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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大全11篇

时间:2023-06-05 15:18:58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篇(1)

关键词: 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Key words: rural-urban integration;basic health services;equalization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11-0314-02

0 引言

城乡居民共享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的一体化是一体化新格局中的重要方面,人们期待通过城乡一体化,逐步缩小最后消灭城乡居民在共享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的差别,因此,在城乡一体化和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化进程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昆山市加大了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进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民生福利,基本形成了“应得尽得”和“人人有保障”的局面,城乡居民享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正逐步缩小。

1 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理论基础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由政府负责提供,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最基础的健康权而开展的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基本的医疗保障在内的一系列公共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所涉及的是人类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是马斯洛的“人类需求”金字塔中最底层的需求,个人只有在获得这两个基础需求保障后,才可能寻求更高层次的发展,从而最终推动地区和国家的发展[1]。

我国新医改方案中明确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奠定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改革方向。我国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范围包括“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2]。在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和卫生部的解读下,基本医疗服务“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财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卫生服务能力和大多数人的卫生服务需求,保证向全体居民提供一定水平的、负担得起的成本低、效果好的医疗服务。”[3]人们期待通过城乡一体化,城乡居民在共享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实现均等化,逐步缩小最后消灭因城乡二元机构所形成的城乡居民在共享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所凸现的差距。

2 昆山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2.1 当前昆山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现状

2.1.1 基本保障情况 按照“城乡有别、相互衔接、逐步一体”的总体思路,2003年起,实施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之初所有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不需缴纳一分钱即可无门槛领取基础养老金,发放水平从70周岁以下100元/月、70周岁以上130元/月,提高至目前的70周岁以下310元/月、70周岁以上340元/月,全面实现全民养老的目标。2004年,突破农村合作医疗的框架,率先启动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与城镇职工一样实行刷卡就医。2007年,在不断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又全面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扫除城镇少年儿童、城镇老年居民、六十年代精减下放人员等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盲区,把具有本市户籍、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全部人员纳入参保范围,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医疗保险全覆盖。

2.1.2 大病补助和医疗救助情况 建立城乡统一的大病补助和医疗救助制度,2007年,大病医疗补助基金并轨营运,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5万元以上至20万元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相同90%,目前调整为95%。2009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社会医疗救助办法,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实行统一的社会医疗救助,扩大了救助范围,包括五保户、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城镇三无人员、特困职工、重残人员以及本市所有年度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人员等八种对象,提高了救助标准,并实施保费救助、实时救助和年度救助。2011年1月起,取消了20万元大病报销封顶的规定。

2.1.3 基本卫生服务现状 昆山市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到100%,人口平均期望寿命80.85岁,其中男性78.58岁,女性83.04岁。截至2009年末,昆山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77所。其中市级医疗机构4所,区域性中心城镇医院及镇人民医院14所,市镇两级公共卫生机构18所,覆盖全市城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45所,规模以上民办医院16所,各类门诊部、企事业单位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共166所。截至2009年末,拥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6702人,千人医生数及护士数分别为3.47人和3.29人。医院、卫生院实际开放病床位数4296张,千人床位数为6.14张。

2.2 存在的问题

2.2.1 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当前,昆山市虽然经济发展比较快,但卫生资源同当地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比还存在不足。卫生资源与人才大多集中于市级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资源和人才投入也存在不足,造成了资源总量不足和个别医疗单位资源浪费的现象,这些都影响到昆山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进程。

2.2.2 卫生保障覆盖不全面 基本卫生服务是每个社会成员应当享有的卫生保健权益,而不能因为其收入水平或社会地位的差异而存在区别[4]。近几年,昆山市的医疗保障覆盖面虽然逐年扩大,可还有一部分农村老年人员考虑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要交纳的费用而没参加。另外还有一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如何妥善处理成为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间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差距,使低收入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得到保障,才能真正体现本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2.2.3 卫生服务费用分担不公平 自改革开放以来,昆山市的经济每年都保持平稳增长,当地群众总体收入得到大幅增长的同时,其收入水平的差距也日益明显。不同收入水平却能够享有同样的卫生补贴,交纳同样的费用享受同样卫生保障的体制违背了支付能力高的社会成员应交纳较多的卫生服务费用的筹资公平性的原则[5]。从这个角度看,低收入群体要与高收入群体缴纳相同的费用才可以享有同等的医疗卫生服务,他们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没有得到真正体现。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基本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基本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工作联系,强化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实现功能互补、防治结合和中西医并举。

3.2 提高基本卫生服务能力水平 大力培养卫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卫生知识技能培训,特别是对农村卫技人员开展培训和学历教育,加强全科医生、一专多能医生的人才培养,引进实用型人才,不断提升农村卫技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适应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的健康干预措施,实行团队服务和责任医师制度,将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强化对居民的健康管理,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的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加快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

3.3 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制定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方法,建立市、镇两级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督导考评。对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的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项目实施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情况与核拨经费、考核主要领导年度工作绩效挂钩,作为医务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根据上级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要求,确保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全面完成。进一步深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岗位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积极推进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分配要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奖勤罚懒,合理拉开差距,形成促进工作任务落实的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4 完善医疗卫生经费保障机制 政府要真正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必须将卫生财政支出置于公共财政制度框架和公共支出的优先领域和战略重点,纳入国家财政和社会公共福利财政制度“框架中”,满足人民的基本健康需要[6]。根据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机制,逐年增加公共卫生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2010年和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以常住人口为基数)按人均不低于33元和35元安排。根据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需要,设立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并根据财力可能逐年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公立医院按规定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给予专项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其服务人口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在全面考核评估的基础上由政府财政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助。

不断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考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及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要在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尽可能使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城镇居民同样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而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王志锋,张天.中国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地区比较及体制改革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6):68-69.

[2]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4-08.

[3]徐荣凯,曹荣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学习辅导材料[C].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181-182:93.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篇(2)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2 ― 0030 ― 04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一战略目标,并对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做出了全面部署。2009年7月,卫生部等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提出要“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年,我国启动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当前我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城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

关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内涵的探讨由来已久。早在1920年,美国耶鲁大学学者威斯诺指出:“公共卫生是防治疾病、延长寿命、改善身体健康和机能的科学和实践。公共卫生通过有组织的社会努力改善环境卫生、控制地区性的疾病、教育人们关于个人卫生的知识、组织医护力量对疾病做出早期诊断和预防治疗,并建立一套社会体制,保障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够享有能够维持身体健康的生活水准”〔1〕,这一概念在1952年被世界卫生组织采用并一直沿用至今。世界银行(1993)指出:“基本公共医疗卫生计划”包括“免疫、艾滋病防治以及基本临床服务。最低标准的基本临床一揽子服务应包括患儿护理、计划生育、围产期护理以及肺结核及性传播疾病的治疗等”〔2〕。在公共医疗卫生的许多领域,政府应该实行有效的医疗卫生方案,这类活动主要包括“免疫;以学校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和营养的信息及某些服务;减少烟草和酒精消耗的计划;为改善居民环境而采取的行为调控、信息和限制公共投资;防治艾滋病”〔3〕。常修泽(2007)认为基本医疗卫生“可定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它具有公益性质,可列为均等化的范围”〔4〕。马安宁等(2008)认为,基本卫生服务是“从现实性出发,指现阶段能够实现的、最大效用的、充分体现公平的、基本免费的、在基层卫生机构可以获得的服务”〔5〕。

近年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问题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美国学者D・C.哈同(1991)对美国俄勒冈州依据优先性对医疗服务进行分类的做法作出批评,认为只注重成本――效益的做法违反了救治原则,在面对人们发生突发性生命威胁状况时必须尽最大可能进行救治〔6〕。世界卫生组织(1996)强调,基本卫生服务应当实现在社会成员间的均等化,即使全体居民享有水平大致相当的基本卫生服务,而均等化最基本、最集中的体现是基本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即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有相同的机会获得卫生服务,而不因为其所拥有的社会特权不同而出现差别〔7〕。J・赫尔利(2000)认为,如果最需要医疗卫生资源的人在医疗保健服务中得到最多利益,那么在最大化健康所得的效率目标下,平等与效率就可兼顾〔8〕。瓦格斯塔夫等(1997)认为医疗卫生筹资应考虑两个方面:一是垂直公平,即不同支付能力的个人或家庭,为卫生服务支付不同的费用;二是水平公平,即有相同支付能力的个人或家庭支付相同数额的卫生保健支出〔9〕。我国学者崔惠玲等(2003)指出,卫生费用分配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及部门差距影响了中国卫生事业的整体业绩,通过增加对贫困地区的卫生投入,改善卫生费用的投资方向可以提高贫困地区的健康水平 〔10〕。胡琳琳(2005)研究发现,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的健康不平等程度处在较高水平;从地区比较来看,各地区的健康不平等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同时,收入不平等程度与健康不平等之间存在较为密切的关系〔11〕。王绍光等(2005)认为,以市场为导向的卫生改革不但没有解决医疗费用上涨问题,反而加剧了这一问题,在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降低了弱势人群对卫生服务的获取,使得卫生保健的公平性受到极大的损害 〔12〕。张东豫(2007)认为,城乡医疗卫生差异不仅会产生资源的浪费,而且会加剧人们的心理不公平感,这种不公平感在潜意识中不断加强,继而形成对社会的不信任,这对于我国建立和谐社会会产生不利的影响〔13〕。

