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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计生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0 14:55:06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篇(1)

打造阳光计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权益的需要。人口计生工作是民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推进人口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参与和监督。

打造阳光计生是实现部门法治化、推进事业发展的需要。打造阳光计生,就是让群众充分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并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生育,是推动人口计生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的有力举措。

打造阳光计生是提高群众难于度、打造和谐计生的需要。打造阳光计生,能够有效地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从而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和谐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二、强化措施,提高打造阳光计生的积极性

加强组织领导。镇村分别成立阳光计生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经常检查、调度阳光计生建设推进情况。每年年底,镇主要负责人专题听取阳光计生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镇纪委书记具体负责阳光计生建设工作的检查推进。

明确公开内容。官山镇将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把人口计生的法律、法规、政策,把村级的出生口人、准生证办理、避孕措施落实、优惠政策兑现、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季度综合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村主要干部本人及近亲属的生育节育情况等全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强化宣传引导。镇计生办在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的过程中,采取“四个一”措施。一是发放一张明白卡。镇计生办印制15000份《计划生育政策明白卡》,包括《计划生育服务证》办证程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程序等12项内容,发到每位已婚育龄妇女手中;二是开播一个栏目。在电视台开播“阳光计生你我他”节目,每周利用一个小时,传播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科学育儿等知识。三是更新一次公开内容。每季度,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更新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开展一次调查问卷。每年,在全镇范围内发放一次计划生育调查问卷,倾听群众呼声,征询群众评价。

创新公开载体。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官山镇在公开的形式上不断探索创新,坚持以实际、实用、实效、便捷为原则,把公开阵地向组户延伸,通过一述双评、镇村组政务公开栏、印制宣传品、新闻媒体等,将相关信息准确、快速地传递给群众,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三、扎实推进,提高打造阳光计生的有效性

工作实践中,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必须探索建立阳光计生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坚持依法行政相结合。将行政执法规范作为公开的重点,以贯彻“一法三规”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再生育条件及办理程序、各种计划生育证明的获得途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程序等,做到需要群众遵守和了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都向群众交代明白。在着力抓好普法、守法、执法、监督四个环节,逐步做到执法主体明晰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监督社会化。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篇(2)

县人口计生委专门成立了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制定落实了政务阳光行动制度,行动执法责任制,督促检查制度,服务承诺制,违诺追究制,评议考核制度六项政务阳光制度,基本上形成了形式多样、内容全面、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政务阳光计生行动。

二、推行政务公开

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县、乡在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具体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维权措施及监督电话。村级公开栏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生办事程序和申报程序、本村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和数据、计划生育服务承诺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情权。有效预防各种不正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三、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实行开门评议,敞门整改,在农村开展了“请农民兄弟评议计生”行动,在城镇社区开展了“请流动人口评议计生”活动,在人口计生系统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对评议出的问题按时梳理互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落实整改,适时公布结果,促进基层作风转变,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影响计生干部形象、制约工作发展的不和谐因素,有效提高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五、抓好信访工作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篇(3)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和谐计生建设,提升我镇优质服务水平。

主要内容

我镇人口计生部门围绕“阳光计生新罗行”主题,突出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活动:

㈠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高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公开水平。我镇要以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为重点,以文明办事窗口、政务公开栏和计生宣传栏为载体,依法、准确、及时地面向社会公开计划生育有关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等,全面推进和规范镇、村两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实现“阳光管理”。一要规范公开内容。计生法律法规政策、收费标准依据、行政处罚项目和标准、社会扶养费征收标准和程序、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生育服务证发放以及违法生育处理等情况全部进行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要规范公开载体。我镇在统一的政务公开栏中公开计生内容,村(居)在本村(居)务公开栏中公开计生内容;三要规范公开时间。确定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方式,确保公开及时。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标准、投诉咨询电话等内容为长期公开。人口出生情况、生育服务证办理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落实情况等为定期公开。生育服务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等情况为随时公开。要通过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着力防止、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预防出现不正之风。

㈡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人口计生行风活动。一是在本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让农民代表评议镇计生办、服务所工作人员作风实不实,工作态度好不好,服务质量高不高,服务承诺是否兑现,工作中是否做到了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关心群众的疾苦、让群众的满意。二是在我镇广泛开展“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请流动人口代表评议镇计生工作人员对计生政策的宣传是否到位,提供孕环检服务是否及时,是否维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等。通过“双评”活动,促进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使服务更“阳光”。三是在在配合区计生系统开展“下评上活动”。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基层计生办、服务所文明窗动,建立便民服务窗口,提供“一条龙”服务,使便民服务更加温馨。

㈢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国家人口计生委“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的宣传工作,公开镇计生办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着眼于激发和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举报查实有奖制度》和《新罗区人口计生局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新罗区人口计生局事项受理范围的通知》,实行首问责任制、案件限时办结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强群众监督维权实效;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每年组织两次以上明察暗访,并建立定期听取意见制度;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监督维权进行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组织实施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促进和谐计生建设的重要举措。我镇根据区人口计生局要求,成立“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林水华,副组长:林新添、李月华、陈艺哲,组员:计生办、服务所全体干部。

㈡培育示范,以点带面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篇(4)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

