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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0 14:51:10

新收入准则论文

新收入准则论文篇(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2007年是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执行的第一年,2008 年新所得税税法也开始执行,如何做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分别与旧所得税会计准则、新所得税税法的衔接,这是会计执业者目前面临的非常现实的问题。

本文要研究的问题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与施行以后,新准则在完成其既定目标方面是否已见成效,是否更加有助于企业税务会计相关业务效率的提高?对我国企业内部税务会计的业务流程是否有所改变?基于此,本文实践方法,以某企业的会计部门为研究对象,考察新准则对企业税务会计的影响。

意义:

目前,中国的经济正处于稳定增长阶段,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规范中国企业的会计行为,提高中国会计信息的质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会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本研究旨在让税务会计执业者更好的了解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做好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过度衔接,早日实现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在上市以及非上市公司的推广与使用,为会计执业者实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提供一定的指导。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关于会计准则变化的主要内容研究:杨汇凯(2008)认为:新准则强化了财务报告,主要目标是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的意识,同时,提出了资产负债观,这就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量的规范性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这一观念的主要体现是,采用公允价值作为主要的计量属性。袁伟(2007)同样也发现新准则重新规定债务重组收益的计量,将这部分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对实物抵债的会计处理方法,也重新规定,即将公允价值作为其主要的计量属性,改变了原来将债务重组收益划入资本公积的规定。

关于会计准则变化对于企业财务方面的影响研究:郭静娟(2007)认为新准则将债务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收益、引入公允价值作为非货币资产交易中换人资产的入账基础等规定,为企业调高利润留下了较大的空间。刘义兰(2008)也认为采用公允价值估值入账,使得企业税金增加的同时利润也可能增长。敖国杰(2008)说采用公允价值对部分资产重新定价的规定给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便捷。郭静娟(2007)提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规定减少了企业操控利润的空间,同时也减少了利润波动。郭静娟(2007)提到企业一致使用先进先出法结转存货成本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利润的增减。陈一标、孔玉生(2006)认为取消后进先出发的存货成本计价方法,影响了企业生产成本的计量,从而促使利润确认的变动。敖国杰(2008)也认为采用账面价值计量统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扩大合并报表范围的新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操纵利润的空间。刘华(2008)还认为无形资产研发费用、借款费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中入账价值的确定、债务重组收益的处理的规定的变革则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张悦芝(2008)进一步进行了说明新准则 规定对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等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使得会计信息更加符合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进一步体现了相关性要求扩大财务报告披露的范围,披露的信息更加充分;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范围扩大,使得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强化资产负债表观念,贴近主要信息使用者投资者的利益需求,明确了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问题,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

研究采用的方法和手段

本文采用了问题的引导、逻辑推理、矛盾分析、策略讨论以及形成观点和结论,其最终目的在于从税务部门和企业纳税两个方面,反映新会计准则对税务会计的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新会计准则的实践应用,减轻企业的额外负担、促进税收公平,以及协调企业在税务会计业务方面开辟了新的研究思路。从本文的研究方法上讲,主要运用了历史比较、国际借鉴、逻辑分析、相互比较等手段进行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本文的研究重点是围绕新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对我国现阶段税务会计的影响问题展开的,本文以会计理论研究比较的方法为出发点,系统的分析了在会计准则开始实施以后,新会计准则对税务会计的影响。随后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针对我国企业当前税务会计与新准则之间的矛盾,从企业和税务部门两个方面阐述了对问题的解决意见。本文从整体来看环环相扣、逻辑紧密、自成体系。

本文共分五个章节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

第一章的重点在于对我国新会计准则的总体性的讨论。首先在着重介绍了新会计准则形成的背影。其次,对新旧准则之间的差异进行总体的差异性介绍,力求找到新准则对谁去会计的一般性总体影响。

第二章的重点在于对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性进行详细分析。首先从会计科目设置方面探讨差异所在,如数量差异等,并争取分析出科目设置调整的原因所在。然后对会计政策的变动进行探讨,从资产要素、负债要素、所有者权益、收入要素、费用要素等方面进行具体研究。最后分析新旧准则在会计报表项目方面的差异,主要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方面进行具体的探讨。

第三章重点在于分析新准则对税务会计的影响。通过对存货计价、收入确认、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计价四个方面对新会计准则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在分析中不仅分析影响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企业的相应调整方式,在某些问题上还阐述自己在税务会计制度制度上的观点,为下一章用实例重点讨论税务会计和新税法之间的矛盾做铺垫。

第四章重点从实例分析的角度研究新会计准则对税务会计的影响。分为两个方面,同时从税务部门和企业的角度对问题的对策进行讨论。本章第一节从制度上和管理上以税务部门的角度,提出了问题的解决思路。第二节笔者从实际操作的角度以企业的角度,分析问题的规避方法。本章笔者广开思路、理性分析,使解决问题的手段更加合理。

整篇文章试图以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分析新会计准则和税务会计在实践中由于纳税评估所形成的矛盾,使会计准则、税法和税收管理方式在实践中的不匹配现象能够系统的暴露。更深一层次的说明了理论和实践在特定社会情景下的相互冲突。

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安排:

月 日 选题

月 日~~ 月 日 拟定论文大纲

月 日~~ 月 日 查阅、整理相关资料

月 日~~ 月 日 初稿形成

月 日~~ 月 日 初审

月 日~~ 月 日 第一次修改

月 日~~ 月 日 复审

月 日~~ 月 日 第二次修改

月 日~~ 月 日 定稿

月 日~~ 月 日 论文评审小组评审毕业设计(论文)

月 日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主要参考文献

[1] 于长春、宗文龙,新所得税会计准则 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影响,涉外税务,2005 年,第 79-80 页

[2]山人.新会计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J].上海会计,1995,(6h 17.

[3]孟伟华.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新旧转换和调账方法[J].交通财会,2003,(10);24-26.

[4]孙国民.关于外经贸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相关问题的研究[J].原外经贸财会,2004,(10):2122.

[5]谭天福.工会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之我见[J].中国工会财会,2001,(8):35.

[6]郑军.《小企业会计制度》解读及新旧制度衔接问题[J].会计之友,2004,(11):30-33.

[7]张小琴、洪伟.《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及衔接[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4,(4);8183.

[8] 赵洪进、张云,新准则下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程序,财务与会计,2006年 11 月,第 180-185 页

[9]李爱莉,浅析新会计准则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集团经济研究,第 227期,2007 年,第 222 页

新收入准则论文篇(2)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2006年2月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在旧准则的基础上加上了20多项准则及指南。从对盈余管理影响的角度分析,一方面,新准则禁止了长期资产减值转回这一传统的盈余管理重要途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通过资产减值损失进行的盈余管理;但另一方面,新准则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方面赋予管理者更多选择和判断的空间(赵治纲,2007),例如,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以及预计净残值的改变,都采用未来适用法,不用追溯调整;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再被限制,并且摊销方法也不仅局限于直线法。而公允价值的重新引入,在债务重组、非货币易等事项上需要更多的职业判断,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管理者进行利润操控的空间。此外,2008年的金融危机导致很多公司的资产大幅减值,之后的市场也大不如前,处于财务困境的公司有比较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假设1:新准则实施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显著提高根据新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并且影响当期利润。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基于公开、活跃的证券市场,比较容易取得,留给管理者的盈余管理空间很小。同时,金融资产一旦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今后不得重新分类为其他金融资产,因此管理者在初始分类时会持谨慎态度。目前为止,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数目很少,并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模式以后也不得转为历史成本模式。因此,本文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不会对盈余管理程度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反映上述两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据此提出假设:假设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盈余管理程度无显著影响新债务重组准则将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是少偿还的债务,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实物抵偿债务,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这一变化为一部分公司提供了进行利润包装的新手段。同时在新准则下,非货币易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确定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当一些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时,管理者很有可能通过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的途径在短期内迅速增加当期利润,实现盈余管理目的。所以新准则下,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增加了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已有研究表明,这两项收入是营业外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选用营业外收入作为其替代解释变量提出假设:假设3:营业外收入越高,盈余管理程度越高在旧准则下,长期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是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途径。新准则下,虽然长期资产减值的转回被禁止,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通过资产减值损失进行盈余管理,但存货、坏账准备等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仍可转回,上市公司仍有可能通过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公司管理层有可能在财务状况好的时候,多提减值,为日后盈余管理进行能量储备;在财务困境时,违背真实的情况,少提或不提当期应该计提的减值准备,甚至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使得本期操控性应计利润水平提高,从而提升当年业绩。本文以资产减值损失作为资产减值的解释变量,提出假设:假设4: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数额越少,操控性应计利润水平越高操控性应计利润是管理者可以通过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方法操控的应计利润,作为盈余管理程度的衡量指标之一,被广泛地应用于各种盈余管理相关的研究中。本文首先从操控性应计利润的角度,对新准则实施前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进行比较,检验假设1。其后进一步探讨公允价值计量对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对假设2、3、4进行检验,最后分行业对假设1的结论进行稳健性检验,按盈余管理动机对假设2、3、4的检验结果进行验证。

