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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10-11 10:58:15

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1)

2、做好“春节”、“两会”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

3、做好“两免一补”的发放工作。

4、做好各年级期末考试的相关工作。

5、总结2006年工作,制定2007年工作计划。

6、做好临沂市首批依法治教示范校的迎查工作。二、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详细总结,拟定2007年全县教育工作计划。

2、做好各级领导莅临我局年终检查的服务工作。

3、配合督导室做好年终督导评估工作。

4、组织一次局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活动。

5、对“管理效益年”活动进行检查总结。

人事科:

1、组织并做好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2、按照要求认真做好2006年干部统计和年度考核工作。

安全卫生科:

1、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复查扫尾工作。

2、安排“两节”、“两会”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事宜。

3、做好06年安全卫生科工作总结,拟定07年安全工作计划。

4、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常规检查和学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查工作。

基教科:

1、组织2002、2003级、2004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

2、组织召开全县中小学广播操现场会。

3、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月查。

4、制定2007年基教科工作计划

德育科:

1、整理班级例会讲课比赛结果。

2、梳理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查评结果并报督导室。

3、总结本年度德育工作情况,制定2007年德育工作计划。

职成教科:

1、对民办学校进行年度检查,下发年检通报,并在有关媒体进行公布,迎接市级复评。

2、制定乡镇督导成教中心检查流程,职业学校督导中有关项目的检查流程。

3、举行职业学校计算机专业教师技能比赛。

4、迎接市教育局对职业学校年度评估的复评。

计财科:

1、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2、做好2006年教育经费决算的汇总与上报工作。

3、做好2006年秋季“两免一补”资金的发放与督查工作。

4、继续做好2007年教育部门预算工作。

招生办:

1、发放07年1月份高教自考考试通知单。

2、参加市2007年高校艺体招生考试报名会议,安排艺体招生考试报名。

3、参加市指纹仪使用技术培训班。

4、参加市2007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

1、做好年终督导各种检查表的准备工作。

2、对全县清理整顿合格的幼儿园进行备案公布。

3、对参加“良好生活习惯养成”研究的6处实验点的幼儿进行阶段性评估,并写出评估分析报告上报市基础教育科。

教研室小学部:

1、进行小学教学年终督导。

2、进行教学质量抽测。

3、做好期末考试命题工作。

4、对市编教辅资料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教研室初中部:

1、举行全县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大比武。

2、对全县初中教学进行督导。

3、举行全县初中教师“一标一题”及“课堂达标”理论测试。

4、做好期末考试监考、统一阅卷及成绩分析工作。

教研室高中部:

1、做好高三期末考试、阅卷及成绩分析工作。

2、召开高三教学与管理调度会。

3、制定2007年高中教研工作计划。

4、参加市教研室高中非毕业年级期末考试命题工作。

5、筹备高中非毕业年级的期末考试工作。

电教仪器室:

1、到部分专项资金项目学校进行督导,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召开全县教育装备统计会。

3、制定2006年电教、实验督导工作流程并参加督导评估。

4、举办全县现代教育技术优秀论文评选。

督导室:

1、组织对2006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并对评估结果及时汇总,撰写督导评估分析报告。

2、公布临沭县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3、继续做好《临沭县教育工作亮点集锦》的审核工作。

4、认真总结2006年临沭县教育督导工作,座谈讨论制定2007年临沭县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教科室:

1、制定教科室2007年度工作计划。

2、完成第二批杂志的组稿工作。

3、完成12月份未完成的立项工作。

勤俭办:

1、发放

一、二月份教育报刊。

2、发放小学2007年《寒假作业》。

3、筹备、召开全县学生作业本征订会议。

基建科:

1、对已施工结算的两处工程进行造价审核。

2、继续核实全县中小学校园绿化指标数据。

3、整理一年来基建、危改、校园绿化、环境教育档案。

4、整理、装订部分学校的校舍图纸。

工会:

1、做好迎接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对全县老干部工作进行检查的准备工作。

2、对全县教育系统特困教职工申报的材料进行汇总,为局领导提供走访慰问的依据。

3、推选上报“平安家庭”先进个人、“尊老敬老十佳好家庭”、“科学教子十佳好家庭”、“巾帼岗位明星”。

4、做好教育系统教代会换届、召开的指导、督促工作。

监察室:继续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师训中心:

1、组织全员考试的阅卷、统分及继续教育证书的办理工作。

2、继续组织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新教师培训活动。

电大站:

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2)

孙清云强调,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县域教育科学发展,必须牢牢把握我省县域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明确工作定位,着力提高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以“双高双普”为抓手,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要在经费保障、项目安排和制度设计上提供保障,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县域教育的根本需求;要遵循教育规律,把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基本标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孙清云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强化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要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在领导分工、干部配置、财力投入上体现“优先发展”的要求,在谋划思路、制定规划、工作部署上体现“科学发展”的精神,使教育真正成为“一把手”工程;二是要加大教育投入,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不折不扣地落实省上的教育投入要求,确保经费保障到位;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2011年我省建立了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加大了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考核力度。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问责问效工作力度,对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情况以及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中央和省上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今年10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实施《教育督导条例》,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改革督导体制,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督导工作经费,为教育督导机构独立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3)

一、所做的工作

(一)党委、政府重视,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各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履行政府教育职责,把教育工作作为关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常抓常议,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了教育项目优先立项、教育资金优先拨付、教育困难优先解决。在教育项目实施、优化学校布局、教学设施设备配备、改善基础办学条件、教师培训、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做了艰苦细致的工作,并多方筹措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实施了一些教育重大项目,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推进。各县(市)都成立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或方案,xx县、xxxx县、xx县、xx县做出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或方案。以《xx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甘政办发【XX】233号)为依据,按照临夏州《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责任书》要求,以“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将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永靖县对照《标准》逐校摸清了学校家底,全面掌握了标准化学校达标所缺设施、设备及所需资金。临夏县成立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验收领导小组,对今年要完成达标的39所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县政府对所缺的微机、图书、仪器、器材列出了清单,正在购置装备。

(三)加大教育投入,认真实施教育各类项目。各县(市)按照《xx州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已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情况摸底及全州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项目规划编制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了教师周转房建设、高中建设、幼儿园建设等项目。同时各县(市)想方设法自筹资金,为部分学校配备信息化教育教学设备,增添了图书仪器和音体美器材,农村薄弱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保障了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市)按照教育教学需求,通过特岗、考录、引进等渠道补充教师,城镇、川塬教师到边远山区学校支教,有效缓解了边远山区学校师资不足的问题。在不断强化校本培训、岗位练兵的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国培、省培项目和美丽园丁培训项目。采用“短训和长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项目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了校长、教师的工作能力。

(五)州委、州政府《决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县(市)积极筹措资金,将高中学费及课本费、学前教育费、边远山区教师生活补助费、班主任津贴、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高中贫困生救助金等教育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了各类教育健康发展。各县(市)XX年共落实班主任补助xxxx.07万元,边远山区教师生活补助xxxx.65万元;落实学前教育免费资金xxxx.43万元,高中教育免费资金xxxx.32万元,在全州实现了十五年免费教育。

(六)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根据省教育督导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XX年度全州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各县(市)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按计划完成了学校综合督导和督导回访任务。永靖县、临夏市、临夏县、东乡县拨付了教育督导专项经费,进一步加大了教育督导力度,教育督导工作初步形成了督政、督学的运行机制,教育督导结果得到了政府和教育部门的进一步重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展缓慢。各县(市)政府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没有引起重视,均没有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xx县、xx县、xx县、临夏市尚没有做出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停留在起步阶段,学校校长对基本办学标准不了解,对自己的家底和离标准化学校差距有多大都不清楚。积石山等县缺乏科学规划和布局,把新建幼儿园建在小学院内,使小学和幼儿园生均活动面积不达标。永靖县将在明年5月份接受省政府组织的验收,7月份接受国家教育部的验收,但由于各项投入不足,教学仪器设备缺口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二)农村学校办学基本条件仍然较差。部分农村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差距较大,永靖县、积石山县、临夏县尤为突出。部分学校体艺器材设备、科学实验设备严重不足,计算机老化、图书陈旧,课桌椅破损,教师办公条件差等,农村薄弱学校的旧面貌还未得到有效改善。个别校长责任心不够强,管理能力不足,学校校风校貌较差,偏远地区仍有学生流失现象。

(三)教师队伍结构性紧缺依然存在。农村学校音体美教师紧缺,卫生保健、心理咨询(辅导)教师普遍没有配备,幼儿教师编制严重不足。部分学校教师专业配置不合理。城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边远山区学校教师调不进去,个别县(市)教师调动、校长任命统得太死,教育部门没有调配自主权等。

(四)控辍保学工作力度有所减弱。“两基”国检后,县(市)、乡镇政府对“两基” 巩固提高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有所减弱,思想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松劲,工作措施软化,缺乏对“控辍保学”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乡(镇)政府对0—18周岁人口教育信息的摸底统计不重视,动员劝返失辍学生入学的工作力度不大,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民族县、乡镇、小学高年级和初中低年级辍学现象较多。东乡县有学籍无学生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

