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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的特征大全11篇

时间:2024-01-31 14:51:00

循环经济的特征

循环经济的特征篇(1)

根据系统科学观点,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着的诸元素的统一体。循环经济倡导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成一个“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过程,使得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因而,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个系统。文章从系统的角度对循环经济的系统特征进行了探析。

1 开放性

开放性是实现系统和谐有序的前提。系统只有开放,才有可能从外界环境不断地引入负熵流,把自身的熵排入到外界中,从而实现系统的有序,推动系统发展。系统的孤立或封闭只能导致系统的死亡或使系统处于紊乱无序状态。

循环经济是由环境和经济系统构成的开放、动态的系统,正是因为系统的开放,从而使得循环经济系统异常活跃,并能对相关环境做出积极反应。传统经济所形成的则是一个孤立的、封闭的系统。在传统经济系统中的物质和能量转化是以资源的使用为开端,经过能量的转化,除了被系统吸收的能量之外,其余的能量则被排出系统之外,不再参与物质的循环,整个过程是一次性的。这意味着传统经济的整个经济活动只能朝一个直线向上的平衡方向发展,一旦平衡达到,过程结束了,整个系统也就瓦解了,在此过程中,能量的输入和输出互不相干,输出对输入没有形成反馈。因此,传统经济往往会因为资源的短缺而危及到物质基础,使经济活动难以为继。而循环经济则不同,循环经济系统不断从外界输入能量补充内部消耗,经过能量的转化,其中一部分能量在系统内部被吸收,还有的能量和物质被损耗,另外一些能量和物质则被反馈到输入过程,与外界的物质和能量相结合,形成一个物质和能量不断转化的循环回路。因此,循环经济的内部物质和能量的转化可以持续不断地进行,这个过程是不可逆的,也是系统走上有序的基本途径。社会经济运行具有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的三大功能,实施循环经济战略从本质上要求恢复和重建“自然一经济一社会”的合理规则和运行路线,它以绿色技术为支撑,在企业内部、企业之间和企业与环境之间通过建立稳定、健康的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实现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赢”。循环经济的运行方式通过完整的物流分析,不仅延长了线性经济,而且实现了闭合循环,在“资源利用—绿色工业—资源再生”各个环节实施了“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原则,真正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涵义。循环经济系统所表现出的结构与功能以及相应的生态、反馈、抗逆、共建共享,形成了一个有序的、具有自组织功效、有较强抗干扰能力和取得物质、能量损耗最小而系统内部寻求优化的整体运行模式。

2 动态性

复杂性系统总是在不断变化的,动态演化性是产生系统复杂性的主要原因之一。复杂系统总是从一种状态变化到另一种状态,其中稳定与平衡是运动的一种趋势,而波动、不平衡、矛盾等才是运动的常态,系统在矛盾运动中表现出十分复杂的现象。复杂系统运行的有序化取决于系统内部相关因素的相互作用能否形成动态演化态势。动态演化态势的形成和发展与复杂系统运行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复杂系统是动态的,处于不断的演化过程中,总趋向于进化。随着时间发展,其结构、功能、行为不断变化,总的趋向是通过自适应、自组织作用向更高级的有序化演化,具有自适应和进化能力。循环经济系统同样也要遵循这一系统动态演化规律。

循环经济系统是由多种元素构成的复杂系统,它以生态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为基础,以绿色技术为技术载体,目的是实现人、生态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循环经济系统的正常运转不仅要受到系统内部各种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受到外部条件的制约。随着科学探索的不断深入和技术的向前发展,循环经济也必然不断丰富自身的内容,它的发展也会更科学,更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事实上,循环经济本身就是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和绿色技术日臻完善的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的形成就是经济活动与科学技术、社会发展战略相互作用的结果。目前,循环经济正处在一个市场需求多样化,技术快速发展的动态环境中,它与环境的交流越来越频繁。循环经济只有不断从外部环境中吸收新的能量,接受新的信息,才能增强它的生命力,更好地实现它的目标。发展循环经济就必须遵循动态性的原则,关注前沿科学,引进生态技术。资源利用率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的实现,都需要以科学和技术的进步为依托,不吸收先进的科技成果,循环经济的发展就无法适应社会的要求和时代的潮流。

3 多层次性

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的部分组成,系统的整体性的维持和发展,有赖于一个连续的等级结构,即层次性。系统的层次性主要是指任何复杂系统都可以从纵向上可以分为若干等级,其中低一级系统就是高一级系统的若干组成部分,不同的层次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系统层次性是系统在进化过程中形成的,系统的层次与层次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系统的层次性突出了部分与整体之间的质的差异,强调高层次向低层次的不可还原性。

循环经济有着不同的等级及层次结构。

首先,循环经济中物质循环的场所具有层次性。这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说明:①企业层面。即物质资源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也叫基础循环。企业推行清洁生产,选择清洁生产工艺,建立生产全过程的环境管理系统,减少产品和服务中物料和能源的消耗量,实现最终排放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污染物经本企业自身的物理化学处理,使之成为再生资源,实现低排放或零排放,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产品生态设计。②区域层面。即物质资源在产业部门之间的循环,也叫中观循环。这个层次的资源流动既可以在同产业部门间实现,也可以跨产业进行。若干互相关联的企业建立共生的工业园区,甲企业的废弃物、污染物由乙企业处理利用,乙企业的废弃物、污染物由丙企业处理利用,从而形成较大的链式循环。区域内企业或行业间建立生态产业群落,上游企业的副产品或废弃物用做下游企业的原料,形成企业间的工业代谢和共生关系,在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化的服务业内实现废弃物资源化。③社会层面。即在全社会的生产、流通、消费之间建立的循环,也称宏观循环。以生产链为纽带,统筹规划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实行可持续生产和消费,逐步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社会层面上就要建立相关的政策体系,倡导绿色消费,建立绿色政府、绿色办公、绿色采购,建立节约型的社会,包括节水、节能等。

其次,循环经济中物质循环的反馈过程具有多层次性。在物质和能量的转化过程中,输入和输出相互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步骤的循环过程。其中,在每一次输出进入新的循环成为输入部分时,又会形成新的步骤和层次。如农场为酒厂提供酿酒的原材料——稻谷,稻壳作为酒厂的废弃物输出,又成为生态农药厂发酵提取菌种的原材料,每次的输出对输入都是一个质能的反馈。输入和输出的循环就构成循环经济复杂的网络和层次,这也是循环经济多层性的一个显著特征。

4 非线性

非线性是指变量与变量之间没有正比例那样的直线关系,在非线性系统中,凡是非线性都可以找到一条直线和它至少有两个以上的交点,这就引起多值性,叠加原理失效,不具有加和性和可分性。在非线性系统中,系统一个变量的微小变化,可能导致系统其他变量产生不成比例的甚至灾难性的变化,从而导致“蝴蝶效应”。

循环经济是国际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优选模式之一。它是以物质流动为特征的一种生态经济,它与传统的资源消费、产品生产、废物排放这么一个单向线性流动经济不同,它是一种再生的资源、一种流动的资源,是物质和能量在整个经济活动中得到合理的利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益,实现经济生态化转向。它强调以循环生产模式替代线性生产模式,表现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这一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路线,体现在循环经济的构成是多层次的技术、知识、管理的长期积累,显示出与外界环境相联系的多层次、多目标的开放性和彼此间的耦合特征。循环经济将传统的线性、开放式的经济系统转变为非线性的经济系统,逐步实现很小的排放性和环境友好性,使市场生产的产品能够持久的使用,并延长使用的寿命。

根据非线性系统的特征,循环经济系统涉及无数的因素(或变量),这些因素(或变量)又构成错综复杂的相互联系,在这些因素、关系之间很难区分谁主谁次、谁重谁轻,它们之间的机制不是简单的径直的因果规定,而是复杂的交互作用、双向甚至多向的构建方式。一旦其中的某个要素受到干扰,都会反馈到系统的整体功能上,影响到系统的稳定性。因此,不能从循环经济局部的个别目标去判断它的发展方向,也不能仅仅通过子系统的功能来确定它的整体功能。如在循环经济系统中,采用清洁技术可以减少或者避免污染的产生。资源的再利用环节则形成了物质的循环,如果在生产中运用了清洁技术,但产生的废弃物却没有进行再利用,而是直接排出系统外,这样就不能称这次经济活动为循环经济,因为它没有履行其中一个环节的功能,从而无法实现循环经济的整体功能。因此,在发展循环经济时,要把握系统的整体性,从系统的各个方面进行合理规划,让每个环节都充分实现各自功能,保证循环经济系统各要素的相互衔接,实现整体功能的最优化,达成系统的目标。

5 自组织性

自组织是开放系统在大量子系统合作下出现的宏观的新结构。系统随着时间而变化,经过系统内部和系统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不断适应、调节,通过自组织作用,经过不同阶段和不同的过程,向更高级的有序化发展,涌现出独特的整体行为与特征,具有自适应、自组织的趋向有序化功能。维纳提出的控制论,阐述了以正反馈和负反馈为基础的“自组织”科学概念。

正反馈是一种破坏原有稳定状态,使系统趋于不稳定状态的反馈。传统的线性经济模式,它的作用是能自动地加剧系统离开原有目标运动,朝着新的状态加速度地变化,其速度是令人难以意料的。在这种经济模式中,人们以越来越高的强度开发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财富和获取利润。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又把污染和废弃物大量地投放到环境中去,对资源的利用常常是一次性的。也就是说通过把资源持续变成废物来实现经济上的增长,结果却导致了环境的恶化和经济的不可持续发展。

