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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2 15:02:20

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

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篇(1)

在开展后续审计前, 审计部门要做好审前准备工作, 要对审计期间的各类审计决定和意见进行认真分析, 全面收集审计资料, 包括审计所需要的来自有关管理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资料,总之, 资料的涵盖面要广, 以便掌握全面而详细的信息。 将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整改报告)进行清理。找准审计决定和意见中的重要、 疑难问题, 逐项列出后续审计清单, 要对所搜集资料按照审计目标进行整理和分类, 这对确定审计重点有直接帮助。 在审计资源及审计时间有限的情况下, 根据成本效益关系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确定重点审计项目和重要关注点, 将后续审计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审计人员,为现场审计打好基础。

二、 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 以便选择后续审计的方向和重点

审计回复(整改报告)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发现和建议做出的答复, 是执行审计决定和意见的一种强制性要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向审计部门报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是落实审计决定的具体体现。对审计回复(整改报告)检查主要分以下三种: 一是完全没有报告整改情况的。如果被审计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报告整改情况, 要作为后续审计底稿的报告内容。二是在检查审计回复时, 要重点检查审计回复是否充分; 对整改报告中已经整改的问题, 要分析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方法是否正确、 措施是否有效、 整改是否彻底。三是对审计回复中未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 要看是否有未整改的原因等详细说明, 未整改的理由是否充分等。在进行后续审计时, 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应: 包括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中提出来的对发现和建议的回应书面文件, 以及被审计单位口头回应或者被审计单位保留意见的方式。具体指:①不回应;②回应不充分;③被审计单位存在分歧和偏向;④被审计单位将不采取纠正措施的详细说明。 有效区分和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和结论的各种意见是十分必要的。因为“ 回应” 说明了被审计单位经过反复斟酌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作出的各种反应, 内审人员还可通过回应选定今后的方向和重点( 或者澄清事实, 或者采取其他纠正措施)。

三、 重视已整改问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后续审计时, 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中已经整改的问题, 要重视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检查被审计单位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正确, 有没有移花接木、 瞒天过海的现象,有没有整改了一个问题又产生出新的问题的情况。二是将被审计单位实际采取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的运行情况)与审计回复中已经采取的措施 (纠正措施的书面记录)相比较, 看是否一致、 实现程度如何。三是有无存在根本未整改, 而审计回复中称已经整改的情况, 看是否有弄虚作假行为。对已经整改到位的, 要做好复印、 笔录等审计取证工作, 并作为后续审计资料保存。 四、 重点审查未整改部分并分析查找原因, 对症下药, 督促整改

对在审计决定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 要作为后续审计的重点。对未整改的问题, 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对主观故意不进行整改的, 在交换审计意见时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 对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原因未整改到位的, 要说明情况并有详细实在的整改方案; 对因政策变化使问题不需要整改的, 不应作为未整改问题; 在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过程中, 因某种原因出现漏审或错审的情况, 审计机关在后续审计时应及时修正。

五、做好后续审计记录, 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

(一)审计人员自身产生的记录。包括工作信件以及描述后续审计性质及结果的记录, 如审计日记、 审计工作底稿、调阅资料清单等。审计底稿要写明检查出的问题出自哪个审计结论, 并说明被审计单位是否在回复中报告等。(二)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结论性资料。(三)被审计单位以审计回复的形式产生的书面记录。包括对计划采取纠正措施的描述及对审计报告中确认的采取整改措施的文字资料等。(四)各种检查取证资料。对于已经整改的重要问题, 所进行的复印、 记录等调查取证资料, 也要作为后续审计资料进行收集归档保存。(五)后续审计报告。后续审计报告是对后续审计的工作总结, 也是对审计工作效果的反映。后续审计报告要说明后续审计的目的、重申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 概括采取的纠正措施,后续审计时的审查结果, 以及审计人员对纠正措施的评价。!

参考文献

[1]汪金峰, 彭国祥, “ 审计跟踪检查” , 《 中国审计》 , 2002.5

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篇(2)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184-01

经过前期的审计工作,内审人员收集证据、进行测试、分析并初步评价了被审计单位的不足或缺陷,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但被审计单位如果只是表面上认可审计结论,实际上根本不采取任何改进措施,则内审工作的意义将大打折扣。为了审查和监督被审计单位是否对报告中揭示的问题和偏差进行了纠正和改进,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及时、合理、有效,就需要进行后续审计。

后续审计是内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程序,不仅关系到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而且对于组织机体的纠错防弊和风险预警有重要作用。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后续审计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做好后续审计前的准备工作

后续审计要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或项目审计计划。在开展后续审计前,内部审计部门要做好审前准备工作,全面收集审计资料,包括来自有关管理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资料,并进行整理和分类,对审计期间的各类审计决定和意见进行认真分析,逐项列出后续审计清单,这对确定审计重点有直接帮助。在确定后续审计项目时,内部审计人员应考虑以下因素:

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选择重要项目。在审计资源及审计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对次要的或无重大影响的项目可不予进行后续审计。重要性原则是相对的,内审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应进行后续审计的项目。要注重后续审计的时效性。后续审计的时间不宜间隔太长,如间隔太长,一方面会使管理者缺乏紧迫感,消极对待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另一方面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易受当时情况限制,时间一长,生产经营活动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使审计结论失去应有的作用。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确定后续审计的方向和重点

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规定或约定的期限,针对审计决定和意见中的重要、疑难问题,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整改报告)进行整理分析,确定后续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编制审计方案。

审计回复(整改报告)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发现和建议作出的答复,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向审计部门报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是落实审计决定的具体体现。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对于内部审计确定后续审计方案很重要。

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被审计单位已经采取了纠正措施,内部审计负责人应根据反馈意见中所陈述的具体措施及问题的解决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和后续审计的时间;二是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人员存在分歧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应充分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找出分歧的原因,并及时消除分歧,尽快解决问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在分歧消除后,确定相应的后续审计方案;三是被审计单位出于各种考虑,决定不对存在的问题采取解决措施,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向组织的适当管理层报告。还有一种情形是被审计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告整改情况的, 要审查其未整改的原因,并将其作为后续审计的报告内容。

