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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古建筑建议大全11篇

时间:2023-08-28 16:37:09

保护古建筑建议

保护古建筑建议篇(1)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Inner Mongolia nation in history development process, had had the climax of the development in China, building up a position in history, form different historical stages of the unique national style and the features of The Times. This paper, the research of specific BeiZi temple the historical and value.

Keywords: Inner Mongolia buildings; BeiZi temple; Value; History;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 G2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贝子庙的历史

贝子庙位于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北侧,为清代建筑,是全国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蒙古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有文字可考的就有匈奴、东胡、鲜卑、乌桓、突厥、回鹘、党项、契丹、女真、蒙古等几十个少数民族。远在秦、汉王朝时期就在这里的一些地区建立了郡、县,促使了中原文化的传入以及汉族人口的北迁。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这里的少数民族时有建朝立国的兴起,时有战争而被其他民族征服、融合,更有几次民族南迁,形成民族间交错往来的大融合、大流动。时至今日,内蒙古境内由蒙古、回、满、朝鲜、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民族。

在历史上,内蒙古是藏传佛教重要的传播地区之一,从明中叶开始,由蒙古汗王册封达赖、班禅两大活佛开始出现在中国的宗教舞台上。藏传佛教寺院建筑也随之发展而达到新的高潮,这段时期出现的汉式、藏式、汉藏结合式等与蒙古民族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建筑形式,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和民族风格特色。其中,四世达赖喇嘛本身就出生在内蒙古,他是一位蒙古贵族,与美岱召有着密切的关系。

明代藏传佛教在内蒙古地区传播,喇嘛教寺庙(也称召庙)最早从土默特部的美岱召开始兴建,到清康乾时期形成高潮,享有“七大召、八小召、七十二个绵绵召”的“召城”誉称。内蒙古其他地区也在清代形成建庙高潮,寺庙遍及各地。

藏汉结合式寺庙中的主要建筑之一―大经堂,它以汉式特有的厚墙小窗、密柱平顶的构制为特点,在二层平定上再建以汉式大木歇山式殿堂及硬山式的廊庑,造型样式灵活多变,几乎没有一处是雷同的。一般殿堂皆为汉式。在汉式寺庙建筑中,也吸收运用藏式的门饰、装修、脊饰彩绘纹样,体现出内蒙古地区的地区特色和民族风格。

藏传佛教往往以其功能如哲学、密宗、天文历算、医学等学部分别建庙,形成大型建筑群组,还有按政教合一制度建立的寺庙,分别行使宗教、政务权利,建筑风格与一般佛庙又有一定区别,形成内蒙古寺庙建筑的又一特点。

内蒙古民族建筑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曾有过几度发展的高潮,在中国

建筑历史上也占有一定地位,形成各个历史阶段独特的民族风格和时代特征。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内蒙古民族建筑作为各个历史时代极其重要的文化积累,为我们研究各个时代、各民族的建筑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清乾隆八年(1743年)动工兴建大庙,经六年时间大殿落成,据载建造此大殿时,是从北京、张家口、多伦诺尔等地广招大批砖、瓦、木、石工匠,投资白银一万两,又以“积善施工”名义,向每户富牧及一般牧民收取马匹、白银等充建庙之资。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清廷赐该庙为“崇善寺”,赐满、蒙、汉、藏四种文字书写的匾额,并颁发证书,许带“都代”(编制内员)喇嘛45人。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贝子庙进行大规模的扩建,朝克沁的规模即这个时期奠定。嘉庆五年(1799年),二世葛根兴建葛根之殿,用时二年落成,即今拉布仁明干殿,又称西庙或千佛殿、赐名延福寺。嘉庆七年(1801年)创建却日庙(哲学院),当时规模较小,主殿即今却日后院的七间殿。道光七年至十年(1826~1829年)又对却日进行大规模扩建,建成仅次于朝克沁大殿的重檐二层大殿及附属厢配各殿,今却日殿(东庙)的规模即在这时奠定。五世葛根时于明干殿西新建葛根庙,即今新拉布仁庙,作为葛根居住和接待重要宾客之场所。

光绪三十二年(1905)组建珠都巴(密宗学部),其后于1918年建成珠都巴重檐二层大殿及曼巴殿(医学部)。1914年到1917年建成丁科尔庙(天文历学数学部)自此贝子庙建成了一座主庙、二座拉布仁、四座学部庙殿的佛教大庙体系。在这200多年时间内还建成了呼图格喇嘛,老笨喇嘛,额温吐喇嘛庙,(皆为活佛庙)及30余座各类庙仓、僧房,这些建筑布列在各庙的东西两侧。

贝子庙自清乾隆八年(1743年)起到抗战前夕的200多年内,营建工程始终未断,经七代葛根(活佛)、六次大规模的扩建,共耗白银174万两,共建各类建筑2万余平方米,极盛阶段,贝子庙总占地面积达1.2平方公里,因贝子庙影响甚大,在周围又逐步形成东商、西商等城镇商贸规模,锡林浩特建市之前的200多年内这里就是以贝子庙作为其地名而扬名海内外。

二.贝子庙的价值

贝子庙之所以成为千里锡林草原上的藏传佛教圣地,是因为作为学部齐全的综合性佛教学府,深刻地影响着这一地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长达二个多世纪。至今仍在一些方面有着重要影响,如从事蒙藏医学的专业喇嘛,还在发挥着他们的作用。此外,贝子庙曾积累、保存大量珍贵的宗教文物和丰富的历史、文化、科技等资料,客观上它已超越了单纯的宗教范畴,贝子庙是把该地区的历史、文化、科技与民族情感融于一身的特殊建筑物,也是这一地区近300年诸史列入自己活动领域的历史见证,可以说贝子庙的历史,也就是锡林浩特城市发展的历史;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

作为锡林郭勒草原深处的贝子庙,它的建造,可谓内地与蒙古地区、蒙古民族与汉民族共同创建,凝聚了蒙汉民族文化的古代建筑瑰宝。成为

蒙藏医学一直是贝子庙两个世纪以来,在这地区影响甚大,至今一直受到牧民青睐,现锡林浩特市的“蒙医院”,仍以贝子庙喇嘛大夫为主,古老的医学仍在发挥着作用。

在贝子庙的沿革历史中,值得一书的是在解放前,贝子庙就成为中共锡、察、巴、乌工委所在地,中国共产党在这里培养了大批革命干部,成为内蒙古重要革命根据地之一,数百名革命烈士为捍卫人民的政权英勇牺牲,具有十分重要的纪念意义。

三.保护、整治原则与定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文物保护项目――明清古建筑群保护之一的贝子庙是文物保护工程重点单位,对于它的保护维修立足于不改变文物原状为准则,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政策为保护的基本原则。

保护与整治的定位:贝子庙保护内容的残损状况分别轻重缓急,采取重点抢险加固、局部复修和内外环境的综合治理措施进行保护与整治。

贝子庙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建设控制地带不断承受建设性破坏,缺乏有效保护机制,现状建筑面临临危、残损、改制的种种不安全状况,经初步勘察和专项调查分析,目前主要面临四大破坏因素,按照目前破坏力度由强至弱排列分别为:

(1)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开发建设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破坏和影响;

(2)不当使用及随意对原状构制改变因素;

(3)年久失修,自然力的破坏性因素;

保护古建筑建议篇(2)

Abstract: The ancient buildings are mostly wooden structure, fire resistance and fire risk. In this paper, the structural features of the ancient buildings of the ancient buildings of the fire risk, and summarizes the fire status quo of ancient buildings at home and abroad, the problems for the fire protection of ancient buildings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ancient architecture, fire risk, fire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概述

我国作为世界文明古国,历史源远流长,五千年的辉煌给我们留下了无法估量的文物和古迹。这些文物和古迹,不仅是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也是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古建筑作为一种特定的、独一无二的古迹,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它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凝聚着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智慧,反映了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然而,随着近年来古建筑火灾事故的频发,古建筑的消防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据不完全统计(摘自《浙江消防》),新中国成立50年来(1949-1999),我国共发生古建筑火灾78起,其火灾事故原因主要如下图所示。

图1 古建筑火灾事故原因调查饼图

从图可以看出,在78起火灾中,由于用火不慎而引起的火灾次数最多,约占30%,电气故障火灾次之,约占16%,而燃放烟花爆竹导致起火的次数最少,约占1%。除了上述火灾案例之外,近年来也有不少典型的古建筑火灾案例,例如,2003年1月19日,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遇真宫发生火灾,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236平方米建筑全部化为灰烬,周围文物也收到不同程度的破坏;2004年6月20日凌晨,北京市西城区的护国寺院发生火灾,西配殿的一部分被烧毁;2007年8月,江苏省泰州市光孝寺发生火灾,“最吉祥殿”大殿西南角被烧毁。

