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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8 15:05:33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篇(1)

一、市人大代表选举的现行做法及存在问题

党委提出的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现行推荐程序为:市人大常委会分配选举代表名额和任务到区,再由区制订名额分配方案下达给镇、街道及各有关单位,各基层单位提出候选人报区,经区委和区人大综合平衡后汇总上报市人大常委会。这一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主观重视不够,提名程序过简。现实中从启动选举至区上报汇总名单,一般周期不到1个月。在短时间内,要求各推荐单位按民主程序产生代表候选人并完成相关资料等工作,客观上有一定难度。在主观方面,部分选举单位从思想上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推荐市的代表不是区的工作,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因而推荐单位对提名推荐代表初步候选人大多简化程序,主要通过单位党组织推荐,有的采取上级主管部门决定,有的干脆由个别主要领导直接钦点。

2.注重界别规定,忽略人选素质。实践中,有的选区在推荐候选人时过分看重身份条件,力求符合代表名额分配中的界别、党派、性别等要求,未能兼顾被推荐人选应具备的素质以及参选意愿,导致部分当选代表履职积极性和履职能力都不高,甚至出现“被代表”的情况。有的区则以“财政贡献大”作为推荐条件,设法让一些企业负责人以各种身份进入候选人名单,挤占其他类别名额,导致代表结构扭曲。

3.联合把关不严,社会监督缺位。一方面,对代表候选人的考察主要依靠推荐单位在提名推荐环节进行,到了区、市两级不再进行一对一的复审。另一方面,各镇、街道以及区直战线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汇总到区之后,要求区委组织部门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综合平衡审定,但个别区的组织部门包办了提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没有充分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此外,代表候选人名单也未在推荐范围的选民中进行公示。这些安排和疏漏,导致了组织对代表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履职意愿等情况把关不严。

4.代表知情不够,难以“好”中选“优”。一方面,各区在召开大会选举市人大代表时,较少组织全体代表候选人与区人大代表见面,多通过印发资料的方式帮助代表了解候选人情况。另一方面,大会印发的代表候选人情况介绍多为简历式,过于简单,印数也偏少,每个代表小组仅发几份供讨论时传阅,代表对候选人各方面的情况了解不多,印象不深,投票有一定的随意性。

5.宣传发动不够,市民关注不多。公民对选举法、代表法的规定以及选举工作流程、市人大代表如何产生了解不够,对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关注度不高。

这些问题说明人大代表选举的民主性、竞争性还远远达不到选举制度的要求。特别是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环节,民主参与不强,缺乏竞争择优机制,难以保证选举“好中选优”。这直接影响了当选代表的整体素质,甚至还影响到了选举制度的活力以及社会对人大制度的信任。

二、开展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公推试点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在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环节进一步扩大民主,有利于落实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现代选举是以多选少、以众选贤的活动,竞争是其应有之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经济发展逐步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后,公民对民主政治权利的诉求相应提升。因此,开展市人大代表公推试点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是现代选举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需求的必然要求。同时,在当前形势下进行试点改革,具有现实可行性。

1.改革试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公推代表候选人人选不是在法律规定之外创设的一个代表选举程序,而是在法定的代表候选人推荐环节,引入民主的操作方法,通过程序设计提升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的实效,落实中央关于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的要求。

2.改革试点具有实践基础。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党政官员公推竞岗、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等探索中加大了公开性和竞争性,取得了积极的效果,获得了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充分肯定。县、区以下人大代表直选和村居“两委”换届直选的实践,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进行公推试点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示范、奠定了基础。

3.改革试点过程和结果可控。代表候选人公推试点工作的程序要经历联名提名、资格审查、试点单位公示、公推投票和党组织审定等多个环节,且在初次改革时仅对在全部代表名额中极小比例进行试点,其过程和结果影响稳妥可控。

三、开展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公推试点改革的方案

(一)试点的基本原则

任何改革都需考虑成本和风险,特别是民主政治领域的改革,易引发社会反响,需深思熟虑,审慎把握。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应坚持三项原则:坚持党的领导。试点工作的全过程都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并紧密依靠各区委及试点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保证试点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依法办事。试点方案的措施必须符合选举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有关换届选举文件精神的规定,确保试点工作严格依法进行。坚持适度稳妥。改革既要抓住机遇,敢于推进,又要循序渐进,力度适中。试点单位的数量太少,不足以发现问题、把握规律,为今后扩大范围、深化改革提供经验;太多,不仅会因试点同质造成浪费,而且分散精力,顾此失彼,因此数量宜3至5家。此外,对经费成本和政治风险也须认真评估,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二)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

1.采用公推方式产生代表候选人人选

公推方式产生代表候选人人选的核心在于推选过程中引入民主和竞争机制,其具体程序为:(1)提名。公推试点不是正式的选举,不适用选举法关于候选人提名的规定。但可借鉴选举法关于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的方式,确定由推选人10人联名进行推荐,产生初步候选人。同时,“10人以上”仅为推荐标准,各试点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联名推荐的人数标准,如30人联名等,但不得少于10人。(2)推介。试点单位对初步候选人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统一标准的宣传介绍;在公推大会上统一组织初步候选人与推选人见面、发表参选演说;若条件允许,还可安排回答推选人的提问。(3)票选。公推试点中,每一推选人均有投票权。投票方式有二:一是试点单位组织由全体投票人投票。因会场条件限制,推选人会议只能在一定范围进行的,未参加会议的推选人,可在一定时间内在试点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设置的流动票箱内投票。其二,由全体推选人先行推举出一定规模的推选人代表,再召开推选人代表会议,由其进行投票选举该试点单位的市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4)待遇。为鼓励试点单位选民参与换届选举的积极性,试点单位公推产生的代表候选人人选在区委综合平衡时,享受“直通车”待遇,政审合格的,原则上进入区委的提名名单。

2.试点单位的选择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为今后加大改革力度、扩大改革范畴积累经验,公推初次改革应在“条”、“块”等不同领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试点,以期取得多样性成果。在实施中,可根据当地实际,在行业、社区、农村、企业、社会组织五个领域,各选取1个点先行先试。例如,在行业,可选择在卫生、教育等部门进行;在城市社区,可选择在居委会辖区进行;在农村,可选择在村委会范围内进行;在企业,可选择在国有企业进行;在社会组织,可选择在律师协会、软件协会等进行。

3.公推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不仅要确保顺利推进,而且要力争取得最好的社会效应。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改革试点时可成立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公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试点工作的开展,成员由市级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和宣传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下设3个组:

(1)工作指导组。负责下到试点单位,与试点单位协商确定本试点公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协助试点单位制订公推办法和应急预案;协调各方关系,监督公推过程,受理投诉;评估改革成本,总结试点经验。

(2)新闻宣传组。负责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协调新闻媒体关系,组织对外新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和协助各试点单位设计制作宣传资料,普及法律相关知识,培育公民选举意识,营造民主选举氛围。

(3)法律咨询组。负责宣传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答疑和政策咨询工作。

在试点工作中要特别重视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试点单位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进行正确引导。选区党委要加强对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和审查,把好代表的入口关、政治关。推荐人选经党委审核盖章后,方能上报。在宣传方面,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正面引导,防止不当炒作。此外,试点工作应尽量控制成本,所需经费主要包括广告宣传、资料印制、租用布置会场、参加推选大会的推选人代表补助等纳入选举经费,统一划拨。

四、开展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公推试点改革中的疑难问题

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公推试点改革工作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创新工作,又关涉民主政治改革,势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成为一时的舆论焦点。为此,有必要对各方面可能提出的疑问,在政策理论层面进行深入透彻的分析研讨,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保障试点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1.试点的目的是扩大民主,是否意味着以前和现行做法“不民主”

不能这么认为。之所以开展公推试点工作,的确是基于以往的推荐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实践,还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之处。在法律没有对基层单位和有关方面规定如何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下,以往采取党组织提名等做法并无不妥,但与增强推荐过程的民主性这一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同时,实践中一些单位和组织的推荐工作已采取了一些民主的形式,但鉴于没有统一的规定,形式也较多样,因此,公推试点对探索形成一个相对统一、明确的民主推荐形式具有意义。

2.经过试点,是否意味着今后换届选举会全面铺开

公推试点工作的目的之一,就是摸索探路、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为今后扩大范围、深化改革提供经验。但届时是否会全面铺开,还要视试点工作的成效,以及当时中央对换届选举的工作的部署、要求与实际情况而定。

3.推选人在被推选过程中的参选活动,与“独立候选人”有何区别

首先,在法律上不存在“独立候选人”这一称谓和提法。此前,媒体和社会将在直接选举中通过选民10人以上联名方式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个人称为“独立候选人”,但这一称谓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准确,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予以澄清。

在公推试点中,借鉴选举法中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方式,建议试点单位可采取推选人10人以上联名的方式先行推荐代表候选人。这一做法,仅是对选举法的借鉴,是为了既发扬民主,又相对集中产生第一轮的候选人。这一推选方式在性质上不同于直接选举中的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更不能称作“独立候选人”。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篇(2)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5)10-0021-05

党内直接选举是指党员直接投票选举党内公职人员的选举方式。与之相对应,党内间接选举是指由党代表或党委委员选举党内公职人员的选举方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方面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取得了明显进展,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的探索历程,反思问题,总结经验,对于党内选举改革乃至党内民主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的萌芽和初步探索

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萌芽于20世纪90年代初。到20世纪90年代末,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果。

1.“两票制”:直接选举村党支部成员的发端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各地村民委员会在组建过程中开始尝试用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村民委员会。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是第一部确认和明确规范村民自治制度的全国性法律。该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由此,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在农村开始大规模推开。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以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为表征的村民自治的普遍展开,农村基层党组织一度遭遇权威性与合法性问题。作为法定的村级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成员主要由乡镇党委任命或由党员选举产生,而村民委员会成员则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由此,在村级事务上,出现一些村民“只听村主任的话,不买村支书的账”的现象,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委员会之间的矛盾开始产生。为解决这个矛盾,一方面开始推行两委“一肩挑”试点;另一方面,开始考虑实行村党支部书记的直接选举。在此背景之下,源于山西省河曲县直接选举村党支部委员会的“两票制”应运而生。

1991年年初,山西省河曲县城关镇岱狱殿村干群关系紧张,一些村民不断上访,要求清查财务、撤换党支部书记。为平息事端,镇党委派出一个工作组进村调查。工作组经过反复讨论,构思出一种新的选举办法:村里每户派一名代表参加全村会议,大家以“推荐票”的形式推荐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然后由党员按照村民“推荐票”的结果确定正式候选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最后,选举结果获得了村民的认可,村里的矛盾也得以化解。随后,在矛盾冲突较多的旧县乡纸房沟村,用大致相同的办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委员会,只是将村民的“推荐票”改成了“信任票”。1991年10月,城关镇党委出台了“两票制”试行方案,并于1992年上半年对城关镇所属村党支部进行了“两票制”改选。1992年3月,河曲县组织部颁布了《关于推行“两票制”建设农村党支部的选举办法》,对“两票制”作了进一步规范,制定了17条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规则,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此后,山西省晋城市、朔州市、长治市、晋中地区和吕梁地区也采用了这一做法,其他省份如内蒙、河南、安徽、四川、河北等地开始推广这种做法。“两票制”是基层党组织适应群众要求,为解决棘手的现实问题,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的结果。“两票制”的做法是把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的机制引入到村党支部的选举中,旨在增强村党支部的民意基础。

2.村党支部和乡党委领导班子的“公推直选”

20世纪90年代末,四川省出现了以“公推直选”的方式选举村党支部成员和乡党委领导班子的新探索。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①这就为探索党内基层直接选举提供了合法性依据。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对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要“保障农民直接行使民利”②。1998年11月4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暂行了10年的试行法成为正式法律。该法用了4条8款对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的程序作了较为具体详细的规范,使之更具有操作性。此后,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推行开来。党的十五大之前,基层民主主要是发展村级民主。党的十五大后,农村基层党组织自身的民主建设也日益引起关注。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③。1999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五条规定:“村党支部、总支部和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④虽然这一规定只是原则性的,没有相应的具体程序保障,但它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直接选举探索预留了发展空间。

为了改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不高的现状,应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面临的新问题,推动农村的改革发展,从1998年初至1999年初,四川在全省33139个村中(占全省总村数的60.2%),采取党员和群众公推,党员直接选举的方法,创造了以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为主的“公推直选”村党支部成员的新机制。其基本做法大致分成宣传动员和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当众演讲和民意测评、党内直接选举、按程序报批五个步骤,其中候选人产生和投票方式两个环节最为关键。先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的办法产生初步候选人,之后经过当众演讲和民意测评、乡镇党委审批、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预选等环节,产生正式候选人,最后将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差额直接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⑤四川的做法及其经验得到了中共中央组织部的充分肯定。

在此前后,乡级党委的直接选举改革也在四川拉开序幕。与村级直接选举中村民委员会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前面不同,乡镇党委和乡镇长直接选举改革基本上是同时启动的。1998年12月,四川省遂宁市步云乡采取村民直接投票的方式选出了乡长。1998年9―11月,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在东禅镇和莲花乡进行了“公选”乡镇党委书记的试点。虽然这次试点并非党内直接选举,也不是完全的“公选”,群众、党员的意见仅供参考,但它成了乡镇党委书记直接选举的先声。1998年11―12月,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南城乡在进行选民直接选举乡长、副乡长试点的同时,也搞了党员直接选举乡党委书记的试点(12月25日投票选举)。这次选举进行了乡党委、纪委、政府三套班子“公推直选”试点,由全乡党员直接选举党委、纪委班子成员。1999年4―5月,山西临猗县卓里镇“海推直选”产生党委书记、镇长。2002年8月,湖北省在全省范围内选取宜城市孔湾镇,谷城县南河镇,保康县马桥镇,宜都市姚家店乡、湾潭镇,大冶市茗山乡等11个乡镇进行乡镇党委书记和党委委员的“两推一选”试点。

