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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个人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02-27 19:26:04

法学个人总结

法学个人总结篇(1)

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为成年人犯罪法》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一日生活常规》等,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学校开展铸造师魂师德教育讲座,让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使每个教师都做到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积极促进了我校教师师德师风的提高。

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我们切实从学生常规教育入手,结合学校校风、班风、学风建设,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等工作,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通过中队主题活动、讲座、家长报、调查问卷、讨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以学生为主体,进行自我教育,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学生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四、努力做好了对暂差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在校园内,开展手拉手活动,同时要求各班主任不仅了解学生在校的情况,还要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社区情况。对父母离异、单亲的、家庭出现变故的学生要格外给予关怀和温暖,对暂差生从上进行分析,给予耐心的疏导。通过大家的努力,这些暂差生都有一定程度的转变。

五、加强司法、社区的联谊工作。

法学个人总结篇(2)

近日,在局党委和所党支部的部署下,我参加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在整个教育学习阶段,我参加了教育整顿动员大会、观看了《全国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综述》,严格按照所里制定的教育学习计划表进行学习,分别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学习的内容主要有《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历史第一二册、谈中国近代史、参加了为期两天的集中政治轮训会。在轮训会上分别进行了开班仪式、重温入警誓词,周志强同志上党课、二级英模柳腮玉事迹报告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观看警示片和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视频等活动。在每次学习之后,我都在自己的学习笔记上写下了自己的个人学习心得。通过教育活动,使我的思想上进一步纯洁,灵魂受到再一次洗礼。通过学习,我再次提高了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认识,开展教育整顿的目的就是要永葆政法队伍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自身的绝对纯洁和党和人民绝对放心可靠。我将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一名党员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牢记党的宗旨,坚定共产主义必胜的信念,思想上做到“两个维护”和“四个意识“,以此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在学习中,我也时刻检查自身存在的不足。首先,个人思想认识还很浅,对于“两个维护”和“四个意识”认识不到位,之前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它们的重要性。其次,个人的理想信念模糊,没有认清自己真正的奋斗目标,作为一名民警,为之奋斗不应该是个人的荣辱,而应该是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应该将自己的理想树立在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基础上。最后,为民情怀不足,对于人民群众的事情没有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应群众之所需,在工作中还存在浮躁的工作作风问题。

面对自身存在的这些不足,我痛下决心,一定要利用自己在这次教育学习阶段所学和所思的获得来好好改造升级自我。

一是勤奋学习、坚定立场,在学用结合中筑牢信念、强化素质。指出,“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因此,必须矢志不移地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培养优良政治品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对党的信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信心。

法学个人总结篇(3)

近日,在局党委和所党支部的部署下,我参加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在整个教育学习阶段,我参加了教育整顿动员大会、观看了《全国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综述》,严格按照所里制定的教育学习计划表进行学习,分别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学习的内容主要有《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历史第一二册、谈中国近代史、参加了为期两天的集中政治轮训会。在轮训会上分别进行了开班仪式、重温入警誓词,周志强同志上党课、二级英模柳腮玉事迹报告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观看警示片和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视频等活动。在每次学习之后,我都在自己的学习笔记上写下了自己的个人学习心得。通过教育活动,使我的思想上进一步纯洁,灵魂受到再一次洗礼。通过学习,我再次提高了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认识,开展教育整顿的目的就是要永葆政法队伍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自身的绝对纯洁和党和人民绝对放心可靠。我将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一名党员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牢记党的宗旨,坚定共产主义必胜的信念,思想上做到“两个维护”和“四个意识“,以此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在学习中,我也时刻检查自身存在的不足。首先,个人思想认识还很浅,对于“两个维护”和“四个意识”认识不到位,之前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它们的重要性。其次,个人的理想信念模糊,没有认清自己真正的奋斗目标,作为一名民警,为之奋斗不应该是个人的荣辱,而应该是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应该将自己的理想树立在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基础上。最后,为民情怀不足,对于人民群众的事情没有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应群众之所需,在工作中还存在浮躁的工作作风问题。

面对自身存在的这些不足,我痛下决心,一定要利用自己在这次教育学习阶段所学和所思的获得来好好改造升级自我。

一是勤奋学习、坚定立场,在学用结合中筑牢信念、强化素质。指出,“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因此,必须矢志不移地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培养优良政治品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对党的信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信心。

法学个人总结篇(4)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即将开展之时,法院迅速行动,将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摆上法院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做到安排及时,保障有力。法院及时成立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组织院级领导,深入到乡镇、大项目建设单位、法庭辖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找准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解决的问题,制定了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方案,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是提前部署,做到学习传达及时,组织有力。为将学习实践活动精神率先传达到每位干警,为下一步该院实践活动的开展打下基础,政治处将《邓小平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和《科学发观学习读本》等学习资料发到各庭室科队,同时要求全院各支部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干警结合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干警进行调研,找准各部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要解决的问题,先期提高全院干警的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三是精心组织策划,做到谋划有力。法院召开了由中层领导干部参加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准备会,就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主题、实践载体等主要问题展开讨论,同时联系法院实际,在队伍建设、审判质量、司法政务等方面分别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召开院党组会议,对准备会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进行归纳,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载体、目标及调研的内容、时间、方法和人员进行了明确,为活动打下基础。

通过前期的学习准备,全院广大党员干警提高了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为法院即将召开的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开好局、定好向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狠抓动员部署,在强力推动上下功夫

