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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经济概论大全11篇

时间:2024-02-20 14:44:11

虚拟经济概论

虚拟经济概论篇(1)

不管是经济系统还是现实生活活动,脱实向虚趋势并非天生,而是人创造的工具本身附属属性的演化物。数字化生存样式运转中,产生脱离实体的趋势,这种趋势也因为人类实践对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对效率的天然追求,体现到现实世界中。

一、虚拟经济及实体经济的内涵和外延

近年来,有关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报纸、文献和文件数量众多,但是少见在进行论述或论断前对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这两个概念进行具体界定的,基本都是以约定俗成的方式直接进行观点阐述。这样或多或少会影响到论述时的目的性和准确性,从国内外对于这两个概念的认知进行梳理归纳,得出相对明确的定义有助于更好地论述当下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及相关问题。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党政机关为代表的、以营利和创收为目的的经济实体在国内发展迅速,但经济实体主要是指以企业形式为代表的商业活动实体,是对社会认知的概括,并非学术上的抽象概念。政治经济学概念上关于实体经济的提法并未出现。紧接着在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之后,学界对于虚拟经济的关注增多。比如中国知网收录的虚拟经济相关主题论文,由1996年以前的年均约12篇增至1997年的30篇、1998年的49篇、1999年的78篇,2000年的146篇……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由于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学界对于虚拟经济的关注迅速攀升。在国内,实体经济概念首次出现是在2000年,刘国光在《中国经济导报》上论述如何看待通货紧缩的过程中,以“供给”含义使用了实体经济一词。同年,曹红辉、宋翰乙等学者将实体经济作为与虚拟经济的对应概念使用。在国外,无论是《柯林斯高阶英语学习词典》、《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词典》、《牛津高阶英语词典》都没有收录“realeconomy”一词,而在Elsevier文献库中,以“realeconomy”为题的文献截至2020年6月共计不到35篇,且发表时间最早是在2002年。由此可见,“realeconomy”一词不但是比较新的词汇,而且在国外并不常用。并且,国内将实体经济译为“realeconomy”并不严谨。刘晓欣认为,在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实体经济(RealEconomy)也与名义经济(NominalEconomy)、符号经济(SymbolEconomy)、货币经济(MonetaryEconomy)以及金融经济(FinancialEconomy)相对应,实体经济和这些经济形态的区分往往是以能否计入GDP作为衡量标准[1]。“realeconomy”与国内所说的“实体经济”其实并不是同一个意思。在国际上,“realeconomy”主要有两种用法,第一种是与名义经济相对应,指的是去除通货膨胀影响后的实际经济。第二种是与账面经济相对应,指的是除去房产市场和金融系统之外能够产生现实经济效用的经济活动。徐康宁认为,实体经济是一种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不以经济为目的的服务部门,如教育、文化、艺术等部门,不应纳入实体经济部门[2]。而虚拟经济这一概念应该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虚拟资本”一次引申出的,国外学者相较于虚拟经济与虚拟资本的提法,更多地使用“去工业化”和“金融化”这两种说法。比如,美联储认为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合起来就是非实体经济的全部。刘骏民等认为,如果虚拟资产的价格是受实体经济的成本支撑的,则虚拟资产的价格波动与实体经济成本波动之间应存在比较紧密的关系[3]。田国强认为,所谓虚拟经济,一般有两种定义:一是指与虚拟资本有关、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经济循环运动……二是信用制度膨胀下,金融活动与实体经济相偏离的那一部分形态[4]。综上所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这对概念是国内学者的理论创新,目前暂未在国际上被大范围引用。国际上,类似于实体经济的概念可能是工业化,类似于虚拟经济的概念可能是去工业化或金融化。国内学者对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概念的界定大多涉及到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这一界定实质上暗含着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对立的逻辑,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创造价值的劳动,无所谓体力或脑力,关键在于财富增长背后的劳动与非劳动要素。从这个角度看,对于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划分依照其中凝集的抽象劳动更为合适,经济系统脱实向虚实质是资本数字化的表征。

二、非理性繁荣的源起

理性繁荣有个前提:即使不是每一个个体都可以以理性进行商品交换活动,至少绝大多数市场中的主体可以以理性做出决策。由此提出的有效市场理论是:在平均利润率为零的时候,也就是没有人可以在金融市场中赚到钱的时候,市场才能达到理想均衡。这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一方面,自市场诞生之初,差额交易就随之产生,人们对于商品的价值无法做出绝对切合的判断。同时,人们认识到存放于账户中的钱即使在数值上没有减少,在实际效用上却在贬值,让其进入流通环节是使资金保值增值的最好办法,基于这种预期进行的交易,本质上就倾向于从交易中获得顺差而非平等交换。另一方面,人天生就是感性和理性的统一,强行割裂这二重性在现实中与人的天然属性相悖。实际上,对立统一的感性与理性,成为了非理性繁荣的源起。与理性繁荣相对应,非理性繁荣类似于凯恩斯所提出的“动物精神”。凯恩斯认为,关于结果要在许多天后才能见出分晓的积极行动,人们的大多数决策很可能起源于动物的本能——一种自发的从事行动、而不是无所事事的冲动;它不是用利益的数量乘以概率后而得到的加权平均数所导致的结果[5]。即人们大多数的主动行为是出自对于未来的乐观主义精神,而不是一种基于理性的预期和判断。同时,非理性繁荣还与生产力发展的逻辑紧紧关联。经济系统中脱实向虚的过程并非现代才出现。比如,货币发展的过程,贝壳、铜币、金银等一般等价物逐步被契约、纸币等货币符号代替,到了现代,货币的实体形式也逐步消解,而这一过程中,货币的使用便捷度在不断提升。在很大程度上,货币形式的发展过程也能折射出经济系统发展的过程,甚至是生产生活样式的演变过程。虚拟形态由于其便利性逐步替代受到环境制约较多的实体形态,反映到现代社会,可以说是数字化的生产生活样式逐步替代实体生产生活样式。在此过程中,生产生活虚拟化的物质基础是不断发展的技术,而其心理基础是对于便捷和信任的追求,即使这种信任有时仅仅表现为人们对减少猜疑所能带来的便利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经济的虚拟化过程是人们追求便利的过程,这是虚拟经济肯定性的来源,但这种对于便利的追求是否在过程中使得便利走向自身的对立面——不便,值得我们思考。因为,虚拟经济在根本意义上从属于实体经济的外延。外延意味着非独立运转,虚拟经济必须依存于实体经济,正如房地产公司的生存根本在于一栋栋现实的房屋。经济脱实向虚是经济系统内部矛盾运动的过程之一,数字化样式的迅猛发展使得二者间的统一性式微,矛盾性突显。

三、当下经济系统脱实向虚现象的归因

对于便捷或效率的追求,促使实体经济系统具有向非实体发展的趋势。与脱实向虚进程所契合的文化、心理因素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这一进程的非理性发展,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整体协调与稳定。

(一)文化因素

1.新闻媒体。新闻媒体对于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主要影响可以用罗伯特·J·希勒的一句话概括,“肤浅的观点比深刻的分析更受欢迎,这就是有声媒体的本质[6]。”总的来说有三大方面的影响:一是吸引公众注意力于投机活动;二是对虚拟经济前景的过度乐观推测;三是通过反馈机制放大繁荣与衰退的影响,大幅增加经济波动幅度。毫无疑问,在报纸、电视、手机问世之前就存在价格投机活动,但以往的投机活动基本上都具有实体基础,即使是哄抬物价或投机倒把,实物的存在还是必不可少的。虚拟经济的到来,使得实体的存在都变得不再重要,而新闻媒体一方面激发了大众投机的兴趣,另一方面为虚拟经济提供了默认的合理性阐述。2.全球化浪潮下的乐观主义。在经济市场中,人们对于经济系统现实情况的判断并不严谨,面对新生事物,人们很容易得出一般性结论:这个事物可能有带来时代变革的巨大潜力。例如,面对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大众在众多非正式学者的引导下,普遍认为互联网将对生产力产生革命性的推动作用。但是,当思考由代码建构的互联网是否真的会推动经济跨越式发展时,我们需要将它与过去的近似产物相对照,比如铁路、电话、汽车、飞机和高速公路等。所有的这些设施设备都对当时的经济产生了复杂的影响,助力了经济和产业的升级。我们并不能肯定地说,互联网对当下经济的重要性高于上述的任何设施对那时的经济的增长作用。所以我们并没有理由认为,互联网会产生比过去更快的增长。然而,这种乐观主义已经反映到经济系统中,特别是虚拟经济系统。最为典型的是比特币,一连串由字符构成的代码,却能够吸引大众数十亿美元的资金投入。诚然,我们的经济在发展进步,但是远非如乐观主义所预期的那样。当世界经济增长3%的时候,往往市场中的预期能达到10%甚至更高,这一点从不合理飙升的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可以轻易看出。

(二)心理因素

1.从众心理。整体上,人们难逃从众心理的影响。一是行业的繁荣总会刺激到人们对参与财富分配的欲望;二是人们在评估虚拟经济的可靠性与合理性时,往往不愿意选择复杂的思考和求证,而是诉诸于其他多数人与部分权威。很多时候,即使人们自身有着犹豫和怀疑,但对自己判断的信任程度并不比对他人与权威的高。比如油画,是否夸大了诸如《星空》、《蒙拉丽莎》、《格尔尼卡》之类油画的价值?我们如何判断一个油画作品比另外一个作品能好的多得多,以致其估价是另外一幅作品的数千倍甚至数万倍?人们心中有着疑惑,但是并不影响人们在做出最终决定时选择抛弃自己的观点,尤其是在现实并没有与自身实质性的或直接性的关联时。但这样往往表现为恐慌的迅速传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公众态度出现截然相反的转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这种怀疑的态度或观点早已预先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中,当支撑怀疑的事实出现了或者未出现能消解怀疑的事实时,人们的选择整体上体现出从众心理。2.赌徒心态。从全球角度看,平均每年5%~10%的货币贬值率使得人们对于存于账面的钱并不那么满意。对账户中“数值固定”的钱能转变为“聪明钱”的预期,促使人们选择性忽视市场经济中的多重风险。特别是出于幸运的繁荣助长了这种感性心态的滋生与漫延,比如自2020年初至年中,国内外黄金价格飙升,大量资金涌入黄金交易市场,根据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数据,黄金ETF持仓量迅速增加。然而自8月起黄金价格逐步回落,黄金ETF持仓量也出现快速减少。面对一段时期内的繁荣表象,人们的赌徒心态暴露出来。3.低投入、高回报带来的快乐。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增值恰恰就是利用了这一点。以启动资金、土地、设备等为代表的原始资本,以一种默认或部分公认的形式,成为了资产所有者“不劳而获”的物质基础。当人们只需要将银行里的存款投入股票市场,在焦灼的等待中发现“钱能生钱”的时候,这种快乐感就会愈发强烈。虚拟经济的发展,在某种意义上并未在实体世界中创造出与其虚拟增长规模相当的价值。比如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2020年经济增长率预计约为1.9%,经济增幅对比前几年出现明显的下降。与这种下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上证指数自2020年1月2日至12月初累计涨幅约10.89%,可以看出不少人对经济预估的乐观程度较高,远远超出年度实际经济增速。

虚拟经济概论篇(2)

中图分类号:F0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7)08-0062-08

至今为止的关于虚拟资本的研究大多停留在金融层面,一些学者认为虚拟资本的界定只能限定在金融资本范围内,但当代社会经济实践与经济学的发展证明,更需要从宏观与微观不同的层面来研究这类问题。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不具备传统资本的实物形态,而事实上却可以决定未来收入流的具有资本特性的东西,其核心是对不具备传统资本实物形态的东西进行“资本化定价”。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提出了“虚拟资本”与“资本化定价”问题,川成思危先生和南开大学刘骏民教授对这些问题作了开拓性研究,此后许多学者对这些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深入探讨,这类虚拟资本的价值创造与与“资本化定价”是无法以传统会计来计量的,可以认为由此才引致了20世纪90年代我国经济学界“人力资本产权”问题的论争以及近年来郎咸平等学者与主流派经济学者在中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上的争论。

笔者认为在当代企业的资本范畴中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以实体资本为一方的“硬资本”和以虚拟资本为另一方的“软资本”两大部份,而这两大部份是建立在“资本三要素”――物质资本、人力资本、智力资本基础上的。“硬资本”即物质资本,它即通常所说的投人生产流通过程的那些人类劳动的产品,它指土地、机器与建筑物等被称为资本物品的东西,也指用来买卖资本物品或买卖厂商的资金;“软资本”即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笔者认为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理论的产生,本质上是从微观视角提出了“虚拟资本”问题,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理论的核心就是对企业与员工所具有的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这些过去被看作是费用或成本的、不具备传统资本实物形态的东西进行“资本化定价”,以决定其未来收入流的预期。刘骏民教授(2004)指出:“如果将虚拟经济的研究范畴界定在‘市场经济中,以资本化定价为基础,以内在的波动性为特征的价格体系的’话,它不但包括金融,还要包括房地产、无形资产、某些高技术产品和信息产品以及其他可能长期或短期进入这种特殊运行方式的有形产品和劳务”。笔者认为这个虚拟经济的界定已经隐含了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等要素的重要地位,较为全面地表达了虚拟经济的内涵。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的虚拟资本性质体现了当代社会经济中“资本化定价”的泛化。本文试通过“资本”与“虚拟资本”的经济学演变与哲学思考,来阐述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的虚拟资本性质。

一、 “资本”与“虚拟资本”的经济学观点

“资本”是经济学中最重要而又内涵丰富的概念。1888年庞巴维克在《资本实证论》第三章“资本概念的历史发展”中总结了在经济学发展史上“资本”一词的十余种解释,从那时发展至今,“资本”概念的内涵在不断地丰富不断地发展。但综观经济学说史上“资本”与“虚拟资本”概念的演变,主要是沿着两条思路来展开的。

1.马克思的“资本”与“虚拟资本”观

马克思认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资本也是一种社会关系。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关键是劳动力转化为商品,资本的积累是通过剩余价值的资本化来进行的,它是资本扩大再生产的主要源泉。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描述了资本运动的全过程,认为资本的运动是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的统一。资本在其运动不同阶段的表现形态分别是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这些资本都是实体资本。

另外,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的饼0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中,全面分析了虚拟资本问题。他指出:“人们把虚拟资本的形成叫做作资本化,人们把每一个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的收入按平均利息率来计算,把它算作是按这个利息率贷出的一个资本会提供的收益,这样就把这个收入资本化了”。

马克思从金融的视角分析了虚拟资本存在的三种形式:一是从股票资本化的角度提出虚拟资本。他指出,当股票作为商品来买卖时,它就有了价格,从而给其持有者带来资本利得收益,这些就使它资本化了;二是从国债资本化的角度来论述虚拟资本。他指出,国家对借人资本每年要付给债权人一定的利息,而资本本身已经由国家化掉了,它已经不存在。因此,这种把国家付款看成是自己的幼仔(利息)的资本,是纯粹的虚拟资本;三是从银行创造信用的角度来论述虚拟资本。马克思指出:“银行的准备金,总是表示储藏货币的平均量,而这种储藏货币的一部分本身又是自身没有任何价值的证券,只是对资金的支取凭证,因此,银行家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是由债权(汇票)、国债券(它代表过去的资本)和股票(对未来收益的支取凭证)构成的”。

马克思(1897)还在《佣劳动与资本》中指出“资本不仅是若干物质产品的总和,并且是若干商品或者若干交换价值或若干社会定量的总和”。这里的“若干交换价值或若干社会定量”我们可将其理解为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社会资本。这种资本观对我们进一步理解好当前的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社会资本等虚拟资本的性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2.西方学者的“资本”与“虚拟资本”观

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认为,资本主要采取两种形式,即物质资本(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如:“资本(Capital)由人们用来生产商品和服务的长期工具组成。它包括物质资本,如建筑物、机械、设备;还有人力资本(human capitab,如工人拥有的技能和培训”。

若仅从物质资本来看,斯蒂格里茨(1997)认为,“资本”一词在经济学上是在两个有区别然而又有密切关联的意义上使用的,一是指机器与建筑物,有时被称为资本物品的东西,一是指用来买卖资本物品或买卖厂商的资金,从这两个方面来看这些都属于实体资本。

若从人力资本来看,笔者认为当西奥多.舒尔茨1960年正式提出人力资本理论后,实际上虚拟资本观念就悄悄进入主流经济学,尽管人们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然,在这之前西方学者如希法亭、弗朗索瓦、凯恩斯也对虚拟资本进行过探讨,但他们的探讨仍未超越马克思定义的虚拟资本的范畴,主要局限于金融领域,因而始终未能融入主流经济学。

回望人力资本理论所走过的旅程,其实人力资本的虚拟性内涵极其明了:“人们以不同的方式在他们自己身上的花费,不仅是为了当前的享受,而且也是为了将来取得金钱的和非金钱的报酬。所有这些现象――医疗保健、教育、信息猎取、工作寻找、移居和在职培训――不管是个人自己的行为,还是社会为其成员所作的努力,都可以看作是投资而不是消费”(马克・布劳格,1980)。人力资本理论最大的贡献在于把我们传统认为的人的消费转换为投资,“好多我们称之为消费的东西,就是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但这种投资是隐性的虚拟的。当我们在享受美食和保健时,当我们在学校接受教育时,我们是在满足当时的生理和成长的消费需求,但这种消费将决定我们未来的工作状态和收人流,因而这种消费本质上又是在人身上的一种虚拟性的投资,这种虚拟性的投资将决定体现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知识存量的资本化定价,笔者认为这就是人力资本理论最重要的“硬核”。

所以,人力资本的本质是对体现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知识的存量进行资本化定价。如舒尔茨认为,体现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产知识的存量,即人力资本。他说:“我们之所以称这种资本为人力的,是由于它已经成为人的一部分,又因为它可以带来未来的满足或者收入,所以将其称为资本”。

人力资本的概念反映了三个特点:(1)人力资本是隐性地体现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产知识的存量;(2)它是依附于人身上的,具有可投资性和增值性的价值存量;(3)作为现在和未来收入流的源泉,它可以影响人们未来的货币和消费能力。