负反馈是一个自稳定的环路,它的作用是使系统不断消除干扰和噪声,系统表现为自调节、自适应行为,使系统力图恢复原来稳定状态的反馈。在经济生产中,循环经济自然建构起一种负反馈的自调节机制。当企业生产过剩,导致资源存量下降时,资源的价格上涨,它自主促使节约资源或废弃物的资源化,使得生产能循环往复下去。同样,当废弃物的处置成本过高,它就会开发清洁生产工艺进行无废生产或少废生产。因此,循环经济的生产观念是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尽可能地节约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循环使用资源,创造良性的社会财富,这也是循环经济最本质的特征。

循环经济的特征篇(2)

煤炭生产作为我国基础能源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长期以来实行“高增产、高消耗和高污染”的生产模式,煤炭企业受到人们广泛的质疑。煤炭企业如何依托煤炭的资源优势,建立和实施具有行业特色的循环经济模式,对于促进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关于循环经济,国内学界目前尚未达成一致的界定,但按照大多数人的理解,循环经济是在深刻认识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以提高资源与环境效率为目标,以资源节约和物质循环利用为手段,以市场机制为推动力,在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上可行的前提下,实现资源效率最大化、废弃物排放和环境污染最小化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由此可见,循环经济的内涵是广义的,它覆盖了社会、经济和自然三大领域,呈现为整体性、协同性、循环性、自生性的特征。

企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微观基础,因而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循环经济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遵循“5R”原则,即“再思考、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再修复”,在企业的发展战略中,既要注重社会经济效益又要注重自然生态效益。在经营活动中, 企业不仅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特点,还要遵循自然生态规律的要求,自觉协调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发展关系,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自然生态效益的“三赢”。我国煤炭企业的“高增产、高消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不仅不利于煤炭企业本身的发展,而且对整个社会、自然的可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威胁。因此,煤炭企业实施循环经济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它突出了全社会从源头上解决减量化和洁净化的问题,改变了过去仅从应用方面节能和传统的末端治理发展模式。过去的经验表明, 在煤炭生产过程中, 避免煤炭资源浪费所产生的节能效果比煤炭消费方面的节能效果还要大。而且, 煤炭工业实施循环经济对全社会的节能和环境质量的提高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其次,煤炭企业在我国分布广,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的产业链长且联系紧密,因此,煤炭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所形成的以煤炭企业为中心的产业链,可以带动周边相关产业的相应发展, 对区域层次实施循环经济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对欠发达地区更具有带动作用。最后,煤炭企业实施循环经济对于改变煤炭企业的“高增产、高消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为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综合国内外发展循环经济成功的企业,以及我国部分煤炭企业实行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应突出自己的行业特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作为一个整体来协同发展

目前,我国煤炭资源由于缺乏长远的规划管理,资源勘探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没有建立科学的煤炭储量管理体系,从而导致煤炭企业片面追求产量和眼前的经济效益,在开采过程中采厚弃薄,严重破坏了煤炭资源的整体可采性。据统计,我国煤炭资源综合回收率平均为30%~40%,造成了严重的浪费,进一步加剧了煤炭资源紧张的局面。与此同时,在煤炭的开采过程中,排放的煤矸石约占原煤产量的8%~10%,全国现已累计堆存煤矸石30多亿吨,占地超过15万亩,而且出现了矿区地面塌陷、部分煤矸石自燃、井下煤层气年抽出量约100亿立方米,90%直接排放到大气之中等问题。另外,我国缺水的西北部是主要煤炭产区,煤矿开采每年排出地下水约22亿立方米,使当地水资源愈加匮乏。凡此种种,对我国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构成了严重危害。所以,煤炭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发展模式,在为经济高速发展提供所需能源基础的同时,更应重视社会和自然环境的整体协调发展。具体言之,应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以煤炭资源的稀缺性、有限性,以及不可再生性为出发点, 通过制度、管理和技术的创新,在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的同时,降低煤炭企业自身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能耗及物耗,以突出减量化原则这条主线;二是以环境承载力的有限性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 认清煤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的特殊性和艰巨性,以及安全生产的紧迫性,把贯彻“5R”原则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结合起来;三是以规模化经营作为实施循环经济的重要基础,通过多元化发展组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提高市场集中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并以此作为发展煤炭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的基础。

总之,煤炭企业实施循环经济要整体地分析投入与产出的经济,它是在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大系统中研究符合客观规律的经济原则,其经营目标是使煤炭企业从勘探、设计、建设、生产到系统终结报废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对环境负面影响最小,资源利用率最高,社会经济效益最优,从而使煤炭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整体协调优化。

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能源的梯级使用

煤炭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矿区的资源条件和外部环境,不仅在企业内部,而且在煤炭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煤炭企业与社会之间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能源的梯级使用。

1.煤炭企业内部的循环。煤炭企业应在“5R”原则指导下,科学安排各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降低生产过程中物料和能源的使用量,并延长产业链条,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与排放量,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资源。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积极采用煤炭绿色开采技术,减少开采过程中的物料使用量和有害物质的排放,加强对矿产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和伴生矿资源等的综合开发。其次,针对市场对煤炭产品的多种需求,对原煤产品进行深加工,开发利用煤层气,研究煤炭燃烧技术,使煤炭高效、洁净燃烧;发展煤炭转化技术,即气化、液化、热解等。这样既节约了社会成本,又减少煤炭的两次污染,同时也提高了煤炭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后,加强研究煤炭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技术,对矿井水、煤矸石、洗煤泥、煤层气、煤焦油、粉煤灰、塌陷地等作为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从而获得经济、社会、环境的综合效益。

2.煤炭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循环。按照工业生态学原理,煤炭企业应通过企业间的物质循环、能量梯级使用和信息交流,形成企业间的代谢和共生耦合关系,建立以煤炭企业为核心的循环经济工业生态园区,形成一个产业关联度高、协调发展的产业链。根据不同煤炭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形成以下产业链:煤、电、化工产业链;煤、电、冶金产业链;煤、电、养殖、种植一体化产业链;煤、矸石、建筑材料一体化产业链等。通过煤炭企业与发电、煤化工、冶金、农业、建材等不同产业部门的代谢和共生耦合关系,组成工业生态网络。煤炭资源在工业生态网络内流转、分析、复合、再生,最终大部分或全部被消化吸收。由于网络由不同产业的企业构成,具有广泛的原料需求和完备的加工能力,因此对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度较之单一产业要深广得多。这是现阶段煤炭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的较为合理的模式,主要原因有三:一是能科学合理地利用煤炭资源,实现煤中碳、氢、氧等有效成分在最大程度上的转化和利用,使煤中硫、氮等污染成分得到最有效的脱除和利用;二是实现煤炭等能源和化工产品联产。通过不同的煤转化技术实现能源和化工产品联产,不仅可以实现煤炭资源价值从高到低的梯级利用,而且可以提高能量转化率;三是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赢。通过洁净煤利用和转化技术的优化集成使能源化工联产,实现“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使得企业间的原料、废料尽可能被充分综合利用,使整体环境容量需求最小化,达到经济和环境效益俱佳的效果。这种模式相当于国外卡伦堡生态园模式。

3.煤炭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循环。煤炭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循环比较符合资源型城市的实际状况,其开采时间长,矿藏资源极为丰富,由政府组织实施建立煤炭企业与社会之间在生产和消费全社会实现循环经济模式。在政府的统筹规划下,通过物质的循环、能源的梯级使用、信息的集成等各类资源的整合,来构建区域性循环经济系统,使煤炭企业不仅与工业企业发生关系,还参入农牧业、环保业、旅游业及公共事业,为社会提供煤炭产品、能源等各种物质产品以及社会服务,同时将废弃矿井开发为具有多种用途的场所,恢复生态的矿山成为旅游和科教的景点,由此真正实现物质的循环使用和资源、能源的梯级利用, 推动资源型城市由单一的煤炭产业向多元化方向转型。在消费领域,制定、完善并有效地执行与循环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静脉产业,使煤炭等各种矿产资源的消耗在平稳中趋降,使物质和能量流在整个经济活动中得到优化,在大幅度提高资源、能源效率的同时,显著减轻对环境的压力,从而使矿业与整个社会经济进入可持续发展的态势。

三、构建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技术创新战略

循环经济的特征篇(3)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2-054-02

一、引言

长期的过量采伐,导致许多国有林区森林可采林木资源濒临枯竭,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企业的经营索取和人口的生存需求所产生的双重压力,远远超出了森林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承载力,导致林区人口与资源、环境冲突加剧,森林资源结构严重失衡,国有林区深深陷入森林资源危机、企业经济危困的“两危”困境之中。通过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达成的共识。在2010年的两会上,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表示,林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林业要走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之路。

二、国有林区低碳循环经济耦合发展的结构特征

(一)国有林区低碳循环经济耦合发展的界定

低碳循环经济,是指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3R”原则为指导,以高效能、高效率为特征的绿色生态经济,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国有林区低碳循环经济则是一种源头控制、过程控制、目标控制相结合的立体型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所谓林区低碳循环经济,是指在林区经济活动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增加森林碳汇,减少林业碳源,增加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从而以较少的温室气体排放获得较大产出的新的林业经济发展模式。

