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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表现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2 17:36:43

建筑表现论文

建筑表现论文篇(1)

abstract:contrast to the original meaning of architectural aesthetics which admits that: “the image's integrality is the element of architectural aesthetics” ,why the deformity of the building images are still fascinating.this paper starts with this question, in the aim of developing the thought about the phenomena in the deformity of buildings to indicate that the phenomena in the deformity of buildings should be paid more attention to in oder to develops the concept of arehiteeture aestheties in deformity and exhume the value and sense in arehiteeture aestheties in deformity, through the concise analysis on the phenomena in the deformity ofbuildings under the humanism.

keywords:aesthetics of architecture;architecture aesthetics;architecture aesthetics in deformity;humanism

中图分类号:tu-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10)09-0057-02

1引言

与传统的“建筑美在于形象的完整”的理论相悖,圆明园遗址(见图1)同保存完整的北京故宫(见图2)相比,虽只剩残垣断壁,却仍然吸引着无数的人的目光。为什么如此残破不堪的建筑形象仍会如此有魅力?本文以这个问题为做出发点,通过浅析建筑中的“残缺”现象,对一系列的建筑的“残缺”现象中具有的建筑“残缺美”的价值和意义做出评价和判断,提出在人文背景下有关于建筑美学的一些思考。

2建筑美的含义

建筑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建筑美是指单体的建筑美,涉及美的房屋,美的造型,美的装饰,旨在揭示单个建筑的造型美的规律和艺术特征。广义建筑美则把建筑放到广阔的、特定的时空背景中去研究,它跨越单体,走向群体;跨越房屋自身,走向总体环境;跨越建筑,走向城市;跨越某个具体的时间走向历史。它侧重于从建筑物与其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以及从建筑、街道、广场、区域乃至城市的、历史的宏观角度,去把握建筑美的特征,研究建筑美的问题。其本质在于它是城市的,又是建筑的;是群体的,又是个体的;是整体的,又是局部的;是动态的,又是静止的。

3建筑美学概述

3.1“益美”说

即有用就是美。“益美”之说是万美之源,体现了一个与实用、功利和效益相关联的建筑美学思想。最典型、最具权威性的代表是近一个世纪以来流行于世界各地的“功能主义”建筑美学思想。19世纪末,芬兰建筑师沙里文提出 “形式追随功能”,即建筑外在的形式美应当服从建筑内部功能的需要。在此基础上,赖特进一步从生物进化论的准则提出了“有机建筑”美论。20世纪20年代末,勒·柯布西埃的机械美学思想把功能主义的建筑美学思想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他极力主张机械的实用性、精确性,并把它们“移植”到建筑中与建筑造型的艺术性结合起来,在法国的萨伏依别墅,马赛公寓案等得到了鲜明的体现。

3.2“愉悦”说

美在形式,美在形象,美在形象的完整,和谐生动和鲜明,从而激起人的“愉悦性”美感。这种“愉悦性”要求,建筑的美在于其自身形象的优美,即从建筑审美客体的形体、结构、材料、色彩、装饰、质地、肌理等构图要素及其所构成的相互关系上,去寻找建筑美的原因。诸如建筑比例关系的协调,建筑各部分的和谐,建筑造型等,在古希腊的帕提隆神庙、文艺复兴的圣彼得大教堂等得以体现。因比例和谐而产生愉悦感的建筑美学思想,在新建筑中亦得到了广泛地应用和发展,比如勒·柯布西埃运用“黄金分割比”分析人体比例,得出“理想模度”,用以指导自己的建筑创作。

3.3“主观表现论”

持表现论者,强调美的蕴涵性,认为建筑物的美应能表达某种意义、思想、情感及外在的客观世界。如前所述,建筑因“功利关系”、“形式愉悦”而美,同时建筑还因“意蕴或情感表现”而美,比如希腊建筑的明晰美在于奴隶民主制的社会繁荣。其基本思想是通过建筑形式表现某种意义及观念,表现人的情感,表现一定的意境气氛等等。这类建筑表现偏于通过建筑的形式与空间去表情达意,即倾心于建筑美的主观表现。美国的罗伯特·文丘里认为,对建筑“意义”的表达应当胜于对建筑形式美的追求。比如,为了表现生活现实和历史文化的“关联性”,就从古典建筑的柱式、山花、拱券等部件中提炼一些装饰符号,加以异化、分解、加工和重构等变形处理,融入现代建筑语言系统,运用在建筑创作中。

3.4 “客观表现论”

“客观表现论”起始于现代建筑运动初期,在工业化社会中具有更加广泛的影响。其主旨在于表现客观外在的现实世界,如表现自然的旺盛生命力,表现时代和未来,表现力、运动和时间,甚至表现建筑自身的功能、材料和结构,表现飞速发展的现代技术,比如德国的表现主义的建筑、美国的功能主义建筑等。它们侧重表现客观对象,而不是表现主观自我。今日的某些“高技派”建筑作品,像法国的巴黎篷皮杜文化艺术中心,暴露结构、设备,着力表现建筑功能和现代科技。总的来说,建筑美的“客观表现论”比较符合建筑的固有物质本性。

建筑表现论文篇(2)

建筑是文化的载体,是艺术重要组成部分。从艺术角度来看,建筑承担着艺术审美的使命,而从人文背景下看,建筑又承载着人的主科观审美以及对历史的记载。建筑美学不但包含建筑的形象结构的审美,更包括了精神上的审美,通过建筑师的设计,呈现一种美的意境。作为文化的载体,建筑同时承载着民族、地域以及社会的历史,表现着当时人们的价值观、审美观以及生活方式、思想潮流等内容。因此,人文背景的建筑美学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是建筑审美的重要内容。

1建筑美的含义

建筑美可以分为广义的建筑美与狭义的建筑美。狭义的建筑美主要是指对建筑的造型、装饰等艺术特征的审美,旨在揭示建筑的结构以及艺术上的美感,将建筑作为单纯的艺术品来进行鉴赏。广义的建筑美将建筑审美进行了拓展,不仅仅聚焦于建筑本身,而将目光扩大到建筑的环境、历史等宏观的视角上来对建筑的美进行鉴赏,通过对建筑与街道、广场等区域环境的相互关系以及建筑所承载的历史背景与时代潮流的分析研究,来对建筑美的特征做出把握,通过整体的眼光来看局部的美,以动态的方式来研究静态的美。

建筑美学主要有“益美”说以及“愉悦”说,“益美”说主张实用至上,以“功能主义”为核心对建筑美进行定义。在这种美学观点下,建筑的美以功能性为主,其形式应追随功能的需要,意图将实用性与建筑的精确性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一个艺术的平衡,从而表现出建筑的美感。而“愉悦”说主张形式美,认为建筑的美在于形象美感,给人以愉悦的感觉。在对建筑的整体结构、外形、材料、颜色、装饰等要素进行协调,达到建筑形式上的和谐美。

另外,还有 “主观表现论”以及“客观表现论”两种观点。“主观表现论”主要认为建筑美在于对思想、情感等的表达,是人们的情感在建筑上的表现,利用一定的氛围或意境来在空间上表达建筑者的情意,是对建筑的主观情感表现的追求。而“客观表现论”则注重建筑对于外在世界的表现,通过建筑来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或对未来的展望,表现力量或运动的美感,或是对时间的表现。

2当代中国建筑美学概念及特征

我国建筑自从20世纪开始,就一直在西化风格、民族风格以及折中主义三种形式下发展。直到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建筑开始理性地处理传统建筑与西方建筑风格问题。现在,我国在建筑美学上主张以本土传统建筑为基础,并引入西方现代的建筑美学观念。

我国当代建筑的美学特征主要表现在技术美学以及环境美学上,通过对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利用,使建筑达到“轻、光、挺、薄”的特点。在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建筑技术也会越来越先进,越来越成熟,随着技术的不断提高,建筑的实用性以及美学性之间的矛盾可以有效地得到解决,从而使建筑达到美的境界。技术性美学要求技术与形象彼此有机地结合,任何脱离了形象的技术手段都无法给人带来美感,只会让人感到违和感,成为了虚伪的矫饰。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在建筑开发时对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出现了绿地占用过多、不合理地对容积率进行提高等现象,仅仅看到了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

建筑的和谐美首先表现在建筑本身结构与外观的和谐,另外还有建筑的功能与建筑空间的和谐、建筑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建筑与人类的和谐等方面,通过建筑的和谐来达到符合时代建筑审美观的建筑美。

3理性的建筑结构审美

建筑的理性审美主要是对建筑的结构与功能的艺术审美。建筑的第一要素是实用性,对于建筑结构的坚固性有着较高的要求。在达到来实用性以后便可以追求形式上的美感,通过各种艺术造型以及技术手段来完成建筑的艺术创作。因此,理性的建筑审美要求建筑在功能性和艺术性上达到有机的统一,在保障人们正常活动生活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对建筑的美感进行表现。建筑的艺术形式表现主要体现在建筑的结构美上,结构与造型相互影响。目前建筑在于空间高度的跨度越来越大,结构在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所有的建筑结构都是为了一定的功能性的需求而被创造的,因此结构的价值只有在符合了一定的空间使用要求时才能得到体现。从古至今,建筑的结构都是建筑美的前提,不论是木架结构还是石砌结构,或者是欧式的高直式建筑,都是通过结构来体现建筑的艺术性。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建筑的结构也在不断地完善,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概念造型,充分地体现出了时代特征。结构需要服务于功能,不论是什么样的建筑结构都需要以建筑的实用性作为前提。

4感性的人文背景审美

虽然建筑审美以理性的审美为基本,但是感性的人文背景下的审美也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建筑在人们的生活中不仅仅是活动所需要的单纯的物体,同时承载着人类的文明、历史、情感等多方面的人文内容。因此,对建筑的人文背景审美就是对建筑的历史的解读,更是对人类的历史或情感的解读。

我国的古代建筑,大多都有着诗人墨客的情感点缀,同时这种文学方面的因素也更平添了建筑的人文背景。例如听到“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这句古文,必定是能够联想到岳阳楼的。想当时范仲淹学士在这里畅怀释文,表达出自己的政治理想。建筑的人文背景是在情感上引起人们共鸣的美感,是一种人文关怀,具有很重要的审美价值。在一些历史悠久的建筑中,人们往往都能体会到其浓厚的历史气息以及感性的美感,即使其结构已经非常落后,甚至有些建筑已经残缺不全,却仍能给人带来精神上的享受,这就是历史文化在建筑中的积淀,能够引发人们的遐想与深思。另外,一些建筑本身不具有很长的历史,但却通过建筑师的设计,表现出了建筑师对于人文情感的思考,人们通过对这些建筑来读取建筑师所想要表达出的意境或是观点,具有很强的情感指向性,是建筑审美的另一种体现。

5结语

建筑作为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凝聚了建筑师的智慧以及人们的劳动成果,不但具有结构形式上的美感,同时承载着建筑的时代特征以及人们的思想潮流。因此,建筑美学不但要关注建筑的形式美,同时还要重视人文背景下的建筑美学,在建筑中多加入一些人文关怀,可以更好地增加建筑的美学内涵,全面地表现出建筑的美感。

【参考文献】

[1] 谢浩.建筑设计中的结构美学思考[J].江苏建材, 2011(2):51-53.