可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全体公民都可以公平享受的、免费的、普遍的医疗卫生服务,在范围上包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前者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免疫、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精神卫生、卫生应急、急救、采血服务以及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和安全饮水等基础性领域;后者指采用基本药物、使用适宜技术、按照规范诊疗程序提供的最低标准的基本临床医疗服务。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就是要通过医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结果大致均等的医疗卫生服务。

当前,我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城乡差距十分突出,不仅制约了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一样平等接受医疗卫生服务,而且成为制约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因此,急需揭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现状和差距,为促进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提供依据。

二、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现状

近年来,我国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尤其在加强传染病控制、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尽管如此,我国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深入分析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不足是推动城乡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前提。

(一)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形势

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显著成就。2008年全国卫生人员达到778.1万人,卫生机构床位数441.66万张,卫生总费用17204.81亿元,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达到4.83%,卫生机构数达到89.1万个〔14〕。各种医疗机构遍布全国,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全面的医疗服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传染性疾病控制机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健全,为推动城乡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8年,我国居民期望寿命达到76岁,居发展中国家前列。婴儿死亡率1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1‰,孕产妇死亡率为45/10万,低于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水平。例如,印度的婴儿死亡率达到5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达到69‰,孕产妇死亡率达到450/10万;南非的婴儿死亡率为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7‰,孕产妇死亡率为400/10万。我国一岁儿童麻疹、百白破、乙肝疫苗接种率分别达到94%、97%和95%(如表1所示),疫苗接种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不过,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还存在比较明显的差距。例如,美国的婴儿死亡率仅为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仅为8‰,孕产妇死亡率仅为11/10万。这些关键指标远远低于我国。从表1也可以看出,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等国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都远远低于我国,说明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很高的这些国家相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展任重道远。

(二)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在资源配置,以及卫生服务的可获得性、质量和数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失衡,农村在卫生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方面与城市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从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来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处于明显的失衡状态。2009年,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城市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均高于农村。按照城市和农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的绝对差进行排序,城乡差距最大的五个地区依次是天津(919.8元)、北京(853.7元)、重庆(681.1元)、辽宁(629.7元)和陕西(611.5元)。其中,天津城市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1220.9元,农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301.1元,二者相差919.8元,绝对差距在全国最大。城乡绝对差距最小的是上海,当年上海的城市和农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分别是755.3元和697.1元,相差58.2元(如表2所示)。进一步研究可以发现,普遍地,城镇居民比农村居民更加关注医疗保健,其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明显高于农村。例如,2009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878.3元,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7.9%;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197.2元,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6.8%,其他各地区城乡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也处于同样的态势〔15〕。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城市卫生技术人员配置均落后于农村。2009年,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城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均高于农村。城乡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的绝对差最大的五个地区依次是青海(8.96人)、北京(6.56人)、(6.43人)、新疆(5.57人)和宁夏(5.2人)。其中,青海的城市和农村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分别是11.6人和2.64人,城乡差距在全国最为显著。当年城乡卫生技术人员绝对差距最小的是湖北,其城市和农村的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分别为4.69人和2.8人。即便如此,其城乡差距仍旧比较明显,二者相差1.89人。按照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分析也可以得到相同的结论。

我国医疗卫生设施、设备、先进技术基本上集中在经济发达的都市区和城市大医院,农村缺少卫生资源,造成城乡居民在医疗保健服务和卫生健康水平方面存在明显差距。例如,2009年,重庆市城市和农村的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分别为3.57张和1.84张,城乡差异十分明显。布局和结构不尽合理,先进医疗卫生技术、设备和优秀人才集中在城市大医院,一方面使得农村和基层社区缺少卫生资源,服务能力十分薄弱,另一方面也使大医院的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难以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

三、创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制度体系

要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城乡配置,构建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其一,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要合理界定各级政府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支出责任,探索将部分适合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上移的标准、机制和方法,强化省级政府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支出责任。给予地方政府与事权相适应的财政自,适时推进资源税、房地产税等地方税的改革,赋予地方政府对某些税种的选择权和某些地方税的税目、税率等的调整权等,充实地方税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奖补机制,建立起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完善必要的“对口支援”等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发挥财政均衡制度功能。

其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要根据疾病防控形势不断调整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稳步扩大服务范围,增强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可及性,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资金监督与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方式与方法。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合理设定任务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技术培训,提高服务标准。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其三,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讨建立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加强政府对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助力度,建立城乡均等化的医疗保障体制。在乡镇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配送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减轻农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切实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难题。

其四,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机制。放宽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居民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建立有序竞争机制。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增公共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尤其是乡村卫生服务系统倾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C・E・A. Winslow.The Untilled Fields of Public

Health〔J〕.Science, n.s. 1920,(51):23.

〔2〕〔3〕世界银行.1993年世界发展报告:投资于健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7,8.

〔4〕常修泽.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7,(02): 66-71.

〔5〕马安宁,郑文贵,王培承.“国民基本卫生服务包研究”概述〔J〕.卫生经济研究,2008,(04):8-10.

〔6〕Hadorn.,D・C・Setting Health Priorities in Oregon:

Cost-Effectiveness Meets the Rule of Rescue,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1991,26(05):2218-2225.

〔7〕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Equity in health and

health care,a WHO/SIDA initiative〔M〕.WHO,Geneva,1996:1.

〔8〕Hurly,J.,An Overview of the Normative Economics of the Health Sector〔C〕.//A.J.Culyer and J.P.New House.ends. North-holland Handbook of Health Economics.Amserdam:Elsevier,2000:55-118.

〔9〕Wagstaff,A.,Van Doorslaer,E.,Horizontal Equity and

Reranking in Health Care Finance:A Decomposition Analysis for the Nergherlands,Journal of Health Economics,1997,16:499-516.

〔10〕崔惠玲,郭华平,李彦敏.我国卫生费用投入及分配的公平性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03,(03):18-27.

〔11〕胡琳琳.我国与收入相关的健康不平等实证研究〔J〕.卫生经济研究,2005,(12):13-16.

〔12〕王绍光.政策导向、汲取能力与卫生公平〔J〕.中国社会科学,2005,(06): 101-120.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篇(3)

[abstract] the reform of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ervice has currently just started in china, and the state implemented different medical security system in urban and rural. however, the ultimate goal of chinese medical care should be the integration of health care in urban and rural. the ultimate way out of chinese health care is to achieve regional integration of health care in urban and rural by stages, to establish permanent health care management agencies,to allocate rational medical resources in the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to achieve the integration of health care financing in urban and rural finally.accomplished the unification of town and country.

[keywords] urban health care; rural health car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medical security

21 世纪以来,我国农村的城市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而且步伐越来越快。我国社会的发展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但是,在当前,我国城乡仍是呈现二元结构,我国在农村和城市实行的是不同的医疗保障政策[1]。因医疗资源有限,城乡分配极不合理,优质医疗资源高度集中在城市大医院,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仍未能得到切实保障。

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一种多元制度并存、分割封闭运行的体制。整个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被人为地分割为若干独立运行、相互封闭的板块,既在总体上体现出这一体系多元化的制度安排,又在每一制度中显示出其零碎化的制度特点。在基本医疗保障机制统筹层次低、保障能力弱的情况下,制度的多元化与碎片化交织在一起,既不利于实现人员流动与社会融合,也不利于发挥社会保险分散风险的互助共济功能、以通过规模化的医疗保险基金来维持其财务的稳健运行和实现可持续性。近几年来,我国医疗保障体系覆盖面的扩展,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推进,已经基本实现了全民覆盖的制度建设。但是,从公平性角度看,基本医疗保险存在多种制度并存、筹资模式各异、基金封闭运行、人群受益差别很大的问题,城乡之间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已经受到严重的挑战。

从长远来看,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建立城乡居民公平享有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使城乡居民公平享有疾病预防控制、妇女儿童保健和疾病早期诊断治疗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期逐步缩小城乡在接受卫生服务方面的差距,进一步加快城乡卫生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的进程。

