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理论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1 17: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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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理论论文

篇(1)

1.可靠性和相关性的选择。可靠性是说依据客观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相关性是说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所使用,对其经济决策有用。相关性是以可靠性为前提,没有可靠性,相关性也会大打折扣。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处理,只需简单遵循准则规定,将研发支出计入损益或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需要依赖财务人员的主观人为的判断。而有条件资本化这种情形之下,首先是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其次,研究阶段费用化,开发阶段满足五个条件(如完成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者出售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才准予资本化。对于前者和后者,都参与人为的主观性,在很大的程度上依赖财务人员的主观判断。不同财务人员的主观判断会出现偏差,这种偏差如果和利润操纵联系起来,就增大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将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或全部资本化处理显然比有条件资本化处理更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前者的处理方法和标准是一致的,不同企业的信息具有可比性。有条件资本化伴随着不同财务人员的主观判断,也加大了盈余管理的空间的可能性。人为主观性的参与无疑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验证性。经验证明可靠性的提高往往伴随着相关性的弱化。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科技企业的兴起和发展推动了研发支出的投入,研发成功所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利益进一步加大了研发投入。相应的研发支出也已经成为许多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支出。虽然研发成功与否带有不确定性,但也不能忽视在高新企业给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一不争的事实。当研发活动成功时,就形成了企业拥有的一种可计量的资源,符合资产的定义,应当将其资本化。否则企业资产负债表并不能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给外部使用者的信息的相关性就较弱,不利于外部决策者做出合理的判断。采用有条件资本化的方法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实务操作中的主观性又大大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失去可靠性的会计信息,其相关性也无价值可言,甚至还会给会计信息使用者带来误导。

2.谨慎性与配比原则的选择。谨慎性原则是面对风险,应保持谨慎态度,不得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配比原则是指某个会计期间或某个会计对象所取得的收入应与为取得该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相匹配,以正确计算在该会计期间企业所获得的净损益。全部费用化是考虑到研发活动结果及带来收益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当然按照稳健的原则不能将其确认为企业的资产或者是收益,而是将其作为一种费用反映出来。这种做法考虑到风险性,对保护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但是没有考虑研发活动有可能形成企业的无形资产。全部资本化能够将未来获得的收益与后续形成无形资产部分的按年限进行摊销的费用进行匹配,研发活动是为将来的收益发生的,而这一收益在多个会计期间呈现出来。全部资本化符合配比原则,但是没有考虑研发支出的风险性的大小。鉴于这两方法的缺点,有条件资本化处理方法既考虑了谨慎性也考虑了配比原则。在研究阶段费用化考虑了研究结果不确定的风险性,开发阶段符合条件的资本化满足了将前期的费用和后期的收入进行合理匹配,正确的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成果。上述三种方法的偏重和缺点如下表2所示。

二、结语

篇(2)

二、提高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有效对策

(一)加强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的力度

对于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必须设置专业人员负责,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会计基础工作是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关键,上级主管部门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着重大的监督职责。对于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进行全方位检查,查找出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修改对策,进一步提高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企业主管部门具体工作如下:其一,加大检查力度,使得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常规化,确保内部责任追究制度的公正公开性;其二,高度重视会计负责人员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引导会计负责人全面承担其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责,在解决各种问题时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其三,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积极与审计部门合作,严格执行处罚条例,从而使得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其自身作用。

(二)强化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认识

高度重视对会计人员会计基础工作的培训,广泛宣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使得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人员好和会计工作人员都能够从思想上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认识,真正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高度重视会计基础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此外,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企业每周组织会计人员参加“会计规范讲坛”,对会计人员进行思想灌输。会计人员不仅需要掌握财务知识,更应该掌握税法、会计法、计算机电算化技术、财务管理、经济学等专业知识,还需要及时掌握本企业的经济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会计基础工作的作用。同时培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指导会计人员真正懂得爱岗敬业、忠于值守、廉洁奉公、严格执法的职业道德情操的真正含义,采用自我改造和自我约束的方式,尽忠职守,清洁廉明,一旦发现问题立刻汇报上级,不被利益蒙蔽双眼,不断增强自身职业修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建立现代化会计管理制度

当前,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不断深入到企业管理过程中,会计管理成为了现代企业管理的重点。会计不仅是现代企业管理的理论基础,而且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会计岗位责任制度、财务预算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要加快会计电算化和会计网络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会计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和分析更加规范,有效克服因手工操作出现的失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避免舞弊行为的发生。建立一套财政部门、人民银行、税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享的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任一部门将企业的信息录入后,其他部门均可查阅,解决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防止企业针对不同的机构报送不同信息的现象,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五)以规范化考核要求为标准指导日常会计基础工作

按照《XX市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指导意见》和相关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逐条检验公司的会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例如根据管理要求,对类似原始单据需要修正的,责成有关人员重新填制、获取或办理单据修改手续,规范原始凭据的管理;有记账凭证内容不完整情况的,则由制单人员对记账凭证内容进行二次复查,并由凭证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对复查审核中发现的遗漏情况及时补正;有会计对账不及时情况的,则在企业内部设立及时进行会计对账提醒机制,这样就有效避免了因工作忙碌可能出现的延误和疏忽;有未按规定附有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情况的,则做到按会计报告要件内容应附尽附,不遗不漏,这样也能使得会计报告的内容充分完整;有未按规定及时移交会计档案的情况的,则根据相应的工作制度在财务、档案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协作下,对会计档案超期未归档移交情况进行清查,保障会计档案的移交管理工作的完成等等。

篇(3)

从这份指导意见中,可以归纳出如下的一些讨论议题,如:

(1)“意见稿”中的管理会计概念界定是否准确;

(2)管理会计理论框架或基本指引应当如何设计;

(3)管理会计与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的边界应当如何界定;

(4)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5)管理会计工具方法指引应当如何规范,体例怎样设计;

(6)如何建立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

(7)管理会计的信息系统应当符合哪些标准;

(8)管理会计应当具有哪些功能,如何在企事业单位中实现这些功能,怎样评价企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的应用情况;

(9)有无必要形成管理会计报告,若有必要,一份完整的管理会计报告应当满足哪些标准,包括哪些内容,等等。

以管理会计的概念界定为例,“意见稿”中认为:“管理会计是会计的重要分支,主要服务于单位内部管理需要,是通过利用相关信息,有机融合财务与业务活动,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活动。”笔者认为,这一概念界定过于功能化,对管理会计的未来发展以及引导企业实践缺乏宽泛性、包容性与发展性。据此,笔者对管理会计的定义是:“管理会计是指企业组织围绕信息支持系统与管理控制系统,以实现价值增值这一目标而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这一定义可以简称为“一个目标,两个系统”,观点明确,便于记忆,延展性强。概念中的“价值增值”是整个会计系统共同追求的目标,它体现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内在联系;概念中的“两个系统”,无论是管理会计的信息支持系统,还是管理控制系统,均以内部使用者为导向,这种对“两个系统”的表述较好地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作了阐述。总之,包括概念界定在内的上述这些问题,都应该建立在一个共同的理论基础之上开展讨论,且采用相同的研究范式或框架进行研究,这样才能体现理论研究可理解性和效率性,进而对我国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以及对全球管理会计知识体系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管理会计的理论基础

由于人们对管理会计理论基础的认识不统一,在管理会计框架结构等的构建中表现出系统性弱或者稳定性差等现象,使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缺乏进一步深化的内在机制。同时,在外部复杂性增强的情况下,容易给理论界带来诸如“管理会计相关性消失”这样的风险,使实践中应用的效率与效果大打折扣。因此,笔者认为,当前以权变理论(Contingency theory)、经济组织理论(Economics-based of organizational architecture)和价值管理理论(Value-based management accounting framework)为基础来进行管理会计研究,并以此全面推进我国的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权变理论

权变理论由美国的弗德勒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其理论的核心是,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必须随着环境的内外条件变化而随机应变。随着权变理论的兴起,人们认识到世界不存在某种“普遍最优”的管理会计系统,即“没有成功的企业,只有时代的企业”。强调企业应对环境的“适应性”,即企业组织要有效运行,其组织结构和控制系统必须与其环境相适应。权变理论将这种“适应性”划分为三个阶段,即选择性适应、交互性适应和系统性适应。权变理论有助于管理会计工作者认清当前所处的管理会计发展阶段,并有针对性地选择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工具。