二、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的进一步探索和深化

进入21世纪后,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的探索开始得到中央明确的支持,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无论是从广度上还是从深度上都取得了较大进展。

1.党代表和社区党组织直接选举的探索

党的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重要命题和“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等具体任务后,基层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迅速铺开。2002年11―12月,四川省雅安市在雨城区和荥经县进行的常任制试点工作中,重点抓代表选举、代表大会、代表日常行权三个重要环节。2002年12月,雨城区和荥经县最早进行了党代表直接选举的试点。2003年10―11月,湖北省宜都市和罗田县紧随其后进行了党代表直接选举。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也实施了党代表直接选举工作。2007年,党的十七大明确规定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直接推动了党代表选举改革走向深化。四川、江苏、浙江、湖南、湖北、甘肃、安徽、福建、陕西、广东、广西、上海、重庆等省(区、市)分别推进了乡镇、县、区、市党代表的“公推直选”。2010年3―4月,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深圳市率先进行了“公推直选”党代表的试点。其中,创维集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及光明新区等4个单位公推直选产生了14名市级党代表;此后,这种试点从市级向区级层面扩展,其中盐田区成为深圳市首个实现区党代表全部由“公推直选”产生的行政区。

相对农村而言,城市的基层直接选举相对滞后。自山东青岛四方区于1998年夏天出现了两个全体居民直接投票产生居委会的案例后,青岛、上海、南京及广西等地都先后进行了直接选举的试点。2002年,北京九道湾社区的居委会直接选举被媒体广泛报道,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这次直接选举被认为是基层民主从农村走向城市的重要标志。城市社区党组织的直接选举改革,比社区居委会的选举更迟一些。2004年12月,城市社区党委的“公推直选”率先在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社区进行了试点,引起了广泛关注。之后,由于党的十七大为“公推直选”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城市社区党委的“公推直选”改革迅速发展,杭州、深圳、北京、上海等城市社区党委的公推直选试点陆续开展起来。

2.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改革开始由“点”向“面”转化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⑥时任中组部部长贺国强会后明确表示:“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不少地方在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两推一选’(即分别由党员和村民民主推荐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经上级党组织考察后进行党内直接选举)的成功经验,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⑦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⑧十七大把第三十条中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修改为“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提出:“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这些规定都是对各地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实践成果的充分认可和吸收。

值得关注的是,湖北、四川、江苏和云南等省都进行了由点到面的大规模的乡镇党委书记的直接选举试点。2002年9月,湖北省京山县杨集镇开展了“两推一选”乡镇党委书记的试点。从2005年初开始,乡镇党委书记直接选举在湖北全省范围内全部推开。2003年12月,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选出了全国第一位“公推直选”的镇党委书记。随后,新都区在2004年底完成了全区所属11个镇的党委书记“公推直选”。成都市在此基础上又在全市扩大试点范围。2005年8月,四川省委组织部下发文件,在全省18个市(州)和30个县(市、区)普遍推开乡镇党委书记的直接选举。江苏省从2003年起先在宿迁市宿豫县进行试点,得到中央领导和中组部的认可后,试点范围不断扩大:从2004年底开始,宿迁市在所属区、县展开了较大规模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试点;到2005年7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乡镇党委书记直接选举。2006年1月20日至3月22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在全州2市10县共126个乡镇党委进行了换届直接选举,成为当年国内地市级中第一个进行大规模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换届直接选举的州,也是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中首先进行乡镇党委“公推直选”改革的州。从2004年起,中共南京市委开始在单个社区试点“公推直选”。2006年,又将“公推直选”推广到南京市高淳县所辖的8个镇。2009年8月底,南京的363个城市社区全部采用“公推直选”方式选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此举得到了中组部的肯定。在中组部举办的全国组织部长培训班上,南京市作了经验介绍。2010年5月,南京的806个村通过“公推直选”的方式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至此,南京成为中国首个实现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全覆盖的城市。

党的十修订的《中国共产程》第30条,沿用了十七大的相关规定,这就给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改革提供了施展的空间。党的十之后,不少基层党组织在继续进行直接选举试点的同时,更加侧重于总结经验。三、几点思考

回顾和系统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的历程,可以得到几点有益的启示。

1.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任重道远

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试点虽然搞了20多年,但由于基层党组织点多面广,各地的具体情况复杂多样;一些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的做法还不完全科学合理,具体选举程序和方式多种多样;有的地方基层党组织选举失真和形式主义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甚至把推动直接选举改革当作是贯彻中央发展党内民主精神的“政治秀”;有的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从候选人产生到公开演讲等环节,都存在恶性竞争性等不良现象。基于此,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仍然有待进一步探索和总结经验。

2.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需要坚持“不唯票”和“重视票”的辩证统一

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干部选拔有“四不唯”,其中之一就是“不唯票”。有个别人认为,“不唯票”实质是反对选举。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实践证明,如果只“唯票”,选的干部可能不能干(不干事不得罪人)、不愿干(避免得罪人)或不敢干(怕得罪人),可能导致个别干部把很多的精力花在人情往来上,甚至可能出现“贿票”等腐败现象。“不唯票”是为了推进选人用人环境的良性运转,而并非“不认票”或“不重票”,更不是否认选举。自民主集中制诞生以来,选举从来都是其不可或缺的基本原则。无论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还是从中国共产程的有关规定看,选举都是选人用人必须坚持的普遍原则。只有坚持做到既重视选票又不简单“唯票取人”,才能真正充分体现广大党员和党组织的共同意愿。

3.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应允许竞争性选举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和发展

竞争性选举同世间万事万物一样,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没有缺点不符合辩证法,看问题要从大方向来看。实行竞争性选举,主要是为了解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竞争、公正等价值观念必然要反映到上层建筑上来。当然,竞争性选举决不能照搬西方的做法,决不能走西方的老路,不能搞“金钱选举”,不能搞“互相攻讦”,更不能允许有人利用竞选来挑战共产党的领导。

4.基层党组织选举应坚持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有8600万党员,42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党内直接选举不能无限推广,间接选举和直接选举相结合是基本的选举格局,二者各有其适应的范畴。至于直接选举应该到哪一级,还需要在实践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按照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按照当前党内法规,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直接选举产生;基层党委、纪委的委员,可以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间接选举产生;基层党委的书记、副书记、常委,是间接选举产生。在各地探索中,候选人的提名方式一般包括组织推荐、党员自荐和党员群众联名推荐等多种方式,突破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上届委员会提出,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提名方式,最终投票环节也变成广大党员的直接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党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这个规定给基层党代表的直接选举预留了空间。

5.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改革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党长期以来坚持的干部政策是一脉相承的。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管干部这个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党管干部原则需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在干部使用问题上的主导权、话语权。党管干部原则与充分发扬民主是统一的。党管干部的主体是党组织,是集体说了算而不是个人说了算。在干部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党委(党组)既不能完全以票取人、以分定人,成为群众的尾巴,也不能偏离群众路线,忽视群众的选举权。党的基层组织直接选举改革,既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强势的引导和宣传作用,又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基层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6.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改革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篇(3)

如果试验失败会成为该项创新前进路上的阻隔,因为人们据此便会消极地看待创新或员工因为不完全理解而没能通过试验创新学到什么。例如,一家跨国公司的创新实验在一个市场未能产生预期的结果,可能就会遭到其他市场领导人对该项目的断然拒绝。即使员工总结不成功实验的经验教训再进行创新,也有失败的可能,结果导致在很多领域试验创新根本无效率,参与人员也毫无热情可言。

这意味着创新风险往往比我们意料的更高,所以精心策划就显得很重要。戴维森和毕谢尔总结出改善试验结果的最关键三个因素如下:

・ 为试验选择最合适的地点

・ Set clear objectives. 明确目标

・ Provide clear and effective communications to stakeholders at every stage of the process. 在过程的每一阶段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清晰有效的沟通。

为试点研究或创新试验选择合适的地点实际上充满了潜在的隐患,但它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研究表明,如果选址正确,也即满足“有代表性,有技术性和业务范围内战略创新合法化”等条件,就可以作为不错的选址地点。成果好的试点也是可复制的且在整个企业内可行的。

人力资源专家可以帮助企业领导人更准确地评估各试点的特点。例如,在跨国企业,无论是全球人力资源总部还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团队都可以帮助企业领导人选择最具代表性的地址――因为当地就业的法律,文化,管理风格或实践都可能会阻碍或增强选址的合理性。

人力资源专家在规划试验举措时要牢记这些因素。例如,如果人力资源专家想用试验创新激励公司经理人们采取更灵活的工作方案,他们首先要创建一整套明确的目标再将其付诸实践,确保试验小组或创新部门在公司内部保持较高的信誉度,并要保证一旦试验结束,创新经验可以被企业的其他部门合理地复制或借鉴。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篇(4)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带动和示范作用。要以保障党员民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特别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制度创新,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如何从严治党,把我们的党建设好,这是我们在新的世纪面临的最重大的课题。而发展党内民主,“以完备的制度保障党内民主”,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关键之关键。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村民自治在我国农村普遍兴起和推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很快,这些都促使党内民主建设产生了飞跃性的发展,并且取得到了可喜的进步。

近些年来,四川省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尤其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不久前,香港《大公报》发表文章指出:“近年以来特别是去年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在四川激活的一连串党内改革试点,比如党代会常任制、党委书记直选、党委全委会票决干部、减少党委副书记职数等,使四川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了中共党内改革的‘试验田’”(1)。随后,《南方周末》也发表长篇文章,详细回顾了1990年代以来,四川省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认为“四川的政改步伐一直比别人‘快半拍’”,“其缓进型风格使整个政治框架更为牢固地嵌入社会。”(2)虽然“试验田”的说法难以印证,但是,从近年四川常常成为中组部一些调研课题的第一站,以及几次重要会议屡作经验发言的情况来看,四川扩大党内民主的很多思路已经得到了高层的肯定。这表明,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在全国居于领先的地位,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本文试图以四川省党内民主建设实践中的制度创新为视角,较为系统地回顾和总结近十多年来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历程,通过研究,着重对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制度创新经验加以总结和概括,进而探讨其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并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一些对策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四川省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兴起

近些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深度转型,必然会产生不同的利益阶层的分化,而随着市场经济中人的主体意识的日益觉醒,导致了市场经济对政治民主的诉求增加,迫切要求改革高度集中的政治模式,从而促使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产生了飞跃性的发展。党的十六大及四中全会及时地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这为地方党委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改革创新的动力,也拓宽了改革的空间和范围,有力地推动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蓬勃发展。

四川省是我国的农村大省。早在改革初期,四川省就走在改革前头,率先废除体制。199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推进,四川省的农村村民自治进展很快。特别是以村民自治为起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扩展,党内民主建设不断进步,并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因而得到了新闻界、学术界乃至党内高层领导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正如不久前香港《大公报》撰文所述,在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历史上,四川是最值得记录的一个省份。早在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不久,其他省份还刚掀起村委会主任“海选”热潮的时候,四川巴中市就开始了直选村支书的实践。四川省委当年就在巴中召开了现场会,在总结推广直选村干部经验的同时,鼓励试点公推公选乡镇党政领导,在全国率先将公推公选工作推进到乡长、乡党委书记的层面。1990年代末期国内类似的零星试点不少,但是,没有哪个地方像四川一样如此大面积地悄然试验。1998年底那段时间,四川选出了413名乡镇领导。而到2001年底乡镇换届选举时,全省除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外的3871个乡镇,有近一半的乡镇“公推公选”出5447名乡镇领导,其中三分之一是党政一把手———787名乡镇党委书记和942名乡镇长。而在试点地巴中、泸州、雅安这几个市的所有乡镇党委书记则全部是通过公推公选产生的。

十六大以来,四川省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索。在全面推行村民自治取得了丰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四川省进一步在改革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保障党员民利制度,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委会工作制度,以及扩大基层党内民主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和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如四川雅安市雨城区和荥经县的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巴中地区尝试推行乡镇党委书记在党员群体中的直选制,成都新都区全区299个村差额直选村党支书和11个镇公推直选镇党委书记等等,在全国都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些都可以说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在制度创新方面的一些突破,为我们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实践经验。国内很多政治学专家也一直对此甚为关注。一直关注四川改革的中央党校王长江教授认为:“四川的基层民主走得比较早,对很多问题有相当思考,因此,后来的各项改革都较成系统,制度化水平也比较高。”“在整个政治体制中,组织这一块是核心,”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最赞赏群众提名权的做法,“四川的改革很成系统,同时又‘刀刀见血’,特别是群众提名权的做法,还有党代表直选,把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结合起来,确实加强了党的执政能力。”(3)

