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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职称看专业技术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10-02 09:53:14

评职称看专业技术总结

评职称看专业技术总结篇(1)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应该属于总结类的文章,与一般的总结类文章差不多。但也有独特的特点,是职称评审重要组成部分,是评委评价自己的重要依据,也是自己水平、能力、成果的展示,同时也是任职以来重要经验总结。总结写得好不好,影响到专家对你的评价,也会影响到自己能不能通过。所以写好专业技术总结很重要。

如何写?

一是先简要介绍自己是基本情况,如现任职称、任职时间、毕业学校、政治面貌、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担任那些社会职务。

二是自己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三是详细地叙述自己任职以来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即主持那些课题,课题进展,有那些创新,取得那些突破,通过那类鉴定,获得什么奖励,专家对此评价。

四是发表那些论文。

五是获得的奖励。

总结,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

(一)基本情况。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4.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二)写好总结需要注意的问题

1.总结前要充分占有材料。最好通过不同的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了解有关情况,或者把总结的想法、意图提出来,同各方面的干部、群众商量。一定要避免领导出观点,到群众中找事实的写法。

2.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3.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4.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5.总结的具体写作,可先议论,然后由专人写出初稿,再行讨论、修改。最好由主要负责人执笔,或亲自主持讨论、起草、修改。

会计业务自传简历

姓名: 沈 德 书 性别: 男

地址:财政局

经历:

1977.7——1979.7 在**小学读初中

xx.2—现在 在财政局工作。从事会计核算工作。

学历:

* **农业学校农学专业毕业(中专)。

* **财经大学会计系会计专业自考毕业(大专)。

评职称看专业技术总结篇(2)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正在向市场转变,深化高校教师的职称改革,优化职称结构,已不是什么新话题。笔者认为,高校教师的职称改革依然成效有限,优化职称结构很多方面停留在纸面上。为什么职称改革会如此之难,结构为什么如此难以优化。关键问题何在?围绕这个问题,谈谈几点看法。

一、职称改革问题的起因

我国原有的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与我国当时的政治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意识形态在某种程度上保持一种相适应的关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必然要向以市场为基础的人力资源制度转变,作为人事管理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职称制度,也必然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

职称一词,源出“职务的名称”,最初是表示一个人的职务,但并不一定代表其水平、能力和贡献等。

但职称作为一种制度,其内涵已远远超出“职务名称”所能表达了。按照《科技进步法》的规定,在今后一系列实际上将要实行的职称制度中,其思路和实际做法与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所期盼的所谓“没有指标限制,人人皆可拥有高级职称”的评聘分开制度相差甚远。因此,职称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在本质上职称本身具有这样一些特性,如:一旦拥有,终身享有;相同的职称,评定的标准相同,不应因地区、单位、民族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应该没有数额限制;与使用无关,人人可以参加职称评定等。然而,严格地说,我国的职称制度改革,无论是1983年的职称评定,还是1986年以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都有很深的计划体制的烙印。

二、国家和高校在改革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

优化高校教师的职称结构的过程中,主体究竟应该是谁?从社会生产理论来看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晋升制度,在经济学上,衡量经济增长方式的标志是经济增长靠投入增加,这叫粗放型(或外延)增长;如果靠效率提高则称集约型(或内涵)增长。在高校职称制度也同样适用。衡量一所高校师资水平的标志,理论上都是看高校教师职称结构中高职比例的高低,如果师资队伍水平是靠不断增加高职比例而提高的话,我们就可以看作是高校职称的粗放型(或外延增长;如果高校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和素质的提高是靠效率和产出提高的话,我们就说是集约型(或内涵)增长。毫无疑问,粗放型与计划经济体制有着必然联系,而集约是市场经济的必由之路。在宏观,国家在1986年恢复职称评聘以来,提出一系列的建议。首先是深化职称改革。其次是职称结构的优化,其中结构优化是关键。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职称改革已取得一些成效,高校各职称人员数量上有明显增加,尤其是高级职称人员数量增加迅速。国家一直把高校的职称改革作为主线,鼓励教师评职称,尤其是高级职称。提法没错,这样可以对高校青年教师起到激励作用,提高效率,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还可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优化教师结构。但是在经过几年的改革后,从宏观上,普遍认为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得多了,不够条件的多了,高级职称评得有些滥了。在微观,各具体单位争着要增加评聘数量,教师个人也争着要晋升。问题在于高校教师的职称评聘由谁来控制,向什么方向进行控制。在计划经济中,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不管是宏观总量,还是微观结构,都是由政府计划来定;在市场经济中,应该是政府管宏观,市场管微观。在还没有完全走向市场的高校中,应该由高校本身来管微观。政府直接进行干预就是错位,政府只能通过完善职称制度来合理晋升职称,配置高校教师资源,间接发挥作用。

三、高校教师职称改革,职称结构优化的方向是什么

目前,从全国高校的师资情况看,职称的评定出现向粗放型“高职化”方向发展的倾向,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示。1986年恢复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以来,改革措施也是层出不穷,呼吁和鼓励年青教师评高级职称。提出现有高级职称平均年龄偏大,提倡晋升年轻的教师以鼓励青年多出科研成果。全国从中央政府到地方高校都在讲职称改革工作势在必行。高校教师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较低,因此,职称晋升政策在向粗放型“高职化”方向导向。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第一,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急需大批的高科技人员。高校是科技力量比较集中的场所之一,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突击队,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强化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集中力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教育同经济的结合。”

“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要建立一整套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

“优化教育结构,加快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提高科技水平,普及科技知识,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鼓励创造发明。”目前,全国高校中教授、副教授人数不断攀升,根据教育部统计资料,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教授5.07万人,副教授16.13万人;2002年,全国普通高校教授6.02万人,副教授18.6293万人;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教授7.01万人,副教授21.616l万人。虽然从整体上看,我国高校中高级职称所占的比例还不算高,甚至可以说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比较低,但我国特殊国情告诉我们一切发展都要以实际国情为背景。我国高校教师高级职称人数上升的如此之快,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职教师比例过低的困境,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广大青年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但是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事制度的痕迹,如教师队伍只能进,不能出,一旦进入教师队伍,人人都是“终身教师”,教师的“铁饭碗”使教师缺少压力,表现差的人员走不了,优秀的人员难进入;“近亲繁殖”无法解决,几代“师生同堂”。在教师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中,只在内部竞争,“矮子当中拔将军”,难免有人为情感因素,使教师缺少竞争的动力和淘汰的压力,最后导致不够条件,不够水平的也能评上高级职称。虽然我国高校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增多,但是不是每个高职教师都真正达到相应水平,是不是每个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都可以与国际上同一级职称的教师相比,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因此,我国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结构优化的方向不应只重职称的“名”,而不重职称的“实”。粗放型“高职化”倾向与我国目前的国情是不相符的。虽然,理论上认为一所大学师资素质水平的高低以职称结构而论。通常也认为高级职称的师资比重越大,师资的整体水平就越高。但理论所说的高级职称是指教师的水平真的达到相应的水平。因此,要提高大学师资水平和整体素质,不能片面地追求数量上的粗放型“高职化”。结合我国的实际背景,要想在短时期内,使大批教师在学术、科研和教学等方面在“质”上达到一个很高的层次是很难的。有些知识技能是靠时间的积累,阅历的丰富才能达到的,速成是不现实的。要使高校教师的职称结构优化,要达到“质”的优化,而不是“量”的优化。要形成“质”上的学术梯队,使教师的学术科研技能达到相应的水平。提高高校师资水平、科研能力,不是一朝一夕靠数量就能解决的,而应该循序渐进,从“质”的角度提高。美国高校中“终身教授”的晋升率不到20%,可是却拥有世界一流的师资队伍。因此,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要走集约路线,谨防高校教师职称出现粗放型“高职化”倾向。