1 我国在建设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中存在的障碍

1.1 城乡医疗保健资源配置失衡

城市卫生资源过于集中,高水平医生和高精尖大型仪器设备主要集中在城市大医院,而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资源不足,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相对较低,不能满足群众对基本卫生服务的需求。调查数据显示,70%的农村人口仅拥有52%的卫生技术人员。2007 年,每千人口医生数在城市地区为2.22 人,农村则仅为0.93 人,前者是后者的2.4 倍[2-4]。

1.2 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的差异

根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总调查,农村居民的患病住院率要低于城镇居民,前者为34%,后者为43%。另外,农村有14%的患者未采取任何措施,城市此项指标为10%。农村地区两周患病未治疗者中39%是由于经济困难。在不应出院而出院的患者中,城市有34.5%的是自己要求出院的,其中因经济困难的占53.0%;农村有47.0%的是自己要求出院,其中因经济困难的占67.3%。第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内容及实施力度明显不同,保障水平相差较大。主要表现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较低,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还比较突出。调查数据显示,就住院费用而言,参合农民次均补偿费用仅占次均住院总医疗费用的20~40%,患者需要承担60~80%的住院费用,比例很高。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者来说,患者仅需承担20~30%的住院费用,疾病负担相对较轻。

人们的卫生服务需求,近80%属于基本卫生服务,在社区即可以得到满足。由于我国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尚不健全,加之缺乏有效的政策导向,使得本该在社区可以得到的医疗服务被吸引到城市大医院,形成了需求的正三角形与卫生服务供给的倒三角形的不匹配状态。同时,由于人口老龄化进展加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急剧增加,健康教育等预防性措施直接面向人群的社区卫生服务短缺,这些工作均无法到位,不利于保护与增进健康。

1.3 管理体制问题

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各自建立一套完整独立的自上而下的管理系统,造成了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相互不能兼容、行政成本高的局面,存在着行政管理“多元化”的问题,成为各级地方财政和经办管理的沉重负担,因此需要尽快整合管理体制。第四,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卫生设施条件较差,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相对较低,不能满足城乡居民对基本卫生服务的需求.

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模较大,信息化条件优越,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素质高,而且经费有保障;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明显低下,不利于新型合作医疗的深入发展。

2 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的内容

解决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的公平性问题需要实行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的一体化[5-6]。从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实行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是我国医疗保障的最终出路和归宿。在最新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也提出“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的要求。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的一体化必须适应现阶段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需要而实行的缴费型社会医疗保险,通过在制度上整合规范,在管理上统筹安排,在组织上统一协调,在受益上基本均等,从而实现区域性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制机制的一致性。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改革是缩小城乡差距,增加社会公平性的重要途径。

2.1 医疗保障管理机构的城乡一体化

主要包括包括制度一体化、管理一体化和组织一体化。制度一体化就是从现在相互分割的多元制度(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过制度整合发展到二元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再最终向一元化的区域性一体化国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管理一体化首先是在基金管理上,从现有医疗保险基金各自为政、互不调剂的封闭运行转向相互融通、相互调剂的开放运行;其次是在信息管理上,从现有医疗保险管理分散信息系统的独立运行转向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与实现区域性信息共享;组织一体化就是从现有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多头管理转向建立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组织构架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协调。

当前,由于作为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没有法律上的固定和约束,因此没有一个固定的、专业的政府机构对其进行管理。医疗保障属于公共服务,必须有政府的管理作为其运行的保障。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要有一个法定的、统一的政府组织对其进行管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设立专业医疗保障组织机构,垂直领导,对城市和农村的医疗保障事业统一管理。各级政府中的医疗保障机构按照分级管理,以市(县)医疗保障为主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对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全面责任。

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保障机构全面贯彻中央的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把医疗保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医疗保障发展规划,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保证各项规划目标的实现。

医疗保障部门应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宣传、计划、经贸、教育、科技、民政、财政、人事、农业、计划生育、环保、药监、体改、中医药、扶贫等有关部门明确其在医疗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群众团体在医疗保障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市(县)级医疗保障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全行业管理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格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的准入,建立并完善医疗技术人员考核制度,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杜绝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执业,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要加强对乡(镇)、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规范管理,重点对医疗操作规程、医疗安全与质量、合理用药、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医疗器械消毒等进行监督检查。

2.2 医疗资源分配的城乡一体化

大多数农村人口通过三层医疗体系接受医疗服务:第一层是村一级服务;第二层是乡镇医院或卫生站;第三层是县医院。医疗资源空间分布不平衡。

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一体化要从市场和政府两方面来突破。市场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具有合理配制卫生资源的重要作用。从宏观方面看,全社会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和需要是在不断变化的,通过市场配置卫生资源,可以较充分、较合理地发挥卫生资源的作用,减少和避免资源的浪费。从微观方面看,市场经济要求每个医疗保健服务“产品”生产单位都必须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以最少的劳动消耗取得最大的劳动成果,并以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参与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竞争。

政府在城乡医疗资源一体化中的当务之急,是改进医疗服务机构的组织体制,加强对医疗服务设施投资和建设的区域规划。在城镇主要是大城市建立三级医院的合理分工体系,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双层结构的医疗服务体系。在基本理顺大城市医疗资源布局的同时,医疗资源可通过医疗集团组织向小城镇和乡一级行政区域转移和扩散,最终实现城市和农村医疗资源的平衡分配和共享。

2.3 医疗保障资金的城乡统筹

当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缓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若干问题,其核心原因还是一个资金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合作医疗没有像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那样稳定的医疗保障费用。因此,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最关键的问题是医疗保障资金筹集的一体化。这就要把城市医疗保障的筹资模式与农村筹资模式以及城市和农村的具体情况相结合[7]。

首先,政府财政支持资金的统筹。明确政府支持的力度和水平,不仅是医疗保障筹资的稳定来源,而且是医疗保障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其次,在确定社会化多元筹资渠道时,我们可以从社会公正的角度,以社会化的眼光寻找社会筹资的切人点,如国家可发行农村居民健康保障债券或农村居民健康保障筹集资金,在国债收入中安排一定数额用于农村健康保障,鼓励或号召社会各界对农村居民健康保障捐款等,还可以加大企业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金比例。

3 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实施路径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由来已久,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不能企图一蹴而就,需要根据城乡经济差距缩小进程来逐步实现,这种一体化与全国城乡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密切关联。

3.1 分阶段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

城乡医疗保障差距如此之大,有其产生、发展的原因和基础。造成城乡医疗保障分而治之的最基本原因是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城乡经济差距逐步缩小是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基础和前提。

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方面的分治也是出现差距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要从政策上想方设法促成城市和农村医疗保障一体化。首先,在一体化前期,可以先从管理机构上进行一体化,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管理机构。省级、市级、县级和乡级政府都要设立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对城市和农村的医疗保障进行法律、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其次,在城乡医疗保障的领导管理机构建立后,城乡医疗保障的医疗资源共享应该提到日程上来。在医疗资源的共享上,医生到乡村轮流工作提高农村医护人员的素质是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医疗器械、医药等医疗卫生资源应该逐渐走向从大城市大医院向小城市、县城和农村分散的趋势。再次,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实现领导机构、医疗卫生资源城乡接轨后,最后要实现医疗保障资金的城乡统一筹集、统一运作和管理。

城市和农村医疗保障一体化的实施需要把相互分割、多元并存的制度通过制度并轨建立起二元制度结构。制度整合是走向制度一体化的必经阶段,通过将多元制度整合为二元制度,为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体化做准备,从而建成区域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完成了各自制度内的相互整合以后,将形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种制度长期并存的局面。只有经过长期制度创新和重新安排,才能够打破两种制度并存的格局,最终形成区域性一体化的市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医疗保障机制的制度异质性将导致两种制度长期并存。

在建立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程中,控制医疗卫生部门的供方行为以抑制卫生总费用的过快上涨也将是十分重要的,否则,再完备的医保制度都将会被卫生总费用的过快上涨所摧毁。因此,政府主管部门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布局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放松管制、打破垄断,形成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多元竞争格局,以形成和完善医疗服务与药品的竞争性定价机制,增加患者的选择性;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彻底解决医疗机构“以医养卫、以药养医”的体制痼疾;规范医疗流程、推行按病种付费,缓解医生“开大处方”的“道德风险”;引导患者合理医疗消费,实行门诊的社区“首诊制”,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等级医院之间建立起规范的“双向转诊”制度。

3.2 分区域的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城乡存在不同的情况,所以必须因地制宜,在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步骤的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进程。在东部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基础比较好,可以先实行城乡医疗保障统筹发展,农村居民可以以个人或者以集体的身份参加城市里的医疗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实现城乡医疗保障的资金统筹。在西部地区,由于农村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农村居民还没有能力参加到城市里的医疗保险公司里去,这就要放慢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进程,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城乡经济差距的缩小,努力创造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的共同的经济基础,待时机成熟后再进行统筹。

城乡不同的医疗保障政策、医疗卫生资源的城乡分布不均衡等是农村医疗保障发展迟滞的原因之一[9]。从国际上看,我国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障的投入和支持太少,因此必须改变这种不合理现状。尽管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所导致的有差别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尚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存在。但从长远来看,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我国医疗保障发展的最终趋势,分阶段、分地区、有差别地将新农合制度纳入到全民医疗保障体系中,才是真正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长远发展的科学步骤。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创新机制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可以使全国人民都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创造稳定的社会局面,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是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对于提高全民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刘新建,刘彦超.2007.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目标的对策初探[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6(3):233-236.

