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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领导述责述廉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5 15:01:03

处级领导述责述廉报告

处级领导述责述廉报告篇(1)

一、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对象

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二、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内容

(一)述职内容

领导班子述职重点内容:

1、领导班子根据部门工作职责,从哪些方面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两个率先”的情况;

2、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3、如何提高创造力、执行力,增强全局观念,科学决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地履行职责的;

4、执行民主集中制,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民主、坚持原则,团结协作的情况;

5、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发扬民主,坚持条件和程序选人用人的情况;

6、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完成的情况。

领导干部述职重点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以及学以致用的情况;

2、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自觉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决议的情况;

3、坚持立党为公,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4、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情况;

5、处理好局部与全局、个人与集体关系,积极在班子中发挥作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情况;

6、坚持“两个务必”,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的情况。

(二)述廉内容

领导班子述廉重点内容:

1、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已考核);

3、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市委《实施办法》的情况;

4、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情况;

5、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情况。

领导干部述廉重点内容(见附件)。

三、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方式和程序

年度考核、述职述廉,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由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共同派出考核工作组进行考核;二是由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组织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会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根据需要派员参加。具体采取何种考核方式,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结合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的需要确定。

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按以下程序进行: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应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上述述职述廉的内容要求,认真总结回顾,实事求是,简明扼要(2500字左右)。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要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述职述廉报告要提请班子集体研究,班子其他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由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领导班子的述职述廉报告要事先印发征求下属单位的意见,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也可以在机关和下属单位公示栏或醒目位置张贴,或通过内部局域网进行公示,在更大的范围内征求群众意见。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意见或问题,要说清说透,既肯定成绩,又不隐瞒缺点和错误,找准、找实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

2、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会议。各部门(单位)组织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会议,参会对象一般为本部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人少的单位应扩大到全体人员参加,也可邀请部分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在领导干部分别宣读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后,发放《民主测评表》(表样见附件),进行民主测评。实际参加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会议的人数不得低于应参加人数的80%。自行组织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会议的部门(单位)负责《民主测评表》的发放、回收,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统计汇总;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出考核工作组参加会议的,考核组负责《民主测评表》的回收、统计。

3、个别谈话。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出考核工作组进行年度考核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后要进行个别谈话,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了解领导班子的运转情况,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现、廉洁从政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对考核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4、材料报送。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向市委专题报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及整改意见,并抄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分别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送述职述廉材料(各一式二份),向市委组织部报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5、情况反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由党委(党组)通过书面通知、个别谈话或民主生活会形式反馈给领导干部个人。有特殊情况,需要个别反馈的,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进行反馈。

四、工作要求

1、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工作要在**年2月底前结束。各部门(单位)召开述职述廉会议的具体时间,请提前3—5天分别告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处)。

处级领导述责述廉报告篇(2)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整体水平。

二、对象和时间

1、述廉对象: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发展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文物旅游局、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区安监局、区大项目办、区旧改办主要负责人,共34人。

2、述廉时间:拟于12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述廉内容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情况;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以廉促勤取得的工作实绩以及区纪委要求说明的其它有关问题等。述廉报告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

四、参加人员

区级有关领导,区纪委委员,部分区级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

五、方法步骤

按照“公示对象、走访调研、自我总结、大会述廉、组织测评、反馈意见、督促整改”七个步骤扎实进行。

1、公示对象。将述廉的对象在网站等媒体予以公示,并由所在单位负责公示到二级单位和服务对象,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评议。

2、走访了解。区纪委在10月份组织区纪委委员、区党代表、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分组深入到述廉对象所在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述廉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评价,形成书面材料,向区纪委常委会汇报。区纪委常委会根据情况,确定专人告知述廉对象撰写述廉报告时必须说明的问题及建议,同时明确述廉大会的质询人员。

3、撰写报告。述廉对象要按照要求以及区纪委告知的必须说明的问题及建议,在干部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把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纳入述廉内容。在撰写述廉报告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述廉报告要及时报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4、大会述廉。召开区纪委全委会,听取述廉对象报告。各述廉对象报告后,区纪委委员对有关问题进行质询,述廉对象现场解答和说明,对一时说不清的,区纪委事后要作专题调查,在适当的时间和场合就有关情况作出通报。召开述廉大会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区级领导参加,一并听取汇报。

5、组织测评。述廉对象全部报告后,由区纪委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廉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测评,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作出评定。