(二)国有林区低碳循环经济耦合发展的结构构成

国有林区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是以“社会-经济-生态”复杂巨系统为背景,以低碳循环运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特殊循环经济模式,国有林区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在实施低碳循环经济耦合发展模式中就形成了国有林区低碳循环经济耦合发展系统,此系统的结构构成图如图1所示。

(三)国有林区低碳循环经济耦合发展的结构特征分析

1.开放性。开放性体现在以系统与外界环境的物质、能量交换为基础,以各个子系统间碳减排为手段,以提高循环经济发展为目标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低碳模式不断从外界汲取负熵流,在系统内部,社会、经济和生态系统互为背景,通过碳减排,循环经济手段达到“社会-经济-生态”低碳循环动态均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高维性。国有林区低碳循环经济耦合发展系统是由低碳循环经济、低碳循环社会和低碳循环生态等子系统构成的复杂巨系统,而每一个子系统又包括其各自的子系统,由于低碳循环系统组织在作用、结构与功能上表现出等级秩序性,以上这些系统还可以继续划分系统等级,如此逐层分解,形成了低碳循环模式系统的庞大的层次结构。

3.复杂性。国有林区低碳循环发展系统是“经济-社会-生态”三维一体的多目标复合系统和有机整体,发展低碳循环模式就是要从系统整体的角度着眼,综合协调和控制低碳循环经济系统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统筹整体功能和局部利益,实现以人为中心的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动态均衡。

4.涌现性。在低碳循环经济模式内部,经济、社会和生态各子系统之间通过吸收、反馈、协同、耦合等系统运动,在动态中实现系统的优化和创新,从而使系统内部组织和结构,经历从简单到复杂、从独立到融合、从封闭到开放、从无序到有序的演化,涌现出各子系统所不具备的整体效应,即:“经济-社会-生态”的低碳均衡动态发展。

(四)国有林区低碳循环经济耦合发展的战略重点

为了保证国有林区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利用、林业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之路,必须大力推进低碳循环经济,特别是要把资源循环利用放在突出位置,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本途径,贯穿于森林资源培育、资源利用、资源回收、能源生产利用、污染物排放等的各个方面,实现国有林区低碳循环的永续发展。

根据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异同点,立足我国当前国情,以两者已取得的发展成就为基础,将“3R”原则运用到“社会-生态”系统,走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耦合发展之路,以克服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单行发展的困境。国有林区低碳循环经济耦合发展模式致力于两个重点:

第一,以低碳经济补充循环经济的能源缺口,同时循环经济的经济效益则形成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如此一来,单独推行循环经济无法解决的能源循环困境就可通过低碳经济要求的低碳、零碳等新能源开发利用而得以破解;低碳经济单行发展的现实经济效益瓶颈也可被循环经济突破,从而刺激个人的低碳消费、企业的低碳生产和林区的低碳流通,推动国有林区低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在具体到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整合发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所需的运行环境“软件”及技术“硬件”的相似性,积极推行能促进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耦合发展的相应措施和相关对策,实现两者正效应的叠加,做到一举两得。

三、国有林区低碳循环经济耦合发展的实现途径

(一)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管护和监测

1.加强森林资源培育。按照碳汇和减排的要求,加强林业低碳循环森林培育业的建设。一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管理等手段推进科学经营,加强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能源林等商品林的建设以及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等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营造,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增加森林碳汇储量;二是在森林培育全过程中,科学整地、施肥和抚育,减少土壤、化肥以及林木腐解等释放的CO2量,并充分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等清洁新能源,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从而实现森林培育的减排。

2.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将管护区落实到山头地块,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强化管护人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管护森林的积极性。要逐步建立管护经营责任人参与分配森林资源培育成果的机制。

(二)遵循3R原则,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森林资源(下转第56页)(上接第54页)循环利用

实施清洁生产,既需要有国家宏观层面的推动,又需要有企业微观层面的执行。在企业层面上,实施清洁生产,提高森林资源循环利用率。林业企业的生产方式是:“木质或非木质资源―产品―剩余物―产品”,它以闭路循环的形式在生产过程中实现森林资源的最充分和最合理利用。实施清洁生产要求企业转变生产经营观念,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发展回收处理技术,尽可能的减少产品和服务的森林资源使用量;尽可能减少废弃物质的排放;尽可能提高森林资源产品的耐用度和抗变性;尽可能提高森林资源产品和服务的强度;尽可能强化相关森林资源产品的回收和再利用。

(三)建立区域产业代谢,构建林区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化体

建立林区低碳循环经济的林业产业化体系,建立绿色森林资源原料产业基地,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发展绿色林副产品加工、种植和驯养产业,充分利用现有森林资源;发展森林的生态观光、旅游业,满足现代人日益增长的多重需求;发展高科技绿色森林产品深加工业,用高科技来发掘森林资源的无穷价值;强化森林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维护森林资源未来发展潜力。可以发展低碳循环产业园区,构建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化体。

(四)实施绿色低碳消费方式,增强低碳消费意识

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和讲座等方式宣传低碳农业相关知识,鼓励人们节约资源、使用节能产品,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行动;加强媒体和公众在低碳农业发展中的监督作用,引导企业逐步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低碳经济”形象,促进企业完成低碳经济目标和指标。

(五)坚持不懈地植树造林,提高森林碳汇功能,继续推动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

林木生物质能源是直接来自光合作用的木材,以及根、茎、叶等采伐剩余物和刨花、碎木、木屑等加工剩余物,还包括各类可作为能源的木制品废物等。林木生物质能源资源丰富、可再生性强,林木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可以有效地缓解能源紧张的局面,调整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

在吸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发展实际,制定符合自身发展要求的林木生物质能源的发展规划与措施,以促进林木生物质能源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

(六)加强政府对林区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

要加强政府对低碳林业发展的指导,制定农村新能源发展利用纲要和专项规划,提出低碳循环林业的发展目标、重点和措施,研究低碳循环林业的统计方法和考核指标,逐步建立和完善能源效果评价机制。

研发森林资源低碳循环利用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环境无害化技术、再利用技术、系统化技术等,支撑森林资源低碳循环利用的技术体系。推广低碳循环林业技术并建立林业示范区。借鉴国内外经验,大力推广沼气工程、秸秆综合利用、节水灌溉、林业机械节能减排等技术,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改善生态环境。

借鉴国际经验,设计市场化的政策工具,探索发展碳排放配额交易市场,建立广泛的碳交易机制,使低碳产品、低碳技术、低碳服务市场化。

建立林产品低碳认证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低碳林产品实行低碳认证,并给予这些林产品一定价格补贴,改善林业生态补偿机制。

[项目来源: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0C020);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DL11CC14)]

参考文献:

1.徐玖平,李斌.发展循环经济的低碳综合集成模式[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3)

2.韩宝华,李光.论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的异同及整合[J].云南社会科学,2011(2)

3.张秋根.林业低碳经济探讨[J].林业经济,2010(3)

4.王锋.基于低碳经济视角的我国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及对策分析[J].农业经济,2010(6)

循环经济的特征篇(4)

一、循环经济城市的涵义和基本特征

1.循环经济城市的涵义

到目前为止,还未有公认的对循环经济城市的定义。一般认为循环经济城市就是一个“以循环经济为经济运行模式发展经济的城市”。在此,本文结合循环经济的本质特征与城市的本质特征定义循环经济城市为:循环经济城市是―个以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方式发展经济、以生态系统的生态链为模仿模式构筑“生产、消费、分解体系”和以物流、能流、信息流的畅通为主线优化物质代谢途径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

2.循环经济城市基本特征

(1)经济增长质量高:循环经济城市不仅要实现持续经济增长,更重要的是实现高质量的经济增长:要用较少的投入得到较多的产出,减少对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

(2)环境质量好,环保基础设施齐备,环境管理严格:为确保环境的可循环利用,环境保护在循环经济城市显得更加重要。循环经济城市必须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的投资与建设,依据环境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强环境管理力度。

(3)城市物质代谢趋于“资源――废弃物――资源”闭合流动循环。循环经济城市应在这一点上投入更大的努力,通过制订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废弃物资源化体系,使废弃物循环利用能够良性发展,最终实现可循环再利用物质的代谢趋向“资源――废弃物――资源”闭合循环。

(4)产业结构合理,模仿生态链的生产活动成为工业、农业生产的主要运行方式,推动物质循环的管理机构建设齐全。

(5)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及政策完善,有力保障循环经济城市的建设,市民的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意识强,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

二、循环经济城市评价体系横向标准的构建

循环经济城市评价体系的构建从评价标准来看,横向分为三个标准级别,由高到低,分别是I级、II级、III级。

1.横向三级标准

III级是3个标准级别中最低的一个级别,设置这个级别是基于我国现阶段正处于循环经济推广阶段而考虑的。我国目前有663个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的城市所占比例非常小,不到5%。搞好试点城市的循环经济建设对在全国大范围开展循环经济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从国家角度来看,应该大力推动和帮助试点做好循环经济建设的每一步工作,所以在这―级别标准值的设置上应该考虑指标体系的引导性和鼓励性,因此标准值设置得较低。

