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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试用期个人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06-02 19:21:56

报关员试用期个人总结

报关员试用期个人总结篇(1)

通过社会公开询价方式最终确定委托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

计划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 139 名和卫计系统合同制工作人员 27 名。岗位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2017 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1,见附件 1)和《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2017 年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2,见附件 2)。

二、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和合同制两种方式管理,不占编制。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劳动合同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人员资格,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薪酬待遇

考试合格后试用期为两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2000 元,试用期结束后经考察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 2600 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缴纳五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纳,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个人和单位承担。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现户籍地为呼和浩特市范围(在回民区服务期满的六类基层项目人员户籍地可放宽至内蒙古地区),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1 日;

4.年龄在 18 周岁(含 18 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或 35 周岁(含 30 周岁和 35 周岁)以下(1987 年 12 月 15 日或 1982 年 12 月 15 日至 1999 年 12 月 15 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1、2;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凡身体条件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情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提前声明,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和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网址:nmglyrl.com)。

报名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9 时---2017 年 12 月 30 日 17 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1、2),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2017 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和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 2 寸数码彩照(jpg 格式,大小为 20KB 以下),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服役经历)。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需求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报名系统登录用户名及密码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资格初审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 2 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审查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9 时--12 月 31 日 17 时。

报考人员对《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0471—5224222。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费为 100 元。

缴费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9 时--12 月 31 日 24 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至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考生因个人原因未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 1 ︰4 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 6 位招聘计划数,由回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其招聘计划。

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并已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用工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经用工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回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 2018 年 1 月 8 日 9 时--1 月 9 日 17 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 100 分。

考试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试卷出现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2018 年 1 月 14 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各类岗位招聘计划数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具体时间请考生笔试结束后随时关注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官网进行查询)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打印《面试准考证》,未经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 10 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8 (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5.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回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6.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 100 分。

(二)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 1︰1 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六)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

体检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 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 10 13 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公示与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官网(网址:nmglyrl.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 7 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018 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本次聘用人员的用工形式分为派遣制和合同制两种用工性质。

派遣制用工形式是本人与指定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和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合同制用工形式是本人与报考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信息均以网上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三、其他

(一)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唯一授权委托组织报名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nmglyrl.com)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522422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3820056(回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四)回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次招聘全程监督

附件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报关员试用期个人总结篇(2)

本次招聘职位10个 (详见《2016年潮州市纪委属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专业和其他条件与各个招聘职位相对应)。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后出生人员。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潮州日报》、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向社会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潮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地址: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联系人:刘鹏飞,联系电话:0768-2286520。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考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文字表达水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职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务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可推迟检查。体检费用由市纪委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 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职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点击下载>>>1-3.zip

1、2016年潮州市纪委属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报关员试用期个人总结篇(3)

正文

测试报告是测试阶段最后的文档产出物,优秀的测试经理应该具备良好的文档编写能力,一份详细的测试报告包含足够的信息,包括产品质量和测试过程的评价,测试报告基于测试中的数据采集以及对最终的测试结果分析。

下面以通用的测试报告模板为例,详细展开对测试报告编写的具体描述。

PARTⅠ首页

0.1页面内容:

密级

通常,测试报告供内部测试完毕后使用,因此密级为中,如果可供用户和更多的人阅读,密级为低,高密级的测试报告适合内部研发项目以及涉及保密行业和技术版权的项目。

XXXX项目/系统测试报告

报告编号

可供索引的内部编号或者用户要求分布提交时的序列号

部门经理______项目经理______

开发经理______测试经理______

XXX公司XXXX单位(此处包含用户单位以及研发此系统的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0.2格式要求:

标题一般采用大体字(如一号),加粗,宋体,居中排列

副标题采用大体小一号字(如二号)加粗,宋体,居中排列

其他采用四号字,宋体,居中排列

0.3版本控制:

版本作者时间变更摘要

新建/变更/审核

PARTⅡ引言部分

1.1编写目的

本测试报告的具体编写目的,指出预期的读者范围。

实例:本测试报告为XXX项目的测试报告,目的在于总结测试阶段的测试以及分析测试结果,描述系统是否符合需求(或达到XXX功能目标)。预期参考人员包括用户、测试人员、、开发人员、项目管理者、其他质量管理人员和需要阅读本报告的高层经理。

提示:通常,用户对测试结论部分感兴趣,开发人员希望从缺陷结果以及分析得到产品开发质量的信息,项目管理者对测试执行中成本、资源和时间予与重视,而高层经理希望能够阅读到简单的图表并且能够与其他项目进行同向比较。此部分可以具体描述为什么类型的人可参考本报告XXX页XXX章节,你的报告读者越多,你的工作越容易被人重视,前提是必须让阅读者感到你的报告是有价值而且值得浪费一点时间去关注的。

