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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税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7 18:01:09

综合治税论文

综合治税论文篇(1)

(一)健立健全综合治理和创安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股)室也明确了一名人员负责综合治理和创建治安模范单位工作,使全局上下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局面。

(二)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将综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工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一个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否富有成效,与一把手的重视程度,息息相关。为此,局党组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总体工作目标,并定期听取汇报,专题审议研究综合治理工作,及时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坚持每年主持召开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各种会议上,时时敲打,提出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大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夯实综治基础工作,县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地税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创建社会治安模范单位标准》等文件,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强调单位负责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形成综合治理必须抓好抓实的共识。

(三)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治安防范工作格局。我局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科室及二级机构的工作目标。年初,县局局长与各税务所、稽查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使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到人。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半年、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个人评选、晋职晋级、任免的一个重要条件,与经济利益挂钩,奖优罚劣。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差的单位,亮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对因领导不重视出现重大治安案件或治安秩序长期混乱的单位,一票否决,年底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并给予经济处罚。

二、加强税收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治安人防机制

群众参与是做好工作的先决条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群防群治,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工作中,我们注重提高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治安人防机制。

一是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全体职工中经常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自觉性,培养艰苦奋斗、一心为公的精神。在方法上,坚持集中教育和个别疏导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理论灌输与各种活动相结合,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思想素质。

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提高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治理意识的重要一环,研究制定了干部、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准则,在全系统常年开展“争先、创优、评佳”活动,组织全系统的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现身说法,让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同时,还编写出了《遂平县地税局制度汇编》和《税务人员廉政手册》等,规范地税人员的行为,树立了地税的文明形象,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是加强法制教育,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以应知应会法律为补充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在熟悉精通《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单一税收法律的基础上,做好《宪法》、《国家赔偿法》、《刑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学习,积极组织参与上级地税部门和县普法部门组织的法律考试,以考促学,均取得了较好的考试成绩和学习效果。全年共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期,参训人员余人次。同时利用网络进行在线学习、考试,为同志们学习创造良好条件,提高大家的学习兴趣。

四是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宣传,利用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紧紧围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办好宣传橱窗、展示宣传版面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综合治理工作,在全系统营造出一个人人参与综合治理,个个维护社会治安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营造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机制

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是推动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要使综治工作日常化,就必须形成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才能摆脱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怪圈,才能消除时紧时松的现象。为此,我局根据上级综治工作要求,结合多年来的综治工作实际,制订了各项综治工作制度,日常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一是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全县地税系统普遍实行了领导带班、一般人员值班制度。尤其是机关值班,每周一名带班领导,两名值班人员,与门卫一起,小时警戒。带班领导无论工作多忙,始终坚持每天晚上带班查岗、查哨,检查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机关值班人员晚上点开始巡逻,每半小时围绕县局办公区域巡查一次,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是建立和落实监督考核制度,坚持做到月检查,季分析,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中做到“三个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节假日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对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新措施、新方案,认真加以解决。平时县局值班人员对所属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查岗,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综治办、纪检监察不定期深入实地抽查值班情况,定期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安全保卫落到实处。对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新措施、新方案,认真加以解决。同时将检查考核情况与单位、个人的评先及经济利益挂钩,奖优罚劣;

三是加强门卫管理,落实门卫制度。认真落实《门卫管理、来人来客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车辆,必须先登记,明确办理事项、并与具体接待人员联系后,方可进入。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加强治安管理。

四是强化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保重点单位安全。为了加强对发票库房、档案室、财务室和微机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我们制定了发票出入库制度、库房防护制度、档案室机要文件查阅制度、财务室和微机室综合防范制度等,重点部位人员变动调整必须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审查备案;

四、开展“平安建设”,为全县安全大局作贡献

今年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平安建设”的第一年。我局积极响应市县的号召,贯彻县综治委的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平安地税”建设。一是成立了地税系统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副局长牵头,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二是开展创建活动。制定了《遂平县地税系统“平安地税”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平安单位的标准,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三是开展宣传月活动。先后出动宣传车、组织人员上街、搞平安建设展评、出宣传展板、悬挂过街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张旗鼓地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展现了地税局的风采,宣传了平安建设的意义,促进了我局平安建设的开展。

五、加强治安防范,确保综治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实行封闭管理,提高综合防范能力。首先,建立机关内部防范体系。机关值班实行双人上岗、领导带班、小时值班制度,对机关办公楼安装防盗窗,提高防盗能力。其次,对家属院住宅区进行围墙加固,安装院门、防盗门,对办公区和家属区路灯进行了调整,确保照明没有盲点。

二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范管理。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防范。对发票库房、微机室,安装了防盗、防火报警设施,配备了保险柜、灭火器,实行昼夜小时值班,建起了以人防为主、人技结合的配套防范系统,保证了重点部位、设备的安全。

三是加强治安管理,保证了节日期间社会稳定。每年“五一”、“十一”、双节前,县局都要提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人员管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排查一切不稳定因素,做好安全防范,确保杜绝集体上访和重大案件发生。

六、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营造和谐的税收环境

(一)加强税收宣传,使纳税人做到知法、懂法。一是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对上级下达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及时转发到各基层单位,做到不棚架、不变通、不梗阻。各基层单位设立公告栏,及时将上级税收政策向纳税人公开,增强政策透明度。二是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做好普法工作。今年四月份,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这个主题,开展税收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标语、宣传车、税收成果展、纳税咨询、举办“百题税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税法,使纳税人提高纳税意识,做到知法、懂法,为守法打下基础。

(二)坚持优化服务,提高执法水平。搞好纳税服务是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学习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通过优化服务,改善征纳关系,树立部门形象,促进企业发展,进而拓宽税源。我们要求税务人员树立依法治税、优质管理就是最高层次服务的新理念,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通过改善征管促进服务,实现管理与服务的良性互动。工作中采取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承诺服务和“双休日”值班、小时应急服务等优化服务措施,树立公共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并根据各个服务岗位,特别是窗口岗位的特点,实行“一窗式”服务模式,使服务贯穿于征、管、查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

同时继续推进公开办税,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政策法规、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稽查工作规范、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监督举报电话、停歇业户、纳税人税负等,加强社会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增强办税透明度。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检查纳税户户,查补税款万元,罚款万元,全部追缴入库。同时处理治安案件起,移送案件起,有力地维护了税法的尊严。

七、落实“平安遂平”建设,积极创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

(一)狠抓落实,完善治安防范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遂平县“平安遂平”建设的通知》精神,把加强治安防范、全面构筑体系建设作为今年综治工作的重心,研究具体实施办法,强化措施落实。建设以县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为中心,以综治办为依托的治安防范体系。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二)注重稳定,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促进地税稳定,为纳税人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下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规范和完善预防机制、排查机制、调处机制和保障机制,夯实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加强督查,强化领导责任。在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县局与各基层税务所签订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认真落实“四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上进行督促检查。切实做到把各级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强化管理、优化税收环境。坚持以法办税,杜绝税收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是保证税收工作稳定的重要层面。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税收工作的十五不准。确保税收与社会综合治理“双赢”。

(五)搞好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十六大提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任务,以宣传条例为载体,大力宣传省市县有关综治文件精神,通过新闻媒体,制作版面标语,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达到“人人都关注综治活动,人人都参与综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而努力!

