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公务员述职评议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国际国内的实践
(一)英国
1991年,英国枢密院通过了《公务员法令》,成为规范全国公务员的行为准则。20世纪70年代,英国政府又建立了公务员绩效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公务员的法律体系。
英国公务员绩效评估制度,所以能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关键在于有专门的评估领导机构负责该项制度的组织实施。中央政府实行“内设管理机构”的模式,就是在内阁办公厅内部设置管理机构,主要由录用评估署负责,公共服务与科学办公室、公务员专员办公室和财政部配合。每年评估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由录用评估署下属的人事部负责。
在英国,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虽不属于公务员范围,但按地方政府的法律规定,每年也要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地方政府实行“组阁式”模式,就是地方政府在每年的年底,对该政府的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由“评审团”负责,评审团的成员由四部分人员组成:一是本部门的最高负责人,二是实际执行人员;三是工会的负责人,四是被服务的第三方人员。
英国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重视通才,这就决定了绩效评估的内容比较广泛,但由于评估内容都比较抽象,难以用现代化的科学手段加以量化,给评估标准的掌握带来了一定困难。他们目前也在积极探索,力求使公务员绩效评估的标准,更科学、更合理和更规范,简单明确,既便于掌握,又便于执行。
(二)美国
美国公务员制度最大的特色是它最早建立了比较规范的职位分类制度,通过工作分析与职位分类,试图建立一个以工作为中心,对公务员有客观的绩效测量指标、人员编制定量,并实行同工同酬的规范管理制度,使职位分类成为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依据和基础。
1978年是美国公务员历史上十分重要的里程碑。这一年,卡特政府对美国公务员制度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改革,通过了著名的《公务员制度改革法》。改革的内容很广,提供了人才公平、平等、竞争发展的环境,功绩制的进一步完善仍是改革的重点。具体有:在制度上坚决贯彻了考核制,工作表现和业绩不良者,必须改进工作或予以解雇,实行了功绩工资制,除一部分基本工资外,另一部分工资为“可比性工资”,其数额由工作成绩来决定,强调公务员工作中的道德素质和品质,要求公务员应保持高度正直、高尚的行为,要关心公众利益。
(三)日本
与美、英、法等国家相比,日本每千人中行政人员的比例最低,但行政效率方面,日本则排在上述国家之前。
公务员最重要的激励机制为“后期选拔晋升模式”,即职员就职后的相当长时间内实行同期同时晋升,后期再逐渐拉开差距,通常等到职员40岁以后,参加工作至少十几年或更长时间才拉开差距。管理者对一般公务员的考核和评估材料严加保密,一般公务员并不清楚上司对自己的正式评价。尽管到了一定的阶段,公务员已经知道,自己最后的晋升结果将比同期中的个别出类拔萃者要低一些,但是环顾四周,与自己同期进来的大多数人都在拼命工作,大家都受到同样的待遇,因此谁都不会轻易怀疑自己未来具有进一步晋升的可能。
行政评价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为第一指标,日本的各个自治体都进行行政测评,客观评价行政事业,使行政工作更好地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人民的需求。
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规定,国家公务员与有利害关系者之间,不可有收受金钱、物品等赠送的行为,不得接受对方安排的吃喝款待等,减少腐败现象发生。
(四)中国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公务员条例》颁布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在公务员考核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实践。主要的做法是以年度考核为主,通过述职,民主评议、上级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结果公布、考核结果兑现等程序进行。同时,各地各部门也根据自身实际进行了多种多样的实践。比较有代表性的有:
1.结合科学发展观,对领导干部的绩效指标体系进行修改,更多体现地区可持续发展,而不是单纯GDP增长。
2.加强平时考核。有的地区和部门,针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的薄弱环节,列出若干细化的扣分项目,累积到一定扣分,给予相应惩处。
3.重视公务员诚信道德考核。有些地区,在公务员考核指标别列出诚信指标,并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给予较高权重。
4.开放式考核,加强老百姓对公务员的监督。有的地区开展十佳公务员评选,由当地老百姓进行评价,有的部门在公务员履行公务时要求被服务对象即时给出满意度评价。
世界各国都在改进加强对公务员的考核激励,从发展趋势上看,重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加强监督、提高公务员自身素质和行政效率成为主流。
二、《公务员法》的要求
《公务员法》加强了考核的地位。首先,从总则里面提出考核的基本指导思想:坚持激励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其次,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实绩,最后,强调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第一,考核在《公务员法》里面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关联权利与义务的纽带。强化了公务员的义务,享受公务员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公务员的义务,义务的履行实际上就构成考核的基本要求。
第二,《公务员法》第五章关于公务员考核的五条内容,第一条就是要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三,在考核等次的确定方面,以前的做法是:首先成立一个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在民主测评评议以及本人述职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而这次在《公务员法》里面有所调整,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它的含义是要强调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四,考核等次由过去的三个等次到现在的四个等次。
第五,定期考核的结果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六,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三、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应用
(一)分类分级
在进行考核方案制定的时候,首先就是要考虑到分类分级
的问题。《公务员法》里提出三个分类,即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三类,按此分类设计考核方案有些难度,因为具体不好分,有的时候既有综合管理性质,又有行政执法色彩:还有一种分法,就是领导系列与非领导系列,按照这种方案进行考核,相对来说,比较好操作一些。
(二)岗位责任能力
要学习和借鉴美国公务员制度在这方面的经验,它非常强调职位分类和岗位工作分析,而这个方面我们比较缺乏,因此造成了考核指标细化和量化方面的困难。
大家可以把岗位职责的形成,与述职和考核结合起来。这样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考核要述职,述职就要说清你要干什么?你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岗位要求的能力素质是什么?列出若干条,“做我所写,写我所做”,把它落实在纸面上,这是年度考核需要改善的地方。现在年度考核,一般来讲,考核完了也就完了,没有再留下新的东西来,希望通过年度考核,能够在述职报告中把岗位职责提炼出来,然后逐步完善。实际上,每一年都要对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进行一个细化、充实以及修改,这样来说,省时省力,又与考核直接挂钩,效果比较好。
要对述职的内容和格式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述职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二是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三是能力提升情况,四是需要改进之处和下一步工作设想。
(三)部门与个人相结合
过去考核主要考核个人,而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个人与部门相结合,因为个人与部门是不可分割的。具体操作上,可以首先确定部门考核成绩,用部门考核成绩与各部门考核成绩相比得出部门考核系数,用部门考核系数个人考核成绩相乘。因此,部门考核成绩好,个人就会得到加分,否则会减分。
(四)平时与年度相结合
从业绩考核方面看,平时考核的操作,可以按照时间段进行任务分解,不必要每天都有记录,可以围绕关键任务和重点任务来做,这样比较简化,便于操作。平时考核结果的累加构成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根据这些任务的难度不同、责任不同,做一些权重的划分,平时考核的记分不与等次挂钩,但可以与奖金挂钩,这叫作任务的细化、评价指标的细化。
为做好平时考核,一定要加强记录,否则无据可查,年度考核没有基础。
