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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经济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1 17:05:40

泡沫经济论文

泡沫经济论文篇(1)

一、房地产市场泡沫

所谓泡沫经济,是指由于人们非理性的经济活动,导致某种交易物的价格剧烈增长,这个价格远远超过其本身的价值。这种突然形成的高价,不能长期维持,按照经济规律,经过一定的时间它必然会下降到符合其价值的水平上,这种现象就像泡沫的破裂一样,所以称作泡沫经济。当这种现象发生在房地产市场时,便形成了房地产市场泡沫经济。

房地产市场泡沫的大规模爆发最早产生于日本。从1985年开始,日本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发展采取了非常宽松的金融政策,鼓励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同时由于美元贬值,大量国际资本进入日本的房地产业,导致房价飞涨,使得国民纷纷投机房地产市场。

二、我国房地产泡沫的产生

近年来,由于房地产业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各地政府对待房地产项目几乎是一路绿灯,在政策与经济上都给予其相当大的扶持力度,这使得房地产业的发展势头过于强劲,一跃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这种非理性的发展,使得房地产业已经显露出超出国民经济承受范围的苗头,房价一路飙升,许多地区的房价已经远远超过了普通民众的购买能力,“地王”与“天价”楼盘不断地涌现,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暴利行业的代名词,其产生的经济泡沫也在不断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居高不下的市场需求导致房价非理性上涨。需求是市场的根本推动力。我国是一个人口基数庞大的国家,国民对住房的需求量始终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加之近年来我国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住房需求一直居高不下,在这种长期供不应求的状态下,由于没有政策的限制,开发商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在利益的驱动下,房价的上涨逐渐进入了一种非理性的状态,并且开始了恶性循环,使得整个房地产市场一直维持在一种高房价、高需求的状态,而且房产的价格已经远远超过其本身的价值,从而促成房地产泡沫。

第二,我国土地的稀缺性导致房价随地价飙升。我国的土地供给尤其是城市建设用地的供给量十分有限,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高利润性,众多的大型企业纷纷介入,大量的国内企业资本进入房地产市场,导致土地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土地出让金动辄几十亿上下,地价的猛涨导致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直线上升,开发商为了获得高利润回报,只有不断抬高房价,最终把负担全部转嫁到了购房民众身上。

第三,银行等金融行业支持过度。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有超过50%的资金是来自于银行,银行为了追求利润,将资金大量注入房地产市场,间接地促进了地价的飙升;同时,银行本身盲目的扩张信贷规模,忽略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性,致使各种投机行为愈演愈烈,不断堆积金融风险,也为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第四,各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的追求。由于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性,其在很多地方都成为了当地的支柱产业,为地方的经济发展和政府的财政收入做出了重大贡献,所以,对于房地产行业,各地政府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导致房地产的政策过于宽松,地方政府不能切实有效地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使得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缺乏合理的规划与管理,这也是房地产泡沫形成的重要因素。

三、房地产泡沫的危害

第一,广大民众的住房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房地产泡沫破裂前最直接的危害就是房价过高,这使得人民大众无力购房,或者说一旦购房便背上了巨额的银行债务,成为所谓的“房奴”,一方面大量的资本投入房地产市场,另一方面人民的住房需求却始终得不到满足,这违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利于社会安定与发展。

第二,泡沫破裂会引发严重的金融危机。从日本的泡沫经济破裂可以看出,无论是银行、企业还是投机者,大量的国民资本投入了房地产行业,一旦泡沫经济破裂,将会引发剧烈的金融危机,企业倒闭,投机者破产,最终银行将会成为最大的买单者,由于银行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银行的亏损对整个社会带来的经济灾难是难以估量的,不仅如此,这场经济灾难对国家今后的发展将会产生长久的负面影响。

四、房地产泡沫的对策

第一,银行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核机制。由于房地产业的主要资金来自银行,要严格的控制银行的信贷项目,杜绝信贷违规操作,严防不良贷款产生;同时,要严格控制房地产业银行资金的比重,防止控制投机行为,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条件。

第二,加强管理土地市场。土地交易价格是房价的风向标,因此要对土地市场进行严格规范,出台相应的政策来遏制囤积土地等各种土地投机行为,保证土地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泡沫经济论文篇(2)

从泡沫经济的繁荣于此危机于此的规律来看,房地产是泡沫经济的核心载体,不仅具有交易成本低这一特征,而且供求关系不容易达到均衡。目前几年内,我国的房地产的经济泡沫是否存在,存在的泡沫有多大程度,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一部分人认为,我国房地产的泡沫成分比较大,工薪阶层一般要在三十到四十年的储蓄时间才能买到一套住宅。也有一部分人说,多年前的写字楼现在空置率非常高,高达有70%,在房地产价格下降一半还多的情况下,卖出这些楼层还要花好多年,所以认为是典型的房地产泡沫。有人认为是在生产要素中土地供给弹性小、人口密集而形成的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就房地产价格认为不高,甚至偏低而不存在泡沫。据此,我们可通过三个指标来分析和判断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泡沫,房地产贷款增长和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增长的比率、房地产价格增长和GDP增长的比率、房价上涨和家庭平均收入增加的比率来判断,并得出结论是,我国在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七八年内总体上是没有出现房地产泡沫的,但要注意一个问题,房地产需求大部分是要靠银行贷款支持。

二、现代金融风险防范的策略

对于现代金融风险的泡沫分析了解后,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进行周密部署。如政府可以适当考虑刺激性政策退出机制的出台。房地产市场自身调节的局限性在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市场需求的无限性相抵触,这个矛盾解决好,要靠政府适当收紧信贷或引导信贷投资渠道,要考虑到刺激性经济政策在房产也适度退出机制。中国目前的状况是房地产也已经把银行业捆住,如果出现房地产泡沫处理不当,造成价格大幅度的下跌,那么就会出现银行很多坏账,这对国家经济发展不利,对银行系统的冲击是非常巨大的。所有政策退市需要慢慢退出并收紧银根。

政府应调控房地产预期,严格控制房价非理性的风险。在我国,房地产是经济的关键性产业之一,在经济复苏方面充当引擎作用。若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向其他领域不断括展,会引起经济的潜在威胁。国家应保持调控的连续性,防止短期政策代替长期政策,下大决心改变政府职能,把重心放到房地产预期调控上。在改变土地财政政策方面,是防止经济泡沫的有效策略。目前我国在土地的供给方面,当前的财政体制和征地制度方面的框架内,许多各级地方性政府严重依赖土地出让金的收入,这是中国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所在。要突破这种悖论,就要改革土地财政的政策和制度,有效地增加土地供给,增加可以参与土地供给决策和利益谈判的群体,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扭转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情况,加大经济的各方面深化改革力度,把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式从对房地产的调控开始转变,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重建的动力。

要采取加息和增加投机的资本成本。如在流动性的管理上,回收流动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准备金率外的非数量化货币政策,采取加息手段抑制通货膨胀预期,增加房地产投机的资金成本。还要采取措施遏制资产短期过旺形成的高危泡沫,在市场经济的繁荣时期,不管是新兴市场还是成熟市场,资产的短期过旺情况都是非常危险的信号。金融危机的原因很复杂,但大多数情况是过分杠杆、衍生品创新过度、低利率等综合作用的结果,造成一些资产尤其是房地产、股市过热,短期内的资产价格过旺,于是形成高危泡沫、然后破灭,形成经济崩溃。此外,应采取措施制定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对金融经济泡沫进行约束。目前由于没有相关重要的经济法律法规制度对经济泡沫形成严厉震慑,在稳定经济平稳发展的同时,国家应对金融经济的约束给予一定的自由度,使金融经济发展有张有弛。

泡沫经济论文篇(3)

二、虚拟经济模式下防范泡沫经济问题的对策

1.支持虚拟经济的适度发展

在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为了更好的满足资金融通的需要,就产生了虚拟经济,虚拟经济产生之后,社会融资的问题得到了良好的解决,而且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得到了提高,基于此,我国要适度的支持虚拟经济的发展。在发展虚拟经济的过程中,要基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虚拟经济和虚拟资本进行科学的研究,进而营造出适合虚拟经济发展经济环境及政策环境;在发展金融衍生品时,首先要进行试点,以便于研究其可行性,具有极强的可行性之后在逐步的扩大规模;建立完善的制度及法律政策,为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虚拟经济的发展以实体经济为基础,不过,实体经济的规模和速度并没有虚拟经济大,如果虚拟经济过度发展就会出现泡沫经济,因此,我国要强化银行的贷款风险意识,加快国企改革的步伐,并建立金融危机预警系统。

2.建立虚拟经济的预警指标体系

为了保证虚拟资本和实体资本之间的比例处于最佳状态,实现二者的共同发展,就需要建立完善的虚拟经济预警指标体系。通过预警指标体系,可以预测经济波动的趋势,当处于临界境界点时,在发出警报引起决策层注意时,还会提供一些措施和建议,从而有效地保证经济健康发展。

3.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泡沫经济风险

虚拟经济会受到实体经济的束缚,在发展的过程中,这种束缚被突破,而且效率越来越高,因而,虚拟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在金融市场中,经济制度的不完善、经济主体行为的异化,导致金融市场经常出现泡沫,因此,为了保证金融市场的正常发展,防止泡沫经济的产生,就需要加强金融监管。首先要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场运行规则,减少大炒家投机行为的发生,其次要限制资金的流动性,避免因为流动性太强引起金融市场的动荡。当前,在我国的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上,由于投机行为的过度发展,导致虚拟经济的发展过热,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下去,必然会导致泡沫经济的发生,因此,要抑制投机行为的发展,将泡沫经济风险化解掉。

