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创建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8 15:05:34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示范创建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示范创建工作计划

篇(1)

把科普工作纳入局机关议事日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走基层中,积极推进科普工作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开创科普工作新局面。

二、开展群众性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积极配合科技周、科普日、“四下乡”、巡回医疗、义诊活动等,开展科普宣传。大力开展公共卫生讲座,社区慢性病防治与管理、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结核病防治宣传、接种疫苗管理、癌症的康复与保健、老年人养生、防癌知识、妇幼保健等,面向社会,深入农村开展科普活动。

三、加强科普知识、技术培训

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在岗培训工作,按照省州下达的任务有计划的输送卫生技术人员到省州和对口支援地学习进修。邀请成都等地专家到我县开展讲座,加强乡村医生的技术技能培训及卫生法律法规教育。

四、积极开展科技、科普示范推广

组织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各乡镇卫生院医生和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和科普知识推广。

五、设立科普宣传展示

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社区、乡村设立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栏,按季度展出,制作宣传册,在电视台设健康宣传栏目。

六、认真实施“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

篇(2)

在全>!

(一)加强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组织广大医务人员深入学习《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开展职业道德讨论、优质服务竞赛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加强法纪教育。组织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刑法》、《行政诉讼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慈溪市卫生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加强正反典型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认真组织开展向__市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__x、__x和市十佳医生、十佳护士等先进人物的学习活动,弘扬白求恩精神,引导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阶值观;认真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观看腐败案例电教片等方式,使广大医务人员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增强道德约束力。

二、强化医院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干群和医患关系

(一)培育人文理念,提升人文素质。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将“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为了一切病人”的服务理念贯穿于临床医疗服务工作的始终,努力创造医院文化品牌,培育医院精神,积极引导职工自觉树立主动服务、亲情服务、诚信服务人道服务、病人至上五种服务意识。

1。加强医院文化阵地建设,办好院报、院刊、宣传窗、黑板报,建立职工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等,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以文明、健康向上的文化凝聚人心,征集和提炼出医院的院训、院徽、院旗。

2。组织开展优质服务竞赛、“双十佳”、“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使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3。通过专题报道、演讲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和报道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弘扬崇高医德。

4。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组织职工文艺汇演、征文演讲比赛、联谊活动等医院文化活动,增加职工对医院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积极组队参加局组织的第九届“健康杯”乒乓赛、“院歌比赛”等大型文体活动,增加单位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5。实行院领导联系科室、走访员工、意见反馈等制度,增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构建和谐干群关系。

(二)开展人性化服务,创造人文氛围。积极创造条件,净化、绿化、美化就医环境。要增加候诊椅,免费提供饮水,设置书报架,积极开展医疗、卫生、健康等科普知识的宣传。专家门诊建立分诊叫号,急诊配备护士分诊,部分科室实行一人一诊室,保护病人隐私;提供24小时供餐服务;大力开展“七声服务”、“创温馨病区”等活动,体现人文关怀。倡导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多种面向社会的慈善助医、扶贫结对、下乡义诊、巡回医疗等义举、善举,向社会弘扬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的精神。要积极开展__市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和市级文明单位、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等创建活动,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

(三)诚信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严格实行门诊药费清单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常用医疗收费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公开,平均住院床日费用公开和门诊人均医药费用公开等医疗服务信息“六公开”制度。要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保证规范

收费、合理收费、诚实收费。要建立医患沟通制度,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增强沟通意识,提高沟通能力。要建立医疗告知制度。在诊疗过程中要通过多和形式,让患者对诊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自己的病情、做何种检查项目、自己的经治医生“五个明白”,对诊疗程序诊治专家、手术应履行的手续、诊治项目和价格、服务承诺“五个知道”,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继续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设立院长代表大堂接待处。建立值班院长巡视、院周例会医德医风反馈、院长信箱、病区走访等监督措施,畅通投诉渠道。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办结制度、医患争议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查处每一件群众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查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坚持医患联系制、医疗服务质量调查和反馈制、出院病人回访制,出院病人回访率达60%,组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2次,病人或病人家属座谈会4次等,力争群众满意率达90,月行风投诉小于3起。加强与社会、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重视与媒体的沟通联系,每月一次向媒体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让媒体及时了解真实的情况,发挥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

