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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述职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2 15:04:06

建筑行业述职报告

建筑行业述职报告篇(1)

中等职业教育是为社会输出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应用型人才,这不仅要求在加强专业课程教育的同时,更有必要提高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在建筑类中职语文教学中,应用文写作能够全面提高学生对接岗位能力,解决工程收发函事务的职业能力。建筑应用文课程教学设计思路是基于工程过程,整合建筑应用文写作教学内容,满足建筑类专业培养目标,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以“必需、够用”为原则,对建筑应用文写作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整体设计。

一.建筑应用文介绍

建筑应用文是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竣工验收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关键工作。撰写建筑应用文,首先要熟悉建筑施工应用文各文种的格式,做到格式符合标准,语言准确、简明、得体。工程活动相关文件中,有的是建筑工程中记录性资料,这就要注重整个施工阶段有关施工活动和现场情况变化的完整而又真实的综合性记录;有的是交底资料,这就要注意内容详尽,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同时要注意使用通俗语言,清晰讲述技术操作过程和细节;有的是变更性申请或通知,这就要求注重写明工程变更的要求及原因,格式要规范,语言得体等。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就广西城市建设学校建筑类毕业生进行了跟踪、回访、调查并走访了部分企业,听取了用人单位的意见,结合我校建筑类专业多年来的教学成果,在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过程式中,大胆尝试了建筑类语文教学改革的探索,将建筑应用文课程按照“施工前期应用文写作”、“施工中期应用文写作”、“施工后期应用文写作”三个模块进行教学设计。

二.施工前期应用文写作课程设计

建筑工程施工前期工作涉及函与复函、会议纪要、请示与批复、招标公告、投标书、备忘录、承发包合同等。其中绝大部分内容行文篇幅大,且会在专业课进行教学,为了适应中职学生知识层次,以“必需、够用”为原则,针对语文课堂设立若干个子项目进行教学,如“函与复函”、“会议纪要”、“请示”等,以专业课堂上专业教师提供的案例引出教学内容,将学生6人分为一组进行角色扮演。本课程设计案例:以专业识图课中教师发给学生的工程图纸为基础,扮演施工方的小组找出图纸中错误或设计不明确地方,给扮演设计方的小组发《工程联系函》,接到《工程联系函》的设计方小组回复《复函》;教师最后以开会的形式评价学生的写作成果,由扮演秘书的小组书写《会议纪要》,最后完善书写成果向教师提出工程变更请示。

三.施工中期应用文写作

建筑工程施工中期工作涉及施工现场宣传牌标、企业简介、规章制度、施工现场标语、倡议书、通告、记录文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施工日志、技术交底文件、工程变更单、催款函等。其中绝大部分内容行文篇幅大,亦会在专业课进行教学,因此也针对语文课堂设立若干个子项目进行教学,如“企业介绍”、“现场标语”、“倡议书”等。本课程设计案例:教师运用信息化教学设计,通过布置任务让学生上网查询当地各施工企业网站,6人分为一组,让学生选出各组组长做“企业领导”分配任务,成员A、B撰写“企业介绍”;成员C、D撰写施工各式“现场标语”;成员E、F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主题书写“倡议书”。教师最后以开会的形式评价学生的撰写成果,由组长书写《会议纪要》既可复习前期内容,又能创设教学情境。

四.施工后期应用文写作

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工作涉及、建筑纠纷状和答辩状、建筑纠纷状、建筑纠纷答辩状、述职报告、总结、竣工报告等。其中绝大部分内容专业性强,法律性强,亦在专业课进行有具体教学内容,因此针对语文课堂设立若干个子项目进行教学,如“述职报告”、“总结”等。本课程设计案例:教师以前两期教学分组为基础,由组长做“述职报告”,成员对组长的报告进行“记录”,教师提供述职打分要素,如“团队建设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组员设计打分表格,教师要求小组之间互相评价,最后所有组员书写应用文课程学习“总结”,教师将各组长“述职报告”、组员“总结”进行展示并做评价。

建筑行业述职报告篇(2)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其人才培养规律不同于学术人才培养规律,因此高职教育所面临的核心任务是课程的改革,关键是特色创新。在改革实践的过程中,我们尝试将原来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更名为《建筑工程项目承揽》,其目的是使面向施工第一线的学生学习的目的性更强,走入工作岗位后能尽快适应。现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项目教学法在《建筑工程项目承揽》学习领域的实践。

一、学习领域的定位

《建筑工程项目承揽》学习领域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本学习领域分为五个学习情境:建筑市场调查;研读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参加现场开标;签订合同及合同管理。通过学习,学生会研读招标文件,并做出投标决策,编制投标文件,确保中标。签订中标合同后,会应用合同索赔知识获得索赔,并能将其熟练运用于社会实践中。

二、学习领域的目标

本学习领域教学过程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以能力目标的实现为核心,培养学生具备专业能力、职业能力、社会能力。

专业能力:①能根据需求制定招投标书及工程承包合同,完成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员岗位操作;②掌握招投标基本概念,运用基本理论知识,研读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会用合同管理知识进行索赔。

职业能力:①根据资讯选择不同方案;②利用理论知识结合具体实践编制招标书、投标书;③利用示范文本结合实践编制合同;④利用理论知识结合实践活动进行工程索赔。

社会能力:①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②一定的计划、组织和协调能力;③具有团队意识和一定的人际沟通能力。

三、学习领域内容设计

设计说明:以建筑工程项目承揽《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以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分析典型的工程施工案例,设计学习情境。以建筑工程项目承揽为导向,设计学习单元。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尝试把该课程分成五个情境来教学,每个情境的描述如下:情境一,建筑市场调查。以市场调查报告为载体,对建筑市场、建筑企业进行了解和研究。通过调查,了解建筑市场、建筑市场的基本概念及基本素质,掌握企业资质。会收集、整理、归纳各种资料,编制一份具有说服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市场调查报告。情境二,研读招标文件。以研读工程招标文件为载体,了解招标的一般程序,掌握招标书的基本内容,招标的基本方法。了解投标小组的组建,会申报资格预审。通过学习,使学生会研读招标文件,并做出前期投标决策。情境三,编制投标文件。以编制建筑工程投标书为载体,了解投标的一般程序,掌握投标书的基本内容,投标报价的基本方法以及投标书的编制。通过学习,使学生能根据给定的招标文件具体编制投标文件。情境四,参加现场开标。以编制评标报告为载体,了解评标中标的基本概念及方法,掌握评标计算的基本方法。通过学习,使学生能独立参加开标、评标、定标会,会编写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情境五,签订合同及合同管理。任务一:以合同示范文本为载体,了解建筑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FIDIC合同条款。通过学习,使学生能了解认知并查阅合同示范文本。任务二: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为载体,掌握合同基本原理、建筑工程合同理论知识并能解决问题,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研读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并对合同提出异议。任务三:以编制索赔报告为载体,了解建筑施工索赔的含义,获得索赔的技巧,掌握编制索赔报告的编制方法。通过学习,使学生能独立编制索赔报告,并获得索赔。

四、教学设计

设计说明:以项目为载体,采取项目教学法通过教师讲解、示范,引导学生学习,使学生会研读招标文件,并做出投标决策,编制投标文件,确保中标。签订中标合同后,会用合同索赔知识获得索赔,并能熟练运用于社会实践中。