在检查审计回复时,有效区分和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和结论的各种意见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整改情况说明了被审计单位经过反复斟酌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作出的各种反应,内审人员还可通过回应选定今后审计的方向和重点。

三、重视已整改问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进行后续审计时,首先要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的书面回应文件,以及被审计单位口头回应或者保留意见的书面文件,要检查审计回复是否充分。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中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审查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要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方法是否正确、措施是否有效、整改是否彻底。有没有移花接木、瞒天过海的现象,有没有整改了一个问题又产生出新的问题的情况;二是将被审计单位实际采取的纠正措施即纠正措施的运行情况与审计回复报告采取的措施即纠正措施的书面记录相比较,看是否一致、实现程度如何;三是是否存在根本未整改,而审计回复中称已经整改的情况,看是否有弄虚作假行为。对检查收集的资料,要做好复印、笔录等审计取证工作,做好审计底稿,为出具后续审计报告打好基础。

四、重点审查未整改部分,并分析查找原因,督促整改

对在审计决定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作为后续审计的重点。对未整改的原因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对主观故意不进行整改的,在交换审计意见时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对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原因未整改到位的,要说明情况并提出详细实在的整改方案;对因政策变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使原有审计建议不再适应,不需要整改的,不作为未整改问题,如果有必要,应对原审计建议进行修订,并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供被审计单位参考;在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出现漏审或错审的情况,内部审计人员在后续审计时应予以修正。

五、做好后续审计工作底稿,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

审计人员的记录。如会谈记录、函证信件、审计日记、调阅资料清单以及描述后续审计性质及结果的记录等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要写明检查出的问题出自哪个审计结论,并说明被审计单位是否予以回复等。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结论性资料。被审计单位以审计回复的形式产生的书面记录。包括对计划采取纠正措施的描述及对审计报告中确认的采取整改措施的文字资料等。各种检查取证资料。对于已经整改的重要问题,所进行的复印、记录等调查取证资料,也要作为后续审计资料进行收集归档保存。后续审计报告。后续审计报告是对后续审计的工作总结,也是对审计工作效果的反映。后续审计报告要说明后续审计的目的、重申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概括采取的纠正措施,后续审计时的审查结果,以及审计人员对纠正措施的评价。

参考文献:

1.曹群耿.浅谈关于企业后续审计的认识和思考.交通财会,2006(7)

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篇(3)

(二)建立完善审计整改会议制度。政府每年要召开1至2次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机关关于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和审计整改结果的汇报,安排部署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审计、监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政务督查等有关部门及当年被审计的部门和单位参加或列席,必要时邀请纪检、组织和检察、法院等部门参加或列席。

(三)推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审计机关每年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整改情况,除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外,要通过人大、政府、审计机关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对不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通报。

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篇(4)

1.过分求长求全。部分审计人员认为绩效审计项目已经跳出了财务收支的局限,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到业务开展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都可以评价,涉及的内容众多,报告也要面面俱到;部分审计人员认为绩效审计就是评价指标的事,往往拼凑计算一堆“率”,却又不成体系且没有参照评价标准,让报告阅读者不明白计算出的这些指标到底意味着什么;还有部分审计人员担心报告写短了没有分量,怕领导不重视,一份沉甸甸的报告才能展示自己的审计成果。上面所列举的这些背景下写出来的报告往往主次不分,难以抓住要害突出重点,无法深入揭示问题和剖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报告的阅读者常常是看到后面忘了前面审计发现的问题,被众多的“率”还有百分号弄得晕头转向,读完全篇仍无法领会作者意图。

2.套用模板引用总结。部分审计人员撰写审计报告时习惯性地套用报告模板,这就导致了诸多绩效审计报告结构相同,内容相近,问题类似,缺乏针对性。一些审计人员甚至会大段摘录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工作总结及汇报材料,缺乏审计的真实性判断,绩效审计报告也很容易拔高被审计对象,提出过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评价,有的近乎于歌功颂德的标榜文章,严重违背审计的真实性影响审计的权威性。

3.审计建议缺乏可操作性。审计署的8号令及《江苏省审计单位绩效审计通用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中对审计建议都有相同的表述:“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需要提出的改进建议。”审计建议是有则提无则免,而现在似乎不提审计建议就显示不出审计人员的水平,但提出的建议经常是有的站的高度太高,超出被审计单位的能力范围,被审计单位感到无能为力;有的建议缺乏针对性,似乎既是哪里都能用又是哪里都没用,属于建议中的“万金油”;有的建议脱离实际,被审计单位无从采纳,还会不小心被私下里议论为天方夜谭。如此泛泛而谈,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难以起到效果。

(二)对于撰写绩效审计报告的建议

1.健全完善报告质量控制制度。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对绩效审计报告质量提出明确要求:报告内容要准确,能根据审计发现的情况合乎逻辑地得出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所有支持报告主体内容的各种材料要完整充分;报告结构逻辑性要强,读者容易把握报告的主要内容。

2.增添报告的可读性和生动性。审计人员应试图从报告的题目、图片、表格等方面增加报告的生动性和可读性,吸引读者的兴趣,尽量避免使用专业词汇及专门数据,引用直观的数据、表格、图表等营造良好的视觉冲击。报告内容应尽量量化,避免出现非常模糊的审计表述。有时可以运用附录,将细节性的参考数据放入附录中供人查阅,一方面保证了审计报告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又提高了审计报告主体内容的可读性。

3.健全绩效审计报告的工作程序。如明确审计报告撰写者、复核者的责任,在审计报告出具前,应由未参与该绩效审计项目的审计单位领导独立阅读,以检查报告是否存在难以理解的内容等等,或者在保证保密性前提之下,扩大阅读面,让更多的审计人员参与到报告的内容及文字方面的修改和完善工作中,群策群力,降低审计风险,打造精品绩效审计报告。

二、公布绩效审计结果,扩大审计影响力

审计报告的公开化对绩效审计项目来说尤其重要,特别是大型绩效审计项目,信息量是非常丰富的,报告篇幅很长,有些是涉及体制机制性问题,有些是需要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政府领导并不一定有时间关注到报告的方方面面,既使领导批示了,也并不能代表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因此,除了按正常的审计程序报送绩效审计报告外,绩效审计成果的应用应有更高的管理要求。

