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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5 15:02:48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篇(1)

一、工作安排情况

根据县纪委、监委的工作安排,我室分管有庆镇、定远乡、嘉禾乡等15个乡镇和县委办、组织部、政研室等27个部门。我室将按照县委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和县纪委、县监委年初工作计划,全面贯彻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着力健全“不能腐”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全面提升“不想腐”的自我约束意识,保障我县经济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集中精力查办案件

今年以来,截止今天,我室共收到问题线索138件,其中中央转办问题线索6件,省级转办问题线是11件,市级转办问题线索21件,本级受理问题线索100件。已办结108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2件25人,结案14件17人,移送审理4件4人,立案审查4件4人。

违纪违法案件表现形式有:单位职工吸食毒品、学校教师有偿补课、领导干部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大办酒席、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追求享乐,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违规收费,挪用资金,挥霍公款等。

(二) 对分管乡镇和部门信访工作进行督查

 各乡镇和部门信访维稳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乡镇和部门都能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要求,认真部署和落实,扎实推进信访维稳工作,个别乡镇存在无信访案件结案呈批表和无初步核实呈批表及无实名举报反馈情况表。通过我们的督查,各乡镇和部门对自己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

(三)开展对2017年度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

为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深化纪律监察,促进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保护处分人员的正当权益。我室于2018年9月至10月,开展了对本片区2017年度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在近2个月的回访教育工作中,共回访教育人数29人,有6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2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数被处分的人因为心理上背上包袱,工作懈怠,应付了事现象严重。回访教育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回访对象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被动工作应付工作的现象有所好转。在回访教育过程中,我们着重强化纪律观念和岗位责任意识,促使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四)监督检查中央环保督查问责案件执行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我室对各级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和问责案件执行到位、整改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现场,逐一开展明察暗访,回访有关干部群众,确保所有问责问题整改到位,并建立问责问题督促整改台账,严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期整改落实到位。

(五)全力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针对国省定异地扶贫搬迁、扶贫小额信贷以及产业或就业帮扶等项目开展督查;督查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制度落实情况、国家助学金补助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医疗救助资金落实情况。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准确、快速地核实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严惩扶贫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专项活动中,积极安排专人,成立执纪监督组,开展专项督查和初核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协作配合,深入核查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开展工作的特点

(一)严肃党的纪律,强化队伍建设

1、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加强对片区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舆论宣传纪律、人事安排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充分利用党风廉政考核机制,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片区内各乡镇、各部门,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中。抓好片区各单位、各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

3、结合改革转隶教育工作加强纪检监察二室及其片区全体执纪执法干部自身素质的培养。大力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步伐,理清职责定位,深化内部改革,尽快回归主业主责。

(二)以预防腐败为核心,积极推进机制建设

1、加强案件通报和研讨,共同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挖出“病根”提出防范措施,完善制度,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营造反腐败工作的强大氛围。

2、利用现代通信网络建立以室为指导中心的QQ联系群,涵盖片区内所有负有主体责任的党委领导和负有监督责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该群达到我室与各片区、各单位之间的日常工作联系,以及工作资料的上传下达和工作经验的及时交流,也利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指导。实现了片区各乡镇、各部门上下联动,横向交流的工作格局。

3、着力创建片区内各单位、各乡镇党风廉政和预防腐败文化。建立党风廉政和预防腐败相关的教育、宣传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警示、教育,营造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大力推进院坝纪检行,将执纪监督工作深入到基层,让基层干部队伍保持思想上的清醒,随时绷紧远离腐败这根弦,增强政治上的定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三)严格执纪监督

1、充分运用各种执纪监督方法,依照党章和党内法规,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开展日常监督。

2、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廉洁从政从业、秉公用权;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和不正之风;坚守道德操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开展日常监督。

3、利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强片区巡查监督工作,通过巡查监督。加大 “四风”问题核查力度,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特别是打好改进作风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4、加大重点领域内专项整治工作和违纪线索的排查力度。在监督巡查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与重点领域内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今年根据县纪委、县监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室组织专门力量加大了对全县教育系统的专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还我县教育事业一片净土。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充分运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的方式进行执纪监督,对立案线索按程序报批、移交,做到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

四、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们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我室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新成立的执纪监督室,工作人员在执纪监督过程中还存在掌握业务技能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办案实践多,但总结经验还不够,办案工作的政治、社会效果还没有得到较好的体现,离群众满意还存在差距,进行研究预防和治理腐败对策、建章立制、规范行为等方面,还须努力。

五、明年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纪办案水平

在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委的领导下,把学习放在首位,强化依纪依法办案的基本素质,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做到秉公执纪,廉洁办案,要通过办案办出亲和力、办出凝聚力、办出威慑力、办出公信力。有计划地磨练基层办案人员,或定期抽调基层纪委、纪检组的同志参与县纪委办案,传授证据的搜集鉴别,突破案件的技巧,案件性质的认定,文书、报告的制作等专业知识。推荐办案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大面积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

