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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业务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7 15:02:35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1)

施工项目进度计划的贯彻

检查各层次的计划,形成严密的计划保证系统施工总进度计划

施工项目的所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都是围绕一个总任务而编制的;它们之间关系是高层次的计划为低层次计划的依据,低层次计划是高层次计划的具体化。在其贯彻执行时应当首先检查是否协调一致,计划目标是否层层分解,互相衔接,组成一个计划实施的保证体系,以施工任务书的方式下达施工队以保证实施。

层层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施工任务书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队和作业班组之间分别签订承包合同,按计划目标明确规定

合同工期、相互承担的经济责任、权限和利益,或者采用下达施工任务书,将作业下达到施工班组,明确具体施工任务,技术措施,质量要求等内容,使施工班组必须保证按作业计划时间完成规定的任务。

计划全面交底,发动群众实施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是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行动,要是有关人员都明确各项计划的目标

、任务、实施方案和措施,是管理层和作业层协调一致,将计划变成员工的自觉行动,充分发动员工,发挥员工的干劲和创造精神。在计划实施前要进行计划交底工作,可根据计划的范围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大会或各级生产会议进行交底落实。

施工项目进度计划的实施

编制月(旬)作业计划

为了实施施工进度计划,将规定的任务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如施工场地的情况、劳动

力机械等资源条件和施工的实际进度,在施工开始前和过程中不断地编制本月(旬)的作业计划,这是使施工计划更具体、切合实际和可行。在月(旬)计划中要明确:本月(旬)应完成的任务,所需要的各种资源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节约措施。

签发施工任务书

编制好月(旬)作业计划后,将每项具体任务通过签发施工任务书的方式使其进一步

落实。施工任务书使向班组下达任务实行责任承包、全面管理和原始记录的综合性文件。施工班组必须保证指令任务的完成,他是计划和实施的纽带。

做好施工进度记录

填好施工进度统计表,在计划任务完成的过程中,各级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者都要跟踪做好施工记录,记载计划中的每项工作开始日期、工作进度和完成日期。为施工项目进行检查分析提供信息,因此要实事求是记载并填好有关图表。

做好施工中的调度工作

施工中的调度是组织施工中各阶段、环节、专业和工种的互相配合、进度协调的指挥核心。调度工作是使施工进度计划实施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其主要任务是掌握计划实施情况,协调各方面关系,采取措施,解决各种矛盾,加强各薄弱环节,实现动态平衡,保证完成作业计划和实现进度目标。调度工作内容主要有:监督作业计划的实施、调整协调各方面的进度关系,监督检查施工准备工作,督促资源供应单位按计划供应劳动力、施工机具、运输车辆、材料构配件等,并对临时出现的问题采取调配措施,按施工平面图管理现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调整,保证文明施工。了解气候、水、电、汽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和保证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各种事故和意外事件,调节各薄弱环节,定期召开现场调度会议,贯彻施工项目主管人员的决策,调度令。

施工项目进度计划的检查

在施工项目的实施进程中,为了进行进度控制,进度控制人员应经常地、定期地跟踪

检查施工实际进度情况,主要是收集施工项目进度材料,进行统计整理和对比分析,确定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关系。

跟踪检查施工实际进度

跟踪检查施工实际进度是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关键措施。其目的是收集实际施工进度的

有关数据。跟踪检查的时间和收集数据的质量,直接影响控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一般检查的时间间隔与施工项目的类型、规模、施工条件和对进度执行要求有关。通常可以确定每月、半月、旬或周进行一次。若在施工中遇到天气、资源供应等不利因素的严重影响,检查的时间间隔可临时缩短,次数应频繁,甚至可以每日进行检查,或派人员驻现场督阵。检查和收集资料的方式一般采用进度报表方式或定期召开进度工作汇报会。为了保证汇报资料的准确性,进度控制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到现场察看施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从而保证经常地、定期地准确掌握施工项目的实际进度。

整理统计检查数据

收集到的施工项目实际进度数据要进行必要的整理,按计划控制的工作项目进行统计,

形成与计划进度具有可比性的数据,相同的量纲和形象进度。一般可以按实物工程量、工作量和劳动消耗量以及累计百分比整理和统计实际检查的数据,以便与相应的计划完成量相对比。

对比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

将收集的资料整理和统计成具有与计划进度可比性的数据后,用施工项目实际进度与计

划进度的比较方法进行比较。通常用的比较方法有:横道图比较法、s型曲线比较法和“香蕉” 型曲线比较法、前锋线比较法和列表比较法等。通过比较得出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一致、超前、拖后三种情况。

施工项目进度检查结果的处理

施工项目进度检查的结果,按照检查报告制度的规定,形成进度控制报告向有关主管人

员和部门汇报。

进度控制报告是把检查比较的结果,有关施工进度现状和发展趋势,提供给项目经理及

各级业务职能负责人的最简单的书面形式报告。

进度控制报告是根据报告的对象不同,确定不同的编制范围和内容而分别编写的。一般分为项目概要级进度控制报告、项目管理级进度控制报告和业务管理级进度控制报告。

项目概要级的进度报告是报给项目经理、企业经理或业务部门以及建设单位或业主的。它是以整个施工项目为对象说明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项目管理级的进度报告是报给项目经理及企业的业务部门的。它是以单位工程或项目分区为对象说明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2)

2.探究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方法

2.1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宣传,转变群众意识观念,全面提高优质服务质量,增加群众信赖度,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可信,方便的服务条件和环境。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必须把坚持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将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宣传融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当中,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此外,加强宣传计划生育服务政策,广泛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节育知识,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安全有效避育节育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2.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化和优质服务的推行,是一个不断摸索前行的过程。要提高服务技术质量,首先就要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有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引入更多高学历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培养计划生育服务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医疗质量。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工作人员本职业务的学习和进修以及职业素养,掌握更多的优育节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识,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及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2.3光有高水平的工作人员,没有先进完备的计生服务设施和条件也是不够的,各地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提供充足经费。完善完备计划生育工作医疗条件,扩大宣传教育工作的规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效果。同时,服务工作人员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的重点要涵盖医疗技术,宣传技术,咨询技术等各方面,做到全覆盖的计划生育知识普及,提高群众自身计划生育的意识和自主性。

2.4发挥优势,合理布局,改革管理管理体制,落实服务工作人员的量化考核用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度,培养职工的爱岗职业精神。

2.5不断引进国外先进的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为群众提供优质,放心的服务。2.6建立一个规范化系统网络,包括质量控制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法律法规体系以及考核评估体系。围绕“创新服务机制、调整网络布局、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加强区、镇、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此外,外出务工人员由于其流动性,在务工期间缺乏计划生育有效管理和服务,是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一个难点,如此建立健全全国育龄人口信息网络化系统非常重要,让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和在家同样能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扫除计划生育工作的盲点。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3)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07.056

1 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

1.1 规模

首先,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学历层次丰富以及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年龄结构合理,在审计工作中更容易发现财务的重要错报,能够提供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次,规模大的会计事务所意味着注册资本金多,非人力资本较多。如果出现审计失败的情况,是会计师事务所对受害者能够提供赔偿的保证,同时,正因为规模大的会计师事务所非人力资本多,合伙人和管理层为了保证资本不因为审计失败而白白流失,就会在审计质量上严加把控,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业务质量。最后,规模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大量的客户群,一个客户的费用占总收入的比例较小,降低了注册会计师因为某一客户的审计费用而发生审计舞弊的风险。