八、存在不足和明年打算

我局的综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市局、县委、县政府和综治领导机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立足于稳定大局,强化综合治理,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对局机关、局家属院等重点单位,及时检查和更换防火、防盗设施,加强夜间巡逻,加强昼夜值班,确保无失火或被盗事件发生。

二是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例会、法制教育课、开展社会治安形势教育等形式,教育大家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视,增强其投身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综合治税论文篇(2)

一、实施综合治税工作后取得的成效

1.提高了征管效率

综合治税工作开展以来,财税部门明确专人负责,规范数据采集、传递、运用、反馈等方面的管理流程,实现信息共享,强化信息利用,有效提高了税收征管的工作效率。

2.堵塞了征管漏洞

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涵盖了企业的开业信息、用电信息、用水信息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纳税信息,财税部门利用涉税信息,对不同行业、同行业企业之间、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税负进行分析比较,一些隐蔽易于流失的税源变成了可控可管税源。

3.改善了治税环境

推行综合合治税,建立一套有内容 、有标准、有措施、有考核的税源监控运行机制,形成一定范围内的协税网络和治税合力,税收征管从过去的“单打独斗捡芝麻”转变为“综合管理扫芝麻”,改善了治税环境。同时,促进了公平税负,获得了纳税人的认可。

4.促进了财政收入增长

2013年以来,姜堰区财政局携手相关部门推出综合治税新机制,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实践,截至2016年三季度,通过综合治税平台,采集的信息涉及40多个部门,共收集和分析处理各种涉税信息348万条,直接增加税收收入1.61亿元,营造了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由此拉动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34亿元,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综合治税工作动力不足

从综合治税的运行情况来看,综合治税工作逐步推进,从税款的入库来看,富有成效。但存在着治税机制不稳固、奖惩力度不大等问题。部分涉税信息单位认为征税是税务机关的事情与自己单位无关系,综合治税无疑加大了自己的工作量,缺乏主动意识。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对综合治税落实力度不够。

2.提供涉税信息不积极

从姜堰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均能按要求提供涉税信息,但仍有部分单位由于对综合治税工作认识不到位,或由于涉税信息需从几个内部科室收集加工,收集难,加工量大,对这项工作不积极,报送的数据有的内容不全,有的报送不及时,有的部门不按规定格式报送,进而影响到数据的利用效果。

3.数据利用水平有待提升

由于综合治税工作刚刚开展,相关涉税信息数据不齐全,相关业务人员软件操作不熟练,综合治税平台上的涉税信息与税务部门的征管系统未实现直接对接,尚不能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自动识别、分析相关异常信息,还需对涉税信息模板进行改进,对软件系统进一步开发、完善。

4.部份税收属地划分不尽合理。

税收属地不仅关系到各镇区的财力结算,也关系到各镇的考核。从目前情况看,部分税收的属地划分不尽合理,如门临税收是税务分局门临征收的,难以划分到各镇;部分税收统计不够明细等。

三、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深入开展的几点建议

1.强化部门联动,拓宽综合治税信息渠道

建立健全与涉税单位的工作联系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综合治税部门联席会议,增强控管合力,并使综合治税触角向建筑、造船等行业延伸,着力加强对重点税源的控管,根据税务部门的需要,适时对各单位信息种类和信息内容进行调整,逐步形成覆盖所有涉税行业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

2.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涉税信息报送质量

定期召开社会综合治税联络员培训会,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对相关涉税信息报送及利用情况进行对接,进一步提高联络员的税收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联络员采集、分析利用信息能力和上报数据的质量。

3.强化平台功能,提高数据分析利用水平

以信息管税为抓手,对涉税信息进行筛选、整理、审核和监测,多方比对,筛查税收疑点,促进数据的增值利用,确保涉税信息变成税源。利用上报信息建立各类数据分析模型,如利用国地税信息建立三税比对分析模型。通过模型将涉税部门数据与国、地税部门数据科学合理地进行整合、比对,发现税收征管中的漏洞,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体现综合治税的成效。

4.强化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综合治税实效

强化税收专项整治活动,拟定专项整治活动计划,加强部门之间的对接,采集税务部门所需信息,及时将数据向国地税部门推送,使税务部门在开展整治活动时能掌握翔实的基础资料,以便在检查中进行比对分析,发现税收征管中的漏洞,做到应收尽收。

5.强化督查考核,执行综合治税通报制度

切实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将综合治税工作列入年度综合目标的考核,对涉税信息上报和利用情况进行通报。使综合治税工作有内容、有督导、有考核、有效果、有通报、有奖励、有惩戒并融入到全年工作中,为促进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增加财政收入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结论

近年来,全国各地通过推行综合治税,实现了税收征管向多部门、多税种、多行业、多领域延伸,形成了“政府领导、财税主管、社会参与、部门配合、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从姜堰区近几年社会综合治税运行实践证明,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在促进依法治税的同时能有效地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

综合治税论文篇(3)

二、加强综合治税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为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协调社会有关各方参与综合治税工作,并对各方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相关综合治税协调工作制度,研究制订综合治税工作方案和计划;建立涉税信息资料共享平台;汇总和分析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确保各项涉税信息反馈到位、执行到位、征收到位;负责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对综合治税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门处(科)室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采集及反馈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以便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1.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各级政府要支持、督促有关成员单位加快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实现相关部门间的联网,规范涉税信息交换的格式、标准。综合治税办公室要尽快开发建立信息交换平台,便于各成员单位传递涉税信息并实现涉税信息的共享,对税源进行全方位控管。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及时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相关涉税信息。2.建立例会制度。综合治税办公室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专题汇报交流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或协调处理下一阶段工作,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形成会办制度。3.建立重大事项研究报告制度。在税收征管过程和涉税信息交换中发现重大问题或出现重大矛盾冲突时,综合治税办公室应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建立考核奖惩制度。综合治税办公室要研究制定专门的考核奖惩办法,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工作重视、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代缴税款先进单位”等称号,由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通报表彰,并给予主要负责人和信息员适当奖励。对不报、迟报、漏报、错报报表和信息,导致税收管理不到位或造成税收流失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市政府将综合治税办公室的考核奖惩结果作为部门或单位行政效能评估考核内容之一,并作为政府重点工作,列入重点督查范围。

三、明确综合治税的职责分工

综合治税论文篇(4)

一、社会综合治税的法律依据

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1993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共计62条,其中涉及相关部门协税责任的条款有6条,占总条款的9.7%,但当时的法律条文中没有涉及对税收相关部门违法责任进行处罚的内容。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总条款达到94条,其中涉及相关部门协税责任的条款分布在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各个章节共计15条,占总条款的16%。法律对税收相关部门协税责任的不断侧重,对社会综合治税的法制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社会综合治税的作用

社会综合治税是以税源监控为主要内容,搞好税源监控,可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税源不清、税基不明”的问题,有利于合理制定税收计划,堵漏增收,保证国家税收及时入库。税收工作中直接影响税源管理的是税收系统的管理员,他们的职责是掌握所管户的登记和设立情况,了解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掌握税源的变化情况。管理岗位人员的职责强化和岗位的相对固定是抓好税源监控的有利保证,但是对于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带来的税源监控的“瓶颈”(如新办企业不进行税务登记,没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协助,税务部门就很难查找),仅由税务部门来“单打独斗”,只会一方面增加税收成本,另一方面征管的质量也难以得到保障。而社会综合治税就是发挥各相关部门的管理优势,建立以税收为核心的全方位税源监控体系,可以综合利用现有的管理资源,对税源进行多层次、多方面的监控,达到堵漏增收的效果。在税务部门基层税收征管工作中,征收岗位的人员占全局总人数的5%,管理岗位的人员占全局总人数的43%,管理岗位人员远远多于征收岗位的人员,可见税收工作的重点在于对税源的有力控管。随着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不断开展,在推进房产市场和地产市场与地税部门联合办公以来,税务部门派驻房产市场8人和地产市场1人,实行税源控管的派员制管理。可见,实施社会综合治税,综合利用各有关部门的管理资源,在较低的税收成本下即可实现较高的税收收益。