(五)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相结合
目前的公务员考核,基本上是综合考核。这种考核的结果,一般呈现“正态分布”(两头小中间大),其结果只是激励了少数人,要改变这种情况,就需要综合考核与单向考核相结合。
(六)强化对领导干部考核监督激励
我们发现,有些年度考核优秀的干部仍然出了问题,这说明有些方面没有考核到,虽然进行民主评议,但很多情况群众不知道,所以,仅靠年度考核是不够的,有些方面需要与外部的,特别是经济方面的外部审计相结合,考核与稽核相结合,稽核带有强制性、法规性,对于领导干部,如果没有这些制度,年度考核相当于形同虚设。
再有一点,就是强化领导干部对考核工作本身负责程度的考核。要强化领导干部对考核的责任心,考核能否达到效果与部门主管的责任心有直接关系,他对下属要求严格,这个部门的绩效相对就比较高,如果要求松,虽然给下面的打分也很高,但是这个部门的绩效可能往往并不高。
(七)便于操作并有效
整个考核当中都需要贯穿的一个原则,就是我们要尽可能的简化,因为考核工作是有成本的,我们要尽量的降低成本。考核指标里要抓关键绩效指标,一般来讲五到七项就可以了,不要太多。
(八)科学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在考核指标设计里,我们倾向于科学管理,依据指标打分,可能有科学化程度的不同,但是人性化管理的内容也需要贯穿进去,在实际管理当中应该是两者相结合。
现在有句话叫做“批评人但不整人”,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绩效考核的根本目的,还是在于促进公务员能力素质的提升,提高公共行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但是难免有人际关系的一些影响,所以,要站在公务员发展的角度,对他们进行切实有效的帮助,而不是借考核的机会,含有一些个人的恩怨在里面,使得考核走向偏向,这一点在《公务员法》的总则当中也明确提出来了。
(九)与政府绩效指标相关
政府绩效指标,直接关系到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任期目标,这些目标需要能够落实到部门,甚至落实到个人的身上去。但是这个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是,距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有的地区过于偏重经济方面,甚至对有些部门的考核指标,都是直接把经济指标作为硬指标来考核的。这样一来,没有充分反映政府职能,因为政府职能应当是让老百姓安居乐业、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
(十)促进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促进政府执政能力提升
考核要与能力建设相结合,与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相结合。能够晋升当然是好事,但不可能人人晋升,对于晋升无望的人,需要从职业发展角度结合绩效考核进行设计,引导公务员不断提升个人素质。
四、考核指标的细化量化
(一)德
“廉”其实是包含在“德”里,还有一点就是“勤”,其实也是包含在“德”里面,“勤”一般要考核工作态度,而工作态度是“德”的反映。
“德”可以细分为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它的考核方式有重大事件法、特殊时期表现考核法,对于一些领导干部,还有八小时内外相结合的考核法。有些领导干部,实际上很多事情发生在八小时以外,对于公务员来讲,不能绝对界限八小时以内和八小时以外。另外,要与外部审计相结合,仅仅是民主评议是评不出来的。考核和稽核相结合,对于爱护干部、保护干部、堵塞制度漏洞,是非常好的事情。
(二)能
能力指标的量化可以参考人事部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有9项。但是这些标准不能简单套用,要结合岗位要求制定细化的能力标准。现在能力评价一般是采取打分方式进行,如决策能力、创新能力按高、中、低360度打分,这是不科学的,因为没有具体标准,而且打分人对指标的理解也不同。我们可以对这些能力按行为特征进行细化,比如,创新能力可以按工作中是否主动提出创意并取得较好效果区分若干等级进行评价,用行为描述能力要求便于把握和评价。
(三)勤
“勤”的指标一般可以表现为出勤率、主动意识、配合意识等,一般是考评公务员的敬业精神,比如,遇到挑战性工作时绕着走还是主动请缨,有难题是推托还是知难而进等。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领导干部,出勤率不宜作为硬指标,更不主张带病坚持工作。
(四)绩
“绩”的量化主要是工作数量、质量、满意度等指标,特别是本人作用,还要考虑任务的难易程度。需要注意的是,要考核关键绩效指标,对于不便于分解到个人的指标要对团队进行考核,再考评本人在团队中的表现、发挥作用的程度,和担当的角色。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安排。
二、考核时间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08年4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等次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立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区优秀指标数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实行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优秀指标数统一下达(见优秀指标分配表)。区直部门、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单位评定,分别上报;全区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组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基础上,分别提出各组的区管干部评定等次建议,再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20****年年度考核,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由区委考察组进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评分量化进行,即对被考核人通过民主测评确定分值。民主测评基本分设置为总分100分。民主测评平均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优秀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指标数内);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间的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职能力25分、服务态度10分、工作实绩35分、廉洁自律10分)五个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具体各类人员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层面考核,要把量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区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区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考核组分单位组织实施。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2、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述职;
3、进行群众民主评议,本单位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逐项评议打分;
4、根据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
5、反馈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六、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新调入人员(含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入(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的其他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不在工作岗位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5、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3个月的,擅自离职半个月以上,超假一个月以上的,或留职停薪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7、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人员,本人自愿可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直接定为“称职”等次。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9、涉嫌违法乱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10、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受处分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合纪发[2002]18号《关于转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单位对受到处分的人员情况(何时、何文号、何处分),要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清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根据组通字[2008]4号《关于实施〈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金标准为800元;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奖金标准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八、几点要求