三、工作建议

(一)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各县(市)政府应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XX】102号)文件精神,并切实按照省教育厅、督导团关于印发《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教督【XX】8号)文件要求,统一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照标准化学校建设的40项指标评估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逐条对照,那些已达标,那些还未达标,缺什么?缺多少?如何做,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统一汇总,形成报告报县政府,县上再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逐年解决,完成计划达标学校的年度目标任务。教育、督导部门要认真开展标准化学校达标验收工作,加强督查指导工作力度,深入每所学校做细做实整改工作,按照“建成一所、验收一所、统一挂牌”的原则,确保各年度计划学校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

(二)加大投入改善农村校办学条件。各县(市)政府应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边远山区学校的投入,认真组织实施薄改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逐步缩小城乡学校差距,努力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均衡发展。

(三)重视学生入学机会公平。各县(市)要进一步重视少年儿童入学机会公平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利保障机制,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建立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关爱体系,确保每个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建立科学的、切合实际的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和考核任免制度,在校长配备上广泛征求意见,把那些有能力、肯干事的人选用在校长岗位上,提高学校管理和办学效益。

(四)抓好县级人民政府自评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还未接受省上督导评估的广河、和政、康乐、积石山、东乡县,要认真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自查自评工作,如实填报督导评估申报表,按照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考核要点及评分标准不断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并严格要求各职能部门、乡(镇)、学校做好相关印证资料档案和迎评工作。

四、督导检查评估结

通过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XX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

工作督查,督查组量化评价结果:

优秀:xx市、xx县、xx县

良好:xxx县、xx县、xx县

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4)

根据县委安排,我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经济发展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去年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上级纪委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⒈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突破。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学条例,讲正气,树形象,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对近年来查办的个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以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规范干部从政行为。深入开展勤廉公示工作。注重在公示中解决实际问题,自勤廉公示工作开展以来,对名正科职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人;梳理案件线索条,纠正问题个。二是继续加大反腐败力度。去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件,党政纪处理人。乡镇件,县直件,县纪委自办件;党纪处分人;政纪处分人;双重处分人。查办万元以上案件件,万元以上案件件;涉及乡科级干部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接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件次(其中市纪委摘转件),办结件,办结率。三是不断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向家行风重点单位反馈有关问题个,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继续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次,立案查处教育乱收费起,清退不正当收费数万元,没收万元,政纪处理人。加强工程建设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四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治理公路、河道“三乱”力度。推行建筑工程、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市场廉政准入制度,促进了市场的规范、高效、廉洁运作。实行软环境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违反软环境人和事的查处力度,受理各类投诉件,办结件,办结率以上;党政纪处分人,通报批评人,辞退人,行政拘留人,责成书面检讨人。

⒉稳定工作打开了新局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各类矛盾相继凸现,从渠道反映问题、要求解决的情况相对增多。我们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以三月份“百日维稳”集中行动为起点,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奋力拼搏,攻坚克难,一举扭转了年初工作被动局面,群众活动由混乱无序向平稳可控的态势转变。据市局通报,今年以来全市群众到市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全市群众到省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全市群众赴京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各项指标在三县两批中均排在前列,特别是在国庆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期间,我县无一例去省集访、无一人去京上访,稳定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⒊计划生育工作登上了新台阶。以创建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为契机,围绕各项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全县计划生育率达到,人口出生率‰,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期内综合避孕率、统计数字准确率、合格村率、生殖保健服务以及知识普及率均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注重计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在全县计生系统内采取公开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名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针对乡镇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技术人员偏少等问题,从社会上公开招聘了名计生微机信息管理和卫技服务人员。

回顾去年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主要得益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干部群众的务实苦干。在新一年里,我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立足本职,务实苦干,争取做出更大的成绩。

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

⒈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在突出重点,抓好县纪委自办案件的同时,加强指导,加大协调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特别是县直机关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腐败分子经济处罚和追缴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

⒉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积极探索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⒊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行政许可法》;加大对土地征用、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城镇拆迁、农民工工资发放、教育收费、农民负担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积极推进软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惩治力度;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建设“诚信泗洪”和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的有效性。

⒋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廉、述廉、谈廉、评廉、考廉机制,完善廉政谈话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严格考核,抓好落实。

⒌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增强公仆意识、奉献意识,自觉当好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坚强卫士,积极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经济、法律、科技、管理、业务等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防范和揭露腐败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艰巨任务的需要。

二、关于稳定工作

⒈探索新形势下工作新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科学、规范的接待、受理、答复、处理群众问题的程序、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突发性和联席会制度,推广听证会有效机制,积极探索处理问题的终结机制,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突出问题。

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包案负责制、强化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制度,严格规范案件查处上报程序,对上级领导批示信件和上级部门交办件,明确领导包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查办质量,遏制群众上访势头。实施稳定工作重心下移,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基层,把心操在基层,把劲用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

⒊加强工作基础网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基层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组四级网络,积极构建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大工作格局。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发动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一起做好稳定工作,形成上下协调,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坚决实行稳定工作“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首问负责制”。

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一切要依法行政、依法行事,依法办事,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不断加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提高政策观念和法制意识。在化解矛盾中说服群众,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群众进行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极少数企图插手、利用挑起事端、破坏全县安定团结局面的不法分之,司法机关及时介入,依法予以打击。

三、关于计划生育工作

⒈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村级管理力度,重视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村级和乡镇驻村包片的干部责任,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提高组织化程度,引导育龄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坚持分类指导,继续实施后进乡镇重点管理,全面加强动态性、过程性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后进转化。做好创建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前期的各项工作,对计生工作后进的乡镇要分析原因,拿出改进方案,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改进的,追究责任。坚决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⒉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加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意识。加强计划生育执法管理,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和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以此规范广大育龄夫妇的婚育行为。加强“七个不准”贯彻执行力度,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在征收社会扶养费和查找外躲对象过程中,既要坚决纠正各种行政侵权行为,又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保证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和外躲对象追找到位。依法规范党员干部计划生育行为。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超生和包庇亲友超生案件,坚决做到快查快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5)

市计生委对各区(市)县计生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纳入对各区(市)县计生局及委内各处(室)目标管理。各区(市)县计生局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行政执法任务分解落实到科室、乡镇(街道)教科文卫(社会事务)与计生办,并指导监督其按要求落实各项行政执法任务。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市、县两级要制订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计生干部的执法水平。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都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的才予以办理。

(二)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逐级备案制度。市计生委各处(室)、各区(市)县计生局在草拟规范性文件时,市、县两级政法处(科)要进行指导,把好法律法规关。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要逐级备案,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国家计生委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暂行管理办法、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及第二胎优育原则、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纪律处分规定、条例、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预算法、四川省计划外生育费管理办法、四川省避孕药具管理办法、人事工作有关条例等,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七个不准”,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

(四)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要经常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将监督检查改进工作结合起来。要主动争取各级领导机关的检查指导与监督。要坚持半年一抽查,年终全面考核的办法。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内容的分解和考核指标

(一)政策法规处

1、负责计划生育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贯彻周年的报告;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2、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对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的培训面达到95%以上。

3、指导基层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年终检查基层执法文书达标率80%以上。

(二)宣传教育处

1、负责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及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全民法规知识宣传教育面达90%以上。

2、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课程中安排一定课时的法规知识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面达95%。

(三)规划统计处

1、负责人口规划、年度生育计划的制定、落实及管理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00‰以内,严格执行生育计划办理程序,计划生育率达到94%。

3、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应及时、准确全面;严肃查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

(四)科学技术处

1、组织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节育技术、生殖保健服务,指导已婚育龄夫妻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90%,“三查一治”服务面达到90%以上。

2、严格执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定期组织专家开展鉴定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与管理工作,确保受术者安全。版权所有

3、负责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规范及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查处假证明、假手术等违法案件。

(五)财务药具处

1、积极组织开展避孕药具执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药具违纪违法案件。

2、保证免费发放的药具渠道畅通、品种、型号齐全。

(六)办公室

1、切实加强机关保密工作的管理和档案管理,保证无泄密事件。

2、加强防火防盗和交通管理工作,防止失火、盗窃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3、保证机关职工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现象。

(七)监察室

1、督促基层及时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的案件,当年案件查处率不低于90%。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查处市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

3、指导基层搞好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并加强检查督促。

(八)人事处

1、负责计生系统工作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的落实工作。

2、负责公务员的行政执法和公共知识的培训工作,负责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新任职干部任职前的法规教育工作。

(九)区(市)县计生局

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宣传教育和实施工作;负责本地区人口规划和年度生育计划的制定,负责独生子女病残儿、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和组织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对违反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工作;负责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财务管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人口与计划生育财务考核等工作。对执法违法或发生执法过错责任的,按《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6)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使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顺利推进,红河州政府于2006年成立了以分管教育的副州长为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教育局、州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发改、审计等17个部门领导组成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

2.制定督导评估方案。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县市区域分布,教育发展基础,明确指导思想,确定基本原则,科学制定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提出评估工作要求。

3.构建督导评估奖励机制。为有效推进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红河州政府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先进县市奖励办法》,作出“对督导评估结果获省级教育工作先进县市的,除省人民政府奖励50万元以外,州人民政府奖励20万元”的规定,并形成长效机制。

