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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支部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2 15:02:22

医生支部工作计划

医生支部工作计划篇(1)

预算是指对未来某一特定期间如何取得和使用财务资源的一种详细计划。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对计划年度内医院财务收支规模、结构和资金渠道所作的预计,是计划年度内医院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在财务收支上的具体反映,是医院财务活动的基本依据。编制预算的工作称为预算编制,本人就近些年来如何做好医院的预算编制工作谈心得体会。

一、理解和掌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依据是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的基础

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同时规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在理解该预算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应着重掌握以下预算编制的原则。

1.坚持收支统管、收支平衡的原则。医院在编制预算时,必须将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包括计划部门根据项目功能、规模核定安排的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医院自身用于发展建设和对外投资的资本支出。医院预算,要做到收支平衡,根据收入安排相应支出,保证国家下达的卫生事业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2.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的原则。要按照上年度的执行情况,考虑预算年度的可变因素,将收入打足,在安排支出预算时,应分清轻重缓急,将有限的资金安排到最需要的地方。要对各类资金统筹调度,合理安排。人员支出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必须优先安排。然后,再视财力可能,本着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妥善安排其他支出项目,做到既要保证重点,又要兼顾一般。基本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3.坚持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编制预算要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或要有结余的原则,不能赤字预算。收入预算既要实事求是,又要、留有余地;支出预算要打紧,坚持勤俭办院的方针。要把效益放在突出位置,一切收支数据要科学、严密、准确和真实。预算是医院财务工作的重要基础,预算的编制过程也是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规范财务管理的过程。因此。医院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和准确体现国家有关财经如政府采购和医疗卫生尤其是医改方面的政策法规等等规章制度。

二、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员工参与是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的前提

医院的预算编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并不是财务或某一部门单独能完成的,它涉及到行政、后勤、医疗和医技等各个部门。只有全员参与预算的编制,才能使预算成为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员工自愿努力完成的目标。

1.领导重视是预算编制工作开展的先决条件。为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可靠性,以使预算真正成为医院各级各部门工作的奋斗目标、协调工具、控制标准和考核依据,医院一定得成立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领导亲自担任,成品由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总务科、财务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财务部门牵头组织日常业务工作,从而为预算编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部门配合是保证预算编制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方面。预算编制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它的特点决定部门之间的配合至关重要,因此打消部门科室间的疑惑,组织学习有关预算方面的规定和文件,并阐明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在某些资金定额预算编制方面、成本核算控制方面及项目资金投入方面等取得各部门的理解和配合,从而为开展预算编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3.全员参与是监督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的绝佳方法。增强预算工作的透明度,提高预算工作的规范化,集中体现在预算编制工作阶段,而全体员工是否能自愿并积极参与不仅关系到预算编制工作的全面性和后阶段的可执行性,更影响到医院年度目标计划的实现与否,因此需要开展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只有让员工积极参与到该项工作中知道自己的任务及与医院运营目标之间的关系,从而在明确自己责任的基础上才能监督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

三、充分做好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是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的根本

编制预算是医院预算管理的基础环节,为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和合理,必须先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通过分析研究,掌握财务收支和业务规律及有关资料的变化情况,预测预算年度的收支增减趋势,为编制新年度预算打下基础。主要的分析包括:分析上年度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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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规律;分析各项资金来源及其变化情况;分析收支标准及定员定编定额的变化情况;分析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分析有关政策对预算收支的影响程度。

.核定基本数字。基本数字是反映医院规模、工作量多少、人员配置等情况的基础统计数据,是编制预算最基础的依据。包括在职和离退休职工人数以及临时工人数、门急诊人次、床位编制和实有病床数、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以及年度费用开支标准等等。

.正确测算各种因素对单位收支的影响。首先是分析测算预算年度内国家有关政策对医院收支的影响,如医疗制度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的提高或降低、增资或实行房改及公积金变动对支出的影响等;其次是分析事业发展计划对医院收支的要求,如新增病床或新设病区、新进大型医疗设备和计划进行的大型修缮等对资金的需求和对收入的影响等。

.准确掌握各种预算知识,以保证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准确掌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有关编制收支预算的要求,熟悉并理解新的预算科目及其内涵,熟悉并理解预算表格的内在含义和联系,这样才能保证预算编制的时效性。

四、运用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编制方法是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的关键