为便于组织教学,对各学习情境进一步分析细化,可以设置若干个学习单元,每个学习单元是一个完整的工作任务。在学习的过程中,将学生划分为4组,每组10—15人。在每个学习情境学习完成之后,都以小组为单位上交作业,并推荐1—2名代表进行发言。发言者的材料需做成PPT,其他组员可做补充。在学习的过程中强调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

我们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具体采用的教学方法如所述。项目一:市场调查报告。学生做市场调查报告,用调查报告的方式说服投资方对某建筑企业投资,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出现。具体做法可以为:学生作为项目经理,教师作为项目投资代表,双方就建筑企业投资事宜进行洽谈。学生作为项目的负责人交出一份具有说服力的可行性报告让投资代表认可出资。每位学生需做一份市场调查报告,小组派一名同学进行现场答辩,教师做点评。项目二:研读工程招标文件。采用项目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使学生能根据一个招标工程文件,组建投标小组,申报资格预审。具体做法可以为:教师作为建设方,学生作为施工方就给出的招标文件作出投标决策,并组建投标小组,申报资格预审。以小组为单位作出投标决策,小组派一名同学进行现场答辩,教师做点评。项目三:编制工程投标书。采用项目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使学生能根据用户的要求和招标书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具体做法可以为:学生作为建筑公司投标代表,教师作为投资方,学生上交完整的投标书(土建、水、电)。每位同学需做一份完整的投标书,小组派一名同学进行现场答辩,教师做点评。项目四:编制评标报告。采用项目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使学生能独立参加开标、评标和定标。具体做法可以为:(1)观看教师放映的开标会议录像。(2)教师作为出资方给出工作背景(投标文件)。(3)评标学生用理论知识评标方法进行互相评标。(4)定出中标人。(5)小组就班级同学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写出评标报告。(6)小组派同学代表现场答辩,教师点评。项目五:任务一,识读合同示范文本。采用项目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具体做法可以为:学生对合同示范文本进行阅读,教师作为用户进行提问,学生现场答辩。任务二,签订中标合同。采用项目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使学生能独立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具体做法可以为:学生作为投标方中标与投资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与投标书相符合,每个学生在投标书后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小组派一名同学进行现场答辩,教师做点评。任务三,编制索赔报告。采用项目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使学生能独立编制一份工程索赔报告,并获得索赔。具体做法可以为:学生作为承包方项目负责人,教师给出工作背景,学生编制一份索赔报告。小组派一名同学进行现场答辩,教师做点评。

五、项目教学法在该课程应用中取得的效果

1.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通过项目教学法,改变了传统教学过程中的三个中心,由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由以课本为中心转变为以“项目”为中心,由以课堂为中心转变成以实际经验为中心,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通过市场调研、编写调查报告、编制投标文件、参加现场开标及评标、编写索赔报告等环节,学生都亲自参与,这样就刺激了他们的好奇心及求知欲,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加了他们对学习的兴趣。

2.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

该门课程运用传统的教学方法显得枯燥无味,学生也不愿意去学。通过项目教学法,学生必须亲自参与到整个过程中,而且给予了学生自我展示的舞台。在参与及展示的过程中,培养了学生自主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掌握了如何分析问题,把握关键的点进行展开,并进行归纳总结,最终反映成PPT文件。这些能力对于学生来说是终身受益的。

3.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

都说90后的孩子总是喜欢个性的张扬,以自我为中心。所以,作为一个传播知识的教育者,在教给学生专业知识的同时,还需要对学生的思想进行教育。在进行团队分组的过程中,让他们把握自愿、均衡的原则,学会在一个团队中协调、配合、团结、互助。

4.培养了学生的创造能力

在项目法教学中,每个项目都有相应的学习内容,作为教师不可以面面俱到。比如,最终答辩需要做成PPT,这肯定不属于这门课教授的内容。但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学生就会自己去学习相应的软件,自己去查阅相关的资料寻找解决的方法。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从而不断创造、创新。

六、项目教学法在该课程学习中应注意的问题

1.传统教学法与项目教学法的有机结合

项目教学法的实施,绝不是完全抛弃传统教学方法的优点。在重视项目实施的同时,同样不能忽视知识的掌握。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起始年级中实施难度较大,由于其强调学生自主,容易造成两极分化。其次,虽然项目教学法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但教师并未减负。教师不仅要组织和管理好教学,而且必须具备较强的职业实践能力,规划评价能力等。所以,起初在实施的过程中,尽量将两种教学方法有机的结合起来。

2.项目实施前要引导,实施过程中要指导

知识点的讲解要抓重点,避免重复。项目实施的步骤,教师要解释清楚,相关资料要及时给出。要让每位学生都参与到项目中来,学生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教师要及时给与指导。但在项目活动中教师的指导要恰到好处,尽量做到“授人以渔”。

3.教师应及时、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

客观公正、明确及时的评价信息有利于强化学生的正面行为及表现,抑制负面行为表现,从而为后续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因此,学生每完成一个项目教师都应及时地从知识、技术以及组织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价总结,肯定成绩,纠正偏差,指出问题。

参考文献:

[1] 杜绍堂,等.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课程标准[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11.

[2] 李梅.工程制图课程项目化教学改革与探索[J].昆明冶

建筑行业述职报告篇(3)

中职工民建专业是培养能胜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内业管理员等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应用型人才。为了培养学生具备这种能力,必须改革传统教学中与之不相适应的部分,课程考核作为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予以重视,实行改革,以真正发挥课程考核在教学中的鉴定、指导和调控作用。本文就《建筑材料》课程考核改革进行了一些探讨。

一、课程考核改革的必要性

《建筑材料》是工民建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技术基础课,其教学目的是使学生获得建筑材料的基础知识,掌握建筑材料的性能、应用及其试验检测技能,以便在今后的实践工作中能正确与合理地使用建筑材料,同时为今后学习专业课提供基础知识。该课程具有概念多、叙述性内容多、综合性强、实践性强等特点。传统的考核方式为理论教学考核,期末闭卷考试,用一张试卷定学生的优劣;实践教学考核则凭一份试验报告来评判。这种考核方式存在很多弊端,一是没有发挥出考核的指导、控制作用,只注重鉴定,而且是一次性地评价学生;第二是考试内容不合理,只局限于教材中的基本知识,学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无法通过考核反映出来;第三是考试方式单一,没有体现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考前学生通过死记硬背课本和笔记本以求过关,束缚了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考核改革势在必行。

二、课程考核改革的实施

1考核方式的多元化和全程化

根据建筑材料课程的特点,其考核由理论教学考核和实践教学考核两部分构成,理论教学的考核不再是期末一份试卷定优劣,而是采用开放灵活的多种考核方法,包括开卷考试、闭卷考试、案例分析报告、答辩、调查报告等形式,还包括平时的作业情况、到班情况。下面就主要教学内容的理论教学考核方式作以下阐述: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质部分由于理论性较强,采用闭卷考试;水泥、混凝土等部分采用案例分析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考试方法,使学生面对工程中的具体问题能运用教材中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学生书写案例分析报告可以采用小组先讨论,然后各自独立完成,教师在评价学生的分析报告时应以鼓励为主,对基础太差的学生教师还应给予帮助;案例分析报告的评分不仅要看报告本身书写的质量,还应看书写过程中的态度,通过答辩可以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面对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材料、新工艺大量涌现,而教材带有一定的滞后性,为了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对于材料更新周期短的材料如防水材料,隔热、吸声材料,建筑塑料,建筑装饰材料等内容采用调查报告的形式考核,可以提出一些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方面问题,让学生从有关建材的期刊、网站等媒体获取,从而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期末采用一页开卷(半开卷)的考试方式,让学生写上自己认为重要的知识点,这一过程等于对重点知识进行了提炼和总结。试验一般包括试验准备、试验操作、试验结果、试验报告等,实践教学考核不再局限于一份试验报告,而是要考察试验的全过程,这样做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考核的内容包括:能否认真准备、熟悉试验操作要求,能否在试验中与他人合作与交流,能否得出结论,能否独立整理资料并完成试验报告。为了能客观地对学生的试验操作做出评价,评价方式分为学生自评、组内互评和教师评价,最后结果由三方面综合评定。