[2] 龚俊洁.试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及城乡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4,(4):31-33.

[3] 王红漫,周海沙,李化.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国农村公共卫生系统[j].中国卫生资源,2005,8(1):5-7.

[4] 代会侠.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功能现状及其优化策略研究[m].硕士学位论文.2008.

[5] 赵曼,吕国营.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篇(4)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提到“医保”这个词,那么究竟“医保”具体指的是什么呢?事实上,它有两个涵义,既可以理解成医疗保险,又可以理解为医疗保障。但是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确是两个完全不相同的概念。医疗保险是通过缴纳保险费这种特定的方式来进行医疗筹资,然后获得相应医疗服务的一种医疗保障形式,它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保障。而医疗保险在我国一般就是指的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可以概括为“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谐发展”。当前我国工业化发展迅速,已经开始进入中后期阶段,要想使缴费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转变成全民共享,就要抓住这个时机,以工业带动农业,以城市反哺农村,形成城乡连通发展的大格局,进而实现区域性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体制机制的一致性,最终做到在制度上统一规范,在组织上整合协调,在管理上统筹安排,在收益上基本公平。

二、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问题探究

(一)医疗卫生费用分配不均

从城乡分配角度来看,我国医疗卫生费用分配一直以来存在着农村严重太低的现象。由于城市医疗等各方面的发展,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占据了政府的大部分财政投入,这就使农村和城市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一直处于分割状态,从而导致了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二元化问题越来越扩大。据不完全统计,最近10年来,虽然城乡之间差距逐渐缩小,但是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城市人均卫生费用平均是农村人均卫生费用的3倍。

(二)医疗保障制度存在差距

近年来虽然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断进行着一系列改革,最主要的当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由于广大农民普遍经济条件差、认知水平低以及健康保障意识薄弱,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没有得到预想的支持与认同,因此影响了参合人数。再加上政府干预让农民对新农合心存芥蒂,就导致了农村的医疗保险水平与城市存在差距。另外,还因为政府放权过度、投入不足;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滞后;医疗卫生筹资方式不合理:报销比例低、保障范围窄、统筹层次低,异地接续难等造成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机制存在差异。

(三)医疗资源可及性差别明显

在获取医疗资源的可及性方面,城乡人口也存在着较大差距。有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卫生人员数为644.72万人,而乡村医生和卫生人员数为91.65万人,仅占总数的7.03%;到了2013年,卫生人员数为1023.40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人员数为108.11万人,仅占总数的9.47%。据此可以看出近10年间我国卫生人员数量呈上升趋势,乡村卫生从业人员所占比例虽有所增长但涨幅很小,占总人数的比例更是还不到1/10。

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路径选择:统筹城乡发展的现实出路

(一)优化整合社会医疗卫生资源

合理地配置医疗卫生设施资源,就是为了让广大农民获得高效率高品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这就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公共财政投入,同时还要合理地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在此前提之下,再科学地利用设备、资金和人力资源。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农村医疗环境情况,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根本宗旨,整合现有的医疗机构和人员,逐步推进城市化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向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的目标迈进,最终缩小城乡差距。

(二)扩大服务覆盖广度

首先,不断加大对广大居民的医疗救助力度、疾病预防以及健康宣传与教育,尤其是老人、中小学生、孕产妇、农村妇女这些群体,不断扩大服务覆盖广度;其次,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流动也越来越频繁,“人户分离”人口也越来越多,这也是扩大服务覆盖广度重点关注的一部分人群,让这类群体不因居住地迁移而影响到医疗卫生服务的享用,最主要的是构建现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的联动机制,确保全体公民都能够均等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强化资金人才保障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努力完善公共财政政策,着力提高各部门经费开支的透明度,加大对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财政补贴力度。在对医疗卫生服务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审计时,全面性、综合性与公平性问题是医疗卫生服务支出的重点关注。

(四)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中国城乡卫生医疗服务一体化需要依靠政府、供方、需方及医疗服务第三方的四方联动来实现。增加卫生医疗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合理有效地对相关公共部门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建立和健全公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评价体系,从而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品质和效率。

(五)整合城乡医疗保险

依次打破城乡户籍界限、有无职业界限迫在眉睫。首先要建立统一完善的居民医疗保险体系,然后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两大制度进行整合;其次将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这两大体系进行整合,最终实现全体公民平等参保缴费、享受同等医保待遇的目标。

作者:梅杰 单位: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

参考文献: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篇(5)

1.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立

辽宁地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第一阶段即是建设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体系。2000年5月,大连市在辽宁地区率先启动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到2002年底辽宁地区全省范围内实施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自2004年7月辽宁省在台安、桓仁、大洼、法库、长海等5个县进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起,到2009年底全省已经全面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县、乡、村的全覆盖;2007年8月,辽宁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在沈阳、大连、葫芦岛三个城市进行试点工作,截至2009年底,全省14个市级和47个县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全部开展,以政府补贴与居民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将原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之外的全部城镇未参保居民,包括少年儿童、在校学生、未参保老年居民及其他未从业人员等,全部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截至2013年底,辽宁地区人口总数约为4390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917.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66.5%,农村人口1472.8万元,占人口总数的33.5%;2013年全省参加医疗保障的人数为4302.3万人,占总人口98%以上,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为1624.8万人,占37.77%,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708.5万人,占16.47%,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为1969万人,占45.76%。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内部市级统筹

辽宁省在完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后,则着手进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建设的第二阶段工作,即实现各项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内市级统筹。2011年4月,辽宁省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指导下,了《关于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意见》,提出从2011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从2012年开始,全省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相关的辅助制度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做到市级行政区域内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模式、信息系统的统一。沈阳、大连、辽阳3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先期实现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2012年1月1日起,其他各地也相继开始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目前,辽宁地区各市基本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

3.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1)农村居民大病保险

2013年3月1日,辽宁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正式启动。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商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各市保费标准从15元到22元不等;全省统一补偿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负金额1万元以上部分均按50%赔付,不设赔付封顶线,并且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实现医疗机构垫付、患者出院即时结算;统一承办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国人寿辽宁分公司承办辽宁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业务,统筹办理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统一监督管理,引入保险机构监督管理模式,强化了审核准确性,控制了资金风险。

(2)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辽宁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于2014年1月起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辽宁省内凡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只要住院看病结算时自负部分超过当地的起付线,就都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将不设病种限制、不设地域限制、不设报销上限,居民参保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延伸和补充。城镇居民只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不再另行缴费。

4.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市级统筹试点工作

2014年,辽宁省在继续深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的同时,探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辽宁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试点工作于2013年7月1日在辽阳市开始的,辽阳市7个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纳入市级管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实行市级统筹,按照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实行市、县两级共管、以市为主的运行模式,辽阳市落实“两个统筹”,一是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管理,将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工作全部纳入市级统筹管理,实行全市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和经办业务;二是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划归市财政专用账户管理,专款专用,同时统一补偿政策,实行统一支付。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工作

2012年5月,沈阳市于洪区成为辽宁省首个统筹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试点区,进行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试点工作。于洪区作为辽宁省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随着全区城市化进程发展的加快,于洪区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同时创新思路、借鉴其他省市经验,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一,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目前,于洪区已经将农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按照政府、集体、个人3:4:3的比例,为农民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等待遇。街道还为城乡居民发放了融合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新农保、城乡低保、粮食直补、综合缴费等多项功能,各类保障一卡缴费、一卡支取的“幸福卡”。