从微观角度来看,在现代企业中,特别在知识型企业中这类人力资本价值存量往往是以虚拟方式存在的,是由企业股票、期权等对未来收益的支取凭证所构成的,如有的经理人和科技人员,他们的薪酬是其人力资本投入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回报,而另外他们又持有企业股票、期权等作为对剩余的索取权而存在。

另外,从宏观角度来看,我们在研读西方大师的著作时,他们谈得最多的是人力资本投资及人力资本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尽管他们没有明确提出虚拟经济概念,但他们当时已经实实在在地感觉到了实物经济与虚拟经济的问题。20世纪初美国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在对美国资本形成的研究中发现:随着美国总收入的不断增加,其实物资本的投入却不断减少,而传统经济学的理论则认为,总收入的增加是靠高度密集的国家储蓄与资本投入来推动的,从而提出了著名的“库兹涅茨之谜”。当时经济学家为了解开经济发展的“库兹涅茨之谜”谜,提出了种种理论来解释西方经济的发展原因,这些理论由于把企业、地区和国家的资源局限于自然资源和货币资本,因此,它们并没有从根本上找到当时经济迅猛发展的原因。

1960年,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在美国经济协会的年会上以会长的身份作了一个《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使用人力资本的概念,分析了战后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中出现的用传统资本理论无法解释的增长之谜,他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1)根据传统理论,资本一收入比率将随经济的增长而提高,但是统计资料却表明这个比率不断下降。舒尔茨认为,这是因为没有把人力资本因素考虑在内。人力资本的增长不仅比物质资本,而且比收入都快。(2)根据传统理论,国民收入的增长与资源耗费的增长将同步进行,但统计资料显示的结果却表明,国民收入远远大于投入的土地、物质资本和劳动力等资源总量。舒尔茨认为,投入与产出间的增长速度之差,一部分是规模收益,另一部分是由于人力资本带来的技术进步的结果。(3)战后工人工资有大幅度增长,它反映的内容是传统理论所无法解释的一个谜。舒尔茨则指出,这个增长正是来自人力资本的投资。

舒尔茨的理论成功地解决了古典经济学家长期以来未曾解决的经济增长的源泉之难题,解开了当代经济增长之谜。他认为人力资本才是国家和地区的富裕源泉。这种理论突破了只有土地、厂房、机器等物质性资源才是资本的概念,把国家、地区和企业在教育、保健、人口、迁移等方面投资所形成的人的能力的提高和生命周期的延长也看作资本的一种形态。由于人力资本不具备传统资本的实物形态,而事实上却可以决定未来收人流,我们现在看来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虚拟资本。周其仁所说的“一方面,人力资本天然归属个人;另一方面,人力资本的产权权利一旦受损,其资产可以立刻贬值或荡然无存”,格林斯潘所指出的:“GDP的成分正在朝着以主观意志为基础的价值增值的方向迅速转变,这使我们对现期收入的衡量变得困难,因此,也造成了对未来收入预测的困难。”这都充分反映了人力资本的“虚拟资本”特点。

以上的资本观分别在不同的年代和不同国家的经济学理论中占据重要地位,而近年来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兴起了另一类虚拟资本――“智力资本”理论。尽管目前“智力资本”理论只限于在管理学范畴中探讨,仍未能登上主流经济学的大雅之堂,但笔者认为,所有迹象已经显示,“智力资本”理论未来将在主流经济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

二、新的虚拟资本形态:智力资本及其经济哲学反思

近年来,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智力资本”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越来越引起重视。这是由于智力资本所涵盖的内容与企业市场价值之间的关系日益明晰,智力资本价值在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日益重要。

正如格林斯潘指出:实际上,存在着对新思想资本化的一种争论,如组织生产的不同方式可以在不增加相关费用的时候增加企业的价值。笔者认为:“智力资本”理论的提出,本质上是提出了对企业知识产品与无形资产实行资本化定价的问题,它为理解现代企业,尤其是知识型企业的知识与无形资产的创新、传递、利用与保护,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框架,从而正在以一种新的虚拟资本形态对企业产权理论和管理理论产生重大影响。

1.“智力资本”的西方观点

“智力资本”这个术语最早出现于1958年,当时,两位财务分析师正在对股票市场中的几家以科技为基础的小公司(其中之一是HP公司,当时的年销售额只为2800万美元)进行评估,他们得出的结论是:“这些公司的成长,智力资本可能是其惟一最重要的因素”。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于1969年也提到“智力资本”的概念,而系统地界定智力资本的内涵及内容的是托马斯.斯图尔特。作为智力资本研究领域的先驱,托马斯.斯图尔特在20世纪90年表了一系列里程碑式文章和专著。斯图尔特将智力资本定义为,“公司中所有成员所知晓的能为企业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的事物之和。”他认为“智力资本”就是“企业里每个人所掌握的、能带来竞争优势的内容之和,即企业组织可以用来创造财富的集体智慧。”他将智力资本划分为人力资本、结构资本和客户资本三部分,并称之为智力资本的“H―S―C”结构。

美国密歇根大学商学院乌尔里奇(Dave Ulrich)教授

认为:一家企业的智力资本就是其成员的能力与认同感的乘积,用公式表示,即“智力资本=能力×认同感”。公式中用乘号而不用加号,意在强调组织中的“人力资本”与“结构资本”的相互关联和相互影响。此外,澳大利亚学者斯维比(Karl Eeik Veiby)、英国学者安妮・布鲁金,美国学者埃恩(Charles Ehin)都从不同角度对“智力资本”问题进行了探讨。

1999年,杜邦、道氏化学、惠普等三十多家著名公司,在美国成立了智力资本管理大会。

著名智力资本学者帕特里克.沙利文与参加大会的代表构筑了一个图表来描述智力资本的成分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见图1)。帕特里克.沙利文指出:图1表明了组成智力资本的主要因素:人(具有内在的无声的知识储备)和外在的既有知识体系。外在的既有知识体系称为公司的“智力资产”。某人具有的无声的知识写到纸面上的时候(或者在帆布、电子媒体或任何其他媒体),它就变成了公司的既有资产。一些这样的既有资产(称为“智力资产”)受法律保护,表现形式是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或半导体覆盖层。受法律保护的智力资产用法律术语表示就是“知识产权”。

沙利文在《折值驱动的智力资本》一书中指出:“经济学家常常将企业必备的基本资源分成三种基本资产:土地、劳动力和资本(在这里,资本指财务上的和其他类型的经济资产)。但是智力资本却是个新名词。它强调一个组织机构的脑力资产,这种资产的重要性可以与传统意义的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相提并论。”

以上可以看到西方学者已经关注到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的密切关系,但这两个概念之间到底应是什么关系是值得商榷的。

2.对西方“智力资本”概念的哲学反思

作为“智力资本”的主流观点,以上这些西方学者的“智力资本”的概念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把“人力资本”包含于“智力资本”概念之中, “智力资本”被作为比“人力资本”更高层次的概念来看待(见图1)。在图1的模型中,智力资本被分成人力资本和智力资产两大类。人力资本相当于企业组织知识中的隐性知识,而智力资产相当于企业组织中的显形知识。国内学者大多数都接受了此观点。

笔者认为,上述这些把“人力资本”包含于“智力资本”概念之中的分界方法存在缺陷。

第一,从员工的角度看,人力资本是独立于智力资本而存在的人身上的“心理和生理资源”,是先有人力资本而后有智力资本。如企业的员工,他通过用学到的知识和企业现有的智力资本、资源禀赋相结合,在自己的大脑中形成一种新的经营思想、管理方法、科技创新,这就形成了这个员工的人力资本。如果他将其贡献给企业,通过已编码的语言符号和文本信息来反映这些新创的知识、策略、理念、制度和科学发明,并能给企业带来高效率,这种情况下他的人力资本就催生了企业“新的智力资本”。如果员工不具有这类人力资本,或者说他不将人力资本贡献给企业,而仅保留在他的大脑中,只是他大脑里的隐性知识,它就仅仅是员工“心理和生理资源”的一部分,它就不能形成为企业的“智力资本”。

第二,从企业的角度看,“智力资本”由“人力资本” 创造出来后,就形成丁企业“智力资本”的相对独立的资本体系,有其独特的发展方式和规律。它实际上是作为企业的资源禀赋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一道绵延存续于企业中。因而,智力资本只能与企业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并列而成为企业主要的生产要素之一,而不能凌驾于人力资本之上。所以,笔者认为当前学术界的这种分界:一是混淆了“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的质的规定性;二是不利于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价值测量与会计计算;三是不利于厘清企业资本的产权结构;四是不利于我们理解虚拟经济的微观基础。

必须指出,由于受西方影响,在我国经济学界“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的概念也是混淆不清,这造成了“人力资本产权”等诸多经济学问题不能理顺。传统的经典经济学是建立在劳动、资本、土地这三个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上的,而这三个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所隐含的是一种二元论的思维方法。劳动(隐含劳动力与人力资本)属于人的精神世界(尽管劳动表现为人的体力或脑力的活动,但本质上是人的精神在支配);而资本(物质资本、货币资本)与土地这些则属于物质世界。所以,传统的经典经济学本质上是建立在二元论基础上的,简单地说传统的经济学只有两元:一元是人(精神、意识),另一元是物(物质)。这是传统哲学的物质与精神二元论在经济学上的反映。

这种二元论对我国经济理论研究与经济改革的影响是深远的,周其仁教授提出“企业是一个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特别市场契约”,就是最典型的二元论的反映,并引起国内许多学者的争相呼应。张维迎教授也认为:“企业是由许多个独立的要素所有者组成的。所有这些要素所有者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提供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另一类是提供物质资本(非人力资本)的所有者(有些参与人既提供人力资本又提供非人力资本)”。这些二元论的观点明显是把另一类重要的虚拟资本――“智力资本”排除在企业生产要素之外。若把“智力资本”排除在企业基本生产要素之外,就难以解释当代市场经济的许多现象。

这种二元论的方法显然不可能完整反映市场经济的现实状况,特别是在我们所处的这样一个以知识为核心的时代,“智力资本”已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知识的权力正在代替财富的权力成为主宰世界的力量,“智力资本”的创新、投资、流通在社会经济的各个层面产生着重大影响,并形成了特有的规律。然而,尽管“智力资本”在企业管理理论中受到空前的重视,但至今仍未能在正统经济学理论中占有一席地位。如前所述,把“智力资本”排除在主流经济学之外,这是造成在当前企业产权改革问题中,特别是在“人力资本产权”问题上国内学者会存在那么大的分歧的根源,其实这些学者已经在下意识地用“智力资本”概念解释“人力资本产权”等问题,而自己却未能领会到。对这个问题。笔者曾在《“人力资本产权”分歧的化解及其与智力资本的关系》一文作了阐述。

当代,我们正面临着“财富的革命”,在以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为主要驱动力的“新经济”时代,经济学应该摆脱“二元论”的思维定式,而转向“多元论”的思维定式。笔者认为,用“多元论”的思维来重新审视当代资本范畴是有益的,而当代伟大哲学家波普尔的“世界哲学”为我们研究当代资本范畴中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提供了一个新的范式。为此,我冒昧地提出“资本三要素”的概念,认为当代企业的资本构成是由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这三类最基本的资本要素所构筑的,并试用“资本1”、“资本2”、“资本3”来分别称谓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笔者最初于2004年在《论人力资本的哲学基础及其与智力资本的科学分界》一文中试提出了一个“资本三要素”的企业市场价值模型:

企业市场价值(企业资本总价值)=物质资本+人力资本+智力资本=“资本1”+“资本2”+“资本3”

并在此基础上对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的内涵与边界作了一个初步的阐述。

而本文在企业“资本三要素”模型的基础上,试进一步界定实体资本与虚拟资本及其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的边界与关系,提出了一个当代企业实体资本与虚拟资本构成模型(见图2一当代企业实体资本与虚拟资本构成模型)。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由物质资本(资本1)、人力资本(资本2)、智力资本(资本3)等“资本三要素”可以推解出一系列新的资本概念和形态:如社会资本、制度资本、顾客资本、文化资本、创新资本等。从中我们可以较清晰地辨别虚拟资本与实体资本的构架与层次,并可直观地厘清它们的边界与关系。

从图2我们还可见,实体资本与虚拟资本的边界可分,但物质资本(资本1)、人力资本(资本2)、智力资本(资本3)中的一些要素可以在实体资本与虚拟资本中相互转换。如货币资本属于实体资本,但它转化为股票、债券、期货等金融资本后就形成了虚拟资本;又如智力资本中的创新资本属于虚拟资本,它转化为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后,又转化为实体资本。当然本文只是试提出一个理论框架,其中的许多问题还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索。

三、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的关系及其虚拟资本的.特性

1.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的关系

“人力资本”是一类隐性的虚拟资本,它是人的一种“心理与生理资源”,它隐性地存在于人体中,而且具有不确定性;而“智力资本”是另一类主要为显性的虚拟资本,它是由人力资本所创造,以显性的(也有个别隐性的,如商誉等)、已编码的信息或文本的方式而存在,且归员工个人或企业所有。所以,“人力资本”的价值只能通过由其创造的“物质资本”或 “智力资本”的价值来体现和检验,因为“物质资本”、“智力资本”在本质上是显性的,因而是可测量与评估的,而对“人力资本”价值的测量,往往只能用“预期”来评估。

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的关系是一种反馈关系:智力资本通过人力资本而增进,人力资本通过智力资本而成长。这种人力资本的成长,这种人力资本的自我超越,有着理性方面和非理性的方面。新思想、新理论、新发明创造,人力资本的创造部分是非理性的。它有许多是人们所称的“直觉”的东西,但是直觉是难免出错的,它必须通过企业所续存的智力资本的理性讨论来控制。这种由人力资本所转化的智力资本所进行的理性评判,构成了智力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理性的一面。就一个企业来讲,智力资本和人力资本间的反馈效应尤其重要。人力资本是企业智力资本的创造者;但是企业的智力资本又不仅反映了人力资本,而且作为企业的资源禀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传授和培训从而不断丰富企业的人力资本。

2.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的虚拟资本特性

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作为一种虚拟资本,其特点与物质资本等实体资本存在着本质的不同,必须打破传统的资本概念,才能真正认清虚拟资本最重要的本质特性。

关于虚拟资本的特征,许多学者作了探讨,但笔者认为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的虚拟资本特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价值的不确定性。

我们可以看到,人力资本、智力资本这类虚拟资本的价值取决于人们对它们的想象力、期望或激励,蕴涵着极强的心理因素,因而具有不确定性。从“智力资本”来看,资本化定价使“智力资本”价值往往会产生“蝴蝶效应”(如微观视窗),而它们的成本却经常是微乎其微,但若遇风险也许可能会一落千丈。从“人力资本”来看,周其仁所说的“人力资本的产权权利一旦受损,其资产可以立刻贬值或荡然无存”,这就是“人力资本”价值的不确定性。

(2)不具有完整的抵押功能。

人力资本、智力资本价值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它们不具有完整的抵押功能。如张维迎就从人力资本的“不可分离性”论证了“人力资本”的不可抵押性。可某些“智力资本”尽管在经过技术处理后,也能具有抵押功能,如某些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所以我把它们列为实体资本,见图示-2),但其大多数是不具有完整抵押功能的,特别是专用性“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是会随着企业的消亡,而在瞬间销声匿迹的,这是虚拟资本的一大特性。

(3)迂回的剩余价值索取权。

作为资本必然拥有剩余价值的索取权,但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等虚拟资本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权,是可以采取迂回的方式来实现的。它们必须经过多重的迂回转换,最终以股票、期权或债券的形式来体现自己的产权,从而拥有剩余价值索取权。

(4)报酬递增的趋势。

从长期来看,虚拟资本具有报酬递增的趋势。无论从“人力资本”来看,还是从“智力资本”来看,它们与实物资本的不同还在于:对它们的使用不但不会消耗它们,而且会带来报酬递增,相反,若不使用它们,则它们消耗得更快。

笔者认为最早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就指出了“虚拟资本”报酬递增的倾向:“自然起作用的生产表现出报酬递减的倾向,而人起作用的生产显示出报酬递增的倾向”。这里可以理解为“自然起作用的生产”实质是指以“实体资本”起主导作用的生产;而“人起作用的生产”实质上是指以“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等虚拟资本起主导作用的生产。当代的“新经济”充分反映了这类虚拟资本起主导作用的生产,从而社会经济正呈现一种报酬递增的趋势。

另外,虚拟资本的运动只能存在于非均衡市场中。正如舒尔茨指出的:“报酬递增活动在一般均衡理论的公理性核心分析中不存在。因为无论哪种报酬递增都意味着某种失衡的存在。而这种失衡一旦发生,就意味着存在从资源的重新配置中获利的机会”。刘骏民教授在谈到虚拟经济的定义时指出:“以资本化定价为基础的,由心理和观念支撑的价格系统,它的运行特征是具有内在的波动性”。笔者认为“具有内在的波动性”也就是说虚拟经济主要是从非均衡的角度来考察的, “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等虚拟资本的运动自始至终存在于非均衡市场中。

(5)具有“外部效应”。

从人力资本的角度来看,当一个工人成长为一个成功的企业总裁时,他的劳动由具体劳动转为了抽象的复杂劳动,他的人力资本体现为在空间上的续存:即他的人力资本在一个单位的时间内可以同时指导企业的员工完成许多的生产经营运作,他的时间变得更为有效率了,并产生了“外部效应”,他的时间将来可能为个人、企业、社会带来的额外财富和具有不确定性的收人流。当然,这是由他的人力资本与企业结构资本相结合来推动的,但他的人力资本是唯一可以使时间变得更为有效率的生产要素。此时他个人把某段时间用于工作劳动和经济行为时,人们更多的是考虑他能为个人、企业、社会带来的额外的财富收入和社会效益,并以此确定他的报酬与收入。当他的人力资本所创造的先进经营管理方法若被外企业或个人学习模仿,他的人力资本就产生了“外部效应”。舒尔茨就曾直接指出:“卢卡斯对人力资本的“外部效应”这一概念赋予了核心作用。这种外部效应从一个人那里外溢到另一个人那里:各不同技能层次的人们在较高人力资本的环境下,生产力会更高,因为人力资本增强了劳动者和物质资本的生产力。

