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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知识大全11篇

时间:2023-05-25 18:12:56

科技创新知识

科技创新知识篇(1)

二、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辩证关系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对知识产权保护开始较早、保护力度较大的国家,科技创新的能力及科技发展的水平都比较高。经过较长时间的科技发展,发达国家的公众普遍形成了对知识产权进行尊重和保护的意识。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为我们提供了经验,可以看到,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是相辅相成的。

(一)科技创新推动知识产权制度的丰富和完善

首先,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和动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产生、存续及不断丰富和发展都是伴随着科技创新而进行的。科技创新是将智力成果转化成商品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知识产权贯穿其中,从这个角度看,科技创新不仅是智力成果的创造活动,也是知识产权的创造活动。其次,科技创新不断丰富了知识产权的内容。科技创新是一个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随着科技创新的发展而形成的。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为了实现对科技创新的保护,必然也会不断丰富、完善,不断拓宽其保护范围。再次,科技创新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发展。科技创新是一项无国界限制的活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科技创新也逐步呈现全球化的发展,与此同时,知识产权贸易突破了国界限制,出现了许多地区性和世界性的知识产权条约,知识产权呈现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二)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科技创新、为科技创新创造公平环境

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实质上是一个国家科技水平及综合国力在法律领域的集中体现。合理的知识产权制度可以激励和促进科技创新。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避免在专利领域对相关创新成果的模仿和抄袭,可以使专利人因为技术上的垄断而获得丰厚的报酬,可以激励科技创新的主体继续开展各种创新活动,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知识产权制度中专利权权利利益的实现以其使用为前提,这就促使科技成果转化成商业技术,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促进相关领域的经济发展,造福公众。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可以形成对智力成果的全面保护,形成一个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知识产权制度的存在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法律上的保护,使拥有知识产权的主体实现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通过对各种侵权行为的制裁,为创新者权益的维护提供了基础,为科技创新的主体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规制和环境。对大学生科技创新来说,知识产权制度实现了对高校技术创新的保护,不断激励着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

(一)完善知识产权的立法、执法及司法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规范仍不够完善,具有滞后性,为了全面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首先应该完善立法。知识产权法律应该随着科技的发展而不断更新,以适应时展的需求,满足科技创新的需要,通过颁布新法、修改旧法,使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更完善。在立法方面,不仅要考虑现实情况,更要具有前瞻性,既要吸纳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更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其次,应该完善知识产权的执法及司法活动,使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落到实处。对科技创新的成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登记并公布,对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严厉打击。

(二)建立健全大学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高校应该建立健全大学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专门机构来进行,从知识产权申请、审查、鉴定、评估到登记注册的全过程,都要实现高校与专利成果管理部门的衔接,同时要妥善处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和争议,实现对科技创新人才权益的维护。该机构还应实时对大学生科技创新进行知识产权指导,自觉维护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合法权益。高校还应广泛利用网络这一平台,通过知识产权网站的建立,形成高校内的知识产权库;通过与社会上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专业律师事务所的合作,获得来自社会上的专业帮助。

(三)加强高校知识产权普及工作、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

高校作为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加强对大学生的知识产权普及迫在眉睫。与西方发达国家贯穿教育过程的知识产权教育相比,我国大学生的知识产权知识十分匮乏。在进行科技创新的同时,将知识产权纳入到高校教育体系中去,使学生意识到必须将自己的智力成果转化成知识产权才能避免权益遭受侵害,使学生自觉地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成果。首先,可以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通过选修课的方式,丰富理科学生的法律知识,使学生往复合型人才的方向发展;其次,可以在高校开展知识产权专项主题讲座,通过法学专家、知识产权专家专业知识的传达,使学生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意识;再次,可以在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保护活动,通过学生的广泛参与,使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更深入、更全面。

科技创新知识篇(2)

1.加快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运用市场化方式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形成“一区十四园”协同发展格局。加快搭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等平台。丹阳市高性能合金材料研究院建成测试评价实验中心;句容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完成二期主体工程;扬中市建设智能成套电气试验检测等3个平台;京口区大禹山创意新社区招引企业100家以上;新区新建复合材料研发中心,孵化创新企业10家。

2.加快建设国家高新区。高新区创建部级创新型特色园区。加快科技创新一条街建设,建成科技大厦等载体,完善高新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功能;加快知识城建设,搭建数字出版技术等3个公共服务平台,吸引30家企业入驻。扬中加快建设省级高新区,丹阳、句容和丹徒争创省级高新区。

3.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高标准编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加快核心区建设,推进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句容分院、“丘陵农业星创天地”创业平台、大学生农业科技创业园、农业科普展销中心等园区平台建设,争取入园企业超10家。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等高校科研单位合作,不断提升园区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4.加快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突出“发展低碳经济,建设生态文明”主题,编制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推动生态文明、智慧城市、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型乡镇开展宜居、绿色、低碳城镇综合技术集成与科技示范,实施世业镇省级小城镇建设等示范工程。

5.加快创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构建知识产权培训—创造—运用—托管服务链条,加快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中心、专利运营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培训基地、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基地以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以培育创新型集群为途径,着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6.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强化“梯度培育、差异扶持、集群发展”思路,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促进科技型企业“小升高”,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家。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新增省级以上研发机构30家,全市拥有研发机构企业所占比重达40%。

7.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组织实施60个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产品200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9%。加快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编制“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要”九大产业技术路线图,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

8.培育创新型人才集群。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国际人才本土化和本土人才国际化。实施金山英才计划,进一步发挥高层次领军人才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举办科技企业家培训班,提升企业家的科技创新意识和企业创新能力。组织“‘’专家行”等活动,搭建人才服务经济发展的桥梁。

三、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着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市

9.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区域知识产权试点与管理,推进辖市(区)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区域示范工作,丹阳市、句容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等区域示范试点工作。实施全市专利数量与质量“双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千企”订单式培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全覆盖、大中型企业专利全覆盖,力争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9件。组织实施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等项目,推动领军型企业成为专利密集型企业。

10.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较上一年度增长20%。支持地方围绕特种船舶和海工配套、智能电气等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积极创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开展省贯标示范创建,加快国家标准贯彻实施。

11.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双打”和“护航”专利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展会知识产权维权,规范知识产权产品市场。创建中国丹阳(眼镜)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畅通维权绿色通道。深化专利维权托管服务,建强专利维权专家顾问团队。推进专利保险工作,保障企业创新发展。

12.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化。加快实施知识产权“走出去”战略,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联系合作,建设中瑞国际技术(知识产权)转移中心、中瑞生态产业园涉外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支持大学举办“三江知识产权国际论坛”。鼓励外向型企业申报国外专利。

四、以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为要点,着力推进政产学研协同创新

13.推进与在地高校合作。围绕高校科研单位的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强化产学研无缝对接。举办在地高校与市产学研合作对接会,设立高校合作专项,鼓励高校科技成果在市转化。组织开展“双百”、科技镇长团等专题产学研活动36场,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100项。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部级大学科技园建设,高新区争创部级大学科技园,鼓励各辖市区筹建省级大学科技园。