6、反馈意见。区纪委汇总测评结束后,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向述廉对象反馈区纪委委员指出的意见和民主测评的情况。

7、督促整改。述廉对象要结合评议反馈中指出的问题,于15日内向区纪委写出整改报告,提出整改落实的措施和时限。对存在的问题解决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由区纪委督促限期整改。

六、几点要求

处级领导述责述廉报告篇(3)

1、标题

述职报告的标题,常见的写法有两种:

(1)文种式标题,只写《述职述廉报告》。

(2)公文式标题,姓名+时限+事由+文种名称,如《×××2004年至2005年述职述廉报告》。

2、抬头

(1)书面报告的抬关,写主送单位名称。

(2)口述报告的抬头,写对听者的称谓,如“各位代表”、“各位同志”、“各位领导,同志们”等。

3、正文

述职报告的正文,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组成。

(1)开头

开头,又叫引语,一般写清一定时期的任职情况、分管的工作、岗位职责和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情况及个人认识,对自己工作尽职和是否称职的整体估价,确定述职范围和基调。这部分要写得简明扼要,给听者一个大体印象。

(2)主体

主体,是述职报告的中心内容,包括自己的工作指导思想,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以及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对工作规律的认识,主要是写透实绩、做法、经验、体会或教训。这部分述职的重点内容,应该详尽具体地予以阐述,因为这部分是组织评价干部较直观的依据。

这部分,要写得具体、充实、有理有据、条理清楚。由于这部分内容涉及面广,量多,所以宜分条列项写出。“条”、“项”要注意将内在逻辑关系安排好。

(3)结尾

要写明今后的工作设想、追求的目标、拟采取的措施和自己的决心。同时,还可以总结全文。

4、落款

述职报告的落款,写上述职人姓名和述职日期或成文日期。

二、主要内容

(一)述职的主要内容:

1、理论学习情况。重点是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纪和指示贯彻执行情况及对集团公司有关政策、制度、规定落实执行情况;

3、履行岗位职责和考核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业绩和经验。包括对分管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在工作中出了哪些主意,采取了哪些措施,作出哪些决策,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纠正了哪些偏差;做了哪些实际工作,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取得了哪些业绩。)

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5、个人的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廉洁从业和关心群众等情况;

6、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写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今后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二)述廉的主要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要按照《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党委、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淮矿发【2003】4号)规定的责任内容及要求,重点报告领导人员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范围内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2、报告学习、贯彻、遵守、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集团公司关于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三个不得”情况;

3、组织和协调开展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4、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5、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6、对分管工作内发生的违纪问题的处理以及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重要案件的查处情况;

7、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情况;

8、上述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正措施,今后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要突出四个字:“我”、“职”、“权”、“实”

“我”,就是在述职述廉报告中要以“我”为中心,把“我”摆在前:“我”做了哪些工作,分管的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我”在工作中有哪些创新和收获;“我”提出哪些计策,组织了哪些科研攻关,并取得了哪些成果;“我”总结出了哪些经验;“我”在理论学习上有哪些收获,如何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解决了哪些问题,有那些理论文章发表和推广、交流;“我”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对成绩要据实写全,对问题也不可避重就轻,而要讲深讲透,并从主观上分析原因,担负责任。

“职”,就是谈自己在其位谋其政的情况,是不是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权”,就是用没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上级规定和要求是否坚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是否有循私情的现象和不廉的行为;在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树立表率方面,是否有要求不严、放松自我的地方。

“实”,就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即一方面要如实反映情况,尊重客户事实,另一方面要坚持一分为二,对事物分析要全面。

四、要注意的问题

1、要实事求是,切忌华而不实

述职述廉报告一定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无论称职与否,都要与事实相符,既不要自吹自擂,也不要过分谦虚。述职述廉报告一般要当场宣读,一些同志为了顾及面子,获取领导和群众的好感,对自己的工作成绩大肆渲染,夸大其词,只讲自己的优点和所取得的成绩,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回避态度,这种做法是不足取的。

2、要突出重点,切忌报流水账

平时的工作材料是琐碎的、分散的、零星的,述职者在动笔之前,要对材料进行筛选和整理,选择主要工作,抓住主要政绩来写,不要事无巨细,一概罗列。如果为了评功摆好,照顾各个方面的关系,述职述廉报告写得非常罗嗦的“流水账”,就会让人不知所云。述职报告的写作目的是为了说明其工作是否称职,因此,要将履行职责的过程,取得的成绩或出现的失误,及对工作的认识表述出来,要对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3、要情理相宜,切忌考虑个人