学习实践启动后,党组高度重视,3次专题研究,深入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院党组成员一致认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事关工作全局的政治责任,是事关经济跨越发展的重要任务,是事关法院自身建设发展的重要工作,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落实。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副院长、才巨伟任副组长,、,纪检组长、执行局副局长、民一庭庭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干部科,才巨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政治处、研究室、监察室等抽调精干人员,专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明确提出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点责任人,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

要站在前台抓落实,带头学、带头查、带头改、具体抓。3月30日,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副院长做了动员讲话,会后,全院各部门又层层发动,具体布置,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思想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了积极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为了保证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法院准确定位、精心修改工作方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在按照“三个阶段”时间步骤进行安排的同时,各项措施、目标、环节均注重突出法院特点。在方案中,将工作的总体目标定位为“四个切实”,即要求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健全符合审判特点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主要任务明确为增强法官“四种意识”,即增强服务大局的政治意识、统筹兼顾的和谐意识、司法为民的民本意识和维护社会正义的公正意识;提升法官“五种能力”,即增强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能力;增强驾驭庭审、查明案情、明辩是非的能力;增强公正高效依法调解、判决、执行案件,定纷止争、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增强艰苦奋斗,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狠抓学习培训,在确保教育实效上下功夫

法院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第一阶段的重点,及时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知识与能力读本》等学习资料下发到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手中,迅速掀起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热潮。

按照院党组提出的“围绕审判抓教育,抓好教育促审判”的要求,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发扬不怕困难的精神,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采取“挤、补、带”的方法,使学习工作两不误。有的干警白天审案,就挤出中午、晚上和节假日的时间学习,做笔记;有的因为开庭、出差耽误了学习,缺多少课,开完庭、出完差回到单位后就补多少课;不少干警出差时还带着学习资料,坚持学习,保证了学习时间。

在保证学习时间的同时,法院还创新学习形式,采取“五种方式”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一是领导带头学习。院领导严于律已,带头学习,每次召开党组会,都要专题学习中央、省委领导同志的讲话,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院长带头撰写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文章,其他院领导也认真撰写了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在领导干部的带动下,全院上下形成了领导带头、干警自觉的学习局面。二是辅导式学习。举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专题宣讲报告会,副院长为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作了题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专题宣讲报告,邀请市委党校教师做了“科学发展观”专题辅导。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阐释了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加深。三是互动式学习。有效利用演讲比赛、讨论等形式活跃学习氛围,调动学习积极性。团支部举办了青年干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讲座,讲座上,青年干警发表演讲、热烈讨论,纷纷表示要争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解放思想的排头兵。四是引领式学习。组织开展了向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长春市十佳优秀法官等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切实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事业心。五是警醒式学习。组织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从典型案例中受到触动,吸取了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党组集中学习讨论5次,共10个学时,全体党员按支部组织学习讨论7次,共26个学时,党员自学24学时。总体学习时间达到了60学时。每名党员学习笔记都在1万字以上,党组成员写出了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每名党员都写出了心得体会。

四、狠抓统筹结合,在边学边改上下功夫

学习实践活动一开始,院长就多次强调,要在结合上做文章,在实效上下功夫。为此,党组高度重视将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注重克服教育与工作“两张皮”的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边学边改,及时运用科学发展观推动和改进工作,并在工作中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

一是与集中处理涉诉专项工作相结合。院党组敏锐把握当前国际国内形势,针对涉诉这一影响稳定和发展的突出问题,主动部署开展了集中处理进京到省非正常访、重信重访专项工作,对多年来的进京到省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将涉诉专项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阵地,并提出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有效化解这批涉诉案件,使广大法官在工作中了解社情民意,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院领导亲自包案,带领案件承办法官深入到上访人住所地,亲自听取上访人陈述,参与听证、主持研究案件、协调解决问题、落实稳控措施。广大法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着感情做工作,通过解疑释惑、教育引导和沟通调解,妥善解决问题。目前,集中处理涉诉专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是与各项审判工作相结合。充分认识到法院审判工作涉及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践科学发展观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审判部门找准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等工作中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民事审判部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深入开展对农民工利益保护方面的调研,给劳动监察部门和华能电厂发出司法建议,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三是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为深化“三满意”主题实践行动。积极开展司法为民“三个十”(开展十次义务法律宣传活动、对10名特困户子女助学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观察十次庭审活动)和服务大局“三个十”(联系一十个企业、帮企业办十件实事,举办十堂法制讲座)主题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春耕时节,各种涉农案件也随之增多,法院通过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职能,依法及时解决涉农纠纷12件,为农民生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是与法院机关效能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法院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迅速启动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围绕“公正与效率”两大主题,加快审判信息化管理,全面提高审判效率,实现“提速”;加强庭审、裁判、法律文书质量监督,提高审判质量,实现“提质”。通过“双提”,改进审判作风,落实司法为民,实现司法公正。

五、狠抓措施落实,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法院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法院工作实际相结合,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影响和阻碍法院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在促工作、求实效、求突破上下功夫,使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成为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推进法院跨越式发展的过程。

一是着力解决禁锢干警思想的突出问题。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其根本目的就是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解放思想和科学发展二者是统一的。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法院坚持把解放思想贯穿于学习培训阶段的各个环节,不流于形式,不脱离实际,切实做到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开阔眼界中拓宽思路,在改革创新中破解难题。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鼓舞士气,凝聚力量,以思想的持续解放推动精神状态的不断提升和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