从上述古建筑火灾案例可以看出,我国绝大部分古建筑为木结构,其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火灾诱发因素多,存在着很大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扑救困难,损失惨重,社会影响大。因此,全面、细致、严格地做好古建筑的防火安全工作尤为重要,本文将结合古建筑的构造特点及典型的古建筑火灾案例,对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析,根据国内外对于古建筑防火研究的成果,对其防火现状进行总结,最后针对目前国内古建筑防火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2.古建筑火灾危险性分析

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可以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方面进行分析[1-4]。其中内部因素主要包括古建筑的材料组成及构造形式,而外部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界的危害和人为因素。图2给出了影响古建筑火灾危险性的因素。

图2 古建筑火灾影响因素

2.1引起古建筑火灾的内部因素分析

从古建筑的材料组成来看,其屋架、梁、柱、门窗等都是用木材制成,由于木材的燃点低,经过数百年的分化之后,木材表面开裂,木质疏松,一旦遇到火源,极容易起火,起火后木材燃烧产生大量的烟雾,降低了火场能见度。同时古建筑内部的装饰材料均易燃,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古建筑的火灾荷载。从古建筑的构造形式来看,我国古建筑以叠梁式结构方式最为普遍,其正面一般采用木门窗,屋面采用具有较好耐火极限的瓦,这种构造就像如同一座堆积成山的木垛,一旦发生火灾,其火焰传播速度非常快,火势发展迅猛,难以控制,有着极高的火灾危险性。

2.2引起古建筑火灾的外部因素分析

从自然界的危害来看,古建筑火灾危险性中较为突出的就是雷击引发火灾,这主要和一些古建筑的地理位置和建筑布局有关,由于建筑年代久远,避雷设施不完善,缺少或者根本不存在避雷针,难免会造成雷击危害。从人为因素来看,主要有火源控制不力、电气设备使用不当、消防设施偏少、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等因素,古建筑由于是木质结构,一旦火源控制不力,如日常用火不慎、维修施工用火不慎、游客用火不慎以及人为纵火等情况,建筑将极易起火,并且由于古建筑的消防设施相对落后,起火后的灭火救援工作将会极其困难,由于消防间距存在问题,火灾发生后对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也会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外部因素对古建筑的火灾安全性影响更大。

3.古建筑防火现状

保护古建筑建议篇(3)

中图分类号:K928文献标识码: A

0 前言

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古建筑,具有悠久的历史,不仅体现着建筑本身的艺术价值,同时,作为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中的组成单元,对于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的形成具有决定性意义。古建筑和其他历史文物一样,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为保护传统文化,对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古建筑进行保护与更新就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对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古建筑保护和更新的相关理论方法进行梳理是必要的。在本文中,笔者首先对建筑遗产相关国际的保护原则和精神进行了梳理,随后对我国现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变迁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对历史文化街区中古建筑保护的意义与方法进行探讨。

1建筑遗产保护相关国际

1.1雅典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制定的第一个城市规划纲领性文件――雅典,首次提出了对城市一般历史建筑保护的概念。其主要精神包括:通过创立一个定期的、持久的保护体系有计划地保护古建筑,摈弃整体重建的做法,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危险;提出尊重过去的历史和艺术作品,在不排斥任何一个特定时期风格的前提下,进行历史纪念物的保护修缮。事实上否定了风格性修复的做法;赞成谨慎地运用所有已掌握的现代技术资源,强调这样的加固工作应尽可能地隐藏起来,以保证修复后的纪念物原有外观和特征得以保留;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可识别的;应注意对历史纪念物周边地区的保护,新建筑的选址应尊重城市特征和周边景观,特别是当其邻近文物古迹时,应给予周边环境特别考虑;一些特殊的建筑群和景色如画的眺望景观也需要加以保护[1]。

1.2威尼斯

1964年5 月31日举行的“历史古迹建筑师和技师国际会议(ICOM)” 第二次会议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保护委员会通过了《威尼斯》。它在重申了《雅典》遗产保护范围与意义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更为完整的建筑遗产保护概念。《》指出建筑遗产不仅包括伟大的建筑艺术珍品,也包括建筑的文化意义。强调了建筑的文化含义及为历史所营造环境的功能。

1.3内罗毕建议

1976年11月2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在华沙内罗毕通过了《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 )。文件在单个建筑保护的基础上,增加了历史地段建筑保护的概念。建议中指出“历史地段是指在某一地区(城市或村镇)历史文化上占有重要地位、代表这一地区历史发展脉络和集中反映地区特色的建筑群。其中或许每一座建筑都够不上文物保护的级别,但从整体来看,却具有非常完整而浓郁的传统风貌,是这一地区历史活的见证,它包括史前遗址历史城镇老城区老村落等”。

1.4华盛顿

1987年10月内罗毕建议的内容在《华盛顿》中得到总结。《华盛顿》成为《继威尼斯》之后又一份关于保护历史建筑与历史性城市保护的国际性文件。

《》确定了历史地段及更大地区的历史城镇、城、区保护的意义与作用。《》还明确提出了历史性城市、城区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历史城市的保护应该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整体政策的组成部分;当必须改建建筑物或者重新建造时,必须尊重原有的空间组织,并要把原有的建筑群的价值和素质赋予新建筑等等。它们不仅可以做为历史的见证,而且还体现了城镇传统文化价值”。该的颁布标志着有关城市保护最全面的定义,城市“整体保护”的概念成为西方有形历史遗产保护的最终解释[2]。

2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2.1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发展阶段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文物保护为中心的单一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以文物保护为中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形成。第二阶段,增加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1982年,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公布,标志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的形成。第三阶段,重点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体系。

2.2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现状

从以文物保护为中心的单一体系到多层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点内容、与文物保护制度相结合的历史遗产保护体系。现今,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见下图。

图表来源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

古建筑作为历史文化遗产,贯穿于整个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得到了全方位的保护。属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有相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实施保护,其他古建筑则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古建筑属于历史文化名城的范畴内。

3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保护的意义和方法

3.1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保护的意义

古建筑是一种文化载体,它们是城市发展的记号,见证了城市的变化。是一个城市传承的记忆,代表着城市的历史和底蕴。向城市新居民传承着城市的历史,也向慕名而来的游客讲述着城市的过去。古建筑作为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是社会不同发展阶段遗留下来的实物。从对古建筑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某一时期科技发展情况,当时的社会生产发展及科学技术水平、工艺技巧。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对于城市而言就失去了自身的记忆,失去了自身发展的见证。记录历史,展示文化,将古建筑的历史信息完全呈现,就是古建筑保护的真正意义和价值。

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除了承载上述信息外,作为群体居住空间,还能够反映当时社会聚居状态和地域居住文化,生产、生活方式。同时,它给人们一个实景体验城市历史、感受城市过去的场所。某些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则仍然代表着城市的符号、街区的符号,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中。作为城市文脉传承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以群体呈现在人们面前,同时也是城市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保护和利用它们,不仅可以让古建筑重新获得活力,也可以给人们提供一个休闲与文化娱乐的好场所。

3.2.2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保护改造方法

(1)规划先行,合理定位。在现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涵盖的历史文化街区,在现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框架下,对保护规划所涉及到的保护区域和控制区域做综合定位和控制,以从整体上保证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从而为历史文化街区内古建筑保护提供相应的环境风貌。

(2)注重环境,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古建筑有两类情况,一类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应该根据相应的文物保护单位级别进行保护;另一类则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这就需要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范畴内进行保护。首先要对街区整体历史风貌进行确认,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对周边一定区域的风貌控制要求。

(3)单体改造,保护为主。在对历史文化街区内古建筑进行保护的时候,可以根据建筑的特点,进行适当的古建筑的改造利用,旨在恢复古建筑活力,使其更多的融入街区功能。然而,目的必须是充分保护古建筑,在不破坏古建筑文化和历史价值的前提下进行。对融入的功能进行综合的考虑,保护改造为主,开发为辅.。

4 结语

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古建筑,体现的价值不仅仅是在于单体古建筑,同样在于古建筑群体给人们的观感和体验。承载着比单体更多的文化意义和内涵。同时,对于群体为对象的古建筑保护的难度,所涉及的层面也更加多样和复杂。在本文中,笔者对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古建筑保护的相关理论研究进行总结和探讨,期望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古建筑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让历史文化街区中古建筑所承载的文化传承更好的得到继承和发扬。

参考文献:

保护古建筑建议篇(4)

