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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废水治理大全11篇

时间:2024-04-01 15:03:16

环保废水治理

环保废水治理篇(1)

氮肥企业的污水排放,一直都是排放高浓度氨氮含量废水,对人体和水生生物都有一定得影响。废水排放中的主要特征因子为pH、氨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等。其中,PH、氨氮、化学需氧量处于比较高的浓度范围内,PH和氨氮含量比较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冷凝液的跑冒滴漏造成的;化学需氧量浓度偏高主要是由于生活污水和周边商业用水造成的。本文主要讲述的污染因子为废水中的氨氮。

1.2氨氮废水的危害

低浓度的氨氮废水可以作为农业肥料使用,但是高浓度氨氮废水却是对人体和生物有危害的。高浓度氨氮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水体溶解氧浓度降低、对下游的渔业用水以及对人体和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等。

1.3氨氮污水的来源

氨氮废水来源于生产工艺中的冷凝液废水的跑冒滴漏及设备检修排放。由于氮肥企业的工艺设备和工艺流程的不同,废水中的氨氮含量排放也不同。老的氮肥企业由于落后的工艺设备的跑冒滴漏以及停车检修时的废正常废水排放,都会造成废水中的氨氮浓度较高。因此,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氮肥企业对氨氮废水进行污染治理引起了重视,进行了不同规模不同技术方法的氨氮废水治理工程,大幅度的降低了废水中的氨氮浓度和排放量,即实现了达标排放,又实现了节能减排,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

2常见的氨氮污水处理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事实,越来越多的氮肥企业在新疆新建,对新疆的环境承受力造成了一定得影响。随着这些企业的新建实施,污水排放就成为一个难题,因此污水治理工程就被得以重视。随着环保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污水处理技术得以研发并实施,如何选择适合氮肥企业的污水处理技术,这就要求氮肥企业人员随时对污水处理技术进行更新了解学习。现阶段氨氮废水处理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技术:

2.1氨吹脱(汽提)脱氮技术

氨吹脱(汽提)技术应用于各浓度的氨氮废水处理,多用于处理中、高浓度氨氮废水。主要机理就是把废水先加碱液调成碱性,然后通过吹脱塔(通入空气活蒸汽)将氨吹脱出来。主要优点为工艺流程简单,基础建设费和运行费用都较少,效果稳定,实用性强。缺点是能耗高,出水氨氮含量仍偏高,易造成二次污染,脱除效率偏低,需要加酸液进行酸碱中和后再进行生物处理方可达到理想的脱除效率和排放浓度。

2.2电渗析脱氮技术

电渗析技术应用于高浓度的氨氮废水处理。主要机理就是在直流电厂的作用下,利用离子交换膜的选择透过性,把离子从一端转到另一端的物理化学过程。主要优点就是技术成熟,脱除效率高,物料消耗低,设备紧凑,占地面积小,操作简单,易于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缺点就是废水中某些离子和污染物会污染膜,电耗高,安装复杂,在运行过程中也容易造成结垢的现象,必须通过频繁倒机运行来防止,水回收率较低。

2.3尿素深度水解技术

深度水解技术主要用于回收高浓度氨氮废水,进行综合利用,达到处理氨氮废水的目的。主要机理就是尿素合成的逆反应,既利用高温蒸汽,将废水中的尿素溶液分解成氨和二氧化碳,氨和二氧化碳再返回装置进行综合利用。主要优点是设备简单,操作简单,操作成本低,废水排放量低,排放浓度较低,脱除效率高。缺点是受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和浓度的影响较大。

2.4生物脱氮法

生物脱氮法(即短程硝化反硝化)的技术就是在好养硝化菌的作用下,将废水中的氨氮氧化成亚硝酸盐或硝酸盐,然后在厌氧硝化菌的作用下,将硝化菌硝化产物亚硝酸盐活硝酸盐还原成氮气而排出。此种技术方法的优点是效果稳定,脱除效率高,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缺点是占地面积大,低温时效率低,易受有毒物质影响,对氨氮浓度要求较高。2.5化学沉淀法化学沉淀法处理氨氮废水,就是根据排放废水中氨氮的性质,加入某种化工原料,在一定得温度、压力、pH值等工艺条件下,进行化学反应,生成不溶于水或难溶于水的沉淀物或聚合物,从而达到水体净化的目的。此种技术方法的有点是占地面积小,投资少,运行费用低,效率稳定。缺点是脱除效率低,沉淀物较多需定期清理。

3污水处理与环境保护的联系

我国氮肥行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也陆续呈现不断发展壮大态势。氮肥企业由最早重油为原料,陆续发展为以煤为原料,以天然气为原料,由于能源结构的不同,造成对环境的污染也不尽相同。有的氮肥企业由于成立时间久远,工艺设备落后,设备跑冒滴漏现象很多,管理人员的疏忽等原因都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物料的浪费。氮肥企业的废水排放中,主要的污染因子是氨氮,因此,氨氮废水的污染治理就显得尤其重要,只有把氨氮治理好了,才不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要想达到环保要求,必须从以下几点抓起:(1)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通过对各排放口的污染因子监测数据,查找污染来源,对可以通过环保管理手段达到的,及时进行整改;对通过环保治理工程才能达到环保目标的,可以通过对同行业多个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考察,了解适合企业的环保治理技术,选择适合的环保治理方案,进行分部分阶段的环保治理工程,以保证达标排放,实现节能减排。(2)加强宣传,切实做好员工的污水治理环保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板报、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全体员工从自身做起,提高环保治理意识。(3)通过月度奖励考核制度提升员工的环保行为主动性。通过对每月各排放口的监测数据、每月不定期巡回检查、不定期查看废水在线监测数据等方式,对各车间的污染排放等行为进行排名奖励考核,通过经济手段,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员工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4)制定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参考同行业的制度结合企业自身运行状况,制定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做到奖有所依,罚有所依。(5)加强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员工的环保治理设施的工艺系统培训,了解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参数,废水排放指标,故障排除等要求,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使员工做到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处理解决。

环保废水治理篇(2)

一、前言

随着世界人口的增长和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对皮革的需求成倍增长,动物原皮资源却出现全球性匮乏,加工成本迅速提升并伴以严重的环境污染,导致了天然皮革不能满足人们的正常需求,合成革的问世和发展弥补了天然皮革在数量上的不足。合成革(含人造革)是指以人工合成方式在以织布、不织布、二层皮革等材料的基布(也包括没有基布的)上形成聚氯酯、聚氯乙烯等树脂的膜层或类似结构,外观像天然皮革的一种材料。随着新工艺和新技术的问世,合成革在品种、花色、款式、价格和性能等方面有着天然皮革无法比拟的优势。

世界上从20世纪30至50年代开始生产PVC人造革(聚氯乙烯-PVC,为第一代人工皮革),60年代开始生产PU人造革(聚氯酯PU,为第二代人工皮革),70年代开始生产超细纤维合成革(简称“超纤”,为第三代人工皮革)。近十年来,我国合成革工业迅猛发展,中国成为世界合成革生产大国、消费大国和进出口贸易大国。我国合成革的生产集中在浙江温州,山东烟台、浙江丽水、广东佛山和湖南长沙等地。2008年全国合成革企业有2000多家,拥有干法、湿法和压延生产设备主线1274条和7200多条辅助生产线,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固定资产达到300多亿元。2007年实现销售值超450亿元。

合成革行业的迅速发展,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也产生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环境污染问题:①气污染。主要是合成革生产过程排放的有机工艺废气,如二甲基甲酰胺(DMF)、甲苯、丁酮、二甲胺等废气。②水污染。合成革行业的废水主要有水鞣废水、DMF回收精馏塔塔顶水、锅炉冲灰水、生活污水等③废渣污染。主要是DMF回收精馏残渣,平均一条生产线一天产生残渣300公斤左右。这种残渣成分复杂,属于危险废物,废渣如若随生活垃圾随意随地丢弃,随雨水冲刷则会严重污染河道。

二、中国合成革行业发展循环经济之路

中国合成革行业发展循环经济之路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无治理直接排放阶段、DMF回收创效益阶段和三废治理垒面治理探索和提高阶段。