1、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发扬民主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审核备案。报区人事局审核材料,公务员应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考核量化测评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行绩效工资前,仍然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数额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奖金所需经费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解决。奖金审批程序,各单位在报送考核备案材料时一并报区人事局审批。
述职报告虽以“报告”为名,跟作为党政主要公文的“报告”却不是同类文体,内容、功能 和作者身份都有很大不同。述职报告的内容包括任职期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不足和失误之 处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跟总结倒有不少相似之处。
述职报告可分为年度述职报告、阶段述职报告、任期述职报告等类型。
(二)述职报告的作用
随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公务员制度的实行,作为民主考核干部程序中的 一个重要环节,领导干部的述职越来越显出其重要的意义。述职报告作为述职的文本,其作 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撰写述职报告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
在岗位职责明确的前提下,要求担任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定期撰写述职报告,便于干部管理 部门对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道德品质、文化修养、业务能力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以便根 据干部自身的发展趋势,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选拔、培养、使用干部,减少或避免使用干部 中的主观性和盲目性。
2.述职报告是广大群众评议干部的依据
领导干部在某个岗位上工作一段时间之后,通过述职报告的形式向广大群众汇报履行岗位职 责的情况,让群众进行审查和评议,这是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倾听群众意见的有效方式 ,有助于密切干部群众的关系,克服官僚主义作风。
3.撰写述职报告有利于干部的自我提高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的确定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标准按照《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黟人字[2002]55号)执行。各单位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3%以内,对*年度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与政府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其单位优秀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15%。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招商引资、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考核规定中对优秀比例和考核等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县委组织部黟组干字[2007]8号文件,对在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含不是班子成员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中评定等次为“优秀”的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在*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且不占单位优秀指标,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在*年年度考核中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被考核人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年度书面总结,重点是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并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附件2)。
(二)述职与测评。中层以上干部要求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述职,其他人员交书面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进行测评。
(三)提出考核等次。根据测评结果,由所在科、股、室主管领导写出评鉴意见,提出考核初步等次,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写出的评鉴意见和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对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应进行核实,经认真核定确认不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人员,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五)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并最后确定考核等次。
(六)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样式见附件3、附件4)。
(七)被考核人签署意见,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四、考核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
(二)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凡是认真履行《黟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第三条所列行为,成绩显著的,在年度考核评优时优先;凡是有《黟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考核等次按《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二)款确定。
(三)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扩大考核层面。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可面向社会,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直接服务对象的评议。
(四)把国家公务员学习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列为考核内容。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考核的通知》(黟人字[*]173号)文件,列入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考核的对象中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几类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
(一)提前离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计算考核年限。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
1、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人员,超过半年的;
2、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三个月的;
3、年度内已办理退(离)休手续的。
(三)下列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1、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参考依据。
2、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对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审查结束有结论后再定。经审查,没有问题的,根据本人表现补定考核等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进行考核,不补定立案审查期间的年度考核等次。
(四)下列情况人员,考核处理办法是:
1、新调入、转任的人员,由其调入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挂职锻炼的人员,由挂职单位提供材料,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等次。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公务员队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各级干部、公务员具有很高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动*文化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公务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成区域文化旅游中心的战略任务,需要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公务员具有很强的执政能力、创造能力。从目前情况看,市直文化系统的干部和公务员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能够担当重任的。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部分干部和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淡薄,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漠不关心、麻木不仁;执政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只要权力,不要责任,不尽义务;工作敷衍赛责,不尽心尽力,事业发展、市场监控、公共服务职能不到位;履职能力、执政能力不强,办事效率低下;存在职能错位、缺位、越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在全体干部和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全市文化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这一主题,明确职能,强化责任,加强监督,跟踪问责,着力解决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在执行层面的突出问题,改善政务环境,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要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一)教育为主原则。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不搞人人过关,不针对具体人、不纠缠具体事,重在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履职尽责、勤政为民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依法行政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权由发授,任何处室和单位不得随意扩大职权,也不得逃避责任。依法规范各级干部、公务员的行政行为。
(三)权责一致原则。坚持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权责统一的行政体系,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既各司其职又各负其责。
(四)质量效能原则。坚持既要提高工作质量,又要提高工作效能;既要按程序办事,又要简化办事程序。做到工作质量高标准、办事效率快节奏。
(五)强化监督原则。坚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扩大党务、政务、公务公开,强化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干部、公务员的公认度和公信力。
三、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目标要求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主题活动,要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要求:
(一)提高道德水准。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公务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和勤政为民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形成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良好风尚。
(二)增强履职能力。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业务能力、工作能力明显增强,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解决复杂问题,创造新经验、新业绩,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三)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逐步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
(四)转变工作作风。局机关、各单位、各级干部和公务员执政能力明显提高,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成为自觉行动和一种常态。
(五)实现群众满意。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办事效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一些行政弊端得到克服,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解决,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惩处,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各级干部和公务员要按照上述目标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问题。主要是量化、实化、细化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职位、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和责任,重点解决“职能交叉、职能重复”、“无人管理、多头管理”、“自由裁量权过大”,只行使权力,不履行义务,不承担责任等问题。
二是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是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业绩平平,无所建树;、吃拿卡要、弄虚作假、不讲诚信,甚至失职渎职,严重损害人们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等。
三是着力解决“责任心缺失、工作不到位”问题。主要是党性不强,宗旨观念淡薄,对工作没有激情,对群众没有感情,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尽其责、敷衍了事、不深入实际、不调查研究、不解决问题,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
四是着力解决“程序繁琐、效能低下”问题。主要是因循守旧、墨守陈规,不改革、不创新、不发展,为了小团体利益,人为抬高门槛、设置障碍,故意刁难企业和群众;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干事、干不成事等。
五是着力解决“政令不畅、执行不力”问题。主要是对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事不办,形成中梗阻、下梗阻;对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等。
四、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主题活动时间大体安排5个月,从2008年11月开始,2009年3月基本完成。参加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含市文物局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
这次主题活动的方法步骤是:
1、明责。就是按照机构设置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把工作职能和责任量化、实化、细化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职位和岗位,实现全覆盖。做到职能清晰,责任明确,不重不漏,公开透明。同时,根据每个处室、职位和岗位职责分工,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这项工作由局人事处负责,2008年11月底完成。
2、履责。就是按照职责分工,高效运行,协调运转。每个干部和公务员都能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坚持严、细、深、实、快的工作标准,严谨细致、勤奋务实、精益求精。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履行职责是一个长期的并不断完善提高的过程,也是对每个干部和公务员的最基本的要求,2008年12月底前要基本建立履责的程序、方式方法、质量标准体系。
3、验责。就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对每个干部和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和检验。要把自验与互验、上验与下验有机结合;个人述职与民主评议有机结合;日常验责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验责和评议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由局监察室、人事处负责制定《验责实施办法》,2009年2月底前基本建立验责机制。