二是着力解决制约机制创新的突出问题。“创新与亮点”是法院工作上新台阶的两大主题,也是提升法院工作成效的有力途径。在学习实践过程中,法院科学分析工作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手段,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打造符合科学发展观新要求的亮点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质量管理、便民诉讼、工作绩效考核等制度,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打造“判决释明”、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民生服务热线、执行“便民服务卡”、服务企业司法实践宣讲等亮点工程。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在总结中加强宣传和推广,使创新成为推动法院工作向前发展的推动力。

法学个人总结篇(5)

各位领导、同志们:根据院领导的安排,要我在会上作一个发言,这是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关心,可我感到心中有愧的是,工作做的还不够,距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很有一定距离,我也没有什么成绩好说的,更没有什么经验可谈,我就谈点个人体会和感受,权当抛砖引玉:

一、加强业务学习。我于2002年10月正式作为一名书记员进入法院工作,到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在我刚进入法院工作时,对书记员工作不是很了解,通过院里的培训、老书记员带领及自己的努力学习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就2005而言,由我担任书记员的案件共件,目前没有一个案件在程序上出错。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的前一天,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二、提高自身修养。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而案件开庭前事务性工作会与许多当事人接触。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很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同时也了解到很多群众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有时会遇到不是很了解法律的程序或是对立情绪很重的当事人,此时,我就会耐心的给他们解释民事诉讼中相应的法律程序,热情的接待他们,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义务。虽然我不是法官,但我作为法院的一名书记员、一名党员在工作时、在面对当事人时,我代表的是青羊区法院,我的所言所行也影响到当事人对我们法院的印象,因此我认为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工作时应以较好的修养、热情的态度来面对当事人,我希望能让他们在与我们的接触中感受到法院是个能让群众信任的地方。

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较高的工作效率。在今年7月中下旬院里一批老书记员离开后,庭里领导安排我跟着三名审判员进行工作,当时每天一上班就要开庭,根本没有时间处理新收案件的送达等各种事务性工作,为了保证每个案件不违反程序法,那时我常常加班处理案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各种法律文书。同时在院里1至3季度的工作考核中我均达到了院里的要求,案件的归档工作也完成的较好,前三季度的案件均按时送到档案室且无不合要求的卷宗退回。我认为书记员的工作多而繁琐,从案件的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到卷宗的归档均是书记员来完成,如果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效率就很容易出错,而一旦出错就会是违法的行为。我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更应依法办事。

我只是法院书记员中普通的一名,比我优秀的书记员也有很多,今天很感谢大家给我这个机会让我说说自己的工作体会,在过去三年的书记员工作中我虽没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也没有赢得鲜花和掌声,但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做自己的工作,我可以无愧地说:我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法学个人总结篇(6)

××××年学法遵章守法。执法工作情况的个人工作总结

在认真学习了《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后,充分认识到甘当公仆是坚持人民民主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客观需要;是中国共产党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热爱交通、乐于奉献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发展交通的客观要求和培养交通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忠于职守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定义务。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客观需要,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和实现依法治交通的重要保证。团结协作是我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断胜利的重要保证;是交通职业的特殊地位和特殊生产活动方式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的需要。原创://风纪严整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行政的重要保证,它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有利于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关系到国家行政机关的社会形象。接受监督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要求,是改善政府行政管理的客观需要和规范运输市场的内在要求;它是实现“依法治交通”的有力保障,还是保护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和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廉洁奉公是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要求,是维护和保障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和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它是反腐拒变的道德防线。

学习了各项纪律规定后,充分认识到遵守纪律是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的道德义务,应该提高执法纪律的自觉性,维护交通行政执法活动的权威性和统一性。能否遵章守纪,不仅是个纪律观念强弱的问题,而且是衡量有无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意识的重要标志。只有不断培养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习惯和吃苦耐劳、雷厉风行、讲究效率的优良作风,适应半军事化管理制度的要求,才能适应繁重、复杂的执法环境,保证执法任务的完成。在学习的过程中认识到,只有大力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管理,以人为本、德法并举,较大提高行业文明程度,才能对交通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作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勇于探索,开拓进取,增强“窗口”意识,树立服务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坚决杜绝态度上的“冷、横、硬”,甚至“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加强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的提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三个代表”思想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四项教育”理论,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继续贯彻“三个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时事政治,培养自己的爱岗敬业精神。认真整顿自己的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加强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道德水平,积极响应交通系统开展的“讲文明、塑形象”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检查程序,严格掌握检查内容与处罚标准,切实落实运政检查、路政巡查、交通规费稽查、治理公路“三乱”、交通管理督查等各项职能。努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为车主和驾驶员排忧解难、提供方便。多做好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严格执行局制定的考勤制度,努力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向分管领导请假。在上班期间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不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认真执行“禁酒令”,坚决做到中午不饮酒,星期一到星期五工作日不饮酒,工作时间不饮酒。杜绝酒后执法的不文明行为。在平时的稽查工作中,坚持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推行社会服务承诺,使用文明用语。运输业户是道路交通管理和监督的对象,同时也是我们服务的对象,要牢固树立为运输业户服务的观念,积极向车主和驾驶员宣传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章业户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批评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以理服人、实事求是、处罚有据。根据道路交通运输具有点多、面广、线长;流动、分散、灵活的特点,采取早出晚归,节假日加班加点等工作方法,发现和纠正各种非法营运、漏交各项交通规费等违章违法现象,保护合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秩序。牢固树立为道路交通管理服务的观念,积极与站、所协调一致,尊重和支持站、所同志们的工作,努力做到团结协作、并肩作战、齐抓共管、共创征收,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在交通规费征收方面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做到文明稽查、文明服务,做到服务与征费两不误。为完成交通规费征收任务贡献力量。每月坚持—天的学习时间,加深对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针对其中的有关条款努力做到运用自如。按时参加大队召开的每星期一小会;每半月一中会;每月一大会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争取做到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改善;原创://纪律上有明显增强。坚持军事训练和交检基本动作的训练,做到着装整齐,动作规范优美,行动上迅速、敏捷,做到作风纪律严明;动作雷厉风行。树立良好形象,当好文明窗口。在工作中服从领导,积极协助和配合大队长做好中队人员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工作的责任心,对待同志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使同志们保持良好的工作热情。对分管的工作加强工作力度,主动抓紧、抓好,在思想上要时刻想到队员,在工作中要帮助他们,在困难中要想法设法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队员们的情况及时向大队汇报,做好上传下达。在工作中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搞好与队员们之间的协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平时注意团结同志,互相帮助、互相配合、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做好团结协调。把交通检查工作做好。和同志们一起搞好辖区内的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按照“讲文明、塑形象”活动的要求,努力工作、埋头苦干,大力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管理,加强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的提高。树立良好的交通形象,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以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做好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发展。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心,坚决完成上级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为树立交通良好形象和振兴交通贡献力量。