II级是三个标准级别中较高的一个级别,它是国家给试点城市挂牌的参考级别。这个级别的标准值应该好于III级标准值,代表了国内循环经济发展的中高水平。在试点城市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国家应该选择循环经济建设质量好、水平高的试点城市作为循环经济试点模范城市.并挂牌授予部级的示范城市,重点扶持挂牌城市向国际更高层次发展,同时引导没有达到II级标准的城市向挂牌城市学习,借鉴经验,继续努力建设,共同推动国家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

I级是三个标准级别中最高的一个级别,这个级别相当于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先进水平。我国处于工业化中期和城市化加速期,通过扶持和鼓励部级的循环经济城市的建设,位循环经济的发展朝着国际上的先进水平努力,高质量、高速度地完成城市化和工业化,使一部分循环经济重点城市的发展水平达到国外的先进水平,对带动国内其他城市的迅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循环经济城市评价体系纵向层次的构建

循环经济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用来评价城市循环经济的发展水平,从框架结构来看,纵向分为四个层次,由目标层、准则层、要素层和指标层组成,其中每―层都是相邻的上一层的内涵延伸和特征分解,共有33个特征指标。

其中,目标层是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它是具体指标层综合评价得到的结果。准则层将目标层分成物质代谢、环境竞争力、结构特征、保障措施4个方面,代表了城市发展循环经济的4个特征;要素层根据准则层的内涵分为具有概括作用的11个要素,进一步对准则层细分;具体指标层根据要素层的内涵选取有代表性的33个指标上反映、揭示城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内涵。

1.目标层: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代表了循环经济城市的发展水平,它是该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的最终目标,涵盖了循环经济建设的方方面面。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通过指标层的取值分析,判断出城市循环经济的发展水平符合哪一级标准,直观地表达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2.准则层:根据对循环经济城市基本特征的分析,将准则层设置成物质代谢、环境竞争力、结构特征、保障措施,从不同侧面反映循环经济城市的发展水平。

3.要素层:它包括物质代谢要素层、环境竞争力要素层、结构特征要素层和保障措施要素层。

(1)物质代谢要素层。物质循环代谢是循环经济的核心,它包括了生态效率、资源的循环利用程度和新资源的开发利用能力。生态效率的提高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最终日的之一。资源的循环利用是将原有的“资源一产品一废弃物”线性物质流动模式通过“废弃物一资源”补链形成完整的“资源―产品一废弃物―资源”闭合物质流动模式。对循环经济城市来说,废弃物资源化是物质代谢中关键的环节之―,只有加大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才能使城市的经济活动对原始资源消耗降低和对环境的污染排放减少。新资源的开发利用是物质代谢另一重要环节,它为解决经济发展和资源之间的矛盾开辟了途径。

(2)环境竞争力要素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环境竞争力包括城市环境质量水平、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的控制和治理水平,这其中又涉及到污染物控制的手段是否得当、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否齐备、环境管理是否严格等问题。为此环境质量、排污控制、环境建设、环境管理这4个要素综合地反映出循环经济城市环境竞争力的发展水平。

(3)结构特征要素层。合理和完善的结构是提高物质代谢效率的基础,结构特征包括了机构设置和产业布局。机构设置和产业布局都是控制物质代谢向良好方向发展的关键部分,它们共同代表了循环经济城市的结构特征。机构设置通常指的是循环经济的管理机构。产业布局指的是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农业、工业生产内部结构的调整,这些都是物质流动的基础平台,布局的合理将有助于物质代谢向良好的方向发展。

(4)保障措施要素层。保障措施包括绿色消费和宣传教育两个方面。绿色消费模式的形成和推广是发展循环经济中的重要内容,而宣传教育则是提高整个社会循环经济意识水平的有效途径。

4.指标层:它包括物质代谢具体指标层、环境竞争力具体指标层、结构特征具体指标层和保障措施具体指标层。

(1)物质代谢具体指标层。生态效率用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水消费弹性系数、新建工程建筑节能率来表示。这3个指标从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的角度切入,通过消耗弹性系数表示经济增长与物耗、能耗之间的关系。新建工程建筑节能则是从目前城市发展中重点关注的建筑节能方面入手,强调新建工程的节能。

资源循环利用可以用家电回收率、废旧汽车轮胎回收利用率、废纸回收率、工业重复用水率、城市中水回用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等来表示。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工业重复用水、中水回用等是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方面,是完善“废弃物――资源”这―物质代谢的重要步骤,也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有效途径。工业重复用水率和城市中水回用率的提高能够解决我国现存的水资源供需紧张问题。

新资源开发利用可以用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农村生活用能中新能源所占比例来表示。我国目前使用的资源和能源绝大部分是不可再生的,尤其是土地和一次能源,经济的快速发展势必加速对这些不可再生资源和能源的消耗,而资源和能源的有限必然特制约经济的发展,所以退化土地的恢复治理、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显得至关重要。

(2)环境竞争力具体指标层。环境质量主要从大气和水环境角度考虑,以《“十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为参考,用大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来表示。大气环境质量与水环境质量关系到市民生存环境的安危,又与循环经济倡导的“减少污染物排放”有相辅相成的关系;减少废气的排放有助于大气质量的提高:减少废水、固废的排放有助于水环境质量的提高。这两个指标综合反映城市环境质量水平。

排污控制土要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角度出发,参照环境质量中的指标,用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弹性系数、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弹性系数、机动车尾气达标率来表示。污染物排放弹性系数表示了GDP增长速度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长速度之间的比例关系,不仅包含了污染物总量控制目的,还将污染物排放与经济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机动车尾气达标率的设定主要根据是近年来城市机动车保有员大幅增长,直接影响到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

环境建设用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危险废弃物处置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来表示。这4个指标都是围绕着城市环境建设的重点工作内容而设置。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危险废弃物的科学规范化的处置是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健康的措施:城市绿化建设对保持自然生态、维持良好的空气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它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环境管理用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率来表示。环境管理是―种管理手段,它以环境法律法规制度为依据,从整体角度对排污控制和环境建设进行管理。通过调控环保投资,保证了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预防了污染源的出现,避免了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了环境质量。这两个指标正是根据环境管理所涉及的重要方面而设置的,它们综合地反映了城巾环境管理水平。

(3)结构特征具体指标层。机构设置用循环经济推进机构(信息交流中心)、废弃物回收交换中心来表示。这两个机构是城市为发展循环经济而专门设立的,它们是循环经济管理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循环经济推进机构对循环经济在城巾的各个层次上的展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为社会各层次提供循环经济的信息、法律法规及政策,而且对循环经济在社会上的开展起到引导和协调的作用。废弃物回收交换中心是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中的关键组成部分,不仅有助于城市废旧资源的集中回收与管理,而且为废旧资源再利用部门提供畅通的资源获取渠道。

循环经济的特征篇(5)

循环经济是按照生态学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流动为特征的生态经济。其对经济的持续发展的意义体现在“3R”原则上,即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和再循环(Recycle)。循环型农业是循环经济理念在农业经济建设中的体现和应用,从宏观上来说,循环型农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大循环的子系统,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根本;从微观上来说,进入新世纪,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对农业生态环境、“绿色”农业和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发展循环型农业就成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1.循环型农业及其特点:

1.1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农业是循环经济理念在农业经济建设中的体现和应用,循环型农业的概念可概括为:尊重生态系统和经济活动系统的基本规律,以经济效益为驱动力,以绿色GDP核算体系为导向,按照3R原则,通过优化农业产品生产至消费整个产业链的结构,实现物质的多级循环使用和产业活动对环境的有害因子零(最小)排放的一种农业经营模式。以经济效益为驱动力体现的是经济规律,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有了经济效益的活动才能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3R原则是循环型农业的精髓,零(最小)排放则是循环型农业具体的可操作目标。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发展两者对立起来,而循环型农业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使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发展,这是循环型农业的创新。

1.2循环型农业的特征首先,循环型农业作为循环经济有其一般特征: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三R”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其次,循环型农业有其特有的特点,主要表现在:①注重农业生产环境的改善和农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②提倡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实施农业清洁生产,改善农业生产技术,适度使用对环境友好的“绿色”农用化学品,实现环境污染最小化。③利用高新技术优化农业系统结构,按照“资源-农产品-农业废弃物-再生资源“反馈式流程组织农业生产,实现资源利用最优化。④延长农业生态产业链,通过要素耦合方式与相关产业形成协同发展的产业网络。

2.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内在动力:经济效益

虽然社会十分关心农业的生态效益,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农业发展模式能否生存并得到推广,关键在于它能否带来经济效益,循环型农业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获得经济效益:一是通过区域大循环获得规模经济和结构效应;二是通过企业小循环和产业链延长获得经济效率产业链增值。

2.1通过区域大循环可以获得规模经济和结构经济循环型农业要求根据区域农业资源优势、产业结构特征以及废弃物特征和分布状况,实现区域范围的大循环,这种大循环无疑促进了规模经济的形成和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结构效益。首先是规模效益,由于农业生产加工过程相对较分散、废弃物也较分散、规模较小、农业生产经营者往往无法对废弃物进行处理或至少处理成本太高或根本没人关心,如果在区域内有相应的处理中心,将废弃物集中处理,这便可以实现规模经济,产业化经营,一方面废弃物得到清理,另一方面废弃物也可得到充分利用。其次是结构效应,循环型农业要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推及区域范围的大循环,在实现污染最小化和集中化的同时,实现专业化和规模化,根据产业经济学原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会产生一种“结构效应”,即不需要增加任何要素的投入而只是调整其配置的方向,就会产生比原来更多的产出。例如通过调整要素在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等产业内部的配置,不但各业的产值会发生变化,而且农业的总产值也会增加。