四、要警惕高校用旧观念运行新政策

1986年,中共中央决定“改革职称制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国务院在同年颁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中指出:“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时指出,要通过职称改革,“着手革除历史上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上的各种弊端,打破禁锢人才,一潭死水的局面,逐步建立起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1995年在《关于加强选拔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提到“要逐步提高高教、科研、工程、农业、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青年人员所占的比例,大胆选拔35岁左右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这是政策导向,使高校开始放手选拔青年教师担任教授职务,然而所谓“优秀青年科技人员”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尤其在高校,优秀与否是个定性的概念,难以量化,若青年教师科研水平高,而教学平平,是否优秀?还有教学能力强,科研一般,又怎样衡量,尤其是对教学水平。一般意义上讲,教学水平的高低是与一个教师的教学经验积累有一定关系的,经验的积累必然以时间积累为前提。

《意见》中还有“事业单位35岁以下人员聘任副高级职务,40岁以下人员聘任正高级职务,经各地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核准,可不受上级核定的基层单位职务数额或结构比例限制”。“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地、本部门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专项管理办法,在国家每年下达本地、本部门的总职数内定出一定比例,设置专项职数,解决35岁以下人员聘任副高级职务,40岁以下人员聘任正高级职务需要的职务数额。人事部将视该专项职数的设置和使用情况,在来年下达年度职数微调计划时适当增拨专业技术职务数额。”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在职称作为我国目前评价高校师资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前提下,各高校努力扩大青年高职人员,一时间,高职人员数量迅速增加。同时期,关于我国高校教师职称比例偏低,尤其是高级职称的教师比重与国际相比偏低的报道或文章也出现频繁。因此,在“响应”政策的掩盖下,高校纷纷争取高级职称名额,个人也都争上高级职称,使得我国高校教师在短期内高职比重不断上升。从理论上讲,一个教师从一个职称级别晋升到另一个更高的职称级别,是需要一段相当长时间积累和努力的,而且并非所有的低一级别的职称教师都能得到晋升,高级职称晋升的过快是与客观事实相悖的。客观地讲,不是高校教师中高职比重越大越好,人数越多层次越高,要谨防我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中出现粗放的“高职化”倾向。

五、关于政府宏观控制的手段

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时,要尽量用总量手段,在需要用行政手段时,也要与各高校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现在一种看法认为总量手段很可怕,政府一说高职人员数额偏少,比重偏低,在几年之内全国高校中高职教师就会迅速增多。其实,总量手段体现在高校教师职称晋升上,就是指利用评聘标准,如利用学历、年资等条件来控制高校教师职称的总体数量。

在宏观经济学上,总量手段的作用就是指要把需求总量调整到与资源支撑能力相适应。应用到高校教师的职称晋升上,其作用就在于把高校教师各级职称的需求总量调整与师资能力相适应。至于在微观结构上,不同类型的高校,不同的学科系列晋升多少,晋升的水平要求应由客观情况决定。然而,目前我国高校的职称评审中行政手段利用仍然很多,因为我们的教育还没有完全走向市场,尤其是在职称晋升这一块,仍遗留有计划经济的烙印。

当前,我国人事管理制度面临着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要求,既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又进行开发,职称制度作为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也必须适应这个需要。国家对职称工作的宏观管理在思路上,应从转变政府职能出发,坚持管少管好的原则。由国家宏观控制部门提出宏观的指导性意见,供各高校参照执行。如确定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范围,总体规划出哪些岗位,哪些专业实施职称制度,而高校依据国家的指导性意见,制定符合自己情况的具体量化标准条件,组织统一的考评,确定评价结果与使用的相互关系等。不要一味地追求量的增长,造成高校教师的粗放型“高职化”倾向。

参考文献:

[1]熊新华。高校教师职称问题探源[M].高等工程教育研究,1995,(2):37.

评职称看专业技术总结篇(3)

1.1 专业化评审

按专业类别将专业技术人员分为5个专业组组织评审,分别是临床医学、中医与中西医结合、医学辅助技术、预防医学、综合(药学、护理等)。如遇专业组申报人员少于10人,合并到其它专业组评审,专业组申报人数超过150人时,分成2个专业组进行评审。按专业不同制定侧重点不同的量化标准。

1.2 两级评审

1.2.1 推荐评审 各分支局级企业职改办组织所属医疗单位的推荐评审。首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组织推荐评审会议,按量化标准对申报人的能力与业绩进行量化评分,得出量化成绩。

1.2.2 评审 评审会前,各局级企业将推荐评审成绩及申报人的评审材料上报到职称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组织专职人员审查上报材料,主要审查:①上报材料的真实性;②是否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③对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文章、科研等业绩指标进行初步量化评分。另外,评审办公室还要将全部申报人员的材料按专业分组、按已量化成绩排序。评审会分为两程序:①专业组会议,5个专业组分别对本专业组的申报人员进行评价和量化评分,按量化评分结果淘汰一部分成绩较差的申报人员,形成专业组评审意见报评委会;②评委会,对5个专业组报送的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逐一进行审核,按比例再次淘汰一部分成绩较差的申报人,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1.3 基本申报条件与量化评价相结合

1.3.1 基本申报条件 对申报人的品德、学历、资历、外语、年度考核结果、科研和论文著作、企业服务等业绩进行基本条件设置。对在学历、资历上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设置破格申报条件,对破格申报人的文章、科研等其他条件的要求相对提高。

1.3.2 量化评价 由推荐评审的职改部门、评审会的评审办公室先后进行材料审查和初步评分,在推荐评审会、专业组会议、评审会上,由评委再次审核材料、复核评分的准确性。推荐评审会、评审会,按量化总成绩进行排序,分别得出推荐评审成绩和评审成绩,按排序结果等额投信任赞成票。

2 量化指标与权重的设置

2.1 基础指标的量化

2.1.1 学历 按申报人员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计分。博士研究生10分,只有博士学位的9分,硕士研究生8分,本科硕士7分,本科学士6分,本科无学位者5分,破格评审0~1分。

2.1.2 资历 按申报人员取得现任职资格之日开始,计算到拟评审高一级任职资格当年的12月31日。累计1年计1分,满分10分。

2.1.3 外语和计算机 要求申报人员参加全国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成绩×0.1进行量化。

2.1.4 单位年度考核及荣誉 按申报者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的结果、任现职期间获得的与专业技术相关的劳动或技术荣誉称号进行评价。年度考核是每年度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思想、技术能力、工作实绩的考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的5分,“优秀”1次加1分,依据获得与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如劳动模范、优秀老师等,按部级、省部级等级别不同给予0.5~2.0分的加分。

2.1.5 科研 依据部级、省部级、地市局级的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创新奖等政府奖给予量化计分,见表1。非政府奖如各医疗单位、各种协会、学会评定的奖项在评审会上不计分。

2.1.6 论文著作 论文按发表的期刊的性质、等级、论文类别、作者排名情况评分,见表2~4。单篇论文得分=4×期刊性质权重×期刊等级及论文类别权重×排名权重。

著作要求是有学术价值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技专著或译著。高等医学院校教材的编者均以中华级核心期刊论著第一作者的权重计分,即计4分;其他著作或译著的主编按中央级核心期刊论著第一作者的权重计分。计分的权重与申报人著译部分的字数相关,著作中未明确标识作者著译章节、无法统计个人编写字数的,按“0.8×著作总字数/作者人数”计算。单部著作实得分=3.2×著作作者的计分权重(不包括高等医学院校教材)。见表5。

2.1.7 教学 按申报人员承担继续医学教育课程、研究生和本、专科等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和教学效果等业绩进行评分。

2.1.8 推荐评审成绩 本项指标只用于评审。依据“各单位在推荐评审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总量化评分-本单位全部申报人员推荐评审的平均成绩+50”的十分之一进行量化。

2.1.9 继续医学教育与专业技术考试 本项指标只用于推荐评审。要求参评人每年必须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在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技术考试(如“三基”考试)中成绩合格,用近三年度的技术考试平均成绩直接量化[2]。

2.2 评审指标

2.2.1 个人技术水平和能力 根据申报人的述职答辩情况、代表个人最高技术水平的诊治病种、手术、技术操作及开展过的新技术项目的病例资料、科技资料等,结合相应的年度、地域等技术环境因素,在本专业组内比较,评价申报人技术水平情况。