2考核内容实用化

对学生的考核内容从考查基本知识转化为考查实际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上来,减少以再现书本知识为主的考试内容。如采用案例分析报告的形式考核,不但考核了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还要求学生应用理论知识去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调查报告的形式考核,不仅考核了学生会从书本上获得的知识,还应从其他途径获得知识,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要求。实践教学操作的考核改变过去只看最后结果的传统方式,而要考察整个试验过程,使学生积极参与试验,从而提高其操作技能。

3考核成绩合理化

理论教学结业成绩由平时成绩(作业、到课及参与情况)、测验成绩(单元测试成绩)、期末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20%,测验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40%。实践教学结业成绩则根据每次试验的成绩综合评定。这样处理避免了期末考试的“一锤定音”,由于加大了平时和测验成绩的比例,提高了学生全程参与学习的积极性。

建筑行业述职报告篇(4)

在随机抽样的情况下,必须进行统计分析处理,常用的数理统计方法有平均值。误差计算是试验数据统计处理中经常要遇到的,对于数据的处理要慎重,误差的大小用来衡量检验的准确度的高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要以贯彻实施《质量体系文件》为中心,系统的设计开发要遵循一定的设计原则,更重要的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计算机及网络信息化的作用,主要是因为检测项目在不断增多,国家标准也在不断更新,信息数据的安全性问题也是质量检验系统的一个重要方面。系统要达到的主要功能能实现对当前检验业务的动态综合管理,能对所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管理,能提供受检单位的相关信息,能实现质检站内部信息和日常工作的管理。系统要达到的性能要求包括精度、时间特性、灵活性。检验过程中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长期保存,检验数据不能随意更改。质检站的检验工作流程清晰,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有着严格的权限控制要求,便于质检站日常事务的管理,查询功能能根据一定条件将系统中有关的信息取出进行显示、打印,系统维护管理功能是为保证系统的安全。

2、建筑材料质量监测检验管理系统设计

检验业务用例分析。分析需求中的用例,确定执行用例事件流的类,用例说明读起来就像是一份“黑盒”说明,查找用例事件流中的类是系统从纯粹说明所需行为到具体描述系统工作方式的转换过程中的第一步,用例实现描述如何在系统内部实现一个特定用例,类的职责的确定可以通过组合一个类在不同用例实现中所充当的所有角色来汇集该类的职责。检验业务用例设计。用例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利用交互图改进用例实现,关注的重点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的交互序列,顺序图对于设计模型是十分重要的,根据用例图中用例文档对步骤的详细描述,得到接样登记和检验报告的顺序图。

系统编码设计。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的检验业务可根据其检验项目的内容分为三大类:水泥、建材和全分析。每个检验项目都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检验的具体业务和指标,检验项目标准的组织和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检验项目标准的数据结构是层次模型,层次模型实际上是一个具有树型结构的模型,将检验项目由层次模型的数据结构转换成关系模型的数据结构,在检验项目增加三个编码属性,它们是编码、下级编码和顺序码,采用“不等长编码”的方法实现层次模型向关系模型的转换。

数据库设计。对于对象数据库系统可以采用UML的对象类图直接描述数据库中的对象类。映射的原则是:当类之间存在泛化关系时,父类和子类可各自映射成基表。当类之间存在聚集关系时,可以按上述继承关系同样的方法处理。当类之间存在单向关联关系时,那么外部关键字只放在关系一端的表中。当两个类之间有依赖关系时,不加进支持依赖关系的外部关键字。系统用户集中管理设计。其中用户集中管理主要由用户管理模块和用户认证模块组成,用户认证模块与用户管理模块进行安全通信,获取用户数据。用户管理模块的任务是采集和管理用户数据,为系统提供认证服务。

建筑行业述职报告篇(5)

近10年来,俄罗斯的经济和政治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包括实施了新的民法,该法律规定危险工业装置、设备和建筑物的业主,对由于这些工程失事引起的损害应承担财产责任.当前俄罗斯经济极其困难,致使水工建筑物的运行费用下降到最低限度以下[1].1993年和1994年乌拉尔地区的两座土坝相继失事,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促使人们更加重视挡水建筑物的安全问题.

基于这些方面的考虑,俄罗斯联邦于1997年7月颁布了第117号联邦法律,即《水工建筑物安全法》.该法律贯彻实施2年多来,对水工建筑物安全实施国家监察,做了大量工作,使水工建筑物的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1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

近些年来,俄罗斯有关部门研究了在新经济条件下,如何改进和加强水工建筑物安全工作.在总结水工建筑物安全实行部门监察的实践和广泛吸收世界各国大坝安全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各方面的专家起草了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草案,1997年6月23日获国家杜马通过,1997年7月21日由俄罗斯联邦总统叶利钦签发生效[2].这是俄罗斯历史上第一部在国家意义上调整水工建筑物安全问题的法律文件[3]。

该法律适用于因其破坏可能导致发生紧急情况的水工建筑物.所谓紧急情况是指由于水工建筑物失事,在一定范围内可能引起或已经引起人员伤亡、健康受损害或者周围自然环境遭到破坏、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破坏人类生存条件的情况[2].

该法律规定了俄罗斯联邦政府、俄罗斯联邦主体行政机关、实施水工建筑物安全国家监察的机关和俄罗斯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局的职权;规定了保障水工建筑物安全的总要求和水工建筑物业主和运行单位的义务.水工建筑物业主或运行单位对水工建筑物存在的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安全负责;确立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制度、水工建筑物设计、施工和运行活动的许可证制度和由于水工建筑物失事引起损害的民事责任风险义务保险制度(义务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将要出台的联邦法律进行调整);该法律强调对违反水工建筑物安全法规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该法律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是俄罗斯联邦一些行政机关受俄罗斯联邦政府委托,对水工建筑物安全实施国家监察.法律赋予监察机关广泛的权力,直至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禁止不可靠建筑物的运行以及拆除或维修的决定,作出关于注销建筑物运行许可证的决定[2]。

为了更好地贯彻《水工建筑物安全法》,1997年8月以来,俄罗斯联邦政府组织制定了一批标准法规,如:《水工建筑物安全国家监察的组织》、《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局的组建和运作办法》、《对有关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的俄罗斯政府部分法规进行修改和补充》及《关于批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条例》等.今后还将根据情况制定一些法规.

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法规责成国家监察机关根据水工建筑物的等级、使用特点、结构和运行条件以及特殊的安全要求,制定出各部门的保障水工建筑物安全的标准法规文件和技术标准文件[4,5].