泡沫经济论文篇(4)

一、泡沫经济理论

泡沫经济是虚拟资本过度增长与相关交易持续膨胀,并日益脱离实物资本增长和实业部门成长的极为活跃的经济现象。通俗的说,就是资产在投机预期驱动下,价格加速上升,超出经济系统的承受能力。如果这种趋势不被预控和调整,价格泡沫持续加速膨胀,超出经济系统的最高承受能力,就会引起资产价格短时间急剧下降,进而引起经济崩溃。历史上比较著名的泡沫经济有17世纪的荷兰郁金香狂潮,18世纪的英国南海公司泡沫经济,20世纪的日本泡沫经济、中南美洲泡沫经济、美国互联网泡沫经济,21世纪的美国为主的全球房地产泡沫经济和金融海啸经济。

经济泡沫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经济泡沫能促进竞争,活跃市场,拉动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经济泡沫中有许多虚拟和投机因素。如果泡沫发展超过了一个合理的度,则会引起泡沫经济,给国民经济带来沉重的打击。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泡沫的测定、判断与预控方案。如果仅利用一般的经济规律,则很难实现,而利用数学方法,问题就能得到有效的解决。

二、泡沫经济的数学模型

通过泡沫经济的理论分析,估计资产的真实价值是测定泡沫的基准。因此,首先要用资产定价模型估计资产的真实价值。

用于资产定价的模型主要有资产定价模型(CAMP)和FF三因子模型。CAMP模型简明的表达了资本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即风险越高,收益越高。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多次实例检验中,人们发现传统的CAMP模型不能很好地解释资产收益率,于是提出了著名的三因子模型。在三个风险因素(市场风险、规模以及账面市值比)之间建立线性模型以更好的解释风险收益率差异。

对于泡沫的形成机制以及泡沫的存在性检验,所用的模型主要有有效市场模型、交迭世代资产模型、恶性通货膨胀模型。以上的三个数理模型,从理论上论述了泡沫经济的形成机理和可预测性。然后利用加权机理和资产定价的思想,引入宏观经济变量,建立泡沫经济计量模型。

利用以上模型得到资产的真实价值和泡沫的存在性后,根据经济系统中泡沫的演变规律以及资产市场风险因子,提出了泡沫经济临界值确定方法,泡沫经济的判定、预测和预控方案。

虽然预测泡沫经济的难度较大,但只要严格按照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办事,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及早发现问题的存在,实时监控、预防,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防止泡沫经济是完全有可能的。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国家的宏观调控能有效的预防泡沫经济的产生。

三、数学的价值

克莱因说:“音乐能激发或抚慰情怀,绘画使人赏心悦目,诗歌能动人心弦,哲学使人获得智慧,科学可改善物质生活,但数学能给予以上的一切。”在人类历史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处处离不开数学。数学是学习和研究现代科学必不可少的工具,有着它特有的魅力和价值。

一是学科价值。数学是一门基础学科,研究数量、结构、变化、空间及信息等概念。重在培养人的思维性和严谨性。人们常说数学是思维的体操。学习数学能培养一个人的思维能力,而思维能力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数学在语言和逻辑关系上有着高度的严谨性,一条条定理的证明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数学还是其他学科的基础和工具。数学在物理、化学、生物、经济管理、计算机科学、工程设计、军事战争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应用。例如物理学中,利用微积分计算变直线做功,不规则物体的质量、磁场强度、磁通量等;在化学中,利用高等数学的方法可以推导热力学的结论;在生物学中,建立种群增长的数学模型;在计算科学领域,傅里叶级数在数字信号处理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二是社会价值。数学与人类物质生产紧密联系,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生产力和生a关系的发展。人类历史上生产力飞跃的三次工业革命都离不开数学的发展与推动。

数学来源于生活,又应用于生活。学习数学的目的就是运用数学的知识、思想、方法去解决问题。例如经济生产中的需求、供给、成本、单价、利润、库存等经济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建立相应的函数关系,利用函数关系建立数学模型来解决。还有最值、最优问题、边际问题、弹性分析问题等,可以用微积分的方法解决。

三是文化价值。数学文化包括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它们对人类智力和理性精神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第一,数学文化提高人们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一个人取得成功的过程就是解决一个一个问题的过程。我们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没有直接的运用到数学,但从学习数学中得到的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有更为深刻的意义。第二,数学精神特别是学习数学过程中培养的思维精神,对人类的发展有重要意义。精密性、严谨性是数学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人类的一种重要的思维品质。例如,在数学学习中,不论代数还是几何,概念、有着明确的定义,而结论又是建立在严谨、求实的证明推理的基础上。数学的发展还重视从定性分析到定量分析,这也体现了数学思维和精神的严谨性。

总之,数学的价值是值得肯定的,数学的应用范围也日益扩大,渗透到各行各业的方方面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果没有数学的进步,人类社会发展将会举步维艰。我们大学生在认识到数学的重要性和应用的广泛性之后,更要热爱数学,学好数学,尝试用数学思维将专业问题归纳为数学问题,进而有效的解决。

参考文献:

[1]葛新权. 泡沫经济计量模型研究与应用[J].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究,2005,(05):67-78.

[2]葛新权. 基于非正态分布的泡沫经济模型的研究[J].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

泡沫经济论文篇(5)

引言

股市泡沫是指股票价格偏离基础价值的现象。这一现象是理论研究领域与实践领域长期以来关注的主题。人们一直试图回答这样两个问题:股市泡沫从何而来?股市泡沫的影响如何?事实上,泡沫来源于投资者过高的预期,而预期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过程。经济过热、信贷扩张、从众行为……都可能导致泡沫的产生。反过来,泡沫也可能进一步影响经济情况和人们的行为。当这种相互作用机制导致市场中出现极度泡沫时,随之而来的是市场崩溃,甚至是金融危机(金德尔伯格,2000)。

近几年来中国股市也出现了股价飚升、继而暴跌的现象。在中国特殊的转轨经济时期,股市泡沫的形成机理更为复杂。而这一机理产生和发挥作用均是以一定宏观经济情况为背景的。从这个角度而言,股市泡沫与宏观经济存在着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在股市大起大落的同时,宏观经济情况也处在波动之中。

本文通过选取1998-2002年中国宏观经济和股市数据,构造宏观经济综合指标和泡沫指标,定量分析近年来中国宏观经济与股市泡沫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宏观经济总体情况与股市泡沫存在正向相关性,相关系数为0.2245;泡沫指标与提前5-9个月的宏观经济综合指标的相关系数则超过了0.5;此外,在选取12个滞后项数时,宏观经济综合指标是泡沫指标的格兰杰原因。

本文的结构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简单的文献回顾,第二部分介绍指标体系和数据的选取,第三部分是实证研究结果,第四部分是结论以及对结果的进一步讨论。

一、文献回顾

经济学和金融理论对宏观经济波动与股市波动之间的关系已经进行了大量的论证。例如,Fisher(1933)从美国大萧条的教训出发,提出宏观经济波动始于金融市场的观点,他认为大萧条是金融市场运行失常的结果,而负债过度和通货紧缩是金融市场产生大动荡的根本原因。Minsky(1975,1986)对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中存在的正反馈机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金融不稳定假说,以此对宏观经济波动进行解释。金德尔伯格(2000)则从宏观经济过热出发,探讨金融泡沫的产生。在实证领域,Friedman(1988)的研究发现,美国货币供应量和货币流通速度均可以用来解释股价的变动。

在国内的实证研究中,研究者主要是通过建立一些宏观经济指标与股票价格指标之间的数量模型,检验二者之间的关系。赵志君(2000)的研究表明我国股票市值与GNP的比值和GNP增长率严重负相关,他指出证券市场明显缺乏理性,股票价格晴雨表的作用在中国经济中根本不存在。施东晖(2001)用工业总产值、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狭义货币供应量等宏观经济指标为自变量,以上证综合指数每月底底收盘指数为应变量进行检验,结果显示股市走势只和狭义货币供应量有关,据此认为中国股市的价格上涨属于典型的“资金拉动”型。罗健梅,王晓黎(2003)的研究表明衡量利率的指标与衡量股票价格的指标之间存在一种较强的负相关关系,即利率上升时股票价格会下降;利率下降时股票价格则会上升。

可以看到,我国目前的研究往往通过选取一些宏观经济指标,如GDP、固定资产投资、利率、消费等,分析单个指标与股票价格之间的关系,没有考虑这些指标对股票价格进行影响的综合效应。此外,已有的研究主要关注宏观经济情况与股票价格之间的关系,这里的股票价格即包含了反映基础价值的合理部分,也包含了偏离基础价值的泡沫部分。本文将通过构建一个宏观经济的指标体系,用反映总体宏观经济情况的综合指数与股市泡沫指数进行计量分析,检验总体宏观经济与股市泡沫之前是否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

二、指标与数据的选取

本文的目的是检验宏观经济总体情况和股市泡沫之间的关系,因此需要选取衡量宏观经济总体情况的指标和反映股市泡沫的指标。

宏观经济总体情况是通过多个经济变量在不同的经济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为了更加准确和全面地刻画宏观经济的变化有必要建立一个综合指标体系。在这里我们借鉴了刘恒、陈述云(2003)对中国经济周期进行研究的方法和结论,通过一个综合指标体系,计算经济波动综合指数。这个综合指数由6个具体的指标组成:即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货物周转量、进出口总额。综合指数的计算步骤可以简要概括为:第一,计算各个指标增长率(),增长率按照各自的每月累计数比上年数计算而得;第二,计算各个指标的波动系数();第三,确定各个指标权重,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6个指标的波动系数加总,即;然后分别计算每个指标的波动系数占波动系数总数的比