(二)新准则实施前后盈余管理程度比较具体为:(1)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本部分研究中,选择2003年至2010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来自国泰安金融数据库。对上述样本做如下处理:剔除金融、保险业的公司,剔除模型中主要变量数据缺失的公司,最终获得样本公司11976家。(2)变量选取和模型建立。采用非操控性应计利润作为衡量公司盈余管理的指标,计算借鉴吴联生、王亚平(2007)总结的通过非预期应计利润模型的方法进行。其中,DTACt为上述计算得出的公司第t年末操控性应计利润;dummyt为虚拟变量,若年份t≥2007(即新准则实施后),dummyt=1,否则dummyt=0;ROEt为第t年的净资产回报率,以当期盈余与期末净资产的比值表示;LEV为产权比率;SIZE为规模,以期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PB为市净率;此外模型还对行业进行控制。本文对于假设1的检验,就是要考察α1是否显著为正。

(三)公允价值计量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具体为:(1)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本部分研究样本,是在上部分研究样本的基础上,进一步剔除2007年之前的数据,以及模型二中主要变量缺失的公司,得到样本数据5942个。(2)变量选取和模型建立。本部分研究探讨公允价值计量对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根据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因此本文选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对盈余管理影响的替代解释变量“;营业外收入”一直是盈余管理的重灾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利得是“营业外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文选用“营业外收入”作为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以公允价值计量对盈余管理影响的替代解释变量;此外,本文以“资产减值损失”作为资产减值的替代解释变量。针对假设2、3、4,本文提出模型2。其中,FV表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数值除以期末资产总额表示;YYW表示“营业外收入”,以“营业外收入”科目数值除以期末资产总额表示;JZ表示“资产减值损失”,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数额除以期末资产总额表示。其他变量的解释同模型1。对假设2、3、4的检验,主要考察β1是否不显著,β2是否显著大于0,β3是否显著小于0。

三、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表(1)提供了两个数据样本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可以看出,新准则实施后公司的平均业绩和市净率有较大程度提升,但平均盈余管理水平也明显提高,平均规模和平均产权比则较为稳定。另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平均数额远低于营业外收入和资产减值损失,可见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并不多。为了控制极端值的影响,在回归时对所有变量进行1%~99%winsorise处理。

(二)回归分析表(2)是各假设的检验结果。模型1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dummy的系数为正,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2007年之后公司的操控性应计利润水平明显高于之前的年份,即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显著提高,假设1的推论得到证实。模型2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FV的系数并不显著,表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操控性应计利润不相关,即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不对公司盈余管理程度产生显著影响,这与假设2相符。YYW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营业外收入越高,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也越高。在新准则下,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是营业外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结果显示,公允价值计量下,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很可能已成为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的新途径。假设3的推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验证。JZ的系数为负,在1%的水平上显著,反映资产减值损失数额越大,操控性应计利润越小,表明在公司需要调高利润的年度,管理者很有可能通过少提或不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当年利润,粉饰业绩,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三)稳健性检验已有理论研究认为,新准则的实施对不同行业公司的盈余管理水平影响并不均衡(沈烈、张西萍,2007),本文按照行业一级代码将样本一分为12个组,利用模型1分别进行回归,检验新旧准则对不同行业盈余管理的影响。表(3)反映了检验结果。可以看出,针对新准则的实施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各行业情况有所不同:新准则的实施显著提高了制造业、交通仓储、信息技术、批发零售以及房地产业的盈余管理水平,而农业和电力能源行业的盈余管理程度却是显著降低,其他行业则不显著。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在于:由于各行业涉及的业务范围、竞争环境、生产特征等方面均有较大差别,新准则中各项实施细则的变动对各行业公司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很可能也会有所区别;新准则实施以后的年份中,一些制度法规的变动(例如税收政策、行业规范等)对各行业的影响会有所差别;针对一些政府重点发展和扶持的行业,例如农业、能源行业等,享受近年来推行实施的各项鼓励政策、引导政策以及政府较大力度的财政支持和财政补贴,而进行盈余管理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所以相比而言,从事这些行业的公司管理层,不会有很强烈盈余管理动机。根据公司所处的财务状况不同,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各异,相应采取的盈余管理方式也会有所差异。前人已有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动机有“洗大澡”、扭亏为盈、配股和平滑盈余等(张丽,2009)。为了保证模型2结果的稳健性,同时为了进一步探究具有何种盈余管理动机的公司管理者选择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本文根据ROE的范围将模型2的样本按照不同的盈余管理动机细分为亏损公司、微利公司、配股动机公司和平滑动机公司四个组,并利用模型2分别进行回归。其中ROE<0的公司为亏损公司,ROE的范围在[0,1%)的公司为微利公司,ROE的范围在[6%,7%)的公司为具有配股动机的公司,ROE≥10%的公司为具有平滑盈余动机的公司。表(4)反映稳健性检验的结果。可以看出,四组样本的回归结果中,FV的系数均不显著,说明对于具有这四种盈余管理动机的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操控性应计利润均不相关,假设2的结论比较稳健。其可能原因在于,目前为止,我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寥寥无几,不能产生重大影响,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有较为成熟的市场为基础,易于确定,留给管理者的操控空间很小。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计量都不会对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产生显著影响。假设3的结论对于亏损公司和具有平滑动机的公司比较稳健,说明这两类公司更倾向于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盈余操控,而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很可能已成为实现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此外,资产减值损失对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并不十分稳健,可能的原因是,在旧准则中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和转回是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方式,新准则中禁止长期资产减值转回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管理者通过这一途径进行盈余管理(张然等,2007),因此资产减值损失对盈余管理的影响也会相应削弱。

新收入准则论文篇(3)

2006年 2月 15日,国家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包括 22项新会计准则以及对原有 16项准则的修订。这 39项企业会计准则构成了我国当前的新会计准则体系。 在准则的背后,蕴涵的是我国整个会计理论的“历史性变革”。正如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所言,它是“我国会计史上新的里程碑”,标志着从理论到实务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全面接轨。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1 400家上市公司将执行新会计准则。但是对于新会计准则所带来的整体会计理论、会计观念的变革却没有重新解释,基本沿用传统会计理论的提法,使得理论与实务相脱节,重新解释会计理论,已经迫在眉睫。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其蕴涵的会计理念的变革如下:

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目标的变革

关于会计目标,美国会计学界在20世纪70至80年代形成了两个代表性的流派——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在传统的历史成本会计下,受托责任学派因强调提供历史成本数据以解除受托者受托责任而受到重视,但随着证券市场日益发展、委托关系的日趋复杂,历史成本数据提供的财务报表数据与会计个体的实际情况相去甚远。投资者一般远离会计个体,对会计个体非财务报表信息了解非常有限,如果还采用历史成本会计模式,则投资者对会计个体的经济价值会非常陌生;此时,提供公允价值为主要目标的决策有用学派由于能够将原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下属于非财务报表信息的决策信息大量地转化到公允价值会计模式的会计报表中去,其提供的报表有用性自然大占优势,因而,决策有用学派必然取代受托责任学派。

新准则完全抹去了原准则中提出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痕迹, 鉴于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育状况, 修改后的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 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体现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的结合, 并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与可靠性保持一致,着眼提高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

二、新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变革

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是为会计确认所建立的概念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会计要素内涵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各种会计要素都有不同定义,例如资产就有“预期经济利益观”、“成本观”、“经济资源观”、“借方余额观”和“产权观”等等。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6个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其理念的变革表现在:一是对于资产,强调了资产的本质特征是“未来经济利益”,取消了“递延资产”的概念;二是对于负债,强调负债的“现时义务”和“预期经济利益流出”,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三是对于所有者权益,强调其为“剩余权益”;四是对于收入,扩大其内涵,强调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五是对于费用,与收入相对应,扩大其内涵,强调费用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且与分配利润无关;六是对于利润,引入了利得与损失的概念。根据上述分析,在新准则理念下,六个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可以重新表述如下:

静态关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动态关系:利润=收入-费用+(投资损益+利得-损失)

三、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确认基础的变革

在会计确认理论方面,争论主要集中在财务会计确认基础上的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与现金流量制。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它是以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及其影响期间为基础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收付实现制要求收到现金时确认收入,支出现金时确认费用,收益决定无需对收入和费用进行配比;而现金流量制是基于可能的现金流量之上来确认并确定利润的方式。权责发生制是现代财务会计概念的核心内容,但传统会计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可靠性和可验证性,往往只对交易和事项所产生的结果进行确认,对于不存在明确交易和事项的不予确认,实际上是一种不完全的权责发生制。随着企业经济业务的复杂化,传统权责发生制受到很大的冲击:首先是对一些已经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没有相应的交易活动而无法确认,比如自创商誉;其次是将收入和费用“系统而合理”地在不同会计期间进行分配,账面收益不反映现金流量,容易为企业管理当局所操纵;再次对于新生经济活动与事项没有恰当的处理方法,如衍生金融工具。