14.推进科技创新国际化。组团参加美国亚太商业展望(APBO)会议。组团赴俄罗斯、乌克兰、日本等国家开展航空航天、船舶海工、农业智能养殖等领域的洽谈合作。紧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建设中国—乌克兰()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跨国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平台。组织参加第五届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支持企业建设海外研发中心,推进企业创新国际化。

15.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建设。依托三个省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大力集聚吸纳科技人才、金融资本等资源。加快省船舶及海工关键配套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建设,做强“科技大学海洋装备研究院”;加快省智能电气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建设,“华北电力大学扬中智能电气研究院”创成省级重大创新载体;加快省航空配套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建设,建成材料性能测试分析中心、投融资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引进企业10家。

五、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抓手,着力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16.优化创新孵化生态体系。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筹等,培育众创空间、众创集聚区示范标杆,力争省级以上众创空间达10家。健全“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体系,加快建设一站式科技服务中心。落实创新创业政策,搭建创新创业交流平台,举办创业沙龙、创客大赛等活动,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

17.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加快部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知识产权援助中心、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突出发展总部经济,引进和发展研发服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专业和综合服务机构,加强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全市科技服务软实力。力争全市科技服务业总收入达125亿元。

18.完善科技金融体系。深入推进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试验区建设,不断扩大科技金融融资规模,全年帮助科技型企业融资超6亿元。继续推广“苏科贷”“镇科通”“镇保贷”“镇知贷”“镇科贷”等科技金融产品,构建覆盖创新创业全过程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培育壮大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吸纳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我市科技型企业或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强科技企业上市培育,推动科技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或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六、以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为目标,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19.优化科技项目管理。改进项目指南征集方式,实施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在采用无偿拨款、后补助、科技奖励等支持方式的同时,继续扩大科技贷款、股权投资等资助方式的比例。修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完善市级科研信用体系。

20.建立科学决策机制。与省科技厅在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重大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强会商。建立市科技局与辖市(区)、百亿企业、在地高校、医疗集团的联系协调机制,共同推进重大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成立科技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提升决策的科学性。

21.落实先行先试相关政策。鼓励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在新型研发机构、区域协同创新、科技金融、股权激励等方面进行探索,争取1条以上政策开展先行先试。筹建市产业技术研究院,采取合同研发、项目经理等市场化运行机制,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协同创新。

科技创新知识篇(3)

科技期刊与知识创新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科技期刊一方面记录创新成果,另一方面又是创新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开始,也是科技成果向市场过渡的桥梁。正是通过科技期刊的这种桥梁作用,创新成果才能被充分利用,才能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与创新能力是知识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动力,知识创新体系是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基础。知识的传播系统是知识创新体系重要的支持系统,是知识创新的资源。科技期刊是传播科技创新知识的主渠道。因此,从知识创新到应用,自始至终渗透着科技期刊的贡献,科技期刊担负着记录知识、传播信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人才的重任,在科技知识传播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知识经济时代科技期刊的载体作用

知识的传播分为直接传播和间接传播。直接传播是一种面对面的活动,非常局限;间接传播是通过图书、期刊、报纸、广播、电视等其他媒体间接实施。众所周知,出版物形式的图书、期刊、电子期刊、报纸较之广播、电视等更利于知识的存储和积累。与图书相比,期刊避免了出版周期长、传播滞延的弊端,而在传播内容上却发挥了图书所具有的专门性和系统性的优点;与报纸相比,期刊避免了缺乏系统性、学术性的弊端,却具有报纸的多样性和连续性。科技期刊所记录的创新知识是经过期刊编辑工作的严格筛选、审定、加工整理的知识信息,具有可靠性、规范性、权威性。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信息社会,信息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信息的价值与信息传播速度密切联系,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只有及时发表才能被称为创新。另外,新的成果发表以后,其他人会在这项成果基础上作出新的探索,促进这一学科的发展,所以科技期刊的出版周期也对科技发展产生很大的作用。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科技期刊应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缩短出版周期,及时传递科技信息。因此,科技期刊可以引导知识创新者的科研方向,帮助知识创新者完善和提高创新成果,使创新知识的传播和交流更系统、更深入、更有利于诱导新成果的诞生,同时,科技期刊也是展示学术思想的平台。

二、科技期刊的中介作用

科技期刊是科技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期刊的发展水平,集中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科学技术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对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中,科技期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中介作用。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但科学技术需要中介环节才能与生产活动相结合,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科技期刊是科研工作者发表科研成果的园地,也是人们获得信息的基地。科技期刊为知识的创造者、技术的发明者与工程的设计者之间提供了一片相互合作、相互交流的天地。科技工作者只有通过相互交流和探讨,才能使模糊的观念变得清晰,片面的认识得到纠正,散乱的概念得到整理,有缺陷的知识得到补充,创造性的火花得到触发。科技期刊把科技成果分布于世,传播为社会所知,从而转化为社会知识的组成部分,进而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实现知识应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都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和科研成果的创新。科技期刊是广大科研工作者进行学术交流和探讨的平台,它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知识创新、科技发展的必备条件。据有关资料记载,当今世界平均每分钟产生一个发明创造,并且这些发明创新很快被写成文字信息,在世界各地广泛传播。正是由于科技期刊的这种传播和纽带作用,使科技创新成果充分得到利用,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由此可见,从知识创新到应用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科技期刊。

三、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的作用

知识经济的发展最终取决于人才及人才的素质。与以往的经济不同,知识经济中知识是经济的最基本资源和生产的最核心要素。而科技的飞速发展使知识的更新越来越快,这使得获取知识成为终身任务,终身学习将是知识经济时代人们生存和发展的永恒主题。科技期刊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教育的园地。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期刊多样化载体,如光盘版、网络版等的出现,使科技期刊的这种教育功能将会越来越大。

另外,科技期刊在发掘人才和扶植人才方面,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编辑通过大量地审阅、比较、选择、修改和编辑加工,发表本专业具有代表性的优秀论文,这既是科技期刊编辑“人梯”作用的体现,也是社会赋予科技期刊的使命。而论文的作者由此而获得人们的肯定和支持,并引起学术界的广泛重视。如历史上著名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华罗庚等的成名,是与《物理学年鉴》、《科学杂志》那些独具慧眼的编辑分不开的。在知识经济时代,高素质的人才资源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科技期刊发掘人才、培养人才、扶植人才的功能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尤为重要。

编辑工作是通过生产有精神文化内容的出版物来为社会服务的,科技期刊的编辑要顺从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审时度势。观念创新是一切创新的基础,同样也是创新工作的动力。第一,科技期刊编辑在认识和思想上一定要牢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管理、运营机制上有所创新,走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之路,扩大业务创新范围、提高业务创新能力,如掌握计算机、网络新技术和方法,电子排版和办电子杂志、光盘杂志的业务知识,还要掌握并精通英语。英文是世界第一国际语种,世界上70%的科技论文是用英文发表的,SCI收录的英文期刊约为80%。英语水平差是许多科技期刊难以进入SCI的原因之一。因此,除写好外文参考文献,英文文题、单位名外,还应写好英文摘要,这是国际交流时专家获取有效信息的唯一来源。