(一)加大绩效报告公开力度

为扩大审计的影响,能公告的报告应尽量公告或节选公告,难以公告的,应争取向人大或地方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作专题汇报。

(二)做好绩效报告的解读工作

审计人员可以细分报告内容,将其改写成简报、审计要情、专题系列汇报等,语言应通俗易懂,尽量少用专业词汇。

(三)汇编绩效审计优秀案例,互相借鉴绩效审计方法

如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在2009年开展“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止绩效审计调查,项目结束后,先后多次以专题形式在各级媒介上宣传了本次绩效项目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全国审计单位都能够有所借鉴。基础建设的影响力虽然不及审计署那么广,但是也可以在其影响力范围内作一定的经验推广,如在全局范围内,就可以通过案例讨论的形式让不同审计项目的审计人员进行换位思考和共同学习。

三、做好审计回访,保护审计成果

(一)制定有关绩效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实施细则

针对目前绩效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职责不够明确的问题,政府要明确由审计单位或由审计单位等部门组成的审计整改机构履行绩效审计整改报告职责。同时要明确审计整改机构的职责范围,除了报告职责外,要履行监督、评判的职责,既要跟踪、汇总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也要评估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成效。

(二)加强绩效审计整改的后续跟踪工作

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篇(5)

随着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审计整改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大多数被审计单位已经能够正确对待审计工作,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通过强化审计整改的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和合作机制,改进机构运作和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内部管控制度,细化分解审计整改责任,建立审计整改反馈报告制度,并定期开展审计整改排查等方式,积极落实审计整改。

虽然近年来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审计整改环境整体面临机制体制不完善、审计整改制度支撑不足、缺乏审计整改效果认定标准以及审计查证不到位等原因,仍存在整改监督力度不大、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不彻底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落实、执行和结果反馈的监督检查不够。

1.由于目前审计整改大多是审后整改,事后监督,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往往是在执行当年审计项目的同时兼顾上年审计项目的整改检查,客观上精力和时间有限,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审计、轻整改的现象,放松了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和结果反馈的监督检查。

2.由于现行审计法规中缺少关于审计整改问题的明确表述,没有具体明了的操作程序,审计机关在依法督促审计整改问题上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撑,仅依据审计(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要求被审计单位整改,缺乏硬性约束力。审计机关强制执行力不足给了被审计单位逃避整改的空间。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认同度不够,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存在短效整改现象。

1.由于立场不同或审计查证不到位等原因,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存在异议、直接指出审计工作存在不足;表明有不同看法,保留意见;对部分审计发现问题不予回复、不予整改。

2.由于缺乏对审计整改的效果认定标准,一些被审计单位存在应付整改检查,蒙混过关的思想。审计整改仅停留在审计发现问题表面、问题发生当地、当时,就事论事地进行整改处理,没有对问题产生原因的深入分析,源头治理力度不够。尤其是涉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多采取制定或修订制度、重申有关规定并承诺今后加强管理等措施进行整改,但对已经发生的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或追回相关资金,短效性审计整改特征明显。

(三)全面的审计整改合作机制尚未建立,相关部门间缺乏沟通协调,没有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

1.在宏观层次上,目前还缺乏一种有效的机制,将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起来,就审计机关宏观建议进行研究。审计报告中涉及体制机制性问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以及一些宏观层面的,有关建章立制的建议,都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被审计单位无法单独完成整改。

2.在微观层次上,目前多数审计机关仅就查处经济案件开展了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对审计查出的一些其他问题,还没有与地方各部门建立一种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由地方政府统一主导各部门开展整改督促工作,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整改落实。

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

(一)明确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各负其责。

审计机关应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寻找审计整改的法律支撑,运用法律手段,明确审计整改责任主体,落实审计整改建议,尝试审计整改问责,维护审计严肃性和权威性。

1.审计机关是审计整改的督办检查主体。

审计法、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均对审计机关作为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在具体操作层面,应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和审计组的具体责任,即审计机关对审结项目整改检查负总责,法规处、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具体指导和督促各审计组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审计整改回访工作。各审计组对审结项目整改检查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各自审结项目的整改检查和结果反馈工作,并向审计机关提交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审计组整改检查工作报告。

2.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的执行落实主体。

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并将审计决定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

这些规定都明确了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的直接责任主体,并负有向审计机关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法定义务。

3.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是审计整改的监督管理主体。

审计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审计机关责令被审计单位上缴的款项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的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对审计机关提出的处分建议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被审计单位逾期仍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审计机关通知暂定拨付有关款项的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对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和反馈整改结果整改负责。

4.尝试建立审计问责制度,大力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

在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对被审计单位和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落实和监督审计整改的明确要求基础上,结合《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关于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等有关规定,尝试建立审计问责制度,具体明确问责的对象和原则、问责的内容和问责的方式,增强审计威慑力。

(二)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理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运行机制,确保跟踪检查取得实效。

1.制定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按年度编制整改跟踪计划,确定组织形式、检查内容和实施程序等。

一是年初根据上年审结项目的报告、决定报出时间,初步列明项目整改时限表,制定年度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计划。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类型,确定重点项目进行实地回访跟踪检查,其他项目采取报送检查方式,开展全面的整改检查工作。

二是由法规处、办公室牵头,有关业务处参加,组织审计整改实地回访工作,全面了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采取报送检查方式的审计项目,要在取得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的同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业务处室要就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的开展情况,向审计机关提交整改检查工作总结。

2.及时总结分析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审计整改内部通报制度、强化审计整改考核力度。

一是及时总结分析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反映整改取得成效,查找整改工作问题和难点,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整改工作的有效建议。

二是建立内部审计整改工作通报制度。限定整改跟踪检查完成时限,对各审计组整改跟踪检查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于被审计单位提出异议、保留意见、不予答复、不予整改的问题,责成相关审计组查证核实。经核实,属于被审计单位责任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整改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因审计查证不实等原因,导致审计决定存在重要错误事项的,将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审计组和审计人员责任。