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让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实惠。力争用2年时间,使全县100%的乡(镇)达到示范点的标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1、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5号)和《云南省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普人口[2009]36号传真)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宏观管理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

2、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推动农村基层人口计生部门及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宣传员服务制;推动人口计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倡导建立便民服务窗口,提供“一条龙”服务;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为国家谋实策,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

3、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启用“12356阳光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提出意见建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认真落实人口计生政风行风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政风行风社会监督员;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制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

四、重点工作

1、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公开、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地面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等,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启动“12356阳光热线”系统。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县人口计生局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咨询、办事指南,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服务。同时,要建立限时办结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

3、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在社会上充分发挥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聘请的政风行风社会监督员作用,组织开展“社会各界人士评计生”活动,广泛征集干部群众对人口计生的意见和建议。

4、开展执法监察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对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监察。主要内容有五项:一是继续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人口发展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人口计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运行依法依规,杜绝出现“小金库”;三是加强对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监督检查;四是组织开展对考评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五是组织开展对省人口计生委《关于禁止搭车收费的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要正确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阳光计生行动”。县人口计生局成立领导小组,指导全县“阳光计生行动”工作。组成人员为: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昌发同志兼任,成员由黄文京同志兼任,负责“阳光计生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抓好示范,搞好宣传

“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精神和科学态度统筹推进,积极抓好示范点建设。根据我县实际情况,2009年按照市人口计生委将30%的乡(镇)列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乡(镇)的要求,确定锦屏、文井、大街、花山四个乡(镇)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年底统一组织评估。评估后召开示范点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2010年全县所有乡(镇)全面开展“阳光计生行动”。

示范点乡(镇)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确定30%的“阳光计生”村,组织开展好四项具体工作。一是要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通过“景东人口计生网”向社会公开人口计生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等,公布乡、村服务(办事)人员的情况及联系电话,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和方便群众。二是要认真配合县人口计生局做好“12356阳光热线”服务工作,确保畅通辖区内群诉求渠道,及时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不出乡村、不上交上级主管部门。三是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民主评议计生活动,征集村组两级最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30余年的计划生育成果。四是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进村入组执法检查,确保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公开性、公平性及合法权益在群众中得到充分体现。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重点解决好“六个问题”:解决领导干部重业务轻政风行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解决计生干部思想守旧、安于现状,缺乏改革创新精神的问题;解决滋生、形式主义,不求真务实,弄虚作假的问题;解决宗旨意识不强,服务不主动、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解决法制观念淡薄,方法简单粗暴,不依法行政的问题;解决,与民争利,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为政不廉的问题。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篇(5)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不断增加,我市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逐渐增大。太阳能作为一种取之不竭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已逐步成为替代常规能源的新型能源。我市光照资源充足,日照时间长,年均太阳总辐射量5068兆焦/平方米,具备发展太阳能光热的自然条件。但太阳能光热系统普及率不高、太阳能热利用水平较低,城市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仅为25%,农村不到5%,推广太阳能光热系统的潜力巨大。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对促进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明确思路,完善政策,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步伐。

二、明确太阳能光热系统研发方向和推广应用目标

高度重视太阳能光热系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工作,利用产学研合作平台,积极开展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集成技术、与建筑一体化技术、适用于供热制冷及工业生产应用技术的研发,不断扩大太阳能光热系统的应用领域。要加快太阳能光热发电和系统集成技术攻关,加强太阳能中高温集热技术研发和示范,重点发展高温集热金属管、光热发电反射镜自动跟踪装置、内充水式集热管等产品,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特色的太阳能光热系统技术产业体系。鼓励支持太阳能光热系统与热泵技术实现有机融合,大力推广与热泵技术相结合的太阳能光热系统,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利用率。积极推动城乡新建建筑太阳能光热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支持鼓励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医院、学校、宾馆、洗浴场等热水消耗大户强制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努力提高农村地区太阳能光热系统利用水平,争取用三年时间,使城市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应用普及率达到50%以上,农村达到20%以上。

三、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进程

(一)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鼓励12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逐步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公共建筑,应当率先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政府机构建筑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要带头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对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在不影响建筑物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光热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住宅小区物业公司要积极为居民用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创造条件,不得指定应用品牌,不得拒绝用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二)加强规划管理,积极推进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在全市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并建设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积极研发应用与建筑有机结合的太阳能供热、制冷技术,开发标准化、通用型太阳能光热系统组件,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在建筑方面的应用领域。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管理,切实抓好太阳能光热系统的建筑应用,将其作为建筑设计的组成部分,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对应当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而未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

(三)严格设计施工监管。设计单位在进行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结构、供水、电气及楼宇自动化系统等专业设计同时进行,把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重要部件与建筑物有机结合,确保结构合理,安装维修方便,使用安全。允许将太阳能光热系统的造价列入建筑工程投资总预算。在施工图审查环节设立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专项审查。新建高层住宅不具备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条件的,建筑设计单位要书面说明原因,由建设单位在报送施工图审查前,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组织开展施工检查和验收时,对擅自取消太阳能光热系统或施工安装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否则不予验收。购房用户不同意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也要预留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位置、管道、预埋件等。