无治理直接排放阶段(1958年-2001年):20世纪50年代末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合成革行业以“低、小、散”为特征,因生产工艺简单,产品创新程度低,治污设备跟不上,合成革企业处境相当困难。90年代中期后,中国合成革企业抓住改制脱困的机遇,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全行业逐步实现扭亏增盈,并逐步进入高利润和加速扩张阶段。这一阶段,政府和企业全力发展经济,忽视了环境保护,合成革企业三废无序排放,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影响了周边群众的身心健康。

DMF回收创效益阶段(2002年-2005年):2002年,温州市环保局率先启动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在垒国范围内征集废气治理技术,经筛选比较,选择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设计方案,并在温州人造革有限公司进行了DMF废气净化回收装置试点。2003年3月,试点工程获得成功,使DMF回收率达到60%。由于DMF是合成革企业中成本较高的原料之一,回收利用后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2005年,几家合成革公司联手专业治理公司重新研究并改善了回收装置,实施了一塔一线,使DMF回收率达到95%,这一做法也在全行业迅速得到推广。据温州合成革商会统计,温州合成革行业每年仅DMF回收再利用这一块就可降低生产成本近1亿元,体现了循环经济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

三废全面治理探索和提高阶段(2006年至今):随着民众对环境问题的进一步关注,中国政府于2006年后陆续出台系列针对合成革行业清洁生产的系列政策和法规。合成革企业在重重压力之下,也逐步意识到要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解决好环保问题,秉承“主攻废气、全面推进”的原则,开始把治理废气污染作为环保治理的重点,废水和废渣污染治理同步推进。这一阶段,合成革企业除进一步完善DMF回收技术外,开始治理散发恶臭的二甲胺,回收并循环利用DOP,提高燃煤锅炉脱硫技术,开始关注和研究对苯、甲苯、二甲苯和丁酮等有机溶剂的回收技术;与此同时,合成革行业废水治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治理过的废水重新流入生产线循环利用,大大节约了企业水资源的成本,2008年后,全行业展开废水治理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对于固废残液这一难题,2007年4月温州率先引入民营资本,委托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固废采用高温集中燃烧方式处理。当前,环保部门要求合成革企业逐步实行“四合一”全天候在线电子监控,一旦发现环保不达标就立即责令整改。随着污染治理工作的推进,中国合成革行业正在逐步走出“高污染、高排放”的阴影,但循环经济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

三发展循环经济对策和建议

当前,合成革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生产工艺、治理技术、治理成本和人为等原因,使得台成革行业环境污染依然严重,根据课题组2008年5月的一次合成革聚集区的调查显示,被调查居民认为合成革企业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很严重、严重,较严重和不严重的比重分别占19%、38%、35%和8%;59%的被调查者迫切要求政府部门需进一步加大对合成革行业污染的监督和治理力度。本文针对这一情况,从技术和管理等角度提出合成革行业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和建议。

1进一步推进废气治理,确保大气质量

(1)DMF废气治理对策

按照环评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计算结果,只有DMF实际集气效率达97.2%以上,才可以保证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根据工程分析特点,课题组针对各排放点设置DMF废气治理措施如下:①配料间是整个产区废气密集度最高的地点,需实施垒封闭,操作人员戴防毒面具进行配料。配料缸上方设集气罩,集气后的废气进废气喷淋吸收塔。配料缸需要加盖特制透明有机盖子可减少溶剂挥发,并且不影响配料时调色观察。②在预含浸、六辊烫平、涂台和水洗槽上方设置有效集气罩和功率足够大、引风方向科学设计的引风机,使废气捕集率达98.5%以上,产生的DMF废气经集气后一并进入喷淋吸收塔处理。③对于废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干法生产线,现阶段,建议全面推广浙江金大利皮革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干法生产线封闭技术,这种技术的主要原理是通过科学设置风量和风力形成集气罩内气压差,从而达到低耗能高效率的集气效果。④水环真空泵尾气排气管通入水溶液液面下,约1个月之内更换一次,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避免循环水中DMF积聚过多。

(2)二甲胺废气治理对策

二甲胺的治理是合成革行业的一大难题,其治理工艺有多种,有的工艺治理治理效果好,但耗煤量大,处理成本高。二甲胺处理技术于2008年在温州市取得了巨大突破,二甲胺治理的试点单位之一温州隆兴皮革有限公司在400万大卡的锅炉旁安装两台蒸气发生器,利用锅炉排出烟气的余热来加热循环水,使其变为110℃以上的水蒸气,进入脱胺塔,保证了脱胺塔的足量热能供给,脱胺效果较好。经环保部门检测,改变供热方式的脱胺塔设备处理后的二甲胺含量只有23ppm/m3,符合环保标准,与其他回收方法比较一年可节省成本100万元。另一种回收二甲胺废气的治理方法由烟台东洁环保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了专利,它包括:预热、脱胺、排水几个步骤,最后二甲胺尾气由真空泵抽出后最后送往锅炉焚烧,节能减排效果良好,与同类装置相比,所需热量和冷却水有所降低。建议环保部门比较方法,择优进行推广。

(3)苯类废气治理对策

由于合成革生产过程中大量使DMF、用苯,甲苯、二甲苯和丁酮等有机溶剂(生产线已经禁用甲苯,但树脂原料中仍含有甲苯),目前DMF通过喷淋吸收处理基本可以达标排放,但苯类、丁酮等物质,由于其不溶干水,只溶干部分有机溶剂,对其处理难度较大,部分企业排放浓度严重超标。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设计所和环龙环保科学研究院结合多年对有机废气回收治理的经验,组织专家开展科技攻关。设计并开发出专门针对合成革生产企业的苯类物质的回收治理装置,其工作原理是利用活性炭能对大多数物质进行高效率吸附,吸附后通过蒸汽解吸,经冷凝,分离后得到纯度较高的苯类混合液,混合液经调整比例后可直接回用生产。由于苯类废气的治理受成本的限制,国内企业治理效果不理想,苯类废气的治理应该成为今后环保工作的重点。

2规范管理,巩固和提高废水处理效果

合成革企业已经配备废水回收系统,但仍有部分企业废水系统处理能力和企业生产能力不匹配,环保部门要鼓励企业定期进行技改,配置大小合适的DMF废液储罐和塔顶水存储罐,鼓励采用合成革废水节能回收新工艺。此外,由于部分企业对生化系统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不甚了解,导致使用不当造成生化系统破坏,影响废水处理效果。例如,洗塔水和原料桶冲洗水用量少但cOD浓度严重超标,洗塔后一次性直接注入集水池会直接致死生化菌,必须单建蓄水池,然后每天将蓄水池中一定量的洗塔水混合其他废水再进行生化处理。即按照单次收集,每天少量处理原则,降低cOD浓度维持生化系统平衡。

3研究固废(残液)无害化处理技术,降低固废危害性

环保废水治理篇(3)

一、前言

随着世界人口的增长和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对皮革的需求成倍增长,动物原皮资源却出现全球性匮乏,加工成本迅速提升并伴以严重的环境污染,导致了天然皮革不能满足人们的正常需求,合成革的问世和发展弥补了天然皮革在数量上的不足。合成革(含人造革)是指以人工合成方式在以织布、不织布、二层皮革等材料的基布(也包括没有基布的)上形成聚氯酯、聚氯乙烯等树脂的膜层或类似结构,外观像天然皮革的一种材料。随着新工艺和新技术的问世,合成革在品种、花色、款式、价格和性能等方面有着天然皮革无法比拟的优势。

世界上从20世纪30至50年代开始生产PVC人造革(聚氯乙烯-PVC,为第一代人工皮革),60年代开始生产PU人造革(聚氯酯PU,为第二代人工皮革),70年代开始生产超细纤维合成革(简称“超纤”,为第三代人工皮革)。近十年来,我国合成革工业迅猛发展,中国成为世界合成革生产大国、消费大国和进出口贸易大国。我国合成革的生产集中在浙江温州,山东烟台、浙江丽水、广东佛山和湖南长沙等地。2008年全国合成革企业有2000多家,拥有干法、湿法和压延生产设备主线1274条和7200多条辅助生产线,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固定资产达到300多亿元。2007年实现销售值超450亿元。

合成革行业的迅速发展,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也产生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环境污染问题:①气污染。主要是合成革生产过程排放的有机工艺废气,如二甲基甲酰胺(DMF)、甲苯、丁酮、二甲胺等废气。②水污染。合成革行业的废水主要有水鞣废水、DMF回收精馏塔塔顶水、锅炉冲灰水、生活污水等③废渣污染。主要是DMF回收精馏残渣,平均一条生产线一天产生残渣300公斤左右。这种残渣成分复杂,属于危险废物,废渣如若随生活垃圾随意随地丢弃,随雨水冲刷则会严重污染河道。