三是强化审计整改绩效考核力度。进一步细化审计整改考核打分标准,明确审计组提交审计整改报告时限,提交整改报告不及时的审计组、审计整改发现重大审计瑕疵的审计组不得分。

(三)创新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方式,改进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整改科学行和可执行性。

1.将审计整改工作前移,做到边审边改。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急需改进和容易改进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即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整改落实。一方面可以强化审计整改落实力度,另一方面,也减轻了后续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的工作压力。

2.提高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和审计决定的可执行性。一方面在审计过程中,要深入研究被审计单位的行业背景和管理模式,针对具体问题提出适宜操作的审计建议,避免泛泛而谈。另一方面,要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作出可以操作的审计决定,提高审计整改的可执行性,提升审计机关的威信力。

(四)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审计整改监督检查合力。

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篇(6)

经济责任是指行业所属企业或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所在企业或部门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行业所属企业或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行业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县级局、物流配送中心等非法人独立核算主体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期间,以人事部门任、免文件为依据。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的起止点一般以人事部门任、免文件发文之日的前月末来确定。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

审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制定工作计划、下达审计通知、编制实施方案、召开进点会议、开展现场审计、编制审计底稿、出具审计报告、下发审计意见、上报整改报告、建立项目档案。

1.制定工作计划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本着“凡提必审,凡离必审,任期内轮审”的原则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由审计部门负责制订,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部门拟订审计对象名单以及审计要求,交审计部门制订工作计划。如因年中临时人事调整导致审计计划调整的,由人事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提交联席会议审议后进行调整。

2.下达审计通知

经济责任审计通知应在实施现场审计三个工作日前,向被审计责任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并抄送被审计责任人。因特殊情况,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3.编制实施方案

审计部门根据审计通知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审计组负责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经审计组组长审核后实施。

4.召开进点会议

审计组进点时,由被审计单位负责组织召开由被审计责任人及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进点会。

5.开展现场审计

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可以运用检查、观察、询问、监盘、重新计算、外部调查等方法,获取充分、适当、可靠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可以采取复制、截屏、拍照等方法取得审计证据。

6.编制审计底稿

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当经审计组主审、组长复核。

7.出具审计报告

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书面形式征求被审计责任人及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组长对审计报告负责。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责任人基本情况、企业财务绩效分析、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需要说明的事项和审计评价等六个部分。被审计责任人及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达审计组,如逾期提交或不提交书面意见,均视为无意见。

8.下发审计意见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收到审计报告30日内,完成审计报告的审定工作并拟订审计意见书,经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给被审计单位,抄送被审计责任人。

9.上报整改报告

被审计单位要在接到审计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审计意见书的要求,对照审计报告和底稿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条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10.建立项目档案

审计终结后,审计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所有审计资料整理归档。经济责任审计档案按“项目立卷、审结卷成”的原则定期归档。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的项目,要在委托合同中明确审计项目工作底稿、报告的归属权。

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价及责任界定

审计组对被审计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施审计后,要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对被审计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审计评价。审计评价要以审计数据为基础,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责任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评价指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审计评价不应超出审计的职责权限和审计范围,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要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撑,与审计事项不相关、审计证据不充分的问题可以不评价。

审计组对被审计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要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三、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工作成果运用

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除向下达审计指令的管理层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外,还要抄报上一级内部审计管理机构并抄送本单位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报告作为干部业绩考评、职务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被审计责任人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纳入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审计部门要对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需在审计中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审计并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审计查出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意见书后15天内,要以一定的形式在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传达。

2.各单位要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和问责制度。被审计单位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审计部门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意见和整改建议,对执行审计意见或整改不彻底,要查明原因,及时督促落实,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整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纪检、人事部门要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以及领导干部管理档案,作为单位、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问责。

参考文献:

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篇(7)

内部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内审报告)是内审成果的集中体现,是提高内审工作质量的关键所在。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国施行新的审计准则(审计署8号令)以来,对审计报告的形式、内容、编审方法等方面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但当前内审报告仍存在审计要素不齐、反映问题不突出、依据引用不充分、审计评价不公允、审计建议缺乏服务意识、整改落实不到位等诸多问题。科学提高内审报告的质量,对被审单位的规范管理,乃至更高层次地促进国家和社会金融秩序的良性循环,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目前内审报告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要素不齐,格式错误,日常口语频现,权威性受到质疑

一是内审报告经常出现没有标题、报告日期等要素不齐的低级错误。二是不注意格式,错别字频现、标点符号混用,造成词不达意,漏洞百出。三是内审报告中充斥着日常口语,比如:经常出现“确实存在如下问题”、“显然不合理”等;甚至存在日常口语取代法律术语,比如:将“法定代表人”误写为“法人”或“法人代表”等。日常口语的不规范使用,降低了内审报告的权威性,甚至影响其法律效应。

(二)反映问题的重点不突出,数据表述不直观,不科学

一是在反映问题时主次不分、重点不突出,反映的都是些微小技术性差错、性质不严重、不具代表性的问题,对收集起来的审计证明性材料没有进行必要的提炼。二是面对各种审计数据,放弃直观图表法,选择晦涩、不科学的语言归集表述。使人感觉整个报告处处隐藏着问题,却又找不出关键性所在。

(三)问题定性不准确,依据引用不适当

在审计查出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中,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叙述不清,定性和处理处罚引用的法律法规存在、过时、失效,层次较低、与相关其他法律法规冲突等现象,严重削弱内审报告的严肃性。

(四)审计评价不全面、有失公允

一是由于对内审报告反映的问题,调查不够深入,没有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当时的客观背景环境,使提出的一些问题与事实有较大的出入,甚至明显带有个人的主观臆断、感彩比较明显,存在任意拔高或贬低的现象。二是超越审计范围进行评价。对不属于审计事项的内容以及审计过程中没涉及或仅表面涉及的问题进行随意评价。