2.2企业小循环和产业链延长获得经济效率产业链增值一个运行模式是否适合企业、能否得到推广应用,关键是能否有经济效率,因为这是经济主体(涉农企业和农户)更关心的问题,经济效率主要表现在尽量降低成本的同时,尽量增大利润空间。由于循环型农业遵循3R原则,这实际上就是遵循了经济效率延长了产业链,实现了产业链增值。一个典例就是现在不少企业开始废水回用,不仅减少了对水资源的浪费,减少了水污染,同时降低了成本,实现了经济效益。

3.循环型农业发展的保障体系

3.1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有利于循环型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教训,建立和完善推进循环型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污染者治理,受益者补偿机制。鉴于我国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较为缺乏和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政府应强化责任意识,并通过立法把发展循环型农业纳入地方政府的职责范围,加强对循环型农业发展的重要性教育、宣传和引导。同时,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措施,调节和影响农业投资主体的经营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激励机制。

3.2加大政府对农业科技开发的扶持力度,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的新技术农业循环经济是农业生产技术的革命,它必须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点。政府应从总体上加大对农业科学技术扶持力度。一是对农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技术应重点资金扶持;二是建立一批高效运作的农业科研组织与管理机构;三是在农业科研运行机制与模式上进行探索与创新;四是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快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的扩散和传播。

3.3建立适合循环型农业发展的管理体系转变政策目标导向:彻底转变单纯追求GDP增长的政策目标导向,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将农业生态环境成本和农业生态环境效益纳入农业经济增长机制之中;结合国情、资源能源特点有选择地吸收国外成功的经验成果,尤其是先进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方法,从而形成一套适合自己发展的管理模式。同时我们的农业生产还必须应对全球产品绿色化的需求,和国际标准接轨,推动我国农业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循环经济的特征篇(6)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因此,如何利用税收政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已成为各方关注的重大课题。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循环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通过清洁生产和信息化及生态化设计,综合利用和优化配置各种资源,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循环经济的主要操作原则是减量、再用、循环。资源利用的减量原则,就是在生产的投入端尽可能减少使用自然资源,其核心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产品再用原则,就是尽可能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并在全社会合适的领域广泛使用;废弃物循环原则,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既做到排放无害化,又使废弃物尽量转化为可用资源,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在物质流向和经济运行模式方面有着自身独特的特点。传统经济是一种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物流模式为“资源一生产一流通一消费一丢弃”,运行模式是“资源一产品一废弃物”。这种经济运行模式下的经济增长必然大量消耗自然资源,产生大量污染物,导致环境恶化,人类生存质量下降。循环经济的物流模式是“资源一生产一流通一消费一再生资源”,运行模式是“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经济增长以资源充分利用为基础,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从而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

根据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贫乏的基本国情,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增长,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有了很大提高,万元gdp能耗由1980年的7.98吨标准煤下降到2003年的2.6吨标准煤,下降近2/3。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据统计,2003年我国每万元gdp能耗是日本的8倍,美国的2.3倍,欧盟的4.5倍,世界平均水平的2.2倍。2004年我国创造了世界gdp总量的4.4%,消耗的原油、原煤、电力、钢材和水泥分别是世界总消耗量的7.4%、31%、10%、27%和40%。虽然2006年我国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1.23%,但远未达到4%的年初计划目标。按照产业经济学的有关理论,我国目前已进入重化工业时代。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一时代都是以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为主要特征的。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当前我国的石油、钢铁、铅、铜等主要生产资料已不能完全自给,更有能源、环境瓶颈的严重制约,这就决定了我国不能沿袭西方国家的传统工业化模式。因此,要在资源、环境约束下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就必须尽快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水平,缓解经济高速增长与原材料、能源供给不足的矛盾。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来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唯一现实的选择。

二、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不足与问题

由于以往对循环经济认识的局限性,我国在1994年设立现行税制时并未重点考虑发展循环经济的特定要求,但现行税制在某种程度还是体现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政策取向。例如,在增值税制度中,规定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的产品减免增值税,对利用“三废”(废渣、废水、废气)生产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在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中,以“三废”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免企业所得税。同时,将一些用不可再生资源、稀缺资源生产的消费品和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在流转税领域形成了增值税、消费税的联合调节机制。综合来看,虽然现行税收政策这些零星规定符合循环经济的某些要求,但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力度远未到位,在诸多领域存在缺陷与不足。这些缺陷与不足具体表现在相关税种的制度规定中。

(一)增值税。一是现行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抵扣购进固定资产所承担的进项税额,会使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企业承受较高的增值税税负,致使各类企业购进和使用环保设备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二是现行增值税制度仅规定对从正规物质回收公司收购的废旧物质按10%抵扣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对从居民和小规模纳税人处收购的废旧物质则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加重了利用废旧物质进行生产的企业税负,不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例如,1994年税制改革前,轮胎翻新企业只上交3%-5%的产品税,税改后该行业一方面享受不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待遇,另一方面由于废旧轮胎大多从民间收购。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税负增加了1倍左右,致使本来微利的行业变得整体亏损。三是现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只集中在用废弃物生产电力、水泥、新型墙体材料方面。仅涉及煤矸石、石煤、炉渣、粉煤灰、油母页岩等几项,没有惠及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全部产品和活动。四是现行增值税对其征税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清洁产品等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品,与其他应税产品一样按照17%的税率征税。增值税不仅不具有特殊的调节作用,相反,对企业节约能源和循环利用资源的生产活动却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因为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原材料成本较低,增值额比重大,而增值税是对产品增值额部分征税,因而循环利用资源就要负担更大比例的增值税。这对发展循环经济是极为不利的。

(二)消费税。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础上,2006年我国对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这次调整对促进环保、节约资源、合理引导消费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现行消费税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是征税范围过窄。没有将不符合节能技术标准的高能耗产品、资源消耗品及高污染产品(如对环境有害的电池、一次性餐饮用品、塑料包装袋和煤炭等)全部纳入征税范围。二是税率结构仍不合理。例如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含铅汽油的税率过低,不利于控制资源消耗和保护环境。三是计税方式不科学。消费税是为调节消费行为而设计的,在生产环节征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另外,现行消费税实行价内税,既挤占了企业产品的价格空间。增加了企业负担,也不利于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消费税正确引导消费、调节消费结构和限制某些消费品消费的作用。

(三)资源税。现行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其征税范围主要限于矿产品和盐。其征收的目的主要是调节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采的企业因资源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因而没有充分考虑到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的功能。同时由于征税范围较窄,许多重要的自然资源,如森林、草原、名贵中药材、淡水等均未课税,减弱了该税应有的保护环境作用。另外,现行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资源的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对企业已经开采而未销售或使用的应税资源则不征税。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鼓励企业和个人对自然资源无序开采的逆向作用。

(四)企业所得税。现行企业所得税虽然对利用“三废”进行生产的企业有减免税的规定,但期限过短,方式单一。优惠期限最长为5年,有的仅为1年,这不利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因为这类企业从正式投产、运营到形成一定规模并获得一定效益,一般都需要若干年的时间,而且需要购置资源循环利用所必需的专用设备,因而在投产初期的运行成本比使用常规资源进行生产的企业要高出许多。一旦超过优惠期限,企业将面临与其他常规企业相同的税收待遇和较高的生产成本,这将迫使企业放弃资源循环利用的生产模式,转向成本相对较低的常规生产模式。同时税收优惠方式仅限于减免税款,没有采用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相关优惠形式,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另外,现行企业所得税没有突出对采用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的企业给予特殊专项税收优惠。未能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和调节作用。

(五)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我国在1993~1999年征收该税时,规定对节能、环保项目的投资活动实行零税率,即凡是投资于通过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技术进步以及其他途径更有效地利用能源,取得更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节约煤、电、气、油、水等资源和环保效益突出的建设项目,都可以享受此项税收优惠。1999年以后,为缓解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我国实施了旨在刺激社会总需求的积极财政政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此税即使恢复开征,由于其只对环保、节能项目的投资活动免税,而对排污项目没有任何限制,从而不利于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另外,许多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没有被列入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内,致使该税不能充分发挥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调节功能。

(六)车辆使用税和车辆购置税。这两种税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严重阻碍是机动车船的税率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是两税相比,车辆购置税税率较高,车辆使用税的从量税额较低,这使消费者倾向于购买大排量的机动车,而不愿购买和使用低排量的机动车;另一方面又使落后车型、超期服役的车辆难以及时退出,从而加剧了机动车排放污染严重的局面。同时,这两种税也没有按照循环经济原则,对具有节能、环保等功能的车船实行差别税率和税收优惠。

另外,我国目前对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是以征收排污费的形式对空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排放进行末端约束,没有设立适当的限制性税种。现行排污费存在征收标准低、征收面窄、征收依据不科学、征收效率低和规范性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对抑制企业污染行为的效果并不理想,迫切需要加以改革。