2.2.2 履行技术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质量 评分以专业技术履职岗位、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报告、工作业绩和成果为重点,参考医疗、教学、科研水平及创造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在本专业组进行评价。

2.2.3 学术影响力 学术影响力从3方面评价。一是学会等社会兼职。学会限于本专业全国性一级学科学(协)会及其各专业组、各省市级分会。部级学术委员会成员或局级学术带头人10分,省级学术委员会成员或处级学术带头人8~10分,地市局级学术委员会成员或科级学术带头人6~8分,本单位学科带头人4~6分,其他0~4分。主任委员等学(协)会负责人酌情按评分值的上限量化,副主任委员等学(协)会主要成员酌情计分,委员降一等级酌情计分,会员不计分。二是承担的专业技术职务,需组织过临床、教学、科研、卫生、管理等工作,凭任命文件(如科主任、教学秘书、护士长等)或有效证明材料计分。三是组织的一次性的学术活动或工作。要求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省部级以上科研工作要有科研立项及成果证书,仅限主研人。

2.2.4 述职、答辩 除考察答辩论文的质量,按期刊级别、影响力、文章类别、作者排序、文章设计是否合理、论证是否严谨、实用性、与本专业的相关性进行评分外,还要结合申报人员的现场述职、答辩情况,特别是回答提问的情况(提问问题一般为与答辩论文相关的专业基础、专业应用和新进展的学术问题,不少于3个),进行评分。

2.2.5 专业技术工作环境、条件 参考申报人员上报的各项申报资料,同时要考虑申报人所在单位和科室等技术工作环境,在本专业组内进行比较按一至五级评分。见表6。

2.3 权重的设置

2.3.1 基础指标 根据申报人的基本业绩的依据进行评分,主要反映了申报人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年度考核及荣誉、完成继续医学教育等能力与业绩基础,以及科研、论文、教学能力、推荐评审成绩等,权重共占总成绩的55%。

2.3.2 评审指标 根据申报人的个人技术水平和能力、履行技术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及工作质量、学术影响力、述职和答辩、专业技术工作环境和条件进行评分,反映申报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委进行评分,权重占总成绩的45%。

3 矛盾分析与政策应对

3.1 地域分布不同带来的问题

因企业所属卫生机构分布在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在新疆、内蒙等西北部地区的医疗单位的工作条件和技术水平整体上不如东南部地区,在偏远地区医院工作的比在大都市工作的人员更难在科研、教学、论文上取得较好的业绩。在评审指标中酌情考虑为企业服务和地域因素进行评分。

3.2 医院等级不同带来的问题

在企业的卫生工作中,三甲医院负责较重疾病的救治,二甲以下医院,对企业员工和家属的医疗服务工作也非常重要。考虑医院等级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环境不同,小的卫生机构更难取得科研、教学的业绩,在指标权重的设置上,分三甲医院和非三甲医院两个标准,非三甲医院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年度考核及荣誉、工作量、工作质量等权重设置较大,科研、论文、教学等权重设置较小。

3.3 评审会不能现场答辩的问题

因人员在全国散在分布,统一现场述职答辩困难较大,在评审会上不进行现场述职答辩。通过要求推荐评审会组织现场述职答辩、并将推荐评审会的现场述职答辩成绩、总成绩纳入评审会成绩中(占评审最后成绩的20%左右)、对推荐评审的答辩论文质量重新评分,作为评审成绩的指标之一,弥补了不能现场答辩的不足。

4 成效及体会

4.1 提前公示量化标准

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指明职称评审、职业生涯努力的方向,利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医疗机构的发展[3]。学历、外语、计算机指标的设置加强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动力;年度考核、工作量、工作质量、新技术项目等指标的设置(以病历为依据),使专业技术人员更加重视日常的点滴工作;教学、科研、论文、学术影响力等指标设置使大家更加重视教研能力的培养、临床经验的总结和交流;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业务的动力[4];重点学科、专业技术工作环境等指标的设置,促进了医院和学科的不断发展。

4.2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程序和结果公平是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评审制度的理性诉求[5]。建立评委专家库,将企业全部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作为专家库成员,随机抽选评委;专业化评审,将相近专业的申报人、评委相对集中分组;量化评审、两级评审;细化《评审标准》,评委在评分时对能力与业绩的具体评分“刚性较强、弹性较小”,对全部申报人员的评审条件、推荐评审和评审量化成绩进行公示。每个申报人都能看到本人在全部申报人员中总体得分和排名情况,看到自己各项量化考评方面取得的业绩和不足,将职称评审材料相关的电子版材料归档保存备查[6],增加了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广大申报人员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支持、认可程度。另外,通过权重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地域不同、医院等级不同引起的专业技术人员发展的不平衡。体现了程序和结果的公平。

4.3 重视日常工作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等工作实绩[7]

“三基”等技术考试、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和荣誉等指标的设置,以及将推荐评审成绩、推荐评审时的答辩成绩纳入评审总成绩的方法,改变了以往论文和科研业绩主导职称评审结果的局面。在申报材料中要求上报能代表个人技术水平的病历、科研任务书等资料,端正了卫生技术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开展新技术、踏踏实实做好日常工作、正确应对技术难题的工作态度,改变了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只重视科研和论文、不重视日常工作和日常技术工作进步的工作作风。

4.4 严格量化评审

量化评审能够对申报人员进行相对全面的能力和业绩评价,改变了以往评审专家只能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外语、发表文章形成感性认识的弊端,减少了评委的主观因素,能够形成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进行具体刚性评价的结论,避免了评审结果的确定弹性过大等诸多矛盾与弊端,评审结论能够得到申报人员的普遍认可。

4.5 严格评审纪律

评审办公室、专业组评审与评审委员会相互核查评审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评审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在评审程序上,各局级企业的职改部门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推荐评审结果上报到职称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的专职工作人员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复审、终审三次审核,明确并公示核心期刊目录[8],对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奖等业绩进行检索核实[9-10],并对基础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在近4年的工作中,逐渐杜绝了论文、科研、教学等业绩造假现象,消灭了非法期刊、增刊代正刊等报送现象。专业组评审会上,专业组评委对评审办公室的材料审核和对基础指标的评分情况进行核查,对评审指标逐一评分。对每个申报人员,明确主评、副评人,如整个评审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责任追究到主评和副评人。评审委员会会议最后对评审办公室的工作、专业组评审的工作进行核查。通过以上措施,杜绝了职称评审中的舞弊和违规现象。

4.6 科学设置量化指标和权重

量化指标及其权重的设置是建立合理的量化评审方法的核心和关键[11-13]。本研究共设置指标14项、20多个方面,包括了卫生技术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承担的工作和业绩等内容。在指标和权重设置前,注重工作实绩,向各个医疗机构专家、职改部门广泛征求了意见,复习了各个省市职称评审的文件要求和相关文献报道。在办法正式实施前组织了专家进行了模拟评审,对办法进行了反复修订和广泛宣传,保证了办法正式实施中无重大缺陷发生。

[参考文献]

[1] 黄淇敏,史峰,诸海英.医院职称评聘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8,24(6):375-377,412.