1.2项目背景

对项目目标和目的进行简要说明。必要时包括简史,这部分不需要脑力劳动,直接从需求或者招标文件中拷贝即可。

1.3系统简介

如果设计说明书有此部分,照抄。注意必要的框架图和网络拓扑图能吸引眼球。

1.4术语和缩写词

列出设计本系统/项目的专用术语和缩写语约定。对于技术相关的名词和与多义词一定要注明清楚,以便阅读时不会产生歧义。

1.5参考资料

1.需求、设计、测试用例、手册以及其他项目文档都是范围内可参考的东东。

2.测试使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指标、公司规范和质量手册等等

PARTⅢ测试概要

测试的概要介绍,包括测试的一些声明、测试范围、测试目的等等,主要是测试情况简介。(其他测试经理和质量人员关注部分)

2.1测试用例设计

简要介绍测试用例的设计方法。例如:等价类划分、边界值、因果图,以及用这类方法(3-4句)。

提示:如果能够具体对设计进行说明,在其他开发人员、测试经理阅读的时候就容易对你的用例设计有个整体的概念,顺便说一句,在这里写上一些非常规的设计方法也是有利的,至少在没有看到测试结论之前就可以了解到测试经理的设计技术,重点测试部分一定要保证有两种以上不同的用例设计方法。

2.2测试环境与配置

简要介绍测试环境及其配置。

提示:清单如下,如果系统/项目比较大,则用表格方式列出

数据库服务器配置

CPU:

内存:

硬盘:可用空间大小

操作系统:

应用软件:

机器网络名:

局域网地址:

应用服务器配置

…….

客户端配置

…….

对于网络设备和要求也可以使用相应的表格,对于三层架构的,可以根据网络拓扑图列出相关配置。

2.3测试方法(和工具)

简要介绍测试中采用的方法(和工具)。

提示:主要是黑盒测试,测试方法可以写上测试的重点和采用的测试模式,这样可以一目了然的知道是否遗漏了重要的测试点和关键块。工具为可选项,当使用到测试工具和相关工具时,要说明。注意要注明是自产还是厂商,版本号多少,在测试报告后要避免大多工具的版权问题。

PARTⅣ测试结果及缺陷分析

整个测试报告中这是最激动人心的部分,这部分主要汇总各种数据并进行度量,度量包括对测试过程的度量和能力评估、对软件产品的质量度量和产品评估。对于不需要过程度量或者相对较小的项目,例如用于验收时提交用户的测试报告、小型项目的测试报告,可省略过程方面的度量部分;而采用了CMM/ISO或者其他工程标准过程的,需要提供过程改进建议和参考的测试报告-主要用于公司内部测试改进和缺陷预防机制-则过程度量需要列出。

3.1测试执行情况与记录

描述测试资源消耗情况,记录实际数据。(测试、项目经理关注部分)

3.1.1测试组织

可列出简单的测试组架构图,包括:

测试组架构(如存在分组、用户参与等情况)

测试经理(领导人员)

主要测试人员

参与测试人员

3.1.2测试时间

列出测试的跨度和工作量,最好区分测试文档和活动的时间。数据可供过程度量使用。

例如XXX子系统/子功能

实际开始时间-实际结束时间

总工时/总工作日

任务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总计

合计

对于大系统/项目来说最终要统计资源的总投入,必要时要增加成本一栏,以便管理者清楚的知道究竟花费了多少人力去完成测试。

测试类型人员成本工具设备其他费用

总计

在数据汇总时可以统计个人的平均投入时间和总体时间、整体投入平均时间和总体时间,还可以算出每一个功能点所花费的时/人。

用时人员编写用例执行测试总计

合计

这部分用于过程度量的数据包括文档生产率和测试执行率。

生产率人员用例/编写时间用例/执行时间平均

合计

3.1.3测试版本

给出测试的版本,如果是最终报告,可能要报告测试次数回归测试多少次。列出表格清单则便于知道那个子系统/子模块的测试频度,对于多次回归的子系统/子模块将引起开发者关注。

3.2覆盖分析

3.2.1需求覆盖

需求覆盖率是指经过测试的需求/功能和需求规格说明书中所有需求/功能的比值,通常情况下要达到100%的目标。

需求/功能(或编号)测试类型是否通过备注

[Y][P][N][N/A]

根据测试结果,按编号给出每一测试需求的通过与否结论。P表示部分通过,N/A表示不可测试或者用例不适用。实际上,需求跟踪矩阵列出了一一对应的用例情况以避免遗漏,此表作用为传达需求的测试信息以供检查和审核。

需求覆盖率计算Y项/需求总数×100%

3.2.2测试覆盖

需求/功能(或编号)用例个数执行总数未执行未/漏测分析和原因

实际上,测试用例已经记载了预期结果数据,测试缺陷上说明了实测结果数据和与预期结果数据的偏差;因此没有必要对每个编号在此包含更详细的说明的缺陷记录与偏差,列表的目的仅在于更好的查看测试结果。

