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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卫生标准大全11篇

时间:2022-11-25 14:29:00

办公室卫生标准

办公室卫生标准篇(1)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遵循自愿的原则。申报城市必须是省(自治区)级卫生城市(直辖市除外),且命名时间一年以上。同时,必须具备以下10个基本条件,方可向省、自治区爱卫会提出申请。10个基本条件是:

1.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

4.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5.鼠、蚊、蝇、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6.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7.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8.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9.近两年内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10.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在省、自治区爱卫会的帮助指导下,申报城市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省、自治区爱卫会方可向全国爱卫会推荐。

推荐材料包括:

1.申报城市向省、自治区爱卫会提交的申请报告;

2.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及工作汇报;

3.申报城市的相关本底资料(包括城市的基本情况,建成区所含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名单,建成区内集贸市场名单及地址,公共厕所的数量和地址,餐饮业名录,建成区规划图及城市交通旅游地图<最新版>);

4.10个基本条件的完成情况及相关资料;

5.爱国卫生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情况;

6.病媒生物防制三项达标文件;

7.上年度API指数监测汇总资料;

8.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推荐报告及考核鉴定意见。

二、评审

评审工作由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爱国卫生、卫生、建设、环保等方面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建立和逐步完善专家库,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评审工作包括暗访、技术评估、考核鉴定和社会公示等程序。

(一)暗访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接到有关省、自治区爱卫会对申报城市的推荐报告后,首先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将在3个月内组织专家组进行暗访。暗访结束后,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于2周内将书面意见和影像资料反馈给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及申报城市。申报城市根据暗访意见进行整改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

对于当年推荐2个(含2个)以上城市的省份,初次暗访有2个(含2个)以上城市没有通过的,停止该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推荐资格1年。

暗访的重点是抽查核实申报城市日常卫生管理和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

(二)技术评估

对于基本通过暗访的城市,经过整改,由其所在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向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根据其整改情况,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在1个月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城市进行技术评估。技术评估结束后,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于2周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及申报城市。申报城市根据技术评估意见进行整改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

对于没有通过暗访的城市,经过整改,由其所在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向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根据其整改情况,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在1个月内将再次组织暗访。通过再次暗访的城市,按前款规定组织技术评估;没有通过再次暗访的城市,停止申报资格1年,并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进行批评。

技术评估组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评估申报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

(三)考核鉴定

对于通过技术评估的城市,经过整改,由其所在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向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根据其整改情况,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在1个月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城市进行考核鉴定。

对于没有通过技术评估的城市,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暂缓组织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并视其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再次组织技术评估。

考核鉴定组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考核申报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并向当地政府反馈考核鉴定意见。

(四)社会公示

对于通过考核鉴定的城市,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在卫生部网站和当地主要报纸上进行为期2周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城市,视具体情况推迟或取消命名。

为了客观、公正地做好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要求如下:

1.自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接到推荐报告之日起至正式命名前,申报城市有关材料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办公室报全国爱卫会办公室,不得自行前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汇报工作。

2.有关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的对本省、自治区所辖城市的评审。

3.已参与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对申报城市进行技术评估的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参与对该市的考核鉴定。

三、命名

全国爱卫会根据评审组考核鉴定意见和无重大分歧意见的公示结果,对已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申报城市予以命名。

四、监督管理

国家卫生城市应加强自身管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并在城市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城市”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卫生城市每3年复审一次。由所在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于当年上半年组织复查,并于当年6月底前将复查意见报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全国爱卫会办公室于当年下半年组织抽查,方式以暗访为主。根据复审结果,全国爱卫会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城市予以重新确认;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城市,暂缓确认,并限期1年进行整改;再次复查仍不合格者,撤销其命名。

办公室卫生标准篇(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覆盖农村居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目标,以保住村级(居)卫生服务网底为着眼点,力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全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包括如下9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孕产妇、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具体事项见附件)。

三、实施公共卫生服务措施

(一)确定服务机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市医改办牵头,卫生部门具体负责,由镇(街)卫生院(中心)和定点村卫生室承担。具体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村卫生室应为省、市规范化村卫生室。有村卫生室但达不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行政村要抓紧改造卫生室以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然后安排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没有村卫生室的由各镇(街)指定相邻村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承担。一个或多个行政村只能指定一所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服务机构名单由各镇(街)推荐,报市卫生局确定,经市医改办备案后由市卫生局责成镇(街)卫生院(中心)与村卫生室签订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每年签订一次。

