、临时采购制度,控制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对医疗机构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排名公示。3月份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上报 2012 年云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通知》 (云卫办医政函[2013]12号文件精神,要求14个县(市)区、及市属各医院上报相关报表及工作总结,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了药事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各项部署要求,均按照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构,制定了本院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抗菌药物品种数控制在要求范围内,门诊、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逐步下降,使用强度有所降低,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水平明显提高,细菌耐药得到有效控制。今年加大了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5月份组织200余名临床医师、药师参加了卫生部在昆明举办的“全国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培训项目”,组织市属医院的9名儿科医师参加了卫生部举办的“《国家抗微生物治疗指南》培训项目华南及西南地区儿科专场培训班”,取得了较好成效。2013年8月下发了《昆明市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督导工作,要求医疗机构对2013年上半年院、科两级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转发了《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在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为医政发[2009]51号和省卫生厅《云南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3月份我局成立了昆明市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始终围绕着中心目标开展,进一步巩固了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013年1-9月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加强质量控制

工作小结

为确保全市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我局高度重视,在今年年初印发的《昆明市卫生局2013年医疗管理工作要点》中明确规定了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40个病种数,至少包括心血管介入、神经血管介入、骨关节植入治疗和肿瘤性疾病等病种;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0个病种数,至少包括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骨科、肿瘤科主要病种;二、三级专科医院应包括各专科主要病种。县级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应达到年度本院出院病例数50%,其余二级以上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应达到年度本院出院病例数25%。从而确保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下发了《昆明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和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食管癌手术治疗等3个临床路径等文件的通知》(昆卫医【2013】15号)、《昆明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和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角膜裂伤等眼科4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等文件的通知》昆卫医【2013】24号,并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

 

2013年1-9月昆明市医疗机构实现检查结果互认

工作小结

为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减少重复检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根据卫生部、云南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我局今年继续推进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同级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各医院均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同级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

为进一步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切实缓解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局在“年度医疗管理工作要点”中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加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选取稳定性较好、费用较高的临床检验项目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继续开展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鉴别诊断能力和水平

各医院对各临床科室医师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临床医师的诊断能力和水平,做到合理选择检查项目,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从而有效降低了患者就诊费用,同时做好患者解释工作。一是加强对临床医师的“三基三严”培训,不断提高临床基本技能,做到合理选择检查、检验项目,避免过度依赖仪器检查,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重复检查。二是做好对患者的宣传解释工作,对患者及家属要求复查的项目,应在病历中予以记载,特殊项目(CT、MRI等大型医用设备等费用较高的项目)应由患者及家属签字认可。三是加强科间会诊管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杜绝在不同科室出具同一检查(检验)项目检查(检验)报告的现象,为患者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影像资料。四是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质量检查,质控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和抽查,加强对检查、检验质量的控制;检验科加强室间和室内质控,切实保证临床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制定措施,扎实开展

各医院均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如市延安医院和市一院均制定了实施方案,并选取临床生化、临床血液和临床免疫等项目的检验结果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中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中医医院、玉溪市第一人民医院、玉溪市中医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开展临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市中医医院按照《云南省等级医院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暂行规定》通知的要求,作为云南省首批获得互认的医疗机构,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并根据《云南省等级医院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暂行规定》的内容编制小手册,发到医生手上,严格要求,保障此项惠民政策的顺利、有效、持续的开展。

市儿童医院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优化就医流程,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儿就医负担,进行临床诊疗活动时,在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由临床医生根据诊疗需要,科学选择互认结果即同级医院、上级医院在疾病发生发展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能提供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检查、检验项目原则上予以相互认可,不再做重复检查。

官渡区卫生局以区人民医院为重点,在系统内各卫生单位中推行同级或上级医院做的检查结果,医疗机构无特殊情况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并在医疗机构设立投诉电话便于听取患者的意见和投诉。

晋宁县卫生局为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减少重复检查,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优化就医环境,改进医疗服务,于去年6月 下发了《晋宁县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晋卫政〔2012〕52号),并明确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启动县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工作。

石林县卫生局在县级医疗机构之间开展检查结果互认,切实减轻老百姓医疗负担。石林县人民医院与县中医院、县保健院签订了互认协议。

 

 

 

 

 

 

 

 

 

 

 

 

 

 

 

 

 

 

 

 

 

 

十六、(39)依据《云南省2011-2015年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暂行)》和《云南省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数量和布局,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

在制定《昆明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年-2015年)》和《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实施《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严把准入关是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云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昆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等法规和规章,严格准入,积极引入社会和民间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于缓解群众“看病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5)

1、在4月28日召开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上,局里就印发了全球猪流感疫情信息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发的《猪流感防控问答》,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密切关注疫情,开展预防控制知识的学习。