例,即并将这个比例作为该指标的权重;第四,计算综合指数,即先计算各个指标的增长率乘以其权重CI,然后加总得到综合指数。我们用这个综合指数CI来反映

总体宏观经济发展状况,指数的轨迹代表了宏观经济的波动情况。计算指标的数据来自1998年1月到2002年4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月度“主要经济统计指标”(转引至刘恒、陈述云,2003)。

对股市泡沫进行计量一直是理论研究的一个难点。泡沫是市场价格偏离基础价值的部分,而基础价值是股票在未来产生的收益流的贴现。由于股票的未来收益流是不确定的,因此基础价值难以衡量,并进一步导致股票的泡沫难以进行精确的计量。在研究中比较通用的方法是用股票的市盈率来代表股票的泡沫。市盈率是每股价格占每股盈利的百分比,它实质上是股票的相对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股票价格对基础价值的偏离。市盈率既可以用来反映个股泡沫的含量,也可以作为对股票市场运行状态的总体描述,进而对整个股市的泡沫判断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我国深市与沪市的股价存在高度的相关性,我们选取了我国深圳交易所从1998年1月到2002年4月的月度平均市盈率作为我国股市泡沫的代表,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年鉴》(1998―2002)。平均市盈率B的计算公式是:

B(平均市盈率)=股票总市值/股票总收益

=(收市价×总股本)/(每股盈利×总股本)

我们将通过对CI和B这两个指标的分析,检验宏观经济总体情况与股市泡沫之间的关系。

三、实证分析及其结论

我们选取了1998年1月至2002年4月期间的宏观经济综合指标CI和泡沫指标B,分别有52个观测对象。下图显示了宏观经济和泡沫指标在这一期间的走势。从图中可以简单判断宏观经济综合指标提前于股市泡沫的波动,例如宏观经济综合指标出现波峰的时间普遍早于泡沫指标。这种现象似乎有悖于“股市是宏观经济晴雨表”的一般看法。下面我们将通过进一步的相关分析和ADF检验和因果检验来说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检验中应用的统计软件是Eviews。

(一)相关性分析

相关系数表示了两个变量之前的联系程度。如表1所示,宏观经济综合指标CI和泡沫指标B之间的相关系数仅为0.2245。这表明同一时期的CI和B虽然存在正向相关的关系,但是联系程度较低。从图1的走势图中我们已经看到CI和B的波动存在时间上的差异,因此,我们进一步分析这两个变量的跨期相关系数。图2是本期泡沫指标与前i个月的宏观经济指标CI的跨期相关系数图,i表示提前的月数。图中显示泡沫指标与提前5-9个月的宏观经济综合指标的相关系数都超过了0.5,最高的相关系数0.5709出现在本期泡沫指标与提前7个月的宏观经济综合指标之间。图3是本期泡沫指标与后i个月的宏观经济指标CI的跨期相关系数图,i为滞后的月数。与图2相比,图3的相关系数普遍较低,最高的相关系数0.2487出现在B与滞后2个月的CI之间。跨期相关系数分析表明泡沫指数与前期的宏观经济综合指数存在较高的相关关系,也就是说股市泡沫的变化滞后于宏观经济的变化。

(二)ADF检验

相关检验之后我们将进行因果检验,但由于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前提是各变量是否服从单位根过程,即变量序列是一阶求积过程(Integrated of one Order),记作I(1),因此我们将先进行单位根检验。常用的单位根检验方法是ADF检验(Augmented Dickey-Fuller),其回归方程式为:

其中为变量序列的一阶差分,t是时间或趋势变量,因为时间序列数据往往具有自相关性,因此加入项以消除变量自相关的影响。若检验结果δ显著为0,则说明变量是单位根过程I(1);否则,若δ显著异于0,则表明变量是一稳定过程I(0)。表2列出了我们需要研究的两个时间序列CI和B的ADF检验结果。

表2的检验结果表明,宏观经济综合指标CI与泡沫指标B的ADF值的绝对值全部都小于1%、5%和10%临界值,因此我们接受原假设,即它们都服从I(1)过程。这样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对它们进行因果关系分析。

(三)格兰杰因果检验

两个变量之间存在相关关系不一定意味着存在着因果关系。为了进一步考察宏观经济综合指标和泡沫指标之间的因果导向,我们采用了格兰杰因果检验(Granger causality test)方法。

格兰杰因果检验假定有关宏观经济综合指标和泡沫指标每一变量的预测的信息全部包含在这些变量的时间序列之中。检验要求估计以下的回归:

其中干扰项,假定为互不相关。方程(2)假定当前的宏观经济综合指标CI与CI自身以及泡沫指标B的过去值相关,而方程(3)也假定当前的B与B自身以及CI的过去值相关。

我们选取了不同的滞后项个数,得到了方程(2)和(3)不同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检验结果显示,只有在选取12为滞后项数时,我们有近似95%的把握说宏观经济是泡沫的原因。在表中显示的其他情况下,宏观经济指标和泡沫指标均不存在因果关系。

四、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到的结论是中国宏观经济总体情况与股市泡沫存在正向相关性,相关系数为0.2245;泡沫指标与提前5-9个月的宏观经济综合指标的相关系数则超过了0.5;在选取12个滞后项数时,存在宏观经济综合指标到泡沫指标的因果关系;此外,不存在股市泡沫指标到宏观经济综合指标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股市泡沫与前期的宏观经济情况有一定的相关关系,近12个月的宏观经济情况是当期股市泡沫存在的原因,而股市泡沫对宏观经济没有反馈作用。

宏观经济发展导致股市泡沫产生是以投资者的预期为传导中介的。这是因为股市泡沫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投资者对股价的预期超过了股票的基础价值。宏观经济发展状况良好将使市场普遍存在乐观的情绪,使投资者对股票市场产生较高的预期,推动股票价格偏离基础价值。当这种看涨的预期在投资者之间传播时,由于从众心理或者羊群效应的存在,自我强化(self-reinforce)和自我实现(self-fulfillment)机制将使价格进一步偏离基础价值,产生股票泡沫(Thomas Lux,1995)。在我国当前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的条件下,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普遍太低,上市公司没有投资价值,投机之风盛行。这就迫使投资者更加关注于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外的信息,因此作为外部信息之一的宏观经济情况将对投资者的预期产生重大的影响。

虽然我国当前的股市泡沫还没有对实体经济产生显著的效应,但是金融市场的发展历史已经证明过度的股市泡沫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对资本市场的规范化以及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等都有较大的负面效应,防范股市泡沫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Fisher Irving,1933,The Debt-Deflation Theory of Great Depressions,Econometrica,Vol.1,No.4.

[2]Friedman.M.,1988,Money and the Stock Market,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April,221-244.

[3]Minsky Hyman p,1971,Financial instability Revisited;The Economics of Disaster,Reappraisal of Federal Reserve Discount Mechanism.

[4][美]查理斯•P•金德尔伯格.2000,经济过热、经济恐慌及经济崩溃――金融危机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

[5]刘恒,陈述云.2003,中国经济周期波动的新态势[J].管理世界.

[6]刘澜飚,范小云,2001,股票价格膨胀与中央银行政策反应[J].南开经济研究.

[7]刘霞辉.2002,资产价格波动与宏观经济稳定[J].经济研究.

[8]罗健梅,王晓黎.2003,股票价格和利率相关关系的实证分析[J].统计与信息论坛.

泡沫经济论文篇(6)

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初期房地产业的大起大落,1998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出现了明显的通货紧缩现象, 社会 物价总体水平下降,但我国房地产业却呈现出强势运行的趋势,房地产投资和消费高速增长,房地产价格逆势上扬,是什么因素导致房地产投资与销售增长速度之快、房价增长幅度之大呢?因为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有极大的关系,所以人们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表现出极大的关心。房地产泡沫 问题 成为全社会最为关注、最具争议的焦点问题。政府也开始出台相应的调控政策,预防房地产过热。然而,由于房地产市场本身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加上对其投资或投机行为又受到“预期”等心理因素的影响,因此,人们对房地产泡沫的论断难免有失偏颇。如何 科学 地对房地产泡沫进行检验和测度,如何建立一个房地产的参照价格体系,如何预警与防治房地产泡沫,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

一、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膨胀与结束

(一)房地产泡沫的定义

泡沫是指实际价格脱离 理论 价格。房地产泡沫是指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即土地和房屋价格极高,与其使用价值不符,偏离了理论价格,虽然账面上价值增长很高,但实际上很难得到实现,形成一种表面上的虚假繁荣。

(二)房地产泡沫形成的原因

(三)房地产泡沫的分类

房地产泡沫从房地产业的构成角度可分为以下四类: 2.房屋空置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商品房供给超过市场需求,超过部分的供给增长属于虚涨,也构成经济泡沫。按照通用的国际经验数据,商品房空置率达10%以内时,这种经济泡沫是正常的。如果超越过多,引起严重的供给过剩,形成泡沫经济,将导致房价猛跌,开发商遭受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倒闭。中国某经济监测中心的一份 研究 报告指出, 目前 我国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14亿平方米,个别城市的房屋空置率已超过10%。 4.房价虚涨泡沫。房价是与地价相联系的,房价泡沫与地价泡沫密切相关。此外,开发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过高,人为抬高房价,也会形成经济泡沫。如果房价飞涨,开发商攫取暴利,购房者难以承受,由此也会形成房地产泡沫经济。