(二)明确服务范围。建立健康档案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原则上按照实际居住地确定服务人口。各镇(街)要明确界定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的服务人口数,既要保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辖区内不留空白,覆盖到全体农村居民,又要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不得重复提供服务。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卫生院(中心)应较多地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一些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安排给村卫生室承担。各镇(街)卫生院(中心)应加强对村卫生室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指导和考核工作。

四、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管理使用

(一)资金来源及拨付。按照上级规定,购买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省、市补助和地方配套。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25元: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11.25元/人,市级财政补助2元/人,我市财政补助11.75元/人。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按20%的比例统筹安排,其中1元用于村级卫生室对突发应急事件工作的补助。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按“次年考核、当年预拨,专款专用、多退少补”的结算原则拨付使用,实行“分级管理、市级为主”的资金管理模式,根据服务人口(服务人口以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数为基数)、项目、内容以及执行标准,预算服务经费,经市医改办批准后,由市卫生局先期向镇(街)卫生院(中心)拨付60%的预算资金,其余资金待年终考核后结算。各村卫生室要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书面上报镇(街)卫生院(中心)备案。

(二)绩效考核程序。

1、镇(街)卫生院(中心)负责对村卫生室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市医改办牵头会同卫生、财政部门对镇(街)卫生院(中心)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服务报酬。

2、对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能完成规定任务的村卫生室,应根据考核结果相应扣减服务报酬,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格,并由市医改办按程序重新指定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五、组织保障

办公室卫生标准篇(3)

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讲卫生、讲文明的意识,规范员工的卫生行为,提高大家自觉维护卫生环境的觉悟,保持优美的办公环境和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公司各单位,各支局、所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体制

第三条、公司员工均有爱护卫生环境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公司卫生管理实行经常性与突出性、专业性与群众性、公司与个人卫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县公司由综合办负责卫生组织领导。

第六条、县公司划分部门卫生包干的卫生清洁区,建立卫生责任制度。

第三章卫生及不卫生的界定

第七条、以下为卫生状况:(一)窗明几净,墙地面清洁;(二)四角无积尘、蜘蛛网;(三)灯具、电器、用具清洁;(四)办公桌整洁;(五)物品堆放整齐,通道畅通;(六)室内无杂物;(七)地面无痰迹、纸屑、烟头;(八)厕所清洁、无异味;(九)个人仪表整洁、干净。

第八条、以下为不卫生状况:(一)随手乱扔垃圾(二)乱搭建、占用公共用地;(三)垃圾堆放死角、排水沟堆积污秽;(四)乱涂乱画;(五)厕所脏、臭、气味难闻。

第四章员工卫生规范

第九条、公司员工需圆满完成包干区域的清洁卫生。

第十条、不乱倒茶渣,防止堵塞管道,污浊外流。

第十一条、不在厕所乱扔手纸、杂物。

第十二条、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办公室内吸烟。

第十三条、员工自身应整洁干净。

第十四条、积极完成卫生值日工作。

第十五条、积极参加突击性卫生大扫除工作。

第五章其他卫生

第十六条、改善工作和生产场所、楼道、电梯、危险处的采光条件,确保光线充足、照射适宜。

第十七条、保证工作场所的空气充分流通,谨防“办公室综合症”的发生。

第十八条、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公司区域内的消毒、灭鼠、灭蚊、灭蝇、消灭蟑螂等除害工作,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防疫、治理工作。

第六章检查考核

第十九条、公司每周星期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部门进行卫生大检查。

第二十条、每周五下午为大检查时间,由县公司综合办组织市场部、运维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全公司所有单位的室内外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并于下周一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公布。按照检查标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者扣1分,按得分多少排列顺序,每月三次位于后三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四次者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每月检查连续四次排列在前三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室内外卫生检查标准:(一)所有公共场所、办公室应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二)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墙壁无乱挂、乱画现象。(三)地面无垃圾、纸屑、烟头、痰迹、水迹。(四)门窗、墙壁、天花板、办公桌、椅、茶具要干净、明亮、无积尘、虫网。(五)楼梯走廊无积灰、纸屑、烟头、痰迹、水迹、垃圾。(六)不乱倒茶渣,防止堵塞管道,污浊外流。(七)不在厕所乱扔手纸、杂物。