1.2 审计收费

有关学者专家表明,审计收费不一定和审计质量成正比,但可以通过审计收费的过高或过低来判断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风险。若审计收费过高,会有被审计单位高价收买审计意见的风险,财务的重大错报会被隐藏,审计质量将得不到保证;若审计收费过低,有可能是因为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压价的竞争方式获得审计业务,审计收费降低意味着该会计师事务所降低了整体审计的成本,被简化的审计流程容易错过重大的财务错报。所以审计收费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

1.3 审计任期

审计任期的长短会对审计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相关研究得出结论:审计任期与审计质量呈倒U型的关系。审计任期少于六年时,审计任期的增加对审计质量具有积极的影响,当审计任期超过六年时,审计任期的增加对于审计质量具有消极的影响。审计任期过长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从而影响审计质量。

1.4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由数名注册会计师发起并认购事务所股份,同时以其所认购股份对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这种组织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在短时间内吸引一大批注册会计师的加入,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大型业务。但由于注册会计师只承担有限责任,这将会弱化了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得不到很好的约束,提高了审计风险。

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作为合伙人而组成的合伙组织。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涉及到每位合伙人的共同利益,有效地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审计失败的风险。其中一位合伙人发生任何执业违规行为都会影响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信誉,这种连带责任使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谨慎,违规操作的可能性会减少。

2 我国现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概况

随着改革开发的深入和发展,自1980年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以来,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得以迅猛地发展。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增长过快是我国目前的审计市场最大的特征,由此导致的审计市场秩序不正常的问题日益突出,审计失败的案件屡屡不断。

2.1 业务范围狭窄

我国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占总收入最大比例的业务为传统审计。大部分注册会计师不涉及记账、公司理财咨询、税务筹划等较高层次的业务。业务范围的狭窄或多或少制约着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小型事务所之间普遍通过压价的手段进行市场竞争得到更多业务,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

2.2 计划审计环节不当

在进行一个全新的审计业务之前进行合理的审计计划工作非常必要。审计计划工作对审计起指导性作用,确定了审计工作的目标,对审计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果没有详细的审计计划犹如在茫茫大海中找不到方向,审计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可能会找不到适当的解决方案,审计质量和审计独立性将得不到控制。在我国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里仍然有许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会忽视审计计划工作,为了提高审计速度在审计工作正式开始之前并没有做好审计计划工作,对审计时间的安排和范围没有做明确的规划。忽视审计计划工作导致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不稳定,经常会出现审计报告延期出具的情况,从而耽误了被审计单位使用审计报告的宝贵时间。没有审计计划工作这一环节容易导致审计失败。

2.3 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严

控制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的重要前提是建立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控制制度制约着审计人员的行为,对审计人员的行为起到规范作用。从对样本的观察中得出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体系普遍不完善,关键在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并没有对这一项重点进行完善,审计人员的执业行为得不到制度上的规范,易导致审计失败。

2.4 审计收费制度不完善

对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我国《注册会计师法》没有明确规定,事实上审计收费是标准由各省级财政部门同物价管理部门制定,各地虽然原则相同,但却少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审计收费制度的细微漏洞都有可能影响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如果收费制度得不到完善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差距和审计质量水平差距将会越拉越大。

3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存在问题的改善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4)

(一)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这类计划通常包括基本养老、失业保险、企业年金,按法律上规定交费,到员工退休或失业后,企业无进一步支付补偿的义务。

(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如商业性或契约式补充养老支付或医疗保险或其他相关计划,比如:银行、大型国企、央企规定凡在企业中工作至退休的员工可每月在法定受保范围外还享受公司给予1,000元;或规定退休后获得一套老年公寓,享有终身使用权;或公司定期向商业保险公司支付,规定员工在退休后每月领取800元;或公司自设资金池,定期缴费以支付未来给予退休员工的费用。

(三)设定提存计划与设定受益计划的区别。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的区分,取决于离职后福利计划的主要条款和条件所包含的经济实质。在设定提存计划下,企业的义务以企业应向独立主体缴存的提存金金额为限,职工未来所能取得的离职后福利金额取决于向独立主体支付的提存金金额,以及提存金所产生的投资回报,从而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实质上要由职工来承担。在设定受益计划下,企业的义务是为现在及以前的职工提供约定的福利,并且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实质上由企业来承担。

二、离职后福利计划的确认和计量

(一)设定提存计划的确认和计量。针对设定提存计划的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前后并未发生变化。企业通常设计的设定收益计划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等。企业应当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缴纳的金额通常来源于社保缴纳基数与缴纳比例相乘,对于缴纳的基数和比例通常比较容易获取。商业保险取决于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中约定的每月应承担的金额。

(二)原有设定受益计划确认和计量存在的问题。针对企业设计的设定受益计划的确认和计量,旧职工薪酬准则的相关规定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旧职工薪酬准则修订之前,企业为职工设计的设定的受益计划,通常在职工退休后实际支付约定的福利时才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支付当期损益。原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确认计量方式导致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和相关成本费用计入的会计期间错位,不符合配比原则。职工根据企业的设定收益计划而享有的报酬,只有职工在该企业工作到退休后方可享受,实质应属于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所应获取报酬,但这部分报酬需要延迟到职工退休后才享有。但由于报酬支付时间与职工提供劳务的时间不匹配,导致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和相关成本费用计入的会计期间不一致。产生的后果不符合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已确定的现实义务没有进行计量,导致企业少计负债虚增净资产。

(三)修订后的设定受益计划确认与计量。企业应当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企业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四个步骤: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企业应按照本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的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根据职工薪酬准则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根据本准则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三、设定受益计划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任何一项准则的制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总会存在各种问题,使得其推行较为不易,设定受益计划的推行也不例外。在实务中,严格按照准则要求确认和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存在以下问题:

(一)鉴于考核机制管理层推进该项会计变更的意愿不强。根据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第三十条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除本准则三十一条规定外,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根据第28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变更的调整涉及到享有设定受益计划的所有职工(含已经退休的职工);追溯调整法的处理方式,将导致企业在调整当期的净资产会有相当金额的缩水。对净资产指标有要求特别是绩效考核指标中包含了净资产指标的企业,该项政策的推行存在一定的阻力。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5)

(二)建立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机制 审计质量控制应该从源头抓起,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开始控制。具体业务的接受是会计师事务所一项审计业务的开始,客户关系的保持是审计服务的连续性。承接什么样的业务,服务什么样的客户直接影响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倘若服务的客户自身的诚信或职业道德出现问题,虚报会计信息,承接这样的客户将存在着很严重的审计风险。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新业务或者继续保持原有业务的时候,应重点考察被审计客户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状况,被审计客户管理层的诚信、职业道德、独立性,对出具正确真实的财务报告的重视程度,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等信息;还应该考虑会计师事务所自身承接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时间、人力资源信息和技术资源等,识别风险、评估风险,谨慎决策是否承接该业务。承接业务和保持业务应形成制度化,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立专兼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设计业务承接表,建立客户台帐或档案,利用好业务承接保持表和项目管理表,区别对待首次承接项目和非首次承接项目的管理,利用电脑软件和网络技术反映项目动态变化,以便实时掌控客户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还应该设计项目管理表对承接的业务实行实时控制,内容应包括项目号、防伪标识、完成进度、人员在岗情况及工时考核等具体内容,贯穿项目的整个流程。会计师事务所能通过项目管理表知晓项目的进度情况,所耗人工,对人员在岗情况也有了解为人员在项目间的调配提供信息,让事务所的管理层能从总体上把握事务所的整体项目运行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