4.依照方案,有序推进。一是组织13个县市政府开展正常的年度自查自评工作;二是每年以3个县市政府为实地督导评估目标推进,对被确定为当年督导评估的县市政府,要求分管教育领导、教育局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必须参加省级开展的一年一度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专题培训,同时要求各县市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搞好自查自评;三是在县市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州级组织由州政府督学、教育、财政、发改、行政效能等部门组成的专家组对每个县市进行督导评估。评估组严格依照教育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规程》,采取听取县市政府汇报,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座谈会,查阅资料、深入乡镇等方式,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责任进行全面评估,重点对增加教育投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协调各类教育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督导评估,形成督导评估意见,确定评估认定结果。

二、取得的成效

5年来,在红河州委、州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督政与督学结合,监督与指导并重;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配合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完成了第一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任务,效果明显。个旧、开远、蒙自、弥勒4县市政府教育工作达到省督导评估先进县标准,被省人民政府认定为教育工作先进县,受到省、州政府的表彰奖励。建水、石屏等9个县达到省督导评估合格县标准,被认定为教育工作合格县。通过督导评估,我们深深感到各县市人民政府认真履职,尽心尽责,全面落实教育发展责任。

1.“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州13个县市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到教师工资统一发放、教师队伍统一管理、教育经费统一安排;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包括进城务工子女适龄少年、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7)

: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于今年2月,它的功能主要是负责统筹规划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宏观把握方向,动员协调各有关方面尽职尽责地研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后,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如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督学聘任和管理办法》等文件。此外,为了使教育督导专业化,成立了教育督导评估中心。

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督导机构职责,如自治区和盟市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职责是:首先对本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教育的重大决策进行督导检查,并监督整改;对本级政府办(包括审批的民办)的各类学校进行督导评估;通过分类型、按比例对所属地区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导评估,检测和评价下级政府对所属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情况及整体水平,并指导其整改;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进行监测。

旗县级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督促本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教育的重大决策,并监督整改;督促本地区学校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是否有其他厅局人员参与?盟市旗县也成立类似的机构吗?

:教育督导不只是“督学”的事,还有“督政”的职责,需要从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如果督导只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个下设机构,就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只能监督学校,却难以监督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是这种传统制度设计的症结所在。本次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立,其意义并不仅限于独立性的增强,还在其层级的提高。相对于之前的教育督导机构,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立使教育督导工作更加规范化、正规化、权威化,其影响力也会更大。

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共13人,来自教育厅、科技厅、审计厅、财政厅等9个厅局单位,主任由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担任。

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督学,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各盟市、旗县(市区)都要依法成立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当地教育类别、规模和教育督导任务配备专职督学3~5人,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教育督导工作。各地政府要按照“专兼职结合、在离岗结合”的原则,选聘业务型管理干部、骨干教研员及优秀校长担任督学,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督学的培训,提高督学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督学队伍,满足教育督导工作的需要。

:督导,督导,监督、指导、引导,因此督导人员的素质高低会影响督导工作的质量。这些人员将由哪些人充任?对他们本身的资质有什么要求?

:督学是由各级人民政府任命或聘用的、依法履行教育督导职责的人员。督学按职业属性分为“行政管理督学”和“专业技术督学”,按工作属性分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行政管理专职督学设厅级督学、处级督学和科级督学,专业技术专职督学设正高级督学、副高级督学和中级督学。督学以在职人员为主,退休人员为辅。初聘督学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续聘督学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5周岁。我们初步的计划是,这个团队要面向区内外选拔,强化督导的专业性、权威性、导向性。

:民国时期督学,或者叫视学,似乎他们的权力很大,有建议权、弹劾权、嘉奖权、问责权。按照国家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今后的督学是否也有这些权力?

:按照《教育督导条例》的规定,他们有“向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提出对被督导的单位或其相关负责人给予奖惩的建议”的职权,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影响恶劣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监督问责的权力。

:督导分为“督政”和“督学”两大块儿,在“督政”上,有“督促本级政府”和“督促下级政府”的区别,是否会出现督促下级政府易、督促本级政府难的问题?如何破解这个难题?

:“督政”主要是依法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监督,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应承担的教育职责,推动教育发展方式和管理模式发生深刻变化,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有利于完善教育基本制度,形成与决策、执行相协调的教育督导制度,改变当前教育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重决策、轻落实,重执行、轻监督”的状况。《教育督导条例》确实赋予了督导机构督促本级政府教育行为的权力,但实行起来或许有一定的难度,但有些地区已经做得很好,如二连浩特市。

:2012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教育督导条例》,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是如何贯彻实施的?有没有什么具体措施。

:我们已经根据《教育督导条例》的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基础教育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普通完全中学)督导评估工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些文件既有指导性、原则性、理念性的内容,也有详尽的细则以及实施措施。它是今后一段时间中小学教育评估的依据,也是引导教育行为的指挥棒,有较强的导向作用和操作性。

:可否结合全国教育督导工作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谈谈自治区教育督导工作的现状和下一步的打算。

: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督导机构在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促进“两基”目标实现、督促县级人民政府落实优先发展教育职责、提高中小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内蒙古自治区的教育督导工作却存在很大的不足,相比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等地还有很大距离,存在着教育督导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行力度不够强、运行资金欠缺、上级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

:您认为如何改变这样的局面,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可以使教育督导工作在各个盟市、旗县深入开展并上一个大的台阶。

: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督导评估中心的组建应该是个契机。下一步就是建立健全对盟市和旗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意见》及《办法》的有关要求,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挂帅,有关职能科(股)室参与,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把握方向,明确任务,研究解决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有关情况,积极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配齐督导人员,改善督导工作条件,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督导责任区制度。自治区、盟市和旗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分别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数量和布局,划分责任区,配备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根据情况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领导汇报有关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促进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教育督导千头万绪,涉及面极广。请你谈一谈下一步工作思路。教育督导工作有什么新的规划和举措?

:在三到五年的时间里,实现教育督导的现代化应该是我们工作的核心。大致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它是督导“现代化”的前提和核心。督学群体小,而且大都是教育界的精英,专业化程度高,较容易实现思想观念的现代化。我们不能剖开人的脑袋看思想,但可以从他的行为中看背后的思想。二是督导手段的现代化。督导要现场与远程控制并举。凡是可利用网络的、可远程控制的,尽量不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去现场。三是督导结果的现代化。督导的结果一定会影响被督导者的教育行为,所以要有正确的导向,要站在现代教育发展的高度,利用数据、事实说话,引导教育走向现代化,不能用应试教育的标准去左右办学者。

:祝愿我们自治区教育督导工作在新的背景下,抓住契机,督促、引导各级政府和办学主体按教育规律办事,为教育开辟出一个新的局面。

【教育督导史话】

三千年前就有了“视学”

教育督导亦称教育视导,在我国的教育史上源远流长。早在西周时期,宫廷里为贵族举办了“官学”,周王定期去学校检查工作,称为“视学”,这是中国最早的教育督导。

西汉时期,首设“太学”,帝王对“太学”的视察叫“幸学”或“视学”。隋朝时,在中央政府首设“国子监”,这是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独立的教育行政和监督机关。从唐朝开始,地方官学大发展,办学需要规范和监督。宋朝首次在地方设置“提举学事司”,它既是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又是地方教育监督机关。

现代意义上的“教育督导”

中国近现代意义上的教育督导始于清朝末年,是随着“废科举,兴学堂”开始建立的。1905年清政府成立学部,参酌日本文部省官制,设视学官。1906年5月,各省及部分州县设置了专职“视学官”。1909年,清政府颁布《视学官章程》,自此,我国视学制度正式建立。

内蒙古地区 “视学”制度的发展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地区行省公署提学使司下设省视学,要求设省视学6人。

省视学由提学使考选品学兼优、热心教育者充任。其资格则以举贡生员、学堂毕业者为宜,其考选则以国文、经学为重,并令入本省教育练习所三个月,将学部颁发各项章程规定制度及本省学务情形详加研究,查其确有心得再予派充。省视学受提学使之命视察各府、厅、州、县的学务事宜。

提学使司在建立省视学制度的同时,各府、厅、州、县劝学所分别设县视学1人。劝学长得兼充县视学,劝学员不必皆由师范毕业,县视学一职往往由各县高等小学校长或两等小学校长兼任,亦有边僻地方未设校长者,即以小学正教员兼之。

清末时期内蒙古地区教育视学制度建立后,赤峰地区旗县教育行政机构均设专司教育监督、指导的视学(督学)机构。各县劝学所均设视学1名,兼充学务总董,由提学使委派充任,受地方官监督,办理学务,并巡察各乡村、市镇学堂,指导工作。宣统二年(1910年),改劝学所为县教育行政辅助机关后,赤峰等县劝学所劝学长仍兼充县视学。

中华民国时期的“视学”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设置了“视学室”,建立了中央、省、县三级教育督导体系,初步建立起了现代教育督导制度和体系。

1913年3月1日,提学使司改为行政公署教育司,额定视学4员,各县视学1员。

1914年,遵照中央规定的官制,裁撤教育司,在政务厅内设教育科,设立省视学2人,各县视学1人。

1915年,绥远道尹张志谭在任内,拟具道视学规程,呈准设道视学1人。

1917年3月1日,省视学改称省督学。1917年9月6日,教育部公布教育厅暂行条例,规定教育厅设省视督学4~6人,由厅长委任并呈报省长查核备案,掌管全省教育事宜,省督学也是地方学务委员会的委员。