四、完善太阳能光热产品质量监督服务体系

加强太阳能光热产品质量监管,从严管理产品认证和检测机构,提高太阳能光热系统质量。逐步推行太阳能光热系统及成套技术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将符合要求的产品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补充清单”。整顿太阳能产品市场秩序,合理确定准入门槛,鼓励名牌龙头企业开展兼并、联合、重组,打造太阳能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太阳能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突出抓好太阳能光热系统的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发展,鼓励公平竞争,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规范和市场选择相结合的行业管理体系。消费者协会对涉及太阳能光热系统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投诉,要及时妥善处理,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落实扶持政策,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篇(6)

《光伏产品的生产与质检》是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专业的专业核心课,旨在培养学生了解光伏产品的设计制造过程,对光伏应用型产品开发具有一定的概念,掌握在产品开发时所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开拓思路,开发出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光伏产品。本学期对这门课程实施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改革,就课改实施过程、实施结果谈谈我的体会心得。

1.学习情境设计

学习情境的规划首先要分析我系学生的职业前景。选取与学生未来职业紧密结合的工作情境,并将其设计为具体的教学任务,是学习情境规划的要求。通过设置与企业实际工作要求相关的学习情境,进一步明确了学习的目标,提高了相关课程教学的针对性。根据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要求,《光伏产品的生产与质检》课程设计了三个情境:太阳能喷泉的制作、太阳能草坪灯的制作、太阳能警示牌的制作。

在教学设计中全面引进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根据本门课程的实际教学情况,将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任务相结合,以项目为载体,把课程教学的知识点和操作技能融合到3个学习情境中来,每个学习情境呈并列关系。三个光伏产品的制作主要是根据负载的型号规格,确定其功率,考虑本地光照、阴雨天数及工作时间等,选择匹配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产品和景观制作。

2.实施过程规划

实施遵循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估这一完整的“行动”过程序列,在教学中与学生互动,让学生通过“独立地获取信息、独立地制定计划、独立的实施计划、独立地评估计划”使学生在自己做的实践中,掌握专业技能、习得专业知识,从而构建属于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体系。具体见表1。

表1“太阳能喷泉的制作”学习情境实施分解表步骤工作过程教学方

法建议学时资讯下发“太阳能喷泉的制作”任务书,描述学习目标,复习回顾光伏发电系统的组成,学生需能够使用internet上网搜索资源,能够进行基本的设计计算等,并能组织讨论实施方案

教师在演示阶段,采用行动导向教学法和经典案例分析法相结合,学生通过教师讲解和对实例的分析与模仿,从而习得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讲授法、

演示法、

案例法2计划

决策学生完成人员组织划分,制订工作计划,列出项目进程以及具体子项目的工作目标等;

教师审核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引导学生形成最终的实施方案与进程小组讨论法、

提问引导法、

练习法1实施学生分组设计制作,将完成的项目作品集中展示;教师做好辅导工作,并在整个过程中认真关注,随时发现细节问题,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小组讨论法

、练习法、

辅导答疑法2检查

评估学生汇报计划与实施过程,回答同学与老师提出的问题。重点检查太阳能喷泉的性能指标及景观设计的合理性,师生共同评价小组及个人的工作成果讨论法、

讲授法、1以太阳能水泵的制作为例了解具体的资讯过程。

要求学生自己查找资料,学习水泵的相关知识,即工作原理、基本结构和设计参数等:

根据已知的设计要求,即水泵的扬程、流量等确定其有效功率:Pe=ρgQH(W)

根据水泵的功率,计算负载日耗电量:Qf=P×h/V

计算负载日用电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充电电流:I1=Q×105/h/085/09

105:太阳能充电综合损失系数;

085:蓄电池充电效率;

09:控制器效率;

确定蓄电池的容量:C=Q×(d+1)/075/11

075:蓄电池发电深度;11:蓄电池安全系数

计算连续阴雨天过后需要恢复蓄电池容量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充电电流:I2=C×075/h/D

计算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功率:P=(I1+I2)×V

3.教学方法总结

实施以工作过程为中心的教学模式,遵循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理念,重组教学内容,精选学习情境,实现了工作流程的模块化教学。课程教学围绕真实的工作任务展开,各个工作任务学习情境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方法。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教学的标准化教学环节为: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和能力目标、分析工作任务制定学习计划、学习相关知识确定解决工作任务的方案,模拟职业环境实施完成工作任务、检查工作任务完成的质量、评价整个教学过程。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教学组织是以学习过程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协调人和引导人,按照“资讯一计划一决策~ 实施一检查―评价”完整的“行动”方式来进行组织教学。

4.考核方式与评分办法

采用过程与产品鉴定相结合考核方案: 产品设计过程占40%,产品性能检测结果占60%。

采用学生互评与教师评分相结合的评分办法:小组互评占40%,教师评价占60%。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40%产品设计过程+60%产品性能检测

=40%×(40%小组互评+60%教师评价)+60%(40%小组互评+60%教师评价)

5.课程改革总结

本次课程改革的实施是一次经验的探索,不论是学生还是老师,对于课改的流程不够熟悉;课改的实施是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但也要求教师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指导学生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课改的实施更多的侧重于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要求学生能够自己查阅相关学习资料,做好实践记录。