(四)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膨胀与结束

房地产在许多人的眼里是一种资产商品。在这种市场上,价格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买卖双方对未来价格的预期。而且,这种预期有一种“自我实现”的性质。这就是说,房价越是上涨,就有越多的人由于价格上涨的预期而入市抢购。而抢购又会使价格进一步上涨和预期增强。因此,只要有足够的人入市购买,在源源不断的货币流入的支撑之下,很快就会出现“大牛市”。但是,气泡不可能一直膨胀下去。在过高的价位上,一旦房价止升回跌,很快就会加速下行,导致房市崩盘。 房地产泡沫的膨胀会引起整个国民经济的泡沫,泡沫虽是经济中的一种常见现象,但泡沫经济的结束方式往往是和经济的承受能力相关联的,同一规模的泡沫在不同的经济中会对经济产生不同的潜在影响。惠州市房地产泡沫的破灭使惠州持续了近十年的经济萧条,巨大的银行呆帐、坏账,经济增长停滞,大量的社会失业等。实际泡沫以破灭结束的表现方式也只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如1997年7月以前,美国与东亚各国,虽然同样存在着泡沫经济,但其反应则完全不同。东南亚国家股市盘子很小,经济承受能力差,经济泡沫对他们的冲击相当大,可美国经济泡沫虽然膨胀的厉害,但美国经济规模大、基础好,游资的冲击虽曾使美国股市短期波动,但并未引起泡沫破灭,并能继续带动投资、消费和经济持续增长。

二、房地产泡沫的预警与防治

(一)房地产泡沫的预警

房地产 经济 泡沫的存在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导致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适度的经济泡沫,例如土地价格涨幅不大、房价稳中有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高于 社会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商品房供给略大于市场需求等,这些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 发展 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但如果房地产泡沫过于膨胀的话,造成虚假的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及虚假的经济繁荣则是不利的。房地产泡沫预警的目的就在于要量化房地产市场泡沫的膨胀程度,首先要测度房地产是否出现了泡沫,然后根据实际经济的承受能力找出房地产泡沫的临界点,一旦泡沫接近或者超过这个临界点,就发出泡沫预警信号。

我们建议选用几个指标来测度房地产泡沫,分别是房价收入比、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率、房屋空置率、房地产单位价格增长率、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长率等五个指标。

(二)房地产泡沫的防治

为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应该逐步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国有土地的管理力度,要有计划地、合理地安排土地投放量,在土地市场化出让方式中,要增加公开招标出让土地的方式,让开发商有足够时间进行理性的 分析 和判断

2.加强对土地价格的监管和调控,保持国有土地买卖市场的稳定,有效地控制土地价格的过快上涨;

3.继续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功能,加强政府的市场调节职能,完善法制建设,出台相应的政策与法规,抑制土地投机和土地闲置,完善房地产市场结构,合理引入外资,加强行业监管;

4.积极发展并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的扩大以及愈来愈多的公积金投入到个人住房消费中来,住房公积金在区域经济中对房地产经济的调节作用非常明显,住房公积金对防止房地产泡沫过度膨胀起到一种止泡剂的作用,可更好地促进区域房地产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5.建立有效的房地产泡沫的测度、预警及防治系统,通过构建一系列指标体系来反映房地产业的发展状况,并给出警示,促使政府及地产公司等及时采取措施。

【 参考 文献 】 [2]肖建月.需求主导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 影响 及政策启示[J].市场 研究 ,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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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经济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F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10-0159-02

1 指标法

1.1 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当该指标持续增大时,表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超过了居民实际支付能力的上升。当市场中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处在上升状态,且并没有存在市场萎靡的迹象,则说明这个房地产市场中投机需求的程度很高,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其计算公式为:

房价收入比=商品住宅平均单套价格/居民平均家庭收入=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商品住宅平均单套销售面积/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平均每户家庭人口数

该指标的临界值可以由首付、利率、贷款期限、每年住房贷款还款金额占收入比重等估算出,但国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在1.8~5.5之间;发展中国家,一般在4~6之间。

1.2 房地产价格增长率/GDP增长率

该指标是测量房地产相对实体经济增长速度的动态相对指标,反映房地产泡沫发展的趋势。指标值越大,房地产泡沫的程度就越大。警戒线定为2,超过2时说明房地产业存在泡沫现象。如1987-1990年间,日本存在严重的地产泡沫时,该指标平均值为3。

1.3 空置率

房地产出现泡沫时,会有大量房屋空置,故可采用来反映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程度。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方法为:空置率=增量房和存量房中的空置量/全社会增量房和存量房总和。一般而言,该指标的判断标准是:空置率不足5%时,表明市场过热,极可能存在泡沫;5%-10%为合理区域;10%-20%为空置危险区;而当空置率大于20%时,则表明存在严重积压。

1.4 租售比价

反映房地产真实价值的是房地产的租金收益,房价变动可暂时偏离租金变动。但若长时间高于租金增长,则存在泡沫的成份。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价之间的比值。从理论上说,计算租售比的方法是:假定将租房所需支付的钱以能获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银行,算出包括银行利息在内的租房总支出;同时也假定将买房所需支付的钱以能够获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银行,再算出买房总支出;以租房总支出除以买房总支出,其结果就是住房的“租售比”。其判断标准可用下表来表示:

另外,还可以从房地产投资增值率和房地产贷款方面来计量房地产泡沫,但是总体而言,这两种方法不如以上四种方法应用广泛。

指标法的突出优点是所用数据通常相对比较容易采集,处理起来比较简单;在进行房地产泡沫检测时,可以把那些具有充分理论依据的指标,如房价收入比、租售比价等作为重要的辅判别标准;其缺陷是,一些指标的标准多取自国际经验,不一定适用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对同一个房地产市场进行判断时,不同的指标之间可能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

2 理论价格法(收益还原法)

理论价格法被誉为最符合房地产泡沫定义的判别方法,其基本原理就是计算出房地产的理论价格,然后与实际的房价相比较,通过观察二者相背离的程度,来判别泡沫是否存在。

以收益还原法为主要内容的理论价格法,在上世纪8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发生后,成为日本经济学家用以判定地产泡沫的一种重要方法。因为泡沫是现实资产价格与实体资产价格的差,或是现实资产价格中实体经济不能说明的部分,所以衡量房地产泡沫的关键在于测算出房地产的实体经济价格(理论价格)与现实价格之间的差距。收益还原的本质就是一个未来收益的贴现模型,即将未来的预期纯收益和预期售价按一定的折现率进行贴现,从而得到房地产的理论价格。我们可以通过下图直观地理解理论价格法的精髓:

理论价格法虽然在理论上可行,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却存在着困难。集中表现为:第一,折现率的准确数字难以确定。第二,收益还原法体现的是把未来的收益折合成现在的收益,通过折现来计算现值。但是,未来是不确定的,在当前的试点上难以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收益做出准确的估计。

3 市场修正法

我国学者洪开荣(2001)提出房地产泡沫计量的“市场修正法”,即以物业空置率为基础,从房地产的供求差异出发,通过考虑各种相关系数因素来进行修正,从而估量出房地产泡沫的大小。其公式为:

房地产泡沫系数=物业总空置率 × 经济增长修正系数 × 产业贡献修正系数 × 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其中:空置率是根据年空置量与三年累计物业竣工量的比例;经济增长修正系数=上期的(1+GDP增长率)/本期的(1+GDP增长率);产业贡献修正系数=上期的(1+房地产业增长率)/本期的(1+房地产业增长率); 交易状况修正系数=上期的(1+个人购房比例)/本期的(1+个人购房比例)。

该方法作为房地产评估标准的基本理由是空置率反映了市场供需的差异,特定时期和地域的空置率指标反映了各种市场力量和非市场力量的市场后果。房地产泡沫和物业空置率是对市场失衡的不同角度的描述,但它的实质内涵是一致的。该方法借助了资产评估中的修正方法,但是理论依据不足。

4 统计检验法

国外的研究文献中,常见这种方法。其使用前提有两个:一是房地产价格短期波动不是很厉害;二是数据样本要大。实质是利用计量统计学的原理对房地产价格变化进行统计分析。当房地产市场上无经济泡沫时,房地产价格变化比较有规律,统计分析可以找到统计规律,而当经济泡沫存在时,由于经济泡沫使得价格大起大落,从而使得统计规律失常。国外的统计检验法根据检验的标准不同,可分为方差上限检验和游程或粗尾检验两种。

方差上限检验法以Blanchard and Watson(1981)为代表,他们认为,经济泡沫的出现会增加价格p的方差,会减弱价格p与市场基础的决定因素X的相关关系。在不存在经济泡沫的零假设下,给定某些条件,就可以求出价格方差的上限。当经济泡沫出现时,这个上界条件会受到破坏。

Blanchard and Watson( 1981)还讨论了价格p的更新值(超额收益)的分布。如果存在经济泡沫,并且经济泡沫会在某个时期破灭,那么在经济泡沫存续期间,经济泡沫更新值为同号;当破裂开始时,变为异号,这样经济泡沫更新值的游程会比纯随机序列的要长,从而会使样本的总游程数变小。经济泡沫成长期间,会产生小的正的超额收益,但随之而来的是会在某个时刻经济泡沫破裂,产生大的负超额收益,这类经济泡沫的更新值的分布会成尖峰或粗尾分布,因此价格更新值的较大峰度系数可能意味着存在经济泡沫。但游程检验与粗尾检验方法的效果不佳。因为经济泡沫游程数并不必然小于随机变量序列的游程数;另外,市场基础价值的分布也可能呈峰态。即使如此,这两种方法还是引起了经济学家们的关注。