简而言之,就是国保的保存现状最好,省保次之,市保再次之,县保最差。就国保而言,全市现存40处国保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中,依据其保存现状,有34处列入山西南部早期木构建筑保护工程,目前已经完成修缮的有泽州县的大阳汤帝庙、小南村二仙庙、冶底岱庙,高平市的河西游仙寺、陈区清梦观、王报二郎庙,阳城的下交汤帝庙、开福寺,陵川的北吉祥寺、龙岩寺,共计10处,其余的24处正在按既定程序抓紧修缮或编制修缮方案,修缮工程结束后,其保存状态将大为改观。就省保而言,全市现存27处省保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中,除陈廷敬故居(皇城相府)由于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进行了全面修缮,其余的26处多没有进行过全面修缮,部分重要建筑进行过抢险维修,如泽州的河底成汤庙、高平的南庄玉皇庙、沁水的郭南崔府君庙。诸如景德桥、景忠桥、石塔之类的省保更难于保护。可以这样说,省保的保存现状并不乐观,除个别有旅游开发价值或村民集体出资修缮过的外,大部分保存现状不如国保。就市保而言,全市现存47处市保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中,位于城区和近郊的保存较好,如城区的西街玉皇庙,泽州的高都城隍庙,高平的马村玄帝庙、康营成汤庙,沁水的宣化玉帝庙。保存在偏远乡村的较差,如泽州的下川汤帝庙、沁水的玉清宫。此外,邻近地区有旅游景区的保存状况也较好,如阳城的上庄古村落。其余的保存状况均较差,急需抢险维修或全面修缮。就县保而言,全市现存92处县保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中,多年来由于在经济建设中未充分考虑文物对于地区社会发展、文化传承的重要意义,已经有6处消失,现存86处。县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除了村民集资修缮或政府出资修缮及对外开放的一些保存状态较好,其他的均未得到良好保护,保存状况堪忧。

(二)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

1.资金保障因素:不同级别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因其保护层级的不同,资金保障大为不同。省保(含省保)以上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资金相对充裕,便于修缮和维护。市保以下由于财力欠缺,资金投入多为撒胡椒面式的补资金,难以起到实质的修缮保护作用。

2.日常管理因素:不同级别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因其保护层级的不同,文保人员配置不同。市保(含市保)以上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都聘用有专职文物保护员并有部分津贴。县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多由当地居民代管,没有聘用专职的文物保护员。

3.惠及民生因素:大量的事实证明,不同级别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因其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不同,惠及当地居民的程度也不同。开发为风景名胜区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因其为当地带来了相当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当地的保护意识和保护投入较高。仅具有研究价值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多数保护程度不好,有的市级、县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已经因为各种原因消失或者处于濒临消失的状态。

保护古建筑建议篇(5)

1东阳市古建筑资源现状和面临形势

现存于浙江省东阳市境内的古民居卢宅,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的明清住宅建筑群落,素有“北故宫,南卢宅”之称。卢宅建筑群,特别是肃雍堂组群,从建筑形式、空间序列、匾额题名等各个方面充分反映了明代以后理学思想和伦理宗法观念对民居的深刻影响。城东街道的李宅,是东阳宗祠最大、民居最古、建筑类型最丰富的古村落,是活态的古民居博物馆。巍山是一座死火山,自然风光优美,山上有火山喷发遗留的黑石林,相传还有晋朝葛洪炼丹遗迹。巍山厅堂是东阳古建筑的三大招牌建筑之一,巍山以其拥有古建筑数量众多、历史悠久、规模庞大、保存完整、品类齐全、艺术价值高的厅堂享有盛誉。也是东阳古建命运的缩影。但是近年来,由于资金缺乏,这些农村古建筑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或破败不堪,或濒于倒塌。

2近年来东阳市古建筑保护情况分析

2.1古建筑的保护模式。第一种采取村里自行保护。这种方式极不合理。古建筑流传至今产权不清或产权共有,实际上相互扯皮时有发生,给保护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村里只能协调没有惩罚权,有的所有者将古建筑的有价值的雕刻构件斗拱拿去卖,村里对这种事情实际上往往无能为力。第二种是市政府统一保护,登记造册,对古建筑等公房进行保护。政府出资结合民间资本共同管理,不改变公有房产前提下开发旅游,出版相关书籍提升东阳古建筑知名度。

2.2古建筑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责任主体不明确,缺少牵头部门。公房部分由市房管局管理;其余有的古建筑由村委管理,有的古建筑隶属私人财产,缺少牵头的权利责任主体,对保护不利的单位和个人缺少处罚措施。其次“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是古建保护工作的立足点。东阳旧城拆迁、旧村改造对古建筑造成了破坏。一些古建筑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拆除了,没有对其进行改移或重建。村里的古建筑村民保护意识不强。不少地方对古城镇、古村落建筑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历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保护工作没有行之有效的建设规划和措施,偏面强调现代城镇、村落的建设发展,基层文化文物部门对城市规划建设无权干预等等。最后最关键的是资金补助不够。很多古建筑虽列入了文物保护点,却年久失修随时可能倒塌。

2.3古迹和古建筑环境的修复思路。

思路一“原汁原味”。 对古建筑环境的保护和修复以历史资料为基础,追求形似和原真。这种思路和做法能够最大限度实现对历史环境的保护,但由于农村史料匮乏,只能推测当时历史环境。思路二保护为主,按需变更。对于具体的历史古建筑,是保护还是修复、扩建,需要根据其价值、现状、空间形态等相关因素综合分析。采取合适的保护、修复和利用策略,达到古建筑与现代建筑环境的和谐统一。现在我国城市建设“千城一面”现象很严重,古建筑作为建筑之乡特色需要重点保护修缮。

2.4古建筑保护工作的建议。首先制定古建筑保护工作细则。明确“政府主导,民间参与”的古建筑保护思路,建议由房管局下设专门机构管理。出台《东阳市古建筑保护细则》。其次开放古建筑旅游。提升东阳市旅游文化影响力,利用旅游收入修缮及开放古建筑。再次加大古建筑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古建筑,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

3东阳市仿古建筑产业发展现状

东阳最大的仿古建筑群体是东阳横店影视基地。横店影视城地处浙江省中部的东阳市横店镇,东阳市总面积为1739平方千米,总人口约79万。东阳横店部级影视产业仿古建筑群体,通过“无中生有”的方式成功复制了创业神话。 其主要形式有:(1)仿古影视拍摄地。包括了影视型主题公园、影视城及其他外景。(2)影视节庆旅游。(3)影视文化旅游影视文化旅游主要是以影视产业为主题的旅游活动,包括了解影视产业的过去, 回顾昔日的经典作品,展望影视产业的未来,体验最先进的影视科技等内容的旅游形式等等。

中国影视产业的崛起,推动了横店旅游业的发展。浙江横店影视城作为国家5A级旅游区。随着浙江横店影视城影视文化旅游资源的不断整合,旅游产品的不断升级、开发,浙江横店影视城已经从单一的经营“影视基地”旅游,向“影视型主题公园”旅游的发展战略转变。

4东阳仿古建筑人才培养政策

目前金华市高校有浙江师范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广厦学院、横店影视学院等,对于古建筑人才高等学校要负起培养责任。中国古代的房屋均由匠人营造,师徒相传,世代相传。东阳广厦学院开设木雕专业,对于保护木雕工艺,发展仿古建筑产业起到重要作用。

5东阳仿古建筑发展前景

保护古建筑建议篇(6)

古建筑修缮技术集大成者

孙统义,高级工程师,1945年出生于江苏省铜山县,徐州地区民间走出的古建筑保护和修缮专家,也是徐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徐州古民居传统营造工艺”的传承人。他对中国建筑传统文化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特别热爱古建筑保护修缮事业,对我国传统文化和古建筑保护修缮工作勇于担当,他长期致力于徐州地方民居的保护和修复工作,主持完成了户部山余家大院、崔家上院以及邳州土山镇关帝庙等多项地方传统建筑的修缮工程。

孙统义善于钻研和勤于思考,凭借娴熟的技术,加上他为人谦虚谨慎,遇到疑难问题常常求教全国著名的古建筑专家、学者,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从而在古建筑保护技术方面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在这一领域研究颇深,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中国文艺家学会授予“民间工艺美术家”称呼。

多年来,孙统义以文物法为指南倾心于徐州及周边一带地区古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在本地域古建筑保护行业中取得了普遍好评和认可。北京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所长、《古建园林建筑》杂志主编马炳坚先生称赞孙统义“是一位实践经验丰富、身怀绝技的工匠出身的技术专家”。(引自《户部山民居》第1页)

积极参与古建筑修缮保护活动

孙统义热爱古建筑,积极投身古建筑保护工作。他总是满怀热情的参与徐州市建设、文化等部门组织的徐州村镇建设和古建筑保护普查、调研等工作。与一般的参与者不同,孙统义学识丰富,见解独特,是古建筑保护方面的行家里手,因此参与程度比一般人更深,往往会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因为表现突出,他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江苏省、徐州市有关部门的表扬。