述职述廉报告在叙事过程中,要有适当的感情色彩。但是个人情感不要融入过多,避免造成不良影响。述职者要对自己以往所从事的工作进行归纳、概括、提炼、围绕履行职责的实际

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反思,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要与群众面对面进行交流,以坦诚的胸怀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工作中群众反映较大、意见较为突出的问题,要敢于面对事实,将自己的想法公之于众,客观地谈,深入地谈。如果过多地考虑个人的利益,过于看重取得的政绩,热衷于锦上添花,缺乏面对错误与失败的勇气,不仅脱离群众,也严重违背了述职报告的宗旨。

4、要语言朴实,切忌虚饰浮夸

述职者要有驾驭语言的能力,崇尚朴实,给听众以豁然开朗的感觉。朴实之美历来备受人们推崇。在述职述廉时,用朴实的语言叙事说理,不仅缩短了与群众的距离,也密切了和群众的关系。有些同志为了显示自己的才学,述职述廉报告的语言高深难懂,洋里洋气,群众听起来如“雾里看花”,摸不着头绪,反而弄巧成拙。述职报告的实用性,决定了它的语言必须具有真理般的自然质朴。述职者面对的听众文化层次有差异,这就要求叙述时语言表达通俗易懂,多采用质朴无华的群众性语言,直陈其意,不要哗众取宠,也不能用一些生僻的字眼,故作高深。

5、要分清成绩,切忌含糊不清。

要注意区分集体领导中的个体实绩。干一项工作,通常是领导班子和几个人共同完成的,在写自己的工作成绩时,应该写自己在这项工作中担任的具体工作,所起的作用、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因此,要分清哪些属于别人的成绩,不能写,哪些属于自己的成绩,应该写。其中,那些属于自己的独创并具有实际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应着重写好。

五、有关要求

1、述职述廉的报告字数不少于2500字,要求由本人撰写,不得由他人,不得照抄照搬单位的工作计划、总结。其中,述廉部分不得少于三分之一的篇幅。

2、述职述廉报告要实事求是,在总结成绩、经验的同时,重点要剖析本人在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发现领导人员在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以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3、述职述廉报告要一式两份,分别报集团公司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存入个人廉政和考核档案。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及时间。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一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都是述职述廉的对象,参照这一规定,各级班子成员中所有的非党领导干部也应纳入述职述廉的范围。时间应在五年任期换届后的第二年和换届前一年年底各开展一次述职述廉活动。二是县级以下各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以及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则应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述职述廉。

二、述职述廉的形式及程序。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应由上级党委委托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召开述职述廉大会或干部职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参加会议的应是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领导干部管辖区域内的下一级主要负责同志,其分管工作业务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邀请一部分其服务对象中的群众代表参加。述职述廉的形式采取自我评述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班子成员内部测评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办法,把自评、测评、民主评议的结果与年度考核挂勾。程序可以概括为:1、上级党委负责人或委托人主持会议;2、班子集体及班子成员分别述职述廉;3、群众代表评议班子集体及班子每个成员;4、对班子集体进行民主测评;5对班子成员个人进行民主测;6、对班子集体及班子成员个人评议及测评结果统计汇总;7通报评议及测评结果。

处级领导述责述廉报告篇(4)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年全区处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潞城镇党委责成专人将文件复印下发,并组织全体处级领导学习文件精神,布置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二、召开各部门征求意见会

按照分管工作,分部门进行征求意见。对主管领导按照德能勤绩廉及履职情况分部门征求意见。通过征求意见,我们了解到大多数部门及干部、群众对主管领导的工作是非常满意的,认为他们的领导是非常优秀的。工作中有待进一步加强的方面也都一一列举出来,意见提的十分忠恳。

三、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副处级以上干部分头撰写述职报告。被考核人对一年来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情况及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写出3000字左右的述职报告。

四、个人述职述廉

镇处级正职领导公开述职,副处级领导干部只撰写述职报告,并将述职报告交到镇考核领导小组,由镇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印发到每一名参加测评的干部手中进行评审。

五、民主测评

镇考核领导小组于**年x月xx日组织×××名机关干部对每一名参加考核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由镇组织部将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镇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处级领导述责述廉报告篇(5)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第三条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本年年末或次年年初.