比如,许多企业在现阶段提出了诸如企业“不在于拥有多少资源,而在于利用多少资源”等观点,它表明目前的管理会计正处于以权变性为特征的发展阶段,应当强调以资源利用率的提高为核心的管理理念,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组织的管理效率与效益。从管理会计的“两个系统”看,权变理论的“嵌入”,不仅涉及管理会计控制系统,如战略管理、业绩评价、预算制定和成本系统等影响因素,还关系到管理会计信息支持系统的效率与效果的评价与应用。譬如,可以利用管理会计信息支持系统进行各种影响因素的交互项的检验,并据此考察管理会计控制系统的经济后果等。总之,权变理论对管理会计系统的完善与发展起着推动与促进的作用,并最终为实现企业的价值增值目标服务。

(二)经济组织理论

经济组织理论是马克斯?韦伯对管理思想作出的贡献,该理论包括组织行为理论、组织变迁理论、组织关系理论、组织文化理论等内容。组织行为中的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能力理论等对管理会计中激励机制设计以及控制机制的形成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企业实践中的并行工程和精益生产、企业战略联盟、敏捷制造、虚拟公司和插入兼容式企业,以及企业的兼并与收购等丰富和

发展了组织变迁理论。 组织关系理论为管理会计创新提供了内在动力,以企业组织的内部关系而言,一些企业探讨构建的小利润中心组织模式,如海尔的战略单元、上海汽车集团的“人人当老板”模式、日本稻盛的“阿米巴”模式等,均体现了组织变迁过程中的新型组织关系;而就企业外部的组织关系而言,由单一企业向多企业集聚的方向发展,则基于组织关系的组织间管理会计,如供应链管理会计、企业群管理会计,以及现阶段中央强调的混合经济型组织管理会计等开始形成与发展。

与此相关的研究课题还有:

(1)组织间关系与企业群成本管理;

(2)组织间管理与管理会计创新;

(3)组织间关系质量与战略成本管理;

(4)组织间关系与管理会计控制系统,以及组织文化与管理会计信息系统认知等。

组织文化理论对于促进管理会计的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意义,譬如,当强调“企业成本转变为社会成本”这种文化理念时,延伸的管理会计课题就应运而生,即:

(1)注重轻资产经营在管理会计中的地位与作用;

(2)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合作经营,如从实体价值链转向虚拟价值链的组织间管理会计研究等;

(3)结合经济组织的经营特征,实施管理模式的创新等。以国内两房企为例,虽然万科与万达(简称“两万”)同属房地产企业,但其管理模式却各具特色。万科是住宅地产的龙头企业,而万达是商业地产的领导者。万科管理模式的组织文化表现为:借助于“标准化+产业化”的经营方式,拓展组织的利润空间,并聚焦于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等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以此形成核心的细分市场(也在其他一些重要城市有选择性地进行布局),通过围绕顾客需求,在创造顾客价值的同时实现企业的价值增值。

在组织管理手段方面,应用最充分的是通过资产周转率战略来支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并应用现金流量管理实现组织价值的最佳化目标。由于资金周转速度快,万科这家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企业已经变成了一家轻资产的公司,毛利率一直保持在20%以上并居于同行的先进水平。万达管理模式所体现的组织文化是应用“订单式商业地产”运作,通过事先筹集大量资金,并带动周边土地等无形资产增值来构建自身独特的盈利模式。具体的运作方式是“联合协议、先租后建、共同参与”,积极打造城市综合体,使“万达开在哪里,城市中心就搬到哪里”的商业文化成为现实。

(三)价值管理理论

价值管理理论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迈克尔?波特的“价值链分析(Value Chain Analysis)”、詹姆斯?迈天的“价值流管理(Value Current Management)”,以及汤姆?卡普兰提出的“价值管理(Value Management)”等,这些理论已成为价值管理理论体系中的核心内容。以波特的价值理论为例,其形成具有自身的特点,如从早期的企业价值链理论(《竞争战略》一书为代表)到行业价值链理论,即供应链关系(《竞争优势》一书为代表),再到国家价值链理论,又称菱形理论或钻石理论(以《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为代表),以及后续在《哈佛商业评论》等杂志发表的系列文章,共同构成了波特的价值管理理论。詹姆斯?迈天价值管理理论中的“价值流”是一组作业活动的统称,它可以体现为外部顾客的价值流,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某种价值流管理活动。换言之,它是企业为实现某一特殊结果所开展的价值活动的结合体。卡普兰的价值管理理论是以未来现金流为代表的现值管理理论,该理论强调未来现金流贴现的重要性,即借助于贴现对公司价值进行精确、可靠的计量与描述,并且认为现金流贴现与企业的市场价值密切相关。

价值管理理论是整体价值观与价值活动观,内在价值观与外在价值观的统一,它强调的是管理会计的战略视野和全局观念。首先,从整体价值观与价值活动观的关系来看,卡普兰所代表的价值管理理论是一种整体价值观,它体现了企业未来收益的资本化,即贴现价值。并且,它成为衡量企业绩效最全面的标准,是一种动态的概念。波特和迈天则是价值活动观的代表,他们认为作业产生价值,通过价值带来的作业收益与成本的比较,最终加总之和便可以累积出企业的价值增值数额,它是一种静态的价值管理概念。

其次,从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关系来看,以波特为代表的价值管理理论强调的是企业的内在价值,即努力创造顾客价值。顾客价值指的是顾客感知价值(Customer Perceived Value),是感知利得(Perceived Benefits)与感知利失(Perceived Sacrifices)之间的权衡。彼德?德鲁克说过,企业的目的只有一个正确而有效的定义,那就是创造顾客。管理会计就是要实现“顾客价值创造经营(Customer Value Added Management:CVAM)”。外在价值代表的是由外部投资者认可的企业投资价值,就上市公司来讲,其体现的便是股票市值。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统一,使企业价值管理上升到战略的高度,并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上加强价值的运筹。

以上述三大理论作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基础,体现了经济学、管理学等多种学科的融合特征。如管理模式的研究便是经济组织理论与价值管理理论综合发挥作用的产物,当然也离不开权变理论思想的指引。“三大理论”是现阶段管理会计研究最重要的理论基础,它不仅给出了当前管理会计研究的大致范围,也为人们对“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与管理会计”等关系问题的认识提供了一个共同的理论平台。

三、管理会计的研究范式

从企业边界的视角考察,企业的动机是由成本动机与收益动机组成的,成本动机强调降低企业的成本费用,而收益动机突出企业的能力培养,并通过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获得更多的收益。管理会计研究范式就是管理会计研究者共同使用的思维模式或框架。

(一)理论基础与研究范式的关系

管理会计有两大研究范式,一是概念导向的范式(或称以概念为中心的研究范式),二是案例导向的范式(或称以案例为中心的研究范式)。管理会计的理论基础与研究范式具有紧密的相关性,根据上述“三大理论”可以将这两种范式与理论基础的关系图示如下,详见图1。

图1表明,无论哪种理论基础,都可以为两种范式的形成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或者进一步说,权变理论在实际应用中往往内嵌于其他两种理论的活动之中。

结合财政部颁布的“意见稿”,可以从体系建设等若干方面对这“两大范式”进行总结、提炼与归纳,如表1所示。

(二)概念导向的研究范式

以概念为导向的管理会计研究范式,往往是管理会计概念扩展以及由此延伸的内容创新为载体的一种形式再现。从情境角度考察,管理会计研究可以形成与“情境无关”和与“情境相关”的两种研究成果。概念导向所形成的管理会计研究成果往往是与“情境无关”的成果。