[2] 马海泉,王冬,许红民,等.将“临床技能考核”纳入医师职称晋升评审的做法[J].中国医院,2007,11(5):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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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职称看专业技术总结篇(4)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迅猛发展,教师专业技术评聘作为衡量和评价教师学术水平的重要指标,也逐渐步入正轨。通过“按需设岗”和“择优聘任”,高校教师得以选拔、培养、交流和提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职称制度的有效激励、合理配置、优化结构等功能并不能充分发挥。因此,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要顺乎历史发展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克服现实困境,积极探索高效、合理、优化的评聘制度。

一、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历史沿革

大致上看,我国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经历了“任—评—聘”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階段:任命制。新中国成立初期到60年代,我国职称制度为专业技术任命制。新中国初期百废待兴,政府以谨慎和稳妥为指导方针,仍沿用解放前的职称等级,并未对职称制度进行大规模地改革。随着新中国建设步伐加快,我国以前苏联的院校建设为参考,对院校进行了大规模改造,教师制度改革也成为计划经济建设的一部分。最具典型的是,196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明确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教师职务的提升和任命办法,而后教育部为了贯彻落实这一规定,又颁布了《关于执行<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各高校要遵照规定执行。文革十年,刚刚建立的职称任命制度被推翻,所有的教师被称为“教员”,不再进行职称任命。

第二阶段:评审制。文革结束后到1983年,我国职称制度的特点为专业技术评审制。为了修复被文革摧残的职称制度,1977年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应该恢复大专院校的教授、讲师和助教等职称,而后,1978年和1979年教育部分别颁布《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责及其考核的暂行规定》,规定了高校职称评审办法及教师考核标准等方面问题,在这一思路引导下,评审成为高校教师职称晋升的通道,评审人数急剧增长。但在1983-1986年间,由于职称评审存在一定制度缺陷,中央决定暂停职称评审制并对职称制度进行整顿和改革。

第三阶段:聘任制。1986年至今,我国职称制度的特点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1986年,国务院在调研和总结的基础上,颁布了《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组织章程》等一系列文件,开始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制度,通过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职称比例,明确了各高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和构成,工作业绩成为了评定和聘任教师的主要指标。随着职称评聘制度的不断推进,近些年来,我国在不断探讨职称制度改革的新思路,颁布《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2001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2006年)、《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2007年)、《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2017年)等文件,将职称制度改革纳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格局中,把岗位管理作为激励和引领手段,使职称的评聘和岗位聘任有机结合。

二、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现实困境

回顾历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职称制度改革取得较大的成就,但由于我国岗位聘任实施时间短,缺乏相对完善和成熟的经验,目前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仍存在发展困境。主要表现在学术评价、岗位聘任和评聘管理等方面。

1、在学术评价上重视量化考核,轻视质量测评

学术评价是依据一定的评判标准对教师进行学术水平、业务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的测评,通过测评,能有效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成效。从我国大多数高校具体的做法来看,这些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校内外同行专家的评定、部门同事之间的相互评价和专业委员会的最终评判,具体表现为外校同行专家鉴定、二级单位测评、学校学科组答辩、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等流程,通过这些程序,能较客观地反映出教师的学术水平,这也是大多数高校采取的形式。

在这些流程中量化考核成为主要的评判依据,这种形式能快速有效地对申报人的成果进行鉴定,但是“由于量化使操作变得方便和容易,使得评价也越来越趋向等级化、数字化,只见数字不见人,导致评审的目中无人”,[1]从而忽视了对申报者科研成果的质量评判。在大多数高校的评审中,基本上是参考几大核心期刊的收录标准来评定文章级别,对科研项目则是以到账科研经费来衡量其重要性,对教学则是以达到相应教学业绩点数来计算教师工作量,对著作则是以撰写字数来定位其学术价值。以这些数字化的计算来衡量教师是否有资格能达到晋升条件。

2、在岗位设置上重职务评审,轻视职务聘任

从我国职称制度的发展历程看,制度建设应该是职称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以具体的岗位设置为前提,没有具体的岗位设置和发展需求,仅仅为了个人的晋升而不顾整体的协调,最终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整体规划失调、全局发展缓慢。

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岗位和评审长期处于分离状态,我们已习惯于职称的评审和任命,将职称评审仅仅作为一种专业技术职务来对待,一旦评定了相应的教授和副教授等技术职称,晋升成为了终身制,就要兑现相应的待遇,至于有没有相应的工作岗位来聘任,这反而成为待考虑事项。随着每年评定晋升职称的人数增多,岗位设置和聘任的约束力也就越来越小,因人设岗成为一种无可奈何而又必须为之的做法。目前看来,绝大多数高校都是因人设岗为主要工作形式,也有部分高校是在现有教职工的基础上进行岗位核定和设置,这和因岗聘人的形式还有一定的差距。可喜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的大力引导,各高校都意识到了岗位的重要性,甚至有部分高校已经开始进行严格意义上的岗位设置,人员得以分流,机构得以优化。

3、在评聘管理上侧重政府引导,轻视学校主导

纵观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聘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解放初期,我国建立单一、集中的经济和政治体制,教育制度也顺随我国经济和政治发展的现实,实行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模式,高校根据政府的计划进行有序管理,没有太大的自主权。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高校在各方面都具有了一定的自主权,也能够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但仍需要政府部门审批和管理,并不能真正形成学校主导的氛围。即使在学校内部,由于行政权力的过分集中和强化,行政权和学术权模糊不清,学术行政化,学校行政部门包揽学术事务的工作,而学术委员会的权力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增强,出现非专业的人从事专业业务的现象。

近些年来,政府和高校都意识到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权力要逐步下放,高校应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但由于职务和工资息息相关,职务晋升后就必须要聘用,并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且聘用了就不能解聘。从根本上看,这仍然是政府管理模式,学校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权。所以要打破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逐步下放高校的评审和聘用权限,实现高校的自主管理。

三、高校教师职称改革的对策

职称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具体看来,职称制度改革要从职称评审特点、评审和聘用的关系、职称评审体系等方面着手。

1、强化职称评审引导,使评审标准更加科学规范

职称评审关涉到老师的切身利益,公正、客观、规范的职称评审对老师安心做好教学科研具有很强的引导性,对高校内涵建设也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因此,加强职称制度改革,首要从职称评审制度本身着手,侧重于职称的引导功能,不断加强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使评审标准更加科学规范。

具体看来,第一,加强“引导性”,侧重师德、教学、科研、创新应用等方面考察。教师以教书育人为本,其言行对学生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职称评审要将教师的职业素养作为最起码的道德要求。同时要加强教师的教学科研等业务能力考察,提高教师从事教学教改科研等工作的积极性,另外,产学研一体化也是国家积极倡导的形式,职称评审要以科研的成果转化和应用为考察尺度之一,鼓励教师将教学科研成果服务地方、应用社会;第二,加强“科学性”。以往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过多强调“量的规定性”,即:教师数量、资历的长短和学历的高低,而忽视了“质的规定性”,即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等方面。因此,要改变目前“重量轻质”的现状,引入学生评价、同行专家鉴定等环节,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和论文质量进行第三方评价,另外,教師的公共服务也是重要的考察指标;第三,加强“规范性”。要将职称评审办法规范化制度化,按照文件规定和制度严格审核,对教师的学历、资历、教学、论文、科研项目等等方面对照文件规定核实。

2、明确岗位设置,真正落实以岗位为聘任标尺

岗位设置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前提和基础。以往高校岗位观念模糊,基本是因人设岗,专业技术职务和待遇往往是终身制,职称晋升成为目的。事实上,聘任制是高校专业技术发展的方向,实行和落实聘任制,首先就要破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以责任和岗位的需要为前提,明确学校的岗位设置和各岗位职责,“以事为中心”,全局谋划,综合考虑全校各项发展因素。

明确岗位是真正实现聘任制的前提,教师聘任是岗位设置的目的。只有对学校的人力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才能让每一个人发挥其最大限度的能力,保证学校的长久发展。同时,岗位聘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因岗引人”是个动态调整的过程,真正落实以岗位为聘任标尺,不仅要科学设岗,明确岗位职责,还要设定聘任期限和考核标准,按期进行考核,实行严格的聘期管理,根据考核结果对人员进行调整,使能者上庸者下,真正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各岗位的健康高速运转。

3、增强学校自主权,完善各项评审体系

从我国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历史沿革可以看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聘任逐渐从行政计划走向市场调节。市场调节能有效地提高教师资源的效率,优化教师队伍,最大的表现就是评审权的下放,我国明确要求要逐步下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从政府主导变为学校自主,学校根据自身的特点有序开展职称评审和聘任,同时,学校自身也要防止以行政手段干预学术,争取以科学合理规范的方法对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进行判定。

学校具有职称评审自主权,意味着学校有责任和义务保证评审的科学规范。这就要求学校建立和完善各项评审体系,主要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审核和考察;评审条件的设定和完善;评审办法的制定、评审过程的第三方监督等方面。

【参考文献】 

评职称看专业技术总结篇(5)