二、中国合成革行业发展循环经济之路

中国合成革行业发展循环经济之路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无治理直接排放阶段、DMF回收创效益阶段和三废治理垒面治理探索和提高阶段。

无治理直接排放阶段(1958年-2001年):20世纪50年代末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合成革行业以“低、小、散”为特征,因生产工艺简单,产品创新程度低,治污设备跟不上,合成革企业处境相当困难。90年代中期后,中国合成革企业抓住改制脱困的机遇,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全行业逐步实现扭亏增盈,并逐步进入高利润和加速扩张阶段。这一阶段,政府和企业全力发展经济,忽视了环境保护,合成革企业三废无序排放,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影响了周边群众的身心健康。

DMF回收创效益阶段(2002年-2005年):2002年,温州市环保局率先启动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在垒国范围内征集废气治理技术,经筛选比较,选择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设计方案,并在温州人造革有限公司进行了DMF废气净化回收装置试点。2003年3月,试点工程获得成功,使DMF回收率达到60%。由于DMF是合成革企业中成本较高的原料之一,回收利用后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2005年,几家合成革公司联手专业治理公司重新研究并改善了回收装置,实施了一塔一线,使DMF回收率达到95%,这一做法也在全行业迅速得到推广。据温州合成革商会统计,温州合成革行业每年仅DMF回收再利用这一块就可降低生产成本近1亿元,体现了循环经济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

三废全面治理探索和提高阶段(2006年至今):随着民众对环境问题的进一步关注,中国政府于2006年后陆续出台系列针对合成革行业清洁生产的系列政策和法规。合成革企业在重重压力之下,也逐步意识到要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解决好环保问题,秉承“主攻废气、全面推进”的原则,开始把治理废气污染作为环保治理的重点,废水和废渣污染治理同步推进。这一阶段,合成革企业除进一步完善DMF回收技术外,开始治理散发恶臭的二甲胺,回收并循环利用DOP,提高燃煤锅炉脱硫技术,开始关注和研究对苯、甲苯、二甲苯和丁酮等有机溶剂的回收技术;与此同时,合成革行业废水治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治理过的废水重新流入生产线循环利用,大大节约了企业水资源的成本,2008年后,全行业展开废水治理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对于固废残液这一难题,2007年4月温州率先引入民营资本,委托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固废采用高温集中燃烧方式处理。当前,环保部门要求合成革企业逐步实行“四合一”全天候在线电子监控,一旦发现环保不达标就立即责令整改。随着污染治理工作的推进,中国合成革行业正在逐步走出“高污染、高排放”的阴影,但循环经济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三发展循环经济对策和建议

当前,合成革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生产工艺、治理技术、治理成本和人为等原因,使得台成革行业环境污染依然严重,根据课题组2008年5月的一次合成革聚集区的调查显示,被调查居民认为合成革企业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很严重、严重,较严重和不严重的比重分别占19%、38%、35%和8%;59%的被调查者迫切要求政府部门需进一步加大对合成革行业污染的监督和治理力度。本文针对这一情况,从技术和管理等角度提出合成革行业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和建议。

1进一步推进废气治理,确保大气质量

(1)DMF废气治理对策

按照环评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计算结果,只有DMF实际集气效率达97.2%以上,才可以保证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根据工程分析特点,课题组针对各排放点设置DMF废气治理措施如下:①配料间是整个产区废气密集度最高的地点,需实施垒封闭,操作人员戴防毒面具进行配料。配料缸上方设集气罩,集气后的废气进废气喷淋吸收塔。配料缸需要加盖特制透明有机盖子可减少溶剂挥发,并且不影响配料时调色观察。②在预含浸、六辊烫平、涂台和水洗槽上方设置有效集气罩和功率足够大、引风方向科学设计的引风机,使废气捕集率达98.5%以上,产生的DMF废气经集气后一并进入喷淋吸收塔处理。③对于废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干法生产线,现阶段,建议全面推广浙江金大利皮革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干法生产线封闭技术,这种技术的主要原理是通过科学设置风量和风力形成集气罩内气压差,从而达到低耗能高效率的集气效果。④水环真空泵尾气排气管通入水溶液液面下,约1个月之内更换一次,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避免循环水中DMF积聚过多。

(2)二甲胺废气治理对策

二甲胺的治理是合成革行业的一大难题,其治理工艺有多种,有的工艺治理治理效果好,但耗煤量大,处理成本高。二甲胺处理技术于2008年在温州市取得了巨大突破,二甲胺治理的试点单位之一温州隆兴皮革有限公司在400万大卡的锅炉旁安装两台蒸气发生器,利用锅炉排出烟气的余热来加热循环水,使其变为110℃以上的水蒸气,进入脱胺塔,保证了脱胺塔的足量热能供给,脱胺效果较好。经环保部门检测,改变供热方式的脱胺塔设备处理后的二甲胺含量只有23ppm/m3,符合环保标准,与其他回收方法比较一年可节省成本100万元。另一种回收二甲胺废气的治理方法由烟台东洁环保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了专利,它包括:预热、脱胺、排水几个步骤,最后二甲胺尾气由真空泵抽出后最后送往锅炉焚烧,节能减排效果良好,与同类装置相比,所需热量和冷却水有所降低。建议环保部门比较方法,择优进行推广。

(3)苯类废气治理对策

由于合成革生产过程中大量使DMF、用苯,甲苯、二甲苯和丁酮等有机溶剂(生产线已经禁用甲苯,但树脂原料中仍含有甲苯),目前DMF通过喷淋吸收处理基本可以达标排放,但苯类、丁酮等物质,由于其不溶干水,只溶干部分有机溶剂,对其处理难度较大,部分企业排放浓度严重超标。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设计所和环龙环保科学研究院结合多年对有机废气回收治理的经验,组织专家开展科技攻关。设计并开发出专门针对合成革生产企业的苯类物质的回收治理装置,其工作原理是利用活性炭能对大多数物质进行高效率吸附,吸附后通过蒸汽解吸,经冷凝,分离后得到纯度较高的苯类混合液,混合液经调整比例后可直接回用生产。由于苯类废气的治理受成本的限制,国内企业治理效果不理想,苯类废气的治理应该成为今后环保工作的重点。

2规范管理,巩固和提高废水处理效果

合成革企业已经配备废水回收系统,但仍有部分企业废水系统处理能力和企业生产能力不匹配,环保部门要鼓励企业定期进行技改,配置大小合适的DMF废液储罐和塔顶水存储罐,鼓励采用合成革废水节能回收新工艺。此外,由于部分企业对生化系统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不甚了解,导致使用不当造成生化系统破坏,影响废水处理效果。例如,洗塔水和原料桶冲洗水用量少但cOD浓度严重超标,洗塔后一次性直接注入集水池会直接致死生化菌,必须单建蓄水池,然后每天将蓄水池中一定量的洗塔水混合其他废水再进行生化处理。即按照单次收集,每天少量处理原则,降低cOD浓度维持生化系统平衡。

3研究固废(残液)无害化处理技术,降低固废危害性

环保废水治理篇(4)

[中图分类号]F205;X1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2)07-0074-03

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方面。对此,辽宁已经作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这需要从经济能源消耗水平、能源消费与供给结构、环境污染治理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查找问题,采取对策。

一、经济能源消耗水平变化与比较

经济能源消耗水平,是指单位经济产出所消耗能源的多少。一般用经济能耗强度和是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来表示。前者,是反映能源消耗量与国内生产总值之间的比例关系的指标。指标值越大,说明单位产出所消耗能源的越多;反之越少。后者,是反映能源消耗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速度之间的比例关系的指标数据。指标值越大,说明单位产出增量所要消耗的能源增量越多;反之越少。改革开放以来,辽宁及全国经济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的变化与比较(见表1)。

表1中数据表明,改革开放以来,辽宁经济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大幅降低,但目前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辽宁能源消耗水平仍然较高。此外,辽宁能源生产增长与消费增长失衡,能源缺口率日益增大,这不利于辽宁经济稳定运行和能源消耗成本控制,需要采取措施,降低能耗水平,缓解能源供求矛盾。