目前医院预算编制方法按有关政策规定普遍采用的是零基预算,零基预算的特点是以零为起点,要求针对一切业务活动,在对各项目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和财力可能分配预算资金,可以排除以前年度的不合理因素,使预算更合实际。因此医院预算不是审核修改上年预算或审定新增部分,而是在科学测算计划年度内各项工作对医院收支影响程度基础上,确定每项工作可能给医院提供的收入或需要安排的支出金额。在此着重介绍收入和支出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的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数,应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补助和定项补助数编列;上级补助收入,可根据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分配此项补助款额的计划指标或以往年度取得此项补助的情况和数额、对计划年度取得此项补助的综合分析等,合理预计填列;医疗收入,门诊部门应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计算,住院部门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的计划平均收费水平计算,其他医疗收入应区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定额,分别计算;药品收入,可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入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填列;其他收入,可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也可以参照以前年度此项收入的实际完成情况,合理测算计划年度影响此项收入增减因素和影响程度后预计填列。

.支出预算的编制。医院的支出预算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财政专项支出和其他支出。医院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医疗支出,对人员经费支出部分应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整工资、增加工资性补贴的政策规定、标准,职工福利费的提取标准、提取额度,计划开支的按规定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增支因素,离退休人员数和国家规定的离退休经费开支标准等计算编列;公用经费支出部分,对公务费应以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医疗业务科室平均职工人数、业务发展计划、经费开支定额计算;对业务费可在上年度实际开支的基础上,根据计划年度业务工作量合理计算;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可根据修购基金提取金额以及实际需求实事求是编制。药品支出的编制与医疗支出基本相同,包括药品管理支出和药品成本费。财政专项支出按照具体项目预算编列。其他支出可参考上年度实际开支情况,考虑计划年度内可能发生的相关因素,正确预计编制。

医生支部工作计划篇(2)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财政、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育保险的其他有关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保证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兑现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

(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生育保险费根据“以收定支,(一)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享受的奖励费中的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缴纳标准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无法确定工资总额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第七条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4%缴纳,由财政负担。其余各类企事业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

第八条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参保单位每年一次性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与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

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用人单位应当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

(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享受的奖励费中的部分费用。

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生育保险基金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休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休假30天。

给予妊娠妇女围产期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无法确定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女职工日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均缴费基数÷30日。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日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30日)由用人单位补足。

第十三条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中宫外孕、葡萄胎、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等支付项目,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定额补贴支付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超过定额补贴支付限额的按定额补贴支付限额支付。

第十四条职工实施下列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实施长效节育手术的

(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

(三)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实施长效节育手术后,又实施复通手术的

(四)中止妊娠的但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无正当理由自行终止妊娠的除外。

因施行前款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由施术单位承担。

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定额补贴支付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超过定额补贴支付限额的按定额补贴支付限额支付。

第十五条对符合《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规定的奖励对象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应享受的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费,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500元。

第十六条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以本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男职工日生育护理补贴标准为:上年度社会月人平均工资÷30日。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的费用;

(二)第二次以上终止妊娠的费用(一个生育保险年度内)

(三)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伤、其他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四)生育、施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术、输精(卵)管复通术中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五)自行购买避孕药、避孕工具等费用;

(六)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发生的除分娩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的费用;

(七)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八)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第四章生育保险管理

第十八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单位及职工办理参保登记、费用征缴、待遇支付,并为参保职工提供生育保险服务。

第十九条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管理。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医。特殊情况经医保中心批准,可转到长春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之外和未经医保中心批准的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范围,按照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超出范围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一条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应当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并提交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孕妇流产的医学证明。

第二十二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确定医疗费收费标准,超出收费标准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垫付,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按月或按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直接结算。超出规定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本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凭退休审批表、奖励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经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核实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500元奖励费。

第二十四条男职工配偶无单位的报销,要凭男职工配偶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以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有效凭据,医保中心审核后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第二十五条应当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职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计发并说明理由。

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依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处理。

(一)将未参保的生育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二)将超出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二十七条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虚报、冒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奖励费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数追回虚报、冒领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用人单位、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单位或个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擅自多收或减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的

(二)无故延期拨付、擅自增加或擅自减发、停发应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生育保险金的

(三)、、,致使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

(四)截留、侵占、挪用、贪污生育保险基金的

第二十九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

(一)将未参保的生育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二)将超出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三)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

第三十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无故不按时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结算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也可以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章附则

医生支部工作计划篇(3)

四种医疗保险计划

美国65岁以上老人主要依赖政府的医疗保险计划来保证晚年看病和医疗,而医保计划主要分四种类型。医疗保险A计划(Hospital InsuranCe)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住院期间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B计划(Medieal Insurance)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看医生和各种身体检查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c计划也被称作是附加医疗保险计划(Medicare Advantage plans),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一些额外的保险,以降低在看病时花费的成本。医疗保险D计划(Prescription Drugplans)主要是为老年人处方药的保险。在这些保险中,有的是老年人可以免费享受的保险,有的则需要老年人每月支付一定保险费用。