测试覆盖率计算执行数/用例总数×100%

3.2缺陷的统计与分析

缺陷统计主要涉及到被测系统的质量,因此,这部分成为开发人员、质量人员重点关注的部分。

3.3.1缺陷汇总

被测系统系统测试回归测试总计

合计

按严重程度

严重一般微小

按缺陷类型

用户界面一致算法接口文档用户界面其他

按功能分布

功能一功能二功能三功能四功能五功能六功能七

最好给出缺陷的饼状图和柱状图以便直观查看。俗话说一图胜千言,图标能够使阅读者迅速获得信息,尤其是各层面管理人员没有时间去逐项阅读文章。

图例

3.3.2缺陷分析

本部分对上述缺陷和其他收集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缺陷综合分析

缺陷发现效率=缺陷总数/执行测试用时

可到具体人员得出平均指标

用例质量=缺陷总数/测试用例总数×100%

缺陷密度=缺陷总数/功能点总数

缺陷密度可以得出系统各功能或各需求的缺陷分布情况,开发人员可以在此分析基础上得出那部分功能/需求缺陷最多,从而在今后开发注意避免并注意在实施时予与关注,测试经验表明,测试缺陷越多的部分,其隐藏的缺陷也越多。

测试曲线图

描绘被测系统每工作日/周缺陷数情况,得出缺陷走势和趋向

重要缺陷摘要

缺陷编号简要描述分析结果备注

3.3.3残留缺陷与未解决问题

残留缺陷

编号:BUG号

缺陷概要:该缺陷描述的事实

原因分析:如何引起缺陷,缺陷的后果,描述造成软件局限性和其他限制性的原因

预防和改进措施:弥补手段和长期策略

未解决问题

功能/测试类型:

测试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偏差

缺陷:具体描述

评价: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也就是这些问题如果发出去了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PARTⅤ测试结论与建议

报告到了这个部分就是一个总结了,对上述过程、缺陷分析之后该下个结论,此部分为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以及高层经理关注,请清晰扼要的下定论。

4.1测试结论

1.测试执行是否充分(可以增加对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和功能性描述)

2.对测试风险的控制措施和成效

3.测试目标是否完成

4.测试是否通过

5.是否可以进入下一阶段项目目标

4.2建议

1.对系统存在问题的说明,描述测试所揭露的软件缺陷和不足,以及可能给软件实施和运行带来的影响

2.可能存在的潜在缺陷和后续工作

报关员试用期个人总结篇(4)

全省共设置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1075个,计划招录总人数为1666名,其中:省直单位323名、市州1343名。共设置参公工作人员招录职位406个,计划招录总人数为530名,其中:省直单位102名、市州428名。(以的《职位简表》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3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安全、司法机关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0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考察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根据《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甘人社通〔2014〕480号)的有关规定,我省58个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基层招录单位驻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职位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8.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10.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并注明年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并达到要求的年限。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公益性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等,计算时间为2016年3月5日以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1.招考职位要求报考人员有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被当地安排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已被当地安排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不能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职位,只能在取得原单位同意后,以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其他职位。

12.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在职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

1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根据《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务实施细则》(甘人社厅发〔2014〕21号),笔试考务工作在“省考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省考录办”进行协调和监督,省网上报名和笔试实施单位承担并组织实施,各市州笔试考务实施单位承担本行政辖区内笔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rst.gansu.gov.cn),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及《报考指南》、《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甘人社通〔2013〕516号)等附件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职位简表》,详细了解招录单位、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资格条件等,再确定报考职位。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5日08:00至3月11日24:00,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报考指南》等附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省考录办”负责对各市州和省直招录单位就政策方面的书面请示进行答复;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网上报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信息办公室负责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2.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由职位所在的市州和省直招录单位负责,时间为2016年3月5日08:00至12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应及时、认真、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否则由相关单位和人员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3月5日至3月12日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3月5日08:00至3月11日24: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12日00:00至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5日10:00后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报名序号,并务必牢记,以便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分数。

5.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3月13日09:00至3月20日16:00登录省人社厅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2吋证件照片(按《招考公告》附件中的《网上报名、确认基本步骤》操作)。并根据《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为确保考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报考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单位报考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市州以下单位报考人员报送市州考录办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3月11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根据《关于减免残疾人考生报名考试费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80号),残疾人也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上述人员在报名确认时只上传照片,不进行网上缴费,直接与当地考录办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残疾人凭相关证件(复印件),经省、市州考录办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费用手续。其中,报考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单位的在“省考录办”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报考市州及以下单位的到所在市州考录办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4月10日09:00至4月23日08:00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不得遗失。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本次考录工作,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5。对国务院确定的我省58个国家连片特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机关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特殊职位,其开考比例报经“省考录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适当降低,按照《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甘人社通〔2014〕480号)执行。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地点