总之,科技期刊是科技普及的园地,也是科技创新交流的平台,更是一个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科技期刊是知识传播与信息传播的重要推动力和重要支柱之一,也是社会赋予科技期刊的使命。

参考文献:

科技创新知识篇(4)

一、知识产权保护概述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保护对象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的专利。

(l)发明专利:发明是对特定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听和改进发明(对已有产品、方法的改进万案)

①产品发明: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劳动创造出来的各种成品或产品,如爱迪生发明的留声机、电灯:贝尔发明的电话等。另外,物质发明,即用一定的方法所取得的两种或以上元素的新化合物的发明,从科学意义上讲,也是一种产品发明。

②方法发明。方法发明是指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创造的操作方法、工艺流程。方法专利不仅保护方法本身,其保护效力还可延及到该方法创造的产品。

③改进发明。改进发明是指人们对己有的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提出实质性革新的技术方案,是在保护原有的独特性条件下改善己知产品的性能,得到新颖性。这种改进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之后,也成为专利权的客体。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由此可见,实用新型首先必须是一种产品,在何方法(不论是否新颖实用)都不属于实用新型的范围;其次是这科产品必须具有一定的立体形状、构造或者是两者的结合。再次,这种技术方案能够在工业上实用,对于一些不能在产业活动中生产使用的发明创造,不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最后,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是可自由移动的物品。产品的形状、构造和组合,也是可以获得实用新型就对象。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他们的组合所作出的反映美感的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受《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首先必须是独立的产品。如果只是产品不可独立存在的某个一部分,就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申请专利。

 二、国内外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英国是欧洲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最早实行专利制度的资本主义国家之一。产业革命使英国实现了由工场手工业向大打J器工业的过渡,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发明创新活动异常活跃,科技成果不断涌现。1624年,英国颁布了《垄断法》,初步建立起完整的专利保护制度。

日本曾创造过举世瞩目的“日本经济奇迹”。该国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是技术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二战”后,日本的创新政策是依靠完善的专利制度,引进先进的技术,在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自我创新和发展。日本在仅几十年里取得的巨大技术进步,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通过质量、技术秘密许可制度和技术援助,将国外技术有效地引入并二次创新。

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也同样表明,知识产权制度是在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推动下形成的。从建国到1978年,这一时期党和国家虽然认识到科学技术是最活跃、最革命的生产力,但在全国的中心工作并没有把经济建设作为重心,同时计划经济体制下缺乏科技创新主体,创新仅仅依靠人们的觉悟和责任感。因此,科技进步不够活跃,科技创新缺乏动力,创新水平低下。反映在制度上就是根本没有明确的保护智力创造成果的法律,只是在《宪法》上原则性地规定了公民有从事科研创作和方面创造的权利和自由,国家要发展科学技术和教育,除此之外就是依靠党和国家并不稳定的政策进行规范和保障。1978年后我国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空前活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深入人心,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使我国科技创新主体开始走向市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形成科技创新的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技术创新资源,并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开始构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相对应,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驶入了快车道,《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都在这一时期应运而生。2001年我国加入WTO,根据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要求,对我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进行了修改、完善,实现了与国际规则的对接,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三、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的互动关系

1、科技创新的发展促使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完善

由于科技创新具有可传播性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也就要求知识产权制度给予相应的协调和保护。由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相关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产生,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在科技创新的推动下,知识产权制度得以不断的完善,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2、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

科技创新是始于技术设想、终于商业上成功应用的过程。这一创新过程围绕着技术、工艺、设备以及管理等方面的展开,通过参与这一过程的诸项函数的多次重新组合,使某项知识和技术成果转化为商品,并获得市场化的经济利益。从生产以及生产目的时间发展来看,创新过程主要包括设想评估阶段、研究开发阶段、试验试产阶段、生产销售阶段。在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都有伴随着创造性的智力活动,知识产权贯穿于科技创新的全过程。可以说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创造活动,是产生知识产权的源泉。

3.科技创新拓宽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当代科技革命蓬勃发展,新发现、新发明层出不穷,多数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已经将专利保护范围几乎扩展到一切领域。关贸总协定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一切技术领域中的任何发明,无论产品发明或方法发明,只要具有新颖性、含创造性特征并付诸工业应用,均应有可能 获得专利。科技创新随着科学技术影响的扩大而日益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产生了许多新的权利载体和财富源泉,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打破原有界限向新的领域扩展。

4、科技创新促进新的知识产权权利类型的产生

随着智力劳动的高级化和科技创新的高层化,人类的新智力成果超出了传统知识产权的范围,推动着知识产权的发展。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的应用和经济发展带来的问题尤为突出:一系列新客体如基因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多媒体产品、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网络技术等都给传统的著作权制度带来了一系列冲击。特别是数字化技术、多媒体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发展,在知识产权领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这些都要求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必须给他们相应的保护,于是许多新权利也应运而生,如地理标记权、域名权、数据库权利、商品化权等等。

5.科技创新影响知识产权的实施方式

计算机软件极易被复制,也容易被模仿。生物本身具有繁殖能力,一旦被侵权,要有效控制也不易。数字技术及网络技术使作品的复制成本极低,传播速度更快。无论版权制度、专利制度、商标制度都越来越受到无处不在的侵权行为蚕食。传统的个人实施权利的方式遇到了很大的阻碍。为了应付这一局面,出现了大量的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自动清算中心。以专利为例,权利人的专利申请和公告可以适当略去一些影响其重要性能指标的技术关键,起到加强专利保护的作用。

6.科技创新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

最早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在各个国家内部实施跳。由于科技创新活动本身突破了国界的限制,创新成果的开发、传播和应用也必然要在全世界的范围内来实现。各国的经济竞争所引发的对新技术的渴求,从客观则要求科技创新成果打破地域的限制,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因此,随着科皮的进步,地区经济集团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逐步形成,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贸易也不断扩大和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突破了国界限制,由一国延伸至多国范围,许多地区性和世界性的知识产权条约相继制定。目前,已经缔结的世界性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近30个,地区性知识产权条约主要有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法语非洲国家的《班吉协定》等。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简称WIPO)建立,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全面走向国际化和国际规范化。

四、实施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推进科技创新

1、知识产权检索、检验制度:专利文献数量巨大、内容广博,世界上约有90个国家用约30种官方文字出版专利文献,专利文献每年出版100万件,其数量约占世界每年科技出版物的1/4。据统计,90%-95%的最新技术资料首先反映在专利文献上,查阅专利文献可以缩短可以时间约60%,节省40%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因此知识产权检索和检验制度是贯穿于单位的整个知识产权管理贯穿。在科研项目构思、立项、实施的各个阶段都需要进行全面的检索和检验,以防盲目开发,重复研究,也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项目立项前,可通过专利文献系统,详细了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最新技术情报,可以开阔设计人员的视野,提高研究与开发的效率;在项目研究的过程中,也要密切跟踪国内外专利动态,保持研究的先进性,二牛对研究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项目实施时利用专利文献对技术与经济进行预测,了解把握新技术的分布状态、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制定技术竞争对策和科研对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更要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分享社会给予的丰厚回报的同时,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研究和跟踪科技发展的最新动向,进行新一轮的创新。