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之所以在1990年代后期能够迅猛发展,是由于随着村民自治在全省农村的普遍推行,农民群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特别是多年来实行村委会主任民主选举的成功经验,为公推直选村党支书提供了实践基础。为适应来自于基层民主建设发展的需要,中共中央于1999年2月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又为探索新的农村党组织负责人的选任方式提供了理论依据。正是由于实践需求和理论支持两方面条件的具备,同时加之四川省主要领导的鼎力支持以及职能部门的锐意改革,和四川各地一大批基层领导干部“讲究实际,不唯上也不唯理论”的大胆创新精神,于是,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很快得到了蓬勃发展。而这一时期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任制度面临的挑战又为推进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时代契机。因而,准确把握住这一机遇,大胆变革原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任机制,是有着充分的现实和理论根据,也有着深厚的群众和实践基础的。(4)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第一,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任制度面临的挑战,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现实基础。从总体上看,大多数村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年龄大、文化低、能力弱,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不适应领导新时期农村工作需要等问题在相当多的地方还较为普遍地存在。这是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症结所在。从制度创新入手,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机制去拓宽选人视野,畅通选人渠道,采用科学的选任机制去吸引农村优秀人才,挑选农村优秀人才,深度开发农村人才资源,从根本上解决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存在的问题,建设坚强有力的村党支部;用强用力的村党支部去贯彻党领导农村工作的原则,是农村工作的总抓手和源头工程。同时也应当看到,由上级党组织任命村党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确定候选人、再由党员选举村党支部书记的方法,是适应计划经济需要的选任方法。而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和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代之以与市场经济的特点和需要相适应的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精神的公推直选新机制。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理论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尤其是基层民主建设理论有了质的飞跃。在对民主的本质和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关系的认识上,已由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表现而发展为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并且将民主的重要地位提高到了社会主义的旗帜和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高度。与此同时,在民主的地位、功能、形式、内容的认识上也有了新的突破。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并把“四个民主”作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1998年11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级“四个民主”的实施办法作了具体规定,并将民主建设延伸到村民小组。1999年2月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村党支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为切实履行领导村级民主的职责,要求村党支部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必须增强民主意识,懂得民主的原因和技能,学会民主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民主的综合性素质。这就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三,农村社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群众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农村劳动力出现了富余。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为富余劳动力的流动提供了可能。而劳动力的富余和富余劳动力的流动,则促使农村社会逐步由封闭走向开放,社会结构急剧调整。据统计,仅1998年四川省转移农村劳动力就多达400万,其中进入城市的310.3万,占77.5%,到异地农村就业的89.6万,占22.5%。与劳动力富余相伴的是产品和资金富余;与承包经营自相伴的是富余产品和资金的自决权;与农民外出流动日趋增加相伴的是农村社会与外部世界之间的文化交流、信息交流与农民自身观念的变革进一步增强。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那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命令或任命式的管理关系将被契约关系所取代,绝对服从的臣民意识和心理将被自主、自立、自爱的公民意识和心理所代替,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将成为现代农民。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如果缺乏民主,就很难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同和认可;村党支部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如果缺乏群众基础和民主法制意识,也就很难将农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要求上来。因此,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及其工作的开展,只有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的民利,充分考虑农民的意见和要求,主动接受农民的经常监督,才能具备领导农民的资格,也才能在政治上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通过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方式的现代化,促进村党支部建设的现代化,以现代化的村党支部继续推进农民的现代化进程,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这是一个难得历史机遇。

第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探索和村民自治的普遍推行,为变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实践基础。四川省自1953年以来,共集中整顿农村的后进村5次,而每次整顿的后进村之所以后进的主要原因,都是村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引起的。特别是在1994—1997年的三年集中整顿中,一方面确有一批农村优秀人才走上村党支部书记岗位,促使后进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这还不到全省总村数的1/5;另一方面是,占全省总村数一半以上的中间状态村,虽然年年喊“带动”,但有相当一部分工作起色不大。究其根本原因,从干部角度讲,多数也是由于村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引起的。这些问题已成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为打破这种局面,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局限于本村、本乡,由少数人协商,“矮子里面选将军”的现象,近年来,不少地方采取公开招录等方式,从操作层面上对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方式进行了实践探索,为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积累了经验。同时,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十年中,一些地方大力推行民主选举,一改过去“上面定名单,下面画圈圈”的做法,村主任和村委会其他成员由村民直选产生,其直选的成功及其直选班子的工作能力和出色业绩,不但得到上级党政和上下方方面面的肯定,而且为上级党组织在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机制的改革,提供了具体思路和操作方式上的启发和借鉴。而农村“四个民主”的推行,特别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则为党员群众全面了解村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正确评判和选择村党支部书记提供了前提。1998年初至1999年2月,在四川省委的领导和决策下,开始大胆引入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新机制,在全面直选村主任的基础上,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33139人,占村支书总数的60.2%。实践证明,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既是解决当前农村许多问题的一个有效突破口,又不失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长远之策,对深化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历程及其制度创新

1、村民自治的横向扩展: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

如上所述,1990年代以来,随着村民自治在四川省的全面推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得到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主任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方式产生的面在不断扩大,从而增强了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提高了他们民主参与的能力,民主的要求和呼声日渐高涨。这就导致了同样是直接面对农民群众的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方式提出了挑战。因此,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方式也必须跟上时代的前进步伐,进行相应的改革。同时,四川是农业大省,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核心是人,基础则是农村基层干部,首先是村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而抓住制约村党支部书记素质提高的“瓶颈”问题,从“入口”抓起,以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机制作保证,让群众公推、党员直选村党支部书记,这是提高村党支部书记素质,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长远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

公推直选,最早就是从村党支部书记开始的。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行,四川省委当年3月在巴中召开现场会,提出全省农村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支部书记选举要普遍实行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并要求把“群众参与、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承诺就职”等公推公选村干部的做法扩大到选拔乡镇领导上来。“巴中会议,在我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省委组织部一位负责人这样评价。(5)

作为四川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试点之一,新都区在2004年就率先完成了全区所有村党支部书记的公推直选,全区299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全部由党员公推直选产生,结束了全区范围内村党支部书记委任制的历史。就在这一年,结合村(居)党支部换届工作,四川省开始全面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全省有41387个村党组织书记(占总数的74%)通过公推直选方式产生。2005年8月25日,省委组织部在成都市新都区召开全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深化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座谈会,确定除民族地区外,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的产生,原则上要实行公推直选。

近些年来,四川省在全省大面积进行了公推直选村党支书的工作,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效果:首先使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同时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且密切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切实保障了党员的民利。当然,在这一实践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新问题:一是在公推直选中如何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如何把大胆创新的精神与按章依法办事的原则结合起来,防止宗族、宗教、地方恶势力和非法组织的干扰破坏。三是如何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保证公选出来的干部既能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又能树立牢固的群众观念。四是公推公选村支书与直选村委会主任的衔接等。

2、党内基层民主的纵向延伸:公推公(直)选乡镇党委书记

随着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不断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普遍推行,村党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公推公(直)选逐步推开,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逐步增强,民主参与的愿望日趋迫切。因而,要求进一步提升党内选举层次的民主诉求日益凸现和强烈。而大面积实行公推直选村党支书工作的经验积累和实践探索,也为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提供了现实条件。于是,在公推直选村党支书的实践基础上,四川省又开始了对乡镇党委书记选任制度的改革,先后在达县、南充、巴中、遂宁、眉山等地的部分乡镇进行了公选乡镇党委书记的试点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试点和总结推广,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从而为大面积推行这项工作创造了条件。正如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川所说:“一系列的试点探索和总结推广,使我们在公选乡镇领导干部的组织领导、操作程序、工作方法等方面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更为重要的是,选人用人必须坚持群众公认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同时,公选干部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较高的群众公认度、支持度,增强了省委进一步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信心。”(6)到2001年底,四川省委决定结合乡镇换届选举,在全省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公推公选乡镇领导干部。全省除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外的3871个乡镇,有1792个实行了公推公选,占总数的44.6%,共公选产生乡镇领导干部5447名,占全省乡镇领导干部的17.5%,其中乡镇党委书记787名,占总数的17.5%。泸洲、雅安、巴中等市的所有乡镇领导干部全部由公推公选产生。

从2004年开始,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的试点面又进一步扩大。四川省进一步在成都、德阳、遂宁、宜宾、绵阳、广元、达州、攀枝花、凉山等10个市州的30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直接选举产生乡镇党委书记45名。就在这一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范围”。四川省委很快作出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扩大乡(镇)党委负责人公推直选范围,全面推行农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直选,提倡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直选。(7)

而作为试点单位的成都市新都区在2004年底就完成了全区所属11个镇的党委书记公推直选。并且,值得关注的是,在制度设计上,新都区还赋予了当选镇党委书记提名镇党政领导班子人选的权力。3月9日新当选的石板滩镇党委书记邓志发说:“这和以前不同,变化主要体现在用人权的变化上。以前,镇长、副书记、副镇长的人选也是由上级任命的,现在改由我提名。”这个提名并非走过场。事实上,新都区11个镇当选的镇党委书记提名“组阁”人选都获得了区委组织部的认可和通过。党建专家认为,这是扩大基层党内民主中最具实质性突破的一项内容。“这不仅仅是减少了班子的内耗,更明确了权力对谁负责、权力如何监督的问题。被提名的镇班子成员必须要对镇党委书记负责,而镇党委书记则要对选举他的党员和公推他的全镇百姓负责,老百姓则是对权力最后实现监督的人。因为按照选举办法选举出来的镇党委书记的权利。这其实是‘权力回归了权力’”。(8)

四川省委组织部2005年8月又宣布,将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试点工作,扩大到全省18个市(州)和30个县(市、区)全面推开。“这在我国的基层民主建设进程中,绝对是一个大突破。”南京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系教授严强这样评价。(9)来自省委组织部的调查显示,公推直选的党员领导干部,85%以上被组织和群众评价为“好”。(10)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魏宏认为,选举权是一个综合的民利,既体现对重要事务发表意见,又体现充分的参与决策,同时还体现先监督和制约党的领导干部的权利。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对县一级和县以下基层党组织来说,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绝大多数都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不够有关。比如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就特别需要形成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又比如解决领导机关和干部脱离群众问题,就需要拓展和畅通党内民主渠道,使群众的意见得到反映;又如解决目前干部任用工作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腐败行为,也需要把干部提名权、选举权、交给群众。“过去是领导提名字,党员划圈圈。现在是先过群众关,再过党员关。”一位曾经参与选举的党员这样讲述区别。(11)四川省在这方面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

四川省公推公(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实践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第一,激活了农村人才资源,为农村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新机遇,这对巩固党在农村执政的社会基础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二,激活了干部动力资源,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了乡镇党委工作能力和运转效率。第三,激活了基层民主政治资源,为进一步推动和扩大党内民主,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提供了实践经验。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新的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需要尽快建立公推直选的统一规则,减少民主的成本;二是完善公推直选的配套制度,保证候选人公平地参与竞争;三是完善公推直选的程序设计,使其更加科学和完善;四是疏通公推直选的渠道,改革现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造成的体制障碍。(12)

3、党内基层民主的纵深推进:扩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必须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先导,这在客观上又促进了党内民主的新发展。近些年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愿望很迫切,发展党内民主的呼声渐高,参与民主的能力也在逐步增强。2002年以来,雅安市雨城区和荥经县又进行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在理顺授受关系、加强分权制衡方面,进行了具有深远意义的探索。试点工作在程序上也进行一系列创新:首先设计了“自愿报名”和“竞争承诺”两个必经环节,通过党内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党员行使权力的党代表。而党代表每年将要接受党员的信任投票,未获信任者将被罢免党代表资格。另外,党代会专门设置了监督委员会,对党委、纪委的工作进行监督。在雅安市进行的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取得经验后,四川省决定把试点工作扩大到眉山市、自贡市大安区等17个市(县、区),探索多种切实可行的模式。(13)党代会常任制是充分保障党员民利,反映党员意愿的一种制度安排。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扩大在市、县进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根据中共十六大提出的要求,就是要通过试点,逐步使市、县党代会成为充分有效的同级党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市、县党委每年必须向它报告工作。这不仅有利于广大党员代表充分行使其党内民利,为他们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提供了可靠的制度途径和有利条件,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地方党委进行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提高其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浙江等地过去进行过零星的实验,而这种大规模的试点工作也在四川得到了顺利开展。

雅安市完成的试点工作以直接选举党代表而受人瞩目。四川省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之所以搞得比较顺利,这与近些年四川省大规模实行村党支书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的成功实践是分不开的。四川省委组织部在认真总结雅安及省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党代会常任制的《试行意见》,以指导各地的试点工作,确保党代会代表在5年的任期内可以充分行使选举权、审议权、评议权、监督权和建议权。《试行意见》规定,党代表大会可以每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举行,党代表的职责是审议当地党委、纪委的年度工作报告,在换届期间选举当地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的代表,听取上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党代表提出的提案、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实行常任制的党代会代表可对本地的重要工作、重要项目和企业进行视察。对党员群众关注或者反映强烈的问题,10名以上的党代会代表联名,就可向当地党委以及辖区内的各级党组织提出提案或质询。上级党委的组织部门每年可以组织党代表对当地党委班子及主要成员进行测评,以此作为考察班子和干部的重要依据,当地党委也应组织党代表对重要部门和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评议和测评。四川今年将大范围试行党代表常任制,希望积累五种模式的经验,即市县乡三级联动型、县乡二级联动型、单一的县级常任型、单一的乡镇级常任型和企业党代表常任型。(14)

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对于推进党内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不应仅仅将其看做是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而更应将其看做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六大将制度建设确立为党的五大建设之一。这意味着,我们党的生机和活力,不仅取决于理论上的与时俱进,还取决于制度上的科学设计。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必须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科学配置权力为关键,才是稳定并牢靠的。当然,党代会常任制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研究。长期以来潜心于制度建党研究的学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党代表角色局部错位。过去几年才开一次党代会,党代表普遍缺乏当好代表的实践经验,很多候选人对党代表的职责定位十分模糊,不知当了党代表应该干些什么。二是党代表中领导干部的比重偏高。不少党员认为领导干部不得高于70%的比例仍然偏高。三是党代会与人代会的议案内容雷同。雨城区、荥经县党代会分别受到议案32件和41件,其中涉及党的自身建设的只占议案总数的31%和14%,其余议案多为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的内容。四是试点目前还停留于党代表常任制的层面。全国所有试点都停留于每年一次会议的形式层面,最多对党代表个人的行权略有尝试,而没有向党代会常设机关的行权层面发展。(15)