第四条 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一)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和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遵守党章、政 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情况.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在重大问题上,特别是“干部选用、资金安排、项目审批”等方面,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民主决 策和自觉接受监督情况.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和市纪委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四)领导班子及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中履行职责、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执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特别是 贯彻中纪委关于不许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不许放任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等规定和加强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情况.

(五)结合本人实际,需要报告的其它情况.

第五条 党委书记按照有关规定在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县纪委领导到会听取.党委成员, 结合年度考核或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 并进行述职述廉报告.

处级领导述责述廉报告篇(6)

考核工作在市委和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考核对象

县(区)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直有关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名单附后)

三、考核内容

1、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4、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5、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工作开展情况;

6、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7、解决反映突出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

8、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9、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先行自查。被考核的对象按照要求于2月25日前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市考核组在此基础上进行考核。具体步骤如下:

(一)公布举报电话。考核组设立举报电话,被考核单位在考核组到达之前向社会公布。

(二)召开述职述廉大会。

县(区)参会人员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县(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书记、镇长、纪委书记,部分担任县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上届以来)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市直单位参会人员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30人以上的单位)或全体人员(30人以下的单位),下属单位负责人。大会主要议程有:

1、考核动员。考核组组长或付组长作动员讲话。

2、述职述廉。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分别代表县(区)委、政府作述职述廉报告,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作述职述廉报告。主要内容:一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情况;二是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重点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三是本人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情况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县(区)委、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在会前必须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审阅。主要内容:一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二是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述职述廉报告以写实为主,力求做到言简意赅。述职部分与述廉部分分开写,前述职后述廉。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一般3000字左右,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可根据需要确定篇幅。述职述廉报告应统一印制成册。

3、民主测评。由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工作情况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表于述职述廉大会前2天发至参会人员,并于会前填写好民主测评表,大会结束时全部收回,由考核组负责汇总统计。

(三)调查问卷(仅县区进行)。为进一步了解社会各界的反映,随机选取20名县(区)党代表、20名县(区)人大代表、20名县(区)政协委员、20名县(区)直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和20名市民代表现场填写调查问卷,会议结束时全部收回,由考核组负责汇总统计。

(四)个别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情况及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个别谈话的范围:县(区)原则上为县级领导班子负责人,部分县(区)直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部分县级离退休老同志;市直单位原则上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具体人员由考核组根据工作需要商被考核单位确定。

(五)查阅资料。围绕考核标准,查阅反映有关工作的原始资料,必要时复印。主要包括201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年度考核自查情况等资料。

(六)考核组评价。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问卷、查阅资料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被考核对象予以填表评价。

(七)汇总材料并上报。考核组形成考核综合报告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八)反馈。考核组向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反馈有关考核情况。反馈内容: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民主测评和调查问卷(县区)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九)通报和存档。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就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等有关材料存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档案。

处级领导述责述廉报告篇(7)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公开透明,务求严谨实效,不断丰富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和程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吸引、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实施对象

勤廉公示的对象为: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区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党组织关系在宿豫区的市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三、主要内容

(一)勤政公示的内容。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主要看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始终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关系,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情况。主要看在直接管辖的范围内,有无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有无发生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在社会稳定等方面造成恶劣影响的重特大案(事)件;是否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严格追究。

3、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主要看所在乡镇、部门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招商引资、主办或协办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督查事项等任务完成情况。

4、执行“富民优先”方针情况。主要看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三就三百”工程、实行挂钩帮扶和结对帮扶、完成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情况。

5、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情况。主要看是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宿豫实际,求真务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发展思路上有所突破,在机制体制上有所创新,在方式方法上有所突破,并取得明显成效。

6、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主要看是否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又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是否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是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全局性问题以及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问题,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分管工作和职责范围内其他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看是否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得到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

(二)廉政公示的内容。

1、执行不准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代币券(卡)等支付凭证的规定的情况。

2、执行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以及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其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等规定的情况。

3、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以及到农村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不准用公款在社会上的经营性饭店用餐等规定的情况。

4、执行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或者借开会、考察、招商、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的规定的情况。

5、执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的规定的情况。

6、执行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升学、参军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的情况。

7、执行不准违反规定建房、分房、购房和公款装修住房,超标准或多占住房的规定的情况。

8、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规定,以及通讯工具补贴发放等规定的情况。有无超标准、超编制更新购置小汽车;有无用公车钓鱼、接送亲属子女上学、探亲访友、婚丧嫁娶等公车私用现象;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及违规报销通讯工具补助费等情况。