三、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努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一)进步落实院长责任制。抓好思想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抓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专项监控,坚持和完善重点人员管理制度。

(二)建立处方点评制,降低不合理用药发生率。要在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临床医生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处方点评制。各医院要成立专门部门,行使对医生用药合理性考评的职责,考评方式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医生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点评,定期公示,二是实施临床药师查房,对查房中发现的医生不合理用药医嘱进行通报,并提出合理用药意见和建议;三是对门诊处方、住院病历进行专项用药质控,四是对医生合理用药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与效益工资挂钩。

(三)推行医疗机构问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一单通),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认真执行__卫发[20__]133号文件,在确认病人病情无明显变化和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上级医院及同级医院之间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原则上予以认可,不再复查:上级医院临床医师在认真诊查病人的基础上,如下级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与临床采理相符合,能满足诊疗需要,具有诊断价值的,也可认下级医院的检验、检查结果,不再重复检查。

(四)继续推进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让患者受益得实惠。进一步完善药品、一次性材料、医疗设备联合集中采购制度,实行药品、一次性材料、医疗设备联合集中采购,降低医院采购成本和进购价格,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

(五)坚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性质严重、情节恶劣而又拒不自查自纠的案件和《刑法》修正案(六)颁布后仍然顶风违纪违法收受贿赂的案件。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主动工作,推进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发展治理工作成果。

四、改革医院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教率

(一)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完善计算机系统功能,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上机操作能力的培训,力求熟练、快速,提高工作效率;筹建门诊预约挂号系统。

(二)执行全市门诊病历卡“一卡通”,规范病历书写,保证检查、治疗、用药的连续性,提高诊疗效果,有效节约费用。

(三)按病人需求调整服务时间,实行无假日医院、加强急诊值班,增加服务窗口,缩短病人排队等候时间。分层设立收费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四)继续完善导医制。设立咨询服务台.分层设立专职导医。同时,要加强对导医的服务意识,服务语言、服务技巧的培训,强化礼仪规范,主动服务。

五、强化自律、民主、成本意识,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院长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一一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责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推动制度创新,形成用制度菅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行风考评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行风

分级考核。院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率先垂范,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二)坚持和完善医务、院务公开制度,提高医院管理、医疗服务和诊疗工作的透明度,实行民主管理,自觉接受公众及职工的监督。要采取短期培训或轮训的方法,分层分级对管理者进行现代医院管理知识的培训,帮助管理者树立人又管理理念,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三)培养成本意识,实行成本控制。各科室要树立成本意识,改进成本核算方法,强化成本管理职能。设立成本控制指标,实行院科二级成本核算和管理。加强成本宣传和教育,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优化诊疗流程,科学配置人员,降低采购价格,加强物资管理,设立医用耗材使用标准,约束各种浪费行为,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使医院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六、加快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团队竞争力

(一)全面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聘评分离。按宝塔型人才结构,设定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对淘汰者实行高职低聘。同时建立人才流动管理办法,促进专业人员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市各医疗单垃间合理流动,实现人力资源共享。

(二)加大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卫生队伍专业素质和人才结构,提高团队的核心竞争力。

(三)加快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制;制订按岗位责任、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技术含量、承担风险程度、医德医风等为考核指标,体现公平、公开、竞争、按岗、按绩和要素分配相结合原则的绩效工资分配力案,实行绩放工资,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院健康、持续发展。

篇(3)