4、党内基层民主的继续延伸:弱化常委会,强化全委会

从党内的授权顺序来看,县级党代会是当地党内最高权力机构,全委会的权力来自党代会,常委会的权力来自全委会。但目前许多地方存在的现实情况是,这一权力顺序被倒置:书记办公会取代常委会,常委会代替全委会,常委会和书记办公会实际成了决策中心,全委会的权力已被弱化。

为改变这一情况,2005年8月底,四川省委组织部已出台《关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深化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提出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取消县(市、区)委办公会。有关人士称,此举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惩治预防腐败,让党内重大决策做到更加民主和透明。四川省委组织部在上述有关文件中明确要求:逐步取消县(市、区)委书记办公会,扩大全委会权力,全面推行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全委会票决制,积极探索重要人事提名全委会推荐制、委员视察督察制度等。凡涉及县(市、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党的建设方面重大问题,关键部门、重要岗位的人事任免和监督,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等,要直接提交全委会进行讨论决策。除此之外还包括:实行社会评价;推行“三联”制度(16);开放基层党务;扩大全委会权力,逐步取消县(市、区)委书记办公会,全面推行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重要人事任免全委会票决制,积极探索重要人事提名全委会推荐制、委员视察督查制等制度。

近年来,四川一些地方党委已在强化全委会权力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成都市新都区在两年前就取消了书记办公会,常委会从原来的决策机构演变为议事机构,主要职能是确定提交全委会的议题,凡涉及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全部提交区委全委会集体讨论形成决定,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据原新都区委书记李仲彬介绍,区委全委会适当扩大了参会人员范围,赋予参会者更多的参与权和决策权。2003年以来,区委全委会参加和列席人员扩大到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和区级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党委书记;所有参会人员都有发言权和建议权。在去年的乡镇撤并中,按照成都市的要求必须建制合并,但是,在区委全委会讨论时,列席全委会的一位来自原利济镇的党代表认为,这样合并不符合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并代表当地群众提出以河为界、实行属地合并的建议。区委全委会经过集体研究,向市委作了汇报并得到支持后,采纳了当地群众的建议。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魏宏到新都调研时指出:“弱化常委会权力,强化全委会权力,是很正确的一个方向”。四川省委组织部已决定在全省范围内30个县进行扩大试点,逐步推广新都的这项改革经验。

5、党内基层民主向外辐射:积极探索基层团干直选

在党内基层民主蓬勃发展的影响下,共青团四川省委在2005年年初就发出号令,要求基层团组织大力推进共青团干部的直选工作。团省委在下发的《关于在基层团组织中积极推进不指定候选人直选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了几项重要原则:直选是加强和改进团建的需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目前,四川有半数以上的市、州已开展了不指定候选人的直选工作,这其中有团县委,有非公有制企业,有学校,有医院,有乡镇团委、村团支部等等,基本涵盖了各级团组织。各地在选举规则、选举的组织实施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譬如团成都市委规定,全市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一律采用不指定候选人直选的方式产生团委班子。2004年6月初,全国知名的民营企业迪康集团建立首届团委班子,公司团员争先报名参选,通过在团员大会上公开演讲,全体团员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得票最高者当选团委书记,以下依次录取为副书记、团委委员。团宜宾市委与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密切配合,进行了差额直选团县委书记、副书记的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过民主程序确定的候选人,在珙县团代会上进行演讲,由全体团员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出团县委委员、副书记、书记,最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用,试用期1年。直选基层团干部工作力度最大的,当属雅安市。从2004年底到2005年初,该市进行了农村及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市委市政府提出将农村和社区团支部干部的直选工作同时进行,给予充分的组织保障。全市有658个村和32个社区通过直选产生了团支部。团雅安市委还在市财政局团支部尝试了市直机关团组织的直选,在芦山县飞仙关镇进行了乡镇团委书记直选试点,为各层面的直选工作摸索了经验。

通过直选产生的团干部,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共青团天全县委书记杨松告诉记者,跟过去任命的团干部相比,直选出来的干部把“要”变成了“我要干”。比如城厢镇向阳村直选产生的团支书王国兰,看见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回来过节了,就主动邀请他们座谈交流,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并请他们给在家的年轻人介绍在外务工的经验,推荐工作机会。这一创造性的做法被推广到了全县的团组织。芦山县飞仙村团支书姚林均说,不做好工作,如何对得起选举时大家对我的信任。当选为团支书后,他特意找那些闲居在家的伙伴聊天,鼓励他们打工或者经商赚钱,不要虚度了光阴。他还利用网络搜集打工信息,提供给各位团员。如今,大多数团员已经外出打工,增加了收入,团支部的声望也随之提升了。团四川省委负责人表示,实践证明,直选基层团干部的探索是成功的,改善了团建,凝聚了青年,今后将加大推行力度,以此作为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17)

三、四川省农村党内民主建设迫切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完善

四川省近十多年来在狠抓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政治生活实践上都取得了很大进步,尤其是在制度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是很值得认真总结,具有其普遍价值的。在我们看来,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四川省近些年来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经验表明,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已经走出了自己的道路,建立了自己的制度基础和思想基础。基层民主的发展从村民自治开始,推动了党内民主的建设和发展,并且从横向和纵向继续拓展延伸,并逐步影响到社会政治生活的其他方面,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许多值得肯定的经验,尤其是在制度创新方面有所突破。实践表明,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创新有其内在的根据,是农村改革发展的必然产物,反映了中国民主化进程先从农村基层开始,然后逐步扩展和向上延伸的基本路径。

第二,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创新有其普遍价值。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党的建设实践中发展创新的具体体现。党内民主是实现党内监督的基础,发展党内民主重在建设和完善机制。从多年来党内民主建设的经验教训来看,发展党内民主不能仅停留于教育层面,而应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广大党员在党内民主的实践中学会民主,并通过党内制度改革去巩固和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生命活力,从而对人民民主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四川省在公选直选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改革实践中,普遍采取了先试点再推广的办法,经历了宣传动员、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当众演讲、民意测验、按章依法选举和按程序报批等几个比较严密的环节,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以下一些值得推广和借鉴的经验:首先,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实行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新机制;其次,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在制度建设上进行大胆创新;再次,通过加强基层民主建设,逐步探索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内容系统化、措施规范化、实施制度化,从而开创了良好的民主政治局面;同时,在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的前提下,坚持实事求是、慎重稳妥的原则。

第三,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创新也有其具体条件和特殊因素。四川省是农业大省,农村的稳定与发展显得特殊重要,从省委到基层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农村工作,党内民主建设也是从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始,从而积极推动了基层民主建设的拓展延伸,形成了一定的“民主小气候”。并且,四川省委主要领导的鼎力支持以及职能部门的锐意改革,和一大批党的基层干部“讲究实际,不唯上也不唯理论”的大胆创新精神,成为推进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和制度创新的直接动力。据报道,全国各地来四川省委组织部学习取经的队伍不少,听了半天往往都是又点头又摇头,点头是觉得四川的办法好,摇头是因为“照搬过去有点难”。四川的一系列改革动作肇始于1990年代后期的乡村民主建设,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试点实际上更多是“自选动作”。对于这种自发改革的积极性,潜心研究制度建党的学者分析说,“四川人的特点是讲究实际,不唯上也不唯理论,农村工作更是来不得虚假。”曾在四川工作多年的把四川的改革看做两段,1970年代末,四川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力度始终与安徽不相上下,广汉市的向阳公社还是国内第一个摘招牌的。“等到1990年代后期,税费改革后的很多问题暴露出来,乡镇债务沉重、农民增收困难,”分析说,“看似经济上的‘三农’问题,折射出的却是农村政改滞后的问题。这也对基层民主提出了具体要求,尽快激活基层政权和群众的内在动力,以利于解决各种社会矛盾,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18)值得庆幸的是,这些地方上的自创动作都能被组织部门吸纳并制度化推广。这几年来,四川省委组织部每年还为各地的“工作创新”和“工作绩效”进行评奖。

第四,四川省的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创新实践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目前只是有了一定的突破,但迫切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加以巩固和提高,并不断加以发展和完善。对于实践中出现的一些困难和障碍,也还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深入地进行探索和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这就迫切需要进行制度层面的不断创新,才能为党内民主建设开辟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尤其是如何将四川省的地方性经验进一步上升到全党的制度建设层面,与党规结合起来,从制度层面上保障和推进民主建设的发展,这些都是在今后的实践中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比如说关于党代会常任制的改革,许多试点目前还停留于党代表常任制的层面,全国所有试点都停留于每年一次会议的形式层面,最多对党代表个人的行权略有尝试,而没有向党代会常设机关的行权层面发展。

因此,为了解决目前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实践中存在的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认为,这就需要进一步深化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完善,特别是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健全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在制度层面上,党内民主是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统一。直接民主的制度表现就是党的基层组织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决定党内重大事务,间接民主则表现为党的各级组织通过党代表大会的形式决定党内重大事务。可见,这一制度能否有效运行是党内民主的关键所在。为此,要严格定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推行党的代表大会的常任制度,增强党代会权力的辐射力度,有效地监督党的领导工作,协调和沟通群众中的利益关系。最重要的是,党代会常任制应以建立党的常设权力机关为目标,而不是停留在党内民意机构的层面上。应在现有的构架内,让党代会常任制直接与党的全委会对接,成为党的常设权力机关,党的常委会成为党的执行机关,党的纪委会成为党的监督机关。执委会和纪委会共同向党的全委会负责,党的三个委员会共同向党代会报告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党的代表大会整合政党与社会功能,监督和保证党的工作健康、有效地进行。

其次,完善党的委员会工作制度。主要是完善党委集体领导制度,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党的规章,坚持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强化集体领导观念,实行正确的民主集中。党内的重大事务都必须拿到桌面上来讨论和表决,坚决杜绝“私下授意、背后通气”的行为。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对于取消“书记办公会”,尤其是约束“一把手”等问题,必须建立严格的制度并保证实施。

再次,健全和完善党内的监督制度。首要的是完善纪律检查委员会体制,提高其工作的独立性地位,实行纪委受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制定规范具体的带有程序性的监督条例,加强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各级纪委和党员群众的监督提供有效的法规和制度依据。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最后,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党内民主选举是党员重要的权利,是一种有效的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它能缓解党内利益多元和分化所带来的张力,聚合更多的民意。实行规范严格的差额选举制度,扩大选举差额,不能搞变相的“陪选”、“贿选”。完善党内选举程序,适度增强党内选举的竞争性,同时建立相应的选举监督委员会,对于违章的选举行为要及时查处,以维护正常的民主选举。

参考文献:

(1)记者:四川成为中共党内政改试验田,香港《大公报》2005年6月9日

(2)向郢:四川:中国基层民主试验田?《南方周末》2005年9月15日

(3)向郢:四川:中国基层民主试验田?《南方周末》2005年9月15日

(4)参阅杨天宗李俊: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的时代背景和决策选择《四川党史》2000年3月第2期

(5)李伟:公推直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四川日报》2005年8月31日

(6)李伟:公推直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四川日报》2005年8月31日

(7)李伟:公推直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四川日报》2005年8月31日

(8)基层党内民主突破性实验,《报刊文摘》2005年7月4日,转引自《了望周刊》2005年第25期

(9)徐百柯等:有制约的权力,《文摘周报》2005年9月2日,转摘自《新京报》、《中国青年报》

(10)李伟:公推直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四川日报》2005年8月31日

(11)李伟:公推直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四川日报》2005年8月31日

(12)参阅任中平等: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又一制度创新实践,《社会主义研究》2005年第5期

(13)闽捷:四川大范围试行党代会常任制,《中国青年报》2003年6月1日

(14闽捷:四川大范围试行党代会常任制,《中国青年报》2003年6月1日

(15)薛凯:“党代会常任制”是党内民主新突破,《半月谈》2003年10月25日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篇(5)