2、4月29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猪流感防控专题会议以后,县公共卫生委员会连夜召开成员单位及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金凯对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县卫生局局长徐存林通报了疫情形势,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对县内防控工作作出了布置。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立即行动起来,把防控人感染猪流感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城乡爱国卫生,做好健康教育,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入和扩散,确保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3、4月30日上午,卫生部召开《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培训电视电话会议;5月1日下午4时,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系统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5月6日,卫生部召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5月11日晚上8点,卫生部又召开全国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县卫生局都认真组织,及时收看,并在会后对县内医疗卫生单位的防控工作作出专门布置。

4、5月7日上午,县卫生局召开甲型h1n1流感防控督查工作会议。在听取局相关科室、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前段防控工作和检查督导情况;的汇报后,徐存林局长就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提出了八点要求:一是要检查自己学习掌握得怎样;二是要检查培训工作开展得怎样;三是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检查督导;四是要做好收治病人的最坏准备;五是要做好必备救治物资的储备工作;六是要做好查漏补缺写出书面材料;七是要做好相关档案的整理归档;八是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联防联控。

5、5月10日下午,县卫生局召开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有局领导、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徐存林局长对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了八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二是培训学习要切实加强;三是技术操作上要强化演练,做到熟练;四是对发热呼吸道疾病要高度警惕,病史询问要详细,要分得清患者病情的轻重,重症感冒、不明原因肺炎要特别重视;五是要加强院内感染的控制;六是要认真开展健康教育与访视工作,广泛开展预防知识宣传,让群众了解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消除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七是加强督促检查,形成防控合力;八是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会上分管副局长从业务角度布置了防控工作。

二、落实应对措施,做好各项准备

1、建立领导组织,明确职责任务。县卫生局于4月30日明确并建立了xx县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监测和疫情处置组、新闻宣传组、检查督导组、物资保障组。局里还建立了医疗救治专家组和流调消杀专家组。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组织和专家组。同时还明确了工作职责。

2、完善防控预案,明确防控要求。4月30日,局里及时下发了《xx县卫生系统人感染猪流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安卫〔2009〕63号)和《关于做好猪流感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卫〔2009〕64号),明确了以下要求:一是做好医护人员培训,加强相关症状监测,要求对二周内来自人感染猪流感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流感样病例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医护人员中具有典型流感症状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加强监测。二是要求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防止院内感染,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继续停止收治发热患者。三是坚持属地定点救治原则,规范收治转运流程,指定县人民医院梅溪分院为人感染猪流感定点医院,患者流转程序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确定。

3、抓好培训工作,开展技术演练。局里印发了卫生部《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供全系统医务人员学习培训。5月9日下午,局里举办了专家组培训会。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了医务人员的培训。县疾控中心积极派员培训其它部门的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关的培训材料。4月30日还由县机关党工委组织县级机关各部门收看湖州市第18期“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大课堂(猪流感防控知识讲座)”。县人民医院于5月11日下午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自身防护技术演练,县疾控中心于5月13日开展了发生病例后的实战演练。

4、规范发热门诊,储备应急物资。各县级医疗单位规范了预检分诊,切实做好发热呼吸道门诊。县人民医院对发热门诊隔离区的功能进一步进行完善,有独立的药房、检验室、放射透视检查室。认真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治物资的储备工作。县疾控中心在原有储备物资的基础上,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按照浙江省应急物资装备标准,克服资金困难投入15万元,添置了n95口罩、防护服、免洗手消毒剂、三氯泡腾片、超低容量喷雾器等器械和物资,同时调配专门车辆用于突发事件的处置。各县级医院也对照要求开展物资药品储备。县卫生局5月12日决定下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项防控补助经费10万元,用于购置防护用品和预防药品。

5、做好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县卫生局于4月30日、5月4日、5月7日分别组织专业人员对县级医院、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甲型流感防控工作准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照相关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全面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按照省卫生厅《浙江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检查评分标准》对受检查的县级单位逐一进行打分,发现存在问题,书面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及时抓好落实。5月9日上午、5月11日下午、5月12日,我县医疗单位还分别接受了市卫生局和省卫生厅检查组的监督检查。另外,我们还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在县电视台、xx日报上作了专题宣传,并通过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公众防制知识宣传,已编印宣传画7000多份,发放到医疗机构和学校。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6)

一、义诊队组织构成和作用

在100天的“送医下乡”活动中我院始终坚持每天出动医疗车二辆,15人组成的义诊医疗队,义诊队医师均系我医院医疗骨干,从医多年,他们之中有学科带头人及我院各科先进医务人员。

在此次活动中部分义诊专家不顾年迈体弱,不顾寒热风雨,坚持下乡(如外科专家陆世英主任,70多岁,副主任医师),为解除农民疾苦做出了无私的奉献,得到各级领导的支持和村民们的认可,是当前我区一支医术精湛、服务热情的义诊队伍,为社会所瞩目、所称赞。