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可以使政府各部门工作联系更加紧密。在切实加强政府的领导地位的基础上,突出税收的核心重要性,改变政府各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尤其是对政府部门间信息平台的构建起到有利的促进作用,完善信息共享制度。

三、开展社会综合治税的必要性

税收的核心问题是保证国家税款及时入库,这里不仅包含对不同纳税人征什么税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如何征的问题,这就是税收的可行性问题。每一个国家为了确保税收功能的实现,都对现有的税收征管体制进行着不懈的探索,力求使其完善。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主要是以四个环节为主线,即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并包括为纳税人服务和对纳税人税务违法行为的惩罚等内容。

综合治税论文篇(5)

局党组十分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整并加强了综治工作机构建设,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各科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实施综治各项工作。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局)和干部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各科室(局)负责人的提拔任用挂钩。形成了综治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防群治意识

稳定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平安是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的心愿,我们立足于税收工作实际,以人为本,通过教育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增强群防群治意识。

1、加强形势教育。我局坚持把政策形势宣传教育作为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制度化确保经常化,以多样性确保实效性。通过每周四下午政治业务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支部活动等形式,组织对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进行学习。在机关学习中,我们把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有关综治工作的文件作为学习重点,纳入各科室、支部学习的内容,保证学习有安排、有内容、有资料、有检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认知率和参与率,有效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2、加强法制教育。税务机关是国家执法部门,不断提高地税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在预防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中具有治本作用。今年,我局结合地税工作特点,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将新《个人所得税法》、《税收执法责任制》、《减免税工作规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等与维护社会治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讨论和考试。

一是年初,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春训,其中业务科室以学习税收法律基础知识、税收征管工作流程、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源管理制度为主;综合管理科室主要学习综合知识,以内部管理制度等为主。

二是组织全员专题知识培训。邀请宜昌市地税局税法巡回讲授团辅导讲座,分期开展新《个人所得税法》培训、《减免税工作规程》培训和《执法责任制》培训,提高,提高执法效率和能力,规范执法。组织开展系列“警示教育片展播”活动,触动干部职工灵魂,提高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的认识,推进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加强“十个全覆盖”及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工作,进一步健全腐败防控体系。

三是扎实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紧扣“税收·发展·民生”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要内容,以与广大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为重点,多形式地开展了第20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部分干部职工走进宜昌市地税系统“诚信十强”的枝江酒业和三宁化工两家企业,开展税收宣传、文化交流、体验生活等系列税企互动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沟通和交流,促进了税企征纳和谐。进一步优化“纳税人之家”,定期开展征纳互动活动,倡导优化服务,推行“阳光政务”,构筑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新平台。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平台,为全市纳税人提供人性化、互动式、全方位、零距离的贴心服务,让纳税人体验“家”的感觉。

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安全问题是综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定期对综治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全体驾驶员学习新交通法规,消除麻痹思想,全面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在保密安全教育方面,我们结合日益严峻的保密工作形势,全面进行了一次保密安全检查。通过开展学法活动、传达会议文件、组织学习讨论等多种途径推动保密宣传教育,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针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根据公安部召开的“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制定《枝江市地方税务局车辆管理办法》,要求驾驶员要进一步加强交通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严格车辆管理,认真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加强日常安检,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要求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开疲劳车、英雄车、隐患车。

五是加强廉政教育。坚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警示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筑牢地税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反腐倡廉领导小组的成员,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一岗双责”。整合内外监督资源,强化事前防范和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认真实施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重点围绕税收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和“征、管、查、减、免、罚”等重点环节,扎实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局务、党务工作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系列“警示教育片展播”活动,触动干部职工灵魂,提高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的认识,推进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加强“十个全覆盖”及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工作,进一步健全腐败防控体系。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挖根源,对照问题、批评和意见,认真整改。

(三)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齐抓共管机制

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是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关键。按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工作,认真落实上级精神,明确工作目标,及时制定措施,使综治工作成为“一把手工程”,成为党组的重点工作。

一是综治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市局党组始终把综治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无论是年初工作部署、半年工作目标自查,还是日常工作安排,都要对综治工作进行强调和具体部署。特别是市综治委每次召开全会后,局党组都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拿出有关贯彻落实的措施,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坚持靠前指挥,强化综治工作保障,真正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局领导带队值班,主要领导亲自巡视检查安全防范工作。为加强对全系统综治工作的指导,局党组明确由局办公室主抓综治工作,做到年初抓规划、平时抓检查、年终抓考核、发现问题抓整改,使地税机关综治工作年度有计划、实施有重点、落实有措施。

二是综治工作责任保障到位。对综治工作实行“三个纳入”:把综治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项目;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与机关各科室签订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中,要求各各科(局)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确保一方平安,并且对各科(局)的安保工作实行平时检查、季度考核工作制度。为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我局先后修定了《值班制度》、《应急工作预案》、《车辆管理制度》、《网络管理办法》、《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既明确了各科室对本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及日常安全防卫方面的责任,并根据一岗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的主要内容之一严格考核。

三是综治工作制度落实到位。有效的制度是综治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而有效的执行则是做好综治工作的必备条件。我们做到“三个坚持”:坚持综治工作例会制度。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每季度研究一次综治工作,分析治安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综治工作通报制度。根据治安巡逻和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不定期对机关办公区和宿舍区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强化治安防范

1、抓好机关院内的安全管理。一是及时了解情况,全面掌握机关院内安全保卫工作所面临的形势,针对周边环境复杂、人员进出频繁的问题,注重物防、技防有机结合,重点突出人防优势,进一步充实了安保队伍。二是健全制度,完善安保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有重点地对安保人员进行查岗查哨,严肃保卫纪律;坚持对办公区和宿舍区实行24小时保安巡逻,对所有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和监控。三是明确任务,加强机关内院重点部门的安全防范,重点放在计算机房、票证库房、办税服务厅、财务室的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上,通过制度建设、专人负责、责任追究等方式确保了重点部门、要害部位的安全。同时,在办税服务厅继续实行领导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在做好当日纳税咨询服务的同时,负责大厅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可疑人员和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积极稳妥的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四是重视工作,增强群众意识和群众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尽职尽责地搞好税收服务,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处理内部矛盾和重大敏感问题时,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做到不激化矛盾,不形成热点,切实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处置复杂问题的能力;高度重视工作,畅通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问题处置长效机制,以及时有效解决各类突出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五是严格节假日值班检查。制定了周末领导值班制度,明确节假日的带班领导,在每逢节假日,我局都会以专门通知要求做好节日安全稳定工作,并在节前安排专人对发票库房、机房、车库等地进行检查,确保重点防范部门的安全。

2、注重保密管理。保密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综治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在认真执行《省地方税务系统保密工作细则》、《保密人员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规范性保密工作制度的同时,根据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围绕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修订了的网络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定期进行监控检查,坚决制止私自使用外挂软件,在上班时间玩游戏,要求每天开机前先启用杀毒软件,对装有单行版使用系统的计算机,如:财务管理软件等,全部设置密码,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禁止进入系统。对于网络版运行系统,要求按岗位设置用户权限,确保网络安全。

3、加大技防力度。我局以兴建办税服务综合楼为契机,在加强人防措施的同时,加大安全防范投入,配齐所有安全防范设备,建立健全完备的安全防范控制系统,共在办公楼及院内围墙上配置摄像头31个,在值班室配置显示器10台等,共计投入资金15万元,进一步加强技术防范,确保全局人、财、物、票、款安全,构建平安地税。

4、注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是治安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大“技防”投入,安装烟感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消防供水系统等消防设施,在办税服务厅、微机房、档案室等重点部位和每层楼道处安装灭火器,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综合治税论文篇(6)