通过分析高职学生职业发展的要求,以工作任务为导向,“工作过程系统化”教学模式是一种具有很强针对性与合理性的全新教学模式。《光伏产品的生产与质检》课程采用“工作过程系统化”思想进行设计,既能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也能提高学习的兴趣。工作过程系统化的教学模式是一种更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要求、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一种教学模式。(作者单位:武威职业学院)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篇(7)

2、服务能力。按照“阳光家园计划”,需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组织了我县县域内有意愿、有条件从事残疾人服务业的机构通过“阳光家园计划”托养项目网络平台申报了托养服务资质认定,经过托养评审专家会议认定,我县安康医院、明星商务有限公司获得了资质,从而,使我县阳光家园托养服务机构由一家拓展到两家,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3、抓服务面。增加了服务对象人数,扩大了服务面。去年我县开展了60个托养服务,今年,经过与市残联协调,我们增加到了100家。托养名额70个,覆盖全县各显著,上门服务30个,主要集中在九乡、耿家营、马街三个乡镇。

4、抓服务模式。创新了服务模式。由县安康医院租用土地,办起了农疗基地,在专业护工和技术人员带领下,组织病人参与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交流,有效促进了患者康复。从而,服务模式得到了进一步拓展,初步形成多元化服务思路和服务格局。

通重点过从以上四个方面进行工作开展落实,有效促进病人的康复,有力帮助了残疾人融入社会,改善了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018年“阳光家园计划”,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残联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截止目前,我县已经完成了“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名单,启动了服务工作。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抓:

1、抓统筹。制定了宜良县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计划、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时间和工作措施,保障了工作有力、有序、有质、有量开展。

2、服务能力。按照“阳光家园计划”,需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组织了我县县域内有意愿、有条件从事残疾人服务业的机构通过“阳光家园计划”托养项目网络平台申报了托养服务资质认定,经过托养评审专家会议认定,我县安康医院、明星商务有限公司获得了资质,从而,使我县阳光家园托养服务机构由一家拓展到两家,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篇(8)

前言

不可再生能源的枯竭发展趋势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共性问题,而对于传统能源的大范围应用则会造成严重的破坏及环境污染现象,令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系统遭到无法挽回的影响,因此世界各国均不同程度的对可再生能源,例如太阳能、风能等展开了更深层次的研究并将其作为能源发展的重点项目,意图通过节能设计手段真正降低能源消耗,还人们一片宁静、祥和、自然及绿色的建筑空间。所谓节能设计即是应从开源与节流入手,降低对不可再生能源,例如石油、煤炭等的不良耗费使用,同时科学重视对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科学开发及完善利用,是一种积极、主动且有效的科学节能方式。目前随着建筑行业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高崇林立,如雨后春笋一般拔地而起,令建筑行业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发展景象,同时建筑能耗过大的负面问题也日益显著,目前其能耗总量已约占我国社会能耗总量的三分之一,其中,采暖、照明及空调系统能耗成为建筑用能的主体内容,由此可见,探讨如何有效通过建筑设计令其能耗总量切实降低已成为目前行业设计师应主力研究的重要问题。然而当前我国建筑行业的节能设计工作却多将重点停留在对热环境的节能设计层面,往往忽略了建筑在采光及照明等层面的节能控制,因此本文针对建筑采光的节能设计展开了科学策略探讨。太阳能资源在我国极为丰富,分布于年日照率在一半以上的地区总面积便约占我国总体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人们自古以来便习惯在日光的环境下生活、作业。天然光可令人们在生理与心理上产生舒适与满足感,对其身心健康极为有利,同时天然的采光要比人工采光具有更高水平的视觉效果。因此天然的采光是建筑绿色照明设计工程的重要内容,可有效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精神并进一步节约人工照明系统用电。

建筑节能设计在光、热环境交叉作用下体现的现实矛盾

主体影响建筑光、热环境的因素为太阳光的辐射作用,在建筑节能设计中,针对太阳光辐射能的有效应用就好比一把双刃剑,倘若无法充分契合两者要求便会在分区标准及相关设计要求等层面呈现矛盾、展现难题。

2、1分区标准层面展现的矛盾问题

建筑设计实践中依据我国光的气候分区图将区域划分为五类光气候分区用于对天然采光设计进行科学指导,同时在热工层面则以我国建筑设计的热工分区图将区域划分为五类热工分区标准。对城市的居住区域则依据建筑气候的划分图进行对气候设计规划,将城市气候分为二级区系统,并令其成为日照间距的相关控制标准。也就是说在建筑节能设计中光气候的划分以照度作为依据指标,而热工分区及建筑气候的分区则主体依据温度为控制指标。由此可见热工区划及建筑气候的分区范围较为一致,然而两者却与光气候的分区存在较大差异。体现为同一地区有可能分别属于不同的区划范围,包含不同的设计要求。为了改变这一不良矛盾现状我们必须全面综合考虑光气候分区、建筑热工分区以及建筑气候的区划标准要求,在整体调控、协调稳定的基础上完善制定光气候分区的科学标准及物理环境的综合参数。