2、知识产权激励制度:科技人员是单位科技创新的动力和源泉。提高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是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内容。2002年,最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详尽地规定了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标准;一项发明质量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被授予质量权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参照上述比例发给一次性报酬;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该规定从法律上明确了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应得的报酬,一定程度激发了广大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热情。但由于单位项目来源复杂,产权界定困难,且专利实施大多交给企业进行,能否产生效益及税后利润计算复杂,多数单位科技人员只是收取了一次性奖励,而税后报酬难以落实,该规定对科技人员激励作用不能很好体现。

参考文献:

科技创新知识篇(5)

世界上最早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是威尼斯共和国,15世纪,地处地中海沿岸的威尼斯共和国,商品审查和商品交换比较发达,科技创新活动非常活跃,出现了一大批科技创新成果。为了维护发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威尼斯共和国在1474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最接近现代专利制度的法律物理学家伽利略发明的“扬水灌溉机械”在1594年获得了专利权,保护期20年。

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也同样表明,知识产权制度是在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推动下形成的。1978年后我国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空前活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深入人心,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使我国科技创新主体开始走向市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形成科技创新的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技术创新资源,并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开始构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相对应,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驶入了快车道,《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都在这一时期应运而生。2001年我国加入WTO,根据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要求,对我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进行了修改、完善,实现了与国际规则的对接,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陆续加入了有关国际组织和公约,保护其他公约成员国的合法权益,加强了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往与合作。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在初级阶段就显示了面向世界、面向国际保护水平的高起点,并在执法方面也是积极主动、严肃公正的,形成了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体系。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的互动关系

1科技创新的发展促使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完善

由于科技创新具有可传播性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也就要求知识产权制度给予相应的协调和保护。由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相关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产生,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在科技创新的推动下,知识产权制度得以不断的完善,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2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

科技创新是始于技术设想、终于商业上成功应用的过程。这一创新过程围绕着技术、工艺、设备以及管理等方面的展开,通过参与这一过程的诸项函数的多次重新组合,使某项知识和技术成果转化为商品,并获得市场化的经济利益。

3科技创新拓宽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当代科技革命蓬勃发展,新发现、新发明层出不穷,多数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已经将专利保护范围几乎扩展到一切领域。

实施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推进科技创新

1知识产权检索、检验制度

专利文献数量巨大、内容广博,据统计,90%-95%的最新技术资料首先反映在专利文献上,查阅专利文献可以缩短可以时间约60%,节省40%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因此知识产权检索和检验制度是贯穿于单位的整个知识产权管理贯穿。在科研项目构思、立项、实施的各个阶段都需要进行全面的检索和检验,以防盲目开发,重复研究,也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项目立项前,可通过专利文献系统,详细了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最新技术情报,可以开阔设计人员的视野,提高研究与开发的效率;在项目研究的过程中,也要密切跟踪国内外专利动态,保持研究的先进性;项目实施时利用专利文献对技术与经济进行预测,了解把握新技术的分布状态、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制定技术竞争对策和科研对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更要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分享社会给予的丰厚回报的同时,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研究和跟踪科技发展的最新动向,进行新一轮的创新。

科技创新知识篇(6)

1.知识产权保护概述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保护对象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的专利。

(1)发明专利:发明是对特定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听和改进发明(对已有产品、方法的改进万案)。

①产品发明: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劳动创造出来的各种成品或产品。另外,物质发明,即用一定的方法所取得的两种或以上元素的新化合物的发明,从科学意义上讲,也是一种产品发明。

②方法发明。方法发明是指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创造的操作方法、工艺流程。

③改进发明。改进发明是指人们对己有的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提出实质性革新的技术方案,是在保护原有的独特性条件下改善己知产品的性能,得到新颖性。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由此可见,实用新型首先必须是一种产品,在何方法(不论是否新颖实用)都不属于实用新型的范围;其次是这科产品必须具有一定的立体形状、构造或者是两者的结合。如液态产品、气态产品、糊状产品、粉末产品等不能作为实用新型申请专利。再次,这种技术方案能够在工业上实用,对于一些不能在产业活动中生产使用的发明创造,不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他们的组合所作出的反映美感的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受《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首先必须是独立的产品。如果只是产品不可独立存在的某个一部分,就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申请专利。

专利法保护的主体是发明人或设计人。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有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之分。对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发明或设计人。职务发明创造则是以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并获得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但专利权的所有或持有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

2.国内外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世界上最早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是威尼斯共和国,15世纪,地处地中海沿岸的威尼斯共和国,商品审查和商品交换比较发达,科技创新活动非常活跃,出现了一大批科技创新成果。为了维护发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威尼斯共和国在1474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最接近现代专利制度的法律物理学家伽利略发明的“扬水灌溉机械”在1594年获得了专利权,保护期20年。

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也同样表明,知识产权制度是在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推动下形成的。1978年后我国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空前活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深入人心,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使我国科技创新主体开始走向市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形成科技创新的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技术创新资源,并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开始构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相对应,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驶入了快车道,《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都在这一时期应运而生。2001年我国加入WTO,根据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要求,对我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进行了修改、完善,实现了与国际规则的对接,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陆续加入了有关国际组织和公约,保护其他公约成员国的合法权益,加强了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往与合作。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在初级阶段就显示了面向世界、面向国际保护水平的高起点,并在执法方面也是积极主动、严肃公正的,形成了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体系。

3.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的互动关系

3.1科技创新的发展促使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完善

由于科技创新具有可传播性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也就要求知识产权制度给予相应的协调和保护。由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相关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产生,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在科技创新的推动下,知识产权制度得以不断的完善,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3.2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

科技创新是始于技术设想、终于商业上成功应用的过程。这一创新过程围绕着技术、工艺、设备以及管理等方面的展开,通过参与这一过程的诸项函数的多次重新组合,使某项知识和技术成果转化为商品,并获得市场化的经济利益。

3.3科技创新拓宽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当代科技革命蓬勃发展,新发现、新发明层出不穷,多数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已经将专利保护范围几乎扩展到一切领域。

4.实施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推进科技创新

4.1知识产权检索、检验制度

专利文献数量巨大、内容广博,据统计,90%-95%的最新技术资料首先反映在专利文献上,查阅专利文献可以缩短可以时间约60%,节省40%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因此知识产权检索和检验制度是贯穿于单位的整个知识产权管理贯穿。在科研项目构思、立项、实施的各个阶段都需要进行全面的检索和检验,以防盲目开发,重复研究,也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项目立项前,可通过专利文献系统,详细了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最新技术情报,可以开阔设计人员的视野,提高研究与开发的效率;在项目研究的过程中,也要密切跟踪国内外专利动态,保持研究的先进性;项目实施时利用专利文献对技术与经济进行预测,了解把握新技术的分布状态、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制定技术竞争对策和科研对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更要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分享社会给予的丰厚回报的同时,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研究和跟踪科技发展的最新动向,进行新一轮的创新。

4.2知识产权激励制度

科技创新知识篇(7)