(五)审计建议缺乏服务理念,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

一是片面强调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缺乏服务理念。将评判内审报告的优劣建立在发掘被审计单位问题多少的基础上,内审报告过于强调缺陷部分的披露,对取得的成绩或管理中的亮点予以忽视,没有站在被审计单位角度,对其战略目标的实现,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措施。二是审计建议针对性不强,非常原则抽象。对发现的问题,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没有结合被审单位自身情况,从制度的建立是否科学合理、资源配备是否齐全等角度入手,提出实用性较强的审计建议;或者提出的意见完全超出被审单位自身能力的范围,不具备可操作性。

(六)对内审报告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得力

目前普遍存在“重审计、轻整改”的现象,对内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不及时落实整改,或者敷衍简化、整改不到位。内审报告约束力缺失,审计整改走过场,完全脱离了内审监督的初衷,内审实效性得不到保障。

二、影响内审报告质量的主要因素

(一)内审人员专业能力欠缺,质量风险意识不强

内审是一项专业技术性较强工作,要求内审人员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和风险意识,熟练运用专业知识,充分调查取证,做出正确的职业判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内审人员因自身专业能力的欠缺,不能完全达到上述要求;加上受惯性思维的影响,对内审报告中潜在风险缺少防范意识,这些不可避免地影响内审报告的质量。

(二)审计复核三级复核制度未能有效落实

审计三级复核制度(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和审计专职复核机构三级复核制度)未能有效落实,部分审计组组长以及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没有切实履行复核职责,仅简单地签署“已复核”,没有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审计复核流于形式;审计专职复核机构不得不直接面对许多本应在审计组和其所在部门解决的问题,比如:审计事项事实是否清楚、审计评价建议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但审计专职复核机构由于受工作流程的限制,无法接触到第一手资料,审计复核对审计事实的精准反映很难实现,这很大程度影响了内审报告的真实有效性。

(三)内审报告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

对于内审报告的质量控制而言,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是关键。但现实中内审责任追究往往是最薄弱的一环,有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有的根本没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其结果直接导致审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出现的审计过错,难以辨别责任主体,内审报告质量追溯控制得不到保障。

三、提升内审报告质量的有效途径

(一)要素齐全,文字简练,用词专业,表述准确

一是内审报告编写应当包括下列要素:(1)标题;(2)收件人;(3)正文;(4)附件;(5)签章;(6)报告日期;(7)其他。要素齐全,是提高内审报告质量的基本要求。二是编写内审报告时应尽量使用定性、定量词汇,判断和反映客观事实,切记使用模棱两可的文字和夸张的语言;同时尽量减少日常口语,采用专业术语,清楚准确地陈述事实,使内审报告的使用者充分明白、精准理解。

(二)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内容完整,重点突出

一是内审报告应做到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原则上按要按主次程度依次归类,同类问题尽量集中表述,并且注意前后联系。二是内审报告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地反映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财务收支的真实情况,要有专业判断,重点突出,去伪存真;对发现的问题,要具有代表性,能充分反映被审单位重大经济活动和重要财务管理行为上出现的漏洞。三是内审报告所列的事实在“真实可靠”的基础上还应该做到 “翔实清楚”,在数据收集过程中尽可能量化,多用图表形式归集;文字表达简练、准确,符合审计公文语体。

(三)实事求是,证据充分;引用适当,定性准确

一是内审报告应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对审计事项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作出公正的评价,态度鲜明,对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地作出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二是对引用的法律、法规依据要注意时效性,行为发生时还未生效的文件或者已废止的文件不能引用,法规级次高的优先使用,要有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意识。引用的法律、法规除写明文件名称和文号外,还应将引用的有关条款写上,使内审报告对问题的评价和处理更有说服力。

(四)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完善内审报告三级复核制度,改进审计评价意见不全面的状况

一是在编制内审报告应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编制初应与被审计单位就有关分歧进行沟通,初稿形成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还应再次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书面反馈,促使内审报告更加充分反映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二是落实内审报告三级复核制度,通过规范审计复核,评估审计发现的问题的重要性程度,对被审计单位违规问题的定性、处理以及整改措施,提出公允、全面的评价意见,提升内审报告的价值和作用。

(五)正确把握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强化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要树立审计的服务意识,要明白查处和揭露问题不是内审工作的最终目的,其最终目的是通过内审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制度管理,维护国家资产安全,减少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二是强化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审计建议要明确具体,要让被审计单位的执行有据可依,整改落实有效。例如:某被审计单位存在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的问题,那么针对该问题审计人员提出审计建议时,就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单位的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和申报工作,如实核实资产,加强购置、废置的固定资产登记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而不能一概用“要加强财经法纪意识,增强财经制度”等建议笼统代替。

(六)健全内审报告责任追究制度,跟踪督促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是建立内审报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减少审计工作中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二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健全制度;注重审计建议的成效,并采纳后运行情况进行提炼总结,及时上报相关政府部门,推动相应制度和办法的出台,提升审计报告参谋服务的价值。

四、结束语

总之,内审报告质量管理是全体内部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共同参与实施的系统工程。内审人员应提升自身道德修养和专业素质,建立“防范胜与查处,监督寓意服务”的理念,加强内审报告质量控制,使被审计单位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将内审报告视为有效的管理资源,更好地服务于被审计单位长远发展,进一步促进国家和社会金融秩序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阳承姣.内部审计报告常见问题和质量提升措施[J].时代金融,2013(18).