2、2建筑节能设计相关要求体现的矛盾

建筑采光节能的标准要求为建筑应通过合理的空间设计将天然光合理引入室内,以充分满足人们的视觉功能现实需求,达到节约照明电能的科学目标。这一设计思路需要我们在建筑的空间布局层面合理提升建筑间距,尽可能降低其对天然光源的阻挡、遮蔽,有针对性提升建筑采光口的大小及数量。在热工节能的设计层面其控制要点为,在冬季低温寒冷季节有效将阳光能源引入建筑,提升其室内温度,同时在炎热高温夏季,有效防止阳光的热辐射给建筑带来的高温效应,有目的性降低建筑空调系统的制冷能耗,这一设计规划需要我们适度限制建筑中洞口及门窗的大小,尽可能降低建筑的体型变化,从而控制热辐射的大面积入侵。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在采光及热工节能的不同层面角度提出了对建筑设计的不同要求,势必会在设计实践中产生冲突及矛盾,影响了建筑节能设计的把握准确度。因此,我们只有在建筑节能设计实践中针对环境中的众多影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细化找到其最佳的平衡点,展开全方位设计,才能真正杜绝矛盾所在,令建筑节能设计实现适应性的综合发展。

3、建筑采光节能设计的综合思维及科学策略

建筑采光节能设计的综合思维主要指对整体系统进行综合全面的分析,以全方位的视角综观全局,查找可能对节能设计产生不良影响的各类因素及事物,最终达到缓和矛盾,平衡发展的综合设计观念。如前文所述,对太阳能的有效利用具有一定的双重特性,在建筑节能设计中其并非一项与其他项目毫无联系的单一工程,不能仅为了对某一方面的节能目标满足进行节能设计却损害了其他工程的利益及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我们必须统筹结合、整合思维,创设出最为合理的节能设计方式。

3、 1合理构建节能分区标准

在建筑节能设计实践中我们应统筹考虑光环境及热环境的交叉作用,综合考量光、热环境,提出合理、平衡、综合、全面的节能设计分区标准。例如可科学针对不同区域气候环境条件中的建筑节能设计所必须的物理环境要求,以采光节点及采暖降温的节能目标出发,在同一光气候区域内提出不同的采光建筑二级分区设计标准体系。在原有一级五类光气候分区的指标基础上,创设更为详细的、涵盖十六个内容的二级分区子目标,同时针对每一类子分区深入挖掘节能设计要点。

3、 2合理规划建筑整体布局,确保朝向设计适宜光、热环境

完成了节能分区标准的合理设计,我们应在其指导下展开科学的采光节能设计,从整体的规划布局、建筑的体型优化、材料的选择、采光口的细节设计以及反光遮阳环节处理等层面进行合理控制。首先在整体规划布局层面,我们应确保其朝向设计的合理性,令建筑充分适宜光、热环境。综合我国的地理位置不难发现,北半球的地域特征决定为了令建筑享受充足日照应主体将其朝向设计为南向布局。而纵观太阳的热辐射分布特征来看,南向的规划布置恰好令建筑在冬季受到日照最多,而夏季则受到的热辐射最少,且我国多数地区在夏季的主导风向为东南,这也进一步令我国建筑以南向布局为主导的设计在夏季令人们享受了更加舒适的通风环境。由此可见,通过综合的日照、保温、隔热及通风分析,建筑南向的布局有利于其在冬季保温、在夏季防热节能,体现了人性化的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当然这并非表明对建筑北向房间的节能采光设计就可以忽略不计,虽然北向房间的采光照度较低,但其照度的均匀性较好,因此我们可利用在建筑的南向墙面科学设置具有较高反射率的材料,例如镜面、钢板等,将南向光线合理引入北向,有效改善北面建筑空间的不良采光照度,进一步达到降低照明用电能耗的科学目标。为确保建筑室内享受充足的日照,我们应依据建筑规范统筹考虑通风、采光及消防等标准要求进行合理的建筑日照间距规划布局设计。同时我们应遵循不同的设计分区,令建筑间距能满足在大寒天气或冬至天气有效日照时期中有足够日照时数令阳光能照射到建筑内部空间的底层窗台面。从一般设计层面来讲,建筑设计对日照间距的要求较容易满足,而仅仅满足这一要求并不能完全保证日光一定能有效照射到室内,在日光的照射过程中其很可能被窗外用于绿化或遮阳的植被所阻挡。虽然增加绿化面积可有效改善建筑的热环境,但规划不当则会起到阻挡日照的反作用效果,因此在对绿树植被进行布置时,我们应综合考虑采光标准要求,尽量以不遮挡建筑的日照采光为布设原则。