二、能源消费结构与供给结构变化与比较

能源消费结构与供给结构,是指在能源消费与供给总量中,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水电等各类能源消费与供给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前者,取决于产业结构、产业升级、产品升级和经济增长等因素,影响着环境保护与治理难度与成本等。后者,取决于资源品种及其储量丰度、空间分布及地域组合、可开发程度及其开发利用技术水平与能力等因素。在一次能源(天然能源)供应基本自给、能源生产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能源生产结构决定着能源消费结构。在一次能源资源贫乏、能源产品依赖外部输入的情况下,能源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取决于产品来源、保证程度及相互替代的经济性。能源生产结构及其供给保证程度,制约着能源消费结构和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环境保护与治理难度与成本。辽宁及全国能源消费结构与供给结构变化与比较(见表2、表3)。

表2、表3中数据表明,改革开放以来,辽宁能源消费结构与生产结构有所改善,但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与生产结构特征尚未根本改变,新能源消费与生产相对不足。这不利于改善环境与环境治理,也不利于降低经济增长对不可再生资源——煤炭及石油的依赖程度,会制约经济可持续增长目标的有效实现,需要采取措施,改进能源供求结构,增加新能源、清洁能源消费与供给比重。

三、环境污染治理分析

环境污染治理,就是针对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现实问题,采取各种技术、经济、政策法律等措施,防控各类污染,降低各类污染程度,以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类自身和子孙后代的健康,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目标。辽宁及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情况的变化与比较(见表4)。

表4中数据表明,辽宁环境污染治理取得实效,亿元GDP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工业固体废物等指标明显好转,但目前有些指标仍然明显高于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是,亿元GDP工业废气排放量、亿元GDP烟尘排放量、亿元GDP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比全国水平高出19.9%、71.2%和68.8%;而亿元GDP废水治理设施、亿元GDP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亿元GDP“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分别比全国水平低20.0%、21.9%和57.6%。这说明;辽宁环境污染治理尤其是工业环境污染水平还有差距,废水治理设施相对不足,亟待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增加投入,加强环境污染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

四、对策建议

分析表明,辽宁未来经济发展中所要解决的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问题主要是:能源消耗水平较高、缺口率较大,需要降低能耗水平,减少能源供求矛盾;能源消耗与供给总量中,煤炭消耗与供给比重极大,石油消耗与供给也较高,新能源、清洁能源消费与生产相对不足,需要改进能源供求结构;工业废气、烟尘、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过多,废水废物治理设施不足,“三废”综合利用水平较低,需要加大投入,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能力与水平。

面对上述一系列问题,考虑到辽宁产业结构偏重、老化,局部地区煤炭资源枯竭,国际油价格极具波动性等现实情况,对辽宁加强节能减排与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加快产业结构及工业部门内部行业结构调整,降低二次产业及重化工行业所占比重,减少能源尤其是对煤炭和石油的相对需要量,改善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经济发展对煤炭与石油供给的依存度。

2.制定或改进各次产业、各种行业尤其是工业部门的能耗标准与环境保护政策,利用技术标准、价格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行政监督、法律制裁等多种手段,引导或迫使各次产业、各种行业、各个企业部门转变增长发展方式,加快技术进步、产业升级与产品升级,改进生产技术和手段,减少各种生产部门对各类能源的需要量和污染物排放量。

3.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排放;加大废物回收利用范围与能力,提高社会对污染物的再利用能力。

4.加强对环境污染源包括工厂排出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人们生活中排出的废烟、废气、噪音、脏水、垃圾,机动交通工具排出的废气和噪音,大量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的农田灌溉后流出的水,以及矿山废水、废渣等各类污染源的排查、分析与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

5.加大政府投入,增加公共环境治理尤其是废水治理设施投入,提高环境治理技术能力;利用税收政策、信贷政策、技术标准、行政监督、法律制裁等多种手段,引导或迫使企业增加环境污染治理设备与技术投资,提高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能力与水平。

6.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活理念与低碳生活方式,减少人们对一次性塑料制品、木制品、纸制品等一次性日常用品的使用,减少生活污染物的排放;要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化,加强对白色污染的处理,对废物再利用和清洁方面作出改进。

7.明确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与治理主体责任,加强行政监督和法律制裁,提高违规成本,迫使各类主体依法履行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与义务。

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与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类主体的共同努力。

环保废水治理篇(5)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指“三废”集中处理,是指冶炼企业依照县里的统一要求,将冶炼生产产生的“三废”进行集中处理。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冶炼企业。化工、再生造纸、建筑材料等行业的“三废”集中处理工作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由县环保局负责统一监督执行,县安监局、县金银管理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监督本实施办法的执行。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落实本辖区内的“三废”集中处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鼓励社会资金有计划投资建设“三废”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三废”集中处理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必须依法办理有关证照审批手续。建设项目防治污染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和使用。

第六条承担“三废”集中处理工作的单位必须建立建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三废”集中处理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三废”集中处理,实行有偿服务、微利运行,处理费用由“三废”产生单位负担。“三废”集中处置单位的处置设施、场所的退役费用应当预提,具体收费标准、提取和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县物价局会同县环保局另行制定。

第二章废气处理

第八条县人民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冶炼项目区配套建设区域废气集中处理设施,负责集中处理所在项目区内冶炼废气。县人民政府根据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要求,制定冶炼项目区废气集中处理分步实施工作规划,引导各冶炼项目区利用市场化运行机制建设好废气集中处理设施,确保全县冶炼废气集中处理工作取得新成效。配套建设冶炼废气集中处理设施的冶炼项目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督促项目区内冶炼企业与冶炼废气集中处理企业签定废气处理协议,并按照协议做好废气集中处理工作,减少冶炼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

第九条冶炼项目区冶炼废气集中处理设施建成运行后,项目区内冶炼企业排放的废气必须全部通过内部管网输送到集中处理设施进行末端处理。严禁冶炼企业废气未通过项目区内废气集中处理设施的有效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

第十条冶炼项目区废气集中处理企业根据冶炼企业废气排放量,按照物价等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依法收取“废气”处理费用,保证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冶炼废气集中处理企业必须对收集的冶炼企业废气进行有效处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后向环境排放。

第十二条未建设冶炼废气集中处理设施的冶炼项目区,必须进一步完善企业现有的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处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严禁冶炼废气未经处理或虽经处理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向环境进行排放。

第三章废水处理

第十三条县人民政府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冶炼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推广使用冶炼废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废水处理设施数量和规模必须符合全县冶炼企业废水处理总体要求,防止滥建废水处理设施。冶炼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规模由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和县金银管理局根据各自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第十四条各冶炼项目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冶炼项目区废水集中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冶炼项目区内混合废水必须经过项目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综合处理并达到国家标准后,方可向环境排放。各冶炼企业产生的废水经本企业污染处理设施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必须送往有处理能力的废水集中处理企业进行集中处理。

第十五条冶炼废水送废水集中处理企业处理的,废水产生单位应当根据县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及冶炼生产直接产生的废水总量及污染浓度,向冶炼废水集中处理企业交纳废水处理费用。

第十六条冶炼企业应按照环保要求不断完善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冶炼生产直接产生的废水经有效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第十七条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督促各冶炼企业与废水集中处理企业签定冶炼废水处理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将本企业不能处理或虽经处理但不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冶炼废水送往废水集中处理企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冶炼废水集中处理企业收集冶炼废水必须使用专门车辆,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做好运送数量登记。未经县环保局批准,不得擅自转移。

第十九条各冶炼企业在排污申报登记时,必须准确申报本企业上年度冶炼生产直接产生的废水排放总量,并预计当年冶炼生产直接产生的废水总量。县环保局根据冶炼企业申报的冶炼生产直接产生的废水排放总量和现场检查核实的冶炼生产直接产生的废水排放总量,制定冶炼企业生产直接产生的废水定期收集计划,并督促冶炼企业定期将废水送往废水集中处理企业进行末端处理。

第二十条冶炼废水集中处理企业必须对收集的冶炼生产直接产生的废水及时进行有效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冶炼废水集中处理企业在处理冶炼企业生产直接产生的废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必须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严禁直接向环境排放。

第四章废渣处理

第二十一条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的废渣处理场,负责冶炼废渣的集中处理工作。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废渣处理场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督促废渣处理场业主依法履行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各废渣处理场根据县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收集处理本区域内冶炼企业产生的废渣。严禁冶炼企业不按照要求处置冶炼废渣。严禁冶炼废渣处理场不按规定处置冶炼废渣。

