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孝文化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0 16:16:51

孝文化论文

孝文化论文篇(1)

几千年来,忠和孝一直是中国封建文化的两大精神支柱。多民族封建集权的格局下,忠孝既是哲学、伦理准则,又是准则。多民族封建集权的政治体制下,忠孝既是思想保证,又是组织保证:政治组织为忠,家庭组织为孝。中国特色的封建社会的特点是宗族宗法制下的统一信仰:忠是对一国的最高统治者的服从原则,孝是一家一户小农经济下对家长绝对权力的服从原则。忠孝又是古代中国团结、教育全国各族人民的实践教材。

二、忠孝的社会作用

忠孝原则几千年来,对社会成员起着稳定、平衡作用。封建社会本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但各地区的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又各具特色。如西方奴隶制及资本主义发展得比较充分而典型,中国的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得不够充分,不够典型,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得比较充分而典型。一家一户的小农业生产,生产效率低下,少量的剩余产品,借助于集权政府,统一调配,集中使用,聚少成多,也能发挥出最大的效益。中国历史上重大的物质的和文化的建设工程、都是充分利用多民族封建集权领导下调动遍布全国千千万万百姓的力量,才得以完成的。这其中忠孝信仰起着极大的作用。

三、科学认识封建忠孝文化

忠孝原则贯彻中国传统文化几千年的全过程。这两者的地位却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有所变化。封建社会前期,孝的地位重于忠,赵宋以后直到明清,不断加强中央政府权力,忠的地位逐渐高于孝。当国家需要臣子在忠孝两者选取其一时,“移孝作忠”被认为合理,并得到鼓励。国君代表国家,君主即国家。国君既代表君,又代表上帝,故称“天子”,忠君与爱国混而为一。这样,忠孝传统思想就限制了人民个人应享有的权利。个人的自由、权利被忽视,没有个人的地位。中国进入民主、自由、现代化的道路,比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艰难得多,就因为中国古代缺少民主传统。我们应从封建忠孝思想中汲取有益于建立爱国主义的积极部分,同时还要剔除其封建性和不利发挥人性自由、平等的糟粕成份。

四、忠孝的与时俱进

作为现代人,不再为国君个人效忠,而忠于国家、忠于民族,忠于家庭的精神如何发扬,当有新的内容,比如我们一般不再为赡养双亲而担心卧冰求鲤的事再度发生,但在现代社会又会有新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中国的计划人口生育,使一对夫妻同时照顾男女双方的父母共四位老人,过去在家尽孝方式,事实上难以实行,子女尽孝道与养老的社会化这样的新课题就已提到日程。再比如现在对孝的理解,不能以为只要能够养活爸爸妈妈,有饭给他们吃,每个月寄一二百元钱给父母享受享受,就是孝了。光是养而没有爱的心情,就不是真孝。因为孝不是形式,而是爱心与形式的结合。 “孝”就是他们西方文化所说的“爱”,也就是回过来还报的爱。就是说父母好比你的朋友,照顾了你二十年,如今他们老了,动不得了,你回过来照顾他,这就是孝。

五、忠孝的长期存在

孝文化论文篇(2)

由此可见,对于“孝”的释义,诸多名人志士均对其进行了一定的解读,提出了他们各自的见解,尤其是以儒家学派的释义较为深刻,更具代表性。儒家文化中的“孝”在具体释义上,尽管看似纷繁复杂,但通过对其进行精心的梳理、归纳与概括:儒家孝文化中“孝”的基本内涵集中体现在两个较为宏观的层面也,也即是表现在物质层面中的“赡养父母”、“爱惜自己的身体”、“传宗接代”等;表现在精神层面则是“敬爱父母”、“扬名显亲”、“葬祭以礼”。其中,在儒家孝文化看来,上述物质层面的孝与精神层面的孝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共同构成了儒家孝文化中的精华。具体而论,在物质层面遵循孝德,第一就是要“赡养父母”。孔子及孟子均认为,孝的首义那就是作为子女要侍奉自己的父母,尽量满足父母日常吃穿等基本需求,奉养是孝德的一个重要核心。其二,作为子女,务必要做到“爱惜自己的身体”,这也是儒家孝德中的一条较为重要的原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儒家认为,子女的身体发肤属于父母的遗体,不能使之受到毁坏和伤害。”

再者就是“传宗接代”也就是说儒家孝文化比较注重子女承孝道而繁衍后代的职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离娄章句上》)。在儒家看来,子女尽孝有一条重要的职责那就是要繁衍后代,如果未能完成这条职责,让父母的血脉中断,那就是一种大不孝。对于精神层面的“孝”而言,首先就是要“敬爱父母”,所谓“敬爱父母”,在孔子看来,“生,事之以礼”绝不仅仅是应付差事和对老人物质生活的关心和满足,更是要发自内心、关心和满足老人的精神生活,在精神层面真正做到敬爱父母、关心父母、孝顺父母。第二,作为子女,也不能安于现状而碌碌无为,要积极在事业上寻求发展与进步,做到“扬名显亲”。“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此处所言的“立身”,其实质上“不仅仅是为了自身,而是为了创一番功德业绩,以显父母之荣耀,光宗耀祖,其价值仍归于‘孝’”。[3]第三,在精神层面尽孝还体现在“葬祭以礼”。也即当父母去世时,作为子女要按照一定的礼节来安葬,而且要根据相关习俗与礼节进行祭祀等。

二、儒家孝文化对大学生德育的重要价值

通过对儒家孝文化基本内涵的深度挖掘与初步分析,不难发现,儒家孝文化博大精深,内涵丰富,泽被长远。在当前形势下,作为高校大学生德育工作者,不仅需要深入分析与认识儒家孝文化的基本内涵,更为重要的是要注重提炼儒家孝文化的精髓,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将儒家孝文化的弘扬与发展同大学生德育工作紧密结合,注重发挥儒家孝文化对大学生德育的重要价值。具体而言,儒家孝文化对大学生德育的重要价值主要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儒家孝文化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意识责任与担当,历来是中华文化传统中所备受推崇的,也是各个时代对广大青年的殷切寄托与深度期盼。责任与担当内容丰富,语义深远,有包括对人类的责任、对世界的责任,对民族与国家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对家庭的责任,对自己的责任等等,担当亦如此。而儒家孝文化中所指的责任与担当主要是对家庭负责、对父母负责、对自己负责。例如古代传统儒家文化提倡的“诗书继世长”“非耕即读”等等重在教育子女要努力奋斗,通过自己的努力经营好自己的家庭,对家庭负责。对父母负责,则强调不但要让父母能够较为舒适地养老、主动赡养父母之外,还要让父母心境安宁,尽量减少父母对自己的操心,如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也是一种对父母负责的体现。而对自己的身体负责正如所提到的“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可毁伤”,说明作为子女要珍惜自己的身体,对自己的身体负责。当代在校大学生,尤其是部分独生子女等由于父母长期的娇宠,他们中的少部分人或多或少的存在对家庭责任淡薄,缺乏责任与担当意识;对父母更是缺乏一定的责任,很少能够做到为父母分忧,而对于自身更是放任自流,痴迷网游、熬夜等现象较为严重。大学生责任与担当意识的实然状态与应然状态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也是大学德育工作的一个重点与难点。而儒家文化中的孝文化的引入则刚好有效解决这一难题,通过儒家孝文化中相关责任意识的熏染,可以逐步帮助大学生树立责任与担当意识。同时,通过德育工作者的正确引导与帮助,大学生对儒家孝文化中的家庭责任、对父母的责任、对自身的责任可以进一步升华与转化为对国家与民族的责任以及对社会的责任等,从而促使大学生真正、全面地增强责任与担当意识。

孝文化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2-0039-02

《论语》中,“孝”字共出现了19次,其中有12则是孔子本人谈论“孝”,涉及“孝”字16处,有2则是孔子的弟子谈论“孝”,涉及“孝”字3处,此外,还有很多隐性的关于“孝”的论述,即未提及孝字,但是表述的是孝的概念。这些对于“孝”的论述,十分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对家庭的责任。“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孝”文化缺失的现代社会里,倡导“孝”精神有很强的社会意义和现代价值。

一、《论语》中关于“孝”的论述

通读《论语》关于“孝”的论述,大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待父母要做到“养且敬”

《论语・为政》篇: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本篇另一则讨论:“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这两则论述,都以反问结尾,更强调了“孝”、“敬”的内涵。在孔子看来,“孝养”父母除了要“能养”,即所谓“弟子服其劳”和“有酒食,先生馔”之外,还要有更高层次的要求,即是内心里的“敬”和外在的敬――“色难”的统一。也就是说,孝子除了应该在物质基础上赡养好父母双亲之外,更要在精神上敬老人、爱老人。《论语・里仁》篇:“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子女侍奉父母,如果父母有不对的地方,要委婉地劝说他们,如果自己的意见不被接纳,仍然保持恭敬、顺承的和悦态度,不去违背父母,替他们操劳而不埋怨。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这可以解释为“孝顺”,即以顺为先,凡事应该遵循父亲长辈的意志。从以上可以看出,人子既要体察父母之心意,又要顺承父母之意,做到“养且敬”。

(二)对待父母要做到“时刻放在心上”

《论语・里仁》: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这则通过看似琐碎的生活细节强调子女对父母的深刻关切之情,在日常生活中,牢记父母的年龄,一方面为父母的高寿而欢喜,一方面又要为父母的年事渐高而担忧其身体状况,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做子女的,应该在日常生活中细心观察父母的身体状况,要特别为父母的疾病担忧,在照顾父母时候对症下药,有所侧重,能够更好尽孝。并且在《论语・里仁》篇中强调:“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如果家中父母年迈体弱,子女应该尽量留在家里不要远行;遇到特殊情况必须远行的时候,也必须向父母确定自己的去向,这样不仅让父母放心,并且在父母有事情的情况下,可以迅速找到子女。归根结底,主要阐明的意思就是子女不论处在何时何地,都要每时每刻为父母着想,全方位安顿好父母,做到儿女应尽的责任,确保老人物质上和精神上无忧无虑,使他们安享晚年。