2水工建筑物安全监察体系

为保证《水工建筑物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必须实行水工建筑物安全的国家监察.俄罗斯联邦政府决定由以下联邦行政机关承担国家监察职能[1,4,6]:俄罗斯燃料能源部负责对燃料能源综合体的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运输部负责对航运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矿山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工农业生产的残液池的围护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自然资源部负责对不受上述主管部门监察的一切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又将对水工建筑物安全实施国家监察的职责委托给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国家能源监察与能源保护司,又称国家能源监察局[1,4]。

为了组织对能源建筑物的监察并提供科技保障,俄罗斯燃料能源部成立了国家机关——大坝与能源建筑物监察科技中心(俄罗斯燃料能源部能源监察科技中心),在国家能源监察局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1999年第4季度起俄罗斯燃料能源部着手在能源监察科技中心成立俄罗斯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局燃料能源综合体工程水工建筑物分局[1,4,6].

国家能源监察局在各地区设有地区管理局,各俄罗斯联邦主体也没有国家能源监察管理局.它们的职能主要是对运行单位执行保障水工建筑物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会同国家能源监察局科技中心参加水工建筑物的定期检查和巡视检查,其中包括对事故和事故状态的调查;在国家能源监察局组织下,开展培训工作,提高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4]。

3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制度

1998年11月6日俄罗斯政府颁布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条例》,规定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的内容、编制方法和对其实施国家鉴定的方式.

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是论证水工建筑物安全性并根据它的等级确定水工建筑物保障程度的文件.已运行水工建筑物,其中包括废弃的和改建、大修、修复或者停用后的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报告由业主或者运行单位编制.正在设计和在建的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报告由履行发包职能的法人或自然人编制.在编制已运行和在建建筑物的安全报告之前,由业主或运行单位组织,并且必须有监察机关代表参加的水工建筑物检查[7]。

已运行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报告应由报告人提交监察机关,不得少于5年一次.根据监察机关的决定或报告人的主动要求,如出现了故障和紧急情况,经过改建、大修后以及法规和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时也应提交安全报告;设计中的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应在设计进行国家审查期间提交监察机关;在建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应在建筑物规定移交日期的4个月前提交监察机关[7]。

安全报告的国家鉴定由国家监察机关组织进行.俄罗斯燃料能源部指定国家能源鉴定局和国家能源监察局科技中心两家作为鉴定中心对能源系统的安全报告进行有偿鉴定[8].鉴定中心成立鉴定委员会,聘请经过俄罗斯燃料能源部进修学院和国家能源监察局培训并确认的高级专家参加委员会的工作,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对委员会专家成员的技术素质要求由国家能源监察局制定[4].

鉴定中心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监察机关提交鉴定结论,经监察机关批准后,该结论就具备国家鉴定的资格.经监察机关批准的安全报告是进行俄罗斯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和发放水工建筑物运行、启用、废弃、停用和拆除许可证的依据.在安全报告有效期内由监察机关发给上述许可证[7]。

《1999年下半年和2000年的燃料能源综合体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计划》规定将编制133座电站的建筑物安全报告,但相当多的电站将推迟完成,其原因是缺少由设计总负责人参与制定的水工建筑物安全准则,而且各设计、科研单位对安全准则这个概念持有不同观点,故目前尚无统一的部门标准文件;一批老工程缺少部分设计文件和行政文件;许多能源企业的财务状况不好,不能为编制报告及其国家鉴定提供必需的业务经费[4]。

4水工建筑物的维修加固

水工建筑物安全的部门监察系统在电力部门运作的28年中,对水工建筑物状态进行定期(每5年一次)检查[5,6],检查结果表明属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的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的状态基本上能胜任工作,是符合联邦法律要求的.但是许多工程在运行中发生的变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处理,以防产生不良后果[5].建筑物有严重缺陷的工程十分重视维修加固工作,近年来许多水利枢纽都做了大量工作.在《1998年俄罗斯联邦电力系统设备和建筑物维修改造计划》中包括有44座水电站和65座火电站,在这些电站中共有215项水工建筑物维修措施,总工作量为2.496亿卢布[5],其完成情况如下:溢流坝、水电站厂房的混凝土维修工作完成了39项计划中的20项,完成的工作量为2432.34万卢布(计划4962.06万卢布);土工建筑物(土堤和主坝)完成了19项计划中的10项,完成的工程量为588.62万卢布(计划962.62万卢布);渠道和输水建筑物尽管只完成28个计划中的14个,费用却达9164.95万卢布,已超出计划;机械设备的更新和防锈保护完成了原定1968万卢布的695.57万卢布.

最近5年来联邦级水电站用于水工建筑物维修和改造的费用的可比价值上升了2倍多.一方面说明电站工作人员重视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进行了大量的维修改造工作;从另一方面讲,说明建筑物的老化问题已显示出来,有些故障和缺陷必须立即排除.预计这方面的费用还将增加[8].

在联邦级水电站用于维修建筑物的费用平均占电价的12.5%的情况下,有些水利枢纽却只占电价的3%~5%,况且它们的建筑物状态远未达到最佳状态,应引起电站领导人员的重视[8].

5水工建筑物安全的科技工作

水工建筑物安全问题的科技工作是围绕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和“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的部门《科技纲要》的0.05节“水电站和能源建筑物”和0.11节“能源工程的抗震性”来进行的[5,6]。

1998年10月1日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审查批准了国家能源监察局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共同制定的部门《能源建筑物安全纲要》.这个纲要由下列第一层次的课题组成[1]:①完成制定和报送标准法规文件和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纲要》和《危险工业生产工程安全纲要》;②制定和推行能源建筑物安全评价和监控方法;③在俄罗斯国家能源监察系统中,组织对能源建筑物安全的国家监察;④编写检查和监测能源建筑物状态的现代化的技术大纲性材料;⑤制定建筑物失事及其后果的预报和防止方法,包括制定在建筑物上进行预防失事工作的操作方法;⑥研究和实施当能源建筑物的状态不符合安全运行准则时,防止其失事的工程技术措施.上述纲要中的课题必须在2000年前完成,而且与完成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的要求紧密关联.但是由于1998~1999年间缺乏资金,为保障法律实施的科技工作已显得滞后了.目前科研单位要完成的最迫切的任务是:①以现代监测仪器与监控建筑物和地基的计算机系统为基础,研制监测电站主要建筑物状态的新方法和新设备;②研制分析和预报建筑物状态及其安全水平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研究运行中建筑物及其地基的数学模型,根据原型观测资料校正模型和保证监测静动应力-应变状态、渗透流状态和建筑物与地基物理力学性质变化的模型;③研制和应用检查水工建筑物及其地基与设备的现代方法和技术手段;④编制和鉴定计算挡水建筑物失事发生、发展和预报冲击波扩散区可能造成破坏的软件,对具体水电站和火电站水工建筑物包括对灰渣坝进行计算和预报;⑤研究在自然和技术因素作用下,建筑物和结构的构件材料和建筑物地基的性质随时间变化时,它们的可靠性指标的评价方法;⑥研究失事风险的计算方法,其中包括用计算和实验-计算的方法评价各种失事方式的概率方法;⑦研制和应用在地震荷载作用下,监测地震对建筑物和地基的作用以及监测它们的应力-应变状态参数的现代方法和设备;研究和改进计算建筑物和地基的抗震强度和抗震稳定性的方法和软件;⑧对能源工程的建筑物和地基进行专门研究,以确定它们的强度和稳定性出现负面变化的原因、形式和数量特征,并研究实施维修工作的方法和工艺;⑨在电站编制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和对其进行国家鉴定时,提供科技帮助[5]。新晨

6水工建筑物业主民事责任风险义务保险

法律规定建筑物业主或运行单位对失事后果和公民、法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5].通过投保,建立因水工建筑物失事引起损害的民事责任的资金保障.业生的民事责任赔偿金,一部分是业主的自有资金,另一部分来自按照现行法律和标准法规,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险金额.如果实际赔偿总额超过该两项总和时,损害赔偿的办法由俄罗斯联邦政府制定[2]。

根据俄罗斯燃料能源部的要求,目前正在加快制定联邦《因水工建筑物失事引起损害的民事责任义务保险法》,在联邦法律出台之前,先着手实行民事责任风险的自愿保险.现已制定了《关于水工建筑物业主民事责任风险自愿保险的规定》,并已在俄罗斯财政部进行注册登记.“能源担保人”保险股份公司已取得了俄罗斯财政部颁发的第一份有权进行水工建筑物业主和运行单位民事责任保险的许可证.俄罗斯燃料能源综合体保险家协会的其它保险机构正在办理类似的许可证,依据许可证建立起对其他俄罗斯保险机构开放的保险者联营体[4,5].

