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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大全11篇

时间:2023-08-14 16:50:45

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

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篇(1)

今年我们选择在新疆*市开会,不仅仅是因为*市城镇绿化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主要是*市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坚持以科技手段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是一个成功的典范。这次会议既是一次现场经验交流会,也是一次专题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以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为主题,就是要动员和组织全国园林绿化战线上的同志们,在新时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城市,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这次会议是四月份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以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的园林绿化工作会议。仇保兴副部长的重要讲话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精确地阐述了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严肃批评了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违背科学发展规律、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的不良倾向,系统地提出了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这次会议第一次提出了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的目标,是园林绿化发展模式的重大转变,是一次历史里程碑。仇保兴副部长的讲话为我们明确了城镇园林绿化今后的发展方向与目标,是指导我们做好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讲话,是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的纲领性的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会后我们将尽快整理下发给各地。

刚才分组讨论的各组组长做了很好的发言,他们的发言情深意切、全面深刻,是对这次会最好的总结,下面,我结合会议贯彻的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会议的评价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这次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大家充分肯定会议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典型经验感人,领导讲话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精心,达到和超过了预期的效果。

亲身地到现场参观、近距离的接触与看典型材料感受不同,现场参观对比后同志们都反映很受震撼、很受感动,同时也有了领悟,更振奋,更有压力。我和大家一样有同感,为此感谢这些典型城市创造的好的经验和精彩的介绍!感谢朱建宁教授从理论和理论与实践结合方面做的系统的专题讲座,为我们怎样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给予了很好的指导!感谢新疆建设厅和自治区各级政府的精心安排和盛情接待!

二、关于会议的收获

这次会议大家都有共同的感受,概括说就是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交流了经验、增强了信心。主要体现在:

(一)参会代表们对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有了共识,思想更加统一。大家认为在新的发展时期把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作为我们今后的发展方向是正确的、及时的。

(二)对怎样做好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与会代表有了更清楚、更深刻的了解,特别是对先进典型的感悟更深,受到的启发很大。

(三)通过对典型经验的交流更加推动和促进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开展。各先进典型和各园林城市的成功经验内容丰富,各具特色,各有侧重,但它们都有以下几个共同点:

1、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管部门勤奋工作、认真负责,有忘我投入、契而不舍、艰苦奋斗的精神。

2、清醒的认识和清晰的发展思路。对本城市的定位、工作努力方向、工作重点思路清晰、认识到位,因而工作抓到了点子上。

3、有一个完整的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体系。

4、能充分注重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开展科技创新。园林绿化的立足点必须放在因地制宜上,因地制宜是实事求是的表现,这不仅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更是一个思想路线问题,在城市园林绿化中要力戒浮躁的作风,仇保兴副部长批评的不良倾向和各种表现都是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的短期行为和浮躁作风,城市园林绿化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福荫子孙、利在后代的长远的工程,但是,现在一些城市急功近利,大搞大树进城、森林城市,这都是浮躁的思想作风、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原故,我们现场参观的新疆*、石河子、奎屯几个城市如果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因地制宜、不从实际出发、不充分利用本地的树种,没有一代接着一代干,几十年的努力根本就没有现在的成果,所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有长远行为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是最重要的。

5、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主管部门负责的原则。城市园林绿化是一项社会活动、是一项政府的职能,必须要政府组织,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来参与。

三、关于会议的贯彻

各地一定要把会议的精神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的情况做一些专题研究,这次会议明确了城市园林绿化的方向路线,大家要统一思想,把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作为“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方向和近期城市园林绿化的重点工作来抓。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方面,是促进城镇发展模式转变的重要途径,是一个方向问题、大局问题、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的问题,决不是权宜之计和心血来潮,这次会议中大家都充分认识到了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的重要性,认识到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是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根本方向。希望在贯彻落实中首先把城镇园林绿化行业同志们的思想统一到这一认识上来,把节约型园林绿化作为一个根本的立足点,决不能停留在缺水就做节水型园林绿化、缺地就做节地型园林绿化、缺资金就做节财节能型园林绿化的认识上,把节约型园林绿化当作没有办法的办法来对待。无论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无论是丰水地区还是干旱地区都要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都要勤俭节约办绿化事业,都要争取园林绿化的效益最大化。要牢固树立长远的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的观念,在任何时候都要这样做,这一观念要不断的认识、不断的提高,决不能把它当作权宜之计、变通之术,要把它当作根本的立足点,特别是东部地区、沿海发达地区更要充分的认识到这一点,在贯彻落实中反复讲明这个道理。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关于节约型园林绿化我们的理论基础还不是太强,对这一系统的研究也还不够深入,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地研究、不断地创造、不断地丰富、不断地深化认识,同时,希望专家、学者、研究机构多做一些研究,为我们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意见。节约型园林绿化的指导思想仇保兴副部长的讲话中已经明确指出,我认为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主要是突出三个节约:节地、节水、节财(资金),节财即节约资金它既包括节约建设成本更包括节约管理维护成本,节财就是在同样的面积、同样的投资、耗费同样的资源的情况下,争取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我们要从单纯追求景观效果的思想观念转向追求生态环境效益兼顾景观效果的思想观念上来。

(三)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提高,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建设节约型的园林绿化有很多工作要做,既要有典型树立的示范带头作用,更要有法律法规层面、技术标准层面、组织措施层面、管理体系方面的保障,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和约束的机制,要形成一整套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来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同意各位组长的发言,规划设计是最大的节约;因地制宜是节约的根本;保护是最直接有效的节约。为适应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的需要,以后我们将修改《城市绿化条例》、园林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规划设计的准则和要求以及调整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评价体系,通过这些来引导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发展,希望各省、自治区多抓一些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工作的开展。

(四)在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

1、节约土地与保护绿化用地的关系。节约用地不等于不给予地或减少绿化用地的供给,而是要在保障城市园林绿化用地的基础上使土地效益最大化,同时,在可利用的地方开辟新的绿化领域,如墙体绿化、屋顶绿化、废矿地绿化等。城市绿化必须要有土地作支撑,没有土地就无从谈绿化。我们要以辨证的观点看问题,要认识到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国家严格保护和管理土地是一项基本国策。节约土地,一方面要多想办法,开辟途径,保证必要的城市绿化用地,一方面要在所能利用的土地上使园林绿化效益达到最大化。

2、节约资金与保证政府投入的关系。要节约资金又要保证政府必要的、主导的投入。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是一个公益事业,是政府的职能,应列入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范畴,政府的投入要保证。我们所说的节约资金是在政府投入的基础上使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最大化。

3、节约用水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节约用水,大力推广中水回用、雨水的拦蓄、地表水的开放利用,要注意配合好环境的保护,中水的利用还有一些技术问题要研究,节约用水不能一刀切,要在利用中水的同时保证园林绿化的用水。

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篇(2)

第二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以协议的方式,按一定的程序,自愿捐资、捐助城市绿地建设或养护的公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绿地认建、认养工作。

第四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工作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市规划、国土、财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公用房产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工作。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依据权属关系具体负责认建、认养绿地的签约、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认建、认养的城市绿地及其设施、树木的产权不作变更,仍为原产权单位所有。

第二章范围、内容及形式

第七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范围: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园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古树名木、绿化树木。

第八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内容:

(一)绿地的建设或改造。

(二)绿地的养护、保洁。

(三)古树名木养护管理。

(四)街路树的养护管理。

(五)种植纪念林、纪念树。

(六)绿化设施的维护。

(七)公共绿地配套设施或其他园林资产的捐赠。

第九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形式:

(一)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可以选择第八条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认建、认养绿地或树木,亦可联合认建、认养其中一项或几项内容的绿地或树木。