我国房地产市场化的时间很短,从住房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的1998年算起,到2008年我国住宅市场化的历史也不过10年时间,可供计量检验的样本数据很少,计量检验的结论可能缺乏可靠性。因此,统计检验法在我国应用并不合适。

5 预警指数法

预警法是一种综合方法,融合了指标法中的各种重要指标,也是目前测度房地产泡沫较为理想的方法。虽然存在着诸多理论上的问题,而且需要收集很多数据,但综合而言,是目前除了收益还原法之外最为完善的测度方法。目前被普遍接受的预警构建方法如下:

(1)选定预警指标。(2)确定预警指标的权重。(3)确定指标临界值。(4)测算地产泡沫发生变化的概率。当某一个判断指标发生预警信号时,地产泡沫就有可能发生变化。在预警期内,达到临界值的指标越多,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越大。(5)确定地产泡沫的预警级别。根据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房地产泡沫变化的可能性划为几个级别:A级:警戒级,40

其构建还有多种方法,但它们在计算原理上是相同的,关键之处是所选取的代表性指标会因人而异,差别很大。

6 结论与建议

以上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很多,但大体上可以归为两类,即指标法和模型法。不管用何种方法测度房地产泡沫,尤其是指标法中,其逻辑思路都是首先试图建立一个基准指标,然后用实际指标与其对比,实际指标大于或小于基准指标的部分即为泡沫成分,以实际指标偏离基准指标的程度来指示房地产泡沫的严重程度。在实际应用中,应该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分析,判别是否存在泡沫,而不应该单纯采用一种方法,以免判别结果有失偏颇。真对以上分析,对我国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的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由于我国房地产发展时间较短,房地产统计工作更是滞后于房地产市场,统计资料相当匮乏,所以应该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统计工作,使之更适应于经济全球化发展。

第二,目前我们应该在现有统计资料条件下,根据我国以往的经验和其他类似国家的经验,深入研究适合于我国的量化方法和评判标准。

第三,建立适合于国情的房地产泡沫预警机制,对我国房地产泡沫及时预报和控制,时刻警惕房地产泡沫。

参考文献

[1]周方明. 房地产泡沫测度研究[J]. 经济师,2006,(5):141-144.

泡沫经济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5-0132-03

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们再次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但是,金融危机往往更大程度上是资产价格非理性波动引发的,而并非金融机构违规操作所引起。然而,传统金融监管的重点是金融机构行业准入、持续经营和行业退出的合规性监管,防范的是金融市场交易一方金融机构的违规操作,即目标是平衡金融市场交易双方的力量以达到均势和公平。但诸如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交易双方的非理易结果,需要的是对市场交易双方非理易行为的矫正。金融危机往往源于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传统资产价格泡沫研究所提出的对策往往寄希望于宏观调控政策、货币政策,然而我们认为,通过金融监管和微观调控措施更能节约调控成本。因而,我们有必要结合金融资产价格理论和金融监管理论重新审视金融监管的目标体系和监管内容、监管方式。

传统监管理论主要强调对金融机构行为的监管,出于金融市场交易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垄断等所形成的市场不公平交易及不能反映真实交易信息的价格,没有系统提出对市场非理易价格的监管,即实际应是对交易双方的监管,对非违规行为的监管,或对个体和集体非理易行为的监管,也没有系统提出针对这种情形监管者能够采取的适当策略选择集。而我们认为,金融市场交易价格的判断基于预期,即便在充分信息条件下,交易的主观性也很高,主观判断受到太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情绪的影响,很难做到理想的理性承担,因而金融市场的过度预期(包括过度乐观、过度悲观预期)条件下的非理易行为是导致金融市场波动的重要原因,也往往会因此通过传导效应导致实体经济受到影响和更大范围的经济秩序不稳。这种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在没有交易者违规条件下并不是传统金融监管和调控的对象,但是其对金融市场稳定的威胁是现实的,并且通过具有时质性的宏观调控措施予以较高的成本。因此,我们认为,应使金融资产价格监管成为金融监管机构新的重要监管内容,并研究相应的具体监管方式,通过微观调控措施减少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降低调控成本。

一、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金融危机与市场失灵

从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到2007年起始于美国并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从17世纪荷兰郁金香事件到最近的次贷危机,每次的金融、经济危机都存在资产价格波动和价格泡沫因素的影响。尤其是信用经济条件下,资产价格泡沫与资产抵押信用相结合,从而使资产价格泡沫与信用和金融体系联系在一起。因而,资产价格泡沫问题也成为众多金融学者、经济学者关注的焦点。对于金融资产价格及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研究主要关注金融资产价格产生机理,一般认为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市场的一种常态。最初的研究认为资产价格泡沫产生于投资者的理性预期与投机行为(Diba & Grossman,1988;De Long,1990)。比如,当部分资产供给弹性有限时,其供给将有可能在特定时期出现短缺,在理性预期驱使下其价格可能出现泡沫性上涨,甚至高于其替代资产价格(Blanchard & Fisher,1998);理性预期相关的资产价格泡沫也可以用市场投资者的数量和投资者生命预期进行解释,如具有无限市场投资者和有限投资者生命预期条件下,资产价格存在理性泡沫的可能性(Tirole,1985;Weil,1989)。但是,我们发现理性泡沫的概念更多地是具有理论上的意义,因为其对许多现象缺乏解释且实践中较难检验基础价格与价格泡沫的差异。非理性资产价格泡沫理论则从新的视角考察资产价格泡沫产生的机理。非理性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可能源于投资者对于社会热点投资预期收益的过度乐观情绪及其相互影响、激励(Summers,1986;Shiller,1990);也可能源于噪声交易者对投资收益预期的过高估计(De Long & Shleifer,1991);或者源于投资交易者“买涨不买跌、卖跌不卖涨”的资本市场价格正向反应交易特征(De Long J.B.,Shleifer A.,Summers L.H. & Waldmann R.J.,1990;Jones S.,Lee D. & Weis E.,1999);或者源于“从众”交易决策所导致的价格波动(Topol,1991;Lux,1995);或者源于投资者对于收益预期过度乐观的传递作用(Scheinkman & Xiong,2003)。从信息经济学以及博弈论的角度也可以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的产生做出解释(Allen & Gorton,1993;Hong & Stein,2003)。另外,20世纪70年代以后兴起的系统论、非线性科学与复杂性科学为金融资产价格波动问题开辟了新的研究视角,许多学者开始从协同论、突变论等角度分析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Frankel & Froot,1986;Brock & Hommes,1998;Carl Chiarella,Roberto Dieci & Laura Gardini,2006)。

通过上述关于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问题研究的认识,我们发现,尽管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产生机理的解释存在差异,但上述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理论均认为在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是一种常态,在不违反现有交易规则的前提下仍然会产生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即现有交易规则并不能有效防范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这也从一个侧面解释了尽管自20世纪30年代金融危机以来针对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不曾间断,但是金融危机仍然呈现周期性的现实。只要资产价格泡沫产生与消失的演化过程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之内,就不会引起金融、经济大范围的波动;但是,一旦资产价格泡沫得到较长时期和较大程度的积累被大幅度地放大,并且不能或没有得到有序释放,而是通过短时期、突发性的方式破灭,则会引起较大范围和较大程度的波动。而且由于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与破灭无论源于理论或是非理性因素,都是金融市场自身运行的结果。因此,我们认为在没有交易者违规条件下金融市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导致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市场在控制泡沫产生过程中存在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恰恰是金融监管介入的原因。

许多研究也提出了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措施,但是,目前所提出的这些应对措施多倾向于运用货币政策手段进行治理,尚未见到明确、系统通过金融监管方式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相关研究文献。

二、金融监管与金融资产价格监管

金融监管和通过货币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在金融市场领域发挥干预职能的主要方式。传统上对于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践认识侧重于对金融机构市场行为的监督管制。对于金融监管问题的研究主要关注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和监管方式,最早涉及金融监管领域的概念是“最后贷款人”(Thomton Herry,1802),强调通过中央银行等政府机构的干预以避免挤兑和金融机构链式危机的发生而给经济造成大的影响。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支撑为公共选择和市场失灵。经济周期会引发信用危机,从而暴露出金融的脆弱性特征(H. Minsky,1985;Kindleberger,1985);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中介职能也是其脆弱性的根源(Friedman & Schwartz,1986;Diamond & Rajian,2001);另外,危机还有在金融中介机构之间传递的特点(Cagan,1965;Kaufman,1996)。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有必要通过金融监管以弥补市场失灵(Fisher,1933;Stiglitz,1981;Varian,1996)。并且金融监管的介入在实践上发挥了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Anna Schwartz,1988;Zenta Nakajima & Hiroo Taguchi,1995)。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观点同样应用到了金融监管的理论分析领域,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成为需要进行金融监管的主要原因,从而能够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Diamond & Dybvigr,1983;Stigliztz & Weniss,1981;Walsh,1995)。基于信息与博弈理论的分析强调需要通过信息披露监管以提高信息对称性,但是,正如我们在上一部分内容当中所分析的那样,许多情况下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和泡沫的出现并不是由于在信息方面的金融机构或投资者违规行为。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针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的金融监管将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监管,而是将会具有更加广泛的职能。