新会计准则利用收付实现制和现金流动制对权责发生制进行了修正:一是要求企业必须编制现金流量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表可以提供权责发生制很难提供的诸如企业会计期间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 在商誉等处理上用收付实现制可对权责发生制进行补充,以解决一些权责发生制会计无法可靠确认与计量的交易与事项的会计处理问题。二是对一些非交易事项制定了具体准则,采用现金流动制以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这些修正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变革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指会计信息所应达到或者满足的基本质量要求。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存在的主要争议是相关性和可靠性两个方面。人们一般认为,基于受托责任观的传统历史成本会计更强调可靠性,而公允价值更符合决策有用观的要求,它更具有相关性但可靠性较差,似乎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从来就很难兼顾,是相互对立的。其实不然,新会计准则在全面引入公允价值后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下列明确要求(新准则第二章):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它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可见,新准则理念下,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公允价值信息表面上更具有相关性而实际上更具真实性、可靠性。表面上,公允价值计量是为了追求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实际上,它首先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它是通过提高信息的真实性来达到提高相关性的目的。新准则给我们传递这样一个观念:公允价值既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又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不但不矛盾,而且是相互影响、相互转化的关系。

五、新会计准则对会计计量模式的变革

会计计量是指为了在报表中计列有关要素而解决已确认项目的货币金额问题。会计计量模式包括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两个方面,其中“会计属性”成为此次会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新准则单列一章( 第九章) 对会计计量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规定, 并较以前做出了重大调整,承认了除历史成本外的四种会计计量属性,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公允价值的地位,并明确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 资产和负债按照在交易公平中, 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即不再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提出了公允价值。

新准则对于会计计量的这一重大变革,是与计量的客体,即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的变革相适应的。既然未来经济利益是计量客体的重要特征,那么,计量模式中就应该体现这一特征。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公允价值等最能体现这一特征。也就是说,在新会计准则理念下,会计计量模式已经从历史成本名义货币模式向公允价值名义货币模式转化。

六、新会计准则对收益计量观念的变革

在企业收益的计量上有两种不同的理论——收入费用观和资产负债观。收入费用观即通过收入与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的收益;资产负债观是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计量收益。传统收益计量侧重于“收入费用观”,其显著特点是“面向过去而计量”, 该思想坚持收入实现原则和稳健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 以交易法来确定收入, 对于资产或负债价值的波动, 如无客观事实认定, 不予确认;会计收益只确认已实现收益, 不确认未实现收益, 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的全面收益。新会计准则有关会计要素定义的说明, 净收益是以“经济利益的流动”作为主线,贯穿于六项要素之中,并把所有的要素都联系在一起,提出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而且区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 充分体现了资产负债观,为我国全面收益报告奠定了基础。

七、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的变革

新会计准则下,我国财务报告实现从基于传统会计收益编报向基于经济收益编报,或者说基于全面收益编报。在历史成本为主的会计模式下,会计要素初始确认后,除资产折旧、减值是基于历史成本并运用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等调整外,一般不再进行后续的确认计量。在初始确认阶段,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果往往相同。随着环境的变化,需要财务会计进行确认计量的范围不断加大,初始确认后往往需要再次确认,后续计量不可能采用历史成本,即传统的会计收益表不能反映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这些项目在经济收益表或全面收益表中可得到很好地反映。全面收益表是衡量各种交易和其它事项对某一个体所产生影响的笼统指标,包括会计期内由该个体来自各种交易以及其他事项和情况的一切确认了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但来自所有者投资和派给所有者的变动不在其内。全面收益表改变了原来收益表作为本期营业观和损益满计观折衷地反映经营成果的情形,转为完全采纳损益满计观。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所带来的会计理论的变革列示如下表:

应该指出的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现的这些会计理论的变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它们代表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和不断改革的方向, 我们仍应本着积极的态度, 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抓住重点、整体推进我国整个会计理论框架的构建,以更好地指导会计实务。

【参考文献】

新收入准则论文篇(4)

关于研发费用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国内外准则制定机构看法各异。1999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无形资产准则中规定,研究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成本,开发费用在同时满足若干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资本性支出处理,递延至以后各期。

美国对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做出的规定的是:研究与开发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上市的计算机软件研发支出,一旦技术可行性得以确立就应该确认为资产。(财务会计准则第2号公告、财务会计准则第86号公告)由此可知在美国会计准则中,除计算机软件研发支出外,其他研究与开发支出均作为费用确认。

我国对于无形资产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规定在2006年2月颁布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中显示出更加趋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势,即将企业无形资产的开发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对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若干条件的可以进行资本处理,而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则必须采取费用化处理的原则。自2007年起,国会计准则将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改为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部分资本化、新无形资产准则的出台,目的在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可持续发展。

我国对于无形资产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新准则从2007年起实施至今,是否有效推动了企业技术升级、促进企业的自主创新,是否能够提高企业财务状况和业绩水平,都是会计界需要进行探讨的课题。而软件开发企业作为以提供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收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阶段的投入是其最大和最重要的投入。因此,下文中选取沪市软件开发类高新技术企业为样本,着重于分析和讨论讨论无形资产开发支出资本化的经济后果。

二、实证分析

(一)样本的选取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沪市软件开发类上市公司,经过剔除缺乏2005年至2010年连续六年完整数据的企业以及ST企业,最后确定的样本为15家上市公司。本文中所使用和分析的数据来自巨潮资讯网,用EXCEL软件进行加工整理后,得到以下数据并据此进行分析。

(二)新准则实施后软件企业开发支出及无形资产的变化情况

据统计,我国企业研发费用的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的平均值为1.38%,而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则一般要占企业销售收入的5%至15%,相当于普通企业平均比例的2至6倍。因此从总体上看,世界先进企业对于高新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远远大于我国。我国关于无形资产研发支出可部分资本化的会计准则的出台,目的就在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活动的力度。我们知道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因此理论上自2007年新准则实施后,软件企业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和相应的企业无形资产规模都会增加。本文拟从无形资产占资产比重、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指标来分析企业无形资产规模变化的趋势。

表1软件企业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情况

从表1 可知,2007至2010年四年的实践中,披露开发支出项目的软件开发企业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积极披露该项的信息。在新准则的影响下,软件企业的开发支出逐年增加,这四年中开发支出占无形资产的比重可以看出,开发支出正在逐渐成为无形资产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

开发支出增加并资本化,会增加企业无形资产的规模。从2005年至2010年无形资产总额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新准则对于软件企业无形资产的刺激很明显,2007年无形资产总额同比增长70.12%,而2007至2010新准则实施后的四年中,整体样本的无形资产总额增长速度是非常快的。结合表1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软件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无形资产开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准则的推动。

表2无形资产占非流动资产和总资产的比重

从表2可以看出,新准则实施后,软件企业的无形资产规模不断增加,企业无形资产占非流动资产和总资产的比重基本呈现出增长的趋势,我国企业正在越来越注重无形资产的开发和投入。但是,在资产总额中,企业的无形资产仍然仅占较小比例,2005-2010年间的的比例均值仅为3.1%,这也无形资产目前仍不是我国软件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前面的数据,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新无形资产准则实施后,软件企业无形资产规模在逐渐扩大,而开发支出是无形资产规模增加的重要影响因素。

(三)新准则实施对软件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前文的结论,我们知道开发支出资本化新准则正推动着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而积极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将使企业获得更高的市场竞争力。并且,由于开发支出没有列入管理费用,这将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为企业显示出更多的财富价值。下文中,将对样本企业新准则实施前后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进行对比。

图1营业收入变化

从图1可以看出,2005至2010年间,软件企业的营业收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尤其2007年和2010年增幅较大。结合前文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

软件开发企业的营业收入与无形资产规模呈现同方向变动。

图2营业利润变化

从图2 也可看出,2005-2010年中企业净利润基本呈上升的趋势,其中 2007年实现净利润总额是2005年净利润的超过5倍,增长速度达到高峰。而2008年净利润有小幅下降,分析主要是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增长趋势也较强。由此可知,信息技术企业企业净利润的变化与无形资产规模也呈现同向变化。

新收入准则论文篇(5)

一、新会计理念对新准则中利润表列报的影响

新准则体现了各种会计理念的更新:财务报告目标从受托责任观向决策有用观转变,收入费用观向资产负债观转变,财务资本保全观向实物资本保全观转变。新准则还引入全面收益概念,在此基础上,会计报表的重心由利润表向资产负债表转移。确立了以资产负债观为核心的新会计理念。各种新会计理念对利润表列报产生了较大影响。