1922年,绥远成立特别区学务局,即将视学划归管理,改为蒙旗视学专员。翌年,增设区视学一员。

1926年,县劝学所改为教育局,县视学改称县督学。是年,绥远省教育厅制定《督学规程》,规定各市(县)教育局设督学2~4人,由市(县)政府荐任或委任。督学承主管长官之命,视察及指导该管辖区域内教育事宜。

1929年2月,教育部公布督学规程19条,省教育厅设督学4~8人,承教育行政长官之命视察及指导各该管辖区域内教育事宜。

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8)

期:___________

xx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总结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据xx年教育督导工作的要点,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大局,针对教育重点难点,深入而扎实地开展督政、督学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圆满完成全年的教育督导各项工作任务,为助推我市教育事业实现科学发展和均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标准化学校计划达标任务。

1.根据省教育督导室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xx年市教育督导室工作要点》,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保障,落实年度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

2.对今年计划达标学校进行实地调研,摸清底数,督导自评及整改,加强创建工作过程性专项督导。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总体规划及要求,制定了xx年市标准化建设学校达标计划,并完成向省教育督导室的呈报工作。

3.为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对已达标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系列专项督导抽查,巩固和提高标准化学校创建成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履职情况、专用教室使用情况、控辍及学籍管理情况、常规管理工作情况等四个方面,并将以上督导检查情况上报了有关领导。

4.完成对今年计划达标学校的评估验收工作。按省时限要求,九月初组建了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验收组并对评估组成员进行了培训,xx年xx月xx日至xx日,历时七天完成勃利县、茄子河区标准化计划达标学校评估验收工作,共评估验收学校9所,其中先进学校2所,合格学校7所。形成并下发了本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验收通报,并按时完成了将有关备案材料向省上报工作。

5.十一月中旬,接待并完成了省标准化学校专项督导组对我市的抽检工作。我市的标准化学校建设及市代省督导评估验收工作受到省抽检组专家的一致好评。徐康君主任参加了对鹤岗、佳木斯的省督导组抽检工作。

(二)完善并落实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有效发挥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作用,促进教育加快发展。

6.完善并落实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全市划分了市级督学责任区11个。xx月14至xx月xx日,市督导室对市直学校(高中、幼儿园)督学责任区的责任督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通报。xx月末,对市直学校(高中、幼儿园)督学责任区的责任督学工作进行问卷调查,督学责任区的责任督学进行工作总结,从而掌握责任督学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而促进其更好的工作。

7.完成对兼职督学的培训工作。上报了省117名督学(市直属70名、新兴区8名、茄子河区20名、桃山区4名、勃利县15名)

8.完成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工作。全市和各县区召开了责任督学挂牌到校工作启动大会。

(三)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任务。

9.筹备并召开了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动员大会。制定了“迎国检”实施方案,部署了“迎国检”工作任务,成立了市“迎国检”领导工作小组,分解并落实了“迎国检”工作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

10.对迎检区(县)和市直学校基础工作进行专项推进督导检查。

11.深入“迎国检”区(县)听取政府迎检工作情况汇报,下发通报,督促自评整改。

12.指导并审核区(县)和各学校“迎国检”自评报告和上报的八项指标,分析测评校际差异系数,夯实“迎国检”工作基础。

13.督导室四次召开“迎国检”工作会议,对各区县和各学校上报法表数据进行多轮次审核把关。规范统一上报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形成完善迎检档案材料。

14.督促各局和教育局各科室完成“迎国检”应分担的职责和任务。

15.xx月17-xx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三区领导、区督导室及部分学校校长赴江苏无锡、常州两地考察学习“迎国检”先进经验,赴外地考察学习的督学进行了个人汇报和此次考察学习的总体情况汇报。xx月xx日,教育局召开均衡发展“迎国检”专题会议。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人员到市直属学校(高中、幼儿园)检查“迎国检”档案材料落实情况。

(四)全面开展了对区县文教局主要工作目标年度督导考核工作,促进教育难点、热点问题解决。

16.深入三区一县及市直学校检查治理“三乱”方案安排落实情况,开学学生报到情况及全市责任督学挂牌情况。上半年先后开展了以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控辍、控制择校和大班额、三级课程开设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并及时下发通报,督促解决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17.下半年先后开展了以均衡发展“迎国检”、“督学责任区”工作和学校常规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专项督导检查,收到了良好效果。

18.根据工作安排,十一月份下发了《关于对区(县)教育局xx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实施考核的通知》,对考核评估时间、程序和重点内容做出了明确安排和要求。

19.xx月xx日至xx日,经与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协商,组建区县教育局年终工作目标考评小组,考评小组历时四天对区(县)文教局进行了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核。考评组依据“对照标准,把握要领,综合评定”的原则,采取“看、听、议、访、查”等多种方式,对区(县)的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估,对得分结果进行了综合汇总,形成并下发了《关于对区(县)文教局主要工作目标督导考评情况的通报》。

(五)强化教育督导自身建设,切实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

20.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一是今年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要求,我市成立了七台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市主管副市长亲自担任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提高了教育督导机构的层级和权威。二是设立了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兼任,完善并强化了教育督导机构及办事职能。三是依法依规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有效落实依法行政。

21.加强教育督学队伍建设。一是聘任市总督学、副总督学,总督学由市教督委副主任、市教育局局长和市教督委委员、教督办主任,市政府教督办主任二人同时任职,区(县)也都聘任了总督学和副总督学。二是聘任了53名市级兼职督学,50名区县级兼职督学。三是把4名基层教师和2名教委科室人员纳入到市督导室,充实了市教育督导室工作人员,增强了督导队伍力量。

22.完善并落实了教育督导制度建设。

(1进一步完善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人员岗位责任和管理制度。

(2完善并落实了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3履行督导部门职责有效发挥督导作用。一是下发了全年工作要点。二是召开了全市年度教育督导工作会议。

(六)全面开展了对直属学校检查等专项督导工作。

23.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市教育督导室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全方位认真开展了对直属学校和学前教育(含民办园)的常规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对个别学校存在的工作不足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和各校获得的等级形成通报在全市公布,检查对各校的常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24.按市教育局要求,对市直属全部初中学校和部分区县学校的控辍情况、规范办学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并将调研报告上交给有关领导。

(七)其他工作

25.按照黑政教督委〔xx〕xx号文件精神,研究了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有关内容。

26.完成省教督委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意见征求意见和上报工作。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完成了三区一县及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数量上报工作。

27.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部省举办的督导人员相关学习培训。

28.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对三区一县的包校工作进行了对接,对区(县)部分学校进行了督导调研。

29.积极开展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按市教育局安排,参加了高考、中考等组织工作。

30.市政府督导室人员到各直属中小学检查指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具体事宜。

31.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工作总结材料。研究xx年主要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9)

(一)实施扶贫解困行动(责任单位: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局、州民委、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科技局、州水利局、州广播电视局、州粮食局、州大骨节综合防治办等)

1.目标。

全面启动**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解决1.5万名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改善2万名农村低收入贫困口人生产生活条件。改扩建现有非病区学校27所;3月底前,完成全州大骨节病病情普查和建档立卡,6月底前,建立大骨节病信息管理数据库;建立大骨节病监测点;开展病区硒碘盐普供;改扩建乡镇卫生院17所、县医院4所、中藏医院1所。新建和改扩建村卫生站119个;将全部Ⅲ度大骨节病患者按照农村“五保”标准纳入供养,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在全州11个病区县各建1所农村敬老院的基础上,在重病区再建10个农村敬老院,入住Ⅲ度大骨节病患者1000名;将Ⅱ度和Ⅰ度大骨节病患者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2.资金安排。

此项资金待国务院批准《**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后,州、县财政根据年度实施方案安排相应支出。在国务院批准前,为推进工作,由州级财政先预拨2543.81万元,把我州能做的工作先做起来。

3.试点工作先期项目。

(1)易地育人(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

①动员组织学生入学。2007年春季开学前,采取租借农民住房、乡政府及机关用房等方式,暂时落实学生住宿问题,将重病区壤塘县、**县、若尔盖县、红原县151个村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19152人(含5岁以上学前儿童)陆续安排到非病区寄宿制学校学习,向省争取新增生活教师和管护人员事业编制135人。

②改扩建校舍建设。2007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改扩建学校29所,其中,乡镇小学中心校21所(新增学前班67个),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中学6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新增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1—3月底前,做好工程前期启动工作(地勘、设计、三通一平、招投标),4—6月底前,完成土建的60%,7—8月底前主体完工,2007年秋季开学前竣工交付使用,开学后学生全部入住。

③学生生活补助。2007年春季开学起,对26411名寄宿制学生实行生活补助,其中,学前班学生4684人、小学生14856人、初中生6871人。

④设备设施购置。4月底前,完成招标,按学生入学情况和学校改扩建进度进行安装,购置课桌凳19612套、上下铺钢架床9806架、卧具19612套,配置29所学校太阳能热水器洗浴设备448吨位,配置实验设备中学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乡镇小学中心校21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异地育人750.14万元,用于购置19612名学生用具400万元、26411名学生生活补助350.14万元。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教育部门负责。

州教育局:①制定行动计划方案,报省审查备案,指导项目县制定实施方案;②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和落实配套资金;③会同州人事局(编办)共同衔接和落实新增生活教师和管护人员事业编制;