几十年来,为了搞好古建筑保护,孙统义创办和组织了一支古建筑施工队伍,集研究、设计、修缮于一体,形成了一支技术全面、作风严谨、认真负责、忠于原物、精工细作,充分尊重地方文化,坚持保留地方特色,完成多项符合文物法要求和质量上乘的古建筑保护维修工程。其中,崔焘故居上院修缮工程就是这个团队正能量的代表作,为行业内树立了榜样。

徐州具有独特的户部山古民居群,其中包括翰林崔焘故居。崔家世代书香,主人崔焘是清道光年间的翰林,曾被钦点为庶吉士。现存的崔焘故居依山而筑,根据院落地势高低分为上院和下院,建筑精美,艺术价值颇高。这座建筑群经历400多年、20余代人的经营,已经成为徐州历史上规模较大的一处清明建筑群,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户部山古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这一重要传统建筑,对促进徐州地区乃至全国历史文化研究工作具有极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修缮和保护,是摆在世人面前的难题。

崔焘故居上院修缮工程由徐州市园林设计院、徐州正源古建园林研究所设计,承担施工的是徐州清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这一切工作都是在孙统义的带领下开展的。他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曲阜宣言》的原则要求,遵循古建筑修缮“不改变原状”的最基本原则,按照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深入调研、多方求证、科学施工,细心操作,攻克了一个个技术上的难关,铸就了精品工程。

孙统义在工程期间深入现场,一丝不苟地安排任务。他在崔焘故居上院修缮工程中将科学研究贯彻于工程全过程,做到前期勘察测绘工作到位,实施过程中还不忘将相关资料收集齐全,为崔焘故居上院修缮工程建立一份完整的科学记录档案,以备日后利用。

如今,徐州崔焘故居上院修缮工程已然成为古建筑修缮行业的标杆工程和学习榜样。修缮完成后的故居上院,不仅质量上乘,而且极为难得地保留了浓厚的徐州地方特色。人们称赞不已。

然而孙统义并没有满足,他还将自己在施工过程中辛辛苦苦收集来的相关资料整理后编印成书――《徐州崔焘故居上院修缮工程报告》,全面总结崔焘故居上院修缮工程的全过程,内容丰富详实,图文并茂,真实可信。他尊重科学,用自己一贯的认真态度将古建筑传统营造工艺与历史文化凝结成一部详实的资料文献,为以后的古建筑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很好的启迪。徐州市土木建筑学会理事长宗明先生对此书评价颇高,古建筑泰斗罗哲文先生曾三次为该书写词题名。

孙统义负责和承担过的大型古建筑保护工程还有很多,每一次的修复成果都在本地区古建筑保护领域引起不小的轰动,引发学界热议。同样,他高超的技术和认真的做事态度为他在业界赢得了很高的评价。

古建筑保护事业的关注者和呵护者

保护古建筑建议篇(7)

论坛:2008第三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建筑学人在行动

节日的意义在于以国家法律规定形式表达政府导向和大众意愿,“中国文化遗产日”作为法定节日,重复传导出了国民对文化遗产的深厚感情和政府对保护文化遗产事业的高度重视。从2006年国家设立此节日以来,全国范围内的保护活动日益丰富,大众对中国文化遗产的关注正逐步增加。古建筑或遗址是古代文化的重要载体,对它们进行保护和研究是文化遗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从梁思成、刘敦桢先生创建建筑学学科以来,对中国古代建筑的研究和保护即成为建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如今,保护文化遗产的共识也凝聚了建筑师为文化遗产保护贡献力量。

当代中国现代建筑的发展离不开对中国传统建筑的研究,寻找中国建筑的精神和文化内核是中国当代的建筑师和研究者共同肩负的历史责任,但由于以往在本民族建筑学体系方面的研究仍不够深入系统,在探索中国建筑风格的探讨上尚存亟待开拓的空间。2008年“5.12”汶川地震造成了中国文化遗产损失惨重,但同时也显露出了传统建筑杰作在防灾抗灾方面的独到之处,由此昭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和挖掘工作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2008年7月11日,中国建筑经典丛书《义县奉国寺》首发式暨中国辽代木构建筑研讨会在义县奉国寺大雄殿前隆重举行。这是近期继《蓟县独乐寺》出版后的又一丰硕成果,是建筑师与文物工作者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联袂合作的又一经典范例。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辽宁省文化厅厅长郭兴文、副厅长兼文物局局长张春雨、锦州市和义县各级政府领导到会并祝贺,来自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创作》杂志社、天津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专家学者以及《义县奉国寺》图书编创出版人员70余人与当地各界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首发式。

义县县长马海峰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演说:“义县人民以厚重的历史文化迎来了最尊贵的客人,古老宜州正以踏实的创业实践诠释着千年古城的深刻内涵。《义县奉国寺》的编撰和发行、‘中国辽代木构建筑研讨会’的在义县召开,是义县人民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义县经济生活中的一件盛事。对于研究传承历史文化,提升义县对外知名度,促进义县旅游产业振兴,实现义县县域经济崛起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义县政府将以此为契机,把奉国寺古老而神奇的文化推向全国乃至世界。”

锦州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金玉表示:“乘着这一经典丛书出版的风帆,义县古城也必将远航,锦州也会随帆插翅而高飞。”

辽宁省文化厅厅长郭兴文指出:“各级政府对本次活动的支持,体现了当代执政者高度的文化自觉。他们的行动在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可以说树立了一个典范。”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讲话中对《义县奉国寺》的出版予以高度评价:“这是基层文物工作者与中青年学者、建筑学人通力合作的成果,也是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文化工作的表现。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我们的传统建筑有着无穷的魅力,蕴含着先民的智慧与后人对前辈割舍不断的文化情感!”他建议:改变过去把“保护”与“建设”相对立的历史歧见,在保护奉国寺大殿及周边建筑遗址信息的前提下,将义县建设成为一个新兴的经济腾飞又宜于人居的文化城镇。

为更好地加强对奉国寺大殿的深入研究与科学利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建筑创作》杂志社与义县人民政府共同设立“中国古代建筑测绘研究基地”和“中国古代建筑摄影创作基地”,单霁翔分别与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刘彤彤、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张宇一起为基地揭牌。通过对古代经典建筑的直观感受来培养青年学生对中国传统建筑的由衷热爱之情和民族自豪感,这个基地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大学建筑学专业学生缺乏实习场所以及古建筑单位测绘力量薄弱的难题;同时也可以让更多的摄影师被中华古代建筑瑰宝的恢弘气势吸引而来。

意义:学者眼中的《义县奉国寺》及其代表的积极方向

就中国建筑历史而言,唐宋辽金元遗存至今的古代木构建筑堪称为最可珍贵的中古时期建筑文化遗产,而辽代建筑显然占据着其中大部分的和重要的篇幅。辽宁义县奉国寺与天津蓟县独乐寺、山西应县木塔一起构成辽代木构建筑的三大典范,但由于历史原因,研究成果较少,尚未形成完整的研究系列。从2006年开始,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创作》杂志社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部分学者组成的建筑文化考察组,和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的师生们,历时两年,编著了《义县奉国寺》。该书以近年来最新的实地测绘为基础,分别从历史文献梳理、实测数据采集与分析和建筑设计手法探讨等方面入手,对义县奉国寺大雄殿建筑艺术及技术水平等课题做了较全面、深入的研究,阐释了该建筑的结构特点、建筑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等问题,明确了奉国寺建筑主体结构在中国古代建筑发展史上所占据的主导地位。

该书是继已故杰出的建筑历史学家陈明达先生《应县木塔》(1966年)、《蓟县独乐寺》(2007年)之后,又一部集研究论著与测绘图、摄影资料于一身的经典建筑实例专集,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同时也为广大读者提供了一个高水平的建筑艺术欣赏图籍。其意义不仅在于它们作为图书的出版本身,更表明对中国古代木构建筑的个案整理和研究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单霁翔在《义县奉国寺》出版前即审阅了书稿并为之作序,此次又着重指出:“令人欣慰地看到中青年学者续写了中国营造学社学术传统的新篇章,从此,辽代三大建筑都有了一部集科学性、资料性与文化意义的专著,由此也将‘为中国建筑杰作树碑立传’的工作,纳入到正常的可持续的工作日程中来。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看到更多这样的专著。”

努力:团结各方力量加快古建研究和成果整理出版的步伐

在中国传统建筑经典丛书《义县奉国寺》首发式后召开了“中国辽代木构建筑研讨会”,会议由金磊主编和

殷力欣研究员共同主持。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学院教授路秉杰、建筑学资深编审杨永生,原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周治良、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王贵祥、原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教授曹汛、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徐苏斌、青木信夫,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周学鹰等专家学者回顾辽代建筑在文化艺术、工程技术上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探讨传统建筑理念对当前工作的借鉴价值,并对今后文化遗产保护与现代社会发展等问题提出若干建设性意见。