无论是图2中的理论规范模式还是理论实证模式,作为概念导向下的两种管理会计研究形式

,其成果的形成一般情况下是与具体的情境不相关的,即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研究成果。以理论规范模式为例,通过将成本概念扩展为生产成本与协调成本,以及外部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可以形成新的管理会计概念,如产品的“自制”与“外包”这两个概念,从而对管理会计中的经营决策提供了新的理论内容和方法工具。 比如,对“环境成本”进行概念扩展,则基于环境保护成本视角可以形成“环境成本管理”,而基于物料与能源成本视角则可以形成“物料流量成本管理”等。再比如,将成本从“组织内成本”发展为“组织间成本”,则供应链成本与企业群成本等概念就会应运而生。理论实证模式主要考虑的是管理会计的影响因素,其基本框架是“影响因素――管理会计系统――经济后果”,具体如图3所示,其形成的研究成果往往也不具有特定的情境性。

(三)案例导向的研究范式

以案例为导向的研究成果一般与“情境相关”,并与“情境”具有紧密的融合性。这种“情境相关”的形式,可以分为“情境嵌入”与“情境依赖”两种情况。情境嵌入,即将新的管理会计理念与方法嵌入于管理会计实践之中,通过引进、吸收、消化与提高,以实现再创新的目的等,它一般需要借助于管理会计工具的指引。情境依赖,即围绕某一企业组织开展的原创性管理会计研究,它通过深入企业实践并采用提炼、升华、普及与推广等方式达到创新的目的。在案例导向研究的实践中,目前主要有两大模式,即成本模式和收益模式。具体如图4所示。

图4中的成本模式主要依据的是经济组织理论中的交易成本等概念范式。日本的丰田经验亦即丰田管理模式,它包括拉动式的即时生产系统(JIT)、全面质量管理、团队工作法(Teamwork)、并行工程(Concurrent)、成本企画等内容,是一种成本管理与质量控制相结合并贯穿始终的管理体系。收益模式主要依据的是经济组织理论中的能力资源等概念范式以及权变理论。日本的稻盛经验,即京瓷模式又称阿米巴经营方式,它有三大特征:一是实施权变式的经营,即构建阿米巴组织;二是要求各部门统一采用“单位时间核算”这一评价标准;三是通过速度链效应规避机会损失。与丰田经验强调成本降低不同,稻盛经验强调收益管理,体现管理会计中的“EVA理念”。

其积极意义表现为:

(1)基于可控性视角计算阿米巴利润,增强阿米巴组织经营的积极性。

(2)生产经费和销售经费中不含劳务费。因为劳务费不是阿米巴负责人能够管理的费用,因此在追求“经营的本质”,即“销售额最大,经费最小”的时候,不是通过削减劳务费,而是通过职工的创意来提高经营效率。

(3)生产经费和销售经费中包含“利息折旧费”。京瓷认为“资产需要花费利息”,员工是通过自己的劳动为自己和企业创造价值,它体现了劳动等资源所反映的经济活动为企业的价值创造提供动力的基本理念。

在案例导向的研究范式中引入“经营权控制”与“剩余权控制”,能够将企业文化、行为动机等因素嵌入于管理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之中。一般的制造型企业往往通过预算控制、业务外包等形式严格实施经营权控制,因为它更注重市场份额,要求为顾客创造价值,丰田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而有的企业由于规模过大,内部组织形式出现了不经济的情境,这时对于一些辅或相对独立性的工作或单位,本着提高效率与效益的原则,可以采用剩余权控制的方式,这样可能更便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譬如组建一些小利润中心,如海尔的小微公司等。一般来讲,企业往往得两种控制权综合应用。尽管表面上看,京瓷公司采用的是完全型的剩余权控制形式,实际上其内部,如某个价值流组织中可能体现出的是极具代表性的经营权控制思想。总之,无论是经营权控制还是剩余权控制,管理会计系统的目标就是要能够权变地应对环境的不确定性,确保企业管理活动的价值增值。

篇(4)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会计从实质上分析属于财税合一的模式,以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和抵扣权利作为会计确认与计量的依据,会计核算过分依照税法的规定,而放弃了自身的要求与原则,致使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2.增值税会计确认方面的问题

(1)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配比问题。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配比,用会计的语言可表述为,将购货成本中的增值税与销售收入中的增值税相配比,即可得出应交税款的数额(或者应退税款的数额)。增值税直接进行税额的配比,为纳税提供便利,符合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会计的要求。企业增值税会计的关键在于对当期的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进行确认,亦即在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确认的过程中完成配比。但是,这种配比并不是会计意义上的配比。会计上的配比原则是指在会计分期假设下,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收入与费用(成本)的配比。税法上的配比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配比。虽说销项税额与销售收入相关,但与进项税额相关的是购货成本,而非销售成本。若为会计配比,配比后的余额应该是按销售收入计算的销项税额减去与销售成本相关的进项税额。

(2)出口退税清算差异的费用确认问题。所谓的出口退税清算差异是指: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与税务部门实际返还的出口退税数额之间存在的差异。据估计,中国很大一部分的出口企业未能收回的应收退税额大约在3%~5%之间。对此若不计提一定的准备金是违反谨慎性原则的。

3.增值税会计对存货成本计量原则的影响问题

违背了会计核算可比性原则的要求。从一般纳税人看,如果购进货物时按规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存货成本就不包括付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是取得普通发票或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其存货成本则包括付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同一企业的存货,有的按价税分离进行会计核算,有的按价税合一进行会计核算,显然缺乏可比性。另外,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关系看,一般纳税人在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存货成本按价税分离核算,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否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均按价税合一核算存货成本,从而又导致了不同类型企业的存货计价缺乏可比性。

4.增值税会计信息报告与披露方面的问题

(1)有关账户设置问题。在现行的增值税会计制度中,没有增值税的费用账户,所有相关费用计入购入货物成本或转入“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费”等科目中,使得会计报表不能充分揭示增值税会计信息。

(2)增值税会计信息报告与披露缺乏可理解性。首先,在资产负债表中,待抵扣进项税额本是企业资金的占用,在未抵扣前应作为一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但按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待抵扣进项税额作为应交税金的抵减项目,直接冲减了企业的负债,从而违背了报表揭示明晰性原则的要求,降低了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其次,在利润表中,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直接或间接计入产品销售成本,使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等项目缺乏可比性,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正常获利能力。再次,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未反映不得抵扣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尤其是未详细列示未按规定取得或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情况。并且,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未反映价外费用和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这种报表结构不便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监督,也不便于有关方面了解企业的财务活动。

(3)增值税会计信息报告与披露违背重要性原则。增值税抵扣、减免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要影响,属于重要信息,应当单独披露。而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将其计入销售成本合并反映。二、增值税会计改革构想:建立财税分流、价税合一的新模式

1.会计科目设置

可以借鉴所得税会计核算体系,将增值税作为一项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费用,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加以披露和反映。在会计上只设“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递延进项税额”三个科目。“增值税”科目核算本期发生的增值税费用,其借方登记本期销项税额,贷方登记本期销售成本中所含的进项税额。借方余额即为本期的增值税费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递延进项税额”科目借方登记本期销售成本中所含的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贷方登记按税法确认的本期进项税额,贷方余额表示待抵扣的进项税额。

2.会计核算方法

第一步,企业在购进货物时,不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应按价税合计数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企业在销售货物时,也一律按价税合计数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科目。

第二步,期末时对增值税费用进行核算。一、根据本期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递延进项税额”科目;二、根据本期销售收入中的销项税额,借记“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三、根据本期销售成本中的进项税额,借记“递延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增值税”科目。

第三步,在确认进、销项税额差异的基础上进行差异调整,计算出本期应交增值税。一、调整进项税额差异时,借记“递延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二、调整销项税额差异时(主要是视同销售、价外费用等),借记“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为本期增值税费用,反映了增值税的会计内涵;“递延进项税额”科目期末余额为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即为本期的应交增值税,体现了税法的要求。

3.信息披露

篇(5)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税法有关规定,笔者认为B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12月初收到委托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20000

贷:代销商品款20000.

12月末销售10台电视机:

借:银行存款24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854.7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545.30.

结转营业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20000.

收到A公司开具的销售电视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代销商品款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销税额)34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23400.

结转应收A公司的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A公司1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代购代销收入1000.

支付A公司剩余代销款时:

借:应付账款——A公司22400

贷:银行存款22400.

计提手续费收入的营业税(其他附加税、费略):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5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50.