尽管目前的许多研究在分析了金融监管介入金融交易过程的必要性之后赋予金融监管一些具体的职能,但是,这些监管措施均针对在信息披露、市场准入、流动性管理、风险管理、交易准则、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等方面违规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违规的交易行为,尚未见到明确提出通过金融监管直接应对理性和非理性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及价格泡沫问题的相关研究文献。

我们认为,传统金融监管关注违规监管,而完全非违规的理性与非理性价格泡沫属于市场交易行为的结果,尽管存在市场失灵,但涉及监管机构对市场交易和市场价格的干预。这种监管没有较为明确地列入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然而其危害是非常明显的,也是历次金融危机和现代经济安全最大的威胁。金融危机的爆发再次表现出金融市场交易活动中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乃至实体经济在内整体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扩展原有金融监管的主要职能,实施针对金融资产价格的金融监管应成为金融监管变革的一个方向,并应明确列入金融监管范围、详细具体措施。

三、经济调控成本与微观经济调控机制

除了金融监管以外,通过货币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在金融市场领域发挥干预职能的主要方式,在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领域里,传统理论与实践都倾向于通过货币政策调控的方式进行。但是,我们认为,货币政策在应对资产价格波动风险方面缺乏针对性和及时性,从而会贻误调控时机、增加调控的负面效应、提高调控成本;而通过金融监管的形式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对金融、经济安全带来的影响会更加及时、有针对性和减少调控成本,因而有必要赋予金融监管以新的、更强的金融资产价格监管职责。

根据传统意义上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认识,只有资产价格大幅度和大范围偏离价格基础才能被认为存在资产价格泡沫。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传统治理模式往往在资产价格泡沫已经形成或其形成的趋势已经非常明确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且主要依赖货币政策调控,采取提高利率、提高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发行债券等具体措施减少流动性。但是,货币政策措施在治理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方面却缺乏及时性和针对性。一方面,实施货币政策的时机往往已经有较为明显的泡沫显现,错过了初期治理的时机,并且货币政策效果的显现也存在时滞,这都将会提高现实经济损失和治理成本;另一方面,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紧缩性货币政策不仅影响资产价格,其覆盖面将远远超出政策目标范围,使得产业资金需求、创新资金需求都受到相应影响,波及较大范围正常运行的资金链,产生较大的治理政策副作用,增加了宏观经济的治理难度。根据我们的分析,在治理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方面赋予金融监管机构更大的职能责任,以金融监管的模式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进行微观调控则可以降低治理成本,具有及时性和针对性的优势;通过建立对于股票、基金、债券、房地产等核心和主要金融、融资抵押物、金融相关资产价格监管体系,形成资产价格泡沫预警系统,及时预测资产价格泡沫的发生,根据泡沫发生程度、范围和趋势、发展速度做出分级预警(比如以绿、黄、橙、红等颜色由低至高进行程度预警),并采取不同的市场干预措施(比如风险提示、市场价格警示、交易限制措施、交易参与、价格限制措施等价格干预和影响)及时化解资产价格泡沫威胁。

能够导致金融危机发生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对宏观经济形成威胁。如果在宏观经济层面进行调控和治理,一方面,宏观经济调控措施不能在泡沫产生初期发挥效力;另一方面,在泡沫演化成为宏观经济失衡时,则已经贻误早期防范的时机,增加了经济损失和治理成本。因此,我们认为,通过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资产价格的监管和相应的微观调控机制,能够及早防范这一对宏观经济的潜在威胁,降低经济调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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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经济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5-0137-03

近几年来,广东省茂名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住宅房价不断攀升。在房地产业已经成为茂名市经济发展举足轻重的支柱产业情况下,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关乎茂名市整个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因此,对茂名市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以及泡沫的程度进行研究具有理论和现实的重要意义。有鉴于此,本文运用“理论价格法”首先计算出茂名市房地产2008—2011年每年的理论房价,再与房地产的现实房价相比较,科学地实证测度茂名市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以及泡沫达到的程度。试图为茂名市政府监督部门在对房地产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有关指标变化持续监测的条件下,能够从中得到有关房地产业总体经济运行态势和局部特征变化的准确判断,以对其今后走势作出正确的预期与评价,从而尽可能地提前采取监督调控措施,最大限度地促进行业经济的持续良好运行,同时尽量避免那些可以避免的不良态势或事件的发生。

一、房地产泡沫的定义

究竟什么是泡沫,如何看待和理解泡沫?国际上对泡沫的定义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表述,但最普遍的一种说法是:某种或一系列资产在一个连续的过程中陡然涨价,使人们形成远期价格将继续上升的预期,从而吸引新的买主。这些买主中,大多属于只想通过买卖牟取利润,而对资产本身的使用价值不感兴趣的投机者。但是,资产价格上升通常伴随着预期的反向变化并带来价格的暴跌,最终导致资产泡沫的破灭。房地产泡沫是泡沫的一种,是以房地产为载体的泡沫经济,是指由于房地产投机引起的房地产价格与使用价值和适当的投资价值严重背离,市场价格脱离了实际使用者支撑的情况。通常表现为在经济繁荣期,房价飞涨成泡沫景气,但到达顶峰状态后,市场需求量急剧下降,房价大跌,泡沫也随之破灭 [1]。

房地产作为泡沫的载体,通常具有稀缺性、不可移动性和唯一性等特点,而且不太容易在短期内达到市场的供需平衡。因此,很容易成为投机者进行投机的对象。由此,房地产成了最为常见的一种泡沫载体,房地产泡沫也成为了我们经常会遭遇的一种泡沫。

二、理论价格法

一个广泛的对房地产泡沫定义的经济学解释是房地产实际价格对其理论价值的偏离。毫无疑问,求出一项房地产的理论价格,再与其现实价格相比较,即可知道其实际价格中是否蕴涵泡沫。理论价格法就是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推算出房地产理论价格,然后同市场实际价格相比较来衡量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以及有多大程度泡沫的一种方法。根据推算房地产理论价格的思路不同,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基于收益还原价值角度来找出价格泡沫,很多日本学者就是根据这一理论衡量了日本房地产泡沫,如日本学者野口悠纪雄和中尾宏。第二类是从市场供需因素的角度出发,通过用影响市场供需的变量,如房价、建筑成本、税后抵押贷款利率、就业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等这些变量来建立数学模型,利用模型来求出市场均衡时的住宅价格的理论值或者求出理论房价变动率,再和实际价格或实际价格变动率比较之后,便可以得出泡沫程度的结果,应用这类方法以西方学者居多。本文将采用第二类方法对茂名市房地产市场泡沫进行研究。

房地产泡沫程度可以采用泡沫度系数来衡量,泡沫度系数可以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

泡沫度系数B=

当泡沫度系数B>1时,说明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着泡沫成分;当泡沫度系数B≤1时,说明房地产市场无泡沫,房地产市场发展滞后于经济的发展。

上述公式中的实际价格从历年统计资料可以很容易获得。理论房价的计算公式为:理论房价=上年房价×(1+理论房价增长率B0),而理论房价增长率B0可以用相关因素的变动率乘以各自的系数来表示,其计算公式如下:

理论房价增长率B 0 =c1d1+c2d2+c3d3+…+cidi

其中,d为相应因素的变动率,具体可以包括GDP、失业率、抵押贷款利率、CPI、房价、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的变动率。由于研究时间和研究深度等各方面的原因,本文拟选取抵押贷款利率的变动率、居民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动率来计算理论房价的增长率,分别表示为d1、d2、d3,于是理论房价增长率的公式可表示为:B 0 =

c1d1+c2d2+c3d3。

在将上述模型应用到对茂名市房地产市场的泡沫测度之前,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计算出模型中的系数c1、c2、c3。

由于美国的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早,发展也比较完善,与国内的房地产市场相比更加理性和规范,因此,可以用美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稳定时期的相关数据来计算模型中的系数。本文借用美国房地产1996—2002年(次贷危机出现在2007年)的相关数据计算模型中的系数c1、c2、c3。假设在1996—2002年间美国房地产市场不存在泡沫,那么其理论房价就等于实际房价,实际房价的增长率就等于理论房价的增长率。

根据表1选取1999—2001年的数据计算出相关因素的变动率(如表2所示):

把表2的相应数据代入理论房价增长率公式B 0 =c1d1+

c2d2+c3d3,组成一个线性方程组如下:

5.89=-2.56 c1+2.29 c2+4.23 c3

泡沫经济论文篇(10)

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们再次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但是,金融危机往往更大程度上是资产价格非理性波动引发的,而并非金融机构违规操作所引起。然而,传统金融监管的重点是金融机构行业准入、持续经营和行业退出的合规性监管,防范的是金融市场交易一方金融机构的违规操作,即目标是平衡金融市场交易双方的力量以达到均势和公平。但诸如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交易双方的非理性交易结果,需要的是对市场交易双方非理性交易行为的矫正。金融危机往往源于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传统资产价格泡沫研究所提出的对策往往寄希望于宏观调控政策、货币政策,然而我们认为,通过金融监管和微观调控措施更能节约调控成本。因而,我们有必要结合金融资产价格理论和金融监管理论重新审视金融监管的目标体系和监管内容、监管方式。