兵法上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协管班级,首先要做到了解对口协管班级基本情况和特殊情况,班主任班级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我对口协管的是18级电商班,该班有37名学生,男生33名,女生4名。其中走读生2人,失去双亲学生1人,目前有6人表示愿意读三年职高后参加升学考试,其他30名学生都愿意转段升学,1人想当兵,据班主任介绍:“学生整体除学习文化课有困难外,其他方面表现良好,现在虽与自己班级管理目标存在差距,但管理工作属正常发展”。但实际观感是:该班学生学习自觉性较差,主动学习习惯没有形成,大多数学生心中无理想信念,行为习惯虽较其他班表现略好,但不具有表率示范作用,比如男生吸烟、不讲个人卫生、礼貌礼仪尚不优秀,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等。针对班级具体情况,为实现班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实现班级育人目标最大限度实现,作为协管党员,制定相应的协管工作计划如下。

二、 帮助完善班级班委组织机构

1、在原有班委成员基础之上,健全班委会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帮助班主任实施班委成员培训,力促让每个班委成员明确岗位职责,理解班委成员之间分工不分家协助班主任开展班务,最后达成配合学校育人目标、自理自立管理意图的实现。

2、挖掘、调动班内共青团员的潜能,组建班级支部,实现班委、支部、班主任管理班级合力的形成。

三、密切联系班主任、班委成员、班级支部成员不定期开展交流谈心,深层次了解班级管理中的难点,帮助班主任、班委、支部拟定解决办法,配合实施协助。每月不少于2次进班参加班会课,解决班级产生的问题。

1、根据实际做好学生文化课学习厌学的思想工作,帮助学生树立理想信念、力争实现学生由不知为什么学到知道、不愿学到愿意学、学得不好不自信到有自信的思想转变。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

2、联系“困难学生”。作为党员要及时了解掌握该班“困难学生”的情况,抓住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启发觉悟,提高认识,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起到督促、帮助、引导的作用;

3、在协管班级管理工作过程当中认真计划好示范岗创建区域的工作,和班级学习园地的指导工作。将具体协助工作的内容、时间做详实,措施做具体,效果做实在。

篇(4)

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入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全县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局机关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和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辖区药品安全形势,研究提出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制定全县的创建工作计划,建立创建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三)检查、监督各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和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按阶段工作重点,全面掌握全县各有关部门、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向县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组织开展好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xx  局长

副组长:xx  副局长

成  员:xx  办公室主任

xx  药品股股长

xx    医疗器械股股长

xx  医疗器械股副股长

xx  办公室副主任

xx    办公室科员

xx  药品股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保障组、督查指导组、宣传报道组。

(一)办公室

主  任:局长

成  员:办公室主任  药品股股长  办公室科员

具体工作职责:

1、在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提出具体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组织协调各项创建工作,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及时传达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并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3、做好创建工作的日常检查督促,了解、掌握创建工作的动态和进度,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汇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总结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5、加强档案管理,负责做好创建工作数据统计、信息收集、整理和各类材料报送工作。

6、完成县领导小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综合保障组

组  长:局长

成  员: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科员

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创建工作安排、经费落实及会议通知、相关材料的编印分发、行政后勤服务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查指导组

组  长:副局长

组  员:药品股股长  医疗器械股股长

具体工作职责:

1、根据全县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督查考核办法,分阶段确定督查工作重点并组织落实。

2、负责组织对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及时向责任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3、根据督促检查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对策和制定整改措施。

4、配合综合保障组做好相关工作创建工作数据统计、信息收集、整理和各类材料的撰写、报送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宣传报道组

组长:副局长

组员:办公室主任  办公副主任  药品股科员

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各种新闻媒体,组织做好创建工作的信息宣传与报道工作。

2、认真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及时进行宣传和推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篇(5)

1、准备阶段:月日~月日

组织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对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进行自查、自检,找出存在问题,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并上报市环保局。