3、3建筑体型的优化设计

建筑室内应对光、热环境产生的能耗受太阳对建筑外表面辐射热及直射光照的较大程度影响,为了有效降低建筑光、热环境能耗,我们应主力从建筑的体型优化层面入手,探寻节能方式。首先建筑室内的采光可以通过窗地比例进行有效控制,当开窗面积增大时,其窗地比例将进一步增大,建筑的采光效果相应得到强化。而从采光的均匀性层面考量,天窗要比侧面窗更能营造良好的采光效果。然而如果从热工的科学设计层面来讲,屋顶是建筑吸热、得热最多的环节部位,因此用天窗的设计方式显然对热工节能极为不利。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为了采光性好或节能性好而片面设计,应综合考量不同区域的气候环境特征,遵循建筑的使用功能需求,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从而合理设计建筑的外形开窗。另外,建筑体形具有较大的长宽比,则其得热量会随之增多,在南方的夏季建筑防热是节能设计的主体工作之一,因此在设计实践中我们宜采用较小的建筑体形长宽比进行设计,即大进探的小面宽体型。在北方建筑的节能设计以冬季的保温控制为主,因此我们应采用较大的建筑体形长宽比进行设计,即小进探大面宽体型。从建筑采光角度来讲,建筑的进探程度越大,其光线会越弱,因此我们不宜采用过长的进深进行设计,应尽可能降低横墙对建筑采光的遮挡效应,确保采光照度的均匀性,在确定合理建筑体型的同时有效兼顾建筑在光、热环境中的节能设计要求,从而通过正确的计算核准建筑的最佳长宽设计比值及最优化的建筑体型。

3、4建筑采光口的科学设计

建筑采光口的设计本身便是一个矛盾环节,其包含的沟通及隔绝作用同时客观存在,也就是说采光口不仅提供建筑室内需要的采光日照,同时又要担负遮蔽阳光的功能;既为建筑空间通风换气,同时又要防止沙尘、风暴、雨水的侵袭。因此我们必须从综合节能视角出发,对采光口环节进行科学设计,应在强化构件材料的气密性之上,依据不同的区划标准计算符合采光照度的准确节电量及在冬季失热及夏季得热状态中的能耗量,核准在不同区域环境下采光口设计面积的折中标准,并科学实施对采光口位置的布置,合理保障建筑室内的自然通风,令其功能的发挥不再成为一个矛盾体,而是一个统一的和谐效能体系。另外对门窗玻璃材料的确定也发挥着与采光口设计同样重要的节能影响,门窗能耗可占到建筑总体能耗的尽一半水平,是建筑节能较为薄弱的环节。因此在门窗设计材料的选择中我们应本着多透光及少传热的原则,在南方较炎热的地区可采用具有低辐射效能的玻璃,而在北方寒冷地区则应适应性采用双层中空玻璃。另外我们还应本着创新实践的理念广泛引入新型门窗、玻璃材料及采光方式,挖掘其固有特性并进行适应性设计,研发多功能兼顾的节能门窗,例如对光致的变色玻璃、调光液晶玻璃的应用及对导光管、光导纤维等技术的应用。

3、5反光及遮阳措施的合理应用

为了有效改善建筑的光热环境,我们应合理采用一些行之有效的节能设施,例如为提升建筑内部空间的采光照度,我们可利用在窗顶位置放置水光板的方法有效将日光引入其无法照射的室内深处;当夏季炎热天气来临时,为了降低阳光的直射程度,我们可在不同的建筑方位设立遮阳装置,提升建筑内部的舒适度。另外整体的节能采光措施应致力于实现两环节的有机整合,即在适宜位置布设既有遮阳作用,又能反光引光的搁板,令其有效防止阳光直射产生眩光干扰的不良后果,同时在需要时有效令光线形成漫反射效应引入室内,合理提升照度的均匀性。侧窗为众多建筑的主要采光口,与低侧窗相比,高侧窗具有更加良好的均匀性照度,因此我们可有效结合高侧窗在其顶部增设镜面的反射装置,从而令日光在一次反射作用下引入室内,甚至可令其实现光电的转换反应,这样便可在提升室内照度及均匀性的同时有效避免阳光的直射作用,令室内中的热辐射量大大降低,充分有利于避免在炎热夏季大量使用空调系统造成巨大的电能消耗现象。

结语

为了切实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只有全面树立绿色建筑观,统筹思维、细化设计,从各方面做起构建适宜人们居住及使用的建筑空间环境,将视野放在战略化的统筹角度而非令建筑采光节能仅停留在对光环境的设计范畴中,全面分析光环境及热环境的系统要求,才能充分体现一体化采光节能的绿色设计理念,为行业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令绿色环保建筑发挥重要的服务价值。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篇(9)

建筑日照指太阳光直接照耀到建筑物、场地的状况,研究日照和建筑的关系以及日照在建筑中的应用,是建筑光学中的重要课题。研究建筑日照的目的是充分利用阳光以满足室内光环境和卫生要求。

一、建筑日照的概念

建筑日照是根据阳光照耀原理和日照标准,研究日照和建筑的关系以及日照在建筑中的应用,是建筑光学中的重要课题。研究建筑日照的目的是充分利用阳光以满足室内光环境和卫生要求,同时防止室内过热。阳光可以满足建筑采光的需求;在幼儿园、疗养院、医院的病房和住宅中,充足的阳光还有杀菌和促进人体健康等作用,在冬季又可提高室内气温。有的地方还可用太阳能作能源。

二、影响建筑日照的因素

1、日照间距。为保证北侧建筑符合日照标准,南侧建筑的遮挡部分与北侧建筑须保持一定的间隔距离。决定间距大小的因素有建筑的高度、方位角、地形高差以及所处地理纬度。

2、建筑朝向。在无任何遮挡的情况下,建筑物的朝向则成为能否获得良好日照的主要因素。最佳朝向为南偏西或偏东15°~30°以内,适宜朝向为南偏西或偏东45°,从与其他方位角日照分析结果比较来看,坐北朝南的日照间距最大。