(二)所认建、认养的绿地应当完整、边界清晰。

(三)认建、认养城市绿地范围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公布费用标准,供认建、认养人选择。

(四)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签订有关协议后,可直接负责绿地建设、养护工作,亦可按照协议规定提供经费,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委托城市园林绿化专业管理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建设或养护。

(五)对未明确建养地点的认建、认养经费,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专项经费统一管理,待择定建养地点,经市财政核准且向社会公示后划拨。

第三章实施程序

第十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实行协议管理。

(一)认建、认养城市绿地须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有具体方案。

(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及方案进行审核确认。

(三)由城市园林绿化专业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与申请人签订《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协议书》,落实绿地认建、认养具体事项。

第十一条多人申请认建、认养同一块享有冠名权绿地的,实行公开竞投。在同等条件下,认建人享有认建绿地的认养优先权。

第十二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执行国家、省、市绿化建设养护的有关技术标准和定额,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指导和考评。

第四章权利与责任

第十三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单位或个人颁发认建、认养证书。

第十四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规模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者,可享有冠名的权利。其中,认建城市绿地冠名权不超过10年;认养城市绿地冠名权到认养期满止,认养城市绿地期限不得少于3年,认养期满可续养。

第十五条在认养期内,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认养城市绿地的可在恢复绿地后继续认养,认养期顺延。因特殊情况被永久占用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终止冠名权。

第十六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冠名牌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设计、制作,冠名牌的制作费由城建经费列支。

第十七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财政审计,捐资人有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须认真履行协议。违者将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告知3次仍不作为者,终止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协议,收回认建、认养权并取消冠名,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单位或个人如因自身原因需解除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协议的,应提前15日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解除协议申请。认建、认养城市绿地期间造成损失的须作价赔偿。

第二十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单位或个人逾期不支付和交纳认建、认养资金的,则视为放弃认建、认养权。

第二十一条城市园林绿化专业管理部门具有对辖区内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责任,必要时有无偿提供养护管理所需大型机械设备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单位或个人须依照国家《风景园林行业技术规范》、《**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市绿地养护管理分级标准》、《**市绿地养护管理操作规程》从事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在认建、认养的城市绿地内,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附属物、改变绿地性质、毁坏绿地设施、挖掘和砍伐树木、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第二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建、认养城市绿地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篇(3)

一、调研主题

把广大市民对优美城市生活环境的向往作为我局奋斗目标,全力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二、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现状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努力打造蓝天碧水、街绿城美的生态园林城市。截至目前,城市绿地率45.03%;绿化覆盖率4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44平方米。

(一)编制工作

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机遇,牢牢把握“山水园林、秀美宜居”特质,坚持以规划为龙头,以“多规合一”为目标,2014以来,我局聘请北京林业大学编制与修编了《平泉县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新版绿规更加注重深挖生态潜质,传承历史文脉,构建山水交融、以绿为底、城布其中、和谐共生的生态城市;在中心城区,构建以公园、绿道绿廊、老城区绿地和城市文化景观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城市绿地系统。并着手编制《城市生物多样性规划》、《中心城区绿地防灾避险规划》和《绿道绿廊专项规划》,使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有了总抓手。

实施严格的绿色图章制度,实现了城市新建项目园林参与联合审批,出台《平泉市绿化管理办法》、《城市绿地养护管理细则》、《平泉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由专业队伍进行绿地精细化管理,对境内273株古树名木全部建档立卡,建立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数据库。规划的编制和各项管理办法的落实,为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高标准建设公园、城市绿地

1、公园绿地提档升级,全面提升绿化水平

近几年来,我市加大园林绿地建设力度,城市绿量逐年攀升。实施了公园绿化、道路绿化、鲜花造景、单位小区绿化、景观提升等60余项园林景观工程,共栽植乔灌木25万余株,宿根花卉3万平方米,立体绿化1500延长米,摆栽鲜花10万余盆。截止2018年底,建城区绿化覆盖总面积836.25公顷,绿地面积770.07公顷,公园绿地面积202.22公顷。

相继新建完成紫林公园、祥宁公园、瀑河景观带彩虹桥以北工程、五道坝至南门桥瀑河景观带工程、华北物流区域生态修复项目;瀑河生态治理工程已建设完成绥远大街至彩虹桥段,绥远大街以北正在施工中;瀑河、西河交汇区域湿地生态修复项目正在施工中;同时在市政府西侧建设月季园、芍药园各一处,共栽植花卉6.84万墩,打造了城市最亮丽的风景线。从2014年至今我市财政共投资约9000余万元用于城区绿化建设,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了12.44平方米,真正实现了“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园林城市要求,使我市居民有充足的健身游憩的好去处,魅力平泉美誉度持续提升。

2、绿道绿廊建设

我市按省市安排积极完成绿道绿廊建设,五年来累计完成绿道绿廊建设30.2公里,其中新建驿站3座;已完成东山公园驿站建设,文魁公园驿站建设正在施工中。增加了绿道指示牌20余套、岔道指示牌30多个、里程墩60个、石桌石凳100余套等设施,极大的方便了人们出行,完善了绿道设施。

3、单位小区绿化建设

近几年结合“五进”和“提升完善工程”,我局对市区内的单位、老旧小区和街道进行拆墙透绿、见缝补绿、破硬增绿,对20多个老旧小区、30余家单位及10余条街道进行改造和提升。在主要街路和节点栽植异型松、文冠果、黄柏、云杉、刺槐、爆马丁香等大型景观树木100余株,在小区、单位和街道共栽植乔灌木5万余株、绿篱1万余延长米、垂直绿化7000余延长米、花卉1万余平米。通过改造提升,增加了绿量,提升了单位小区的景观效果。

同时,对新建的单位、小区加大监管力度,以创建省、市园林单位、小区为载体,新建单位、小区、居住区绿地率均大于35%,严格审批验收住宅小区的绿化方案。如避暑山庄集团、盛世新城、金茂尚城、香泉左岸、五号公馆、滨河世家等单位和小区绿地布局、功能分区合理,乔灌花草相互结合,花草配置层次分明,落叶与常绿配置适当。

4、强化创建工作,全民爱绿氛围逐渐形成

我市已于2014年获得“国家园林县城”称号;泽州园获得“五星级”十佳公园称号;滨河游园获得省级“三星级”游园称号;避暑山庄集团、行政中心、黄土梁子中学、城北小学、卧龙明德小学、迎宾小区、双星二期等获得省级单位、小区称号;文魁公园获得市级“三星级”公园称号,今年正在申报“四星”;金世纪家园、府佑新城、盛世新城、金茂尚城、四五七处、舒适公司等获得市级单位、小区称号。

(三)精细化管理

1、进一步加强绿地养护管理。一是做好园林植物艺术修剪和造型。乔灌木重点去除抹芽和萌蘖;球形灌木形状饱满、圆润;地被绿篱的修剪,做到绿篱地被和灌木内膛通风透光,不同地被植物之间的界限清晰,模纹线条流畅、层次分明;草坪的修剪高度一致,边缘整齐。二是做好春季植物病虫害防控。对绿地植物进行全面的病虫害检查,重点加强对松材线虫病、蚜虫、吉丁虫、介壳虫的防控工作。及时清除病枯木和病虫害危害严重的苗木,采取生物试剂防治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措施,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提倡运用生物农药、生物制剂和无公害防治方法,切实减少农药使用造成的天敌伤害及对土壤、水源、空气的污染。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强化单位和居住区病虫害防治意识和防治责任,保护绿化成果。三是做好绿地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守园林作业有关安全规定,规范作业的人员操作,切实保障作业安全;对树木扶架、绿地内井盖、栏杆、牌示和浇灌设施等进行及时维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大力推进生态化景观建设。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市“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发展定位,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推进海绵型城市建设。在公园绿地建设中通过下沉绿地、透水铺装等建设,维持和恢复城市绿地与水体的吸水、渗水、净水能力,充分发挥城市湿地公园、绿地景观水体的雨水调蓄功能。二是充分利用城市水系资源,实施生态化改造,合理栽植水生植物,对水系周边进行全方位绿化美化,营造优质园林景观。建成一批集生态、防洪、观赏、游憩等功能于一体的滨河公园、景观带和城市湿地公园。三是在城市园林绿化中适当引入果木,不仅丰富景观类型,而且保留城市自然生态和田园风光。