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篇(8)

一、后续审计的目标和作用

依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后续审计》,后续审计是指审计机构或审计组织为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包括审计意见和建议等)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而开展的审计。后续审计实质上是审计工作的往后延续,是审计机构或组织在对其已经审计完毕的被审计单位在上一次审计的基础上,就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的行为。

后续审计的目标从属于审计的目标,是实现组织内部既定控制目标和确保控制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其具体审计目标看,应当包括:(1)充分性,即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结论所揭示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是否能够达到降低控制风险并实现控制目标的需要;(2)有效性,即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手段能不能够有效地降低控制风险,如果不能降低风险,就说明所采取整改手段缺乏有效性;(3)合理性,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有没有采取恰当、合理的措施进行纠正,合理保证类似情况不再发生且满足成本效益原则;(4)及时性,即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结论所采取的行动和措施是否适时,能否及时堵塞漏洞并改善控制。

后续审计的任务是由其目标所决定的。依据目标,后续审计的主要任务包括:(1)检查了解并核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所明确需要整改的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2)检查了解审计组织在审计结论中所提出的可增加经济效益审计建议的实现程度,被审计单位是否采取积极行动推动其实现;(3)了解并确定审计结论中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如果不切实际或不具有可行性,或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审计结论的实施时,则应明确告知被审计单位;(4)了解被审计单位有否存在隐瞒行为,以便继续审计。

后续审计在审计实务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审计结论。审计现场工作结束后,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审计结论的要求对审计发现进行整改或纠正,这其中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审计人员也是不知情的,这就要求审计组织追踪审查。后续审计不仅是审计人员对审计结论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的有效手段,也能够发挥督促审计决定执行和落实纠正措施的作用。

(2)有利于发挥其监督和服务的载体作用。后续审计既体现审计监督的职能,也体现了服务的职能。后续审计既检查被审计单位审计结论的执行情况,体现监督职能,也评价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措施实施效果,为被审计单位发展服务,也促进审计机构和组织实现转型的目的。

(3)有利于检验审计工作质量。后续审计,是对审计结论的执行情况检查,也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验,有利于评价审计工作水平。通过对审计结论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回访,可以促使审计组织在下达审计结论时要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要使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也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4)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审计反馈机制。后续审计不仅要让审计组织了解审计结论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所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切实可行,还要让了解被审计单位在执行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是否存在需要补审等。这样建立了另外一个信息沟通渠道,也完善了审计信息的反馈。

(5)有利于保证审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后续审计能使被审单位重视审计工作。一方面,改进部分单位对审计结论的权威性认识不足;另一方面,也保证审计建议能够落到实处,强化审计的监督体系,促使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的重视,维护审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后续审计工作的程序

后续审计一般要经过以下6个环节:

(1)依据被审计单位的回复资料,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审计回复资料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做出答复。审计组织在进行后续审计前,应首先查阅被审计单位的回复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初步明白已经整改的内容和未整改的部分内容。

(2)对照审计结论,详细审阅、对比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资料。审计人员需要对照审计结论文书,并将之与回复资料进行对比,详细、深入了解审计整改情况。这时,应特别关注以下几种情况:审计回复不充分的、被审计单位有异议或理解有误之处、被审计单位将不采取纠正措施或无法整改的部分。

(3)编制后续审计工作方案。在编制后续审计方案时,要注意后续审计的内容。审计的内容不仅要包括已经整改落实的内容,对被审计单位“语焉不详”的内容或回复资料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应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在方案中,还应包括对重大的审计意见整改措施和实施现场的跟踪审计方案。

(4)开展后续审计工作。开展后续审计工作一般以现场审计效果更好。后续审计主要依据被审计单位回复资料、审计结论等文件,逐一核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这一阶段尤其应了解被审计单位在回复资料中“语焉不详”的内容,实际了解整改情况;对被审计单位未整改或存在争议、异议的部分,不仅要了解被审计单位未整改、争议、异议的原因,还要注意了解审计结论本身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向适当的人员进行汇报。如审计结论本身不合理或不具有可行性,应该免于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责任。

在经过后续审计的必要程序和内容后,审计组织对已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对被审计单位已经实施或正准备实施纠正行动后的情况进行再评估判断。必要时,还可以进行再一次的后续审计。

(5)编写后续审计报告。审计组织在完成后续审计后,根据后续审计情况,编写后续审计报告。后续审计报告是对后续审计的工作总结,也是对审计工作效果的总结。后续审计报告要重点介绍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进行评价,还要对被审计单位存在争议、异议的部分进行分析,如有对审计组织的建议,也可在后续报告中予以适当反映或形成专题报告向适当的层次汇报。后续审计报告在报送适当的层级人员审阅后,如无异议,则可宣告该审计项目结束。

(6)整理资料,完善审计档案。后续审计资料包括: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有关事项的往来信件的复印件;后续审计中会议、电话联系、文件审阅、计算等工作的记录;审计回复以及传达或讨论纠正措施的往来文件的记录;向被审计单位做出的对预计纠正措施的意见和指出审计回复中存在不足的有关信件等等。后续审计工作记录是重要的审计资料,应将其整理好,并纳入审计项目归档管理,以便索引。

参考文献

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篇(9)

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积极落实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审计整改,是提高审计工作实效的重要措施,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制约着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发挥,也影响着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审计整改是当前审计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区审计部门要善于摸实情、勇于查问题、敢于说实话,把审计整改同审计查处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依法监督、公正处理、督促整改。各街镇、各部门和单位要站在全区发展大局的高度,正确对待审计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强化法制意识,坚持标本兼治,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经行为,自觉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二、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一是接受审计的部门和单位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区审计部门回告审计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回告包括: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落实情况及结果;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责任人的责任和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和处理的原因和责任;准备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二是对重要审计事项,区审计部门要以审计专报的形式,及时向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每年定期向区人民政府综合报告全年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整改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等。三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或审议意见,由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区审计部门要及时向区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区监察、财政、司法、税务等部门要依法协助区审计部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促进审计决定执行,努力形成全区“大审计”、“大监督”的良好格局。对区审计部门依法提请暂停拨付的有关款项,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停拨。区税务部门要依法追缴并足额征收相关税款。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存在违纪、政纪行为的,区审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人员移送区监察部门;构成犯罪的,要及时将相关人员移送区司法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审计整改查处结果书面反馈区审计部门。

(三)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区审计部门负责督查核实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审计跟踪检查,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情况,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纠正情况,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审计揭示问题纠正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情况,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的落实情况,其他需要跟踪检查的事项。对未执行审计结果的,要查明原因,及时督促落实。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要定期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积极促进被审计单位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

(四)强化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将全区审计整改工作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对审计综合情况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专报(信息)及有关审计事项的批示落实情况,纳入区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内容,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措施,限时办结。

(五)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将各部门和单位接受审计和落实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切实提升审计监督实效。对审计整改问题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被审计单位及区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政纪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区审计部门;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刑事责任。