(三)建立审计计划机制 审计计划是保证一项审计业务顺利有序完成的根本保证。审计工作前制定科学合理详尽的审计计划能帮助审计人员思路清晰地有重点针对性地审查账目,取得必要的审计证据并据此得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完成审计目标。编制审计计划应该有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完成,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编制完成后应申报上级业务负责人审核批准才能予以执行。总体审计策略用以确定审计范围、时间和方向以及审计资源,并指导具体审计计划的制定。具体审计计划比总体审计策略更加详尽,包括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项目组成员拟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范围和时间等。具体审计计划包含风险评估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和其他审计程序。审计计划需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初步评价其内部控制,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可利用性和拟依赖程度。初步判断审计风险并确定重要性水平,用来确定审计过程中所需要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和拟实施的审计程序。在以风险为导向的现代审计中,风险评估程序是不可少的。同时,审计人员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实施符合性测试,只有当内部控制可信赖度高时,可以适当减少实质性测试,当内部控制不可信赖时,则应该加大实质性测试程序。对于进一步审计程序,各事务所应根据具体的业务性质和内容对其进行设计和裁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者京华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供参考的审计工作底稿是根据制造行业的审计工作设计的,有些地方对于其他行业会用不到或者不适用,因此在审计计划阶段应对审计程序的裁剪设计有所考虑,不要直接套用仅供参考的审计工作底稿模板。审计程序要能体现和达到审计师的审计目的。同时,审计计划还应该对审计人员分工和审计日程安排等有详尽的安排。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和预期计划的情况不一样,审计人员必须对审计计划作出合理的修改或者补充。审计计划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当是个连续、动态的过程,根据审计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持续不断的更新和修改计划,计划的修改和完善应该是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中。

(四)建立业务指导、监督与复核机制 项目风险与质量控制是个连续动态的过程,应该在审计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项目风险及质量管理控制应贯穿于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按其职责要求对各级次项目组成员的业务工作给予充分的指导、监督和复核,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组成员的学识、经验、能力进行合理分工,通过适当的团队工作和培训,使项目组成员清楚了解所分派工作的目标,指导其完成所分派的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充分利用好审计计划,明确项目组成员各自的责任。如,各成员在该项业务中承担的具体审计任务,拟实现的具体审计目标,拟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及拟获取的审计证据等。从而对审计成员做出针对性的指导和监督。

项目负责人应当监督业务的执行,主要监督工作包括:追踪业务进程,了解业务的进展情况;考虑项目组各成员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执行工作,是否理解工作指令,是否按照计划的方案执行工作;解决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考虑其重要程度并适当修改原计划的方案;识别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需要咨询的事项,或者需要由经验较丰富的项目组成员考虑的事项。

在完成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同时,复核是整个审计过程中的关键,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项目组内部复核制度,可考虑执行三级或五级复核。一级复核工作应在外勤工作结束前完成;二级复核工作应尽可能地在外勤工作结束前完成;三至五级复核工作应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具体情况减少或增加复核级次,对于规模较小的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现场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各级复核人员应履行各自的复核职责,复核责任不能互相减轻、替代或免除。会计师事务所对设立有分支机构的,除执行一级至三级复核外,应对高风险项目、重大项目、和分支机构及项目负责人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核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各事务所制定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四至五级的复核。

(五)建立咨询、意见分歧机制 项目组人员在业务执行中遇到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如重大的技术、职业道德及其他事项等,应当考虑以适当方式和渠道进行咨询,避免随意处理或回避。项目组内部应形成良好的咨询、研讨氛围,业务人员遇到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项目组其他成员或项目负责人咨询。如果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在项目组内部无法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可将问题以及所有相关的事实以书面形式提交技术与质控部(主管人员)。技术与质控部(主管人员)应及时回答项目组提交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咨询意见。对于技术与质控部无法解决的疑难事项,可由技术与质控部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其他具备适当知识、资历和经验的专业人士咨询。被咨询人员不能替代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各级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其职责。项目组应当完整、详细地记录寻求咨询的事项及咨询的结果(包括作出的决策、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的执行情况),咨询记录应当经被咨询者认可见图1。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形成的结论应当得以记录和执行。项目负责人应当编制意见分歧解决表,记录意见分歧的解决方式、解决过程以及结论。在意见分歧得到解决之前,项目负责人不能出具业务报告。

(六)建立业务工作底稿归档机制 事务所应建立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工作,业务档案应按单项业务整理、保存。如果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了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报告,应当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分别将业务工作底稿归整为业务档案。业务档案中应保存有效的审计工作底稿。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对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不应保存在业务档案中。

保存在业务档案中的资料文件必须为经过适当签字批准后的文件,具体包括:业务承接(保持)评价表、业务约定书、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业务咨询情况表、意见分歧解决表、审计报告、审计小结、项目复核核对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核对表、项目发文控制表等。业务档案中还应包括分析表、核对表、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明书、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项目组内部或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举行的会议记录、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声明书、与其他人士(如其他注册会计师、律师、专家等)的沟通文件、试算平衡表、调整分录汇总表、未更正错报汇总表等工作底稿。

业务档案可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永久性档案应与当期档案分开装订,以便更新。为保持资料的完整性以便满足日后查阅历史资料的需要,永久性档案中被替换下的资料也需保留。被替换下的资料应汇总在一起,与其他有效的资料分开,作为单独部分归整在永久性档案中。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业务档案,保证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

在完成业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未经项目合伙人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业务工作底稿。在审计报告日后,如果发现例外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实施新的或追加的审计程序,或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新的结论,对确需修改现有业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业务工作底稿的,应当填写业务工作底稿修改审批表,经项目合伙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业务档案的借阅。总所和分所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可借阅业务档案。如果客户要求获取业务工作底稿的部分内容或摘录部分工作底稿,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具体业务的特点,分析客户要求的合理性,在保证披露这些信息不会损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的有效性,或不会损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鉴证业务的独立性的情况下,谨慎决定是否满足客户要求,并应取得项目合伙人的批准。

二、我国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的维护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持续考虑和评价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进行监控,以合理保证这些政策和程序是相关、适当的,并正在有效运行。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情况及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最新变化,及时修订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技术与质控部(或主管人员)负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的日常监管工作。质量监管人员应当监管业务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控制缺陷,并且采取措施:(1)如发现业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指出问题及不足,并提出修改建议;(2)如发现质量控制制度执行不力,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方法,及时向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汇报;(3)如发现在理解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告知培训部(主管人员),由培训部(主管人员)进行质量控制制度和专业标准的培训;(4)如发现是质量控制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缺陷或薄弱环节,应建议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修订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5)如发现严重违反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人员,应提交人力资源部(或合伙人会议),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每年应抽调具备适当专业胜任能力和经验的人员,组成业务质量控制检查组,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进行评价,并对业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对每个项目负责人每三年应至少选取一项业务进行检查。参与业务执行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得承担该项业务的检查工作。

人力资源部(或主管人员)负责处理会计师事务所收到的针对下列事项的投诉和指控:(1)已实施的工作未能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2)未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置投诉信箱,接收会计师事务所员工或外部关于业务质量方面的投诉和指控。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投诉人的身份保密,未经投诉人许可,不得披露其姓名。为了便于开展调查和反馈调查结果,会计师事务所鼓励实名投诉和指控。会计师事务所收到投诉和指控后,应当及时调查投诉和指控事项。如果调查结果表明存在质量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设计或运行方面的缺陷,应修订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或者存在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情况,应提交人力资源部 (或合伙人会议)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记录投拆和指控的调查过程、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公司社会责任、道德治理及其评价系统研究”(项目编号:70672060)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公司伦理结构与道德治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06JA6300