三、调研形式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调研。在党支部的指导下,由园林建设科和绿地管护科的负责同志到城区逐地块进行绿地建设调查,共查找出问题三个。一是绥远大桥桥头闲置绿地需要绿化;二是中央悦城售楼中心外侧闲置绿地需要绿化;三是城区行道树需要补植。

(二)发放征求意见函和设置意见箱。与有工作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共发放征求意见函10份,设置意见箱1个,目前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

(三)召开研讨交流会。由党支部牵头组织开展了“查找我们在工程建设和绿地管护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从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使命担当、履职能力和为民情怀等方面问题”的第2次研讨交流会议,并邀请市第一巡回指导组的几位领导到场督导,本次研讨会议共收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6条。一是需要做好绿化养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应加强平时的看管和检查工作;三是应提高养护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四是城区行道树与住户、商户之间的矛盾;五是园林与交警、公安部门之间工作协调的矛盾;六是园林与电力、公交部门之间工作协调的矛盾。

四、调研整改措施和成效

(一)压实单位责任,强化绿化理念。城市绿化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我们都是这项工程的受益者。各责任单位要将城市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的工作要求,组建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工作网络,形成市级主导、部门联动、上下配合、整体推进的格局。同时,要深入宣传发动,开展多形式、多视角、全方位的绿色理念的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们发放城市绿化相关法律法规、绿色文明城市倡议书,为城市绿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篇(4)

作为现代城市文明的主要标志之一,城市园林对于城市的作用是显著的,它不但是城市化的附属产物,更是人类和大自然和谐相处的代表。就目前而言,我国很多城市都在承受着工业化污染的痛苦,因此,城市生态环境的建设已经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指标中的重要一环,每一个城市都应把园林绿化建设放到了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中来。一个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很多城市都在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仿城市”等而大力发展城市绿化事业。本文大体介绍了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现状,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改善应对的建议。

1 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现状

根据《2010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我国的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已经达到了14 94 500 hm2,绿地面积1 338 100 hm2,绿地率34.1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2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66,公园绿地面积401 600hm2。目前,我国也初步有了180多个国家园林城市、15个国家园林城镇、7个国家园林城区、61个国家园林县城以及22个国家森林城市。因各地大力重视城市绿化,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初步建成了41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和63个国家重点公园,国家和政府也先后表彰了335个国家的模范绿化单位。由此可见,我国的园林绿化发展已经处在高速发展的时期,园林产业成为我国的朝阳环境产业。特别是在我国法律和政策的优惠倾斜下,城市园林产业已经初具规模。但是在这些看似良性发展的背后,我国在城市园林绿化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城市景观缺乏科学系统的长期规划

因为城市的园林绿化产业是由政府来负责,所以难免会出现一些弊端。例如,有些设计并没有从客观的角度出发,没有考虑植物的特性和当地环境的特定条件,只是为了简单地出奇独特,人工强加的设计因素太多。在很多大型休闲广场和绿化地带运用大草坪、大色块和大铺装,这种设计虽然会给人巨大的视觉冲击感和一种恢弘的气势,但是缺乏必要的层次感和与人相和谐的自然亲切感。正确的设计理念应该是能体现出绿化中的灵动资源,让湿生植物、草地与树木与自然和谐衔接,使自然生态景观朴素而有韵味。但是我国的绝大设计追求高档大气、石砌驳岸,这种与正确设计理念相悖的理念反而不利于健康生态环境的状况。

2.2 城市园林绿化的后续维护力度不够

能够设计和建设出好的城市园林绿化地是一个城市生态环境载体好坏的第一关键指标。但是对于已有城市园林绿化地的维护是否及时也同时反映出了一个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的水平,是城市管理水平高低的体现。我国一直有着“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在前期投了巨大资金去建设顶尖的园林绿地建设后,对于后续的园林绿化养护投入不够,缺乏高质量的合格维护技术人员,管理维护机制和制度建设滞后,这些因素都阻碍了绿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绿化功能效益的有效发挥。

2.3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机制不完善

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刚刚起步不久,相关的城市绿化制度还不太健全,相关的法规和政策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园林绿地管理上有法不依、无法可依的现象经常出现,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程、相关定额等亟待进一步健全。同时,一些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者的法制意识不强,经常出现、假公济私的问题。很多城市都没有彻底地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没有根据当地的特性去制定符合当地特点的地方性绿化法规,这样就造成了园林绿化技术规程落实不到位,造成不正当竞争,导致质量低下,甚至形成恶性循环。

3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的完善建议

3.1 园林绿化建设的多元化投资体制

我国的园林绿化建设一定要引进多元化的投资体制,要形成“一靠政府、二靠企业,三要社会”的多元化投资模式,这样同时也可以加大城市园林绿化的资金投入量。除了政府逐年加大对绿化的投入外,还要努力开辟多渠道、多层次投资体系。在政府的宏观引导下,可以运用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与原则在社会上吸引和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参与园林绿化这一产业。在经营方式上,可以实行股份合作、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以利实现双赢局面。

3.2 重视城市园林绿化的后期维护

在大力发展城市新园林绿化建设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和利用好城市中现有的公共绿地、林地、河流、河涌、湿地等城市所依托的大环境。对城市中的大树、古树、防护林带等进行保护,坚持城市园林植物景观的多样性、生态性、统一性和文化性等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要尽量保持城市的地域和地貌特色,要保护好原有树木,反对过分人工化的城市园林绿化改造和建设。

3.3 加强园林绿化的相关法制法规建设

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建成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基本法律体系框架,但是在一些细节上还需要进行不断地修改与完善。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产业的前提就是要形成一套完善的园林绿化法律体系,以此作为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坚实法律基础。因此,各省市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城市绿化条例》,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城市园林绿化方案,完善绿化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制定科学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1]俞孔坚.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地理论与实践[J].风景园林,2007(1).

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篇(5)

中图分类号:TU98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10-0144-1

随着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战略的实施,如何建设节约型园林已成为业内人士的重要话题。通过多年的绿化工作经历,笔者认为建设节约型园林势在必行。

1 建设节约型园林大势所趋

园林绿化作为构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取得了很大成果。然而城市建设资金短缺、高价建绿、规划滞后、浪费严重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这些已成为城市绿化可持续发展的阻力。

2006年8月17日,建设部在新疆库尔勒市召开了“全国节约型园林绿化工作现场会”,会议认真贯彻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提出了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发展方向。建设部仇保兴副部长严肃批评了一些地方、部门违背科学发展规律,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的不良倾向,系统地提出了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会议第一次提出了建设节约型园林的目标,是园林绿化发展中的里程碑。

2006年10月15日,“2006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论坛”在山东农业大学举办。本届论坛的主题为“建设节约型园林”,旨在宣传和推广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理念,探讨各种节约型园林绿化实施途径,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水平。

2006年10月25日,北京园林学会召开“节约型园林绿化研讨会”,研讨会上,与会专家把园林绿地省地、节水、引用耐旱植物、建立凹式绿地植被、模拟营建自然群落和乡土树种开发利用,建立合理的植物利用模式,做为重点展开热烈讨论,为探索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提出了初步建议和探索。