[2] 邓云川.建筑的“残缺美”――人文背景下的建筑美学思考[J].中外建筑, 2010(9):57-58.

[3] 徐涛.现代建筑的美学思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15):125-128.

建筑表现论文篇(3)

本文作者:李岳川工作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近代广东侨乡建筑的审美文化研究以华南理工大学唐孝祥教授及其硕士生发表的一系列著述和学位论文为代表,在研究对象上集中在广东的三大侨乡,主要包括唐孝祥《岭南近代建筑文化与美学》(2003)、赖瑛《兴梅侨乡近代建筑美学研究》(2005)、吴妙娴《近代潮汕侨乡建筑美学研究》(2006)、朱岸林《近代广府侨乡建筑美学研究》(2006)。下面本文就这几部著作和论文进行详细的评析。唐孝祥的《岭南近代建筑文化与美学》是一部从建筑美学视角对近代岭南建筑文化进行剖析的理论佳作,作者吸收和借鉴了现代美学和建筑美学的理论成果,在生存价值论的哲学基础上提出了有关建筑审美文化机制的四层次说和建筑适应性理论,以此为理论工具,作者对近代岭南侨乡建筑的审美文化进行了框架式的探讨。在论证岭南三大侨乡建筑审美文化机制和建筑适应性的基础上,《岭南近代建筑文化与美学》进一步提出了“文化地域性格”这一颇有启发意义的概念,用来概括广东侨乡的建筑审美文化精神,作者总结道:“从文化地域性格看,五邑侨乡建筑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强烈的时代性和独特的文化性”①、表现出“鲜明的开放性特征、兼容性特征和创新性特征②”;兴梅侨乡“聚族而居的居住模式反映了对传统儒家文化的认同和持守……形式多样的客家侨乡建筑充分显示了对自然、社会和人文的高度适应性……建筑选址的风水观念反映了客家侨乡对建筑环境的审美选择”;而潮汕侨乡建筑则表现出“博采众长的开放品格”、“经世致用的商业意识”、“精雕细刻的炫富心理”③。可以看出,相较于现有的侨乡建筑研究文献,《岭南近代建筑文化与美学》表现出了相对宏观和系统的视野,它不局限于对某种单一的侨乡建筑风格进行描述,而是采用普遍联系的方法,论述了不同区域、不同建筑现象背后的共同的文化驱动力,以及受不同历史地理条件与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影响,不同地域侨乡建筑的发展所表现出的不平衡性。总的来说,《岭南近代建筑文化与美学》对广东侨乡建筑审美文化特征的概括是框架和要点式的,它为建筑美学在侨乡建筑领域的研究确立了方向,并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方法。其方向即是坚持主客体相互契合的辩证思路原则,而方法则可以概括为反映建筑审美标准辩证性的审美文化机制四层次说和建筑适应性理论。在唐孝祥教授指导的三篇硕士论文中,这些原则和方法被遵循和应用,使得广东侨乡建筑审美文化的研究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拓展。赖瑛的硕士论文《兴梅侨乡近代建筑美学研究》(2005)主要从审美文化背景、审美属性、建筑美的表现形态、审美文化个性几个方面来论证兴梅侨乡建筑的审美文化特征。在审美文化背景的相关章节中,作者将兴梅侨乡的文化精神概括为:“耕读传家、崇文重教的价值取向,慎终追远、重本溯源的宗亲观念,自强不息、无私回报的文化心理”④,这是该文对主体审美文化心理的概括,而在客体方面,除了对自然适应性和社会适应性的一般性探讨外,该文主要概括了兴梅侨乡建筑人文适应性特征,即“重贵轻富的价值取向,趋吉避凶的艺术追求,进退两宜的文化心理”⑤,以及建筑美的表现形态,即“千姿百态的建筑样式,礼乐相济的文化意境,独具一格的环境模式”⑥,最后。根据主客体相契合的原则,作者概括了近代兴梅侨乡建筑的文化地域性格,即“尝试性的文化开放特征,恪守传统的美学特征,基于堂横屋的建筑性质特征”⑦。朱岸林的硕士论文《近代广府侨乡建筑美学研究》(2006)在论文结构上和赖瑛的论文基本相同。主体方面,该文将近代广府侨乡的文化精神概括为“重商崇利、开拓创新的价值取向,开放融通、博采众长的文化心理,恋祖爱乡、实业兴国的民系观念”①。客体上,广府侨乡建筑的人文适应性特征被概括为“积极主动的开放品格,汇通中西的融合思维,勇于创作的创新精神”②,在建筑美的表现形态上,该文主要从建筑造型、建筑意境、建筑环境三个方面做了一定分析。吴妙娴的硕士论文《近代潮汕侨乡建筑美学研究》(2006)比起前面两篇论文有了一些新的视角,主要体现于该文对侨资与侨乡建筑发展关系较为系统的探讨,该文总结了近代潮汕华侨投资的一些特点,包括投资房地产业比其他行业利润更有保障;地区城市人口增加,有发展房地产业的需要;以及传统心理和市政建设对房地产业的推动等。此外,该文也同样从主客体角度概括了近代潮汕侨乡建筑的文化地域性格,主体上,潮汕侨乡的民系精神表现出:“尊儒重商、开拓创新的价值取向,团结自强、博采众长的民系心理,微观技巧、经验直观的思维方式,精美细致、雅俗共赏的审美理想”③,在客体上,潮汕侨乡建筑的审美属性表现为:“因地制宜的地域性,与时俱进的时代性,内涵深厚的人文适应性特征”④。总结来说,近代潮汕侨乡建筑的审美文化特征表现为:“(城乡)建筑形制发展的不平衡性,建筑技术的务实性及建筑装饰的炫耀性”⑤。前者来源于“潮汕民系保守与开放的二重性心态”⑥,而后者则“体现了潮汕民系务实与虚荣的矛盾心理”⑦,“这种矛盾心理深刻地反映了潮汕文化中儒家主体文化与海洋性文化的抗衡,同时体现了经验性文化及商业文化在潮汕近代建筑上的影响”⑧。以上三篇硕士论文以《岭南近代建筑文化与美学》所建立的建筑美学理论为指导,深化和拓展了广东三大侨乡的建筑审美文化研究。由此我们得以更加全面的认识广东各地侨乡建筑的审美文化特征,如广府侨乡建筑的崇商重利、积极主动的开拓创新;兴梅侨乡建筑的重贵轻富、恪守传统与尝试性的文化开放;潮汕侨乡建筑的尊儒重商,微观技巧等。若对三者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其各自的审美文化特征正是地方乡土文化、儒家主体文化、西方外来文化三者博弈之下的不同结果,由于华侨群体的建造行为正是他们在中西文化抉择中自觉与不自觉的一种心理反映。是抛弃传统的建筑观念,对西方建筑文化全盘接收,还是兼容并包,择善而从,这并不是一个单项选择,不同地域的华侨群体生存方式不同,价值取向也有所不同,由此产生多样的侨乡建筑风貌。

尽管现有广东侨乡建筑审美文化研究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总体来说该领域的研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作为审美文化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体研究仍较为薄弱。主体审美心理没有客观的测量标准,华侨往往也不善著述,因此对其界定只能依靠对主体行为和建筑现象的解释。但现有研究往往从建筑现象做宏观的文化精神的概括,而对主体的社会构成,以及主体行为缺乏清晰的分析。第二,对于侨乡建筑文化地域性格的概括缺乏建筑学的特征。诸如“开拓创新”、“尊儒重商”等形容事实上是建筑反映出来的主体精神,这些精神特征不仅见之于建筑,也反映在服饰、家具等等其他物质资料中,而建筑本身的审美文化特征应当更加类型化。这方面研究的缺失实际上反映了对主客体联系认识的断裂。第三,关于近代广东侨乡建筑文化地域性格与经济、政治、思想等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关系,现有研究还较为表面化。社会经济政治对于建筑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但这种影响如何参与到具体建筑形态的塑形过程中去,这是研究的难点之一,也是现有研究往往回避的问题。第四,现有研究较为忽视侨乡建筑审美文化与侨乡社会变迁之间的相互影响,也就是说,虽然他们认识到侨乡建筑文化是文化冲突和融合的结果,但仍然使用相对静态和孤立的视角来考察建筑现象,而忽视其动态和过渡性的审美文化特征,以及其在整个建筑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五,广东侨乡建筑审美文化的现实意义还有待深入挖掘。侨乡建筑是中西建筑文化体系冲突、分化、整合与调适过程在民间演进的生动实例,与当代世界建筑文化多元融合的特征具有相似性,但鲜有研究讨论近代广东侨乡所发生的建筑文化适应现象对当代建筑创作的借鉴意义。

解决以上学术缺憾的关键在于,寻求某种视角,或是某个概念,或是某种方法,来统合主体与客体,以及各种学科视野。正如唐孝祥认为,“美学的学科边缘性和建筑美学的边缘交叉性质,决定了岭南近代建筑文化与美学研究在对象上的复杂性,在目标上的多样性和在方法上的综合性”①。这一观点对于广东侨乡建筑的审美文化研究也同样适用。但是难点也出现在这种综合性的研究方法上,即如何将传统的建筑学重客体的研究倾向与主体研究结合起来,以及如何将传统的建筑学重现象的研究倾向与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视角结合起来。从而解决现有研究中各种视野和方法表面化和缺乏联系的问题,这里,我们试图引入“空间”概念作为建筑审美文化研究中联系主体与客体,建筑学与其他学科视角的一条桥梁。这里的“空间”不是单纯的建筑学意义上的空间,而是表现为多学科交叉视野的重合点。在社会学中体现为空间社会学,在经济学中体现为空间经济学,在心理学中体现为环境心理学等,空间概念的不同层面为各学科视角的研究提供了互通的渠道,近代广东侨乡社会处于空间转型的历史阶段,传统空间模式被逐渐消解,新的空间模式开始扩张,这是其建筑空间、经济空间、政治空间、思想空间、艺术空间等各层面空间内涵的共同特征。其中,建筑空间与其它人工环境共同构成抽象空间的物质基础,通过这种方式,各学科视角的侨乡建筑研究得以整合并系统化,同时我们也可以初步得出一个结论,即近代广东侨乡建筑审美文化体现出过渡性的文化地域性格,它既推动了社会的空间变革,同时也是社会空间变迁的结果。见表1。通过考察近代广东侨乡建筑所推动和反映的社会空间变迁特征,可以得出另一个推论,即近代广东侨乡建筑审美文化的流行性和大众性,它表现为一种“建筑风尚”。由于社会空间不会因为孤立的、偶然出现的新空间形式而发生变迁,只有当一种新的空间形式为大众予以认可时,我们才能说整体的社会空间发生了变化,也就是社会空间变迁,因此这里涉及到空间转型的动因、发展机制和结果。首先,从动因来看,任何文化模式在生长阶段都存在着空间的扩张现象,即通过对空间的占有,来实现文化原型的自我复制和繁衍。然而,客观空间的有限性则预示着增长的极限,导致了不同空间模式的冲突,近代广东社会的移民潮和西方文化的侵入正是空间冲突的表现;其次,从发展机制来看,空间文化模式转型是一种质变过程,与常态下的线性扩张不同,这一过程的空间扩张呈现指数化暴涨的特征,在物质实践上表现为某类建筑形式的流行热潮,流行既可以从原有空间模式的母体中产生,也可以通过跨文化方式产生,“当一种习俗经历了跨文化传播,就可能演变为另一文化圈内的时尚并被再次流行。当然,此时尚已非彼习俗,它是一种经过了异域文化再加工后的时尚”1,近代广东侨乡西式风格建筑的流行即符合这一规律,国人眼中的西洋建筑自然迥异于西方本国人的审美经验,在模仿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文化误读和自由发挥的情况,因此侨乡建筑普遍呈现出中西合璧的特点;最后,从结果来看,在流行阶段以后,空间的扩张或衰落消失、或衰趋于稳定、前者仅表现为一时的建筑风尚,后者则成为稳定的建筑风格,然而还有第三种结果,即介于二者之间,这也是近代广东侨乡建筑文化的演化结果,它们没有成为主流的空间文化模式表征,而是成为今天多元建筑文化的组成部分。