只要年满65岁的美国公民或在美国居住5年以上的永久居民达到一定的工作点数,就可以加入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计划,65岁以下的残疾人、任何年龄有晚期肾病的人也符合加入医疗保险计划的资格。政府医疗保险A计划参加者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也不看加入者的收入情况。65岁以上老年人如果达不到工作点数,则需缴纳部分的保险费。

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几乎涵盖了65岁以上的全部人口,2010年为4600万人,预计到2020年,美国老年人加入医疗保险计划的人为6100万人。美国65岁以上人群晚年可以享受到的医疗保险福利费用一般在10万~50万美元。(见表1)

老人医疗保险费用从哪里来

医疗保险A计划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对在职人员征收医疗保险薪资税,该税是强制性的税种,雇主和雇员分别缴纳工资收入的1.45%,合起来为2.9%。医疗保险A计划的资金中86%来自医疗保险薪资税、8%来自利息、5%来自其他税收。

医疗保险中的B计划的资金来源是一般性财政收入和自愿投保者每月缴纳的保险费,目前资金的75%来源于一般性财政收入,24%来源于个人的保险费,1%来自利息。医疗保险D计划的资金78%来自一般性财政收入、10%来自个人的保险费、11%来自各州政府缴纳的金额。在联邦政府三类医疗保险计划所有经费来源上,雇主和雇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薪资税占了40%,一般性财政收入占了41%,个人保险费占了11%,各州政府缴纳金额和其他税收个占2%,利息占4%。1990年,美国政府医疗保险的支出额为981亿美元,占联邦财政总支出的7.8%。2008年政府医疗保险支出额达到5990亿美元,占联邦财政总支出的20%。

政府提供医疗保险计划另外一种叫做医疗补助(Medieaid)计划,这主要是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医疗保险。2010年美国民众符合加入医疗补助计划的收入标准为:2口之家年收入在10584美元之下,4口之家年收入在14622美元以下,6口之家年收入在18253美元以下。

老人免费加入医疗保险A计划

65岁以上的老人全部可以加邦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A计划,如果工作点数达到40点(一般工作3个月为1个工作点数,1年为4个工作点数,工作10年即可以达到40个工作点数),加入者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的保险费用。0~29个工作点数的人,加入政府的医疗保险计划,每个月需缴纳461美元的医疗保险费。30~39个工作点数的人,加入政府的医疗保险计划,每个月需缴纳254美元的医疗保险费。(见表2)

那么加邦政府提供医疗保险A计划的人会享受什么样的医疗待遇呢?他们在住院期间有2人一室的病房,医院为其提供饮食和护士护理,医院的治疗等。在有护理的卫生机构住院的老年人所享受到的医疗照顾包括:两人一室的病房,饮食、有经验护士的护理、康复治疗等。加入医疗保险A部分的老人可以享受的家庭健保服务包括:临时性护士护理照顾、家庭健康援助服务、理疗、提供轮椅等医疗设备和医疗服务。一般情况下这些服务经过保险公司核准后不许付费,对一些医疗设备如轮椅等,病人需要支付20%的费用,余下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有病住院要花多少钱

下面我们看看2010年美国加入医疗保险A计划的老人在住院期间如何分摊住院及医疗费的。老人住院时间有长短,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也有定额。在个人支付费用之外,其余的所有医疗费和住院费用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一个病人住院第91天至第150天的时间被称作是保留时期,每个人一生只能使用一次,如果一生中多次住院超过90天,那么91天以后的所有住院和医疗费用都要自己支付。美国的保险为何限制病人的住院时间呢,这主要是因为医院的医疗成本太高,如果病人可以长期无限制地住院,这将使保险公司难以承担重负。第二,医院不是疗养院,也不是老人护理院,为避免小病大养、无病也养的情形发生,对住院的病人采取超过一定天数要支付部分住院和医疗费的方式,自然也会限制一些人长期住院的愿望。