(一)决策有用观对新准则中利润表列报的影响

决策有用观认为财务报告的目标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投资、信贷及资源配置等决策的信息。而受托责任观认为财务报告的作用在于报告企业管理当局在运用企业资源中的成功与失败。可见决策有用观同样包含了受托责任观。比如资源配置信息就反映了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只不过决策有用观更强调财务报告信息满足决策的需要,特别是满足投资者的需要。利润表提供的收益对投资决策无疑是非常有用的信息。但收益应正确反映企业市场价值,否则将误导投资决策。为了反映企业市场价值,一方面应全面反映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一方面应反映企业的全面收益。因此,新准则中将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并且将其他综合收益也纳入利润表。

(二)资产负债观对新准则中利润表列报的影响

按照资产负债观,当期收益是通过净资产的增减而确定的,收益=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投资者投入资产+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净资产=资产-负债。由此,收益的确定是以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增减变化为依据,而对资产、负债价值的变化只能通过公允价值才能对其计量。因此,一方面新准则中利润表需要对公允价值变动等已确认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加以反映;另一方面,利润表需要对能反映资产实际价值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进行列报。

(三)实物资本保全观对新准则中利润表列报的影响

实物资本保全观认为资本在企业中的使用状态表现为各种资产,而资本应在保值的基础上获得增值,资本的保全体现在资产的保值。各种资产价值的保全建立在如实反映资产的现值基础上,加上收益的计量是以净资产的增减为基础。所以新准则中利润表应列报使净资产增减的项目,包括已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及未实现的资产持有利得和损失。

(四)全面收益观对新准则中利润表列报的影响

新准则中首次引入了全面收益概念,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指出全面收益是“一个主体在某一期间与非业主方面进行交易或发生其他事项和情况所引起的权益的一切变动。”全面收益=净收益(净利润)+其他全面(综合)收益,净收益=收入一费用+已实现利得一已实现损失。可见,净收益是指已确认已实现的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其他全面收益是指已确认但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因此,新准则把其他全面收益纳入利润表列报符合全面收益观。

二、新准则中利润表列报存在问题的思考

鉴于以上分析,新准则中利润表列报对各种新会计理念有所体现,并且也反映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趋同。但是,按照新的会计理念,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参考当前lASB与FASB关于财务报表列报的研究新动向,结合我国国情,笔者认为对新准则中利润表的列报仍有些问题值得思考,分析如下。

(一)列报的模式

新准则虽然引入全面收益概念,但是对全面收益的披露仍采用“两表法”,即全面收益分别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反映。利润表列报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单独列示净利润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按照全面收益观,全面收益包括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但目前利润表中只包括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一部分则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报,笔者认为,采用“两表法”不符合全面收益观,并且,在两张主表中披露构成收益的利得和损失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用利润表提供的收益信息进行决策,不能更好地凸显决策有用观。

(二)营业利润的列报

新准则中“营业利润”=“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笔者认为,以上“营业利润”的列报存在以下几点不妥:其一,将“投资收益”作为营业利润的构成项目不恰当。尽管当前投资活动已成为企业重要的业务活动,但只有金融保险企业才应将投资利润作为利润主要部分,而对其他一般制造企业仍然是看其主营业务活动所带来的利润。另外,2008年10月16日lASB和FASB联合的《财务报表列报初步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中指出一个主体应当进一步分解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将经营活动的信息与投资活动的信息分开列报。其二,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实现的资产持有利得和损失计入“营业利润”不合适。按照资产负债观为核心、的新会计理念,未实现的资产持有利得和损失应作为其他全面收益计入全面收益表,但其他全面收益不属于净利润,更不该在“营业利润”中反映。另外,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不应计入税前利润缴纳所得税。其税后利润又参与利润分配,使企业对没有现金流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减少企业经营资金,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其三,“资产减值损失”作为“营业利润”列报项目不妥。按照资产负债观,收益的确定是以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增减变化为依据,资产发生减值应及时计提减值准备以反映资产实际价值,同时,通过“资产减值损失”这一损益类账户在利润表中反映收益的增减,但资产减值不属于营业活动,应在利润总额中反映。不应在“营业利润”中列示。

(三)利得和损失的列报

第一,新准则中引入“利得”和“损失”概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定义,利得和损失属非日常活动形成的,而营业利润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可见不应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资产减值损失”作为“营业利润”构成项目列报。第二,新准则中利润表对利得和损失分别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与利润表中列报值得商榷。2007年IASB新修订的lASl中要求企业列报全面收益,不允许在权益变动表中列报其他全面收益项目。并且,参考讨论稿中建议“一表法”。也应在一张表中列报所有利得和损失。另外,按照全面收益观应将一切资产的增值和负债的减值都计入全面收益,作为反映收益的利润表理应包括所有的全面收益项目。第三,新准则中对利得与损失的列报在项目名称上不统一,让人费解。比如,“营业外收入”与

“营业外支出”核算非日常活动的利得和损失,但不作为利得和损失统一列报,而单独作为利润表的项目列示。

三、新准则中利润表列报的改进

(一)列报模式的改进

上述讨论稿建议会计主体应该将所有与全面收益相关的会计项目在一张全面收益表中列报,采用“一表法”。笔者建议可以将目前新准则的“利润表”改为“全面收益表”,以列报所有收益项目。这样一方面使信息在一张报表中高度汇总,能描绘出一个主体的综合全面的财务业绩图景;另一方面有利于投资者分析,作出投资决策。既体现了决策有用观。又凸显了全面收益观。

(二)营业利润列报的改进

第一,“投资收益”属于非营业活动带来的利润,借鉴讨论稿,笔者建议“投资收益”不在“营业利润”中列报,应作为利得和损失列报。第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利得和损失也不应在“营业利润”中列报。2009年7月14日,IASB的《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权益性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八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即使处置和出售时也不能将这些利得和损失转入损益。但是,目前我国按此操作尚有较大困难,比如金融工具按照计量属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在操作层面具有一定难度。因此,笔者建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区分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在“投资收益(已实现)”与“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报,即当金融资产处置和出售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投资收益(已实现)”项目列报。第三,“资产减值损失”仍应作为已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在“利润总额”中列报,但不在“营业利润”中列示。因为“资产减值损失”虽然并未通过实务活动及现金流出发生减值,但给企业主体带来的损失应反映在全面收益表中。按照谨慎性信息特征,资产的真实价值应该是计提减值后的价值,而依据资产负债观,资产价值发生增减变化应反映在收益表上,并应在利润总额中体现。据以上分析,“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三)利得和损失列报的改进

利得和损失应区分已确认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与已确认已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已确认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已确认已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应通过一些单独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如“投资收益(已实现)”、“资产减值损失”等。另外,单独设一个项目“已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反映“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统一列报利得和损失。此外。《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中指出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金额等信息。笔者认为,最好将其他综合收益及其所得税影响在利润表中以项目单独列示,更有利于报表使用者分析企业的实际业绩水平。因此,建议在“其他综合收益”下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实现)”、“投资收益(未实现)”、“其他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等项目,并以净额列示。

建议利润表改为“全面收益表”,其列报如表1。

[主要参考文献]

[1]威廉R・斯科特财务会计理论[M].陈汉文,夏文贤,陈嫡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2]刘玉延.关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若干问题[z]2009-9-16.

[3]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4]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5]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s].财会[2009]8号.

[6]柯思宇.从IASB与FASB最新全面收益表演变看全面收益对我国会计的影响[J].理论界,2009(6)

新收入准则论文篇(6)

二、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评析

(一)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的主要内容

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全面借鉴国际会计惯例,采用公允价值属性对债务人的抵债资产进行计量,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收益,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与抵偿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的评价

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引入公允价值概念,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过程中是第一次,在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的前提下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另外,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要对资产转让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分别确认,这将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区分企业的经营成果和债务重组利得,从而全面了解债务重组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实际影响。1998年的债务重组准则理论上是完善的,全面具体地规范了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除一些细节与国际惯例稍有不同,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基本趋同,对加强会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很多学者对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批评。首先,当上市公司陷入困境时,由于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利润,上市公司为了达到再融资、保住上市资格等目的可以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提高会计利润,但这种纯粹规避证券市场监管的债务重组不考虑实质性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构和公司治理,因此对公司不具备造血功能,不能真正实现债务重组的初衷。王跃堂(2000),俞乔、杜滨(2002),颜敏、王平心(2003)等的研究都表明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为债务人企业滥用该准则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前提条件。其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市场经济处于初级阶段,而公允价值应用要求市场有相当的成熟程度,因此公允价值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不具备可操作性,主观性强,孙喜平(2000)、肖凌(2000)等的研究证明了这些结论。

三、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评析

(一)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原因

财政部对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首先进行了肯定,指出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然后指出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认为1998年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而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各种生产要素市场都不成熟,公允价值很难可靠计量,因此公允价值确定存在相当程度的主观随意性。另外,1998年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给少数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创造了机会。为了解决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所带来的这些问题,财政部颁布了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对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修订。

(二)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人清偿债务时如果采用非现金资产或债务转为资本方式,则债权人对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或股权的)入账价值,应按照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计量。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只需冲减该笔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不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总的来说,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放弃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扩大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将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不再计入当期利润,债权人按照其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对换入资产的价值进行确认。