我市自20xx年7月份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以来,通过建立涉税信息采集传递平台,委托平台,考核奖惩平台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税收征管向多部门,多税种,多行业,多领域延伸,一年来共采集有关涉税信息5600多条,经过筛选,利用有价值的涉税信息2200多条,利用涉税信息新增税款420万元,签定发票控管责任书10多份,通过强化发票控管新增税款360万元。

二、我市社会综合治税的基本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夯实基础。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去年开展社会综合治税以来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对全市社会综合治税进行了统一部署。市、镇、村均专题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宣传发动,把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增加财政收入,营造公平税赋大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建立起“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在思想认识上强调我市实行综合治税是基于4方面的需要:一是保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断增加的需要。近年来,我市为了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对财政收入的需求十分迫切,但地税税源基数缩减没有新的税源增长点,因此最大限度的挖掘地方税应当是保证我市可用财力持续稳定增长的方法之一。二是目前税收征管形势的要求。随着结算方式日益多样化,分配手段日益多渠道化,企业和个人的收入越来越隐蔽,税收征管方式难度越来越大,而地税部门税源零星分散,易漏难管,又无充足的征管力量,因此迫切要求建立一个严密的税源监控体系。三是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的需要。《税收征管法》第5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部门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需要。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担负着不同的职责,但是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应当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通过综合治税可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2)领导重视、组织体系初步建立,确保了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强对全市综合治税的领导,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建立了如皋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综合治税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核查各镇、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情况。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财政、地税、国税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机构常设在地税局,负责根据领导组的决定,具体组织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分类处置相关部门及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负责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各镇和开发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及协调相关镇属单位、村(居)委会联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下设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由财政所长任主任,国、地税分局长任副主任,具体落实综合治税工作并配备专人明确为信息员。相关部门、单位领导也十分重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专人为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督察的工作机制。

2、整体联动、措施扎实,为社会综合治税的生命力和有效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1)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齐抓共管。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程,必须借助有关部门的行政权力,离开各部门的配合协作,税源控管将无从谈起,更毋论应收尽收,不疏不漏。为此,我市综合治税领导组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先后与市建工、国土、工商、公安、交通、经贸等多个部门、单位建立了联系制度,将各部门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源监控的任务和职责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下来。同时,各基层国、地税分局与各镇及部门也签定了综合治税责任书,从而全面构建了从市到乡镇的部门配合协作网络体系,实现了涉税信息资源共享,获得了大量的涉税信息,为监控税源、加强征管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支持。如税务部门与工商部门配合,建立税务登记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税务部门与金融部门协作,大力推广电子申报,完善实时划缴工作。地税四分局根据土管所、供电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四月份对辖内22个砖瓦厂20xx年度纳税情况与用电量进行比对,核实其实际营业额,清理补征税款40余万元。柴湾镇财政所利用同业税负水平的基础数据,将发现的宠物玩具企业税收异常情况反馈到税务部门,组织清查,取得显著 效果。

(2)明确职责,强化各项监控措施。

面对工作头绪多,协调难度大,落实任务重等困难,各相关部门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在工作部署上逐一做到事事有人抓,落实有反馈,实现了税源控管延伸到多税种、多行业及征管盲区。如在综合治税工作中市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货物运输、出租车的营运情况监控;国土部门加强对土地转让、使用情况的监控;建设部门加强对基本建设情况的监控;房管部门加强对房屋交易监控等,形成了信息处理及涉税信息的控管岗位前移,大大提高了对以往征管盲区的信息掌握。对符合代扣税款条件的,签定了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法、规范。白蒲镇建立了企业税源监控、契税、民营建筑、企业用地、农村运输拖拉机、房屋出租、个体屠宰七本台帐,切实为税收征管奠定了良好基础。常青镇综合治税办公室注重对规模税源动态分析,出具书面报告与国地税沟通,加强了税源监控力度使税收收入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3)舆论引导,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我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各镇利用宣传标语、发放综合治税宣传材料、黑板报、召开村居民大会、税收宣传月等形式进行综合治税宣传,扩大综合治税的影响。在税务征收大厅,通过发放税收政策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的形式,大力宣传税收征管、综合治税相关政策,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使得纳税人对税法能理解透彻、能有深度的掌握,不会因不懂政策而出现申报的漏洞。如丁堰镇通过宣传使人们的纳税意识普遍提高,偷抗骗税心理和行为减少了,真真从内心认同纳税光荣、偷税可耻。今年上半年该镇主动到纳税大厅开票131户,开票金额907.81万元,征收税收34.76万元(主要为建筑、运输、租赁)。

3、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为社会综合治税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工作的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于加强考核督查。经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如皋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多措并举、奖惩结合、强化监督、加强管理,客观公正地反映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实绩,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市政府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对各镇(开发区)、相关单位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总分。对密切配合、监控得力、协税护税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由市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进行表彰奖励;对依法接受委托税款的单位由地税部门根据代扣税额严格按税法规定支付手续费;对因控管不力,造成税款流失的,由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今年4月份市综合治税领导组对20xx年度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如城镇等三个先进乡镇,计经委、统计局等七家先进单位和8名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6月份,丁堰镇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供有价值、高质量信息的供电、土管、城建、企服站、三河、皋南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全面履行义务的部门,由财政所按照实际入库税款给予5的手续费。通过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较好地调动了各单位参与、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的积极性,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得以有效推进。

二、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少数乡镇、部门对综合治税的认识不统一,措施不扎实导致综合治税工作开展不平衡。

(1)思想认识不统一。部分单位、同志思想认识上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观上对搞好社会综合治税的意义和方法仍然把握不清,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开展是“加强财源建设,营造公平税赋环境,促进我市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少数镇领导简单理解综合治税仅是做的形式工作,可有可无,因而在工作上没有主动性,敷衍了事;还有的积极性是高的,但是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未能真正理解其实质所在;部分单位及同志认为综合治税是税务部门的事情与自身本职工作关系不大,因此在联动中对综合治税工作应付了事,缺乏主动意识;少数基层税务征管人员对综合治税工作依赖性过大,认为政府提出综合治税具体工作就应该由基层政府多做,工作存在扯皮现象;个别单位存在“有义务无责任,有责任无压力,有压力无动力”的现象,工作不到位,甚至不作为。

(2)措施不够扎实。有的单位综合治税工作已经较为深入规范或正走向规范化,但也有少数单位综合治税工作仅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开展工作。一是部分镇仅有台帐或仅建立体系应付检查,而没有具体落实综合治税的措施;在调查中我们甚至发现少数镇干部不能正确理解社会综合治税的含义。二是部分单位、部门措施有所落实但是力度不够大,操作程序不够规范,信息采集质量不高,仅满足于一般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工作不主动,没有创新理念。个别单位仅局限于签签文件,打打电话,不同程度的存在等、靠思想。由于以上现象的存在我市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极度不平衡。如20xx年在涉税信息传递数上较多的如城、白蒲等镇均达到500多条,九华等镇利用信息较多约300多条,而有的乡镇涉税信息传递少的仅有5条,在信息利用上有的镇还是空白。

2、社会综合治税氛围不浓,社会参与的共识尚未普遍形成。

(1)宣传工作长期性不足,群众参与力度不够。我市在社会综合治税宣传发动上缺乏长期性,仅满足于会上讲、挂标语、黑板报和为迎接检查而进行的突击应付,虽然面上宣传有声有势,但不能传到千家万户深入人心。群众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没有形成“千斤担子,大家挑”的共识。部分群众难过“人情关”而拒绝提供涉税信息,认为都是本乡本土的熟人何必出力不讨好破坏了人际关系。总之由于群众没有正确理解综合治税的意义,造成了大量的税源信息在不经意间流失。