这次开展的义诊活动我们主要服务对象为顺义城区周边九个乡镇,据统计,其中咨询检查人数12827人、体检人数10323人,此次活动费用均由我院出资,为病人节省各种医疗诊疗费900160元(见附表一)。卫生下乡活动深受广大村民的欢迎,不但解除了村民疾病隐患,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强化了村民卫生健康意识,使广大村民积极主动参与疾病检查。使他们认识到只有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才能预防疾病,健康的体魄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生产建设中,更好的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二、2010年度义诊人数统计(见附表二)

三、各科诊治情况

在12827个咨询人数和10323个体检人数中:内科12322例;外科12242例;妇科8376例;血糖检测8280例;心电图检查10172例;肝、胆、脾、胰、肾等腹部b超检查10036例。

四、统计病例

义诊活动中,常见疾病比例:高血压3562例;脂肪肝2976例;糖尿病1982例;妇科疾病2322例;肩周炎颈椎病1237例;腰椎肩盘突出腰肌劳损1263例;胆肾结石471例;心肌缺血心肌炎219例;子宫肌瘤136例等。

五、义诊活动敲响健康检查警钟

在这次义诊活动中,我们感觉到了人们的健康意识和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多村民都积极的参加了检查。但也普遍存在很多问题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1、健康意识差;

我们进行检查,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检查发现是否有潜在的疾病,以便及时采取预防和治疗措施。健康体检不是指在我们生病之后做的各种检查,而是应该定期的去做全面的身体检查。在4月30日赵全营马家堡村义诊中,81岁的村民李卫琴在进行妇科检查时,医生发现宫颈息肉建议她进行治疗,通过医生询问,老人之前没有做过身体检查,对自己的病情也一无所知,而且觉得自己已经这么大岁数了,有点小病也就每必要去医院了,直到现在,老人依然没有来医院就诊;在5月13日后沙峪回民营清岚花园小区义诊中,村民刘明芹在进行妇科检查时,医生发现她的腹部按下去非常硬,通过b超检查后发现,里面己被疑似瘤状的不明实体物填满(大13.5cm,初诊为子宫肌瘤),医生建议到医院做全面检查进行确诊。经过了解得知她只是感觉腹部胀满,没有食欲,所以一直没有放在心上,如果不是这次义诊活动可能还不会认识到病情的严重性。所以,当专家告知其病情后,她第二天就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被确诊为特大子宫肌瘤并进行了手术。

2、亚健康人群较多;

针对本次体检,我们发现农村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已处在临床疾病边缘,亚健康人群较多,但往往这部分人对此漠不关心,对于健康的人而言,必须依据年龄和性别的不同对身体实行定期检查。例如每年至少就要进行一次身体全面检查。

3、妇科检查怕羞;

活动中,有些村的村民不太愿意做妇科检查,还有些女性认为自

己都六十多岁了,没有必要在做什么检查了。其实这些认识都是存在误区的,只有提高健康检查意识,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4、自恃身体好不用再检查;

很多人将健康体检视为可有可无,还有的人自恃身体好对体检不以为然,其实健康体检是对身体健康状况的一次核实,不仅要按时做,而且检查出有问题后,要及时去医院治疗,不要等到病情严重后才追悔未及。

六、“送医下乡”义诊活动真诚为民,在社会上赢得了广泛赞誉

我院积极响应顺义区文明办、卫生局“深入开展卫生下乡活动”的号召,组织了此次送医下乡义诊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卫生下乡活动,及时发现了广大村民的潜在病情,并向村民普及健康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民对健康的重视。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7)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一)领导小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岑秀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__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__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__

县人民医院院长

__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__ 县疾控中心主任

__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__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专家指导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由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专家指导组。

组 长:__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__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__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__ 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__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负责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制订防控预案和技术方案,指导手足口病疫情的处理及危重病例的救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处置机动队。县疾控中心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负责全县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工作。

其余医疗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院内专家组、疫情处置机动队(组)。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结果,饭前便后不洗或少洗手、近一周与其他儿童共用玩具、幼托儿童和散居儿童、流动人口、与患者有接触史及家长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缺乏为本病流行高危因素。手足口病以粪--口途径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手足口病的关健。

(一)病例的早期发现

各级医疗单位应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____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轻症病例和重症病例。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本辖区托幼机构及小学的检查和指导,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病例要及时送医院诊治。杜绝带病坚持上学的现象。

县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及时浏览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网络,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准确掌握疫情。疫情暴发时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疫情报告

1.各级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____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以及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2.重症、死亡病例的报告:报告重症病例时,必须经县级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并由专家组组长同意方可进行网络直报。报告死亡病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标准;二是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

3.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报告:聚集性疫情指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暴发疫情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时,应当依法及时向当地县疾控中心报告。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要依照《____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及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