(三)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的评价

从会计理论的角度来看,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不符合会计理论的要求。首先,从债务重组的定义来看,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规范范围更广,不再以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和债权人的让步为条件。实际上只有同时具备“债务人财务困难和债权人让步”两个必备条件的重组交易才有可能是实质上正常的交易,如果不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则只能推断这种交易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有其他特殊目的的交易行为,不是债务重组。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交易,必须要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进行区分对待。其次,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仅仅要求债务人将重组债务价值高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不对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进行区分,混淆了资本和利得的界限,不能正确区分企业的经营成果和债务重组利得,因为本质上讲资本公积具有资本的属性,收益与资本的增值有着本质的不同,债务重组收益不是资本的增值。最后,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放弃了公允价值,实际上放弃公允价值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问题,公允价值只不过是利润操纵的工具而已。

很多学者对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的修改进行了积极的评价,认为把债务重组收益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而不是利润,适应了我国当时特定的市场环境,有效地遏制了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来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如葛家澍(2003),谢德仁、樊鹏、卢婧(2005),罗炜、王永和吴联生(2008)等。

尽管现有文献大多对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进行了积极的评价,但笔者认为,它实际是准则制定过程中由于准则制定者观念错误所发生的一种倒退,使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不适当地扮演了证券市场监管的角色。正如财政部在阐述2001年准则修订原因时所述,把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实施所出现的不良后果揽在了自己身上。在学界和舆论的压力下,准则制定者搞错了自己在证券市场的角色,错误地承担了本不属于自己承担的证券市场监管的角色。

四、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评析

(一)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与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相比,在债务重组的定义、债务重组的方式、计量属性和债务重组收益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与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相比,仅仅在某些细微之处存在差异,基本上是对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否定,又重新回到了1998年债务重 组准则的规范上。经过6年的实践之后,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再次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

(二)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评价

对于2006年最新修订的债务重组,有学者运用规范研究的方法对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必要性从积极方面进行了论证,认为新准则推出具有历史的必然性,新的环境能够制约新准则的滥用,如王建刚、朱金一(2006)、严红梅、闫孜冰(2006)、刘泉军、张政伟(2006)等。实证研究的文献基本上得出了和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研究相同的结论,大多认为债务重组准则的变迁是导致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应该通过加强会计监管的手段,防范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如许文静(2008),樊懿芳、纪岩(2009),齐芬霞、马晨佳(2009)等,这些学者的研究与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的研究一样,只是看到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进行了盈余管理,并没有深入分析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根本动机,没有认识到会计准则只是证券市场监管的工具,证券市场监管政策才是导致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只有通过调整证券市场监管政策,才能抑制上市公司为规避证券市场监管所进行的盈余管理,谢德仁(2011)、谢海洋(2011)等的研究证明了这个结论。

五、总体评价

(一)对我国债务重组准则变迁的理论评价

1998年和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都比较一致,而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却与之相悖,从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角度而言,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是我国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一个倒退。

1.公允价值计量对准则的质量影响

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放弃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削弱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因为账面价值是一种基于过去发生会计事项的计量属性,当一项非现金资产被用来清偿债务时,由于技术进步、通货膨胀等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其实际价值与历史成本已经完全不同,债务人采用账面价值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并不能反映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实际影响。而采用能够可靠获得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则更能反映这个特定交易中资产的价值。

2.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

债务重组从本质上讲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一种交易,债务重组收益从本质上说属于交易而产生的收益,但这种交易不是企业的日常活动,只是偶发性事件,因此债务重组收益应归属营业外收入。而资本公积的性质是各种原因产生的资本增值,是归所有者共有的,非收益转化而形成的预备资本,与企业的收益无关。收益与资本的增值有着本质的不同,债务重组收益不是资本的增值,将债务重组收益确认为资本公积,混淆了收益与资本的概念,不能客观地反映债务人的经营成果。

因此,从会计理论的角度来看,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损害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包括会计计量的相关性,离高质量会计准则相去甚远,而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基本上回归了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

(二)我国债务重组准则变迁的制度分析

债务重组准则的变迁,实际上是准则制定者认清自己在证券市场所扮演角色的过程。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是我国最先引入公允价值,最先实现国际趋同的会计准则,却招来了激烈的批评,认为债务重组准则导致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财政部接受了这一批评,2001年对准则进行修订,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却迎来一片喝彩,其实是准则制定者和公众都没有认真分析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

国外关于债务重组的研究文献较少,且都是关于债务重组原因和方式的探讨,并没有盈余管理的问题,而美国债务重组收益始终是计入当期损益的,与我国1998年和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是一样的,说明在美国,上市公司不会利用债务重组来进行盈余管理。那为什么在准则规定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却完全不同,从而引发学者们完全不同的研究重点?说明我们现有研究所得到的结论,可能都是只看到了表面现象,没有把握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会计准则的变化不是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这将帮助我们正确地评价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变迁。

新收入准则论文篇(7)

资产负债观及收入费用观都是企业收益计量理论的范畴。论述两者不同之处,首先需明确何为会计以及会计准则。

会计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和社会经济运行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企业内部的会计管理和会计控制,及对企业外部会计信息的披露报告。何为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帐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

一、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的不同原因有一部分是源于其二者的背景差异。安然事件为2001年发生在美国的安然(Enron)公司破产案以及相关丑闻。曾经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商品和服务公司之一,自称全球领先企业的安然公司。在2001年的12月,却向纽约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此破案挫伤了美国经济恢复的元气,重创了社会公众以及投资者们的信心,同时也引起了世界其他国家重视。安然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财务诈欺案无疑引起人们反思,包括会计准则的制定。2006年2月,我国财政部了标志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的39项企业会计准则。

1.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他们的内涵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对他们的定义加以区分:

资产负债观理论:企业收益的本质是某期间净资产的增加,不考虑交易或非交易,因为收益是除所有者与企业的经济往来以外的、企业在某一期间内净资产的变动额,因此这种确认收益的方法被称为资产负债法,又称为损益观。收入费用观理论:计量企业的收益时,先确认收入和费用,然后根据配比原则,将收入和费用按其经济性质的一致性联系起来,据以确定收益,又被称为收益观。

资产负债观通过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而收入费用观则通过直接配比收入和费用来计量企业收益。这成为不同的会计理念统驭着会计的发展。

2.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源自于不同的会计目标

资产负债观主要表现为受托责任观,而收入费用观则倾向于受托责任观。

收入费用观认为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中,利润表处于核心的位子。有利于帮助企业所有者皮甲企业受托责任的状况。

资产负债观不同于收入费用观,其主要以资产负债表为企业财务报告体系的核心报表。因此,资产负债观理论体现的主要是决策有用性的会计目标。

3.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存在差异,它们关注的重点也不相同。

资产负债观实现了从单一计量属性到五大计量属性的转变,而收入费用观的重点旨在于关注收益。美国的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产生和发展,也同样表现出了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所存在的差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以暂时性的差异概念取代了时间的概念。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在具体会计准则中的不同也得以体现。

二、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理念的转变和选择

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的不用决定了我国制定会计准则必须做出一个选择,这个选择必然受到时代特征的影响,同时,不同的选择会给我国经济法律日常会计工作带来明显不同的效果。

在传统上中国的会计准则制定理念曾经倾向于收入费用观。以FADB以及IASB为典型代表,我国准则修订以及新准则的制定中逐渐转向资产负债观的指导理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面对国际话的呼声,我们必须明确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两种基本理念的理论内涵和具体差异及其由来和历史变迁,进而考虑我国政策的选择。

三、我国选择资产负债观,资产负债观在我国会计准则中的运用及其意义

在我国,资产负债观的运用体现在基本准则的制定中,我国采用全面收益理念的资产负债观来定义会计要素,并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如下例:《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对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是资产负债观在我国会计准则中运用的实例。

资产负债观在我国运用的意义也是可以看到的。

首先,资产负债观的运用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资产负债观即损益观适应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其次,资产负债观是完善资本主义市场的需要

最后,资产负债观在我国的运用促使企业追求可持续发展。可以说资产负债观的理念实质是,在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考核业绩时,关键看净资产是否增加,即股东财富是否增加。首先:在资产负债观下,对提前解除劳动可能发生的补偿,制度要求在发生时据实列支,新准则要求贷款应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第二:新会计准则在资产负债观的影响下还明确了保险合同的概念,生物资产公允价值通常高于账面价值,因此,计价方式的改变将增加企业资产、所有者权益总额、改善企业资本结构,提高企业业绩。新准则增加了企业提取弃置支出准备,影响着企业的财务状况。这适应了中国企业的发展需要。

综上看来,比较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我国选择资产负债观作为会计准则的制定理念,是时代的选择,也是历史的必然。

参考文献:

[1] 李勇著.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比较研究兼论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理念选择。会计学博士论丛.2006年.