3、建筑的形体和构件。在设计中应根据日照的要求合理的选择建筑体形和建筑构件,否则会造成自身遮挡。正方形、长方形建筑没有永久阴影和自身阴影遮蔽情况,凹形、L形建筑会产生冬季一定区域内的终日阴影、永久阴影和自身阴影遮蔽。

通过以上三点因素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注意:1)建筑密度不能过高,一定要把建筑间距控制好,“高容积率低密度”的方案一般要比“低容积率高密度”的方案日照情况优越;2)正南正北朝向布置的方案从日照成本上来说是最不经济的,在与城市肌理协调的前提下可以选择有一定方位角的方案;3)住宅建筑形体、外立面宜规整、简洁,尽量避免自身遮挡的矛盾;高度不大但面宽较大的板式楼对周边日照影响情况比高度大但面宽较小的点式楼严重,从某种程度上讲住宅建筑的面宽大小决定日照情况的优劣。

三、建筑日照的调整

根据建筑日照的要求在棒影轨迹图上确定建筑物的朝向和间距;或在建筑物位置和间距确定后求出日照延续时间。按照在一定时间内使房间的相应部分获得必要日照的原则,确定窗口大小和位置。炎热地区民用建筑如室内气温在29℃以上,日照度大于240千卡/平方米,阳光大于0.5米,室内的时间超过1小时,为防止室内过热和眩光,应采取必要的遮阳措施。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如恒温恒湿室、易燃品仓库等,要另行采取防热措施。

如果建筑物体形、朝向和间距不能满足日照要求,须进行日照调整。日照调整主要是解决室内过热和眩光,大体可采取遮阳和折射、扩散两种途径。为达到折射、扩散的目的,窗户玻璃常采用半透明材料,如玻璃钢、乳白玻璃等,以减小日照阳光的强度;采用断面为棱形的玻璃或玻璃砖,也可改变阳光投射方向,避免阳光过大,并可保持较高的采光效率。

四、做规划设计时需考虑未来建设对相邻地块已建或拟建建筑的遮挡影响。

在规划管理及规划设计时一定要慎重考虑规划建筑对周边现状及未来规划情况的影响,对周边情况的考虑范围宜大不宜小,“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一定要慎重考虑远期产生的后果。

在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时,往往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设计人员反复推敲设计出一个在单独地块内非常完美的规划方案,将此独立的方案放到周边环境中之后,经常会发现日照不符合要求,必须调整。经过一系列的修改后日照达标了,但方案有时却变的面目全非了,原有建筑所具备的设计风格和技术经济指标都发生了改变。此时,设计人员长时间的设计构思已随之付诸东流,因此设计人员在做方案创作时,一定要在方案设计前期谨慎考虑规划建筑物与周边现状及拟建建筑物之间的日照影响问题。

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基本建设任务日益增加,如何节约建筑用地、少占农田,不但具有经济意义,也具有战略意义。因此在做建筑日照分析时,必须结合当地总体规划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日照标准,确定合理的日照间距,使建筑布局紧凑合理,既满足日照的要求,又节约建筑用地。多年来,我国规划管理部门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建筑日照问题,先后采用了多种方法(如间距系数法、手工日照分析等),从侧面也反映出规划管理工作朝着越来越细致、全面完善的方向发展。特别是日照评估软件的出现,更加快了这种良性发展的速度,使规划设计更加科学合理,为人们创造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随着国家经济的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日照这个课题将会不断的延续下去。

五、改进建议

1、实施统一标准,加强法制管理国家应出台建筑日照分析的相关标准,明确日照分析的相关参数、边界条件、窗口限定等重要因素,对技术细节进行补充。建立可操作性强、具有实用价值的标准,使其成为日照分析的技术依据,也为百姓提供有案可查的技术规范。同时,日照分析单位应采用国家权威部门认证鉴定的正版日照分析软件,对日照分析结果的质量和正确负责。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合理确定容积率在下发规划设计条件之前应对规划地块的容积率和建筑日照进行估算,预评价周边建筑日照情况,避免对周边建筑造成遮挡,防止日照矛盾的产生。在估算建筑日照情况时,可以采取简便的计算方法,同时控制规划建筑体量和建筑密度,使规划容积率指标和日照标准相适应。

3、走专业化咨询方向日照分析是技术很高的工作,应向专业化、社会化、中介咨询的方向发展,走专业化咨询之路。在日照分析工作中,政府实施有效管理,起到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防范问题产生。同时增加地区交流,经验总结,帮助技术人才不足的地区扭转被动局面,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职业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日照分析实践中维护公共权益、整体利益。

六、结束语

阳光对于人类来说,不仅仅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还是人类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身体健康,心情愉快的重要原因。太阳射线通过普通玻璃窗,连续照射三小时以上,既可以达到杀菌的效果,是室内获得良好的卫生条件;在中午左右紫外线杀菌能力较强,而接近早晨和傍晚太阳高度角很低,紫外线的能量很少。众多的资料都表明了照射阳光的重要性,不仅仅是人类的身体健康更关系到心理健康。阳光除了能让我们拥有成为身心健康的人,还可以为我们提供干净、温暖、清新的室内环境,提高我们工作和学习的效率。