临床医学专业职称评聘的正确政策导向及科学考核评价体系的制定直接关系到医务人员综合能力的正确评价、工作积极性的充分调动与发挥,关系到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结构优化和科学合理设置。深化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的目标是实行医学专业人员评聘分开。这一改革的关键在于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量化评价标准,使之逐步从以往的片面注重学历、资历、论文、科研等方面情况转变到全面注重评审对象的业绩、能力、真实水平上来。目前,临床医学专业高级职称的取得一般须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评审总体上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工作能力等方面的一种综合定性评价。在实际评审中,由于没有很好的规范的量化标准,专家们只能侧重于医务人员的学历、资历、和科研的级别和数量等方面的情况,往往忽视实际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产生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职称制度自身存在不足,量化的评价标准较少,评审方式过于单一。在此基础上,秦皇岛市第一医院针对实际情况认真查摆了以往职称评审方法的弊端,专程走访了多家先进医院,参考各地市职称评审条件,结合医院实际对评审条件的有关方面内容进行了重新归纳分类,根据实际制定了一整套实施流程,确定了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的医务人员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价标准体系。

2实施聘任方案的合理性分析

“个人基本情况”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学历、现任资格年限、工作年限、资格后奖励等方面的情况[2]。一方面是申报条件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也考虑到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成绩的取得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这一客观事实,此项约占总分值的10%。“科研教学”包括“论文著作、科研和教学带教”,此项约占总分值的15%。在制定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价标准过程中,就聘任人员的论文著作、科研奖励、教学带教等指标进行量化,按照标准进行考核计分。在论文著作方面,给发表的论文或著作按照杂志等级和作者排名进行计分,如发表的论文著作被SCI等收录,则另行加分。在科研方面,则把它分为承担课题和获奖课题两类,按省部级、市厅局级不同等级进行加分,在同一等级按名词再进行细化赋分。对于“科研教学”的标准制定,分值比重在总量化评审标准中比例不宜过高,其目的在于正确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能把时间与精力放在临床工作上来,放在患者身上,真正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

“医疗质量和医德医风”包括医疗质量、医疗纠纷、医德医风,考核拟聘人员的日常医疗工作情况,按数据说话,才能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能力、水平做出客观的评价,此项约占总分值35%。“学识水平”包括“疑难病例分析考试、临床技能考核”两大部分。主要测评专业技术人员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程度、临床实践的能力等方面情况,此项约占总分值的35%。笔者相应引入“疑难病例分析”这一指标分析包括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三个部分,主要反映拟聘人员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程度,这项考核具有较强的可比性;临床技能考核分为内科及护理考查房、外科手术。因为内科及护理的查房及外科手术直接反应医务人员的基础知识、临床经验及对病情的分析能力,是职称聘任量化考核的重中之重,能更加直观地反应医务人员的专业工作能力,能全面客观地评价他们的真实水平。“内科及护理系统考核查房”,重点是考核医务人员对每个专业病种和各专业新知识新理论的掌握情况,以体现每位拟聘人员对疾病的诊断思维和诊断技巧,并进行病例分析,提高医生综合素质。“外科系统考核手术”主要是考核医务人员手术操作的熟练程度与思维的敏捷性。手术操作技能的高低虽然不是衡量外科医生整体水平的唯一标准,但不可否认手术操作的成功是治疗疾病的关键。因此,精湛的手术操作技能是外科医生重要的看家本领。整个查房及手术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医院对此方案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表800份,在规定时间内回收有效调查表720份。调查范围较广,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问卷评价指标共有22个项目指标,按照非常合理、合理、不合理三项合计统计,调查对象认为非常合理、合两项合计比例在93.9%,不合理的仅为6.1%。从调查结果上来看,调查对象认为笔者制定的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价标准,是合理且可行的。

3实施聘任方案的具体做法

3.1考前培训按聘任实施方案,聘请医院内、外科权威专家对拟聘人员考前培训。

3.2严格考核根据取得任职资格人员分布情况,将职称评聘人员共分成5个组进行考核。理论考试由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监考,全程监控录像;技能考核通过光盘录制方式,拿到外省市医院组织专家进行点评,严格按照标准答案打分,保证打分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评职称看专业技术总结篇(6)

职称制度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建国以来,我国的职称制度主要经历了1949~1966年:计划体制阶段;1977~1983年:停滞与恢复阶段;1986~1994年:改革阶段;1994年至今:建设市场经济体制阶段等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解放初期至上世纪60年代中期实行的是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建国初期,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基本上沿用了旧中国的职称制度,对原有的学术等级予以保留,对已取得的学术职务进行考核认定。上世纪50年代中期,借鉴前苏联对科学技术人员管理模式,把专业技术人员归为“国家干部”序列,其职务等同于行政级别,实行任命制:同时积极探索“学衔”制度,并把其明确为“国家根据科学研究人员、高等学校教师在工作岗位上所达到的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成就予以的学术职务称号”。

第二阶段:1977~1983年实行的是技术职称评定制度。1977年《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提出:“应该恢复技术职称,建立考核制度,实行技术岗位责任制”。邓小平同志指示,“大专院校也应该恢复教授、讲师、助教等职称”。“职称”的概念由此被明确提出。随后国家把职称评定作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始启动。1978年国务院率先恢复了《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并指出,“原已确定提升的各等级职务一律有效,恢复名称,不须重新办理报批手续。1979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颁发了《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随后又在保留原有五个学术、技术职称的同时,增加了业务职称,到1983年中央决定暂停职称评定工作、进行全面整改前,正式批准的职称暂行条例共有22个。

第三阶段:1986年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当时我国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1986年中央决定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同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至此,以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改革工作正式展开。截止到1988年,经批准下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达29个。1989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再次出现停顿,1990年解冻,随即进入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这个阶段职称工作的特点是:专业技术职务不同于一次获得后终生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它具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限制,与工资待遇挂钩,所聘职务只在单位内部有效,成为集评价、使用、待遇三位一体的人事管理制度。这项制度通过资格评定给予专业技术人员以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水平的认可,同时通过岗位职务聘任,将岗位要求和技术人员的资格、待遇、责任等统一起来,并通过设置一定的任期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对于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推动人事制度改革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实施吸引和选拔了大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第四阶段:自1994年开始,逐步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1994年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经济体制由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我国职称制度开始探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机制。在继续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同时,逐步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主要有两类资格制度: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领域和岗位,建立实施强制的职业准入资格制度,强化对个人的资质要求;二是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在借鉴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做法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服务领域广阔、社会需求量大的领域,建立职业水平认证制度,其目的是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有关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两个决定性文件,一是1986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86]3号),其中明确指出:“改革的中心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并相应地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度。”这标志着我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设工作的开始。二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1993年11月14日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逐步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这标志着我国职业资格制度开始建立。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例如:199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据卫生部统计,到2009年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由2001年的91个增加至114个,其中2010年新增了重症医学专业。军队人员参加全国卫生考试试点由2007年江苏、甘肃2个考区扩大到天津、吉林、江苏、河南、广西、贵州、甘肃7个考区。另有港、澳、台数百名考生自愿报名参加。2009年报考人数为122.8万人,达到历年最高值,其中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为58万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于1998年正式颁布,大典把我国的职业分为8大类,11中类,1180个细类,制定了《职业资格标准制定流程》。“这些职业中,已颁布了650个国家职业标准。在‘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国家职业标准将达到1200个左右。这些国家职业标准将覆盖第三大类到第六大类的技术含量较高和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的职业。”①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自2004年8月建立新职业信息制度以来,已经了10批共106个新职业的信息,其中已完成国家职业标准制定的88个。新职业信息的和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对于引导就业和职业培训,加强职业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的提高和相关行业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20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原人事部会同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市对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主体的职称制度逐步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一方面,在部分系列中试行评聘分开,探索试行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强化资格管理;另一方面,在部分地方和单位试行以聘代评、评聘合一的评价方式。与此同时,还推行了考试、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等多种评价方式,不断完善评价标准,改进和丰富评价方式、手段,逐步提高评价质量。

截至2005年底,在全国4195.6万专业技术人员中,3000多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职称,2756.7万人分布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教育、卫生、工程、农业、科研系列占80%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有234.8万人,中级职称有976.9万人,初级职称1322.6万人。截至2006年8月底,我国现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27个,已建立职业准入性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40项,职业水平评价性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9项,取得证书人员共约100万人。