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报告。(三)病例的救治和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及《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11年版)》、《____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其他非定点医院做好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和诊断,要仔细询问病史,着重询问周边有无类似手足口病病例以及接触史、治疗经过,体检时注意皮疹、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及肺部体征,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诊到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一律不得留观收治5岁以下的发热儿童。

3.县人民医院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要加强预检分诊,设立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负责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同时要配备救治手足口病救治所需的必备药品(如丙种球蛋白)和儿童呼吸机等抢救设备,要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以及安全转诊工作,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市人民医院或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同时要根据需要及时增加传染病病房床位,以满足手足口病患者留院观察、治疗的需要。

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感染性疾病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避免病人多科室流动。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重点科室和重点区域医院要配有含氯洗手液供医务人员、病人以及病人家属洗手消毒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发生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四)托幼机构/学校的管理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其带至医疗机构就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需症状消失1周后返校。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定期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儿童及家长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

2.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做好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县疾控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五)疫情监测与分析

1.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疫情分析、风险评估,掌握病原谱变化及疫情流行趋势,及时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提交疫情风险评估报告给卫计局作为指导下一步防控工作的依据。

2. 县疾控中心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手足口病日常监测任务,最少每月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在每月10日前送至市疾控中心,以及对所有暴发疫情、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均采集标本开展病原学监测,以便及时研判疫情。

3.要提前做好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准备工作,要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发展。

(六)疫情控制

1.医疗单位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和标本采集工作。

2.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将检测结果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并及时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负责补充调症、死亡病例的诊疗情况及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村卫生室开展病例的搜索、疫点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村卫生室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以及疫点消毒、宣教工作。

3.聚集性/暴发疫情处置要求: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暴发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应依据《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年版)》,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置,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负责病例报告、救治和管理,以及院内感染控制。若聚集性/暴发疫情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则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之间的信息联动机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托幼机构采取停课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把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流行蔓延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务必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____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等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密切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医疗机构防控责任,加大防控与救治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病意识

每年的4~7月和9~11月是手足口病流行高峰季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平台、微信、新媒体等各种媒体播出手足口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宣教力度。幼托机构要举办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家长告知书等,提高家长防病意识和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教育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重点针对5岁以下散居儿童家长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教育。

(三)严格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

1.组织开展以洗手为主的干预行动。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托幼机构,协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幼托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洗手设施,确实保证儿童餐前便后要洗手,衣被、尿布等日常用品要经常清洗消毒。二是督促保健医生和值班

老师认真落实晨检和午检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发热、皮疹儿童。三是告诫家长一旦发现小孩出现发热、皮疹症状,要立即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疗,以免耽误病情。2.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消毒管理。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卫生监督所要主动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监督指导,建议儿童游乐场所主管部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儿童游乐场所开展常规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定期落实环境、设施和玩具消毒措施,确保游乐场所卫生安全。

3.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重点加强对儿科门诊、急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和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卫生意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措施,医院要要求发热儿童及其家长在院诊疗期间全程带上口罩,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医院感染。

(四)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切实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措施,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救治。发现疑似重症手足口病病人,要尽快转送到上级定点重症救治医院(__市人民医院和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同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如遇突发状况,必要时提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就地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五)营造良好环境,提高卫生素养

1.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县爱卫办要组织做好社区爱国卫生运动,发动广大群众,以幼托机构、儿童游乐(活动)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家庭、居民区、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8)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6.591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3346-02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口腔诊疗社会需求,设置口腔科的医疗机构的比例逐年提升,口腔科院内感染的预防与控制面临着愈来愈多的挑战。作为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中多注重对相关制度、记录的监督检查,缺乏采样监测的有效手段,因而对消毒效果难以掌握。为全面了解深圳市宝安区口腔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现况,规范口腔专科的消毒工作,深圳市宝安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区医疗机构口腔院感现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深圳市宝安区开展口腔诊疗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2 方法

1.2.1 检查标准及方法 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服务专项监督检查表》,采取现况调查。按照《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的规定进行采样,消毒合格判断标准按照此规定的III类环境合格标准、接触皮肤及粘膜医疗用品卫生标准执行。

1.2.2 监督检查项目 ①口腔诊疗的管理;②口腔诊疗的布局和配置;③口腔治疗器械的清洗与消毒;④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2.3 抽样监测项目 ①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和致病菌测定;②物体表面细菌总数和致病菌检测;③医护人员手拭子细菌总数和致病菌检测;④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微生物污染鉴定。

1.2.4 统计分析 对总体的监督检查情况采用描述性分析,通过统计软件SPSS13.0对不同单位之间消毒监测合格率的差异情况作x2检验,P

2 结 果

2.1 监督检查结果 该专项监督共检查78家医疗机构,其中,医院8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康)7家,门诊部25家,诊所38家。从表1可以看出8家医院的所有检查项目全部合格,其他单位存在着诊疗区和器械清洗消毒区未分开、未使用机械通风设施的情况,同时,部分单位消毒物品的标识、储存、监测也未符合要求。所有被监督单位的口腔诊疗器械均达到了“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的要求。