四、结 论

虚拟经济概论篇(3)

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为2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④,远远超过电影、电视、音乐这三大传统娱乐产业。对虚拟世界经济的研究正在逐渐地深入和规范,但是我国学界对于虚拟世界经济的相关概念的使用还未达成共识,特别是与国外学术界的细微认识差别将加大我国学者之间的分歧。

 

如果这一点不明确,那么模型的假设将建立在不规范的前提下,从而影响研究的意义和模型的适用性。因此,本文将从经济研究的角度,就相关概念进行考察和综合,进而将内涵不同的经济变量进行比较,使得后续研究能够在共同的基础上进行。

 

一、虚拟世界经济的前置概念虚拟世界经济的两个前置概念是网络游戏与虚拟世界。

 

因此,从经济学角度定义二者是后续研究的基本前提。

 

一)网络游戏的概念在理论缺失的情况下,研究机构对网络游戏的定义却具有相当程度的规范性。目前,在这一领域较有影响力的两个机构分别是中国互联网络中心(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以下简称CNNIC)和艾瑞咨询集团(iResearch,以下简称艾瑞咨询)。二者给出的定义在目前的理论研究中多为产业经济学领域)引用率较高。根据它们的定义和分类来提炼概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现实需求并满足理论研究的需要。

 

将网络游戏定义为以电脑为客户端,互联网络为数据传输介质,必须通过TcP/IP协议实现多个用户同时参与的游戏产品,用户可以通过对游戏中人物角色或者场景的操作实现娱乐、交流的目的。艾瑞咨询将网络游戏定义为依托于互联网进行、可以多人同时参与的电脑游戏,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达到交流、娱乐和休闲的目的。二者从市场角度进行的定义在考察市场规模进行定量研究时比较符合实际情况,但是缺乏准确的界定以及理论概念所需要的普遍性和前瞻性。

 

它们关于网络游戏概念的内涵都局限于电脑游戏。事实上,在目前的阶段,还存在通过电视网络、通信网络等来进行游戏的情况。而且,通过手机迸行网络游戏还是重要趋势之一。随着各种网络的融合,未来网络游戏通过何种媒介进行并不确定。它们唯一的共性是联系人与人的网络,至于以何种形式来体现则不影响理论研究。

 

因此,从经济角度对这一概念的界定只需保留两个要素,即“网络”和“游戏”,可以表达为“通过网络进行的游戏”。在进行理论研究时,这一表述是有效和清晰的。其中网络隐含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游戏是其目的和表现形式。

 

“网络”的界定随着技术的发展会在外延上发生变化,而“游戏”更多体现的是经济学中。博弈”的含义,而不是用来娱乐的游戏。明确这一点至关重要。其他的限定条件都无助于改善最终结果,反而会使概念不具备普遍性。随着后续研究的开展,对“网络”和“游戏”的界定将更加准确。

 

虚拟世界的概念在现阶段,网络游戏是虚拟世界存在的基础和主要表现形式。事实上,虚拟世界的发展正在逐渐改变网络游戏的“游戏”性质。它不仅是游戏,而且具有社会性。当通过货币将两个层次的世界联系起来时,这一特征更加明显。因此,在其发展初期,虚拟世界总是作为网络游戏的一个产物,但是如今的虚拟世界渐渐具备相对独立性。虚拟世界的“虚拟”会给人虚幻的错觉,因此也有很多学者称虚拟世界为“synthetic world”,即人工世界或者合成世界,此种表述更符合其本质。在中文里,二者都被译为虚拟世界。

 

早期的学者认为虚拟世界是一个供大量参与者以化身形式存在的、持续性的虚拟环境。这一定义界定了虚拟世界的部分关键要素,但是并未指出虚拟世界存在的手段和形式。而Bell认为虚拟世界是指通过计算机系统建立的供人们以化身形式存在的网络空间,它具有同步性与持续性的特点[1]。在欧美学者的研究中,这是认可程度较高的定义。

 

计算机系统是其建立的工具,包括因特网和移动终端等各种网络系统。每个单独运营的网络游戏都是独立的次级虚拟世界,它们的总和就是虚拟世界的整体。网络游戏是现阶段虚拟世界的主要载体。分析虚拟世界与网络游戏的关系是进行相关研究的出发点。

 

在Bell的定义中有四个关键词:Synchronous、Persistent、和Represented as avatars。其中,同步性强调的是空间和时间的一致性,这是虚拟世界稳定的基础;持续性是虚拟世界存在的前提;关系网强调的是虚拟世界的本质;以化身为表现是虚拟世界中人们的存在形式。

 

狭义的虚拟世界主要指大型多人在线游戏MMOG(Massire Multiplayer Online Game)所构成的虚拟空闻。而广义的虚拟世界则包括所有类别的网络游戏及类似属性的存在(即通过某种网络使人们进行交流,例如论坛及社交网站)所构造的虚拟空间。广义的虚拟世界是一种动态的网络社会生活空间。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虚拟世界是一个不同于现实世界的由人工高科技技术如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所创造的一个人工世界,它包含了信息技术系统、信息交往平台、新型经济模式和社会文化生活空间等方面的广泛内容及其特征。

 

虚拟世界和虚拟现实是不同的。虚拟现实是由人工智能、计算机图形学、人机接口技术、传感器技术和高度并行的实时计算技术等集成起来所生成的一种交互式人工现实,是一种能够高度逼真地模拟人在现实世界中的视、听、触等行为的高级人机界面。也有学者将虚拟现实视为狭义的虚拟世界。

 

虚拟世界的类别有很多,但大多是以游戏类型进行的分类。从经济研究的角度来看,最有意义的分类是根据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是否能发生直接的经济联系来进行,分为虚拟现实世界和虚拟主题世界。虚拟现实世界的代表有简称SL)和Entropia Universe(简称EU),通常运营商会规定游戏货币与美元能够直接兑换。虚拟主题世界通常具有明确的目的和主题,更接近于一种娱乐而不是一种生活,其代表是World of Warcraft(简称WOW)和永恒之塔。无论是虚拟现实世界还是虚拟主题世界,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都可以和现实世界发生经济联系Ⅲ。

 

二、虚拟世界经济的界定与解析虚拟世界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概念。不论在信息、管理以至于法律和哲学领域都是相同的。在经济学领域也是如此。在此基础上的虚拟世界经济概念比较明确。

 

一)虚拟世界经济的概念虚拟世界经济是指和虚拟世界相关联的经济现象和活动的总称。考虑到经济联系,除了传统意义上的虚拟世界,还有三类情况也符合虚拟世界的特征。第一,根据Bell对虚拟世界的定义。我们通常所说的局域网游戏④最初并不是虚拟世界的组成部分,但是当第三方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和空间,那么也应将其视为虚拟世界。第二,类即时聊天软件最初仅是沟通工具,但是基于此的人们之间的网络也构成了虚拟世界的基础。特别是QQ农场之类游戏的开通,使其虚拟世界的特征更加明显。这类形式的典型代表是Facebook。第三,论坛类网站增加服务内容后,例如提供游戏类和下载类增值服务,并需要支付“论坛币”,这种情况下,以论坛为基础的人们之间的联系也成为虚拟世界的构成要素。

 

虽然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经济联系在不断加深和多样化,但是基于网络游戏的虚拟世界还是主体。与虚拟世界相关的经济现象和经济活动非常多,但其基本模式是通过现实世界中的资金交易,带来虚拟世界中的改变,达到双方的目的。从行为上分析,一端发生服务或者虚拟物品的交易,另一端对应的是资金的流动。正是这种资金的流动,成为联系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媒介,也使对虚拟世界的分析越来越重要。通过这种媒介,虚拟世界的经济变化会传递到现实世界中。

 

虚拟世界经济的解析虚拟世界经济包括虚拟世界内部经济和虚拟世界关联经济。前者存在于虚拟世界内部,通过虚拟世界货币与现实货币的兑换对现实世界产生影响。后者则是依托虚拟世界所产生的衍生经济,主要包括Real MoneyTrade(简称与代练服务。

 

虚拟世界内部经济是现实经济的反映和模拟。Jesus Di.犯计算出WOW北美服务器的货币供应量超过90亿“gold”,折算为1.92亿美元。假设全球WOW玩家的货币持有量是相等的,那么WOW总的货币供应量是7.47亿美元。这意味着运营WOW的暴雪公司成为一家可以发行多国货币的国际银行啪。同时,他验证了在虚拟世界中。货币供给量增加同样导致货币贬值。或者至少说明二者是相关的。虚拟世界货币的价格从2007年9月到2008年12月一直是下降的,它失去了2/3的价值。这期间,货币供给量持续上升至3倍。如果虚拟世界的规模持续扩大,那么其间的货币贬值将对现实世界产生影响吲。

 

通常指虚拟物品的现实货币交易。在虚拟现实世界中,因为虚拟世界货币与现实货币是直接挂钩的,因此,虚拟世界内部的交易会产生和现实货币交易等价的效果。而在虚拟主题世界中,RMT多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市场来实现。

 

现实中,RMT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在sL之类的虚拟现实世界中,玩家需要先将美元兑换成Linden Dollar(简称LD,中国用户可以通过或者部分外币信用卡来兑换),然后用LD来购买虚拟世界中的物品及服务。运营商主要出售“土地”,而其他物品的生产与交易则会于用户之间实现。如果用户来自不同国家,那么他们之间的交易便是国际经济研究的范畴。虚拟世界的内部经济和关联经济是密切相连的。虽然SL运营商提供即时交易数据。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国际机构进行协调和管理,因此虚拟世界内部交易的整体规模难以进行准确统计。

 

在不严格的情况下,业内人士倾向于按RMT数字的lO倍来近似估计虚拟世界的内部交易。

 

第二,在WOW之类的虚拟主题世界中,运营商通常是禁止RMT交易的。然而,“虚拟经济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活动,也是围绕着一定的经济利益运行的”[23,由于无法监管,且RMT交易行为不违反法律,因此在现实社会中并未受到限制o。RMT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多样的。当一个用户在网络游戏中获得一种虚拟物品(可能是武器、装备或者其他道具),他可以通过虚拟物品交易网站将其出售,获得人民币。

 

也可能某个用户具备某种特殊的技能(例如可以强化武器或装备,这种服务是游戏内部服务,与代练之类的游戏外部服务不同),那么也可以通过出售这种服务来获得现实货币。

 

如果某个网络游戏规模非常大,并且游戏中的货币对现实中货币的汇率较为稳定,那么这种交易也会体现为通过交易获取游戏货币,然后再统一出售以获取现实货币的行为。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即虚拟主题世界发展到比较高级的阶段,交易的实现形式与在现实世界中是极为相似的。游戏货币被当做一般等价物,成为交易的媒介。当这种交易发展到极限,便会产生一批专业用户,他们通过各种游戏技巧获取游戏货币,之后直接出售给玩家或者通过虚拟物品交易网站出售。在墨西哥和中国等国家,基于这种行为的工作室数量非常多。

 

第三,在低端虚拟主题世界中运营商直接向玩家出售虚拟物品。这种情况下,由用户提供的虚拟物品非常少。这种运营模式会加快虚拟世界鲍折旧,造成恶性“通货膨胀”,缩短运营时间,因此主要存在于低端虚拟主题世界,在中国网络游戏产业中较常见。与现实世界不同的是,这里的“通货膨胀”不仅指虚拟世界中流通的货币增加了,也包括虚拟物品的增加。因为在这类虚拟世界中,游戏内部货币不一定是一般等价物,或许只能购买低端产品。很多物品是不能通过游戏货币购买的,因此某些道具和虚拟物品的发放成为和货币发行并列的行为。运营商相当于现实世界的政府,其发行游戏货币与虚拟物品的成本都接近零,具有纸币的某些特点,过量发行便会导致“通货膨胀”。

 

代练在某种意义上属于“微型”服务外包。在虚拟世界中,用户希望实现各种个人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投入时间,并且可能需要一定的技巧和能力。无论时间的投入或是技能的提升都存在机会成本。当用户认为将这些任务交给专业服务提供者完成能够使自身利益最大化时,便会采取将任务外包的做法来达到目的。最初代练之所以能够产生是为了规避运营商设定的规则。在大型虚拟主题世界中,运营商通常规定一部分高端物品是不能够交易的,但通过代练服务可以获得这类非交易产品。’代练通常是通过专业的中介及担保机构进行的。

 

在网络游戏多国同时运营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用户通过登录发达国家的服务器进入游戏,完成客户指定的要求,获取收益。个别情况下,即使网络游戏仅在发达国家运营,这一过程理论上也可以实现。但是,由于运营范围小,发展中国家的用户缺乏对这一网络游戏的理缌与掌握,因此不具备用户基础及基数,从而使发展中国家用户关注这一市场的可能性大大下降。这种活动属于服务贸易的研究范畴。

 

虽然物品的转移是在虚拟世界中,但是资金的流动却是在现实世界中。如果把虚拟世界看做一个“黑盒子”,我们所观察到的只是资金从中国转移到美国,但是并不了解它流动的原因和决定其资金量的因素。

 

在现阶段,虚拟世界的关联经济以“金币”采购与交易为主,而作为将来最适合中国国情的“代练”,却并没有成为主流。平台的缺乏是其主要原因之一。

 

三、虚拟世界经济理论研究的相关问题分析由于虚拟世界经济的发展时间较短,并且直到2001年才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1),因此理论研究的历史并不长。很多基本问题至今未被明确梳理过,从而导致很多错误的解读。这种状况在中国更加明显。

 

一)虚拟世界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很多不同的相关或相近概念在中国都被译为虚拟经济。

 

第一是Fictitious Economy,主要指的是虚拟资本,比如证券、期货等交易活动。第二是Virtual Economy,是指以信息技术为工具进行的经济活动,比如外包、资源共享、电子商务等。

 

第三是Visual Economy,即用计算机模拟的、可视化的经济活动。在中国,通常所说的虚拟经济一般指第一种。

 

虚拟世界经济在西方的文献中称为virtual economy,直译过来应该是虚拟经济。但是在我国“虚拟经济”这个词组已经成为和实体经济对应的概念,并广为接受。因此,为避免混淆,我们的研究将virtual economy称为虚拟世界经济。

 

当然,也有学者提出重新规范概念.将“虚拟经济”的名称“归还”给基于网络游戏的虚拟世界经济,但社会重置成本太高,有待商榷。

 

因此,我们将与实体经济对应的称为虚拟经济,而将与现实世界经济对应的称为虚拟世界经济。虚拟经济是在实体经济基础上产生的衍生经济,而虚拟世界经济则是围绕虚拟世界产生的直接和衍生经济行为的总和。现阶段,虚拟世界的主要载体是网络游戏。虚拟经济是各国经济学家讨论和研究的热点,而虚拟世界经济在现阶段主要体现为与网络游戏产业相关的经济行为。

 

成思危认为虚拟经济是指与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简单地说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活动[3]。这是相对狭义的虚拟经济定义。刘骏民认为如果从广义上来为虚拟经济定义,那么它是观念支撑的价格体系,而不是成本与技术支撑的价格体系[4]。从这个角度分析,虚拟世界经济属于广义虚拟经济的一种。

 

虚拟经济是在实体经济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而虚拟世界经济的交易规模则受虚拟世界内部经济发展的影响。

 

当然,虚拟世界同样受现实世界经济状况的影响,但是其影响和传导机制不同。它主要是通过影响用户的经济状况来改变虚拟世界中的经济形势。

 

二)虚拟物品的价值和价格问题关于虚拟物品交易的问题在法律界讨论较多,但是从经济角度进行的研究并不多。有种观点认为虚拟物品不具有实体,不能在现实世界中使用,因此不具有价值,不应该进行交易。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虚拟物品的所有者付出了金钱和劳动,从这一角度分析,虚拟物品是具有价值的。在中国的虚拟物品交易中,偶然获得的装备可以以数万人民币甚至更高的金额成交。那么,价值规律是否还起作用呢?事实上,这一虚拟物品的获得对个体来讲是偶然的,对群体来说却是必然的。衡量价值的不是个体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平均劳动时间。考虑对裸钻的定价和业的类似特点,理解虚拟物品的价值会更加简单。在此基础上,供求则成为重要影响因素。当然,主流经济学只考虑供求决定价格,其结论更加明确。价格问题是进行经济理论研究的出发点,这一问题明确之后才能使用经济学的研究工具②。

 

三)效用的有效性及负面效应问题在关于虚拟世界的研究中,不同国家的研究重心差别很大。欧美学者更多关注虚拟世界内部经济问题和对现实世界的经济影响;韩国则更多关注于如何发展网络游戏产业并使其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中国则在法律角度和产业角度进行研究。虽然作为政策主导型的中国和韩国都关fLM络游戏产业问题,但是韩国侧重于促进产业发展,中国侧重于规范和管理,更多从中性角度进行研究。从逻辑角度推断,当虚拟世界进一步发展时,对其内部经济和与现实世界的相关影响会成为经济研究的主体,这也是目前欧美学者从事的工作。在研究个体时间分配、投入和收益时,效用是基本工具。

 

然而,如果网络游戏真地是瘾类物品,那么用效用来进行分析是存在缺陷的。“网瘾”在韩国、中国等亚洲国家已经成为社会问题。特别是中国的青少年网瘾问题非常严重,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同样存在网瘾问题,但是社会环境不同和良好的疏导机制,使其并未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在西方国家的观念中,网瘾与电视剧成瘾具有类似影响。

 

“网瘾”也称互联网成瘾综合症、网络成瘾症(IAD),学名叫做病理性网络使用(PIU)。我们一般叫做“网络成瘾综合征”,目前已经把它作为一种正式界定的疾病纳入到了诊断体系当中。Ivan Goldberg定立了理论化病态并且正式承认其研究价值。可以说,它是对网络的一种过度依赖,表现为对现实生活失去兴趣。当网络依赖失控,对人产生负面影响的时候,我们就把它当作心理上的一种障碍来看待。在中国,网络游戏经常被称为“精神毒品”,将其与“毒瘾”相比较。