2、创建阶段:月日~月日

组织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创建计划逐项落实,确保年内完成创建任务。

3、验收阶段:月日前

市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创建项目进行验收,最终确定达到创建标准的10个循环经济示范项目,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市政府。实施循环经济企业将在今后的环保资金等其它工作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创建标准

1、基本条件

①项目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

②项目单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健全,适应环境保护与绿色经济发展的要求。

③项目单位有持续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循环经济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在废物利用、节能降耗、企业责任延伸方面有明确规定。

④污染防治设施健全,严格按照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实现“零排放”。

2、项目要求

①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对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有较大推动作用。

②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本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具有推广应用的示范作用。

③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具有“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产业链。

④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原料为各行业产生的废弃物或初级产品。

⑤项目在组织过程中采用国家和省公布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或研发清洁生产新技术和新工艺,具有明显的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功效。

⑥能耗水平以及废物利用率、废物产生量等循环经济指标达到或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篇(6)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是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充分体现,是城市精神文明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必要过程。区直各部门、城区四办、周边九镇要按照市级、区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创建标准,结合《区2012年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单位扎实有效开展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专人负责,把创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把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经常询问掌握创建工作动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

篇(7)

以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全县教育工作总体思路为指导,以《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为核心,通过抓点带面,示范引领,达到规范发展,共同提高,促使全县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确保我县民办幼儿园规范、稳步、可持续发展。

二、方法步骤

本次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动员。各中心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全镇年规范化民办幼儿园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年规范化民办幼儿园的创建工作进行详细安排。要按照创建目标任务,组织辖区幼儿园园长认真学习《县规范化民办幼儿园验收标准》,逐园落实创建任务。各幼儿园要通过刷写标语、举办学习专栏等形式,加强学习和宣传,在园内形成人人参与创建,人人争当创建标兵的良好局面。

第二阶段:创建活动实施。各乡镇中心校要对照标准,依据创建活动要求和每所幼儿园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分阶段达标计划。要经常深入到每所幼儿园,定期指导、督促、检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创建工作逐步达标,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各幼儿园要依照创建计划,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使幼儿园在办学条件、园务管理、师资水平、保教质量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在原有的基础上有大幅度提高,达到规范化要求。要通过大力开展创建活动,真正使每所幼儿园教职工思想认识大转变,办园条件大改变,管理水平大提升,保教质量大提高。

第三阶段:检查评估验收。县局将成立专门的检查组,对各中心校和每所幼儿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和量化评估,对每所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并将验收结果通报全县。同时,对于创建工作开展突出的中心校和达到明星幼儿园、示范幼儿园和规范幼儿园标准的幼儿园,分别进行表彰奖励。

三、几点要求

篇(8)

一、创建名额

按照“广泛发动、分层指导、阶段推进”的原则,到2010年,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要达到800个左右,约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划总数的30%左右。第三批创建工作计划总名额200个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依据总体计划安排本地第三批创建名额。

二、创建周期

第三批创建工作从2005年8月开始到2007年8月结束。

三、创建依据

开展创建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中国科协下发的《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和《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工作标准》(科协办发普字〔2004〕16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各县、市、区参加创建工作。以农业和农村人口为主的县、市、区参照示范县创建标准执行;农业和农村人口比例较小的县、市、区参照示范城区工作标准执行。同时,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探索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创建工作内容和标准。

四、中国科协的指导和服务

1.培训与经验交流。对创建单位科协骨干进行培训,并定期组织经验交流活动。中国科协将在科协公务网()上设立《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专栏,搭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工作交流的平台。各创建单位可通过该网站反馈和交流创建过程中的工作信息。

2.提供科普宣传资料。根据中国科协年度科普宣传重点内容,定期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及创建单位免费提供科普挂图;为开办《科普大篷车》电视科普栏目的县电视台免费提供科普声像节目。

3.组织实施科普项目。近期,中国科协将通过项目管理的方式,在有关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以及参与创建单位中组织实施“会会协作”项目(涉农学会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结对子)、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技培训项目、《科普大篷车》电视科普栏目推广项目等,以此引导和推动各地的科普工作。