2.2 抽样监测结果 本次调查针对78家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消毒效果进行了采样抽检,共抽检样品758份,检测合格705份,合格率为93.0%。其中使用中消毒液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全部合格,物体表面的合格率为93.0%,医护人员手的合格率为86.5%,见表2。

2.3 不同采样物品单位的监测合格率 公立医疗机构(医院和社康)物体表面监测合格率大于民营医疗机构(门诊部和诊所),P=0.034

3 讨 论

此次调查表明宝安区的大多数医疗机构口腔院感控制方面总体情况良好,总体检测合格率较高。这与卫生部门不断强化监督、法规宣传培训以及医疗机构自身对消毒工作重视、依法执业观念提高密不可分。尤其是使用中消毒液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检测全部合格,表面器械消毒意识强。但通过检查,也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部门诊所、门诊部布局不合理,清洗不彻底,影响灭菌效果;同时,消毒灭菌方法不规范、设施不齐全、监测不到位,这一系列问题引申出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检测不合格,这与刘依娜[1]研究结果相一致。

进一步分析得出,民营医疗机构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检测合格率低于公立医疗机构,从表1我们就可以看出,诊所、门诊部这些民营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措施就没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到位。大部门民营医疗机构都是租用门面来进行执业,受房屋原有结构的局限,加之后期装修设计也未完全考虑到诊疗区和清洗、消毒区的布局,这都会影响到后期的消毒效果;民营医疗机构自身对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面重视不够,缺少专业的院感人员,缺少这方面的培训,缺乏对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技术能力;民营医疗机构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对消毒管理的人力、物力都投入不足,未按要求配备清洗消毒的设备,或者即使配备了也只是应付检查,而未投入使用。郭玉凤[2]研究指出医务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洗手消毒的意识不强,使得工作的台面被污染,是造成医务人员手消毒合格率低的主要原因。

4 监督对策

4.1 严把准入关,健全考核制度 严把准入关,对申请开业的牙科医疗机构严格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批,如必须配备必要的与诊疗病人数相匹配的卡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手机头和紫外线灯等设备,对达不到要求的医疗机构不予审批。同时,在年审校验时,也要将布局是否合理,设施是否齐全,消毒灭菌方法是否规范,监测是否到位等纳入医疗机构许可验收过程中的考核指标,使医疗机构更加重视清洗消毒方面的工作。

4.2 明确监督重点,树立服务意识 卫生监督人员的配置有限,为更好的规范日益扩大的口腔诊疗市场,就要我们抓住重点。从监督采样结果来看,需要我们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其依法执业的责任和意识。同时,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也注重以行政指导为核心的柔性执法举措,对医疗机构的消毒灭菌工作进行技术监督指导,以有效实现行政目的。

4.3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控意识 对从事口腔诊疗的管理者和医务人员,要加强消毒感染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感染性及其危害的认识;同时,培训过程中介绍国家有关口腔消毒器械的管理技术规范,使其知法、守法,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规范操作。在现场监督检查中,给予消毒技术的指导[3]。

4.4 加强消毒监测,丰富监督手段 设置专项经费用于采样监测,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等形式,定期对使用中消毒液、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进行细菌学监测,对紫外线消毒灯照射强度进行监测,对压力蒸汽灭菌器效果进行监测,把采样监测作为行政监督的手段之一,同时也要加强对消毒剂的使用、灭菌器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科学性[4]。

参考文献

[1] 刘依娜,张强,刘华晖,等.北京市海淀区营利性口腔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分析与政策建议[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2,19(1):41-44.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9)

一、 预防性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开展各项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做好和完成的工作:一是对新建、扩建、改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业户按时给以现场指导、审验和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监管行业中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及时下达调离通知单,调离率要达到100%,规定时限内的现场指导服务、受理审验和许可发放率要达到100%。

二、网络知识培训及录入工作

完成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网络知识培训工作,按照时限要求,每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网络学习任务,同时做好各类监督信息的网络录入工作,严格执行录入时限要求,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集中填报。

三、各项宣传培训工作

(一)培训工作

为提高全所监督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更有效地完成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每季组织一次专业知识培训,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法律文书书写等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回来后,要将所学知识和新要求及时传达给每名监督人员。

按时限要求,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各项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宣传工作

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法四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促进我县《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提高依法行政及管理水平,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四、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在中、高考期间要认真做好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以学校考场内的环境卫生、学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周边的公共场所卫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辖区内学生中、高考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杜绝危害学生健康事故的发生。

五、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维护我县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重点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严厉打击药店内无证“坐堂行医”非法行医行为。

(二)集中供水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2018年,进一步加大对集中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协调有关乡镇或城建部门尽快完善各个供水单位供水设施,改进供水条件,保护供水环境,提供相关资料,尽快使供水单位的设备设施及饮水水质达到要求。