[2] 于长春,宗文龙编著.财务会计.2008.11月出版.

[3]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所得税会计.

[4]刘永泽,马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应用困境与对策.当代财经2011.8.

新收入准则论文篇(8)

一、 引言

盈余管理是指企业选择能使其自身效用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从而在证券市场、银行信贷、税务缴纳等方面获得既定利益的一种行为。威廉·司各特按对损益的影响将盈余管理分为四类:(1)洗个大澡。当亏损不可避免,管理者倾向于清理不良资产、预计期后支出、多提坏账准备等,以提高未来盈利水平。(2)利润最小化。管理者在公司盈利水平较高的期间增加费用,变更收入确认等减少报告收益。(3)利润最大化。管理者提前确认收入,增加操控性应计项目,延迟费用的开支和确认,虚增当期收益。(4)收益平滑。管理者充分预测未来盈利水平,以丰补歉,均匀各期会计报告收益,从而给利益相关者造成企业稳定增长的印象,帮助公司取得有利的契约条件。

我国很多学者证明了亏损公司出于“洗个大澡”和利润最大化动机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控利润,而对盈利公司盈余管理研究教缺乏。新准则为收益平滑研究提供了一个契机。盈利公司过去多计提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只能在新准则实施前转回,否则不能为报表利润做出贡献。基于此制度背景,本文对我国盈利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研究。

二、研究设计

1.样本的选取和数据的来源

本文选择于2006年转回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且2004年到2006年连续盈利的上市公司为收益平滑怀疑样本,采用2001年到2006的数据检验其是否存在收益平滑行为。本文数据来源于国泰君安csmar数据库。数据处理采用spss12.0统计软件。

2.收益平滑检验方法

理论界检验收益平滑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结合具体的平滑变量进行验证,计算时间序列上的披露收益与正常收益的偏差,看其是否与某些有平滑潜力的变量相关,如beidleman的研究;二是系数检验法,通过某一期收益变化量系数与销售收入变化量系数的比值来确定公司是否存在收益平滑,如albrecht和richardson等。本文采用前者,因它找出了平滑标的和平滑变量的相关性,结果更可靠。本文沿用beidleman的观点,先计算将平滑标的和有平滑潜力的变量去掉时间趋势后的残值,再检验其相关性。如果样本实施了收益平滑化,那么利润和费用变量正相关,利润和收入变量负相关。如果情况相反,则说明样本可能实施的是利润最大化盈余管理。

本文选择净利润作为利润变量,选择投资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减去营业利润、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作为平滑变量。去除时间趋势的方法是对利润和平滑变量按6年的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得出其每年的残值:

eti=aei+beit+ueit i=l,2;

dti=adi+bdit+uditi=1,2, 3, 4, 5, 6

其中:eti——第i个利润指标第t期的值;ueit—第i个利润指标第t期的残值:dti—第i个平滑变量第t期的值;udit—第i个平滑变量第t期的残值。

三、实证结果

本文分行业计算单个公司每年利润指标和平滑变量的残值,再计算出每对去除趋势后的利润指标和平滑变量的相关系数,回归结果见下表:

      

**表示相关系数在0.01的水平下统计显著(双尾检验)

*表示相关系数在0.05 的水平下统计显著(双尾检验)

由回归结果可知,12个行业中,7个行业的净利润与管理费用在0.01的水平下显著正相关性,这说明盈利样本公司存在收益平滑行为。但是,除建筑业以及传播与文化产业外,有5个行业净利润与投资收入变量显著正相关,有2个行业呈微弱的正相关关系,这说明绝大多数行业的盈利公司实施了收益最大化的盈余管理行为。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盈利样本公司存在收益平滑动机的盈余管理行为,同时也有收益最大化的盈余管理行为。

四、结论和启示

综上,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盈利公司存在收益平滑和利润最大化的盈余管理表现形式;盈利公司主要通过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变量来实现收益平滑,通过投资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来实现利润最大化;我国盈利公司盈余管理的行业特征不是很明显,没有哪一行业所有变量的变动都是促进或阻碍净利润的波动的。

新《资产减值》准则禁止长期资产在处置前将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从而减少了通过管理费、投资收入用和营业外收支进行收益平滑和利润最大化的可能性。然而,新准则对未对金融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做转回的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仍有可能利用这些减值项目进行盈余管理,因此对盈余管理的研究以及资产减值等会计政策还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新收入准则论文篇(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示了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情况,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进一步了解企业净资产状况。在新准则颁布以前,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并不是主要报表,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中,它仅作为附表在“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中列示(如表1),然而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列报》中,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脱颖而出成为主要报表之一,其地位和作用令人刮目相看。这源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大势所趋,更源于我国经济的发展而带来的会计环境的巨大变化。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背后,是会计目标的变化引发的会计固有理论、程序和方法与变化的经济环境的摩擦、碰撞与协调,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标志着,我国在变革收益报告方面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步。

一、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的纽带

1.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之间的本原联系。根据传统的会计报告理论体系,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有着紧密的联系,损益表中的净损益应?体现资产负债表中期初期末净资产的变动(如果把由于同业主交易而引起的变化剔除),即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净损益。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会计报告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传统收益理论中实现原则、历史成本原则以及谨慎性原则的必然结果。

2.财务报表逻辑关系的瓦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成,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跨国经营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战略,然而各国在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差异,使企业所面临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金融工具的创新为企业带来了机遇,但同时也隐含着巨大的风险,在瞬息万变的金融大潮中,决策者如何及时了解金融工具带来的风险收益状况。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推动着经济的发展,然而会计理论还在许多方面固守着它一贯遵循的原则。由于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谨慎性原则的限制,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已确认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无法在损益表中列示,只能绕过损益表直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中确认,这种做法破坏了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之间原本的逻辑关系,进而破坏了整个财务报告体系中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3.财务报表逻辑关系的重新构建。如果要恢复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之间的逻辑关系,就要彻底改变损益表一直遵循的历史成本原则、实现原则、谨慎性原则,这意味着要重新构建会计理论框架,目前还无法实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和美国等国家的准则制定机构提出建议可在损益表中列示净收益,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其他收益(已确认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即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净损益+其他收益,从而使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担负起了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的纽带的重任,通过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搭建二者之间的钩稽关系,使财务报告体系中各要素之间能够继续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可见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重要性源于会计理论发展相对于会计环境发展的滞后,体现了决策有用观与历史成本原则、实现原则以及谨慎性原则的矛盾。

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告全面收益的无奈选择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另一使命是报告全面收益。正如上文所述,由于一些传统会计原则的限制,越来越多的已确认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无法在损益表中列示,而是绕过损益表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损益表信息的欠缺损害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由此一场关于报告全面收益的大讨论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直到现在仍在进行当中。

对收益概念的不同认识,将导致收益确认理念和呈报理念及呈报内容上的差别。全面收益的概念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0年首次提出,并将它定义为“企业在报告期内,由企业同所有者以外的交易及其他事项与情况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变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3号,SFAC NO.3),全面收益以资产/负债观为基础,突破了传统收益的收入费用观,将未确认的利得和损失纳入收益报告的范围。由于报告全面收益对于整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将起到牵一发而触全身的作用,因此到目前为止要求报告全面收益的国家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都没有就未实现利得(损失)的确认标准进行统一规范,而仅对全面收益的报告方式做出了规定。

1.不允许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报告全面收益

英国―1992年10月,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FRS3)《报告财务业绩》,要求企业在损益表之外,编制一个“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又称第二业绩报告,并作为第一业绩报告的重要补充。损益表反映了已实现的全部损益,包括非常项目,并列示投资者最关心的“每股收益”,因而,是企业最重要的业绩报告(第一业绩报告)。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主要反映了绕过损益表直接进入所有者权益、尚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再加上损益表中的净收益,因而,能够提供企业在某一时期内形成的(并非实现的)比较完整的收益信息,是损益表之外的、重要的、关于当期全部收益情况的补充报表。

2.允许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报告全面收益

(1)新西兰―1994年,新西兰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RSB)也了财务会计准则第2号(FRS2)《财务报告的表述》,要求在财务业绩表之外,同时编制一张权益变动表。其中财务业绩表相当于第一业绩报表,权益变动表相当于第二业绩报表。

(2)美国―1997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了第130号财务会计准则(SFAS130)“报告全面收益”,这一公告对在通用目的财务报表中报告和列示全面收益确定了规则。根据SFAS130,企业列示其他全面收益和全面收益总额可以有三种选择:①在扩展的收益表中列示(净收益和全面收益在一张表中详细列示);②在综合收益表中列示(相当于英国的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即第二业绩报告);③在权益变动表中列示。

(3)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1997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了修订后的第一号国际会计准则(IAS 1)《财务报表列报》,在IAS1(修订后)中,提供了两种报告全面收益的方式:① 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反映权益的所有变动);②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不是由业主资本交易和对业主的分派所引起的权益变动的报表)。