三、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完善现有税种。

1.增值税。一是尽快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国家应在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的基础上,尽快在全国推广实施,以适应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生产和设备更新的迫切需要。二是扩大增值税的优惠范围。在保持原有税收优惠的基础上,对列入国家《节能产品目录》、《关于政府节能采购的意见》、《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范围内的产品都应给予一定期限、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允许废旧轮胎翻新企业无论在何处取得废旧轮胎,都可按照10%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三是清理有关不利于控制环境污染的税收优惠条款。例如,取消有毒农药、农膜适用低税率和对生产金、银产品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等有关规定。

2.消费税。一是扩大征收范围,将非应税的高能耗产品、资源消耗品及高污染产品纳入征税范围,如对环境有害的电池、塑料包装袋、煤炭等。二是适当调整税率结构,以充分发挥消费税的调节功能。如继续适度提高大排气量小汽车的税率,降低低排气量小汽车和使用新型(或可再生)能源小汽车的税率;适度提高含铅汽油、木制一次性筷子的税率。三是适当扩大优惠范围。对符合一定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标准的产品。可按一定比例减免消费税税额。四是将消费税征税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并实行价外税计税方式。

3.资源税。一是扩大征税范围,将一些尚未纳入该税征税范围的资源如淡水、森林和珍稀动植物等纳入征税范围。二是改变计税依据。取消现行资源税以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的做法,改为以生产数量或开采数量为计税依据。这可有效控制盲目开采和浪费自然资源的行为。三是提高税率水平,优化税率结构。原则上应对所有应税资源普遍提高税率或税额标准。对煤、石油等非再生性资源实行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税率,即在开采或生产环节按定额税率从量计征,在销售环节按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对淡水和动植物等可再生性资源可适用较低的税率。同时,对资源综合开采、回收利用水平较高和环保效益突出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税额减征的照顾。

4.企业所得税。一是对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企业,允许对其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用加速折旧,缩短摊销年限,加大对该类企业的扶持力度。二是对按照循环经济原则经营生产的中小企业采用减免税额、降低税率和加大税前扣除比例等税收优惠手段,促进该类中小企业加速发展。三是适当延长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年限,并扩大优惠范围。例如,可对开发利用新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等)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待遇。

5.其他有关税种。一是恢复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并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投资项目适用高税率,对采用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技术的投资项目适用零税率。二是调整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对以清洁能源为动力,符合节能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给予减免车辆购置税的优惠待遇。按照机动车船的能耗标准制定车船使用税的单位税额,实行差别征收。三是调整营业税税率。对那些以木材、珍稀动植物为原料进行生产经营并容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业规定较高的税率,对有利于环保、耗费资源较少的行业规定较低的税率。

(二)适时开征新税种。

循环经济的特征篇(7)

中图分类号:F8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8-0091-02

改革开放30年,我国工业的高速发展虽然吸取了“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教训,但没有逃脱“先污染,后治理”的末端治理模式的怪圈,多数地区都是先污染后治理。长期以来的粗放型经济增长,导致经济增长对资源的消耗超过了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和自我恢复能力,生态环境总体呈现“局部好转、总体恶化”态势,环境治理能力赶不上破坏速度,生态赤字不断扩大。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成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要求

“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是英国环境经济学家D・Pearce和R・K・Turner在其《自然资源和环境经济学》(Economics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Harvester Wheatsheaf,1990)一书中首先提出的。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closing materials cycle)经济”的简称,它要求人类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规律构建经济系统,使人类社会与经济系统和谐地融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从而构建一种全新的生态化的经济模式。它遵循3R原则,分别是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原则。减量化原则是输入端方法,要求用较少的特别是控制使用有害于环境的资源投入,来达到既定的生产目的与消费目的,从而在经济活动的源头就控制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再利用原则是过程性方法,要求制造产品和包装容器能够以初始的形式被多次使用和反复使用,而不是用过一次就废弃;再循环原则是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重新变成再生资源。

循环经济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经济范式。它要求按照自然生态规律组织生产、消费和废弃物的处理,将传统的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的“资源―产品―废弃物排放”的单向开环式线形经济流程,转变为低投入、高利用和废弃物低排放的“资源―产品―废弃物排放―再资源化”的闭环式经济流程。资源在这个不断进行的循环经济中得到持久的利用,从而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的程度,旨在建立一种以物质循环流动为特征的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所要求的环境与经济双赢。

二、基于循环经济角度审视我国现行税收制度

1.资源税征税范围太窄,税负轻。现行资源税只对部分矿产资源和盐征税,那些急需保护的如森林、水、海洋、野生动物等资源没有包括在内,对资源的保护不利。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单位税额低,资源税税率水平远低于一些低税率国家的税率,如法国、德国等,并且自开征以来很少做出调整,从而使得资源成本过低,不能正确反映资源的市场价格变化和企业盈利情况,加重了环境的负担,不足以达到保护资源的目的。

2.排污费征收效率低。从1982年排污收费制度正式确立以来,它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存在的问题逐渐凸现出来。第一,征收标准低。现行的收费标准是1988年环保和物价部门协同制定的,20年来基本没有改变,所征收的排污费仅占污染控制成本的四分之一左右,远低于污染治理成本,与环境的真实成本和治理成本相比差距很大,直接导致了许多企业宁愿交排污费也不愿意治理污染。而政府为了征收排污费,还需要维持庞大的征收队伍和监督机构,不得不额外增加支出来治理环境。第二,征收力度不足,征收方式不规范。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排污费实行的是“先排污,后收费”的征收方式,其直接后果是约束机制对企业失去作用,环保责任转移给了政府和社会。而且,以“费”的形式征收,缺少法律保障,征收效率低下。而且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未能按照法定的用途使用资金,挪用挤占现象比比皆是。

3.税收优惠政策单一,效果不显著。考虑环境保护因素的税收优惠政策单一,缺乏针对性、灵活性,直接影响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效果。

三、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

税收作为政府的重要经济手段,具有资源配置、调控经济等职能,美国、欧盟等已经将征税作为实现循环经济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其杠杆作用。

1.实现减量化原则的税收政策。在美国新泽西州和宾西法尼亚州针对将垃圾直接运往倾倒场的公司和企业征收填埋税和焚烧税,使这条原先最便宜的垃圾处理途径的价格趋于上涨,使减量化和再生利用显出吸引力;在荷兰则是通过对家庭废物收费,使家庭废物减少10%~20%;在丹麦,由于对无危险物收税已经使垃圾填埋成本翻倍,垃圾焚烧费用增加了70%,1987~1993年间,家庭垃圾减少了16%,建筑垃圾减少了64%,其他方面的废物也平均减少22%;爱尔兰在2001年对使用塑料购物袋征税,半年后,塑料袋的使用量骤降90%;德国对排除或减少环境危害的产品,免征销售税,只征所得税。此外,企业还可享受折旧优惠,环保设施可在购置或建造的财政年度内折旧60%,以后每年按成本的10%折旧。德国已经开征除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外,其他能源如汽油、电能等收取生态税,间接产品也不例外,效果显著。

2.实现再利用的税收政策。在日本对废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度内,除了普通退税外,还按取得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对废纸脱墨处理装置、处理玻璃碎片用的夹杂物出去装置、铝再生制造设备、空瓶洗净处理装置等还可获得3年的固定资产税退还。

3.实施再循环的税收政策。在美国一些州征收新鲜材料税,促使人们少用原生材料,多进行循环。新加坡政府规定,对用水再循环设备的投资,可以用其他产品的所得税予以补偿。

四、建立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体系路径

(一)完善税制改革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1.资源税。在明确资源税的征收目的是遏制环境浪费而不是仅限于调解级差收益的机车上完善资源税改革。首先扩大征税范围,将土地、海洋、草原等自然资源也纳入征税范围,使其的成本和价格能够真正体现其稀缺性、不可再生性的特点。其次,调整征税税率,增加资源成本,提高资源价格,从而达到保护资源,遏制浪费的目的。

2.消费税。尽管2007年已经对消费税实施了改革,如将一次性筷子、木地板等列入了征税范围,起到了保护环境的目的,但是还远远不够,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还应该继续扩大,特别是将白色污染纳入征税范围。

(二)创新优惠政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制定有利于循环经济、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使环保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兴支柱产业。首先,为鼓励企业投资环保产业,制定促使企业进行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方面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固定资产可以实行加速折旧政策,对购入的环保设备可以采用超额抵扣进项税额等。其次,在生产销售过程,对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清洁能源的企业要给与减免所得税的优惠,对综合利用废弃物生产的企业,符合国家规定的,在增值税、所得税方面给与更多的优惠,以资鼓励。此外,制定必要的鼓励资源回收利用开发利用替代资源的优惠政策,大力促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鼓励研究、开发和使用替代资源等。

(三)加快开征环保税种保障循环经济发展

到本世纪中叶,全世界应该努力减排达到一半。为实现此目标,有必要开征专门的环保税种,如对水污染征税、对垃圾填埋场征税、对排放废弃物征税等,实现循环经济的减量化要求。

在污染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开征环保税种,遵循“谁污染,谁负责”,对造成环境损害的行为或产品征税,征税对象既可以是排污行为,也可以是污染产品本身。当然,税率要适中,过低或过高到都不能达到开征的目的。这部分收入用于改善环境,专款专用。在具体操作中,这些环保税种要分期分批开征,从而达到资源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的根本目的。

五、结语

发展循环经济可以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缓解资源约束矛盾,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但是,税收手段只是其中一种,还需要和其他经济手段相配合,综合利用,通过产业、税收、价格、信贷等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共同发力,实现经济模式的转变,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参考文献