4.定期组织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效果评估和检查监督工作。

五、创建期间重点工作

1.根据本地科普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组织编制《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工作方案》,并将科普工作纳入本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当中,纳入党政部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范围,推动科普工作制度化。

2.按照上级科协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有关科普活动,实施相关科普项目。要重点围绕宣传科学发展观,组织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在当地的贯彻实施;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科教进社区”等重要科普活动;努力争取在县(市、区)电视台开播《科普大篷车》电视科普栏目;实施“会会协作”项目,积极扶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辐射和带动能力。

六、创建申报

为了鼓励更多的县(市、区)参与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将采取“广泛发动,自愿参与,制定标准,总结检查,动态管理”的方式。在申请创建阶段,不分配参加创建单位的名额。

(一)申报条件

创建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创建单位应为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

2.当地党政主要领导重视科普工作,能够按照《科普法》的要求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工作。

3.科普工作具有区域代表性和特色,对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态发展具有明显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4.有专门的科普机构和科普队伍。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由当地党委或政府提出创建申请,组织制定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工作方案,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代表中国科协对创建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后,提出推荐意见,报中国科协备案。

3.中国科协对各地的创建申请进行正式批复。申报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0日。

(三)申报材料和接受申报

1.申报材料应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的审查推荐意见,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申请创建报告,县(市、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工作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

2.接收申报材料的单位是中国科普研究所。

篇(9)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争创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全面提高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促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早日实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统筹规划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和相关保障制度,以社区康复工作站为依托全面开展社区康复工作,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全面康复、普遍康复,到底,建立起残疾人康复三级组织管理网络和技术服务网络,构建残疾人社区康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培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我市的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7月1日——9月30日)。落实组织机构和康复机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落实培育活动经费。配备社区康复工作协调员、指导员,有计划地按照标准要求分步实施。

(二)试点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召开试点乡镇、办事处动员会议,开展各类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试点乡镇、办事处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做好试点总结评估和全市推广工作。

(三)实施阶段(1月1日——5月31日)。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的工作标准,召开各乡镇、办事处动员会议,开展各类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做好各乡镇、办事处总结评估和全市创建活动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相关工作。

(四)自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自评,查漏补缺,制定整改措施。

(五)考核评审阶段(7月1日以后)。接受省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和评估,迎接国家的评审,并申请上级部门验收。

四、实施办法

(一)成立市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工作,对社区康复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李如水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日常工作,并检查、指导、落实各项任务指标,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

(二)市残联牵头,以乡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对全市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全面详细掌握情况,弄清残疾人康复需求,安装康复器材,并提前在条件较好的社区开展试点工作,之后,全面铺开创建工作。

(三)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层层分解创建工作任务,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单位,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市重要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参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工作标准,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逐一对照示范标准的各个项目进行自查,找出差距与不足,加以改进。在5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7月以后迎接国家和省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是实现国务院提出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原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责无旁贷的基本职责。要自觉把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2、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原平市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残工委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各乡镇政府、办事处亦要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分管残疾人康复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3、落实部门职责。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涉及到多方面多部门,是一项社会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各乡(镇)、街道,卫生、民政、财政、发改、教育、人事、城建、人口计生、宣传、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按照确定的职责分工,把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作为自己份内的重要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要求,主动参与,发挥优势,积极作为,密切配合,构建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4、强化目标考核。市政府将把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作为残疾人整体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对基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给全市示范创建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确保全市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确保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

六、各部门职责

(一)市政府秘书处

1、负责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制度。

2、负责制定扶助全市贫困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康复服务的优惠政策。

3、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市残联

负责协调督导整个“创建”活动中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1、督促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制订康复计划。指导社区对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建档立卡、组织宣传,为社区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建档率达80%,做好工作记录,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2、协调辖区内卫生部门(市卫生局、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二院、安康医院等)进一步完善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制度,贯彻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优惠政策,落实好省、市各项康复项目。