9、执行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等制度的情况。所收受的礼品、礼金是否及时上交登记;本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是否及时报告;本人的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申报。

10、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等规定的情况。

11、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有无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情况。

12、执行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脱离实际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借各种名目搞节庆和达标评比活动等规定的情况。

13、执行工作纪律、“禁令”等规定,以及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14、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其它规定的情况。

四、方法步骤

区勤廉公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区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的勤廉公示工作。

勤廉公示工作主要公示勤廉公示对象近三年来的勤政廉政情况,并要形成制度化。今年的公示工作在年底前完成。以后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并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同时实施,实施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前。

公示内容根据当年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作相应调整。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

1、确定公示对象。勤廉公示对象的确定,由区纪委常委会讨论研究,提出初步方案,报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2、组织宣传发动。公示对象确定后,由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刊播公告,主要公开公示对象姓名、所在单位、职务、分管工作;实行公示工作的目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监督电话等。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同时,勤廉公示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公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有关要求。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要及时进行宣传发动,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明确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并协助勤廉公示办公室做好本单位公示对象的勤廉公示工作。

3、学习对照检查。公示对象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党规、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要认真学习孔繁森、郑培民等勤廉典型心系百姓、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先进事迹和高尚情操。从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自觉地对照规定找问题,对照先进找差距,面对丑恶思清廉,认真排查自身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对实施勤廉公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真心诚意地接受群众监督。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点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在公示对象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之前,由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公示对象所在部门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让干部职工对公示的内容进行“点题”。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和建议,请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举报、审计结果以及社会舆论等情况对公示的内容进行“点题”,对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问题进行归纳,而后向公示对象反馈,要求公示对象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既对公示的共性内容作出阐述,又要对“点题”的个性内容作出重点阐述。

2、个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对象对照勤廉公示内容,自己动手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不得让他人。述职述廉报告要分别写清勤政情况、廉政情况,尽除空话、套话、大话、虚话,力求真实、客观、全面、具体,既要按照规定的7个勤政公示内容和14个廉政公示内容进行逐条对照逐条阐述,又要把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点题”内容说清楚、说明白、说透彻;既要反映勤政廉政好的一面,又要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纪委审核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写好后,首先要提交区纪委常委会审核。纪委常委会根据群众“点题”和举报、案件查处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初稿进行审核。凡报告的格式不符合要求,报告内容不详实、不具体,自我表扬多、查找问题少,说共性问题多、查个性问题少,讲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原因少的,要一律退回重写。对避重就轻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要提出严肃批评,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通过审核,力求使每一份述职述廉报告从形式和内容上都符合规定的要求,都能真实地反映出公示对象自身的真实情况。

4、班子评议述职述廉报告。经区纪委审核的述职述廉报告,要印发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份,并评议,评议时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参加。公示对象根据班子成员评议的意见,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再修改再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后的述职述廉报告报勤廉公示办公室。

5、群众评议述职述廉报告。由勤廉公示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单位聘请的党风联络员、行风监督员以及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座谈评议。参会人员对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或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提问或质询,公示对象应如实回答。对于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中没有写到而群众有反映、想了解的问题,经组织核实后,视情况及时通知公示对象在述职述廉报告中予以补充说明。

6、对外公示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分张贴和会议宣读两种形式。公示对象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由乡镇党委负责将其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所辖行政村村务公开栏内,并由本人在乡镇机关全体人员和村支两委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宣读;公示对象为区直机关领导干部的,由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将其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在机关和下属单位公开栏内,并由本人在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宣读。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要在公示栏处设立意见箱,区勤廉公示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间,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情况进行督查。

(三)考核评定阶段。

1、民意测评。领导干部在会上宣读述职述廉报告后,当场发放《领导干部勤政情况测评表》和《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测评表》,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测评表由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负责发放、回收、汇总。

2、组织考察。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进行集中考察,主要对公示期间和民意测评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查核实。

3、结果评定。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评定,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勤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廉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的评定,分别由区纪委常委会综合民意测评、群众反映、组织考察等情况,初步确定评定档次,报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四)总结整改阶段。

1、公开评定结果。公示、测评结束后,勤廉公示办公室根据确定的评定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本人进行反馈,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民意测评情况和评定结果。