第二十二条、室外卫生检查标准:(一)环境规划合理,美化绿化面积要达标。(二)地面平整无污水、垃圾、粪便、杂物、家属区无卫生死角。(三)道路要硬化,院内无乱挖、乱堆、乱搭现象。(四)道牙整齐美观,无缺口、断裂、变形现象。(五)垃圾桶要盖好,果皮箱要定期清理。(六)有灭鼠药品、灭鼠工具及投放记录。(七)院内设有明显文明礼貌、爱护花草的标志牌。

第二十三条、供养卫生检查标准:(一)配备防蚊、蝇设施(蚊香、灭害灵等)(二)墙壁无乱刻、乱贴、乱画现象。(三)地面无污水、污物、杂物。(四)便器无便迹、污垢。(五)保持通风、清洁、无异味。、

办公室卫生标准篇(4)

专业人员培训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应用质量。各级公卫人员通过竞争上岗择优录取。为保证培训质量,建立一整套培训机制,确保培训质量。通过业务培训,不断加强提升业务水平。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临时性、应急性培训逐步转变为长期性、制度化培训。通过专题讲座、脱产进修、对口支援等形式,对基层公共卫生人员进行普及型技能培训,培养适用型人才。集中对全区公卫办人员和公共卫生协理员分期分批实施全员培训、考核。参加或承办公共卫生领域“名医讲坛”,组织医疗卫生单位业务指导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项目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升项目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多次组织管理人员到其他区、市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并组织召开全区现场会,加强工作交流,促进工作开展。

2 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化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责任体系。区政府成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区卫生局专门成立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确定1名正式在编人员为公共卫生联络员。各乡镇(街道)成立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按辖区服务人口3/1000 0的标准配备业务技术好、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在行政村(居),由标准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正式工作人员担任本村(居)的公共卫生协理员,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实施。

2.1 明确各级公卫工作职责与制度

按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建设的统一标准,全区设立公卫办12个,设置了专门办公场所,管理办公室按“五室分开”模式,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室、卫生监督室、妇幼保健室、慢病管理室、健康教育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室。配备必要设施,进一步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将各级公卫工作职责与制度装订成册并上墙,率先在全市制订区、乡镇(街道)、村(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台账并认真贯彻执行。

2.2 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统一使用所有的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并对软件使用情况进行全员培训。通过培训使其充分掌握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操作规范、表卡填写等内容,力争使每个人都能听懂、看懂,达到培训效果。为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下发实施方案,设专人成立办公室,建设独立机房,配备全 新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硬件设施。各单位明确具体专人负责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电子信息服务网络,并按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3 完善各级公卫管理机制

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切入点,积极构建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各级各单位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督导包保责任制,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平稳发展。率先在全市组建2个疾控责任指导团队,划片分区,责任到人,采取定期轮驻、巡回指导、对口帮扶等形式“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强化对基层的公共卫生业务指导、管理。更好地发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基层卫生服务中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撑、监督管理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利用周末等时间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多次深入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现场,视察工作开展情况,省卫生厅、市

办公室卫生标准篇(5)

三、门卫人员建立夜间巡视制度,并做好晚间来客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制止和报警;否则发生失盗案件,要追究门卫人员的责任。

四、门卫及各科、定下班前必须坚持关好办公室和走廊门、窗,关好水、电。发现门、窗、水、电或锁具等损坏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

五、全局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按时在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要协助门卫做好保卫工作。否则发生失盗等事故则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六、各部门办公室不要存放现金。个人钱、物被盗一律自行承担。

七、加强文件、档案及设备的管理。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文件、档案和贵重器材和保管,登记造册不得遗失或损坏。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和档案应及时交打字室或档案室存档。档案室和打字室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禁止在档案室和打字室内抽烟、闲谈。否则发生文件、档案及设备遗失、损坏等事故,则追究打字室、档案室和当事人的责任。

关于接待工作的规定

为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加强廉政建设,热情做好接待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就我局接待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接待工作应遵循热情、礼貌、节俭、适度的原则,达到有利于工作,有利于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目的。