参考文献:

[1]柳孝图 编著.建筑物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篇(10)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全区人口计生系统“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化工作中,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抓好落实,整体推进。

二是制定方案,试点引路。为确保“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将县、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阳光计生行动” 遵循的基本原则、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和形式规范、五项监督维权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化建设保障都作出详尽说明,特别是在规范化建设上提出明确要求。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篇(11)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8(b)-0204-01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加之一些城市在对新建住宅楼规划审批环节中存在漏洞,有些开发商违规施工,导致新建住宅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使基于“阳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因此,建立和完善能够切实维护公民的“阳光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具有非常现实的重要意义,本文针对上述问题,参阅文献[1]~[10]对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必要性进行了探讨。

1 “阳光权”的重要性

“阳光权”为什么这么重要?因为“阳光权”不仅是生存权的一部分,也是资产权的一部分。在城市小区,“阳光权”主要是通过建筑间距体现出来的。按理说,建筑间距是建筑工程中的一项重要指标,盖多高的建筑,就应该照规矩、按比例,留出相应的建筑间距来。但现实情况是,公民的“阳光权”不时遭到侵害并面临维权的尴尬。一方面,政府规划部门或是审批规划不尽合理,或是对违章建筑制止不力,在规划中往往忽视居民的“阳光权”;另一方面,房地产商为了牟取利益,对明知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章建筑,却仍然强行施工,对日后可能发生的“阳光权”纠纷置若罔闻。

2 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局限性

在《物权法》出台之前,人们还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捍卫自己的“阳光权”。从建筑间距的立法来看,目前也尚且没有一个全国范围的法律规定,只是在《民法通则》第83条中涉及到了采光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只是对于建筑的日照时间做了如下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的标准”。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条只是做了如下规定:“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并没有具体涉及到“阳光权”。

由此可见,《规划法》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太原则、不具体、可操作性差,在实践中可能产生如下问题:

第一,不能有效避免、或制止非理性的违法建筑、违法设计、违法规划;

第二,不能有效惩处违法建筑、违法设计、违法规划的责任人;

第三,更不能给受害者以救济赔偿,且有关的法规、规章、标准等,因其效力不及法律或漏洞多、弹性大,也是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

3 《物权法》对“阳光权”的规定及其作用

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对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作出明确规定,为公民维护“阳光权”提供了法律依据,既为重新界定和审视和谐的邻里关系提出了新的理念和标准,也将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的诸多扰邻问题从道德层面上升到了法制层面。

《物权法》第七章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在以往的司法案件中,居民在自身“阳光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通常状告规划局,希望通过行政诉讼的手段来撤销开发商所取得规划许可证,法院处理类似案件很少认定开发商所承建的开发项目违章,即使认定了违章,若想执行拆除已建成的违法建筑难度很大,排除妨碍几乎是不可能的。现在老百姓可以直接状告开发商,即使审批合法,只要侵权事实存在,法院若认定开发商侵权,老百姓就能得到相应赔偿。

4 修改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和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物权法》,本文认为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如下修改:

第一,在“实体”和“程序”上修改。例如在“实体”上,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和《民法通则》保护生命健康权的原则,要规定:“为保护住居者的阳光权、采光权、通风权、视觉卫生权、消防通行权,居住房屋的间距应保证在大寒日或冬至日的8时至16时,房屋的任一窗户都有满窗日照3小时”... ...“违法建筑、违法设计、违法规划的责任人,对受害者都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 “赔偿金额按受害房屋市场价的双倍计算”...... 在“程序”上,规定......

第二,对《刑法》、《环保法》等法律也作相应修改,例如在《刑法》中增设“危害阳光权、危害消防通行权”等罪名,以彻底遏制违法建筑、违法设计、违法规划。

第三,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建立对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的指导制约机制,构建完整的规划制度体系。

5 结语

物权法保护“阳光权”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再单纯依靠传统的道德力量来约束,同时也对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必要性、紧迫性要求,只有形成了完整的法规制度体系,才能在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的约束和规范下,建立起界限分明、权利平等、规范有序、相互尊重、和谐共处的良好人际关系,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科学发展提供完整、可靠的法律保障。

另外,“阳光权”有了完善的法律、法规的保护,我们还应该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注意防范潜在的危害行为,将侵权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自己的“阳光权”,事前预防胜于事后诉讼。

参考文献

[1] 银新玉.徐富盈,阳光权催生居住区规划公示制度[J].社区.2005,15:27~28.

[2] 许佩琴.物权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的重要法宝[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4. 8(4):1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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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利明.物权法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5] 蔡敏.马姝瑞,高楼林立:“阳光权”追讨案攀升[J].中州建设,2007,1:36~37.

[6] 崔文华.《物权法》的制度设计与和谐社会建设[J].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7,5(7): 111~113.

[7] 周剑云.戚冬瑾,从“阳光权”案件反思政府与法院的角色定位[J].城市规划, 2007,31(5):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