3、抓好社区康复协调员的配备工作,落实好康复工作经费和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补贴经费。

4、制订培训计划,对社区康复协调员和部分残疾人家长进行相关康复技能培训。

5、完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全市残疾人康复指导服务中心,完善市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站的工作。督促社区康复协调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的指导下,组织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人开展工疗、娱疗和其它康复活动;指导社区对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指导社区组织辖区内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

6、会同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康复知识、技能培训、娱疗、工疗和心理疏导等康复活动,帮助社区配备经济实用、便于社区使用或家庭租借的康复器材、辅助用具和康复普及读物。

(三)市发展和改革局

1、负责将残疾人社区工作纳入全市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公共卫生建设范畴。

2、积极争取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政策的国家、省项目资金、设备器材支持。

3、合理规划,协调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

(四)市卫生局

1、协助、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康复室,指定专业康复指导人员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积极设置、指导、管理残疾人康复家庭病房。

2、负责残疾筛查、诊断,组织社区康复协调员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入户进行残疾人筛查和功能评定,早期发现各类残疾,掌握各类残疾人的状况。

3、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包括对视力、听力、智力障碍者进行早期干预筛查、诊断转介;对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指导精神病患者合理用药、心理辅导。

4、做好康复知识普及,开展康复咨询活动,传授残疾人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

5、督导协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社区疑难残疾患者转介给上级医疗机构或专门康复机构。

(五)市民政局

按照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的标准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指导协助社区居委会依托现有机构和设施,安排固定的残疾人活动场所,社区康复站面积不少于30平米。

2、协调卫生部门,抓住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完善社区服务机构功能,设置康复室,设置率达到80%。

(六)市财政局

1、负责对市残联申请的康复设备、器材、康复中心(站、室、点)改造,康复员补贴、康复人员培训等“创建”活动经费进行审批。

2、按辖区人口每人0.5元标准预算并拨付康复经费,确保培育活动康复经费的足额落实。

(七)市教育局

1、成立相关方面的专家技术指导组,做好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2、做好在校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和服务工作。

3、配合相关方面,做好康复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八)市人事局

负责人力资源临时的合理流动、配置,组织专业人员和相关方面,保障全市创建活动开展的需要。

(九)市建设局

1、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设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的场所,要严格执行建设部、民政部、中残联《关于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2001]126号)等有关强制性标准中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求,设置和完善无障碍标志,把好设计、施工图的审查及工程验收关。

2、把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统筹规划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残联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标[2003]38号),在审查规划时,应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提出的无障碍要求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市委宣传部

1.做好社区康复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将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内容。

(十一)市人口计生局

依托自身资源,发挥基层网络优势,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做好病残儿童鉴定,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

(十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各乡镇、街道为本辖区创建活动工作的主体,要成立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乡(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小组长与辖区内村、居委会签订责任状,按照示范县(市)标准,逐条逐项做好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创建活动的落实工作。

2、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创建活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目标考核,统筹安排,发挥整体优势,确立专人分管牵头,明确工作职责。

3、制定本辖区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康复站(室)的建设计划,确定残疾人家庭康复的重点对象。指导社区制定康复工作计划、各项有关制度等。

4、做好康复需求的调查,对重点康复站(室)进行改造,提出康复需求计划,支持协调各项“创建”工作开展和落实,完成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交给的“创建”活动中的其它任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全面开展,为争创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七、经费落实

(一)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创建”活动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辖区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适当安排社区康复经费。

八、达标体系

残疾人各类康复率达到以下标准:

(一)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90%。

(二)聋儿语训率90%。

(三)肢体残疾人功能训练率90%。

(四)缺下肢者假肢装配率70%。

篇(10)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促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二、创建试点名单