2 葫芦岛市园林绿化的现状

葫芦岛市1989年升格为地级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1999年被国家建设部授予“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2003年被国家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是继大连市、长春市之后东北三省第三家获此殊荣的城市;2006年被国家建设部授予“全国城市绿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总结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葫芦岛市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存在的浪费现象。

2.1 规划滞后,重复改造

葫芦岛市的中央路、新华大街、连山大街、兴工大街、海滨北路、海滨南路、龙湾大街等几条主干道均进行过多次改造,造成重复建设和浪费。

2.2 大哄大上,高价建绿

2001年葫芦岛市为了进国家园林城,市政府计划筹措资金6000万元实施百万株大树进城,园林职工日以继夜地工作,只完成了70万株,成活率仅达到78%。2002年,葫芦岛市又提出“双百进城”,即百年百株大树进城,园林处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方案,最后确定分四年实施,每年移植25株,树龄在50-60年,胸径在30-60cm,当年移植24株,成活5株,成活率仅为21%,即浪费了资金又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

2.3 南苗北用、浪费资源

葫芦岛市建市以来,从河北、河南、山东等地区引进苗木,丰富了绿化树种,取得了些经验,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长途运输和南北温差造成成活率不高,二是有些树种属于临界树种在小气候栽植尚可,但不宜大面积推广。

2.4 重建设轻管理,绿化成果退步

葫芦岛市升格为地级市后,在园林绿化建设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但在管理上却存在着突出的矛盾,一是职责不明确,如新城区的住宅区管理,职能下放后,市里、区里不管了,绿化成果遭到了严重破坏;二是资金不到位,2004-2005年市政府开展的民心工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绿化成果显著,但由于资金不到位很多绿地造成弃管;三是法规不健全,各单位的庭院绿化管理不到位,改变绿地性质的行为时有发生。

以上现象是葫芦岛市城市绿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内各城市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应该引起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3 建设节约型园林的探讨

落实节约型园林,宣传推广建设节约型园林的理念,探讨各种节约型园林绿化实现的途径,是贯彻落实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个载体,我们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节约型园林的各项工作。

3.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提高对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重要意义的认识,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大对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科研的攻关,特别是城市建设的领导者和主管部门要及时纠正观念和认识的偏差,不盲目追求所谓的现代化,不贪大求洋,不搞形象工程,扎实有效地开展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活动。

3.2 规划超前、设计领先

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只有规划超前、设计先进才能杜绝重复改造、重复更换树种和作品质量低劣现象的发生。

3.3 多些保护,少些改造

多保护就是要把大自然赋予的自然植被、林地水体、生态湿地保护好,把城市的古树名木、城市的生态系统安全和已建成的公园绿地保护好。少些改造就是少一些人工化的改造工程,使之形成一种自然的、完整的、多样化的绿地系统,形成良性循环的城市生态系统。

3.4 严格执法,保护绿化成果

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大对侵占绿地、改变绿地性质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保护绿化成果。

我们要迅速行动起来,掀起建设节约型园林的高潮。在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绿化模式创新、施工建设及日常养护管理各个环节中,最大限度地节约各种资源或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全面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真正实现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的目标。

参考文献

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篇(6)

关键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问题;建议

Abstract:Based on the urban landscape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living environment of urba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one of the most influential factor in urban ecological balance

"Regulator". And also the residents' recreation, entertainment, sports activities, an important place is to improve people's quality of life assurance. This paper tries to analyze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China's urban landscape management, in order to find further enhance China's urban landscape management level, effective way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urban resources.

Key words: urban gardens; green; problem; recommendations

中图分类号:TU98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前言

现目前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存在着许多问题,有社会原因,如实际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体制原因,导致主管部门追求政绩和短期效益;决策者和专业人员知识和审美取向的局限性;政府的相关部门,在制定规划时缺乏统筹考虑等,使得园林绿化发展速度虽快,但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不到位

1. 1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缺乏长远性与科学性

城市环境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园林绿化的质量,而园林绿化的质量又取决于城市园林绿化进行科学的布局即规划设计。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虽已编制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但由于缺乏长远和科学的理论指导,导致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不协调,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和居民对城市绿地的生态保护和游憩休闲等方面的要求。比如对城市绿化格局的规划,就需要按照城市景观生态规划的原则,对于城市的气候、水文、地质及绿地格局进行认真分析,依据景观生态格局分析的方法进行计算,同时结合整体用地性质确定。

1. 2 还有一些城市至今仍未形成完整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由于没有较为稳定、长久的规划系统来指导绿化规划,在进行城市园林管理时没有可靠依据,导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与规划实施的脱节。常常出现规划绿地经常受到一些单位和个人的侵占和吞噬,各类绿地数量严重不足,大大滞后于城市化建设发展的要求及市民游憩出行和生态环境防护的要求。

2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

2. 1 园林绿化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

目前,许多地方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各自为政,如:各开发区、各开发商及企事业单位等有关部门的园林绿化管理,自成体系,缺乏全局性、系统性、规范性的管理体制。由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使得侵占城市园林绿地事件时有发生,随意伐木毁绿事件更是屡屡发生。有些城市由于管理力度不强城市整体绿化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

2. 2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监督机制薄弱

尽管已实行政务公开制度,但监督制度本身具有缺陷和信息不完全透明是客观事实。在我国,很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都未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没有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和考核,甚至未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之中。一些城市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在政府工作议程上排不上号,造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后劲不足。

3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制不完备

有法不依,管理者法制观念不强,在执法上存在着执法不严或某种程度的谋私问题;在管理方式上存在着以罚代管和以罚代法的倾向。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认识不够,管理不力。因此,必须提高各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领导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认识。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尤其是许多地方性的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程亟待健全。五届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精神、1992 年6 月国务院颁发的《城市绿化条例》等,但许多城市未能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相应制定一些地方性配套的绿化

法规,因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显得力不从心,根本无法进行依法行政管理。甚至一些城市的绿化工作出现玄虚现象,造成城市的绿化目标不明确,扩绿无计划,绿地不落实。尤其是城市绿化设计、施工混乱,无证照设计、施工十分普遍,《园林绿化技术规程》根本无法实施,造成不正当竞争,质量低下,形成恶性循环。由于城市园林绿化执法不严,社会绿化问题较多,单位附属绿地、小区绿地,都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城市绿化制度不健全,法规不配套,政策不落实,未走上依法治绿的良性轨道。因此,只有尽快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体系和执法体系,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才能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4 城市园林绿化意识普遍不高

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起步较晚,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和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迟缓的严峻局面。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许多城市政府对园林绿化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尤其是在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中的战略地位与功能认识不足。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城市总体建设不协调。城市

在规划建设中,绿地预留面积比例不足,大面积、大手笔、高质量、高标准的绿化景观很少;城市园林绿化过分强调草坪,缺乏高大乔木。应提倡建造乔、灌相结合的复层群落。树种选择偏重花色树形,忽视其他抗空气污染的树种。开展各项经济活动,口头上讲生态环境是“生存之本,重中之重”,可在实施中,却片面追求眼前利益、暂时利益。由于城市园林绿化不能像其他产品一样短期内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它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也很少有人真正关心、认识。城市绿化在人们心目中,几乎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只有当洪灾、沙尘暴等自然灾害真正造成危害的时候,人们才可能想到绿化的重要性。

5 鉴于以上在我国城市绿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建议:

5. 1 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一般程序

5. 1. 1 初步设计出城市园林绿化系统

在调查与预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园林绿化指标,初步设计、形成本城市的园林绿化系统。包括:人均公共绿地、绿化覆盖率、绿地的结构组成、相应的防护林带、生产绿地及专用绿地。