二、凡外来人员到我局联系工作确需安排就餐的,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科、室对口接待就餐的,必须先填写《接待就餐通知单》,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局长批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就餐。特殊情况因来不及填写《接待就餐通知单》的,可先安排就餐,事后予以补填通知单,并报分管局长批准。

三、本局内部开会,不安排就餐。特殊情况需要就餐的,经批准后安排。

四、安排外来人员就餐,原则上实行职务对等接待的原则;接待陪同人数不得超过来客人数,坚决杜绝来客少陪客多的不良现象。

五、接待就餐费报销,由经办人、证明人署名后,经办公室审核用餐签字单和票据,报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办公室卫生标准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室内禁止吸烟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抓好控烟工作制度建设、禁烟标识以及控烟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等工作,督促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养成不吸烟的良好生活方式,确保中心创建“无烟单位”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目标

(一)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接待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场所不摆放烟具,室内完全禁烟;

(四)设置室外吸烟区;

(五)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七)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来访者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八)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三、组织领导

根据创建无烟单位工作需要,经中心研究,决定成立创建无烟单位控烟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朱志杰

副组长:解海萍 刘运升 庄 宁

成 员:张光福 黄 琦 王 纪 王 斐 王昭明 庄允颢 李文韬 刘修运 谢 茹 李振海 陈华林 蒋晓松 赵敬华 李 海 金全国 闫成伟 姜 杰 郭其德 王新利

控烟巡查员:权 蕊 杨 振 孟 郭 吴长岭 李孟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庄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心创建工作的指导、督导及其它日常工作。各处(室)、管理部负责人兼任控烟监督员,具体负责本处(室)、管理部区域控烟工作。在组织人事处的组织下进行交叉检查,互相监督。

四、工作内容与步骤

(一)学习培训、宣传动员(20XX年5月)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控烟目标责任体系。中心制定确实可行,便于操作实施方案,并按照《徐州市无烟单位评分表》制定本单位控烟具体工作计划,建立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做到单位、处(室)控烟工作有专人负责,各项职责有明确分工,各项任务有专人承担,确保如期实现无烟单位创建。

2. 完善制度建设,狠抓控烟措施落实。各处(室)、管理部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控烟措施,加大控烟力度。

3. 积极开展控烟培训,加强控烟工作宣传。中心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下发控烟方案、控烟考核标准等文件,积极开展控烟知识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掌握控烟戒烟知识,增强戒烟的意志和毅力。

(二)自查自评、全面整改(20XX年6月)

1.中心按照《徐州市无烟单位评分表》,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自评,对本单位控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2.加强控烟戒烟宣传教育,设置控烟宣传栏,通过发放控烟宣传资料、开展控烟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烟草制品危害的认识,普及控烟知识、戒烟方法与技巧,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控烟工作,自觉远离烟草制品。

3.结合自身实际,指定五名控烟巡查员,加强巡查,坚决避免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内吸烟现象发生。通过第二阶段工作,力争做到在本单位所辖区域内无吸烟者、无烟具、无烟蒂现象。

4.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禁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落实奖惩制度,并将检查情况、奖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单位巡查员、各处(室)、管理部监督员每月组织自查自评,并做好自查整改书面记录。

(三)克难攻艰,力争达标(20XX年7月)

各处(室)、管理部要高标准、严要求,反复对本处(室)、管理部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整改,力争使本单位控烟工作走上自觉化、规范化、长期化管理轨道。

(四)总结经验,巩固提高(20XX年8月)

根据前期自查自评情况,总结经验,查找自身不足,持续做好本单位控烟工作。同时,对本单位创建无烟单位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做好创建无烟单位迎检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健康课堂”等形式,加强控烟宣传,强化控烟知识培训,使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为实现无烟单位创建做出积极贡献。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各处(室)、管理部要把控烟工作纳入今年工作重点内容,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按照《徐州市无烟单位评分表》,坚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本单位创建成功。