2、实行谈话提醒。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核实确实存在轻微问题或结果评定等次为“不称职”或“不满意”的领导干部,本着教育在先、警示在先、监督在先、挽救在先的原则,由区委或纪委、组织部领导对其实施诫勉谈话或进行组织处理,并责令其迅速整改到位,勤廉公示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公示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调查处理。

3、建立廉政档案制度。勤廉公示的有关资料及测评结果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今后,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业绩评定以及表彰奖励等,都要征求勤廉公示领导小组意见。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依据勤廉公示评定的结果,对照有关条件,每三年一次,评选区级“十佳勤廉公仆”和“十佳廉洁文明家庭”,以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气。

五、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区勤廉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成立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许步健同志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王柏生同志、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仲林同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彩林同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健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负责勤廉公示工作的指导、督查和协调。区纪委副书记朱秀庭同志和区纪委廉政室主任杨邦中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其他人员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抽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勤廉公示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勤廉公示工作。

处级领导述责述廉报告篇(8)

二、对象和时间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省直党政机关的省管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上述人员中,党政“一把手”作年度总结述职述廉报告,其他领导干部只作述廉报告。

(二)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工作同时进行,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在届中、届末考察时,此项工作与领导班子成员述职结合,不再单独进行。

(三)述职述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各市和省直党政机关召开述职述廉会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要派员参加;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作年度总结述职述廉报告时,委托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

三、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意见》(浙组[*]58号)为基本依据。

(二)各级党委(党组)可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增加有关内容。可先在干部群众中征求意见,把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纳入述职述廉内容。

(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述职述廉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工作程序

按照“自我总结、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四个步骤扎实进行。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或述廉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

(二)召开会议。会议由党委(党组)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原则上按照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确定,党委(党组)认为需要时,可适当扩大。

(三)收集和反馈意见。采取请与会人员填写评议表、测评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收集意见。统计汇总工作,由纪委、组织部负责,并及时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如实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民主测评的情况。

(四)报告工作情况。各级党委(党组)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情况及领导干部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统一报上级党委,抄送纪委和组织部(各三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对下级党政机关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指导。各级纪委(纪检组)、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加强与上级纪委、组织部的联系和沟通。

(二)发扬民主,突出整改。应通过一定的方式提前让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了解述职述廉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以便于监督。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处级领导述责述廉报告篇(9)

一是县委重视,支持有力。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同级纪委全委会上公开述廉述责,这在全区尚属首创,在全国也是走在前列的。长期以来,由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影响,纪委监督的重点是下级单位和党员干部,对同级党政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成为“软肋”,成为薄弱环节,甚至几乎成为盲区,“不愿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一直视纪委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认为纪委无权监督同级党政班子。这次选择在平罗县先行试点开展县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公开述廉述责,是经过市委和市纪委研究决定的,自治区纪委也非常重视和支持。平罗县委对开展试点工作思想认识到位,主要领导态度鲜明,积极领导和支持县纪委抓好试点工作,为公开述廉述责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

二是组织得力,规范有序。开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同级纪委全委会上公开述廉述责,是一项创新举措,无经验可循。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取得实效,市纪委专门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对述廉述责对象的确定、报告的撰写,以及公开述廉述责、询问评议、结果运用等环节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按照方案要求,平罗县认真研究,积极谋划,加强沟通,严格程序,把好关口,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在述廉对象的确定、述廉程序等环节,县纪委多次与市纪委沟通协调,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认识到位,尽职尽责。这次,根据县党政班子成员任职情况,县委、县纪委确定了6名同志在全委会上公开述廉述责。6名同志均实事求是地报告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提出了改进的思路和措施,对委员的质询不回避、不遮掩,实事求是给予答复。说明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是清醒的,对本次述廉述责的态度也是端正的。各位委员能够认真履职尽责,对6名同志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现场质询,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充分体现了全委会的监督职能,也更能说明,纪委委员不仅仅是一项荣誉,一种身份,更是一份责任。

应该说,这次公开述廉述责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是,述廉不是最终目的,促廉才是根本。县纪委要跟踪督促述廉述责对象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要充分运用好这次测评结果,这次述廉述责测评情况将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对测评结果为“一般”或“差”的,市纪委将对其进行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将根据调查情况决定是否建议市委进行组织调整。述廉述责对象要正确对待,不能“一述了之”,而要“以述促廉”,进一步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县纪委要对这次述廉述责工作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及时完善,为明年在全市推行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职能