④负责组织检查验收。

县教育局: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州审批;②动员组织学生入学;③核实学生人数,登记造册,建档立卡;④负责校舍建设,设备设施安装;⑤负责发放学生生活补助;⑥负责组织进行自查。

(2)更换粮食(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需换粮人数为115227人,按每人每年口粮180公斤计算,年需2074.1万公斤;易地育人学龄儿童在家2个月的口粮补差79.23万公斤。两项合计每年2153.33万公斤。

①前期工作。2月底前,核准人数,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筹措资金,组织粮源。

②粮食供应。3月底前,在国家未下达2007年退耕还林计划前,先期实施大骨节病区群众口粮供应。退耕还林未覆盖人口不足部分按当地综合价3.26元/公斤计算,年需2098.5万元,直接供应成品粮643.73万公斤,按月供应到户。

③政策争取。4月底前,争取国家2007年新增实施退耕还林6.2万亩,由国家直补成品粮806.86万公斤。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供应口粮350万元,供应病区退耕还林工程未覆盖的人口1至2月份的口粮107.28万公斤。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粮食、林业部门负责。

州粮食局:(1)负责制定行动计划方案,报省审查备案,指导项目县制定实施方案;(2)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

县粮食局:(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州审批;(2)会同有关部门核准人数,登记造册,建档立卡;(3)负责粮食储运,供应到户。

(3)饮水安全(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2007年底前,解决病区63153人和160所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

①前期工作。1—3月底前,完成非病村和轻病村主要饮用水的水源点调查、部分水源水质化验、工程勘测。

②组织实施。4月1日起,开工建设,12月底前竣工。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饮水安全60万元,用于病区水源点项目启动资金。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水利部门负责。

州水利局:①制定行动计划方案,报省审查备案,指导项目县制定实施方案;②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③负责协调、督促和组织检查验收。

县水利局: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州审批;②负责水源勘测,饮水作业设计和施工;③会同卫生部门对水源水质进行检验;④会同教育部门对学校饮水安全进行勘测,并组织实施;⑤负责组织进行自查。

(4)社会保障(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对5528名Ⅲ度患者按每人每月100元的实际需要给予生活补助,纳入农村医疗救助。

①从1月1日起,对5528名Ⅲ度患者按每人每月100元的实际需要给予生活补助,保证基本生活。

②从1月1日起,将5528名Ⅲ度患者全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社会保障132.67万元,用于解决5528名Ⅲ度大骨节病患者的医疗补助。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民政部门负责。

州民政局:①制定行动计划方案,报省审批,指导项目县制定实施方案;②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和落实配套资金;③负责组织检查验收。

县民政局: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州审查;②会同卫生部门核实患者人数,登记造册,建档立卡;③负责发放患者生活补助和医疗救助资金,兑现到人;④负责组织进行自查。

4.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其他项目

(1)社会保障(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

①集中供养。

1—3月底前,完成选址、征地、地勘和设计,4月1日起,动工修建容量为80~140人的Ⅲ度患者集中供养敬老院21个,每个占地面积2600~4200平方米,按10∶1的比例配备管护人员280名,10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安排2600~2800人Ⅲ度患者入住。

②从1月1日起,对17557名Ⅱ度患者和19604名Ⅰ度患者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③从1月1日起,对Ⅱ度、Ⅰ度患者实施医疗救助。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社会保障200万元,用于新建10个敬老院。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民政部门负责,卫生部门协助。

州县民政局:①会同州县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和落实配套资金;②会同州县人事局(编办)落实新增管护人员事业编制;

③负责敬老院选址、设计和施工,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④负责确定对象、发放补助和兑现到人。

州卫生局:负责提供患者人数和患病程度等详细资料。

(2)移民安置(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整体搬迁:30个村、3122户、15830人;分散搬迁:1580户、5220人。

①1—3月底前,完成宣传动员、选址和确定对象等工作。

②4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备料,开始组织实施。

③5—11月底前,完成房屋土建工程、配套设施建设。

④12月底前,竣工验收,搬迁户入住。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负责,林业、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协助。

州县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选址和落实建房宅基地。

州县规划建设局:负责规划选址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3)调整结构(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

①养殖业。1—3月底前,完成确定对象、选好畜种;4—6月底前,建棚圈12.14万平方米,购牛12150头,发放到户;7—8月底前,建棚圈24万平方米,购牛3900头、购羊21600只、购仔猪25500头,发放到户,人工种草4万亩;9—12月底前,建棚圈12万平方米,购羊10000只、购仔猪10000头,发放到户。

②种植业。1—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整治农田和水利设施,选种、购种和发种;4—6月底前,播种栽培无公害蔬菜1.5万亩,道地中(藏)药材天然抚育驯化栽培基地1万亩,加工型苹果基地0.7万亩,高原特色马铃薯种薯和商品薯生产基地1万亩。夏季,人工栽培高原中低温食用菌2.5万平方米/200万袋。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调整结构300万。其中养殖业140万元(人工种草4万亩,购种费用60万元;购种畜、仔畜102150头只,80万元)。种植业160万元(1.5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的购种费用30万元;1万亩道地中药材基地的购种费用30万元;0.7万亩特色水果基地的种苗费25万元;1万亩特色马铃薯基地的购种费75万元)。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畜牧、农业部门分别负责。

州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向上衔接和落实养殖业资金10637万元,负责畜种选择和引进,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农业局:负责向上衔接和落实种植业资金2086万元,负责选种、购种和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4)卫生防治(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

①病情普查。3月底前,完成全州临床调查68万人、拍摄儿童X光手片12万人的病情普查、建档立卡工作,6月底前,建立省、州、县信息管理数据库。

②病情监测。3月底前,完成方案设计,6月底前,完成设立省、州、县三级监测网点58个,开展监测工作,12月底前,完成监测报告。

③医疗救治。3月底前,完成方案设计,4—6月底前,完成招标、购置和发放药品,对现症患者开展对症治疗;3月底前,完成州1个、县7个、乡53个、村294个四级医疗机构建设选址、征地、确定对象等准备工作,12月底前,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对患者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个人缴费补助。

④预防体系。3月底前,完成州地方病预防控制研究所选址、征地等准备工作,4月1日起开工建设辅助用房及实验室2900平方米,12月底完成土建任务;4—8月底前,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装备必要的监测检测设备和监测车辆;3月1日起在病区供应硒碘盐,普服预防性药物。

⑤队伍建设。3月底前,完成培训方案的制定,4—6月底前,完成师资培训160人,7—9月底前完成乡镇、村卫生人员培训452人。10月底前,完成新增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12人,其中,州50人、县110人、乡158人,为294个病区村每村配备1名国家编制医疗卫生人员。

⑥健康教育。3月底前,完成计划、招标、配置宣教设备,4月1日起在州、县、乡、村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深入普及健康卫生知识,引导病区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11月底前,完成经验总结。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卫生防治61万元。其中,用于42689名大骨节患者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补助43万元,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宣传费用18万元。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卫生部门负责。

州县卫生局:①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②会同州县人事局(编办)落实新增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编制;

③负责建筑工程选址、设计和施工,医疗、培训和宣传工作,④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5)科技攻关(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1月1日起,启动科研攻关工作,组织专家实地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数据和资料,进行研究。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科技部门负责,卫生部门协助。

卫生部门:负责配合、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5.扶贫开发项目

(1)整村推进(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已纳入省“十一五”规划村28个,新增村125个,共计153个村。

①1—3月底前,完成宣传动员,制定村级实施方案。

②4月底前,完成村级规划,备料,开始组织实施。

③5—11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配套设施建设。

④12月底前,竣工验收。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扶贫两资以工代赈部门负责。

州县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2)易地移民(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完成2308户、14697人。

①1—3月底前,完成宣传动员、选址和确定对象。

②4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备料,开始组织实施。

③5—11月底前,完成房屋土建工程、配套设施建设。

④12月底前,竣工验收,搬迁户入住。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扶贫两资以工代赈部门负责,林业、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协助。

州县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选址和落实建房宅基地。

州县规划建设局:负责规划、选址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3)产业扶贫(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

养殖业。建设优良牧草繁育推广基地1个,其中,种子繁育基地1万亩,推广优良牧草生产4.17万亩;建设牲畜良种繁育基地,其中,扩建州畜禽繁育改良站1个,改建县级改良站4个,建设村级改良点362个,购种公畜2600头(只)、冻精4万支;畜产品产业建设,其中,在牧区县建设优质特色商品牛羊肉、奶生产基地5个,在半农半牧区县建设优质商品猪生产基地6个,扶持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2个,建设畜产品流通市场2个,建立畜产品流通专合组织13个;动物疫病防治,其中,扩建州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1个、县级动物疫病防疫监督站4个,建设乡(镇)畜牧兽医站63个;草地灭鼠治虫,其中,治理草地鼠虫害700万亩次,建设草原资源监测站4个、鼠虫测报站3个;畜牧科技培训推广,其中,培训“畜牧科技明白人”3750人,开展各类畜牧科技示范、关键技术攻关以及重大应用技术试验示范、集成和推广。