FASB 在SFAS NO130中之所以允许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其他全面收益,是由于这种做法与SFAS NO130之前公司所习惯的做法比较接近,实际上,在FAS NO130的几年间,大多数上市公司选择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告全面收益。而IASC在修订后的第一号国际会计准则(IAS 1)《财务报表列报》中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作为报告全面收益的方式之一,是迫于利益集团的压力,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 FRS3 和 FAS130 的经验。

G4+1在《报告财务业绩(征求意见稿)》中认为“所有已确认的业绩组成项目都必须报告和描述为业绩的组成,而不应当与由于所有者投资或向其分派所产生的权益变动一起报告”。同样,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鼓励报告主体采用第一第二种格式列示全面收益。我国学者王松年、顾兆峰也认为,将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反映在业绩报告中,可以使业绩报告更加全面和真实,也可以减少企业管理人员故意将当期某些已实现收益递延到以后期间以平滑各期收益的盈余管理行为,而且这种做法促进了会计收益和经济学收益的融合。同时他们认为,将业绩信息在两个业绩报告中列示,会使信息使用者的认知成本加大,而单一业绩报告可以使信息使用者容易发现企业管理者盈余管理的行为,更好地使用综合收益信息评估公司的业绩。布朗的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也认为,信息在权益变动表中报告没有在业绩报表中报告容易引起使用者的注意。总之“所有的财务业绩项目在单一的、扩展的财务业绩报表中报告可能比在两张报表中报告更为合适。”(G4+1)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我国的全面收益表

在新准则颁布以前,关于报告全面收益的探讨也已在我国开展多年,然而仅限于理论界的分析讨论和设想,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出于规范证券市场的考虑,曾一度与国际上报告全面收益的趋势背道而驰,直到新准则的颁布,我国在国内外环境的驱动下,终于向报告全面收益迈出了一大步。

1.报告全面收益的直接动因―确认金融工具带来的未实现利得(损失)。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从而使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成为可能,然而由于历史成本原则和实现原则的限制,金融工具带来的部分未实现利得和损失无法在损益表中报告,只能绕过损益表在所有者权益中列示,这成为报告全面收益的直接动因。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绕过损益表在所有者权益中列示的收益会越来越多,要让报表使用人全面了解企业的收益状况,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报告全面收益势在必行。

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告全面收益的巨大进步.我国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净收益为起点,列示了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其他全面收益)的各项内容(如表2),虽然没有明确全面收益的概念,但表中的净利润就是已实现的净损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就是其他收益(已确认而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合计数”即净损益+其他收益实际上就是全面收益总额,可见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就是我国的全面收益表。尽管我国没有制定专门的全面收益准则,甚至没有提到全面收益,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报表之一的地位和报告全面收益的实质性内容,意味着我国在报告全面收益方面已经取得巨大的进步。虽然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告全面收益在国际上不被提倡,但它无疑是我国收益报告改革的起点,同时对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具有重要意义。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前途未卜

在2003年9月的伦敦工作会议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提出了新的全面收益报告式样,在新的全面收益表中,已实现收入费用与未实现的利得损失混合列示,最后得出全面收益总额。虽然直到现在,如何报告全面收益仍在讨论当中,但我们可以预见,未来的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应与目前损益表中的项目在一张综合收益表中共同列示,以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并向着透明、相关、可比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努力。在未来的综合收益表被广泛应用以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担负的作为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纽带以及报告全面收益的重任,将会自动消失,那时它能否继续作为财务报告中的主要报表之一,我们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葛家澍:损益表(收益表)的扩展――关于第四财务报表[J].上海会计,1999,(1)

[3]吴金龙:美国公司呈报全面收益方式研究及启示[J].财会通讯,2006(3)

新收入准则论文篇(10)

早在2002年1月美国FASB便讨论了收入和负债的确认问题,并了一个征求意见稿,该项目讨论了两种方法:“自上而下”的方法,通过指导性准则来确认和计量收入,以此为基础制定一项新准则;“自下而上”方法则是,结合各行业的会计收入确认和计量实践来制定新准则,但由于这种“自下而上”的方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美国现行收入确认方法过多的局面,因此委员会决定开发一个适应于所有行业的收入确认的综合模型。稍后,为了改善现行收入准则难以理解和运用的问题,IASB在2002年6月也将收入准则纳入修订日程。为了能够在收入会计处理标准上实现实质上的国际趋同,2002年9月IASB和FASB开始合作共同开发新的收入准则。

在2005年5月之前,两个理事会开发了一个收入确认模型――“公允价值(或者“计量”)”模型,即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在该收入确认模型下,收入的计量依赖于公允价值的确定。但考虑到上述模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允价值确定的难度以及操作复杂性,理事会又开发了一种模型――客户对价模型 (the customer conside-

ration model)。在该模型之下,收入的确认基于客户支付的对价(交易价格),各种履约责任的价格依赖于主体基于客户单独确定的价格,且履约责任一旦执行不再重新计量,除非该合同变成亏损合同。这两种收入确认模型摒弃了原有收入确认的“收入费用观”,体现了新的收入确认观点“资产负债观”。在该观点之下,收入的确认源自于交易“合同”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两种模型的不同之处在于计量所采用的依据不同,一个是基于公允价值或者是“脱手价格”,价格的确定是开放的。另一个则是基于客户支付的对价,价格的确定以“对价”为上限。两个模型在交易价格的分配各有特色,但是也存在着不足,公允价值模型并没有明确收入的定义,客户对价模型在主体没有对应商品时难以确定价格。

讨论之后,在“客户对价模型”基础之上,2008年5月两个理事会提出了合约基础的收入确认模型并于2008年12月了《基于客户合约的收入确认》讨论稿,在之后的几年中陆续了一系列征求意见稿,继续讨论如何实际运用该模型。

二、合约基础的收入确认模型主要观点

(一)收入确认的范围 IASB和FASB的收入项目将收入确认的范围限定在主体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劳务以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而获取的收入,对于金融工具合约、保险合约以及租赁合约不包含在该项目的讨论之中。

(二)收入确认标准基于“合约”在现行美国的公认会计原则下收入的确认是基于“已实现”、“已赚的”,强调的是一种历史的完成状况。而国际会计准则以及我国会计准则规定,收入的确认是根据销售商品的所有权风险报酬的转移程度,收到收入确定性的可靠性程度,以及已经收等标准。合约基础的收入确认模型认为各种业务执行均是以显性的或者隐性的“合约”为前提的。收入确认的时间以及计量的金额依赖于“合约”的履行。收入(或负债)的增加或者减少取决于“净合同地位”,当“净合同地位”的权利大于义务时,确认合同资产,即收入的增加;当“净合同地位”的义务大于权利时,确认合同负债,即费用的增加或者收入的减少。

(三)收入确认的时点 在现行收入确认准则下,收入确认的时点以“与商品相关的风险报酬”转移时,或者与“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确定收到”之时确认。对于提供的劳务,如果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在满足劳务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完工程度能够确定时,按照完工百分比法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收入的确认。可见现行收入的确认是以“已实现”和“可靠性的确定”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合约基础的收入确认模型中提出了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并分为5个步骤:(1)确认与客户的合约,(2)确认合约单独的履约责任,(3)决定交易价格,(4)分配交易价格至单独的履约责任,(5)当主体满足各履约责任时确认收入。该模型下收入的确认时点即为主体履约合约义务之时,即当客户有权利“控制”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之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时点由现行准则“风险报酬的转移”转为成了客户获取对相关资产的控制权时。

(四)新模型重点关注的问题(1)识别单独履约合约义务。新模型下识别单独履约义务是确认的关键条件,如果会计主体经常单独出售该商品或提供该服务,而且客户能够单独使用该商品或者服务,或者能够在与其他资源一起使用时获取经济利益,则认为出售该商品或提供服务为一项单独履约义务;如果主体客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还需要提供大量的其他服务,且它们之间密不可分,那么则不能将其确认为单独履行的合约,需要待其他服务完成时确认履约义务的完成。

(2)交易价格的确定及分摊。交易价格是主体向客户转移合约商品或服务时预期获得的对价金额。在确定该对价时,主体需要考虑历史的销售情况,当前以及预期的信息,根据概率进行加权后确定的数额,而不是客户实际支付的价格。如果客户实际支付的价格低于该估计的对价,则将该差额确认为费用。对于交易价格的分摊,如果合约非单独履行而是包含多项义务,则需要依据商品和服务单独提供时的价格进行分摊。例如,主体销售了一台需要安装建造的机器设备,根据其以往经营和现实信息估计待安装的设备价值80万,整个安装建造需要20万,而该合约价格为90万。则设备到达企业之时,确认收入72万元,设备安装建造完成时确认收入18万。在后续的讨论稿中,交易价格的分摊发生了变化,价格需要按照与合同开始时“相同的基础”分摊至单独的履约义务,后续估计的价格如果发生变动,则将该差额分摊至已履行的履约义务的金额,并在交易价格变动的当期确认为收入或收入的抵减。