(2)部分纳税人的共识没有普遍形成,出现了政府部门“一头热”的现象。自我市开展社会综合治税以来,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都将该项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形成浓烈的齐抓共管氛围,与此对比,我市不少企业负责人却只顾自己利益,对综合治税不闻不问,甚至少数企业会计盲目听从于老总而不顾《税法》、《会计法》的规定做了数本帐册,一本专门针对税务机关查帐而设。有的企业车间机器轰轰运行,产品畅销但在帐面上却做亏损。没有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意识。

3、在操作中漏洞较多,创新不够,税源流失日益突出。

社会综合治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镇和相关部门创新理念不够,在具体操作中硬搬模式,没有因地制宜形成“一镇一策”,甚至因为没有“创新堵漏”而造成税源流失。(1)在招商引资中部分市外大企业仅把生产车间投资到我市,并没有成品和销售,造成这部分企业没有税收,这不但影响了我市的地方财政收入也不同程度的浪费了招商引资成本。(2)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出现了原有的企业申请注销或“脱壳”经营,注册成立新企业或“三资”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国地税部门仅进行了核实而没有针对这一现象形成合力,创新征管机制,查漏补缺。(3)招商引资的投资企业落户我市在办理征用或租用土地协议上没有明确营业税的缴纳主体,因而在征收租金营业税和不动产销售营业税上出现推委现象。(4)在征收管理中存在“唯任务”的思想。认为一些税种比较零星,管理费时费力,形成了只看重大税源如增值税而忽视零散税源管理的现象等。

4、考核奖惩落实不到位,导致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展缓慢。

我市虽制定了《考核办法》,但各镇、部门实际情况影响了考核奖惩的落实程度。一是由于认识的不到位影响了考核的不到位,部分镇、部门认为综合治税工作仅是表面工作,不必耗人耗力而影响到本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成绩。二是少数镇由于政府财力拮据,对在社会综合治税中的先进个人只有口头承诺没有实质性的奖励。三是对少数偷漏税的企业惩罚“轻不着边,重不到位”滋长了其漏税恶习,也影响了主动交纳税款企业的积极性。四是考核力度不大。对由于涉税信息不准确,传递不及时或受托部门单位对税源监控不力,不按要求代扣税款影响财政增长的没有动真碰硬,追究责任。以上多方面原因造成我市社会综合治税进展缓慢。

四、对策建议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工作的深化,首先需要认识的深化。认识上的提高,必将推动工作更好地开展。针对我市各镇、各部门对综合治税工作认识的不一致,进展的不平衡,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统一认识:一方面,市场经济快速运行中,出现了经营多元化、收支隐蔽化、分配多样化、偷逃税智能化的新特点,税源控管难度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地方税收面广量大、零星分散、易漏难管,征管力量相对不足,征管手段比较滞后,更增加了税源控管的难度。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强化税收源头控管,是从源头上控管税源的一项长期的治本之策。最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也体现了依法治税的重要指导思想。总之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反复灌输综合治税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头脑中形成了非抓不可的“三个观念”,即:加强综合治税工作是增加财政收入、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需要;加强社会综合治税是均衡税负、确保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加强综合治税是完善税源监控、加强税收征管的需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变表层为深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健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体系。

综合治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综治协调是整个工程的基础,要夯实这一基础。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级领导小组都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社会综合治税进展情况,并通过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二是打破瓶颈,健全联动机制,首先要信息共享,有关部门处理涉税方面事项不得隐瞒,要及时向税务部门传递,供税务部门参考;其次协助税务部门抓好税收征管,通过委托代扣、联合办公等手段,在一些关键环节卡住口子,促进税收应收尽收;三是做好税收工作的保障。这一点主要是针对公检法部门,为税务部门提供司法保障,对少部分抗税,偷税的企业要严打,对部分违规避税的企业要严查。

3、健全与落实考核奖惩机制,有效调动社会参与力度。

我市在推行综合治税的同时要切实贯彻落实《考核奖惩办法》。一是奖励激励。除依照税法规定及时支付手续费外,协调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综合治税专项奖励基金,年终根据各镇、部门税款入库和提供有效涉税信息情况确定奖励比例、金额,并直接拨付。同时,设立涉税举报奖励基金,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加强对地方税源的监督。二是考核考评。将信息采集、信息反馈的数量和质量、委托税款情况,进行量化、细化,列入各镇、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在评先选优,双百分考核中优先考虑。三是责任追究。对在推进综合治税工作中控管不力、造成税收流失的。将在目标责任书考核中扣分,并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对不依法代扣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按照相同数额或相应比例,扣除下一年度财政经费。

4、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形成浓烈的综治氛围。

综合治税论文篇(7)

二、我市社会综合治税的基本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夯实基础。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去年开展社会综合治税以来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对全市社会综合治税进行了统一部署。市、镇、村均专题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宣传发动,把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增加财政收入,营造公平税赋大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建立起“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在思想认识上强调我市实行综合治税是基于4方面的需要:一是保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断增加的需要。近年来,我市为了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对财政收入的需求十分迫切,但地税税源基数缩减没有新的税源增长点,因此最大限度的挖掘地方税应当是保证我市可用财力持续稳定增长的方法之一。二是目前税收征管形势的要求。随着结算方式日益多样化,分配手段日益多渠道化,企业和个人的收入越来越隐蔽,税收征管方式难度越来越大,而地税部门税源零星分散,易漏难管,又无充足的征管力量,因此迫切要求建立一个严密的税源监控体系。三是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的需要。《税收征管法》第5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部门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需要。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担负着不同的职责,但是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应当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通过综合治税可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2)领导重视、组织体系初步建立,确保了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强对全市综合治税的领导,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建立了如皋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综合治税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核查各镇、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情况。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财政、地税、国税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机构常设在地税局,负责根据领导组的决定,具体组织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分类处置相关部门及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负责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各镇和开发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及协调相关镇属单位、村(居)委会联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下设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由财政所长任主任,国、地税分局长任副主任,具体落实综合治税工作并配备专人明确为信息员。相关部门、单位领导也十分重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专人为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督察的工作机制。

2、整体联动、措施扎实,为社会综合治税的生命力和有效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1)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齐抓共管。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程,必须借助有关部门的行政权力,离开各部门的配合协作,税源控管将无从谈起,更毋论应收尽收,不疏不漏。为此,我市综合治税领导组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先后与市建工、国土、工商、公安、交通、经贸等多个部门、单位建立了联系制度,将各部门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源监控的任务和职责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下来。同时,各基层国、地税分局与各镇及部门也签定了综合治税责任书,从而全面构建了从市到乡镇的部门配合协作网络体系,实现了涉税信息资源共享,获得了大量的涉税信息,为监控税源、加强征管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支持。如税务部门与工商部门配合,建立税务登记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税务部门与金融部门协作,大力推广电子申报,完善实时划缴工作。地税四分局根据土管所、供电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四月份对辖内22个砖瓦厂2004年度纳税情况与用电量进行比对,核实其实际营业额,清理补征税款40余万元。柴湾镇财政所利用同业税负水平的基础数据,将发现的宠物玩具企业税收异常情况反馈到税务部门,组织清查,取得显著效果。