(三)孝是做人的根本

“仁”是孔子全部思想的核心,是最高的道德准则。其中,孝与仁之间具有无法割断的联系,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是仁的根本,如果一个人在家能够做到事事孝顺父母、敬爱兄长,那么这种人在社会上很少会冒犯长辈,制造叛乱那更是不可能会出现的情况。由此可知,“孝”对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国家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当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拥有一颗孝顺的心、做出一个孝顺的动作时,则家庭就可以更加和睦,人民生活会更加幸福,进而国家才会安定和谐,经济才能更加快速、健康、持续地发展。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而》)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家里,对自己家人孝顺、恭敬的人,在社会上,对他人尊敬有爱的人,才可以进一步进行“仁”的修炼。即是说,孔子将“孝悌”作为衡量一个青年人在家庭、在社会行为处事的首要原则。可见,孝,是一个人道德的根本,是做人的根本。

二、《论语》中的“孝文化”具有的现代意义

当代社会,孝文化缺失,媒体中频频爆出各种不孝现象,看到年迈孤独的老人独自挣扎在生存线上,痛心疾首。孔子把“孝”从一种自发的道德、自然的道德,一种无意识的道德,提炼成一种思想体系,一种自觉的意识。这对当代孝文化的重建、和谐家庭的建立、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积极的现代意义。

(一)当前社会孝文化缺失现象表现

1.虐待老人现象经常发生

家庭是我们每个人生活的终身依靠和归宿,对老年人来说更是如此,但现如今,尤其是广大农村,受老年人身体虚弱、行动不便等因素的影响,老年人在家庭里受冷遇、歧视、虐待,有的地方甚至会出现遗弃老人的现象,另老人心寒。

2.老年人的家庭地位降低

现代社会中,很多年轻人奉行享乐主义原则,对家中长辈的生活不管不顾、漠不关心;有的只顾自己的小家庭,而把老人置之脑后,在有能力赡养、照顾的条件下,将老人送到敬老院,指望着敬老院为老人养老。另一方面,有的老人自身生活条件较好,会出现成年子女“啃老”,这种现象日趋严重。

3.物质孝顺代替精神孝敬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子女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在外,与老人交流沟通时间少,子女往往倾向于对老年人的生活照顾和金钱资助,但在精神慰藉、体贴、关心和经常问候方面普遍不足。并且缺少“常回家看看”的行动,很多子女只在逢年过节给老人寄些钱财,由于工作的原因,长年累月也不能回家探望老人。

4.“顺”父母、“敬”父母的心态逐渐淡化

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身体素质较差,容易遭子女嫌弃,有的子女会认为老人是家庭的拖累,对老人的生活起居照料不周到,不情愿花更多的时间照料老人,很难和父母始终保持和颜悦色,能做到的仅仅是帮助父母做事情,供给父母饭食,有时不能顾及老人为子女的一片真心,认为老人是老糊涂,只要吃饱穿暖就行,对子女的事情少干涉为好。

(二)《论语》孝文化的现代意义

基于当前社会孝文化的缺失现象之表现,也结合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重新发掘《论语》中的孝文化遗产迫在眉睫,其现代意义有如下几点:

1.有利于应对当前严重的人口老龄化现象,更好地开展老年社会工作

众所周知,中国拥有全世界最多的人口,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87%,中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老龄化现象成为老年社会工作面对的重要问题。在一个老龄化社会里,不论是家庭养老还是社区养老,养老的主要问题是赡养者的赡养心态和赡养意愿,使所有的老人都能得到良好的物质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时,应该强化老年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践行“孝悌”文化,倡导“孝”道风尚,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好养老保障工作,让老年人在和谐社会中真正体会到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

2.有利于家庭和谐,进而推进创建和谐社会进程

家庭作为社会的最小单位,社会主义和谐家庭的顺利实现有助于进一步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孝”为理念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和谐家庭,可以把对父母知恩报恩的孝心传递给邻里四方,使周边的所有人都受到感染,使“孝”作为赡养老人的道德要求,“悌”作为兄弟姐妹之间和谐共处的美德要求。以“孝悌”为先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和谐家庭,才能够更好地解决养老问题。和谐家庭的创建,安排好老年人的生活,解决好家庭矛盾,能够使社会稳定和谐地发展,让每个老年人都能过上“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理想生活。如今,要加强建立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让和谐体现于家庭之中,进而推广到社会之中,以“孝”为德,以“悌”为美,创建和谐家庭,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有益于公民道德素质的全面提升

在我国,侍奉亲人、践行孝道,是一个人做人的根本,更是五千年中华文化的传统美德,是构成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根本要素。《论语》中提倡的孝道,不仅是一种人伦道德,更是一种社会行为,实行孝道的人对社会公德负责,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有所建树,首要的是在家庭内部力行孝道以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事亲孝、事兄悌和居家理,否则,就会成为无源之水。

总之,一个“孝”字,在两千多年儒家文化长河中,其养老敬老的理念是一份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孝不止适用于一个社会、一个阶级或一个时代,它是超阶级的或跨越时代的,在几个时代都适用。”在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积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尤其是在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下,传统孝文化根据时代的变化,不断进行自我转换与创新,将会对当今家庭美德建设、社会公德形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定远.论语[M].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12.

[2]孟陶宁.论语的智慧[M].北京:北京妇女儿童出版社,2010:8.

[3]李振坡.论语之孝[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8.

[4]郑兰珍.试论孔子“孝”的思想――读《论语》思考及启示[J].南方论刊,2009(5).

[5]王德旭.对孔子思想中“孝”的再解读――以《论语》为主要文本[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

孝文化论文篇(4)

作者简介:骆为荣,宜宾学院唐君毅研究所、四川思想家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唐君毅先生在1958年同牟宗三、徐复观、张君劢先生共同署名发表的《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宣言强调:“中国文化问题,有其世界的重要性。我们姑不论中国为数千年文化历史,迄今未断绝之世界上之极少的国家之一,及十八世纪以前的欧洲人对中国文化的称美,与中国文化对于人类文化已有的贡献。但无论如何,中国现有的近于全球四分之一的人口摆在眼前。……中国问题早已化为世界的问题。……而此问题之解决,实系于我们对中国文化之过去现在与将来有真实的认识”。

中国,是数千年来文化历史未中断的,世界上极少的国家之一。悠悠中华文化,是世界上独特而灿烂的文化,在中国五千年文明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对世界文化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华文化,“亘古亘今”,一以贯之,连绵不断,始终在传承和发展,既不同于早已中断的古埃及、古波斯及小亚细亚文明,又因凸显“重德求善”之特征,而与“重智求真”的希腊文化和近代西方“科学文化”,形成鲜明对照,实为“世界奇观”。

中华文化能延续五千多年,仍生机勃勃的大因缘即最直接的原因和原动力,当属“孝道”。“孝道”是中华文化数千年,没有中断而永续发展之源头活水。

一、“孝道”,事之本

“敬祖”与“尊天”,在中华文化体系中,是显具本根性的理念。故流传之中华典籍有言:“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1],“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2],“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生祖,恶出?”[3]。中国传统文化一个最基本、最核心的观念,就是尊天敬祖,所敬的祖,既是人,又是神(父配天,母配地);所尊的天,既是神,又是祖。

由“敬祖”观念推出的一个重要伦理范畴,是“孝”。“孝”字,由老字头与孩子的子组成。老头在上,孩子在下,上下相连,表血缘的延续承继关系,礼之以序,不可颠倒,也不能断失,不然则不为“孝”。“孝亲敬祖”、“善事父母”,即是“孝道”。“孝道”,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从传说中的尧舜时代起,就崇尚孝行;春秋以下,成为家庭伦理与社会道德生活之核心,人伦道德的基础,一切道德的根本,被奉为修身、处世、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宝。故孙中山先生说:“孝是无所不适的道德”,历代有“百行孝为先”、“百善孝为尊”之说。

中华传统文化的主干与基础在儒学。儒学始祖孔子曰:“夫孝,德之本也”。儒学的核心是仁,而仁的根本也在孝。因儒家仁的思想,是从爱亲即孝悌引申出来的。儒家经典《论语》中就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新儒学第二代宗师唐君毅先生在其《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书中说:“对父母之自然之孝,亦为我与一切生命相感通之开始点。或对一切人尽责任之开始点,一切仁心之流行之泉源与根本”。

中华文化属“重德求善”的文化类型,道德论压倒知识论。在中华文化系统中,人伦几乎渗透各子系统,各学科门类多以其为出发点和归结点。如国体和政体的理念,就是从伦理中引申出来的,即由“亲亲”导向“尊尊”,由“孝亲敬祖”导向“忠君爱国”,忠孝一体,进而形成中国古代政治学说的“以孝治天下”。历史上诸王朝“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现在中国内地一些地方党政将“孝敬长辈”列为考核提拔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同。

“孝道”,在中华历史文化中,处处凸显其本根性,“孝亲,事之本也”[4]。“本立而道生”[5],中华文化因之而永续不断。

二、“孝道”与“报恩”精神

孝的意义在报恩,因感激孕育生命,“生吾之生”, 敬重、珍惜、关爱生命,而孝敬父母,回报父母养育之恩,“报本返始”,并推己及人,转恩兼爱,充量扩大。敬孝爱家兼及爱国尽忠,协和天下万邦,达天地万物,至“天人合一”之境即和谐的最高境界。如《孝经》所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孟子所言:“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王阳明所谓:“亲民者,达其天地万物一体之用也”。这就是人从感激“生吾之生”的恩情,报恩所推演出来的宇宙万物和谐共存的“大家庭”中启示出来的“生态伦理”。 中华民族深谙此道,古圣先帝尧,就能由“亲亲”、家庭始,由近而远地团结天下人,达万邦和谐。古典《尚书》就此赞尧曰:“克明峻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眭,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即是和谐)万邦”。今日我们应更好地传承和传播此和谐之道,为“地球村”提供更多的精神营养。

人生在世,无论是谁,一生直接间接受恩于他者,实无量无限。中国人对此特别看重,饮水思源,知恩图报,于父母、家庭、社会、国家,多存报恩之心,践行“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和“立身达人”。人生降世,赤条条而来,空无所有,一切所有,初皆父母、他人、社会与自然界的“施与”,而知恩感恩报恩,此为人的本性,可能泯没,而毕竟不能断绝。“知恩图报”,仍然是当今的一种普世伦理。

报恩之事,初在报其所直接感受他人对其之恩德,故报父母之恩必为报恩之始点,尽孝以感激和回报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依中国文化传统之说,人养子是为承宗祀,以尽孝,此为报父母恩之一方式。另外继志述事,子承父志,“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6],亦是报父母恩之事。二者,都是大孝。做到二者,同时亦能实现民族文化历史之悠久。