金磊首先表示:是奉国寺的庄严雄

伟的气势吸引了建筑学人的志趣,立志促成这部著作的出版,这同时表明了建筑学人高度的文化责任感和使命感。

单霁翔首先作了题为《中国辽代木构建筑遗产保护与研究随感》的学术报告。报告中提出:

(1)要重温我国古建筑保护理论与技术的经典文献;

(2)深入开展辽代木构建筑的基础性专题研究,

(3)集中力量为我国伟大古代建筑遗产树碑立传。

单霁翔还向与会学者通报了汶川大地震中文化遗产的受损情况及抢救工程进展。他指出:文物系统过去几年在文化遗产资料积累方面的基础工作,在震后抢险中发挥了作用。今天我们痛定思痛,再度审视和思考诸如以辽代木构建筑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建筑体系的渊源及其传承,不仅是遗产保护的需要,更是文化重建的需要。

通过组织指导汶川地震灾后文物建筑抢险修缮工作,单霁翔还对文物建筑保护表达了几点体会:首先,我国传统建筑,特别是木构文物建筑良好的抗震防灾性能,应更好地贯彻到文物建筑抢险修缮工程之中;其次,要正确理解掌握我国传统建筑的营造与修缮技术,使包括木构建筑在内的传统建筑获得恒久的生命力:第三,文物建筑的勘察测绘及档案管理必须成为今后保护、研究、修缮的依据:第四,各类文物建筑的保护修缮工程,均应详细记录勘察设计与施工过程,及时编写保护修缮报告;第五,加强传统木构建筑的日常维护和“岁修”;第六,对于重要的文物建筑,应实施持续不间断的保护状况监测。

王贵祥教授指出:《义县奉国寺》的出版弥补了历史缺憾,填补了几项研究史上的空白,四位论文作者(殷力欣、丁、成丽、温玉清)提出了一些很有见地的学术见解,而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师生绘制的测绘图,陈明达先生生前所绘的分析草图、摄影师们拍摄的现状照片以及精心遴选的历史测绘图和照片等,为今后的持续性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这种设计院与学者合作的方式也为今后对更多古代经典建筑的研究开了个好头。他希望建筑历史学界从现在开始沉下心来,至少将元代以前的建筑完整系统地出版研究成果,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无论这个建筑即使再有任何变化,原始数据和研究材料将永远作为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留给我们后人。”

长期关注古建筑防灾减震功能的著名学者路秉杰教授从梁柱、木材、瓦片、受力、榫卯、梁架结构、斜撑、建筑形状等10个方面,分析了古建筑防灾减震的特性,他强调必须建立科学的技术保护体系,对古建筑的艺术结构、材料和环境进行长期监测。

曹汛教授凭多年的田野考察及文献考证认为,在古建筑历史研究中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许多建筑物断代结果值得商榷,希望更多的人予以关注和探讨。

徐苏斌教授和青木信夫教授则介绍说:在文物建筑保护方面,日本有很多成功经验。他们看到很多日本人对中国古代建筑进行研究的档案资料,深感中国人对本土建筑研究方面可做的事情非常多。他们希望能够得到有关方面的支持,在中国近现代建筑的调查和保护研究上有所作为。

周学鹰副教授认为:“及时将学术研究成果及时形成出版物呈现给公众,是保证学术研究正常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当前学术界所面临的诸多困境之一。此次《建筑创作》杂志社在主编金磊主持下,不拘泥于短期得失,富有远见和奉献精神地承编出版《义县奉国寺》,是走出学术研究困境的一次成功的尝试。”

周治良先生和杨永生先生一致认为,建筑界应继承中国营造学社的优良传统,重视古建测绘工作。

本书作者之一、建筑文化考察组成员殷力欣研究员指出:中国建筑历史学科的治学目的是“重新发现中国古代建筑学,从而为确立与西方建筑学迥异其趣的中国民族建筑学体系作理论探索”,在这样一个探索过程中,古代建筑实例的测绘和本体理论梳理是不可或缺的关键步骤。建筑文化考察组在今后将继续按照《义县奉国寺》模式,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把为中国建筑杰作树碑立传的工作持续下去。

本书作者之一、天津大学建筑学院丁代表王其亨教授发言,以题为《三维激光扫描在建筑遗产研究及保护中的应用》的报告,展示了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近几年利用高新技术在测绘实践中的诸多成果。

在听取了各位专家的意见后,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当即表示:中国传统建筑具备优秀的抗震减灾能力,今后国家文物局将组织专家从结构,力学、材料等方面对古建筑的抗震减灾能力进行定量的、更科学化的研究:国家文物局还将在今后进一步加强对古建筑勘测工作,并将研究成果的出版整理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倡议:《义县奉国寺》首发式暨中国辽代建筑研讨会的启示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强烈呼吁加强各方合作,深化古建保护和研究,积极促进研究成果的公开出版发表。专家的建议和倡言,将以《中国古建筑保护研究及文化传播倡议书》的文献形式,在《中国文物报》全文刊发。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中国古代建筑,特别是木结构建筑,体现着东方民族独特的智慧和美学面貌,在世界建筑史上独树一帜,我们有义务将其视为中华文明的基本元素向公众普及其基本知识:在城市化高度发展的当下,我们应创造一个多元文化共存的和谐世界,尤其应审视中国的历史上先民创造的建筑文明,以先民的智慧之光引领当代建筑师走出困境、走向未来。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不仅使灾后重建提上议程,更使我们反思为什么以柔克刚的中国传统木构建筑能称为“建筑版太极拳”,中国人尤其要十分珍视自己的宝贵财富。

当前,我国古代建筑,特别是早期木构建筑,遗存无多。以中古辽代建筑为例,20世纪初尚存14处,经过1个世纪的变迁现仅余9处,保存状况更是令人堪忧。为此,专家学者郑重向全社会倡议:

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充分利用每年一度的“中国文化遗产日”,全力向我们的国民启蒙古代建筑基本知识,在全社会形成“认知遗产、热爱遗产,保护遗产”的文化氛围。

各文物保护单位、专业研究机构,教学机构和专业人士要重视古建筑考察、测绘等基础工作,团结协作、资料共享、成果共享,推动建筑历史研究向纵深发展,尤其要使已经开展了的辽代木构建筑的基础研究扎实而深入,为重新确立自成体系的中国建筑学而奋斗。

各文博与建筑专门机构要加大建筑文化启蒙,宣传力度,以饱满的热忱和较高的学术造诣,为我们的建筑杰作树碑立传,要在研究的基础上编辑出版集测绘、摄影、研究报告、工程修缮报告为一体的建筑专集,目标是让世界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中华文明,并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作好物质及精神准备。

保护古建筑建议篇(8)

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维护城市的历史风貌,保护文化遗产,不但已成共识,而且成为法律。1834年,希腊有了第一部保护古迹的法律。这是国际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上的文物保护国家立法。1840年,法国公布了首批保护建筑567栋,1887年通过了第一部历史建筑保护法,首次规定了保护文物建筑是公共事业,政府应该干预。俄罗斯圣彼得堡法律规定,涅瓦大街的建筑不准拆。尽管内部可以进行现代化装修,但外观不许作一丝一毫改变。20世纪60-70年代,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保护文物古迹及其环境的高潮,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国际组织在此期间通过了一系列和建议,确定保护的原则,推广先进方法,协调各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过的主要文件有《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1964年5月,简称《威尼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年11月)、《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1976年11月,简称《内罗毕建议》)、《保护历史城镇和地区的国际》(1987年10月,简称《华盛顿》)、《关于真实性的奈良文件》(1984年)。

《威尼斯》是关于古迹保护的第一个国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连同《奈良文件》阐述了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原则和方法,概括地说有以下几点:(1)真实性原则。要保存历史遗留的原物,修复要以历史真实性和可靠文献为依据,对遗址保护其完整性,用正确的方式清理开放。(2)可识别的原则。修补要整体和谐又要有所区别,不可以假乱真。(3)要保护文物古迹在各个时期的叠加物,它们都保存着历史的痕迹,保存了历史的信息。(4)完整性原则。连同环境一体保护,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它所处的环境,除非有特殊的情况,一般不得迁移。

《内罗毕建议》和《华盛顿》是针对历史地段保护的,它们的制定有其历史背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复苏时期,大量人口涌入城市,需要大规模地建设住宅,当时普遍的做法是拆掉老城区,拓宽马路,盖起新楼房。但是不久人们发现,这样做的结果是建筑改善了,历史环境却被破坏了,城镇的历史联系被割断,特色在消失。人们意识到,除了保护文物建筑之外,还应保存一些成片的历史街区,保留城镇的历史记忆,保持城镇历史的连续性。在历史街区内,单看这里的每栋建筑,其价值可能尚不足以作为文物加以保护,但它们加在一起形成的整体面貌却能反映出城镇历史风貌的特点,从而使价值得到了升华,所以有保护的必要。