种植业。新建无公害蔬菜基地1.75万亩,发展特色中(藏)药材种植基地0.7万亩,在非病区建设和稳定优质青稞基地3.75万亩,发展高原特色马铃薯种薯和商品薯生产基地2.4万亩,发展优质苹果、甜樱桃、酿酒葡萄、树莓、枇杷等特色水果基地2.7万亩,新建设施栽培示范基地250亩,在适宜区建设花椒基地2.77万亩、核桃基地1万亩。农业支撑体系建设,其中,建立特色水果、蔬菜、中药材、马铃薯良繁基地各1个1000亩;建设农业有害生物预警和控制区域站1个;实施小麦条锈病越夏区综合防治以及灭鼠、蝗虫防治1.75万亩;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1000户;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州级中心1个,县级3个;完善州级农技推广服务中心1个,建立和完善县级农技推广服务州级中心1个,县级4个,乡镇12个。

①1—2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选种、购种,作好前期工作。

②3—11月底前,完成作业设计,组织实施。

③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产业扶贫320万元。其中养殖业200万元(1万亩优质牧草种子繁育基地的购种及前期费用80万元;牲畜良种繁育基地的购种及前期费用90万元;培训3750名畜牧科技明白人30万元),种植业120万元(新建1.75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30万元;新建2.7万亩优质水果基地20万元;筹建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1个、40万元;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建设1000户、30万元)。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畜牧、农业部门分别负责。

州县畜牧兽医局、农业局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衔接和落实养殖业资金12364.4万元,负责畜种选择和引进,指导项目实施,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农业局:负责衔接和落实种植业资金8148万元,负责选种、购种和指导项目实施,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4)劳务扶贫(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设立劳务扶贫培训基地学校5所;全面推进“雨露计划”,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3750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1250人。

①1—3月底前,完成宣传动员、确定对象。

②4—11月底前,完成劳务培训3750人,其中,举办驾驶6期600人,保安6期600人,家电维修7期700人,餐饮、服务6期600人,其它专业培训7期1250人(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同时,开展阳光工程(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7期1250人。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20万元。培训贫困劳动力3750人。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农工办负责,项目学校协助。

州县农工办:负责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人员,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项目学校:负责培训和转移输出就业。

(5)科技扶贫(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建成川西北高原道地药材人工种植基地2.5万亩,野生抚育基地5万亩,牦牛健康养殖与育肥基地5个、品种改良点25个,培育一批牦牛产品、中藏药科技型龙头企业。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选种、购种。

②4—11月底前,完成建设川西北高原道地药材人工种植基地2.5万亩,野生抚育基地5万亩。

③12月底前,完成5个牦牛健康养殖与育肥基地建设及25个品种改良点,培育一批牦牛产品、中藏药科技型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科技部门负责。

州县科技局:负责规划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选种、购种和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6.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整治农田(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5万亩。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

②4—11月底前,完成培肥土地,改造建设基本农田2.5万亩。

③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农业部门、州农建办负责。

州县农业局:负责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规划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2)交通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新建机耕道及牧道500公里,改造300公里。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道路勘测。

②4—11月底前,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动工修建。

③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200万元。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农业部门负责。

州县农业局、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畜牧兽医局负责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规划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3)水利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引水灌溉工程,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5万亩,恢复改善灌面3.575万亩。节水灌溉示范工程,新建2500亩。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制定实施方案。

②4—11月底前,进行引水灌溉和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水利建设100万元,新增灌面2.5万亩、50万元;恢复灌面3.575万亩、50万元。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水利、农业部门分别负责。

州县水利局:负责向上衔接和争取资金,负责引水灌溉工程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农业局:负责向上衔接和争取资金,负责节水灌溉示范工程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4)能源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农村电网,新建与改造35千伏变电站4座、变电容量6000千伏安,35千伏线路169公里,

10千伏线路601公里,低压线路549公里,配电台区198个、容量27140千伏安。农村户用沼气,建设7000户(口)。“一灶一炉”温暖工程4个县、8000户(套)。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及线路和管道设计,制定实施方案。

②4—次年5月底前,完成输变电工程并竣工验收,安装炉灶,让管线、炉灶进村入户。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能源建设项目50万元,用于农村电网设计等工作。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水电、农业部门分别负责。

州县水利局、农业局负责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和落实州级配套资金70万元,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水电局:负责向上衔接和落实资金8105万元,负责农村电网建设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

州县农业局:负责向上衔接和落实资金1800万元,负责农村户用沼气和“一灶一炉”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

(5)广播电视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进度:建设州到县广播电视光纤干线260公里,村级“数字电视小片网”工程339套。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购置设备设施。

②4—11月底前,完成光纤线路铺设及卫星电视设备安装、调试。

③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责任单位及任务:由广播电视部门负责。

州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向上衔接和落实资金,负责规划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指导与设备安装、调试,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二)实施就业促进行动(责任单位: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

1.目标。

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城镇新增就业4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000人。其中,“4050”等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人;确保全州现有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2.资金安排。

预计各级政府安排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总金额达到2000万元,其中:

2007年争取省级支持1800万元,州、县安排资金200万元。

3.工作措施。

(1)各地分解下达就业再就业以及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目标,加强信息交流和督促检查,确保目标按期完成。

(2)完善落实抓好小额担保贷款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工作;组织实施“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建立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培训、信用社区与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实行政策激励,资金分配与工作实绩挂钩,合理使用就业扶持政策资金。

(3)“两节”期间开展以就业困难对象和农民工为服务重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二季度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三季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

(4)开展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活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鉴定等“一站式”服务;继续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指导各地将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组织建成公共就业服务的基层窗口,从今年起每年完成3个县,资金由州、县财政解决。

(三)实施最低生活保障行动(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

1.目标。

将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镇居民及时纳入保障(含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对因病、因灾、因残、丧失主要劳动能力家庭和难以维持日常生活的农村困难群众实施每人每月2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由州级承担40%、县级承担60%,足额落实保障资金。把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全部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纳入供养,并通过国家补助和动员社会力量,逐步提高供养水平。

2.资金安排。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预计各级政府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总额达到2430万元,争取省级支持2210万元,州级安排资金100万元,县安排资金120万元。

(2)农村居民最低保障工作。预计各级政府安排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总额达到1376万元,争取省级支持410万元,州级安排资金386万元,县安排资金580万元。

(3)农村“五保户”工作。州县财政根据财力安排适当资金。

(4)老龄工作。提高百岁老人月生活标准和春节慰问金,所需资金10万元,由州、县财政按各50%比例安排预算。

3.工作措施。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规范低保审核、审批制度;建立城市低保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制定年度工作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搞好监控;做好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保证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将低保标准调整到位,并将调整标准后符合条件的特困群众纳入低保;确保全州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达到88元,在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州城市低保对象普查。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低保对象核定审批和资金发放程序;建立农村低保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加强资金监督,加快农村低保工作平台和信息话网络建设。

(3)农村“五保”工作。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把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提高供养率;利用国家和社会闲置资源改扩建敬老院,增加敬老院床位。

(4)老龄工作。宣传贯彻《老年法》,抓好乡(镇、街道)、村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和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管理,加强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文体活动。

(四)实施教育资助行动(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州民委、州财政局)

1.目标。

2.资金安排。

(1)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政府安排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总额达到8227.57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4897.571万元,省级财政安排2830万元(含为少数民族地区农牧民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提供免费教科书资金1150.471万元)。州、县配套安排500万元,其中:寄宿制生活费325万元(州级承担152.6万元);免杂费州级安排175万元。

(2)积极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由州本级政府负责预计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需安排资金151万元。(预算已安排67万元,952人,需增加安排84万元)

(3)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各级政府安排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资金总额达到14484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及其他方面支持13984万元,州配套安排500万元寄宿制学生生活费。

(4)抓好特殊教育。安排特殊教育专项资金6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财政支持40万元,州本级财政安排20万元。

3.工作措施。

(1)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督促各县按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到位;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2)积极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扩大现有公办学校招生规模,增加公办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数量,严格学校收费管理;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3)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两基”攻坚,如期实现“普九”目标;抓好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办好每一所学校;抓好“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全面推进寄宿制学校标准化管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卧具,发放生活补助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民放地区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建立省、州、县、校四级培训体系,省级培训骨干中小学校长、教师2001人,州、县、校培训中小学校长、教师3500人,使所有中小学校长、教师至少进行一轮规范性培训;发展职业教育;抓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4)抓好特殊教育。完善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学生全部纳入“两免一补”范围;扩大普通中小学招生规模,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建立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体系。

(五)实施医疗保障行动(责任单位:州卫生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目标。

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积极搞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建立和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开展农村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扩大到全州100%的县。推进马尔康、茂县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2.资金安排。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预计各级政府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总额资金达到2190万元,按省有关规定确定州、县配套资金。

(2)城市医疗救助。预计各级政府安排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总额资金达到130万元,争取省级支持80万元,州级安排资金50万元,县级根据财力适当安排相应资金。

(3)农村医疗救助。预计各级政府安排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总额资金达到456万元,争取省级支持250万元,州级安排资金70万元,县安排资金136万元。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待省政策明确后,再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安排资金。

(5)推进马尔康、茂县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州级根据财力适当配套相应资金。

3.工作措施。

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规范医疗救助工作;取消城市困难群众住院、门诊限制,提高医疗救助封顶线和报销比例,探索解决城市医疗救助与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

(六)实施农村交通建设行动(责任单位:州交通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州发改委)

1.目标。

建设农村公路800公里,其中,通乡油路200公里、通村公路600公里。

新改建机耕道及牧道800公里,其中,新建500公里、改建300公里(此项任务与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机耕道及牧道建设任务一致)。