纵观近代广东侨乡建筑审美文化的相关研究,可以看出,基础研究已取得了较为坚实的成果,但仍存在广阔的学术空间有待后继者深入发掘。笔者认为,主客体研究的联系性,以及建筑学视角与其他学科的联系性是深化侨乡建筑审美文化研究的关键所在。而加强联系性的途径之一即是在研究中引入广泛意义上的“空间”概念,从这一概念出发,我们可以发现建筑审美文化与近代侨乡社会空间变迁之间的互动关系。从审美文化的性质和地位上来说,侨乡建筑是近代民间建筑本土自主演进的一种途径,具有大众性、流行性和开放性的特征,它们参与到对传统地方建筑体系进行消解,和引入新的空间文化模式的历史潮流中,在民间建筑从近代到现代的转型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今天,近代侨乡建筑审美文化成为广东两省侨乡空间文化模式创新和发展的动力源泉之一,在推动广东地区的城乡建筑和社会发展,延续文化传统,促进侨务工作开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建筑表现论文篇(4)

追求比建筑本身更原创的摄影作品,很容易模糊了我们的视线,忘记了建筑的艺术性、环境美感及其实用功能。虽然建筑不会教人道德或不道德,但建筑确实在相当程度上表述了创作者的态度。不同的装饰图样传达着不同种类的信息,材质的应用也给建筑物带来广泛的想象的空间,同时会反映创作者品质。当然,平整的外墙立面不一定比粗糙的好,但在许多场合建筑的精彩处正是在光滑反光的质地。所有这些都需要建筑摄影师去体味与思考,这或许是能从一大批建筑摄影作品中找寻到有感觉的优秀创作者的“秘诀”,作品优劣的分水岭在于摄影师能否具备建筑师的“眼”,能否真正懂得所摄作品的含义。摄影技术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它自出现就与建筑结下了不解之缘。1826年夏天,法国人约瑟夫•尼埃普斯拍下了世界上第一张照片。画面中显示的是一个农场的房子衬托在辽远的天空下。1877年,法国人L•D•杜国•豪伦成功拍摄制作了世界上第一幅彩色照片《安古连城镇风景》。之后,城市中的街巷、高耸的教堂、乡村别墅、特别是现代建筑的出现,许许多多优秀的摄影作品,都将各种不同的建筑作为摄影作品中的主角予以突出表现。建筑的摄影表达主要是记录建筑特点,用摄影语言来表达建筑。从摄影角度表现建筑,给建筑设计带来新的视角下的瞬间记录,能更好的完成建筑的功能使命、文化使命,丰富建筑的内涵与外延。建筑的摄影表现并不是仅仅展示建筑物的表象特征这么简单,摄影表现手段使建筑师以不断更新的视角观看设计的方方面面,推敲方案的体形、材料和空间感受,专注于以人为本的建筑世界。1992年版美国摄影百科全书对“建筑摄影”的定义是:“建筑摄影主要是记录建筑特点,专为建筑师,设计师或历史学家服务。”这里所提到的为“历史学家服务”,应该就是指建筑摄影的文化表现作用。如果说建筑是人类站立在地球上的最恢弘的风姿,那么文化历史建筑则可称为站立着的人类历史。建筑学家梁思成曾说过说,建筑这本“石头和木头的史书,忠实地反映着一定社会之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而城市的“无论哪一个巍峨的古城楼,或一角倾颓的殿基的灵魂里,无形中都在诉说乃至歌唱着时间上漫不可信的变迁”。建筑师做好设计是本分,同样,建筑摄影重在刻画。建筑作品设计语言的表达、设计思想的体现都离不开建筑师的极致追求。同样,建筑摄影要求建筑摄影师学会极致的思维,你的镜头中必须清晰明白,完美建筑是什么?真实而丰富地表达建筑作品是建筑摄影师的基本功。

二、建筑摄影学术活动向业界展示建筑文化的力量

法国摄影大师亨利•卡蒂埃—布列松并非建筑摄影家,但他的作品及理论涉猎城市空间与人,读他的新作《思想的眼睛》,我们不仅可以产生“决定性瞬间”,也获得一系列本质性思考。他认为:“摄影永远是视觉注意力的自发,它捕捉的是瞬间和永恒。绘画对瞬间的表现,是通过笔触来传达我们的意识,摄影需即刻采取行为,绘画则要深思熟虑”。“以眼睛为起点,空间逐渐向无穷扩展,现场总能或多或少地引起我们的注意,会立刻将其保存在记忆里并对它进行一些修饰。”十年前,方海教授在《赫尔辛基城市建筑摄影展纪念集》“建筑摄影的力量”一文中指出:“芬兰是二十世纪建筑成就最高的国家之一,这种辉煌的成果固然与建筑师、建筑教育、建筑媒体及专业评论等方面密切相关,但也无法忽视芬兰及世界各地建筑摄影家的个性创作……”。在论及建筑摄影概念时,他强调“建筑摄影并非仅仅记录建筑,更重要的是审视建筑,评判空间,进而改进和提升建筑品质。优秀的建筑摄影家会用自己独特的视角进行观察和记录,并往往发现建筑师自己都不曾注意的建筑范畴和主题。同时,建筑摄影家的成功作品也是对建筑师的一种促动和激励,迫使建筑师及其合作团队用专业的投入和精心的设计创作出精彩而富于人性化的建筑精品。”一位优秀的建筑摄影师如果成为世界著名建筑师的朋友,其创作空间必有很大拓展,他本人的建筑摄影作品会经常出现在国内外建筑、设计与艺术类的书刊杂志上。这些摄影作品,不仅带给建筑师启示,也会使更多的建筑师相信并欣赏建筑摄影的力量。马国馨院士说:“建筑设计本身是一大创意产业,而建筑摄影正是与建筑联姻的另一创意产业,其特点可说是在创意之中寻找创意的活动,因此必然成为既活跃又独具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摄影者的头脑、眼睛和心灵必须同时运作,这是建筑摄影师的生活方式。拥有出色想法和表现的建筑摄影作品在创意经济时代肯定大受欢迎。如果从建筑摄影服务于建筑设计及市场的定位看,建筑摄影还富有更强的传播功能,应该说国内建筑界对此挖掘的还相当不够,因此不能不重新定位。

1.关于建筑记忆。建筑之所以被称作“石头的史书”、“凝固的音乐”,主要说它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然而,历史的车轮不仅碾碎了飞逝的岁月,也碾碎了不少“石头的史书”。现在人类所能看到的琼楼玉宇亭台楼阁,仅仅是万千人类文明殿堂的绝小部分。所以,记录逝去建筑的照片,就是最好的手段和工具,是建筑记忆媒介。1999年罗哲文、杨永生主编《失去的建筑》一书的出版,为重温历史、研究建筑文化提供了十分宝贵的资料。2002年黄延复编《图说老清华》以1909年~1952年的“老清华”为例,用图片全方位描绘了老清华历史的一个清晰而简单的轮廓,它使这一时期学于清华、长于清华这所一流学府的各界名流得到客观记述,是极为生动和感染人的清华校园文化。再以上海近代公共建筑为例,20世纪20年代以来,历代中西文化、南北地域文化不断融合,掀起了一个空前规模的开发建设高潮,在公共建筑上留下了一批价值连城的文化遗产。像外滩近代建筑群的庞大与精美,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珍藏老照片会帮助人们挖掘每一幢建筑背后所包含的历史,传承建筑文脉。如位于现静安区静安寺旁的愚园路218号的百乐门舞厅,其英文名为ParamountBall-room,意译“至高无上的舞厅”。设计师为当时上海著名的建筑师杨锡镠,该项目于1933年12月竣工。迄今70多年过去了,它仍以20世纪30年代的舞厅面貌出现,已成为上海市第二批近代优秀保护建筑单位。对于这样的老建筑,应记录的不仅仅是趣闻与故事,更要有原汁原味的历史图景,怎能离得开建筑摄影的记忆与感染力。所以,建筑摄影是建筑记忆重要的组成部分;记忆建筑,是建筑摄影重要的功能之一。

2.关于建筑评论。在建筑传播中建筑评论或称建筑批评是极为必要的。别林斯基曾说过:“关于伟大作品的评论,其重要性不在伟大作品本身之下。”建筑批评是对建筑、建筑所赖以存在的社会与环境,对建筑师的创作思想与过程,以及所有涉及支撑建筑师、培养建筑师的制度与体系的鉴定和评价。我们倡导的建筑批评应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批评,而不是过于抽象的批评。要有内涵、有意味、有设计、有交流、有沟通、有兴趣,所以批评的媒介就丰富多彩。在诸如小说、散文、随笔、诗歌、绘画、音乐、电影等表现形式之外,建筑摄影也是绝好的形式,借助建筑摄影作品,建筑评论家以其渊博的学识和敏锐的目光,洞察并评点出建筑的实用、功能、美观、安全等指标,并使之上升到精神与文化层面。单纯从摄影创作讲,摄影批评起到的是“磨刀石”的作用。事实上,当建筑摄影针对建筑作品进行评价时,总会引起建筑师对自己创作理念与行为的再认识,建筑摄影批评本身就是一种促进,从客观上通过图片起到提高公众建筑艺术欣赏水平的作用。与建筑创作一致的,是建筑摄影批评也讲首创性和客观性,它对建筑创作本身的丰富与发展、探讨与反思、审美与警醒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力,因此要研究如何开展建筑摄影批评,让建筑摄影批评成为建筑评论的有效方式、方法,培养起专门的建筑摄影作者队伍。以建筑摄影、建筑图片评论建筑、批评建筑艺术水平,是建筑文化良性发展的体现。