 内容提要: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近些年来,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在全国居于领先的地位,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本文试图以四川省党内民主建设实践中的制度创新为视角,较为系统地回顾和总结近十多年来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历程,通过研究,着重对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制度创新经验加以总结和概括,进而探讨其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并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一些对策性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党内民主   制度创新      制度完善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带动和示范作用。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特别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制度创新,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如何从严治党,把我们的党建设好,这是我们在新的世纪面临的最重大的课题。而发展党内民主,“以完备的制度保障党内民主”,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关键之关键。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村民自治在我国农村普遍兴起和推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很快,这些都促使党内民主建设产生了飞跃性的发展,并且取得到了可喜的进步。           近些年来,四川省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尤其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不久前,香港《大公报》发表文章指出:“近年以来特别是去年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在四川激活的一连串党内改革试点,比如党代会常任制、党委书记直选、党委全委会票决干部、减少党委副书记职数等,使四川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了中共党内改革的‘试验田’”(1)。随后,《南方周末》也发表长篇文章,详细回顾了1990年代以来,四川省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认为“四川的政改步伐一直比别人‘快半拍’”,“其缓进型风格使整个政治框架更为牢固地嵌入社会。”(2)虽然“试验田”的说法难以印证,但是,从近年四川常常成为中组部一些调研课题的第一站,以及几次重要会议屡作经验发言的情况来看,四川扩大党内民主的很多思路已经得到了高层的肯定。这表明,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在全国居于领先的地位,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本文试图以四川省党内民主建设实践中的制度创新为视角,较为系统地回顾和总结近十多年来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历程,通过研究,着重对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制度创新经验加以总结和概括,进而探讨其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并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一些对策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四川省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兴起                   近些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深度转型,必然会产生不同的利益阶层的分化,而随着市场经济中人的主体意识的日益觉醒,导致了市场经济对政治民主的诉求增加,迫切要求改革高度集中的政治模式,从而促使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产生了飞跃性的发展。党的十六大及四中全会及时地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这为地方党委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改革创新的动力,也拓宽了改革的空间和范围,有力地推动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蓬勃发展。           四川省是我国的农村大省。早在改革初期,四川省就走在改革前头,率先废除人民公社体制。199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推进,四川省的农村村民自治进展很快。特别是以村民自治为起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扩展,党内民主建设不断进步,并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因而得到了新闻界、学术界乃至党内高层领导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正如不久前香港《大公报》撰文所述,在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历史上,四川是最值得记录的一个省份。早在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不久,其他省份还刚掀起村委会主任“海选”热潮的时候,四川巴中市就开始了直选村支书的实践。四川省委当年就在巴中召开了现场会,在总结推广直选村干部经验的同时,鼓励试点公推公选乡镇党政领导,在全国率先将公推公选工作推进到乡长、乡党委书记的层面。1990年代末期国内类似的零星试点不少,但是,没有哪个地方像四川一样如此大面积地悄然试验。1998年底那段时间,四川选出了413名乡镇领导。而到2001年底乡镇换届选举时,全省除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外的3871个乡镇,有近一半的乡镇“公推公选”出5447名乡镇领导,其中三分之一是党政一把手———787名乡镇党委书记和942名乡镇长。而在试点地巴中、泸州、雅安这几个市的所有乡镇党委书记则全部是通过公推公选产生的。           十六大以来,四川省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索。在全面推行村民自治取得了丰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四川省进一步在改革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制度,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委会工作制度,以及扩大基层党内民主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和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如四川雅安市雨城区和荥经县的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巴中地区尝试推行乡镇党委书记在党员群体中的直选制,成都新都区全区299个村差额直选村党支书和11个镇公推直选镇党委书记等等,在全国都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些都可以说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在制度创新方面的一些突破,为我们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实践经验。国内很多政治学专家也一直对此甚为关注。一直关注四川改革的中央党校王长江教授认为:“四川的基层民主走得比较早,对很多问题有相当思考,因此,后来的各项改革都较成系统,制度化水平也比较高。”“在整个政治体制中,组织这一块是核心,”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最赞赏群众提名权的做法,“四川的改革很成系统,同时又‘刀刀见血’,特别是群众提名权的做法,还有党代表直选,把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结合起来,确实加强了党的执政能力。”(3)           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之所以在1990年代后期能够迅猛发展,是由于随着村民自治在全省农村的普遍推行,农民群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特别是多年来实行村委会主任民主选举的成功经验,为公推直选村党支书提供了实践基础。为适应来自于基层民主建设发展的需要,中共中央于1999年2月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又为探索新的农村党组织负责人的选任方式提供了理论依据。正是由于实践需求和理论支持两方面条件的具备,同时加之四川省主要领导的鼎力支持以及职能部门的锐意改革,和四川各地一大批基层领导干部“讲究实际,不唯上也不唯理论”的大胆创新精神,于是,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很快得到了蓬勃发展。而这一时期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任制度面临的挑战又为推进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时代契机。因而,准确把握住这一机遇, 大胆变革原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任机制, 是有着充分的现实和理论根据, 也有着深厚的群众和实践基础的。(4)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第一,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任制度面临的挑战,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现实基础。从总体上看, 大多数村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年龄大、文化低、能力弱, 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不适应领导新时期农村工作需要等问题在相当多的地方还较为普遍地存在。这是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症结所在。从制度创新入手, 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机制去拓宽选人视野, 畅通选人渠道,采用科学的选任机制去吸引农村优秀人才, 挑选农村优秀人才, 深度开发农村人才资源, 从根本上解决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存在的问题, 建设坚强有力的村党支部; 用强用力的村党支部去贯彻党领导农村工作的原则, 是农村工作的总抓手和源头工程。同时也应当看到, 由上级党组织任命村党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确定候选人、再由党员选举村党支部书记的方法, 是适应计划经济需要的选任方法。而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和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客观上要求代之以与市场经济的特点和需要相适应的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精神的公推直选新机制。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理论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 尤其是基层民主建设理论有了质的飞跃。在对民主的本质和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关系的认识上, 已由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表现而发展为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并且将民主的重要地位提高到了社会主义的旗帜和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高度。与此同时, 在民主的地位、功能、形式、内容的认识上也有了新的突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扩大基层民主, 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 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要进一步扩大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并把“四个民主”作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1998年11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级“四个民主”的实施办法作了具体规定, 并将民主建设延伸到村民小组。1999年2月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 村党支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为切实履行领导村级民主的职责, 要求村党支部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必须增强民主意识, 懂得民主的原因和技能, 学会民主的程序和方法, 提高民主的综合性素质。这就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三,农村社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 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群众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农村劳动力出现了富余。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为富余劳动力的流动提供了可能。而劳动力的富余和富余劳动力的流动, 则促使农村社会逐步由封闭走向开放,社会结构急剧调整。据统计,仅1998年四川省转移农村劳动力就多达400万, 其中进入城市的310.3万,占77.5%, 到异地农村就业的89.6万, 占22.5%。与劳动力富余相伴的是产品和资金富余; 与承包经营自主权相伴的是富余产品和资金的自决权; 与农民外出流动日趋增加相伴的是农村社会与外部世界之间的文化交流、信息交流与农民自身观念的变革进一步增强。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那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命令或任命式的管理关系将被契约关系所取代, 绝对服从的臣民意识和心理将被自主、自立、自爱的公民意识和心理所代替, 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将成为现代农民。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如果缺乏民主, 就很难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同和认可; 村党支部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如果缺乏群众基础和民主法制意识, 也就很难将农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要求上来。因此,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及其工作的开展, 只有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 充分考虑农民的意见和要求, 主动接受农民的经常监督, 才能具备领导农民的资格, 也才能在政治上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通过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方式的现代化, 促进村党支部建设的现代化, 以现代化的村党支部继续推进农民的现代化进程, 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这是一个难得历史机遇。           第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探索和村民自治的普遍推行,为变革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提供了实践基础。四川省自1953年以来,共集中整顿农村的后进村5次, 而每次整顿的后进村之所以后进的主要原因,都是村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引起的。特别是在1994—1997年的三年集中整顿中, 一方面确有一批农村优秀人才走上村党支部书记岗位, 促使后进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但这还不到全省总村数的1/5; 另一方面是, 占全省总村数一半以上的中间状态村, 虽然年年喊“带动”, 但有相当一部分工作起色不大。究其根本原因,从干部角度讲, 多数也是由于村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引起的。这些问题已成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为打破这种局面, 为改革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局限于本村、本乡, 由少数人协商, “矮子里面选将军”的现象, 近年来, 不少地方采取公开招录等方式, 从操作层面上对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方式进行了实践探索, 为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积累了经验。同时,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十年中, 一些地方大力推行民主选举, 一改过去“上面定名单,下面画圈圈”的做法, 村主任和村委会其他成员由村民直选产生, 其直选的成功及其直选班子的工作能力和出色业绩, 不但得到上级党政和上下方方面面的肯定, 而且为上级党组织在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机制的改革,提供了具体思路和操作方式上的启发和借鉴。而农村“四个民主”的推行, 特别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 则为党员群众全面了解村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 正确评判和选择村党支部书记提供了前提。1998年初至1999年2月, 在四川省委的领导和决策下, 开始大胆引入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新机制, 在全面直选村主任的基础上, 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33139人, 占村支书总数的60.2%。 实践证明, 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 既是解决当前农村许多问题的一个有效突破口, 又不失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长远之策, 对深化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提高党的执政水平, 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四川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历程及其制度创新                   1、村民自治的横向扩展: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           如上所述,1990年代以来,随着村民自治在四川省的全面推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得到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主任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方式产生的面在不断扩大,从而增强了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提高了他们民主参与的能力,民主的要求和呼声日渐高涨。这就导致了同样是直接面对农民群众的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方式提出了挑战。因此,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方式也必须跟上时代的前进步伐,进行相应的改革。同时,四川是农业大省,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 核心是人, 基础则是农村基层干部, 首先是村干部, 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而抓住制约村党支部书记素质提高的“瓶颈”问题, 从“入口”抓起, 以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机制作保证, 让群众公推、党员直选村党支部书记, 这是提高村党支部书记素质, 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长远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           公推直选,最早就是从村党支部书记开始的。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行,四川省委当年3月在巴中召开现场会,提出全省农村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支部书记选举要普遍实行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并要求把“群众参与、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承诺就职”等公推公选村干部的做法扩大到选拔乡镇领导上来。“巴中会议,在我省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省委组织部一位负责人这样评价。(5)           作为四川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试点之一,新都区在2004年就率先完成了全区所有村党支部书记的公推直选,全区299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全部由党员公推直选产生,结束了全区范围内村党支部书记委任制的历史。就在这一年,结合村(居)党支部换届工作,四川省开始全面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全省有41387个村党组织书记(占总数的74%)通过公推直选方式产生。2005年8月25日,省委组织部在成都市新都区召开全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深化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座谈会,确定除民族地区外,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的产生,原则上要实行公推直选。           近些年来,四川省在全省大面积进行了公推直选村党支书的工作,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效果:首先使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同时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且密切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切实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当然,在这一实践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新问题:一是在公推直选中如何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如何把大胆创新的精神与按章依法办事的原则结合起来,防止宗族、宗教、地方恶势力和非法组织的干扰破坏。三是如何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保证公选出来的干部既能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又能树立牢固的群众观念。四是公推公选村支书与直选村委会主任的衔接等。            2、党内基层民主的纵向延伸:公推公(直)选乡镇党委书记           随着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不断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普遍推行,村党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公推公(直)选逐步推开,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逐步增强,民主参与的愿望日趋迫切。因而,要求进一步提升党内选举层次的民主诉求日益凸现和强烈。而大面积实行公推直选村党支书工作的经验积累和实践探索,也为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提供了现实条件。于是,在公推直选村党支书的实践基础上,四川省又开始了对乡镇党委书记选任制度的改革,先后在达县、南充、巴中、遂宁、眉山等地的部分乡镇进行了公选乡镇党委书记的试点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试点和总结推广,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从而为大面积推行这项工作创造了条件。正如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川所说:“一系列的试点探索和总结推广,使我们在公选乡镇领导干部的组织领导、操作程序、工作方法等方面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更为重要的是,选人用人必须坚持群众公认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同时,公选干部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较高的群众公认度、支持度,增强了省委进一步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信心。”(6) 到2001年底,四川省委决定结合乡镇换届选举,在全省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公推公选乡镇领导干部。全省除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外的3871个乡镇,有1792个实行了公推公选,占总数的44.6%,共公选产生乡镇领导干部5447名,占全省乡镇领导干部的17.5%,其中乡镇党委书记787名,占总数的17.5%。泸洲、雅安、巴中等市的所有乡镇领导干部全部由公推公选产生。           从2004年开始,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的试点面又进一步扩大。四川省进一步在成都、德阳、遂宁、宜宾、绵阳、广元、达州、攀枝花、凉山等10个市州的30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直接选举产生乡镇党委书记45名。就在这一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范围”。四川省委很快作出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扩大乡(镇)党委负责人公推直选范围,全面推行农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直选,提倡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直选。(7)           而作为试点单位的成都市新都区在2004年底就完成了全区所属11个镇的党委书记公推直选。并且,值得关注的是,在制度设计上,新都区还赋予了当选镇党委书记提名镇党政领导班子人选的权力。3月9日新当选的石板滩镇党委书记邓志发说:“这和以前不同,变化主要体现在用人权的变化上。以前,镇长、副书记、副镇长的人选也是由上级任命的,现在改由我提名。”这个提名并非走过场。事实上,新都区11个镇当选的镇党委书记提名“组阁”人选都获得了区委组织部的认可和通过。党建专家认为,这是扩大基层党内民主中最具实质性突破的一项内容。“这不仅仅是减少了班子的内耗,更明确了权力对谁负责、权力如何监督的问题。被提名的镇班子成员必须要对镇党委书记负责,而镇党委书记则要对选举他的党员和公推他的全镇百姓负责,老百姓则是对权力最后实现监督的人。因为按照选举办法选举出来的镇党委书记的权利。这其实是‘权力回归了权力’”。(8)           四川省委组织部 2005 年8 月又宣布,将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试点工作,扩大到全省18个市(州)和30个县(市、区)全面推开。“这在我国的基层民主建设进程中,绝对是一个大突破。”南京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系教授严强这样评价。(9) 来自省委组织部的调查显示,公推直选的党员领导干部,85%以上被组织和群众评价为“好”。(10)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魏宏认为,选举权是一个综合的民主权利,既体现对重要事务发表意见,又体现充分的参与决策,同时还体现先监督和制约党的领导干部的权利。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对县一级和县以下基层党组织来说,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绝大多数都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不够有关。比如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就特别需要形成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又比如解决领导机关和干部脱离群众问题,就需要拓展和畅通党内民主渠道,使群众的意见得到反映; 又如解决目前干部任用工作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腐败行为,也需要把干部提名权、选举权、交给群众。“过去是领导提名字,党员划圈圈。现在是先过群众关,再过党员关。”一位曾经参与选举的党员这样讲述区别。(11)四川省在这方面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           四川省公推公(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实践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第一,激活了农村人才资源,为农村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新机遇,这对巩固党在农村执政的社会基础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二,激活了干部动力资源,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了乡镇党委工作能力和运转效率。第三,激活了基层民主政治资源,为进一步推动和扩大党内民主,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提供了实践经验。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新的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需要尽快建立公推直选的统一规则,减少民主的成本; 二是完善公推直选的配套制度,保证候选人公平地参与竞争; 三是完善公推直选的程序设计,使其更加科学和完善; 四是疏通公推直选的渠道,改革现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造成的体制障碍。(12)           3、党内基层民主的纵深推进:扩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必须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先导,这在客观上又促进了党内民主的新发展。近些年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愿望很迫切,发展党内民主的呼声渐高,参与民主的能力也在逐步增强。2002年以来,雅安市雨城区和荥经县又进行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在理顺党内权力授受关系、加强分权制衡方面,进行了具有深远意义的探索。试点工作在程序上也进行一系列创新:首先设计了“自愿报名”和“竞争承诺”两个必经环节,通过党内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党员行使权力的党代表。而党代表每年将要接受党员的信任投票,未获信任者将被罢免党代表资格。另外,党代会专门设置了监督委员会,对党委、纪委的工作进行监督。在雅安市进行的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取得经验后, 四川省决定把试点工作扩大到眉山市、自贡市大安区等17个市(县、区),探索多种切实可行的模式。(13) 党代会常任制是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反映党员意愿的一种制度安排。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扩大在市、县进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根据中共十六大提出的要求,就是要通过试点,逐步使市、县党代会成为充分有效的同级党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市、县党委每年必须向它报告工作。这不仅有利于广大党员代表充分行使其党内民主权利,为他们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提供了可靠的制度途径和有利条件,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地方党委进行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提高其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浙江等地过去进行过零星的实验,而这种大规模的试点工作也在四川得到了顺利开展。           雅安市完成的试点工作以直接选举党代表而受人瞩目。四川省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之所以搞得比较顺利,这与近些年四川省大规模实行村党支书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的成功实践是分不开的。四川省委组织部在认真总结雅安及省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党代会常任制的《试行意见》,以指导各地的试点工作,确保党代会代表在5年的任期内可以充分行使选举权、审议权、评议权、监督权和建议权。《试行意见》规定,党代表大会可以每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举行,党代表的职责是审议当地党委、纪委的年度工作报告,在换届期间选举当地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的代表,听取上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党代表提出的提案、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实行常任制的党代会代表可对本地的重要工作、重要项目和企业进行视察。对党员群众关注或者反映强烈的问题,10名以上的党代会代表联名,就可向当地党委以及辖区内的各级党组织提出提案或质询。上级党委的组织部门每年可以组织党代表对当地党委班子及主要成员进行测评,以此作为考察班子和干部的重要依据,当地党委也应组织党代表对重要部门和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评议和测评。四川今年将大范围试行党代表常任制,希望积累五种模式的经验,即市县乡三级联动型、县乡二级联动型、单一的县级常任型、单一的乡镇级常任型和企业党代表常任型。(14)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篇(6)