循环经济的特征篇(8)

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结构的改变而增速迅猛,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一个重要的支柱行业,据统计,我国私人汽车年平均增长率达23%以上,并在持续增长。而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实现循环经济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的中心问题之一。

一、汽车产业循环经济

所谓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的不同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汽车工业是制造业的典型,是工业资源最密集、最有影响力的消费品之一,也是二战后美国、日本等国家经济增长的领航。目前汽车的快速增长不仅威胁了环境,而且也威胁着汽车自身的发展。

过度消费资源和破坏环境,使汽车产业生产无法持续进行,同时也破坏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因此,汽车产业成为循环经济和产业生态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目的是如何在促进汽车产业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同时,处理好环境问题,使污染物排放更少、再循环更加彻底。

二、循环经济对汽车产业竞争力形成的作用

1.降低成本。循环经济的首要原则是“减量化”,即在汽车设计中遵循轻量化和节约化;在汽车制造的全过程中,减少单位产出资源的消耗,节约使用资源和能源,以减少汽车生产对环境资源的消耗。

2.塑造品牌。品牌是产业和企业竞争力的另一重要因素,有竞争力的汽车跨国公司都具有世界级品牌。世界著名汽车厂商都十分重视循环经济涌起的“绿色浪潮”,即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及清洁能源等。

3.获得可持续发展和持久竞争力。在资源与环境的巨大压力下,中国政府已经把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因此,汽车产业也只有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来实现创新和变革,才能够获得可持续发展和持久竞争力。

三、汽车产业循环经济的特征

汽车产业循环经济,是以汽车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为基础,提倡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坚持“低消耗、高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在原材料选择与加工、制造装配、使用与服务、产品报废与回收的各阶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在汽车寿命结束后最大限度地使汽车各零件重新回到使用的各阶段,再来作为产品新的生命周期;最大限度地在产品的使用期内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资源的浪费。因此,汽车产业循环经济是汽车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的中心问题之一,其特征表现在几个方面:

1.汽车产业循环经济本质特征是生态经济。汽车产业循环经济是建立在汽车产业生态学基础上并对其应用和实现。

2.汽车产业循环经济是可持续的汽车生产与消费范式。推进汽车产业经济的目的,是把汽车的生产与消费方式限制在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范畴之内,从生态角度重塑汽车产业系统。循环经济运行应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制造、再循环”的原则。

3.汽车产业循环经济建立在汽车新技术之上。汽车产业循环经济的实现是以产业技术创新为前提的,离开技术创新不可能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再制造和再循环。未来汽车行业与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内循环经济的协调发展,依靠的正是技术的革新和进步。

4.汽车产业循环经济需要政府支持和制度保证。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离不开政府的作用和制度创新。

四、结论与展望

综观对循环经济及汽车产业循环经济问题的分析,可知在经济与环境和谐共生日益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主题的今天,汽车产业竞争模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基于循环经济的产业竞争力生态系统正在形成――主要通过环境友好设计、环境友好制造和环境友好管理来培育汽车产业循环经济竞争力。主要从以下几方面:

1.汽车产业循环经济协调机制研究。加强汽车产业循环经济协调机制研究,尤其是对汽车物理和商业生命周期的协调,基于汽车产业生态学理论和方法对这两个周期进行整合研究。此外,基于循环经济的汽车产业供应链各环节之间的协调机制,也应该成为研究的一个重点。

2.环境量化管理研究。

目前汽车产业环境成本计量、环境绩效评估还不能满足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环境投入产出的准确分析,环境效益或生态效益难以科学量化判断,严重制约着汽车产业循环经济推进和汽车产业生态学学科发展。

3.汽车产业生态学等其他方面的研究。对我国而言,还需强化6方面的研究;即汽车产业生态学研究、汽车产业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研究、我国汽车产业生态数据分析模型研究、汽车国际贸易与循环经济的关系,以及发展中国家环境投入的不平等问题研究、汽车产业循环经济国际比较研究、竞争战略与产业循环经济关系研究等。为了对全球环境、资源,以及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汽车行业更是义不容辞的。

参考文献:

[1]谢家平 孔令丞:基于循环经济的工业园区生态化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 2005(4):15~22

循环经济的特征篇(9)

可见,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以物质不断循环利用为基础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活动规范及行为准则。它通过从“自然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整体社会循环,完成物质的反复循环流动的闭环运动过程,使得在整个经济系统及生产、消费过程中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很少产生废弃物,其特征是自然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废弃物的低排放,从而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二、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2]

1、循环经济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最佳选择

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存在着人口众多、资源短缺与环境恶化的态势。目前,我国的人均资源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又存在大量的浪费现象。由于生产中能源等资源利用率低,造成废弃物的大量排放。循环经济体现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解决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中将产生重要的作用与深远影响。

2、循环经济是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途径

我国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程的经济,这种经济发展方式以资源的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为特征来带动经济高增长。目前我国既没有发达国家工业化时的廉价资源和环境容量,也经不起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废物产量的最小化甚至零排放。因此,发展循环经济能够减少经济增长对资源稀缺的压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3、循环经济是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的进一步拓展

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治理替代末端治理,已成为世界各国环境与发展政策的主流。清洁生产在企业生产过程的实施以及各企业间工业生态链上的良性循环,不仅节约了资源,减少了生产中的废弃物,而且使这种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的理念扩大到消费领域。于是清洁生产从生产领域拓展到消费领域,从企业内部走向企业群之间再走向社会,形成循环经济。循环经济从发展国民经济的高度和广度将环境保护引入经济运行机制。

4、循环经济是经济全球化和环境全球化的客观要求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贸易与环境的关系日益密切,环境因素已经成为影响发展中国家自由贸易的重要障碍。由于我国经济整体环保水平较低,在外贸领域将面临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一些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由于在生产、包装、使用等环节的环保要求偏低,容易受到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污染产业、有害物质和外来物种入侵将对我国国家环境安全也构成了威胁。因此,要增强我国的环境竞争力,实现我国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也要求发展循环经济。

5、循环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时要实现生态文明。发达国家工业化的历史和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历程表明,我国如果继续走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工业化道路,不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态文明的目标无法实现,而且由于经济建设的资源环境基础的制约,物质文明的目标也难以实现。循环经济作为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能够满足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共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三、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

循环经济是集经济、技术、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其启动和推广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其中财税政策是比较理想的政策手段,它可以很好地利用市场的力量,包括利用市场本身所具有的有效配置资源的效能。通过财税政策来鼓励对环境有建设意义的活动,阻止对环境有破坏性的活动,就能把经济引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可以从财政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两方面来分析。

1、财政支出政策

财政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可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购买性支出又可分为投资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

为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购买性支出的投资性支出方面,我国政府应增加投入,促进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公路修建等。由于以上公共设施建设的承建企业经济负担较重,所以政府通过投资性的支出,既可以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也可以调动企业建设循环经济的积极性。此外,对污染治理、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公用性事业,政府也应加大投入力度。在购买性支出的消费性支出方面,政府可制定相关的采购政策来促使市场鼓励再循环利用。如1993年克林顿政府了一项行政命令,要求政府机构采购的所有纸张到1995年必须含有20%或更多用过的废纸,2000年时又增加到25%.这一做法给再生纸提供了日益兴旺的市场,将再生纸由经济上的一种债务变成了一种资产。而在我国除纸张外,家用电器、建筑材料中的钢铁,铝制饮料罐等的再循环利用率,均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借鉴国际经验,我国政府可通过政府的绿色购买行为,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的、非一次性的、包装简化的、用标准化配件生产的产品,以此影响消费者消费方向和企业的生产方向,从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3].

在转移性支出方面,主要涉及到财政补贴。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都通过财政补贴对于相关企业予以支持。如美国国家环保局从1978年开始对设置资源回收系统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根据不同的情况,补贴量为10%-90%;德国对于兴建环保设施也给予财政补贴,其补贴数额相当于投资费用的一个百分点,对建造节能设施所耗费用,按其费用的25%给予补贴;日本政府在《废弃物处理与清洁法》中规定,修建废弃物处理设施要从国库中提供部分财政补贴等[4].而目前我国对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与治污的企业财政补贴仅限于少数几项间接补贴,如利润不上缴、减免税收、先征后返等,这对相关企业的鼓励与支持效果甚微。而对于构建循环经济系统,需要经常性的直接财政补贴的支持。因此,可以考虑给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以照顾,例如采取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此外,我国还应借鉴国际经验,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制度。从而大幅度地调动企业进行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2、税收政策

(1)调整现行税制。首先,要改革现行的资源税。一是扩大征税范围。对非再生性、稀缺性资源课税,这无论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还是保护生态环境均具有重大意义。但目前我国的资源税只对部分矿产品和盐进行征收,征税范围狭窄,这不利于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解决我国目前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以及防止生态破坏行为,水资源、森林资源和草场资源也应尽快被纳入到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二是实行累进课征制。相对于其他税种而言,资源税还具有特殊性,即为了保护有限的资源,针对滥用资源的企业进行的惩罚性税收,因此对资源税的征收应采取累进制方式。也就是将资源的使用量划分档次,不同的档次使用不同的税率,税率逐级跳跃式增加。这样,对于需要大量自然资源输入的企业,较高的资源税率将成为企业的负担,从而迫使企业上马环保工程,转产停产,提高产品价格,加大环保型产品的研发。