第二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确定人员编制。认真履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研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整体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第三条增加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并给予重点支持,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逐年增加财政投入。“十一五”期间,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经费有明显增长,力争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用于发明专利申请资助、优秀发明专利技术产业化资助、专利行政执法、宣传培训、奖励和试点示范活动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单位应安排充足的经费,作为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保护和管理等日常支出。企业可以计入成本,事业单位可以从事业费中列支。

第四条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行知识产权知识宣传普及教育。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制定和实施全省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计划。人事和教育部门要将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列入干部继续教育的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十一五”末,全省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受培训比例达到60%以上,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达到70%以上,科技人员达到80%以上。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行政执法、中介服务等三大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懂技术、懂法律、懂外语、熟悉国际规则的高素质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十一五”期间,培养百名知识产权高级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千名管理和服务业务骨干。

第五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省、市、县(市、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要充实执法队伍,改善执法条件,强化执法手段,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认真查处各种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效率。建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多部门联合的专利保护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假冒和冒充专利行为,切实保护专利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实行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查论证制度。政府投资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立项前项目承担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有关部门要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切实保护好知识产权。

第七条强化知识产权考核评价的作用。政府有关部门要将知识产权的拥有状况和实施效果,特别是发明专利,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和民营科技企业等认定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奖励评审、技术职称评定和新产品、名牌产品认定等的重要指标。

第八条完善发明创造奖酬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对发明创造者的奖酬政策,积极制定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激励措施。专利权所有单位在专利权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后,可以从转让费、许可使用费的税后收益中提取不低于20%部分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

第九条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对我省重点发展领域的优秀专利产品,由产权单位申请,经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符合条件的列入优秀专利产品推荐目录,动态管理,定期。

以政府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为依托,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类投资,对列入优秀专利产品推荐目录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积极推荐优秀专利产品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知识产权可按有关规定作价投资入股,专利权可按规定质押贷款。

第十条增强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积极开展创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将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全过程。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单位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防止核心技术流失。

第十一条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与监督。

建设省级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常设市场,构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专利技术交易服务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三个平台,实现知识产权申请、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转让实施、信息检索、展示交易和评估论证等一站式服务。

科技创新知识篇(8)

引言

 

对于肩负知识创新与知识传播重任的高校而言,知识产权既是科技创新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又是自主创新发展的风向标。但是目前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现象在高校还十分普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大部分高校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知之甚少;另一方面与当下的高校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缺损有关;当科技成果产出后,科研人员不是去申请专利,而是急于、申报奖项。致使很多成果因没有专利授权而得不到法律保护。与此同时山寨、盗版、剽窃等现象日见严重,以学术腐败为名的新的腐败形式在高校蔓延开来。

 

据2010年对湖南省的25所本科、60所高职专科共计85所高校的专利调查报告显示:仅有27所高校申请过专利,其中获得专利授权的仅有11所。70%以上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处于无管理、无制度、无经费的“无政府”状态。“零专利”高校大量存在。究其原因,知识产权文化的缺失当为众因之首。国家“973”首席科学家沈义庆院士早在相关会议上多次强调知识产权文化的重要性,他提出“知识产权文化是促进科技创新的基础与氛围”,“知识产权文化是科技创新文化”。文化的基本内涵。通过科技创新可以积累新知识、创造新学说、探索新规律、追求新发展。而鼓励科技创新则是期望培养广大师生勇于创造,敢于面对失败的一种顽强的科学精神。通过创新使所在高校赢得声誉,把握生存的主动权,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国内高校依靠科技创新赢得发展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国防科技大学因“银河”、“天河”系列计算机的创新而享誉国内外,中南大学则因连续荣获国家科技创新进步一等奖而获得同行的赞誉。

 

1.2是一种崇尚诚信守法的文化

 

高校教育与科研讲求的是勤奋努力,严谨规范。它恰好反映了高校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内核。据中新网2011年10月13日讯:近日在教育部会同中国教科文制定的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高校教师应尊重自己及他人劳动学术成果,要保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力戒浮躁,诚实守信,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学术不端的行为。”该征求意见稿应当是对目前存在于高校的学术道德失范,学术丑闻屡见报端,学术环境不断恶化,学术评价体系不尽如人意现象的及时回应;同时也是创新和知识产权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时代需求。崇尚诚信守法,要求高校师生规范自己的科研行为,带头不做违规、违法的事;同时促进科学、公正、并更具可操作性的机制(包括诚信教育体系、诚信制度体系、诚信评价体系、诚信监督体系等)建立与完善。

 

1.3是一种尊重保护知识产权及人才的文化

 

人力资源是高校承担教育重任、从事科技创新的重要资本和源泉,是高校创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诉求。同时,若假以良好的文化环境,构建一个优质的建设平台,营造一种健康积极的促进师生科技创新的文化,形成一种“创造、创新本位”的价值观,而不是“官本位,权利本位”的利益观,那么高校的研发创造者将会真正以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为荣,并伴随着创造、创新的巨大能量,他们的科技成果将井喷产出,而不是目前所面临的“零专利”高校大量存在的尴尬局面。如果我们的社会对知识产权创造者像英雄一样去崇拜、去保护,那么创新将成为一种社会主流文化,模仿、剽窃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市场与环境,将自然地退出历史舞台。

 

2 知识产权文化与高校科技创新

 

高校肩负着传播和生产新知识,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参与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重任。而知识产权文化本质就是这种科技创新的各项活动的文化形态。

 

积累新知识、追求新发展的科技创新活动与探索新规律、创立新学说的知识产权形式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也促进了知识产权文化的形成。知识产权文化通过对知识产权认知的评价、结构的分析 、价值的引导、行为的约束为科技创新提供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因此,知识产权文化与科技创新密不可分,科技创新的成果是知识产权文化的物态表现,科技创新的机制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政策、法律及管理体系的形成基础,是知识产权制度文化的最重要的载体。基于科技创新是一种在知识产权意识形态影响下的个人或组织进行创造、管理、保护和利用的行为方式,它受知识产权观念文化的影响,反过来它又促进科技创新活动的知识产权导向。因此,知识产权文化的形成、积淀、传播离不开科技创新的形为模式、管理机制及创新成果的产生。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文化是一种在不断互动中促进的,以精神为导向的,以物态为动力的,以制度为保证的良性有机体。

 

3 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与培养

 

科技创新知识篇(9)

作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体现,科技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科技革命总是能够深刻改变世界发展格局,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18世纪以来,一些国家由于能够及时、准确地抓住科技革命的难得机遇,实现了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的迅速增强,综合国力的快速提升,有的甚至一度成为世界的引领者。大国的崛起无一例外。因而,要想实现国家的跨越式发展,必须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

然而近代以来,由于国内外各种原因,我国屡次与科技革命失之交臂。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在科技领域我们曾经一度处于不断追赶的状态,甚至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采取了“以市场换技术”的策略。如今,我国已成为具有重要影响的科技大国,科技整体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正不断增强。在一些领域,我国已经进入第一方阵,需要自主判断科研方向、预测技术路线。这就要求科技界应当拥有创新自信,从跟跑者逐步向领跑者转变。为此,指出:“我国科技界要坚定创新自信,坚定敢为天下先的志向,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勇于挑战最前沿的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力争在重要科技领域实现跨越发展,跟上甚至引领世界科技发展新方向,掌握新一轮全球科技竞争的战略主动。”