3.关于建筑摄影。2007年,沈瑾先生曾送中国建筑摄影学会《建筑师的欧洲视角》一书,里面记录了两位著名建筑师对建筑摄影的认知,颇具启发性。其中崔恺大师的序是极有见地的建筑摄影品评,反映了职业建筑艺术家的眼界。崔恺认为:“建筑师的眼睛与摄影家的眼睛有所不同,摄影家多以拍摄对象为素材去表现自己的审美价值,而建筑师多以摄影为手段去记录自己对拍摄对象的感知和认知;摄影家满足于抓拍那光、色、物完美结合的一瞬,建筑师更注意物在光、色及周围环境中的和谐表达,他们在瞄着外观造型的同时,脑子里却想着与平面、剖面,甚至细部是什么关系……”。沈瑾认为“建筑和摄影都可理解为视觉语言的表达,摄影变成了建筑师表达与交流的重要方式。建筑与摄影同样是光的营造,形、色、质视觉信息的三大要素都要靠‘光’来表现。”路易斯•康说过:“设计空间就是设计光亮(Todesignspaceistodesignlight)。建筑抽象的形式美同样通过摄影来表达,甚至已成为一门独立的职业———建筑摄影。摄影带人们进入更真实与开阔的视野,建筑师的视角应向四方延伸,城市比建筑更重要,建筑学不仅是致用之学,建筑学更是广义之学。”今天看来,城市比建筑重要,文明的演进比城市发展重要。建筑摄影从记录建筑走向记录城市,必然走向记录人类文明文化发展。建筑摄影的意义远远超越技术和艺术层面。

三、建筑摄影对中国建筑文化的意义

建筑摄影从记录、评论和人文角度展示建筑文化的力量,因此建筑摄影对中国建筑文化发展的意义正随着建筑摄影的专业化和建筑摄影师的职业化而不断彰显。

1.让建筑师多一双“建筑眼”

建筑摄影师在国内外建筑大师事务所中是必不可少的。从项目投标拍摄标的地块,到项目在建中的摄影记录,直至项目竣工拍摄唯美的成品,建筑摄影师都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在国内,建筑摄影师是没地位的,更有甚者总被视为“照相的”,如此简单的称呼也说明了行业地位的不被重视,说明中国建筑作品为什么难有绝美的展现,说明加大建筑摄影学术影响力的导引的重要意义。《中国建筑文化遗产》总编金磊在刊物总第3辑中曾谈到:“出版建筑摄影杂志或专刊(栏)是我在2010年4月就要创刊的项目,策划案及样稿已做数次。今借《中国建筑文化遗产》第三辑推出该栏目有多重含义”。含义主要在于:第一,优秀建筑摄影师杨超英几年前拍摄了一组完整作品,是捷克卡姆帕现代艺术馆建筑。希望读者通过这组作品感受建筑摄影,欣赏其中的艺术魅力,体味作为一名服务于城市、服务于建筑的建筑摄影师是如何工作的。第二,由此表达了《中国建筑文化遗产》编辑部及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摄影专业委员会愿意成就中外建筑摄影师展示建筑摄影作品、弘扬建筑文化的事业。第三,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建筑记录与记忆,一定要在建筑与艺术,建筑与技术,建筑与材质,建筑与评论,建筑与传播诸方面利用摄影手段,将建筑作品纯粹地表现出来。人们印象中的杨超英是位喜欢安静构思,不模仿别人,不臧否别人且努力自己创意思考后按动快门的人,是独具“建筑眼”的人。杨超英的建筑摄影作品能让读者从平常中感受到不平常,不仅能学到精湛的技法,更领悟敏锐的“建筑眼”力。

2.有利于建筑师倾听建筑批评

自2011年12月至今,《中国建筑文化遗产》杂志已经刊出八期“建筑摄影”栏目,读者不仅从中看到精湛的建筑摄影作品,也听到建筑摄影师的心灵表达:无论是人文地理、图像笔记,还是专业化的当代建筑摄影,摄影师串拍定格中华夏大地的建筑时空,影响着建筑师的作品,越来越深入地对建筑师理解,也体现对人文建筑异常丰富的体验!《论摄影》是美国作家苏珊•桑塔格著、黄灿然翻译的一本从文化角度论述摄影的文集,是论述摄影的专业著作,更是广泛意义上论述现代文化的经典著作。在书中,桑塔格深入探讨了摄影的本质,包括摄影是不是艺术、摄影与绘画的互相影响、摄影与真实世界的关系等。《论摄影》有“引语选粹”一章,虽绝大多数有新闻、人物摄影的意义,但也能从中发现与建筑和艺术相关的“摄影术语”:美国摄影师埃米特•戈温说“摄影是一个工具,用来处理大家都知道但视而不见的事物。我的照片是要表现你看不见的事物”;美国摄影家杰里•于尔斯曼指出“相机是顺畅地邂逅那另一个现实的手段。”现实的确如此,摄影记录永远是一种潜在的控制手段,它享有其它艺术系统未曾想有过的力量,它在为城市与建筑带来美好时,也关注建筑审美的困境。这不是针对某个项目、某位建筑师、某位建筑摄影师而言,它特指摄影文明要成为一面镜子。今天中外建筑新品都面临多元与多变,碰撞与激荡,并非要“天人合一”和兼容并蓄。如何以摄影学的视角审视对建筑的表达,在建筑理论的浸润中强化思索与启迪,不仅是一种更为有益的超越,还是一种建筑摄影的新表现力。为此,今天在呼吁好的、有深度的建筑评论作品时,更期待建筑摄影家为城市奉上视野广阔的、批评标准严格的建筑摄影作品。

3.为建筑发展昭示未来

建筑摄影行业的发展有赖于建筑摄影师的成绩,有赖于作为建筑摄影学科的确立,更有赖于能自成一体的建筑摄影体系。现状是在全国勘察设计行业百万大军中,摄影的爱好者蕴藏在占绝大多数的工程技术人员里,他们不在意设备、不苛求主题,愿从本职工作及其对建筑的审美出发记录一切建筑发展过程。因此强化建筑摄影行业自身建设,使之专业化、学科化、高端品质化、服务化将是新一届建筑摄影专业委员会的任务和方向。

建筑表现论文篇(5)

一、建筑的生命本质。

建筑的生命本质特征主要是从宗白华先生持生命本体论的这一观点进行分析。宗白华先生认为:“建筑之特点,一方不离实用,一方又为生命表现。” 这一观点恰恰充分体现了宗白华先生的生命本体论贯穿始终的美学思想。

宗白华先生建筑美学的生命本质论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设计师和欣赏者之间的共鸣来赋予建筑物一生命气韵的空间。建筑设计者在对建筑设计创作时,表达着自己的设计理念和思想,以建筑来彰显自己设计的生命力,展现自己设计的风采。在欣赏建筑的过程中,对于欣赏者来说,就是自己生命体验和感受的过程,同时也是和设计者共鸣的过程。宗白华先生认为,建筑是大自然中的一个小自然,是人向大自然索要的一个人为的空间。而这个空间不是与大自然分离的,而是和大自然相通的、浑然一体的,是有生命的。它和人的生命一样,拥有着设计师和欣赏者赋予的特殊的思维。第二、结构形式是建筑艺术内容中最重要的因素,它是衡量一个建筑物是否优秀的必要条件,这种结构形式它不只是实现了人们眼前表面的“美”的价值,而且充分地表现了生命对美的向往与追求,给世人一种美的体验。第三、建筑艺术是表现的而并非模仿什么。表现一种设计师的理想、表现一种独特的思维,每一个建筑都有其独特的生命意义,象征着一种生命的本质。包括建筑在内的所有艺术形态,都具有“形”、“ 景”、“情”这三种艺术表现结构。

二、建筑的自然意境。

翻开中国艺术之篇,你会发现中国艺术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亲近自然,融于自然。

宗白华先生在他的文章中提道:根据《诗经》记载,周璇王先生的建筑艺术构思就像一只展翅飞翔的野鸡。这样形象的比喻,展现了建筑设计师对自然世界的喜爱或崇拜之情。“游、望、赏、居”是宗白华先生所强调的建筑艺术的基本思想。在宗白华先生所强调的建筑艺术的基本思想之中,“居”作为最基础的建筑功能,而“游、望、赏、”这三种功能的寓意为:人生在世,赏游于大自然之中,自然闲适。把它们作为建筑艺术的基本思想,是要把世人在大自然之中游历的闲适之情与建筑艺术融为一体。

俗话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建筑也有心灵的“窗”,建筑中窗的设计,乃是人与自然相沟通的媒介,人身于建筑之中透过窗赏析大自然,与大自然相沟通,这一设计恰好体现出了建筑设计者想亲近自然,融于自然的设计思想。优秀的建筑设计,不仅仅只是体现出它最基础的功能―――居,还要使其融于自然。

三、建筑的空间之美。

建筑本是空间的一种艺术,早在20世纪20年代,宗白华先生就在一系列论文中提出:建筑艺术首要特质乃是空间,并且为建筑下定义为:“建筑是在自然空间中人为创造出来的若干个小空间,而这些小空间又组合成为一大空间的艺术”。我们可以在追溯建筑史到建筑空间论的发展之中,充分认识到宗白华先生对建筑的空间之美这一理论的独特见解。

宗白华先生对建筑空间理论的独特认识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上。他认为:建筑就是一种创造空间的艺术,最初建筑的目的仅是为了居住,后来表现为建筑设计师的思想理念,建筑空间的每一个隔阂设计都充分体现着设计师的建筑设计理念。我们中国的园林建筑艺术乃是组织空间和创造空间的艺术表现,是建筑设计师按照自己的审美理念创造出来的空间。园林建筑设计注重空间的布置和设计,讲究虚实,强调隔通并济。

建筑表现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建筑非线性设计理念作为最前沿的科学理论,正改变着人们的世界观与思维模式,将成为当今信息社会的标志。建筑非线性设计方法在城市建筑空间设计中的实践,是塑造特色城市空间的可资研究应用的重要指导方法。

一、非线性建筑背景

非线性科学研究被称为“在科学的整体哲学与人类看待其世界的方式方面的一次重大转变”。美国的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非线性中心主任坎贝尔说:“非线性科学是研究那些不是线性的数学系统和自然现象的学科。1890年,法国数学家和理论天文学家亨利・庞加莱首次明确提出“非线性”的概念,从而拉开了非线性科学研究的序幕。2O世纪中叶开始,非线性科学理论的不断发明,突破了线性科学对人类的束缚,人们对欧几里德几何体系产生了怀疑,影响到人类产品制造业,则表现为产品形态的非标准化。模糊理论、混沌学、耗散结构理论、涌现理论、非标准数学分析等理论的建立,给人们展现了远离平衡态下的动态的稳定化有序结构;揭示了自然界丰富的复杂性潜力;清除了时间与空间的二元对立,表现了时空统一共呈的状态;歌颂了高度的连续性与流动性。

二、非线性建筑设计中建筑表皮的表现性和逻辑性 1、表现性

非线性建筑中,建筑表皮的表现性直白来说是材料的表现。从远古时期开始,材料的选择和运用就是建筑设计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非线性建筑这种特殊的建筑,材料所形成的建筑表皮的表现,至关重要。 “轻盈如薄膜的木地板,厚重的石块,柔软的植物,抛光的花岗岩,柔韧的皮革,生硬的钢铁,光滑的花心木,水晶般的玻璃,被阳光烤的得暖暖的沥青……所有这些都是建筑师的材料,是我们的材料。”表皮的应用会给非线性建筑的设计带来怎么样的诠释,是现代建筑师关注的焦点。 2、逻辑性

对于当代建筑师而言,以图案性的装饰重现建筑表皮显然是比较肤浅的。在进行建筑表皮的建构时,如何将表皮的装饰性统一在建造的逻辑之中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表皮的生成需要内在逻辑的支撑。建筑形式的生成需要逻辑,同样作为建筑中最能够被人们感受到的界面――建筑表皮的生成也是如此。没有逻辑支撑的建筑表皮设计是没有深度的,所以逻辑也就是非线性建筑表皮设计的依据和理由,它指引着设计过程的推进。同时,逻辑性不仅体现在材料上,还体现在结构和建造上。

三、非线性建筑设计中表皮的表现性与逻辑性冲突 1、表现性与逻辑性的矛盾原因

建筑表皮的表现性与逻辑性有着怎样的关系?符合逻辑的表皮就一定有表现力吗?是否可以为了表皮的表现性而违反逻辑?这两者能不冲突地共存吗?