其次,开征一些新税种。一是征收新鲜材料税。为了减少原生材料的使用,美国越来越多的州开始征收新鲜材料税,借鉴其经验,我国也可尝试开征新鲜材料税,从而促使人们少用原生材料。二是征收填埋和焚烧税。这种税在美国新泽西州和宾夕法尼亚最早征收,也得到法国和英国的呼应。垃圾填埋具有成本低的特点,收取填埋税使这条最便宜的垃圾处理途径的成本增加,因而可以使减量和再生利用资源显示出吸引力。此外,还应分期分批的开征大气污染税、污染源税、噪音税、垃圾填埋税、生态补偿税等一系列专项新税种,对不同地区、部门及污染程度不同的企业实行差别税率。同时加强征收管理,税款实行专项管理,用于环保建设事业。

(2)加大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政策层面上,应使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利可图,使企业和个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因此,借鉴国际经验,对实施循环经济的企业、项目,应给予各种税收优惠。具体来讲,近期可考虑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一是调整高耗能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在进口税方面,降低高耗能产品进口关税,对相关进口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对导致高能耗的仪器、设备、技术的进口提高进口关税与进口环节增值税。二是调整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对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的企业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可以实行加速折旧法记提折旧;对购置相关设备,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实行投资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减免所得税;对生产在《资源综合利用》范围内的废弃再生资源产品的企业予以免征相关所得税。三是制定鼓励低油耗、小排量车辆的税收政策。低油耗、小排量车辆作为一种节能环保产品,要经过设计———生产———销售———消费———报废的产品生命流程。对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考虑从这一产品生命流程各环节采取不同措施:在产品开发设计阶段,对企业与技术提供商实行税收减免或补贴,对节能生产设备实行加速折旧政策;对产品生产企业降低所得税税率;对流通企业实施增值税减免;对消费者免收此类商品消费税,降低此类商品燃料税税率;对专门回收此类商品的企业,在其营业之初,减免所得税。

[参考文献]

[1]王成新,李昌峰循环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抉择[J]理论学刊,2003,(1):19-22

循环经济的特征篇(10)

发展循环经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符合当今世界发展潮流。绿色企业体现了循环经济特征,创建绿色企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

一、循环经济的概念及本质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为废物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与此不同,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循环经济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三R”为原则(即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原则),以生态产业链为发展载体,以清洁生产为重要手段,达到实现物质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在发展理念上就是要改变重开发、轻节约,片面追求GDP增长;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扩张、轻内涵提高的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二、绿色企业的循环经济特征

近年来世界各国开始倡行环境保护,消费者、政府都要求企业必须依照环保法律执行生产符合环保法令的产品,建立回收系统或采用天然原料,创立绿色企业。作为绿色企业,它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生产绿色产品。从设计、制造、销售到回收处置的全过程中,对环境无害或危害较少,符合特定的环保要求,有利于资源再生的产品。

2.使用绿色技术。绿色技术是指能够节约资源、避免和减少环境污染的技术,是绿色管理的核心内容。绿色技术可以分为末端处理技术和污染预防技术。末端处理技术是在默认现有生产体系的前提下,对废弃物采用分离、处置、处理和焚烧等手段试图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的技术;污染预防技术则着重于污染源头的削减。绿色技术是解决资源耗费和环境污染产生的主要办法,它既可以为企业带来效益和增强竞争力,又可以在不牺牲生态环境前提下发展,是建设绿色企业的关键。

3.开展绿色营销。绿色营销即企业在市场调查、产品研制、产品定价、促销活动等整个营销过程中,都以维护生态平衡,重视环保的“绿色理念”为指导,使企业的发展与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相一致。绿色营销应包括收集绿色信息、发展绿色技术、开发绿色产品、实行绿色包装、重视绿色促销、制定绿色价格、选择绿色渠道、树立绿色形象、提供绿色服务等,将资源的节省再生与减少污染的环保原则贯穿营销活动的始终。

可见,绿色企业的主要特征是把生态过程的特点引申到企业中来,从生态与经济综合的角度出发,考察工业产品从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到绿色消费的全过程,以其协调企业生态与企业经济之间的关系,主要着眼点和目标不是消除污染造成的后果,而是运用绿色技术从根本上消除造成污染的根源,实现集约、高效,无废、无害、无污染的绿色工业生产。绿色企业比一般企业能更高效地利用资源和能源,以较少的物耗、能耗生产出更多的绿色产品,并能使在一般企业中被排出厂外的废弃物和余热等得到回收利用,可大大提高绿色企业的循环经济综合效率,而非单纯的经济效率或生态效率。

三、创建绿色企业发展循环经济

创建绿色企业是现代企业发展的新阶段,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人文气息,是时代进步的产物。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和完善绿色企业,主要有以下实现途径:

1.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绿色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是以资源循环利用为特征,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经济发展模式。清洁生产其实质是一种物料和能源消费最小的人类活动的规划和管理,将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或消灭于生产过程之中。清洁生产兼顾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实现了在生命周期内对产品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问题,带来很高的环境效益,同时还可以在技术改造和工业结构调整方面大有所为,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这正与绿色企业所追求的目标(生存、获利与发展)相一致,与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即资源的循环利用相符合。因此实现绿色企业重要途径就是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少投入、低消耗、多产出的集约化方式生产,实现生产全过程的污染控制,进而走上经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之路。

2.通过企业技术改造创建绿色企业。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在改造落后的工艺流程中建成生态工艺,使全流程变成无废料工艺;依靠科技创新,降低废料产出率,提高资源的回收率。同时加快以生态原理为主要基础的绿色技术,特别是生态型高新技术的创新和扩散,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技术体系。

3.系统规范地建立绿色管理体系。绿色管理系统化、标准化是国际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我国企业要建设绿色企业,经营者必须根据企业的现实情况,以环保认证标准为参照,分析影响环境的因素,培养员工的环保意识,树立企业的绿色理念,在产品设计生产、原料采购、营销行为等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建立标准规范的绿色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循环经济的特征篇(11)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19-0184-02

1 循环经济的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与我国的经济呈现高速发展的状态并存的,是资源的高消耗、环境的高度污染等问题。当人们普遍意识到资源的短缺与环境问题时,如何来调整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以改善生存环境,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就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循环经济的理念由此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

目前我国学者对循环经济的解释大同小异,但是没有公认的定义。主要观点有:谢旭人认为循环经济是指以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为特征的经济形态,并称其为资源循环型经济。《谢旭人:发展循环经济 实现可持续发展》;马凯认为,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观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马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人民日报,2004-10-19.];周宏春认为,循环经济是通过废弃物和废旧物资的循环再生利用来发展经济,目标是使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投入的自然资源最少,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最少,对环境的危害或破坏最小,即实现低投入、高效率和低排放的经济发展(周宏春.循环经济:一个值得重视的发展趋势.新经济导刊,2002,(9).)。

可以看出,专家对于循环经济的界定虽然不尽相同,但是,循环经济的特征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注重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二是要减少资源的消耗;三是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四是实现注重资源的循环利用,实现经济的循环发展。

2 资源税改革对循环经济的影响分析

随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疆原油 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10]54号)的出台,我国开始了新一轮的资源税改革,至2011年9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于2011年1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虽然资源税的改革必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但此暂行条例的实施必将对循环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资源税改革对循环经济的影响是通过资源税的征收影响资源型产品产业链上企业的行为以及影响资源产品的消费行为达成的。

2.1 资源税对资源开采企业的影响 在资源的开采环节,开采企业为了追逐利润不愿意投入更多的成本进行资源的深度开采,“采易弃难”、“丢瘦捡肥”现象普遍,造成了资源在开采环节的严重浪费以煤炭开采为例,据2005年公布的数字,我国各类煤矿中,国有煤矿矿井回采率只有45%左右;乡镇和个体煤矿矿井回采率平均约15%~20%。(《煤炭浪费触目惊心,我国首次开展回采率专项检查》(经济参考报)新华网)。更有中国社科院的《2007年中国能源蓝皮书》指出,中国煤炭资源回采率一直十分低下,目前煤矿平均资源回收率为30%,不足世界先进水平的一半。美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资源回收率能达到80%左右。中国在1980-2000年的20年间,煤炭资源就浪费了280亿吨。由此可见,采用相应的机制遏制资源的掠夺式开采势在必行。

此次资源税改革,改变了资源税的计征方式,将石油、天然气由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以原油、天然气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的比例税率征收。征收方式的改变,将资源税的税收收入与价格的变动有机的联系起来。以新疆为例,按照新疆2009年产原油2518万吨计算,从价计征后,石油资源税将高达62.95亿元,可以增收40亿元到50亿元。资源税的增收,从资源开采企业的角度看就是其减少的利润,这就迫使企业向内部要效益,提供资源开采的效率,尽最大可能的减少开采环节对资源的浪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疆原油 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2010年6月1日财税[2010]54号)明确规定,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从而明确了鼓励企业深度开采,提供开采率的导向。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通过增加开采企业的成本,鼓励深度开采的措施,能够促进资源开采率的提高,从很大程度上减少““丢瘦捡肥”对资源造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会促使企业寻求、开发新的资源替代产品,或者,采取节能生产装置,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回采率,以达到充分利用资源的内在价值,实现资源价值的最大化。有利于保护资源,发展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