如果老人经过医院的住院治疗,需要在养护之家(Skilled Nursing Facility)继续治疗,那老人需要支付多少医疗费呢?养护之家不同于养老院(Long-term Nursing Home),医疗保险A部分不涵盖老年人在养老院的费用。2010年,美国加入医疗保险A部分计划的老人如果在养护之家治疗,1~20天他们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费用,所有住院和医疗的开支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如果住在养护之家超过20天,从第21天至第100天,老年人需要每天支付137美元的住院和医疗费,保险公司支付余下所有的住院费和医疗费。如果住院的时间是超过100天,住院病人所有的住院费和医疗费都要自己来付。需要家庭护理的老年人,医疗保险一般不包括护理人员的费用,但对需要的医疗设备,病人需支付20%的设备费用,余下的由保险公司支付。拥有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如果需要输血,输血的前3品脱血液不需自己付费,从第4品脱开始,所需的血液费用则要病人自己来支付。

医疗保险B计划享哪些医疗福利

医疗保险B计划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看医生和各种身体检查的医疗保险,加入医疗保险B计划的老年人所享受的医疗福利包括:医生看诊、门诊室看病、动手术、诊断检验等。同时也包括身体检查和化验。例如验血、验尿、病理诊断检查、常规性身体检查、X光检验、CT透视、MRI透视、EKG检

验。对于这些检验和服务,加入医疗保险B部分计划的人无需付费。同时老人也享受到医院门诊看病的医疗待遇,但病人在医院门诊看病时需要自己交付一部分费用。加入医疗保险计划的老人还可以享受到一些医疗机构提供的疾病预防服务,如每2年一次的骨质检查、每5年一次的心血管疾病血液检查、直肠癌检查、糖尿病检查、每年一次的前列腺癌检查。每年一次的流感疫苗注射、青光眼检查、女性每年一次的X光照相、每2年一次的早期癌变检查等。这些检查和服务有的是免费,有的需要老人自己缴纳一部分费用。

参加医疗保险B计划费用多少

医疗保险B计划不是免费提供的,不同收入的个人或家庭每个月要缴纳的保险费用会有很大不同。表3是2010年不同收入家庭每月缴纳医疗保险B计划保险费的基本情况,不同收入家庭每月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不同,基本上在100-400美元之间。

看病化验检查要花多少钱

加入医疗保险B计划的老人看医生或是做检查,每年要缴的基本费用是155美元。在美国的医疗体制下,个人都会按照保险公司所指定的医疗机构选择自己的家庭医生,而看家庭医生时老人需要支付20%的相关费用,保险公司承担80%的费用。到医院看门诊时,老人也要支付20%的医疗费用,但支付医疗费用的上限为1100美元。在医院所做的各种检验,一般情况下老人不用付费,个别检验项目则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对于预防性检查,视情况不同,有的检查不用付费,有的检查需要老人缴纳20%的费用。心理健康医疗服务,第1天至第60天,老人支付的费用为1100美元,第61天至第90天,老人每天支付的费用为275美元。第91天至第150天,老人每天支付的费用550美元,第151天以后,所有费用要由老人自己负担。

私人保险公司医保计划

医疗保险计划C(Medieare Advantageplans)则属于私人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计划,加入这一计划的老人即不再享受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A计划和B计划的待遇。私人保险公司提供医疗保险c计划必须涵盖有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A计划和B计划所包含的医疗服务,但在有些医疗服务上比政府提供医疗保险计划更广泛。例如,医疗保险c计划可能会提供处方药保险、牙医服务、听力检查和助听器、眼睛检查和配眼镜、额外的预防性检查等。医疗保险计划C是政府管制下的私人医疗保险,除了提供的医疗服务面比政府提供医疗保险更宽外,主要的优点是个人在长期的医疗上自付金额会比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要低。加入这一计划的人,因计划不同,每个月要缴纳的保险费从100到数百美元不等。

老年人买药要花多少钱

医生支部工作计划篇(4)

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同时规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在理解该预算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应着重掌握以下预算编制的原则。

1.坚持收支统管、收支平衡的原则。医院在编制预算时,必须将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包括计划部门根据项目功能、规模核定安排的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医院自身用于发展建设和对外投资的资本支出。医院预算,要做到收支平衡,根据收入安排相应支出,保证国家下达的卫生事业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2.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的原则。要按照上年度的执行情况,考虑预算年度的可变因素,将收入打足,在安排支出预算时,应分清轻重缓急,将有限的资金安排到最需要的地方。要对各类资金统筹调度,合理安排。人员支出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必须优先安排。然后,再视财力可能,本着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妥善安排其他支出项目,做到既要保证重点,又要兼顾一般。基本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3.坚持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编制预算要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或要有结余的原则,不能赤字预算。收入预算既要实事求是,又要、留有余地;支出预算要打紧,坚持勤俭办院的方针。要把效益放在突出位置,一切收支数据要科学、严密、准确和真实。预算是医院财务工作的重要基础,预算的编制过程也是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规范财务管理的过程。因此。医院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和准确体现国家有关财经如政府采购和医疗卫生尤其是医改方面的政策法规等等规章制度。