报恩之义,联系过去与现在,个人、家庭、社会与国家,产生极大的民族凝聚力,有助于中华文明之稳定、承继与发展,也有利于“重德求善”民族精神的提升和民族文化的保存与延续。唐君毅先生曾专门撰文《说中国人文中之报恩精神》,文中说:“报恩之道,则又不必只是我之还报于对我有恩者,而恒是我之转施恩德于此外此后人之‘转恩’,如以教养子女报父母对我之恩,以教学生报师恩。此即足以成就人之先后代之生活之相续,以及文化历史之相续,亦即人生一切继往开来、承先启后之事业之本。若无此报恩精神贯注,则人之先后代之生活,只有互相隔载,而无相续,一切继往开来、承先启后之事业,皆不能真实成就”。又说:“凡承先启后,继往开来之事,皆是报恩”。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国人民和世界友人,以人为本,倍加珍惜、关爱生命,对灾区伸出无私博爱的救援之手,施恩于灾区人民,大爱无疆。灾区人民视为再生父母,感恩报恩,团结抗震,真情回报,如浴火凤凰再生,创下人间奇迹。这是爱的力量,而“爱是感恩的集合”。这也充分说明,始于“孝道”的感恩报恩精神,是中华民族及其文化虽遭天灾人祸而仍能延续不灭、生生不息的强大精神力量。

三、“孝道”与求“久”思想

国外有学者说,中国人以孝行天下,长期奉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7],重多子多孙,因此历代虽迭遭天灾人祸,但是生殖繁多,人口旋即恢复,民族文化遂不断灭。此说,讲了历史事实和中华文化不断灭之直接原因在于“孝道”,有一定道理,但尚未深入讲到中国学术思想中原有的种种自觉的人生观念,以使中华文化生命长久的求“久”之思想。

求“久”的思想,在中国极早的年代中已经提出,在周代的延续其宗祀求“江山”稳固长久中得以彰显,而“久”之哲学观念的正式提出,则在经典之《易经》、《中庸》中,所谓“可大可久”及“悠久成物”之观念。《老子》中,尤重“天长地久”之观念。由唐君毅先生执笔、牟宗三、徐复观、张君劢先生署名发表的《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中指出:“中国文化是世界上唯一历史久而又自觉其久,并原于中国人之自觉的求其久,而后久的文化”,“中国整个民族文化之所以能久,则由于中国人之各种求久的思想。这些思想,由古代的史官之记载与训诫,后来历史家所叙述的历代成败兴亡之故及哲学家指出久与不久之原理,而散布至中国之全民族,其内容是非常复杂丰富的”。

敬祖行孝,为存宗祀而生子孙,求生命之传承不绝;为承续祖宗遗志而立身行道,求文化之保存与延续,皆是重视生命的价值,求民族文化长久的求“久”思想。这既是中华民族文化之生命能绵延长久而不坠的真谛所在,也是敬祖行孝显示的中华民族“上通千古,下通万世”的心量和追求“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之精神理想。

四、“孝道”与“重史”意识

“孝道”,倡行“修宗庙,敬祀事,教民追孝也”[8]。由此“追孝于前”的意识,必然滋生出尊重祖宗之训、尊重传统学术文化之历史意识,即重传统、重历史之“重史”意识。

孔子“三年不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9]之说,今人多不以为然,若连着孔子“信而好古”和“追迹三代”之说来看,孔子此说在强调承继父母祖宗的生命精神和孝道维系传统的特殊含义。不轻易改变前辈的立身做人行事之规就是“孝”,揭示孝之精神在于强化历史的线性延续。孔子“好古”而走向“重史”,而求知于历史。孔子“追迹三代”,乃为保卫华夏文化之传统,续亡继绝,上承夏商周之文化,承前启后,功德无量。

尊重祖宗之训,当然即是尊重历史的“古训”,是“重史”意识之表征,也是把历史视作现实的借镜,以史为鉴,使上下、前后、古今相通,文脉相连,历史传统文化固不断裂。同时此种意识,亦为民族凝聚之力量,使后辈更易了解和接受前辈之文化精神,消除“代沟”,进而促进民族融合。

“重史”,“古之帝王皆设史官”,故昔日中国史官特别发达。历代史官多历史意识强,重史实,重历史文化之传承,重保存有价值之文化,以史为鉴,资政育人,勇于秉笔直书,太史公司马迁即为典范,千古流芳。此亦为保存和延续中华文化,促进民族凝聚出了大力,功不可没。

由“孝道”推演出来的尊重历史文化传统“重史”之意识,是中国传统意识的基本特征之一,中华文化因此而有别于西方文化。敬祖、尊天,尚人文、重史乘,构成中华文化精神之主动脉。2009年是大儒先哲唐君毅、牟宗三先生百年冥寿之期,海内外对唐、牟二先生的各种凭吊、纪念活动,特别是香港中文大学为唐先生塑立铜像、召开纪念会、国际学术研讨会和举办纪念展等,即是此精神之表现,值得倡行。“振兴中华”是今日中国人共同的心声,我们尤应发扬由孝而衍生之尊师尚贤兴教的传统文化精神,团结一心,继往开来。

孝是“对一切人尽责任之开始点,一切仁心流行之泉源与根本”。孔子曰:“志在《春秋》,行在《孝经》”。历代讲“百行孝为先”,中国汉代就讲“以孝治天下”。当今社会,孝道仍具普世价值。尊重历史文化传统,把倡行已久的“孝道”,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再认识、再实践,正本清源,与时进退,“有益于人道人心”,关系家庭的和睦与幸福、民族的统一与兴衰、国家的稳定与发展、社会的进步与和谐,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应“从我做起”,努力“立身行道”,让中华民族“孝道”这一优良文化传统美德发扬光大,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注释:

[1]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2] 《礼记·郊特牲》。

[3] 《荀子·礼论》。

[4][7] 《孟子·离娄上》。

[5][9] 《论语·学而》。

[6] 《孝经》。

[8] 《礼记·坊记》。

参考文献

孝文化论文篇(5)

一、我国孝文化的来源及涵义

(一)孝文化的涵义

我国孝文化历史悠久,形成发展过程复杂,内容不断变化。据记载,孝字最早出现于《尚书·尧点》,“克谐以孝。”《尚书》以后的文献中对孝的记载很多,最早对孝作出解释的是汉代的许慎,他在《说文解字》中提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可解释为奉养和服从父母。孝在西周至春秋之前,其初始是尊祖敬宗,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善事父母一经产生便成为了孝的基本涵义。狭义的孝即孝的基本含义,是指子代对父代和祖先的情感和相应的行为表现。这里的情感和行为是自发的、朴素的。广义的孝既是指作为家庭伦理的孝,也指被泛化到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的孝孝的基本含义是对父母的赡养和顺从,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父母子女之间的伦理规范。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的含义却远远超出家庭伦理的范围,它有一个由家庭逐步扩展到国家和社会的过程。孝文化是指一切有关“孝”的物质、精神和制度等的总和。“中国孝文化”是指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及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总和。当代孝文化是对传统孝文化批判性的继承。

(二)孝及孝文化在我国历史上的发展

“孝”应是由周人先提出,在周展。西周时期,“孝”扩张为伦理政治范畴,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周代的“孝’,字从“考”、从“子”,强调父子相承,表现了男子在生育中的独尊地位。在周代孝的发展步入了成熟期,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观念。春秋战国之际,“孝”的含义有一个重大转变,这就是由西周春秋之尊祖敬宗,向善事父母的转变。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接过了“孝’,把它作为自己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孝”之所以能得到儒家的看重,是因为儒家学说的思想基础就是原始的男性生殖崇拜文化。儒家经典论及“孝”时,几乎都以“善事父母”为核心。

汉代在中国历史上以“孝治天下”而著名,它建立了以孝为核心的社会统治秩序,并把孝作为自己治国安民的主要精神基础。孝观念渗透到汉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由此,孝道发挥着对家庭和对社会的双重功能,以及协调两方面关系的功能。可以说,汉代的孝道思想,通过对前代孝道思想的继承、改造,完成了由奴隶制型向封建制型伦理观念的转变。如果将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学说看作是由传统家庭人伦思想向社会政治思想在理论上的完成的话,那么以“孝治天下”成为汉朝统治者实现这种转变在实践上的完成。《孝经》的推广、传播,成为实现这种转变在教育上的完成。

魏蜀吴晋等王朝仍“以孝治天下”相标榜,孝治为各朝治国之本。统治者以封建法统对忠君孝亲加以维护,法律规定“存留养亲”、“冒哀求仕”以强制力量鼓励、约束人们尽孝。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昌盛时期,伴随政治上的统一和稳定,封建宗法专制的加强,封建经济和文化得到高度的发展,统治者继续用政治手段强化孝道。隋场帝继续实施“举孝廉”的制度。唐代还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化孝道。

宋明时期是儒学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北宋中期,张载、“二程”大力阐发孔孟孝道观。张载对孝作了更深层次的引申。人都是天地的子女,百姓万民都应看作兄弟,万物应看作朋友。君主是天地的长子,大臣是长子的管家人。孝的原则被说成宇宙的最高原则。一切违反孝的行为都是不忠的。把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与家长为核心的小农经济社会有机地统一起来。君权神权合一,宗教与政治合一,从而完成封建社会宗教神学体系。理学强化维护忠孝之封建纲常给社会带来双重效应。一方面人们的忠孝意识和民族气节,宋元时期确实得到发扬。另一方面理学给孝道加入了很多分裂人格、窒息人性的观念,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父子、君臣、夫妻关系由最初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并提,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最后被演绎成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愚孝、愚忠思想。这说明随着封建专制的强化,孝的内涵被严重异化。

辽宋夏金元时期儒家“忠信孝梯”道德观念逐渐深入各民族中。辽太祖建孔庙,金章宗命臣下学《孝经》、《论语》等儒家经典,并以孝义作为任用官吏的标准。元代重视孝道的学习、研究和宣传。在孝道的宣传上有所成就。在民间影响巨大、流传甚广的《二十四孝》始成于元代。《二十四孝》流传对社会人伦秩序的维护起了重大的良性作用,但也扭曲了人们“孝”的观念,从而导致了“愚忠”愚孝”现象的发生。自元代之后,由于“二十四孝”的广泛宣扬和提倡,不近人情的愚孝行为,在民间社会也时有发生。