 

从嗜好行为的经济分析看,一定物品如果其过去消耗量的增加导致现在该物品消耗量的增加即可称之为瘾癖。网络游戏属于瘾癖类商品是没有争议的,但是如果将其归入“毒瘾”,那么利用效用和需求函数来分析是不合理的,并且作为经济学理论基础的经济人假设的条件也不能满足。事实上,从病理角度看,和网瘾更加接近的是烟瘾和赌瘾。这类瘾癖的外部成本(对他人的效用的降低)和被忽略的内部成本(对自身效用的降低)使政府的干预成为常态。幸运的是,无论从病理角度还是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网瘾并不是极端的瘾癣,网络游戏和虚拟世界的相关问题是可以用效用来分析并且可以纳入经济学的分析框架的。

 

虚拟经济概论篇(4)

伴随着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社会的到来,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均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管理学科作为一门仅有百年历史的新学科其发展却尤为突出。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伴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管理理论和实践也在不断创新。由于企业日益重视人性化管理,企业的管理重点、方式、手段等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管理正在以硬管理为主走向以软管理为主,企业管理出现软化的趋势,而这种人性化的、软化的趋势的出现实质上预示着以实物管理为主的传统管理方式正在向以价值、概念为主的现代管理方式过渡。

企业概念管理的内涵

1、概念管理的定义。概念管理是指在社会经济、企业组织日益虚拟化的条件下,将管理对象、管理形式、管理手段以及管理组织形态本身等从客观实体上升到一种代表各自价值去向的观念,通过对观念的管理来实现组织的各自目标的一种管理方式。概念管理不同于依靠投入强制性的制度和物质手段的传统管理,它主要依靠思想的灌输和在同一组织中价值观的认同以及感情的互动而形成的一种理念来使企业形成强有力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概念管理实际上是一种虚拟化的管理,但它仍要以传统的组织结构和形态为载体,以某种有形和无形的产品为依托,并要借助于现代化的科学和信息网络技术,不过这种无形或有形的产品在消费者的心目中事实上只是一种“概念”产品。

2、企业管理概念化趋势的内涵。

(1)企业组织形态的概念化。传统的企业组织形式在促进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企业组织与社会之间的矛盾。网络组织作为一种企业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型企业组织模式,不仅使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企业组织与社会之间的矛盾问题得到合理解决,而且改变了传统管理的刚性思维,实施开放式的柔性战略,这使得企业在知识经济中的战略视野开拓更加开阔。所谓企业组织的概念化是指企业借助于INTERNET设立虚拟橱窗、虚拟展销会、虚拟经销商等,使企业组织由实体走向概念化,并不断完善其内在功能。企业组织形态的日益虚拟化、网络化,形成虚拟组织、网络组织。虚拟组织(VirtualOrganization)是指为实现对某种市场机会的快速,通过互联网技术将拥有相关资源的若干独立企业集结以及时的开发、生产、销售的多样化、用户化的产品或服务而形成的一种网络化的战略联盟经济共同体。至于网络组织(NetworkOrganization),则是一种适应知识社会、信息社会与组织创新要求的新型组织模式,它能使组织更好地适应复杂、不确定的环境变化,是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外界环境日趋复杂、变化日趋迅速的要求相适应的。网络化运营的跨国公司、虚拟国家、战略同盟都是网络的形式,小企业网络是中小企业赢得协作竞争、多营优势的模式选择,新兴的虚拟组织、WEB公司都具有网络组织的特征。网络组织作为一种概念公司,将会随着技术发展日趋成熟,人们对企业组织的认识也将从实体化本身向概念化转变。

(2)企业管理对象的概念化。企业传统管理的对象主要是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实体要素,但随着管理实践的发展,将管理对象只停留在人力、财力、信息等实体本身是远远不够的,这就要求对企业传统管理的对象做进一步的研究。事实上通过对人力资源的研究,发现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其实是对人的能力和潜力的管理与开发,对物的管理其实是对物的效能的管理和开发,对财力的管理其实是对投资行为和资金所蕴含的资本属性的管理,这些上升为概念化的能力、知识、功效、属性等所蕴含的无形资产是巨大的,这将不仅在理论界,而且在实业界越来越成为管理和研究的重点。在实践中,企业经营者日益重视声誉、价值、文化等无形资产的管理,这些概念化的管理对象对企业发展越来越重要。以企业管理对象的核心要素“人”为例,现代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已不满足于“经济人”、“社会人”、“复杂人”的人性假说了,出现了“观念人”、“概念人”等更为虚拟化的人性假说。事实上,以自由、开放为特征的现代经济环境,使一些企业已经意识到,人才的合理流动不仅是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创新和注入活力的需要,企业经营者一味的把心思放到如何留住人才上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经济的,而应当把重心放到优秀人才给企业所创造的人格化的企业文化、企业精神上。信息资源作为信息社会现代企业重要的管理对象,其概念化的特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总之,管理对象的概念化必将导致管理科学的发展走向一个新的阶段。

(3)企业管理方式的概念化。由于受传统企业组织和管理对象的观点的束缚,一般企业在管理方式的创新和发展方面总是站在传统经济学基础上认识管理方式的变革。笔者认为,传统的管理方式对企业内部环境下或许还有用武之地,但对于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到来的今天,对以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化市场经济主宰全球的时代背景之下,企业组织的外部的管理控制靠传统的经营方式很难取得佳绩。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的网络组织的出现,以及企业组织日益对管理对象无形化、价值化、概念化认识的发展必然导致管理方式的转变。首先是其经济学基础从传统的信息经济学向注意力经济学、虚拟经济学发展,在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信息社会,信息不是真正稀缺的资源,它能通过INTERNET等各种物质的技术的手段获得,甚至会过剩,但人的注意力和虚拟产品却是真正的稀缺资源,这也正是现代企业和一些新兴的电子商务企业越来越重视顾客管理、服务管理的原因所在。目前,以网络为基础的新经济其实质就是注意力经济,在这种社会形态中,最重要的资源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货币资本,而是注意力。注意力正在成为“虚拟经济的硬通货”,与此同时,虚拟产品的市场正在不断扩大。所谓虚拟产品是以传统的产品实体为载体,在此基础上在消费者心目中所形成的品味、潮流、时代感、服务等后续产品,虽然它是传统有形或无形产品的衍生物,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消费结构层次的变化,这种传统产品的衍生物在消费者和顾客心目中的地位逐渐占据中心地位,在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消费者市场的这一变化不能视而不见,这就要求管理、营销方式与之相适应。

企业概念管理展望

概念管理思想虽然还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时期,但它的实践却有近十年之久,自九十年代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革命时代的到来就已兴起。进入二十一世纪,市场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社会产品本身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比以往更加丰富,大多数产品已由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同时由于企业间接国际交流加深,技术信息管理方法的传播更加迅速,使得产品差别化越来越少,以传统的产品本身去拓展市场越来越困难,企业只有通过对传统产品的功效进行延续、衍生将产品上升到“概念”层次来吸引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注意力,扩大企业的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实现这一目标,首先需要组织再造、组织创新。虚拟组织、网络组织作为适应各种环境的新型组织形态,将成为组织再造、组织创新的必然趋势。其次,需要管理对象和组织目标的再造和再认识,无论是对企业内部的人、财物、信息的管理,还是对企业组织内部的产品、市场、顾客的管理都需要重新定位和组织。真正能给组织带来利润的市场的不是管理对象本身,而是这些对象所蕴含着的一些无形的“概念”,这些概念如知识、有效信息、技术、企业文化、价值观、声誉等,一旦借助于其载体,如企业员工、企业组织、企业营销网络等而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将给企业带来的利润是巨大的,是其他同类企业无法超越的,要比技术领先而占领的市场制高点更加巩固,这一点已被一些新兴的网络公司首先意识到并取得成功。随着市场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这一点必将会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另外,还需要营销管理方式的再造和创新。营销方式的概念化趋势将在一些传统组织向现代网络组织转变的过程中表现的更加突出,概念营销方式将成为在未来以知识经济为主的社会中的重要营销方式。当然,“概念”营销的关键在于获得消费者持续的注意力,若企业组织完全脱离其载体,如产品和其提供的服务等,只是搞些文字游戏,或一些虚假的热点新闻来追求其轰动效应,这只会是昙花一现,最终只会导致失败。这些所创造的概念事实上并不是虚拟、虚构出来的,它实质上是企业在探寻组织实体要素的原动力过程中产生的,这些“概念”加深了我们对企业组织实体要素的再认识,从这一点上讲,概念管理的提出将会对未来组织的发展带来一场思想上的革命,将会对企业组织的发展提供一条新的经营理念和思路。

参考文献

[1]丁宁、张金成《企业概念创新的实质》(《企业改革与管理》2001.7.8-9)

[2]孙选中《重塑企业竞争新理念》(《经济管理》2001年第21期)

[3]李显君《论企业竞争力及其培育》(《光明日报》2001.5.22B②)

[4]陈佳贵、罗仲伟《网络经济对现代企业的影响》(《中国工业经济》2001年第1期)

[5]林润辉、李维安《网络组织―更具环境适应能力的新型组织模式》(《南开管理评论》2000年第3期)

虚拟经济概论篇(5)

关键词:虚拟资本;虚拟金融;金融危机;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F0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9)03―0099―05

一、国外“虚拟资本”研究述评

“虚拟资本”这个概念最早是由英国银行家威・里瑟姆提出的。他在《关于通货问题的通信》(1840年伦敦增订第二版)中提出了“虚拟资本”一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了这一点。而最早对“虚拟资本”进行系统研究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的《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中,马克思将虚拟资本分为两种不同的形态:一种形态是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公共有价证券;另一种形态是由信用制度产生的各种信用票据,包括商业汇票、银行汇票和银行券。马克思所分析的虚拟资本主要限于金融领域。此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希法亭对股份公司与虚拟资本的形成和特点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一些西方学者也在潜意识中,从货币金融资本的视角对虚拟资本问题进行过探讨。如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对工业与金融作了区分,他重新定义了一个经济实体,他不再沿用昔日惯用限的货物、劳务、工作作为计算单位,即不以实物作为经济实体。他对经济实体的分析用的是一些虚拟的符号,如货币或信用贷款等。凯恩斯是第一位认为货币与信用贷款拥有纯粹经济性控制能力,可以对经济活动有实质性影响的经济学家。显然,他对虚拟经济时代的来临已经有了理论上的准备,他的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所赖以构筑的因素――不确定性、预期、投机等是虚拟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但他们的探讨仍未超越马克思定义的虚拟资本的范畴,主要局限于金融领域。此后西方学者对“虚拟资本”的研究归于沉寂。

最近国外的一些著名进步经济学家对“虚拟资本”问题的也开始关注。

2008年美国进步学者洛仁・戈尔德纳发表了题为《虚拟资本与资本主义终结》的文章,他将“虚拟资本”的定义归纳为:“虚拟资本不仅是超过全部剩余价值的纸质所有权凭证(股票、债券、土地和不动产租金),而且是超过其自身价值的全部能够产生收入的资产的资本化“现值”由现在重新生产它们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洛仁・戈尔德纳认为1973年以来世界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美国虚拟资本爆炸性增长,迫使日本、德国也采取金融化模式,这给世界实体经济造成损害,也给世界劳动人民带来了灾难。他认为,1973年以来的资本主义危机和以前危机最大的不同是:它是一场大规模的全球性的长期隐蔽萧条,资本主义进入慢性死亡阶段。

美国著名进步经济学家赫德森在《虚拟经济论:金融资本与通往奴役之路》一文中,认为美国经济已经虚拟化,即泛金融部门(金融、保险、房地产等)从全世界工人和产业资本那里吸走收入并以日益加重的债务将它们压垮。他认为新自由主义的关键主张即不再区分生产性收益和非生产性收益是为了掩盖金融垄断资本主义的不劳而获,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巨大倒退。他还认为,新自由主义指责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干预是通往奴役之路,而事实上金融垄断资本在全球给工人造成的沉重债务和失业才是真正的通往奴役之路。国外学者的这些论述的确引人深思。

二、国内“虚拟资本”研究述评

我国有关虚拟经济、虚拟资本理论的研究要远远早于国外,早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后,成思危教授与刘骏民教授就提出了虚拟经济、虚拟资本问题并展开了探讨。成思危教授在1999年第1期《管理科学学报》发表文章《虚拟经济与金融危机》,阐明了虚拟经济的五个发展阶段和虚拟经济系统的五个特点。此后,成思危先生一直在研究和发展这一理论,并将其扩展到研究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通货膨胀及紧缩等各个方面。1998年刘骏民出版了《从虚拟资本到虚拟经济》一书,对资本主义国家“证券化”中的一些突出的现象进行了归纳,揭示了近20年来资本主义发达国家金融创新和证券化过程中的一些新特点,对当代证券化中出现的“虚拟资本”进行了定性研究和分类。

2000年10月在南开大学建立了虚拟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并召开了第一届全国虚拟经济研讨会,此后每隔二年召开一次的全国虚拟经济研讨会,吸引了一大批中青年学者加入了虚拟经济、虚拟资本理论的研究行列,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虚拟经济、虚拟资本的研究。不过这些研究只限于在金融范畴探讨“虚拟资本”问题,研究对象主要涉及债券、股票、期货和其他金融衍生品。还没有深入到企业生产要素等微观层面。所以,迄今为止,有关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实体资本与虚拟资本的探索,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范式。

1.关于虚拟资本内涵号性质的讨论

关于虚拟资本内涵的讨论,成思危先生对马克思《资本论》中“虚拟资本”的概念归纳为两条:一是虚拟资本是在借贷资本(生息资本)和银行信用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包括股票、债券、不动产抵押单等;二是虚拟资本本身没有价值,但是可以通过循环运动产生利润,获取某种形式的剩余价值。可见,成思危先生首先是从金融视角来看“虚拟资本”,但“通过循环运动产生利润”又暗含在金融以外的领域也存在“虚拟资本”之意。成思危先生近年来也认为人力资本、知识资本都属于虚拟资本范畴。他呼吁要关注“实体资本与虚拟资本”、“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关系的探讨。

刘骏民教授认为,虚拟资本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是循着“日益摆脱个别生产过程,从而日益与整个社会生产和世界经济状况发生密切关系的趋势”而发展的。同时,随着生产过程的高度社会化,一方面“造成了价值的独立表现形式――货币的虚拟化;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价值增值过程的相对独立化和虚拟化”。他认为“如果将虚拟经济的研究范畴界定在‘市场经济中,以资本化定价为基础,以内在的波动性为特征的价格体系的’话,它不但包括金融,还要包括房地产、无形资产、某些高技术产品和信息产品以及其他叫能长期或短期进入这种特殊运行方式的有形产品和劳务”。

徐鸣把“虚拟资本”的研究从金融领域引向了企业微观领域。在《论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的“虚拟资本”性质》、《“道”对实体资本与虚拟资本理论的隐喻》等多篇文章中指出:“人力资本、智力资本 理论的产生,本质上是从微观视角提出了“虚拟资本”问题,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理论的核心就是对企业与员工所具有的人力资本与智力资本这些过去被看作是费用或成本的、不具备传统资本实物形态的东西进行“资本化定价,以决定其未来收入流的预期”。“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的虚拟资本性质体现了当代社会经济中“资本化定价”的泛化。在当代企业的资本范畴中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以实体资本为一方的“硬资本”(物质资本、货币资本等)和以虚拟资本为另一方的“软资本”(人力资本、智力资本、金融资本等)两大部分,物质资本(资本1)、人力资本(资本2)、智力资本(资本3)是构成当代企业总资本的“资本三要素”,从“资本三要素”推解出一系列新的资本概念和形态,从中较清晰地辨别了虚拟资本与实体资本的构架与层次,并可直观地厘清它们的边界与关系,有利于我们今后更好地理解虚拟资本与实体资本的特性和功能”。徐鸣通过对“资本”与“虚拟资本”的经济学演变与哲学思考阐述了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的虚拟资本性质、特性和边界,并认为关于“虚拟资本”理论的研究有可能形成中国经济学流派。

赵海宽认为虚拟资本是一种价值。“我们可以把它概括为,以现实经济为基础,而又独立于现实经济之外,按照自己的规律和活动方式获取利润的价值”。他认为:“虚拟资本是社会进步的产物,只要控制其消极影响,就能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巨大推动作用”。

王建认为对当代国际资本运动的研究,必须分成两类,一类是产业资本,一类就是虚拟资本。在传统资本主义经济中,资本的主体是产业资本,虽然也有股票、债权、基金等虚拟资本,但这类虚拟资本只是产业资本的附属品,因为虚拟资本的利润来源,只能是对产业资本利润的分割。

钟伟认为,不能将金融资本、虚拟资本(virtual capital)、虚幻资本(fictitious capital)混为一谈。所谓金融资本,指的是除基础货币之外的各层次的金融资产,尤其是证券和金融衍生品;所谓虚拟资本,是不具有资本表象但实际上却完全具备资本特性的东西,例如股票就是对产业资本的虚拟。所谓虚幻资本是由马克思在讨论股票和证券交易所时提出来的,以生息资本为基础的、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的,能给持有者带来收益的资本。

戴明认为,在马克思看来,所谓虚拟资本就是以能够带来收入的有价证券形式而存在的资本。马克思所提出的虚拟资本概念是带有贬义的,在英文中为“fictitious capital”,其实,应该翻译成“虚幻资本”、“虚假资本”似乎更为贴近马克思的本意。戴明提出了一个新概念:“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不具备资本的实物形态,而事实上却是具备资本本质特性的物品。在英文中,与这种含义上的虚拟资本相对应的词汇是‘virtual capital’。虚拟资本是一个中性词汇,它所具备的特性,总的来说可概括为:这是一种’似非而是‘的资本”。

赵锦辉认为:马克思是沿着两种思路展开对“虚拟资本”的分析”:

第一种思路是以资本化为思路,能够资本化的收入就是虚拟资本。马克思指出:“虚拟资本的形成叫做资本化”。这里的虚拟资本特点:第一,这里的虚拟资本是相对于实体资本而言的,是幻想的、想象的资本。所谓实体资本是指生产或实现剩余价值的资本。它包括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这三种形式,而虚拟资本本质上不是资本,而是收入,是采用资本化形式定价的收入。第二,这里的虚拟资本是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的。

第二种思路是派生化的思路,这个思路认为虚拟资本是通过整个金融体系派生或创造出来的。因此,虚拟资本就是金融资本。这里的虚拟资本有两个特点:第一,它是以整个金融体系为依托的。通过金融体系的货币创造过程派生或制造出虚拟资本。之所以讲是金融体系,而不仅仅是银行体系,这是因为现代社会的货币创造过程既与银行机构有关,也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关。第二,它是以各种票据的形式存在的。这些票据的多次流转,从而制造出虚拟资本。

2.关于虚拟资本的功能与作用的讨论

关于虚拟资本的功能与作用,我国学者作了多视角的探讨,不像国外学者那样一律持否定态度。

刘东从劳动、物化劳动、资本、现实资本(实体资本)、产权资本、虚拟资本的逻辑顺序,阐述了劳动创造价值,价值积累形成物化劳动,物化劳动转化为资本,资本表现为现实资本(实体资本),现实资本(实体资本)转化为产权资本,产权资本以虚拟资本的方式持有,虚拟资本独立运行。论述了劳动的积累必须转化为资本、储蓄必须转化为投资,从而形成和发展“虚拟资本”的一个不断升级的轨迹,认为这是一条国家富强的必经之路。

王雪苓认为:虚拟资本的运动方式决定了它对经济增长同时具有积极的和破坏的双重作用。有效的虚拟资本积累和运行是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和杠杆,它的发展必将推动社会经济的大发展。与此相对的,则是投机和泡沫等风险引起的消极作用。由于经济问题往往同利益问题缠绕在一起,于是虚拟资本因之也就有了投机、泡沫和危机的可能,继而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但总体来说,合理、有效地发展、利用虚拟资本毕竟是大势所趋。她总结了虚拟资本六大功能:(1)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2)联合生产要素的功能。(3)资本的激励和约束功能。(4)激活“储蓄”的功能。(5)补充宏观调控手段的功能。(6)资本外向扩张的功能。

赵海宽认为:虚拟资本是社会进步的产物,只要控制其消极影响,就能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巨大推动作用。我国当前虚拟资本还不算发达,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尚比较低的表现。为了进一步加快经济的发展,今后我国还需要更快发展虚拟资本,不但要增加各种有价证券的上市交易量,而且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发展虚拟资本的提法是不是不好听?应该说这是一个观念问题,由于我们过去认为虚拟资本只有资本主义国家存在,就觉得这是个贬义词。其实虚拟资本是一个相对于实体资本而言的中性词,合理发展虚拟资本的提法是没有问题的。

李恒光认为:虚拟资本市场表现出一种特殊的运行规律,即股市中所谓的“吉芬现象”。在人们的资产增值预期心理作用下,虚拟资本与实物资产的增长往往不同步,甚至相背离,发展演变的结果自然是“泡沫”的膨胀。虚拟资本市场的存在及其特殊的运行规律,正是导致金融资产脱离实物资产而飞涨的重要原因。因此,从逻辑上说,消除“泡沫经济”最根本的措施便是取消虚拟资本市场,这显然是因噎废食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我们不仅不能取消虚拟资本市场,而且还要大力推进虚拟资本市场的发展,因为我国的虚拟资本在金融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实在太小。这就出现了一对矛盾:既要发展虚拟资本市场,又不能形成“泡沫经济”。彻底解决这对矛盾尚无良策,我们只能是对虚拟资本市场实行有力度的调控,制订合理而有效的规则来规范和约 束市场主体的行为。最大限度地扼制虚拟资本市场的消极作用,消除诱发“泡沫经济”的潜在因素,使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之间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关系。

3.关于虚拟资本与实体资本的关系讨论

在关于虚拟资本与实体资本的关系的探讨中,有的学者初期将“实体资本”分别称之为“现实资本”(李恒光,1998;赵春学、黄建军,2000)、“实际资本”(唐恒照,2001)、“真实资本”(戴相龙、黄达,1998),目前学术界已经将其统称为“实体资本”。

赵春学、黄建军认为:虚拟资本与现实资本(实体资本)界定的关键在于它们在创造和实现价值增值的过程中是否直接发挥职能,直接发挥职能者为现实资本(实体资本),不直接发挥职能者为虚拟资本。因此,现实资本(实体资本)指的是资本经营者拥有的,因在创造和实现价值增值的过程中能直接发生作用,从而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价值实体。它是创造和实现价值增值的基础,是内容意义和现实意义上的资本,是资本的第一重存在。虚拟资本指的是资本所有者拥有的,在创造和实现价值增值的过程中不直接发生作用,但因按约定依法拥有价值增殖索取权,从而能够分享价值增值的可交易的资本价值凭证。它是依法索取的价值增殖流量的资本化形式,是从现实资本中独立出来的形式意义和观念意义上的资本,是资本的第二重或多重存在。

李恒光,认为,虚拟资本并不是真正的资本。尽管有些虚拟资本能部分地代表现实资本,但它无论在质的方面和量的方面都与现实资本迥然不同。从量的方面来看,一部分虚拟资本虽然能代表现实资本(如股票),但在量上和现实资本也有显著的差异。其一,虚拟资本有自己价值的独立运动和决定方式。它的价值是由利率推算出来的,受当时利息率的影响,却不受它代表着的实际资本价值的约束。其二,在量的大小上必然不一致。虚拟资本的价值量一般总是大于它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量。其三,量的变化不一致。虚拟资本价值量的变化并不完全反映它所代表的现实资本量的变化,而只是一种近似的、歪曲的反映。

唐恒照认为,虚拟资本和实际资本,不论从质还是从量的方面来说都是不同的。从质的方面看,实际资本本身有价值,并且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资本的职能。它处于实物形式――一机器、厂房、原材料、待售的商品,或是处于货币形式,都是职能资本。而虚拟资本本身既无价值,又不在生产过程中发挥资本职能。它只不过是资本所有权的证书,是资本的“纸制复本”。从量的方面来看,一方面,由于资本掺水,股票票面价值大于企业实际投入的资本量。同时,股票价值通常又比它的票面价值高,所以虚拟资本的数量总是大于实际资本。另一方面,虚拟资本数量的变化取决于各种有价证券发行量和它们的价格水平,它的变化不一定反映实际资本数量的变化。

赵海宽认为:“虚拟资本以实体资本为基础”,“虚拟资本又独立于实体资本之外”,“虚拟资本有自己的独特运动规律”。

赵春学、黄建军认为:由于虚拟资本是基于现实资本产生的,是现实资本的派生形式,因此在虚、实资本的定性关系问题上,现实资本是第一性的,虚拟资本是第二性的,其中现实资本对虚拟资本具有基础性和内容性的决定作用,虚拟资本则对现实资本具有的派生性和形式性的反作用。虚、实资本的定性关系问题是调控社会总资本所面临的首要的基本问题。

4.关于资本化定价问题的研究

虚拟经济概论篇(6)

伴随着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社会的到来,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均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管理学科作为一门仅有百年历史的新学科其发展却尤为突出。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伴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管理理论和实践也在不断创新。由于企业日益重视人性化管理,企业的管理重点、方式、手段等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管理正在以硬管理为主走向以软管理为主,企业管理出现软化的趋势,而这种人性化的、软化的趋势的出现实质上预示着以实物管理为主的传统管理方式正在向以价值、概念为主的现代管理方式过渡。

企业概念管理的内涵

1、概念管理的定义。概念管理是指在社会经济、企业组织日益虚拟化的条件下,将管理对象、管理形式、管理手段以及管理组织形态本身等从客观实体上升到一种代表各自价值去向的观念,通过对观念的管理来实现组织的各自目标的一种管理方式。概念管理不同于依靠投入强制性的制度和物质手段的传统管理,它主要依靠思想的灌输和在同一组织中价值观的认同以及感情的互动而形成的一种理念来使企业形成强有力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概念管理实际上是一种虚拟化的管理,但它仍要以传统的组织结构和形态为载体,以某种有形和无形的产品为依托,并要借助于现代化的科学和信息网络技术,不过这种无形或有形的产品在消费者的心目中事实上只是一种“概念”产品。

2、企业管理概念化趋势的内涵。

虚拟经济概论篇(7)

一、马克思、恩格斯考察虚拟资本的思维逻辑

虚拟资本是马克思提出来的,对此人们了解得更多的是股票,而股票为什么和怎样成为虚拟资本,则往往做一般地分析。要深入地理解马克思经济学中的虚拟资本论,必须考察其思维逻辑。

1.虚拟资本想象论。在马克思以前,法国古典学派经济学家西斯蒙第曾提出过“想象的资本”这一概念,他说:“国家有息证券不过是一种想象的资本,它代表有来偿还国债的一部分年收入。与此相等的一笔资本已经消耗掉了;它是国债的分母,但国家有息证券所代表的并不是这笔资本,因为这笔资本早已不再存在。但新的财富必然会由产业劳动产生;而在这个财富中每年都有一部分预先指定给那些曾经贷出这个被消耗的财富的人;这个部分是用课税的方法从生产这些财富的人那里取走,然后付给国家债权人的。并且人们根据本国通行的资本和利息的比率,设想一个想象的资本,这个资本的大小和能产生债权人应得年利的那个资本相等”【①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第2卷,第229-230页,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40页】。这样的论述表明:在西斯蒙第看来,国债之所以是“想象的资本”,是因为“与此相等的资本已经消耗掉了”。而以后通过发行国家有息债券,以利息的形式,偿付给国家的债权人,只不过是以征税的形式,从创造的社会财富中取走的一部分,这部分的多少取决于“本国通行的资本和利息的比率”,也就是说“设想一个想象的资本”额度,使“这个资本的大小和能产生债权人应得年利的那个资本相等”。可见,“想象的资本”,是由于国债不代表资本而产生的,但为了从财富中取走一部分用于对国家债权人付息,又不得不“设想一个想象的资本”。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曾用过“幻想的虚拟的资本”这一概念,他也是从给国家的贷款“本来不是作为资本耗费的,不是作为资本投入”的这一角度阐述的,由于不是作为资本耗费的、不是作为资本投入的,因而这种贷款作为资本已经不再存在,所以才把“国家付款看成是自己的幼仔(利息)的资本,看成是幻想的虚拟的资本”。如果仅从这一点来观察,则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西斯蒙第的这一学说,但需要提出的是,马克思的论述比西斯蒙第前进了一大步:(1)假定“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解除契约,而只能卖掉他的债权,即他的所有权证券。”这样的假定,意味着政府只付息,不还本,国债所有者要收回本金,只有把它卖掉。(2)假定国债能在市场上卖掉,“一旦债券卖不出去,这个资本的假象就会消失”。(3)指出了“不管这种交易反复进行多少次,国债的资本仍然是纯粹的虚拟资本”。马克思的论述表明:国债作为“虚拟资本”是对投资者即购买国债者而言,因为购买国债的人把它的投入当作对国家的贷款,即当作生息资本来看待,而出卖国债的政府又不把它当作资本来运用。

马克思考察国债是虚拟资本以后,进一步考察股票。他认为:股票是信用制度创造的联合的资本,这种资本的价值也纯粹是幻想的。为什么是幻想的?他们分析的逻辑是:(1)股票本来是代表资本的所有权证书,代表的是现实的在企业中执行职能的资本,代表的是股东预付的货币额,但具有双重的存在:一次是作为所有权证书即股票的资本价值的存在;另一次是作为这是企业实际已经投入或将要投入的资本的存在。作为所有权证书产生对这个资本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的所有权;作为实际已经投入的资本创造并实现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资本具有双重的存在是矛盾的,也就是说,既然股票作为所有权资本就不能作为职能资本。(2)怎样解决这一矛盾呢?马克思认为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是让股票在市场上买卖,“A可以把这个证券卖给B,B可以把它卖给C,这样的交易并不会改变事情的本质。”【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30页】也就是说,通过交易使卖者把它的证券转化为资本,使买者取得预期可得剩余价值的证书,体现股票作为所有权资本的存在。(3)既然要让股票作为所有权资本在市场上买卖,其资本价值如何确定,是考察股票是否是虚拟资本的又一逻辑起点。马克思认为,股票作为所有权资本的价值与它代表的现实的职能资本的价值变动无关,而与它的收益大小有关,收益的大小怎么体现股票的价值,也就是把收益资本化。进一步说,也就是以现有市场利息率去衡量,所得到的收益是多少投资带来的,“假定一张股票的名义价值即股票原来代表的投资额是100镑,又假定企业提供的不是5%而是10%,那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在利息率是5%时,这张股票的市场价值就会提高到200镑,因为这张股票按5%的利息率资本化,现在已经代表200镑的虚拟资本。用200镑购买这张股票的人,会由这个投资得到5%的收入。”【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29页】这样的假定表明:股票的价值也就是它在市场上买卖的价格,始终是资本化的收益,而资本化的尺度是“现有利息率”,换句话说,股票的价值是按现有利息率计算可取得的收益所幻想出的资本。为什么是“幻想的资本”,因为股票的价值不是由现实收入决定的,而是由预期得到的收入决定的,在上述假定的条件下,用200英镑购买这张股票的人,会由这个投资得出5%的收入。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现实性,因为股票的价值除了决定于收益的大小外,还决定于其他因素,如投机等。

从马克思考察股票为什么是虚拟资本的思维逻辑,我们能发现,股票之所以成为虚拟资本,不在于股票本身,而在于股票买卖。从股票不能作为职能资本与所有权资本的双重性存在,导出股票必须买卖才能体现它作为所有权资本的存在,再从买卖的价值确定,导出虚拟资本。股票作为虚拟资本体现在收益的资本化上,其资本化以现有的利息率和未来的收益为尺度。股票作为虚拟资本与国债作为虚拟资本不同,前者含有实现预期的价值的含义,而后者没有这一层意思,因为国债的收益是既定的,而且是有保证的。

2.虚拟资本制造论。除马克思考察国债和股票具有虚拟资本的性质外,恩格斯还指出商业汇票也具有虚拟资本的性质。在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在商业信用中商品的买卖,其贷款的清算,能够通过商业汇票来进行,商业汇票是企业开出的定期支付的凭据。如果开出的汇票时间间隔过长,得到汇票的企业家就可以把汇票拿到银行去贴现,以期获得货币资本。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指出,“在东印度贸易上,人们已经不再是因为购买了商品而开出汇票,而是为了能够开出可以贴现、可以换成现钱的汇票而购买商品”。①意思是:人们不是为了支付而开出汇票,开出汇票是为了贴现,获得资金。恩格斯认为,这是一种“创造虚拟资本的方法”,这种方法存在的基础是因为存在着漫长的商品运输时间,如果商品运输时间缩短了,这种制造虚拟资本的方法便丧失了基础。也就是说,由于商品运输时间过长,买者难以在短期内收到卖者发的货,卖者也难以在短期内收到买者支付的货款,因而才具有开出汇票并以汇票向银行贴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如果商品运输时间缩短了,这种必要性和可能性便消失了。恩格斯把开出汇票并把汇票贴现看成是“制造虚拟资本”,其含义有两个方面:一个以商业汇票代替货币资本作为货币来支付;二是将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提前获得货币资本。前者,是商业信用取代银行信用,后者,是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前一个取代节约了社会货币资本,后一个取代,新增了社会货币资本,可见,恩格斯论述的因开出商业汇票和商业汇票贴现而制造的虚资本,有节约和新增社会货币资本的意思。恩格斯从这个意义上考察虚拟资本与马克思考察国债是虚拟资本不同:国债之所以是虚拟资本是因为它本身不作为资本而存在,但又要设想出一个资本额度去付息;也与马克思考察股票是虚拟资本不同,正如上述股票之所以为虚拟资本,其价值具有幻想的成份;而开出商业汇票和商业汇票贴现“制造”的虚拟资本,其价值不具有幻想的成份,因为一般说来它们的发生都是以贸易为基础(当然在贸易上也会存在着欺诈)。

3.虚拟资本派生论。继恩格斯考察开出商业汇票和商业汇票贴现“制造虚拟资本”以后,马克思指出银行家资本的最大部分是纯粹虚拟的,这是因为:(1)银行家资本的一部分投在有息证券上,这部分资本不在银行的实际业务中发挥资本的职能,而是作为准备金看待,其中包括国债、股票、汇票以及土地抵押证等。国债是对收益的可靠支取凭证,股票是现实资本的所有权证书,应当说与利率相关,都是有息证券,而汇票对开出和收取汇票的人来说,虽然不是有息证券,但对贴现者(即银行)来说,也是有息证券,也与利率相关,贴现要权衡当时利息率的高低。既然与利息率相关,而且利息率是变动的,那么它们的资本的价值就不以它们所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为转移。进一步说“既然它们只是代表取得收益的权利,并不代表资本,那么,取得同一收益的权利就会表现在不断变动的虚拟货币资本上。”②所以,这里所谓的“银行家的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首先是指他拥有的作为准备金看待的资本价值即取得收益的权利的不确定(不断变动的)而言。其次所谓的“银行家的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是就银行家的资本大部分并不代表他自己的资本,而是代表公众在他那里存入的资本而言。第三,所谓的“银行家的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还是就“有各种方式使用同一资本,甚至同一债权在不同人手里以不同的形成出现”而言,因为,在这种状况下,一切资本好象都会增加一倍,有时甚至增加两倍。对此,马克思引用了亚当·斯密的论述加以印证,斯密说:“即使在货币借贷上,货币也似乎只是一种凭证,依靠这种凭证,使某个所有者不使用的资本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这种资本,同作为资本转移工具的货币额相比,不知可以大多少倍;同一货币可以连续用来进行许多次的借贷,正象可以用来进行许多次的购买一样。”③马克思引用斯密的论述旨在说明:(1)对出卖商品的人来说,货币代表的是他商品的转化形式,即实现的价值,但在每一个价值都表现为资本价值的今天,如果出卖商品的人不是将货币作为购买而是将它贷出,则这样的货币就是作为资本价值的存在。(2)货币在贷出者手中作为资本价值的存在能够由一个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这种转移是代表一个资本,还是代表多个资本,“取决于它有多少次作为不同商品资本的价值形式执行职能。”也就是说要看它实现了多少次商品资本的价值。(3)由于商品资本的价值实现为货币后能够用于借贷,而且借入的货币又能够用于购买,所以同一个货币在实现许多次购买的同时,在借贷中又先后代表着各个资本。(4)货币在借贷中,先后代表着资本,使一切资本好象都会增加一倍,甚至增加两倍,其实这只不过是同一资本在不同人手里转移。所以,马克思所谓的银行家里的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包含着同一资本在不同人手里转移,从而使一切资本翻倍增加的意思。第四,就发行银行而言,所谓的“银行家的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是就缺乏黄金保证发行的那一部分银行券。由此发行的这一部分银行券之所以是虚拟资本就在于银行家能够通过发行银行券扩大贴现,贴现是要扣除利息的,因而用于贴现的银行券是银行家的生息资本,只不过由于发行的这一部分银行券缺乏价值保证即黄金保证,所以是虚拟的。综述以上四个方面考察银行家的资本绝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内容,能够发现虚拟资本,既反映在银行家的非实际业务中,如保存的准备金中,又反映在银行家的实际业务中,如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中,同时表明,银行家的虚拟资本既在职能资本中存在,又在非职能资本中存在。