(二)辽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现状评析

总的看来,辽宁地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整体体现为统筹层次偏低。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是指医疗保险资金征集、管理和发放的范围。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低,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就难以符合医疗保险“大数法则”,从理论上讲,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越高,其抗风险能力就越强,资金的安全性及保障能力就越高。目前辽宁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偏低一方面是体现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县级的低统筹层次,基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管理风险难控制,进而影响基金的合理调配和使用;另一方面是体现在各统筹地区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差异大,各项制度独立运行,难以适应人口流动等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异地就医受到严格限制,目前辽宁省大多数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卡都仅局限在本区域内使用,异地居住人员无法在所居住城市使用医疗保险卡购药和门诊治疗,而异地住院则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并且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需要先垫付医疗费,回到参保城市再凭单据报销,报销手续繁琐,报销时间迟滞,而起付标准往往也要高于本地就医标准。与全国其他省份横向对比,辽宁地区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水平也相对落后。目前,全国已经有天津、青海、山东、重庆、广东、宁夏、浙江等七省(直辖市)完成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一体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辽宁地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目前只在沈阳市于洪区开展试点工作。

二、辽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的障碍分析

(一)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二元化

城乡经济的二元化发展水平是影响辽宁地区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发展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由于建国初期我国“重工业轻农业”的历史原因和城乡地域差异的自然原因,造成我国经济发展上的城乡二元结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我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差距悬殊。2012年辽宁地区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222.67元,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9383.72元;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方面,2012年辽宁地区居民消费支出为7894.4亿元,其中,城市居民消费支出为6560.6亿元,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为1333.8亿元,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构成比例为83.1和16.9,差距较大;再看人均消费支出水平,2012年辽宁地区人均消费支出为17998.7元,其中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3064.9元,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8651.7元,差距也是十分悬殊的。差异悬殊的城乡经济发展水平,是辽宁地区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大绊脚石。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差距巨大,使不同群体的投保支付能力相差悬殊,农村居民的低收入水平导致其投保支付能力的低下。以沈阳市为例,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金额为500元,如果要将农村居民的个人筹资金额由70元提高到500元,对于年人均收入不足万元的农村居民来说,很多农村居民将难以负担而放弃投保。另一方面,在农村收入水平较低前提下,仅依靠提高农村居民个人筹资金额难以实现筹资标准的统筹,地方财政必须发挥作用,加大补贴金额,然而辽宁地区农村人口数量庞大,2012年,辽宁省农村人口为1494万人,仅靠财政补贴实现筹资标准的统筹,对于地方财政的压力是巨大的。

(二)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差异较大

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制度分设、管理分离,其筹资标准和补偿水平差异显著是辽宁地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难以统筹的另一个原因。一方面,三项基本医疗保险中保障水平最高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现在筹资标准最高、补偿水平最优、保障范围最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次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体保障水平最低。如果以现有各自的筹资水平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医疗保障待遇均等化,无疑会影响原来保障水平较高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因此,要提供同样的保障水平,必须要统一筹资水平,然而,缩小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差距也并非是一夕之功,受经济发展水平、群众心理承受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另一方面,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金运营和管理由不同部门分治造成制度间衔接困难。因为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用和管理各自独立,平台建设不衔接,信息互通有限,加大了部门间的协调成本,增加了运行和管理成本;另外制度间的难以对接,即使两项制度在筹资和补偿上逐渐加强衔接,衔接的行政成本也会很高。这些均从不同程度上阻碍了辽宁地区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

(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辽宁省各地区间、城乡间所提供的公共医疗卫生存在很大差异,这也阻碍了辽宁地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发展。城乡二元化发展使得卫生资源分配不合理,优质医疗资源和人才更多的涌向城市,而农村地区的基本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人员与城市相比,具有明显差距。2011年,辽宁省拥有医院数量为83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38家,乡镇卫生院990所。拥有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为198577床,每千人拥有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为4.67张,每千人拥有医护人员数为4.46人。而其中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数为26995张,人员24780人,每千人农村人口拥有乡镇卫生院床位数为1.30张,每千人农村人口拥有乡镇医护人员数为1.19人。不均等的医疗资源分配除了会导致资源的低效率利用,无法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外,同时也阻碍着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发展的步伐。以沈阳市为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保居民在乡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70%-85%,区级医院为65%-80%,市级医院为45%-50%;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在75%-90%左右。如果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以现有辽宁地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结构,人们更愿意选择医疗条件和医疗服务更好的更高级别的医院,这样无疑会给医疗机构造成巨大的压力,同时也会影响城市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现状。所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对辽宁地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也提出了挑战。

(四)信息平台与载体建设滞后

信息化系统建设滞后,信息系统不兼容也影响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资源的整合和有效利用。目前,辽宁地区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系统建设进度参差不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财政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不对接,使得各部门间的医疗保险信息及数据无法共享,医疗保险机构和卫生部门都要相应地设立经办服务窗口,各自配备人员和建立网络信息平台,造成了严重的重复建设,增加制度的运行成本,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也使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经费紧张,不利于经办机构管理效率和服务效率的提高。另外,站在管理基础工作的角度,部门间对账等仍是以半信息化手段为主,基金缴拨和划转不及时、资金在途时间长以及支出户延压资金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更是成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的根本。

(五)基层财政困难

社会保障水平应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即社会保障事业需要政府的财力支持。然而辽宁地区的基层财政困难是阻碍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进一步发展的障碍。目前,辽宁地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补贴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财政补贴的部分由各级政府共同出资,然而更多的出资任务落在省以下基层政府身上,特别是县乡级基层政府。分税制之后,由于我国多数地区实行的分税制不完善,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省级政府财力集中度高,转移支付力度不足,造成省以下政府间分配不均衡,各级政府纵向财力差距过大。基层政府要以较低的财力去承担较高的出资任务,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在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的配套资金方面很吃力,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也无法得到快速的提高,更不要说去支持对于地方财力要求更高的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了。

三、推进辽宁地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辽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建设的总体思路

1.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内部的市级统筹

首先应该实现各项基本医疗保险的内部市级统筹,目前辽宁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已经完成了各地的市级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该加快步伐,早日实现市级统筹。

2.分阶段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完成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内部市级统筹后,应该探索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统筹的路径。根据其他地区的经验来看,目前普遍的做法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将农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主要是因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对象都是没有工作的居民,并且筹资方式都是个人出资、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具有一定的共性。然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要因地制宜,统筹过程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即使一些地区有成功的经验,但是也不能照搬成功地区的模式,因为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无法适应同样的模式。辽宁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一般,城乡发展差距较大,如果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一步式”统筹,对于原本就不富裕的地方财政来说,压力太大。因此,辽宁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应该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可以先放开选择,不以户籍作为农村居民的限制条件,有条件的农村居民可选择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二阶段,伴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差距的逐步缩小,再将全部农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轨,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因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筹资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同,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其保障水平也高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的难度和复杂程度最高,因此将其最后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真正实现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4.实现辽宁地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体化在市级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后,就要探索全省一体化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越高层次的制度整合和资金统筹,其保障能力也越大,公平性也越高。因此,省级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无疑是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发展所奋斗的目标。然而一体化,并非是筹资水平和保障待遇的完全均等化,以辽宁地区目前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看,更应该选择“一个制度、多种费率、多种待遇”的分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体化。一个制度,多种费率及待遇选择,居民可以根据自己情况选择,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居民也能够享有机会均等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二)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经办机构

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经办机构目前是分立的,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经办机构是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应尽快整合各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实现统一管理。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这样可以避免财政重复投入,加大政策执行力,同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更重要是可以统筹各项医保基金,实现基金之间的流动与互助,便于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如韩国和台湾地区在实现全民医保之后,城乡医疗制度统一划归社会福利与卫生部管理,释放了大量人力和经费,行政运行的效率得到显著提高。再以江苏省苏州市的常熟、张家港和吴江等地为例,他们的做法是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到当地卫生部门主管,也取得了明显成效。鉴于辽宁地区城市人口占2/3以上,城市化程度较高,建议将现有三种基本制度都并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管辖范围,改变过去由卫生部门和人社部门分而治之、卫生部门既是执行者又是监督者的不合理局面。

(三)支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的财政措施

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政府在其筹措资金上的主导地位。因此各地财政能力的均等化是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的基础。一方面是合理划分各级地方政府的事权,根据事权配置相应的财力,破解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的资金瓶颈问题;另一方面,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把体现公平性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医疗卫生事业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专项转移支付作为重点内容。