(二)注重惩防教育

通过剖析案例,从中发现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加强预警预防,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腐败滋生的深层次原因,掌握热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在纪律作风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行为规范,明确纪律要求,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产生。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篇(2)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室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关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的精神,共查办或指导查办案件8件,其中5人,诫勉谈话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追回各项违纪违法款余万元,其中市纪委追缴1934.5万元,宿城区纪委追缴200余万元。此外,调查核实件5件,初核案件线索3件。

(一)突出重点查办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

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征地、拆迁、安置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我室查办了宿城区委原常委荣佑文挪用公款1120万元、受贿520万元案件,指导宿城区纪委查办了洋河镇副镇长徐捷受贿29.6万元案件、洋河镇党委副书记丁桂武渎职、受贿31.7万元案件、洋河镇农业服务中心办事员夏建祥贪污21.4万元案件、宿迁达源农电公司三树营业部经理刘仁理受贿14.8万元案件。以上五起案件均发生在洋河镇,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发现了资金运用、工程发包、用地审批、拆迁安置等环节的制度漏洞,为新成立的洋河新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破解了拆迁安置等方面的棘手难题,以反腐实效赢得了洋河人民的广泛信任和好评。市委缪书记对查办荣佑文案件取得的良好的政治、法律及社会效果做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二)认真负责调查相关件,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今年以来,对于每一封件和每一条案件线索,我室在初核中都能做到深入细致、认真负责,采取实地走访举报人、与相关人员谈话、配合职能部门解剖有关工程项目等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先后调查核实了泗阳县国土局、沭阳荣盛鑫城、中石化宿迁分公司黑鱼汪油库、市交通局航道处小金库、滥发招商引资奖金等相关问题,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省纪委执法室、三室和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及时落实相关处理意见。此外,配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初查有关案件,目前一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逮捕;初查有关案件过程中配合工商部门查处一起虚报注册资本案件,并对涉案公司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省纪委纪检监察三室要结果的两个案件线索进行初核,目前初核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深入细致的初核工作让办案人员有了底气,案件查办有了底线,谈话工作有了底牌,为办好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些件的查处也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省纪委相关室领导的充分认可和市委缪书记的专门批示。

(三)加强督促考核,推进市直机关办案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对市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检查工作进行绩效考评。年初,我们根据案件检

查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对市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检查工作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市纪委派驻纪检十六组等相关单位被评为案件检查工作先进单位。二是根据案件检查工作的新形势以及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对案件检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制订了《全市案件检查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从制度上推进市直机关办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办案指导,先后指导配合市湖滨新城纪工委、市交通局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组、市水务局纪委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对违纪款进行收缴。

(四)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办案整体合力

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职能,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对公安、检察、审计、财政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有效形成了办案整体合力,提高了案件检查的质量和效率。查办荣佑文案件时,由市纪委牵头成立了办案指挥部,在办案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及泗洪县纪委派出精兵强将参与办案工作。各部门统一部署、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各司其职,在最短时间内突破了案情、取得了相关证据。在初核省纪委三室要结果的有关案件线索的过程中,我室会同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洋河镇政府等部门以工程专项治理名义对有关项目进行了解剖,有效隐蔽了我们的初核工作,增强了初核工作的保密性、准确性、针对性。

(五)严格要求,提升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全室同志积极参加“全市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培训班”等各类学习活动,组织全室同志认真学习纪检监察相关业务,不定期组织办案人员对所办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在学习和探索中不断改进办案办法,积累办案经验,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办案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各项制度,配合案管室确保办案安全,查办“两规”案期间坚持每天召开安全例会,切实做好医疗保障,值班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杜绝任何打骂侮辱、逼供诱供现象。

三是实行主办人负责制。根据案件特点明确案件主办人,其他人员协助案件主办人工作,每个案件立案后,切实做到所有办案人员各司其职,及时高效办好案件,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案查好。此外,我室还积极配合省纪委查办相关案件。根据领导安排,今年9月至11月,我室一名同志被抽调省纪委,参与了“5.27”专案的查办工作,圆满完成了该案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

(六)积极开展扶贫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配合办公室做好扶贫工作。

一是做好挂钩帮扶村耿车镇三义村的土地流转协调帮扶工作,帮助三义村土地流转475亩,为村集体经济每年创收3万余元;

二是为扶贫单位协调扶贫资金30万元,落实八个重点帮扶项目;

三是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制定脱贫计划,邀请农业专业人员为农民上课3次,受训人员达270多人次。

四是4次进村慰问,送去价值共计4.5万元的米、面、食用油、化肥等慰问品。

五是帮助村里新建300平米的卫生室、翻建了200多平米的办公楼、修建1座农桥、800米长的乡村公路、修建2孔节水闸、1250米防渗渫等实事。

六是在全国“两会”期间走村串户了解村情,做好维稳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和谐稳定。