14)阶段性研究成果]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6)

本办法所称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包括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

第四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等。

第五条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

第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为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组织研究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药具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二)拟订全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以下简称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方案;

(三)组织实施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的政府采购、经费使用、仓储调拨、质量监测、发放服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采购、仓储和调拨;

(四)指导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系统业务培训和避孕药具科普宣传;

(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拟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二)拟订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

(三)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

(四)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和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方针政策;

(二)统计、编制、报送计划生育药具年度需求计划;

(三)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调拨计划和承担仓储与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四)指导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乡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任务:

(一)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发放计划;

(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调拨、发放统计和宣传工作;

(三)为育龄夫妻发放计划生育药具、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和随访服务。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依照计划生育药具年度订购计划,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的收购、仓储和调拨。

第十四条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格,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了解国家和地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计划生育药具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根据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同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章计划与采购

第十六条编制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的原则是品种齐全、结构合理,库存适量、杜绝浪费,保障供应、满足需求。

第十七条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要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内,按照育龄人群(含流动人口)实际需要、人均使用量、现有库存量和上一年度需求计划执行情况编制。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并公布。

第十八条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每年编制一次,乡级为起报单位。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编制的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需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汇总上报至药具发展中心;药具发展中心进行审核、汇总后,编制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方案,经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准后,逐级下达。

第十九条计划生育药具按照安全有效、质量优良、经济便捷、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的入库、库存、出库、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和监控。

第二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统计报表年度报告制度。报表必须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药具专项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管理。

药具专项经费必须纳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部门预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药具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标准,要严格执行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经费由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统一结算,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统一支付。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编制年度预算,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设置计划生育药具总账和明细账,对计划生育药具实行计价调拨,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五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药具发展中心负责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配备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做好本级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并对下级的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在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仓储、调拨、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反馈计划生育药具质量和企业售后服务的信息。

第三十条报废过期、变质、失效的计划生育药具,要严格依照计划生育药具报损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程序报批和处理。

第六章发放与服务

第三十一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渠道畅通、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进行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服务,农村要以现有服务网络为发放主体,城市要依托社区、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确保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的准确有效和及时到位,以满足广大育龄夫妻避孕节育的需求。

第三十二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广泛宣传国家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的方针政策,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知识,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

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指导育龄夫妻安全使用计划生育药具,定期做好随访服务。

第三十四条建立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和育龄夫妻需求信息的数据库,以信息引导服务,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七章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禁止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订购计划和药具专项经费分配与使用的监督和通报制度。

第三十七条国家人口计生委对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经费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工作进行监督,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对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情况的检查。

第三十八条省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

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生效后,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三十九条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检查药具专项经费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情况。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应书面报告国家人口计生委。

第四十条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针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和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纪案件。

第四十一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经费管理、购调存管理、质量控制、供应发放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

第四十二条建立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发现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严重不良反应的,应当同时逐级上报至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原则,将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药具专项经费的;

(二)收受计划生育药具生产企业或者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商回扣、贿赂的;

(三)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的;

(四)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计划生育药具变质、损毁、过期、积压、浪费的;

(五)虚报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和统计报表,套取计划生育药具和经费的;

(六)为计划生育药具生产企业或者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商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的;

(七)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章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7)

第二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包括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

第四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等。

第五条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

第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为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组织研究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药具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二)拟订全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以下简称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方案;

(三)组织实施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的政府采购、经费使用、仓储调拨、质量监测、发放服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采购、仓储和调拨;

(四)指导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系统业务培训和避孕药具科普宣传;

(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拟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二)拟订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

(三)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

(四)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和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方针政策;

(二)统计、编制、报送计划生育药具年度需求计划;

(三)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调拨计划和承担仓储与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四)指导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乡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任务:

(一)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发放计划;

(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调拨、发放统计和宣传工作;

(三)为育龄夫妻发放计划生育药具、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和随访服务。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依照计划生育药具年度订购计划,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的收购、仓储和调拨。

第十四条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格,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了解国家和地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计划生育药具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根据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同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章计划与采购

第十六条编制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的原则是品种齐全、结构合理,库存适量、杜绝浪费,保障供应、满足需求。

第十七条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要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内,按照育龄人群(含流动人口)实际需要、人均使用量、现有库存量和上一年度需求计划执行情况编制。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并公布。

第十八条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每年编制一次,乡级为起报单位。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编制的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需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汇总上报至药具发展中心;药具发展中心进行审核、汇总后,编制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方案,经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准后,逐级下达。

第十九条计划生育药具按照安全有效、质量优良、经济便捷、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的入库、库存、出库、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和监控。

第二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统计报表年度报告制度。报表必须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药具专项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管理。

药具专项经费必须纳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部门预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药具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标准,要严格执行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经费由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统一结算,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统一支付。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编制年度预算,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设置计划生育药具总账和明细账,对计划生育药具实行计价调拨,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五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药具发展中心负责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配备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做好本级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并对下级的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在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仓储、调拨、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反馈计划生育药具质量和企业售后服务的信息。

第三十条报废过期、变质、失效的计划生育药具,要严格依照计划生育药具报损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程序报批和处理。

第六章发放与服务

第三十一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渠道畅通、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进行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服务,农村要以现有服务网络为发放主体,城市要依托社区、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确保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的准确有效和及时到位,以满足广大育龄夫妻避孕节育的需求。

第三十二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广泛宣传国家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的方针政策,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知识,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

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指导育龄夫妻安全使用计划生育药具,定期做好随访服务。

第三十四条建立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和育龄夫妻需求信息的数据库,以信息引导服务,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七章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禁止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订购计划和药具专项经费分配与使用的监督和通报制度。

第三十七条国家人口计生委对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经费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工作进行监督,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对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情况的检查。

第三十八条省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

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生效后,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三十九条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检查药具专项经费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情况。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应书面报告国家人口计生委。

第四十条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针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和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纪案件。

第四十一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经费管理、购调存管理、质量控制、供应发放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

第四十二条建立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发现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严重不良反应的,应当同时逐级上报至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原则,将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药具专项经费的;

(二)收受计划生育药具生产企业或者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商回扣、贿赂的;

(三)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的;

(四)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计划生育药具变质、损毁、过期、积压、浪费的;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8)

一、如何考核非业务人员的"业绩"

事实上,我们所说的"业绩",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并不只是指企业中的业务人员取得的那些可以用经济指标衡量囊滴袷导ǎ欠褐钙笠抵兴懈谖簧系墓ぷ魅嗽彼〉玫墓ぷ鹘够蛲瓿梢滴袂榭觯黄渲杏行?quot;业绩"是无法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至少是无法直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

那么,如何考核这些无法直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业绩"?从我们的实践来看,考核制度与计划管理的紧密结合,能够比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1、计划管理用一定质量要求下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为指标,把非业务人员的工作转换成可以用比较精确的数字来加以衡量的东西。 这里的要素有三:

A、"一定质量要求下的";B、"工作量";C、"工作进度"。

2、计划管理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计划,而是有着多维精确刻度的一个计划体系、一个计划网络,它使整个企业的工作,从长期、中期到短期,从整个公司、各个部门到每个个人,从生产经营到各方面工作,都成为可以把握、可以衡量的东西。