创新成果只有先知识产权化,才能更有效、更安全地产业化,并实现其商业化的社会价值。知识产权制度就是要为世界科技前沿产生的科技成果保驾护航。任何一项自主创新成果,都不等于天然的自主知识产权,即创造并不等于必然形成并拥有知识产权。只有当发明创造通过申请专利等方式成为法定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时,才具有法定排他性,才能形成真正拥有的权利。这一点对于世界科技前沿产生的科技成果尤其重要。

2015年10月5日瑞典卡罗琳医学院宣布,来自中国中医科学研究院的首席研究员屠呦呦凭借着发现抗疟疾特效药青蒿素,成为首位获得诺贝尔科学类奖项的中国科学家。这是中国科技人员对人类的伟大贡献,也是中国科学家以及整个中华民族的骄傲。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青蒿素这一中国版的原创药在给中国科学家带来无上荣耀的同时,却难掩中国青蒿素在国际市场的尴尬境地。统计显示:每年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的销售额多达15亿美元,但中国的市场占有量不到1%。原因在于,这一世界科技前沿的成果,作为中国唯一被世界承认的原创新药,青蒿素却没有属于自己的专利。当年,国人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和有关法律制度的缺失,是导致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

然而在通信领域,华为科技已经连续多年排名我国专利申请量的榜首,同时还积极申请国外专利。通过持续创新,目前华为已经成为通信领域的引领者,这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其多年来在国际范围内深层次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此外,华为还通过专利许可协议,向苹果收取专利许可费。华为与中兴的持续创新及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已经使中国通信产业在世界占据了一席之地。

因而,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科研所形成的一流科技成果,需要及时转化成自主知识产权,并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形成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真正形成国家竞争力。

面向经济主战场,推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创新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创新所带来的科技进步已经成为影响世界经济最主要的因素之一。科技变革深刻地改变着经济发展方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每一次重大的科技变革均会催生出一大批新兴的产业群,能够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带来经济总量,尤其是经济质量的提升。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总量不断攀升,目前已经居全球第二。然而长期以来,尽管保持高速的经济增长,但主要依靠资源、资本、劳动力等要素的投入,也造成了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这样的经济增长和规模扩张方式已不可持续,在三期叠加的压力下,我国正面临着动力转换、方式转变、结构调整的艰巨任务。需要通过科技创新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从创新的动力来看,只有直接或间接地形成经济效益,才是科技价值的真正体现。科学研究既要追求知识和真理,也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

面向经济主战场,科技要为经济增长服务,这不仅体现在经济总量上,更重要的是经济质量的提升。因而,必须加快推进科研及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使其真正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指出:“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这就要求,科技创新绝不仅仅是实验室里的研究,而是必须使科技创新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科技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到推广应用的整个过程,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多年来,由于科技管理体制及管理导向存在弊端,一些科技工作者,尤其是高校及科研院所,满足于将科技成果发表科研论文、形成专利、获得奖励,并据此得到职称上的提升,而忽视科技成果的转化。这导致,我国一直存在着科技及知识产权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尴尬局面,许多成果被束之高阁。尤其是知识产权方面,有些单位的研究过于理论化,而没有贴近实际需求,热衷于专利数量的提升,而不太重视专利质量和成果的转化。而当今社会,尤其一些新兴领域,科技进步突飞猛进。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科技正在不断地更新换代,一项科研及知识产权成果如果在一定时期内没有转化为生产力,其经济潜能和社会价值就会很快衰减甚至灭失。因而需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有效的工作模式,推动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在这方面,知识产权服务依然是有效的机制,能够促进知识成果的动态运用和价值实现。国家也正从政策层面积极拓宽知识产权资本化、产业化的渠道,创新知识产权变现和转化的方式。具体而言,例如国家知识产权局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创业投资等各类金融资本与知识产权资源有效对接,加快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为科研及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扫清障碍。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动的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专利价值分析等正是科研及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有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改善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环境,促进创新资源良性循环;有助于建立基于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多元资本投入机制,通过增值的专业化金融服务扩散,推广技术创新成果,全面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有助于引导金融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转移,促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

据统计,2014年专利权质押金额达48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92.5%;惠及1850家中小微企业,较上年增长31.3%。专利保险取得新突破,全面实现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综合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业务运营,全国有798家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投保专利保险,保障金额1.34亿元,其中投保专利执行险的企业数量较上年增长45.7%。

通过知识产权服务机制的有效运行,打通科研及知识产权成果到具体产业的“最后一公里”,使科研及知识产权成果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优化服务。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形成知识产权产业链

科技水平的提升应当是全方位的。但一定时期的科研投入则必须有所侧重,以便于在重点领域积聚力量,形成突破。当前,国家对战略科技支撑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迫切。科技创新必须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放在首位,要瞄准国家重大科技战略需求,全力攻克产业转型升级和保障国家安全的关键技术瓶颈,破解创新发展科技难题,掌握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从而推动我国产业和产品不断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跃升。掌握一大批能带动技术更新换代甚至颠覆性的战略高新技术占领国际综合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同时带动上下游及相关领域,最终形成具有高附加值的知识产权产业链。

指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把重要领域的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实施一批关系国家全局和长远的重大科技项目。这既有利于我国在战略必争领域打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更有利于开辟新的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方面,知识产权依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已经形成了一些成功经验。例如我国的高铁,在国外对其知识产权的一片质疑声中,从引进技术到消化吸收,再到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企业申请了大量专利,不仅保护了自身的科技成果,还有力地驳斥了某些认为中国抄袭他人技术的谬论。

高铁是一个包含多方面技术在内的系统工程,其涉及车体结构、牵引供电、通信信号、路基路轨、运营调度、桥梁隧道、综合监测等多个技术领域。早在2004年,国家通过了《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将高铁作为国家的发展重点。十年来,科技界在通过相关领域专利许可及转让等方式获得他国知识产权的基础上,依靠自身的技术力量攻克了高速转向架等九大核心技术难题,同时将自己的创新成果申请了专利。截至2015年底,我国在高速动车组等相关技术上拥有有效专利超过1.6万件,并已有部分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自去年合并成立新的集团公司以来,以年均申请量超过4000余件的规模迅速增长,在此支撑下实现转型升级,建设了全球领先的高速动车组等轨道交通装备研发体系和制造基地,在高速动车组装备基础技术、核心技术、共性技术研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总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已经形成了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铁技术体系。

科技创新知识篇(10)