今年2月7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设立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试验区范围包括攀枝花市全部县(区)及凉山州、雅安市部分县(市),共13个县(市、区),总面积3.1万平方公里。这是目前国家批准设立的唯一一个资源开发综合利用试验区,标志着攀西资源开发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对于攀枝花来说,一定要紧紧抓住这次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的重大历史性机遇,积极与国家、省发改委对接,加快编制试验区发展规划,做好顶层设计。

着力在优化财税体制、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整顿规范矿产开发秩序、推进直供电交易试点等方面进行创新,形成具有推广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试验区的示范作用,加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为做大工业总量奠定良好的基础。

举措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调结构、促转型”是“十二五”时期工业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也是提高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攀枝花应着力实施技术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动钒钛、机械制造、矿业和太阳能产业发展壮大,逐步实现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同时,要大力发展轻工业,调整轻重工业结构。2012年攀枝花轻工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仅为4.1%,重工业结构十分明显。要使工业经济保持健康发展,必须重视轻工业的发展。

举措三:形成多点多极支撑

攀枝花钒钛磁铁矿保有储量67亿吨,有“中国钒钛之都”的称号。从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来看,攀枝花发展钒钛产业具有天然优势。要紧紧依托丰富的钒钛磁铁矿资源,厘清发展思路,不断壮大钒钛产业规模,把钒钛产业培育成千亿产业集群,成为攀枝花经济跨越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打造百亿企业和百亿园区,形成一批有带动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县域工业经济的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通过培育千亿产业、打造百亿企业和百亿园区、发展县域工业,使攀枝花工业经济形成多点多极支撑局面,加快由“钒钛资源之都”向“钒钛产业之都”和“钒钛经济之都”转变,为做大工业总量夯实基础。

举措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企业要生产就必须有资金,融资贯穿于企业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应开阔视野,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除了搞好金融机构贷款外,还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目前攀枝花仅有“攀钢钒钛”一家企业上市,上市企业太少对工业经济发展不利。

应鼓励从事钒钛、机械制造、矿业和太阳能生产的企业做大做强,选择发展比较好的企业上市,通过资本市场配置钒钛资源,使企业做得更大更强。

举措五: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篇(7)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农村党支部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力构建和谐新农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贵阳市第八次党代会及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以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理顺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两委”关系,选好配强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大力推行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以建设“五个好”村党支部为目标,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选出党员公认、群众信任的村党支部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村基层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总体要求:一是时间要求原则上在2008年2月下旬至2008年3月底完成。二是换届后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力争具备初中中以上学历,平均年龄在50周岁以下,支部书记具有初中文化并参加中专以上学历培训,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科学预见能力和农村工作经验,有带领群众致富本领。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选举的原则,把思想好、政治强、作风正、有文化、年纪轻、办事公道、群众拥护、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党员选进村党支部班子。在推进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工作上有新的突破;在提高村党支部干部的整体素质、改善村党支部干部结构上有新的突破。

(一)选好配强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

紧紧围绕“五个好”党支部的要求,选好配强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加强对党员、群众的宣传、引导,注重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回乡青年中培养选拔村干部。新一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中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妇女同志。

(二)确定新一届村党支部职数和做好本届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工作

新一届村党支部组成人员职数为3人。设书记1人,委员2人;不增设副书记职位。同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村民组长在村五大组织中交叉任职的相关工作。把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作为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通过换届选举,使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较以往有大幅度提高。

(三)积极探索“公推直选”的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

“公推直选”,即:公推,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直选,由参加选举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一次性差额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公推直选”工作是我乡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创新党的基层组织选任方式,扩大党内民主的新举措,村党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机构,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要单独制定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试点工作结束后,要专题进行经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008年2月20日至2月27日)

乡党委成立村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建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由郭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杨景润、余晋潮、杨金凯三位同志为工作员。具体负责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并于2008年2月22结合乡实际拟定《犁倭乡彭耳村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一是召开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动员大会,组织学习党内关于换届选举的文件和有关方针政策;二是由各乡党委对驻村指导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三是村党支部研究作出换届的决定,向乡党委提出请示;四是村党支部要尽量通知外出党员回村参加换届选举。

(二)宣传发动、起草工作报告(2008年2月28日至3月5日)

村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结合党员、群众思想实际,过好选举前的组织生活,向全体党员重点讲清“公推直选”试点的重要意义,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采取组织召开动员会、张贴公告、印发资料、出黑板专刊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做好开展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宣传动员工作,在村党务公开栏或村组醒目位置公布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等事项,同时,要组织起草好党支部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本届村党支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乡党委决议情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对下届党支部工作建议等等。

(三)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2008年3月6日至3月12日)

民主推荐的范围主要是全体正式党员推荐和村群众代表(村委换届时推选出的户代表)、与村委会成员、村民组长共同进行推荐,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好推荐人选的条件。乡党委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两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干部组成。考察组要组织召开有全体党员、村委会成员、村民组长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推荐大会,上一届党支部书记在推荐大会上首先代表村党支部进行述职,然后由考察组公布推荐要求,发放民主推荐表,根据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职位差额无记名投票推荐。党员推荐和各层次人员推荐投票情况实行分别计票统计。原则上新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要按初步候选人多于正式候选人2至3名的比例,按照得票多少依次确定。

(四)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2008年3月13日至3月22日)

初步候选人确定后,考察组在一定范围内访谈村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全面了解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情况。访谈对象:除村干部外,本届村民小组组长,村民议事会、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离任村干部一般都应参加。考察组要根据考察的情况,提出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填写初步人选简历报乡党委。乡党委要召开党委会,根据考察组的意见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推荐出的初步人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把握,对照任职条件,按照“四化”方针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在乡和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确不影响任职的才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五)组织选举(2008年3月23日至31日)

1、会前准备。村党支部要在指导组的指导下拟定选举办法草案,确定正式选举日期及时间、地点;按姓氏笔划为序印制新一届党支部成员正式候选人选票;核定出席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村党支部要尽量通知外出党员回来参加选举,对因外出无法联系或长期卧病不起,确实无法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经乡党委批准,可不列入应到会党员数),报乡党委核实审批后,做好参会党员的通知工作。

2、召开村党支部选举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由参加大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直接一次性差额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和书记。会议由上届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程:⑴上届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⑵组织党员讨论支部工作报告;⑶宣读、通过选举办法;⑷举手表决监票人,确定计票人名单(设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监、计票人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⑸宣布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⑹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加封;⑺按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分发选票,多余的选票剪角作废;⑻说明填写选票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和投票顺序;⑼依次进行投票;⑽投票完毕,当场清点票数,并宣布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⑾计票;⑿公布选举情况(即收回票数,废票数,有效票数,每个被选举人的得票数);⒀宣布党支部班子成员当选人名单,向乡党委书面报告选举结果,待乡党委批复选举结果后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选举结果。

(六)换届选举后续工作(2008年4月1日至3日)

1、乡党委派驻指导换届工作组和驻村“双千”队员协助村党支部对换届选举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将选票送交乡党委进行保存。

2、乡党委和村党支部共同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维护稳定。

3、组织移交工作。在乡党委选举工作指导组的监督下,选举后2日内上届村党支部要将支部公章、支部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上级下发的文件资料以及财产进行移交。

4、抓好培训和建章立制工作。新一届党支部班子上任后,乡党委要及时组织新当选的党支部成员进行集中培训,促其尽快进入角色。同时,要同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工作总结。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将“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总结报市委组织部。总结内容包括开展工作情况、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工作交接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对加强村党支部班子建设的建议和打算等。

四、加强领导,确保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强化督促指导,提供组织保障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篇(8)

一、坚持“三个致力于”的学会工作总体思路,创造性的开展学会工作,认真抓好目标教学、新一轮高中课改试验、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初高中毕业班教学指导、第四届中青年教师“双优课”和第八届教研教改“双成果”论文评选等项工作。

二、总体工作目标:各学段各学科教研工作都要立足于出成绩、出成果、出队伍、出名师、创一流,为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研究的长远发展而有序的开展工作。

三、工作方法:抓住两头、当好中介、深入实践、调研分析、把握整体、突出重点、网络联系、集思广益。

四、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积极围绕素质教育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

本学期,教研室要多次召开工委、乡镇(校)业务校长会,各学段各学科要多次召开中心教研组长和兼职教研员会。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传达上级精神、布置工作任务、传递教改信息,并通过不同形式组织好全体教师的理论学习,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举行教材教法辅导和专题讲座。(1)小学学段进行新教材辅导。(2)初中学段除暑期对六年级教师进行培训外,还要分阶段对六年级语、数、外新教材进行辅导和初三年级教学辅导。(3)各学科教研员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写出本学科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指导意见。部分学科举行“如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题讲座。(4)如何撰写教改试验方案和加改实验报告。

积极探索“轻负高质”的途径和措施。教师要按照《天津市九年义务教育学科素质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认真钻研大纲,吃透教材,在整个教学过程中首先要突破备课和讲课两个环节,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过程,落实素质教育的各项要求,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学期初,教研室将制定《蓟县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方案》,以此作为我县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的标准。狠抓课程计划的落实。各校要切实上好考查科目,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课外作业总量。教研员下乡检查指导教学,要把检查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并将掌握的第一手材料向主管领导汇报。小学学段结合上学期县教研室对全县小学考查学科质量考查的检查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向全县通报。

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设好活动课,加强中小学的社会实践活动。教研室要加强对活动课的研究与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活动,指导学校把活动课程的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创造思维能力上。要认真开展“创新周”活动。各校要根据县教委要求,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活动。做到“活动时间、内容、指导教师、学生”四落实。创新成果包括:科技小制作、科技小发明、研究性论文、科技方案设计、科幻作品等。要以此为契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9月上旬,乡镇中小学以工委为单位(国办校以校为单位),将创新成果集中展示与交流。9月中旬,将优秀创新成果报教研室参加县级评选。

根据县教委关于开展第四届中青年教师“双优课”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好“双优课”评选活动。各工委、乡镇教委和国办校要制定好实施计划,成立评审小组,广泛发动。做到人人展示,层层评选,发现典型,推出优秀。本学期完成工委和国办校级的评选工作,并将参加县级评选的“双优课”人选报县教研室。要结合评选市、县级教改积极分子活动,深入开展“名师创名法”活动。要结合评选市、县级教改积极分子活动,深入开展“名师创名法”活动。要结合评选市、县级教改积极分子活动,深入开展“名师创名法”活动。

根据市局精神,继续举办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今年的竞赛范围为小学五年级语文、数学,初三年级语文、外语四科。各校要认真组织,做好辅导工作,加强对特长生的培养,力争取得好成绩。加强对山区、库区和边远地区学校的教学指导,教研员要多听推门课,从中发现问题给以及时反馈和指导。把教研工作重点放在教学基础薄弱校的指导上,各学段要在较短时间内有计划有重点的改变1——2所教学基础薄弱校的面貌,以提高我县整体教学水平。