4、问责。就是按照《公务员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不能履责尽责的干部和公务员进行问责,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给予离岗培训,调整岗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责令辞职或建议免职;违法施政,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由局监察室、局机关总支负责,2008年12月底制定出《行政问责实施办法》,2009年1月正式实施。
明责是基础,履责是核心,验责是关键,问责是保障,四个环节相辅相成,构成“履责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有机整体,要实现明责具体化、履责规范化、验责制度化、问责常态化的目标。
五、切实加强对“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围绕实施人才战略,进一步加大了人才资源的开发力度
1、推进人才市场建设,充分发挥人才中心的服务功能。人事局经过多方面的筹集资金于今年*月*日建成了绥化市人才中心并投入使用。人才中心在每月的8、18、28日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举办人才招聘洽谈会。到今年年底,人才中心已累计举办人才交流会38次,接待用人单位195个,求职人员2*3人次,达成了意向性协议542个。
2、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创新和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人事局在人才政策、体制和机制方面进行探索和改革,完善和优化人才政策体系,营造了培养使用人才的良好制度和政策环境。首先,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振兴绥化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制定了《绥化市20*一2010年促进老工业基地的人才培养规划》,为我市工业人才的长远发展和培养做出了指导和规划。其次,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绥化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建设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目标;以引进高层急需的人才为重点;以加强人才政策、人才机制和人才环境建设为基础;以政府引导为动力;以市场机制为手段的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工作思路。为加大我市的人才集聚力度,盘活现有人才的积极性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和思想保障。
3、建立新型引智机制,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人事局采取特事特办的超常规措施进行招才引智,不断提高引智工作水平。今年*月人事局根据省外专局的要求,组织了55个单位,156名人员参加了由省外专局组织的“海外专家龙江行”活动,签定了14个对接项目。到今年年末,全市共达成引智项目8个(已执行4个),聘请外国专家8人。
4、认真落实人才政策,加强对专业人才的管理和服务。一是拓宽多种就业渠道,全面为毕业生提供服务。今年,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双向选择”的就业原则,制定了《绥化市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明确规定对本地生源的本科生和师范类毕业生继续实行指今性分配政策。并且根据我市企事业单位的需求向我市的13家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100余人。同时,为了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协调有关部门对毕业生需要办理的手续进行了简化和规范。目前,已经为市第一医院、中医院等单位的30多名毕业生办理了上岗手续。二是深化专业人才的管理,加大乡土人才开发力度。在年初对全市乡土人才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为全市乡土人才建立了考核档案,选送了具有示范引带作用的乡土人才到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并从中选拔了487名乡土人才担任村屯级领导。同时,根据我市乡土人才作用发挥情况,推荐了黑龙江省苏萌园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经理苏艳霞等3名同志为国家及省级表彰人选。
(二)围绕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1、以“凡进必考”为原则,完善公务员选拔录用制度。人事局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组织了20*年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全市共招考录用了7个职位9名人员。今年还在全市范围内为绥棱、明水两县公安局公开招录24名人民警察,现工作已完成。
2、以培训和继续教育为手段,努力提高公务员素质。市人事局在今年工作中建立实施了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备案制度,实现了培训教育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了进一步使全市公务员掌握WTO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先后组织了WTO知识专家和省法制处的同志对市直机关公务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对市直机关的2268人进行了WTO知识测试。
3、以先进典型人物为带动,促进公务员廉政勤政建设。今年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评选活动要求,市人事局认真组织了推荐工作。市人事局与宣传部门配合,开展了“十佳公仆”评选活动。通过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开展对以绥棱办、明水县林业局为代表的先进集体和以兰西县统计局局长张毅为代表的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宣传活动,通过树立这些正面典型人物和集体,扩大了公务员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全市公务员树立了榜样,提高了全市公务员廉政勤政建设水平。
(三)围绕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推进了全市各项改革的进程
1、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通过部门自我清理申报、审核小组审核审定,在全市625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了295项审批项目,超过了省里要求减少40%的目标。为了保证行政审批中心投入运行,市人事局严格对47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进行了筛选后,最后确定27家的144项审批事项进入“行政审批中心”。二是针对人大、政协的实际情况,在尊重人大、政协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份完成了人大、政协的机构改革工作。根据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市委办好34件实事的实施意见,针对精减乡镇编制和人员分流工作的目标,对事业单位编制进行了摸底调查和对乡镇人员编制的测算工作,为开展好明年工作奠定了基础。
2、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为目标,深化事业单位配套改革。市人事局针对我市事业单位改革的现状,年初对市直现有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整顿,对全市事业单位逐一进行统计,掌握了事业单位总体结构及每个人的基本情况,为我市事业单位的全面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市事业单位的改革进程,市人事局在研究了国家、省有关的政策文件后起草了《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并指导各个事业单位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深化了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实现了深化改革,扩大了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建立起运行良好、形式多样的内部分配体制。市人事局今年还确定了中医院、保健院、口腔医院和红十字血站四家事业单位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工作,并相应地成立了三个推进落实工作组,从机构改革、用人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三个方面重点予以指导。
(四)围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了人事部门的综合素质
1、抓思想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市人事局始终坚持狠抓人事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局领导带头大兴学习理论之风,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的日制度和党课教育活动作为学习主要方式和内容,有计划地请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有经验的同志,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理论、“*”重要思想等政治思想理论和市场经济知识、WTO知识、业务知识的辅导和培训。通过这些活动,使人事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2、抓依法行政建设,强化法律意识。人事局在局机关广泛开展了学法、知法、守法活动,要求人事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在工作中主动邀请人大监督,对今年收到的袁旭成等人大代表提出的六项关于人事人才方面建议,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答复。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对市人事局的答复普遍表示满意。