一个较大企业的计划管理体系,应该是一个由集团计划、部门(子公司)计划、小组计划和个人计划相衔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相衔接;经营项目计划、销售计划、成本费用计划、利润计划、人事计划、财务预算计划、日常工作计划相衔接的,总目标与分目标相结合、战略计划与战术计划相结合的,严密、完整的计划管理体系。必须真正做?quot;层层有计划、人人有计划、事事有计划、时时有计划"。

没有这样的计划体系为基础,无论是业务人员的考核,还是非业务人员的考核,都是没法搞好的,都不免会流于空泛、模糊、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

3、计划管理的原则

A、适度从高、从严的原则--我们知道,目标太高、要求太严,与目标太低、要求太松,都是不合适的;计划中的目标和要求,必须是人们通过付出较大努力而能够达到的。

B、周密、完备的原则--中短期计划、部门、局部及个人计划应是公司长期计划、整体计划的分解,因此计划要覆盖全面、衔接完美;再者,计划中任务与计划外任务要处理好关系。

C、充分量化的可衡量性原则--例如,完成一项计划可以得多少分、完成计划的多大比例可以得多少分,计划中任务与计划外任务各占多少分,都应有明确规定。

D、"民主"与"集中"、"自报"与"公议"相结合的原则--为激发员工的参与精神,公司整体、中长期计划,部门、局部等计划的制定,必须有员工的参与讨论、提议;员工个人的计划,更需以员工"自报"为基础。为了计划的一致性、衔接性和计划的质量,则需"集中" 和"公议"。但"民主"与"集中"、"自报"与"公议"之间,必须是充分的上下交流;否则,不切实际或不得人心的计划,是不可能贯彻好的。

E、依法制订、依法执行、依法修订的原则--计划的制订必须依法而行,按照上述"民主"与"集中"、"自报"与"公议"相结合的程序进行;一旦订立完毕,就当视之为法,认真执行,特别要防止企业领导人随心所欲更改或计划,否则对计划管理破坏性极大;计划的修订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什么程序下制订的计划,也必须在什么程序下修订,否则就应当视之为违背计划,视之为违法;考核应当严格以依法定程序制订的计划为准,而不是以未经法定程序的变动为准,不管这种变动是出自哪个领导人的意志。

这样一来,我们实际上已经把业务人员的"业绩"考核与非业务人员的"业绩"考核用"计划管理"统一起来了:与"计划管理"紧密结合的"业绩考核",既适用于非业务人员,也适用于业务人员。

二、 如何考核非业务人员的"素质"

企业对所有员工在"素质" 方面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不仅对业务人员和非业务人员的要求不一样,而且对非业务人员中的各个岗位的要求也不一样;考核制度也必须体现出这种差别。

1、"素质"考核必须体现积极的价值导向

为了使考核制度的价值导向趋于积极,我们除了要在"业绩"和"素质"二者的考量中体现"崇尚业绩"的原则外,在"素质"考核内容中,也大有文章可做。

通常的做法是,在员工素质考核表中罗列一大堆指标,往往有几十项,其中有"劳动纪律"、"廉洁奉公"、"尊重同事"、"关心下属"、"言谈举止"、"知识广度"、"健康状况"、"表达能力",等等、等等,全则全矣,然毫无重点。且不说有些指标是否适合考评,也不说对所有人都作统一要求是否合适,单说如此求全责备,四平八稳,就足以使人畏首畏尾、趑趄不前。

对企业的全部工作人员,包括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各个岗位的不同要求作不同的考核;而且要突出抓住少数几个体现企业积极的价值导向的"关键指标" ,不宜如此面面俱到。

2、"素质"考评中究竟应该考察些什么

在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考评中,应作三个层次的要求:对其"廉洁奉公"、"遵章守纪"、"尊重同事"、"关心下?quot;等素质的考察,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处基础地位,分数可以占一定比例。但是应当侧重考察其管理素质,即主要从其计划、组织、用人、指挥和控制等方面的能力来考察,其核心的是协调能力;这是对干部的主要要求,居主干地位,分数应占最大比例。"能否通过自己的创新能力而对企业经济效益、企业文化和社会形象做出较大贡献",则是对管理者的最高要求,占顶峰地位,分数比例虽不大,但体现了公司的价值导向,是极为重要的。

对于管理人员,还应该根据公司领导(高层)、部门领导(中层)和主管(基层)三级分别作不同要求。比如,在对各层管理者上述三层次素质的考察中,不但具体的要求应该不同,而且在三层次中的侧重点和分数比例也应不同。再者,在对各层干部能力结构的要求中,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如对高层领导干部要特别注重其出思想的能力、协调的能力,对基层干部应强调其具体操作技能,而中层干部的思想能力、协调能力、技术能力则应大体均衡。从我们的实践来看,对于高层,应是50:40:10;对于中层,30:40:30;对于基层,则是10:30:60。其三,在对干部的管理能力的考察中,高层干部的计划能力权重应占25%,组织能力应占20%,用人能力占30%,指挥能力占10%,控制能力占15%;中层干部的这个比例分配应该是:20%,15%,20%,35%,10%;基层干部则是:15%,10%,15%,55%,5%。同时,对高、中、基层干部这五个方面管理能力所要求的具体内容也应不同。

对于普通员工、特别是对于业务人员的素质考评,则主要考察其工作素质、操作能力,兼顾对其管理潜能的考察,以为其上升留下空间。

3、"素质考核"与"业绩考核"为什么一定要先分后合

在一些企业的现行考核制度中,"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分工不明,往往是将二者混在一起。结果造成许多混乱:

有的企业每月都评一次"业绩"与"素质",年终又来一次,不免形成重叠和冲突:到底是以每月的考核为准呢,还是以年底的考核为准?而不管选择何者为准,都会使另一种考核成为多余。

再者,"业绩"本是客观的东西,只适合"考核";而有的企业也将其交付"考评",结果就使本来可以客观准确衡量的东西变成众说纷纭的东西了;

其三,"业绩"应该是短线考察项目,"一月事一月毕";年终再来笼统考察一次,有不少弊病:a:干部员工每月的工作情况事过境迁,工作表现逐月不同,到年底笼统打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打分者当时的主观印象;b:如果中途发生主管人变更,年终的评分就很容易脱离干部员工一年来的工作实际;c:干部员工每月的得分与年终的得分容易发生冲突,同时评分者也很为难:年终重新给下属打一次分呢,还是按照各月的平均分打分?按照前者,就使每月的评分受到了否定,按照后者,则使年终评分成为毫无意义的多此一举。?quot;素质"本应是长线考察项目,往往要数月甚至数年才能做出评判,却把它放到每月去考察,让人如何能说得清楚?