第二十二条县人民政府鼓励各冶炼废渣处理场业主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对冶炼废渣进行末端处理。冶炼废渣处理场业主是废渣处理场的污染防治责任人,负责落实废渣处理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污染治理和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冶炼废渣处理场必须建立冶炼废渣处理工作台账,对入库冶炼废渣量、处理库内废渣量、能耗量进行登记管理。在废渣转移过程中严格履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未经县环保局批准,不得擅自转移。县环保局负责对各冶炼废渣处理场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根据冶炼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有关数据核实冶炼企业入库处理的废渣量。县安监局负责对建坝(库)的废渣处理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县中心渣处理场承担全县冶炼废渣的末端处理工作,其他废渣处理场内的废渣必须有计划地转运到县中心渣处理场进行末端处理。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冶炼项目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在冶炼项目区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冶炼“三废”集中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根据县环保局等职能部门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第二十五条“三废”集中处置单位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经县环保局批准,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设施,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由县环保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及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第二十六条“三废”集中处置单位违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规定,由县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并造成冶炼废水超标准排放或污染水环境并造成水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对建坝(库)的废渣处理场,安全设备未达标、设施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因溃坝、泥石流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追究项目业主和监督责任人的责任。

环保废水治理篇(6)

1 前言

尤溪县是我省的矿业大县,具有独特的成矿地质构造条件,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矿业开发事业从小到大,发展到如今,已成为尤溪县的主要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矿业经济产值从1985年的176.577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7.9亿元;从简单的采掘矿石发展到选矿、冶炼,为国家、地方财政和人民增加了收入,同时也带动了其它行业的发展,繁荣了经济。

由于受多山地貌的限制和雨季集中等气候因素的影响,以及乡镇及私营矿业无序开采,乱采滥伐,致使矿业开发在为尤溪县经济创造繁荣的同时,也危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质量保护,有的甚至造成人为灾害。尤溪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提出了许多综合治理的措施,努力发展绿色矿业,并已初见成效。福建省尤溪金东矿业有限公司建成选矿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实现零排放,为该县选矿企业做出了表率;在尾矿综合利用、回收有用元素、实现循环经济方面已做了大量的调查和试验研究工作。

2 尤溪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现状

2.1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尤溪县位于福建省中部,大地构造位置处于闽中裂谷带南段。地质构造和岩浆活动强烈,政和―大埔深断裂通过本区。分布地层主要有震旦系龙北溪组浅变质岩和侏罗系火山岩系;震旦系地层以“基底构造窗”形式断续出露。梅仙地区“基底构造窗”面积达53km2,其中赋存较多的矿产。

目前,已发现29个矿种,以铅、锌、金、银、铁、硫、大理岩、白云岩、透辉石等较丰富。已发现大小矿点130余处,其中规模达中型以上的矿床6处、小型矿床7处。据统计,铅锌金属储量达2607吨、金矿金属远景储量40吨;大理岩、石灰岩、白云岩等非金属矿产储量达1.5亿吨。已办理的采矿许可证62本,其中铅锌矿15本、金矿4本、大理岩 8本、石灰岩5本、白云岩8本,其它非金属21本。全县探矿证约有53本。另外,在矿产品深加工方面,建有金属矿选矿厂20余家,非金属加工厂百余家,冶炼厂3家,从业人员约3000人。全县铅锌矿设计生产规模达日处理约4000~5000吨矿石,日排出尾矿量约400~500吨,日消耗水资源12000~15000吨。

在铅锌(银)行情最好的2006年,全县26家铅锌选矿厂,年设计处理原矿能力183万吨,完成产值6.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的14家铅锌企业,实现产值5.9亿元,销售收入6亿元,利润总额2.1亿元,税金总额 1.1亿元。

2.2 环境保护现状

随着矿产资源开采、选矿、加工、冶炼产业的迅猛发展,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就业机会,繁荣了社会和经济。但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威胁,近几年问题更加突出。主要表现有如下几个方面:

(1)矿山“多、小、散、乱”,大矿小开,一矿多开,非法滥采、越层越界开采、私下转让、变相承包等时有发生;使矿山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难以到位。

(2)露天采矿在主要公路两侧造成林木破坏,形成“青山挂白”、“青山流泪”、“满目疮痍”,破坏水土保持。废石废碴随意倒置,不设栏碴或挡工墙,造成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导致毁坏农田及土地破坏,造成矿区生态破坏。

(3)地下开采,不按设计施工,形成地下采空区过大,造成冒顶垮塌或地面大面积陷落。

(4)选矿废水及尾矿未经净化处理,向河流排放,造成水污染,河水中重金属铅和镉、药剂和COD等含量超标。

(5)冶炼企业离村镇太近,环保设施不达标,排出的尾气中二氧化硫超标排放,造成空气严重污染。

(6)石粉厂加工防尘密封不好,造成空气粉尘严重污染。

(7)石粉加工、井下掘进、开采缺乏通风设备、防尘措施,影响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凡此种种危害都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生态环境。为此,尤溪县政府以梅仙地区为重点进行了涉铅矿山专项治理整顿,加大了对矿山秩序的整治与规划,稳步推进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工作,取得了一些工作经验。

3 尤溪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思考建议

3.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近年来发生的矿山地质灾害、潜伏的致灾隐患、恶化的矿山生产和生活环境向人们警示,单纯从技术角度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因此,矿山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及其发展趋势,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把矿山的防灾减灾与矿山企业、地区经济乃至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加强社会教育,提高人们防灾减灾意识。

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将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有关具体工作;经贸、水利、环保、交通、林业、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矿产资源的开发应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以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通过科学管理和必要的工程措施加以预防,同时对已存在的或难以避免的地质灾害开展积极有效的综合治理,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项目,坚决取消,只有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2 充分调查,科学规划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制定矿产资源综合开发规划,并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内容包括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废弃地复垦等。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规划阶段,应对矿区内的生态环境进行充分调查,建立矿区的水文、地质、土壤和动植物等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基础状况数据库。同时,应对矿床开采可能产生的区域地质环境问题进行预测和评价,注重对矿山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结合当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和现状,编制实施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规划。

3.3 严格监管,加强监督

3.3.1严格审批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规划,切实加强矿业权审批工作,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在勘查阶段,应查明矿区环境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对策建议;矿山设计阶段要分别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必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三废”达标排放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3.3.2加强监督

一是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日常环境执法监督,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和全程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督查督办、典型案件曝光等措施,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惩治力度。对恶意排污行为予以重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强化督查工作,确保环境违法案件一查到底,严防死灰复燃。二是各级国土部门要加强对矿山的监督检查,发现矿山开采过程中严重破坏生态林,造成水土流失、产生地灾隐患、污染环境和水源的坚决予以关闭和取缔。同时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排查工作,切实防范因非法开采而产生新的环境问题。三是建立环境保护的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一般大型矿山设置环保科,中、小型矿山建立科或组。矿山企业中的环境保护人员主要包括矿山环保科研人员,环境监测人员,污水治理人员,矿山企业防尘人员,保护设备维修人员,矿区绿化人员,复垦造田人员等。四是加强对矿山可能遭受或采矿活动可能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与防治,避免或减少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3.4 强化措施,多元投入

废弃矿山的治理是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重点,应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环保部和安监总局2008年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废弃矿井治理工作的通知》为契机,全面开展废弃矿井的调查摸底工作,编制治理计划,落实治理任务,并加强监督检查和验收。要因地制宜,分主次先后和轻重缓急,将城市周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区域的废弃矿山列入优先治理范围。

3.4.1建立多元化的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资金的投入机制

废弃矿山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核心是治理资金的筹措问题。应根据当地实际,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坚持多条腿走路,逐步建立和完善“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和恢复的新机制。一是全面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在采矿权申请时要求企业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缴纳保证金,以作为矿山边开采边治理的费用和矿山闭坑时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保证金的收取应以不少于预期治理费用为原则。二是对历史上废弃、已闭坑、无明确责任人和环境问题严重的矿区,设立政府专项资金,以国家投入为主,地方政府配套。专项资金可从政府有关涉矿的生态治理环境保护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安排一部分,在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安排一部分,也可在区位优势明显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后新增土地的有偿收益中安排一部分。三是坚持与土地复垦、土地整理相结合,多元化筹措资金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要实施政策倾斜,鼓励采矿权人自觉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四是部门联动,申请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专项资金,集中财力、物力,开展绿化和环境保护等工作。五是完善和创新管理体制,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治理,多途径、多渠道解决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资金。凡是与矿山治理工程有关的收费项目,能够减免的,要一律予以减免。