(四)平台建设

1.卫生服务平台

增加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缩小城乡卫生水平差距,搭建城乡均等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平台,对于促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对于大多数农村居民来说,受地域和交通条件的限制,选择去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更为便利,并且往往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平均医疗费用更低,但仍然有许多农村居民因为考虑到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限,而放弃就近就医,选择更远更贵的大医院,农民对乡村医疗机构缺乏信心主要是因为目前乡村医疗卫生资源不足,体现在硬件的短缺、技术的落后和医疗服务水平的低下。所以,在财政投入上向乡村基层卫生机构倾斜,大力更新医疗设备配置、支持业务用房建设和增强技术力量,从根本上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就医环境,逐步实现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均等化。这不仅能够方便农民就近及时看病,有效降低农民的医疗负担;而且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体化后才不会造成农村居民因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有所差异,而大量涌入城镇医院,造成城镇医疗机构和乡村医疗机构一个超负荷运载、一个闲置浪费的现象。因此,搭建城乡均等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平台是保障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的保障条件。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篇(6)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城乡二元发展特征,农村发展非常缓慢,其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上与城市差距非常悬殊。本文主要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产出阶段和收益阶段两个方面对医疗卫生资源的使用效果进行分析。

1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产出阶段

1.1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主要通过城乡居民到最近医疗点时间和距离两个指标进行衡量。根据我国2008年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居民到最近医疗点所需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占比分别为99%和93.2%;城乡居民到最近医疗点距离不超过5公里的分别为99.6%和95.2%。由此可以看出,城乡居民在医疗卫生服务可及程度上差距明显,城市居民能够更方便、更快捷地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2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力资源使用效率对比

在研究过程中,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力资源使用效率主要通过医师日均担负诊治人数进行分析。据统计,城乡医师日均担负诊治人数存在着较大差距,2003年城市医师日均担负诊治人数为5人,2015年达到了7.6人,而同期农村医师日均担负诊治人数变化不大,仅从3.17人上升至3.52人。这说明城乡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直接导致很多患者对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缺乏信心,城乡居民在患病后大多会选择城市大医院就诊。因此,政府应当加大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医疗技术水平。

1.3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物力资源使用效率对比

通过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物力资源使用效率对比可反映我国医疗硬件设备是否得到了有效地利用。目前,我国大多数优质的医疗卫生资源都集中在中大城市的大医院,城市居民在患病后前往医院就诊的比例明显高于农村居民。据统计,2015年地级市(地区属)的病床使用率超过了103.2%,而乡镇卫生院的病床使用率仅为62.1%左右。这说明城乡居民在患病后大多会都选择前往大医院就诊,这种选择一方面造成城市医疗机构人满为患、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则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人问津,业务量减少,长期处于空置状态,造成了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影响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生存空间。此外,城市医院平均住院床日均高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5年地级市(地区属)医院平均住院日在10.9天以上,而乡镇卫生院平均住院日为5.7天。总体来说,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用效率差距很大。

2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收益阶段

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受益阶段均等化主要通过城乡居民健康状况来进行比较分析。城乡居民健康状况是衡量一国基本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每个公民都有权享有健康的权利。目前,我国主要是通过人口预期寿命、婴幼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等不同指标来考察城乡居民健康状况。一方面,从人均预期寿命来看。由于2000年以后我国少有官方公布城乡人均预期寿命对比资料,采用杨翼(2013)所提出的方法,经推算可知2000年至2015年城乡居民预期寿命。其中,2000年城市人口预期寿命为76.79岁,而农民预期寿命仅为70.69岁,城乡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差为6.1岁;到了2015年城市人口预期寿命为82.34岁,而农民预期寿命仅为76.62岁,城乡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差为5.86岁,城乡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差呈现出一定的下降趋势;另一方面,从城乡居民死亡状况统计数据来看,2003年城市婴幼儿死亡率为11.3,明显低于农村的28.7,到了2015年,城市数据下降达到了5.2,而农村还是维持在10.3的高死亡率之上。而我国城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2003年到2015年,城市5岁儿童以下死亡率从14.8下降达到了5.9,而同期农村5岁儿童以下死亡率从33.4下降至16.2;最后,我们比较的是城乡孕产妇死亡率,2003年城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0万 分 之27.6,而 农 村 为10万 分 之65.4,到 了2015年城乡间差距在逐渐缩小,其中城市数据为10万分之22.2,农村数据为10万分之25.6。综上所述,城乡居民健康状况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是仍然有一定的差距。

3优化我国卫生资源配置的思考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能够极大地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使用效率,是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有效措施之一。在确保城市居民现有水平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财政部门应当将城乡卫生资源进行合理的统筹使用,通过城市的拉动和辐射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城乡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一方面,加大财政卫生支出。发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属于典型的准公共产品,如果由市场来提供必然会产生搭便车现象,最终会导致供给不足。既然市场在供给过程中存在着失灵,那么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来源则应当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投入。

目前我国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中,经济建设支出所占比例是最大的,而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的投入不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实力的增强,政府在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过程中必须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政府资金在医疗卫生服务支出中的比重。此外,政府还应当参考《教育法》相关规定,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政府卫生支出占GDP具体占比和增长幅度。而为了提高财政卫生支出资金使用效率,必须在投入力度上应当有必要的区分,实现财政卫生支出资金边际投入效用最大化。对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展非常重要的资金,财政应当尽全力通过预算予以安排;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展重要的资金,财政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展不 重 要 的 资 金,财 政 则 应 当 暂 缓 其 资 金 上 的安排。

参考文献

[1]胡国清,饶克勤,孙振球.中国农村卫生服务领域中供、需双方存在的主要问题[J].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2005,(4).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篇(7)

一、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现状

二、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重要性

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已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国家在政策层面也进行了一定的指引。王东进认为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的“三分”格局增加了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不利于改变城乡二元格局,对体现制度公平、促进社会和谐造成负面影响[1-2]。郑功成提出“十二五”时期医保制度建设的重心要从扩大覆盖范围转移到提升质量上来,而提升质量的首要任务是城乡统筹[3]。在国家政策层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对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又提出了要求,明确强调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于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的现状,筹资标准通过建立和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参保(合)人经济承受能力的良性互动机制即可实现合理浮动,覆盖率显著提高。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建设更重要的是对制度内涵的提升,除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改善费用支付方式方面进行探索外,还需要考虑制度的城乡统筹。

三、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思路

当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顶层设计,不少地方已经开始探索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但具体的发展路径各异,如广东东莞已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者合一,设立一体化基本医保制度;而海南三亚实行的城乡居民一体化试点则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二者合一,设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如表2所示,海南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表现出较高的同质性,城镇职工医保采用统账结合,实行了省级统筹,在筹资标准、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远高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4]。因此,将三亚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的思路在海南全省推广符合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的现实,在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和城镇职工医保相近时最后整合为单一制度。

四、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难点及建议

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不单是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之间制度如何整合的问题,还涉及管理经办体制如何理顺的问题。如表2所示,目前海南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行政管理归属于人社部门,由其下属的社保局经办具体业务;新农合的行政管理归属于卫生部门,由其下属的合管办经办具体业务。当前海南省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对实施居民医保城乡统筹已基本形成共识,但对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之后的管理经办的归属问题存在较大争议。

(一)人社部门管理经办的利弊分析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之后由人社部门管理和经办的典型地区是天津。在长期管理经办城镇职工医保的过程中,人社部门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经办网络,拥有一支较为专业的经办队伍,在保费征集、基金管理与运营、定点医院管控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尤其在作为第三方对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费用控制上有内在驱动力,较为合理地控制着医保基金的支出,保障了基金的安全。但城乡居民医保统筹之后由人社部门管理经办的最大弊端在于不利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对农村居民的医疗服务和健康水平都将产生不利影响[5]。因为在新农合的实施过程中,通过对报销比例方面的设置,较为合理地引导了农村居民的就医,有效地带动了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的发展,实现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发展。

(二)卫生部门管理经办的利弊分析

以浙江嘉兴为例,其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之后,由卫生部门管理和经办。卫生部门管理经办的优势在于可以分发挥卫生部门主管医疗机构,熟悉医疗业务,了解居民医疗需求的优势,甚至可以将公共卫生服务的某些项目植入医疗保险,制定出科学的医疗保险实施防范。从国际经验来看,在建立了法定医疗保障制度的112个国家中,有69.6%的国家将医疗保障制度与医疗卫生服务交由统一部门统筹管理①。但实践证明卫生部门“一手托两家”将导致对医疗服务供给方监管制约机制的缺失,不利于费用控制,即在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上更多地照顾了医疗服务供给方的利益。

在实践上也有不追求管理经办统一的情况。如广东惠州、江苏无锡等地实行制度分设,行政管理统一,业务经办统一,即将新农合的管理经办从卫生部门划入人社部门,但继续保留该制度,继续维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独立运行的局面。江苏兴化市也是继续保留三个制度并存,各自归属于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但整合了业务经办,即实行制度分设,行政管理分开,业务经办统一。但这两种方式不涉及制度的整合,不符合本文提出的居民医保城乡统筹的思路。

从社会医疗保险“一元制”的制度发展趋势和社会保险的整体性考虑,海南省居民医保城乡统筹之后的管理经办交由人社部门更为合适。三亚在试点过程中也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的职能整合,成立三亚市城乡居民医基本医疗保险中心;将原各镇社会保险服务站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进行整合为三亚市社会保障服务站;在各镇辖区村委会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站。

综上所述,今后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建设的重心应转入质量提升阶段。做好医保城乡统筹工作是现实的需要,也契合《“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政策精神。综合考虑海南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保障对象、参加原则、基金构成、保障期限、筹资标准、待遇支付标准和统筹层次等因素,以及三亚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试点工作,海南省城乡医保城乡统筹可现行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适时再与城镇职工医保整合为单一制度。在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过程中,管理经办的归属问题是难点,可以考虑统一划归为人社部门管理。

参考文献:

[1]王东进.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步伐[N].人民日报,2012-05-15.