其四,"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混于一处,也使被考核者无法了解自己得分、失分于何处,从而不利于其改进工作、改正缺点。

业绩是短线考察项目,素质是长线考察项目,应该明确分工、先分后合。应当每月察业绩,年终评素质,最后综合形成干部员工的全年得分。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9)

一、如何考核非业务人员的"业绩"

事实上,我们所说的"业绩",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并不只是指企业中的业务人员取得的那些可以用经济指标衡量囊滴袷导ǎ欠褐钙笠抵兴懈谖簧系墓ぷ魅嗽彼〉玫墓ぷ鹘够蛲瓿梢滴袂榭觯黄渲杏行?quot;业绩"是无法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至少是无法直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

那么,如何考核这些无法直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业绩"?从我们的实践来看,考核制度与计划管理的紧密结合,能够比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1、计划管理用一定质量要求下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为指标,把非业务人员的工作转换成可以用比较精确的数字来加以衡量的东西。这里的要素有三:

A、"一定质量要求下的";B、"工作量";C、"工作进度"。

2、计划管理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计划,而是有着多维精确刻度的一个计划体系、一个计划网络,它使整个企业的工作,从长期、中期到短期,从整个公司、各个部门到每个个人,从生产经营到各方面工作,都成为可以把握、可以衡量的东西。

一个较大企业的计划管理体系,应该是一个由集团计划、部门(子公司)计划、小组计划和个人计划相衔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相衔接;经营项目计划、销售计划、成本费用计划、利润计划、人事计划、财务预算计划、日常工作计划相衔接的,总目标与分目标相结合、战略计划与战术计划相结合的,严密、完整的计划管理体系。必须真正做?quot;层层有计划、人人有计划、事事有计划、时时有计划"。

没有这样的计划体系为基础,无论是业务人员的考核,还是非业务人员的考核,都是没法搞好的,都不免会流于空泛、模糊、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

3、计划管理的原则

A、适度从高、从严的原则--我们知道,目标太高、要求太严,与目标太低、要求太松,都是不合适的;计划中的目标和要求,必须是人们通过付出较大努力而能够达到的。

B、周密、完备的原则--中短期计划、部门、局部及个人计划应是公司长期计划、整体计划的分解,因此计划要覆盖全面、衔接完美;再者,计划中任务与计划外任务要处理好关系。

C、充分量化的可衡量性原则--例如,完成一项计划可以得多少分、完成计划的多大比例可以得多少分,计划中任务与计划外任务各占多少分,都应有明确规定。

D、"民主"与"集中"、"自报"与"公议"相结合的原则--为激发员工的参与精神,公司整体、中长期计划,部门、局部等计划的制定,必须有员工的参与讨论、提议;员工个人的计划,更需以员工"自报"为基础。为了计划的一致性、衔接性和计划的质量,则需"集中"和"公议"。但"民主"与"集中"、"自报"与"公议"之间,必须是充分的上下交流;否则,不切实际或不得人心的计划,是不可能贯彻好的。

E、依法制订、依法执行、依法修订的原则--计划的制订必须依法而行,按照上述"民主"与"集中"、"自报"与"公议"相结合的程序进行;一旦订立完毕,就当视之为法,认真执行,特别要防止企业领导人随心所欲更改或计划,否则对计划管理破坏性极大;计划的修订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什么程序下制订的计划,也必须在什么程序下修订,否则就应当视之为违背计划,视之为违法;考核应当严格以依法定程序制订的计划为准,而不是以未经法定程序的变动为准,不管这种变动是出自哪个领导人的意志。

这样一来,我们实际上已经把业务人员的"业绩"考核与非业务人员的"业绩"考核用"计划管理"统一起来了:与"计划管理"紧密结合的"业绩考核",既适用于非业务人员,也适用于业务人员。

二、如何考核非业务人员的"素质"

企业对所有员工在"素质"方面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不仅对业务人员和非业务人员的要求不一样,而且对非业务人员中的各个岗位的要求也不一样;考核制度也必须体现出这种差别。

1、"素质"考核必须体现积极的价值导向

为了使考核制度的价值导向趋于积极,我们除了要在"业绩"和"素质"二者的考量中体现"崇尚业绩"的原则外,在"素质"考核内容中,也大有文章可做。

通常的做法是,在员工素质考核表中罗列一大堆指标,往往有几十项,其中有"劳动纪律"、"廉洁奉公"、"尊重同事"、"关心下属"、"言谈举止"、"知识广度"、"健康状况"、"表达能力",等等、等等,全则全矣,然毫无重点。且不说有些指标是否适合考评,也不说对所有人都作统一要求是否合适,单说如此求全责备,四平八稳,就足以使人畏首畏尾、趑趄不前。

对企业的全部工作人员,包括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各个岗位的不同要求作不同的考核;而且要突出抓住少数几个体现企业积极的价值导向的"关键指标",不宜如此面面俱到。

2、"素质"考评中究竟应该考察些什么

在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考评中,应作三个层次的要求:对其"廉洁奉公"、"遵章守纪"、"尊重同事"、"关心下?quot;等素质的考察,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处基础地位,分数可以占一定比例。但是应当侧重考察其管理素质,即主要从其计划、组织、用人、指挥和控制等方面的能力来考察,其核心的是协调能力;这是对干部的主要要求,居主干地位,分数应占最大比例。"能否通过自己的创新能力而对企业经济效益、企业文化和社会形象做出较大贡献",则是对管理者的最高要求,占顶峰地位,分数比例虽不大,但体现了公司的价值导向,是极为重要的。

对于管理人员,还应该根据公司领导(高层)、部门领导(中层)和主管(基层)三级分别作不同要求。比如,在对各层管理者上述三层次素质的考察中,不但具体的要求应该不同,而且在三层次中的侧重点和分数比例也应不同。再者,在对各层干部能力结构的要求中,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如对高层领导干部要特别注重其出思想的能力、协调的能力,对基层干部应强调其具体操作技能,而中层干部的思想能力、协调能力、技术能力则应大体均衡。从我们的实践来看,对于高层,应是50:40:10;对于中层,30:40:30;对于基层,则是10:30:60。其三,在对干部的管理能力的考察中,高层干部的计划能力权重应占25%,组织能力应占20%,用人能力占30%,指挥能力占10%,控制能力占15%;中层干部的这个比例分配应该是:20%,15%,20%,35%,10%;基层干部则是:15%,10%,15%,55%,5%。同时,对高、中、基层干部这五个方面管理能力所要求的具体内容也应不同。

对于普通员工、特别是对于业务人员的素质考评,则主要考察其工作素质、操作能力,兼顾对其管理潜能的考察,以为其上升留下空间。

3、"素质考核"与"业绩考核"为什么一定要先分后合

在一些企业的现行考核制度中,"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分工不明,往往是将二者混在一起。结果造成许多混乱:

有的企业每月都评一次"业绩"与"素质",年终又来一次,不免形成重叠和冲突:到底是以每月的考核为准呢,还是以年底的考核为准?而不管选择何者为准,都会使另一种考核成为多余。

再者,"业绩"本是客观的东西,只适合"考核";而有的企业也将其交付"考评",结果就使本来可以客观准确衡量的东西变成众说纷纭的东西了;

其三,"业绩"应该是短线考察项目,"一月事一月毕";年终再来笼统考察一次,有不少弊病:a:干部员工每月的工作情况事过境迁,工作表现逐月不同,到年底笼统打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打分者当时的主观印象;b:如果中途发生主管人变更,年终的评分就很容易脱离干部员工一年来的工作实际;c:干部员工每月的得分与年终的得分容易发生冲突,同时评分者也很为难:年终重新给下属打一次分呢,还是按照各月的平均分打分?按照前者,就使每月的评分受到了否定,按照后者,则使年终评分成为毫无意义的多此一举。?quot;素质"本应是长线考察项目,往往要数月甚至数年才能做出评判,却把它放到每月去考察,让人如何能说得清楚?