3、抓工作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市人事局以“两风”建设为契机,认真组织了“两风”建设知识测试,在思想上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对“两风”建设的认识,增强了人事局全体干部职工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抓业务能力建设,强化竞争意识。市人事局今年开展了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全体干部举办业务知识讲座和现代化办公技能培训,为人事干部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环境。市人事局还在全局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中公开选拔出5名副科级干部。
二、对市人事局局长的工作评价
在评议谈话中市人事局的绝大多数同志反映,朱锦山同志能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事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人事局的各项职责,有较好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在组织人事领导岗位上工作多年,熟悉人事工作,经验丰富,组织领导能力较强,工作思路清晰。
一是坚持原则、勤政敬业。人事局干部职工反映朱锦山同志在工作中的最大特点是,早来晚走,敢于负责,不怕触及方方面面的矛盾。尤其是在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中,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方面,能认真调查研究,尊重各单位意见,使全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平稳进行,顺利完成,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也圆满结束。在日常工作中思路清晰,作风深入,工作务实,抓基础管理和规范管理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任市人事局局长期间内,为加强对局机关的管理,通过多方面的协调,把原来分散在多处办公的科室集中到院内办公,方便了外来办事人员。将市人事局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等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关心同志,不搞亲疏。不大吃大喝,在招待上级领导方面也很“抠”,尽量到小吃部,少花费。不主张,也不搞请客送礼。私事不用公车。工作中不为熟人谋私讲情。
三是严格要求,廉洁自律。他无论是对班子成员还是一般干部,都一视同仁,在工作上给予帮助,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在对市人事局中层干部的培养上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平、公开、公正选拔,把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提拨到了领导岗位。
在票评中,市人事局50名干部职工参加投票,满意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
1、市人事局整体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工作效率方面。据座谈反映,在外单位人员到市人事局办理审批事宜或其它工作中,本应一次办结的事情,常常因为人事局工作人员忙于自身业务或其它原因,而不能一次性办结,导致外单位办事人员有时要跑几次才能办结,客观上形成了工作效率低,办事不顺畅。
二是在服务意识方面。根据相关部门的反映,在外单位人员(尤其是事业单位人员)到市人事局办理相关业务时,市人事局少数同志还存在着重管理轻服务现象,个别工作人员对外来办事人员的服务态度上还存在一定程度门难进、脸难看的问题,个别人的行为影响了市人事局的整体形象。
三是在收取费用方面。一些单位对培训费用等收费项目的收取标准过高、收取的依据不足等方面有意见。
四是在协调方面。在外部协调方面,如在事业单位的政工职称工资兑现上,有些单位已经批准的政工职称在上报到市人事局兑现工资时,由于市人事局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等方面的原因,上报一年,迟迟没有结果。在内部协调方面,人事局的一些班子成员因各种原因长期不能开展工作时,没有及时做出调整,使有些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延误。
2、市人事局局长个人的不足
在评议中,根据个别谈话和座谈会所反映的情况,市人事局长朱锦山同志在抓重点工作、协调上下级关系创新意识和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三、意见和建议
1、对市人事局整体工作的建议
一是设立外来单位办事工作日制度。为了进一步促进人事局工作效率的提高,方便外来单位人员到人事局办理业务。建议市人事局的各个对外职能科室明确每周对外办理业务的时间并形成制度,在此期间内保证工作人员到位率和对外来单位的办事效率,以达到方便外来办事人员和提高人事局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要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简化办事程序和工作环节,深入开展“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简化审批程序,确定审批时限。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工作流程。强化服务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加强自身的监督力度。在外部监督方面,聘请行风建设监督员,经常向他们汇报人事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收集监督员对人事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解决处理,对解决的满意度进行统计和回访。同时开展内部督察自纠活动,建立暗访工作制度,采用跟踪办事过程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各科室、各岗位办事的真实情况。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考试和培训工作的管理力度,提高透明度。建议市人事局定期将相关单位反映意见较大的培训收费的标准、收取的依据和收费的去向等问题,通过报纸、电视等传媒途径向社会进行公开。
五是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工作。在对外协调方面,定期与人事工作有关单位通过召开联系会议等方式进行沟通和协调,减少矛盾,提高效率。在内部协调上,分管领导因客观原因长期不能参加工作时要及时进行调整和安排,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考核工作部署抓提前筹划、促工作落实
在**年初即成立了由主要关领导为主任的关考核委员会,对全关考核工作统一管理、监督和评估;在年终考核时由1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考核工作,保证考核领导落实。总结分析以往考核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在2次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海关**年度干部考核方案》,保证考核内容、时间落实。三是为保证考核工作公正、有效实施,在考核前专门对抽调的考核小组人员进行了培训,统一规范了考核程序、绩效评估和评分标准,保证考核人员、标准落实。
二、考核方法抓求实创新、促民主科学
一是对本关考核委员会设置了《***海关部门工作量化考核登记表》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登记表》,设定对应分值,对部门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测评,所得分值按照各50%的比例计入考核总分。二是通过各部门季度工作分析、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等,对部门工作加强日常考核监督,将年终考核结果与日常考核情况综合考评,提高考核的科学性。三是对本关“网上评议”系统的相关功能进一步完善,广大关员通过该系统查看各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述职报告,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人事政工处设专人如实登记网上评议意见,经汇总归类后上报关党组,作为部门负责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四是对干部个人考核注重工作实绩,做到客观公正。专门设计了《***海关公务员年度工作考核优秀推荐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设定了28项指标,并设定了相应的分值,对推荐考核优秀人员的全年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核。五是在本关hb2004系统上自主开发了“网上投票系统”,将各部门推荐的考核优秀和嘉奖人员上网公示,全体关员进行“网上投票”,充分听取民意,每名候选人的所得票数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年度考核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信度。