二、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员工参与是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的前提

医生支部工作计划篇(5)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多部门密切配合,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模式。

(二)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引导广大居民充分、合理使用城市社区医疗卫生资源,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具有可持续性的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任务

(一)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任务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完善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和长效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医院支援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督导计划的落实。

(二)医院工作任务

1.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制订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

2.落实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卫生技术人员,保证外派支援人员的原工作岗位、待遇等不受影响。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任务

1.根据自身需求,提出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求及协作计划。

2.为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的支援活动提供工作条件。

3.制订合理的综合能力提高计划,有效利用医院的支持资源。

四、主要措施

1.医院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需求,制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培训、安排具有相应工作资历的有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会诊并进行技术指导,接受、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管理人员到本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2.鼓励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原单位要保持其离退休待遇不变。

医生支部工作计划篇(6)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8-144-02

医院的经营活动是以财务管理活动为主线,并贯穿对患者疾病的治疗,使患者痊愈的整个过程。其经济效益不能通过医疗技术的消费和其他经营活动加以反映,只有通过医院的财务管理活动来体现。如果医院财务管理不好,就如同丰收的庄稼没有收割一样,颗粒无收。

一、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特性和任务

医院财务管理是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活动全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综合性的管理。因此,医院财务管理是反映医院医疗服务工作中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一)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特性

现代医院担负着医疗、预防、教学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多重任务。医院在进行医疗经营活动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保证各项卫生工作顺利进行。医院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医院财务管理具有不同于一般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特点。另外,医院服务对象主要是社会人群,其医疗服务活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身健康。所以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和医疗服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要紧密围绕是否有利人民群众来展开。

(二)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任务

医院财务管理是医疗卫生事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财务活动只有做到资金的合理运用,搞好资金的收支活动才能提高资金的盈利率,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医院财务管理的对象主要是上级拨付的预算资金和医院医疗活动中所产生的的全部资金收支活动。为此,在安排和使用资金时要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1.正确处理行政性支出和业务性支出之间的关系。为了保证行政任务和事业计划的实现,在安排使用资金时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合理支出、以收定支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尽量压缩行政性支出,支持业务性支出,才能使医疗活动不因资金受阻影响对患者的医疗质量。

2.正确处理维持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事业维持是保障公立医院健康发展的基础,而事业发展是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二者相互统一、相互协调,任何一方面都不可偏废。因此,在公立医院各项事业支出安排中,一部分资金要用于维持原有医院规模进行正常医疗经营运转的费用开支,另一部分要用于医疗技术的开发、医院规模的扩大以及对高水平医技人员的吸引和培训等事业发展方面的开支。同时,对于现有公立医院事业的维持支出必须无条件从各方面予以保证;对于公立医院事业发展方面的支出,医院要根据自身的财力基础,围绕医院的长远战略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支出安排。

3.正确处理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各项费用开支,都要做到按计划规定用款。对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在安排费用开支时,要根据轻重缓急,分清主次先后,注意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对重点开支项目要从长远计划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一般。这样才能把有限的资金应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医院收入是进行医疗业务服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医院对国家规定应当收取的各项费用,必须认真组织资金收回,不许跑、冒、滴、漏。为此,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实现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才可充分发挥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提高医院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当前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医院财务管理中缺乏风险意识

医院在参与市场竞争的同时,财务管理也应引入风险竞争意识,搞好各个环节的经济核算工作,不能铺张浪费。为提高医院的竞争力,为医院发展积累雄厚的发展基金,医院必须建立高质有效的财务管理体制。

(二)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成本核算不科学

医院要认真搞好经济成本核算,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在成本核算上,医院应采用全面成本管理法就是控制支出,节能降耗,降低服务成本,提高就医率,增加医院收入。

(三)医院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缺少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

三、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制定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

为科学合理地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医院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有效搞好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工作。医院财务管理机构应根据医院的发展规划制定好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部门根据医院的管理制度,制定好资金的分配、使用和流转计划,并且对计划的执行情况随时进行考核。医院还应根据医院的经营特点、管理要求和会计业务实际,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工作。要选拔业务水平高,思想觉悟高的专业会计人员补充到会计岗位。会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医院的经营效益。所以,医院所选的会计人员应能严格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做到依法办事,不乱用职权,不搞虚假核算,虚报会计信息。

(二)搞好医院的账务分析,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各种分析数据都离不开会计信息提供的真实、可靠性。因此,财务部门因努力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三)实行全成本管理,以低耗高效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医院领导层应增强财务管理的风险意识