纪律检查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监督同级党委是党内法规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中国共产程》明确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中央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地方(部门)各级党的委员会成员及同级担负行政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工作,由同级纪委(纪检组)负责进行。”这就赋予了纪委开展同级监督的重要职责,也是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检查机构必须履行的神圣使命。

党委要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腐败不是权力活动的必然产物,而是权力失去监督制约的直接后果。与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比,同级监督具有自身的优势。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同级之间的监督,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其效果比下级监督大得多。纪委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工作动态和重大决策等方面的情况最了解、最清楚,通过同级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有利于加强对 “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事前监督,防止决策失误和腐败发生;有利于及早发现党委班子及成员在用人、用权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及时制止纠正,防止出现更大的问题。所以,同级党委要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纪委充分行使监督职能。班子成员要时刻认识到自己不是特殊党员,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来自同级纪委的监督,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觉悟和意识,支持纪委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

纪委要大胆行使监督职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这为纪委进一步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指明了方向。为了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水平,中央正在加快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明确“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为纪委行使监督职能创造了有利条件。纪检机关要牢记神圣职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创新方式,大胆履行监督职责。在座的各位纪委委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发挥主体作用。书记指出:“纪委委员不是荣誉,是职务、更是责任担当,必须干干净净做人,兢兢业业为党工作。”作为纪委委员一定要有角色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纪委常委会的领导,积极履职尽责。纪委常委会要为委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调动委员参与纪律检查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和活力。

二、敢于担当,勇于担责,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在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

要坚决当好主角。当前,反腐败斗争正处于“提档增速”的新常态,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十以来,反腐败的力度前所未有,一大批腐败分子被严肃查处。中央先后查处了58名中管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今年1-10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举报、初核、立案、处分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54.43%、63.73%、55.07%、36.8%;今年以来,我市先后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共查处各类腐败案件7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0人,社会震动之大、群众反映之强烈,我想大家都深有体会,一次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平罗县的情况我就不多谈了,大家很清楚,也不是一片世外桃园、一块净土!曾经的好同志腐化堕落,固然咎由自取,但是也与我们“两个责任”的落实不力有着重要的关系,党组织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体现在哪里?党委的主体责任体现在哪里?纪委的监督责任体现在哪里?我们必须明白: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而不是事务责任;是分内责任,而不是额外负担,是直接责任,而不是间接责任。现在许多领导干部往往很看重自己的行政职务,忘了自己是一级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或党组成员,党的观念淡薄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弱化了。恰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首先应该履行好党员的职责,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在座的大家都是主角。如何当好主角?我认为就是要做到“党委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其他组织不丢手”。党委不松手,就是各级党委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党委各项工作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了党委的5项主体责任,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又进一步细化了内容,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坚定落实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源头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主要领导不甩手,就是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的作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不缩手,就是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其他组织不丢手,就是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群团组织的党组织,都要群策群力,履行好各自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的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都要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切实建立起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党组),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被棚架、虚悬。严格责任追究,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一道防线。自治区已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市委也正在研究制定我市的问责办法。我们将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全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适时开展巡查,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案件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所在党组织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不彻底的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例,全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6月24日,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因在湖南衡阳发生的严重贿选案件中涉嫌犯罪,被依纪依法进行了处理。这是“一把手”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而受到追究的典型案例。8月21日,大学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且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曝光。这就是信号,有责必问、有责必查、有责必纠,目的是告诫大家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牢记宗旨,依法依纪行使权力

借此机会,送给在座的各位五句话,与大家共勉。

第一句话:理想信念不能动摇。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根本、 最危险的动摇。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表明,领导干部不论职位有多高,功劳有多大,一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偏差,就会身不由己滑向腐败的深渊。对领导干部来说,理想信念既是追求事业的力量之源,也是道德操守的根本防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和崇高使命,不忘根本,自觉恪守党的各项纪律,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第二句话:手中权力不能滥用。权力是把“双刃剑”,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赞誉,用权为私必然导致身败名裂。大量的案例警示我们,腐败分子之所以落得可悲下场,就是因为权力观发生了扭曲,个人主义泛滥,私欲恶性膨胀。对领导干部来说,要对权力始终怀有敬畏之心,慎独慎微,自重自警。要按照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纪守法,“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带头执行纪律、执行法律,以上率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让法治成为执政自觉。当前,在全市开展的“访贫思廉”教育活动,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迈开双腿,深入到贫困群众中去,亲眼目睹贫困群众的生活窘况,通过访贫,净化自己的灵魂,珍惜自己的岗位,做到知足惜福、节俭朴素,思廉守廉、勤政为民。