5. 1. 2 计算各类绿地的新增面积各项绿地指标是依据城市环境目标确定的,按照指标要求逐项计算新增绿地面积。

5. 1. 3 编制绿化规划根据前面计算的新增绿地面积和新增公共绿地面积,汇同园林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目标实施措施即绿化规划对策。

5. 1. 4 绘制绿化规划图和绿化设想图根据绿化现状和绿化对策,分别绘制城市园林绿化

现状图,近期园林绿化规划图和远期园林绿化设想图。上面所述四点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一般程序,但

实际操作中,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程序是复杂多变的,因此,必须灵活把握。只有充分理解和把握园林绿化管理的原则与程序,才能有效地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水平。

5. 2 要遵循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过程中,应根据城市不同的特点,制定城市各类绿地的用地指标,并选定各项主要绿化的用地范围,合理安排整个城市的园林绿化系统,作为指导城市的各项绿化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应考虑以下因素:

5. 2. 1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不同的城市对园林绿化系统的规划要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园林绿化的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气候、土壤、水文、地形等方面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城市性质、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等条件,综合考虑,因地制宜。如:北方城市应多考虑防风带的建设,南方的城市要以遮阳降温为主等。

5. 2. 2 综合考虑,全面安排

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绿地的基础上搞好城市的普遍绿化,要与工业布局、居住区详细规划、公共建筑分布、道路系统规划密切结合。

5. 2. 3 均衡分布,形成完整的园林绿地系统

不同的绿化具有不同的功能,在进行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布置时,应注意将公共绿地均匀分布,做到点、面相结合,以面为主,点线穿插,以小为主,中小结合,使各类绿地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以充分发挥园林绿地的最大功效。

5. 2. 4 远景目标与近期安排相结合

近年来,国外一些大城市在园林绿化规划布局方面都很强调形成理想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并且有的城市建立了三级绿化系统,即市内小型绿化系统、市内环绿化网、市外环绿化网。将城市三级绿化系统与城市规划的远景目标相结合,城市规划应给城市园林绿化留下充足的空间和发展余地,从而减少城市

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篇(7)

园林绿化是城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城市绿化可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展现城市魅力。城市建设者要精心研究,充分利用园林绿化各种花草树木,展开合理布局,然后配置泉水、亭台等元素,使园林绿化具有立体化的美感,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展现城市的文化内涵。此外,城市绿化本身还具有净化空气、水体,减少粉尘等作用。但是,现在城市绿化管理因为管理不善,出现许多问题,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1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园林绿化没有科学的规划

1.1.1 缺乏长远的规划。虽然我国园林绿化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但相关理论研究较少,没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园林绿化管理与城市发展进程不协调。园林绿化建设前期,缺乏对城市的水文、地质、生物等整体生态环境的考察,因此,园林景观整体格局与城市建筑不协调,因而缺乏欣赏价值,无法满足人们生活休息的需要。另外,园林绿化建设存在用地效率低下,植物种类搭配单一,立体感和画面感较差,资金投入与绿化效益不成正比等诸多问题。

1.1.2 缺乏完整的园林绿地规划。(1)城市规划绿地缺少监管,经常被人为损坏、占用,导致城市绿化面积大幅度减少,既不能保障城市生态环境的生态性,也无法满足城市居民日常休息和游乐的需求。(2)居民区、政府单位以及公共绿地比例严重失调 ,政府部门绿地面积所占比重过大,而公共绿地面积则无法满足公众需求,比重较少。此外,新老城区绿地面积所占比例不平衡,老城区绿地面积较少,不符合城市建设标准。各级政府部门必须科学规划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完善管理,合理布局。

2.2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不完善

2.2.1 园林绿化没有实现统一、协调管理。我国大部分城市对园林绿地实行分散管理,以至于出现城市的政府机关、开发区、事业单位以及居民区的园林绿地管理各自为政,十分混乱,无法形成具有全局性、规范性、系统性的管理制度,园林绿地综合管理的职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城市园林绿地不能实现统一协调的管理,导致城市规划绿地面积屡被侵占,整体分配比例不均,导致城市建设布局规划出现不协调。

2.2.2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监管不到位。我国大部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工作内容不够公开化,缺乏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政府高层管理者对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关注度较低,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没有成为政府工作的主要议程,甚至不计入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从而导致园林绿化管理制度长期得不到完善,发展后劲不足。

2.3 园林绿化观念不正确

2.3.1 园林绿化与城市总体规划不融合。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园林绿地规划面积较少,并且预算资金不足,绿化景观标准低、面积小,缺乏高水准的园林绿化设计。此外,城镇绿化主要以低廉的草坪为主,乔、灌、花草等多种植物相配合的景观较少,缺乏科学规划。

2.3.2 园林绿化设计理念不合理。我国园林绿化建设过于重视广场功能和景观效益,建设时选择树木和花草都是颜色艳丽的品种,无视具有抗风沙、洪涝、净化空气的树种。城市园林绿化追求高覆盖率,不够重视园林绿化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园林绿化建设时关注近期效益,无视长远效益,绿化的生物品种和城市本身的生态系统融合程度不高。

2.3.2 缺乏政府等相关部门的重视。政府重视城市经济发展,对无法产生经济效益,投入资金较多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关注程度不高,以至于园林绿化建设一直处于落后状态。

3 改善园林绿化管理的措施

3.1 运用先进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法

3.1.1 运用德尔菲法设计城市园林绿化的总体方案。德菲尔法就是以专家会议为基础,创建的一种背靠背专家咨询法。这种新型的专家咨询法可以吸收更加广泛的建议,充分利用专家的经验和学识;采用匿名或背靠背的方式,能使每一位专家独立自由地作出自己的判断;专家预测过程需要几轮反馈,使专家的意见逐渐趋同。园林绿化建设者采用这种方法得出的园林绿化建设方案,更加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

3.1.2 运用动态规划方法。园林绿化工作者需要将园林绿化过程分成多个阶段,并且每个阶段都要根据园林绿化建设过程出现的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保证每个子过程的决策都最符合实际情况。园林工作者采用动态决策法,可以保证园林绿化管理的复杂问题得以解决。

3.2 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首先,园林绿化要符合地区特点和文化内涵,将城市园林绿化与区域生态环境完美融合,建立城郊一体化的绿地生态系统,发挥城市园林绿化的作用,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其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要重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不破坏城市原有的生态环境,最大程度保护珍稀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同时,注重维护区域的人文和自然景观,做到城镇建设与自然生态和谐共存,形成更加符合自然生态的园林绿化工程。最后,园林绿化要具有改善生态和休闲娱乐功能。园林绿化整体规划要具有休闲娱乐、旅游观光、珍稀物种保护的内涵,打造出更适合人们居住的环境。

3.3 实行全民化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3.3.1 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人员的素质。城市园林绿化的直接控制和监督者就是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人员,他们管理能力的高低决定着园林绿化工程作用发挥程度的大小。因此,必须加强对园林绿化管理者的培训,使其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会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最终实现对园林绿化的科学管理。

3.3.2 提高市民对园林绿化的关注度。政府要通过大众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打造全民参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社会氛围,激发城市居民参与城市绿化的兴趣。此外,广大社会公众必须提高自己的环保意识,自觉参与到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树立城市园林绿化、人人有责的意识。

4 结语

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不仅是城镇建设的需要,更是改善生态环境,满足人们日常休闲娱乐,展示城市文化内涵和魅力的需要。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增加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投入,加大对城市园林绿化质量的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能力,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健康稳定的发展。

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篇(8)

关键词: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

Key words: municipality;garden greening;pla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98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1-0195-01