传统监管理论主要强调对金融机构行为的监管,出于金融市场交易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垄断等所形成的市场不公平交易及不能反映真实交易信息的价格,没有系统提出对市场非理性交易价格的监管,即实际应是对交易双方的监管,对非违规行为的监管,或对个体和集体非理性交易行为的监管,也没有系统提出针对这种情形监管者能够采取的适当策略选择集。而我们认为,金融市场交易价格的判断基于预期,即便在充分信息条件下,交易的主观性也很高,主观判断受到太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情绪的影响,很难做到理想的理性承担,因而金融市场的过度预期(包括过度乐观、过度悲观预期)条件下的非理性交易行为是导致金融市场波动的重要原因,也往往会因此通过传导效应导致实体经济受到影响和更大范围的经济秩序不稳。这种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在没有交易者违规条件下并不是传统金融监管和调控的对象,但是其对金融市场稳定的威胁是现实的,并且通过具有时质性的宏观调控措施予以较高的成本。因此,我们认为,应使金融资产价格监管成为金融监管机构新的重要监管内容,并研究相应的具体监管方式,通过微观调控措施减少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降低调控成本。

一、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金融危机与市场失灵。

从 20 世纪 30 年代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到 2007 年起始于美国并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从 17 世纪荷兰郁金香事件到最近的次贷危机,每次的金融、经济危机都存在资产价格波动和价格泡沫因素的影响。尤其是信用经济条件下,资产价格泡沫与资产抵押信用相结合,从而使资产价格泡沫与信用和金融体系联系在一起。因而,资产价格泡沫问题也成为众多金融学者、经济学者关注的焦点。对于金融资产价格及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研究主要关注金融资产价格产生机理,一般认为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市场的一种常态。最初的研究认为资产价格泡沫产生于投资者的理性预期与投机行为(Diba &Grossman,1988;De Long,1990)。比如,当部分资产供给弹性有限时,其供给将有可能在特定时期出现短缺,在理性预期驱使下其价格可能出现泡沫性上涨,甚至高于其替代资产价格(Blanchard &Fisher,1998);理性预期相关的资产价格泡沫也可以用市场投资者的数量和投资者生命预期进行解释,如具有无限市场投资者和有限投资者生命预期条件下,资产价格存在理性泡沫的可能性(Tirole,1985;Weil,1989)。但是,我们发现理性泡沫的概念更多地是具有理论上的意义,因为其对许多现象缺乏解释且实践中较难检验基础价格与价格泡沫的差异。非理性资产价格泡沫理论则从新的视角考察资产价格泡沫产生的机理。

非理性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可能源于投资者对于社会热点投资预期收益的过度乐观情绪及其相互影响、激励(Summers,1986;Shiller,1990);也可能源于噪声交易者对投资收益预期的过高估计(De Long & Shleifer,1991);或者源于投资交易者“买涨不买跌、卖跌不卖涨”的资本市场价格正向反应交易特征(De LongJ.B.,Shleifer A.,Summers L.H. & Waldmann R.J.,1990;JonesS.,Lee D. & Weis E.,1999);或者源于“从众”交易决策所导致的价格波动(Topol,1991;Lux,1995);或者源于投资者对于收益预期过度乐观的传递作用(Scheinkman & Xiong,2003)。从信息经济学以及博弈论的角度也可以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的产生做出解释(Allen & Gorton,1993;Hong & Stein,2003)。另外,20 世纪 70 年代以后兴起的系统论、非线性科学与复杂性科学为金融资产价格波动问题开辟了新的研究视角,许多学者开始从协同论、突变论等角度分析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Frankel & Froot,1986;Brock & Hommes,1998;Carl Chiarella,Roberto Dieci & Laura Gardini,2006)。

通过上述关于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问题研究的认识,我们发现,尽管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产生机理的解释存在差异,但上述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理论均认为在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是一种常态,在不违反现有交易规则的前提下仍然会产生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即现有交易规则并不能有效防范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这也从一个侧面解释了尽管自 20 世纪 30 年代金融危机以来针对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不曾间断,但是金融危机仍然呈现周期性的现实。只要资产价格泡沫产生与消失的演化过程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之内,就不会引起金融、经济大范围的波动;但是,一旦资产价格泡沫得到较长时期和较大程度的积累被大幅度地放大,并且不能或没有得到有序释放,而是通过短时期、突发性的方式破灭,则会引起较大范围和较大程度的波动。而且由于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与破灭无论源于理论或是非理性因素,都是金融市场自身运行的结果。因此,我们认为在没有交易者违规条件下金融市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导致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市场在控制泡沫产生过程中存在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恰恰是金融监管介入的原因。

许多研究也提出了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措施,但是,目前所提出的这些应对措施多倾向于运用货币政策手段进行治理,尚未见到明确、系统通过金融监管方式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相关研究文献。

二、金融监管与金融资产价格监管。

金融监管和通过货币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在金融市场领域发挥干预职能的主要方式。传统上对于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践认识侧重于对金融机构市场行为的监督管制。对于金融监管问题的研究主要关注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和监管方式,最早涉及金融监管领域的概念是“最后贷款人”(Thomton Herry,1802),强调通过中央银行等政府机构的干预以避免挤兑和金融机构链式危机的发生而给经济造成大的影响。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支撑为公共选择和市场失灵。经济周期会引发信用危机,从而暴露出金融的脆弱性特征(H. Minsky,1985;Kindleberger,1985);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中介职能也是其脆弱性的根源(Friedman & Schwartz,1986;Di-amond & Rajian,2001);另外,危机还有在金融中介机构之间传递的特点(Cagan,1965;Kaufman,1996)。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有必要通过金融监管以弥补市场失灵(Fisher,1933;Stiglitz,1981;Varian,1996)。并且金融监管的介入在实践上发挥了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Anna Schwartz,1988;ZentaNakajima & Hiroo Taguchi,1995)。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观点同样应用到了金融监管的理论分析领域,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成为需要进行金融监管的主要原因,从而能够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Diamond & Dybvigr,1983;Stigliztz & Weniss,1981;Walsh,1995)。基于信息与博弈理论的分析强调需要通过信息披露监管以提高信息对称性,但是,正如我们在上一部分内容当中所分析的那样,许多情况下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和泡沫的出现并不是由于在信息方面的金融机构或投资者违规行为。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针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的金融监管将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监管,而是将会具有更加广泛的职能。

尽管目前的许多研究在分析了金融监管介入金融交易过程的必要性之后赋予金融监管一些具体的职能,但是,这些监管措施均针对在信息披露、市场准入、流动性管理、风险管理、交易准则、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等方面违规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违规的交易行为,尚未见到明确提出通过金融监管直接应对理性和非理性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及价格泡沫问题的相关研究文献。我们认为,传统金融监管关注违规监管,而完全非违规的理性与非理性价格泡沫属于市场交易行为的结果,尽管存在市场失灵,但涉及监管机构对市场交易和市场价格的干预。这种监管没有较为明确地列入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然而其危害是非常明显的,也是历次金融危机和现代经济安全最大的威胁。金融危机的爆发再次表现出金融市场交易活动中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乃至实体经济在内整体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扩展原有金融监管的主要职能,实施针对金融资产价格的金融监管应成为金融监管变革的一个方向,并应明确列入金融监管范围、详细具体措施。

三、经济调控成本与微观经济调控机制。

除了金融监管以外,通过货币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在金融市场领域发挥干预职能的主要方式,在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领域里,传统理论与实践都倾向于通过货币政策调控的方式进行。但是,我们认为,货币政策在应对资产价格波动风险方面缺乏针对性和及时性,从而会贻误调控时机、增加调控的负面效应、提高调控成本;而通过金融监管的形式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对金融、经济安全带来的影响会更加及时、有针对性和减少调控成本,因而有必要赋予金融监管以新的、更强的金融资产价格监管职责。

根据传统意义上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认识,只有资产价格大幅度和大范围偏离价格基础才能被认为存在资产价格泡沫。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传统治理模式往往在资产价格泡沫已经形成或其形成的趋势已经非常明确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且主要依赖货币政策调控,采取提高利率、提高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发行债券等具体措施减少流动性。但是,货币政策措施在治理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方面却缺乏及时性和针对性。一方面,实施货币政策的时机往往已经有较为明显的泡沫显现,错过了初期治理的时机,并且货币政策效果的显现也存在时滞,这都将会提高现实经济损失和治理成本;另一方面,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紧缩性货币政策不仅影响资产价格,其覆盖面将远远超出政策目标范围,使得产业资金需求、创新资金需求都受到相应影响,波及较大范围正常运行的资金链,产生较大的治理政策副作用,增加了宏观经济的治理难度。根据我们的分析,在治理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方面赋予金融监管机构更大的职能责任,以金融监管的模式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进行微观调控则可以降低治理成本,具有及时性和针对性的优势;通过建立对于股票、基金、债券、房地产等核心和主要金融、融资抵押物、金融相关资产价格监管体系,形成资产价格泡沫预警系统,及时预测资产价格泡沫的发生,根据泡沫发生程度、范围和趋势、发展速度做出分级预警(比如以绿、黄、橙、红等颜色由低至高进行程度预警),并采取不同的市场干预措施(比如风险提示、市场价格警示、交易限制措施、交易参与、价格限制措施等价格干预和影响)及时化解资产价格泡沫威胁。

能够导致金融危机发生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对宏观经济形成威胁。如果在宏观经济层面进行调控和治理,一方面,宏观经济调控措施不能在泡沫产生初期发挥效力;另一方面,在泡沫演化成为宏观经济失衡时,则已经贻误早期防范的时机,增加了经济损失和治理成本。因此,我们认为,通过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资产价格的监管和相应的微观调控机制,能够及早防范这一对宏观经济的潜在威胁,降低经济调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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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经济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3-0148-02

收稿日期:2013-07-09

基金项目:安徽省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KJ2010B007)

作者简介:高志(1976-),男,安徽蚌埠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从事资本市场理论研究。