(二)以教研工作的创新,促进教学工作的创新

各乡镇、校向教研室申报立项的教研课题要认真研究运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已取得那些经验和成果,还存在什么问题数据资料是否归档?下一步怎样做?在基层自查的基础上,县教研室要进行抽查。进一步加强考试评价的研究。在试行县教委下发的《蓟县小学考查学科教学质量考查指导意见》的同时,本学期制定《蓟县小学考试学科分项检测、等级评价的指导意见》。各工委、乡镇、校除组织好在小学就读的六年级教师参加县级教研活动外,还要协本学片六年级教师的二级教研活动。乡镇、校认真组织所属六年级教师的教研活动,(1)组织六年级教师到初中听课观摩。(2)本片初中教师送课到六年级。(3)提倡学片集体备课,共同开展教材分析、教法研究等课堂教学理论和实践的研讨活动。进而避免六年级教师教学的小学化弊端,大幅度提高初中整体教学质量。

认真搞好第八届教研教改“双成果”论文评选活动。各乡镇、国办校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发动,进行层层评选,以此调动广大教师撰写教研教改论文的积极性。各工委、国办校按要求于11月20日前将评选的优秀论文统一报县教研室办公室。充分发挥各级教研组织的作用,开展教学研究。各级领导要切实抓好各学段各学科的教研活动,工委、国办校的中心教研组要定期开展活动,学校学科教研组利用教学研究时间,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理论,积极开展创新教育的研究,提倡集体备课、听课、说课和评课活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水平。确定重点研究课题进行研究。教师依据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学科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课堂效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现代教育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改革教学评价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等方面的课题,选定其中一项进行研究与实验,也可联系教学实际,围绕教学过程的整体优化来选题,题目宜小不宜大。

(三)深化素质教育目标教学与推广工作

继续抓好中小学目标教学试验校的教学指导工作。中小学分别对5所不同层次的目标教学试验校的目标教学盯住不放,进行经常性指导,同试验校领导和教师一起进行成果总结,并在面上推广,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课题研究需进一步深化。在学生的情感、动作技能的评价上还需认真研究与实验,完善实践操作技能与学习情感的测评要求,逐步完善各学科素质教育综合评价体系。各学科都要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指导意见。继续加强教学检测与评价的研究,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的形成过程。有关学科教研员要按照大纲和教材要求,拟好单元(章)形成性检测题和终结性检测题,对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监控。

引导教师充分认识目标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根据学生实际制定准确恰当的教学目标,使教学成为达成教学目标的过程。加强学科德育和美育。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的过程,培养学生的学科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从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教学要面向全体。尊重教学规律,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注重学生“五种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加强目标教学管理。教研室要加强对目标教学的过程管理,要经常深入学校检查指导,发现典型,总结经验,适时举行公开课、研讨课、观摩课进行推广。县教研室及各学科教研员要全面掌握全县中小学目标教学情况。

(四)认真搞好新一轮高中课改试验

全面做好首轮课改总结。各学科要对高质量的课改成果和典型经验进行推广,适时举办课改成果展示活动,为新教师传经引路。开好新一轮高中课改试验推动会,认真学习上级精神和课改文件,进一步明确新一轮的课改任务和工作思路。搞好新大纲新教材的培训工作。高一各学科教师要积极参加市教研室组织的暑期新大纲新教材的培训活动。县教研室高中组教研员有计划的进行学科培训,或进行教学研讨活动。高一教师要认真学习新大纲,研究新教材,对新、旧大纲和新、旧教材的对比分析,进而把握新大纲、新教材的内容要求,提高驾驭新教材的能力。

加强专题研究。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以专题研究为切入点,加强优化教学过程、研究性学习、现代教育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的研究,采取滚动发展式的研究模式推进研究工作,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提高新一轮高中课改试验的质量。教学中要面向全体、分类辅导、分层讲评,使不同层次的学生均能得到发展。对于分层讲评,各校要认真研究试验,争取早出成果。教研室对高一教学加大宏观调控和指导。每月召开一次学科会,通报教学情况,解决前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研讨下段的教学进度。在学进度的基础上,加大教学调控力度,组织期中、期末两次统一练习、统一评估,以提高整体教学质量。

(五)加强教学手段现代化的研究与推广

搞好《信息技术》新教材的培训,认真组织信息技术教师学纲、掌握教材内容体系,研究相关理论与技术,为开好信息技术课打好基础。教研室和各高中校要为信息技术专业教师创造学习机会,并搞好《信息技术》新教材的使用指导工作。本学期还要组织教学实况的摄录像技术培训,以提高学校摄像人员的技术水平。各学科组在教学研究与指导中,要积极倡导把计算机为核心的多媒体技术引进课堂教学,把传统的教学媒体与现代教学媒体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指导帮助中青年教师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注意引导示范,有层次地逐步推进。要把教师应用教育技术的技能和使用效果列为课堂教学评价的重要内容,以激励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自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积极性。

继续抓好中学有关学科参加市级“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优秀课”评选人选的跟踪指导,迎接市级验收。为发挥其示范作用,举行初中数学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展示课2—3节。认真做好部级、市级和县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的日常指导工作。部级、市级实验校要做好试验结题的准备工作,学期末完成学校和实验教师的课题实验报告,总结出本学科和学校的整体实验成果(包括优秀课、优秀教案、优秀教学软件。优秀论文等)。县级实验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实验计划,加强实验课题的过程管理,力争做出成果。乡镇、校也要抓好自己的典型。加快我县教研网建设,构建学科教育信息资源库。各校要尽快完善学科组计算机的配备,逐步建立学科网页,加大学科教研创新力度。各校装备信息技术室要执行县教委的统一标准。初中校要做好信息技术室的装备工作,为20*年秋季开设信息技术课做好准备。

深入基层校检查指导。通过查看教学设备、听课、与教师和学生座谈等形式了解利用现代教育技术的使用情况,指导教师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手段搞好课堂教学。努力促进教育技术现代化进程,力争使中小学常规电教媒体普及率达到90%,高中信息技术普及率达100%,初中信息技术配备率达30%。并发挥其实效性。

(六)搞好初、高中毕业班工作及高中会考研究

认真做好中考试卷及考试情况的分析,从中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初中各学科将举行九年级教学讲座和教学研讨课,以引导教学改革的方向和教研的进一步深化。高中校要认真分析今年高考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的方法。各校要结合教学实际,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毕业班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夯实基础,重在培养学生的学科能力。适时召开20*年毕业班经验交流会。

根据20*年我市高考将实行“3+X”科目设置的要求,认真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发挥高考改革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为学习研究“3+X”高考方案,教研室将组织高中校领导到外地考察学习。地理、生物已为高考学科,两科教师要认真研究高考动向,科学合理的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高三各科分别搞1—2节研讨课,以达统一思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益的目的。高二年级面临六科会考,这些学科要狠抓学生“五大能力”的培养,加强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确保六科会考全部过关,优秀率上新台阶。

教研室将经常深入高中校听课调研,了解掌握各校的教学情况;经常召开研讨会,交流经验,传达上级有关高考和会考的精神和信息。教研室对高二和高三个课教学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学期末进行一次统一练习,统一评估,了解各校的教学情况。10月份高三语文学科举行话题竞赛;12月政治学科开展一次对社会和现实生活中的焦点、热点问题的演讲比赛;根据“3+X”高考模式,将组织一次学科与学科间的小综合竞赛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内部建设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篇(9)

创造性的开展学会工作,认真抓好目标教学、新一轮高中课改试验、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初高中毕业班教学指导、第四届中青年教师“双优课”和第八届教研教改“双成果”论文评选等项工作。

二、总体工作目标:

各学段各学科教研工作都要立足于出成绩、出成果、出队伍、出名师、创一流,为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研究的长远发展而有序的开展工作。

三、工作方法:

抓住两头、当好中介、深入实践、调研分析、把握整体、突出重点、网络联系、集思广益。

四、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积极围绕素质教育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

本学期,教研室要多次召开工委、乡镇(校)业务校长会,各学段各学科要多次召开中心教研组长和兼职教研员会。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传达上级精神、布置工作任务、传递教改信息,并通过不同形式组织好全体教师的理论学习,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举行教材教法辅导和专题讲座。

(1)小学学段进行新教材辅导。

(2)初中学段除暑期对六年级教师进行培训外,还要分阶段对六年级语、数、外新教材进行辅导和初三年级教学辅导。

(3)各学科教研员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写出本学科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指导意见。部分学科举行“如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题讲座。

(4)如何撰写教改试验方案和加改实验报告。

积极探索“轻负高质”的途径和措施。教师要按照《市九年义务教育学科素质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认真钻研大纲,吃透教材,在整个教学过程中首先要突破备课和讲课两个环节,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过程,落实素质教育的各项要求,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学期初,教研室将制定《县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方案》,以此作为我县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的标准。狠抓课程计划的落实。各校要切实上好考查科目,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课外作业总量。教研员下乡检查指导教学,要把检查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并将掌握的第一手材料向主管领导汇报。小学学段结合上学期县教研室对全县小学考查学科质量考查的检查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向全县通报。

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设好活动课,加强中小学的社会实践活动。教研室要加强对活动课的研究与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活动,指导学校把活动课程的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创造思维能力上。要认真开展“创新周”活动。各校要根据县教委要求,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活动。做到“活动时间、内容、指导教师、学生”四落实。创新成果包括:科技小制作、科技小发明、研究性论文、科技方案设计、科幻作品等。要以此为契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月上旬,乡镇中小学以工委为单位(国办校以校为单位),将创新成果集中展示与交流。月中旬,将优秀创新成果报教研室参加县级评选。

根据县教委关于开展第四届中青年教师“双优课”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好“双优课”评选活动。各工委、乡镇教委和国办校要制定好实施计划,成立评审小组,广泛发动。做到人人展示,层层评选,发现典型,推出优秀。本学期完成工委和国办校级的评选工作,并将参加县级评选的“双优课”人选报县教研室。要结合评选市、县级教改积极分子活动,深入开展“名师创名法”活动。要结合评选市、县级教改积极分子活动,深入开展“名师创名法”活动。要结合评选市、县级教改积极分子活动,深入开展“名师创名法”活动。

根据市局精神,继续举办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今年的竞赛范围为小学五年级语文、数学,初三年级语文、外语四科。各校要认真组织,做好辅导工作,加强对特长生的培养,力争取得好成绩。加强对山区、库区和边远地区学校的教学指导,教研员要多听推门课,从中发现问题给以及时反馈和指导。把教研工作重点放在教学基础薄弱校的指导上,各学段要在较短时间内有计划有重点的改变1——2所教学基础薄弱校的面貌,以提高我县整体教学水平。

(二)以教研工作的创新,促进教学工作的创新

各乡镇、校向教研室申报立项的教研课题要认真研究运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已取得那些经验和成果,还存在什么问题数据资料是否归档?下一步怎样做?在基层自查的基础上,县教研室要进行抽查。进一步加强考试评价的研究。在试行县教委下发的《县小学考查学科教学质量考查指导意见》的同时,本学期制定《县小学考试学科分项检测、等级评价的指导意见》。各工委、乡镇、校除组织好在小学就读的六年级教师参加县级教研活动外,还要协本学片六年级教师的二级教研活动。乡镇、校认真组织所属六年级教师的教研活动。

(1)组织六年级教师到初中听课观摩。

(2)本片初中教师送课到六年级。

(3)提倡学片集体备课,共同开展教材分析、教法研究等课堂教学理论和实践的研讨活动。进而避免六年级教师教学的小学化弊端,大幅度提高初中整体教学质量。

认真搞好第届教研教改“双成果”论文评选活动。各乡镇、国办校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发动,进行层层评选,以此调动广大教师撰写教研教改论文的积极性。各工委、国办校按要求于11月20日前将评选的优秀论文统一报县教研室办公室。充分发挥各级教研组织的作用,开展教学研究。各级领导要切实抓好各学段各学科的教研活动,工委、国办校的中心教研组要定期开展活动,学校学科教研组利用教学研究时间,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理论,积极开展创新教育的研究,提倡集体备课、听课、说课和评课活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水平。确定重点研究课题进行研究。教师依据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学科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课堂效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现代教育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改革教学评价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等方面的课题,选定其中一项进行研究与实验,也可联系教学实际,围绕教学过程的整体优化来选题,题目宜小不宜大。

(三)深化素质教育目标教学与推广工作

继续抓好中小学目标教学试验校的教学指导工作。中小学分别对5所不同层次的目标教学试验校的目标教学盯住不放,进行经常性指导,同试验校领导和教师一起进行成果总结,并在面上推广,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课题研究需进一步深化。在学生的情感、动作技能的评价上还需认真研究与实验,完善实践操作技能与学习情感的测评要求,逐步完善各学科素质教育综合评价体系。各学科都要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指导意见。继续加强教学检测与评价的研究,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的形成过程。有关学科教研员要按照大纲和教材要求,拟好单元(章)形成性检测题和终结性检测题,对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监控。

引导教师充分认识目标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根据学生实际制定准确恰当的教学目标,使教学成为达成教学目标的过程。加强学科德育和美育。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的过程,培养学生的学科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从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教学要面向全体。尊重教学规律,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注重学生“五种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加强目标教学管理。教研室要加强对目标教学的过程管理,要经常深入学校检查指导,发现典型,总结经验,适时举行公开课、研讨课、观摩课进行推广。县教研室及各学科教研员要全面掌握全县中小学目标教学情况。