(2)明确职责,强化各项监控措施。

面对工作头绪多,协调难度大,落实任务重等困难,各相关部门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在工作部署上逐一做到事事有人抓,落实有反馈,实现了税源控管延伸到多税种、多行业及征管盲区。如在综合治税工作中市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货物运输、出租车的营运情况监控;国土部门加强对土地转让、使用情况的监控;建设部门加强对基本建设情况的监控;房管部门加强对房屋交易监控等,形成了信息处理及涉税信息的控管岗位前移,大大提高了对以往征管盲区的信息掌握。对符合代扣税款条件的,签定了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法、规范。白蒲镇建立了企业税源监控、契税、民营建筑、企业用地、农村运输拖拉机、房屋出租、个体屠宰七本台帐,切实为税收征管奠定了良好基础。常青镇综合治税办公室注重对规模税源动态分析,出具书面报告与国地税沟通,加强了税源监控力度使税收收入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3)舆论引导,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我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各镇利用宣传标语、发放综合治税宣传材料、黑板报、召开村居民大会、税收宣传月等形式进行综合治税宣传,扩大综合治税的影响。在税务征收大厅,通过发放税收政策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的形式,大力宣传税收征管、综合治税相关政策,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使得纳税人对税法能理解透彻、能有深度的掌握,不会因不懂政策而出现申报的漏洞。如丁堰镇通过宣传使人们的纳税意识普遍提高,偷抗骗税心理和行为减少了,真真从内心认同纳税光荣、偷税可耻。今年上半年该镇主动到纳税大厅开票131户,开票金额907.81万元,征收税收34.76万元(主要为建筑、运输、租赁)。

3、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为社会综合治税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工作的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于加强考核督查。经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如皋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多措并举、奖惩结合、强化监督、加强管理,客观公正地反映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实绩,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市政府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对各镇(开发区)、相关单位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总分。对密切配合、监控得力、协税护税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由市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进行表彰奖励;对依法接受委托税款的单位由地税部门根据代扣税额严格按税法规定支付手续费;对因控管不力,造成税款流失的,由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今年4月份市综合治税领导组对2004年度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如城镇等三个先进乡镇,计经委、统计局等七家先进单位和8名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6月份,丁堰镇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供有价值、高质量信息的供电、土管、城建、企服站、三河、皋南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全面履行义务的部门,由财政所按照实际入库税款给予5%的手续费。通过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较好地调动了各单位参与、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的积极性,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得以有效推进。

二、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少数乡镇、部门对综合治税的认识不统一,措施不扎实导致综合治税工作开展不平衡。

(1)思想认识不统一。部分单位、同志思想认识上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观上对搞好社会综合治税的意义和方法仍然把握不清,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开展是“加强财源建设,营造公平税赋环境,促进我市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少数镇领导简单理解综合治税仅是做的形式工作,可有可无,因而在工作上没有主动性,敷衍了事;还有的积极性是高的,但是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未能真正理解其实质所在;部分单位及同志认为综合治税是税务部门的事情与自身本职工作关系不大,因此在联动中对综合治税工作应付了事,缺乏主动意识;少数基层税务征管人员对综合治税工作依赖性过大,认为政府提出综合治税具体工作就应该由基层政府多做,工作存在扯皮现象;个别单位存在“有义务无责任,有责任无压力,有压力无动力”的现象,工作不到位,甚至不作为。

(2)措施不够扎实。有的单位综合治税工作已经较为深入规范或正走向规范化,但也有少数单位综合治税工作仅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开展工作。一是部分镇仅有台帐或仅建立体系应付检查,而没有具体落实综合治税的措施;在调查中我们甚至发现少数镇干部不能正确理解社会综合治税的含义。二是部分单位、部门措施有所落实但是力度不够大,操作程序不够规范,信息采集质量不高,仅满足于一般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工作不主动,没有创新理念。个别单位仅局限于签签文件,打打电话,不同程度的存在等、靠思想。由于以上现象的存在我市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极度不平衡。如2004年在涉税信息传递数上较多的如城、白蒲等镇均达到500多条,九华等镇利用信息较多约300多条,而有的乡镇涉税信息传递少的仅有5条,在信息利用上有的镇还是空白。

2、社会综合治税氛围不浓,社会参与的共识尚未普遍形成。

(1)宣传工作长期性不足,群众参与力度不够。我市在社会综合治税宣传发动上缺乏长期性,仅满足于会上讲、挂标语、黑板报和为迎接检查而进行的突击应付,虽然面上宣传有声有势,但不能传到千家万户深入人心。群众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没有形成“千斤担子,大家挑”的共识。部分群众难过“人情关”而拒绝提供涉税信息,认为都是本乡本土的熟人何必出力不讨好破坏了人际关系。总之由于群众没有正确理解综合治税的意义,造成了大量的税源信息在不经意间流失。

(2)部分纳税人的共识没有普遍形成,出现了政府部门“一头热”的现象。自我市开展社会综合治税以来,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都将该项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形成浓烈的齐抓共管氛围,与此对比,我市不少企业负责人却只顾自己利益,对综合治税不闻不问,甚至少数企业会计盲目听从于老总而不顾《税法》、《会计法》的规定做了数本帐册,一本专门针对税务机关查帐而设。有的企业车间机器轰轰运行,产品畅销但在帐面上却做亏损。没有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意识。

3、在操作中漏洞较多,创新不够,税源流失日益突出。

社会综合治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镇和相关部门创新理念不够,在具体操作中硬搬模式,没有因地制宜形成“一镇一策”,甚至因为没有“创新堵漏”而造成税源流失。(1)在招商引资中部分市外大企业仅把生产车间投资到我市,并没有成品和销售,造成这部分企业没有税收,这不但影响了我市的地方财政收入也不同程度的浪费了招商引资成本。(2)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出现了原有的企业申请注销或“脱壳”经营,注册成立新企业或“三资”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国地税部门仅进行了核实而没有针对这一现象形成合力,创新征管机制,查漏补缺。(3)招商引资的投资企业落户我市在办理征用或租用土地协议上没有明确营业税的缴纳主体,因而在征收租金营业税和不动产销售营业税上出现推委现象。(4)在征收管理中存在“唯任务”的思想。认为一些税种比较零星,管理费时费力,形成了只看重大税源如增值税而忽视零散税源管理的现象等。

4、考核奖惩落实不到位,导致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展缓慢。

我市虽制定了《考核办法》,但各镇、部门实际情况影响了考核奖惩的落实程度。一是由于认识的不到位影响了考核的不到位,部分镇、部门认为综合治税工作仅是表面工作,不必耗人耗力而影响到本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成绩。二是少数镇由于政府财力拮据,对在社会综合治税中的先进个人只有口头承诺没有实质性的奖励。三是对少数偷漏税的企业惩罚“轻不着边,重不到位”滋长了其漏税恶习,也影响了主动交纳税款企业的积极性。四是考核力度不大。对由于涉税信息不准确,传递不及时或受托部门单位对税源监控不力,不按要求代扣税款影响财政增长的没有动真碰硬,追究责任。以上多方面原因造成我市社会综合治税进展缓慢。

四、对策建议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工作的深化,首先需要认识的深化。认识上的提高,必将推动工作更好地开展。针对我市各镇、各部门对综合治税工作认识的不一致,进展的不平衡,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统一认识:一方面,市场经济快速运行中,出现了经营多元化、收支隐蔽化、分配多样化、偷逃税智能化的新特点,税源控管难度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地方税收面广量大、零星分散、易漏难管,征管力量相对不足,征管手段比较滞后,更增加了税源控管的难度。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强化税收源头控管,是从源头上控管税源的一项长期的治本之策。最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也体现了依法治税的重要指导思想。总之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反复灌输综合治税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头脑中形成了非抓不可的“三个观念”,即:加强综合治税工作是增加财政收入、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需要;加强社会综合治税是均衡税负、确保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加强综合治税是完善税源监控、加强税收征管的需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变表层为深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健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体系。

综合治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综治协调是整个工程的基础,要夯实这一基础。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级领导小组都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社会综合治税进展情况,并通过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二是打破瓶颈,健全联动机制,首先要信息共享,有关部门处理涉税方面事项不得隐瞒,要及时向税务部门传递,供税务部门参考;其次协助税务部门抓好税收征管,通过委托代扣、联合办公等手段,在一些关键环节卡住口子,促进税收应收尽收;三是做好税收工作的保障。这一点主要是针对公检法部门,为税务部门提供司法保障,对少部分抗税,偷税的企业要严打,对部分违规避税的企业要严查。