此外,我们还按照省治贿办要求认真做好治理商业贿赂的统计上报和相关总结等工作,按照委局机关要求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的前提下,如何进一步提高案件突破能力方面尚需深入思考和探索;对查办的案件缺乏理性思考和全面总结,没有充分发挥起查处案件惩前毙后的综合效果等。

二、20__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20__年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按照省纪委对各市纪委的目标考核及市纪委对各室考核的要求,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稳定案件数量、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以案件检查工作绩效考评和规范依法办案文明执纪为抓手,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腐败现象,进一步推进案件查办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继续以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我们将在市纪委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认真扎实地做好在手案件线索的初核工作,力争掌握相关人员的部分违纪违法事实,为明年查办大要案件打下良好基础。另外,我们将继续提高案件初核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及有影响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力争按照省纪委对市纪委案件检查室自办案件的要求,集中力量再办一些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增强办案的威慑力。加大对市直派驻机构办案工作的督促指导,保持案件数量平衡,质量提升。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篇(3)

(一)学习教育

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4月初前,指导各党支部开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阶段性总结,党支部和全体党员都开展对照检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学习教育材料汇总归档工作。下半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制订下发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组织召开部署会,指导各党支部制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方案和“三会一课”计划,有序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系列活动。党的召开前后,协助党委组织开展系列学习活动,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专题学习“在上海”系列报道;组织全体员工收看党的开幕式,全程聆听的报告;及时发出提醒,要求大家自行收看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媒体见面会;组织召开公司传达党的精神大会,向公司全体干部、党员传达大会概况和主要精神,发放报告和新党章单行本;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传达上级要求,原原本本读报告、结合实际谈体会。

(二)班子建设

完成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配合党委做好方案计划准备、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材料的起草以及会议其它材料的准备等工作,按计划步骤推进会议进程,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情况,协调相关工作,确保了会议有序推进、按时召开,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完成推荐党的和市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的相关工作。按照集团统一安排和部署,自下而上开展了党的代表和市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工作,配合集团组织党员大会选举党代表的相关工作。

配合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协助党委制订印发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7.26”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体干部参加集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书记亲自给全体干部上党课,对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行宣讲辅导。

调整完善党委班子成员分工。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实际,配合党委完成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和联系党支部分工调整。

配合完成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修订公司章程,将党建要求纳入法人治理结构,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配合完成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工作。

(三)基层建设

完成党支部组织调整工作。根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分工调整实际,配合党委对公司党支部组成和领导班子联系支部的分工进行了调整,公司6个党支部调整为5个,根据党支部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2次组织支部班子成员调整配备工作,确保基层组织健全。

指导各党支部完成党员民主评议和“三测评”工作。召开专题党支部书记会议部署,并全程指导各党支部做好“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三测评”的准备和会议召开工作。

指导第五党支部做好市国资委系统党支部建设示范点的申报和考核检查相关工作。指导做好申报材料准备、迎接市国资委系统第四考核组的考核检查,组织开展网上投票工作。第五党支部荣获市国资委系统“党支部建设示范点”称号。

做好集团党支部书记座谈会相关工作。做好会务准备和保障。指导相关党支部准备汇报材料,组织试讲和材料修改,配合做好相关保障。

指导相关党支部开展军民共建、捐资助学等特色党建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我的电影党课”活动,开展党课教育。做好主题党日案例征集工作,上报案例4个。指导第五党支部开展军民共建活动,8月1日赴部队慰问。组织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捐资助学,与徐家汇街道沟通联系,今年各党支部共捐助学生3名,并分别派代表上门送上助学金。

完成“万名书记进党校”培训相关计划协调,完成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考察等相关工作。年度共有1名党委书记、4名支部书记参加“万名书记进党校”培训。根据上级安排,对全体党员的信息重新登记校对并录入党管系统,及时做好党管系统的维护工作。年度发展1名新党员,新增2名入党积极分子纳入考察范围。及时做好新入职员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员信息录入工作。

(四)精神文明

配合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相关工作。三月中旬完成拟写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并在月底获得公司党政会议通过。四月初正式启动老员工访谈,已完成企业文化故事的初步整理工作,推进企业文化核心要素确定。积极参与集团风采录征稿活动,征集并上报稿件18篇。定期更新宣传栏。协助工会安排春季踏青等活动。

完成申报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相关工作。配合党委成立创建精神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拟制创建方案和任务清单并获集团批准,加强与上级单位的沟通,基本完成申报工作,积极推进网上申报工作,开展网上展示页面的设计和材料征集。

(五)纪检监察

制订、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纪检监察日常业务工作。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签订责任书,完成两个党风廉洁教育日相关工作、组织看教育片、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完成干部任前谈话等相关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材料准备、会务组织工作,党委书记亲自向全体干部党员提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配合党委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党委、纪委传达学习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纪委相关会议精神,邀请上海市委学校教授刘卫平来司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记录片、《巡视利剑》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根据需要为新提任干部出具廉洁自律评价意见,年度共对11名新提任、转任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洁谈话,并签订党风廉洁从业承诺书。纪检人员根据需要参加招标会、遴选会、采购会,加强日常监督。