其四,"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混于一处,也使被考核者无法了解自己得分、失分于何处,从而不利于其改进工作、改正缺点。

业绩是短线考察项目,素质是长线考察项目,应该明确分工、先分后合。应当每月察业绩,年终评素质,最后综合形成干部员工的全年得分。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10)

一、如何考核非业务人员的"业绩"

事实上,我们所说的"业绩",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并不只是指企业中的业务人员取得的那些可以用经济指标衡量囊滴袷导ǎ欠褐钙笠抵兴懈谖簧系墓ぷ魅嗽彼〉玫墓ぷ鹘够蛲瓿梢滴袂榭觯黄渲杏行?quot;业绩"是无法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至少是无法直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

那么,如何考核这些无法直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业绩"?从我们的实践来看,考核制度与计划管理的紧密结合,能够比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1、计划管理用一定质量要求下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为指标,把非业务人员的工作转换成可以用比较精确的数字来加以衡量的东西。这里的要素有三:

a、"一定质量要求下的";b、"工作量";c、"工作进度"。

2、计划管理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计划,而是有着多维精确刻度的一个计划体系、一个计划网络,它使整个企业的工作,从长期、中期到短期,从整个公司、各个部门到每个个人,从生产经营到各方面工作,都成为可以把握、可以衡量的东西。

一个较大企业的计划管理体系,应该是一个由集团计划、部门(子公司)计划、小组计划和个人计划相衔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相衔接;经营项目计划、销售计划、成本费用计划、利润计划、人事计划、财务预算计划、日常工作计划相衔接的,总目标与分目标相结合、战略计划与战术计划相结合的,严密、完整的计划管理体系。必须真正做?quot;层层有计划、人人有计划、事事有计划、时时有计划"。

没有这样的计划体系为基础,无论是业务人员的考核,还是非业务人员的考核,都是没法搞好的,都不免会流于空泛、模糊、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

3、计划管理的原则

a、适度从高、从严的原则--我们知道,目标太高、要求太严,与目标太低、要求太松,都是不合适的;计划中的目标和要求,必须是人们通过付出较大努力而能够达到的。

b、周密、完备的原则--中短期计划、部门、局部及个人计划应是公司长期计划、整体计划的分解,因此计划要覆盖全面、衔接完美;再者,计划中任务与计划外任务要处理好关系。

c、充分量化的可衡量性原则--例如,完成一项计划可以得多少分、完成计划的多大比例可以得多少分,计划中任务与计划外任务各占多少分,都应有明确规定。

d、"**"与"集中"、"自报"与"公议"相结合的原则--为激发员工的参与精神,公司整体、中长期计划,部门、局部等计划的制定,必须有员工的参与讨论、提议;员工个人的计划,更需以员工"自报"为基础。为了计划的一致性、衔接性和计划的质量,则需"集中"和"公议"。但"**"与"集中"、"自报"与"公议"之间,必须是充分的上下交流;否则,不切实际或不得人心的计划,是不可能贯彻好的。

e、依法制订、依法执行、依法修订的原则--计划的制订必须依法而行,按照上述"**"与"集中"、"自报"与"公议"相结合的程序进行;一旦订立完毕,就当视之为法,认真执行,特别要防止企业领导人随心所欲更改或计划,否则对计划管理破坏性极大;计划的修订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什么程序下制订的计划,也必须在什么程序下修订,否则就应当视之为违背计划,视之为违法;考核应当严格以依法定程序制订的计划为准,而不是以未经法定程序的变动为准,不管这种变动是出自哪个领导人的意志。

这样一来,我们实际上已经把业务人员的"业绩"考核与非业务人员的"业绩"考核用"计划管理"统一起来了:与"计划管理"紧密结合的"业绩考核",既适用于非业务人员,也适用于业务人员。

二、如何考核非业务人员的"素质"

企业对所有员工在"素质"方面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不仅对业务人员和非业务人员的要求不一样,而且对非业务人员中的各个岗位的要求也不一样;考核制度也必须体现出这种差别。

1、"素质"考核必须体现积极的价值导向

为了使考核制度的价值导向趋于积极,我们除了要在"业绩"和"素质"二者的考量中体现"崇尚业绩"的原则外,在"素质"考核内容中,也大有文章可做。

通常的做法是,在员工素质考核表中罗列一大堆指标,往往有几十项,其中有"劳动纪律"、"廉洁奉公"、"尊重同事"、"关心下属"、"言谈举止"、"知识广度"、"健康状况"、"表达能力",等等、等等,全则全矣,然毫无重点。且不说有些指标是否适合考评,也不说对所有人都作统一要求是否合适,单说如此求全责备,四平八稳,就足以使人畏首畏尾、趑趄不前。

对企业的全部工作人员,包括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各个岗位的不同要求作不同的考核;而且要突出抓住少数几个体现企业积极的价值导向的"关键指标",不宜如此面面俱到。

2、"素质"考评中究竟应该考察些什么

在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考评中,应作三个层次的要求:对其"廉洁奉公"、"遵章守纪"、"尊重同事"、"关心下等素质的考察,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处基础地位,分数可以占一定比例。但是应当侧重考察其管理素质,即主要从其计划、组织、用人、指挥和控制等方面的能力来考察,其核心的是协调能力;这是对干部的主要要求,居主干地位,分数应占最大比例。"能否通过自己的创新能力而对企业经济效益、企业文化和社会形象做出较大贡献",则是对管理者的最高要求,占顶峰地位,分数比例虽不大,但体现了公司的价值导向,是极为重要的。

对于管理人员,还应该根据公司领导(高层)、部门领导(中层)和主管(基层)三级分别作不同要求。比如,在对各层管理者上述三层次素质的考察中,不但具体的要求应该不同,而且在三层次中的侧重点和分数比例也应不同。再者,在对各层干部能力结构的要求中,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如对高层领导干部要特别注重其出思想的能力、协调的能力,对基层干部应强调其具体操作技能,而中层干部的思想能力、协调能力、技术能力则应大体均衡。从我们的实践来看,对于高层,应是50:40:10;对于中层,30:40:30;对于基层,则是10:30:60。其三,在对干部的管理能力的考察中,高层干部的计划能力权重应占25%,组织能力应占20%,用人能力占30%,指挥能力占10%,控制能力占15%;中层干部的这个比例分配应该是:20%,15%,20%,35%,10%;基层干部则是:15%,10%,15%,55%,5%。同时,对高、中、基层干部这五个方面管理能力所要求的具体内容也应不同。

对于普通员工、特别是对于业务人员的素质考评,则主要考察其工作素质、操作能力,兼顾对其管理潜能的考察,以为其上升留下空间。

3、"素质考核"与"业绩考核"为什么一定要先分后合

在一些企业的现行考核制度中,"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分工不明,往往是将二者混在一起。结果造成许多混乱:

有的企业每月都评一次"业绩"与"素质",年终又来一次,不免形成重叠和冲突:到底是以每月的考核为准呢,还是以年底的考核为准?而不管选择何者为准,都会使另一种考核成为多余。

再者,"业绩"本是客观的东西,只适合"考核";而有的企业也将其交付"考评",结果就使本来可以客观准确衡量的东西变成众说纷纭的东西了;

其三,"业绩"应该是短线考察项目,"一月事一月毕";年终再来笼统考察一次,有不少弊病:a:干部员工每月的工作情况事过境迁,工作表现逐月不同,到年底笼统打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打分者当时的主观印象;b:如果中途发生主管人变更,年终的评分就很容易脱离干部员工一年来的工作实际;c:干部员工每月的得分与年终的得分容易发生冲突,同时评分者也很为难:年终重新给下属打一次分呢,还是按照各月的平均分打分?按照前者,就使每月的评分受到了否定,按照后者,则使年终评分成为毫无意义的多此一举。?quot;素质"本应是长线考察项目,往往要数月甚至数年才能做出评判,却把它放到每月去考察,让人如何能说得清楚?