(三)落实考评奖惩制度。对本单位在控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处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对问题较多的处室或多次违反控烟规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 2烟草是人类面临的最大而且又是可以预防的危险因素,世界卫生组织已将烟草依赖作为一种慢性病列入国际疾病分类。20XX年1月9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为响应号召,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绿色生态环境,根据平爱卫发〔20XX〕3号文件《关于开展无烟单位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定于自6月份-11月份开始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为把控烟工作落到实处,各站所要紧密结合5月31日世界无烟日活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以“远离烟草,健康生活”为主题,举行集体拒绝烟草签名活动,在站所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警示牌,会议室、接待室等公共场所,张贴规范的禁止吸烟区标志、标牌,在局公共场所放置吸烟危害健康警示标语牌。在一些主要公共场所设立控烟宣传栏,张贴各类宣传画报,推动我局全面禁烟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参与,做好示范表率作用

消除烟草危害,创建无烟环境。各站所既是社会活动的主要场所,又是文明示范的重要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对于广大办事群众有着很强的示范作用,自觉带头做好控烟,为社会控烟作出表率。通过环境创建和宣传等举措,提高工作人员的烟草危害知晓率和戒烟率,有效降低吸烟率,保护其他人员及外来办事人员免受二手烟草危害,最终创建健康、文明、无烟的工作环境,营造全社会控烟良好氛围。

三、明晓申报标准,人人参与创建

(一)无烟单位标准

1. 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单位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2.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3.本站所及办公室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4.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5.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6.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7.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8.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二)申报评选程序及监督机制

无烟单位每年评选一次,由县爱卫办采用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评审,书面审核申报资料后,组织有关专家采取抽查的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符合条件者,由县爱卫办报请县爱卫会授予“平罗县无烟单位”。县爱卫会定期组织对“无烟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禁烟工作滑坡的,由县爱卫会提出整改意见,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明显不符“无烟单位”标准的单位,由县爱卫会取消“平罗县无烟单位”称号。各单位必须将“无烟单位”奖牌悬挂醒目处接受社会各届监督。

三、建章立制,努力创建无烟单位

控烟工作既是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当前全民健康教育的一项主要内容。为创建无烟单位达标验收通过,必须扎实有效地开展控烟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各站所长为组员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盖立俊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控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验收工作。我局将制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和标准,形成“组织健全、制度严格,监督认真,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是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将创建无烟单位、无烟站所纳入各站所年度创卫工作目标考评内容,为实现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提供重要保障。

三是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不摆放烟灰缸具,不向来客也不接受来客敬烟,在办公楼道及公共场所醒目处设置禁烟标志,不在非吸烟区吸烟,设置吸烟区并有明显的引导标志。

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 3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的通知》,确保中心创建无烟单位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由办公室草拟成立控烟领导小组,组长由邹艳芳主任担任,成员由中心一层领导和各科室科长、负责人组成。设立控烟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无烟单位”工作的落实。

二、由控烟办公室制定创建无烟单位方案和控烟制度,收集无烟单位标准和无烟单位考核评分标准。控烟管理制度上墙。

三、召开创无烟单位动员会,由邹艳芳主任作动员讲话,学习卫生部《关于20XX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XX〕48号)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的通知》。办公室负责将“创无烟单位”写入目标责任制。

四、由办公室负责规划吸烟区(要求:无顶无棚)报控烟领导小组决定;在三个对外门诊,办公大楼一楼大厅,二楼、五楼、会议室,各楼梯转弯口,各个办公室等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志。取消办公室、会议室和实验室等工作场所摆放烟具。

五、由控烟办公室负责,地慢科等有关科室配合,对中心职工进行控烟知识的宣传与培训,举行1次“吸烟与健康”知识讲座。控烟办公室负责制作一期“吸烟与健康”知识展板,在中心网站上进行控烟知识和戒烟方法宣传。设立戒烟咨询电话:8834872;控烟办公室负责戒烟工作的咨询和记录。

六、各科设立1名控烟监督员(由科室负责人担任),加强科室控烟工作自查。控烟监督员要掌握科室吸烟人员控烟措施落实情况,鼓励和帮助吸烟人员戒烟。控烟技术指导成员为公共场所的禁烟巡查员,由控烟办公室负责管理。将创建“无烟单位”工作列为每周综合检查项目。发现办公室内有烟具、烟头的扣科室分数,发现在办公楼内吸烟者扣所在科室分数,个人每次罚款10元。