处级领导述责述廉报告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省市委有关条例、规定、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要求,认真做好述职述廉工作。通过年度总结和述职述廉,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德才表现情况,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认真解决有关问题,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二、主要内容

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意见》(浙组[2000]58号)为基本依据,同时要把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活动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其中,述职要重点围绕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主要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所取得绩效、以及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和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解决等。

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见有关规定,考核工作由局纪检组牵头同时进行。

三、方法步骤

由局党委派出考评组,吴德宝、韩勇同志任组长,局组织处、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具体实施,各直属单位党委(支部)配合实施。参加年度总结和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局管领导干部。其中任职不满半年的和非领导职务人员,只作个人总结,不作大会报告和测评。

年度总结和述职述廉工作主要采取大会报告和书面报告相结合、民主评议、民主推荐、考察谈话等方法步骤进行。因四局机构升格,领导班子及中层正职调整不久,经局党委研究确定,四局局管领导干部考核将简便进行,只作书面总结报告。

公开报告:由领导干部本人写出书面年度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主要是回顾一年以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以及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其中各单位主要领导(不含四局主要领导)在民主评议大会上进行公开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书面形式报告。述职述廉报告还需结合领导干部述廉十三项重点内容(详见杭交党委〔2006〕35号):

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主要是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年度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书面测评。

民主推荐:主要是推荐近期可提拔任用干部和局管后备干部人选(包括正处和副处)。

考察谈话:考核中,考核组将分别找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处级领导述责述廉报告篇(11)

一年来,我们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利用星期五下午周会时间,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通过学习张新起书记在中共潍坊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既明确了新的工作目标,又提高了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工作目标与方向上同市委保持了高度的一致,工作作风上始终保持了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结合十七大报告的学习,全处干部职工对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理论认识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法》的精神及《潍坊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围绕加强班子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到从高从严要求,建立健全制度,立足平常教育,着眼职责防范的原则;坚持党政齐抓共管,集体领导与个人责任分工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把“一班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干部管理之中。

此外我们还结合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对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地业务培训,使他们具备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服务水平,基本做到了优质、规范服务。年初以来办公大楼管理处被授予“省级花园式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重点工作进一步突出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给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生活环境,xx年年我们在吸收、借鉴现代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根据办公大楼的实际,坚持工作从细,标准从严、质量从优,基本形成了以管理处服务为主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大服务格局。

一是我们积极争取资金,更换并完善了会议室相关配套设备,满足了召开不同会议的需要。加强夜间、节假日和特殊时期的值班,做到24小时提供会议服务。到目前为止,共圆满接待各种会议660多场次,从未出现过任何差错,受到主办方和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我们还建立了会议回访制度,认真听取了办会方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为了进一步美化楼内外环境,我们对楼内各公共会议室和一、二楼大厅、餐厅等,常年摆放鲜花,定期更换,精心养护。在重大节日和重大会议期间,我们及时悬挂彩旗彩灯,烘托节日喜庆气氛。我们招标了专业的物业公司,积极做好楼内外的保洁,全年共清运各类垃圾600多立方,为机关干部创造了明快、洁净的办公环境。

五是公交服务工作。为给机关干部提供更优质的交通服务,我们与市公交公司联系,规范各项服务措施,优化组合车辆安排及运行路线。在我们与公交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所有班车全年全部安全准点,没有一次耽误干部职工的上下班。

六是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工作作为机关办公大楼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我们成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

的安全责任制,并层层抓落实。针对消防设施的老化现状,上半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对大楼内的消防设施通过招标进行了更换。同时,我们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坚持落实一月一小查、一季一大查的制度,对办公大楼进行严格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消防系统正常运转和消防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

七是广场车辆交通管理。为使大楼庭院内广场及停车场的车辆行驶安全、畅通,我们实行专人全年管理,负责维持广场车辆的行驶和停放秩序,保障机关车辆行驶畅通、停放有序、提高了各机关办事效率。此外我们还对自行车的存放进行了规范,扩建了自行车棚面积,各科室轮流值班执勤,使自行车停放混乱的局面得到了改观,为公务用车腾出了空间,得到了各部门领导的一致好评。 与本篇 【2012年单位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内容有关的:

2012年度个人述廉报告

镇党委书记领导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国税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总结

2012年个人述廉述职报告

2012年个人述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