三、考核过程中抓改进深化、促完善提高
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边考核、边完善。针对个别部门在评先选优中出现的“平均主义”等现象,关考核委员会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及时予以纠正,保证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关党组为提高领导干部考核的民主化,专门召开全关大会,关党组成员在会上逐一向全体关员述职,并将所有关党组成员的述职报告在政务办公系统中公布,开通了“关长信箱”,接受关员对关领导的监督评议。
四、考核监督抓严格把关、促风清气正
去年9月,我通过竞争上岗走上办公室副主任岗位,主要负责文秘方面的工作。在当时的竞职演讲中,我曾经说过不管竞职能否成功,作为在办公室岗位工作的一名公务员,我都要努力到五勤、诚心当好四员。五勤就是眼勤、耳勤、脑勤、手勤、腿勤,四员就是为各级领导和地税事业当好参谋员、信息员、宣传员和服务员。一年来,我主要从四个方面实践着自己的诺言,力争做到更高、更强、更优。下面,我就这一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简要汇报,以接受大家评议。
一、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办公室工作是一个特殊的岗位,它要求永无止境地更新知识和提高素质。为达到这一要求,我十分注重学习提高一是向书本学。工作之余,我总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向书本学习,除了认真阅读《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税务研究》等报刊杂志外,我还经常自费购买一些工作需要的参考书。如去年省局在我们这里召开精神文明研讨会时,为了高质量地完成会议材料,我自费到书店买了一百多元钱的书。通过博采众长,我撰写的会议材料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二是向领导学。在办公室工作,与领导接触的机会比较多。一年来,我亲身感受了市局各位领导的人格魅力、领导风范和工作艺术,使我受益匪浅,收获甚丰。三是向同事学。古人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我觉得,市局机关的每位同事都是我的老师,他们中有业务专家,有科技尖兵,有文字高手。正是不断地虚心向他们求教,我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才得以不断提高,工作才能基本胜任。在市局机关工作一年多,我个人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工作业绩也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年底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
二、加强修养,时刻注意自我约束在办公室工作,与上下左右及社会各界联系非常广泛,我始终牢记自己是地税局的一员,是领导身边的一兵,言行举止都注重约束自己对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对基层对同事,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社会对外界,做到坦荡处事,自重自爱。一句话,努力做到对上不轻漫,对下不张狂,对外不卑不充,注意用自已的一言一行,维护市局机关和各级领导的威信,维护地税部门的整体形象。
三、勤奋工作,回报领导和同事的关爱我从基层调入市局工作以来,市局领导和机关的同志们给了我许多政治上的关心、工作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关怀。我能有今天,永远也不会忘记领导和同志们的关爱。我惟一的回报方式就是拼命地工作。我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珍惜这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也被市局领导和机关全体同志的敬业精神深深感动。
一年来,对领导安排的所有工作,我从不讲任何客观理由和条件,总是默默无闻地努力完成。多少个节假日,多少个不眠夜,我都是在拼命工作中度过的。据自已粗略统计,全年撰写各类文字材料近篇计余万字,平均每天近字,地市级以上各类媒体采用篇。虽然常常感到身心疲惫,头发也白了许多,但我的心情始终是舒畅的。每当我的工作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每当看到自己的努力为我市地税事业发展起了一些作用时,那种成就感,那种自豪感是任何语言也无法表达的。古人说四十而不惑。年近四十的我对人生、对事业也有了自己的感悟。对金钱、对名誉、对权力,我都没有什么奢求,努力工作是我最大的追求。说句实在话,工作不仅是我谋生的手段,更是我回报领导和同志们的最好方式,也是一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惟一选择四、尽心履职,全心全意当好配角作为办公室领导的副手,我的理解,没有什么谋求利益和享受待遇的权力,只有承担责任、带头工作的义务。在平时的工作中,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从不讨价还价,保质保量完成对自己分内的工作也能积极对待,努力完成,做到既不越位,又要到位,更不失职。在同办公室其他几位同志的工作协调上,做到真诚相待,互帮互学。一年来,办公室的工作得到了省局、市局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这是我们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从本人所处的角色看,可以说总体上是称职的
总而言之,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自己尽了心,努了力,流了汗。不管这次述职能否通过,我将一如既往地做事,一如既往地为人,也希望领导和同志们一如既往地待我 。
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述职报告篇【二】
我院2xx-x年5月任用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决定对这批科级干部在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考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德:指政治品德和思想品德等,主要包括原则性、求实精神、正直性、忠诚性、民-主性、责任感和全局意识、大局观念等方面。
2、能:指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等,主要包括学习理解和执行院、系党政决策的水平、上下协调和服务师生的水平等。
3、勤: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心、奉献精神、勤思笃学、投入精力、任劳任怨、服务精神、纪律性等。
4、绩:指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主要包括完成工作计划和院、系下达的重要任务以及对学院和部门工作的贡献等。
5、廉:指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遵守学院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勤俭节约,不贪不占,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等。
二、考察办法
机关科级干部由组织部负责考察,系(院)科级干部由其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考察。要求组织考察组,对科级干部进行全面考察。
三、考察程序
1、通知考察对象撰写试用期以来思想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考察对象所在部门主要领导与组织部沟通情况,如考察日程安排、谈话范围等。
2、个别谈话征求意见。部门人数少的全部进行个别谈话;20人以上的,找领导班子成员、师生代表个别谈话,个别谈话人数一般不得少于10人。
3、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对科级干部做出综合评价。最后以系(院)党总支名义形成考察材料,并对考察对象是否胜任现职、按期转正提出意见。
4、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向组织部报送考察对象试用期思想工作总结、科级干部考察材料等。
四、时间安排
考察工作从xx-x年9月11日开始,9月18日前结束。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按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的原则和程序考察干部。
坚持以党风廉政教育为主线,加强对民警的经常性教育,在教育过程中,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民警为重点,尤其是在管人、管物等重要工作岗位的民警进行有针对性的党性、党风、制度,确保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开展。制度建设是维护群众利益的保证环节,因此,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建立健全法纪约束机制,把预防和治理违法违纪制度与公安执法和队伍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一)健全执法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业务工作规范
全面落实《公安机关办理刑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使民警从接受报案、立案、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到做出处理的各个环节以及各项公安行政管理工作,都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完善执法监督制度