人们往往认为,高职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具有高水平职业技能的一线劳动者,他们只需要按预定的工艺与方案展开生产,没有创新的空间,也不需要创新意识。因此,目前的高职教育更注重对于生产工艺和职业技能的培训。然而,在当今社会,任何的劳动都是具有创造性的,任何的技术进步与提高也都是来源于生产实践。高职院校之所以要与企业合作,目的就在于帮助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创造能力,主动思考、实践,发掘实际生产中的内在规律与隐藏问题,把课堂上学习到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转换为生产实践经验。高职教育作为培养生产、建设、管理第一线高技术应用人才的教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创新人才是新世纪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是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石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知识产权也从传统上法律意义上的转变为国家或地区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高技能一线劳动者,他们是企业实现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的根本力量,一方面通过职业技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一方面也应该了解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与研发成果。因此,高职教育除了重视对职业技能的培养,也要注重知识产权的教育,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与双向提升。

二、目前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现状

(一)国内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现状

1.师资力量与学生参与不足实现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关键是从事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教师。目前,高职院校对于科技创新与产权教育方面的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在质量上也无法满足需要。首先,目前高职院校中,专职从事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教师还比较少,难以负担起庞大高职学生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重任。对于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人才培养也缺乏一个长远的规划。为了让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能够真正的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就应该要根据经济、社会的现状,提出相应的教育需求,把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到高职人才培养的战略计划,落实相应的培养规划,才能解决师资力量数量不足。其次,目前高职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师资力量的质量上也难以满足需要。高职的人才培养是一个横跨多个学科的复杂过程,对于负责人才培养教师来说,要求也比较高。一般而言,教师不仅需要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知识,也要了解外语、法律、管理等相关知识,这就对教师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而目前我国高职教育的教师水平普遍比较低,难以达到这一要求。

2.课程安排上存在分歧高职院校对于如何开展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课程安排上也存在着认识上的风气。首先,对于是否应该开设专门的课程存在着分歧,虽然人们普遍认为应该设立相应的课程,但是有部分人认为,对于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的教育,横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开设对应课程难度比较大,应该根据学校的性质、特点以及实际水平来决定是否开展专门的课程。其次,对于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课程的性质还存在分析,一部分人认为应该将课程设为与公共课程同等重要的必修课,对每一位高职学生进行教育,培养他们的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意识。还有人认为,高职院校应该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把此类课程设置为选修课,等到条件成熟之后再转变为必修课。这种认识上的不一致也会阻碍整个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体系的发展。

(二)国外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现状

目前,国外对于科技创新的培养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国外对于人才综合化的培养比较重视。例如,有日本教育家认为没有综合,就没有伟大的文化突破;前苏联在上世纪70年代进行了教育改革,目的在于培养多元化、多方面的专业技能人才。其次,国外对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较为重视。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的许多大学都开设了创新中心,以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性的学习活动;前苏联也在全国建立了100多所发明学院,组织学生从事创新性的实验。最后,国外往往重视“全人”的培养。“全人”,意思就是视野开阔,有着有良好、全面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灵活性的人。德国教育家雅斯贝尔斯提出教育要在追求“全人”的基础上追求创新。对于知识产权教育方面,日本实施的时间不长,但是其范围广、动作快,是知识产权教育实行最为成功的国家,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的教育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支持,知识产权战略也成为了日本取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其次,在推行知识产权教育的手段上涉及法律、行政与经济,多手段并用,力求效果最大化。最后,学校的知识产权教育也很完善,从小学到大学,甚至企业员工的培训,都有知识产权相关的课程,并且开设了各种形式的课程,满足不同人群的教育需求。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教育的成功模式,值得我国高职院校的借鉴。

三、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创新平台的构建方法

(一)以科技创新教育为基础

在知识经济全球化的当今社会,国家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人才的竞争。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水平高技术的一线劳动者,有义务引导和培养学生对于科技创新的热情,让他们主动加入到科技创新的队伍中来,帮助他们养成科技创新的良好习惯。作为教师,要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意识与勇气,担负起对学生开展科技创新的时代重任。一方面,教师要改变传统围绕教材的陈旧观念,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启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注重他们个性化发展的诉求,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另一方面,改变现有的教师奖评制度,把学生的科学创新能力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在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给予学生更多自由选择的发展空间,让他们积极自主的参与到创新活动中,推进高职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发展。作为高职院校,也可以从经费中划分出一部分来,与企业合作,在学生去企业实践的过程中,往往有很多值得创新之处。通过采取各种各样的形式鼓励学生进行科技创新,引导更多的学生加入到创新活动中去,可以有效提高他们的科技创新能力,为科技创新教育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学生知识产权教育

首先,高职院校具有服务地方经济的社会功能,应该以相应地区的产业需求设置相应的专业,满足地方的需要。高职院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也应当结合地区特色开展。其次,知识产权课程涉及的专业知识较为广泛,课程综合性比较强,也具有比较强的职业特色。所谓职业特色就是指课程与学生的职业活动紧密相连,这就要求在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时,不仅要对学生进行相关知识理论的传授,更要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不同的就业岗位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实现形式可能不能,对于学生的要求也不一致,因此,在教育过程中,要针对学生的专业岗位,有针对性的介绍相关知识。此外,高职教育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对于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并非专业性的,而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的一种扩展,是提高学生科技创造能力和法律意识的有机一环。对于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理应成为培养学生文化水平与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的定位也应该通俗易懂,涉及面与受众也要比较广泛。最后,高职教育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因此,知识产权教育的开展也要开放。在课程的内容、方向与实施上,要根据时代的发展,进行相应的调整,在授课过程中,也要积极与企业、政府以及行业协会合作,让相应的从业人员协助教学任务的开展。

(三)构建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创新平台

1.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相结合。在教学活动中,必须将这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实现他们的互相促进与良性发展。这就要求教师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加强与知识产权相关从业人员的对话与协作。

2.要注重理论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认知的来源于动力。无论是科技创新还是知识产权教育,都离不开实践的支持。例如,对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必须以实践为基础,对于创新成果的保护,则需要在知识产权教育中介绍相应的对策。

科技创新知识篇(11)

中图分类号G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21-0020-02

0引言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地区之间人力、财力、物力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小,知识产权成为提高地区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世界各国都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国家发展的基本国策,纷纷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美国早在2001年就了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对专利技术进行大力保护;日本在2002年也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口号,其它发达国家也纷纷出台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依靠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发达国家不仅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也得到了很多政治利益。我国在2008年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要大幅度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创造、实施、管理和保护水平,提高创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的能力。时至今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数量不断增加,知识产权转化效果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高校是知识的聚集地,承担着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任,为整个国家及社会贡献了大量的知识技术。根据统计,影响人类生活方式的重大科技成果有70%产生在高校,我国也出现了诸如北大方正、清华同方等诸多知名企业。高校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但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无形资产大量流失,知识产权法律纠纷日益增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等诸多问题,高校在国家科技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与高校本身的地位不相称。因此,如何对高校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和管理,不仅是高校,也是全社会需要关注的重要课题。