3.4.2强化措施,依法治理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可采取综合治理、景观再造、生态复绿及土地整理4种模式。如对塌陷区的治理要考虑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塌陷虽是地质灾害,但有时因改变了原始的地形地貌,变成新的景观,要注意将大的塌陷区根据实际情况分区域治理,并注意生物发展的多样性。可实施生物链工程,变废为宝,还可以进行土地复垦后收储再进行市场化运作,这样可以将塌陷的土地经过治理,整理成宜景则景,宜园则园,宜房则房,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要做到“新帐不欠,老帐渐清”,对管理混乱、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森林植被严重破坏的矿山企业,要及时查处,责令其停产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确无能力缴纳保证金或不能履行保护和恢复治理矿山生态环境义务的矿山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

矿山开采企业应将废弃地复垦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采取最合理的方式进行废弃地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提倡采用采(选)矿―排土(尾) ―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对于存在污染的矿山废弃地,不宜复垦作为农牧业生产用地;对于可开发为农牧业用地的矿山废弃地,应对其进行全面的监测与评估。矿山开采过程中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土等复垦措施,对露天坑、废石场、尾矿库、矸石山等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采用生物工程进行废弃地复垦时,宜对土壤重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鼓励推广采用覆岩离层注浆,利用尾矿、废石充填采空区等技术,减轻采空区上覆岩层塌陷。

3.4.3三废和尾矿的处理和综合利用

3.4.3.1废水、废气的处理和综合利用

一是鼓励将矿坑水优先利用为生产用水,作为辅助水源加以利用。二是采取修筑排水沟、引流渠,预先截堵水,防渗漏处理等措施,防止或减少各种水源进入露天采场和地下井巷。三是采取灌浆等工程措施,避免和减少采矿活动破坏地下水均衡系统。四是研究推广酸性矿坑废水、高矿化度矿坑废水和含氟、锰等特殊污染物矿坑水的高效处理工艺与技术。五是采用安装除尘装置,湿式作业,个体防护等措施,防治凿岩、铲装、运输等采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

3.4.3.2固体废物贮存和综合利用

环保废水治理篇(7)

我镇制革行业环境污染整治企业共有13家(负责人16个),占全区整治企业总数的68.42%。本次整治工作,一是企业多,时间紧,任务重;二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存在不够平衡、规模上有大小,生产上有不同结构;三是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放缓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经济效益也受到很大的影响,但我们必须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来进行彻底整治。

二、总体目标

制革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至2009年底前实现目标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治污设施配套,管理机制健全,总量控制有效,污染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治标准

本次整治全镇所有从事制革生产的企业,具体整治内容如下:

1.根据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制革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细化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以稳定达标排放为目标,全面完成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治理任务。

废水: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外排废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中的一级排放标准;符合纳管条件的必须达到纳管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应按阳光排污口规范要求设置,日排放废水300吨(含)以上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日排放废水300吨以下的企业安装废水流量计。各参与整治企业应建立完整的污染处理设施运行台帐,企业不具备化验条件的须委托*区皮业商会中心分析室对外排废水实行手工监测。

废气:锅炉须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装置,废气排放须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相应标准;磨革工序应配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粉尘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食堂应配置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须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规模”标准。

噪声: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的相应标准,周边环境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

固废:染料、助剂桶、污水站污泥等危废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进行收集、贮存,并由生产厂家回收或委托具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并做好台帐记录。厂内暂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工作。

2.落实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严格控制排污总量。

所有参与整治企业,须落实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通过淘汰落后设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中水回用等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总量控制在核定指标内。

四、具体要求

1.各企业必须委托资质单位进行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及污染治理工作,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质量。

2.明确责任,谁污染谁治理,一级对一级负责。

3.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改良生产工艺,从源头控制污染的产生,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和能源的消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环保废水治理篇(8)

作者:梁右东 单位:吉田拉链( 深圳) 有限公司

员工素质提高以后,才能在实际行动上支持公司的环保工作,如节约资源能源、垃圾分类等,为公司节省成本,提升经济效益,企业环境保护培训可分为公司级、车间级、岗位级三级,培训内容包括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知识、环境问题与企业的关系、环境管理体系知识、企业环保理念、节约资源能源的常识、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处理程序等。明确环境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企业环境管理机构一般应由环境保护综合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管理两个方面的专职机构组成,由厂级领导直接管辖,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主要行使监督职能,环境保护设施管理主要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综合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企业内环境统计数据的分析与汇总,环境目标的完成情况跟进,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环保培训的实施等;环境保护设施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废水、废气等污染治理设备的运行维护,废水、废气、噪声、土壤等的例行监测、污染防治技术的改进等。两个专职机构应资源共享、相互配合。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也可只设立环境管理机构,不分具体职能机构。环保设施管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投入巨大,只有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才能保证污染治理率和污染物的达标率,污染源才能得到有效控制,环保资金的投入才能获得较高的回报。所以,企业必须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环保人员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水平,以充分发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作用。企业应选择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防治环境污染的设备,建立环保设备台账,制定主要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及安排专门操作人员,建立重点环保设施的“设备运行记录”等。同时,在现场管理制度方面,落实分区、分工的承包管理。管理人员经常对自己所承包的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有效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在值班室内或在污染防治设施醒目的地方,按统一格式悬挂污染治理设施组织机构图、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图、污染治理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等。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监控工业固体废物的合理、合法处置影响到企业的社会形象,而且废物的回收利用可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是企业环境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对于工业固体废物,首先按照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断其是否危险废物。若属于危险废物,则要按照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做好危险废物储存、申报转移及联单填写工作,与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理协议,进行合法处理处置。

实施环境监测企业应配备专人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实施环境监测,定时定点监测厂区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对一些主要的环保设备安装测试平台,对监测数据认真做好记录和分析,及时掌握厂区环境状况的第一手资料,促进管理的深入和污染治理的落实,消除发生污染事故的隐患。对于监测频率较高的废水常规指标,宜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其它监测仪器视情况配备。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企业环保档案可分静态档案和动态档案。静态档案主要包括:企业简介,环保工作以及污染治理发展过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环评批复,环保设施设计、施工资料,环保“三同时”验收资料,排污许可证,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企业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企业环保技术人员设置情况,适用于企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等。动态档案主要包括:企业年度环境管理计划,监测报告,排污申报表,水费通知单,排污收费通知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处理协议,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环境事故记录,环保处罚及限期治理情况,环保培训记录、政府通知文件等。召开环境委员会环境委员会可分公司级和部门(车间)级,均宜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与公司安全委员会或其它委员会合并进行。环境委员会旨在加强环境信息交流,全员参与,对环境目标的达成进行监督和跟进,有利于环境管理体系的健康运作。公司级环境委员会的主要内容包括:(1)说明公司及各生产车间环境目标的达成情况,就不达标的原因及改善对策进行说明;(2)跟进环境改善事项的完成情况及实施效果;(3)环境内审、外审事项说明;(4)环境法律法规说明;(5)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说明;(6)环境监测结果报告;(7)环境保护知识宣传;(8)其它环境保护相关内容。部门(车间)级环境委员会可以部门(车间)为主体进行简化。重视环保标识做好企业的环保标识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利于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节约资源能源,降低企业成本,更有助于提升企业环保形象。企业内部环保标识一般包括:废气排放源、废水排放源、噪声排放源等污染源标识;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走关灯、节约资源,爱护花草等提示性标识;废气洗涤塔、危险废物储存点、再生纸收集箱等设施性标识。及时收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随着中国环保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的违法行为和环境事故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巨大的代价。因此,企业须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其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彻底消除不符合项目。同时,应定期从各个渠道获取法律法规、环保政策的最新信息和动向,为管理者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使企业的发展符合国家环保发展政策,避免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如企业的产品、原料等涉及进出口业务,则还需关注进出口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避免违法产生严重后果。实施环境管理自主基准企业在保证达标的条件下,可以自行制定比法定标准更为严格的自主管理基准,并通过自身工艺技术水平的提升实现该基准。这样做的意义在于:(1)由于平时以更为严格的标准要求进行,因此可进一步降低企业超标排放的可能性;(2)可提前满足不断更新、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始终在行业内占有技术优势;(3)从环境友好的角度考虑,企业应不断改善自身的生产技术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不断降低污染物的排放,追求更高的企业价值。