由此可见,B公司销售代销货物实现的电视机销售收入不仅要按照税法规定全额计提销项税(含加价部分),而且其实现的1000元代销手续费收入也必须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业缴纳5%的营业税。在申报缴纳增值税时,由于A公司出具给B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是按双方的原约定价(不含加价)开具的,所以,B公司自行加价部分就成了销售电视机的增值额854.70元[(10×100)÷1.17],即B公司需就加价部分缴纳增值税145.30元(854.7×17%)。

另外,笔者认为加价部分仅需缴纳增值税,无需缴纳营业税,是基于如下3点考虑:

1.税法规定销售代销货物必须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其加价部分也应该并入销售全额计提增值税,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如果加价部分再缴纳5%的营业税,就对同一课税对象同时征收了两种流转税,这就违背了“税不重征”的基本原理,属于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重复征税行为。

篇(6)

视同销售是指某些转让货物或提供劳务的行为虽然不完全具备销售的基本条件,但税法规定应作为视同销售来处理,并且应缴纳相应的税费。本文就不同情况下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

一、视同销售包括的内容

目前企业视同销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中的以物抵债;自产自用产品、商品等;自有资产对外投资。

二、不同情况下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1)满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第3条规定条件(即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为:按换出商品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换出资产的减值准备余额,借记该项资产减值(或跌价)准备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支付的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上分录借方与贷方的差额,应贷记“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或借计“营业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科目。如果换出资产应缴消费税,则应按销售业务将税金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交换发生补价的,支付补价的一方,应将补价记入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的一方,应将补价记入当期损益。

(2)未能满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第3条规定条件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不确认损益。发生补价的,支付补价的一方,应将补价记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的一方,应将补价冲减换入资产的成本,双方均不确认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为: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按收到的补价,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换出资产的减值准备余额,借记该项资产减值(或跌价)准备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支付的补价和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债务重组中的以物抵债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1)如果将重组收益一次性记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有关债务科目,按抵债资产的减值准备余额,借记该项资产减值(或跌价)准备科目,按抵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支付的其他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或借计“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

(2)如果经批准将重组收益分次计入应纳税所得额,①重组当年,除按上述确认债务重组业务外,在计算所得税时,还应按计入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重组收益和当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②以后年度在计算所得税时,再按当年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重组收益和当年使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所得税,将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年转入“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直到将重组收益全部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为止。这期间如果发生所得税税率变动等,按新会计准则规定应采用债务法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产生的损益计入调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3.自产自用产品、商品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自产自用主要包括: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自产自用的产品、商品等在会计上应按成本结转,不作为销售处理。企业将资产移交使用时,应将产品的成本按用途转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产成品”、“库存商品”等科目。因将产品用于上述用途而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及其他税金,也应按用途记入相应科目,借记“在建工程”、“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科目。

4.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将自有资产作为投资,表面上看未给企业带来实际的现金流入,但实际上该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体现的是企业实物资产与外部的交换关系:企业将投出的资产在社会上出售,取得相当于公允价值的现金,然后再将获得的现金作为投资投出。持有该投资可能带来未来投资收益,双方在交易时是按公允价值来认定投出(投入)的资产价值的,并且按税法规定的公允价值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作为投出方其初始投资额应按“公允价值+相关税金等”计算。会计过程可分解如下:转出资产换回货币,按公允价值+相关税金等借记“银行存款”,按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应交纳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将换回的货币投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期末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贷记“产成品”等科目。

参考文献:

篇(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解释,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有可能转移,也有可能不转移。

上述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变化造成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资产闲置、技术成旧等造成的损失等;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报酬是指,在资产可使用年限内直接使用资产而获得的经济利益、资产增值,以及处置资产所实现的收益等。

二、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但是如果该项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时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总额小于承租人资产总额的30%(含30%)。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融资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额的确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选择,即可以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也可以采用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这时所讲的“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是指租赁开始日在出租者账上所反映的该项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道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当采用出租人的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都无法得到,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其中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资产原帐面价值的折现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发生的费用等。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其帐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租赁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起初等额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租赁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减少长期应付款,不必确认当期融资费用。

在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承租人应采用一定的方法加以计算。按照准则的规定,承租人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在采用实际利率法时,根据租赁开始是租赁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基础不同,融资费用分摊率的选择也不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租赁资产和负债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入账价值,且以出资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在这种情况下,应以出资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分摊率。

(2)、租赁资产和负债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入账价值,且以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在这种情况下,应以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为分摊率。

(3)、租赁资产和负债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和优惠购买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融资费用分摊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在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与上类似,在租赁期满时,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摊完,并且租赁负债也应减为零。

(4)、租赁资产和负债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但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在租赁期满时,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摊完,并且租赁负债也应减为零。

(5)、租赁资产和负债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且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融资费用分摊率。在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或由于在租赁期满时没有续租而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在租赁期满时,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摊完,并且租赁负债也应减少至担保余值或该日应支付的违约金。

承租人对每期应支付的租金,应按支付的租金金额,,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支付的租金中包含有履约成本,应同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同时根据当期应确认的融资费用金额,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承租人应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主要应解决两个问题:

(1)、折旧政策

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承租人应与自有资产计提折旧方法相一致。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提供了担保,则应记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余值后的余额。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记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折旧期间

确定租赁资产的折旧期间时,应根据租赁合同规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定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尚可使用年限,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5、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履约成本种类很多,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等应予递增延分摊记入各期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对于固定资产的经常性修理费、保险费等可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到科目。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6、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由于或有租金的金额不确定,无法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摊,因此在实际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7、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租赁期满时,承租人通常对租赁资产的处理有三种情况:

(1)、返还租赁资产。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期满没有续租,根据租赁合同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留购租赁资产。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时,支付购价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其他明细科目。

8、相关信息的会计披露。

承租人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事项,主要有:

(1)、每类租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及账面净值。

(2)、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最低付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内将支付的最低付款总额。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即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总额减去已确认融资费用部分后的余额。

(4)、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所采用的方法。如实际利率法、直线法或年数总和法。

三、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应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的金额,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上述科目计算后的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包括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的融资收入。分配时,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融资收入,在与实际利率法计算结果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同时,每期确认融资租赁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科目。

当出租人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没有收到租金时,应当停止确认收入,其已确认的收入,应予转回,转作表外核算。到实际收到租金时,再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

4、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未担保余值进行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应当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并将本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确认为当期损失,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如果已经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当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未担保余值增加时,不做调整。其中租赁投资净额是指,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版权所有

由于未担保余值的金额决定了租赁内含利率的大小,从而决定着融资未实现收益的分配,因此,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和经营业绩,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在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少和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情况下,都应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未担保余值增加时,不做调整。

期末,出租人的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如果已确认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当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科目与前述相反。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收入。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

6、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1)、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将租赁资产交还出租人。这时有四种情况:

A.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还的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B.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还的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科目。

C.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还的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

D.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都不存在。

出租人无需作处理,只需相应的备查登记。版权所有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出租人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如果承租人没有续租,根据合同规定向承租人收取违约金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同时将收回的资产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3)、留购租赁资产。

承租人行使了优惠购买选择权。出租人应该按照收到的承租人支付的购买资产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等科目。

7、相关会计信息的披露。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出租人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下列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将收取的最低收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内将收取的最低收款总额。

篇(8)

(一)设定缴存基金

设定缴存基金为每个计划参与者提供一个个人账户,并按照既定的公式决定参与者的缴存金额,并不规定其将收到的福利的金额;将来在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时,个人所收到的养老金福利仅仅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的缴存金额、这些缴存金额的投资收益以及可被分摊到该参与者账户的其他参与者罚没的福利。这样基金的主办者(企业)承担了按预先的协议向职工个人账户缴费的责任。当职工离开企业时,其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随之转移,进入其他企业的企业年金账户,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职工更换工作的成本,促进了人力资源的流动。设定缴存基金的会计处理较为简单。因为企业仅承担按期向账户缴费的义务,不承担职工退休后向职工支付养老金的义务,也不承担与企业年金基金有关的风险,这些风险将由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机构或基金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企业向基金管理者缴存的资产不再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企业当期应予确认的养老金成本是企业当期应支付的企业年金缴存金,确认的养老金负债是按照基金规定,当期及以前各期累计的应缴未缴企业年金缴存金。