(3)亏损合约义务的履行。如果合约的履约义务成本超过了该合约确定的交易价格,则该履约是亏损的,则确认一项合约负债。在现行国际会计准则下,主体应该从整体判断合约是否亏损,以此来确认相应的负债义务。在合约基础收入确认模型下,是否应该确认履约亏损一直在讨论当中。支持者认为在该准则中纳入亏损测试,确认亏损履约义务能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更为有用的信息,反对者认为亏损履约义务本身就具有难度,加入到该准则当中会增加收入确认准则实际应用的复杂性,因此应该放到别的准则中去讨论。经过一番讨论之后决定,暂时将不在收入准则中讨论亏损的履约义务,也不会在准则的终版中体现。

三、收入准则的最新进展及评析

(一)项目的最新进展 2013年10月,IASB和FASB举行了联合会议,会议对收入准则项目中“可变对价”、“使用许可”和“可回收性”等问题进行了最后讨论。IASB和FASB对“可变对价”的确定提出了一个限制性条件,即如果可变对价的金额具有高度的可能性,且不会发生重大的收入转回,主体在确定交易价格时需包含该可变对价。管理层则需要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交易价格以反映当前的环境及其变化。对于“使用许可”,理事会将其划分为静态的“使用权”和动态的“使用权限”。对于静态使用权,当客户具有控制权,能够使用该权利时确认收入;对于动态的使用权限,则于使用期间内确认收入。讨论中引入了“可回收性”,在款项“很可能”收到之时确认该项收入。但在国际会计准则之下,“很可能(probable)”意味着与“不发生”相比更可能实现收入;而美国GAAP下,“很可能”则意味着比国际会计准则更高一层的含义。具体如何在实务中运用还需要进一步的讨论和确定。

(二)合约基础收入确认模型评析 从FASB修订收入准则之初的“自上而下法”便可看出,美国的会计准则已经由原来的“规则”导向转向了“原则”为导向的准则制定方法。此次收入项目的修订旨在全世界范围内提供一套以原则为基础的全面、通用的能够广泛应用于各行业的各种复杂交易的收入准则。这种收入会计准则的制定导向有利于提高不同企业有关收入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合约基础的收入确认模型中提出收入的确认依赖于合约资产和合约负债的确认,这有利于与IASB和FASB制定联合概念框架中资产、负债的确认衔接,更好的体现“资产负债观”,能够更好的为收入确认提供理论支撑。同时,该更能体现收入确认的经济实质――合约履约责任的执行,使得主体在当前经济波动的状况下能够更加准确的确认企业的收入,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新的收入确认模型对原有的收入准则进行了改革,对原有准则下收入确认的方法形成了冲击。从收入的概念、收入确认程序、确认时点到收入确认条件均发生了变化,尤其对于劳务收入常用的完工百分比法,按照新模型的履约理念,劳务收入不再以资产价值的改变为依据,而是以履约义务的执行为前提,那么对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的建造合同或者劳务,只要主体没有完成任意一项单独履约合同义务,则不能确认为合约资产或者负债,则不能按照完工的程度确认收入。

四、我国收入准则现状及国际趋同

我国现行的收入确认准则主要遵循的是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CAS14)。在核算范围方面,主要核算的是企业为完成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不包括租赁、保险、建造合同、长期股权投资等形成的收入。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标准主要包括“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管理权和控制权的消失”、“收入能可靠计量”、“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等五条标准。这与国际会计准则收入确认的四条标准基本一致。

在劳务收入确认方面,CAS14规定在提供的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收入;提供的劳务交易成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则根据发生成本的补偿程度来确认收入。对于劳务收入的确认,IAS18规定如能可靠确定结果,在遵循“相关性”的基础上选用完工合同法或者完工百分比法来进行计量;如果不能可靠确定结果,则采用直线法来确认收入。对劳务收入的确认我国CAS14与IAS18存在着一些差别,我国的规定更为具体明晰。

2006年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已经体现出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行动和决心。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IASB和FASB加紧了对现有会计准则的修订,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收入、合并报表以及保险合同和租赁等准则均成为其修订的重要项目。作为项目之一的收入准则的修订已经接近尾声,从其修订结果来看,合约基础的收入确认模型将是收入确认的必然方向。自2010年4月财政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持续全面的趋同路线图》以来,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一直在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逐步完成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那么我国会计准则是否也应该紧随国际步伐,改革收入项目呢?我国新会计准则已经实施了8年,从各种表象来看,新准则在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方面效果显著。修订会计准则是以提高质量、提高公允性和适用性为前提的,“会计不单纯是本身概念框架逻辑演变的一门技术,而是具有一定社会功能作用的市场规则的一部分”。因此,面对国际会计改革大潮,我国应该保持冷静的态度,立足于我国企业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实际情况,结合国际改革的理念及指导性原则,制定属于我国的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论文篇(11)

前言

近些年来,作者在对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情况调查中发现,新会计准则实施下对会计核算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收入核算、所得税以及其他的影响等,对此,必须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学习,掌握其中的变化因素,才能更好的完成会计核算工作。

1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1.1 收入核算的影响

收入核算是会计核算工作内容之一,主要是对企业应力亏损情况进行核算,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然而,在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发生了较大改变,从而对收入核算造成直接的影响,尤其对企业盈亏的影响,相关人员应将其重视起来。

1.2 所得税的影响

所得税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必须要缴纳的税费,而且,所得税的缴纳主要从收益中进行扣除,也就是说,收益越多所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也会越多,对所得税的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会计工作人员也应必须做所得税的核算工作。然而,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以来,所得税的核算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也将对所得税的核算造成极大的影响。

1.3 其他影响

众所周知,会计准则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而发生变化,新会计准则是对旧会计准则的完善,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不断的推出新的会计条例。然而,在这个过程中,除了以上提到受到新会计准则影响的事项之外,还有其他受到影响的因素,例如,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岗位人才的要求,在与旧会计准则对比之下,存在很多变化的因素,而这些因素都需会计人员掌握的,而这也将给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岗位要求。

2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核算策略

2.1 收入核算策略

新会计准则下,对收入的计量主要以公允价值模式为主,对其进行分期收款销售,而且,合同或是协议的价款收取也将采用递延的方式进行,从本质上来分析,这是属于一种融资性质。新会计准则下的收入核算与旧会计准则的核算有着显著的不同,为了确保收入核算的可靠性、准确性,需结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不断的对收入核算进行创新,如,对企业经营的各个业务环节的数据进行记录,并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对收入账款进行核算,确保收入核算的准确性。

2.2 所得税核算策略

通过以上的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了解到,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所得税核算也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如果依旧按照旧会计准则来对所得税进行计算的话,势必会影响到所得税核算的质量,因此,在新会计准则下,需要对所得税的核算进行研究。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纳税方式,主要是根据经营的净利润进行纳税,相比于旧会计准则的纳税方式来说,有效的降低了企业经营发展的税费开销,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为有利。从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分析中来看,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下纳税扣除和纳税收益之间都有着一定的差异性,这些是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核算人员必须要掌握的变化规律,这样才能确保会计核算工作顺利的开展。另外,在新会计准则实施环境下,会计人员还应全面的了解资产账面价值、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关系,积极的开展所得税核算工作,尽快的从旧会计准则向新会计准则进行转变。

2.3 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学习

在市场体制不断变革的过程中,会计准则也会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创新,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主要是在弥补旧会计准则漏洞的基础上,不断的对会计准则进行改进和完善。通过以上的分析了解到,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核算的影响极大,而且,会根据核算项目以及企业经营情况等不同所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当然,其中也包括很多的人为因素影响,例如,会计人员对新会计准则掌握不足,未能准确抓住新会计准则中的各项变化因素,这都将会给会计核算工作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下,应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学习,学好新会计准则,准确的把握其中的各项变化因素。首先,在学好新会计准则内容的基础上,应结合企事业单位等经营组织的自身实际情况,对一些涉及到主要经营业务的内容,对其进行重点学习,以便于更好的运用来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其次,为了更好的运用新会计准则,应在新会计准则实施的过程中与旧会计准则进行详细的对比,了解其中的变化因素,并分析这些变化因素所带来的影响,以便于展开针对性的措施。再次,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极高,因此,会计人员应不断的提升自身的会计核算水平、文化素质,才能更有能力去胜任会计核算岗位,避免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偏低无法胜任会计岗位而给会计核算工作造成影响。

3 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也使得会计准则在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更有利于推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然而,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下却对会计核算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不能有效对其进行改进的话,将会给会计核算工作造成负面的影响。通过本文对新会计准则下会计核算工作的研究,主要对新会计准则实施下对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进行剖析,同时,也对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提出了几方面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能够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促进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的完成。

参考文献:

[1]明黎皓.基于新会计准则的相关会计核算的建议[J].重庆工学院学报.2013,01(07):124-125

[2]姚秀华.企业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模式的运用[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14,03(12):11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