2.资金安排。

(1)通乡油路。州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500万元。

(2)通村公路。州三办专项安排配套资金500万元。

(3)客运站点。州交通局筹措配套资金500万元。

3.工作措施。

(1)坚持公路与客运站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实现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村客运协调发展。

(2)建立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落实县级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强化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能,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完善养护管理机制,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

(3)通乡公路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通村公路建设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由村民委员会根据群众意愿决定工程实施方式。

(4)通乡公路工程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要求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通村公路依靠群众加强现场监督,县交通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在州公路水运质量监督分站指导下组建工程试验(检测)室,加强农村公路的质量检测和通村公路的技术服务。

(七)实施安全饮水行动(责任单位:州水利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

1.目标。

解决6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解决大骨节病区安全饮水问题(按国务院批准的《**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年度任务组织实施)。

2.资金安排。

按照国家批准的《**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及**州2007年行动方案安排下达资金。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和衔接工作,并做好病区水源点的调查、卫生标准检测和勘测等前期工作。

3.工作措施。

(1)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绩率;增强工程建设的透明度和群众投入的积极性;采取规划建卡制、社会公示制、资金报账制、材料设备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工程质量巡回监理制、落实管理责任制、完善项目建设制度,增强工程建设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健全管护措施,确保长效使用。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禁止生产、生活中人为对水源地的破坏和污染,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确保饮水安全

(八)实施农民培训行动(责任单位:州委农工办、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科技局、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目标。

培训农牧民22780名。其中:品牌工程培训14197名、相对贫困人口劳动培训3750名、阳光培训2000名、扶贫培训833名、农村就业培训2000人。

2.资金安排。

品牌工程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劳务扶贫培训、新型农牧民培训按中央、省安排资金执行外,州级安排资金65万元。农村就业培训费用在就业再就业费中解决。

3.工作措施。

实施“农民工培训工程”,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劳务扶贫培训工程”等和我州“劳务品牌工程”;支持劳务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大型设备,提高劳务品牌培训补贴标准,搞好师资培训和高危行业全员农民工安全培训;逐步建立健全异地农民工工作机构,开展培训输出对接及异地培训、办证、票务、维权救助、社会保障咨询等服务。

(九)实施农村安居行动(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规划建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州民委、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州救灾办)

1.目标。

解决农村3400户特困农牧民的住房困难。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7000口(此项任务与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农村沼气建设任务一致)。实施藏区“一灶一炉”温暖工程(具体目标任务以国务院批准的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年度任务数为准)。

2.资金安排。

特困户农牧民的住房按每户5000元执行,两项资金中安排。农村沼气落实资金180万元,藏区“一灶一炉”落实资金120万元,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100万元。

3.工作措施。

(1)解决农村特困无房户的住房。认真调查核实农村特困群众中的无房户,采取村务公开的办法确定建房对象,以户为单位建档立卡,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在年末全部完成修建。

(2)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严把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关,坚持技术方案专家审查论证制;严格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十)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责任单位:州环保局、州经委、州规划建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

1.目标。

巩固已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8户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治理成果;完成7户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限期治理任务。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力度,降低工业污染物排放,实现工业生产达标排放。全州化学耗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7826.4吨和5000吨以内;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清洁生产;主要河流出境段面达到Ⅲ类水质;城镇空气质量达到Ⅱ级标准。大力推进土地整理“金土地”工程,开发复垦整理土地面积1613.4亩,新增耕地面积1226.8亩。开展37个乡镇212个村12所学校2.18万人的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500户。开展金川县八步里沟、理县薛城南沟泥石流治理工程和金川县锂辉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和巩固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建设工程,实施森林管护5481.3万亩,建设公益林47.6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5.43万亩。开展13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专项检查,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2.资金安排。

岷江流域污染治理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共计投入229万元。其中:水质监测:6万元;生态监测:6万元;污染治理80万元;专项能力建设:137万元。

3.工作措施。

(1)岷江流域综合治理

强化“党政一把手”环保目标责任制;坚持把住源头、不欠新账,强化整治、多还旧账,全程监管、控制总量,动静结合、平衡容量的原则,严格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全面推行规划环评和区域(流域)环评,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未批先建”、未落实“三同时”制度和验收后未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的工业企业停产进行专项整治。

把城市污水处理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点发展领域;探索拓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形成开放式、竞争性的建设、运营格局;加快推进价格改革,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良性循环,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完成目标任务。

(2)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加强水质监测,定期水质监测情况,落实辖区监管责任,确保饮水安全。

二、实施主体的职责

**州“十大惠民行动”在州委、州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和州级综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协调组织实施。

各县党委、政府是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各县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为本县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县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尽快形成落实惠民行动的工作方案,把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乡,并及时将十大惠民行动“十一五”总体规划和2007年工作目标方案上报州委州政府督查室。

各县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州十大惠民行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提出明确的工作进度时间表,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项目落实、资金落实。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日常监控,及时研究、解决惠民行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按季向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和州级责任部门报告惠民行动目标执行情况,确保惠民行动顺利实施。

各县、乡(镇)政府是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直接责任主体、实施主体。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为本地区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地区“**州十大惠民行动”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及时了解、解决惠民行动实施过程中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各县、乡(镇)要将惠民行动工作目标分解到村,落实到人头,切实将惠民政策、惠民资金、惠民项目兑现落实到位,真正把“十大惠民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惠及群众。

在资金安排上,各县政府要按照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职责将每项工作落实资金,应由本级政府安排的资金纳入预算和计划足额安排,本级人代会审议批准后,将分项资金安排情况汇总上报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和州级责任部门。要建立资金执行情况季报制度,各县政府每季度10日前,要将工作计划实施、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汇总上报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和州级责任部门。凡涉及惠民行动的项目和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均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审计部门的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符合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要求的,必须按照招投标制度或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阳光运作”,从源头防止腐败发生。

州级有关部门是全州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州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承担的单项惠民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由本单位承担的单项惠民行动“十一五”总体规划和分年度惠民行动工作目标的制定,并负责抓好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管督导等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由责任单位中第一个单位负责牵头做好目标执行情况的信息收集、情况汇总、组织督导等工作。州级各部门都要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十大惠民行动”的实施工作,做到各方互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狠抓落实。

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和州级责任部门是全州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督导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州十大惠民行动”督导检查制度。

三、加强宣传

按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形式多样、注重效果的原则,加大对“十大惠民行动”的宣传力度。各新闻单位要开设“十大惠民行动”专题或专栏,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为主题,紧紧围绕实施扶贫解困行动、就业促进行动、最低生活保障行动、教育资助行动、医疗保障行动、农村交通建设行动、饮水安全行动、农民工培训行动、农村安居行动、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等展开报道,及时宣传“十大惠民行动”的重大意义、具体举措及成效,为“十大惠民行动”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工作平台和督导机制

(一)强化目标管理。从2007年起,州委、州政府将实施“十大惠民行动”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县和州级各部门的目标管理,做到目标具体、任务明确、层层分解、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目标报告、督导落实、问题整改、简报交流、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做到全程监控、跟踪管理,定期研究、分析、通报目标执行情况。各县、各部门也要将“十大惠民行动”纳入目标管理,进一步深化、细化年度惠民行动工作目标,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二)建立工作平台。州委、州政府建立“**州十大惠民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州十大惠民行动”协调小组,建立实施“**州十大惠民行动”工作平台,负责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组织、宣传、协调、指导、督查、审计、监察等工作。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分别设立规划协调组(州发改委、州财政局)、资金平衡组(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督导检查组(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直机关工委)、信息联络组(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宣传报道组(州委宣传部)、监察审计组(州监察局、州审计局),日常联络和综合工作由州委州政府督查室承担。

规划协调组负责惠民行动项目的规划和目标衔接等工作,确保规划落实;资金平衡组负责州级财政资金的调度筹措,督促各县配套资金的落实等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导检查组负责惠民行动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跟踪落实等工作,确保惠民行动顺利实施;信息联络组负责惠民行动实施情况的信息收集、交流、汇总、等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真实;宣传报道组负责惠民行动的宣传报道,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惠民行动的实施;监察审计组负责惠民行动资金使用、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案件查处,为惠民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纪律保证。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随时掌握所牵头承担的单项惠民行动进展落实情况,加大监控指导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配合、支持牵头单位抓好“十大惠民行动”的实施,确保“十大惠民行动”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三)狠抓督导落实。为确保“十大惠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及年度惠民行动工作目标的落实,“十大惠民行动”协调小组要建立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对惠民行动工作目标实施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做到按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年度惠民行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10)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强县为目标,以房屋设施配套建设、实验教学仪器装备为重点,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为手段,全面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升农村办学水平,促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建设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建设目标。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教通号)文件精神,年度我县将启动11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工程,其中实事项目校9所,备案项目校2所,基本达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改善办学条件和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主要任务。对照《办学标准》要求,11所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总投入资金1145万元,其中条件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055万元,管理建设项目投入资金90万元。新建校舍6984平米,维修加固校舍9400平米,新砌护坡1350立方、围墙900米,新建垃圾池400平米,拆除D级危房1000平米,绿化校园1500平米,硬化道路、平整运动场15010平米,新开民用通道200米,添置图书15200册以及理化生、音体美、科学等仪器2363件,进行校长、教师各类培训143人次,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9套,赴省市县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教改活动249人次,并逐步建立学校管理规范化、完善化的长效机制。