(二)设定受益基金

设定受益计划是基金主办者(企业)按既定的金额提供养老金福利的企业年金;福利的金额通常是一个或多个因素的函数,如参加者的年龄、服务年数或工资水平;该福利既可以是一笔年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在这一基金下,按期足额支付养老金的责任由基金主办者承担,如果到期不能按照原先的约定支付养老金,则违约责任亦应由基金主办者承担,换言之,基金主办者承担了不能足额支付的风险、投资失败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一系列风险;而该基金的参与者如果提前离开企业,则他过去服务所赚得的养老金福利很有可能部分、甚至全部丧失。由于设定受益基金需要涉及大量的精算假设和会计估计,如职工未来养老金水平、领取养老金的年数、剩余服务年限、未来工资水平、能够领取养老金的职工人数的折现率等,故其会计处理比较复杂。企业当期应确认的养老金成本除当期服务成本外,还涉及过去服务成本、精算利得和损失和利息费用等项目。企业对职工的养老金义务符合负债的定义,因此,理应确认为企业的一项养老金负债。养老金负债是企业采用一定的精算方法、估计合适的折现率所计算出的未来需要支付的养老金总额的折现值。

二、企业年金会计处理:一个简单的阐述和比较

财政部于2003年印发的《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辽宁等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地区的企业,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非试点地区的企业,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虽然《通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我国企业年金的会计处理,但它仅区分试点和非试点地区,而没有区分两种不同基金的不同会计处理。以下笔者以《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2000修订)》(以下简称,IAS.19)为例,来说明设定缴存基金和设定受益基金在确认原则、计量基础和会计处理等方面的主要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和英国的财务会计报告准则对设定缴存基金的规定基本相同,而就设定受益基金而言,其会计确认和计量所遵循的原则相同,但在一些具体环节的处理方面略有差异。有鉴于此,本文以设定受益基金会计确认和计量问题为重点,进行分析和论述。

因设定受益基金涉及名词概念很多,为了便于理解和讨论,我们将本文所使用的关键概念和主要名词加以分析和论述:(1)计划资产。已经分割并加以限制,以提供养老金福利的资产,通常为股票、债券和其他资产。计划资产的金额等于企业、职工或两者共同缴存的金额和用缴存金额投资所赚得的金额的合计额,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计划资产一般不能由企业随意抽回。(2)期间养老金净成本。在企业的财务报告中确认为某一期间企业年金成本的金额,其中包括当期服务成本、利息费用、基金资产的预计收益、精算利和损失、过去服务成本的摊销、以及首次应用准则日已存在的未确认净债务或资产的摊销。之所以使用“期间养老金净成本”而不是“净养老金费用”,是因为在某期确认的部分成本可以与其他成本一起被资本化为资产的一部分。(3)当期服务成本。指由于职工当期提供服务而导致的养老金负债的增加额,这一成本不受基金缴存情况的影响。(4)精算利得和损失。由于实际情况与精算假设不同以及由于假设变更所造成的预测的福利债务或基金资产金额的变动。根据定义可知,精算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①经验调整,即以前精算假设与实际情况之间差异的影响;②由于精算假设发生变化所造成的影响。IAS.19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87号——雇主对养老金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SFAS.87)对精算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采用了相似的方法,即将一部分精算利得和损失(包括:a.基金资产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的差异;b.以前期间未确认精算利得和损失的摊销额)确认为期间养老金净成本,而其余部分不予确认。(5)过去服务成本。在当期引入企业年金或养老金福利发生变化时,职工前期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养老金福利现值的变化额。过去服务成本可以是正的(引入或提高福利)或负的(降低现有福利)。(6)累计福利义务。根据养老金受益公式,并按照职工的服务期限和报酬计算的、可归因于某一特定日期前的雇员养老金福利精算现值。累计福利义务和预计福利义务的区别在于,它不包含对未来报酬水平的假设,换言之,前者以目前的实际工资为基础,后者以未来工资水平为基础计量养老金义务。对于有着平直福利(为每一服务年度提供固定金额的养老金)或非工资相关的养老金,累计福利义务与预计福利义务的金额是相同的。这两个概念是SFAS.87所使用的概念。IAS.19使用的概念是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指企业在不扣除任何基金资产的情况下,为履行当期和以前期间职工服务产生的义务所需要的预期未来支付的现值。(7)最小负债。累计养老金负债超过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也称积累不足养老金负债。最小负债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存在未摊销过去服务成本、未摊销过渡成本和未摊销精算利得和损失。(8)附加最小负债。当企业的养老金累计福利义务大于基金资产时,在已确认养老金负债的基础上追加确认的负债。其计算公式如下:当期确认的附加最小负债A=期末养老金累计福利义务-期末基金资产公允价值-期末“应付养老金费用”的余额+期末“预计养老金费用”的余额-期初附加最小负债”。若A>O,则当期需确认附加最小负债;若A<O,则当期不需确认附加最小负债。附加最小负债的金额年年高低不平,不计息,不摊销,也不偿还,它的出现只是为了获得满意的会计结果,即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养老金负债的最低限。以上是根据美国SFAS.87的要求所确认的附加最小养老金负债,而英国FRS.17及IAS.19均未做出相关规定。

通过对上述关键概念的解析,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在设定受益养老金基金下,第三部分详细说明,损益表中的养老金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养老金负债所包含的内容。以下式明确表述。

养老金成本=当期服务成本+利息费用-基金资产的预计收益+前期服务成本摊销+精算利得和损失-基金缩减或结算的利得(+损失)

养老金负债=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未确认精算利得(-损失)-未确认过去服务成本-基金资产公允价值

三、企业年金的会计确认问题

如果企业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企业必然存在一项负债,但这项负债是针对谁的,是否应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这些问题是企业年金会计建立以来一直存在争议的问题,也是我国规范会计处理、研究相关准则建设首先应当澄清的问题。

(一)基金会计确认的特征

如表1所示,设定缴存基金和设定受益基金遵循的会计确认原则虽然相同,但是二者的差异,直接导致它们会计确认的实质内容不同。在设定缴存基金下,企业仅承担按期向基金缴费的义务,不承担职工退休后向职工支付养老金的义务,也不承担与企业年金基金有关的风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向基金管理者缴存的资产不再确认为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而应予确认的企业负债也只是按照基金规定,当期及以前各期应缴未缴的企业年金缴存金。而在设定受益基金下,企业不仅承担了按照企业年金向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的义务,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风险。企业按期向基金管理者缴存一定的资产,只是保证其能够在职工退休后向职工提供设定养老金的一种手段。因此,企业向基金管理者缴存的资产仍应视为企业的资产,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但该项资产与企业其他资产的重大差别在于它是限定用途的,并且不能用于清偿企业除养老金义务外的其他义务;企业的养老金负债是企业到期应支付的养老金福利的现值。

(二)企业年金会计确认的障碍

有人认为,设定受益基金的养老金义务虽然符合确认的其他标准(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量》公告指出,确认一个项目和有关的信息,应符合四个基本标准即:定义——项目要符合财务报表中某一要素的定义:可计量性——具有一个相关的计量属性足以充分可靠的计量;相关性——有关信息在用户决策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可靠性——信息反映是真实的、可核实的、无偏向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也指出,确认的两项标准:(a)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将会流入或流出企业;(b)对该项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加以计量。从上两项我们能够发现,二者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这是判断养老金资产或负债能否作为资产负债表项目确认的根本依据。),但它不能够可靠计量。因为在设定受益基金下,企业养老金负债是企业采用一定的精算方法、估计合适的折现率所计算出的未来需要支付的养老金总额的折现值。由此而计算的养老金负债需要涉及大量的精算假设和会计估计,如职工未来养老金水平、领取养老金的年数、剩余服务年限、未来工资水平、能够领取养老金的职工人数和折现率等。既然养老金负债存在这么多不确定性,就不应将其在资产负表中确认;即使为了保证信息的充分披露,也可在财务报告附注中进行披露,而无需计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而笔者认为,会计本身就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在很多情况下都需要会计人员做出职业判断和进行合理估计,如资产减值、待摊费用、会计分期等,因此,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养老金负债的确认;另外,实证研究(PaquitaY.Davis-Friday,I.BukyFolami,ChaoshinLin,H.FredMittelstaedt,1999)表明,表内确认和表外披露具有不同的信息含量,表外披露往往造成投资者低估该项目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如果从决策有用观的会计目标出发,我们不仅要考虑精确性,而且还要考虑相关性。因此,当将来有权取得养老金的职工已为企业提供了服务,企业就应当承担养老金成本,并在服务提供的当期予以确认,而不论它是否真正导致一项法定负债。