1987年通过的《华盛顿》总结了各国的作法与经验,归纳了保护历史地段共同性的问题。文件列举了历史地段应该保护的内容:(1)地段和街道的格局和空间形式;(2)建筑物和绿化、旷地的空间关系;(3)历史性建筑的内外面貌,包括体量、形式、建筑风格、材料、色彩、建筑装饰等;(4)地段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与自然和人工环境的关系;(5)该地段历史上的功能和作用。从这些内容看,历史地段保护更关心的是外部的环境,强调保护延续这里人的生活。所以,关于保护的原则和方法,文件强调要鼓励居民积极参与;要精心建设和改善地段内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适应现代化生活的需要;要控制汽车交通,在城市中拓宽汽车干道时,不得穿越历史地段;要有计划的建设停车场,并注意不得破坏历史建筑和其周边环境;在历史地段安排新建筑的功能要符合传统的特色,不否定建造现代建筑,但新的建筑在布局、体量、尺度、色彩等方面要与传统特色相协调。

保护古建筑建议篇(9)

中国四大古城分别为云南丽江古城、安徽歙县古城、山西平遥古城和四川阆中古城,同时各地不同程度地保留着古镇或遗址。四大古城和这些古镇、遗址都是中国千年文化的传承。在现代商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古城以其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特有的建筑风貌和人文风情,成为了热门的旅游地。然而,众多的游客,各种商家集聚,以及古城特有的木式建筑使得古城消防安全管理也成了现代消防的一大难题。通过分析古城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以及现行古城保护条例对消防安全的忽视,建议出台专门的古城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来实现古城消防安全正是本文着力研究的内容。

一、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众多古城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都存在着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七个方面:

(一)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问题

古城内因旅游业的兴起,大多数家庭院落被改造成宾馆、餐馆,但与其配套的消防设施没有进行相应的改造,部分室内消防栓使用的是居民生活用水,未接入市政管网,导致消防用水流量不够、水压不足。城市建设中也未加强市政消防设施的配套工作,最大的问题是消防用水,市政消防供水和消火栓的配置安装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就无法有效保护木质建筑;部分城市对市政消防设施不能及时维护,设施蚀锈、损坏等现象严重,造成消防设施无法使用。

(二)建筑自身耐火等级和耐火性能问题

古城区内建筑多数为木质结构,室内采用木质材料搭建木阁楼及上下楼梯。随着历史的推移木质材料陈旧风干,有些腐蚀、腐烂。根据科学统计现代建筑的火灾荷载是20kg/m2,而木质建筑的火灾荷载是500kg/m2以上。按照现行消防规范,此类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加之古建筑群体是相连建造,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处置不及时很容易引发火烧连营,后果不堪设想。

(三)监管主体和责任单位(人)自身管理问题

对于古城镇管理单位普遍存在责权不明确的问题,在古城居住的居民、经营商家、文物保护单位和景区景点的管理主体是不同的,但因管理单位较多,比如工商、文化旅游、公安、安监、街道办事处、城管等诸多部门在参与管理,这就造成对存在的消防隐患找不到具体负责的单位主体,单位之间相互推卸责任,使消防安全问题无法得到有效整改。

(四)火灾自防自救能力问题

古城的不少居民和商家大都抱着经济至上的思想,普遍存在消防法制意识不强的问题。近年来,虽然各地消防机构加大了社区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但没有做到入脑、入心,大部分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仍很淡薄,严重缺乏消防基本常识和火灾预防与自防自救能力。

(五)疏散条件和疏散能力问题

古城内因历史原因,街道普遍过长,而进入居民的巷道狭窄,一旦发生火灾,稍大型的消防装备无法携带进入,大大降低灭火效率,同时,也为疏散居民和物资带来极大的困难;随着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一些古城居民为依靠旅游资源增加收入,在古城城区内私搭乱建房屋,开设饭店、商铺,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造成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给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带来了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六)应急备用供电系统问题

古城镇建筑面积相对较宽广,城市街道狭窄,数量多,人员居住相对密集,商业经营较多,小商品相对存放量大,发生火灾后,城市供电断电,造成大面积停电,没有独立的应急备用供电系统造成火灾扑救、人员和物资疏散困难,容易造成火势蔓延,群死群伤的概率大大增加。

(七)新改扩建(修复)工程项目与国家技术规范冲突的问题

现代建筑和古建筑在设计理念和施工方式上都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古建筑往往相连建造,街道和间距相对狭小,与现代建筑设计规范有着很多矛盾冲突,古城镇在新改扩建或修复工程中往往采取仿古建筑的要求,使用相同材料,建设仿古格局,这就与现有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不相符,不能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二、我国现行古城保护条例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很多古城专门制定了保护条例,如:山西的平遥、大同、晋阳、云南的丽江都制定了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的阆中也制定有古城保护条例,2004年7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以第18号公告颁布了《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2007年11月,阆中市又出台《<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这些条例对古城的消防安全建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结合实务工作详细分析后,发现这些条例普遍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古城保护范围的责任单位概括而笼统,看似有责任单位,但是又未明确具体的管理职责和权限。条例中往往只是简单地概述一下涉及的部门,至于哪个部门具体负责的事务则没有明确,甚至执法主体都存在混淆。部分保护条例中明确在保护范围设置独立的执法单位,行使执法机构权利,但未明确怎样依法行使,造成执法主体不合法的情况出现。

二是保护条例变成商业管理规范。条例重点内容显示的是对建设和经营的统一要求,如要求怎么建设、应该采用哪种建筑风格、只能采用哪些颜色等等。如,《<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共五章36条,它重点是再次明确了古城保护范围,并对古城保护区分成了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对古城内建筑的建设、修缮、审批等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对古城内匾牌旗幌、店牌店招和禁止机动车辆等也作了详细规定,把在古城内15种禁止行为作了详细的界定,对古城保护、资源开发、古民居院落打造、文化挖掘、破坏古城保护的违法行为处罚等。保护条例应该主要是保护而不是修建,这是所有条例规范内容上出现的严重偏离。

三是消防管理内容普遍含糊其辞,缺乏防火管理和防火检查的主体。从保护条例目的本身来看,应该规定采取怎样的有效方式将消防管理工作渗透到每个居民院落和商家,应该如何坚决预防和及时处置火灾事故的发生,这才能达到保护古城建筑的目的。然而,对此条例没有涉及。以《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为例,该条例中涉及消防安全管理的只有两条:第7条:“古城保护区内水、电、气、交通、通信、环卫、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应逐步完善。”第12条:“古城保护区禁止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是缺乏古城保护范围的消防整体规划规定。消防安全是一个整体安全,对古城消防尤为明显。首先,由于古城区内建筑多数为木质结构,室内采用木质材料搭建木阁楼及上下楼梯。由于木质结构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重,所以火灾风险高,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处置不及时很容易引发火烧连营,后果不堪设想。其次,古城建设较早、电线线路往往设置不合理,负荷不足,容易短路起火;再次、古城消防设施设备、网管建设等较为落后,不能满足现代多商家营运和防火灭火的需要。可见,古城消防整体规划是古城安全的重要环节,应该在保护条例中予以明确。

五是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的所有具体项目都未涉及。在条例中,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专职消防队伍建立,建设消防站(点)、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通讯保障设施和消防经费等实质性问题全部未予以明确。

综上所述,我国各地制定的古城保护条例内容大多是指导性规范,偏离保护实质,尤其缺乏消防安全管理的实质和可操作性规定。

三、完善古城消防保护的立法建议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专门适用于古城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为解决古城保护问题,各地人大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条例。从上文总结可以看出,这些条例虽冠以“保护”一词,但更多的是商业规范,离消防安全保护更差之千里。且以行政指导、建议为主,缺乏具体规定,缺乏操作性。而古建筑在消防安全管理上有别于现代建筑的特殊性,我国更应针对古城出台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管理规定中,应明确以下几点内容:

(一)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应当要求当地政府明确居民院落、经营商户、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职责和落实具体的管理部门,便于各地消防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执行。

(二)古城所在城市在城镇规划中应制作消防专项规划

目前各地古城在城镇规划中尚未对消防进行专项规划,往往只在整体规划中城市给水项目中简单概述一下消防给水,这就造成城市建设中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执行依据和具体参数,导致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功能未配套,古建筑体得不到有效保护

(三)将先进的管理经验注入到古城镇消防安全管理中

从2009年伊始全国陆续开展了防火墙工程,提出政府四项制度、消防监督队伍四个、农村四个基础和企事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2012年提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这些先进管理经验得到了全国范围的广泛认可,取得了不可替代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效,但是城市的发展和古建筑体间的时代矛盾导致这些先进的管理经验未能有效注入。