法学个人总结篇(7)

二、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文秘站网-]

1、对待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措施不够,对于执行工作缺乏深层次的研究,没有联系当前执行工作的实际,从根本上找原因,从根本上分析和研究,只是为工作而工作,理论学习的时间少了,作应付表面工作的时候多了,以致于工作总是浮在表面。

2、对待工作的热情和耐心不够,综合科的工作繁杂而琐碎,尤其我们的工作是为两个执行业务庭服务,加强业务的监督和指导是我们的工作重点,这势必与两个执行业务庭快速结案的工作要求有冲突,有时在工作上缺乏与两个业务庭的沟通和交流,有时业务庭有的执行人员态度不冷静时,我缺乏耐心的说明。

三、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1、树立大局意识,处理好个人工作与全局工作的关系。

没有个人工作的发展,就没有全局工作的发展,但个人工作必须服从全局工作,围绕全局工作来开展。必须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坚决果断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科的决定,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做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科长及局领导反映,同时坚持实事求是,自己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力克服和解决,尽可能为院领导和局领导分忧解难,形成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机制。处理好自己与科里其他同志的工作关系,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2、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无论做什么工作,人的思想因素是第一位的。我们综合科做为执行的“窗口单位”,一定要树立“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使当事人满意”的思想意识。人民法官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任何人不能以人民赋予的权利谋私利,要设身处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综合科是执行工作改革的产物,是执行裁判权的行使者,这就要求综合科干警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不但要熟练掌握执行程序中的法律知识,并且应掌握审判方面相关法律知识。今年,我科每周要拿出相应时间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通过学习促工作,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同时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是执行工作的开端,也是窗口。审查人员的精神面貌、言行举止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对执行局的看法和认识。因此,在工作中我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按章办事,认真处理每一起案件,热心为群众服务,让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法学个人总结篇(8)

第二次来到市中院了,但感觉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刚刚学完刑事诉讼法的缘故吧,接触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时候有一种“亲切感”,不如上年在执行庭面对文件的一脸茫然。因为已经是大二的学生了,很多诉讼的程序也都比较熟悉,到哪一步应该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数。这样的感觉特别好,觉得自己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检测我这个学期的刑诉法和以前的刑法学的效果如何。不过说来真有点惭愧。那一次把中级法院的受案范围和指定辩护人的情况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对刑诉法法条的熟悉程度还不够。中院的受案范围其中一点是“可能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而指定辩护的情况只是“可能判处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权利,并不包括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误解,差一点将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无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辩护函发到市法律援助处去,幸亏发现得早,并得到书记员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触司法文书的机会明显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认识,我逐渐了解到各种文书的用途性质和填写步骤。法院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按部就班,每一项操作都需要依据并留底归档。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司法文书,稍有差漏就必须重做或艰难地复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纸黑字,大小质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尽快找出想要的资料。一件稍复杂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还比较好办,因为可以对着正卷和副卷的目录表分拣整理。整理好两大沓就可以装订成册了。最麻烦的是后续的执行过程的变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现好,就可能得到减刑或假释。本着改造为目的,惩罚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减刑假释申请书提请中院批准。大批的这类情况关乎到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这个基本的人权,中院在审批时候当然不能有一点的松懈。由一次减刑产生的文书就多达四五份,申请书、裁定书或决定书、宣判笔录等,在看守所要经过看守人员、驻所检察员的签字,然后送报公安局有局长决定是否批准,送上法院后要请经办人和审判长签名,经过重重审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结论。结论有了就必须尽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员前宣判。该放人的要求看守所办好相应的出监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这一项工作。程序的严谨和细致化体现了保障罪犯人身权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时考验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紧迫的时间观念,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经办人员,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羁押时间列明并记下,因为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仅次于剥夺他们的生命权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远不能用在监外的一天来衡量。尽管在整理和书写同一样的大量减刑假释文件的时候显得很枯燥乏味,在计算他们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时候头脑会很机械并容易出错,但是可知道他们的希望就紧紧地被经办人员手中快速的敲打键盘中捏着,就如生命垂于一线的感觉。当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时候,我就会这样提醒自己,计算刑期一定要多留点心眼,否则,正义和公平就会在这不经意的一刹那间被抹煞。这只是一个例子用以说明法院程序的严谨和细致。为了提高办案结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处理。即同类型的司法文书在同类案件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一起出具,流水作业。这种定势思维的工作方式确实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错率也会适当降低。但这也并不是万能的。根据我的经验,这考验着我的耐性和条理性。面对一大叠类似的文书需要填写打印,一是要“冷静沉着”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较佳。二是就是细心,不放过任何要填写的地方,因为模板中的字眼有时候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变化而变得不适用的,这就要修改。以为模板万能的心态不要得。万一写错了虽然可作后期的改写和补救,但若该文书是送达给当事人,改写就未免有损法院的权威和尊严,严重的可能惹来笑话。法律在每个人心目中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院出具的文书又岂能马马虎虎呢?司法机关这个社会的安全阀、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发挥呢?对法律文书的斟酌对较就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负责、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定和繁荣打下一支强心针。三是就是要有条理,思路清晰。因为每个人同时处理的不可能只是一两单案件,往往达数十数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个阶段,哪些文件未处理好,哪些即将到审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长审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审结期限只有一个月,开庭、宣判的时间都十分紧迫,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们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断,还双方当事人一个公道,而不能久拖不决。