(三)企业年金会计确认的原则:权责发生制

目前,美国、英国的现行会计准则及IAS.19都将权责发生制作为设定受益基金会计确认的基本原则,但这一基本原则的确立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1948年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了第一个企业年金会计准则——会计研究公报第36号(ARB36),该公告虽然确立了配比原则的主导地位,但仍使用收付实现制确认养老金成本,即将养老金成本等同于基金的筹措。1956年CAP颁布的ARB47公告和1966年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的第8号意见书,试图改变实务中的收付实现制,实现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的转变,但由于当时要缴存的基金数往往超过了应确认的养老金成本,在大部分企业中仍盛行收付实现制的成本确认方法,但毕竟开始了企业年金会计应计制的应用。1985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了财务会计准则第87号(SFAS.87)再次肯定了权责发生制的根本原则,并一直沿用至今。但仍然保留了过去企业年金会计的三个基本方面:推迟确认某些事项(注:指养老金债务的变化和计划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化不在发生时立即确认,而是在后续期间分期确认。)、报告净成本(注:指公司每期确认的养老金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利息费用、基金资产的预期报酬、前期服务成本的摊销数、未确认损益的摊销数等项目,这些项目需汇总成一个金额,在损益表中列示。)和抵消(注:指企业的养老金负债与提拔的基金资产,两者抵销后以其净额列示在财务报表上。)。虽然这些特征未被明确说明与广泛理解,且它们在某些方面与应用于其他领域的会计原则相冲突,但是FASB为避免太大的变动,保持会计准则改革的渐进性,保留了这些特征。由于美国在企业年金会计领域的权威性,此后,加拿大、英国及IASB相继制定的企业年金会计准则中都遵循了这一原则。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差别的根源在于对养老金成本确认和养老金基金筹措之间的关系认识不同。基金筹措是一个财务程序,其目的是转移资产而达到有可动用的资金以履行将来支付养老金的义务。而养老金成本的确认是确保在那些将来有权取得养老金的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将养老金成本系统的、合理的分配于各会计期间,并确认当期的养老金成本。所以,养老金成本的确认和基金的筹措是两个独立的环节。而收付实现制将两者合二为一,即养老金成本直接等同于提拨给养老基金的现金数。而权责发生制则将成本的确认与基金的筹措分开,无论当期基金的拨付数是多少,都需采用某种可接受的精算方法来计算当期的养老金成本。另外,企业的拨付数往往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所得税、企业的现金流量及是否有其他的投资机会,这时,某一会计期间的养老金成本不一定等于该期间企业拨付给养老基金的金额。权责发生制有利于排除些干扰因素,因此,无论从何种角度看,与收付实现制相比,权责发生制的确认原则更为真实可靠。

权责发生制的实质性要求就是与收入相配比的费用是在发生时确认,而不管其是否实际支付。当职工为企业提供了服务,与该服务相配比的未来养老金成本应该在该服务被提供的会计期间进行确认。同时,企业在确认养老金成本时,应考虑职工以前期间的服务,确认过去服务成本,并按照一定的方法将前期服务成本分摊到剩余服务期间。本期确认的过去服务成本的一部分,加上本期的服务成本,减去基金资产的投资报酬,就构成了当期确认的养老金成本。这样,养老金成本的确认环节也就与养老基金的筹集环节分开,体现了比较严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四)企业年金基金会计确认的特殊问题:最小负债的确认

最小负债是累计养老金负债超过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是否确认最小负债,一直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意见认为,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此信息,因为这一金额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财务报表上直接确认将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或准确性,同时带来资产负债表的较大波动,而且表内确认使报表上的债务金额上升,给企业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从流动性看,由于无形资产和流动负债金额上升,使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净流动资本下降;从偿债能力看,债务上升,导致已获取利息倍数下降;从财务杠杆看,负债权益比率上升,所以养老金负债的确认会导致企业债券等级下降,外部融资成本上升和企业估价下降,国际会计准则遵循了这一观点。另一种意见认为,附注披露的信息是无法充分取代资产负债表内确认的。最小负债是企业不可避免的法定负债,如果此时终止企业年金,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应承担基金资产不足以偿付累计养老金负债的部分,因此,理应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而且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弥补准确性方面的不足。这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观点。笔者认为,虽然持续经营是我国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年金计划也遵循持续经营的假设,实际上,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较大的破产风险。同时,由于谨慎性原则的要求,笔者认为应该充分估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附加最小负债。

四、企业年金的会计计量问题研究

(一)企业年金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

一般而言,由于养老金义务持续时间较长,国外通常采用折现的方法确定养老金的当期服务成本。但是对企业年金资产的计量属性学术界还存在较大的争议。虽然英国FRS.17、美国SFAS.87及IAS.19都采用以公允价值计量养老金计划资产,认为这种做法会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有用性,有效弥补历史成本会计模式的不足。它提供了企业没有进一步缴存的情况下,基金到期时支付职工养老金的最相关信息;也提供了已向职工承诺的养老金所必须进一步缴存的最相关的信息。学术界对使用公允价值的争议主要体现在:首先,公允价值是否可以可靠计量。理论上对公允价值的界定虽然清楚,但实务上却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则对于股票、债券而言,资产负债表日的市价与报表报出日的市价相差甚远;如果无法获得市场价格或市场价格不可用,而将预期的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来估计公允价值,则会进一步增加养老金成本的不确定性。其次,公允价值的使用必然会造成养老金成本每年产生很大变动,极大影响了企业的利润申报,而养老金成本的频繁波动又会诱发企业平滑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动机和做法,如企业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这样其成本是确定的,不受会计计量的影响;可以改变投资策略,不投资于股权,而投资于优质债券,降低养老金成本的不确定性。但这两种方式都会造成养老金成本的攀升,更为严重的是会导致股权投资的撤移,直接影响资本市场的正常运作。

从我国的实践看,《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易》和《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在修订前都采用了国际惯例,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实行后却发现公允价值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的重要手段,因此,财政部对上述准则重新进行了修订,限制了公允价值的使用。由此可见,现阶段在我国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的基础还为时过早。笔者建议采用一种变通的方法,即资产负债表的信息仍然采用基金资产的历史成本或账面价值,但基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及其对养老金负债的影响应作为重要信息在报告附注中披露。当资产连续几个会计期间高于或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则应当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这一方法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及时性,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企业操作利润,避免损益无意义的剧烈波动。

(二)企业年金成本的计量

在无相反的证据时,企业对养老金成本的计量基于这样一种假定:企业现在对职工支付养老金的承诺将延续到预计的职工剩余工作年份。这种假定是和持续经营的会计假设相吻合的(吴祥云,2003)。按现行的企业年金会计惯例,企业所报告的期间养老金净成本主要由以下项目组成:当期服务成本、利息费用、计划资产的预计收益、精算利得和损失的摊销额、过去服务成本的摊销额。笔者将对其有争议的项目进行讨论。