(四)认真搞好新一轮高中课改试验

全面做好首轮课改总结。各学科要对高质量的课改成果和典型经验进行推广,适时举办课改成果展示活动,为新教师传经引路。开好新一轮高中课改试验推动会,认真学习上级精神和课改文件,进一步明确新一轮的课改任务和工作思路。搞好新大纲新教材的培训工作。高一各学科教师要积极参加市教研室组织的暑期新大纲新教材的培训活动。县教研室高中组教研员有计划的进行学科培训,或进行教学研讨活动。高一教师要认真学习新大纲,研究新教材,对新、旧大纲和新、旧教材的对比分析,进而把握新大纲、新教材的内容要求,提高驾驭新教材的能力。

加强专题研究。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以专题研究为切入点,加强优化教学过程、研究性学习、现代教育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的研究,采取滚动发展式的研究模式推进研究工作,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提高新一轮高中课改试验的质量。教学中要面向全体、分类辅导、分层讲评,使不同层次的学生均能得到发展。对于分层讲评,各校要认真研究试验,争取早出成果。教研室对高一教学加大宏观调控和指导。每月召开一次学科会,通报教学情况,解决前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研讨下段的教学进度。在学进度的基础上,加大教学调控力度,组织期中、期末两次统一练习、统一评估,以提高整体教学质量。

(五)加强教学手段现代化的研究与推广

搞好《信息技术》新教材的培训,认真组织信息技术教师学纲、掌握教材内容体系,研究相关理论与技术,为开好信息技术课打好基础。教研室和各高中校要为信息技术专业教师创造学习机会,并搞好《信息技术》新教材的使用指导工作。本学期还要组织教学实况的摄录像技术培训,以提高学校摄像人员的技术水平。各学科组在教学研究与指导中,要积极倡导把计算机为核心的多媒体技术引进课堂教学,把传统的教学媒体与现代教学媒体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指导帮助中青年教师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注意引导示范,有层次地逐步推进。要把教师应用教育技术的技能和使用效果列为课堂教学评价的重要内容,以激励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自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积极性。

继续抓好中学有关学科参加市级“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优秀课”评选人选的跟踪指导,迎接市级验收。为发挥其示范作用,举行初中数学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展示课2—3节。认真做好部级、市级和县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的日常指导工作。部级、市级实验校要做好试验结题的准备工作,学期末完成学校和实验教师的课题实验报告,总结出本学科和学校的整体实验成果(包括优秀课、优秀教案、优秀教学软件。优秀论文等)。县级实验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实验计划,加强实验课题的过程管理,力争做出成果。乡镇、校也要抓好自己的典型。加快我县教研网建设,构建学科教育信息资源库。各校要尽快完善学科组计算机的配备,逐步建立学科网页,加大学科教研创新力度。各校装备信息技术室要执行县教委的统一标准。初中校要做好信息技术室的装备工作,为年季开设信息技术课做好准备。

深入基层校检查指导。通过查看教学设备、听课、与教师和学生座谈等形式了解利用现代教育技术的使用情况,指导教师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手段搞好课堂教学。努力促进教育技术现代化进程,力争使中小学常规电教媒体普及率达到90%,高中信息技术普及率达100%,初中信息技术配备率达30%。并发挥其实效性。

(六)搞好初、高中毕业班工作及高中会考研究

认真做好中考试卷及考试情况的分析,从中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初中各学科将举行九年级教学讲座和教学研讨课,以引导教学改革的方向和教研的进一步深化。高中校要认真分析今年高考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的方法。各校要结合教学实际,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毕业班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夯实基础,重在培养学生的学科能力。适时召开年毕业班经验交流会。

根据年我市高考将实行“3+X”科目设置的要求,认真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发挥高考改革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为学习研究“3+X”高考方案,教研室将组织高中校领导到外地考察学习。地理、生物已为高考学科,两科教师要认真研究高考动向,科学合理的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高三各科分别搞1—2节研讨课,以达统一思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益的目的。高二年级面临六科会考,这些学科要狠抓学生“五大能力”的培养,加强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确保六科会考全部过关,优秀率上新台阶。

教研室将经常深入高中校听课调研,了解掌握各校的教学情况;经常召开研讨会,交流经验,传达上级有关高考和会考的精神和信息。教研室对高二和高三个课教学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学期末进行一次统一练习,统一评估,了解各校的教学情况。月份高三语文学科举行话题竞赛;月政治学科开展一次对社会和现实生活中的焦点、热点问题的演讲比赛;根据“3+X”高考模式,将组织一次学科与学科间的小综合竞赛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内部建设

认真学习江总书记关于“三讲”、“三个代表”的有关论述以及《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学习全教会文件,深刻理解以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为灵魂,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有关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学观、人才观和质量观。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县教研室《端风正纪“五不准”守则》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师德修养,增强事业心和使命感。

学习邓小平教育思想和现代教育理论,学习业务,更新知识,特别是学习掌握计算机等现代教育技术知识,练好教研基本功,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市教研室《区县教研室专职教研员业务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县教委《教职工岗位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完成好本职工作。继续开展“五个一”活动。

(1)每位教研员重点联系一个乡镇,了解掌握教学工作的各种情况。

(2)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搞一个系列讲座。

(3)每位教研员有重点的培养一批学科典型。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篇(10)

这一系列政改方案的主要推动者就是时任雅安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的张锦明。乡镇直选实验

“我是被逼无奈,才误人民主试验田。”1998年初,41岁的张锦明出任四川遂宁市市中区区委书记,马上遭遇了下辖四个乡镇领导班子多名成员相继出现经济问题的窘况。张锦明很窝火,一个初衷朴素又不乏政治实用主义色彩的念头产生了:“大家来公选,风险至少可以分担。”

1998年4月,市中区保石镇实行镇长公选,600多名人大代表、村干部、村民代表投票产生正式候选人,再经乡镇人代会投票决定最终镇长人选。较之过往组织意见的强势主导,民意被推上了前台。随后,四川电视台的《共产党人》栏目公开赞誉其为四川省第一次乡镇公选试验。

1998年12月,张锦明又主导进行了“步云直选”――这次轰动全国的大胆尝试,却几乎使她坠入个人仕途的深渊。

“民主选举,在上层可能是一种复杂的制度设计,在地方是一个并不复杂的组织问题,而在广大的选民那里则是一个简单的操作技术。”这是张锦明由此得出的思考。

2002年,步云启动了第二次民主选举实验,身为副市长的张锦明虽与组织工作无缘,却主动请缨到步云挂点,在幕后推动了一场完美的体制内直选――由基层群众直选出唯一的乡长候选人,再进入人体会等额选举。两次直选,本质未变,结局殊异,张锦明深感“尊重体制,才能改良和完善。作为基层领导官员,要勇敢地探索,给后来者提供经验和教训”。

当然,并非所有的声音都是称赞,同样有媒体称张锦明为游走在体制边缘的“敏感官员”,甚至有人怀疑其早年创举的真正用意,因为其实现了“从挑战体制的激进者,到恪守体制的改良者”的角色转换,而张锦明则以“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作答。

县级党务改革

“遂宁的公选和直选试验后,我在想,类似的改革能否从乡镇往上递进―层。”2002年8月,45岁的张锦明由遂宁副市长调任雅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同年11月,中共十六大召开,党内民主被提高到党的生命的重要位置,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县(市)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2002年底,雅安市雨城区进行了中共历史上第一次县级党代表的直选。党以往代表选举时“定调子”、“划框框”的做法被改变,党员参与党代会选举的积极性得到空前激发,拥有11440名党员的雨城区就有1380人报名,其中自荐764人,选举结果产生159名区党代表,“选举的巨大差额,使整个选举形成了激烈的竞争,一些领导干部落选党代表的事情发生了”。

随后,在张锦明的推动下,一系列党务政策试点开始在雅安展开:党代会年会制、党代表述职测评制度、党代表席位制,以及更具实质意义的谋求监督、决策、执行三权制约的党代会内部权力配置改革。

2004年2月,张锦明升任分管组织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当年,她便在下辖的芦山县试行镇党委书记全民公推,由党员直选,以及镇团委书记、妇女主任直选的改革。2006年,又在仁义等四个乡镇全面开展人大代表选举和党委班子政府班子选举改革。至此,国家权力体系中的政府、政协、人大、党委,几乎所有可以尝试的改革点,均已涉及,甚至连妇联这样的社团组织亦未漏过。

与张锦明有着多年交往的一位老干部说:“她就像一位勤恳的科研工作者,总试图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寻找基层民主的出路。或者你可以说,她就是一个耽于民主实践的痴迷者。”

选举试点工作经验总结篇(11)

——着眼于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从1997年起,江苏一些地方就开始探索乡镇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到**2年底,全省已有100多个乡镇推行了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在部分乡镇试点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大以后,省委决定在苏州的吴江市和盐城的射阳县先行开展县(市、区)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并从**5年起,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在继续抓好县(市)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的基础上,选择1个省辖市(淮安市)、每个省辖市选择1个县(市、区)进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各试点市县区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党代表提案的处理和回复机制;建立党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党委领导同志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形成“党群联系链”;进一步拓宽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安排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参与干部评议和监督,取得初步成效。试行党代会年会制的地方,赋予每年举行的党代会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增补党委、纪委委员,接受代表提案等职能。这一做法改变了过去党代表只能在五年一次的党代会召开期间发挥作用,全委会难以向党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状况,提高了党的代表大会的权威,促进了配置和运行的科学化、民主化。

——着眼于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近年来,江苏把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作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从体制机制入手积极探索发挥全委会作用的途径和形式。一是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3年10月,江苏省委制定并实行了省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办法和省委全委会对省辖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表决办法等两项制度,为发挥全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作用,扩大和规范干部任用决策环节的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不断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使党内民主在党的领导体制中得到真正的体现。三是建立健全党委会议事的具体制度和运行机制,普遍推行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3年以来,省委全委会以征求意见、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104名省辖市党政正职人选和省级机关部门正职人选任用。**8年4月,省政府组成部门集中换届和部分省辖市党政正职调整过程中,所有正式任职的人选均两“过”全委会。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71个县(市、区)委均试行了干部任免全委会票决制。

——着眼于保障党员民利,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党员民利的实现程度,标志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核心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证党员民利得到切实行使。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前提。只有实行党务公开,党员主体地位才能落到实处,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的党员各项民利才不会落空。党的十五大提出“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以来,江苏各级党组织着眼于提高党内工作的透明度,在实践中不断从一些具体工作入手,逐步推进党务公开,为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开辟了新的途径。**4年初,镇江市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成为率先在全国推行党务公开的省辖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后,江苏省委专门下发《关于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党务公开工作在全省各地稳步推进。发端于沭阳的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得到中组部的充分肯定,得以在全国推开;无锡、连云港等地打造党务政务“阳光工程”,正在成为党务公开的一种重要形式;省国资委等部门实行“开放式”民主生活会制度,丰富了党务公开的内容。

——着眼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信度,大胆探索并推广公开选拔、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竞争上岗等改革举措。改革开放以来,作为全国目前已普遍推行的任前公示制度的首倡地——江苏,较早启动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0年8月,江苏省委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拔省级机关副厅级领导干部,这为当时平均年龄51岁左右的省级机关厅局领导干部队伍带来了生机和活力。江苏公推公选改革始于宿迁市,**3年4月到**4年4月,宿迁先后出现了“公推竞选”党政正职、“公推差选”乡镇长、“差额直选”和“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等模式。全国第一位公推公选的县长就是在江苏徐州市的沛县产生的,首开了县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公推公选的先河。短短三个月内,江苏的“公推公选”由公开竞选乡镇干部到公推公选省管干部、由科级递进至副厅级、由中小城市推进至中心城市,改革力度在全国首屈一指。**4年9月,江苏省组织公推公选22名省管领导干部,经过两轮民主推荐、驻点调研、演讲答辩和差额票决等环节,21人胜出,这是江苏首次引入驻点调研和演讲答辩,省发改委副主任一职的演讲答辩还通过卫星电视进行现场直播。**7年4月,江苏公开选拔20位省管干部和省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则是江苏首次定向公选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女干部。**8年2月,南京市47个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全部公推公选,如此“选干”规模全国不多见。

——着眼于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创造并推广“两票制”、“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成功做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基层党内选举是基层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江苏一些地方率先在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采取“两推一选”的方式选举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这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的成功探索。**4年,宿迁市在全面推行村党支部委员会“公推直选”的基础上,先后在宿豫区黄墩镇、蔡集镇进行了由普通党员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试点,实现了从选“一个人”机制的探索到选“一个班子”制度创新的跃升,此举在全国首开先河。泗洪等地由普通党员“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尝试,是党内民主进程的标志性跨越,开了党的建设史上的先河。在**6年全省乡镇换届选举中,江苏对891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公推直选”,为全国首创。淮安市在农村推行的“党群议事会”、盐城市推行的“任期制党代表群众工作法”、溧阳市试行的“村级工作参事制”、南京市创造的非公企业党建“沃尔玛经验”,以及近年来在全省范围内选聘大学生“村官”等探索,均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有益尝试。

江苏的探索与实践蕴含着丰富的经验,对于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具有重要的启示。

启示一:发展党内民主必须以保障党员民利为基础。党员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员的民利来实现的。离开党员民利的充分行使和切实保障,党内民主就无从谈起。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首先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把保障党员民利摆在突出位置。只有围绕保障党员民利来发展党内民主,才能营造党内讲真话、讲心里话的良好氛围,逐步解决一些党员中存在的不愿民主、不会民主、不敢民主的问题;才能贯彻落实好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关于保障党员民利的一系列规定,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申诉权等各项权利,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激发党员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