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除*县已被列入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名单外,确定诸暨市和上虞市为*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县(市)。同时,根据各地推荐,经研究,确定*县钱清镇和平水镇,诸暨市大唐镇和阮市镇,上虞市东关街道、丰惠镇和沥海镇,嵊州市金庭镇,新昌县大市聚镇,越城区鉴湖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为试点乡镇(街道)。

三、创建目标

(一)食品安全示范县

1.县(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

2.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建立县(市)及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县、镇、村三级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建立。

3.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有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好,工作有创新。

4.食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阶段性目标基本完成,食品安全信息信用、应急管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推进。

5.连续三年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6.同级财政有一定的保障能力。

(二)食品安全示范乡镇

1.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2.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村(居)确定食品安全责任人员,保证群众监督网畅通。

3.建立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协调基层监管部门和人员,适时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4.食品养殖种植、生产加工、经营行为依法、诚信、规范,食品质量总体水平较高,群众满意程度普遍较高。

5.信息渠道畅通,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规范有序、措施到位,全年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6.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食品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四、创建步骤

创建试点工作从*年11月起至*年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年11月—*年2月)。创建试点县(市)和乡镇(街道)分别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月—9月)。创建试点县(市)和乡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创建工作开展指导、帮助和督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适时对全市创建工作开展指导和督查。

(三)验收考核阶段(*年10月)。创建试点县(市)和乡镇(街道)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申请验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试点县(市)和乡镇(街道)进行考核验收,并实行动态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把创建试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创建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和创建任务的全面落实。

篇(11)

 

各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9〕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1),现将2021年度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动态管理和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动态管理

(一) 动态管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已获认定的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优秀团队,及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

(二) 动态管理考核内容

1.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优秀团队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募资进展情况、投资进展情况、退出情况、效益情况、管理情况,以及围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供应链(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50条重点产业链目录见附件5)提升等开展投资的典型案例等。

2.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主要考核内容包括集聚创投机构情况、创业投资发挥作用情况、创业投资扶持举措落实情况,以及区域内创业投资服务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供应链提升的典型案例等。

(三)动态管理考核组织安排

1.总结自评。请各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组织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所有获认定单位根据动态管理考核内容开展自评,全面总结梳理2020年度运行情况,填写总结自评表(见附件2-4)并加盖公章,收全后于6月23日前报我委。请市属单位将总结自评表于6月23日前直接报我委。

2.现场考察。省发展改革委根据2021年度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工作总体安排,会同我委对已获认定单位运行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或“双随机”抽查。

3.综合评议。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总结自评和现场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动态管理考核结果。由于涉及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被追究法律责任或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部分考核指标未能达到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认定标准的,给予一年观察期,连续两年未能达到认定标准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4.公示。省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公示考核不合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取消相应称号。

二、2021年度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申报认定

(一)申报要求

1.认定范围和条件、认定程序和要求均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2.各区拟申报的创投企业、团队和载体按照《暂行办法》准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提交所在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市属单位申报材料报送我委。申报载止日期为6月18日,以送达日期或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发起募集或管理创投资本规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可同时申报省级创业投资示范企业或品牌领军企业。创业投资载体可同时申报省级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或集聚发展示范区。

已获认定的省级创业投资示范企业可申报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已获认定的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可申报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

4.发起募集或管理的创投资本规模未达到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或示范企业申报条件,但细分领域投资成效突出的创投企业,可申报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

创业投资企业中细分领域投资成效突出,且相对独立运作、具有明确团队负责人的各管理团队,可分别申报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

(二)申报认定工作组织安排

请各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对辖内申报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符合《暂行办法》及本通知有关申报要求的,请于6月23日前将正式行文出具的推荐意见及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我委,我委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按《暂行办法》开展有关工作。

 

附件:1.《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9〕1号)

2.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跟踪考核总结自评表

3.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跟踪考核总结自评表

4.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跟踪考核总结自评表

5.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50条重点产业链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