(六)其他工作

完成党委、纪委工作总结和筹划部署,完成党委、纪委会议保障和相关文件工作。协助党委、纪委完成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的起草、审议和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年度工作会议、年度考核、领导调研等材料中党建相关材料起草工作。完成党政会、党委会和纪委会的会务组织和保障工作,并做好会议文件的工作。配合合署部门做好新入职员工外调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在推进常态化学习教育上力度不够。客观上上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方案下达需要时间过程,主观上存在等 靠思想,在上级方案下达前的时间跨度内,部门和各党支部主动性不够,筹划和组织党支部“三会一课”常规性的组织生活不够积极,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不能做到一以贯之地开展。二是部门人员在相关工作推进上有时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成质量还有欠缺,工作协调上有时还有不够到位。

三、2018年工作要点

(一)学习教育

深入开展党的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协助党委抓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配合党委加强中心组学习的计划、组织工作。

(二)班子建设

加强党的领导,建强领导班子。配合党委深化党委班子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学习贯彻全国、上海市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把党建要求纳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配合党委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做好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巡视整改落实的督促工作;配合党委、纪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用权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基层建设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的意见,根据集团统一部署,做好“两学一做”常态化的相关工作,指导各党支部按照常态化工作清单,逐一落实相关工作,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

(四)精神文明

加强与上级联络,根据工作进度和要求,积极开展创建精神文明的各项工作,全面接受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达标。积极参与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和行为准则的宣贯,推进建立企业文化制度。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篇(4)

保留镇(区)纪(工)委、监察室设置,压缩人员编制,原则上设1名纪(工)委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职务,各镇(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名纪检干事。根据各镇(区)行政区划、人口布局等实际情况,成立3个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工作室(以下简称市纪委基层工作室):

市纪委基层工作一室负责云阳镇、司徒镇、延陵镇、开发区、练湖5个镇(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办公地点设在云阳镇;

市纪委基层工作二室负责珥陵镇、导墅镇、皇塘镇、吕城镇、陵口镇5个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导墅镇;

市纪委基层工作三室负责界牌镇、新桥镇、后巷镇、埤城镇、访仙镇5个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后巷镇。

市纪委基层工作室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建制。

每个市纪委基层工作室核定编制6名,所需编制在现有镇(区)纪检监察机构压缩腾出的编制中解决,暂不改变编制属性,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代管和配置。

每个市纪委基层工作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检查员及工作人员3名。根据工作需要,主任由正科长级或副科长级干部担任。非领导职数参照市纪委监察局非领导职数设置办法设置,由市纪委统筹使用。

二、工作职责

市纪委基层工作室在市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驻在镇(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中央、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命令的情况;

2、监督检查驻在镇(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情况;

3、承担驻在区域镇(区)管干部检举控告类问题的核实处理以及协助开展案件检查、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指导和督促驻在区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落实;

5、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立基层工作室以后,镇(区)纪(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检查督促党的农村政策的执行;

2、负责向党(工)委提交对有关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意见;

3、承担本镇(区)除镇(区)管干部以外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类问题的核实处理以及案件检查、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完成市纪委、基层党(工)委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区)监察室的主要职责是:

1、检查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接受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协助基层工作室调查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接受并协助基层工作室处理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室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室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工作关系

市纪委基层工作室是市纪委监察局的双派驻机构,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市纪委监察局职能室的指导,配合市纪委监察局职能室做好相关工作。

市纪委基层工作室与驻在区域内各镇(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市纪委基层工作室依据授权在驻在区域开展工作,督促各基层党(工)委按时完成市委、市纪委交办的各项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指导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根据需要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听取镇(区)领导班子有关情况汇报。市纪委基层工作室负责人应参加驻在镇(区)党(工)委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的会议。

镇(区)纪(工)委、监察室接受镇(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市纪委监察局的双重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市纪委基层工作室的指导,同时协助市纪委基层工作室在本镇(区)开展工作。市纪委基层工作室要与镇(区)纪(工)委、监察室加强联系,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四、干部管理及后勤保障

市纪委基层工作室主任、副主任人选由市纪委商市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经协商一致后由市委组织部呈报市委任免。新提任的主任、副主任人选一般从后备干部和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中提名,交流使用。市纪委基层工作室主任、副主任向市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其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情况由市纪委商市委组织部考核或将考核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市纪委基层工作室其他干部的招考录用、考察任免、年度考核和奖励等,参照市纪委机关同职级干部管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根据干部履职情况,有计划地进行轮岗和跨系统交流。