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单位和甘肃矿区公安局报考人员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笔试,市州以下单位报考人员在所在市州考区参加笔试。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线路,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

2016年4月23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四)携带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应试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5月中旬公布,应试人员可通过语音查分平台16887777查询,也可在省人社厅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招录单位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项目服务证和职称证书等)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证明材料等,按照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甘人社〔2013〕516号),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职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录单位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省、市州考录办分别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国务院确定的我省58个国家连片特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机关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各市州考录办初步进行职位合并,上报“省考录办”审定并公布全省职位合并方案。省、市州考录办分别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时间、地点、所带证件、要求和招录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各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各招录单位通知报考本单位应试人员按期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七、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安全、司法机关警察职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体检前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上述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市州考录办按考区组织,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要随时关注省人社厅网站、各市州人社局网站的有关体能测评通知。

八、考试总成绩确定

应试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总和)÷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省、市州考录办按考区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必须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市州考录办安排报考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省、市州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民警察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经省、市州考录办核准后,按该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录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填写《甘肃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考察不合格者,经省、市州考录办按考区审定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个别职位报考人员提出放弃的,若有正当理由,经“省考录办”审批方可递补;若无正当理由,不能递补。截止本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和审批录用

省直地厅级以上招录单位、市州考录办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人员中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录单位负责核实。若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试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新录用人员须接受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本人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审批录用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

十二、监督检查

为保证本次考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负责对全省考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应试人员及家长代表参与重点环节的监督,落实应试人员和人民群众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范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发现涉考的各类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销售盗版辅导教材、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兰 州 市:0931-8836917

酒 泉 市:0937-2615419

张 掖 市:0936-8360910

武 威 市:0935-2212221

金 昌 市:0935-8330661

白 银 市:0943-8250973

定 西 市:0932-8232000

天 水 市:0938-8214550

陇 南 市:0939-8213133

平 凉 市:0933-8211427

庆 阳 市:0934-8683662

临 夏 州:0930-6225941

甘 南 州:0941-8213226

省 政 协:0931-8588069

省 检 察 院:0931-2369056

省 委 统 战 部:0931-8928542

省 编 办:0931-8922957

省 发 改 委:0931-4609247

省 工 信 委:0931-4609294

省 卫 计 委:0931-4818116

省 司 法 厅:0931-8822829

省 商 务 厅:0931-8761391

省 水 利 厅:0931-8416523

省 国 土 厅:0931-8766682

省 住 建 厅:0931-4609765

省 林 业 厅:0931-8837975

省 农 牧 厅:0931-8179135

省 交 通 厅:0931-8485697

省 地 税 局:0931-8870888

省 食 药 局:0931-7617763

省 统 计 局:0931-2176141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0931-8539526

省 旅 游 局:0931-8411248

省 档 案 局:0931-8511769

省 专 用 通 信 局 :0931-8920309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0931-8846705

省 总 工 会:0931-8825722

省 九 三 学 社:0931-8586051

省 民 盟:0931-8586130

省 残 联:0931-8410048

甘 肃 矿 区:0937-6781339

省考录办:0931-8633340、8632752、8632745、8632701(传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信息办公室(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931-8960193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和笔试实施):0931-4810154

省纪委监察厅驻省人社厅监察室:0931-8885635

附件:

1、《2016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简表(省直)》

2、《2016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简表(市州)》

3、《2016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2016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

5、《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

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关员试用期个人总结篇(5)

(一)招聘职位

*街道文化站职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含)以上学历,且为音乐、美术、体育院校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毕业。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8日后出生),非*市城镇居民户口考生(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09年3月16日(星期一)至3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三)报名地址:*区*路38号之一3楼党政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区信息网上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小一寸近照彩色相片3张(含贴《报名登记表》1张)。非*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已婚考生,其配偶无*市户口的,也要提供配偶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或职称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发放:2009年3月24日(星期二)至25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请通过资格审核者到*区*路38号之一3楼党政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三、考试办法

各职位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5以上(含1:5)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考。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及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进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试。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地点:2009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街道、社区管理及服务工作等相关内容,题型为主观题。

4.笔试后,按招考职位与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缺考及考试零分者除外。

笔试成绩于4月2日(星期四)在*市*区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三)专业技能测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按照通知同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缺考及成绩为零分者除外)。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

笔试、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合计的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提供广东省教育厅真实有效学历鉴定证明者,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替补人选。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遵纪守法情况、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家庭状况等方面。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市*区信息网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3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市*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需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报关员试用期个人总结篇(6)

第一条 目的

为公司发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 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

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 招聘原则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 回避原则

1.1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2. 不能录用原则

2.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

2.2未满16周岁的人员;

2.3体检不合格者;

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2.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公安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 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