第三,去年在执行庭的时候到外面跟法官们出差的机会比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艰难以及对法官们处理当事人纠纷矛盾的实际能力要求之高。面对有能力支付却无赖的被执行人应如何采取强硬的措施执行,面对狡猾转移财产的当事人怎样查出他们财产的真正去向并与他们在语言的交谈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极强的应变能力和处事技巧。因为从“达官贵人”到“三教九流”各种类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点,抓住他们的特点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时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样。刑一庭处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伤害、杀人,以及抢劫和贩毒的居多。可谓是人们心目中最“十恶不赦”的“罪人”。他们的人身危险性确实是比较高的。这几个星期里我跟着法官跑过市的很多间看守所。深入牢房区,面对面地接触过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看守所环境依地点的不同也大有差异,其中可能跟该区政府的财政和监所建成的时间有关系,但我窃认为这样是对在押人员的不公平对待。(涉嫌)犯了同样的罪行,就因为“选择”犯案的地点不同,就会被关押在卫生和劳动环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仓。就那全市牢房环境几乎最差的白云区看守所为例,据我了解那里在整个走廊上也充满了刺鼻的臭气,仓内的空气更是溷浊不堪。但这里却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员的地方。而番禺区看守所的卫生和伙食情况就明显改善,且每个仓内还有独立的阳台。这样空气的流通和在仓内人员的精神面貌会提高很多。致力于改善监所的环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生存权利,对于提高改造的效果会有积极的影响。当然由于时间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时间内都改善得一样地好,但统一的设施和卫生标准的落实确是刻不容缓的,在押人员也是社会中的人,不能因为身份的差异而置这种差别的对待于不顾,剥夺他们的正当权利,违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实际上也是对他们的考验,对于那些因“疑罪”被暂时关押的人来说更是一种痛苦的煎熬。无可否认,现在的公安机关还存在着重口供,轻实物证据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关了再说”的措施,防止他们潜逃。也许这是打击罪恶的需要,但由此也产生许多运用严刑逼供,“轰炸式”盘问等强迫手段获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实物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如凶器上并没有被告人的指纹,被害者的伤痕并不必然是该凶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员可能会在向检察院提交证人证言时候避重就轻,“想法设法”连成“证据链”去支持对被告人的控诉。与家人和朋友的隔离,孤独和绝望的心情满溢,这种状态下的人最为脆弱,他们在看仓内正焦急地等待着法院公正的判决——有罪服刑,无罪释放,了结心头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决之前,每个人都是无罪的,他们为什么又不能得到公平的对待呢?

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注视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还记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妇女向我们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时的判决终于宣判了,她觉得多时的压抑得到释放,尽管她因故意杀人被判了死缓,但她仍然感谢我们,还说早离开不用再连累家人,对得起死者。一见到法院的人来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绝地向我们哀求起来。每件案子的情况有不同,但当事人祈求这个社会纷争的最终解决途径——司法能给予他们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民群众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庄严。

法学个人总结篇(9)

 学习了各项纪律规定后,充分认识到遵守纪律是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的道德义务,应该提高执法纪律的自觉性,维护交通行政执法活动的权威性和统一性。能否遵章守纪,不仅是个纪律观念强弱的问题,而且是衡量有无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意识的重要标志。只有不断培养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习惯和吃苦耐劳、雷厉风行、讲究效率的优良作风,适应半军事化管理制度的要求,才能适应繁重、复杂的执法环境,保证执法任务的完成。在学习的过程中认识到,只有大力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管理,以人为本、德法并举,较大提高行业文明程度,才能对交通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作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勇于探索,开拓进取,增强“窗口”意识,树立服务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坚决杜绝态度上的“冷、横、硬”,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不良行为。加强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的提高。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三个代表”思想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四项教育”理论,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继续贯彻“三个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时事政治,培养自己的爱岗敬业精神。认真整顿自己的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加强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道德水平,积极响应交通系统开展的“讲文明、塑形象”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检查程序,严格掌握检查内容与处罚标准,切实落实运政检查、路政巡查、交通规费稽查、治理公路“三乱”、交通管理督查等各项职能。努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为车主和驾驶员排忧解难、提供方便。多做好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严格执行局制定的考勤制度,努力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向分管领导请假。在上班期间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不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认真执行“禁酒令”,坚决做到中午不饮酒,星期一到星期五工作日不饮酒,工作时间不饮酒。杜绝酒后执法的不文明行为。