其四,"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混于一处,也使被考核者无法了解自己得分、失分于何处,从而不利于其改进工作、改正缺点。

业绩是短线考察项目,素质是长线考察项目,应该明确分工、先分后合。应当每月察业绩,年终评素质,最后综合形成干部员工的全年得分。

计量业务工作计划篇(11)

计划是管理的首要职能,凡事“预”则立。所谓计划,本文中主要指的是将企业各个部门、各个单位的计划有机地统一起来,进行统一管理,制订实现目标的全局战略,将各项工作目标的实施要求进一步明确。这样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十指挥失误而引起的经济损失,而且还能够充分利用多方资源,促使各个部门、单位之间达到有效的协调沟通,体现综合效应,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所谓计划管理,主要是指有关部门编制、执行、调整、考核计划的过程。通过科学的预测,权衡客观的需要和现实的可能性,提出在未来一定时一期内要达到的目标及实现目标的途径,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及进度安排。

(二)计划管理的作用

计划是对未来行动的筹划与事先安排,有助十明确整个企业努力发展的方向;计划是控制管理工作的依据与标准;计划有助十识别未来的不确定性,避免企业盲目发展,可使计划管理的目标与企业变化的环境及企业发展的约束条件互相协调;计划可事先预测到实施后产生的结果,以便及时一采取应对措施。

二、计划管理工作在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分析预测能力较弱

目前大多数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编制生产计划的过程中,一般是在企业当年的生产总量基础上上浮一定的比例,亦或根据上级单位要求的指标为基础编制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鲜少综合分析考虑市场因素。究其原因,并非缺少计划管理的市场观念,而是存在两方面的制约。一是上级单位硬性指标的限制。上级单位刚性指标的编制依据并非以市场因素为主导,而是以整个区域公司年生产总值达到既定值为目标,自上而下分配所致,带有强制性。二是公司本身缺乏令业的机构和令业的计划管理人员,缺乏对公司所处市场环境、行业背景的综合分析预测,不能够科学、准确地用数据分析市场走向及评估风险,计划编制工作缺乏技术支撑。

(二)计划管理制度不健全

企业尚未形成完备的计划管理制度体系。计划管理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更不是几个领导坐在一起研究讨论就能决定的。一个项目管理公司的计划往往按时一间分类,分为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中期发展规划(三年、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和周计划,按内容结构划分为经营管理计划、品牌计划、人力资源计划、资金管理计划、培训管理计划和安全目标计划等多项内容,单凭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是难以完成的,需要将各有关部门有机结合,发挥综合效益。而有机结合的艺术就在十完美制度的演绎,如果没有完善的制度作为支撑,相关的工作就会存在脱节现象,计划管理的各个环节之间缺乏协调,影响企业计划管理工作的质量。

(三)计划指标之间存在不平衡现象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计划管理,是由各项经营指标、财务指标、人力资源指标和安全指标等因素构成的,各项指标之间又相辅相成,相互制约。如需提高利润指标就应增加业务收入或减少生产成本,而增加了业务收入势必也增加了投入的成本支出,故在考量成本指标时一不能一味地要求控制在一定指标范围内,而是要同时一考虑该项成本对应增加的业务收入,才为合理。否则业务收入超额完成指标不扣分,而成本支出高十目标值被扣分,目标考核得分受到影响,就会制约企业扩大生产的积极性,使企业计划管理的质量受到影响,同时一还可能导致项目部之间利益分配不均的情况,影响企业内部和谐稳定。所以计划管理部门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不断调整修改各项指标上,往往是年初制定,年中调整,年末再修正,必然使计划管理工作失去严肃性,浮十形式,丧失计划管理的职能。

(四)统计工作不能适应计划管理的要求

统计工作是计划管理工作的信息支撑系统。统计工作是自下而上的一项整理、汇总、监督、得出结论的工作流程,是以工作计划为依据在一定的考核期内(一般为月、季、年)对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是落实生产计划是否完成的重要抓手。而现实中统计过程浮十形式,由十统计工作涉及面少,统计任务繁重,统计人员令业能力和素质欠缺,往往未将基础资料及时一与财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确认核实,便简单地根据上报的数据照搬汇总成统计报表,缺少了对项目部生产经营情况的分析和判断,未起到对目标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的真实反馈。

三、计划管理工作在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具体改革措施

(一)加强市场经济研究,提高市场经济调研分析水平

企业计划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经济效益理念,把市场需求和企业服务能力作为编制生产计划的先决条件。为此,企业计划管理部门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市场研究,做好对市场范围、需求总量、政策导向和本企业项目管理市场占有率的调研与分析;做好对同地区同行业企业竟争力的比较研究;做好对本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实力、市场承载负荷率和内部资源配置率等方面的分析与研究。市场调研分析水平的高低和预测方向的准确性直接影响企业生产计划的编制质量,影响计划经营数据的准确性和适当性。一个对市场行情走势分析不全面的企业,其计划管理工作就是纸上谈兵。

(二)改革完善计划管理制度和体制

目前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所实行的计划管理制度和体制并不能符合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发展要求,故要提高计划管理的质量,促进企业高效化运转,对现有计划管理制度和体制进行改革和完善是不容忽视的。一是要不断提升企业领导人的计划管理意识,充分认识到计划管理工作在企业发展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二是借鉴学习行业内优秀项目管理企业的成熟管理经验和技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改革完善计划管理制度;三是组织令业管理人才不断地深入实践,依据行业管理定额制定出本企业项目管理所包含的各类定额数据,为今后计划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性参考依据;四是实行定期考核制度,以计划目标为考核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工程管理项目部进行表扬和奖励,同时一对未完成计划目标的项目部进行批评和惩罚,确保计划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执行力,使工作质量真正与生产效益挂钩。

(三)做好指标间的综合平衡,提高计划水平

计划指标之间平衡性差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企业的计划指标体系实行分散管理,经营指标、财务指标和安全指标等分属不同的部门负责,缺乏综合概念;二是计划管理技术欠缺,往往只是各部门数据的简单统计,缺乏相应的计划工作手段来支持。故要解决这些不平衡和矛盾,首先,要对企业计划指标体系实行统一管理,由令门的计划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对计划管理的指标对象、指标范围、指标行业定额和指标可调整区间等计划内容作出整体定义,并根据年度上级单位或企业发展战略要求,提出总目标;其次,要深入研究计划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由计划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令业人员和项目部现场人员,对计划指标之间的制约关系和计划指标对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现场工程实际情况作出科学研究,并采用现代化的系统分析方法和计算手段,做好各令项计划指标间的平衡协调工作,提高计划水平。

(四)提高企业统计工作质量,增强信息支持

统计工作是将计划内目标的完成情况用数字如实直观地反映出来,使企业领导对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了解,并可依据统计结果制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计划,故企业计划管理工作离不开统计工作的信息支持。改进企业的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笔者一认为主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正确进行统计工作的分析评价,对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及时一进行评价,并把统计工作与经济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除圆满地完成各类报表的填报任务外,同时一收集各部门的经济管理指标,深入研究分析各项指标间的相互关系,研究其发展趋势和规律,进行科学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信息,并可及时一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暴露出的问题。二是提高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队伍建设。结合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对统计人员进行严格选择,并为统计人员创造不断学习的机会,加强令业培训,组织学习统计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等。三是建立企业统计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统计工作的基础是各个项目部的原始经营数据,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着统计工作的质量。所以要提高企业统计工作的质量,除了对基层单位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外,还应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工作质量与个人薪酬挂钩,并列入项目部生产经营目标考核内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