(四)对古城镇的商家住户进行户籍化管理建档造册

古城镇幅员面积不同,但是消防管理的内容几近相同,对营业的商家和居住在居民院落的居民建立专门的消防档案时非常必要的措施之一,有了消防户籍化档案的建立和登记,我们可以掌握整个古城的基本情况,有利于消防的集中培训和宣传教育,更好地宣贯消防法律法规和逃生自救知识。

(五)明确建立专门的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工作

目前,消防法只针对距离公安消防对教员、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要求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这极大地限制了古城消防保护的发展,应当明确古城镇建立专门的义务消防组织或者专职消防队伍,明确消防职责范围,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开展灭火演练和实施灭火救援等消防工作,并由当地消防机构指导业务工作或者归属当地消防机构管理,消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保护古建筑建议篇(10)

引言

黄山市历史上称"徽州",是徽州文化的发源地,历史源远流长,素有"东南邹鲁"、"文物之海"之称。2012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确定,整个黄山市现拥有世界文化遗产地2处(黄山,黟县西递、宏村),部级历史文化名城1座(歙县),名镇名村12处(黟县西递、宏村、屏山、南屏,歙县渔梁、棠樾、许村、关麓村,徽州区唐模、呈坎,休宁县万安镇、黄村),部级历史文化保护街区2处(屯溪老街,歙县渔梁街);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座(黟县),名镇名村8处(徽州区潜口、西溪南,休宁县右龙、黄村,黟县关麓,歙县雄村、昌溪、瞻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33处,其中"国保"17处、"省保"110处、"市保"100处,县保253处,不可移动文物点8230处,其中皖南古民居6264幢。古祠堂、古民居遍布于全市各个乡镇村落,与优美的山川相得益彰、交相辉映。

一、 黄山市古建筑遗存现状

为了深入了解黄山市古建筑的现状,我们将第三次文物普查中8041处古建筑按照功能、时间、材质和位置分别加以分类,并进行走访调研。

1.1按功能分类

通过以上分类可知,黄山现存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除无生产性建筑、社交建筑、园囿建筑外,柴泽俊先生所列的其他8类皆有。但以上的分类并不十分严格,因为有一些古建筑本身就有多重功用,还有一些古建筑是组合型建筑或建筑群,其中包括具有不同功用的多个古建筑。在8041处古建筑当中,民居建筑占的比例最大,共有6127处,占总数的76.20%;其次是祭祀建筑,共710处,占总数的8.83%;再次是桥梁及水坝建筑,共456处,占总数的5.67%;而其他几类总共才有748处,占总数的9.30%。

1.2按主材质分类

以上分类把黄山市现存8041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材质分为砖质、石质、木质、土石、砖木、砖木石等六大类,也并不是十分精确。因为在这8041处古建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组合型建筑或建筑群,它们一般由多个不同功用、不同材质的单体建筑组成。除此之外,有一些单体建筑,虽然我们把它们定位为某一种材质的古建筑,但并不否定其仍然使用了其他的材质。比如,乐寿桥的材质是木质,但其底座却是石砌的。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将以其主体建筑或主要部分为准。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黄山现存8041处古建筑中,砖木石类数量最多,共有6090处,占总数的75.74%;而砖木结构的其次,共1851处,占总数的23.02%;石质结构又其次,共54处,占总数的0.67%;剩余3类材质结构的古建筑,共46处,占总数的0.59%。徽州古建筑所用材质的这一特点与中国其他地区古建筑的特征是一致的。

1.3按时间分类

与按功能、材质分类一样,按时间分类也并不十分严格。有一些古建筑时间跨度较大,曾经多次重修或扩建,对于这一类古建筑,我们分类时的基本态度是以其现存最古老建筑为基准。对于那些组合型建筑或建筑群中各单体建筑所属时代不一致的问题,我们按照其中最早建筑与最晚建筑所形成的时间区间来表示,这样就可以比较清晰地把其所属时代的复杂性呈现出来。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黄山现存8041处古建筑类文保单位中,占比例最大的是明清建筑,共6223处,占总数的77.39%;其次是中华民国建筑,共1757处,占总数的21.85%;其他4个时期的建筑,共61处,占0.76%。这符合时间越古的建筑保存下来的越少的一般规律。

二、古建筑保护概况

为了对徽州古建筑的保护现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更好地促进文物保护工作与增强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文物保护意识,我们组对第三次文物普查中的8041处古建筑进行抽样调查。

2.1国保一般保护的比省保好

截至2012年底,黄山市现存古建筑类文保单位中有17处是国保,110处为省保。通过我们的现场调查发现,这17处国保的保护状况要好于110处省保。虽然这17处国保在保护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从总体上看,保护状况良好,没有破坏较为严重的情况发生。然而,省保的保护状况却不能令人乐观。除个别有旅游开发价值和有宗教部门出资不断修缮的古建筑保护良好之外,大部分保护状况不如国保,而且多有破坏极为严重的情况存在。

2.2材质较硬的一般保护较好

前面文章第一部分已经对黄山市现存8041处古建筑类文保单位的材质作了统计,主要有石质、木质、土石、砖石、砖木、砖木石等六大类,而各类材质的质地坚硬程度有一定的差别,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影响到对古建筑的保护。一般来说,材质较为坚硬的古建筑易于保护,相反,材质不够坚硬的古建筑则易于遭到人为或自然的破坏。在以上所列材质中,石质古建筑质地相对比较坚硬,抵抗人为破坏与自然侵蚀的能力较强,保护状况也较为良好。比如,位于黄山市黄山区城西50余公里的永丰乡岭下村必吉岭头的五福庙,建于元末,民国14年重修,五福庙一进三开间,为全石结构,是宗教纪念建筑物,距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除期间遭到破坏外,目前基本保存完好。又如珠塘坝,花山摩崖石刻,板石潭石刻等等石质建筑,虽历经几百余年的风雨侵蚀,但仍然能够相对较好保存至今。然而,纯木结构的古建筑大多易于破坏,目前安徽省现存数量较少。即使有现存者,也大多曾经经过了多次的重修,这都是因为木质构件易于腐烂的缘故。

2.3位于城区比乡村的保护好

在本文第一部分中,我们已经按照所处位置对黄山市现存古建筑类文保单位进行了分类,把其分为城区、近郊与乡村三类。就分类情况来看,位于城区的143处,位于近郊的5431处,而位于乡村的2467处。而古建筑所处位置对其保护状况有一定的影响,位于城区的一般保护较好,而位于偏远乡村的则保护要差一些。

三、结语

依据以上初步结果,我们建议加大对文物保护与文物修缮的资金投入,以确保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请有专业资格的古建公司承担,有关部门应该禁止非法使用古建筑类文保单位,对开发旅游,扩大建筑规模等工程加强控制与监督管理,确保对古建筑没有造成破坏。

徽州古建筑、古民居是徽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徽州文化的重要传承载体。虽然各级政府做了大量的维护工作,但是通过调研和走访,我们不可忽视地看到,目前保护工作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现实使用中对于古建筑的维护与修缮仍存不足。目前,我们仅针对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进行初步分析和一般评价。我们将进一步扩大调研取证范围,总结归纳,制定《徽州古建筑质量评价标准》,对徽州古建筑进行量化评定,为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提供科学有效的科学依据。

保护徽州古建就是保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和文化瑰宝,我们应该珍惜老祖宗的智慧结晶和时代的恩赐,让徽州文化在全世界范围内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保护古建筑建议篇(11)

中图分类号:TU-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14)05-0037-03

1 前言

俄罗斯圣彼得堡不仅有着俄罗斯诸多的珍贵建筑古迹,而且还是一座文化名城,普希金、莱蒙托夫、高尔基等人都在此生活和从事过创作。因此,圣彼得堡历史建筑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但同时诸多历史建筑的空间和设备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人们生活的需求,因此需要通过改造和扩建未解决这个问题。在西方人们的观念中,对于改建和扩建,重要的是在增加建筑的功能和建筑面积的同时,保护建筑原有的面貌和周围的人文环境。也就是说不仅仅需要保存历史建筑本身,还得保护历史建筑周围的环境。圣彼得堡历史建筑的改造和扩建就得益于此,使城市旧有的历史面貌得以保存,城市的旅游业因此而受益。目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如火如荼,许多城市面临历史建筑的改造问题,如何既保护其风貌又增强其功能,是城市规划师及主管部门所关注的问题。通过对圣彼得堡市成功做法的分析,可以为中国的城市建设提供借鉴与参考。