 在平时的稽查工作中,坚持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推行社会服务承诺,使用文明用语。运输业户是道路交通管理和监督的对象,同时也是我们服务的对象,要牢固树立为运输业户服务的观念,积极向车主和驾驶员宣传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章业户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批评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以理服人、实事求是、处罚有据。根据道路交通运输具有点多、面广、线长;流动、分散、灵活的特点,采取早出晚归,节假日加班加点等工作方法,发现和纠正各种非法营运、漏交各项交通规费等违章违法现象,保护合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秩序。牢固树立为道路交通管理服务的观念,积极与站、所协调一致,尊重和支持站、所同志们的工作,努力做到团

共2页,当前第1页1 结协作、并肩作战、齐抓共管、共创征收,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在交通规费征收方面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做到文明稽查、文明服务,做到服务与征费两不误。为完成交通规费征收任务贡献力量。

法学个人总结篇(10)

一、形成性评价

(一)内涵阐释

形成性评价(formative assessment)是1967 年由美国的评价学专家斯克里文(M. Scriven)提出来的,他认为形成性评价是指通过诊断教育活动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提供信息,以提高活动质量的评价。形成性评价后被美国的教育学家布卢姆(B. S. B1oom)引进教学领域,布卢姆认为形成性评价就是在课程编制、教学和学习的过程中使用系统性评价,以便对这三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过程加以改进。[1]

“形成性评价”(Formative Assessment)这个词初始是用于区分以下两种评价的:一是由教师在课堂内部操作的持续终结性评价(Continuous Summative Assessment),一是由外部考试开发人员完成的终结性评价。这种由教师作出的持续终结性评价之所以最初被称作“形成性评价”,是因为它在教学过程中能给学生和教师提供相关的学习信息,尽管它只是相对简单的反馈。这种评价曾经也被称作“弱形成性评价”(Weak Formative Assessment)。[2]因而,从起源上看,形成性评价源于总结性评价,又是针对总结性评价而言的,这是探究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关系的关键所在。

随着新课改的深入及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形成性评价因其独有的特性被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们所接受并运用到教育教学中去。所谓形成性评价,就是通过诊断教育方案或计划、教育活动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提供反馈信息,以提高实践中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质量的评价。形成性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活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及时修改或调整活动计划,激励学生学习,帮助学生有效调控自己的学习过程,使学生获得成就感,增强自信心,培养合作精神,以期获得更加理想的效果。形成性评价不单纯从评价者的需要出发,而更注重从被评价者的需要出发,使学生从被动接受评价转变成为评价的主体和积极参与者。重视学习的过程,重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体验,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强调评价中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重视师生交流。

形成性评价最突出的特征是反馈。从斯克里文和布卢姆两人对形成性评价所下的定义来看,形成性评价关注学习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师通过课堂教学、作业、测试等形式提供的反馈信息了解学生的学习进步状况和存在困难的地方,从而进行必要的教学调整,尝试改进教学方法或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等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学生通过形成性评价提供的反馈信息也可以意识到自己所取得的成绩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差距,改进学习方法,更加努力达到目标。

能够提供反馈信息的必然是已经取得的结果或成绩,这一结果或成绩可以是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即平时所取得的,也可以是学期末通过所谓的总结性评价所取得的。而结果又带有归纳和总结的性质,因而形成生评价关注的不仅仅是过程,它还关注甚至包括结果(总结性评价)所提供的反馈信息。

(二)理论基础

关于教育评价方法,存在硬评价与软评价(hard evaluation & soft evaluation )的争论。硬评价是运用客观收集资料的方法和定量分析技术的评价,软评价是以主观描述和定性分析为主的评价。总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分别是两种评价方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它们背后包含了两种不同的教育评价方法论:实证化评价方法论和人文化评价方法论。

形成性评价在评价方法上属于软评价,所对应的是人文化评价方法论,这一方法论的理论基础如下:

1. 德国的弗莱堡学派。弗莱堡学派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联邦德国弗莱堡大学为中心形成的主张“社会市场经济”的经济学流派,是在20世纪20~30年代以后逐渐形成的一个重要的新自由主义学派。这个学派的基本倾向是自由主义,并根据这个原则来制定经济政策,而这些政策是用来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法律秩序。“社会秩序”是弗莱堡学派的核心观念,来源于康德发展起来的政治伦理学说,这一观念高度推崇个人自由,又致力于建立一种法制国家,以保证每个人的自由尽可能不受别人侵犯,使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发展。在哲学上,弗莱堡学派推崇的也是从古希腊以来就有的个人主义,他们主张,一切价值都应该以人为中心,人就是终极的价值目标;社会就是实现个人目标的手段;一切人在道德上都是平等的,不应该把任何人看做是仅仅为别人谋幸福的手段。

2. 解释学。狄尔泰被看作是西方传统解释学的集大成者,他仿效为自然科学奠定哲学基础的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提出了作为“历史理性批判”的解释学。现代解释学的开创者是20世纪的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他把传统解释学从方法论和认识论性质的研究转变为本体论性质的研究,从而使解释学由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转变为一种哲学,并发展成为哲学解释学。20世纪50年代末德国哲学家加达默尔把海德格尔的本体论与古典解释学结合起来,使哲学解释学成为一个专门的哲学学派。解释学强调理解与解释,它不是一种方法论,而是对方法论、对理解中意识形态的作用以及对不同形式的解释的范围和假定等的哲学“反思”。