目前正在制定上述保险形式的标准法规以及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及其安全等级确定保险收费的原则,为具体能源企业办理保险手续,把办理保险的费用列入电力成本,以及在保险公司内建立保障能源建筑物安全的预防措施基金,作为水工建筑物安全工作的附加资金来源[5].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义务保险是促使业主向提高水工建筑物安全措施投资的有效手段.

但是保障建筑物安全工作的资金、建立用于预防和消除失事的物质和资金储备、建立失事后果的民事责任资金保障,其中包括在自愿保险基础上的资金保障等问题目前均未解决[6].

7结语

俄罗斯正处在经济、政治体制变革的年代,但依然十分重视水工建筑物的安全工作,从法律、监督管理体制、管理手段、科技、经济等多方面保障水工建筑物的安全.他们不仅着眼于运行,还注意到对设计、施工阶段的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管理.既致力于预防失事的发生,还考虑到一旦发生事故时的报警、紧急状态消除和赔偿处理等环节.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俄罗斯的水工建筑物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其中有些经验和做法值得我国借鉴参考,以促进我国大坝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建筑行业述职报告篇(6)

2、村组公路旁农户建房规划差,布局不合理。

3、街道危房整建方案不具体。会议建议,***同志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要善于化解矛盾,努力推进工作。

2、工作重心要有所转移,思考引导农民新村建设的新方向。加强服务意识。

3、加强村组公路管护指导,合理规划村组公路沿线建房布局,加强弃土堆放 管。

4、古镇保护与古镇危房整建并重,制定科学方案。

建筑行业述职报告篇(7)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面向企业、群众、部门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为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筑牢思想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活动。重点组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具体要向企业职工深入阐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意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市属(注册地在市城区)的本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活动,由市质安站负责督促落实;县(市)属(注册地在县市)的本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活动,由各县(市)住建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二)开展从业人员零伤害承诺行动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采取有效宣传活动发挥企业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广泛开展职工岗位零伤害承诺、反“三违”警示教育等活动,检查落实在建工地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情况,发放“建筑工人安全操作基本知识读本”等知识手册,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管控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市质安站要对辖区内在建工地的所有从业人员发放并督促签署“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见附件1),并督促在建项目部组织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集体观看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片。

(三)开展“6·16”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市质安站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开展安全生产体验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率。市本级宣传咨询日在五岭广场举行,市局安排分管领导和4名懂业务的工作人员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由局工程科、市质安站组织做好宣传展板、现场解答、资料分发等工作;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按照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积极组织参与。各地宣传展板及宣传资料要求内容丰富、可视性强,不能出现板牌老旧、内容过时等问题。

(四)积极组织参与各类专题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建筑施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执法行动大宣传。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结合计划执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工作要求,集中于6月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宣传主体责任落实好的标杆企业,发挥带动示范作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力。二是开展事故隐患、“三违”行为随手拍活动。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做好组织收集相关资料工作,同时督促做好隐患辨识和整改工作,确保即时拍即时传,提高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积极性,提升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三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要广泛组织开展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增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对建筑施工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置能力。市局拟于6月中旬结合夏季高温防范工作,开展一次建筑工地消防演习活动。四是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市质安站要按照市安委办要求,积极参与“最美安全卫士”演讲比赛、寻找“生命守护神”和“安全最佳团队”、“领导干部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宣讲、干部专家宣讲队对口宣讲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建筑行业述职报告篇(8)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只授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规定》和《标准》的建筑业企业。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授予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不授予主营为勘察、设计、工商贸、房地产等不是建筑施工的企业,不授予上述企事业单位所属的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单位,不授予企业集团,只授予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二、资质的申请

3、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和地(州、盟、市)所属建筑业企业的申请渠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4、《规定》第七条所称直接向建设部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中央管理的企业所属企业是指:

(1)中央管理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2)中央管理的企业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

(3)以上(1)、(2)所列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和其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

上述企业,征得母公司同意后,可以通过注册所在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申请各类各级资质,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5、对需要报送建设部审批的企业资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由建筑管理职能处(室)统一归口,向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申报。

三、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

6、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资质或者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也可以申请不超过5项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专业承包企业除主项资质外,还可以申请不超过5项的相近专业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劳务分包序列各类别资质。

劳务分包企业可以申请本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各类别资质。

7、《规定》第十三条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可以不再申请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对承担总承包项目范围内各专业工程的施工,不必申请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

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他企业依法分包或者建设单位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

8、建筑业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的资本金、净资产应达到各项资质条件最高的指标。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机械设备等,应当满足各项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条件。

9、经资质审批部门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其同序列、同等级的增项资质互换。

10、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暂定"的企业,资质审批部门可视企业实际情况对其承包工程范围进行限制。

四、申请材料

11、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规定》第八条的要求,如实填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上签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的申请材料应当齐全,手续完备。出现数据不全、申请表填报不规范、盖章或印鉴不全、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等情况,资质审批部门不予审批。

12、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需报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份。申请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企业,每申请一个方面的资质,需增加填写两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并将其相应的附件材料分开装订。

13、新设立建筑业企业的附件材料是指《规定》第八条(二)~(七)所要求的全部材料,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申请资质升级的建筑业企业,附件材料除《规定》第八条(二)~(七)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外,还包括《规定》第九条(一)~(三)所要求的全部材料,以及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生产情况、财务状况年报表(最新年度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C102、C103表)。

14、建筑业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工程业绩(包括境外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审核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上述各项指标均不得重复计算;不得将子公司的业绩、人员、设备、工程结算收入等作为母公司的资质条件。

15、附件材料中的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职称证书和身份证、财务和统计报表、合同、质量验收、安全评估等资料可采用复印件,其中资质证书须将正、副本的全部内容进行复印,不得有缺页。申请材料中要求企业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的公章或印鉴无效。

16、直接接收建筑业企业申请材料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附件材料原件进行核验,确认企业填写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

具体承担审核任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

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资质审批部门对复印的附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企业出具附件材料原件的,企业应当出具原件。

17、对企业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除提供《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要求的证明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如下说明或证明: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其中国有企业还需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情况等。

原企业申请保留资质的,对原企业的资质须重新核定,重新核定的要求与上款要求相同。

18、附件材料中企业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应当单独装订。报送建设部审批企业资质的,上述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后保存。

19、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使用中文,如资料原文是其他文字,需附中文译本。

20、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报出,未经批准,不得修改。

21、《规定》第十一条所称受理建筑业企业的申请之日,是指资质审批部门认定下一级部门或企业报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已经完备齐全,符合规定的申请程序,明确表示对申请材料已经接受之日。