七、结合第24个世界无烟日控烟办公室负责组织全中心职工控烟知识问卷。

办公室卫生标准篇(7)

第一条 为了促使本所各科室、分所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办事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各科室、分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第三条 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纳入对各科室、分所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办事公开的考核结果是评定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成绩、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监督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内容:

(一)办事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本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检查监督等情况。

(二)办事公开的宣传:本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情况,办事公开工作信息和经验在国家、省、市级刊物的投稿情况,办事公开工作简报情况。

(三)办事公开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的事项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程序性以及《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办事公开目录》的公开度。

(四)办事公开的形式:办事公开场所、网站建设情况,办事公开形式是否规范、明显、多样、及时、便民,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办事公开的实效:本所落实长期公开政策性内容、逐段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的情况,办事承诺兑现情况,群众对办事公开的满意率、投诉率,因办事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严重事故、失误或者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本所落实办事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第六条 办事公开考核的标准是:办事公开工作要求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公开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

第七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监督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由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承办。办事公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九条 办事公开工作考核可实行全面考核,也可实行重点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科室。

第十条 将办事公开评议与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起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企业代表参加,对办事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第十一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15天向被考核科室、分所发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科室、分所接到考核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

(四)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在考核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意见及结果通知被考核科室、分所。

第十二条 对办事公开监督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表彰;对在办事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通报批评。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之日起试行。

宝应县卫生监督所办事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使本所各科室、分所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办事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各科室、分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第三条 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纳入对各科室、分所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办事公开的考核结果是评定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成绩、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监督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内容:

(一)办事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本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检查监督等情况。

(二)办事公开的宣传:本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情况,办事公开工作信息和经验在国家、省、市级刊物的投稿情况,办事公开工作简报情况。

(三)办事公开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的事项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程序性以及《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办事公开目录》的公开度。

(四)办事公开的形式:办事公开场所、网站建设情况,办事公开形式是否规范、明显、多样、及时、便民,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办事公开的实效:本所落实长期公开政策性内容、逐段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的情况,办事承诺兑现情况,群众对办事公开的满意率、投诉率,因办事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严重事故、失误或者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本所落实办事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第六条 办事公开考核的标准是:办事公开工作要求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公开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

第七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监督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由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承办。办事公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九条 办事公开工作考核可实行全面考核,也可实行重点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科室。

第十条 将办事公开评议与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起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企业代表参加,对办事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第十一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15天向被考核科室、分所发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科室、分所接到考核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

(四)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在考核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意见及结果通知被考核科室、分所。

第十二条 对办事公开监督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表彰;对在办事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通报批评。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之日起试行。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二一、纪律方面(200分/月)

学生在校必须严格遵守《 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按下列条款扣分。

1.学生在校要做到三不准:

(1)不准在校园内爬墙;

(2)不准在校园内爬铁门、爬球架、爬栏杆、滑楼梯;

(3)不准私自下河游泳。

凡违反三不准的其中一项每人每次扣该班纪律分数10分,奖励如实举报班级2分。

2.学生凡在校园内摘花、摇树、折树枝及手抓树枝追跑的,发现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若损坏花草树木要照价赔偿。学生凡在校园内翻窗户,推拉桌椅、在桌子上乱刻乱画、踢教室门窗、桌椅、推学校铁门的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若损坏公共财物者照价赔偿。

3.凡学生穿拖鞋到校上课,故意进别班教室,少先队员集会时没有佩戴红领巾,一人一次扣该班级纪律分数1分。

4.凡学生无故不参加上操,下操不排队或排队不整齐、 无秩序,每人次扣2分。集会没做到快、齐、静(《运动员进行曲》播放完,仍未全部到场的)每次扣2分,被校领导点名批评的,每人次扣1分。

5.凡学生在校内讲粗话、骂人,被反映到学校的,一人一次扣班级纪律分数1分,学生打架由学校处理的,一人一次扣班级纪律分数5分,打伤同学的必须赔偿医药费,并在全校同学面前做检查。

7.夏季严格遵守午休制度,学生午休时在校园内乱跑或在教室内大声喧闹,课间在走廊上或教室内追跑、摔跤的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

8.学生在操场活动时要爱护活动设施,如有破坏,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若损坏的照价赔偿。