市纪委基层工作室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办公用品由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解决,工作用车参照我市镇级车改方案执行。其人员编制、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划转至市纪委,由市纪委单列代管。工资、津(补)贴、办公经费等列入市财政预算,在市纪委单列。

五、人员安置及相关事项

市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不适合继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或年龄较大并愿意留在原镇(区)工作的,作出妥善安排,可以安排在原镇(区)担任相应职务,不能安排相应职务的,保留其原职级待遇,安排在原镇(区)工作。

在实施镇(区)机构综合配套改革过程中,要选好配强纪委书记,积极发挥镇(区)纪(工)委委员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行政村及社区纪律监督工作网络,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篇(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对做好信息工作的要求,以服务反腐倡廉建设为宗旨,以树立积极向上的信息工作导向为重点,以完善信息工作机制为手段,强化责任、创新思路、提高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推动全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向前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象山镇、谏壁镇纪委(监察室):市纪委以上用稿数不少于3条,区纪委用稿数不少于10条。

(二)街道、工业园区纪工委(监察室),农场纪委:市纪委以上用稿数不少于1条,区纪委用稿数不少于6条。

(三)区直机关各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1、区法院、财政局纪检组:市纪委以上用稿数不少于2条,区纪委用稿数不少于8条。

2、区教育局、建设局、卫生局纪委(监察室),区检察院纪检组:市纪委以上用稿数不少于1条,区纪委用稿数不少于6条。

3、区直机关其他各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区纪委以上用稿数不少于5条。

(四)区纪委各室

每月上报有价值的信息不少于2条,重点工作报专刊。

1、区纪委办公室:省纪委以上用稿不少于3条,市纪委用稿数不少于6条。

2、区纪委廉政室、干教室、执法室:市纪委以上用稿数不少于3条,区纪委用稿数不少于5条。

3、区纪委其他各室:市纪委以上用稿数不少于1条,区纪委用稿数不少于3条。

三、工作要求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篇(6)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和县管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决定、命令和规定的执行情况。

3、负责检查处理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开除及开除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版权所有

7、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拟定有关规定,制定有关的实施办法。参与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有关地方规定。

8、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镇纪检监察干部人选;负责对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东办发[2001]87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如东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办公室

了解、综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编印工作简报,编写县纪委、县监察局大事记;承担全县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草拟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计划、总结等文稿;承担机关秘书、文印、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县纪委常委会的议程安排、会议记录及会务工作;处理和督查县纪委负责同志交办的事项;管理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工作。

2、教育调研室版权所有

宣传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宣传在改革开放和反腐败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通过报刊、新闻和新闻报道等渠道,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反腐倡廉的教育,组织编写党课教材,提供教育参考资料。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3、室(县行政监察举报中心)

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对党政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综合分析和反映检举、控告、申诉情况及突发性问题;依据规定向有关单位移送、交办检举和控告、申诉件,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承担举报中心的具体工作。

4、案件审理室

审理由县委、县纪委批准查处的违犯党纪的案件,报送市委、市纪委审批的案件;审理由县监察局自查并直接作出行政处理的监察对象违犯政纪的案件,报市监察局审批的案件;审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报送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备案案件;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受理按规定应由县监察局复审、复核的案件;受理党员干部不服党纪处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工作。

5、执法监察室

监督检查党政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规章、决定、命令以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办法的情况;对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及执法、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制止、纠正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错误行为,协同有关室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

6、干部管理室

对各镇及县直机关、县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察,提出任免意见;掌握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工作指导和考核;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捡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合法权益,受理并调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控告;负责机关人事及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

7、纪检监察一室

负责县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检查全县县管干部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以及部分非县管干部违纪政纪、案情复杂的大要案件,检查领导交办的需要直接查处的案件。

8、纪检监察二室

负责基层查案执纪工作的指导。对各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县管企事业单位查办案件工作进行督查、协调、业务指导和考核,检查领导交办的案件。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篇(7)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章;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省行政监察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县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省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党的组织和省管党员领导干部违的章程及其他党内规章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协助或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县政府及其负责人、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省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纪、政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六)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七)会同省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各市县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省直各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和各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人选。

(八)负责返驻省直有关部门纪检组、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党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九)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一)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纪检、监察工作。

二、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办公厅

负责综合、分析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全省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负责省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通讯、文书档案、编发信息和微机网络管理等工作;负责案件综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财务、保卫、后勤服务、接待工作;协调机关各室、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培训中心的管理工作。

1、秘书处

负责起草省纪委领导讲话、重要工作报告和审核综合性文稿;负责综合、分析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负责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等项工作;负责省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秘书工作,撰写省纪委常委会议纪要;负责案件管理的日常工作。

2、行政处

负责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保卫、接待工作;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

(二)监察综合室

负责起草省监察厅领导讲话、综合全省行政监察工作情况;负责日常行政监察业务;负责以省监察厅的名义与监察部、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县政府的联络工作;负责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会务、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工作;负责联系省监察学会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反腐败抓源头有关工作。