现代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不应只是做好对环境影响的监督管理,还要追求绿色管理模式,将环境保护观念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之中,将环境管理延伸到消费领域,从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着手来控制污染与资源节约,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增长,达到企业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为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寻找出路。环境管理本身是动态的过程,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不存在标准的或一成不变的管理模式、管理方式和手段,因此,企业还应当及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使环境管理的成效最优。

环保废水治理篇(9)

2生物技术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2.1生物技术在废水处理中的应用。运用生物技术对废水进行处理不同于用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对废水进行处理,生物技术主要是利用微生物将废水中的有毒物质及污染物转化成无毒的,从而达到净化水环境的目的,运用生物技术净化废水由于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运用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对废水进行处理会投入很大的成本,而生物技术是最经济的方法,运用生物技术对废水进行处理不仅能够达到净化水环境的目的还可以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生物技术处理废水就是在废水中放养能够净化水环境,对水环境中的污染物能够发挥作用的水生动物或水生植物,生物技术在废水治理中有很大的发展前景,而且生物技术的运用也符合我国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生物技术在废水处理中具有降解有毒物质,转化污染物等净化水环境的能力。与化学方法和物理方法比较来看,生物方法能够连续的对废水进行处理,运用生物方法处理污水还可以在水中放养一些真菌类的微生物,这些微生物对难降解的物质有显著效果。由于我国工业的迅速发展,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为了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是我国环境部门的首要任务。生物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生物技术也是最经济的环境污染治理方法。

2.2生物技术在废气净化处理中的应用。生物技术不仅可以应用于废水处理中还可以应用于废气净化处理中。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工业企业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显著的提高,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私家车,这严重地污染了我们的生活环境,现在许多人们出行的时候都戴着口罩,这都是汽车尾气和工业废气的肆意排放造成的,空气中有大量的悬浮物和灰尘,现在的环境问题已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我国的环境治理部门已采用各种方法来净化空气,其中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生物方法,同时生物方法也是最经济的。采用生物方法对环境污染进行治理,主要是应用生物的过滤功能、洗涤功能和吸附功能来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采用生物技术还有经济实惠、效率高、环保节能、安全的优点,运用生物技术来净化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显著的效果,净化空气不仅是我国环境污染治理部门的责任也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为了保证我们呼吸的空气是没有污染物的每个市民可以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像如果没必要的话尽量不要开私家车多乘公交车上下班,这样既省钱又能减少汽车尾气对空气的污染,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2.3生物技术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的应用。经过生物技术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可作为作物生长的优质有机肥料,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部分资源化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近年来,国外采用机械快速堆肥工艺,发展用蚯蚓床处理有机垃圾和粪便、处理城市垃圾,不仅可以将城市有机废弃物转变为肥效高且无臭味的蚯蚓粪土而且还能获得大量蚯蚓作医药原料。

2.4生物技术在环境污染修复中的应用。生物修复技术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产生和发展的清除和治理环境污染的生物工程技术,生物特有的分解有毒有害物质的能力,去除污染环境如土壤中的污染物,达到治埋环境污染的目的。生物修复技术最成功的例子是应用投加营养和高效降解菌对油轮泄漏造成的污染进行处理,取得非常明显的效果,使得近百公里海岸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此后该技术被不断扩大应用于环境中其他污染类型的治理。

环保废水治理篇(10)

中图分类号:X7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3)19-0127-01

管理和控制乡镇污水防治的过程中,要对各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不仅要分析预防和处理的重要过程,除此之外还要对那些冗杂的意外情况和特殊情况进行分析。要充分分析那些与乡镇污水隐患有关的情况,并在其发生时要妥善处理,否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乡镇污水防治的质量或安全。考虑到影响乡镇污水的防治有诸多因素,这就对污水防治的管理人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对于乡镇污水防治这一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项目而言,其防治技术管理人员应该理论结合实际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充分利用人力、财力、物力,从根源上提高乡镇污水的防治水平。下面就节约用水、推广废污水处理新技术、提高对废污水的综合利用、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对乡镇污水的防治技术与发展进行分析和探讨。

1 乡镇污水的防治技术与发展

1.1 节约用水是乡镇污水防治的根本措施

节约用水,缩减干净水的用量,可以防范并及时控制环境污染问题、大大缩减生产和生活排放的废污水,在实践中节约用水可体现在两点:1)平日生活中,我们要节约用水就一定要避免阀门毁坏以及淘米洗菜而引起的水流不止的现象;2)生产进程里需要贯彻节水的观念。这两点里第二点是有非常巨大的前景,也需要得到广泛的关注。在这点上,我们可以通过推广学习先进工艺、改进生产技术等方法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1.2 推广废污水处理新技术是乡镇污水防治的重要基础

乡镇通常是建立于偏僻地区的,地形大都很复杂,当集中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污水进行统一处理时,会发现成本较高并且处理比较困难。所以,我们要依据乡镇的枢纽设置与整体规划对废污水进行分类集中,之后在利用相关处理技术统一处理。

过去为了节约投资成本,我们通常用些普通简单的方法进行废污水处理,这样的后果是效率低、效果差。因此,我们处理生产和生活产生的废污水时,要关注处理效果好、投资成本少、能源消耗低的此类先进技术,并减少污染物的残留比率,以保证最后成果达到排放或者回收利用的标准。下面简要介绍一种废污水处理新技术。

DH高效(旋流)废水净化器是一种将物理、化学反应有机地融合在一起,集成了直流混凝、临界絮凝、离心分离、重力分离、动态过滤及污泥浓缩沉淀技术,短时间(25 min~30 min)内在同一罐体中完成废水快速多级净化的一体化组合设备,适合于处理含高浓度悬浮物的沙石料加工系统废水和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该系统取代了传统的搅拌混凝反应、沉淀、刮泥、提升、过滤、反冲、污泥浓缩等繁琐的工艺流程及构筑物体系,具有工艺流程短,运行稳定可靠,处理能力强、效率高,占地面积小,出水水质好等优点。

1.3 提高对废污水的综合利用是乡镇污水防治的关键所在

我们将乡镇生产和生活产生的废污水有效利用,就是对整个过程中的用水计划进行重新规划、适当调整,使得废污水在处理之后达到可以回收利用的标准,从而再次应用于生产过程中,废污水处理效果好有利于减少污染物、废污水的排放,更能防止水污染现象的出现。某些执行国家里的I类与II类的保护与水环境功能的湖泊河流尤其要对废污水的处理加以重视。

对废污水的集中有效利用主要是进行雨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的处理。对生产废水的处理利用的方法为:把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废水以及沙石料加工系统冲洗废水等集中,加以处理直至达标后再应用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混凝土养护、场地降尘、厕所冲洗以及模板湿润等;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利用的方法是:集中日常生活中的污水,加以处理直至达标,并应用于灌溉农田与周围林地以及冲洗厕所等;还有一个重要的水源是乡镇所在地的降雨,每年全国平均降雨量大概是643 mm,但是这部分水源会由于乡镇面积大小与乡镇所在地区而发生变化,并且收集起来存在问题,只能依据乡镇的具体情况进行收集,之后进行简单处理或者直接应用于生产。

对乡镇废污水进行处理加以利用时,要综合考虑管网的布置、清水池的大小与位置、降雨的集中方法、废污水的处理技术等几个要素,从而我们可以更好更快的进行处理利用废污水。

1.4 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是乡镇污水防治的成功之源

防治乡镇生产和生活过程中的水污染有一个非常关键的措施:加强管理。管理部门需要成立相关专业的环境管理机构负责乡镇的环境监管,制定相关环境保护的各种规章制度并监督完成,向乡镇人民宣传保护水环境的重要作用与水资源匮乏短缺的严重,让人民深入了解并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坚持严格监测废污水处理设备的出水情况,对水中杂质污染物浓度过高或者已经破坏水体功能的情况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有效控制突然发生的状况;外聘环境监管部门,全面监控,避免其可能影响或破坏水环境的情况,核实相关单位是否已经实地进行对环境的投资与保护。

除此之外,要多多建立垃圾站,将日常人家的生活垃圾收集起来加以分类处理,对将垃圾投入河流的行为加以监管惩罚;将建筑物、文物、坟地、厕所等按照相关处理办法进行清洁工作,以保障水资源的正常。总的来说,我们要坚持防治各种水污染从而为整个乡镇乃至其下游河段水环境营造一个干净、无污染的环境。

2 结束语

总而言之,乡镇污水的防治就是为了能综合提高乡镇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指标。从表面上来看,乡镇污水的防治对策就是指该乡镇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需要的一系列有关水污染防治质量、安全、成本等方面的管理措施。这就应证了上文所说的,乡镇污水的防治带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色彩。由此可见,其对乡镇的发展影响重大,在整个乡镇建设和日常生活中均起重大作用,所以,要科学有效的管理乡镇,严格地将乡镇污水的防治对策落实下去,就要求管理人员对乡镇污水的防治技术格外重视。

参考文献

[1]张超,赵素丽,张圆圆.新泰市 因地制宜 推进乡镇污水集中处理[J].城乡建设,2013(06).