1. 招聘类型

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

2. 招聘条件

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

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

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

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

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

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 招聘需求审批程序

3.2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

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

4.1招聘流程

4.1.1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

4.1.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

4.1.4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4.2录用流程

4.2.1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前,需向公司递交体包头市市级医院进行的肝功能和肺部体检报告一份。

4.2.2录用者报到时须带上个人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职业等级证、特殊岗位需有从业资格证件及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维修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入职需提供原单位的《任职证明》。

4.2.3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员工试用期协议书》、部分岗位签订《担保书》。

4.2.4领取员工工牌;录考勤;领取工服。

4.2.5 人力资源部进行一天入厂培训,接受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相关知识等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送部门进行岗位培训。

4.2.6到岗参加上岗培训, 由部门负责安排,培训时间为七天;内容为岗位工作程序、岗位相关技能等。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部门工作;由总经办经理进行培训跟踪及督导工作。

4.2.7新员工入厂七天内为适应期,因其技能及其它因素被辞退或离职者,公司不予计发报酬及其它经济补偿。

4.2.8录用员工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并将员工入职后的相关资料全部纳入档案中集中管理。

4.3转正流程

4.3.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部将该员工入职时部门填写的《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发放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表现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写完整后交人力资源部;

4.3.2试用合格者,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予以录用,合同期限为壹年;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可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或退回人力资源部;

4.3.3人力资源部视被退回员工基本情况可调换岗位另行试用或予以辞退。

第二章 员工离职

第一条 离职类型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2.按劳动关系终止原因把离职类别分为: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和开除。

2.1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称为终止劳动合同;

2.2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离职称为辞职;

2.3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称为自动离职;

2.4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提前通知其离职称为辞退;

2.5凡违法犯罪、职业道德缺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即令其离职称为开除。

第二条 离职结算办法

1. 终止劳动合同

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等经济结算手续;

2. 辞职

2.1按规定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经批准离职前的工资照付。

2.2 30天内(试用期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商定。从递交离职申请到公司批准离职之日必须服从公司之安排,否则按自动离职论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2.3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之需及时安排(招聘)人员跟班,在一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经主管确认交接手续完毕后,签批辞职报告,办理离职手续。

3. 自动离职

不作任何结算。

4. 辞退

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结算。

5. 开除

不作任何结算。

第三条 离职结算程序

1.员工获得离职通知后,持厂牌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程序记录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资源部确定出勤天数及补助项目。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结帐。

2.凡离职员工,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内办完有关离厂手续,逾期不办或有意拖延时间者按自动放弃结算论处,不给予补办任何手续。

3.离职人员结算完毕后不准进入车间活动。

4.出纳及会计离职时,自辞职报告上交之日起,工资暂停发放,由审计部门先行查账,账目清楚且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5.业务人员离职须将客户电话、资料等上交部门主管。

第四章 劳动关系

第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公司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合同签订范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

2.合同期限:一年期。

3.合同解除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3.1.解雇: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可解雇该员工。

3.2.开除: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公司可予以开除。

3.3.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4.自然终止: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知员工不予续约,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然终止。

4.违约赔偿

4.1.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提前离职的)员工,将其未结算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

4.2.对合同自然终止的员工,如不按时交接工作,故意拖延时间拟造成事实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应勒令其离职。

4.3.对因严重违纪而开除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立。

4.4.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须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不按规定日期办理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合同管理

5.1.行政部将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及合同期限统计后,抄送一份由各部门经理/主管保存。对合同到期的员工各部门主管应提前二十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应在五日内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查后,决定该员工去留。并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十日正式通知员工去留。

5.2.对拟与之续签合同的员工,行政部应及时办理新的劳动合同。

5.3.对不按上续程序办理员工考评的主管而造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应由该部门主管承担经济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5.4.《员工劳动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经主管批准,一律不予借阅。

第二条 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人事档案收集和保存员工的各类人事资料,属公司商业秘密,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阅览。

2.员工人事档案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历证复印件;③健康证明;④技术职称证复印件;⑤个人简历;⑥应聘登记表;⑦应聘程序记录表;⑧面试考试题;⑨试用期间考核表,调薪表等。

3.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开始建立该员工人事档案。

4.在职员工档案按部门或工号顺序排列,由人力资源科统一保管,副主管级以上员工档案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5.员工离职后,人事档案连同离职申请(决定)和离职程序记录一同转为离职人员档案。

6.离职人员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

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时间:

6.1主管级以上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3年。

6.2辞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2年。

6.3解雇人员、自动离职人员、被开除人员档案保存期为1年半。

满保存期档案经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7.查阅员工人事档案需办理查阅手续。

7.1查阅主管级以上级别(含副主管)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7.2查阅一般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7.3借阅员工人事档案时间不得超过1天。

第三条 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商业、技术资料的安全和人事资料的保密可靠,制订本制度。