4.虚拟资本的相对论。“虚拟”的德文fiktiv有两个含义:(1)是“derphantasieentstammend,nichtwirklich:einc-eweltbeschreiben”,即“来自想象,幻想的,非真实的,如:描述一个虚拟、虚幻的世界”;(2)是vorgetauscht,即“装的、假装的、模糊的”。在德文中,与“虚拟”对应的词是wirklich,意思是:真正的、现实的、事实上的。所以,我们能够确定,马克思指出的虚拟资本(dasfiktivkapital)是相对真实资本(daswirklicheskapital)而言。真实资本是指“已投资于企业,并在企业中发挥作用的资本,或由股东支出的,用于企业中起资本作用的货币”(《资本论》德文版,第三卷,第484页)。相对而言,没有投资于企业,不在企业中发挥作用的资本,都可以认为是“虚拟资本”。货币资本也是货币,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投资于企业,不在企业中发挥作用,但又要增值的货币,都是虚拟资本。但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没有作出这样笼统的概括,而是针对具体的问题,从具体到抽象,从不同视角,考察“虚拟资本”。可见马克思研究资本问题总是相对不同的事物而言。如果我们设定在什么条件下,确认某一事物是真实的,那么,离开了设定的条件,就能够确认某一事物是虚拟的。这是认识论上的辩证法。

二、考察虚拟经济需要界定不同的概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在考察虚拟资本时,运用了不同的概念,如“虚拟资本”、“幻想资本”、“幻想的虚拟的资本”、“虚拟的货币资本”、“这种‘货币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等,应当说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含义,表达不同的意思。

但在我国,人们在考察虚拟经济时,总是把不同的概念搅在一起,混为一谈,比如把虚拟资本等同于有价证券把虚拟经济等同于虚拟资本、网络经济、泡沫经济等。由于概念不清,讨论问题时,往往对不上口径。如果细致地思考则:

1.虚拟资本不完全等同于有价证券。评介马克思恩格斯考察虚拟资本的思维逻辑,我们能够发现虚拟资本存在的形式有:国债、股票、汇票、缺乏价值保证的银行券等。它们作为虚拟资本的物质载体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作为虚拟资本的载体,相对职能资本来说,有以下特点:(1)它不是劳动生产物,本身没有凝结价值。(2)它不能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不是职能资本。(3)职能资本是现实的资本,它的市场价值即是它的价格一般取决于现实的市场评价,而有价证券是非职能资本,因而也是非现实资本,它的市场价值即它的价格,一般不完全取决于现实的市场评价,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预期。(4)它不是价值符号,而是价值收益索取的证明书。价值符号是价值实体的代表,它能兑换,但不能增值。而价值收益索取证明书,一般不能与价值实体对换,而寻求增值。有价证券的特点表明:虚拟资本只不过是能代表取得一定收益的所有权证书。由于取得同一收益的权利表现在不断变动的有价证券所代表的资本价值上,所以把有价证券称作虚拟资本。由此,我们能够说虚拟资本是其价值不确定的生息货币资本。生息货币资本与货币资本不同:货币资本与商品资本、生产资本相联系,是再生产过程中资本存在的一种形式,是一种过渡的资本形式,而生息货币资本与商品资本,生产资本没有直接的联系,不是再生产过程中资本存在的一种形式,更不是一种资本的过渡形式。生息货币资本与信用制度、利息相联系。

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载体,但不能说虚拟资本都反映为有价证券。从上述马克思、恩格斯考察虚拟资本的思维逻辑中,我们能够发现,他们从多种角度,在不同的意义上定义了虚拟资本。概括地说,马克思从国债运用的非资本性和利息支付的资本设想,表明国债是虚拟资本;从股票市场价值取决于股票收益资本化,表明股票是虚拟资本;恩格斯从商业信用取代银行信用,银行信用又取代商业信用,指出开出汇票和汇票贴现制造虚拟资本;马克思从银行保持的准备金不代表资本,只代表取得收益的权利,其价值是不确定的意义上,指出了银行家资本的构成大部分是虚拟资本。如果说上述虚拟资本都因以有价值证券作为载体,因而与有价证券有关,则马克思指出的银行家的资本大部分不代表他自己的资本,而代表存款人的资本,以及同一资本在不同人手里转移使得一切资本好象增加了若干倍,因而也是虚拟资本的论述,就不纯粹以有价证券作为载体,而是以所有权的归属和转移作为载体。可见,马克思所指出虚拟资本的含义,既包括着有价证券所代表的资本价值的不确定性,也包含着所有权归属的不确定性,前者以有价证券作为载体,后者以运用资本的权利作为载体。

2.虚拟经济不完全等同于虚拟资本。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为了表达新生事物,人们引进了“虚拟”这一概念,如虚拟工厂(virtualfactory)、虚拟办公室(virtualoffice)、虚拟银行(virtualbank)、虚拟大学(virtualuniversity)等。在这里virtual没有虚假、虚幻的意思,而是指事实实际的而不是名义上的状态(almaostwhatisstatedinfactbutnotinname),也就是说事物的现实状态与它自身的过去传统的名义状态相分离。如果我们把这种状态分离用哲学的“异化”来表达,则虚拟是对事物状态异化的理论概括,虚拟经济也就是对经济事物状态异化的概括。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有载体异化的经济活动,如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在网上为顾客提供信息,让顾客选择,提供商品,送货上门,一般人称为“虚拟企业”,虚拟企业与实体企业相比有它们的共性,即提供商品信息,满足顾客需求,但有它们的个性,没有可供观感的商品,没有可容纳顾客的营业场所等,所以,载体异化了。虚拟资本如股票,即可以把它称为载体异化的虚拟经济(因为它的载体是表现为所有权资本的有价证券,而不是职能资本的产出要素),又可以把它称为功能异化的虚拟经济,股票之所以称为虚拟资本不存在于它具有分割剩余价值的功能,而在于它能够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买卖,通过买卖实现增值,这就说它能够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买卖,实现价值增值,赋予了它新的功能。除了功能异化的虚拟经济外,还有形式异化的虚拟经济,如一种权利派生或转化为另一种权利,如银行资产证券化和期权等。这种状况表明:虚拟经济能够有多种活动或状态存在,如果以货币来计量这种活动的价值,并以此求得增值,则以货币计量的价值便成为虚拟资本,可以说虚拟资本是人们从事的实体经济以外的,以一定的价值求得价值增值的活动。这表明,虚拟经济中包括着虚拟资本,但虚拟经济不完全等于虚拟资本,二者涵盖的内容是有差别的。

3.虚拟经济不同于网络经济。网络是一个系统,网络经济是通过系统提供信息的一种经济活动。网络经济的存在为虚拟经济的产生、发展创造了条件,但如果从网络的客观存在来说,它不是虚拟的,而是实在的,比如IT产业,它是网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实体经济而非虚拟经济。但如果以网络为条件构建电子商务活动,形成虚拟企业,则网络产生的活动又成为虚拟经济。问题在于基于什么而言,或者说从什么意义上讲,它是虚拟的或非虚拟的。

4.虚拟经济不同于泡沫经济。泡沫经济是呈现在人们面前的转瞬即逝的一种经济现象。这种经济现象一般通过市场价格的急剧上升又急剧下跌表现出来。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人为的操纵、人们预期的失误等。这种现象的存在有别于经济周期正常的波动。经济周期正常波动受客观因素制约,时间较长,呈现着阶段性;泡沫经济的波动是非正常的、受主观因素制约、时间较短、不呈现阶段性。泡沫经济除了反映在市场价格的波动中外,还会反映在其他领域,如虚报产值、虚报GDP等。前者可称为价格泡沫,后者可称为产值泡沫或GDP泡沫,可见泡沫经济有多种表现形式。在虚拟经济中有可能存在泡沫经济,但不能说必然存在泡沫经济。这就是说虚拟经济中还会不存在泡沫。所以虚拟经济不等于泡沫经济。而且泡沫经济不等于价格泡沫。这就是说泡沫经济不一定反映为价格过度上涨。

5.泡沫经济不同于经济泡沫。经济泡沫是指经济增长的状况中存在着泡沫,如价格泡沫、产值泡沫等。在经济增长中存在一定泡沫是不可避免的,从一这意义上说是正常的。经济泡沫进一步发展,可能成为泡沫经济。可以说从经济泡沫到泡沫经济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但泡沫经济是不正常的,畸形的经济。

三、当代值得关注的虚拟经济

人们在考察虚拟经济时,多注重有价证券的市场特别是股票的上市流通,这自然是需要的。但在当代经济金融化的趋势下,更值得我们关注的虚拟经济,应当是金融衍生商品交易、电子货币和网络银行。

1.衍生金融商品是在原本金融商品的基础上派生的。如果说原本金融商品是银行借贷契约、公司股票和政府或企业债券,则衍生金融商品便是在它们的基础上派生的金融资产证券、股票及债券期货和期权。衍生金融商品相对于原本金融商品而言有其共性,但更有其个性。最重要的个性是与实体经济过程的联系不同,从而增值能力不同。公司股票和企业债券是实体资本的副本,与个别经济过程密切相关,其增值能力取决于个别经济过程的业绩和回报。但这一点,国债却不同:国债的增值能力不取决于个别经济过程的业绩和回报,而取决于政府的还本付息能力。政府的还本付息能力取决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国家的财政收入不取决于个别经济过程,而与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相关。如果我们把其增值能力与个别经济过程密切相关的公司股票和企业债券,称为第1类虚拟资本,则我们能够把其增值能力与个别经济过程不密切相关,而与社会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国债,称为第2类虚拟资本。

按马克思虚拟资本的相对论,没有投资于实体经济企业,不在实体经济企业中发挥作用但又要求增值的货币都是虚拟资本,则银行借贷的货币资本也应列入虚拟资本之列,银行借贷活动也是虚拟经济活动。银行借贷活动关系的载体是借贷契约,借贷契约与实体经济活动过程密切相关,因而其增值能力取决于个别经济过程。但银行作为“存款者的集中和贷款者的集中”,其增值能力又不完全取决于个别经济过程,而取决于社会经济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虚拟资本的银行借贷资本,处于第1类虚拟资本和第2类虚拟资本之间,可称作准第2类虚拟资本。

金融衍生商品是在前三类金融原本商品的基础上派生的。比如金融资产证券,便产生于银行贷款资产证券化。贷款资产证券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起了变化:证券化以前,银行与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双向的、个别的。证券化以后,银行把债权转让给金融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使得债权债务关系集合化和社会化,也就是说,债权人是广大的金融资产证券的购买者,债务人不是个别的借款人,而是集合的借款人。这样,证券化资产的增值能力,不取决于个别借款人的经济状况,而取决于整个社会的经济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资产证券与个别经济过程的关系不直接。由此我们把它称作第4类虚拟资本。

股票、债券的期货、期权交易,其对象是期货、期权合同,由于买进与卖出的合同能够抵消,不必在合同到期时实地结算、交割某一种金融资产,所以,绝大多数交易者不必在实际结算时,真正拥有这种商品,只是根据其价格的涨落支付差额。其增值能力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可以说这类交易完全与实体经济过程无关,由此我们能够把这一类交易活动称作第5类虚拟资本。把虚拟资本从而虚拟经济作以上的划分,表明在当代,虚拟经济活动有相当一部分,独立于实体经济过程。影响虚拟经济活动的因素有别于影响实体经济活动的因素。虚拟经济活动有其自身的规律。

2.电子货币的兴起,对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1)电子货币的出现,改变着消费者与企业家之间的交换方式。网上购物,电子交易能够完全取代支票和现金。但在这里需要权威机构的支持和信任,包括商家和银行,它们是能够被充分信任的第三者。(2)电子货币的出现改变着人们储蓄与投资的方式,有剩余的收入者能够在家通过电脑储蓄和投资,并获取大量的金融产品变动的信息,可以通过四通八达的网络去希望去的交易场所。(3)电子货币的出现,使90%以上的财富在电脑网络里从一个账户转到另一个账户并大大提高创造和追逐财富的速度。有人说,这个速度相对于20年前大约有3倍以上的提高。有人说,流通中的货币相对于中央银行的真实储备,从1974年的8:1上升到20:1。(4)货币电子化,不仅能节约资金给付、交换的时间,而且能从优选择资金的成本和收益,如能够在最佳的时刻上选择最优的利率和汇率。

3.网络银行的出现是上个世纪90年代金融领域中的一件大事,网络银行又称虚拟银行,是虚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考察虚拟经济不能不关注网络银行。1995年10月,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FirstNetworkBank)在美国诞生。这家银行没有地址,只有网址,营业厅就是主页画面,所有交易都通过互联网进行,员工只有10人,1996年存款达1400万美元,估计1999年存款金额达4亿美元。在美国,已经有400家金融机构推出了网络业务。据调查,在2000年以前,有16%的家庭使用互联网的电子银行业务,带来的利润占所有银行利润的30%。网络银行的出现对经济的影响是:(1)在网络银行的世界里,银行的规模不能再以分行数、人员数去衡量。(2)在网络银行的世界里,各银行的金融产品一目了然,客户很容易挑选出最有利的产品,银行很难再靠单纯的存放款业务生存,而必须推出特殊、高附加值的投资理财业务。(3)不论是实体银行还是虚拟银行,当前都处于一个以客户为导向的金融时代,设计出高附加值、个人特色强的金融产品是银行经营的核心所在。个人只要在网络银行上留下姓名、年龄、职业、家庭等资料,只要用鼠标回答薪金所得、不动产状况,电脑就可以自动评估信用等级。中国台湾玉山银行开办了个人贷款业务,只要信用评级在60分以上,就可获得60万元以下贷款。(4)网络银行对人才的需求有新的标准,不仅需要银行家,而且需要经济学家、数学家和自然科学家,他们能设计模型,预测发展趋势,成为金融世界的先知先觉者。当然,网络银行的发展也要受到制度环境、投入成本、运作条件和法律保障等约束,但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理念的更新,网络银行在虚拟经济中的地位将与时俱进。

虚拟经济源于经济主体又超越原经济主体,扩展了人类经济活动的空间,缩短了人类经济活动的时间,改变着人类经济活动的价值观、信息掌握、资源配置以及运作方式,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参考文献:

李晓西、杨琳,2000:《虚拟经济、泡沫经济与实体经济》,《财贸经济》第6期。

刘立达,2000:《论虚拟经济与泡沫经济》,《金融研究报告》第11期。

虚拟经济概论篇(8)

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经营模式,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虚拟企业的建立成为当前我国市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市场经济,在虚拟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会计逐渐形成了一种特定的能力。虚拟经济概念的产生是马克思在对国际市场经济发展中金融依托经济循环而产生的一种钱生钱的经济模式。虚拟企业通过对会计控制能力进行提升来提升企业在虚拟经济环境中的市场竞争能力。

一、会计控制在虚拟经济中的掌控能力弱的原因分析

1.会计计量能力不足

会计计量是企业会计在对企业内部资产进行管理过程中的主要能力。当前我国虚拟企业中企业会计计量对企业预期收益进行控制。但是,企业预期收益控制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因素,其中不确定的原因较多。因此,会对其造成一定的影响。而我国企业会计在对虚拟经济中会计计量能力进行提升的过程中仅仅是采用一种会场发展的关系对其进行研究,缺少一定的创新价值。此外,在对我国会计计量公允价值发展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披露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将成为当前我国会计控制在虚拟经济中掌控能力较弱的主要原因之一。

2.虚拟经济中会计认识局限性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虚拟企业会计在虚拟经济中会计控制的认识,使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此外,我国会计控制中在其会计计量上一般局限于对当前我国市场发展中的金融领域。金融领域可以进一步拓展我国市场发展中会计计量的范围,从而提高对企业虚拟经济中的掌控能力。但在其应用过程中不应该局限于金融领域中,虚拟企业的环境发展中存在多种不同的市场竞争环境。因此,会计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需要对其进行多角度分析,不局限于某一个单一的领域才能够提高会计控制在虚拟经济中的掌控能力。

二、会计控制在虚拟经济中的掌控能力提升措施

1.提高会计计量能力

会计计量能力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会计计量环境和会计计量体系两方面。因此,想要提高企业的会计计量能力受限需要改善企业的会计计量环境。例如,我们对虚拟企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其中不仅是一种社会的现实环境的控制,也是当前我国虚拟市场环境发展的关键内容。因此,在对会计计量环境进行改变过程中可以通过改变会计信息披露环境的方式对其市场环境进行完善,这样才能够提升我国会计计量能力。需要针对会计计量体系方面对其进行完善。例如,在会计体系建立过程中建立可验证性会计计量信息体系,这样能够是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更加全面,从而提升会计在工作中的公正、公平的能力,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和建设,提高会计计量能力。通过以上两方面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提升会计控制在虚拟经济中的掌控能力。