2 圣彼得堡历史

圣彼得堡(前苏联时期叫列宁格勒)是沙皇时代的首都,始建于1703年,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沙皇时代的古老建筑随处可见,既壮观又精美。楼房外墙上几乎都有形态各异的雕塑,花园里常常可以看到不同时期的青铜人物雕像等。“圣彼得堡现有1000多个保存完好的名胜古迹,其中有宫殿、庭院和大型建筑物548座、纪念碑32座、经典园林137座、博物馆50多所、此外还有大量的桥梁、雕塑等”,1989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目录。为迎接建成300周年,俄政府花巨资对该市进行拆迁、修缮、改建和扩建。使之今日的圣彼得堡基本完好保持着昔日帝国首都与文化名城雄伟的气度和风貌。对于历史建筑和文物古迹,俄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法规和措施如,“苏联部长会议在1948年10月14日颁布的《关于改善文物古迹保护措施的决议》成为修复事业中的一件大事”。另外对于“1957年开始实行《俄罗斯联邦关于改善保护与维修古建筑的决议》,后于1960年8月30日起执行《俄罗斯联邦关于进一步加强保护与维修古建筑决议》。这些文件中批准了部级保护建筑古迹的名单并制定了详细的保护措施。

3 历史建筑的改造方法

3.1 木制框架结构改成了钢筋混凝土结构

位于涅瓦河畔的马林斯基剧院是1783年叶卡捷琳娜大帝下令建造的一座皇家歌剧和芭蕾舞剧院(见图1),1802到1803年Tom杰出的建筑师和设计师――完成了剧院内部平面布局和装饰的改造。很大程度地改变了其风格和各部分构件的比例(见图2),新建成的大剧院成为了与喀山大教堂和海军总部一样的圣彼得堡的著名建筑。该剧院建成不久便经历了两次大火,一次是在1811年1月1日,另一次是在1859年,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大批优秀的古典艺术品毁于一旦。之后在该位置上建筑师阿尔伯特卡弗斯建造了一所新剧院,该剧院就是后来的马林斯基剧院。今天他已成为俄罗斯文化的象征。

为了剧院的长久坚固、实用、美观,1894年在施列特的指导下将原先木制框架结构改成了钢筋混凝土结构。并且增加了一些附属结构,老化的立面不仅受到了修复,而且也由于修复了一些古典艺术装饰品,也就更显它的光辉灿烂,并以高超的建筑艺术创作,与街区建筑相一致的建筑立面赢得了人们的赞扬。马林斯基剧院成为了继喀山大教堂和海军总部之后的又一著名建筑(见图3)。

3.2 新建建筑与历史建筑保存外立面的一致

为了使街区的古典风格建筑都具有严整、和谐之面貌,“1855年沙皇签署最高命令,规定涅瓦河边主要交通道路旁边的‘建筑立面在进行建设之前应送给沙皇陛下进行审核’”。

到了2003年为了拥有一个多功能的现代化剧院(见图4),在马林斯基剧院的旁边新建了一个剧院。然而在新老建筑结合问题上,“保护加强历史环境才是最具效率的,要保护历史环境所有的完整性以及建筑环境的协调性与统一性”,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不丧失所有古老建筑的历史风格。为了能融入这涅瓦大街的历史建筑风格和那些已跨越世纪的雄伟建筑、精美园林以及古典雕塑的历史环境,在众多的方案竞选中,最终结果则是一个拥有古典风格外立面的全新建筑取代了原来的设计。

3.3 环境改造风格一致

涅瓦河畔历史街区的修复与改造,是关系到整个老城区的整体、和谐、统一等问题,涉及到城市建筑、建筑美学、功能布局、自然景观等的格局保护范畴(见图5)。作为历史街区,俄政府“主要修复方向为被毁坏的历史建筑,有选择地用了维护及维修的一些方法,将年久失修的罕见古建筑修复至原建筑时期”。为了保护历史人文环境,俄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例如禁止在市中心区域建造高层建筑,禁止随意改变市中心的建筑物的外立面,禁止在市中心建现代风格建筑等等“至今,圣彼得堡老城区没有一幢摩天大楼,300年前的街道和建筑依然保持着原貌,即使新建的建筑传承着原始风貌,从风格、形态、色彩、高度几方面进行保护。”

涅瓦大街是圣彼得堡最著名的商业街区之一。在十八世纪,这里聚集了来自各方的商人。俄罗斯人曾经将大量贸易企业的聚集地称做“园”。而客人则是指那些去到他们城市经商的商人,客人园一侧的花园街在十八世纪成为了城市的最大的贸易中心。那个时候在该地存在着几个小“园”,叶卡捷琳娜二世的时代在花园街按照科瓦连科的设计建造了“货币银行”大楼,基于此“客人园”开始慢慢形成。

从18世纪60年代圣彼得堡的建筑风格开始从华丽的巴洛克风格转向于更简单更合理的古典风格。“到了19世纪,古典主义建筑倍受推崇,经过50年的大力推行古典建筑,圣彼得堡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古典风格所要求的‘严整、和谐的面貌’”(见图6、图7)。“走在圣彼得堡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巴洛克主义、古典主义、帝国风格、浪漫主义、折中主义及少量手法主义夹杂着哥特式的建筑,虽然建筑风格的多样,但是它们保持着一种惊人的和谐。”在圣彼得堡,“许多历史建筑反映了当时社会――政治、材料――经济的基础,到现在保留下来的一些建筑及其基础的功能不再满足现今的需要了,它们需要在功能上给予重新考虑”。在对待古建筑问题上圣彼得堡凸显城市风范,涅瓦大街上云集着众多的历史古建筑和文化古迹,对于具有300多年历史的圣彼得堡,俄罗斯政府采取积极的和不同层次的保护措施如,“1、完全的保护建筑环境;2、保护每个历史城市局部的历史特点;3、历史街道立面的保护;4、在历史环境中放置新建筑的可能性,新老建筑之间完满的建筑――美学关系等。5、用现代工程方法保证在历史环境中居住,保证公用及良好的建设条件”等等。被保护古迹“其数量之广、涉及各历史时期建筑之多充分体现了国家政府在建筑文化传统保护与遗产继承方面的巨大作用。”

3.4 建筑功能的拓展

在城市发展进程中,一些历史建筑的功能渐渐地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拓展历史建筑的功能,增强历史建筑的生命力,是历史建筑改造中的有效手段。

“客人园”的改造与维修便是其中很好的一例,为适应现代人们生活的需要,到了2005年“客人园”再一次受到了改建和扩建。这次改建由建筑师HNKNTa RBENH,BΛaANMNP3eHKeBNY,BaCNΛNN POMaHUeB.)*aHHaPa3yMOBa等共同设计。其目的是将“客人园”建成一座现代的商业购物中心。“客人园”其风格样式是早期的古典主义风格,其巨大的规模和独一无二的内部结构使得其在俄罗斯的建筑史中具有重要地位,他的内部环形空间结构的构思也是属于世界上较早出现的一批。考虑到这个建筑的特殊历史,建筑师决定返还这个古老贸易中心的内部的历史结构,并且将增建一个50000肝的地下商场。它将成为一个多功能的贸易中心,而通过合理分配和利用空间,它的商业面积也将大大增加。

显然,经过改造与扩建之后,使之成为了一个整体的交易大厅的系统。为提高和改善现代人的生活质量,把三层改建成了用于娱乐和休闲的场所。这里的布置提供电影院、餐馆、咖啡馆、展览和陈列室。这不仅得益于俄政府成功的保护了历史建筑,而且也极大地方便了更多的休闲族、购物者和游人。值得一提的是,在圣彼得堡街上、公园等处处可以欣赏到非常精美的雕塑艺术。“用雕塑来装饰城市,使雕塑成为环境的一部分,是美化人们生活的办法之一。”尤其在历史街区古建筑等处,那种绚丽多姿,美不胜收的雕塑已同自然环境浑然一体,给人一种既亲切又美好的愉悦之感,它已成为了圣彼得堡的一大亮点(见图8)。“圣彼得堡具有世界上独特性非常强的城市文化遗产,特别在遗产地区的尺度和规模方面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其独特的城市形象不仅取决于它众多杰出的建筑作品,还有特色的城市空间环境。”

4 结语

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到诸多古建筑和历史建筑的安危问题,如何保护,是当今社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难题。在这方面圣彼得堡对于历史建筑所采取的经验是改造与扩建、保护与修复,建筑的改建扩建或者新建筑的建造都要考虑到其对周边建筑乃至整个城市格局的影响。风格要协调,甚至高度也得和周边建筑协调。当你“漫步在圣彼得堡的大街上、花园里,你就像行走在历史中,看得见、嗅得出、摸得着”。这首先要归功于俄政府为保护历史建筑实施的许多重要措施,很好地解决了文物建筑古迹及历史建筑环境的保护问题。因此那些追求个性张扬,“特立独行”的现代风格与历史建筑不和谐的建筑在这些城市中就受到了抵制。在过去的数十年间,我们只是仅仅注重了单体文物及少量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而忽视了对历史城区的整体控制与保护工作。这不仅破坏了城市的格局造成极大浪费,还严重损坏了城市形象。圣彼得堡的成功经验无疑会对我国历史建筑的改造、扩建与维护起到有益的积极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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