1.公司档案资料分一般资料和保密资料两种,保密资料包括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市场资料、客户资料、供应商及供货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除此之外的资料为一般资料。

2.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保护一切保密资料的安全与保密,保证信息不外泄,资料不外流,具体规定如下:

2.1.未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摘抄、复印任何保密资料,违者以违反工作纪律论;

2.2.收发、传递或经批准携带保密资料外出的,由经手人负责该资料的安全与保密,如发生泄密,以玩忽职守论;

2.3.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的员工,如经手人、保管人等,不允许在公司大范围内谈论所掌握的资料,更不允许对公司以外的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竞争对手提及相关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将以泄密论处;

2.4.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特别是技术及市场资料的员工,如与公司竞争对手勾结,窃取公司机密,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前来公司访问或服务的客户或其他外来人员,前台接待员给予对方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后,电话通知受访人,由受访人引导方可进入公司办公区域。进入软件技术开发区域,还必须事先征得技术总监的批准。

4.本制度由各部门配合,互相监督执行,如发现公司机密已经或可能泄露,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特殊岗位人员担保规定

为加强特殊岗位人员管理,防患未然,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直接接触公司财务及客户资料的特殊岗位人员实行担保管理。特殊岗位人员在公司服务期间的行为需请人担保,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该特殊岗位人员及其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关规定如下:

1.担保管理的岗位范围:

需请人担保的职位有:财务出纳、司机。

2.担保人范围:

2.1.公司已满试用期的在职人员,但两人之间不得互相担保;

2.2.集团内其它公司在职人员;

2.3.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

3.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人一经承诺对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即需对被担保人在华银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被担保人个人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被担保人擅自离开公司或其他原因无法(无能力)承担相应责任时,该责任由担保人承担。

4.担保手续的办理

公司将提供担保书格式,担保书由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双方签字并存公司行政部(包头市户口非本公司人员担保人需出具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复印件,附在担保书后)。

5.担保手续的变更

被担保人正常离开公司,担保关系自行终止。担保人先于被担保人离开公司,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担保人或被担保人要求终止担保关系,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同时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

第四章 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撰并解释;

2.随公司发展及要求变化,公司有权对内容进行调整;

3.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执行。

4.附表:

《招聘申请表》

《应聘程序记录表》

《员工试用期协议书》

报关员试用期个人总结篇(7)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一)截至2018年1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三)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五)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提交资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专业资格证等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

2.计生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携带上述资料自行到仙村镇政府组织办(地址:广州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中16号仙村镇政府组织办)进行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以电子版方式将上述资料(《仙村镇招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其他证书扫描件)发送至仙村镇政府组织办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标明“姓名+XX类工作人员应聘”。日期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过期不候。

四、招用办法

本次招用方式包括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组织考察和体检五个程序。

(一)具体岗位招用方式如下:

1.消防员岗位考试内容包括体能测试、面试、组织考察;

2.文秘岗位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组织考察;

3.服务员及厨工岗位考试内容包括面试、组织考察。

(二)具体考试内容如下: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长跑、100米短跑及1分钟跳绳等项目;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增城区公安局招聘辅警标准执行;

(3)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时,应着运动装、运动鞋。

3.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或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3)报考服务员及厨工岗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按100%计入总成绩。

4.组织考察

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料进行核实,同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社会实践表现、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5.体检

按以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结合组织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招用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以上情况综合确定初步招用人选。

6.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总成绩、组织考察及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仙村镇合同制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本招用合同制人员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930900,联系人:曾小姐。

原标题:关于仙村镇公开招用聘员的公告

报关员试用期个人总结篇(8)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53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连云港市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连云港市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资格条件中35周岁以下指1981年1月至1998年1月之间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6年1月至1998年1月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六)资格条件中学历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七)资格条件中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八)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九)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6年3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十)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三、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填写《连云港市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请携带《连云港市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个人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名(地址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和英语等级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治处牵头,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连云港市民政局政治处、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报名人员须在2016年3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连云港市公共卫生中心18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交报名费100元和2张2吋近期彩色正面照,并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由招聘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16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相关信息将在各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方式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技能测试原则上由各招聘单位组织。

(二)考试程序

1.笔试

(1)笔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技能测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收取面试费100元(应聘无技能测试岗位的人员在面试前到招聘单位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2)成绩计算与聘用说明: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相关人员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中心血站采供血岗位体检项目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3.4条,增加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检测)。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和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连云港市监察局派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连云港市监察局派驻市民政局监察室、海州区纪委、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聘期间,对招聘程序和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

招聘投诉举报电话: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18-85812083;

连云港市监察局派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0518-85820181;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0518-85801613;

连云港市监察局派驻市民政局监察室:0518-85573819;

连云港市海州区纪委:0518-85605367。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监察室:0518-82256025;