1 高校科技创新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

1.1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为了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教育部出台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但由于传统观念的制约和宣传工作的滞后,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现象十分严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混淆。根据规定,职务发明成果的所有权属于高校,但很多高校科研人员将职务中的发明创造,以私人的名义申请专利,然后私自专卖,造成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根据数据显示,我国职务发明的比例远远低于非职务发明,全国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仅占40%左右,而在国外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比例达到94%左右。二是高校科技人员借调动和离职之便,将高校技术成果占为己有,造成高校知识产权流失。例如宁波大学某教师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将学校几项专利带走,自己成立公司,利用学校专利牟利,其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专利多达十多项。三是某些高校科研人员,素质不高,经不起诱惑,将课题研究成果私下出卖给企业,造成高校知识产权流失;四是技术泄密情况经常发生。高校课题负责人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课题完成后,没有及时将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原始手稿等技术资料收集好,造成泄密。研究生、博士生在校期间,会参与导师的课题项目研究,当其毕业后往往带走在校期间参与的技术成果,造成技术泄密。

1.2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堪忧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申请量和批准量是衡量知识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科研事业的支持力度,我国的专利申请数量逐年攀升,自2000年至今,我国每年向国际提交的专利数量以30%的速度递增,到2006年我国专利数量已经跃居世界第六位。到2012年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再攀新高,发明专利授权21.7万件,平均每万人拥有专利数量达到3.23件,截至2013年底,我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已达到4.02件,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科研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同时也说明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意识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专利数量依然处于偏低的位置,而且在申请的专利当中,真正能够体现先进技术和市场价值的发明专利并不多,体现基础性、原创性的发明专利更是数量偏低,很多专利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他人已经研究的项目或者已经申请的专利进行重复研究,浪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这样的专利研究成果投入市场后,很容易引发侵权行为。这些问题在高校中体现的尤为明显,目前,我国数量已经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但高校专利申请积极性不高、专利数量偏低,甚至有很多高校多年来没有申请任何专利,高校论文数量与专利数量严重失衡,这也与当前的职称评审制度有关,为了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高校教师会第一时间将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出来,而不是申请专利。结果很多专利技术由于缺乏新颖性不能收知识产权的保护,这已经成为高校普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

1.3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目前,很多高校并没有设置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没有针对学生的知识产权课程。据统计,仅有不到10%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机构,仅有13%的高校开设有知识产权课程。其他高校既没有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又没有开设相关的课程。有些高校尽管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但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在科技保密制度、人才流动的知识产权管理、技术合同管理、校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很多高校在与企业合作时,往往只关注有形资产和技术使用权,对校名等无形资产关注度不够,结果校名被抢注和冒用的现象十分严重,这也是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的一个重要表现;开设知识产权课程的高校也仅仅是在法学专业开设此项教学,真正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教师屈指可数。因此,很多大学生和教师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认识不清,高校很多科技成果通过的形式成为公开信息,丧失申请专利的机会,也不受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例如在70年代,我国研究人员经过长达十多年的研究,开发出化学药物―青篙素,引起全世界医药界的广泛关注。但由于没有及时申请专利,而是通过论文形式发表成为公开信息,国外企业稍作变动就申请了专利,结果造成我国每年将近5亿美元的损失,其原因就是知识产权意识的淡薄引

起的。

1.4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低

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大约在25%左右,能够实现产业化的不到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成果转化率,高校也是如此。根据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高校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在6000项至8000项之间,在高校申请的专利中有超过60%是发明专利,这充分显示了高校的科研平和原创能力。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高校专利转化率非常低,普遍低于10%,平均寿命也仅仅为3年左右。转化率低的原因是大量的科技成果属于基础研究项目,不需要转化为生产力。例如我国“985”、“211”等重点高校承接了国家“863”、“973”诸多科研项目,大部分项目都集中在基础研究的学科前沿,研究成果主要以课题形式展示,市场转化的可操作性不高。还有一些研究成果属于重复研究,没有转化的价值,例如我国科研部门曾准备投入巨资研究32纳米技术,但该项技术已由英特尔公司推出,技术已经十分成熟,继续研究价值不大,相关生产工艺也难以配套,很难将成果进行转化。另外,,目前我国高校将专利技术投向市场,会经过多环节审批,不仅增加了校方负担,也会延长技术转移周期,使转移风险增加甚至减损专利价值。这些原因都造成了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低的难题。

2 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策

2.1加强宣传、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校上下的共同关注和参与,无论学校领导、科技人员、管理人员或者普通师生都要加强知识产权意识。为此,高校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知识产权宣传作为学校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可以邀请行业专家开展知识产权法律讲座,针对具体的知识产权案例进行专题报告,强化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同时利用校内广播、学校网站、橱窗报栏等多种形式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对于学校领导,更是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熟悉《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新入职的教师,其工作与科研紧密相连,要着重加强对其的知识产权教育,一方面有利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深入知识产权教育,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由于不慎,出现技术泄密等问题的发生。同时也要加强对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尤其是博士生和硕士生,他们经常帮导师做课题研究,会接触到大量的科研信息,对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教育,可以尽量避免学生对科研信息的泄露,对其以后的发展也非常有益。

2.2加快高校专利的成果转化

首先,加大对专利转化的资金投入。高校专利要转化为生产力,就要与具体产业进行承接,这一过程不仅周期长,而且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当前的高校专利研发中,专利申请成功后,主管部门就会收回大部分的剩余资金,导致高校在专利管理、维护和成果转化过程缺乏有效资金。纵观国外高校,有大量的基金来帮助高校将专利成果进行转化,从而创造出更多的价值。我国高校基金主要用于学校建设、设备购买等方面,在专利研发和转化方面的投入较少。为此,高校需要建立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机制,除了政府投入之外,还要充分发挥校友捐助、质押贷款、风险投资等多种渠道,为高校专利转化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为了提高高校专利技术与企业对接的有效性,高校在科研项目立项时,要多征求企业的意见,某种专利技术应不应该研发、研发成功能否与市场对接,能带来多大的市场价值,企业往往比高校科研人员更多发言权,因此高校要加强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征求企业的建议,减少由于“学术思维”主导带来的立项误区。

2.3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建设

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建设是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保障,高校应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目前,部分高校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有的学校还是将科研处作为管理知识产权的部门。从实施效果看,成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可以承接高校科研处、产业办等部门的一些职能,将其进行重组结合,通过转让、技术许可等方式充分发挥其内在价值,使高校利用相关收入创造出价值含量更高。成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将知识产权与高校科研部门进行分离,有些知识产权,例如校名,并不属于科研成果,将其分类管理可以各行其职,避免互相混淆。另外,还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组织人员的素质建设,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性和职业素养,还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一定的技术背景和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高校要选择高素质和能力的人员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并加强对其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

2.4完善教师(科研人员)考核工作评价标准

高校应该根据实际,调整考核和评价科研人员业绩的体系和指标,在课题申报项目和成果评价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分量,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可将授权专利计入高校教师工作的考核范围,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工作中对知识产权创造及转化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实行倾斜。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评定时应把是否获得知识产权作为衡量是否有价值的重要标准,同时不能仅看其专利证书或者论文成果,应该结合社会中介机构对该成果的评价以及成果是否实施以及实施的程度等进行综合的分析。对于高校的在校学生可以成立专项奖学金,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如果在校生获得相关知识产权,对于贡献较大的指导老师应该授予教学成果奖。

总之,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益强烈的今天,高校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转化效率,为国家科研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王敏,谢再根.试论我国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J].大学教育科学,2006(4).

[2]谢焕忠.高校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J].中国高教研究,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