[2]王东进.切实加快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步伐[J].中国医疗保险,2010(8):6-8.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篇(8)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0-0085-01

作为我国中西部地区特大型中心城市,成都市城乡居民各占一半。具有典型的“大城市、大农村”特色。因此,能否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对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意义重大。从2003年召开第一次推进城乡一体化现场会到2007年被确定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再到今天。成都市致力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取得了不斐的成就。实现医疗保障城乡统筹不仅有利于增强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运行效率,还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在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已成为大势所趋。作为全国较早开始进行医疗保障城乡统筹的城市,成都市的成功经验对全国其他地区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成都市成功实现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经验有如下几点;

1 “全面覆盖-城乡统筹-城乡一体”的统筹路径

在对现有的各项医保制度进行扩面、完善,实现对城乡居民的全面覆盖的基础上,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最后朝着城乡一体的目标迈进。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之后;成都市先后建立了农民工医疗保险(2003年)、失地农民医疗保险(200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4年)、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2005年)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6年)。随着医疗保障扩面行动的不断推进和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成都市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07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数达1001.95万人,基本上覆盖了城乡所有劳动者以及全体城乡居民。随后。成都市废止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制度,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破了城乡医疗保障二元结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统筹。成都市将下阶段的目标确定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实现医疗保障城乡一体。

2 统筹过程中注重新制度与原有制度的过渡、衔接和协调

成都市在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医疗保障城乡统筹的过程中,非常重视与原有制度的过渡、衔接和协调。一是新制度与新农合的过渡和衔接。成都市城乡成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分设100元、200元、300元三档,财政补助的基本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80元。如果按100元的基本档缴费,农民每人每年只需缴费20元,与新农合的费用相同,不会增加农民负担。二是新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协调和衔接。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医疗保险关系终止后,可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各项医疗保险制度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与整合。成都市将部分医疗救助作为参保补助整合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和农村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部全额补助。而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等困难人员,按规定比例报销后仍有困难的,可申请医疗救助。

3 实现了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

成都市于2007年3月成立了医疗保险管理局,作为成都市劳动保障局下属的二级局,统一管理城镇多层次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而有效整合了医疗保险管理资源,解决了城乡分割的医疗保障体系下存在的机构重叠、人员冗杂、管理内耗和规模不经济的问题。

此外,成都市还将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命名为“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城乡统筹管理。整合后的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签订《服务协议》,统一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统一医保业务考核。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统筹,有利于整合资源、规范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适应了市级统筹需求。

4 重视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险问题

农民工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来的特殊群体。作为一支庞大的产业大军,他们对成都市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由于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如何建立适应农民工需要的医疗保障制度一直是困扰政策制定者们的难题。在新建立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成都市将“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年龄满1个月以上的婴儿、散居学龄前儿童等”也纳入了参保范围。为农民工子女的医疗保险提供了保障。

2008年。成都市出台《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因患病住院后的报销标准,改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为了鼓励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政府还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用人单位一定年限的社保补贴。《意见》还明确规定,随同农民工进城居住的农村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也可以转为城镇医疗保险。根据《意见》,农民工和城镇职工拥有了相同标准的基本医疗报销标准,是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巨大进步。

5 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改善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一是增加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成都市各级财政2004年至2007年对卫生总投入29.14亿元,其中对区县卫生补助由2002年的1.4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4.34亿元,增长308%。成都市完成了公立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村卫生站改造,完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6个,总投资1.62亿元,建筑面积达6.39万平方米。农村卫生院国债项目有71个,建筑面积6,42万平方米,总投资4489万元。完成标准化卫生院建设项目223个,建筑面积4.54万平方米,总投资3.78亿元,其中市财政投人两亿多元。此外,成都市还特别制定了一些扶农政策,比如将乡镇公立卫生院为居民提供的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病预防控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入财政补助范围。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篇(9)

作者:雷禹 左滕慧子 单位: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之后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医疗保障也越来越出于城乡二元分裂状态。农民医疗保障缺失的问题日益明显,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没有得到政策落实。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较差,只能居住在城市边缘的城乡结合部,居住环境极差。农民工群体成为新农村合作医疗的“真空地带”。[2]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和规定,他们不能参加务工城市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也不能被纳入到城镇医疗保障体系。他们将游离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与城镇医疗保障体系之外,为城市做出了诸多的贡献,却得不到医疗的保障。政府管理的缺位(1)政府不够重视,投入资金少。城乡结合部作为城市边缘地区,是城市各种污染的承担者,他们要为城市的发展埋单,这种不良的环境本身对他们就是一种很大的危害,而政府却没有为他们为城市发展的贡献作出很好的补偿。(2)医疗保障尤其是公共卫生保障是一种“公共产品”,没有得到很好的分配与运作。政府在社会公共事务中处于主导地位,那么这种“公共产品”却只能是由城市居民得到。在这关乎国计民生的事业中,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没有得到良好而有效的覆盖。城乡结合部居民经济水平和保健意识低下(1)城乡结合部居民的构成与特点决定的。城乡结合部居民的混合性、复杂性和流动性增加了医疗卫生事业的难度。对于农民工,一是长期居住在城市居住的农民工,其户籍仍属于农村。二是农闲时在城市务工,农忙时又回到农村。农民工结构的复杂性和易流动性对医疗保障事业管理的难度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所以城乡结合部这一区域的医疗保障事业就亟待解决。(2)城乡结合部居民的经济水平决定的。他们居住在城市边缘,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工,他们的收入来源单一,且收入总量少。而且当前药价高,医院收费高,他们没有足够的能力来支付。因此,当下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越来越突出。(3)城乡结合部居民不重视医疗保健。很多大病都是由小病恶化过来的,生病很多都是由于不注意预防与保健。对于这一地区,本身综合环境就不好,不注意预防更容易诱发疾病。那么他们很大程度上是没有得到良好的健康宣传教育,没有一般常见病理知识的普及。

医疗资源匮乏(1)城乡结合部医疗资源少,服务质量不高。在医学上哈特有一个悖论:“哈特反比保健定律”。哈特认为,获得充足的医疗资源与良好的医疗服务与服务人群成反向变化的趋势,也就是人们对医疗的服务要求越高,医疗资源就越少,服务质量也就不高。城乡结合部医疗设施齐全的医疗机构很少,大型的医院几乎没有,只有一些门诊、私人诊所和农村卫生室,而且普遍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高。荆州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有9个,卫生服务站有29个,覆盖率达100%,医生有188人,护士有162人。而在全市农村2936个行政村中,农村卫生院只有102家,荆州区城乡结合部25个行政村平均只有25名医生和25名护士。(2)城乡结合部医疗基础设施落后。城乡结合部的一些门诊,私人诊所和农村卫生院,主要体现在医疗用房严重不足和医疗设备陈旧落后,有很多目前还没有配备B超,心电图机、血球计数仪、洗胃机、尿十项分析仪等基本的医疗设备,而且很多都已陈旧过期。再就是医疗用房严重不足,1所卫生院只有750平方米,2所只有800平方米,远远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3)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不高,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据统计,全市乡镇卫生院441名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学历5人,占11.1%,大专85人,占19.27%,高中及以下172人,占39%。可以看出。中高级卫生医护人员缺乏,医疗质量难以保证,那么就会拖后医疗服务的水平。