职称制度作为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实施50年来,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创造性,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职称制度已基本涵盖了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群体,成为不同行业领域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的重要基础,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并成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实现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障。

影响职称制度发展和变化的几个方面

当然,职称制度还有许多不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求的地方,还有一些制约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地方,需要深入改革。职称制度一直以来都是国家、社会、政府部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非常关注的问题,一直都被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重要任务之一。从系统思考和实践的角度看,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这些将会影响到职称制度未来的发展和变化。

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关系。在我国,从历史上看是先有职称制度,后有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两者的关系涉及专业技术职业的分类管理问题。笔者的观点是,职业是基础。我国应当建立适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职业资格制度,这方面已经具备法律基础和实施基础,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说,职称可以是职务,也可以是执业资格的能力水平划分,这要看职业的性质。如:大学的“教授”。教授是职务,可以由用人单位聘任,也就存在A校聘某人为教授,而在B校其则可能被聘为副教授,甚至讲师的情况;在医院则不然,医师是准入性职业,主任医师就是主任医师,它具有职业行为的排他性,属于以国家信誉担保职业行为性质的职业,不应当用单位用人标准取代国家资格标准。因此,A医院不可以直接聘B医院的主治医师为A医院的主任医师。

评聘关系。评聘合一还是评聘分离,一直是有不同意见的地方。不同的观点角度不同但都有一些合理之处,但“资格社会化、使用单位化、待遇贡献化、保障公平化”是比较合理的发展方向。评聘合一会受到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约束,给需要获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带来一些麻烦,评聘分离会产生评了为什么不聘的麻烦,有些让人左右为难。笔者的观点是:不能简单地将评聘分离还是评聘合一“一刀切”,分类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在此,这个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业的性质,对于专业社会化程度较高的职业,适合评聘分离,如:律师、会计师等,而对于专业社会化程度较低,同时对于职业资格获取的社会需求量较小的职业,则适合评聘合一,除了国家财政权全额拨付且不容许也不能从事市场盈利行为的组织,国家应当进行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控制,其他类型的单位则应当把用人权交给用人单位。对于医护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应当实行评聘分离,依法取得执业资格是从业的准入性要求,但是否聘用取决于用人单位的需求;职称是在此基础上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及专业水准的评价,应当本着“行业认可”的精神,进行社会化评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行业关乎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应当有严格的国家与行业资格标准,属于依法准入性职业,不应当存在“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的问题。目前,职称评定受单位影响很大,今后应当逐步向行业协会管理方向发展,现在是不得不由政府或政府委托在行业中有影响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的方式进行职称评审,有些事情不能都由政府包办,这些应当依照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许可法》逐步加以规范和放权。

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是客观、公正、合理、真实地反映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业绩水平的关键环节,也是国家、用人单位、服务对象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这里要区分两种情况,一是获取执业资格的考试和职称评审的考评,二是对获取执业资格和职称后,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行为的考核评价。对于前者,目前的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总体上看是被认可的,但也存在考试与评价标准能否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的问题。许多单位在职称评审之外还要再设置首席专家、院级专家、学科带头人等等,就说明职称不能完全满足事业发展要求,不能充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以及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对于后者,主要是考核评价需要分类分级、要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有些则更需要进行服务对象的评价和跟踪调查,还要加强监督环节,强化事前、事中的监督,而不仅仅是等事实发生后再去考核评价。

资格管理。资格管理是关键环节,应当由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由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例如:现在医患纠纷是非常突出的问题,尤其是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如何维护权益,专业技术人员又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很大程度上都体现在对从业资格的管理上。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行业协会的资格管理经验,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

评职称看专业技术总结篇(7)

2实施聘任方案的合理性分析

“个人基本情况”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学历、现任资格年限、工作年限、资格后奖励等方面的情况[2]。一方面是申报条件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也考虑到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成绩的取得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这一客观事实,此项约占总分值的10%。“科研教学”包括“论文著作、科研和教学带教”,此项约占总分值的15%。在制定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价标准过程中,就聘任人员的论文著作、科研奖励、教学带教等指标进行量化,按照标准进行考核计分。在论文著作方面,给发表的论文或著作按照杂志等级和作者排名进行计分,如发表的论文著作被SCI等收录,则另行加分。在科研方面,则把它分为承担课题和获奖课题两类,按省部级、市厅局级不同等级进行加分,在同一等级按名词再进行细化赋分。对于“科研教学”的标准制定,分值比重在总量化评审标准中比例不宜过高,其目的在于正确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能把时间与精力放在临床工作上来,放在患者身上,真正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医疗质量和医德医风”包括医疗质量、医疗纠纷、医德医风,考核拟聘人员的日常医疗工作情况,按数据说话,才能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能力、水平做出客观的评价,此项约占总分值35%。“学识水平”包括“疑难病例分析考试、临床技能考核”两大部分。主要测评专业技术人员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程度、临床实践的能力等方面情况,此项约占总分值的35%。笔者相应引入“疑难病例分析”这一指标分析包括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三个部分,主要反映拟聘人员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程度,这项考核具有较强的可比性;临床技能考核分为内科及护理考查房、外科手术。因为内科及护理的查房及外科手术直接反应医务人员的基础知识、临床经验及对病情的分析能力,是职称聘任量化考核的重中之重,能更加直观地反应医务人员的专业工作能力,能全面客观地评价他们的真实水平。“内科及护理系统考核查房”,重点是考核医务人员对每个专业病种和各专业新知识新理论的掌握情况,以体现每位拟聘人员对疾病的诊断思维和诊断技巧,并进行病例分析,提高医生综合素质。“外科系统考核手术”主要是考核医务人员手术操作的熟练程度与思维的敏捷性。手术操作技能的高低虽然不是衡量外科医生整体水平的唯一标准,但不可否认手术操作的成功是治疗疾病的关键。因此,精湛的手术操作技能是外科医生重要的看家本领。整个查房及手术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医院对此方案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表800份,在规定时间内回收有效调查表720份。调查范围较广,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问卷评价指标共有22个项目指标,按照非常合理、合理、不合理三项合计统计,调查对象认为非常合理、合两项合计比例在93.9%,不合理的仅为6.1%。从调查结果上来看,调查对象认为笔者制定的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价标准,是合理且可行的。

3实施聘任方案的具体做法

3.1考前培训按聘任实施方案,聘请医院内、外科权威专家对拟聘人员考前培训。

评职称看专业技术总结篇(8)

一、科学设置岗位,严格竞争聘任,健全完善职称评聘的竞争激励机制

__县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3193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16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3918人,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前几年,因职称工作存在重评审轻管理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普遍存在“职称到手,什么都有”的思想,个别人员甚至出现了“职称到手,积极性没有”的不良现象,失去了职称评聘工作应有的激励作用。针对这些问题,__县及时调整工作重点,自20__年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进行了三轮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逐步实现了职称工作由以评审为主向竞争聘任为主的转变。

20__年,在第三轮职称竞聘中,以科学设岗为基础,以编制数额和结构比例为标准,宏观管理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设置限额,强化聘约管理,加强聘后考核,坚持优胜劣汰,全面推进双向竞争聘任,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共有9704人参加了竞争聘任,其中:聘任高级职称588人,落聘23人;聘任中级职称3780人,落聘116人;聘任初级职称5336人。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搞好动员,提高思想认识。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评聘分开,从某种意义上打破了专业技术人员的“铁饭碗”,是人事制度的一项深层次改革。不少人存有疑虑,害怕竞争,不敢竞争,个别人甚至还有抵触情绪。为此,我们专门召开了高规格的动员大会,县政府领导做了动员讲话,县直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明确了竞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为做好参评人员的思想工作,各单位在组织民主评议前向所有人员讲明政策,全面公开竞聘的目的、要求、方法、步骤,使大家端正了态度。对考评人员,提出了严格要求,引导他们出于公心,扎实认真地组织评议。对竞聘工作中情况复杂、人员多、难度大的重点单位,主动深入进行指导,有效地推动了竞聘工作的开展。文章转载自文秘站网-

