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法学》期刊投稿需要注意以下信息:
一、基本投稿方向
该刊是一本由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主办的政法期刊,1999年创刊,本刊主要栏目有:涉台法律问题研究、理论前沿、实务观察、域外视野。旨在推动政法学科发展和政法教学实践创新。
二、内容与格式规范
(一)请勿一稿两投,自投稿之日起,凡三个月未收到录用通知书,作者可自行另作处理。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来稿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拟用稿件作必要的修改与删减,如不愿者,请在来稿中说明。
(二)论文引文的出处或参阅的各种书刊资料,其文献项目和要素须集中列在论文的文末。一律用[1]、[2]……标注。
(三)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表置于文末,其排列顺序以正文出现的先后为准,文内用方括号按先后顺序标注,且置于行文的右上角。
(四)中英文文题应简明、确切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选定关键词等所遵循的原则,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符、代号等。
(五)各级标题不得使用引文标示。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
(六)非直接引文注释,注释前应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关信息,再以“转引自”为引领词注明转引之文献详细信息。
(七)来稿请附上作者简介,包括作者真实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所属机构、职称学位、研究方向,同时请提供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地址,以便联络。
(八)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章重要内容。摘要中尽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务求简练,一般不宜超过250字。
(九)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标明“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十)图与表文稿中,图、表题应有自明性,且随文出现.插图请用计算机制作,照片必须清晰、规范。
三、审稿周期
《海峡法学》期刊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发行周期为:季刊,期刊级别:省级期刊,建议投稿前仔细核对格式要求,避免因细节问题延误发表。
海峡法学杂志创刊于1999年,办刊以来,融指导性、实用性、知识性于一体,发行周期为:季刊,经过杂志社调整,不断提高了刊物的整体质量,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
该刊被国内多个核心数据库收录,包括: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这显示了其在政法学界的学术影响力和权威性。
此外,《海峡法学》期刊还荣获了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等,这些荣誉不仅证明了其学术质量得到了广泛认可,也为其在政法学术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海峡法学数据统计
主要参考文献期刊分析:
主要引证文献期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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