3、健全与落实考核奖惩机制,有效调动社会参与力度。

我市在推行综合治税的同时要切实贯彻落实《考核奖惩办法》。一是奖励激励。除依照税法规定及时支付手续费外,协调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综合治税专项奖励基金,年终根据各镇、部门税款入库和提供有效涉税信息情况确定奖励比例、金额,并直接拨付。同时,设立涉税举报奖励基金,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加强对地方税源的监督。二是考核考评。将信息采集、信息反馈的数量和质量、委托税款情况,进行量化、细化,列入各镇、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在评先选优,双百分考核中优先考虑。三是责任追究。对在推进综合治税工作中控管不力、造成税收流失的。将在目标责任书考核中扣分,并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对不依法代扣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按照相同数额或相应比例,扣除下一年度财政经费。

4、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形成浓烈的综治氛围。

综合治税论文篇(8)

安定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全面完成地税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和保证。为全面抓好全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今年以来,局党委进一步提高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会治安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根据《xx市200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xx地税局200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把综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领导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同时,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和考核评比制度,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评先创优直接挂钩,从而调动了全局上下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为卓有成效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今年以来,在工作措施上,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通过以会代训、办培训班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维护治安的自觉性,增强了参与意识,原创:在全系统形成了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同时,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四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结合地税部门实际,开展了以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为重点的税收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四月份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我们通过组织纳税人参与税法宣传、制作税法宣传电影幻灯片、在全市公交车上张贴税收宣传标语等到形式,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普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税收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治安防范机制建设。全局上下层层建立健全了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坚持定期考核。如在值班工作中,我们规定,节假日和晚间值班,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禁出现空岗、缺岗现象。对工作日的早、中、晚间值班,值班人员可相应延迟或提前1小时上、下班吃饭,以便于其他工作人员下班前返回值班岗位,确保一天24小时值班到位。同时,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投入,确保维护社会治安所需的经费落实和基础设施齐全,使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覆盖率全部达到100%。各单位还建立了定期议事制度,主要领导经常搞调研,及时组织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和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局党委还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经常就社会治安工作下发文件,今年以来,共制定下发了3个关于加强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并专门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就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安全保卫、人身安全等工作进行强调,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出问题。

三是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和重点治理活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参与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统一行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本单位倾向性犯罪的打击和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的治理。特别是对群众案件的查处工作,坚持做到认真受理、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人,确保让人满意、放心。今年以来,共处理群众来人、来信举报涉税案件xx余起,全部进行了查处,及时化解了各种不安定因素。结合全国开展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我们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顿地方税收秩序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时间和力量,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对行政事业单位、农村村委会、企业欠税、集贸市场及个体税收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类纳税户xxx户,查补入库税款及罚款xxxx万元。对长期拖欠应缴税款的业户,加大执法力度,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今年以来,先后对xx户长期拖欠税款的业户进行了集中清缴,共强制执行xx户,查封扣押房产、汽车等各类抵押物品价值xxx万元,累计清理欠税xxx多万元,对两名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个体业户依法实施了治安拘留,有力地打击了偷、逃、抗、欠税行为,既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又有力地保证了应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综合治税论文篇(9)

**地方税务局成立十三年间,税收收入就由当初成立时**万元增长到现在的**万元,十三年间增长了**%;社保费也由2001年接手时的**万元增长到现在的**万元,增长十分迅速。2007年1-6月份**地税局共组织税收收入**万元,其中县级入库**万元,州级入库**万元,省级入库**万元,中央入库**万元,已经提前**天税收任务过半,达全年任务的**%;社保费共计完成**万元,其中养老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万元。这些都为本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平安建设。

我局认真学习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综治办[2007]*号)》及《关于认真开展平安建设命名申报工作的通知(*综治委[2007]10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要求,我局认真制定了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了全国、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省、州、行委关于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部署;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同志在4月16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通过学习这些文件精神形成了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加强社会治安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为搞好**综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干群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平安建设所取得的成果。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注重效果。

我局对“平安**”建设高度重视,在县综治委会议安排部署后,我们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纪检组长,科长为成员的治保会。治保会根据行委综治委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宣传方案,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宣传准备,成立了组织,制定了活动计划和方案,在地税局制作了宣传展板,向广大纳税人印发了宣传资料。第二阶段集中宣传,局长**同志组织召开了治保会议,**局长要求我局全体税务干部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九次全委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推进“平安**”建设。**局长还要求全体治保会成员要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群防群治,真正使地税局成为“平安**”建设的主力军。

会议还决定在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等地方制作展板向前来办理涉税事宜的广大纳税人宣传“平安**”建设的意义和措施,使每一个税务人员都成为“平安**”建设的践行者和宣传员。通过这一系列活动我局的“平安**”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为“平安**”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第三阶段总结自查,通过积极宣传平安建设使广大群众了解了综治方针政策,群众纷纷表示今后将更加支持行委党委、政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群防群治,自觉遵纪守法,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维护社会安定。在总结大会上*局长、*纪检分别作了总结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这次活动广泛宣传了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提高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水平。这次宣传采用了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组织,精心策划,取得了非常理想的效果。当然由于时间短、任务紧,我们在工作中难免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总结经验,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为“平安**”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分页标题#e#

(二)、平安建设活动形式多样,分工明确。

1、**地税在“平安地税”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全员力量,积极部署、人人参与,职能科室大力组织、注重实效,抓好“执法安全、财产安全、网络安全、人身安全、廉政平安”,并将其作为“平安地税——平安**”的主要内容,从而取得了明显成效。

2、**地税通过平安建设活动取得了社会稳定执法环境改善等积极成果。取得群众广泛称赞。在“平安**”建设中我们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效果明显。在活动期间严密防范“XXXX功”等的发展蔓延,没有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通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预防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发生,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治安的事件。

3、办公室大力开展平安地税大宣教,把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素质教育、职业公德教育紧密结合,将“素质增、形象好、执法公、服务升”作为主要内容,争先创优取得成效。

4、纪检监察正确定位社会和谐与地税平安、经济发展与税收增长、遵循法律与规范执法的关系,充分认识地税干部个人言行与地税形象的重要性,开展“平安地税从我做起”活动,完善了惩防制度建设,围绕做“平安、平和、平直”公务员展开讨论,开展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活动,强化纪律教育、禁赌教育、反腐警示、信函提醒等“巩固式”活动,将权力应用、执法公正、服务规范、效能提升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内容,提高了干部对个人素质提高的紧迫性的认识。

5、办税大厅以“平安网络”作为中心工作,强化了安全制度和应急突发机制,完成了对内外网的完全隔离,并实行网络安全全程监控和病毒通报制度,使一度猖獗的病毒得以较快缓解,保障了内部局域网和外部网的畅通,促进了地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平安建设活动注重实干,效果明显。

根据行委综治委的指示精神,我们重点学习宣传贯彻了中央、省、市、行委关于综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加大了学习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力度,尤其加强了党组成员及全体党员的集中学习,使党员干部明确自己所肩负的政治责任,使他们明白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责任查究制,增强他们抓好社会治安的责任感。在宣传政策的同时,加大了对广大群众的现身说法,采取了会议、宣传展板、标语、法律咨询等方式,使广大群众知晓了综治方针和搞好社会治安的重要性。

综合治税论文篇(10)

(一)落实领导责任。县局把综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量化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落实体系。