环保废水治理篇(11)

全面排查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认真检查各有关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及信息档案,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制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对象

(一)重点区域

1、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集中区域: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镇项目集中区;

2、环境敏感区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沿河、沿海区域;

3、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区域:经济开发区、车王镇五营项目集中区;

4、其他项目集中区域:经济园区、各乡镇(街道)项目集中区。

(二)重点范围

1、重点园区: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集中区域,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区域;

2、重点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铬盐行业企业,多晶硅行业企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企业,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涉重金属企业,船舶修造企业,医疗卫生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化学品环境管理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针对化学品特性或特征化学污染物要求、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或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补做或补充完善环境风险评价,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重点核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正式生产的,一律停止生产。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针对特征污染物开展监督性监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处罚,限期治理;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限期改正,依法处罚;对未按期落实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境隐患整治情况。历次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隐患整治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执行情况、环境应急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未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的,责令限期改正,督促企业结合自身危险化学品特点,查清环境风险源,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4、废弃危险化学品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情况。对贮存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未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的、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未按规定期限向环保部门报送联单的、未在规定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以及拒绝联单检查的,依法给予处罚。禁止将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作为一般废物处置。

5、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集中区环境保护情况。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集中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园区内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园区内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运转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及污泥处置情况。对未做规划环评的,按照有关规定,限期补做规划环评,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6、环境敏感区域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立即予以取缔,拆除生产设备及已设置的排污口,清除原料及产品;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予以关闭。

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信息公开情况。今年10月底前,各危险化学品产生、运输和经营企业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生产工艺、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设施、环境应急措施以及主要原辅材料、产品、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毒理性质和物质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处置等情况,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同时,按照环保部《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的标准要求,每年向社会企业年度环境报告。

(二)危险废物整治内容

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申报登记年报表和季报表齐全。完善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各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和经营企业将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产能、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和危险废物名称、数量、毒理性质及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处置等情况,于今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同时,危险废物重点企业每年向社会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和处置等情况。

(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情况。按年度制定管理计划,内容包括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以及按月(季、年)转移(频次)计划。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管理计划和管理台帐及时报环保部门备案。管理计划内容发生重大改变,应及时变更申报。

(3)危险废物贮存及场所建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完好无损且标识明确。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贮存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4)危险废物现场环境管理情况。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产生量及去向并在车间、贮存(库房)场所等显著位置悬挂。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规章制度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标语等在厂区显著位置悬挂。

(5)危险废物处置及转移联单执行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或者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利用自有设施采取资源化利用措施的,要说明利用的技术、设备、产品以及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情况;委托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每批次转移联单保存齐全。

(6)危险废物标识情况。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示标签设置相应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7)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绘制地形示意图,标明单位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的道路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的位置并在场区显著位置张贴。定期组织实施应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应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与处置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8)企业职工业务培训情况。定期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业务培训,保证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二次,培训教材(结合本单位实际自编)、讲课记录、影像资料等保留齐全。

2、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排查

重点对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企业以及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流程、产生环节、物料平衡、排污申报登记数量、处置合同、台帐、发票、档案等,全面掌握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

(1)铬盐行业:

①现有铬盐生产企业年后产生铬渣治理情况。年以来历年铬渣的产生量、处置量、现有堆存量,在年年底前是否完成全部处置任务;

②铬渣贮存、处置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情况。铬渣堆存方式及堆存场所是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铬渣处置方式是否符合《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包括对铬渣解毒效果的监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委托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处置的,是否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③铬盐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新建铬盐生产项目情况,包括是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是否包含铬渣处置方案;是否配套建设铬渣处置设施;技术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2)多晶硅行业:

①产生四氯化硅的多晶硅生产企业。四氯化硅产生量、贮存量、自行利用处置量和转移量;是否建有四氯化硅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委托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利用处置的,是否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利用处置单位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

②利用四氯化硅为原料的生产企业。接收四氯化硅的来源,接收量、贮存量及利用量,是否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③年新建企业是否符合《多晶硅行业准入标准》要求;

④多晶硅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3)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企业:

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所接收危险废物是否非法转移;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达标情况。

②处置选矿、冶炼、电镀、电路板生产企业灰渣、污泥和废液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

(4)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重点检查列入名录(包括临时)的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以及家电以旧换新定点拆解处理单位,在拆解利用过程中其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拆解后的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处置量以及最终处置去向;家电以旧换新定点拆解处理单位是否如实申报接收和拆解处理数量,是否存在骗取国家资金补贴行为。

(5)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建立污泥管理台账情况,是否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污水处理厂是否定期向环保、住建部门报告污泥处置情况;工业污水比例较高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是否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检查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和转移量,污泥接收处置单位处置量及最终去向,是否存在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标准

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针对问题集中整改,确保达到“八个一”的标准要求。

(一)一套管理台账。建立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以及产生、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

(二)一套管理制度。建立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规章制度、环境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制度等,并在厂区显著位置悬挂。严格落实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贮存和处置利用设施管理制度、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危险废物季报制度等。

(三)一处贮存场所。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和化学品集中贮存场所,做到防渗、防淋、防泄漏,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在贮存场所显要位置及盛装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所设标志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要求。

(四)一处信息公开栏。在各单位厂区大门口设置一处统一规格的信息公开栏,公布本单位的生产工艺、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设施、环境应急措施以及企业、园区、有关部门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公开主要原辅材料、产品、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毒理性质和物质产生、贮存、去向、利用、处置等情况。

(五)一套标识标志。在污染防治设施各构筑物及排污口、固体废物贮存(产生、处置)场所等设置样式统一、内容完整的标志牌,标明构筑物名称、规格、作用、处理效果等。

(六)一套档案资料。集中建立企业环评及环保验收、环境应急预案及演练、企业信息公开、管理台帐、职工业务培训,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处置及转移联单等档案资料,做到资料齐全、格式统一、规范完善。

(七)一套宣传标语。在厂区显著位置粉刷有关加强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永久性宣传标语和警示标语。

(八)一套现场展板。在厂区显要位置设立企业环保工作展板,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污染治理设施以及危险废物或化学品管理工作等。在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化学品生产处置情况展板,标明生产工艺流程、产生环节、产生量和去向等。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0月25日—10月31日):制定《县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规范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全县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建立单位名录。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1日—11月20日):各有关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环保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园区管委会协调配合,对有关企业进行逐家排查,认真填写《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保执法检查表》、《县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集中区环保执法检查表》和《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保执法检查表》,督促企业限期进行整改,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建立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档案,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产量、用量和危险废物的类别、产生量、利用量及处置量。

(三)总结上报阶段(年11月21日—11月30日):按时完成《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系统》中有关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相关信息的填报,对全县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完成检查工作报告并报县政府。做好迎接上级环保部门的督查检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具体抓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和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做到统一部署、全面协调、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环保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检查并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二)深入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结合污染源普查、排污申报登记、环保专项行动和日常环境监管情况,重点加大化学品生产企业、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企业、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力度。要逐一核查,不留盲点,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建立档案,做到一厂一档。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彻查到底,限期整改到位,督促铬盐生产企业按要求加快铬渣处置进度,没有四氯化硅经营许可证的限期办证。发现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及时报告县政府和环保部门。排查要层层把关、责任到人,检查、审核等各个环节都要签字确认。认真梳理涉及危险化学品、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企业危险废物污染纠纷和投诉举报、案件。加大投诉和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及时公布调查、查处和调解结果,积极稳妥化解污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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