资质审批部门要求建筑业企业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补正或说明的,受理之日为收到补正或说明之日。

22、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三年。

建设部有权对所有企业申请材料、各级资质审批部门的审批材料进行检查。

五、资质审批

23、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建设部,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建设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

专家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建设部审批。

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批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有关内容,参照前两款办法自行确定。其中,涉及铁道、民航方面二级资质的审批,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目前没有设立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其审批程序暂与一级资质相同。

24、对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审批,参照《规定》第十条规定,按照与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资质相同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初审。

25、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相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劳务分包一级企业相同。

26、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增项的,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于每年的8月31日前报建设部备案。

27、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总后营房部尚未脱钩的直属建筑业企业申请各类各级资质,向其主管部门申请,由其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审批。

其尚未脱钩的直属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的资产、行政、财务、人事任免均由其主管部门直接进行管理的企业。

28、资质审批实行公告制度。特级和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公告在全国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或全国建筑管理行业报纸;二级及以下企业公告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29、《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十种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由行为发生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专业部门将所掌握的情况,提供给资质审批部门,作为进行资质审批的依据。

30、对新设立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年年检结束后的2个月内集中办理;对申请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分期分批集中办理。

六、资质年检

31、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由资质审批部门负责,年检程序参照企业资质审批程序进行。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6月。

32、对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的资质年检,建设部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企业资质年检,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对中央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资质年检,由建设部直接办理。

33、《规定》第二十条所称建筑业企业在年检时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包括企业当年报送统计部门的统计年报。

34、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建立管理档案,实行跟踪管理,对有《规定》第十四条所列十种行为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还应当及时记录在案,并反映给该企业的资质审批部门,对企业资质年检时按《规定》第二十四条办理。

35、建筑业企业在中国境外以及港澳台地区承包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事件的,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记录在案,在对企业资质年检时按照《规定》第二十四条办理。

36、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在企业年检后,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相应栏目内注明年检结论和"有效期一年"字样。

37、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在企业年检结束后30日内,在公众媒体上公布年检不合格的企业以及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的企业名单。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的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如该企业一年后重新申请资质,资质审批部门应当按照企业实际达到资质标准的下一个等级核定。

38、资质年检完成之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下列材料于8月31日之前报送建设部:

(1)年检总结;

(2)年检汇总表;

(3)特级和一级建筑业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表》、《建筑业企业统计年报表》;

(4)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的汇总表;

(5)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七、资质证书

39、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码,具体编码办法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另行制定。

40、每个建筑业企业只能取得一套资质证书,包括一个正本,若干副本。副本数量由发证机关根据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需要,根据企业不同情况,按以下原则配置:

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一个正本,六个副本;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企业,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下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一个正本,二~四个副本。

企业有特殊原因申请增加副本数量的,经过发证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增加。

41、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的资质证书加盖建设部公章有效。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建设部建筑管理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有效。

42、建筑业企业的名称、地址、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发生变化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持原资质证书和已变更的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有关的变更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向发证机关申办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中央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除上款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应当持中央管理的企业出具的变更报告,向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申办。

由建设部审批的企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除本条第一款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应当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文件,向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申办。

43、建筑业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可以申请补办。需到建设部补办的,需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补办的报告;

(2)在全国性建筑行业报纸或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

(3)持遗失情况的说明、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同意补办的文件。

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补办的,参照上述办法。

八、处罚程序

44、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处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企业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应当在事故责任认定后30日内,将资质处罚的建议报告报送建设部建筑管理司。

(2)企业出现涂改、伪造、转让、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应当在查实认定后30日内,将资质处罚的建议报告报送建设部建筑管理司。

(3)建设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资质处罚。

45、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处罚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自行确定。

九、部分考核指标解释

46、注册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本金。

47、净资产。是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其中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四部分。

48、工程结算收入。指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其他向发包单位收取的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构调迁费、各种索赔款等。

49、企业报送的财务决算年报表。指企业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0、代表性工程的合同资料。指企业承包工程所签定的能反映合同双方名称、工程概况、合同价格、承包方式、施工工期、质量约定等内容的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或者含有上述内容的合同部分,以及中标通知书。

51、质量验收资料。指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其它可以反映工程质量的证明材料。

52、安全评估资料。指工程所在地和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完成工程安全评估证明,以及其它可以证明企业安全施工状况的资料。

53、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指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聘用期一年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企业聘用退休人员应当签订聘用合同,总数不得超过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总数的15%,且不得担任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任职。资质审查时发现有同一人员同时在二个及以上单位任职的,该人员均不计入企业的资质条件。

54、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分为一、二、三、四级四个等级。

一级事故是指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事故。二级事故是指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事故。三级事故是指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一下;或者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事故。四级事故是指死亡二人以下;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事故。

国家颁布有其他专业工程事故分级标准的,按与上述分级对应的标准考核。

十、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界定

55、涉及铁道方面的资质包括: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

56、涉及交通方面的资质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

建筑行业述职报告篇(9)

(一)扎实开展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加强对古建筑的抢救维修工作力度。监督指导有关单位对宗公祠大殿、朱亥故里、开封府文庙棂星门、兰考县视察许贡庄小学纪念亭、市体育场南大门、龙亭石狮的加固及御街牌坊修缮工程等8处文物建筑及景区建筑标志进行维修。调整划定新增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完成《龙亭保护规划》和《开封城墙保护规划》的制定工作。督促指导城墙所和饮食博物馆筹建处完成古马道展览馆、饮食博物馆筹建工作,现已对外开放,从而使我市博物馆的门类和领域有了新的拓展。指导督促文物队开展隋唐大运河(汴河古道)考查调查工作以及新郑门遗址博物馆的筹备工作。公布了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年文博系统已征得国家投资3100万元。其中国家文物局投资xx万元,省文物局近100万元,市投资895万元。

(二)积极开展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市文物局多次召开会议,首先成立了开封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制定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召开了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动员会,对五县区普查动员进行了培训,9月30日我市举行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仪式。督导五县建立文物普查队,及时帮助指导对县区新发现文物线索进行调查认定。11月13日,又召开普查工作座谈会,调整工作重点。目前文物普查工作已转入实地调查阶段,田野普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三)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中国收藏文化(开封)论坛”工作。一是编制《宋都御街改造方案》;二是督促、指导并帮助博物馆馆舍改造工程以及相关文物展示陈列、布展等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对征文街牌楼进行修缮;四是抽调四名同志直接参予此项工作。

(五)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及文物法宣传工作。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厉查处文物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文物犯罪。xx年年采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通过经常性执法巡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并查处纠正了多起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20

xx年主要查处了宋公祠、朱亥故里,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违反《文物保护法》行为,以及对尉氏县洧川镇古城寨遗址非法取土使该处遗址遭到破坏进行依法保护,使破坏行为得到制止。并协助开封县文管所对未进行文物勘探的施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召开五县文物行政执法座谈会,协调解决文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多种形式,配合“4.18国际古迹遗址日”、“中国文化遗产日”、“5.18博物馆日”,11月19日《文物保护法》颁布纪念日,认真做好文物保护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宣传和指导。在上述活动中,共制作宣传版面五十余块,发放宣传材料两千余张,举办广场宣传活动,举办图片展览、文物法咨询、文物鉴定等活动,激发了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大力宣传开封丰实的文化遗产和深厚的人文精神。