(二)健全长效机制。县局从组织领导保证、管理职责分工、应急反应预案、科技信息手段、安全投入保障、责任追究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建立健全综治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认真研究本单位影响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及早消除各种不安定隐患,确保了单位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三)改进考核办法。完善综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考评方式,强化结果考评,使综治考评工作更切合实际、更具有公信力、更具有科学性。县局班子成员综治责任明确;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报告,并建立政绩档案。将综治工作实绩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业绩评定、奖惩等挂钩,对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全年全局未发生重大问题。

二、持续深化平安建设,抓好单位内部防范

(四)深化平安国税建设。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平安创建规划,落实创建责任和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创建水平,确保内部和谐稳定。

(五)着力推进法治建设。按照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规范税收行政决策和税收行政行为。不断改进执法方式,预防和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各种偷税、骗税、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精心组织六五普法宣传,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办法,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

(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安全问题无小事为原则,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重点检查了华考范文办公场所、公车使用、食堂卫生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了人防、物防、重点要害部位技防措施,全天聘用值班员专职负责县局安全保卫工作,确保24小时不断人,加强了办公楼院的物防、技防措施,加强了财务、档案、重要物品存放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未发生可防性刑事案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定期接访制度、挂点联系制度和包案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七)加强舆情管理。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反馈及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网上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回应,网上不实信息第一时间澄清,网上有害信息第一时间消除,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环境。充分发挥网络评论员作用,对涉及国税工作的网络负面信息传播等问题,及时跟进做好正面引导工作,占领舆论宣传主阵地。

三、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持系统和谐稳定

(八)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县局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点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江西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基层常态化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落实经常排查、集中调解工作措施,使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妥善化解。加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九)抓好重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地摸底排查,及早消除各种不安定隐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维稳工作责任制,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集中交办化解,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发,上访不越级。

(十)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对群体性上访、重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重大暴力抗税案件、重大偷逃骗税案件、重大盗窃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在及时妥善处置的同时,于2小时内报告市局。对突发重大涉税舆情,及时报告市局。

四、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夯实综治基层基础

综合治税论文篇(1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方针,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税收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部门涉税信息分割、征管范围交叉,税务征管力量单一等问题。坚持依法治税,逐步建立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体系,不断提高我县税收征管质量,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促进我县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各乡镇(场、办事处)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场、办事处)的税收控管工作,配合县财政、国税、地税局依法治税,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公开税务事项

税务公开是综合治税的重要环节。县财政、国税、地税局要在各收费、办税场所和电视台、报、网站等有关媒体定期公开税收政策、税负评定、税收执法程序、税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综合治税工作内容和服务举措、税务人员廉政规定、纳税人的纳税信息、税收减免情况等事项和内容。

(二)建立责任体系,加强信息的沟通与共享

综合治税涉及单位较多,为确保各单位在综合治税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县政府将对各单位在综合治税中的职责、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各单位要加大协作力度,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和沟通。各成员单位要在每月底前将相关信息资料传递给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健全制度,实现综合治税规范化

1、例会制度。由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每季召开一次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全县和县本级税收收入形势,通报综合治税情况,交流工作情况和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2、信息传递反馈制度。一是各成员单位信息员要如实填写《税收信息监控表》、评析资料以及其他涉税资料,并于每月30日前交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由综合治税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传递给财政、国税、地税局。二是财政、国税、地税局要将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归类、分析,认真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在每月征收期过后10日内反馈至各成员单位。

3、奖惩激励制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税考核考评机制,将综合治税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政务督查范围,每年底由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对综合治税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对协税、护税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税款流失或干扰税收执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考评方案由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

4、学习培训制度。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举办一次协税、护税信息员培训班,培训税收法律法规,办税流程和报送涉税信息的要求。同时,对新任的协税、护税信息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四、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阶段(9月1日一9月25日)主要是做好综合治税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综合治税实施方案、成立综合治税领导机构、拟订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签订责任书、召开相关会议、对各单位的协税、护税信息员进行培训。

(二)宣传发动阶段(9月26日一lo月20日)。主要是做好综合治税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协税护税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相关的各项制度并开展一次协税护税工作情况的督查。

(三)全面实施阶段(10月21日开始)。各级综合治税工作机构全面建立并正常运转,综合治税工作步入日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工作要求

实行综合治税,就是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和谐、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逐步形成“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税收执法规范化"的治税格局,促使财政、国税、地税局更加有效控制税源,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的转变。实行综合治税是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源控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特别是成员单位对综合治税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要积极创新宣传手段,突出宣传重点,拓宽宣传领域,搞好“税收服务热线建设,不断提高税法宣传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建立健全税收诚信记录体系和诚信激励机制,每年由政府表彰一批依法诚信纳税、税收贡献大的纳税人,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经济发展。

(二)严格税收执法口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依法治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支持财政、国税、地税局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开展各项税收工作。支持财政、国税、地税局依法对工业园区企业进行税收征管。严禁混淆征管范围和税款入库级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法,简化税收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税收经济分析。要积极构建税收经济分析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月度、季度、年度分析制度,开展税源分析、税负分析、弹性分析和关联分析,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关度的宏观分析,以及对行业、企业税负变动情况的微观分析,查找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和税务稽查,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科学有效的税源监控体系。

(四.)加强税收薄弱环节征管。要集中力量,对税收负担低的行业、企业实行专项分析,有针对性地强化管理措施。有步骤在开展行业税收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娱乐、废旧物资回收、商业批零售业等行业税收的征管。开展对纳税申报不正常企业的税收专项治理,加强对长亏不倒企业、零税负申报企业、低税负申报企业、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商业超市的税收监管。开展对个体税收的专项治理,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繁华地段等未达起征点户、停歇业户、非正常户实行动态管理,堵塞税收漏洞。

(五)强化各税种管理。要加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治理"的力度,加强流转税管理。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在属地化管理的基础上,对外资企业所得税实行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认真执行出口退税政策,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加强征退税衔接,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建立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专门档案,实行重点监控管理,开展专项检查,缓解收入不公的社会问题。继续按照“以票控税、信息共享、协同管理”的要求,加强对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车辆税收的“一条龙’’管理。纳税人凭纳税凭证办理车辆年审、入籍、转籍、过户手续,不能提供纳税凭证的,交警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对道路运输、医疗卫生、教育劳务等流转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财产行为税的管理。

(六)严格发票管理。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对发票非法买卖集中的餐饮业、娱乐业、运输及建筑安装业等行业,及时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对假发票的专项整治。支持开展发票刮奖和举报奖励工作,弓l导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严厉打击买卖、制售假发票行为。

(七)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遵照国家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与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和“金税工程”等建设,实行多元化申报、纳税、入库、对账,尽快建立跨部门的信息比对工作。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按照分工,加强协调,大力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逐步在全县商业零售业、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使用税控装置。

(八)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对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混乱、宏观税负偏低的企业,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对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虚开、伪造、变造发票以及利用虚假资料骗取减免税等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促进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加强税收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严肃财经纪律。要以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进行记账和会计核算,不做假账。加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凡名不符实或以准备金等形式多扣费用而在年终申报纳税时未作调整的,税务机关应依法进行处理。加强税收过渡账户和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的管理。

(十)大力清理欠税。要定期对欠税情况进行清理,并加大欠税公告力度。对有欠税的单位,要责成其作出清欠计划,签订责任状。对不作出、不履行还欠计划的企业,采取变卖小汽车等非生产性固定资产、限制法入代表出国出境等措施,在保证职工基本工资的前提下,由税务部门依法扣缴入库应纳税款。在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应由税务部门介入办理税收事项,防止税款流失。

(十一)优化税务环境。财政、国税、地税局要以提高依法治税水平为重点,坚持纠、评、建相结合,建立健全优化政务环境的长效机制。深化税务公开,建立健全“税收服务直通车”制度,参与并跟踪招商选资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