(三)政策法规调研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理论和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纪检、监察条规和政策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纪检监察条规和政策规定的解释、咨询工作;监督检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执行有版权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负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执法监察室(省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政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委、省政府决定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参与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的检查活动;负责协调全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组织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检查、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五)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省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全省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重大责任追究案件的处理;负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党风巡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第一纪检监察室

负责承办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省直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助省直有关部门查办重大、疑难违纪案件,协调、指导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七)第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承办违纪案件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各市县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助各市县查处重大、疑难违纪案件;协调、指导各市县纪检监察工作。

(八)第三纪检监察室

负责承办省违纪案件;监督检查省大中型企业和省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协助省大中版权所有型企业和省属事业单位查办重大疑难案件;协调、指导省大中型企业和省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九)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省纪委、省监察厅检查处理的案件;负责审理报省委、省政府批准或报送中央纪委、监察部审批的案件;负责审理下级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下级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请求予以复议或复查的案件;负责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会同有关室办理省监察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检查、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工作。

(十)省纪委室(省监察厅举报中心)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报告、申诉,并核查部分案件;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的倾向性的信息;检查、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举报工作。

(十一)宣传教育室

负责宣传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教育工作;协调和联络新闻单位,对重大案件进行宣传报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闻和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十二)干部室

负责承办本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会同省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各市县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省直各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及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人选;配合有关室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组织机关党员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对机关党员进行理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素质;搞好党的组织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审批各室、组党支部和坚持按标准按程序发展党员;按和《准则》的规定,严格监督党内各项制度的执行,审批对违纪的党员的处分决定;协助行政领导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对机关的工、青、妇组织实行领导。

(十四)机关工会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篇(8)

近年来,__市__县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整体推进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撤销县纪委监察局原内设科室,组建预防腐败中心、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中心、软环境建设中心和综合办公室(简称“三中心一综合”);撤销乡镇纪委,设立片区纪委(监察室);构建村级纪检组织,设置驻村纪检员和村支部纪检委员,实行村情会和村务评议监督会制度(简称“两员两委”制度),不断强化纪检职能,整合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模式,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整合工作力量,组建“三中心一综合”。__县撤销了县纪委监察局内设科室,将党员干部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文化和廉政制度建设等职能进行优化,将纪委监察内设的党风、宣教等科室的人员进行整合,组建了预防腐败中心,由纪委书记兼任主任,县纪委分管常委和组织、宣传、财政、人事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统一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将行政执法、行政监察、纠风、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等职能进行优化,将县纪委监察局内设的执法室、纠风室、招监办、作风办等科室的人员进行整合,组建软环境建设中心,由监察局长兼任中心主任,监察局分管副局长和招商、发改、经商、政务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统一抓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将、案件查处、案件审理等职能进行优化,将县纪委监察局内设的案件检查室、室、案件审理室等科室的人员进行整合,组建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中心,由县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兼任主任,县纪委分管常委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审计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兼任副主任,负责协调全县的案件查办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政务服务等其他职能由新成立的综合办公室承担。

(二)创新领导体制,建立片区纪委(监察室)。__县大胆创新,积极推行乡镇纪委体制改革,撤销了县辖15个乡镇纪委,按地域划分设立罗龙片区纪委等4个片区纪委(监察室),并将片区纪委升格为正科级独立法人单位(原乡镇纪委为副科级)。每个片区纪委人员编制为6个,办公经费按人均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独立预算(该县一般行政部门人均年工作经费仅为1800元)。片区纪委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名(正科级),副书记1名(副科级),由县纪委常委会提名推荐,县委组织部考核,县委任命产生;委员1名(股级),由县纪委常委会推荐,县委组织部任命产生。片区监察室为县监察局的派驻机构,与片区纪委合署办公,设片区监察室主任1名,由片区纪委副书记兼任。片区纪委(监察室)不再隶属于乡镇党委,直接向县委、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完善监督机制,建立“两员两会”制度。为填补村级无纪检组织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空白,着力构建村务监督运行机制,在全县214个村实行“两员两会”制度。即乡镇党委从驻村干部中选派驻村纪检员,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所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村支两委主要干部及村支部纪检委员进行监督;由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一般党员和社干部进行监督;实行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的村情会制度,将本村重要村情 向全体村民进行;实行村务评议监督会制度,村务评议监督会成员11名,由村民在非村两委干部的村民中选举产生,对村民负责,在驻村纪检员的指导下对新农村建设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政策资金兑现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等村务实施评议监督,并进行无记名测评,当对某一项工作的不满意票超过50%时,除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外,村两委必须暂停实施,再报经片区纪委和乡镇党委调查决定。为保证“两员两会”制度顺利实施,县财政每年为每村预算专项工作经费1500元。

__县的这一实践,充分地发挥了纪检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预防腐败的实效明显提高,惩治腐败的力度明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县纪检监察机构围绕预防腐败、惩治腐败和促进发展三项重点工作配置资源,整合力量,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篇(9)