(三)公共场所‘’两证‘’专项监督检查

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工作,使辖区内公共场所两证持证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从而保障公共场所依法经营秩序。

(四)放射诊疗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2020年,重点监督检查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性能、场所检测情况;放射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辐射危害告知、辐射危害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建立《放射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

(五)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教室生活环境等卫生监督检查,促进和指导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在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2020年,重点对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制度;晨检记录的质量和晨检制度的执行情况;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儿童玩具、室内外环境和专用校车等进行定期消毒情况;建立学生常见病健康档案情况;检查学校内自备水源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制度;学生饮用桶装水是否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消毒,是否建立桶装水的索证制度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六)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提高对医疗污水的监管力度,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整改落实和进行查处。了解掌握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污水管理情况,推动各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责任制,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流失造成危害,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

(七)计划生育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20年,我们重点监督检查服务站、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是否核准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两证是否按期效验,是否超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八)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省市、县局相关要求做好第十七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对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10)

1、督查对象(42个)(1)建制乡镇公立卫生院(17个):中兴公立卫生院、青城山公立卫生院、蒲阳公立卫生院、天马公立卫生院、幸福公立卫生院、崇义公立卫生院、翠月湖公里卫生院、柳街公立卫生院、石羊公立卫生院、胥家公立卫生院、向峨公立卫生院、大观公立卫生院、安龙公立卫生院、玉堂公立卫生院、虹口公立卫生院、紫坪铺公立卫生院、聚源公立卫生院;(2)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8个):金凤、土桥、大乐、沿江、徐渡、驾虹、两河、青城山管理局;(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奎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驻市医疗机构(6个):水电十局职工医院、林业中心医院、糖尿病专科医院、宁江医院、岷江医院、成都医学院附院;(5)民营医疗机构(8个):甲亢专科医院、兴开骨伤专科医院、嘉昊眼科医院、B超特检中心、红十字会医院、沿江肝胆专科医院、口腔医院、健体特检医院。

2、严格按照20*年目标任务和成都市“关于医疗质量巡回督导工作”的要求,详细制定了1季度医疗质量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督查依据、督查方法。(1)督查内容:受检单位医疗机构门诊病历书写、管理质量,处方书写、管理质量。(2)督查方法:本着公平、公正和全覆盖、循环式的原则对受检单位进行督查。随机抽查受检单位受检之日前30日内所有医生门诊登记本1本,处方100-200份。二项督查项目设定为各100分,然后按标准评估计分。(3)督查依据:对受检单位的督查依据为《执业医师法》、《四川省卫生厅病历评审标准》、《一级医院质量评审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督查结果

(一)督查样本量:42个医疗机构共抽查门诊病历380本、处方4500份。

(二)督查得分(见附表)1、门诊病历:(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8.46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3分,最低90分,平均91.33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6分,最低84分,平均91.83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6分,最低70分,平均88.80分。(5)全市平均89.75分。2、处方:(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6.94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7分,最低94分,平均95.5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8分,最低90.5分,平均94.42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3.5分,最低84.5分,平均87.25分。(5)全市平均90.62分。

三、存在问题

(一)门诊病历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登记住址不详细、不规范;2、症状、体征记录不全,描述不精练、不规范、不准确;3、部分单位无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记录,化验单不交付病人,部分诊断无辅助检查、流行病学依据;4、部分单位诊断项目缺项,诊断用语不规范,滥用缩写病名,随意用习惯性用语和辅助检查结果作诊断结果,如诊断为“子宫肌炎”;5、处理项目书写不规范。(二)处方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普遍存在前记、后记不规范、不完整;2、处方书写缺项严重,如无诊断、无药剂人员签名、无剂形、无每种药的含量;3、普遍存在不规范使用药品通用名;4、普遍存在单页处方药品数量超过规定数量,个别达17种之多;5、合理用药有待进一步改进,存在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现象,如静脉用抗生素2-3联后,还口服2联抗生素;个别医生几乎每张处方都用激素,连外伤病人都在使用激素。

(三)医院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全市各医疗机构目前所使用的门诊病历登记本、处方格式极不规范,五花八门,个别医院同时使用三种类型的处方;2、部分医院内部质量管理形同虚设,存在着盲目发展业务,片面追求经济收益,而忽视、放松自身医疗质量管理;3、全市医院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力度,管理力度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4、医护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匮乏。