1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不到位

1.1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缺乏长远性与科学性。城市环境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园林绿化的质量,而园林绿化的质量又取决于城市园林绿化进行科学的布局即规划设计。通过规划设计,要使园林绿化地在整个城市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在各类建筑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从而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和巩固,为城市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同时,规划设计也是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园林绿化建设费用和园林绿化施工的依据,也是对园林绿化建设检查验收的依据。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是政府管理城市最重要的手段,是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键,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它决定了城市的格局和发展方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首先要落实在城市绿化规划管理上。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虽已编制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但由于缺乏长远和科学的理论指导,导致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不协调,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和居民对城市绿地的生态保护和游憩休闲等方面的要求。

世界上的很多特大城市等均规划并建设了城市绿化控制带,从这些特大城市的实践效果看,无论是环形、楔形、廊道形还是其他类型的绿化控制带,对于引导和控制城市格局、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都具有显著作用。与伦敦相比,北京的城市绿化存在着总量不足、发展失衡、布局和结构不尽合理、系统不完善等方面问题。据2000年的统计,拥有全市37.55%人口的城区,其绿地面积仅占全市的10.52%。公共绿地面积也仅占15.67%,隔离地区绿地和以往规划的几处插入城市中心的楔形绿地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城市中心区已逐渐失去与自然空间的联系和沟通。

从以上的分析比较中可以看出,与国外的很多城市相比,要解决日益突显的环境和生态问题,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包括北京市在内的中国特大城市的绿地系统从数量、布局等各个方面都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1.2 还有一些城市至今仍未形成完整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于没有较为稳定、长久的规划系统来指导绿化规划,在进行城市园林管理时没有可靠依据,导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与规划实施的脱节。常常出现规划绿地经常受到一些单位和个人的侵占和吞噬,各类绿地数量严重不足,大大滞后于城市化建设发展的要求及市民游憩出行和生态环境防护的要求。居住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公共绿地比例严重失调,在老的建成区,绿地更少。因此必须尽快编制、调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优化城市园林绿化布局。

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

2.1 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在本质上仍未从根本上消除计划经济时代管理的运行痕迹和框框,政府挑着经济与社会两副重担,明显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管理机构的设置有悖于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和精简高效的原则。

2.2 园林绿化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目前,许多地方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各自为政,如:各开发区、各开发商及企事业单位等有关部门的园林绿化管理,自成体系,缺乏全局性、系统性、规范性的管理体制。由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使得侵占城市园林绿地事件时有发生,随意伐木毁绿事件更是屡屡发生。有些城市由于管理力度不强城市整体绿化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

2.3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监督机制薄弱。尽管已实行政务公开制度,但监督制度本身具有缺陷和信息不完全透明是客观事实。在我国,很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都未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没有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和考核,甚至未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之中。一些城市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在政府工作议程上排不上号,造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后劲不足。

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篇(9)

这次会议在肥城召开,带有现场会的性质。近年来,肥城市紧紧围绕“建设世上桃源、构建和谐肥城”的目标,围绕建设北方桃源名城的定位,坚持不懈地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举全市之力抓城市建设和绿化工作,围绕打造精品和建设亮点,努力提高绿化的档次和水平,相继实施了龙山公园、康王河公园等重点项目,初步形成了点线面有机结合、山水园林互相依托的城市绿化格局。相信通过现场参观学习,大家会对肥城市的城市绿化工作有更直观的认识,学到更多的经验。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正确分析和认识我省风景园林工作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年,全省各城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按照章丘会议的具体安排,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全面落实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的各项要求,全省风景园林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实现了“十一五”期间全省风景园林工作的良好开局。20年,全省全社会投入城市绿化建设的资金达50.37亿元,新增园林绿地6153公顷;设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2.27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42%,绿地率达到32.13%。青州市被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临沂市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全省国家园林城市达11个,园林县城1个,省级园林城市16个。省政府批准青岛艾山风景名胜区、三里河风景名胜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至此,我省共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5个,省级风景名胜区30个,总面积近3800平方公里,约占省域国土面积的2.4%。

回顾总结20年全省风景园林工作,主要表现出五个特点:一是风景园林工作的重要地位有了新的提升。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就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作出指示,提出要求,还亲自策划了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各级政府对风景园林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标准都有了新的提高,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许多领导同志亲历亲为,亲自调度部署,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围绕风景园林工作提出建议、提案,献计献策,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督察。舆论媒体围绕风景园林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并对一些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征集意见,提出建议。加强城市绿化,创建园林城市,保护风景资源,已成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识。二是城市绿化的重心开始下移。在不断加大城市绿化建设规模的同时,各市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及时调整城市园林绿化的工作思路,把旧城区绿化作为重点来抓,规划建设了一大批街头绿地和游园,对现有公园绿地进行改造提升,完善绿地功能,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直接享受到了城市绿化建设的成果。济南、潍坊、烟台等城市的旧城区绿化整治都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各方面的高度评价。三是水环境整治成效显著。各市把城区水系整治作为绿化工作的突破口,截污、清淤、绿化等多措并举,促进城市人水和谐。青岛、烟台、威海、潍坊、德州、蓬莱6个城市获“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称号,获奖城市数量全国最多。青岛市大村河、临沂市沂河、菏泽市护城河的综合治理等三个水系整治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沾化县徒骇河湿地公园、海阳市小孩儿口湿地公园、安丘市大汶河湿地公园、临沂市滨河湿地公园被建设部批准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我省部级城市湿地公园达7处,总量居全国第一。四是县城绿化蓬勃发展。各县贯彻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县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县城绿化有了长足发展。20年全省县城完成绿化投入7.37亿元,比2005年增加近1倍,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达到27.61%、20.67%,分别比2005年提高2.05和2.75个百分点。五是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各风景名胜区根据建设部关于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风景名胜区条例》宣贯,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景区整治活动,共拆除违章建设210处,总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脏乱差现象明显改观。建设部综合整治考察组对我省整治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省建设厅在全国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交流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与全省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我省风景园林工作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公园绿地不足,社会绿化薄弱。20年底还有12个县城没有公园,1个设区城市、21个县城的人均公园绿地不足4平方米,12个县城人均公园绿地不足2平方米。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的数量还不够多,一些老单位、旧庭院的绿量少、绿化水平低、管理跟不上。二是行业管理滞后,绿地养护水平不高。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园林工程项目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园林管理机构的职能、经费、人才都比较薄弱。部分绿地的养护经费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绿地景观和生态功能退化。三是风景名胜区管理亟需加强。设区城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的职责形同虚设,许多市基本没有开展任何工作。部分景区管理体制不顺,总体规划编制一直没有完成。许多景区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有的景区搞了很多建设项目,没有按规定报批。

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是生态建设、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城市与区域持续、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总书记在参加今年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保护生态、美化环境,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一定要坚持不懈、年复一年地抓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风景园林工作,多次强调要搞好城镇绿化,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韩省长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环境就是生产力,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国家和省都已经把风景园林工作摆到了重要的战略高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大群众对拥有良好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对风景园林绿化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要求,全省风景园林工作如何做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各级风景园林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把风景园林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来抓,认清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新形势下我省风景园林工作的总体思路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风景园林事业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重要阶段。做好今年的风景园林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反复强调在宏观调控中要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狠抓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土地节约利用,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完全符合这些要求。我们风景园林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从大局出发,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政策措施,以及具体的项目安排等。