在一定程度和范围讲,表现性和逻辑性是相互矛盾的。如中国传统建筑中的斗,用非常复杂的构件来传递梁到柱子的荷载,远没有一根斜撑来的直接,从逻辑角度来说,斜撑是最有效、最经济的减小跨度的手段,但是试想一下,如果造型丰富的斗被一根细杆所代替,中国传统建筑就会失去神韵,也失去了其伦理功能。

通常情况下,建筑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建筑结构与构造不能完全替代建筑本身,由于建筑有很深刻的人文因素,人的感情和意识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人们对建筑的认知。比如很符合力学逻辑的三铰拱在地面附近由于没有弯矩,构件截面很小,会给人以不安全的感觉。此时的结构构件虽具有逻辑性,但是它并没有表现出强壮有力的支撑感,给人以错误的直观感受。而往往不完全符合或违反逻辑的构件却有预期的表现力。所以,应充分利用现代材料加工技术,对材料和结构进行“真实与清晰”的表达,体现材料自身的美,或者用新的加工手段创造材料以往从未有过的感官体验。这样我们既忠实了材料和构造,也没有放弃对美的追求,并且能更有效地推动建筑的发展。2、表现性与逻辑性矛盾的解决方法

关于讨论非线性建筑中表皮的表现性与逻辑性的关系问题,我们会首先想到2010年上海世博会,各国带来的“建筑盛宴”。外部观察每一个国家馆的建造,每一座非线性建筑中表皮的表现与逻辑是非常融洽的,怎样做到这种平衡关系?以下就以世博为主要实例来分析这种关系。

(1)视觉表现的逻辑性

材料本体的表现是一种永恒的、实在的表现,可以抵抗建筑在意义上的阐释和形象上的象征,使建筑在这个纷繁瞬变的图像时代里成为人们实在的、可以依托的处所。通过材料有序或者是有秩的组织塑造,给非线性建筑赋予非同一般的特点,使得视觉表现淋漓尽致。 (2)设计逻辑中的材料表现 建筑设计不应该只关注表面形式,而生成逻辑才是重点。对于非线性建筑来说这点尤为重要,否则非线性设计的建筑革命将沦为对形式风格的时髦追求,而对建筑表皮这个多年来作为无数建筑师关注焦点和设计出发点的研究,不应只停留在形式的总结和经验的分析层面,更应从设计理念和建构方式的层面进行探索。

(3)逻辑性与表现性结合

当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存在着矛盾。同样,非线性建筑的表皮设计中的表现性与逻辑性相互作用也存在矛盾。建筑师通过表皮围合奇异的空间形式,反映了他们探究矛盾解决的表达方式。在这些表达方式中,充分诠释了非线性建筑中表皮的表现性和逻辑性的结合。这种结合驾驭在矛盾之上,完美地展示了建筑所要传达的哲学精神。

结束语:

随着社会大背景的变化,作为建筑美学主要体现者的建筑表皮已经逐渐地改变从属地位,受到了广泛关注。非线性建筑表皮就是非线性建筑理论在建筑表皮设计上的具体应用,结合多元文化的繁荣,视觉艺术、数字技术的空前发展,以及非线性建筑设计下的表现性与逻辑性完美的结合,使得非线性建筑更具魅力。

参考文献:

建筑表现论文篇(7)

1建筑表皮的定义

建筑表皮作为建筑理论范畴的概念被关注和研究,其最初的来源是英文中的两个概念:“Surfaceofarchitec.ture”和“skinofarchitecture”。’这两个英文概念,所指虽有交叉,但区别也很明显。一般来说,surface所指较广。可以泛指一切形式的建筑表面的形态;而skin这个概念更强调建筑表皮的功能性和相对独立性,而与建筑主体结构脱离可以被看作是skin这一概念使用的先决条件之一。

所以,可以认为,surface这一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包含skin这一概念的基本含义。陈志华先生译勒·柯布西耶的《走向新建筑》时将surface翻译为“表面”,“与本文中的(建筑)表皮是同一个概念。本文中所指建筑表皮对应英文中的“surfaceofarchitecture”,并有明确的定义和所指范围。

本文中的建筑表皮,指的是建筑和建筑的外部空间直接接触的界面,以及其展现出来的形象和构成的方式,或称建筑内外空间界面处的构件及其组合方式的统称。

一般情况下建筑表皮的所指包括除屋顶外建筑所有护部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特定几何形体造型的建筑屋顶与墙体表现出很强的连续性并难以区分,或为了特定建筑观察角度的需要将屋顶作为建筑的“第五立面”来处理时,也可以将屋顶作为建筑表皮的组成部分。对于以柱廊为代表的灰空间的建筑界面,建筑表皮这个概念含有两个层次的意义。作为界定空间的要素来看,应当将其整体的认为是外部空间和半室外的灰空间之间的建筑界面,也就是说,应整体作为建筑表皮来研究。而针对组成柱廊的单独的构件来说,其构件本身的外表面的处理也属于建筑表皮研究的范畴。也就是说,灰空间建筑界面的建筑表皮处理可以在整体和局部两个层次上加以探讨。

下面通过将建筑表皮这个概念与其它相关和相近的概念的比较,来进一步说明这个概念的特点和研究的范围。

2建筑表皮和建筑外墙

与建筑表皮这个概念直接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建筑外墙。除了建筑的屋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必然不会属于建筑外墙的概念范围之内以外,两概念的所指对象基本一致。都是建筑的护部分。护部分的构造方式、围合方式、与建筑功能的关系、造型特点处理等方面,是两个概念共同的研究对象。

两个概念之间最明显的区别是在其各自的研究侧重点上。建筑表皮更强调其作为建筑内外空间“界面”的特征。其所具有的特点是通过与建筑的外部空间、以及建筑的功能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体现的。建筑表皮具有一定的外部形象,而对此外部形象的研究更强调其相对独立的特性。从这个视角出发,结构特征仅仅是影响建筑表皮形式的一种技术要素,而不是这个概念的内涵所涉及到的特点。同样,关于建筑表皮实现的技术手段的研究也是将此类技术手段产生的与和建筑表皮相关的诸要素(如内外空间之间)的关系的改变作为主要研究内容的。而建筑外墙的概念首先强调的是其实体性,即一定材料以一定方式构成的用于分隔建筑内外空间的建筑构件的统称。其首先是作为一个实体、作为一个构件而存在的,其次才是由于它的存在方式的不同形成的不同的特点,以及这个特点对建筑设计的其他要素的影响。

作为构件,相邻建筑的建筑外墙并不存在任何关系;作为界面,在研究建筑表皮和建筑外部空间的关系的时候,相邻建筑的建筑表皮共同构成了建筑外部空间的界面。

由上述可知,建筑表皮和建筑外墙两个概念的所指范围虽有些不同,但大体相当,但其内涵的侧重点有明显的差别。建筑表皮这个概念更强调其界面性和形象性,而建筑外墙更强调其实体性和构件性。

3建筑表皮和建筑立面

这里说的建筑立面(facade),是指建筑的特定的面的外部形象。建筑立面虽然与建筑功能和建筑技术都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是一个建筑美学的问题。从古罗马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开始,建筑立面就是建筑学的一个重要的研究范畴。而建筑表皮的研究也涉及到其外部形象,自然也不不可避免地与建筑美学问题有一定的关联。所以,两者的研究范围有一部分重合,历史上关于建筑立面研究已经取得的成果为建筑表皮研究中的外部形象部分提供了重要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素材。

但建筑立面这个概念,主要是将建筑的特定的面的外部形象从建筑的其他要素中相对独立出来,用分析的方法,使用形式美学研究的方法,以研究建筑形象的美的规律,如各部分问的比例、尺度、对比和协调等。这些研究,虽然也是建筑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更是形式美学研究中的一个分支。而建筑表皮的概念对外部形象的关注,更多地是从类型学的角度出发,较少涉及形式美学问题,而更多强调其外部形象的整体的特点。

另外.建筑立面这个概念首先强调建筑各面之间的不同,然后才是各面之间的联系。而建筑表皮则强调自身的整体性和各面之间的连续性。

4建筑表皮和建筑形象

这里仅仅从概念辨析的角度谈一谈建筑表皮和建筑形象这两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建筑形象是建筑的外部形式,或称建筑外观,是指人们在外部观察建筑时得到的视觉印象。建筑形象主要取决于建筑体型、建筑表皮以及建筑特殊构件的处理,以及相关的一些其他因素。也就是说,建筑表皮是决定建筑形象的主要因素之一。

在建筑形象这个层次上,建筑表皮表达的是构成建筑护构件的各基本单位之间的组合关系。建筑表皮更多强调“面”的特色,可以被认为是建筑外表面的连续展开。

然而,建筑形象只是建筑表皮的一个方面的属性.建筑表皮同时还有其功能属性、技术属性以及空间界面属性。建筑形象是建筑处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建筑表皮是建筑内外空间界面处的构件及其组合方式的统称。所以,两个概念的研究范围虽有所交叉,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即使在两个概念有所交叉的研究范围里面,两概念研究的侧重点和研究工具也有明显差别。如形式美学是建筑形象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工具,而对建筑表皮研究则主要是理论基础和参考工具。

5建筑表皮研究的意义

之所以选择这个题目研究,是因为这个题目既有理论上认识和总结的意义,又具有建筑实践上认识和指导的意义。下面主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谈谈我对建筑表皮研究的意义的认识。

建筑表现论文篇(8)

1建筑表皮的定义

建筑表皮作为建筑理论范畴的概念被关注和研究,其最初的来源是英文中的两个概念:“Surfaceofarchitec.ture”和“skinofarchitecture”。’这两个英文概念,所指虽有交叉,但区别也很明显。一般来说,surface所指较广。可以泛指一切形式的建筑表面的形态;而skin这个概念更强调建筑表皮的功能性和相对独立性,而与建筑主体结构脱离可以被看作是skin这一概念使用的先决条件之一。

所以,可以认为,surface这一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包含skin这一概念的基本含义。陈志华先生译勒·柯布西耶的《走向新建筑》时将surface翻译为“表面”,“与本文中的(建筑)表皮是同一个概念。本文中所指建筑表皮对应英文中的“surfaceofarchitecture”,并有明确的定义和所指范围。