1.过去服务成本的计量。过去服务成本是在当期引入企业年金计划或养老金福利发生变化时,职工前期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养老金福利现值的变化额。过去服务成本可以是正的(引入或提高福利)或负的(降低现有福利)。该项目通常是由于建立一项新的企业年金计划或对原计划进行修订而产生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IAS.19的规定,在计量设定受益养老金负债时,职工的过去服务成本应在修正的福利成为既得前的平均期限内、采用直线法子以摊销,有规律地计入养老金成本之中;如果在引入或改变设定受益基金后福利立即成为既得的,企业应立即确认过去服务成本。对于过去服务成本的会计处理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过去服务成本是由于职工过去提供了服务而取得的养老金领取权,因此,这些成本应在当期立即计入企业当期养老金成本中。另一种意见认为,企业之所以愿意追溯增加养老金,无非是希望它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如提高职工未来的生产率、工作效率,降低职工的流动率。不管这些成本的产生是否与过去的服务相联系,其带来的收益仅涉及本期和将来各期,因此根据收入费用的配比原则,过去服务成本应当在未来各期进行摊销。其中第二种观点受到了国际上的普遍认可,而IAS.19的会计处理方法显然是吸收了这两种做法。我国企业年金还处于初步设立的阶段,建立设定受益基金的企业很少,因此,如果也采用过去服务成本立即确认的方法,必然造成企业在刚刚建立企业年金的阶段负担过重,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成为企业建立企业年金、选择设定受益计划的障碍。笔者认为,我国也应采用分期摊销的方法确认职工过去服务成本。

2.精算利得和损失的计量。精算利得和损失是由于实际情况与精算假设不同以及由于假设变更所造成的预测的福利债务或基金资产金额的变动。IASB和美国的FASB都建议将当期的精算利得和损失分期计入养老金成本,并规定了相应的摊销方法——走廊摊销法。IAS.19第92段规定,“如果报告期末累计未确认精算利得和损失净额超过以下两种的较大者,企业应将部分精算利得和损失确认为收入或费用(按93段规定):(1)该日期设定受益义务现值(注:IAS.19中对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定义是:企业在不扣除任何计划资产的情况下,为履行当期和以前期间雇员服务产生的义务所需要的预期未来支付的现值。)的10%(在抵扣计划资产前):(2)该日期任何计划资产公允价值的10%。这些现值应对每一设定受益基金单独计算和运用。”同时,准则第93段规定,“每一设定受益计划应确认的精算利得和损失的部分,是按第92段确定的差额部分除以参加该计划的雇员预计平均剩余工作年限求得的。”但是,《英国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24号——养老金成本会计》(以下简称SSAP.24)只要求按照现职职工终身服务年限分期计入养老金成本,但未说明具体的方法;而正在取代SSAP.24的《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退休福利》(以下简称FRS.17)在所有重大方面都遵循了IAS.19的规定,但在精算利得和损失的处理方法上却完全不同于IAS.19。根据FRS.17,精算利得和损失须立即计入当期养老金成本。英国采用分期确认法的原因在于这种损益既反映估计的改进,又反映经济价值的真正变更,某一期间的某些利得可以被另一期间的损失抵消,避免了由于立即确认所造成的养老金成本的不稳定性和利润的较大波动。但是,对已发生的损益采用摊销的方法,一方面缺乏概念基础;另一方面,会计准则就必须规定一种权威的摊销方法以规范实务工作中不同的会计处理,这必然会增加准则制定的难度。而立即确认的方法,改变了对资产、负债及损益的平滑处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财务报告数字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损益表体现以市场价值和当前精算估计为基础计量的养老金成本,资产负债表则体现按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值和精算估计为基础计量的养老金负债或资产,真实反映了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精算估价,避免了分期确认法可能产生的误导。英国的会计准则之所以异于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其根本原因在于英国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和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是不同的,即早在1992年,英国在《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报告财务业绩》中就引入了第二张业绩报表——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认为,财务业绩项目应该按其性质分组,如果利得和损失主要是因价格变动引起的并且与职工经营活动所需的资产负债有关,且持有该资产和负债的目的不是为了直接从其价格变动中受益,则将这些利得和损失计入经营利润会使人产生误解。相反,应把他们报告为“其他”利得和损失,即应计入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中,而不是计入损益表。ASB认为精算损益在性质上与固定资产重估价利得和损失是相似的,因此,在精算损益发生时,最好在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中加以确认。显然,立即确认的方法在本质上有突出的优越性,但却不适用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体系。因此,在承认立即确认法的优越性同时,笔者认为我国在没有解决财务报告体系的实质问题以前,不便采用该方法。

(三)企业年金会计计量的一个复杂问题:精算估价方法的选择

精算估价方法主要用于将养老金成本分配于职工提供服务的各个期间。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1981年讨论备忘录,精算估价方法可分为福利法和成本法。其中,福利法包括累计福利法、福利/服务年限法和福利/报酬法;成本法包括成本/服务年限法和成本/报酬法。为了集中讨论本文所关注的问题,笔者不再详细阐述上述方法的具体计算过程,相关内容可参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1981年出版的讨论备忘录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5年8月出版的问题白皮书。这里需指出的是,IAS.19(1998年修订)提供了两种方案,基准方法为应计福利估价法(福利法),备选方法为预计福利估价法(成本法)。但在2000年再次修订之后,IASB只允许采用预计单位贷记法又称为福利/服务年限法),不再允许选用成本法。另外,美国SFAS.87和英国FRS.17在精算估价方法的选择上也与国际会计准则趋于一致。显然,在这一问题上,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应遵循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但可结合我国的实际,在以下问题作出选择:

第一,是否可以在规定一种基准精算方法的基础上规定几种备选方法。虽然固定资产折旧就有多种会计政策以供选择,但是人们易于理解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之间的差别,但难于理解不同的精算估价方法之间的差异。同时,企业间环境的差异不需要用根本不同的方法来计量养老金当期服务成本,而假设上的差异就会反映环境上的差异,因此,笔者认为单一的方法可以提高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第二,是否可将成本法作为计量养老金当期服务成本的基准方法。许多人比较偏爱成本法,因为这样每年当期服务成本比较稳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平滑资产、负债和养老金净成本的作用。但是,在这种方法下,当期确认的养老金服务成本不是该期职工实际赚得的养老金福利的精算现值,而是全部预期福利被折现后再按数学的方法一次分配到各期,这对于计算企业各期的养老金缴存金额可能是理想的,但却没有真正反映当期服务成本。如假设养老金在60岁时支付,承诺给一位45岁职工一美元养老金现值一定大于承诺给一位20岁职工的一美元的养老金现值,而对于一位职工来说,他20岁时的养老金服务成本应小于他45岁的服务成本,而成本法所确认的成本是相等的。因此,福利法优于成本法。

第三,以未来报酬水平为基础还是以目前实际报酬为基础。以未来报酬水平为基础所计量的养老金负债不符合整个报表的历史成本体系,它包含了未来的预测事项(如工资的提高)。但是,一般而言,养老金折现率包含了对未来预期通货膨胀的升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然以实际工资水平为基础,则必然会低估养老金负债和职工当期服务成本。因此,在计量养老金负债时应优先选用以未来工资水平为基础的计量方法。

五、完善我国企业年金会计规范的政策建议

我国养老保险体制、资本市场、税收制度和企业年金的发展历程及现实状况和西方国家都有较大差异,这就造成中西方在企业年金的会计处理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我国企业年金会计准则的制定应立足于我国的实际,并适当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绝不能全盘照搬西方国家的准则蓝本。为提高我国企业年金会计信息的质量,制定既适应于我国实际情况又能和国际接轨的会计准则,笔者建议:(1)设定受益基金和设定缴存基金的会计处理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在制定我国企业年金会计规范时,应对其加以区分;(2)设定受益基金,应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养老金成本的确认基础;(3)精算估价方法,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准则应限定一种方法,这样有利于会计报表的可比性,同时笔者认为,应优先选用以未来工资水平为基础的预计单位贷记法,与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相一致;(4)精算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应选择分期摊销的方法,在具体摊销方法上,是选择走廊摊销法,还是选择其他摊销方法,有待于进一步的论证,立即确定的方法虽然更符合相关性的原则,但现阶段采用显然为时过早;(5)养老金资产完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能操之过急,可以考虑在保证相对可靠的条件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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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邓大松、刘昌平:《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3]葛家澍、裘宗舜:《会计信息丛书(第五辑)——会计热点问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4]吴祥云:《养老金财务与会计问题研究》,厦门大家2001年博士论文。

[5]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评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篇(9)