(六)实行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区审计部门要在做好审计结果公告的基础上,适时公布审计整改结果,对于屡审屡犯、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曝光。

三、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HT〗

(一)加强审计计划管理。要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审计体系力量,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审计及调查工作,坚持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审计项目,实现对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

(二)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区审计部门对审计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建议可行。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审计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审计整改工作流程图》(具体图表附后)规范操作,切实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依法界定执法责任,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认真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整改实际效果,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经济“卫士”和参谋助手作用。

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篇(10)

(一)审计整改的概念和标准。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行为活动。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和审计处理的要求,审计整改应包括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的行为,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行为,以及审计机关监督审计整改的行为等。审计整改的标准是审计揭示的问题得到纠正,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审计整改的现实意义。审计整改是现代审计的重要内容。对审计查出揭示问题的整改,是现代审计的一个重要内容。即审计揭示问题向社会披露审计报告审计问题整改。如果只有审计查处阶段,而没有审计整改阶段,那么审计工作是不完整的,也就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作为政府审计,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查出的问题没有相应的跟踪整改,建制堵漏,加强管理,或者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行政过失,就不能很好地履行审计的职责。

审计整改是审计质量的重要体现。审计工作质量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审计工作实施本身及审计问题查处的客观公正、无差错、无风险,也应包括审计揭示问题是否最终得到落实与纠正。只有这样才是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科学地体现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工作的质量。因此,审计问题的整改是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与体现。当然,审计整改是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审计质量越高,审计揭示的问题越彻底,建议措施具有操作性,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就越到位,就能促进被审计单位更加切合实际地从体制、机制上去解决问题,从根本上去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审计整改是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的共同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是审计监督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业务工作的程序之一。审计整改也是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监督,落实审计意见和决定的具体行为,是应尽之责。在审计整改工作中,被审计单位是主角,承担着主要任务,审计机关担负着监督、检查和评估的责任,不使审计整改流于形式。

二、审计整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普遍都十分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例如,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审计回访制度等。审计机关通过向提交政府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和受政府所托向同级人大报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都反映了审计整改的情况,各级政府也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问题。审计整改已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大部分被审计单位比较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包括主管部门在内的相关部门也能够积极配合,建立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积极主动的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但有部分单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还经常发生。

一是一些被审计单位认识不到位,重视审计,轻视审计整改。有的认为只要把应缴未缴的财政资金、税金或罚没收入上缴后就算是落实了审计决定,就算是进行了审计整改。有的被审计单位、部门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应付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

二是一些审计人员认为,审计整改是被审计单位的事情,与审计机关的关系不大。重视审计项目计划的完成和违纪资金的收缴,而未将审计整改与审计查出问题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因此,抓落实或督促审计整改的态度并不积极。有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中提出的审计意见或建议的可行性较差,具体操作性不强,造成被审计单位难以落实。

三是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审计整改到位、成效如何?缺乏评判的标准和依据。对审计整改不到位或走过程的单位、部门,缺乏相应的处理手段,没有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审计整改往往是流于形式或走走过程。

四是审计整改后续跟踪不够。由于审计机关没有专门的机构或专职人员,监督审计决定、审计意见的落实,评估审计整改的效果,使审计整改工作中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

五是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督促审计整改的机制尚未形成。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不仅仅是审计机关的责任,还应包括主管部门、监察、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参与及协调配合,以促使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使审计整改的力度和深度不断加强。

三、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改变观念,提高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提高认识,自觉地把审计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违规问题纠正、管理问责与督促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要督促被审计单位转变观念,树立审计整改的理念,建立单位内部审计整改责任制,纠正审计整改仅仅是财务部门任务的片面认识和做法,建立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管理部门等参加的审计整改机制,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

强化审计整改跟踪职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审计机关应当自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九十日内,了解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被审计单位超过规定时限未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报告人民政府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做出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审计法》修订后也明确了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的职责。因此,审计机关应强化整改跟踪职能,可考虑增加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审计整改成效的评估工作,探索评估工作的方法、内容,并不断深化,避免审计整改走过场。

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篇(11)

(一)面向用户,坚持实用性原则

伴随着全面改革的推进,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越发显著和不可替代,审计报告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面向用户趋于多样化,因此,报告谋篇布局要考虑不同的阅读对象和使用者。审计报告要发挥切实作用,而不能只存在于形式上,审计人员从审计实践中得到大量宝贵的成果,经过深度分析和总结,得出阅读者工作和生活中需要的重要信息和客观论断,只有将其体现在报告中,才能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得以充分利用,因此报告撰写必须考虑实用性。

(二)针对重点,坚持建设性原则

全面深化改革必然要摒弃与改进弊端缺陷,完善体制机制。审计报告要分清重点,抓主要矛盾,深入剖析,事实判断和整改建议要具有建设性,方能彰显审计工作的突出价值。尤其在审计全覆盖的目标下,审计工作更要有所侧重,目标明确,呈现给国家和人民建设性的成果。

(三)防范风险,坚持前瞻性原则

审计工作服务于国家治理,要立足国家战略,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当前审计机关以减少国家财政资金损失,优化管理为目的,已将审计监督工作关口提前,在审计报告中同样要关注国有资金管理中的风险,提出具有苗头性、前瞻性的问题和建议。(四)加速改革,坚持创新性原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审计监督对象和审计环境将发生非常大的变化,审计机关要适应这种体制机制的改革,同时还要走在改革的前列,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揭示问题、引领发展、辅助决策等重要职能,审计报告必须在格式、体例、内容等要素方面有所突破和完善,以适应改革背景,服务审计工作和社会发展大局。

二、审计报告撰写形式分类

本文依据“五个机理”,将审计报告按用户不同,分为五类:

(一)揭示问题类审计报告

揭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财政资金运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责,同时,通过审计揭示经济社会中的问题,也是国家审计以问题倒逼改革,发挥自身作用推动全面改革的主要路径之一。揭示问题旨在确定存在的问题的性质、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程度、问题产生的根源及问题所属政策制度的范畴,并以此确定惩戒形式和等级。揭示问题类审计报告的主要“用户”是司法部门或其相关领域的上级主管部门,这类报告宜于交代清楚问题线索、问题量度、法律及政策依据,以期具有足够法律法规说服力,便于相关权力部门进一步查晰和处理。