努力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城乡二元体制从最开始就使城市与农村获得的医疗资源不平等,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缩小城乡结合部与城市的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让农村居民也能享受到与城市平等的医疗保障。构建农村新型三级服务网络农村三级服务网络是一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一乡镇卫生院为主体,以村卫生室为基础,加大市县级大型医院对乡镇医疗的对口扶持与支援,用坚实的技术与医疗支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制定相关政策完善农民工的医疗保障体系农民工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宏观上属于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首先要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地域之间农民工看病服务均等化、一体化,建立统一的账户信息,让异地农民也可以享受农村医疗。加强政府对城乡结合部的重视与管理程度。(1)加大政府对城乡结合部医疗保障事业的投入。政府的投入与支持将会是一个强有力的动力,会有力地推动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充足的资金支持会使其有足够的资金更换和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从硬件上提高其服务能力。政府政策的倾向与支持会创造更多更有利的条件来促进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2)加强政府对城乡结合部环境的专项整治力度。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化进程中环境污染的承担者,对城市的发展起到了一个缓解的作用。同时又是城市扩张的地带,各建筑用地遍布。那么如果政府对其有个良好的规划与整治,这就会对居民的健康居住环境产生了一个很好的影响。3.提高城乡结合部医疗主体的服务水平(1)增加城乡结合部的医疗资源,改善与引进先进的设备。科学合理地布局医疗网点,提高其覆盖率,扩大其服务范围,满足居民即时看病的需求,减少看病的路途时间的耗费,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及时进行设备更新,淘汰过期与损坏的设备,满足病人各方面的要求,有效提高服务水平与能力。(2)大力培养医疗技术人才,从队伍建设上提高整体的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对现有医疗人员的培训,使其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同时不断引进高技术水平人才,带动当地医疗服务技术水准。同时特别要加大对各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人员的引进与支持,比如可以实施退休补贴、养老金保障等措施,吸引人才。(3)实行卫生院改革,积极探索改革新模式。以往的卫生院服务能力低,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在运行机制上,各地可以结合实际,选择不同的改革形式,试行合作经营、租赁及委托经营等国有民营的多种实现形式。[3]这样的创新机制可以带来活力和适当竞争,映入绩效机制,促使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国家相关政策,加大政府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是解决城乡结合部医疗问题的前提和基础。而普及宣传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知识,让城乡结合部居民对各疾病的产生与发展有个清晰的认识,各相关医疗单位机构要多次深入城乡结合部地区开展医疗预防与保健知识的宣传,提高居民的防病意识。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篇(10)

二、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实施中存在的瓶颈分析

在全国各地进行的并轨试点中,一般会把新农合由卫生部门整体划归给社会保障部门来进行管理。但这种并轨实施方法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

(一)把新农合由卫生部门整体划归到社会保障部门来进行管理,可能会产生运行机制不畅和运行效率下降等问题。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并轨实施会涉及到领导机构和人事关系的变动,机构整合统一,资金集中管理。目前,我国新农合的整体运行和医疗服务等全部归属于卫生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而城镇居民医保资金的筹集和报销手续则归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来完成,这其中的医疗服务部分又归属于卫生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掌握着充裕的卫生资源配置权和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信息,通过统筹协调卫生资源的配置、合理提供医疗服务,最大限度地来满足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合理引导就诊人员流向,促使基本医疗服务下沉,不断提高卫生资源的公共使用率,节约医药花销。将卫生部门向社会保障部门整体并轨后,新农合经办机构的人、事、物都将发生整体性的变革,新农合医疗服务的优势将会丧失,在并轨初期将会影响到新农合现有的正常运行及发展。此外,在现行的新农合体系中,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在新农合运行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职工的管理工作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来负责,并对其进行考核奖励,职工的绩效水平与新农合的实施情况相挂钩。如果将新农合的管理机构与社会保障部门并轨后,可是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所的监管考核工作仍由卫生行政部门来实施,可能会出现待遇降低或职工积极性下降等问题,可能会造成人才的流失,对新农合的发展以及并轨后的医疗保险制度产生不利影响。

(二)并轨实施后的道德风险及其致使医疗成本上升的问题。在新农合制度在运行中,其主导者是政府,主要参与者有以下三方:分别是作为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医疗服务需求方的农民以及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新农合基金组织。作为提供方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为患者选择医疗方案时,会受到利益的驱使而选择价格较高、成本较低的方案来进行治疗。此外,一些定点合作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新农合制度时超出药品报销目录进行用药、违规使用有特殊限定条件的药品,或为患者开具大量价格过高的药品并进行一些不必要的身体检查等过度服务,或自行扩大医疗范围、延长营业时间、增加医治项目,有的医疗卫生机构甚至为患者提供有害的医疗卫生服务来换取更大的利益的道德风险。作为需求方的患者同样也存在着道德风险。医疗保险为患者减免了大部分的医疗费用,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会借此优势出现小病大治、重病长治以及多购高价药品等道德风险。目前,医疗保险中门诊的报销比例小于住院的报销比例,参保的居民在患小病会倾向住院治疗,现行的新农合政策中规定,门诊的报销比例为30%—50%,住院的报销比例为60%—85%,这两者之间的最大报销差额高达35%,促使了更多的患者放弃门诊治疗而选择住院治疗。这种倾向会随着门诊的报销比例与住院的报销比例的差额增大而更加突出。而这些道德风险的背后所导致的就是医疗服务费用的直接上升。在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实施之后,由于现行两者的报销比例不同,一定会提高其中一方的报销比例,由此也会引发一些道德风险特别是小病大治、重病长治等问题。医疗费用将会增加,这会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带来一定影响。

(三)新农合与城镇医保并轨实施后可能会出现以新农合基金补贴城镇医保以及医疗基金运行的安全问题。从国家现行的补偿标准来看,新农合的补偿标准在50%—90%之间,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偿标准是40%—80%之间,从补偿率方面来看,农村高于城市,如果实施两种制度并轨后将统一补偿标准,这对于农民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的调整。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的宏观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同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917元,且城镇的医疗成本相对于农村的医疗成本高出很多,两种医保制度并轨实施后,若缴费标准和补偿标准在城乡中统一,势必会出现利用新农合医疗基金来补贴城镇居民医疗基金的窘境。在两种医保制度并轨实施后,医疗基金也会合并管理,但是由于目前的社保基金拖欠现象较为严重,很有可能会出现使用以前的新农合基金来填补城镇居民医疗基金不足的现象。

(四)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并轨实施后农村患者会涌向城市,给城市医疗卫生资源带来压力。从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上看,新农合定点合作医院在医师水平和服务条件上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合作医院还有一定差距,同时报销政策采用的是基数越高,自付比例越低的逐级递减制度。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实施后,将会统一报销比例,统一规定预缴纳资金额度,且可以在市区定点范围内的任意合作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城市定点合作医疗机构的医资水平和医疗设备医相比乡镇定点合作医疗机构要好,这样就会形成部分农村患者为了更好的医治而到城市进行治疗,给原本就已经紧张的城市医疗卫生资源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村卫生所的建设。目前,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突出体现在以下两点:第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所的职工综合素质较低、医资力量缺乏、医疗设备老旧。第二,村卫生所的建设工作有待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防疫是我国卫生防疫保健体系的特点和优势,村级医疗机构作为该体系的基础,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些为农民提供最直接、最基本的村医疗卫生所多是由先前的私人诊所演变而来,存在着一定的垄断性,且在技术水平和从业素质上都有待提升。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篇(11)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今天,我院在这里开展向村卫生室授牌活动。此次活动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市、区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也获得了村卫生室同仁的赞同和欢迎。在这里,我谨代表船山区人民医院全体职工,向前来参加活动的各位领导、医务界同仁、新闻界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由衷的感谢!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在推进城乡一体化方面提出了实实在在的措施,为9亿农民带来了新的福音。新医改《意见》要求,要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区域卫生规划与卫生资源的整合,鼓励共建共享。这些政策都为卫生行业指明了发展的方向,同时也对医疗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船山区委、区府下发了《关于统筹城乡医疗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统筹城乡卫生均衡发展,满足城乡群众医疗卫生需求,构建和谐船山。在推进医疗卫生一体化的进程中,我院坚决拥护统筹城乡医疗一体化的政策,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在全区医疗卫生单位中,我院具备了最为雄厚的人力、技术、硬件资源优势,能有力填补乡镇医疗资源的不足,我院非常愿意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共享医疗卫生资源,担负起作为全区龙头医院应尽的职责。

与城市相比,广大农村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尤为突出。大多数村卫生室缺医生、缺必要的医疗设备,这种窘况在造成农民“看病难”的同时,又把看病的农民往城里的大医院赶,增加了农民的看病成本,导致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从去年开始,我院就开展了巡回医疗下乡活动,收到了显著成效,提高了乡村医生诊疗水平,也有力缓解了群众就医难的热点问题。超级秘书网

这次开展向村卫生室授牌活动,设定指导卫生室,搭建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合作平台,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开展临床教学、下派专业人员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讨论、继续教育讲座、下乡巡回医疗等多种方式,加强“三基”训练,常见病、多发病、中毒急诊抢救和国家配置基本设备操作应用等培训,一定能大幅提高镇、乡、村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业能力,实现社会、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群众多方共赢的局面,使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区级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