(二)调查摸底,科学设置岗位。能否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直接关系到竞聘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我们在政策框架内,按照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

1、调查摸底。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职务层次、从事专业、评审时间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统计,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全面把握岗位使用情况打下了基础。

2、分类指导。分类指导是科学设岗的有效措施。为尽可能地引入竞争机制又兼顾大局的稳定,分类制定了四条指导意见:一是实有人数达不到高限比例的,按低限确定限额;二是实有人数超过高限比例的,按高限确定限额;三是达不到低限比例的,严格人员考核,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问题的,予以降职或解聘;四是空出的职数,对政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予以低职高聘。

3、科学设岗。以县编办下达的各单位编制数为基础,按省市规定的设岗比例,测算了各单位的高、中级职数限额。并结合直聘人员、退休人员、离职人员等空岗情况,审核批复了设岗方案。

(三)严格程序,抓好组织实施。在具体操作中,全面推行“政策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数额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六公开原则。

为严格工作程序,各单位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单位人事科长、纪检组长、专家和群众代表为成员的评审组织,具体负责整个竞聘工作。各单位都召开了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聘任动员会议,部署工作。每个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提出岗位申请,提供参加竞争的证件和材料,交由评审组织审查。应聘人员结合本职业务工作,写出述职报告,在一定规模会议上述职,进行群众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单位领导参照述职和民主评议等考核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统一组织签订聘约,颁发聘书。

人事部门重点是搞好面上指导和宏观管理,主要严把了五关:一是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设岗方案和实施方案审批关;二是申请不参加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关;三是各单位竞聘委员会的组建关;四是落聘人员的审核关。五是聘约的鉴证关。

(四)签订聘约,明确权利义务。聘约管理是维护和保障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双方责权的法律性文书,内容包括岗位职责、聘任年限、工作任务、工作条件、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违反聘约责任及聘任双方协商的其他条件。按照鉴定规定,逐一进行了审核认证。

竞聘工作实施几年来,尤其是20__年度的第三轮竞聘,成效显著。目前,初步建立了较为规范完善的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制度,确保了聘任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现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目标。专业技术人员面对竞争,由被动抵触转变为积极参与,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转变,竞争意识和紧迫感普遍增强。落聘人员纷纷表示,虽然落聘了,但心里踏实,情绪稳定,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明确了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现在,在全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中,已形成了一个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聘后管理,完善考核机制,“科技下乡”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聘后管理、完善考核机制方面,我们以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科技下乡”活动为载体,完善出台了有关考核奖励办法,引导广大技术人员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服务工作。一是规定下派人数、下派工作时间。每年各单位下派人员总数不少于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下派实际工作天数累计不得少于180天。二是每年都进行总结考核,实行专项表彰。三是“科技下乡”活动与专业技术评聘全面挂钩。对在上个聘期内获得市县科技下乡先进工作者称号的72名人员,在第三轮职称竞争聘任中,直接办理了聘任手续,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评职称看专业技术总结篇(9)

1医疗器械行业人员配备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12号令、《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5号令、《关于执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498号)、有关精神,对于开办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求初级以上职称或者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不少于10% ,及开办经营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2我省医疗器械行业在全国的地位、经济比重以及竞争的态势、和地方经济的关系

截至2004年底,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数量已达到10447家,其中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为7953家。我省现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占全国的10%,共有961家,其中二、三类企业648家,职工总数39000多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200多人,一类企业313家,职工总数21000多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800多人。2005年底全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即卫生机构共有12549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896个,妇幼保健院(所、站)88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7个。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97个,卫生监督检验机构105个,乡镇卫生院2162个。

3我省医疗器械行业特点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以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医疗器械学科专业涉及宽

医疗器械属于交叉学科,产业结构复杂,所需学科专业丰富,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涉及专业范围广泛。从调研情况看,其专业主要集中在工学和医学两大学科,主要专业包括生物工程、材料工程、机械、仪器仪表、电气信息、化学工程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等。

3.2 医疗器械专业岗位复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我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特点,我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较为复杂,主要分为医疗器械管理工程技术岗位、医疗器械质量工程技术岗位、医疗器械生产工程技术岗位、医用安全工程技术岗位等。

3.3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严重不足

按国家有关要求,我省961家生产企业,所需6500多专业技术人员。调研的情况看,我省医疗器械行业医用卫生材料生产企业、医用高分子材料生产企业、医用电子仪表生产企业、临床检验及医用化验生产企业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与应配备人员相差较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势必影响医疗器械行业长足发展。

3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职称得不到有效解决,积极性不能得到发挥

我省现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961家,其中二、三类企业648家,职工总数39000人,其中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4500人;一类企业131家,职工总数21000人。其中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2900人。经营公司6000多家,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约12000人,全省卫生机构共有12549个, 一般来说,一家医院设备科人员3-5个不等,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约10000人左右。

4对策与建议

评职称看专业技术总结篇(10)

新时期煤炭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能够使我国人才结构得到有效的改善,同时,也可以提升各家煤炭企业中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结构,这项工作,对于煤炭企业员工技术素养的提高也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在煤炭企业申报各类项目活动中需要填写技术人员人数及职称等内容,同时又是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集聚力的一项制度完善。本文就煤炭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进行探析。

1 做好职称管理的重要意义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职称管理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他需要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正确的政策依据,更需要完善的管理体系。它担负着单位内外关系协调、行政事务等诸多事物。职称管理的全过程一般意义上讲有以下几个步骤,一是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二是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的管理;三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管理;四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管理;五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管理;六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管理。

2 建立完善的职称评审管理体系

职称评审管理体制的完善是做好职称管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在逐步完善职称评审管理体制的同时要做好:一是提高对完善职称管理体系的认识,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要向专业技术人员讲清完善职称管理体系的办法、意义,使大家树立竞争意识,积极配合和做好职称管理工作。二是严肃职称管理,包括评审制度、评审程序、评审考核等,杜绝“人情”和“论资排辈”,评审时要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聘任后要能上能下,不搞“铁饭碗”。三是领导重视。评审领导要随时掌握评审情况,及时了解评审工作细节,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评审工作水平。四是坚持工作透明。公开评审条件,公开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大家认可。

3 建立完善的职称评审机制

职称评审应在“考评结合”的基础上进行,既要进行考试和定量考核,还应经过评委会评审。而评委会评审是确定任职资格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总“关口”。因此,建立完善的评审机制,严肃评审条件,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对职称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3.1.完善评审组织机构。评审组织机构必须要严谨,要针对评审专业收纳各专业高端人才为评委,创新思维,探索职称评聘新机制,针对多元化的专业技术人才类型,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分开进行聘用的制度。同时,在评审过程中要求评委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认识,认真审阅材料,作好记录,开好小组碰头会,做到定性定量相结合,遵守评审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并要求评委做到客观公正、高度负责。对在职称评审中利用职权之便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在申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任职的资格,真正发挥评审组织机构的作用。

3.2.严肃评审条件。在评审过程中要本着“严格标准、规范操作、择优推荐、提高质量”的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专业积水人员资格的评审条件,在学历、资历条件符合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计算机、外语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个人情况一览表、公示材料及成果、论文、荣誉称号的原件逐项进行严格审查,为确保评审质量及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相关知识,需组织申报人员进行专业答辩,并按省统一规定的评审淘汰率把淘汰指标分解到各专业组,把评审标准落在实处。

3.3.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增强评审透明度。在评审过程中,要认真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增强透明度。具体做到:一,政策公开。凡是涉及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要层层宣讲,让符合评聘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了解有关评聘工作的原则和政策,明确评聘条件。二,成果公开。对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成绩和成果报告,进行成果审核监督。三,答辩公开。在答辩过程中必须坚持封闭式命题;坚持出题难度对等;坚持事后公布结果,采取领导、专家、答辩人员三位一体的方式公开检验和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4 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后的考核及管理