针对公安执法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严把关”一要严把案前审批关,二要严把案中监督关,三要严把案后错案责任追究关。
(三)完善廉洁从警制度
针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中易发生的问题,通过建立健全《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和民警的从警行为,促进廉洁从政。
(四)健全公安队伍管理制度
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全面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勤务管理、管理方式、教育训练、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使指挥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切实增强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能力。
二、抓监督,全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监督是保证维护群众利益工作落实的关键,坚持从严治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执法为民。把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作为监督的重点,筑牢监督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进步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暂行办法》,积极落实述职述廉制度,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凡涉及重大事项等必须由觉委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
(二)加强对执法过程和执法环节的监督
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严厉查处以权谋私、损害群众经济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
三、建立完善警民联系制度
(一)走访评议制度。一是建立健全集中大走访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日常走访制度。三是建立群众评议制度。
(二)向群众报告工作制度。采取召开警民恳谈交流会、组织警营开放日等形式,或通过政府网站、网络、电视、报纸等载体信息,定期向社会和群众报告工作。
中图分类号: S-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2-0024-1
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制的有力创新,是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对加快依法治农进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综合执法的推进,暴露出的问题直接制约了执法效果的进一步彰显,影响了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目标的实现。
1 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综合执法认识不深刻,职能没有综合到位
由于部分单位缺乏冲破内部阻力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的勇气,“等、靠、看、要”思想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是导致个别县级农业局还没有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全省还有2个县未成立大队;二是存在综合执法机构未经编制部门批准的现象,全省92个大队中尚有5个未获批准;三是职责综合不规范,一些单位仍在执行分散执法。
1.2 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全省现有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大多是从专业技术人员转岗而来,以农学类专业为主。由于绝大多数执法人员不能参照公务员管理,又没有技术成果用于职称评定,导致部分执法人员缺乏归属感和职业认同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积极性,存在临时思想。以上原因直接影响了队伍的稳定,造成执法程序不规范、处罚裁量不规范,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不执法、乱执法等现象。
1.3 执法经费保障差,执法装备较落后
全省近100个综合执法机构中,只有15个列入了当地财政预算,经费缺口虽然采取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的方式予以弥补,但各地还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检测、办公以及用车等经费不足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1.4 执法制度不健全,执法效率有待加强
当前,大要案、跨区域案件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及上下级、县际间联动和协作不够,检验检测与案件查处的衔接不通畅,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以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力,定期报告制度不健全,案件评查未制度化,导致个别领域还存在不同程度的推诿、扯皮现象,有的地方还没有真正形成执法合力。
2 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对策
2.1 规范机构设置,明确执法职能
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应列入政法或行政执法编制,实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执法机构应设置群众来访投诉接待室、案件调解和听证室、取证样品存放室和档案室,保证必要的办公场所。综合执法应在本级农业部门的职责范围内进行,不跨部门综合。综合执法机构主要行使执法环节中的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行业管理、检验检测等仍由原专业管理机构承担。综合执法机构可与动物卫生监督、渔政监督和植物检疫等法律法规授权机构统一调度管理,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分别实施行政处罚。
2.2 保障执法经费,提升装备水平
应保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有必要的抽样检测费、取证试验费、农业侵权损害评估费及办案差旅费、通讯费和津贴等经费。同时,应加大投入力度,给执法机构配齐执法车辆、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以提高快速行动能力、固定证据能力及办公效率。
2.3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健全与工商、质监及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定期会商,及时沟通;二是严格联合办案和移送制度。联合公安等部门共同侦办,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杜绝以罚代刑;三是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在坚持属地管辖原则的前提下,对大要案、跨区域案件加强部门间、县际间协作和联动;加强与检验检测的衔接,抽检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告知检测结果;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全面地公开行政许可、检验检测信息,方便查询;五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行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日常执法与集中执法相结合;六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农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七是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听取行政执法机构工作述职,抽查履职情况;八是落实案件评查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九是健全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把依法履职及取得的成效作为衡量本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并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2.4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素质
一是严把考试录用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选调等办法从现有农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录用执法人员;二是建立严格的培训制度,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的法律和执法技能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强化政治思想教育、作风纪律锻炼,树立责任和公仆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