(二)公众应用类审计报告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的界限,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审计工作要适应新的经济形态,调整监督领域和监督侧重点,在教育、社保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审计监督范围和力度将扩大和加强,这使得国家审计站在民众立场、服务于公众的职能更要充分发挥。服务大众的审计报告专门作为“公众应用”一类来编写显得尤为必要,公众应用类审计报告单独撰写,既要满足群众的知情权,使大量社会经济发展相关信息和数据供创业者和投资者使用,又便于社会对于审计工作和各类国有资金使用的监督。

(三)决策支持类审计报告

“决策支持类”审计报告的面向“用户”是政府决策部门。审计报告是向决策部门提供重要经济信息、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当前,深化全面改革的新形势下,审计机关服务于国家治理,要协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工作,审计机关以自身实际工作为基础,从微观审计中发现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对审计信息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把握大势,着眼大局提出宏观的系统性建议,及时反映,为加强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四)实务指导类审计报告

审计机关重于追求问题的实质,经常要进行延伸审计,触及基层管理的方方面面,可以在微观审计中总结各地各领域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错误案例,为基层实务部门提出可操作性的改革制度设计和良好治理的建议。因此,国家审计有必要单列一类审计报告为“实务指导类”审计报告,面向“用户”是相关领域的实务部门。这将对于实务部门在干部管理、合规运营、风险管理、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具有指导作用。此类报告可以在下述“监督整改类”审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提炼总结,形成具有共性的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案例集成,针对不同的行业和领域,每个季度定期。

(五)监督整改类审计报告

“监督整改类”审计报告面向的“用户”是被审计单位。国家审计要通过具体的审计工作来监督有关部门单位是否有效执行相关改革政策,促进政策落实,以发现政策的效果和缺陷。审计机关撰写审计报告要摆正审计机关自身监督者的位置,发表意见要客观,围绕审计目标进行。监督整改类审计报告要给予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正确的鉴证和评价,通过交流意见和整改,保证企业和部门规范运作、提高经营或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不同类型审计报告的撰写特点及完善措施

(一)揭示问题类审计报告:阐述准确深入,篇幅精炼规范

这类审计报告宜于采用标准格式,制定写作基本要求,编写审计报告时必须遵循要求,规范引用法律法规。报告必须突出重点,细致筛选反映被审计对象负有经济责任的事实、性质及严重程度等方面的情况,一般性问题不编入报告。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能包含任何夸大和缩小的内容。在行文用语方面,应逻辑严谨、词语简练、概念准确、措辞适当;在内容表达上应证据确凿、阐述问题深入、内容完整、评价客观公正。清晰阐述被审计对象是否存在内控薄弱点,从而取得涉嫌经济犯罪的线索。要充分挖掘第一手资料背后的问题,采用科学分析方法,做深入剖析,提出说服力强和价值较高的观点与问题。

(二)公众应用类审计报告:扩充信息量,弱化专业性,增强易读性

首先,审计报告要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将审计成果充分利用。从这一点上来讲,我们应该启动民意调查研究,对社会公众的需求和理解进行深入调查。根据需求,在合理范围内,增大审计报告所承载的信息量,丰富审计报告内容。面对社会公众,增强审计报告的透明度,打破审计过程这个“黑箱”。为满足信息使用者的期望,不断完善审计报告的信息内容极其必要。一方面可以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缩小审计期望差距,满足社会公众对决策信息的需求;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审计中获取信息的利用率,实现信息共享、再加工再分析,使审计工作更加深入和全面,在公众的监督下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其次,由于报告的阅读者文化程度、社会阅历和专业水平等存在差异,在公众应用类审计报告中,要注意运用数据对比、图文结合等方法来描述审计内容。晦涩的财务和审计专业术语无法确切地与大众顺利沟通,会降低其可理解性和利用效果;公众应用类审计报告必须考虑报告使用者的理解能力,并且在报告中要突出重点,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具有宏观意义的苗头性问题。此外,还应避免歧义性语言,注意措辞,若扭曲了审计事实,造成煽动不良情绪的后果,将严重影响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三)决策支持类审计报告:立足国家发展战略,提出宏观系统性建议

决策支持类审计报告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被审计者对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经营方针、内部管理规定、制度贯彻的情况,经济决策能力、民主集中制执行、经营实绩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在全面改革的大环境中,政府要承担责任、提升服务和增长目标,需要建立一个可以度量政策效果和具有透明度货币价值的体系,以便更具体清晰地核定各部门成本,承担公共责任,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增长。对数据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评价,以便专注于更高价值的活动。审计机关应拟定一个简单的框架来描述数据资源,控制数据披露过程,说明数据的局限性,对数据核查,控制隐私和欺诈等风险,提高数据的客观准确性。此类审计报告要提供对决策者有价值的信息,针对决策部门关注的事项和问题进行阐述。要对问题定性准确,有前瞻性,评价客观,反映情况用语恰如其分;内容要提示重大风险和制度缺陷,让决策层从审计报告中获取从其他渠道无法知晓的重要事件。因此,审计建议要站在科学发展的前沿,有效发挥审计的“免疫”功能。

(四)实务指导类审计报告:包罗基层事务错误与先进的操作性案例,注重细节层面

实务指导类报告宜于打破以往按照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审计建议的布置顺序进行的“流线型”报告模式,代之以“模块式”报告体例,即将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分成多个模块,每个模块又分成更细小的工作单元来报告。每个工作单元又包括基本情况、审计发现、改进建议和被审计单位的回应等部分,并制作详细的索引目录,既能让读者迅速的找到目录中标注的篇章,又方便读者就其关心的问题集中阅读,从而提升读者的阅读效果。撰写者要提炼审计人员实践获得的典型性成果,整理关键要素,抓住共性特点,总结审计精华,分门别类的加以披露,发表审计意见或评价要原则性强,并点到为止,全面客观概括问题的利和弊,若只强调一个方面,会给阅读者带来误导,使之产生负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