一、目标管理内容

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总体划分为四部分:工作、案件检查工作、综合性工作、创新性工作(见附表)。

二、目标管理办法及成绩评定

由县纪委、监察局年终进行一次性检查考核。

1、考核以百分制计算,并按得分高低排位。各乡镇纪委、县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监察室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才有评选县委及以上表彰的纪检监察先进集体资格,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才有评选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的纪检监察先进个人的条件。

2、凡目标考核总评得分在80分以下的,要责成该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报县纪委、监察局。

3、任职期间敬业精神不强、完成目标任务差、年度总评得分在70分以下或连续两年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限期内工作仍无起色的,将建议县委、县政府免去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职务。

三、目标管理要求

1、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目标管理工作,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纳入单位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把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建设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评比,一同考核奖惩。

2、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赋予的职责,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识,端正工作态度,创新工作方法,增添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根据总体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细则,并随时检查落实情况,确保纪检监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篇(10)

二、亟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履行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职责,各项工作都处在“边摸索、边推进”阶段,没有更多的经验可借鉴,加之新的工作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于解决和完善。

(一)关系没有完全理顺。一是没有理顺与纪委监察局各科室的关系。纪工委是正科级机构,而各科室却是副科级机构,要“副科级”向“正科级”进行指导并安排工作,存在一定难度。特别是机关科室众多,比如各地的纪委监察局都普遍设有10余个科室,而每个纪工委只有2-3名干部,如果同时有几个科室向纪工委安排工作,纪工委根本无法应付。二是没有理顺与所面向单位的关系。每个纪工委所面向的单位比较多,一般都辖20余个单位,很难熟悉各单位的情况,做不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实施监管。大多数纪工委的主要领导都是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新提拔的干部,担任领导岗位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威信不够,不敢主动监督。加上纪工委与所面向单位同属于正科级机构,在还没有形成具体监管制度的前提下,难以起到约束作用,有些单位在研究和实施“三重一大”问题上不会通知纪工委参加。

(二)监督检查实效不高。纪工委监察分局没有适合自身高效运转的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只能以参加会议、走访座谈和上门督查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不够,监督检查的针对性也不强,难以真正融入部门和单位的实际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知情权、参与权小,而且大多采取“派而不驻”的方式开展工作,没有真正的进驻单位,存在着裁判员远离比赛场地的窘境,监督的实效性不高。

(三)查办案件能力不强。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组织的主要职能。由于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时间短,人员少、业务不精、经验不足,很难独立查办案件。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大都是从其它单位调入的,有的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既缺少党纪、政纪和法规等知识,又缺乏谈话技巧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缺乏查办大案要案的经验、技巧和敏感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只停留在表面上,不善于发现一些深层次、实质性问题,造成件成案率不高,导致大要案案源流失。但是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性、法规性、原则性都很强,要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在较短时间内精通业务不太现实,必须通过大量的党纪法规学习、办案理论培训、跟班学习和实践锻炼等方式才能真正提升办案能力。

三、县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主要做法

县主要针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履行职能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了精干力量进行了专门攻坚,并广泛听取各方建议,创新了一系列适合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方法和体制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可以总结为“一一四六”模式。

突出一个重点,量化重大事项,破解监督难题。县以监督“三重一大”事项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重点,要求各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必须邀请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参加。为使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能够准确把握某项工作是否属于“三重一大”范畴,县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予以明确和量化,明确了凡1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中层以上干部的任用、新进机关干部的选调、5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等都属于“三重一大”范畴。各面向单位在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必须提前向纪工委监察分局发出邀请。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在列席会议时,行使监督权、询问权和建议权,对不符合党纪条规以及违反组织原则的事项,列席的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不通知纪工委监察分局参会的单位,按回避监督论处。

设立一个机构,加强沟通联系,提升工作效率。在纪委设立协调管理办公室,由分管干部管理工作的纪委副书记任主任,干部室承担具体日常工作。协管办是密切县纪委监察局与各纪工委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有两项职能:一是负责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任务的统筹、协调和分流,做到科学安排工作,避免了科室与纪工委职能交叉重叠或因科室下达纪工委任务过多而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形成了纪委与纪工委,各纪工委之间相互配合、密切合作的工作合力。二是代表县纪委监察局直接监督管理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具体监督纪工委领导履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日常考勤、学习培训、勤政廉政、机关作风和环境卫生状况等,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机关。

建立四项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促进规范运行。一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管理体制》,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性质、工作任务、管理体制,与县纪委监察局、所面向单位以及各纪工委之间的关系。二是《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职责》,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检查、受理举报、调查核实、督促指导等具体职责。三是《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权限》,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的职权范围。四是《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运行制度》,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日常报告制度和重点检查制度。将四项制度以文件形式下发,并以图片展板的形式悬挂在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醒目位置,做到了制度上墙入心。