二、xx年年度述廉工作情况

按市文化局党委分工,本人分工负责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即市文物管理局、市博物馆、市文物工作队、市延庆观繁塔文物管理所、市艺术博物馆及城墙文管所、文物商店等。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负责。

本年度,本人能严格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中共开封市委廉洁从政十五条规定,践诺廉政承诺并积极履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本单位及文物系统全年末发现有违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现象。 2012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优秀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乡长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建设局分管局长述职述廉总结

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建筑行业述职报告篇(10)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5 . 17. 041

[中图分类号] F2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5)17- 0079- 03

1 建筑工程概述

通常所说的建筑工程和建设工程是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称,是为了满足人们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需要,采用多种技术手段,运用科学规律、风水理念以及美学法则所建造的,用来居住或使用的场所、建筑物。从广义上讲,是指为了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建筑以及附属构筑物等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即采用各项技术手段完成的工程实体,包括与其配套的各类线路、管道、设备的集合,即人为建造而成的所有东西,既包括房屋也包括构筑物。狭义的解释,建筑物是特指房屋,而不包括构筑物。房屋是指在坚固、稳定可靠的地基上建有基础、维护墙、屋顶、门、窗,用以提供给人类用来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储物的场所。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附属构筑物设施,如烟囱、水塔、桥梁、涵洞、堤坝、水池等。

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简单的表述是:针对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的监测和管控。 项目管理一词,最早是美国的曼哈顿计划开始的名称,20世纪50年代由华罗庚引进到中国,在我国译称“统筹法”和“优选法”,而在中国台湾一直称之为“项目专案”。关于此概念的定义,由于参与管理的主体不同,涉及的行业、部门多样,以及管理标的范围不同,而有着多种层面的不同释义。在这里,我们所讨论的是自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可研立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全链条”的管理,即:全寿命周期建设项目管理的模式。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项集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综合的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伴随着国际化和WTO的发展趋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和手段的不断进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管理模式,以下我们做近一步的梳理。

2.1 市场类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其中有:①传统的DBB模式,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这是最传统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②DB模式,即: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③DM模式,即:阶段发包方式(最早出现在美国);④B0T模式 ,即:建设―经营―转让模式;⑤Pa r t n e r i n g模式,即合伙人模式(出现在美国);⑥PFI模式 ,即:私人主动投资模式;⑦PMC模式,即:业主方将项目委托给专业的机构代为进行项目管理的模式;⑧PPP,即:公私合营模式;⑨ABS模式,即:资产证券化模式;⑩TOT,即:移交―经营―移交模式。

2.2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代建模式。2004年试行;②工务局模式。2005年深圳市开始采用;③项目法人责任模式;④工程指挥部模式;⑤基建处室模式;⑥城司模式。

2.3 西方发达国家城市政府对于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

西方发达国家在新建工程的行政手续的申报、审批的管理过程中,其政府职能范围也是逐年扩大。但是由于其法制化、现代化、科学化程度较高,由政府部门直接审批的文书总量不是增加反而是减少。究其原因,是由于政府管理模式已经转变为“小政府、大社会”模式,工程项目管理职能的实现方式主要是采取以间接管理为主、直接管理为辅;以宏观调控为主、微观监控为辅;以法制手段为主、经济和行政手段为辅;以公共服务为主、公共管理为辅的模式。这些管理经验非常值得我国城市政府借鉴。

2.4 我国城市政府在建设项目管理上的不足

近些年,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上,我国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惯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在具体的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有些建设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必要的行政申报、审批,“手续”不全即开工建设;有的工程项目即无立项、也无审批、甚至无设计图纸(边设计、边报批、边施工),俗称“三无工程”。诸如此类的情况,在基本建设领域的行业管理中,并不鲜见。可是,在我国现有体制下,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仍需完善,制度还不是很健全。虽然管理的行政机构庞大,但是部门过于重叠,既有综合性的管理部门,又有专业的职能部门,这种繁杂的行政管理使得建设单位在申报项目时显得盲从,久而久之就有了“跑手续”一词的出现。这也是我国目前政府服务职能水平和监管制度之间的一对矛盾,我们说,政府服务职能的水平应该提高;而对于建筑市场的监管也更需要加强;政府对于建设项目必须严格管理,但在管理的同时,也应不断完善政府的管理体系,以便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2.5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

改革、发展、创新,是当下我们国家建设的主题。建设领域的项目管理方式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应由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管理,由微观调控转向宏观调控,由计划调控向市场调控转变,同时把间接管理具体化、明晰化、职责化,重视服务职能,而减少管制职能。然而,任何的管理,采取哪种形式是手段上的事情,而管理的核心,仍然是对人的管理。在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上, 落实和完善项目法人负责制是建筑业必须正式面对的课题,离开项目法人负责制,任何形式的管理都将是一句空话。

3 行政审批管理

当前在新建工程项目管理中,涉及到的行政管辖权复杂、政策法规多,涉及的单位部门多,专业性强,在具体的操作中存在着许多盲点。作为建设主体的法人企事业单位,主管工程建设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了解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约束,借以明晰地开展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熟知一般政策常识,避免因对相关政策、法规不清楚而造成工作上的各种失误。以下,我们按照拟建工程行政审批流程的“链条走向”,对国有投资拟建工程的行政审批申报进行系列的梳理:

(1)规划选址阶段。即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行政管理工作,批文为《项目选址意见书》。

(2)土地确权阶段。是对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确认,主管机关是当地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文本成果为《土地所有权证》。

(3)发改立项阶段。即工程项目设立报批阶段。这项工作主要向当地政府的发改部门申请项目设立,得到批复的过程,即通常所说的“立项”。主要内容包括: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②初步设计批复;③环境评价。主管部门是环保部门;④下达计划。在前4项工作的基础上,组卷,向发改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逐级审核批准后,下达《项目建设投资计划书》,作为项目投资建设的立项文件。

(4)规划审批阶段。规划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内容包括:①建筑方案审批。即由设计单位编制项目方案图纸、文书(包括项目所在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基础图、平立剖、屋顶及文书材料),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应级别的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向社会公示。②施工图审批。由设计单位出具完整建筑图;专业测绘机构出具1:500现状地形图;地质勘查单位对建筑物位置进行钻探,做出书面报告;交通部门评价文书;供热部门评价文书;电力部门评价文书;水文、水务部门评价;燃气部门评价文书;建设单位申请,由规划局(部门)核准,组卷。③规划许可证。前2项工作完成后,核发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④规划监督 。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规划部门针对建设项目全程进行监督:a.验线。即在开工放线时,规划局派员到现场监测建筑位置,并出具《验线合格书》。b.验基。即建筑施工到基础施工结束阶段,及我们常说的正负零时,派员监测,并出具《验基合格书》。c.验收。项目竣工时,规划局派员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合格书》,作为项目竣工文书。

(5)项目登记、招投标阶段。①在发改部门对项目做招投标审核、登记。②到住建局招标办公室对项目进行招投标资料审核、登记。③住建局交易中心对项目进行登记。④将全套施工图纸送交专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合格后出具《图纸审查合格书》《图纸审查报告书 》。⑤将前项成果送交住建局科技科备案,并出具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书。⑥将前2项成果送交到住建局节能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出具《建筑物节能备案登记》行政文书。⑦由专业的造价咨询公司依照全套施工图纸及文书,编制工程造价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及招投标最高限价,经住建局造价站核准后核发工程项目《最高限价意见书》,作为工程招标的合法依据。⑧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公示。在当地住建局招标办公室和发改部门的指导下,聘请具有资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机构协助完成此项工作。⑨开标。网上公示法定时间后,在住建局交易中心和招标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标机构的协助建设单位召开招标会议,中标人由会议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定出前3位中标人(建筑企业)。