3. 建构主义。建构主义源自关于儿童认知发展的理论,由于个体的认知发展与学习过程密切相关,因此利用建构主义可以较好地说明人类学习过程的认知规律,即能较好地说明学习如何发生、意义如何建构、概念如何形成,以及理想的学习环境应包含哪些主要因素等等。在知识观上,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对现实纯粹客观的反映,任何一种传载知识的符号系统也不是绝对真实的表征。它只不过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解释、假设或假说,它不是问题的最终答案,它必将随着人们认识程度的深入而不断地变革、升华和改写,出现新的解释和假设。相对应地,学习也不是由教师把知识简单地传递给学生,而是由学生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学生不是简单被动地接收信息,而是主动地建构知识的意义,这种建构是无法由他人来代替的。学习不是被动接收信息刺激,而是主动地建构意义,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背景,对外部信息进行主动地选择、加工和处理,从而获得自己的意义。外部信息本身没有什么意义,意义是学习者通过新旧知识经验间反复的、双向的相互作用过程而建构成的。

从对弗莱堡学派、解释学和建构主义的简要概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它们的共同点,从对价值和意义的强调转向对人本身的重视以及对人的自主性和主动性的发挥,把人从过度科学化的阴影中提升出来,它们还从与实证主义决裂的思想出发,努力寻求适合人文社会科学的独特方法,如理解和解释的方法、主动建构等。

以人文精神作为教育评价的思想和理想,强调评价对人精神的提升以及引导人们对智慧的追求。反对评价中的科学主义倾向和对功利目的的追求,主张评价要关注人的生命、生活,尊重人的价值,引导人们正确认识自己,理解生命,追求价值,从而进一步提高评价对象的积极性,有利于人们更好地接纳评价结果。但这更多是一种教育评价中的理想态度和追求,理想需要付诸行动,而这种行动对评价者个体依赖性较大,主观性强,易受干扰,操作性有待提高。

二、总结性评价

(一)内涵阐释

施良方指出:“总结性评价或称终结性评价,是在课程计划实施之后关于其效果的评价。它是一种事后评价,目的是要获得对所编制出来的课程质量有一个‘整体’的看法。”由教师所进行的终结性评价通常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方面是或多或少地用测试来衡量孩子的学业进步情况;另一方面是将终结性评价用于高利害考试,即用来颁发毕业证书或是检验教师及学校的成绩。[3]

不同于形成性评价对过程的关注,总结性评价关注的是结果,是对学生对知识或能力掌握情况的判断和衡量。由于总结性评价本身蕴含着证明和选拔的特征,加之中高考的影响,人们多数认为总结性评价更多的具有消极的作用,因而不断受到来自各界的批评。需要指出的是,总结性评价虽然关注结果,但并不是说总结性评价不会发生在教学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形成性评价的突出特征是“反馈”,反馈从哪里来,从总结性评价所得出的结果中来,形成性评价可以对总结性作出解释,阐明评价目标的实现程度,并指明接下来的行动安排。需要重申的是,形成性评价源于总结性评价,又是针对总结性评价而言的,或者可以说,形成性评价的过程中包含着总结性评价。

(二)理论基础

总结性评价在评价方法上属于硬评价,所对应的是实证化评价方法论,实用主义哲学大致经历了第一代孔德(Auguste Comte, 1798—1857)的实证主义,第二代马赫(Ernst Mach,1838—1916)的经验批判主义和第三代罗素(Bertrand Russell,1872—1970)的逻辑实证主义等三个发展阶段。

1. 实证主义。与建构主义相反,实证主义的目的就是建立知识的客观性。实证论者认为,事实必须是透过观察或感觉经验去认识每个人身处的客观环境和外在事物。虽然每个人接受的教育不同,但他们用来验证感觉经验的原则,并无太大差异。主张以科学的方法建立经验性的知识,运用观察、分类,以及分类性的资料,探求事物彼此的关系,此法获得的结果,才是正确可信的。

2. 马赫主义。马赫主义强调经验的重要性,把感觉经验看作是认识的界限和世界的基础,认为作为世界第一性的东西既不是物质也不是精神,而是感觉经验。从这一立场出发,强调一切科学理论都不过是假说,它们只有方便与否之分,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别。

3. 逻辑实证主义。逻辑实证主义的中心问题是意义问题以及通过意义划分科学和形而上学的界限。他们的纲领是:捍卫科学而拒绝形而上学。把哲学的任务归结为对知识进行逻辑分析,特别是对科学语言进行分析。坚持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强调通过对语言的逻辑分析以消灭形而上学。强调一切综合命题都以经验为基础,提出可证实性或可检验性和可确认性原则。主张物理语言是科学的普遍语言,试图把一切经验科学还原为物理科学,实现科学的统一。

实证主义、马赫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是一脉相承、具有内在一致性的。它们的共同点是强调价值中立,主张还原论,把复杂的事物划分成简单的东西,重视经验,以科学方法进行经验证实。

以实证主义为基础的教育评价思想客观性强,具有准确高效的优势,说服力强且具有广泛的适应性,相对于人文主义评价操作性更强,是保证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也是开展教育管理的有效手段。但实证化的评价方法往往缺乏灵活性,容易忽视评价中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的交流,重结果,轻过程,依据客观的标准去评价,还会造成评价信息的失真。

三、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的关系

从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的内涵和理论基础的对比中看二者的关系:

(一)评价目的不同

形成性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活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及时修改或调整活动计划,激励学生学习,帮助学生有效调控自己的学习过程,以期获得更加理想的效果。总结性评价的直接目的是作出教学效果的判断,区分优劣,划分等级。但作出教学效果的判断并不意味着整个教学活动过程的结束,通过这种所谓的“事后评价”,教师和学生可以利用这一结果明确实际效果和目标之间的差距,从而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教学和学习活动,这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形成性评价,即形成性评价可以是评价过程的过程,也可以是评价结果的过程,对结果的评价也就是利用总结性评价对学生各方面表现所作出的评判来提高教学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无论是评价过程的过程还是评价结果的过程,根本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使教学活动达到更加理想的效果,促进学生的全面个性发展,但总结性评价又有着形成性评价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学生知识及能力掌握情况的判断和衡量是形成性评价对结果进行评价的前提。

(二)评价理念不同

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对应着两种教育评价方法论,即实证化评价方法论和人文化评价方法论,从各自的理论基础和主要观点来看,它们的根源是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对立。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是原始统一的,随着科学主义的过度膨胀与对人文主义的批判导致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对立。二者各有其优势与不足,在不同的时期各自占据主导地位。正如当前,单一的总结性评价的弊端显露出来的时候,人们开始大力推崇形成性评价,把“一考定终身”的中高考制度也归结到总结性评价身上来。形成性评价固然有很多优点,在理念上相对于总结性评价也更有优越性,但其操作性不强的缺陷也不能忽视。

(三)理想与现实的结合

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在理念上更像是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形成性代表着教育评价的理想,总结性代表着教育评价的现实,理想是指引,但仅有理想不落实是不可取的,理想相对虚一些,操作性不强,需要现实来不断地推进。所有的评价都要服从服务于教育目的,因而找到二者的结合点才是我们的追求所在。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的直接目的是显然不同的,二者的划分也正是依据于此。基于此,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是无法相互取代的。但在根本目的上,二者却有着较强的一致性和互补性,总结性评价所取得的实效得益于形成性评价在过程中的推进,而对总结性评价结果的运用又是充分发挥形成性评价作用的前提,而无论哪种评价,它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学生的发展,为了学生的成长和进步,形成更为全面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本身是一个循环往复、向前推进的过程,这个循环是开放的,不是闭合的,形成性评价的理念协同总结性评价的行动力,二者的高效配合是教育过程扎实推进不可或缺的动力所在。

注释:

法学个人总结篇(11)

1、启发性总结。

启发性总结,就是在学生掌握了课堂讲授内容的基础上,通过教师精心设计的启发性问题作结。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学生学得的知识得以条理和升华,而且有利于发展学生的探究能力。在课堂结尾时,教师提出一些富有启发性、趣味性的问题,不作解答,留给学生课余时间去思考、印证,以造成悬念,激发学生探求知识的欲望,从小培养孩子热爱数学的兴趣。如在学习“圆周率”后,可以设计这样的问题:一些老木工经常说:“一尺圆三寸”,这句话在数学上有什么样的道理?如果按照我们今天学习的计算方法,要做一个直径为1米的木桶,需要木板的总宽度约是多少?这样,既巩固了本节课乃至本阶段的学习内容,又让学生把数学与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重大时事等紧密结合起来,避免了单一枯燥的学习,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发展思维能力。

2、概括性总结。

这种总结方法是绝大多数教师采用率最高、最常见的一种方式。每节课结束时,为了让学生较为系统地掌握本节课的内容,教师要引导学生用准确简练的语言,对该节课的学习内容进行提纲契领的说明,并对教学重、难点和关键问题加以概括、归纳和总结。这样可给学生留下系统、完整的印象,在帮助学生、加深理解、巩固新知识的同时,还能为学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下一阶段的学习提供基础和动力。这种总结方式,多用于新授课。在一节数学课里,或者为了形成某一个数学概念,或者为了确立某个法则、性质,或者为了讲授某种数学方法,课堂总结时,将新授内容归纳、概括、梳理,实有必要。这样做,可以使学生快速、精炼地再现本节课的重点内容,起到深刻理解、巩固、强化知识的作用。如,在教学几种专用名称百分率问题时,其名称和公式较多,有成活率、缺勤率、废品率、烘干率、含水率、命中率等等,它们分别又有各自的计算公式。如何交给学生一条“绳子”,让学生把零散的知识“捆”起来,轻松地“背”着走呢为此,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进行归纳,共同总结出“求谁的百分率,就用谁除以相关的总数量。”概括性总结,要简明扼要,画龙点睛。这样做,既能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又能减轻学生的记忆负担,同时也有助于培养学生抽象概括的能力。

3、悬念性总结。

文学作品中的“悬念”,可引人入胜,激趣。数学课的总结,也可以通过巧设悬念,拨动学生的好奇心,激发他们学习数学的兴趣。特别是前后联系非常密切的教学内容,可考虑设置悬念。例如,一位教师在“求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百分之几”的应用题教学中,给学生一道只有条件、没有问题的不完整的题目:“某班有男生26人,女生24人。”让学生思考,根据这样的条件,可以提出哪几个问题。学生提出了六个问题:男生占女生人数的百分之几?女生占男生人数的百分之几?男生占全班人数的百分之几?女生占全班人数的百分之几?男生人数比女生多百分之几?女生人数比男生少百分之几?对前两问,让学生口头列式教师板书;中间两问让学生书面列式集体订正;对后两题告诉学生放在下节课研究,还可以提出一些问题,均放在下节课研究。这样做使一题多变做到了适度,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为下节课做了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