五四时期对孝道的基本态度是批判,批判主要是适应了当时社会变革的需要,对于反封建和思想解放,发挥它的历史启蒙作。批判的同时,五四时期的思想家们对建立现代新型父子关系提出了关于父子平等、解放子辈、变恩为爱、变权为责等建设性意见,这些关于新型代际和父子关系的新的伦理观,奠定了现代代和亲子关系的思想基础。这些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性解放,男女长幼平等的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以后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所接受。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系统地清理了“文革”及其以前的“左”的错误,实行拨乱反正,继承和发展了过去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孔子学说的正确认识。进入了真正科学认识与评价儒学的新时代,对重建新型孝道开始了探索。

二、当前孝文化的缺失

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多元、价值取向多样交融碰撞之际,不少人道德失范现象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有些青少年缺乏孝敬父母的观念意识,有些青少年缺乏感恩的心,有些青少年缺少孝敬父母的实际行动。道德失范成为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障碍。所谓道德失范,主要是指在社会过渡或转型时期所出现旧有的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和宗教信仰等日趋崩溃,而社会所需的新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从而导致社会的道德真空状态。照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看来,养老的问题必然落在子女的身上。然而正是在这方面,出现了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目前社会中存在种种不孝的劣行,如不奉养父母,老人孤苦伶仃,无家可归;剥夺父母,不仅不尽赡养义务反而虐待老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现象,在全国各地仍不时发生。近几年来“遗弃双亲”、“虐待老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数千年来始终以孝文化著称的中华民族,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竟出现了这种儿女随意遗弃年老父母的与孝文化大相径庭的现象,确实让人吃惊。

三、传统孝文化的当代价值

(一)为现代家庭美德建设提供丰富的内容

赡养父母是现代家庭美的要求,然而在一些家庭中,有的成年子女以反对封建孝道为借口,虐待父母,遗弃父母,这是极端错误的。封建社会曾把赡养父母涂上一些神秘色彩,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剥去“孝”字上的虚伪的外衣,发扬亲子间真诚的爱。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父母有扶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尊亲敬亲是现代家庭美德的基本内容。随着当前我国现代家庭格局的核心化、小型化发展趋势,养老敬老问题更加突出。敬亲,并非顺亲。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父母与子女关系亦不例外。我们今天讲尊亲敬亲是以平等为前提的,相互尊重,彼此信任。做为晚辈,不是绝对的服从长辈意志,而是尊重他们的人格,尊重他们的感情。为人子者不仅要在物质上自愿地赡养父母,而且基于多数老人有自己的物质保证,更应注意精神上的赡养,给予父母更多的关心和敬重,让他们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与满足。在现代家庭中,做子女的应该使父母得到精神上和情感上的慰藉,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终。“精神赡养”是“孝”的较高层次的内容。敬爱父母应该是子女发自内心的一种真挚情感的自然流露,在物质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老人最需要的是子女对他们的精神赡养。因此,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可以说是子辈对老年人最大的人文关怀。即使将来生产力发展了,敬老孝亲仍然是我们应该继承的家庭美德。

(二)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丰富了公民和家庭道德教育的内容。提高公民自身思想道德素质,为构建与培育当代孝文化良好氛围提供载体。儒家孝道强调孝是道德之本,是提升个人道德修养的根本和关键,认为个人道德的提升除了外在的教化外,还应在实践中通过自律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首先,公民通过“内省”提高自我修养。有助于推动现代家庭美德建设,以培养合作精神和责任感。要求以儒家孝道来规范家庭成员,让家庭中每个人特别是子女知道自己对家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父母不溺爱子女,不要把所有的事情包下来,要让子女做他们该做的事情,让他们知道自己对家庭同样负有责任和义务。,当孩子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后,就能与他人合作,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敬老尊老也是人们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

孝文化论文篇(6)

一、我国孝文化的来源及涵义

    (一)孝文化的涵义

    我国孝文化历史悠久,形成发展过程复杂,内容不断变化。据记载,孝字最早出现于《尚书·尧点》,“克谐以孝。”《尚书》以后的文献中对孝的记载很多,最早对孝作出解释的是汉代的许慎,他在《说文解字》中提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可解释为奉养和服从父母。孝在西周至春秋之前,其初始是尊祖敬宗,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善事父母一经产生便成为了孝的基本涵义。狭义的孝即孝的基本含义,是指子代对父代和祖先的情感和相应的行为表现。这里的情感和行为是自发的、朴素的。广义的孝既是指作为家庭伦理的孝,也指被泛化到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的孝孝的基本含义是对父母的赡养和顺从,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父母子女之间的伦理规范。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的含义却远远超出家庭伦理的范围,它有一个由家庭逐步扩展到国家和社会的过程。孝文化是指一切有关“孝”的物质、精神和制度等的总和。“中国孝文化”是指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及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总和。当代孝文化是对传统孝文化批判性的继承。

(二)孝及孝文化在我国历史上的发展

    “孝”应是由周人先提出,在周展。西周时期,“孝”扩张为伦理政治范畴,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周代的“孝’,字从“考”、从“子”,强调父子相承,表现了男子在生育中的独尊地位。在周代孝的发展步入了成熟期,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观念。春秋战国之际,“孝”的含义有一个重大转变,这就是由西周春秋之尊祖敬宗,向善事父母的转变。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接过了“孝’,把它作为自己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孝”之所以能得到儒家的看重,是因为儒家学说的思想基础就是原始的男性生殖崇拜文化。儒家经典论及“孝”时,几乎都以“善事父母”为核心。

    汉代在中国历史上以“孝治天下”而著名,它建立了以孝为核心的社会统治秩序,并把孝作为自己治国安民的主要精神基础。孝观念渗透到汉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由此,孝道发挥着对家庭和对社会的双重功能,以及协调两方面关系的功能。可以说,汉代的孝道思想,通过对前代孝道思想的继承、改造,完成了由奴隶制型向封建制型伦理观念的转变。如果将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学说看作是由传统家庭人伦思想向社会政治思想在理论上的完成的话,那么以“孝治天下”成为汉朝统治者实现这种转变在实践上的完成。《孝经》的推广、传播,成为实现这种转变在教育上的完成。

    魏蜀吴晋等王朝仍“以孝治天下”相标榜,孝治为各朝治国之本。统治者以封建法统对忠君孝亲加以维护,法律规定“存留养亲”、“冒哀求仕”以强制力量鼓励、约束人们尽孝。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昌盛时期,伴随政治上的统一和稳定,封建宗法专制的加强,封建经济和文化得到高度的发展,统治者继续用政治手段强化孝道。隋场帝继续实施“举孝廉”的制度。唐代还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化孝道。

    宋明时期是儒学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北宋中期,张载、“二程”大力阐发孔孟孝道观。张载对孝作了更深层次的引申。人都是天地的子女,百姓万民都应看作兄弟,万物应看作朋友。君主是天地的长子,大臣是长子的管家人。孝的原则被说成宇宙的最高原则。一切违反孝的行为都是不忠的。把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与家长为核心的小农经济社会有机地统一起来。君权神权合一,宗教与政治合一,从而完成封建社会宗教神学体系。理学强化维护忠孝之封建纲常给社会带来双重效应。一方面人们的忠孝意识和民族气节,宋元时期确实得到发扬。另一方面理学给孝道加入了很多分裂人格、窒息人性的观念,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父子、君臣、夫妻关系由最初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并提,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最后被演绎成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愚孝、愚忠思想。这说明随着封建专制的强化,孝的内涵被严重异化。

    辽宋夏金元时期儒家“忠信孝梯”道德观念逐渐深入各民族中。辽太祖建孔庙,金章宗命臣下学《孝经》、《论语》等儒家经典,并以孝义作为任用官吏的标准。元代重视孝道的学习、研究和宣传。在孝道的宣传上有所成就。在民间影响巨大、流传甚广的《二十四孝》始成于元代。《二十四孝》流传对社会人伦秩序的维护起了重大的良性作用,但也扭曲了人们“孝”的观念,从而导致了“愚忠”愚孝”现象的发生。自元代之后,由于“二十四孝”的广泛宣扬和提倡,不近人情的愚孝行为,在民间社会也时有发生。

    五四时期对孝道的基本态度是批判,批判主要是适应了当时社会变革的需要,对于反封建和思想解放,发挥它的历史启蒙作。批判的同时,五四时期的思想家们对建立现代新型父子关系提出了关于父子平等、解放子辈、变恩为爱、变权为责等建设性意见,这些关于新型代际和父子关系的新的伦理观,奠定了现代代和亲子关系的思想基础。这些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性解放,男女长幼平等的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以后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所接受。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系统地清理了“文革”及其以前的“左”的错误,实行拨乱反正,继承和发展了过去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孔子学说的正确认识。进入了真正科学认识与评价儒学的新时代,对重建新型孝道开始了探索。

    二、当前孝文化的缺失

    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多元、价值取向多样交融碰撞之际,不少人道德失范现象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有些青少年缺乏孝敬父母的观念意识,有些青少年缺乏感恩的心,有些青少年缺少孝敬父母的实际行动。道德失范成为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障碍。所谓道德失范,主要是指在社会过渡或转型时期所出现旧有的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和宗教信仰等日趋崩溃,而社会所需的新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从而导致社会的道德真空状态。照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看来,养老的问题必然落在子女的身上。然而正是在这方面,出现了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目前社会中存在种种不孝的劣行,如不奉养父母,老人孤苦伶仃,无家可归;剥夺父母,不仅不尽赡养义务反而虐待老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现象,在全国各地仍不时发生。近几年来“遗弃双亲”、“虐待老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数千年来始终以孝文化著称的中华民族,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竟出现了这种儿女随意遗弃年老父母的与孝文化大相径庭的现象,确实让人吃惊。