十、招聘政策咨询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治处:0518-85820163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0518-85815066

连云港市民政局政治处:0518-85573880

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18-85460208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社会事业局:0518-82256003

报关员试用期个人总结篇(9)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4、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院校在读人员;

3、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讲解员

招聘人数:2人

任职要求:

1、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中文文秘类、艺术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毕业,取得相应学位;

2、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性格外向、反应灵活,具有较强的文字理解、语言表达及交流沟通能力;

3、具有商务英语沟通能力及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1、招聘简章南京市江北新区官网(njna.gov.cn)、领航招聘网(leadzp.com)、智联招聘网(zhaopin.com)、领航微信公众号同时。

2、公示期: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6日12:00。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6日12:00(现场报名时间为报名周期内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2、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应聘者登入领航招聘网(具体网址leadzp.com)首页点击“南京市江北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简章”图标并下载报名登记表(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其他证件(如英语等级证书)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至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报名+本人姓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其他证件(如英语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两张前往报名地点,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址: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四楼招聘事业部(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23-1号领航人才大厦4楼)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任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8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地点: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地址: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栋一楼。

(备注: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若有调整,则以通知为准。)

4、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件;

⑤其他证件(如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已现场报名者无需重复递交相关复印件)

5、资格审查须由候选人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江苏领航统一保管,不予退还。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2、笔试试题由专业考试机构出具。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及综合素质。

3、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的5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出具后将在领航招聘网(具体网址leadzp.com)上进行公示。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者过去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者能否适合新的岗位。

2、面试名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与笔试成绩、口语加试成绩综合后,将总成绩在领航招聘网(leadzp.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5、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置60分的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无录用资格。

(六)口语加试

1、口语加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

2、口语加试时间。于面试当天进行。

3、口语加试形式。英语口语测试。

4、口语加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并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后,将总成绩在领航招聘网(leadzp.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5、口语加试设置60分的合格线,口语加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无录用资格。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占30%、面试占40%、口语加试占30%)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次招聘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九)录用

对体检无异常并通过考察(政审)的人员,决定录用。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后方可录用。

五、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对拟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决定正式聘用,待遇从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和监督

报关员试用期个人总结篇(10)

为规范公司招聘的管理,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总经理以下所有职工的招聘管理工作,从应聘报名到转正前均属于招聘阶段的工作。

3.工作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修改;招聘需求的审核;招聘的组织实施。

3.2各责任部门:负责申报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拟制《岗位描述书》、对招聘到岗人员进行跟踪及评价。

3.3各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所管部门的招聘事项。

3.4总经理:负责批准招聘计划,批准应招人员试用、转正、终止试用等重大事项。

4.工作内容

4.1招聘计划

4.1.1提出招聘的理由

A离职补聘:指因职工离职导致的招聘需求。

B编内补充:指岗位现有人数少于编制人数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C扩编增岗:指因增加岗位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D人力储备:指因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储备性人力需求。

E其它类型:指因其它原因导致的人力需求,如人员调动等引起的需求。

4.1.2招聘计划的内容

A岗位描述书: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关系、工作地点、工时制度、任职条件或资格。

B同岗位的人员需求数量。

C各岗位到岗时间段(最早、最迟到岗时间)。

4.1.3招聘计划的提出及审批

A用人部门填写《职工招聘计划书》及《岗位描述书》,并提供专业性测试笔试考卷及标准答案的电子版,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B提出招聘计划的时间要求:为了便于招聘工作的开展,招聘计划应提前提出,自招聘计划批准起至要求到岗时间止,助理级不少于60日,专员级岗位少于90日,主管及部长级的招聘时间不少于120日,高级管理岗位、稀缺技术岗位的招聘时间不少于180日。校园批量招聘不少于学生毕业前270日,校园零星招聘不少于学生毕业前150日。

4.2 招聘方式及渠道

4.2.1招聘方式

A企业内部招聘信息,由企业内部职工申请应聘。

B推荐应聘:企业了解人士推荐应聘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推荐人应在《应聘人员测试意见》中签名。

C企业向社会招聘信息,公开条件,通过各种渠道招聘人员,在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

4.2.2招聘渠道

A广告招聘: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刊登广告信息,吸引人才前来应聘。

B人才市场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事主管部门、学校或其他单位举办的人才招聘(双选)会,甄选具备工作经验及实践能力的成熟人才。

C高校招聘:通过到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甄选具备发展潜质及专业素质且满足公司需要的人才。

D其他招聘:为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充分满足公司用人之需,可采用猎头招聘、介绍等方式进行招聘。

4.2.2招聘渠道方案的确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工作的需要,编制招聘渠道建设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 应聘人员的甄别

4.3.1 应聘登记:应聘者应到人力资源部亲笔填写《应聘登记表》、递交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