医院领导层应学会分析医院的财务报表信息,不能被一时表面的良好业绩所迷惑。在医院效益好的时候要通过财务报表分析找出潜在的问题,防患于未然;尤其在医院面临危机的时候,医院的管理层要引导全体员工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医院领导应加强对财务人员岗位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 张瑞康.医院内部控制现状浅析[J].安徽医学,2009(2)

[2] 朱勇.医院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研究[J].财经界,2010(1)

[3] 杜迎春.如何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1(6)

[4] 覃小妮.对医院内部审计与会计内部控制的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2(4)

[5] 严菊.浅谈医院内部会计控制[J].财经界(学术版),2013(2)

[6] 肖冲,宋萍.医院内部控制现状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3(10)

[7] 刘丽.建立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21)

[8] 尹辉.浅析医院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J].经济师,2011(10)

[9] 刘玉娥.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探讨[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8(10)

[10] 张萍.对医院财务管理的思索.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06(9)

[11] 杨诺.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审计与理财,2009(4)

[12] 张淑琴,张春莲.医院财务管理在医疗改革中的新思考.现代经济信息,2009(4)

医生支部工作计划篇(7)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生育保险工作。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

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事务。

第四条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卫生、药品监督、价格、计划生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统一筹集,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基金的利息;

(三)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生育保险费缴费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九条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企业的开户银行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的结算方式按月扣缴。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企业和职工建立缴费记录。

第十条生育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四条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第十五条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第十六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七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就医应当出示《*市医疗保险手册》;需住院治疗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同时出示《*市生育服务证》,并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复印件。

第十九条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二)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三)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四)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

(七)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二十条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办理手续时,企业应当提交职工的《*市医疗保险手册》、《*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第二十一条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或者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的申请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日内审核结算完毕;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企业按照本规定的标准支付。

企业欠缴生育保险费的,欠缴期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企业按照本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二十四条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额或者参保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一)将未参加生育保险人员医疗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二)将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三)出具虚假证明或虚假收费凭证的;

医生支部工作计划篇(8)

2.经济核算中核算单位的确定

经济核算中核算单位的确定,关系到核算数据的有效性和核算过程中的组织工作,所以一定要认真加以考虑。

经济核算是把每一个专业作为一个核算单位,按专业划分核算单位理由比较充分,这是因为:

2.1能为科主任负责制提供考核资料

科主任负责制是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科主任对本专业的长远规划、业务发展和经济发展等负有重要责任。只有按专业划分核算单位才能得到有关“专业”的经济数据,才能够了解到专业科主任的尽职尽责情况,从而对科主任的经济责任进行考核。

2.2能为编制执行和控制医院预算提供参考资料

医院的年度收支预算是医院年度内经济方面的总目标。医院的年度收支预算不是空中楼阁,应是建立在各“专业(部门班组)预算”基础之上的预算,医院年度收支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和最终实现都依赖于各“专业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和最终实现。只有按专业划分核算单位才能够得到有关编制“专业预算”所需的历史资料,才能把医院的总目标落实为各专业的目标,从而保证医院总目标的实现。

2.3能为医院进行长远规划和决策积累资料

医院在进行长远规划中保留哪些专业,发展那些专业,重点哪些专业,萎缩哪些专业都应有“根据”,根据是哪个专业社会效益好,哪个专业经济效益好。这就有赖于专业的历史资料。

2.4能为医院制定内部分配政策和进行内部分配提供资料

医院内部分配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和向导作用,不按专业核算和分配,吃“大锅饭”,将大大削弱这种作用。

2.5能为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谈判付费标准提供依据

有了个专业的经济收支资料,我们结合的专业的业务统计资料就可以求得有关专业的平均出院人次成本、平均床位日成本和平均门诊人次成本。现在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一开始往往按全院住院人次平均费用额付费,将来必然过渡到按“病种’付费或按”床日“付费。届时按专业划分核算单位所积累的资料,就为跟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谈判提供了依据。

3.经济核算中核算模式的选择

专业经济核算中核算单位确定了,接着就要统计他们的收支了,目前,对核算单位收支的统计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一种是当有协作医疗收入是,此协作医疗收入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别划给申请专业(主要是临床部门)和执行专业(主要是技术部门),因为个专业都有了自己的实际收入,所以当各专业有支出时就由各专业自己来承担。一种是把所有医疗收入都当作了临床各专业的收入,因为临床各专业得到了全部的医疗收入,所以临床各专业除了承担自己的支出外,还要按执行的专业协作收入比重来分摊执行专业的支出。此时临床各专业成了实际上的“利润中心“。笔者倾向后一种模式,理由如下:

3.1临床专业在医院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处于中心位置。医院的生产经营主要是以临床为中心来进行生产经营,医院的品牌主要决定与临床专业的品牌,病人来医院要做什么检查和治疗,要吃什么药都是听临床医生的,临床医生对吸引病人、提供什么样的医疗服务(包括几十部门)负有主要责任。把临床专业作为“利润中心”就明确了这种责任。

3.2临床专业是医院医疗服务工程的总承揽者和分包者。病人来了首先是临床医生接待,之后他把要为病人服务的工作量分配给其他技术部门,所以临床部门对技术部门的发展负有最重要的责任。把临床确定为“利润中心”就是明确了这种责任。

3.3临床专业是医院收支的根源地。临床医生是病人的接待者,从病人身上取得那一种收入,取得多少收入,取决于医生;支出又是伴随着收入产生,所以临床是医院收入的根源地,因而临床对医院收支(不论是临床的还是技术部门的收支)负有最重要的责任。把临床确定为“利润中心”就明确了这种责任。

3.4临床医生还是病人“有限医疗费用套餐方案”制定者。来医院就诊的病人其经济条件相差很远,医生往往会根据其病情和经济条件制定出最合适的方案。如果在为病人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出现“其他技术部门都把病人的钱用得差不多了”的情况而忽略医生的成绩,会伤害医生的感情,挫伤医生的积极性。把临床确定为“利润中心”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3.5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收费方式趋向一致。今后我们想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收费的方式是按住院病人平均费用定额收费或按病种收费,于是我们就想知道医院每一个专业的平均收费水平和成本是多少。把临床确定为“利润中心”可以实现这个愿望。当然,把临床确定为“利润中心”以后,技术部门、后勤班组和职能部门就成了责任中心,有收入的技术部门成为虚的“利润中心”(收入重复计算1次),无收入的班组职能部门成为虚的成本中心。

4.医院经济核算中收支统计的要点

4.1临床部门收支的统计办法。本部门申请,本部门执行的收入100%计入;本部门申请,技术部门执行的收入100%计入;本部门申请,其他临床部门执行的收入按协商比例计入(为了照顾每一个专业住院病人平均收费水平等指标的计算,此条可转换到指出方面处理,不影响收支结余结果的计算)。(2)技术部门收入的统计办法。本部门执行收入100%计入。(3)临床部门支出的统计办法。本部门的支出100%计入;技术部门的支出,按申请给技术部门的收入的比例分摊计入(分摊的支出超过申请收入的85%时,超过部分不在计入)。(4)技术部门支出的统计办法。本部门的支出100%计入。

5.经济核算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按专业进行经济核算,还会出现以下问题需要研究:

医生支部工作计划篇(9)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含部省属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含条管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参保职工)。

第三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市职工生育保险工作。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职工生育保险的登记、申报、征缴及管理等工作,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生育保险医疗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市财政、卫生、物价、税务、计划生育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工作。

市工会、妇联组织依法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五条生育保险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社会统筹,设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0.8%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个人不缴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0.4%,其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原渠道解决,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

第六条生育保险费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税务部门按月征收。生育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监督,按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按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渠道列支。生育保险费不计征税费。

纳入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由市财政统一划转。

第八条用人单位歇业、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终结的,应依法清偿欠缴的生育保险费。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基金的利息收入;

(三)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生育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地方财政补贴。

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并入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市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生育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以下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

(四)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条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

新设立的单位及时参保以及纳入本办法实施范围新参保的单位不受本条第二款限制。

第十三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用人单位予以补偿。生育津贴补偿标准为:

1.妊娠3个月以内流产补偿1个月;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引)产补偿1.5个月;

3.顺(早)产补偿3个月;

4.难产、剖宫产补偿3.5个月;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增加0.5个月。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本人生育或流(引)产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第十四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女职工因分娩并发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褥感染发生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宫外孕、葡萄胎终止妊娠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第十五条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十六条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含90天)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每人300元。

第十七条原参加生育保险且失业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失业女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规定生育时,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参照在职女职工的待遇享受。

第十八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未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其配偶符合国家规定生育(不含流产、引产)发生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支付,标准为:

1.顺(早)产600元;

2.难产、多胞胎生育900元。

第十九条在确保生育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劳动保障部门可会同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妇女病普查,以提高女职工的健康水平。普查费用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第四章生育保险就医管理