本文中的建筑表皮,指的是建筑和建筑的外部空间直接接触的界面,以及其展现出来的形象和构成的方式,或称建筑内外空间界面处的构件及其组合方式的统称。

一般情况下建筑表皮的所指包括除屋顶外建筑所有护部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特定几何形体造型的建筑屋顶与墙体表现出很强的连续性并难以区分,或为了特定建筑观察角度的需要将屋顶作为建筑的“第五立面”来处理时,也可以将屋顶作为建筑表皮的组成部分。对于以柱廊为代表的灰空间的建筑界面,建筑表皮这个概念含有两个层次的意义。作为界定空间的要素来看,应当将其整体的认为是外部空间和半室外的灰空间之间的建筑界面,也就是说,应整体作为建筑表皮来研究。而针对组成柱廊的单独的构件来说,其构件本身的外表面的处理也属于建筑表皮研究的范畴。也就是说,灰空间建筑界面的建筑表皮处理可以在整体和局部两个层次上加以探讨。

下面通过将建筑表皮这个概念与其它相关和相近的概念的比较,来进一步说明这个概念的特点和研究的范围。

2建筑表皮和建筑外墙

与建筑表皮这个概念直接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建筑外墙。除了建筑的屋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必然不会属于建筑外墙的概念范围之内以外,两概念的所指对象基本一致。都是建筑的护部分。护部分的构造方式、围合方式、与建筑功能的关系、造型特点处理等方面,是两个概念共同的研究对象。

两个概念之间最明显的区别是在其各自的研究侧重点上。建筑表皮更强调其作为建筑内外空间“界面”的特征。其所具有的特点是通过与建筑的外部空间、以及建筑的功能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体现的。建筑表皮具有一定的外部形象,而对此外部形象的研究更强调其相对独立的特性。从这个视角出发,结构特征仅仅是影响建筑表皮形式的一种技术要素,而不是这个概念的内涵所涉及到的特点。同样,关于建筑表皮实现的技术手段的研究也是将此类技术手段产生的与和建筑表皮相关的诸要素(如内外空间之间)的关系的改变作为主要研究内容的。而建筑外墙的概念首先强调的是其实体性,即一定材料以一定方式构成的用于分隔建筑内外空间的建筑构件的统称。其首先是作为一个实体、作为一个构件而存在的,其次才是由于它的存在方式的不同形成的不同的特点,以及这个特点对建筑设计的其他要素的影响。

作为构件,相邻建筑的建筑外墙并不存在任何关系;作为界面,在研究建筑表皮和建筑外部空间的关系的时候,相邻建筑的建筑表皮共同构成了建筑外部空间的界面。

由上述可知,建筑表皮和建筑外墙两个概念的所指范围虽有些不同,但大体相当,但其内涵的侧重点有明显的差别。建筑表皮这个概念更强调其界面性和形象性,而建筑外墙更强调其实体性和构件性。

3建筑表皮和建筑立面

这里说的建筑立面(facade),是指建筑的特定的面的外部形象。建筑立面虽然与建筑功能和建筑技术都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是一个建筑美学的问题。从古罗马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开始,建筑立面就是建筑学的一个重要的研究范畴。而建筑表皮的研究也涉及到其外部形象,自然也不不可避免地与建筑美学问题有一定的关联。所以,两者的研究范围有一部分重合,历史上关于建筑立面研究已经取得的成果为建筑表皮研究中的外部形象部分提供了重要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素材。转贴于

但建筑立面这个概念,主要是将建筑的特定的面的外部形象从建筑的其他要素中相对独立出来,用分析的方法,使用形式美学研究的方法,以研究建筑形象的美的规律,如各部分问的比例、尺度、对比和协调等。这些研究,虽然也是建筑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更是形式美学研究中的一个分支。而建筑表皮的概念对外部形象的关注,更多地是从类型学的角度出发,较少涉及形式美学问题,而更多强调其外部形象的整体的特点。

另外.建筑立面这个概念首先强调建筑各面之间的不同,然后才是各面之间的联系。而建筑表皮则强调自身的整体性和各面之间的连续性。

4建筑表皮和建筑形象

这里仅仅从概念辨析的角度谈一谈建筑表皮和建筑形象这两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建筑形象是建筑的外部形式,或称建筑外观,是指人们在外部观察建筑时得到的视觉印象。建筑形象主要取决于建筑体型、建筑表皮以及建筑特殊构件的处理,以及相关的一些其他因素。也就是说,建筑表皮是决定建筑形象的主要因素之一。

在建筑形象这个层次上,建筑表皮表达的是构成建筑护构件的各基本单位之间的组合关系。建筑表皮更多强调“面”的特色,可以被认为是建筑外表面的连续展开。

然而,建筑形象只是建筑表皮的一个方面的属性.建筑表皮同时还有其功能属性、技术属性以及空间界面属性。建筑形象是建筑处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建筑表皮是建筑内外空间界面处的构件及其组合方式的统称。所以,两个概念的研究范围虽有所交叉,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即使在两个概念有所交叉的研究范围里面,两概念研究的侧重点和研究工具也有明显差别。如形式美学是建筑形象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工具,而对建筑表皮研究则主要是理论基础和参考工具。

5建筑表皮研究的意义

之所以选择这个题目研究,是因为这个题目既有理论上认识和总结的意义,又具有建筑实践上认识和指导的意义。下面主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谈谈我对建筑表皮研究的意义的认识。

建筑表现论文篇(9)

1建筑表皮的定义

建筑表皮作为建筑理论范畴的概念被关注和研究,其最初的来源是英文中的两个概念:“surfaceofarchitec.ture”和“skinofarchitecture”。’这两个英文概念,所指虽有交叉,但区别也很明显。一般来说,surface所指较广。可以泛指一切形式的建筑表面的形态;而skin这个概念更强调建筑表皮的功能性和相对独立性,而与建筑主体结构脱离可以被看作是skin这一概念使用的先决条件之一。

所以,可以认为,surface这一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包含skin这一概念的基本含义。陈志华先生译勒·柯布西耶的《走向新建筑》时将surface翻译为“表面”,“与本文中的(建筑)表皮是同一个概念。本文中所指建筑表皮对应英文中的“surfaceofarchitecture”,并有明确的定义和所指范围。

本文中的建筑表皮,指的是建筑和建筑的外部空间直接接触的界面,以及其展现出来的形象和构成的方式,或称建筑内外空间界面处的构件及其组合方式的统称。

一般情况下建筑表皮的所指包括除屋顶外建筑所有护部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特定几何形体造型的建筑屋顶与墙体表现出很强的连续性并难以区分,或为了特定建筑观察角度的需要将屋顶作为建筑的“第五立面”来处理时,也可以将屋顶作为建筑表皮的组成部分。对于以柱廊为代表的灰空间的建筑界面,建筑表皮这个概念含有两个层次的意义。作为界定空间的要素来看,应当将其整体的认为是外部空间和半室外的灰空间之间的建筑界面,也就是说,应整体作为建筑表皮来研究。而针对组成柱廊的单独的构件来说,其构件本身的外表面的处理也属于建筑表皮研究的范畴。也就是说,灰空间建筑界面的建筑表皮处理可以在整体和局部两个层次上加以探讨。

下面通过将建筑表皮这个概念与其它相关和相近的概念的比较,来进一步说明这个概念的特点和研究的范围。

2建筑表皮和建筑外墙

与建筑表皮这个概念直接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建筑外墙。除了建筑的屋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必然不会属于建筑外墙的概念范围之内以外,两概念的所指对象基本一致。都是建筑的护部分。护部分的构造方式、围合方式、与建筑功能的关系、造型特点处理等方面,是两个概念共同的研究对象。

两个概念之间最明显的区别是在其各自的研究侧重点上。建筑表皮更强调其作为建筑内外空间“界面”的特征。其所具有的特点是通过与建筑的外部空间、以及建筑的功能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体现的。建筑表皮具有一定的外部形象,而对此外部形象的研究更强调其相对独立的特性。从这个视角出发,结构特征仅仅是影响建筑表皮形式的一种技术要素,而不是这个概念的内涵所涉及到的特点。同样,关于建筑表皮实现的技术手段的研究也是将此类技术手段产生的与和建筑表皮相关的诸要素(如内外空间之间)的关系的改变作为主要研究内容的。而建筑外墙的概念首先强调的是其实体性,即一定材料以一定方式构成的用于分隔建筑内外空间的建筑构件的统称。其首先是作为一个实体、作为一个构件而存在的,其次才是由于它的存在方式的不同形成的不同的特点,以及这个特点对建筑设计的其他要素的影响。

作为构件,相邻建筑的建筑外墙并不存在任何关系;作为界面,在研究建筑表皮和建筑外部空间的关系的时候,相邻建筑的建筑表皮共同构成了建筑外部空间的界面。

由上述可知,建筑表皮和建筑外墙两个概念的所指范围虽有些不同,但大体相当,但其内涵的侧重点有明显的差别。建筑表皮这个概念更强调其界面性和形象性,而建筑外墙更强调其实体性和构件性。

3建筑表皮和建筑立面

这里说的建筑立面(facade),是指建筑的特定的面的外部形象。建筑立面虽然与建筑功能和建筑技术都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是一个建筑美学的问题。从古罗马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开始,建筑立面就是建筑学的一个重要的研究范畴。而建筑表皮的研究也涉及到其外部形象,自然也不不可避免地与建筑美学问题有一定的关联。所以,两者的研究范围有一部分重合,历史上关于建筑立面研究已经取得的成果为建筑表皮研究中的外部形象部分提供了重要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素材。

但建筑立面这个概念,主要是将建筑的特定的面的外部形象从建筑的其他要素中相对独立出来,用分析的方法,使用形式美学研究的方法,以研究建筑形象的美的规律,如各部分问的比例、尺度、对比和协调等。这些研究,虽然也是建筑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更是形式美学研究中的一个分支。而建筑表皮的概念对外部形象的关注,更多地是从类型学的角度出发,较少涉及形式美学问题,而更多强调其外部形象的整体的特点。

另外.建筑立面这个概念首先强调建筑各面之间的不同,然后才是各面之间的联系。而建筑表皮则强调自身的整体性和各面之间的连续性。

4建筑表皮和建筑形象

这里仅仅从概念辨析的角度谈一谈建筑表皮和建筑形象这两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建筑形象是建筑的外部形式,或称建筑外观,是指人们在外部观察建筑时得到的视觉印象。建筑形象主要取决于建筑体型、建筑表皮以及建筑特殊构件的处理,以及相关的一些其他因素。也就是说,建筑表皮是决定建筑形象的主要因素之一。

在建筑形象这个层次上,建筑表皮表达的是构成建筑护构件的各基本单位之间的组合关系。建筑表皮更多强调“面”的特色,可以被认为是建筑外表面的连续展开。

然而,建筑形象只是建筑表皮的一个方面的属性.建筑表皮同时还有其功能属性、技术属性以及空间界面属性。建筑形象是建筑处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建筑表皮是建筑内外空间界面处的构件及其组合方式的统称。所以,两个概念的研究范围虽有所交叉,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即使在两个概念有所交叉的研究范围里面,两概念研究的侧重点和研究工具也有明显差别。如形式美学是建筑形象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工具,而对建筑表皮研究则主要是理论基础和参考工具。

5建筑表皮研究的意义

之所以选择这个题目研究,是因为这个题目既有理论上认识和总结的意义,又具有建筑实践上认识和指导的意义。下面主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谈谈我对建筑表皮研究的意义的认识。

建筑表现论文篇(10)

Abstract:At first, this paper briefly reviews the skin architecture and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of digital construction , and briefly introduces the related software and theory . Then It focuses on the current skin architecture of new features and new development from epidermis of linear and nonlinear, structure and materials, multiple properties of functions and culture.Finally, the author gives a outlook of the development of skin architectur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digital construction, and he thinks that it will help develop and continue the local culture.