一、股市泡沫理论模型的研究

作为股市泡沫相关研究的理论基础,泡沫理论模型研究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理性泡沫理论模型。Blanchard(1979)提出的理性泡沫模型是资产价格泡沫研究的一个里程碑工作。在理性预期前提下,资产价格由未来股息的价值——基本价值解和泡沫两部分组成,并由此衍生出多种理性泡沫模型(Abreu and Brunnermeier,2003)。针对理性泡沫检验难以有效处理泡沫状态转换过程中非平稳时间序列的问题,Evans(1991)提出了周期性破灭泡沫模型,该模型依据泡沫成分规模变化计算泡沫破灭概率,可以更好地反映泡沫周期性演变过程中的泡沫非线性特征。第二类为非理性泡沫理论模型: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噪音交易者理论(De Long,1990,1991)的提出开创了泡沫理论研究的新方向。投资者非理的相关研究发现泡沫动态调整路径是投资者理性和非理交织推动的(Chancellor,1999),泡沫研究继而从信息不对称(Allen,et al,1993,2000)、交易者异质信念(Scheinkman and Xiong,2006)等视角展开,以试图摆脱严苛的投资者理性假设前提,并更为注重在面对金融市场各种约束和交易限制时,从金融市场的微观主体行为特征变化来解释泡沫现象(Shiller,2001;Harrison Hong,2006)。

二、股市泡沫检验与测度研究

1.股市泡沫的检验方法。股市泡沫检验方法可划分为间接检验法与直接检验法。间接检验法依据股价的分布特征检验泡沫是否存在。代表性方法是Shiler(1981)提出的方差边界检验。中国学者如周爱民(1998)、史永东(2005)等都设计了多种间接法并对中国股市泡沫进行了实证检验。但是间接法存在联合假设问题而受到质疑(Flood,1986;West,1987)。直接检验法首先设定泡沫具体过程,借助宏观经济指标与泡沫之间的关系分离出泡沫成分,进而检验泡沫是否存在(Wu,1997;Nordon and Schaller,1993;Nordon and Vigfusson,1998)。直接检验法的实现较多采用机制转换模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门限自回归机制转换模型(Martin T.Bohl,2002;Michael J.Dueker,2010;崔畅与刘金全,2006);另一类是马尔可夫机制转换(Markov Switch Model)模型(又称马氏域变模型)。以上方法认为股市泡沫的动态调整表现为泡沫从产生、膨胀到最终破灭多种状态的转换演进过程[2]。以上方法的运用可分为二分法和三方法。股市泡沫状态识别的二分法是最为经典的泡沫状态识别方法,但它只能识别泡沫是否存在,即只有泡沫存在这一唯一状态。该方法并不设定泡沫的具体过程,采用计量检验从股价的分布特征着手检验是否存在泡沫(Shiler,1981;Blanchard and Waston,1982),在识别泡沫是否存在的基础上,通过赋予泡沫状态更具体的含义来描述泡沫状态特征。Chan,K.F.,et al.,(2011)将泡沫状态划分为平静状态(Tranquil)与危机状态(Crisis)两种;国内学者戴园晨(2003)将股市泡沫划分为非常态和常态泡沫;赵鹏与曾剑云(2008)划分为泡沫生存和泡沫破灭两个状态。

2.股市泡沫测度方法研究。在发现了股市是否存在泡沫后,需要进一步测度泡沫的规模和性质[3]。泡沫测度方法可划分为直接测度法和间接测度法:直接度量法利用未来股利预期值直接计算股票内在价值(即股票理性价格),通过测算市场股价与股票内在价值的偏离程度来度量泡沫(潘国陵,2000;吴世农,2002;葛新权,2005;刘熀松,2005;毛有碧,2007;吕江林,2012);间接度量法利用影响股价的宏观经济指标和股市运行特征指标,间接估算股票内在价值,进而分离出股市价格泡沫实现泡沫测度(葛新权,2008;黄秀海,2008)。直接法虽然测算精确高,但由于股票内在价值测算方法较多而难有统一标准,且依赖于不确定的上市公司未来股利预期,因而在实际应用中有一定困难。间接法虽较好地回避了上述问题,但股票基础价值的变量选取争议较大,还需进一步研究。

三、泡沫动态调整影响因素的研究

为了更有效地监测股市泡沫,防控泡沫破灭,需要深入探究泡沫状态调整的影响因素。依据影响因素的不同类别,泡沫状态调整影响因素的研究集中于三个方面。

1.货币政策冲击对泡沫动态调整的影响。Allen 和Gale (2000)研究了在不确定性条件下出现的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会导致的风险转移现象,将这种风险转移应用于资产定价分析,提出基于信贷扩张的资产价格泡沫AG模型。Okina(2001)等对日本等国家泡沫经济的研究发现,随着股市泡沫的膨胀,信贷量急剧上升,从而认为信贷量是表征泡沫最好的变量。翟强(2005)在AG模型基础上提出在中国,信贷扩张与资产价格泡沫密切相关,在股市低迷时期试图绕开市场的基本制度缺陷,单纯用各种资金入市来解决以前股市扩张带来的问题,可能为未来带来更大的风险。银行信贷扩张。黄飞鸣(2012)利用贷款价值比指标证明在借贷投资的情况下,降低风险投资贷款可以抑制泡沫亲经济周期性波动。此外也有研究发现利率波动、利率非市场化都是泡沫状态调整的重要影响因素(Wesche and Gerlach,2010;Fischbacher,2013)。低利率(徐建国,2011)、利率扭曲(黄鑫,2012)都将推动泡沫膨胀。

2.投资者交易行为对泡沫动态调整的影响。行为金融学为泡沫研究开辟了新领域。行为金融学更加关注金融市场中的异质投资者及其引发的资产价格泡的成因[4]。20世纪80年代开始,噪音交易者理论(De Long,1990,1991)的提出开创了泡沫研究的新方向。相关研究分别从信息不对称(Allen,et al.,1993,2000)、交易者异质信念(Scheinkman and Xiong,2006)等视角展开,以试图摆脱严苛的投资者理性假设前提,并更为注重在面对金融市场各种约束和交易限制时,从金融市场的微观主体行为特征变化来解释泡沫现象(Shiller,2001;Harrison Hong,2006)。Robin Greenwood与Stefan Nagel(2009)利用共同基金经理的年龄作为投资者交易经验的变量,研究发现缺乏经验投资者的过度交易行为将推动泡沫扩张。Scheinkman and Xiong(2003)认为高换手率是推动投机性泡沫发展的原因之一。Branch and Evans(2012)考察了风险厌恶投资者的反馈行为对泡沫性态演变的影响作用。中国学者吴卫星(2006)认为投资者过度自信和有限参与是泡沫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陈国进(2011)利用超额收益识别投资者行为,认为中国股市投资者存在的较强异质个人信息以及噪音交易情绪化是推动泡沫的重要因素。

3.交易机制对泡沫状态的影响。卖空机制一直为认为是有效抑制的泡沫的重要机制设计,卖空约束导致的定价偏差是泡沫成因之一(古志辉,2011),在卖空机制下,股票价格对相同程度的利好和利空信息的反应基本是对称的,利空信息也不会形成大的负资产泡沫(罗黎平、饶育蕾,2011)。但Boulton与Braga(2010)发现股票在被限制卖空期间也会获得超额收益。机构投资者通常被视为理性投资者,其交易行为可以矫正偏差。但M Griffin与JH Harris(2011)认为理易者和机构投资者并不能矫正错误定价,锁定期和限售并不能抑制泡沫。徐浩峰与朱松(2012)认为中国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是导致证券价格泡沫的重要因素,难以依赖机构投资者来维护市场稳定。

四、泡沫监控目标研究

股市泡沫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是金融市场监管机构实施调控的重要依据,泡沫监控目标的设定同时对于货币当局制定政策也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5]。现有研究中设计泡沫监控目标的方法可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以合理泡沫区间作为监控目标,有以下观点:依据资金在股市与实体经济之间的流转速度考查股市泡沫的合理范围(冯祈善,2005);依据市盈率划分合理泡沫区间(徐爱农,2007);依据泡沫规模和泡沫性质划分合理泡沫区间(毛有碧,2007)。第二类是以泡沫破灭临界时点作为监控目标(Ulrich Homm,2009,2012;林黎和任若恩,2012)。现有泡沫监控目标设计研究尚未综合考虑泡沫自身动态变化,因而难以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时期来估算股市泡沫监测最优区间。

五、股市泡沫监控研究的新思路

由于股市泡沫自身调整行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投资者微观行为之间相互影响作用的传导路径较为复杂,如何将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微观行为与泡沫动态调整纳入统一框架,揭示影响泡沫演变的传导渠道和内在作用机理进而估计不同经济环境下的合理泡沫监控区间,以提高股市调控效果仍需进一步深入研究。

从时间序列的角度观察,股市泡沫的长期发展演变由若干周期和区间组成,而每个区间内的泡沫规模和泡沫性质都在不断变化。股市泡沫临界点正是泡沫类型转换、性质发生突变的重要时刻。从系统理论分析,股票市场本质上是一个复杂自组织系统,股市泡沫则是市场内部参与者、监管者及其外部宏观经济环境相互作用、长期累积的结果,泡沫破灭是系统在临界点发生状态反转[6]。因此,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应该更深入挖掘、利用股市泡沫状态转变临界点所包含的显著泡沫特征信息以识别泡沫发展趋势,定量分析泡沫演变机理,揭示经济政策、市场特征和投资者之间复杂数量关系,构建泡沫监控模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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