第二十条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管理制度。生育保险定点机构的范围,包括卫生部门认定的具有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生育保险定点机构的资格认定、管理和考核,按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医疗保险证历》和医疗保险IC卡(以下简称医保证历卡)、用人单位开具的婚育证明,到所在镇政府、管理区委员会人口计生部门申领《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手术介绍信》,并领取《*市生育保险联系单》。

第二十二条参保职工凭《*市生育保险联系单》、本人医保证历卡、《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生育证》)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介绍信》到定点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定点机构在为参保职工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核对《*市生育保险联系单》、医保证历卡,进行身份和生育保险待遇资格识别;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在使用自费项目或提供特需医疗服务前,应按规定履行自费项目书面告知义务,除特需医疗服务外,应严格控制自费率。

第二十三条女职工需异地生育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异地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

第五章生育保险待遇结付

第二十四条职工生育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简称“三个目录”)参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结合生育保险特点适当增减后公布。

第二十五条参保职工在定点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其符合生育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劳动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由参保女职工在产后6个月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医保证历卡、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资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结算。

第二十七条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月与用人单位结算。

(一)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在女职工领取了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后次月15日前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

(二)流(引)产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流(引)产后6个月内凭女职工本人医保证历卡、《计划生育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生育医疗费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结付,经办机构在申请后的次月15日前拨付至用人单位。

第二十八条失业女职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登记证》、《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或《生育证》、《孕产妇保健手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等相关资料,在产后6个月内到医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男职工配偶凭男职工《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配偶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资料,在产后6个月内到医保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异地生育的,在产后6个月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医保证历卡、《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或《生育证》、《孕产妇保健手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等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异地生育的医疗费用低于本市同级别定点机构定额标准的,根据本市生育保险规定审核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异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照本市二级定点机构的定额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发生的费用或相关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和生育保险规定发生的费用;

(二)因医疗事故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的费用;

(四)计划内怀孕,因非医学需要或无规定情形自行终止妊娠的费用;

(五)除新生儿常规处理以外的婴儿医疗、护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费用;

(六)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以及未按规定办理异地生育手续(急诊抢救除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七)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八)出国、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或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生育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生育保险定点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或者伪造医疗资料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可根据情节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因生育保险待遇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医生支部工作计划篇(10)

一、理解和掌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依据是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的基础

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同时规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在理解该预算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应着重掌握以下预算编制的原则。

1.坚持收支统管、收支平衡的原则。医院在编制预算时,必须将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包括计划部门根据项目功能、规模核定安排的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医院自身用于发展建设和对外投资的资本支出。医院预算,要做到收支平衡,根据收入安排相应支出,保证国家下达的卫生事业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2.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的原则。要按照上年度的执行情况,考虑预算年度的可变因素,将收入打足,在安排支出预算时,应分清轻重缓急,将有限的资金安排到最需要的地方。要对各类资金统筹调度,合理安排。人员支出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必须优先安排。然后,再视财力可能,本着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妥善安排其他支出项目,做到既要保证重点,又要兼顾一般。基本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3.坚持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编制预算要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或要有结余的原则,不能赤字预算。收入预算既要实事求是,又要、留有余地;支出预算要打紧,坚持勤俭办院的方针。要把效益放在突出位置,一切收支数据要科学、严密、准确和真实。预算是医院财务工作的重要基础,预算的编制过程也是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规范财务管理的过程。因此。医院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和准确体现国家有关财经如政府采购和医疗卫生尤其是医改方面的政策法规等等规章制度。

二、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员工参与是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的前提

医生支部工作计划篇(11)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部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

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

第四章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房屋及建筑物。

⑵专业设备。

⑶一般设备。

⑷图书。

⑸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⑶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⑷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⑹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⑺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⑻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第五章对外投资和筹资

医院的对外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或院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由于对外投资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利益和发展,其决策权力统一集中在医院,医疗分支机构不允许自行对外投资。

要做好预期风险和投资收益论证,把握投资能力,确保资金收回。

对外投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批准。

医院是筹资的决策者,医疗分支机构不得擅自发生筹资行为。所筹资金专款专用,不准变相挪作他用。

第六章货币资金管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各医疗分支机构的货币资金使用,必须报使用计划,由医院总院长审批。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银行账户由医院统一开设和管理。

2.银行存款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各医疗分支机构所收款项要及时存入银行,财会人员要及时和银行对账。

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二、现金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2.现金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三、往来款项管理

1.医院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下属医疗分支机构要及时处理本单位债权债务。

2.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

3.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第七章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

一、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医疗分支机构对医院内的经济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

二、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

三、医院财务监督检查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为依据,对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