四、评价和建议1、此次督查中发现,通过前期的医疗质量督查,各医疗机构都不同程度的加强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控制运行力度有了新的提高,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的医学文书书写、管理和合理用药较以前有明显的好转。2、门诊病历、处方是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衡量指标,在目前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由于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往往只注重于经济收益和业务开展,而忽视了对医疗质量管理中具体指标的控制。大多数医疗机构的质控科室和质控人员没有真正的发挥制衡作用,质量管理制度没有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中,更没有与医护人员经济收益挂钩。存在着医院内部质量管理运行“留于形式”、“走过场”和业务建设、质量管理“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形成了难以逾越的医疗缺陷和医疗隐患。为此,相关职能科室一是要强化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二是要加大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力度;三是要结合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特点,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四是卫生执法监督所要建立对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定期执法检查制度。3、相关职能科室要严格依照《四川省卫生厅病历评审标准》、《一级医院质量评审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全市医疗机构门诊病历、规范化处方的格式,严格禁止擅用非规范化格式的门诊病历和处方。4、加大全市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职能科室要认真按照局“QX3素质提升工程”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做好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安排;二是各医疗机构必须将本单位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纳入单位内部目标管理重要内容,把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素质提升、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严格兑现奖惩;三是各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加强自身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适应学科建设的发展;四是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切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医疗质量自查评价体系,将自查评价工作制度化、定期运行,自查评价应与医护人员的绩效考核、经济收益挂钩予以奖惩。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按照20*年目标工作安排和1季度医疗质量督查工作方案,医疗质量督查小组于20*年3月15日---4月21日,对全市医疗机构实施了医疗质量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督查工作内容及方法

1、督查对象(42个)(1)建制乡镇公立卫生院(17个):中兴公立卫生院、青城山公立卫生院、蒲阳公立卫生院、天马公立卫生院、幸福公立卫生院、崇义公立卫生院、翠月湖公里卫生院、柳街公立卫生院、石羊公立卫生院、胥家公立卫生院、向峨公立卫生院、大观公立卫生院、安龙公立卫生院、玉堂公立卫生院、虹口公立卫生院、紫坪铺公立卫生院、聚源公立卫生院;(2)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8个):金凤、土桥、大乐、沿江、徐渡、驾虹、两河、青城山管理局;(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奎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驻市医疗机构(6个):水电十局职工医院、林业中心医院、糖尿病专科医院、宁江医院、岷江医院、成都医学院附院;(5)民营医疗机构(8个):甲亢专科医院、兴开骨伤专科医院、嘉昊眼科医院、B超特检中心、红十字会医院、沿江肝胆专科医院、口腔医院、健体特检医院。

2、严格按照20*年目标任务和成都市“关于医疗质量巡回督导工作”的要求,详细制定了1季度医疗质量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督查依据、督查方法。(1)督查内容:受检单位医疗机构门诊病历书写、管理质量,处方书写、管理质量。(2)督查方法:本着公平、公正和全覆盖、循环式的原则对受检单位进行督查。随机抽查受检单位受检之日前30日内所有医生门诊登记本1本,处方100-200份。二项督查项目设定为各100分,然后按标准评估计分。(3)督查依据:对受检单位的督查依据为《执业医师法》、《四川省卫生厅病历评审标准》、《一级医院质量评审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督查结果

(一)督查样本量:42个医疗机构共抽查门诊病历380本、处方4500份。

(二)督查得分(见附表)1、门诊病历:(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8.46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3分,最低90分,平均91.33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6分,最低84分,平均91.83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6分,最低70分,平均88.80分。(5)全市平均89.75分。2、处方:(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6.94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7分,最低94分,平均95.5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8分,最低90.5分,平均94.42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3.5分,最低84.5分,平均87.25分。(5)全市平均90.62分。

三、存在问题

(一)门诊病历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登记住址不详细、不规范;2、症状、体征记录不全,描述不精练、不规范、不准确;3、部分单位无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记录,化验单不交付病人,部分诊断无辅助检查、流行病学依据;4、部分单位诊断项目缺项,诊断用语不规范,滥用缩写病名,随意用习惯性用语和辅助检查结果作诊断结果,如诊断为“子宫肌炎”;5、处理项目书写不规范。(二)处方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普遍存在前记、后记不规范、不完整;2、处方书写缺项严重,如无诊断、无药剂人员签名、无剂形、无每种药的含量;3、普遍存在不规范使用药品通用名;4、普遍存在单页处方药品数量超过规定数量,个别达17种之多;5、合理用药有待进一步改进,存在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现象,如静脉用抗生素2-3联后,还口服2联抗生素;个别医生几乎每张处方都用激素,连外伤病人都在使用激素。

(三)医院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全市各医疗机构目前所使用的门诊病历登记本、处方格式极不规范,五花八门,个别医院同时使用三种类型的处方;2、部分医院内部质量管理形同虚设,存在着盲目发展业务,片面追求经济收益,而忽视、放松自身医疗质量管理;3、全市医院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力度,管理力度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4、医护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匮乏。