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具体任务见附件。

三、工作责任

(一)组织领导。根据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以县为主,成立县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顾问,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人事局、编办、房产局等单位负责人及各项目学校所在乡镇负责人和学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学校相应成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合格学校建设工作。

(二)部门职责。实行教育部门牵头,财政、发改、建设、国土、人事、房产、编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的工作管理体制。县教育局负责牵头制定县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年度实施方案,落实省级考评验收的内容,牵头组织实施合格学校建设工作,定期收集汇总及通报各项目学校建设工作实施进度情况,并向省、市汇报。县发改局负责将合格学校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全县重点工程进行管理,落实有关政策。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上级各项资金和县级专项资金,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做好大宗设备设施的政府采购工作。县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特别是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管,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县人事局负责组织教师的技能和业务培训。县编办负责规范教职工岗位与编制的管理。县国土资源局、房产局负责落实本单位工作相关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教育等部门对合格学校建设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落实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地型勘察、图纸设计、招投标、开工报建、施工管理、验收决算和审计等工作,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合格学校建设“绿色通道”,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办公,有关行政性收费一律全免,事业性或服务性收费原则上给予免收或只收取成本费。

四、项目学校的申报和备案条件

(一)项目学校应为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合格学校建设县级总体规划现存的学校且属年度建设规划改造的学校。

(二)项目学校在当地学校布局规划之内,属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及以上学校,以农村学校为主。

(三)项目学校必须按省颁发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规划建设。

(四)项目学校建设任务必须在年度内能够完成。

五、项目资金保障

(一)积极争取省级合格学校建设以奖代拨资金每所10万元。

(二)积极争取市级合格学校建设以奖代拨资金每所2万元。

(三)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的10%用于合格学校建设。

(三)县本级通过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设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

(四)优先将中国(香港)烛光教育基金会捐赠款用于合格学校建设。

(五)合理利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

(六)合理利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比例支付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等教学业务开支。

(七)统筹安排中小学信息技术费,优先安排采购合格学校建设所需信息技术设备设施。

六、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将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县教育局会同财政、发改、建设、房产等部门对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现状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核实。对照省颁发的《办学标准》和《县合格学校建设工程整体规划》,将合格学校建设工程与“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及“初中工程”(二期)紧密衔接,制定年度合格学校建设实施规划,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益,报市教育、财政部门审核。

(二)严格项目管理。凡是列入合格学校建设的项目都按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又要区别不同的学校、针对不同的问题灵活实施。校园规划、立项预算、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资金管理、预决算审计、竣工验收、档案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的规章及行业标准。工程项目设计由县教育局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符合认证等级的县级或县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承担。新建、改扩建项目且投资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必须实行招投标,严格实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建设项目保修由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出具工程项目保修单,并在工程竣工决算后预留一定的工程费用作为保修保证金,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县教育局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质检和监理,项目竣工时,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并进行专项资金审计。工程项目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以确保工程质量。

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对采购大宗的理化生、音体美、科技、信息技术等设备设施均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实行政府采购。维修加固和校园硬化、绿化等小型工程,教育局会同建设、园林等部门根据学校实际进行,做到安全、适用、够用,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和装饰。

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设施利用率的同时,按照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合理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水平。

(三)严格资金管理。对合格学校建设工程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分帐单独核算,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将各级资金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履行合同,实行按建设进度拨款制度。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减少中间环节,直接支付到经销商帐户。严格资金的预算制度和审计制度,强化合同管理,从严控制建设成本;严禁将上级专款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为他用。

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11)

1、近年来,我县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科教兴县”战略稳步推进,“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已经确立,“两统一专”制度全面落实;教育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中小学实验教学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步伐加快,高中标准化建设力度加大,危漏校舍改造和小学布点调整走在全市前列;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管理步入正轨,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民办教育蓬勃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2、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教育投入渠道不畅,体制不活;教育观念相对滞后;内部管理体制不顺;教师数量不足,分布不均匀,结构不合理;高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数量不足,整体水平有待提高;教研、学研、考研工作整体还显薄弱等。所有这些问题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正确把握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充分认识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切实增强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西部教育强县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抢抓西咸教育同兴的历史机遇,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努力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为建设西部强县和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4、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

——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氛围,逐步建立完善学校德育教育体系,选定爱国主义教育、科技教育、军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接受教育。开展治理网吧等经营场所的专项活动;清理不良的音像制品及图书;取缔校园周围50米以内的经营摊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一代新人。

——继续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在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控制学生辍学。加快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进程,分类启动“校校通工程”。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完成第二轮小学布点调整任务。积极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不断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建设。到2008年,创建市级示范初中、小学各5所,创建教育强乡镇8个。

——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快高中标准化建设,扩大高中招生面,提高高中教学质量。到20*年,泾干中学完成高中标准化建设任务,云阳中学争创市级重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65%以上,高考二本上线人数每年净增100人,全县二本上线人数稳定在1000人以上。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城区及条件成熟的城镇学校逐步实行学前三年教育,其它地区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到20*年,创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各1所,全县3-6周岁儿童入园(班)率达到85%以上。

——开展农村成人教育。县职业中专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灵活的专业和学制,面向农村扩大招生规模。各乡镇农技校要以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为重点,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农科教”结合。

——鼓励支持民办教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快民办学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到20*年,全县民办教育单位发展到50家,在校学生达到10000人,固定资产超亿元,创建规范化民办学校10所。

二、理顺教育管理,推进体制创新

5、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县政府负责实施教育规划,建立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教育经费的筹措,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动员适龄儿童入学,依法组织农民义务劳动和筹集资金进行危房改造;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负责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教育教学的组织实施工作。撤销乡镇教育组建制,设立乡镇中心学区,设学区长1名,配备工作人员2—3名,统筹管理辖区教育工作,原乡镇教育组人员全部调整充实到教学一线。

6、理顺教育经费管理体制。上级划拨的教育专款由财政、教育部门共同管理,资金专户设在财政局,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中小学学杂费管理,县直各校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乡镇中小学由教育部门集中管理。中小学代办费不纳入“收支两条线”。

7、完善干部队伍管理体制。泾干中学的正职、副职,云阳中学、永乐中学、石桥中学、职业中专的正职,由县委常委会研究任免;县政府督学,云阳中学、永乐中学、石桥中学、职业中专的副职,由县委组织部研究任免;高中中层、学区、初中段的所有领导干部,由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乡镇完全小学校长由乡镇学区长提名,乡镇党委考察,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后,乡镇党委任免。教育部门要改革中小学校长和中层选拔任用办法,建立选任、考任、竞聘上岗相结合的新机制。

8、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体制。编制部门负责核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数额。教育部门负责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和业务考核等工作。每年根据教师缺编、缺岗情况,由人事部门会同教育部门从取得教师资格的师范或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中公开招聘,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教师职业强化培训。人事、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教手续。

9、规范教育督导体制。推行以教育行政为主体,以教育科研、教育督导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管理体制。建立“两级三类”督导队伍和“三级两类”教研队伍。在乡镇一级,成立督导室和教研室,与现有的中小学、农技校和家长学校,形成“三校两室”的管理格局。

10、完善民办教育管理体制。鼓励社会团体或个人投资民办教育,凡个人投资达到学校总资产51%以上的,给予冠名权。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由教育部门依法负责统筹规划、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和办学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及时报告县政府,并通报教育部门。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供资金保障

11、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依法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依照市颁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初中每生每年45元,小学每生每年25元),力争拨付到位。教育、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使用。对于“普九”欠帐,由县、乡、村三级落实责任,制定计划,逐年偿还。坚持教师工资优先发放制度。对历年拖欠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乡镇制定计划,尽快兑付到位。

12、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对非义务教育学段,实行政府、社会和个人成本分担机制。积极推行教育建设贷款、助学贷款、教育储备,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自愿捐资助学。认真贯彻“一事一议”的规定,鼓励农民群众采取自愿捐资助学、投工投料等方式维护和修缮农村小学校舍。

13、设立政府津贴发放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政府津贴发放,同时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小学布局调整、高考奖励、教育科研成果奖励、优秀教师奖励、师资培养培训和新课程改革。

14、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教育、财政部门要定期会同监察、审计、教育督导部门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15、改革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改革中小学行政和后勤服务制度,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加强教研教改,建立素质教育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建立中小学校长任期考核档案,实行任期目标制度、“末位淘汰”制度和教育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业务考核和业绩公示制度,实行学校、教师的双向聘用制度。建立教师学历达标制度。凡3年内未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由高学段向低学段顺向分流;4年内仍未取得合格学历者,清退出教师队伍,档案移交县人才交流中心。稳定教师队伍,建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动态管理的政府津贴制度。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精神,积极开展评优树模活动,每年在教师节前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奖励。制定稳定骨干教师和优秀学生的优惠政策,每年从高等师范院校招聘一定数量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整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健康。关心教职工生活,为他们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16、以名师促名校,积极实施“1386”工程。力争在5年内,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培养学科带头人100名,教学能手300名,骨干教师800名,教坛新秀600名,从而以点带面,促进中小学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五、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7、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书记和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教育、人劳、发展计划、财政、国土资源、*、文体事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主要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也要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教育领导机构,加强对乡镇教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同时,建立县级领导包抓高级中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