4.3.2简历甄别:招聘助理或专员负责应聘资料的收集整理。对学历、技术资格、年龄与岗位要求不符的简历及时筛选,然后按企业人员内部应聘、重点关系推荐人员、外部人员进行分类报上级预审后,交用人部门审核,确定笔试、初试、复试。

4.3.3 测试内容

A素质测评:对素质技能要求较高的岗位,需要进行专业测评的,应当首先测评,再安排笔试或面试。

B笔试:所有应聘者均应参加笔试,笔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笔试题分为通用试题和专业试题;笔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C专业操作测试:专业技术类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负责实施。

D面试:对于笔试、专业测试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面试时应具备的资料有:应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资格证、通用及专业笔试卷、技能测试成绩,以及应聘者个人业绩材料等。

E测试层级

面试岗位

招聘主管

用人单位主管

用人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长

分管领导

总经理

助理级

专员级

主管级

部长级及以上

F测试结果的确认:测试结论为试用、人才储备、不考虑三种意见。当测试人意见不一致时以上级的意见为准,招聘主管与用人部门负责人意见不一致时,由用人部门分管领导裁定;用人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部长意见不一致时以分管人力资源副总或总经理裁定。

4.3.4 应聘批准,对测试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报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对不合格人员的《应聘人员测试意见》由招聘主管按《应聘人员筛选表》结论,填写结论,分类处理。

4.3.5 测试结果通知,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纳入人才储备或不试用人员一般不通知测试结果,但在测试时应告诉所有测试人员如果10个工作日内没有接到通知,表明应聘人员与公司岗位要求不吻合,请不要等候。

4.4 试用流程

4.4.1 身份担保:对于直接管理公司现金、物资的岗位(如出纳等)须在入职一个月内办理担保手续。具体岗位名称由人力资源部提出。

4.4.2 报到:招聘主管组织报到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此表存入报到人员档案。

4.4.3背景调查,即《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4.4 签订《劳动合同》。

4.4.5人员试用,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将试用者引导至用人部门试用,同时告诉后勤部门办理相关后勤事项;用人部门接人后,由其直接上级按《岗位描述书》的内容,介绍工作职责及与其它部门的合作关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4.6 试用评价,试用评价的流程分为部门评价、综合评价、初步评价、最终评价四个阶段。评价等级为五等,分别是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需改进(55-59分)、不合格。

A部门评价:以部门负责人意见为准;最迟应在约定试用期满前20日将试用评价通知人力资源部。按《试用职工部门评分表》、《试用职工评价单》的格式规范填写试用意见。

B综合评价: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评价采用360度考评方式进行,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负责实施;由纪检主管、后勤主管、培训专员、招聘主管、绩效主管组成公司试用职工综合评价小组;考评小组成员采用在《试用职工综合考评评分表》上无记名打分(本表不作保存),然后由招聘主管取平均值为综合评价得分, 综合评价小组成员在《试用职工综合评价得分表》共同签名。

D初步评价:即部门负责人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的平均分。初步评价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在《试用职工评价单》栏上填写。

E最终评价:主管、部长由总经理评定;助理、专员由分管副总评定。最终评定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可以推翻初步评价,形成单独结论,并以此为准。

F评定等级的引用,合格者按期转正,良好者、优秀者在本人申请的情况可提前1个月转正,需改进者在本人申请、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可给予延长1个月试用期的机会;不合格者终止试用。

G试用评价结论:试用最终评价最迟应在试用期满的前日告知试用者。

报关员试用期个人总结篇(11)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浙人社发〔2014〕180号文件精神,2014年金华市金东区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8名,其中:区司法局招考1名,区人民法院招考6名(法官预备人选5名,男法警1名),区人民检察院招考2名(检察官预备人选1名,男法警1名),乡镇机关招考9名【其中面向社会考试录用6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2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1名】。(详见附表)。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于2014年11月24日以后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金华人才网()

金东区政府网()

金东区人才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不含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

(1)具有金华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其中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放宽到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金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金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地生源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4)选聘到金华市范围内的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户口不限。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金华市金东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选聘到金华市金东区行政区域内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其中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4.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性别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

5.报考各级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

按职位招考。

四、报考程序

(一)面向社会招考职位及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方式报名: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407办公室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地点: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407办公室。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不含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六、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实行优惠加分政策的欠发达市、县(市、区)为:衢州市、丽水市、舟山市、淳安县、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莲都区、缙云县、遂昌县、龙泉市、庆元县、青田县、松阳县、景宁县、云和县、三门县、天台县、仙居县、岱山县、嵊泗县、洞头县、定海区、普陀区。

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街道机关职位时,不享受优惠加分政策。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各级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八、面试

面试前,招录机关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劳动合同、近2-3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核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报考人员(除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的相关程序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或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报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录用。

递补须在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完成,招考职位人员录用审批文件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公告中未明确的事项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8.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2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9.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所有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均不实行调剂。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1.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