Key words:skin architecture ; digital construction ; parametric ;non-linear

中图分类号:G6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建筑表皮在近二十年里,受到了建筑师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在当代,随着计算机技术在建筑设计领域的普及,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发展,建筑的表皮也逐渐呈现出了各种各样前所未有的新特征。这些特征虽然有其附表性的一面,但也的的确确有其实在性的一面。这种实在性涉及表皮的功能、表皮的空间、表皮的意义等多方面。此外,建筑学在当代被引入了更加广泛的理论和哲学范畴,表皮一词也由于其独有的复杂性和抽象性获得了新的建筑学内涵,特别是在数字建构这一大的背景下,表皮更是超越以往大范围地展现出了超越建筑学本身概念范畴的新的发展方向和特征。

建筑表皮的演变

在当代,建筑表皮的概念已经不再单一或者清晰,它可能是指维护结构的表层,也可能是指维护结构本身。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建筑表皮开始了一段由“独立”到“自我发展”直至“自成一派”的发展历程。这是表皮由简单的建筑围护与承重功能向复杂的、多元的社会功能转变的过程,也是一段建构设计从清晰明了到混沌复杂的过程。

在表皮的演变中,最具革命性意义的事件是:建筑表皮与建筑结构的分离——这成为了建筑表皮能够被单独出来进行讨论与研究的前提。19世纪,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与新技术、新材料的发展,原来需要“循规蹈矩”、“瞻前顾后”的建筑表皮开始能够摆脱结构体的强制束缚。表皮不再扮演承重者和维护者的双层角色。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一大批新颖、时髦的建筑开始出现,其中就有一大批耳熟能详的建筑,例如萨伏伊别墅、巴塞罗那馆。

此后,建筑表皮首先被赋予了美学或者视觉上的效果,成为了建筑艺术表演的“天然场所”。由于现代建筑对于建筑空间的强烈关注,建筑表皮一直处于一种“分离出来后却无人喂养”的尴尬境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建筑表皮的功能往往被认作是一种室内空间和室外空间的分隔。

20世纪中期以后,材料的结构性逐渐失去了原有的绝对支配的地位,建筑师的视野也逐渐从“如何建造”转变为“怎样建构”。弗兰姆普敦发展了当代建构理论,针对现代建筑中的空间绝对核心地位和后现代文化中的建筑“布景化”提出材料、结构与建造的重要性,讨论的重点不再是建筑的具体构造方式,而是希望从建构的概念入手建立本体论基础上的建筑评价体系。宾夕法尼亚大学教授戴维·莱瑟巴罗在《表皮建筑》一书中深刻地展示了表皮的历史厚度。从历史的角度对表皮进行时间维度上的讨论,不仅能够有力地回应当代建筑中典型的表皮现象,还能够回归建筑的本源,重新挖掘表皮的表面属性的内在潜力——感性上的而非单单是技术上的。20世纪末,从一些建筑师的实践当中,可以深刻感受到,建筑表皮不再被看作是室内空间和室外空间的分隔,而被视为一种室内和室外交流的媒介。

图1 赫尔佐格和德梅隆的LABAN舞蹈中心图2 让·努维尔的卡蒂亚当代艺术基金会大楼

现在,人们对于舒适度的要求程度、对于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都越来越高,表皮所要承担的责任也越来越重。不仅仅是新材料、新技术、新空间等建筑现象出现在二维的建筑表层中,新的建筑理论和社会现象也被加入到了二维甚至是多维的建筑表层之中。通过精心设计的表皮所传达的信息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地回应生态环境、反映社会现状、传递人们的情感。在此,建筑表皮的社会功能得以呈现。而数字建构背景下的更加“复杂庞大”的建筑表皮则为传递建筑学上乃至整个社会上更加“矛盾细腻”的“情感”提供了不可比拟的试验条件和模拟环境。

数字建构技术的发展

数字建构(Digital Tectonic)的发展史在整个建筑的发展史中可以说是相当短暂的,用沧海一粟来形容也不为过。

(1)1963年,计算机绘图运用到了建筑设计中,形成了第一代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omputer Aided Design)的思想开始逐渐形成。

(2)1990年,伴随着数码影像技术的成熟和计算机模拟动画能力的发展,计算机媒体化设计开始形成。

(3)1993年,互联网整合全球的建筑业和建筑咨询,这给传统的建筑行业带来了深远影响。

(4)1995年,计算机技术能够模拟虚拟建筑和虚拟空间,使得原本难以想象和绘制的建筑和空间能够被表达出来。

(5)2000年以来,数字技术的发展开始与设计思维、设计过程紧密地关联起来,一大批新式的建筑被表现或是被建构出来,超越笛卡尔体系带来的不仅仅是视觉的冲击,还有对于传统建筑设计体系、建筑理论体系和评价体系的反思。

尽管数字建构技术的发展史很短,但是其独一无二的魅力已经渗透到了建筑设计的各个层面。如城市空间形态研究、建筑空间分析、居住区采光分析等等。在认知心理学方面,一种人机类交互性质的界面,使得建筑师在设计的过程中,就能先于建造前以第三方的视角研究和感知空间和形体对于使用者心理的影响,进而实现以人为本的设计创作之路。

建筑表现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TU-8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8537(2008)09-0170-07

背景

龙庆忠先生是我国著名的建筑学家,他提出了建立在历史研究和实践应用基础上的建筑历史与理论教育体系,并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建筑研究生培养中付诸实践。龙先生的建筑历史与理论教育体系包括防灾、保护和设计营造法三大方面。由于龙先生年事已高,在其最后的学术生涯中,主要培养了防灾方面的研究生,同时创立了我国第一个建筑防灾研究室;在保护方面,龙先生也培养了研究生,并亲自指导了广州南海神庙等岭南重要历史建筑的复原设计。长期以来,以龙先生的助手或学生为主的华南理工大学(原华南工学院)建筑历史方向的学者,为华南地区文物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做出了重要贡献。相对上述两个方向而言,龙先生在古代建筑营造法方面的学术探索和成就不太为学术界所了解和注意,这笔学术遗产需要进一步发掘整理和深入研究。龙先生的古代建筑营造法研究,散见于其手稿和部分中,也见诸其建筑教育和言论中,影响了其学生和同仁。在本文看来,龙先生的古代建筑营造法研究,不仅是一种设计法则和设计规律的分析,同时也是对历史建筑营造实践中设计思想和设计理论的探索。龙先生在这方面的探索更多的与其对建筑防灾,建筑保护等方面的研究结合在一起,提出富有启发性的观点,其研究方法体现了鲜明的特色,可为今日研究所学习、借鉴。由于此前这一课题未曾得到系统的总结论述,本文仅仅是一种尝试性的初步解读。在解读过程中,本文将重点对部分与古建筑设计法则(主要表现为数理关系和尺度规律)直接相关的文献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尝试结合龙先生的其它文献,探讨龙先生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研究的学术思想和研究特色。

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研究的现状和趋势

中国古代建筑的设计理论,主要采用了工匠世代相传的方式得以延续。专论建筑的传世文献极少,地方性的、民间的建筑做法更是缺乏文献资料。现存的古代文献如宋代的《营造法式》,清代工部《工程做法则例》等,都反映了当时的官式建筑做法。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探索,表现为以上述两种文献为主,结合实例的分析研究。例如梁思成先生对清代工程做法则例的研究……陈明达先生对宋代营造法式的研究……等。在他们的基础上,经过众多学者的努力,对中古以来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探索不断有新的进展。

目前对于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研究,暂不考虑建筑实例稀少的唐代以前各时期,就唐代至清代这一时期而言,仍存在一些难点,例如下列课题

①宋《营造法式》提及的“材”模数制在唐至元时期实例中的应用程度和表现;

②清《工程做法则例》、《营造算例》、《营造法原》和实例的对比研究,我国古建筑实例少有大量精确测绘,公开发表更少,受限于此,这方面研究进展不多;

③模数营造法则从宋《营造法式》到清《工程做法则例》的演变过程,包括元、明时期的断代专题研究等。这方面的研究有一定进展,但受限于上述①和②两方面的成果,仍有待进一步深入。

④地方性传统建筑的营造法则。近年来,部分建筑学者开始将注意力转向地方性和民间建筑的工艺、地方传统工匠经验等领域的研究。这一转向,是对传统建筑史学以官式建筑营造法则为主流研究方向的拓展,是对近二十几年来对民间建筑(主要是传统民居)研究的深化,也是对近十几年来在建筑史学理论研究的反思后更为贴近历史主体、历史事件和历史实践的方法论转移。

龙庆忠先生的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研究概况

1 成果文献

龙先生对中国建筑史学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其大量的研究手稿中,目前其手稿仅整理出一部分,以《中国建筑与中华民族》为题于1989年出版为论文集。其中收入的下列5篇论文属于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方面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下文文献名后括号内为本文编号、文稿完成日期、文集页码)

《中国塔之数理设计手法及建筑理论》(文献Ⅰ:1987年6月;P16)、《营舍之法》(文献Ⅱ;完成时间不详:P87)、《论石券桥之设计思想》(文献III;1982年;P104)、《中国木构(梁枋柱桁椽等)由厅堂中间柱梁依次折减的计算方法》(文献Ⅳ:1986年3月P110)、《中国古建筑上“材分”的起源》(文献V;1982年之前;P246)。占论文集收入18篇论文的近三分之一,具有相当份量。在论文集所收的其它各篇中,有部分内容也涉及建筑营造法则的研究。此外,龙先生1986年1月完成的论文稿《论中国古建筑之系统及营造工程》(文献VI)也是一重要文献,1995年发表于《华中建筑》。

2 研究周期

在《论中国古建筑之系统及营造工程》序言中,可以发现龙先生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关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1956年、1965年、1978年,

1985年均分别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论文中相应的表格实际上也已经在上述各个年代完成。这三十年(实际上应考虑更早时期的探索)的研究过程,同时也正是中国建筑史学界对宋代《营造法式》及其反映的营造法则的进行探索并取得重要成果的时期,其中比较典型的研究成果包括

(1)梁思成先生主持的《营造法式》注释研究工作。这一工作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进行,因而中断,1983年出版了研究成果(仅有上卷)。

(2)陈明达先生对宋代《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的探索研究。这一工作源于其20世纪60年代初期对山西应县木塔的研究,到1981年出版《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

龙先生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一古建筑“营造法式”的持续研究,正如其同时代的建筑史学者们一样,是对主流课题的关注。