创建六本台帐,形成全面监督,强化监督效果。实行“两报告一巡查”制度的同时,在全县各单位指导建立了6本台帐,把日常监督与外部监督融为一体,涵盖了监督检查的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县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共接受“三重一大”事项报告83次,列席所面向单位“三重一大”会议63次,建立干部廉政档案658份,监督“三公”经费支出1291万元,接受工程项目备案57件,受理举报24次,参与查办案件5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一)紧扣“准”字,建立重大事项台账,在明确监督重点上求突破。明确了各地各单位凡中层以上干部的任用、新进机关干部的选调、1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等都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各地各单位凡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时,应提前向纪工委监察分局发出邀请,纪工委监察分局按需要派员参会。列席会议的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对于未提交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纪工委监察分局要进行专项检查。对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不通知纪工委监察分局参会的单位,按回避监督论处。各地各单位在每月25日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送《重大事项报告表》,要求详细填报本月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和落实等情况。

(二)突出“细”字,建立工程项目台账,在防治工程腐败上做文章。要求各地各单位每月25日向纪工委监察分局上报《工程项目报告表》,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招投标情况;工程项目的准备情况;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情况;工程面积、造价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工时间;工程进展情况等,内容涵盖了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各纪工委监察分局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有效禁止了干部插手工程分包,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发生。

(三)强化“责”字,建立举报台账,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促和谐。各地各单位在受理举报过程中,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对于本单位难以化解的纠纷及时报纪工委监察分局处理,并将举报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在《举报情况报告表》上,在每月25日报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较突出的举报事项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努力从中发现深层次、实质性问题,避免大要案案源流失。

(四)立足“严”字,建立“三公”经费台账,在控制财务支出上出新招。各地各单位每季度向纪工委监察分局上报一次《“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报告表》,着重监督本季度各项“三公”经费较去年同期的增减幅度、新购车金额、公款接待干部数及客商数、出国事由及回国日期等情况。对“三公”经费增长明显的单位,要求其说明原因。认为存在问题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可以立即审查票据等资料。

(五)注重“防”字,建立干部廉政台账,在加强干部廉洁自律上敲警钟。为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最大限度防止干部违纪违法,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面向乡镇(场)、部门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建立了《干部廉政档案》,要求干部填报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干部收入情况、干部住房和车辆购置情况、干部收受礼品(礼金)上缴情况和干部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等。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廉政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采取电子档案的形式进行存档、查询、移送和更新。

(六)着眼“广”字,建立工作报告台账,在规范纪工委管理上下功夫。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两报告一巡查”制度的要求,每月28日向县纪委干部室上报《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报告表》,内容涉及其所联系单位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事项;受理对所联系单位党政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案件检查以及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理的申诉;对所联系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巡查;本月工作开展等情况。

四、几点启示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篇(11)

(一)职能交叉重叠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部门(单位)履行着纪检监察的职能,而作为9个设立党委的市直部门(单位)的纪委,对本单位同样履行着纪检监察职能,形成了事实上的职能交叉重叠关系,在教育、监督等工作特别是调查、案件初核、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划分职能、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理顺关系。

(二)机构设置不配套

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过程中,保留纪委的9个市直单位中,有3个市直单位监察室被收回,其余6个市直单位中,除公安局设有督查大队,履行着监察职能外,都没有单独设立监察室,形成了只有检查机关、没有监察机构,纪检与监察两种机构设置不配套的状况,削弱了行政监察职能,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人员配备不足

9个市直单位纪委的人员编制中,除公安局纪委外,其余8个部门(单位)只设纪委书记岗位,没有配备工作人员,同时纪委书记还分管着其他业务工作。由于人员配备不足,无法独立地开展工作,遇有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工作,全靠组织协调其他人员参与完成,难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而要增设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等岗位,又受到人员编制的制约,导致市直单位纪委无法正常的开展纪检监察业务。

(四)自身建设滞后

中纪委等五部委联发的9号、10号文件下发之后,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而市直单位纪委一方面处于缺编缺人的困境,另一方面又承担着繁重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成为一个被忽视的区域,在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办公办案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的暴露出来。

二、工作建议

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按照中央关于“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直属部门(单位)纪委在预防腐败方面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发挥职能作用的空间和领域更加宽广,重视和支持直属部门(单位)纪委的自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直属部门(单位)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加强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

在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收归直管后,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内部监督,加强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成立党委的部门(单位),要在保留纪委的同时,研究解决职务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干部总数超过100人或党员总数超过80人的部门(单位),要内设监察室,配备监察室主任;增设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干部总数少于100人或党员总数少于80人的综合部门(单位),要配备专职监察员,保证有2—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但涉及人权、事权、财权的重点部门(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反腐倡廉建设,并设置纪检监察联络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的开展,同时接受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业务指导。

(二)明确划分市直部门(单位)纪委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责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