为巩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成果,使其在煤炭企业发展中真正发挥应有作用,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后在技术上不断学习,在工作中不断进取,必须认真做好聘后及管理工作。首先要建立并逐步完善对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后的考核制度,通过定量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彻底解决职称评定“一锤定音”弊端。其次是把考核制度纳入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上来。通过每年年底进行考核,课题结束进行考核,聘任期满进行考核,从而增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强化竞争意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向深层迈进,更好地服务煤炭企业、服务生产。

5.有效完善煤炭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

5.1 要重视煤炭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

加强煤炭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煤炭企业“人才强企”的战略,适应煤炭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煤炭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做好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职称管理工作,立足于培养、着眼于激励、服务于发展,热情关心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成长进步,定期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和初始资格确定工作,为他们建功立业创造条件、创造环境、创造氛围。

煤炭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有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称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细化培养、考核、评审、聘任、使用、奖励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使煤炭企业职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既使基层单位明确了职称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程序,也使广大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了煤炭企业要求的条件和自己努力的方向。

5.2 努力完善职称评审标准,树立正确的评审导向

各评委会及办事机构,要结合各自系列(专业)特点,制定科学、分类的评审标准,增强评审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和社会公信力,注重发挥职称评价杠杆作用,打击学术腐败、净化评审环境、形成良好的评审氛围,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本职岗位上干事、创业、创新。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评审的标准和条件受理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全面客观地向评委会汇报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各评委会要实行评审例会制度,阅卷和答辩都要以评委会集中形式进行;各评委会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的标准和条件、评审程序组织评审;要严格控制评审通过率,保证职称评审的公正和公平。与此同时,应该按照“跨地区、本专业、高层次、权威性”的原则,规范评委会管理。每年评审前各系列主管部门要向政府人事部门上报评委会更新人员名单;各评委会要优化评委结构,打破系统限制,最大限度地将系统外的本行业专家吸纳进来,由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组成评委会。

5.3 加强了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培养工作

为了给更多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晋升职称创造条件,煤炭企业加强了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培养工作。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以煤炭企业组织培训、参加集团煤炭企业培训和参加地方政府培训为主要形式,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特别是年轻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创造大量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二是积极鼓励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加当地政府机关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职称考试,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三是重点对近几年来煤炭企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进行培养,要求他们加强专业技术知识和外语知识的学习,制订自己的职称晋升目标,引导他们紧密结合本职工作,迅速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

5.4 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政策

在广泛听取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国有煤炭企业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定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有一定理论基础,有真才实学,工作业绩突出,但又不具备正常评审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破格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5.5 完善市内有效职称评聘制度

在执行国家现行职称评聘政策的同时,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注重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原则,对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市内煤炭企业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一,允许送培进修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参加由煤炭企业选派,市、县(区)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或经人事部门审核备案,赴省内外高等院校学习培训、脱产进修或在省内外大中型煤炭企业、科研院所对口挂职培训等方式结业者可以对其进行市内有效职称评聘。

第二,放宽取得规定学历且参加培训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限制。对到煤炭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中专以上学历,且参加由煤炭企业选派,市、县(区)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或经人事部门审核备案,赴省内外高等院校学习培训、脱产进修或在省内外大中型煤炭企业、科研院所对口挂职锻炼,取得培训(进修)结业证书或挂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可评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6.结语

总之,我们应该根据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社会的发展来不断改进煤炭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传统管理模式,使其能够有效地体现出煤炭企业的价值导向,让煤炭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将所学技能应用在煤炭企业的实际工作中,实现煤炭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评职称看专业技术总结篇(11)

1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

1.1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已经过时

现行的职称评审标准和条件规定,仍然是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制定的标准、条件和系列规范,执行周期已有20年,标准和条件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对人才全面准确评价的需要。特别是职称标准和条件中对学历、年限、工作经历以及论文、著作、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要求刻板生硬;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与有些行业或专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尤其是对于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讲,要求比较苛刻;评审条件中量化标准不够规范,可操作性不强;全面推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后,仍对职称申报人员范围要求过死,单纯以执行职级、职等工资制为取舍,限制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评价方法上也存在片面性和职称“一评定终身”等问题,缺乏必要的激励和鞭策机制,职称作用受到削弱;职称评聘工作在企业中只搞评审、不搞聘任,不与待遇挂钩,有逐步淡化的趋向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从长远来说,不利于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

1.2现行岗位管理办法不科学

事业单位岗位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因人设岗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相对缓慢,各方面配套措施未及时跟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还是走职称这个“独木桥”,而职称又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紧密挂钩,一旦聘任,即刻兑现。基于体制原因,事业单位岗位管理采取结构比例标准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办法,只能按照上级规定的设岗比例实行岗位总量控制,而无法要求事业单位做到遵循“以事定职,因事设岗”原则,以工作任务、业务职责的要求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又由于评聘分开制度的全面推行,使一大批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通过评审取得了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而评上职称不是目的,获得聘任并兑现有关待遇才是最终目的。因此,岗位需求矛盾普遍存在。特别是一些专业技术人员较为集中的农业科研、教学研究、卫生医疗、文化等事业单位,需求矛盾更为突出[1]。由于现行的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控制标准难以达到有些单位的实际需要,为尽快解决岗位需求矛盾,许多单位只好不顾客观实际,超限额比例要求申请增设岗位,致使事业单位因人设岗现象依然存在。再者,经济发达地区人才集聚密度较大,而经济落后地区人才集聚密度相对较小,现行岗位管理办法没有考虑到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差异,安徽省按照同一比例和标准管理,就限制了经济发达地区对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力度,客观上极易造成人才的流失和浪费。

1.3职称后续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规范化管理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不少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竞争聘任力度不够、走过场,甚至“暗箱”操作,聘约管理弱化,任期考核滞后或简单化,个别单位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虚于应付等不负责任现象,致使竞争聘任机制未能真正形成。而作为职称综合管理的人事部门,在职称聘任方面存在政策空白,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缺乏上级赋予的明确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使得职称聘任过程中的一些明显不合理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从长远来看,不利于职称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

1.4评价机制不适应激励人才辈出的时代要求

一是评价方法相对落后。目前,能力测试仍然通行“笔试”。实践证明,“笔试”在职称评聘工作中的高度运用,难以准确地考察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的情况,往往是考试成绩上去了,专业能力、专业水平,特别是工作创新能力却没什么提高。二是评价考察的内容相对落后。按现行政策,各级各类职称,一般必须专业能力、外语(以英语居多)、计算机3门课程都合格才能参加评审。虽然这是应该而且必要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外语测试,除少数人获得免试资格外,大多数人都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这意味着如果通不过考试,就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尤其是高级职务。一部分业绩、能力平平、缺乏上进心的人,自然是望而却步。但那些破格不够条件,而能力、业绩突出的技术人才,因为历史原因和缺乏外语学习的环境而很难通过考试,导致难以晋升高一级职务,势必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评价的标准不科学。比如晋升资格条件,明确规定晋升高、中、初级职务必须达到相应的学历、任职年限等要求,但从充分激励人才的角度看,这些限制条件,就成为限制有突出贡献人才、积极上进人才、致力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依据。

1.5全评全聘不适应“评聘分开”的改革要求

客观地说,“评聘分开”在现实工作中有较大阻力。首先,计划经济长期的“大锅饭”形成“你有,我有,全都有”的习惯,不评则已,评则必聘;其次,单位领导担心对职工利益重新分配易引起新矛盾,造成职工上访、闹事的局面。所以,目前大多数地方仍是评聘合一。显然,不符合人才激励要求。

1.6聘后管理不适应现代管理制度规范

由于评、聘实质上难以分开,与专业技术人员的经济利益不可能有本质冲突,聘后管理仍停滞在收发考核表、掌握一些无关痛痒的信息等低端层面。以能力、业绩为基本评价要素,以激励人文化管理为基本手段的现代评价体系和管理模式,最终流于形式。

2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与措施

2.1进一步推进职称评聘分开制度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评审过程中按岗位职数评审的限制,实行“能者上”的激励机制;在聘任管理上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通过评聘分开,使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较好地解决过去因岗位职数限制而积累下来的矛盾和历史欠账。实践证明,评聘分开制度的全面推行,不仅使职称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迈出新的一步,而且为今后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2运用科学职称评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