20年全省风景园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两大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园林城市创建和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活动为重点,突出抓好旧城区绿化、绿地养护等薄弱环节,严格落实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实现风景园林行业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一,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城市绿化发展模式。前几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很快,关键是抓住了机遇。各城市的新区开发、园区建设、行政中心搬迁,以及城市道路的新建、拓宽等,都留出了比较宽裕的绿化空间,使得城市绿量大幅度增加。这些年新增的绿地,大部分在新城区,还有许多是沿路展开的。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这种成片成线、大规模的绿化建设就比较困难了。城市绿化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从工作布局上,要按照全国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把旧城区绿化作为重点来抓。在三年完成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总体目标中,城市园林绿化承担着重要的任务,这也是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新空间、主战场。从项目策划上,要注意关注城市土地、水、能源的制约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等,大力发展节约型绿化,严格控制“宽马路”、“大广场”建设。要在人口密集的旧城区、环境较差的城乡结合部等特殊地段把功夫下足,着力解决这些区段绿量偏低、公园绿地少等突出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从绿化结构上,要以植树为主,坚持生态优先,实现从追求绿化的数量、规模到追求绿化的质量、效益转变,切实转变城镇绿化发展模式。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风景园林和谐发展。风景园林事业的核心目的是为人服务,目标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风景园林工作必须从满足群众的需求出发,把群众需求放在第一位。要在新建一批面积适宜、功能齐全、贴近群众的公共绿地的同时,重点抓好现有绿地的完善提高,通过在广场及道路两侧补植大规格苗木,在公园绿地中增加园凳等休憩、健身设施,让群众亲身享受到发展带来的成果。要在各风景名胜区和重点公园中增设公厕、垃圾收集箱、电话亭等服务设施,在景区出入口、道路两侧、重要景点、停车场等附近设立符合标准要求的指示牌、介绍牌、警示牌及公共厕所等公共信息图形标识,方便游客使用,增加人文关怀,完善景区功能。

——坚持资源保护,实现风景名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必须把保护工作放在第一位,只有在保护好资源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永续利用。要加快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修编步伐,明确划定城市绿线、蓝线和紫线,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要在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建设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重大建设项目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方可实施,确保资源不受破坏。要加大对风景名胜区和历史名园的保护力度,对景区内的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坚决予以清理,对与景区规划、功能不相吻合的建筑物、构筑物也要逐步拆除。要规范景区内各种商业行为,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增强行业发展活力。实现风景园林绿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要靠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活力,增强动力。要加快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改革步伐,一方面,绿线管制、绿色图章等制度要到位,政府的绿化建设和养护资金要到位;另一方面,要把市场机制引入建设、养护的各个环节,促进竞争,降低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继续深入开展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把绿化活动向社区、街道延伸。要广泛开展绿地认建认养等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要加强城市园林科研工作,围绕节约型绿化、盐碱地绿化等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突出重点,努力实现全省城市绿化工作的新发展

(一)继续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章丘会议明确提出,到2010年,现有国家园林城市中,有2个城市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现有省级园林城市中,再有8个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使国家园林城市总数达到19个(相当于48个设市城市的40%);设市城市中,再有6个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使省级园林城市总数达到14个(相当于48个设市城市的30%);争取10个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5个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现在来看,要实现这个目标,任务相当艰巨。今年是国家和省园林城市的申报年,建设部首次对各省园林城市申报数量提出了限制,要求各省推荐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县城的数量均不得超过3个;同时特别强调,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的城市必须是已获省级园林城市两年以上才能申报(以省政府命名文件时间为准),进一步增加了申报工作的难度。对于创建活动,各城市都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和认识,创建活动重在过程,而不是目标。要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解决制约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有的城市通过创建,开展了大规模城市绿化建设;有的落实了园林养护经费;有的解决了园林部门的职能、经费、编制等“老大难”问题;有的带动了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有的在全社会形成了关心、支持、参与园林绿化的好氛围,这都是好的经验。以创建促建设、促管理、促发展,才是创建活动的根本目的。已经是国家园林城市的城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试点,争取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新发展。各县要利用好园林城市创建这个好抓手,争创园林县城,以此推动县城绿化水平的提高。当前是城市绿化建设的黄金季节,各市、县要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争取新增更多绿地,使城市绿化水平有一个大的提升。各申报城市要按照园林城市的标准和要求,早动员,早部署,扎实做好各项申报的基础工作。

(二)大力发展节约型绿化。在国家继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严控土地、金融两个“闸门”的背景下,发展节约型绿化,抑制高价造绿,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也是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对节约型绿化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不是指缺水就做节水型绿化、缺地就做节地型绿化、缺资金就做节财型绿化,不能把节约型绿化当作没有办法的办法来对待。而是要从园林绿化建设的理念上,在规划、设计、施工、养护、运营等各个具体环节上,综合考虑节地、节土、节水、节能、节材、节力措施,使有限的资源与能源真正得到合理分配与有效利用。必须明确,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不等于低水平和低档次,高水平园林绿化也不等于高造价、求奢华。要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不能随意降低建设标准,要在节约的前提下建设优良工程,实现绿地景观效益、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建设部已将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作为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创建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创建城市要引起高度重视。在这方面,山东农业大学的张志国教授还要从学术和实践方面进行深入阐述,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这里,我再强调一下城市水环境的整治问题。现在许多城市对这项工作很重视,但也出现了盲目追求大水面、水景观的问题。我们山东所有城市都属于缺水城市,客观上讲都不宜大造水景,更不能过度使用和开发景观用水。城市水环境整治要突出三个原则,一是治污减排优先的原则,要先治理违法排污,搞好污水处理,肥城市就是把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再打回河道,济南市在河道上建设了7处中水设施,都很好地摆正了治污和景观的关系。二是水的有效利用优先的原则,要把水用起来,聊城东昌湖就是把电厂用水统筹考虑的。三是绿化优先的原则,不能单纯治水,要把水、绿化一起安排,水生植物、湿地保护要重点考虑,形成良性生态循环。

(三)切实提高养护管理水平。随着近几年城市绿化建设规模和数量的持续快速增长,园林养护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客观上讲,前几年城市绿化的快速增长造成个别项目的先天不足,急需改造和提升,肥城泰西大街的绿化改造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同时,城市园林绿化是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日常的养护管理至关重要。我们各城市在这方面的差距还很大,应当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克服“重建轻管”思想,加强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成果。一要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当前各市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是养护资金不足,有的城市缺口严重。必须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在财政预算中增加绿化养护经费的比例,同时通过绿地认养等活动,拓宽养护资金渠道。二要积极引入养护管理市场竞争机制。所有重点绿化工程养护期满后都要实行招标养护,通过竞争提高养护管理水平。三要强化考核和执法。要建立严格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对绿地责任单位和养护单位的考核,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及时查处各类占绿毁绿案件,保护绿化成果。

(四)筹备办好第二届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博览会。2005年4月,省建设厅与菏泽市政府共同主办了山东省首届城市园林绿化博览会和苗木洽谈会,在全省引起了良好的轰动效应。今年是园博会举办年,根据济南市的申请,省建设厅决定在济南市举办第二届园博会。相对于首届园博会来说,第二届园博会将借鉴其它园艺展览的做法,采取室内布展和室外展示相结合的办法,将菊展、盆景、奇石、植物雕塑造型等方面的展示置于室外,把山东省第五届展、山东省第七届盆景赏石摄影书画艺术展等活动统一纳入园博会,丰富博览会内容。室内展览包括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成就展、优秀园林企业形象展、园林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展等内容,同期举办几场高层次、高水平的专业论坛。实践已经证明,园博会是一个展示行业形象的有效平台,是一个促进行业发展的载体,更是一个园林行业与社会各界共同交流、共同欢庆的盛会。大家一定要以积极的姿态,关心、关注、支持园博会各项活动,根据各项工作分工抓好贯彻落实,把博览会办成展现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形象的盛会。目前,济南市正在积极申办2009年第七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青岛市正在申办2011年世界园艺博览会,这都是全省风景园林行业的大事,各城市都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申办工作。