    三、传统孝文化的当代价值

    (一)为现代家庭美德建设提供丰富的内容

    赡养父母是现代家庭美的要求,然而在一些家庭中,有的成年子女以反对封建孝道为借口,虐待父母,遗弃父母,这是极端错误的。封建社会曾把赡养父母涂上一些神秘色彩,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剥去“孝”字上的虚伪的外衣,发扬亲子间真诚的爱。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父母有扶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尊亲敬亲是现代家庭美德的基本内容。随着当前我国现代家庭格局的核心化、小型化发展趋势,养老敬老问题更加突出。敬亲,并非顺亲。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父母与子女关系亦不例外。我们今天讲尊亲敬亲是以平等为前提的,相互尊重,彼此信任。做为晚辈,不是绝对的服从长辈意志,而是尊重他们的人格,尊重他们的感情。为人子者不仅要在物质上自愿地赡养父母,而且基于多数老人有自己的物质保证,更应注意精神上的赡养,给予父母更多的关心和敬重,让他们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与满足。在现代家庭中,做子女的应该使父母得到精神上和情感上的慰藉,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终。“精神赡养”是“孝”的较高层次的内容。敬爱父母应该是子女发自内心的一种真挚情感的自然流露,在物质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老人最需要的是子女对他们的精神赡养。因此,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可以说是子辈对老年人最大的人文关怀。即使将来生产力发展了,敬老孝亲仍然是我们应该继承的家庭美德。

    (二)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丰富了公民和家庭道德教育的内容。提高公民自身思想道德素质,为构建与培育当代孝文化良好氛围提供载体。儒家孝道强调孝是道德之本,是提升个人道德修养的根本和关键,认为个人道德的提升除了外在的教化外,还应在实践中通过自律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首先,公民通过“内省”提高自我修养。有助于推动现代家庭美德建设,以培养合作精神和责任感。要求以儒家孝道来规范家庭成员,让家庭中每个人特别是子女知道自己对家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父母不溺爱子女,不要把所有的事情包下来,要让子女做他们该做的事情,让他们知道自己对家庭同样负有责任和义务。,当孩子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后,就能与他人合作,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敬老尊老也是人们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

孝文化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1-0156-02

儒家孝观念最早见于《尚书》,孔孟将这种自觉的孝观念理论化而成一套孝理论,最终成为一种硬性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定。假托孔子与曾子师徒对话的《孝经》是其完整形态。孝文化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概念,对中国人的行为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无形中规范着中国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乃至宇宙观念,成为几千年来,中国人的行为准则。著名的德国传教士花之安(E.Faber)甚至将之评价为“中国人思想的中心和对世界的贡献”。

一、孝文化的内涵

1.孝乃人之为人的根源

《论语・学而》里记载: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君子”在孔子哲学中是指那些道德高尚的人,当代哲学家余英时先生认为孔子之“君子”是“一种道德的理想”,是做人的基本要求[1]。也是君子所务之“本”,是“仁”之根本。作为孔子哲学的一个核心概念,“仁”具有丰富的内涵。《论语・述而》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程子注曰:“为仁由己,欲之则只,何远之有?”[2]可见,“仁”是一种根植于内心的情感,是人类一种自觉的价值观,它与生俱来,不由外铄。劳思光先生也认为,“仁”乃视人如己、净除私累之境界,此“自觉境界,不假外求,不受约制,为‘自我之主宰性’[3],而它却本之于“孝”,故而,孝乃人之仁德的源头,是人类所具自然属性和道德属性的必然要求。“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应该说,最初的孝文化是人类一种原生态的自然情感,是人对父母生养之恩的一种回馈。

钱穆先生曾经说过,“孔子孟子均教人孝,这不是孔孟存心拿孝的观念来约缚人,孝亦只是人性的一种自然要求。”《诗经・小雅・谷风之什・蓼莪》亦云:“蓼蓼者莪,菲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生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这里流露无余的反哺之情与报恩之意感人肺腑。它既体现了一种生命的根源意识,又表征着人类源于动物而又超越动物性的关系与情感。时过境迁,文化自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传统孝文化虽然显示出其内在的弊端,但其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其对于生命之源的理性思考,仍然值得无数中国人去探究,去传承。

2.孝乃无违、能养、有敬

《论语・学而》说道:“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意思是,判断一个人是否有“孝”,有此原则:其父在世的时候,观察此人之志向;其父去世之后,观察此人之行为,如果其父去世三年之后,此人仍然不改其志向与行为,那么就可以说他是个孝子了。可见,古代对于“孝”的标准之一是“无违”,不违背父亲的意愿。《论语》中《为政》篇中亦有记载: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朱熹注曰:“人之事亲,自始至终,一于礼而不苟,其尊亲也至也。”儒家以礼义立教,故礼义是每个人的行为准则,当然也是父母的意愿。故而,以礼义事亲,乃是对父母最大的尊重与孝顺。然而,有必要指出的是,多数人认为,“无违”就是完全按照父亲的意愿去行事,其实不然。在《四书集注》中,尹氏对于此句的注解是:如其道,终身不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就是说,子无违于父,并非就没有了自己的主张,而盲目顺从其父之愿。当改而无改,只是孝子之心有所不忍而已。所以,后人所应否定、批判的应该是被封建制度扭曲了的“孝”,而不应是儒家真正意义上根植于人之内心对于父母不忍违背的善心、善行。

在儒家哲学中,“孝”除了“无违”,从心里尊敬父母乃是“孝”之最高境界。《论语・为政》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多数人认为,对于父母的物质奉养,让他们衣食无忧,就是孝顺,但是其实不然,孔子认为,真正的孝,是“有敬”,是发自内心地对父母的尊敬,让父母身心愉悦,是一种精神上的“孝”,而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养”,否则就与动物没有区别了。所以,作为儒家“仁”之源头,君子所应务之“本”,“孝”有着自身丰富的内涵,是能养,是无违,是有敬。它是一种超越的自觉,是人类对自身生命,以及给予自己生命的生命的充分尊重与思考。它充满了爱的情怀,是真善美的表现。正如唐君毅先生所说的:“我自觉父母宇宙生我对我之为善行,而肯定此善行;念父母宇宙之能自超越以生我,我即报以我之自己超越,以孝父母宇宙,则为自觉之善行。”[4]孝是一种美德,也是人类之善行,是人之为人的根本。

二、孝文化的现代价值

1.孝乃修身之本

孔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人之本也。孔子认为,孝乃仁的根本,不孝之人,也绝非仁人。“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仁”作为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是一个人博襟的体现,是对天下苍生及其生存环境的现实关怀,而这种关怀,不管在古代或是现代,都是一个人人格魅力的最大体现,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孝亲是一个人崇高道德的内在依据和基础,而这种高尚的品格是始于对父母的一种自觉的情感,由“事亲”之“仁”进而衍生出“从兄”之“义”,此二者共同构成了“仁义”的基本内容。“礼、智”则是始于对“仁义”的坚守与修饰,是以孝悌为基本内容的。因此,在古人的伦理观念中,孝是一个人高尚品质的根本内容,是安身立命于这个世界上最基本的道德。所以,孝的观念对于一个人修身而言,由外是一种约束,由内是一种自觉。然而,时代的发展,并没有让传统的“孝”美德发扬光大,反而让其走上了末路。在物质崇拜、人情淡薄的当今社会,传统美德的回归,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期盼。

2.孝乃齐家之要

古代不可撼动的父权意识固然在某些方面禁锢了子代的所谓自由意志,呈现出些许的霸道,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即使在那样的父权时代,父亲的权利也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父子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互动与融合,是一个家庭和谐安定不可缺少的因素。正所谓“子不教,父子过”,为了让儿子成为有教养的谦谦君子,父亲就必须做出表率,“上梁不正下梁歪”是每个为人父者的行为;“父慈子孝”要求父亲对儿子不仅要严格要求,更要让孩子时刻感受到父亲的慈爱,那么,孝敬父母自然是每个儿子自然的情感流露;而孟子的“父子有亲”提法,让我们看到父子之间相亲相爱的温暖场景,给古代家庭伦理增添了几许温情脉脉的色彩。

“事父母几谏”,如果父母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可以委婉劝谏;“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以免父母牵挂;“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所以要爱惜自己的身体;“立身扬名,以显父母”,光耀门楣,以使父母因其而荣耀……如此孝道,造就的难道会是陈独秀先生所说的“乱臣贼子”?当然不是,它造就的是一个个父子、夫妇、兄弟之间各尽其职,各爱其亲的和睦家庭。然而,在宣扬自由民主的今天,父亲不再是儿子的榜样,个性成了年轻人的座右铭,对父母有意见不再委婉劝谏,“劳而不怨”;所谓“立身扬名”只是名利场中的一个法则;“父母在,不远游”更是一句空话。试问,家不齐,何以治国、平天下?

3.孝乃治国之方

在孟子明确提出以孝为核心的王道政治之前,尧舜已经实现了以孝治天下的盛世了,并在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的统治中居于核心地位。“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如果人皆能爱自己的亲人,尊敬自己的长辈,那么天下就能安定而和平。在战国纷乱时期,这种主张似乎有点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色彩,但是,当今世界是一个求和平求发展的世界,科技日新月异,物质文明不断发展,而遗憾的是,人们在享受着科技带来的便利时,却陷入了一场名利的追逐。民风不再淳朴,精神也陷入危机,空虚、堕落、冷漠成了社会的通病。若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使“圣者为王”,恢复以孝治天下的优良传统,人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则“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每个家庭的基本伦常得以巩固,整个社会民风淳朴,相亲相爱,便能“不王者,未之有也”。

总之,孝乃是为君者能否行仁政,为人者能否成仁人的根本。然而,在几次社会和文化的变革中,以君臣父子为核心的孝悌伦理遭到了颠覆性的否定,“发现自己”成了这个时代的主题,个性的强调和突出造就了自私自利的人格,孝文化的沦落使人情变得淡薄。在快节奏的新时代,羸弱的老人们被迫退出历史的舞台,传统的父权观念已经向子权转移,父母对子女有无限的义务和尽不完的责任。在物质文明不甚发达的中国,养儿防老仍是人们生活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农村。在这样的现实面前,传统孝观念的缺失,给老人带来的无疑是不尽的孤苦和忧虑,而家庭伦理的混乱,必然是社会不安的元凶。所以,不管人类如何进化,历史如何行进,孝文化都是培养完美人格,和乐家庭的温床,更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164.