(6)质量监督备案。由住建局建筑质量监督站负责,由建设单位向当地住建局建筑质量监督站提供,参加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审图、监理、施工、建设6个企事业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代码,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证书和文书材料,取得项目备案文书。

(7)施工许可手续。 这一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建设单位向当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提供),所有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各类图纸、行政文书,进而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所需提供的图文资料有:

1)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2)招标登记表;3)土地使用证书;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年度投资计划;6)拆迁许可证和监理企业总监出具的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7)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副本原件);6)图纸审查合格书及图纸审查备案书,7)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8)由总监签署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B1-3);9)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10)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手续;11)建设工程监理备案表;12)资金落实证明或资金保函;13)项目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或保单;14)清欠办出具的建设单位未拖欠工程款的证明(原件);15)市(县)安监站或相关机构出据办证前的现场踏勘记录。

(8)建筑施工管理。这一阶段的管理职责,我国实行的是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负责整个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管职责。整个建筑施工的管理过程是多个群体参与、多项工作相互交叉,多种资源互相配置、以实现工程项目最终目标的集合。为了保证项目整体目标的顺利实现,及时进行统筹安排,沟通、协调各方的要求,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通过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子目标的综合管理,使项目管理工作形成有效的整体。

主要工作内容:①实现项目总体目标,即: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对项目进行管理是这一阶段的工作基础。对具体工作的进度安排要做到合理交叉、相互配合。各种资源高效利用,质量标准严格实施。②严格实行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责任制度。③安全生产贯穿建筑施工的全过程。④监理制度得到各方尊重,监理企业要为业主把关,当家,严格控制和掌握建筑材料的检测试验环节,保证各项工序、工艺之间的质量和整体配合,各项工作分工明确、制度清晰、从严管理、责任到人。⑤造价的控制以技术、经济指标的要求为约束。⑥保证各项工序、工艺之间的整体配合,做到分工明确、制度清晰、从严管理、责任到人。

(9)工程竣工验收。由监理、设计、勘察、审图、施工、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验收,对建设项目评定后出具专项验收报告,同时填写《建设工程竣工报告》书;由消防、人防、环保、气象局防雷中心办公室、节能、室内环境检测等单位做出专项验收合格文书后,约请住建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进行总体验收。

(10)图文归档。工程竣工后,需要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图文资料,交存到当地规划部门设立的建设工程档案馆,内容包括: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发改委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批复文件;2)规划选址意见书、核位红线图;3)划拨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6)水文地质勘察报告书;7)环境评价及批复文书、环保验收合格书;8)消防设计核准书、消防验收合格书;9)防雷风险评估报告书、防雷设计核准书、防雷合格报告书;10)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书、合格书;11)建设工程中标图通知书;12)施工承包合同;13)监理委托合同;1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1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程序审鉴表;16)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17)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书;18)工程施工决算资料;19)工程概况表;20)工程竣工总结;21)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22)单位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3)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24)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25)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证书;27)加盖审图、竣工图印章的施工图纸;28)其他专项验收文书;29)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等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照片、光盘资料。

以上所述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是我市一段时期采用的方法。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我们的工程项目管理一定会日臻完善。

建筑行业述职报告篇(11)

Quality direct at building material examination station of application

Li Shun-hua

(Lvxia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direct examination station LvxianShangdong 276500)

【Abstract】The author is in daily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the direct detection have from building material examination station run off of deceitful examination report(for example:Construction the unit didn't send material sample, examination station but submit qualified of examination report;Or the examination submit report signing crabbed, not whole, the spot can hardly discriminate it true false.), This kind report endanger biggest, once examining of the unqualified material used for engineering, may result in very much people life property of biggest loss.Therefore strengthen examination station direct management meaning graveness.

【Key words】Quality direct;Examination;Report

建筑材料检测站的职能,是对用户送来的建筑材料样品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是建筑材料检测站的最终产品,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决定了建筑材料是否合格、能否使用,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也关系到建筑材料检测站的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

下面,本人根据建筑材料检测站内部的工作流程、工作特点、质量目标、制度要求,将质量监督贯穿于建筑材料检测站内部的控制与管理。

1. 简述建筑材料检测站质量监督的概念、对象、目的

1.1 概念。质量监督是为了增强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检测报告满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责任主体(操作者、记录者等具体技术人员)的工作状况、工作流程、工作的环境状况以及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有异议的检测记录进行分析、校准。也可由委托方或以委托方的名义实施质量监督。质量监督不是一种个人行为,它是在站长的授权下开展的。

1.2 对象。根据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第4.1.5条指出:“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人员(包括在培员工、在职员工)进行充分监督”;第5.2.1条规定:“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第5.2.3条规定:“在使用签约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是胜任的且受到监督”。因此,建筑材料检测站内部质量监督的主要对象是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签约人员和其他的技术人员);另外包括检测设备。

1.3 目的。确保建筑材料检测站检测人员具有所从事的检测工作的能力满足规定要求、所使用的检测设备正常运行;检测人员的检测能力包括初始能力、持续能力,检测设备受外界影响容易失准,需定期或随机校核。其主要目的在于解决过程中的弊病,确保建筑材料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权威性,最终目的是检测报告满足规定要求。即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证机构要求、检测站管理要求等。

2. 建筑材料检测站质量监督的应用

2.1 监督人员的设置。根据建筑材料检测站的资质性质、检测工作涉及的专业技术领域,只要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不同的专业技术领域应设置不同的质量监督员,质量监督员一般占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数量的10%。

2.2 监督计划。明确质量监督目标、监督职责、监督工作流程和制度要求,编制相关监督计划,监督计划应包括监督人员的配置、监督方式、监督项目、监督频次、监督要求以及对问题的责罚等。根据建筑材料检测站工作计划要求和实际情况应制订年度监督计划、季度监督计划或月监督计划。

2.3 监督的实施。根据监督计划编制相关程序性文件、编制监督记录表,对监督内容进行文件化、量化,监督内容覆盖质量监督中不符合工作的处理及改进的机会;设置对检测活动、检测环境以及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评价。监督员按计划实施监督,并详细记录被监督活动的内容;对发现的不符和和潜在不符和项,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处理和反馈;对监督结果加以收集、汇总、分析、报告,作为检测人员业绩存档,并作为检测人员是否继续在岗、定期奖罚或职务升迁的重要考核依据。

2.4 监督方式:分动态监督和静态监督。动态监督为抽查或巡查,是指随时随地、预先不通知的、对检测人员现场的检测过程、检测环境、检测设备情况进行监督或对检测数据现场验证等,这类监督一般属于日常监督的项目;静态监督为平行检查或旁站检查,是指有计划地、定期地对检测人员的检测过程、检测环境、检测设备实施监督或对检测数据进行验证,这类监督一般属于特殊监督,包括:委托方投诉或对检测报告有异议等、新手操作或新设备起用等。通常上述两种监督方式在日常监督中经常使用。

3. 建筑材料检测站质量监督的有效性评价

(1)检测报告的合格率、用户满意率是否提高。

(2)监督员是否验证了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3)前期发现的不和格项,在近期监督中是否出现。

(4)检测流程运作是否正常。

(5)检测规章、制度、纪律是否贯彻到底。

(6)检测人员的责任心是否提高,民主评议是否认识集中。

4. 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