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稿件被《民商法论丛》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进行修改,以提高录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细阅读退稿通知:明确编辑或审稿人指出的问题,如选题不符、创新性不足、数据缺陷或语言表达问题。
2.区分退稿类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见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议改投其他期刊)
二、针对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讨研究问题,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2.增加相关理论背景和文献综述,以支持研究论点的合理性和创新性。
三、重新投稿准备
1.附修改说明:逐条回应审稿意见,说明修改内容及依据。
2.核对期刊要求:
(一)本刊强调论文的原创性,严格遵守著作权法,提倡健康优良的学术风气,坚决杜绝剽窃抄袭行为。
(二)作者所投稿件应为独立研究的原创成果,无违法、违纪内容,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纠纷。若为多个作者的共同成果,应征得其他所有作者同意,并协商好排名次序。
(三)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一般应多于10篇,按在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标注(加方括号),并在文末按顺序列出。作者、译者、编者不超过3人时全部写出,超过3人时只写前3人,后加“等”。
(四)一级标题居中,二级标题左对齐,三级标题左缩进2格;文中每张图、表格均应达到出版质量,并在行文中标明其位置。
(五)引用国际组织机构报告时,应标明机构名,报告名,编号,第几页或第几段,但联大决议和安理会决议等可略去机构名和报告名,直接在UN Doc.后标出文件编号。
(六)文字必须干净、灵性,拒绝平铺直叙,反对概念化和古板的构架。投稿请用宋体、题目小二号、正文小四号,附作者简介、地址、电话,或所载刊物名、网址。
(七)稿件请附作者简介,主要内容有: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与部门、职称或职务、研究方向、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
(八)来稿请附中英文对照的摘要(300~500字左右),客观真实地反映论文的内容;关键词用5~8个反映文章的主要内容。
(九)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十)文中图、表只附最必要的。表格采用三线制,其序号及表名列于表格上方;图的序号及图名列于图的下方。
综上所述,通过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增加被期刊录用的机会。
《民商法论丛》是一本在政法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理论期刊,于1994年创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办,为半年刊。
该刊设置了专题研究、法条评释、译文、法律资料等栏目,覆盖政法领域多个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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