孝文化论文篇(8)

古人云“百事孝为先”,可见“孝”在为人处事中的重要性。“孝”为“仁”之核心,“仁”为“五常”之首。“孝”原意为晚辈对长辈的爱心,孝顺、孝敬是晚辈的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也是一个人高尚道德品质的体现。在《孝经》中,“孝”被置于道德规范的最高地位,“孝者,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意思是,“孝”是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都由此产生。[1]随着社会的发展,“孝”被蕴育了新的内涵。当今社会“孝”可以理解为尊重、服从、责任、和谐、忠诚、感恩和奉献等,更重要的体现出对亲人、朋友、老师、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敬父母、感恩师、报社会是新时期“孝”之具体体现。

“孝文化”是儒家文化的重要思想,大约有一千五百多年的历史。孝道在三国时期就已成为学堂的必修科目,在科举考试中成为必考的课程。可见“孝文化”在中国历史上有着不可磨灭的光辉历史。“孝文化”所倡导的“责任、忠诚、感恩、和谐、奉献”等是新时期思想道德观念的最高境界。为此,当今社会应大力倡导“孝文化”,特别是在学校的德育教育中应秉承“孝文化”的精髓,以“孝”做人,以“孝”感人,以“孝”育人。把“孝文化”引入学生思想教育的理论课堂,让“孝文化”发挥其现实作用、体现其最高价值是我们学校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一、“孝文化”的育德价值

在学校中倡导“孝文化”是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个人修为的需要。良好的道德素养是为人之本,处事之基。有人说“小成者源于智,大成者源于德”。可见,个人的道德素养是决定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关键。我国的教育十分重视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的培养,采取各种育德措施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观念,同时还把办学的思想定义为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综合素质人才为宗旨。德居首位,足见德之重要。因此,对学生来说,只有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才能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学生。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社会意识形态、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贪污腐化现象也随之孕育而生。金钱至上、安于享乐、不思进取等观念在一些人的思维中形成。这严重地冲击着人们传统的思想道德观念,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极为不利。因此,在学校中应加大对学生的德育教育,除开设必要的德育课程、规范教师和辅导员的师德师风、建立健全各种道德规范外,还要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让中华美德在学生中流传,并发挥其育人价值。“孝文化”十分注重道德观念的培养。“孝道,德之本也。”把“孝”置于道德规范的最高地位,是一切传统道德规范的核心。因此,在学校中大力倡导“孝文化”,用“孝文化”的精髓去净化学生的思想,修正学生的价值取向,从而改变学生的道德标准和道德观念。各学校应在学生中大力倡导“孝文化”。把“孝文化”引进校园,引进课堂,灌输到平时的教育中,将有助于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个人修为的提升。

二、“孝文化”的育诚价值

在学校中倡导“孝文化”是提高学生的个人诚实守信和养成良好立身处世准则的需要。中华民族一直崇尚诚实守信和求真务实,提倡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办老实事,注重人品、人格、信誉和承诺,追求信誉第一、人品至上。对学校来说,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作风,一直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学生中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一诺千金、塌实肯干的良好品行是我国教育的育人之基。

目前,在学生中,不讲诚信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欺骗老师、欺骗家长、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论文剽窃、恶意欠费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学校的“三风”(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阻碍了学生健康成长,败坏了社会风气,制约了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如何开展诚信教育才能真正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是各学校努力研究和探索的问题。首先,要通过教师和辅导员的身体力行、以身示范作用,给学生树立榜样,用为人师表的形式教育和感化学生;其次,通过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如召开各种诚信主题班会、开展诚信征文活动、学习八荣八耻荣辱观等进行思想灌输式的诚信教育;再次,建立健全各种诚信制度和诚信规定,如签定考试诚信责任状、制定欠费违约规定、制定诚信守则等用制度来约束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最后,我们还要通过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教育,利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来教育和感染学生,让学生懂得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荣辱观,从而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孝文化”一直注重对人诚实守信的培养,它讲求“童叟无欺,相互礼让”[2];讲求“言必信,行必果”[3],把诚实守信置于为人处事的较高境界。因此,在学生中倡导“孝文化”,发挥“孝文化”追求诚信、注重品行的传统美德,广泛开展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教育,对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行,塑造学生的良好形象是非常必要的。

三、“孝文化”的育情价值

在学校中倡导“孝文化”是培养学生懂得人间真情和养成知恩图报良好品行的需要。人类生活在情感世界,亲情、友情和恩情交织在一起。每个人生活、学习和工作都离不开情,包括至高无上的法律有时也不外忽人情。可见,情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对学校教育来说情感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感恩教育。而感恩教育的目的就是让学生由知恩到感恩、报恩和施恩的过程。让学生知恩于心,报恩于行。[4]它是一个由意识到实践的过程。因此,学校要通过各种感恩教育活动,让学生懂得亲恩、友恩、师恩、校恩和国恩等,近而激发学生报恩之心和效国之志。

从近些年的学校教育来看,由于一些独生子女家庭、单亲家庭和富裕家庭等家庭教育的失败以及社会环境和市场经济的影响,造成了一些学生情感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失,近而形成了自私、享乐、忤逆、张扬等性格。他们不懂得亲情、友情和恩情,以我为中心,让家长、老师围着他转,对父母、老师的教诲置若罔闻,逃学、旷课时有发生,更有甚者沉溺于网络不可自拔。个别父母为看管自己的孩子,竟远离家乡来校陪读。这是何等可悲之事!因此,加强对学生进行情感培养和感恩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利用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教育优势,发挥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来提高学生的情感观念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各学校应大力提倡并发挥其最大作用,利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孝文化”培养学生的情感观念,感谢父母之恩、亲友之恩、师生之恩,注重亲情、友情和恩情的培养。因此,在学校育人中大力倡导“孝文化”将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情感观念,激发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从而更好地回报父母、回报恩师、回报社会。

四、“孝文化”的育和价值

在学校中倡导“孝文化”是改善学生人际关系和构建和谐校园的需要。创建和谐的校园环境是学校稳定发展的基石,而校园和谐最为关键的因素是人。人与人之间和谐与否,决定着校园和谐的成败。因此,在学校中要妥善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师生之间的关系、干群之间的关系,坚持以和为贵、以和为美,大家友好相处,共同进退。尽量避免和减少各种矛盾的发生,从而创建一个讲正气、讲文明、讲团结,具有良好校风、学风和教风的优美和谐校园氛围。

我国现阶段的教育面临着许多阻碍学校和谐发展的不利因素,制约着学校和谐稳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物质极大丰富,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迈步奔“小康”。但我们又不难看到,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要滞后于物质文明,拜金主义、极端自私主义、奢华享乐主义等观念在一些人的思维中滋生,败坏了社会风气,同时也动摇了学生的思想,使部分学生的人生价值发生了扭曲,不思进取、追求享乐等思想在一些学生中蔓延,这给学校的和谐稳定发展带来了极大障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腐败现象也孕育而生,它动摇了部分学生对社会的看法,导致部分学生思想观念偏离,人生目标扭曲,从而对老师的尊尊教导不与理睬,及大地影响了师生之间的友好相处,不利于校园和谐。此外,网络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给学生开阔了视野,拓展了知识面,但一些西方腐朽思想也侵蚀了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使得部分学生的思想观念发生了转变,影响着学校正面教育的效果。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是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之初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这需要学校加大对学生的正面教育和引导,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发展。因此,在学校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教育,将有助于转变学生学生的思想观念,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增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交往和沟通,促进校园和谐与稳定。而“孝文化”倡导温顺、礼让、宽容和中庸,恰是改善人间关系的油;是解决矛盾的调和剂;是构建校园和谐的助推器。因此,要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孝文化”传统教育,让学生领悟“孝文化”的真谛,近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优美的校园氛围。

五、“孝文化”的育忠价值

在学校中倡导“孝文化”是学生树立正确理想观念和报效国家的需要。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的栋梁。教育的目的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优秀专业人才,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以报效祖国,回报社会。这要求当代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基本技能,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对党忠诚、无私奉献,并始终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为国尽忠,为民效力。

学生正处在“三观”形成和即将成熟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的理想信念具有很强的可朔性,也极易被动摇和转变。树立正确的理想观念,将有益于自己、有益于国家、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然而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项改革正处于深入推进时期,改革中出现的一些不正之风、腐败现象以及错误观点将直接影响着当代学生理想信念的形成,使部分学生的价值目标偏离。这就需要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来抵制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和侵蚀。要将爱国主义、无私奉献精神和忠心报国的思想引进课堂,让学生讲正气、讲忠诚、讲奉献,树立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读书、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读书的思想。同时,也要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引进课堂,特别是“孝文化”引进课堂,借助“孝文化”的精髓净化学生的心灵,启迪学生的思想,近而增强为国之心和报国之志。“孝文化”的中心思想就是“忠”、“孝”,二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孝而忠,善事父母,忠于民族和国家。[5]因此,在学校教育中大力倡导“孝文化”,发挥“孝文化”的育人价值,这不仅仅是育人工作的需要,也是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

总之,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成为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繁衍发展的精神沃土;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成为中华民族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精神财富。[6]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留存下来的传统美德,它是处理人际关系、人与社会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结晶。它包括优良的道德品质、伟大的民族精神、崇高的民族气节、深厚的民族情感及良好的民族习惯等等。对待中华民族的遗产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精华传承并发扬光大。“孝文化”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保存下来的优秀文化遗产之一,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对子孙后代的健康成长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我们要将它继承下去,并不断创新发展,由最初单纯晚辈对长辈的尊敬和爱心拓展到讲道德、讲诚信、讲感恩、讲和谐、讲忠诚和奉献上来,让这种精神在学生中滋生蔓延。

————————

参考文献

[1]胡元江,陈海涛.中西方孝文化探析.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

[2]丁年凤.学校“诚信缺失”根源浅析.教书育人·校长参考,2010(11).

[3]于丹.《论语》心得.中华书局,2006(1).