案例1:2006年2月,甲房地产公司在开发南苑小区的过程中,因为资金不足,吸收乙公司投资900万元,丙公司投资300万元,三方约定,房产建成后,乙公司可得3000m2,丙公司可得1000m2,剩余归甲公司所有,当年11月南苑小区开发完成。假如“首次分配”时,能够计算出计税成本为2800元/m2。

31号文件规定:开发企业在首次分配开发产品时,如该项目已经结算计税成本,其应分配给投资方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与其投资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笔者认为:由于未能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乙、丙公司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也不属于代建性质,只是定向销售的客户,因此,会计处理为:

1.收到乙、丙公司投入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1200万

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900万

——丙公司300万

2.分配开发产品时

借:经营成本1120万[(1000+3000)×2800=1120万]

贷:开发产品1120万

同时结转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乙公司900万

——丙公司300万

贷:经营收入1200万

3.计提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66.6万

1200-1120-66.6=13.4万元应计入甲公司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续案例1:假如分房时无法计算计税成本,则将投资方的投资额视同预售收入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即:1200万×15%(假如项目所在地计税毛利率为15%)×33%=59.4万元

1.收到乙、丙公司投入资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1200万

贷:预收账款1200万

2.根据税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时需交纳营业税

借:待摊费用———预交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66.6万

3.待计算出计税成本,结转收入、成本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贷:待摊费用———预交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借:递延税款59.4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9.4万

二、以分配利润为目的的合作

案例2:甲、乙公司均属房地产开发公司,以甲公司名义通过拍卖方式取得一块土地,并以甲公司为主体联合乙公司共同开发,双方约定不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共同投资,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甲公司股份比例占60%,乙公司股份比例占40%。

31号文件规定:开发企业应将该项目形成的营业利润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在税前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同时不能因接受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

笔者认为:应成立非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项目部),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派员参与管理,以甲公司名义开设银行专户,在会计核算上作为一个会计主体,采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利润分成。会计处理为:

1.项目部接受投资方按股份比例投入土地款及前期费用时

借:银行存款———专户

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

——乙公司

同时,甲公司在投入资金时

借:应收账款———项目部

贷:银行存款———一般结算户

2.在领取“四证”后,以甲公司名义用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物取得银行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3.支付土地价款或工程款时

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专户

4.开发产品预售时

借:银行存款———专户

贷:预收账款

5.预缴税款时以甲公司名义申报

按月计提预交营业税时

借:待摊费用———预交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按季计提预交所得税时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月末,项目部单独编制有关财务报表,但由于该项目从拍卖土地、立项、领取预售证等都是以甲公司名义办理,对外仍属于甲公司开发的项目之一,因此必须将项目部的财务报表与甲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将两张报表相同的会计项目金额相加,把甲公司的“应收账款———项目部”与项目部的“其他应付款———甲公司”抵消。

6.结转收入、成本并形成项目利润,交纳所得税后,对投资方分配利润时

篇(10)

管理会计基本理论是对管理会计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是探讨其他理论问题的基础。而我国还停留在介绍、诠释西方管理会计理论阶段,而极少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论和应用研究。因此,要结合我国国情,加强对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并注意吸收其他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对现有的理论体系进行重新评价,以便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

1.在研究方法上要注重采用实证研究方法,要理论联系实际。管理会计能否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推广和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及时地将实践中的成功经验进行归纳、总结、整理、推广,形成示范效应。及时总结我国开展管理会计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成果,以全面推进企业的管理会计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篇(11)

1.成本管理观念存在问题我国大部分企业在成本管理会计体系的运用中,普遍存在着成本管理方法落后的问题,部分企业在实施成本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只重视对成本以及资源的管理,而忽视了其他与之相关的领域的管理。而且大多数企业对成本进行管理时,只关注成本的下降,对成本管理带来的社会效益以及效用等方面的重视程度较低,因此,对企业的成本管理村子片面性,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2.成本管理方式存在问题笔者曾做过关于企业成本管理方式的调查,调查表示分步法和品种法是我国大部分企业现行的两种主要成本管理方法,采用作业成本法的企业单位比较少。但是分步成本管理法在对成本进行核算时,较为复杂;而品种成本管理法主要适用于品种少批量少的企业,这位大型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企业实现有效性管理。

3.成本管理信息存在问题部分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润,存在偷税漏税以及其他违法的现象,而在利益的趋势下,部分管理者会对企业的成本信息资料进行篡改,致使企业成本管理困难。而且还会导致各种以成本为基础的经济活动出现效能降低的情况,为企业经济带来重大损失。

二、以作业成本为基础的成本管理会计体系的构想

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成本管理会计体系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缺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多数企业已经认识到成本管理会计体系的构建,尤其是如何将其建立的更为合理性。所以构建以作业成本为基础的成本管理会计体系也就成为目前主要研究的问题,而以作业成本法为基础构建的成本会计体系主要优点也有很多,诸如:1.以作业成本法为基础的管理理念传统的成本管理会计体系主要是对企业成本进行简单的计算,而作业法下的企业成本管理会计体系是在传统的简单计算的基础上将“作业”作为主要思想,对企业成本进行收集、核算、管理等方面实行全面化的管理。作业成本法主要是将对作业成本核算后得到的信息,运用在企业成管理中,使企业成本管理的核心从原来的“产品”转移到“作业”上。对于那些由于成本管理技术较为落后的企业或者是成本管理中出现较多问题的企业,需要运用作业成本法对企业的传统观念进行改革。企业作为一个运营机制,其主要目的就是满足顾客的需求以及让投资者实现其报酬价值的最大化,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作业成本法将企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运用到成本管理,同时将不能为企业带来实际利益的作业环节尽早取消,避免企业浪费企业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从客户回收的价值利用率,从而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从企业的成本管理角度上看,企业在成功运用成本作业法之后,可以通过对影响成本的因素以及对企业所以的作业活动进行了解和动态跟踪,能够将企业作业实际情况及时反映出来,从而达到对企业成本更为有效性管理的目的。

2.企业作业成本法的管理方法在对企业成本进行管理时,采用作业成本法后,可以根据成本法的涵义将企业的成本分为两种:增值作业和非增值作业,而衡量企业是否存在增值的判断标准是“客户价值”。通过上述方式,可以将该企业的作业情况、成本以及资源消耗等方面的内容与客户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同时依照客户价值,将企业的收益以及客户的需要相结合,更加方便从企业的作业角度其思考、计算其相应的客户价值以及成本计算,提高企业的经营决策以及实现价值最大化达成共识。企业作业成本法的基本管理方法主要可以分为两种:(1)对企业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充分的组织调节,是每个生产环节都能够相互联系,形成一条科学、有效、合理的作业结构,以此提高企业作业的效率和竞争力。(2)对于企业中存在的低效或者是无效的生产作业环节应该对其实行合理的管理,从而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以及资源消耗,提高企业经济科学、快速发展。

3.企业作业成本法的管理步骤由于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提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发激烈,因此传统的企业成本管理法为现代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局限性。而企业在引进作业成本法后,将其管理步骤分为了三个方面:(1)作业分析。作业分析主要是针对企业中增值或是不必要的作业程序以及增值且重要的作业程序进行分析和有利的辨识,将重要的作业程序按照作业成本的高低将其排列起来。同时还要将自身的作业现状与其他相同行业相比较,将比较的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并借鉴,为企业自身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2)成本动因分析。将发生成本的计量指标、作业特性以及作业量等的分析就是所谓的企业成本动因的分析。影响着企业成本结构构成方式的重要因素就是成本动因,并且我们可以参照企业的作业情况对成本动因进行分类,可分为三类:交易性成本动因、精确性成本动因以及延续性成本动因。这三种成本动因所指的内容按照上述顺序主要分为:对作业发生的频率进行计量、对每次单项作业消耗成本资源计算以及对某项作业从开始到完成所需要整体时间的计算。结合相应的措施实现对企业成本动因分析,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而且还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低效的作业程序。(3)业绩计算。建立企业业绩计算体系,可以对企业的作业成本以及成本动因等方面的分析,企业业绩计算的结果,能够作为对企业作业成本管理的效果考核和评价的依据。依照考核的评价,对在实施作业成本法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处理,提高和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结构,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