四、评价和建议1、此次督查中发现,通过前期的医疗质量督查,各医疗机构都不同程度的加强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控制运行力度有了新的提高,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的医学文书书写、管理和合理用药较以前有明显的好转。2、门诊病历、处方是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衡量指标,在目前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由于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往往只注重于经济收益和业务开展,而忽视了对医疗质量管理中具体指标的控制。大多数医疗机构的质控科室和质控人员没有真正的发挥制衡作用,质量管理制度没有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中,更没有与医护人员经济收益挂钩。存在着医院内部质量管理运行“留于形式”、“走过场”和业务建设、质量管理“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形成了难以逾越的医疗缺陷和医疗隐患。为此,相关职能科室一是要强化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二是要加大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力度;三是要结合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特点,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四是卫生执法监督所要建立对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定期执法检查制度。3、相关职能科室要严格依照《四川省卫生厅病历评审标准》、《一级医院质量评审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全市医疗机构门诊病历、规范化处方的格式,严格禁止擅用非规范化格式的门诊病历和处方。4、加大全市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职能科室要认真按照局“QX3素质提升工程”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做好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安排;二是各医疗机构必须将本单位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纳入单位内部目标管理重要内容,把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素质提升、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严格兑现奖惩;三是各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加强自身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适应学科建设的发展;四是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切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医疗质量自查评价体系,将自查评价工作制度化、定期运行,自查评价应与医护人员的绩效考核、经济收益挂钩予以奖惩。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按照20*年目标工作安排和1季度医疗质量督查工作方案,医疗质量督查小组于20*年3月15日---4月21日,对全市医疗机构实施了医疗质量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督查工作内容及方法

1、督查对象(42个)(1)建制乡镇公立卫生院(17个):中兴公立卫生院、青城山公立卫生院、蒲阳公立卫生院、天马公立卫生院、幸福公立卫生院、崇义公立卫生院、翠月湖公里卫生院、柳街公立卫生院、石羊公立卫生院、胥家公立卫生院、向峨公立卫生院、大观公立卫生院、安龙公立卫生院、玉堂公立卫生院、虹口公立卫生院、紫坪铺公立卫生院、聚源公立卫生院;(2)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8个):金凤、土桥、大乐、沿江、徐渡、驾虹、两河、青城山管理局;(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奎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驻市医疗机构(6个):水电十局职工医院、林业中心医院、糖尿病专科医院、宁江医院、岷江医院、成都医学院附院;(5)民营医疗机构(8个):甲亢专科医院、兴开骨伤专科医院、嘉昊眼科医院、B超特检中心、红十字会医院、沿江肝胆专科医院、口腔医院、健体特检医院。

2、严格按照20*年目标任务和成都市“关于医疗质量巡回督导工作”的要求,详细制定了1季度医疗质量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督查依据、督查方法。(1)督查内容:受检单位医疗机构门诊病历书写、管理质量,处方书写、管理质量。(2)督查方法:本着公平、公正和全覆盖、循环式的原则对受检单位进行督查。随机抽查受检单位受检之日前30日内所有医生门诊登记本1本,处方100-200份。二项督查项目设定为各100分,然后按标准评估计分。(3)督查依据:对受检单位的督查依据为《执业医师法》、《四川省卫生厅病历评审标准》、《一级医院质量评审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督查结果

(一)督查样本量:42个医疗机构共抽查门诊病历380本、处方4500份。

(二)督查得分(见附表)1、门诊病历:(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8.46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3分,最低90分,平均91.33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6分,最低84分,平均91.83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6分,最低70分,平均88.80分。(5)全市平均89.75分。2、处方:(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6.94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7分,最低94分,平均95.5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8分,最低90.5分,平均94.42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3.5分,最低84.5分,平均87.25分。(5)全市平均90.62分。

三、存在问题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11)

在市、区卫生局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各种卫生系统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的有关内容,高度重视其它个体诊所在医疗活动中出现的医疗纠纷问题,按医师法的规定的范围行医,不超范围行医。全面按照市、区卫生局的精神落实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视患者为亲人,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2009年救治患者达千人,无一例医疗纠纷发生,并且受到患者的一致好评,使患者就诊量在不断增加。并与居委会、物业公司密切合作加强社区卫生防役宣传和义务指导,社区的卫生防役工作受到街道办事处的充分肯定。

二、查医学理论学习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窗口的服务作用

自己在工作中,不断的深入学习和研究医学理论,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在30多年的医疗工作中,注重强调要达到内部肌体功能的自身协调平衡,增强免疫力,削弱和排除致病的不利因素。激活有利的内因,调解平衡状态,消除疾病,保持健康。本人能够很好运用医学常识为广大患者服务,充分挖掘和发挥基层一线诊所“简、便、快、廉”的特色与优势,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在治疗慢性疾病中充分发挥治疗、保健、康复的优势,治愈患者达数百人。并在工作中也感到了人民群众对社区诊所的期望,自己深深的体会要为患者更好的服务就要不断的加强医疗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

三、查继续教育培训,严格依法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