[4]尹映霞.学生的“感恩”教育与责任感的培养.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

孝文化论文篇(9)

科学保护孝文化资源,既有孝文化资源在社会发展中的客观需要,也有孝文化资源对于维护文化多样性的意义,更有孝文化资源遭到破坏迫切要求得到保护的现实紧迫性。

第一,孝文化资源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合理开发利用孝文化资源可以直接带来经济效益,保护孝文化资源是积极开发利用孝文化资源的前提和基础。从文化建设上看,任何新文化的创造都必须有一定的基础,孝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石,孝文化正是现代文化创新的不竭的源泉,对孝文化资源的保护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由此可见,发挥孝文化资源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应重视孝文化资源的科学保护。

第二,孝文化资源对文化多样性的意义。“一花开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文化多样性是发展的动力之一,它不仅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而且还是个人和群体享有更加令人满意的智力、情感和道德精神生活的手段,是可持续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重要而有效的基础。孝文化资源是我国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保护孝文化资源对于维护文化资源的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孝文化资源遭破坏敲响保护警钟。孝文化资源保护面临的现状:自然的磨损、侵蚀和人为的破坏;流失和消亡严重;被过度地利用和滥用。孝文化资源遭到破坏的原因有保护意识缺乏、市场经济的冲击和现代化的挑战等。在孝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由于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或因民族知识缺乏的开发,导致文化失真和利用过度造成破坏。

二、孝文化资源保护的理念原则

第一,坚持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理念。孝文化资源的保护对象大体上分为物质的孝文化遗产(包括自然景观、文物古迹等)和非物质的孝文化遗产(包括语言、礼仪、节日活动、习俗等)两类。对物质孝文化遗产与非物质孝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应有区别。对物质的孝文化遗产,应以移植性保护和开发性保护为主,同时与博物馆保护相结合;对非物质的孝文化遗产,可采取研究型保护、建民族风情园和生态博物馆等方式,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可采用确立传承人的办法。

第二,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原则。保护是开发的基础,努力促进孝文化资源开发与孝文化资源保护相结合,以保护保证开发的持续性,以开发促进保护的效能性。保护并不意味着封闭,是开放性的保护;开发并不意味着耗竭,是保护性的开发。孝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本身是一种有积极意义且具效益的保护方式。它既使孝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又能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把孝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孝文化产业优势和新经济优势。

第三,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科学决策,在保护孝文化资源中起着主导作用,而社会的广泛参与则使孝文化资源保护得到可靠的落实。这个原则要求政府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孝文化资源的保护。政府要成立孝文化资源保护的专门负责部门,持之以恒地抓好孝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同时,在此基础上,政府应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孝文化资源保护的积极性,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投身到孝文化资源的保护中去;汇聚各方力量,全面推动孝文化资源的科学保护工作。

三、孝文化资源保护的策略措施

针对孝文化资源的科学保护工作,必须提出行之有效的保护对策:编制保护规划,实施整体保护;制订专项法规,健全保护机制;开展宣传教育,普及保护知识。

第一,编制保护规划,实施整体保护。出台《孝文化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办法》,对保护规划的编制要求、编制内容和成果做出明确规定。编制保护规划,强调近期性与长远性、战略性与策略性相结合,健全和完善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建立一套有规制标准和规范约束的完整保护体系。分级保护,可分为世界级、部级、省级、市级、县级的孝文化资源保护以及珍稀、濒危的孝文化资源保护。分类保护,可分为有形的和无形的孝文化资源保护。对有形的孝文化资源要注意建立遗址显示、标示物标示和博物馆(或展示中心)展示等保护管理方式。对无形的孝文化资源则应采取文字、录音、录像等方法进行记录、储存和整理出版,建立保护档案和数据库。

第二,制订专项法规,健全保护机制。孝文化资源遭到破坏的原因,既有“天灾”也有“人祸”。天灾难测,人祸可料;天灾难挡,人祸可防。孝文化资源遭人为破坏,重要问题之一在于缺乏法制规范和约束。因此,既要健全和完善孝文化资源保护的专门性法律法规,依法打击破坏孝文化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又要根据法律规范严明执法和严格监管,依法强化孝文化资源保护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如出台《孝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办法》,深化孝文化资源的保护规划、保护措施、备案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具体操作办法。

孝文化论文篇(10)

中国传统孝文化是在华夏数千年历史中孕育、诞生和发展起来的。黑格尔曾说过:"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1】中国传统孝文化历经了古时期的萌芽、西周的兴盛、春秋战国的转化、汉代的政治化、魏晋南北朝的深化、宋明时期的极端化直至近代的变革,是在中国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积淀而成的。孝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文化现象,从不同的视角来审视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在当代,我们不能对其作简单的二元对立分析,而要从孝文化的历史与内涵中重新审视其当代价值。

一、中国孝文化的历史变迁

孝作为一种社会意志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

(一)先秦:孝道的形成与确立

在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有"率见昭考,以孝以享"之语,充分说明了孝之原始意义:人们在生产劳动,与大自然的不断斗争中,为乞求平安而进行的一种尊祖敬宗的祭祀活动。

殷商、西周是传统文化的开端和创造时期,也是孝观念的初步形成和确立时期。殷人把祖先视为喜怒无常、令人惧怕的鬼神,他们对祖先的祭祀更多的是一种宗教意义上的祈求,并没有更多的伦理内涵。到了西周,人们依然对祖先进行虔诚而隆重的祭祀,不过与殷人不同的是,周人对祖先的祭祀即是一种宗教行为和政治行为,又包含着浓厚的敬仰、追念等血缘亲情,是一种伦理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西周孝观念除了祭祀祖先这层含义之外,还增添了奉养父母的新意义。祭祀祖先是贵族的特权,奉养父母作为平民的义务,使孝观念向着"子德"的方向演进,并逐渐取代祖先祭祀,成为后世孝道德主要内容。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文化开创者孔子在其思想理论中丰富和发展了孝文化的内涵,提出了"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2】的观点,"仁"是众德之总,而"孝弟"则又被视为众德之源、之总的"本",其地位在整个传统理论中升到了核心,同时确立了"孝"对于所有人的道德要求的普遍性,"孝"也从此成为协调亲子关系的伦理规范,并成为古代社会宗法道德的基础。孟子提出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3】的观点,并指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其天下太平。"【4】还进一步强调"事亲,事之本也",认为尊亲、事亲是人生最大的事情。孔孟对孝的论述,已经涉及到后世孝道的方方面面,从而确立了传统孝道的基本面貌。

(二)汉魏隋唐:"以孝治天下"

汉代是中国帝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定型的时期,也是孝道发展历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阶段,它建立了以孝为核心的社会统治秩序,它把孝作为自己治国安民的主要精神基础。随着儒家思想体系独尊地位的确立,孝道对于维护君主权威、稳定社会等级秩序的价值更加凸显,"以孝治天下"的孝治思想也逐渐走向理论化、系统化。《孝经》、《礼记》以及"三纲"学说集中体现了孝治理论的风貌。孝道由家庭伦理扩展社会伦理、政治伦理,孝与忠相辅相成,成为社会思想道德体系的核心,"以孝治天下"也成为贯彻两千年帝制社会的治国纲领。

西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孝治国"的王朝,并实施了一些举措,提倡和推行孝道。例如,除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和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外,汉代皇帝都以"孝"为谥号,称孝惠帝、孝文帝、孝武帝、孝昭帝等等,都表明了对朝廷的政治追求。除此以外,西汉也把《孝经》列为各级各类学校必修课程,还创立了"举孝廉"的官吏选拔制度,把遵守、践行孝道与求爵取禄联系起来,这成为孝道社会化过程中最强劲的动力。

魏晋至隋唐五代七百余年,孝道观念虽然时而淡薄时而强化,但各朝统治者都坚持汉代孝道的基本精神,比如:"举孝廉"作为察举的主要内容之一,一致为后世所承袭沿用,清代的"孝廉方正"仍是进宫入仕的重要途径。其间最值得强调的就是孝道向法律领域的全面渗透,凭借法律力量推行孝道,进而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控制,这也是"以孝治天下"的重要方法。

(三)宋元明清:孝道走向极端化、愚昧化

宋元明清时期,程朱理学成为社会正统思想,理学家认为孝道是与生俱来的、先天的伦理属性,儿子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不可违抗的,与此同时孝道的专一性、绝对性、约束性进一步增强,对父母无条件顺从成为孝道的基本要求,"父母有不慈儿子不可不孝"成为世人的普遍信念,孝道进一步沦为强化君主独裁、父权专制的工具,在实践上走向极端愚昧化。族权的膨胀和愚孝的泛滥,就是孝道畸形发展的具体表现,如"族必有祠"、"家法伺候"等等。后来的"割股疗亲"就是愚孝发展到极致的产物,这时孝道被异化到面目全非的地步。

(四)近代:孝道的变革与社会适应

近代社会,尤其到了晚清明初,随着中国现代化的步伐加快,西方文化的渐渐侵入,民主、自由的思想开始深入人心,人民的自觉性和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一大批文化先驱站在时代的高度,从自然人性的角度来揭露封建孝文化的专制性、绝对性,并且使孝文化融入时代的内涵。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受到严厉批判的传统孝文化开始洗去尘封多年的封建专制性,转而向新型孝文化发展。在此引导下人们的时代意识、社会意识逐渐增强,许多人冲破家庭的牢笼和羁绊,站在时代前列,以天下和社会为己任,为民族尽其大孝。比如,在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都曾以儒家忠孝道德作为动员、团结民众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精神力量和思想武器。1939年3月12日,国防最高委员会颁布的《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及实施办法》中指出:"唯忠与孝,是中华民族立国之本,五千年来先民所遗留于后代子孙之宝,当今国家危机之时,全国同胞务必竭忠尽孝,对国家尽其至忠,对民族行其大孝。"1939年4月26日,中国共产党的《为开展国民精神总动员告全党同志书》指出:"一个真正的孝子贤孙,必然是对国家民族尽忠尽责的人,这里唯一的标准,是忠于大多数与孝于大多数,而不是反忠于少数和孝于少数。违背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就不是真正的忠孝,而是忠孝的叛逆",在这里,孝成为民族团结、兴旺的精神基础,成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现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到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要能够把忠孝二字讲到极点,国家便自然可以强盛。"【5】

从历史的不断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传统孝文化在促进国家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历史上流传着许多孝敬父母,尊君爱国的动人事迹,在今天仍为人们津津乐道、传颂不休,成为培育中华传统美德的母本。但是,从封建社会一路走来的孝文化,毫无疑问带着封建的糟粕性,所以,和对待所有传统文化一样,对传统的孝文化,我们应该辩其真伪,学会扬弃。

二、孝文化的当代价值

不论时代如何进步和改变,作为根源于人类血缘关系的"孝",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作用,影响着中国历代人们的思想,也成为支配人们行动的准则和评判人的德行的标准,虽然它的内容、实现形式及作用会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变化,但作为道德准则却依然有其存在的价值。

我们认为,对于作为社会伦理的孝道,应加以扬弃,而不是简单的否定,"要划清文化遗产中民主性精华与封建性糟粕的界限"【6】必须看到,如果我们把孝道和封建主义的扭曲影响加以区分和剥离,作为社会伦理观的孝道,在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积极作用,"孝"的观念和行为中的合理成分,还需要继承和发扬。