2.打破会计认识局限性

打破会计局限性是当前企业在对会计控制进行改进和完善过程中所面对的首要问题。而会计认识也是虚拟经济中掌控能力的一种体现。根据马克思哲学观对虚拟经济中掌控能力与会计认识进行研究,发现二者之间为正相关关系。因此,想要提高会计控制在虚拟经济中的掌控能力就需要对我国会计的认识局限性进行打破。例如,会计对金融领域的认识中应该增加对金融领域以外的领域进行认识。在虚拟哲学领域、虚拟经济领域等方面对其进一步进行完善认识,采用多角度的方式打破现有我国会计认识局限性的缺点。

综上所述,虚拟经济环境中存在许多不同的空间和领域内容,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如果想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需要对会计控制进行提升,其中尤其以企业会计控制中在虚拟经济环境中的掌控能力最为关键。掌控能力是会计对虚拟经济中市场发展前景、市场信息等掌控的一种能力。因此,未来在虚拟经济环境下会计控制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内容,需要对其进一步进行完善,以促进我国企业的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管理的目标,带动我国市场经济的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银峰.虚拟经济下会计假设冲击与修正[J].财会通讯,2014,31(1):81-83

虚拟经济概论篇(9)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曾用过“幻想的虚拟的资本”这一概念,他也是从给国家的贷款“本来不是作为资本耗费的,不是作为资本投入”的这一角度阐述的,由于不是作为资本耗费的、不是作为资本投入的,因而这种贷款作为资本已经不再存在,所以才把“国家付款看成是自己的幼仔(利息)的资本,看成是幻想的虚拟的资本”。如果仅从这一点来观察,则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西斯蒙第的这一学说,但需要提出的是,马克思的论述比西斯蒙第前进了一大步:(1)假定“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解除契约,而只能卖掉他的债权,即他的所有权证券。”这样的假定,意味着政府只付息,不还本,国债所有者要收回本金,只有把它卖掉。(2)假定国债能在市场上卖掉,“一旦债券卖不出去,这个资本的假象就会消失”。(3)指出了“不管这种交易反复进行多少次,国债的资本仍然是纯粹的虚拟资本”。马克思的论述表明:国债作为“虚拟资本”是对投资者即购买国债者而言,因为购买国债的人把它的投入当作对国家的贷款,即当作生息资本来看待,而出卖国债的政府又不把它当作资本来运用。

马克思考察国债是虚拟资本以后,进一步考察股票。他认为:股票是信用制度创造的联合的资本,这种资本的价值也纯粹是幻想的。为什么是幻想的?他们分析的逻辑是:(1)股票本来是代表资本的所有权证书,代表的是现实的在企业中执行职能的资本,代表的是股东预付的货币额,但具有双重的存在:一次是作为所有权证书即股票的资本价值的存在;另一次是作为这是企业实际已经投入或将要投入的资本的存在。作为所有权证书产生对这个资本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的所有权;作为实际已经投入的资本创造并实现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资本具有双重的存在是矛盾的,也就是说,既然股票作为所有权资本就不能作为职能资本。(2)怎样解决这一矛盾呢?马克思认为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是让股票在市场上买卖,“A可以把这个证券卖给B,B可以把它卖给C,这样的交易并不会改变事情的本质。”【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30页】也就是说,通过交易使卖者把它的证券转化为资本,使买者取得预期可得剩余价值的证书,体现股票作为所有权资本的存在。(3)既然要让股票作为所有权资本在市场上买卖,其资本价值如何确定,是考察股票是否是虚拟资本的又一逻辑起点。马克思认为,股票作为所有权资本的价值与它代表的现实的职能资本的价值变动无关,而与它的收益大小有关,收益的大小怎么体现股票的价值,也就是把收益资本化。进一步说,也就是以现有市场利息率去衡量,所得到的收益是多少投资带来的,“假定一张股票的名义价值即股票原来代表的投资额是100镑,又假定企业提供的不是5%而是10%,那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在利息率是5%时,这张股票的市场价值就会提高到200镑,因为这张股票按5%的利息率资本化,现在已经代表200镑的虚拟资本。用200镑购买这张股票的人,会由这个投资得到5%的收入。”【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29页】这样的假定表明:股票的价值也就是它在市场上买卖的价格,始终是资本化的收益,而资本化的尺度是“现有利息率”,换句话说,股票的价值是按现有利息率计算可取得的收益所幻想出的资本。为什么是“幻想的资本”,因为股票的价值不是由现实收入决定的,而是由预期得到的收入决定的,在上述假定的条件下,用200英镑购买这张股票的人,会由这个投资得出5%的收入。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现实性,因为股票的价值除了决定于收益的大小外,还决定于其他因素,如投机等。

从马克思考察股票为什么是虚拟资本的思维逻辑,我们能发现,股票之所以成为虚拟资本,不在于股票本身,而在于股票买卖。从股票不能作为职能资本与所有权资本的双重性存在,导出股票必须买卖才能体现它作为所有权资本的存在,再从买卖的价值确定,导出虚拟资本。股票作为虚拟资本体现在收益的资本化上,其资本化以现有的利息率和未来的收益为尺度。股票作为虚拟资本与国债作为虚拟资本不同,前者含有实现预期的价值的含义,而后者没有这一层意思,因为国债的收益是既定的,而且是有保证的。

2.虚拟资本制造论。除马克思考察国债和股票具有虚拟资本的性质外,恩格斯还指出商业汇票也具有虚拟资本的性质。在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在商业信用中商品的买卖,其贷款的清算,能够通过商业汇票来进行,商业汇票是企业开出的定期支付的凭据。如果开出的汇票时间间隔过长,得到汇票的企业家就可以把汇票拿到银行去贴现,以期获得货币资本。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指出,“在东印度贸易上,人们已经不再是因为购买了商品而开出汇票,而是为了能够开出可以贴现、可以换成现钱的汇票而购买商品”。①意思是:人们不是为了支付而开出汇票,开出汇票是为了贴现,获得资金。恩格斯认为,这是一种“创造虚拟资本的方法”,这种方法存在的基础是因为存在着漫长的商品运输时间,如果商品运输时间缩短了,这种制造虚拟资本的方法便丧失了基础。也就是说,由于商品运输时间过长,买者难以在短期内收到卖者发的货,卖者也难以在短期内收到买者支付的货款,因而才具有开出汇票并以汇票向银行贴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如果商品运输时间缩短了,这种必要性和可能性便消失了。恩格斯把开出汇票并把汇票贴现看成是“制造虚拟资本”,其含义有两个方面:一个以商业汇票代替货币资本作为货币来支付;二是将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提前获得货币资本。前者,是商业信用取代银行信用,后者,是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前一个取代节约了社会货币资本,后一个取代,新增了

社会货币资本,可见,恩格斯论述的因开出商业汇票和商业汇票贴现而制造的虚资本,有节约和新增社会货币资本的意思。恩格斯从这个意义上考察虚拟资本与马克思考察国债是虚拟资本不同:国债之所以是虚拟资本是因为它本身不作为资本而存在,但又要设想出一个资本额度去付息;也与马克思考察股票是虚拟资本不同,正如上述股票之所以为虚拟资本,其价值具有幻想的成份;而开出商业汇票和商业汇票贴现“制造”的虚拟资本,其价值不具有幻想的成份,因为一般说来它们的发生都是以贸易为基础(当然在贸易上也会存在着欺诈)。

3.虚拟资本派生论。继恩格斯考察开出商业汇票和商业汇票贴现“制造虚拟资本”以后,马克思指出银行家资本的最大部分是纯粹虚拟的,这是因为:(1)银行家资本的一部分投在有息证券上,这部分资本不在银行的实际业务中发挥资本的职能,而是作为准备金看待,其中包括国债、股票、汇票以及土地抵押证等。国债是对收益的可靠支取凭证,股票是现实资本的所有权证书,应当说与利率相关,都是有息证券,而汇票对开出和收取汇票的人来说,虽然不是有息证券,但对贴现者(即银行)来说,也是有息证券,也与利率相关,贴现要权衡当时利息率的高低。既然与利息率相关,而且利息率是变动的,那么它们的资本的价值就不以它们所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为转移。进一步说“既然它们只是代表取得收益的权利,并不代表资本,那么,取得同一收益的权利就会表现在不断变动的虚拟货币资本上。”②所以,这里所谓的“银行家的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首先是指他拥有的作为准备金看待的资本价值即取得收益的权利的不确定(不断变动的)而言。其次所谓的“银行家的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是就银行家的资本大部分并不代表他自己的资本,而是代表公众在他那里存入的资本而言。第三,所谓的“银行家的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还是就“有各种方式使用同一资本,甚至同一债权在不同人手里以不同的形成出现”而言,因为,在这种状况下,一切资本好象都会增加一倍,有时甚至增加两倍。对此,马克思引用了亚当·斯密的论述加以印证,斯密说:“即使在货币借贷上,货币也似乎只是一种凭证,依靠这种凭证,使某个所有者不使用的资本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这种资本,同作为资本转移工具的货币额相比,不知可以大多少倍;同一货币可以连续用来进行许多次的借贷,正象可以用来进行许多次的购买一样。”③马克思引用斯密的论述旨在说明:(1)对出卖商品的人来说,货币代表的是他商品的转化形式,即实现的价值,但在每一个价值都表现为资本价值的今天,如果出卖商品的人不是将货币作为购买而是将它贷出,则这样的货币就是作为资本价值的存在。(2)货币在贷出者手中作为资本价值的存在能够由一个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这种转移是代表一个资本,还是代表多个资本,“取决于它有多少次作为不同商品资本的价值形式执行职能。”也就是说要看它实现了多少次商品资本的价值。(3)由于商品资本的价值实现为货币后能够用于借贷,而且借入的货币又能够用于购买,所以同一个货币在实现许多次购买的同时,在借贷中又先后代表着各个资本。(4)货币在借贷中,先后代表着资本,使一切资本好象都会增加一倍,甚至增加两倍,其实这只不过是同一资本在不同人手里转移。所以,马克思所谓的银行家里的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包含着同一资本在不同人手里转移,从而使一切资本翻倍增加的意思。第四,就发行银行而言,所谓的“银行家的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是就缺乏黄金保证发行的那一部分银行券。由此发行的这一部分银行券之所以是虚拟资本就在于银行家能够通过发行银行券扩大贴现,贴现是要扣除利息的,因而用于贴现的银行券是银行家的生息资本,只不过由于发行的这一部分银行券缺乏价值保证即黄金保证,所以是虚拟的。综述以上四个方面考察银行家的资本绝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内容,能够发现虚拟资本,既反映在银行家的非实际业务中,如保存的准备金中,又反映在银行家的实际业务中,如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中,同时表明,银行家的虚拟资本既在职能资本中存在,又在非职能资本中存在。

4.虚拟资本的相对论。“虚拟”的德文fiktiv有两个含义:(1)是“derphantasieentstammend,nichtwirklich:einc-eweltbeschreiben”,即“来自想象,幻想的,非真实的,如:描述一个虚拟、虚幻的世界”;(2)是vorgetauscht,即“装的、假装的、模糊的”。在德文中,与“虚拟”对应的词是wirklich,意思是:真正的、现实的、事实上的。所以,我们能够确定,马克思指出的虚拟资本(dasfiktivkapital)是相对真实资本(daswirklicheskapital)而言。真实资本是指“已投资于企业,并在企业中发挥作用的资本,或由股东支出的,用于企业中起资本作用的货币”(《资本论》德文版,第三卷,第484页)。相对而言,没有投资于企业,不在企业中发挥作用的资本,都可以认为是“虚拟资本”。货币资本也是货币,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投资于企业,不在企业中发挥作用,但又要增值的货币,都是虚拟资本。但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没有作出这样笼统的概括,而是针对具体的问题,从具体到抽象,从不同视角,考察“虚拟资本”。可见马克思研究资本问题总是相对不同的事物而言。如果我们设定在什么条件下,确认某一事物是真实的,那么,离开了设定的条件,就能够确认某一事物是虚拟的。这是认识论上的辩证法。

二、考察虚拟经济需要界定不同的概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在考察虚拟资本时,运用了不同的概念,如“虚拟资本”、“幻想资本”、“幻想的虚拟的资本”、“虚拟的货币资本”、“这种‘货币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等,应当说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含义,表达不同的意思。

但在我国,人们在考察虚拟经济时,总是把不同的概念搅在一起,混为一谈,比如把虚拟资本等同于有价证券把虚拟经济等同于虚拟资本、网络经济、泡沫经济等。由于概念不清,讨论问题时,往往对不上口径。如果细致地思考则:

1.虚拟资本不完全等同于有价证券。评介马克思恩格斯考察虚拟资本的思维逻辑,我们能够发现虚拟资本存在的形式有:国债、股票、汇票、缺乏价值保证的银行券等。它们作为虚拟资本的物质载体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作为虚拟资本的载体,相对职能资本来说,有以下特点:(1)它不是劳动生产物,本身没有凝结价值。(2)它不能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不是职能资本。(3)职能资本是现实的资本,它的市场价值即是它的价格一般取决于现实的市场评价,而有价证券是非职能资本,因而也是非现实资本,它的市场价值即它的价格,一般不完全取决于现实的市场评价,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预期。(4)它不是价值符号,而是价值收益索取的证明书。价值符号是价值实体的代表,它能兑换,但不能增值。而价值收益索取证明书,一般不能与价值实体对换,而寻求增值。有价证券的特点表明:虚拟资本只不过是能代表取得一定收益的所有权证书。由于取得同一收益的权利表现在不断变动的有价证券所代表的资本价值上,所以把有价证券称作虚拟资本。由此,我们能够说虚拟资本是其价值不确定的生息货币资本。生息货币资本与货币资本不同:货币资本与商品资本、生产资本相联系,是再生产过程中资本存在的一种形式,是一种过渡的资本形式,而生息货币资本与商品资本,生产资本没有直接的联系,不是再生产过程中资本存在的一种形式,更不是一种资本的过渡形式。生息货币资本与信用制度、利息相联系。

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载体,但不能说虚拟资本都反映为有价证券。从上述马克思、恩格斯考察虚拟资本的思维逻辑中,我们

能够发现,他们从多种角度,在不同的意义上定义了虚拟资本。概括地说,马克思从国债运用的非资本性和利息支付的资本设想,表明国债是虚拟资本;从股票市场价值取决于股票收益资本化,表明股票是虚拟资本;恩格斯从商业信用取代银行信用,银行信用又取代商业信用,指出开出汇票和汇票贴现制造虚拟资本;马克思从银行保持的准备金不代表资本,只代表取得收益的权利,其价值是不确定的意义上,指出了银行家资本的构成大部分是虚拟资本。如果说上述虚拟资本都因以有价值证券作为载体,因而与有价证券有关,则马克思指出的银行家的资本大部分不代表他自己的资本,而代表存款人的资本,以及同一资本在不同人手里转移使得一切资本好象增加了若干倍,因而也是虚拟资本的论述,就不纯粹以有价证券作为载体,而是以所有权的归属和转移作为载体。可见,马克思所指出虚拟资本的含义,既包括着有价证券所代表的资本价值的不确定性,也包含着所有权归属的不确定性,前者以有价证券作为载体,后者以运用资本的权利作为载体。

2.虚拟经济不完全等同于虚拟资本。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为了表达新生事物,人们引进了“虚拟”这一概念,如虚拟工厂(virtualfactory)、虚拟办公室(virtualoffice)、虚拟银行(virtualbank)、虚拟大学(virtualuniversity)等。在这里virtual没有虚假、虚幻的意思,而是指事实实际的而不是名义上的状态(almaostwhatisstatedinfactbutnotinname),也就是说事物的现实状态与它自身的过去传统的名义状态相分离。如果我们把这种状态分离用哲学的“异化”来表达,则虚拟是对事物状态异化的理论概括,虚拟经济也就是对经济事物状态异化的概括。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有载体异化的经济活动,如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在网上为顾客提供信息,让顾客选择,提供商品,送货上门,一般人称为“虚拟企业”,虚拟企业与实体企业相比有它们的共性,即提供商品信息,满足顾客需求,但有它们的个性,没有可供观感的商品,没有可容纳顾客的营业场所等,所以,载体异化了。虚拟资本如股票,即可以把它称为载体异化的虚拟经济(因为它的载体是表现为所有权资本的有价证券,而不是职能资本的产出要素),又可以把它称为功能异化的虚拟经济,股票之所以称为虚拟资本不存在于它具有分割剩余价值的功能,而在于它能够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买卖,通过买卖实现增值,这就说它能够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买卖,实现价值增值,赋予了它新的功能。除了功能异化的虚拟经济外,还有形式异化的虚拟经济,如一种权利派生或转化为另一种权利,如银行资产证券化和期权等。这种状况表明:虚拟经济能够有多种活动或状态存在,如果以货币来计量这种活动的价值,并以此求得增值,则以货币计量的价值便成为虚拟资本,可以说虚拟资本是人们从事的实体经济以外的,以一定的价值求得价值增值的活动。这表明,虚拟经济中包括着虚拟资本,但虚拟经济不完全等于虚拟资本,二者涵盖的内容是有差别的。

3.虚拟经济不同于网络经济。网络是一个系统,网络经济是通过系统提供信息的一种经济活动。网络经济的存在为虚拟经济的产生、发展创造了条件,但如果从网络的客观存在来说,它不是虚拟的,而是实在的,比如IT产业,它是网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实体经济而非虚拟经济。但如果以网络为条件构建电子商务活动,形成虚拟企业,则网络产生的活动又成为虚拟经济。问题在于基于什么而言,或者说从什么意义上讲,它是虚拟的或非虚拟的。