3 研究条件、研究资源

如同那个时代的所有其他学者一样,龙先生是在艰苦困难的条件下进行着自己的研究工作。现代中国古代建筑史学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中国营造学社的调查研究,研究者掌握的实例资料不足对建筑营造法则、尤其是尺度设计法则的研究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到目前为止,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很多研究文献仍集中关注于《营造法式》等历史文献的文本阐释,大量进行实例数据验证的文献仍显不足。即便如此,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龙先生的文稿中比较多的引用了实例的

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和探索,并参证以日本的资料例,如文献Ⅰ对日本古塔资料的引证、文献Ⅳ对日本中世纪建筑资料的引证等。这种中、日对比研究,在当代的中国建筑史学研究中仍显不足。此外,大量引证经史文献阐释中国古代建筑文化是同时代的建筑史学研究者的共同特征。

由于时代的限制,当时尚不可能展开对地方性和民间建筑的工艺、地方传统工匠经验的深入研究,以及将地方和官式做法进行比较研究。但是龙先生在其学术历程中,很早就注意到了地方民间营造的经验,并进行历史的分析。如在1930年表的《穴居杂考》一文(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一期),应属最早关注民居建筑的论文。

4 学术史影响

现发表的龙先生文章由于主要是由后人据其手稿编撰而成,其中有不少编辑上的不足,文字缺漏错乱也有;在表达上,文章具有明显的手稿特点,包括大量的参考文献内容的摘抄引用和计算,大量符号的使用等,同时由于时代的限制,龙先生的文稿在表达上很多时候无法满足今天所谓学术规范的要求,另外,文稿也有强烈的研究者个人特色,包括在当时时代背景下的微言大义式的一些表述。这些因素都影响了今日将这些文章作为纯粹的建筑设计法则研究文章进行研读,对这些文章在学术史上发挥影响带来了消极的作用。

龙先生在1980年代进行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生教育中,主要培养了建筑(包括城市)防灾方面的研究生。龙先生教育特点是在其自身多年研究积累的基础上,指导研究生继续探索,其成果往往是在龙先生手稿基础上的扩展和深化。可以想见,如果天假以年,龙先生是可以在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研究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的。今天我们对于龙先生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方面的文稿,应加以重视,以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主要文献评述

前述的6篇主要文献(文献Ⅰ~Ⅵ)可以分为四类。

1 文献Ⅰ

文献Ⅰ针对古塔这一特殊的建筑类型进行研究。其思路源于《营造法原》中外塔盘外阶沿之周围总数和塔总高相等的制度,由此得到了竖向尺度和水平尺度的基本关系。再通过各种实例数据的验证和分析,探索古塔各层高度、边宽的相互关系以及层间递变规律。由于古塔作为具有强烈仪式象征作用的多层建筑,其尺度一般具有较规律性的取值,这种倾向数理分析的方法是有效的。论文初步提出以下基本观点

(1)多边形楼阁式塔的公式是基本关系式,总高H=底边周长C=n×底边边长a(n为边数);

(2)以(1)式为基础,对密檐塔提出了参考关系式,总高H:塔底层之边长a=4~4.8,以4为多;

(3)各层塔身宽w:塔身高H=1/3~2/5。以1/3为古制,并提出以此取值代表古塔的台殿式传统;作为对比,部分密檐式塔首层为光平无柱的高塔身,是为阙榭式传统,其首层塔身宽与塔身高之比可达到1.2。尺度规律的探索联系形态和制度,并互为促进,这是古建筑营造法则研究中的重要学术传统,在陈明达先生《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中,我们同样可以感受到这一点;

(4)对于密檐式塔,结合砖皮数分析尺度,这就摆脱了纯粹的数字分析而联系到工程实践的可行性,是一可贵的研究思想。

2、文献Ⅲ

文献Ⅲ是对官式石拱桥这一特殊的建筑类型进行研究。此研究源于王壁文先生的《清官式石桥做法》(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四期62~114页)。这篇文稿相较于文献I,更典型地体现了龙先生探索古建筑数理设计手法的分析手段。不同于西方文化对几何作图法则的重视,这种以数字比例为主的见解也见于陈明达、莫宗江等学者的理念中。

3、文献Ⅴ

文献Ⅴ是对《营造法式》所提到的“以材为祖”制度的历史考证。龙先生在文中对“材”、“章”等作了辨析,并对八等材的数列规律提出了初步的设想。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龙先生指出7寸材的特殊性。文中引《说文通训定声》“材,木挺也,从木才声。才方三尺五寸为章。唐人言一檀,章双声,故言木之盛曰千章。”又引《类编》“唐式柴方三尺五寸日。”作者还引用其它古代文献,指出:“材是条直横长有一定尺寸的木挺。章是这种材的计量单位。”并据五台山佛光寺大殿月梁剖面为7:5,以及《营造法原》对界搁栅用7寸×5寸,提出“唐式柴方三尺五寸日撞。”中“方”为立方之义,方三尺五寸为一根标准方桁的体积,表示为0.7尺×0.5尺×10尺=3.5立方尺。故7寸×5寸可能是唐代的一种标准用材,这一见解后来也出现在其它研究者的文章中。材的概念源于基本构件,因此中国古代建筑“以材为祖”的思想,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数学模数,这一点在评价和研究中国古代建筑思想上也需加以重视。

4 文献Ⅱ、文献Ⅳ和文献Ⅵ

它们是关于古代官式木构建筑营造法则三篇重要文献。其内容各有侧重而互有补充。

(1)文献Ⅱ借用《梦溪笔谈》关于北宋俞皓《木经》的论述中“营舍之法”及其上中下三分的思想,意在对房屋整体设计作一通盘论述。其中“上分”的屋顶部分论述甚简略,“下分”分析台基以及栏杆的制度的论述则甚为细致亦少见他人研究。“中分”部分包括中分与上分的木构件在设计上的联系是全文的重点。其主要思路是综合比较《营造法式》、清式做法和《营造法原》中基本木构件的尺度关系,辨异求同。文献Ⅱ似乎成文较早,并未系统提出尺度设计的法则性结论,不过,文献Ⅳ和文献Ⅵ的基本思路和部分前导性观点此文中已经形成(文献Ⅱ中有关柱径与桁檩径关系讨论的小段文字再现于文献Ⅵ中)。

(2)文献Ⅳ则是综合比较清式做法、《营造法原》和日本中世纪(引自关口欣也的著作)三种对于房屋主要木构件尺度的计算方法,并概括为一个一致的传统法则;在一座建筑中设定一个主屋(即明间、正间等),决定其主要构件尺度后,向上和四周递减尺寸。这里最先决定的主要构件在《营造法原》中是大梁围;清式和日本中世纪则是用柱径。文献Ⅳ未涉及宋式的讨论,其主要用意不在于法则的推演,而是张扬此种技术传统的实用和经济价值,以之为现代建筑设计的借鉴。

(3)文献Ⅵ似可作为龙先生建筑营造法则研究的代表。前文已提到,该文稿历经三十年始成,1986年成稿后始终未发表,10年后才发表时龙先生已经离世一年。恐怕不能作为定稿看待。文稿分为三部分,大体对应于3个时期的探索,并对应于文章中的3个附表。

①表一成于1956年,显示出对于数列规律的重视,类同于文献Ⅰ、文献Ⅲ:同时也关注各间递变规律,即文献Ⅳ的研究内容。总的来看,表一是一个较为理想化的数列体系。

②表二成于1965年。按文中序言,这部分工作是从《营造法原》、《清式

营造算例》、《营造法式》三书制度比较中取得它们在建筑种类、用材、椽平、阑额高、桁径、柱径等关系,分为八项。这里的八项是按照《营造法式》八等材划分的,实际上这部分研究的主要贡献也在于为《营造法式》原文未明确的部分制度性内容提出了新的探索途径和观点。其探索途径的关键是利用《营造法原》的制度来推算《营造法式》的开间取值,本文尝试将原文中推演过程简化改述如下:

按《营造法原》,有下列关系式(围径比按3计算):

a 桁围=正间面阔×(1.5/10~2/10),有:开间=(15~20)×桁径(围径比按3计算)

b 柱围=正间面阔×2/10,有:开间=15×柱径(围径比按3计算)

c 大梁围=内四界深×2/10,有:椽架平长-4×梁高(梁围比梁高按10/3计算)

d 正间面阔×0.8=次间面阔

e 阑额高=柱高×0.1

根据《营造法式》,桁径取1材~2材(这里取桁径而不是取柱径进行推算,是由于宋式柱径相对较大)、四椽袱取2材~3材、次间面阔按2倍橡架平长、阑额高取2材,各项代入上面关系式,并相互复核,可以得到

f 正间面阔=20~30材

g 次间面阔=16~24材

h 椽架平长=8~12材

i 柱高=20材

上面是本文根据按原文思路推算的结果,可作为参考。如按原文表二,则较多直接采用了尺寸值,并以等差数列方式给出。

③表三成于1978年,增补了砖、瓦等项目,并把建筑类型调整为7大类,以当心间方的取值划分。

在本文作者看来,文献Ⅵ的最重要成果是在表2的部分。根据表2的内容完全可以在当时(1965年)就提出一个《营造法式》材分制度下各项建筑指标取值的解释系统;如果龙先生在1980年代前后更多倾心于此,那么我们今天将会读到两种关于《营造法式》制度研究的经典:龙先生的和陈明达先生的。这将对《营造法式》的研究带来更多的积极影响。

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龙先生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研究具有鲜明的特色,体现了其学术思想。本文尝试概括为:

1 基于道德感与实践感的规范性研究取向

相对于纯粹的实证性研究,以历史文献为主的营造法式研究,不可避免的都具有规范性研究取向的特点。身处现代中国古代建筑史学的开创期和建立系统中国建筑理论的动力,无疑会加强研究者的这一倾向;而在当时掌握的实例资料不足的背景下这一研究取向似乎也是唯一的选择。我们在梁思成先生的《清式营造则例》和陈明达先生的《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这两份经典文献中均可发现这种规范性研究的特点。龙先生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法则的规范性研究取向,并非出于一种对建立宏观统一理论的纯粹学术偏好,而是在其强烈的历史感和道德感支持下的实践方向。生于农村、长于动乱的旧中国,长期关注底层民众的营造实践,都促成了龙先生独特的学术关怀。在《序言》中,龙先生指出,“学习、研究、编写建筑史的,好像是‘知死’,实际上是在‘知生’。因为人死了的东西不仅包含着它生的时候那种活泼生气,而且会影响和推动人们去再生产。这就是知生的必要和所以。……”这反映了龙先生历史研究的学术思想。

2 面向民间的经验性研究取向

龙先生的文稿中多处综合比较《营造法式》、《营造法原》和《清式营造算例》的制度,用共时性的方法尝试建立一个系统的尺度规律。这种研究方法固然也是属于规范性的研究,但却另有值得考辩之处,而且也是不见于同时代其他学者的独特视角。这种从设计角度出发的研究方法论,其背后的根据是中国民间传统营造经验的稳定性,对木构件材料力学性能认识的稳定性。正因为如此,才可以在一定的前提下,忽略宋代和清代的系统差异、甚至官式和民间的系统差异,根据常用尺度的比例关系(具体而言,就是构件的高跨比、细长比之类),探索历史文献未能明确的某些营造法则。在文献Ⅵ中,这一方法的运用最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