首先,我国目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还不够完善。这一切就决定了我国社会还需要家庭养老的传统,最为子女必然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同时,在物质生活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的境况下老人也需要儿女对他们的精神的赡养。满足老人的物质需要、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这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基本的道德义务与社会责任。明确的提出弘扬"孝"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解决当前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睦、推动社会文明、实现社会的安定祥和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其次,传统孝道是一种扩展性和开放性的伦理规范,它体现出中国传统伦理始于家庭而伸展向社会、始于私德而扩展为公德的特点。孝是最基本的伦理道德,是人自幼就有的一种朴素感情。作为人们调整家庭关系的重要规范,有利于建立民主和睦家庭生活,如果孝由小到大,由爱家推而广之去爱社会,爱天下,爱世界万物,则孝文化有助于培养良好的社会氛围,整个世界就会少了许多战乱、冲突和纷争,而多了团结、和谐与温情。

社会在进步,人的意识也在进步,要发挥传统孝文化的积极作用,就应使传统的东西与时具进,做到传统文化的时代化、社会化,使孝文化永远散发灿烂的光辉,并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参考文献:

[1]黑格尔:《历史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232页。

[2]《论语学而》【M】.湖北:崇文书局,2007年。

[3]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第16页。

[4]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 , 第167页,第173页。

孝文化论文篇(11)

中国传统孝道文化蕴藏了丰富的养老敬老的思想,并由此形成了中华民族养老敬老的文化传统。什么是“孝”?《说文解字》解释说:“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这一解释指明了孝是儿女对父母的敬养。儒家的孝的学说从子女角度阐述了父辈与子辈之间有关敬养关系的道德原则和行孝的规定要求。敬老和养老是孝道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其精神所在。敬老是指对父母及老年人的敬爱和敬重,不仅包括在物质生活上保证父母和老年人衣食住行的合理需要,而且包括在精神上满足父母及老年人的需要。养老是指对父母和老年人提供物质供给,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使老年人能够安度晚年。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统一于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条件和氛围,达到生命延续,社会发展之目的。

中国传统孝道文化蕴藏的养老敬老思想自古有之,源远流长。孔子在《论语》中提出“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其中“安老”是孔子的重要社会思想。孟子在养老敬老方面的贡献表现在:首先,他从人的本性上论证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其次,孟子提倡“天下有善养老,则仁人以为已归矣。”他把养老与“有善”、“仁人归矣”联系起来,并推崇“养老敬贤”、“敬老慈幼”。管仲在治国实践中提出国君出巡要行“九惠之教”,即行九项惠政,其中明确的养老措施有二项,即“老老”和“养疾”。所谓“老老”,就是“凡国都皆有掌老,年七十以上,一子无征,三月有馈肉。八十以上,二子无征,月有馈肉。九十以上,尽家无征,日有酒肉。死,上共棺撑。劝子弟精膳食,间所欲,求所嗜,此之谓老老。”这项措施规定,老人70岁以上,一个儿子不服役,每三个月政府馈送一次肉食;80岁以上,两个儿子不服役,每月都有馈肉;90岁以上的老人。全家不服役,每天都要有馈肉。老人死了,政府供给棺撑。平时劝导老人家里的弟子,要为老人精心供食。所谓“养疾”,就是“凡国都皆有掌病,士人有病者,掌病以上令问之,九十以上,日一问;八十以上,二日一问;七十以上,三日一问;众庶五日一问;疾甚者以告,上身问之,掌病行于国中,以问病为事,此之谓养疾。”即国家设掌病一官,对老人及一般庶民中的患病者给以问候,对于病危者,国君还要亲往探问。在20世纪初期,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在阐释民生主义时指出“少等的人有教育,壮年的人有职业,老年的人有养活,全国男女,无论老小,都可以享安乐。这就是三民主义的用法。孙中山先生把养老问题和民生之本联系了起来。由此可见,养老问题不只是一家一人之事,而是社会之事,是社会管理、社会动策、社会革命、社会理想之事。人人都有老的一天,因而养老问题具有社会普遍性。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及不同的社会制度里,各社会都以自己的特有方式和文化传统处理这一问题。中国传统孝道文化中蕴藏的养老敬老思想就是特定国情、社情下的产物。

从中国当前的养老方式看,虽然自助养老、社会养老有一定的发展,但这些养老方式在中国当代社会,所占比例较小,而且受到诸多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的限制。加之我国是个发展中大国,人口基数很大,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很难指望像某些西方发达福利国家那样,以社会和国家福利的形式全部解决养老的经济供给问题。因此,在相当长时期内,家庭养老仍然是中国大多数家庭主要的养老方式。加之孝道文化历经几千年,家庭养老也变成了老年人的一种文化精神需要,许多老年人还是愿意接受子辈的孝道养老方式。尽管现在大家庭多数不再聚族而居,甚至父母和成年子女也不在一起居住,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割断血浓于水的亲情,中国人还是非常重视家庭亲情,家庭仍然是人们的精神家园,父母仍然是人们心灵的港湾,孝亲仍然是大多中国人深厚的情怀和实践。尽管有孝亲与工作、地域、居住、小家庭的诸多矛盾,但这也并没有影响很多人履行自己孝亲的伦理义务。经济供给、体力付出和照顾、精神关怀,这仍然是很多人的孝道实践。中国传统孝道文化作为伦理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在中国传统养老中起到了教化、导向、凝聚、调控和传承作用。

1传统孝道文化具有养老的教化功能。

几千年来,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凡是尊老敬老和孝敬父母的,都受到社会的赞扬,凡是不尊老敬老和不孝敬父母、甚至虐待老人的,都为世人所不齿。孔子说:“百善孝为先。”尊老敬老是为人的美德,子女孝敬父母,是理所当然的事。古往今来,事亲至孝的感人事迹很多。孝道文化具有重要的教化功能,父母通过基本孝义的教育与自己对上一辈的行孝行为教育,通过这种耳提面命、耳濡目染、潜移默化,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不断地教化子女,使之建立起正确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等,培养其适应社会各种规章制度、风俗习惯的行为规范。

2传统孝道文化具有养老的导向功能。

孝道文化强调家庭中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职责与义务。在吃的方面,《礼记·王制》规定Csl,从父母50岁开始就要为他们特别准备精粮不,能再和自己一起吃粗粮;到了60岁每餐饭就要准备肉食;到了70岁,还要有精美的副食品佐餐;到了80岁还要经常给他们吃珍贵难得的食物,以补充营养;父母90岁的时候就要随时随地给老人提供食物和饮品。在穿的方面,《礼记》说,70岁以上的老人就要穿帛裘衣服。80岁以上的老人就是穿帛裘衣服也不暖和了,完全要靠做子女的问寒问暖和细心体贴。因为老人已老,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所以《礼记·王制》还规定子女必须从老人60岁开始为老人准备葬具。“六十岁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修。”年龄越大,老人的精力和体力越来越衰微,这种将不同年龄阶段的老年人分别给予不同权力和不同照顾的礼仪和方式是对老年人的一种体恤。朝廷还规定的子女的养老原则是“君了誉老不徒行,庶人着老不徒食”。在中国古代社会,只有尊者才能乘坐马车。皇帝出行乘坐马车称为“龙辈”。对士大夫阶层来说,60岁以上的老人每餐吃肉已不成问题。他们有更高的要求,出必乘车成为他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对一般的平民家庭来说,60岁以上的老年人能否吃上肉还是个间题,所以国家规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必须保证每餐都有肉食。

3传统孝道文化具有养老的凝聚功能。

在古代,养老行孝的道德的准则被看作是一种家庭道德,是维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缘为基础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政务包括五伦十义、家产、家风、家法等内容,这些内容形成了一种文化现象,成为中华大文化中的子文化。孝道文化具有凝聚功能,因为文化可以使一个社会群体中的人们,在同一文化类型或模式中得到教化,从而产生相同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习惯,并紧紧地团结在一起,产生巨大的认同抗异力量。尤其在家庭,作为社会的初级群体,群体内的成员具有不可替代性,作为其基本成员的父母与子女本身就存在着十分紧密的依赖关系和归属感,通过养老孝行的双向互动以及情感交流,使家庭产生巨大的聚合向心力,凝聚所有的家庭成员共建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

4传统孝道文化具有养老的调控功能。

在中国古代社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体现最基本的人伦关系。在家庭里,在孝与养的关系上,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最早存在的,也是最根本的。一切其他关系均是从这一关系中派生的。因此,孝必须首先敬爱父母,孝道所体现的是子女对父母、祖父母敬养之义务。这一义务的价值在于肯定生命与重视生命及其来源。生我者,父母也。父母之结合即夫妻之结合。夫妻之关系有再造生命的意义,同时也有使父母生命延续的意义。夫妇之关系可启后,父子之关系在承前。承前启后,血缘相联。这便是生命“纵”的意义。亲兄弟关系,可谓是生命“横”的意义。对兄弟关系的重视,乃是对生命来源扩展的尊重。盖兄弟之的生命,均从父母的生命而来。我们敬爱父母的生命,亦应敬爱父母生命所创造的生命。所以,孟子感慨曰:“尧舜之道,孝梯而己矣。在家庭中,所有的成员为了共同的生存和发展,会要求其成员在养老上必须遵守一定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形成一定的家庭养老规范,使家庭成员在养老上明是非,辨善恶,趋向共同的价值观,以保证家庭得以在社会秩序中良好地运行发展。孔子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另一方面,他又要求“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可见,孔子是从敬、乐、忧、哀、严等的角度上规范了子女孝养父母的行为,认为子女对父母的孝养应该符合礼的要求。同时,这种符合是偿还性义务,而应该是从内心深处对父母进行孝养和敬爱。但是人都是有个性的,家庭也是一个矛盾的对立统一体,父母与子女作为两代人,代沟是不可避免的。通过家庭孝道的倡导,发展家庭和谐的亲密人际关系,就能很好地调解家庭养老的矛盾,使家庭成员在养老问题上的矛盾关系得到调节。孝文化不仅能够通过孝养父母使家庭中的所有成员都享受到有物质保障的生活,更可以通过孝敬,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基础上,建立起互爱互助、温暖愉快的亲情关系。和谐、安宁的家庭生活是一个人生活幸福的极为重要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