四、贯彻《风景名胜区条例》,切实做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一)抓好《风景名胜区条例》宣贯。《条例》已于去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风景区管理机构一定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把《条例》的宣贯当作近期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一是要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内涵。相对于原条例而言,新条例在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利用与管理等方面顺应时代要求,增加了许多新内容,可操作性更强,对违犯条例行为的处罚更加严格、可行,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把条例精神吃透。二是要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条例》;让风景名胜区内的经营者、建设者等,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自觉依法办事。要结合《条例》宣贯,根据建设部要求,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设立25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各市、各风景名胜区要积极参加建设部组织的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成就展、摄影展、文艺汇演、网络评选等多种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支持风景名胜区事业的良好氛围。三是要结合实际,把条例的每一款要求都深化、细化到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中,确保落到实处。今年,省人大将以《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为依据,对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进行检查,检点是管理体制情况、总体规划编制执行情况、景区保护情况、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情况等。各级建设部门和风景名胜区要根据《条例》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景区管理工作水平。

(二)加快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步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是景区保护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从目前情况来看,各风景区规划编制进度很不理想。全省35处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如对跨行政区的风景区分别计算,应是43处风景区。在这43处风景区中,有16处尚未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希望有关城市主管部门和这几个景区对这项工作引起足够重视,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规范》要求,加快规划编制步伐,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今年年底仍未完成规划编制的,我们将向各市政府书面进行通报。对到期仍不编制规划的,我们将采取严厉措施,直至向省政府或建设部建议取消风景区称号。为了加快规划编制进度,省财政厅、省建设厅专门拿出部分资金,对完成规划的风景名胜区给予资金补助。已经编制完成总体规划的,要抓紧划定核心景区,设立界碑界桩,明确保护重点。

(三)继续抓好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活动。今年是开展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五年,也是综合整治的总评验收年。建设部已经印发了《关于做好部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全面验收工作的通知》,并且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考评的重点主要是景区管理机构设置、总体规划编制、标志标牌设立、核心景区划定、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违章建设拆除等整治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对在综合整治工作全面验收中不合格和全国排名后十位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建设部将在全国通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建议国务院撤消其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称号。各景区要对这项工作引起足够重视,早动员,早部署,严格根据建设部整治标准要求,逐项逐条进行排查整改,争取顺利通过验收。省级风景名胜区要参照建设部关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整治要求,结合景区实际开展相应的整治活动,进一步净化景区环境,完善景区功能,改善景区面貌。

(四)强化景区建设项目监管。建设项目的管理,是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重点。要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把建设项目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要根据《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书制度,明确项目审批责任和内容,规范审批程序。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对未按规定程序取得《建设选址审批书》的项目,一律不准进行建设。要加快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做到人员定岗定编,设备专人专机,资金重点保障,确保监管信息系统建得起、留得住、用得上。在这方面,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成山头景区因未报送有关基础资料已经被建设部通报批评。各景区要引起足够重视,及时上报和核准监管信息系统基础资料。要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内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的监督管理,核心景区内,禁止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核心景区以外范围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必须遵守《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提出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方案和措施,并经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五)全面强化对风景名胜区工作的组织领导。目前,我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职能设置较为混乱,有建设部门管的,有旅游、林业部门管的,也有属于乡镇管理的,还有的风景区由企业管理,个别风景区甚至找不到管理部门。《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指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实行政企分开,管理机构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个人行使。《条例》在法律责任中对应履行管理职责而未履行的、对批准实施有关违法行为的地方政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并在刑事责任方面与刑法作了衔接,必须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现在,有一些城市的建设主管部门基本没有履行风景名胜区方面的管理职能,有的是没申报风景名胜区,有的是有风景名胜区却没发挥应有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有的是部门之间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各市一定要根据《条例》要求,明确职责,履行职能,切实加强对风景区的监管。尤其是景区交给企业管理的、还没有管理部门的,必须马上进行整改,理顺管理体制。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淄博市专门成立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本市风景区的保护管理工作,各方面工作开展得很好,值得大家学习借鉴。

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篇(10)

第二条城市绿地认建认养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以自愿为原则,通过一定程序,负责一定面积或数量的城市公共绿地的建设、养护或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而进行的捐款、捐助等公益。

第三条本市城市管理部门是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园林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园林处)负责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工作的组织实施。

规划、建设、国土、林业、财政、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协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工作。

第二章内容与形式

第四条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的范围为: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及其它公共绿地。具体范围由市园林处划出,列出名单,供认建认养人选择。

第五条认建认养内容:

(一)绿地的建设或改造。

(二)绿地的养护、保洁。

(三)古树名木养护管理。

(四)种植纪念林、纪念树。

(五)绿化设施的维护。

(六)公共绿地配套设施或其它园林资产的捐赠。

第六条认建认养形式:

(一)申请人可以选择第五条的一项或几项内容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申请人可同时认建认养多块绿地、多棵树木,也可多人联合认建认养一块绿地或一棵树木。

(二)认建绿地(树木)的,认建人可在选择地点、树种后自行认建,绿地建成后交给市园林处组织养护管理,按照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财政部门按相应标准计拨养护费用,不再向认建人另行收取费用;也可在选择地点、树种后,提供相应的资金,委托市园林处组织代建。

(三)认养绿地(树木)的,认养人在选择地点、树种后,应提供相应的资金,委托市园林处组织代养或委托专业绿化部门进行代养。

(四)对未有明确建养对象的认建认养捐款经费,由市园林处统一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由市园林处按认建认养范围和内容拟出使用计划,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三章实施程序

第七条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实行协议管理。由认建认养人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签订绿地认建认养协议,明确责任和权利,开展相关工作。

第八条实施程序:

(一)认建认养人向市园林处提出书面申请。

(二)市园林处对申请方案进行研究审核,拟出可行性意见,经与申请方协商确认后报市城市管理部门审批。

(三)经市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市园林处与申请人签订实施协议书,落实绿地认建、认养具体事项。

(四)实施完毕,按照规定办法进行验收或确认。

第九条多人认建认养同一块享有冠名权绿地的,实行公开竞投。在同等条件下,认建人享有认养优先权。

第十条认建城市绿地的规划方案及施工图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经市园林处和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实施。规划方案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变更的须报原认可单位同意。

认建城市绿地的施工建设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并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认养城市绿地的养护执行国家、省和本市绿化养护的有关技术标准和养护定额,市园林处按照《*市城市绿地养护规范和考评办法》、《*市公园养护规范和考评办法》进行检查和考评。

绿地认养期限一般1~3年,到期后可申请续期。在认养期内,由于市政设施等建设需要临时占用认养绿地的,可在工程完工并恢复绿地后继续认养,认养期顺延。如认养因公益性需要,被永久占用的,可协商变更认养的绿地,认养期累计计算。

第四章权利与责任

第十二条市城市管理部门根据认建认养绿地类别及规模,适时对认建认养人实行通报表彰,颁发证书。认建认养规模达到一定程度,认建认养人还享有立牌纪念或冠名的权利。

认建绿地的,立牌纪念期一般不超过5年,冠名期一般不超过10年,特殊情况下可酌情延长;对认养绿地的,立牌或冠名期为认养期。

认建认养绿地内竖立的标志牌、冠名牌由市园林处统一制作。按照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费用由财政部门支付。

第十三条绿地认建认养活动要在市城市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并接受市园林处的业务检查、监督和管理。

认建认养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审计监督。认建认养人有权对市园林处认建认养开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对认建认养绿地未能达到技术规范的,必须按照市园林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未能很好履行认建认养协议的,市园林处视情况有权对其发出书面警告;对警告三次而未能改正的,终止其认建认养协议。

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篇(11)

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