4.虚拟经济不同于泡沫经济。泡沫经济是呈现在人们面前的转瞬即逝的一种经济现象。这种经济现象一般通过市场价格的急剧上升又急剧下跌表现出来。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人为的操纵、人们预期的失误等。这种现象的存在有别于经济周期正常的波动。经济周期正常波动受客观因素制约,时间较长,呈现着阶段性;泡沫经济的波动是非正常的、受主观因素制约、时间较短、不呈现阶段性。泡沫经济除了反映在市场价格的波动中外,还会反映在其他领域,如虚报产值、虚报GDP等。前者可称为价格泡沫,后者可称为产值泡沫或GDP泡沫,可见泡沫经济有多种表现形式。在虚拟经济中有可能存在泡沫经济,但不能说必然存在泡沫经济。这就是说虚拟经济中还会不存在泡沫。所以虚拟经济不等于泡沫经济。而且泡沫经济不等于价格泡沫。这就是说泡沫经济不一定反映为价格过度上涨。

5.泡沫经济不同于经济泡沫。经济泡沫是指经济增长的状况中存在着泡沫,如价格泡沫、产值泡沫等。在经济增长中存在一定泡沫是不可避免的,从一这意义上说是正常的。经济泡沫进一步发展,可能成为泡沫经济。可以说从经济泡沫到泡沫经济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但泡沫经济是不正常的,畸形的经济。

三、当代值得关注的虚拟经济

人们在考察虚拟经济时,多注重有价证券的市场特别是股票的上市流通,这自然是需要的。但在当代经济金融化的趋势下,更值得我们关注的虚拟经济,应当是金融衍生商品交易、电子货币和网络银行。

1.衍生金融商品是在原本金融商品的基础上派生的。如果说原本金融商品是银行借贷契约、公司股票和政府或企业债券,则衍生金融商品便是在它们的基础上派生的金融资产证券、股票及债券期货和期权。衍生金融商品相对于原本金融商品而言有其共性,但更有其个性。最重要的个性是与实体经济过程的联系不同,从而增值能力不同。公司股票和企业债券是实体资本的副本,与个别经济过程密切相关,其增值能力取决于个别经济过程的业绩和回报。但这一点,国债却不同:国债的增值能力不取决于个别经济过程的业绩和回报,而取决于政府的还本付息能力。政府的还本付息能力取决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国家的财政收入不取决于个别经济过程,而与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相关。如果我们把其增值能力与个别经济过程密切相关的公司股票和企业债券,称为第1类虚拟资本,则我们能够把其增值能力与个别经济过程不密切相关,而与社会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国债,称为第2类虚拟资本。

按马克思虚拟资本的相对论,没有投资于实体经济企业,不在实体经济企业中发挥作用但又要求增值的货币都是虚拟资本,则银行借贷的货币资本也应列入虚拟资本之列,银行借贷活动也是虚拟经济活动。银行借贷活动关系的载体是借贷契约,借贷契约与实体经济活动过程密切相关,因而其增值能力取决于个别经济过程。但银行作为“存款者的集中和贷款者的集中”,其增值能力又不完全取决于个别经济过程,而取决于社会经济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虚拟资本的银行借贷资本,处于第1类虚拟资本和第2类虚拟资本之间,可称作准第2类虚拟资本。

金融衍生商品是在前三类金融原本商品的基础上派生的。比如金融资产证券,便产生于银行贷款资产证券化。贷款资产证券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起了变化:证券化以前,银行与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双向的、个别的。证券化以后,银行把债权转让给金融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使得债权债务关系集合化和社会化,也就是说,债权人是广大的金融资产证券的购买者,债务人不是个别的借款人,而是集合的借款人。这样,证券化资产的增值能力,不取决于个别借款人的经济状况,而取决于整个社会的经济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资产证券与个别经济过程的关系不直接。由此我们把它称作第4类虚拟资本。

股票、债券的期货、期权交易,其对象是期货、期权合同,由于买进与卖出的合同能够抵消,不必在合同到期时实地结算、交割某一种金融资产,所以,绝大多数交易者不必在实际结算时,真正拥有这种商品,只是根据其价格的涨落支付差额。其增值能力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可以说这类交易完全与实体经济过程无关,由此我们能够把这一类交易活动称

作第5类虚拟资本。把虚拟资本从而虚拟经济作以上的划分,表明在当代,虚拟经济活动有相当一部分,独立于实体经济过程。影响虚拟经济活动的因素有别于影响实体经济活动的因素。虚拟经济活动有其自身的规律。

2.电子货币的兴起,对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1)电子货币的出现,改变着消费者与企业家之间的交换方式。网上购物,电子交易能够完全取代支票和现金。但在这里需要权威机构的支持和信任,包括商家和银行,它们是能够被充分信任的第三者。(2)电子货币的出现改变着人们储蓄与投资的方式,有剩余的收入者能够在家通过电脑储蓄和投资,并获取大量的金融产品变动的信息,可以通过四通八达的网络去希望去的交易场所。(3)电子货币的出现,使90%以上的财富在电脑网络里从一个账户转到另一个账户并大大提高创造和追逐财富的速度。有人说,这个速度相对于20年前大约有3倍以上的提高。有人说,流通中的货币相对于中央银行的真实储备,从1974年的8:1上升到20:1。(4)货币电子化,不仅能节约资金给付、交换的时间,而且能从优选择资金的成本和收益,如能够在最佳的时刻上选择最优的利率和汇率。

3.网络银行的出现是上个世纪90年代金融领域中的一件大事,网络银行又称虚拟银行,是虚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考察虚拟经济不能不关注网络银行。1995年10月,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FirstNetworkBank)在美国诞生。这家银行没有地址,只有网址,营业厅就是主页画面,所有交易都通过互联网进行,员工只有10人,1996年存款达1400万美元,估计1999年存款金额达4亿美元。在美国,已经有400家金融机构推出了网络业务。据调查,在2000年以前,有16%的家庭使用互联网的电子银行业务,带来的利润占所有银行利润的30%。网络银行的出现对经济的影响是:(1)在网络银行的世界里,银行的规模不能再以分行数、人员数去衡量。(2)在网络银行的世界里,各银行的金融产品一目了然,客户很容易挑选出最有利的产品,银行很难再靠单纯的存放款业务生存,而必须推出特殊、高附加值的投资理财业务。(3)不论是实体银行还是虚拟银行,当前都处于一个以客户为导向的金融时代,设计出高附加值、个人特色强的金融产品是银行经营的核心所在。个人只要在网络银行上留下姓名、年龄、职业、家庭等资料,只要用鼠标回答薪金所得、不动产状况,电脑就可以自动评估信用等级。中国台湾玉山银行开办了个人贷款业务,只要信用评级在60分以上,就可获得60万元以下贷款。(4)网络银行对人才的需求有新的标准,不仅需要银行家,而且需要经济学家、数学家和自然科学家,他们能设计模型,预测发展趋势,成为金融世界的先知先觉者。当然,网络银行的发展也要受到制度环境、投入成本、运作条件和法律保障等约束,但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理念的更新,网络银行在虚拟经济中的地位将与时俱进。

虚拟经济源于经济主体又超越原经济主体,扩展了人类经济活动的空间,缩短了人类经济活动的时间,改变着人类经济活动的价值观、信息掌握、资源配置以及运作方式,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参考文献:

李晓西、杨琳,2000:《虚拟经济、泡沫经济与实体经济》,《财贸经济》第6期。

刘立达,2000:《论虚拟经济与泡沫经济》,《金融研究报告》第11期。

刘骏民,1996:《论西方国家虚拟资本的新发展》,《经济学动态》第12期。

张颖等,2001:《虚拟经济研讨会综述》,《经济学动态》第1期。

章鸿猷主编,1999:《最新英汉计算机词汇》,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虚拟经济概论篇(10)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一、网络虚拟财产概念的产生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虚拟的网络世界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游戏、电子信箱、QQ、论坛、博客的出现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例如,网络游戏是互联网中最吸引网民的一个项目,千百万人参加到这个如真似幻的娱乐中来,而虚拟财产无疑是这个虚拟世界中的关键词,几乎一切的游戏活动都围绕着虚拟财产来展开。但是,在目前我国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乃至《物权法》中,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仍是一片空白。关于网络虚拟财产,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那么,应当如何认识网络虚拟财产,其物权属性如何,我国的立法现状又怎样?本文基于物权的视角,对我国目前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之物权属性及保护现状进行浅显的分析,并对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重构提出一些观点。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

“虚拟”对应为英语中的“virtual”,根据《牛津词典》的英文解释,“virtual”也有两层意思:其一,虽然不是真的;其二,但因表现或效果如同真的而可视为(或可充当)真的。前一层是从属的,后一层才是主要的,故可以将此概念理解为网络中如真实生活中一样的财产。狭义的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游戏中,属于游戏玩家控制的游戏资源,包括游戏账号、游戏角色以及游戏过程中积累的虚拟货币、虚拟装备、虚拟道具等虚拟物品。而广义的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凡是存在于网络空间中的能够被人们控制和支配并具有一定价值的虚拟物品都可以被称为网络虚拟财产,包括ID号、收费的与免费的邮箱、虚拟货币、虚拟装备、QQ号码、网络实名,等等。本文讨论的为狭义的网络虚拟财产。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网络数字化的新型财产,具有无形性、价值性、可转让性、限制性、合法性等特点。

三、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物的概念已不限于有体物、无体物,凡是具有法律上排他的支配可能性或者管理可能性者,都可以依法成为物。因此,可以看出物的支配和管理的可能性,即其具有的财产价值性,才使其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而英美法系无“物”的概念,与“物”相对应的是“财产”的概念,英美财产法是从权利角度去理解财产,财产是一种法律制度,而“物”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只是理解财产的具体性质和内涵的工具而已。可见,无论是大陆法系的物权法还是英美法系的财产法都以财产权界定物质利益,可见财产与物是接近的概念。

在对物的法律保护的研究中,学者们借鉴人格概念的发展轨迹,提出了物格的概念,并把网络虚拟财产归入了物格中的抽象格。就像人有人格一样,物也有物格。法律规定物分为不同的物格,根据物的不同物格来确定其在法律上的不同地位,确定人对其不同的支配力,从而确定不同的法律保护方式。建立物格制度,就是将所有的民法上的物,分为三个格:第一格为生命物格,包括人体器官、组织,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和宠物,植物尤其是珍稀植物;第二格为抽象物格,包括网络空间和货币、有价证券、航道、频道等;第三格为一般物格,包括其他一般物。网络虚拟财产被归入物格的第二格即抽象物格,这样一种新型的物的分类方法,较好地解决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客体定位,同时准确地反映了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笔者较为赞同该学者的看法。

四、保护对策

信息社会来临,人们对于虚拟财产逐渐重视,自全国首例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案(即李红晨诉“红月”游戏运营商财产纠纷案)以来,虚拟财产的侵害事件频繁发生。虚拟财产纠纷的多样与复杂,纠纷解决的不统一与不完善,提出了虚拟财产的法律思考。物权方面的立法刚刚起步,有关虚拟财产的实践经验以及法律思考不够丰富和完备。但其物权法方面的思考,对于信息社会有着深远的意义。虚拟财产能否用物权法规制,如何规制,用物权法规制的好处均需要我们思考。有学者主张以下几种方法:

(一)计算机安全法保护。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和第二十条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这是在目前情况下对利益受到侵害的玩家而言比较可行的救济方法,但是这种救济方法的范围还是非常窄的,对于其他种纠纷往往难以适用。

(二)合同方式保护。虚拟财产的纠纷可以采取合同方式解决,但也有局限性。这种方法虽然比较直接,操作起来相对简单,但缺陷比较多。由于没有法律对运营商的义务作出规定,很可能产生不利于玩家的格式合同,让玩家丧失更多的权益。

(三)知识产权客体保护法。在现有财产法体系内,把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知识产权客体,对其进行保护;对这种看法,笔者不敢苟同。首先,很显然,网络虚拟财产不是一种工商业标记,不属于商标权的范畴;其次,网络虚拟财产既非作品也非专利。同时,总体上看,网络虚拟财产不是一种智力成果,也不是一种标记。网络虚拟财产不具有知识产权所特有的国家授予性、专有性、地域性、实践性等特征。

(四)新型物权保护法。认同该方法的学者主张突破现有财产法体系,把网络虚拟财产定义为一种新型的财产类型,按照物权法的规则对其加以规制;笔者认为,首先,这种说法夸大了网络虚拟财产的独特性。虽然网络虚拟财产与现实财产有区别,但没有达到割裂的程度。其次,要确立网络虚拟财产为一种新型的财产类型,在理论和立法上都需要制定一套完整而周全的保护机制,这样无疑增加网络虚拟财产相关立法的难度。

(五)物权保护法。即在现有财产法体系内,把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物权客体,并对其采取保护。笔者认为,第三种观点较为妥当。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应当是一种特殊的物,同时有其独特的经济价值,而其存在是以一定空间为基础。本文第三部分关于网络虚拟财产之物权属性分析,也同样印证了物权保护法的合理性。

基于以上论述,笔者对我国的立法工作提出几点建议:(1)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一个关于《民法通则》第75条的扩大解释,把网络虚拟财产涵盖在“其他合法财产”中。(2)尽快制定《物权法》的实施细则,对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进行司法解释,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的地位。(3)需要制定一些惩罚性的具体条例,更好地保护玩家的利益。

以上仅为笔者浅显的观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仍需不断实践总结,归纳出符合中国特色的方法。

(作者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虚拟经济概论篇(11)

关键词:虚拟财产 财产属性 物权

Key words:key Words:virtual propertyproperty attributesproperty

一、虚拟财产的概念与类型

本文讨论的前提是存在一个为大家普遍承认的虚拟世界,虚拟财产概念中的财产是就事物在虚拟世界的意义而言。在此前提下,虚拟财产指虚拟的网络本身及存在于网络上的具有财产性的电磁记录,是一种能够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的数字化的财产。[1]它包括虚拟网络本身及存在于网络上的虚拟财产。后者包括网络游戏及虚拟社区中的账号、虚拟货币、装备等。由于目前有关虚拟财产纠纷主要集中于网络游戏领域,本文所涉及的虚拟财产将主要限定在网络游戏范围内。

二、虚拟财产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之特点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对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加以界定,但我国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对虚拟财产之财产属性基本予以肯定。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型财产形式,因其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可交易性的特性,与传统财产的基本属性相吻合,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此外,虚拟财产还具有不同于传统财产的特点。

1.它充分体现了虚拟性与现实性的结合。虚拟性表现为它以数字化的形态存在于虚拟空间中。但虚拟物如果仅仅发生在虚拟空间里也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只有与现实社会发生某种联系才能被界定为。而我们对虚拟财产进行法律性质的研究,原因也在于如何用法律手段更好解决现实中各种基于虚拟财产产生的纠纷,更好的保护相关权益人的利益,可以说这种解决纠纷的目的是一种现实的需要,也是我们研究虚拟财产性质的动力所在。

2.虚拟财产的技术限制性。虚拟财产在物理概念上是存在于网络游戏服务器上通过游戏编程程序呈现的电子数据,它必然具有技术限制性。

3.期限性与非期限性。对虚拟财产所附着的载体而言,虚拟财产是具体网络游戏的组成部分,并依托其而存在,网络服务的期限性就决定了虚拟财产的期限性。但这种现实期限性的存在并不能否认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因为我们将虚拟财产界定在一个虚拟环境之中,在虚拟世界中网络游戏者所享有的虚拟财产又是无期限限制的,一个游戏自身的衰落及退出并非游戏中虚拟财产的完结,而仅是一项服务的结束。

三、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

我国民法没有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做出规定,在理论界,对此问题争议很大,争论的焦点在于,虚拟财产权究竟应属于哪种类型的财产权。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四种观点:一是把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知识产权客体,采取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二是把其作为债权客体,采取债权的保护方式;三是把其定义为一种新型的财产类型,制定或改变相应规则对其加以规制;四是把其作为物权客体,采取物权的保护方式。

这几种观点都有其道理,但相较之下,我们认为将虚拟财产确定为一种特殊物是较为恰当的。以杨立新教授为代表的很多学者持这种观点,他们认为,在法律上,对虚拟财产享有的权利应当是一种物权,虚拟财产作为物权的客体,其性质是一种特殊物。物的概念的扩张是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产物,是一个不断变动的过程,可在不危及物权和物的体系的基本理念基础上,对其个别部分进行修补。因此,只要具有法律上的排他支配或管理的可能性及独立的经济性,就可以被认定为法律上的物。[2]而虚拟财产是符合这些特征的。

1.虚拟财产在法律上具有排他支配和管理的可能性。我们可以对虚拟的网络本身以及存在于网络的其他虚拟财产进行排他性的支配和管理。并且,虚拟财产本身的现实特征已决定其具备物权的排他效力和直接支配的权利。网络用户还可以通过对账号设置密码来防止他人对自己的资料进行修改、支配。[3]

2.虚拟财产与物都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首先,从其获得方式看,虚拟财产是网络运营商通过金钱和劳动的付出取得的,这些付出和劳动是真实存在的,且是为了产生一定的经济利益进行的投资,当这些虚拟财产同现实中的货币价值挂钩时,其经济价值就会突显出来。[4]其次,从其交易过程看,虚拟财产交易市场存在本身就体现一种经济价值,特别是离线交易的大量存在,使得虚拟财产可以像普通商品一样买卖,而这种价值是由市场需求等因素决定的。

3.网络虚拟财产的存在需要一定空间,与传统物的存在方式具有相似性。网络虚拟财产的存在虽不像传统的动产和不动产那样需要现实的空间,但其存在也需要另外一种形式的空间。从物理上来说,虚拟财产作为电子数据需要一定的磁盘空间,这些空间是实实在在的空间;从表现形式上来看,它也需要一定的网络虚拟空间,如电子信箱需要一定的存放空间、网络游戏的人物需要活动空间等,这些空间与现实空间具有相似性,为网络虚拟财产和现实中的物在使用方式和保护方式上的共性奠定了基础。[5]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认为应该将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界定为物权的客体,它作为一种特殊物,应该适用现有法律对物权的相关规定。在对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方式上应该采取《物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还要结合其他保护方式进行。

参考文献:

[1]杨立新,王中和.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其基本规则.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6)

[2]李可.虚拟财产法律性质初探.理论探索,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