9.凡平时离校后未关窗的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

10.为了加强用电安全和节约用电,教室平时不开电灯。遇阴雨天气或大雾天气允许开灯,特殊情况需经老师批准后才可开灯,否则扣1分;放学后必须全部关闭,否则扣5分。

11.凡学生无故旷课的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

12.凡学生在校园内水龙头玩水, 用粉笔等东西在教室和校园四周涂画的(老师指定除外)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

13.凡学生在校内外有偷摸行为或其它违纪行为,被学校发现或反映到学校的一人一次扣班级纪律分10分,情节严重的交执法机关处理。

14.凡在校集会上被表扬的,奖该班纪律分数每人一次2分,批评的扣每人次2分。

15.故意破坏学校宣传栏,涂擦校板报和纪律、卫生评比栏的,发现一次扣班级纪律分数3分,情节严重的必须在全校同学面前做检讨。

16..下课铃一响,学生应及时回家,如果超过十五分钟未离校的每人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有指导教师在场除外)。

17.学生来校课内外不许在校园骑车,违者一人次扣班级纪律分数5分。

18.学校集会不遵守纪律者,班级被点名批评的扣5分。

19、严禁学生在教室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责令整改,举报的班级奖2分。

二、卫生方面(200分/月)

为了保持校园内外的环境卫生,在检查中做到有据可查,凡有下列情况则按标准扣分。

1.各班卫生打扫时间必须在上、下午预备铃前20分钟完成,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卫生打扫工作的一次扣该班卫生分数5分。

2.教室内凡有脏物,如扫把梗、铅笔皮,碎纸片、口痰、粉笔头等,扣该班卫生分数2分。教室课桌椅明显不整齐,或卫生角没有整理或整理不清楚,每次扣卫生分数1分。

3.卫生区内凡有杂物,如石子、断砖、板块、废扫把、蜘蛛网、果皮纸片,每处扣该班级卫生分数2分。卫生打扫完毕垃圾斗、扫把还留在卫生区处扣卫生分数3分,垃圾没装完,每处扣该班卫生分数2分。

4.各班教室、卫生区要保持整洁,凡学生向卫生区丢果皮、食品袋、纸屑与脏物,被当场发现或学生有根据地反映到学校,除责令整改外,并处罚所在班级的卫生分数2分,奖给检举有功的班级。

5.下午放学卫生打扫最迟在放学后15分钟前结束,不结束者加扣该班卫生分数5分。

6.每周五为卫生大扫除时间,发现打扫不干净就结束的每处扣2分,

除正常检查外,每天上午第二节下课和下午第一节课下课后为抽检时间,若发现问题按以上各款执行扣分。

以上各项每周评比总结一次,颁发纪律、卫生流动红旗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三总分数100分,其中包括:

一、黑板:20分

1、板面未擦 扣10分

2、板面未擦干净(有粉笔痕迹) 扣5分

3、板槽内有粉笔头、粉笔灰等杂物 扣5分

二、桌椅:40分

1、桌面有杂物 扣5分

2、桌堂内有果皮,纸屑等杂物 扣10分

3、桌堂内书本未摆放整齐 扣5分

4、讲桌上粉笔盒、板擦未摆放整齐 扣5分

5、桌椅未摆放整齐 扣15分

三、地面:25分

1、讲台地面未清扫 扣15分

2、门后卫生角不干净 扣5分

3、清扫工具摆放不整齐 扣5分

四、窗台:10分

1、窗台有灰尘 扣5分

办公室卫生标准篇(8)

1.及时处理办公室内杂物,无用的要及时清除,用品摆放有序。

2.办公室地面整洁。

3.办公室桌面物品摆放有规则,不凌乱。

4.在无人时办公椅要放入办公桌桌面下。

5.不在办公室墙上乱张贴。

6.电脑、电话机、热水瓶等要妥善并保持清洁。

7.洗水池保持清洁,无水垢。

8.办公室门窗无灰尘,卫生洁具摆放整齐,废纸篓保持基本清洁。

二、教室卫生标准

1.教室地面要保持清洁,做到无污迹、无垃圾。

2.玻璃窗明亮,门窗、黑板干净。

3.天花板及墙角没有蛛丝。

4.墙壁要保持洁白,不随便涂写。

5.桌凳要按学校要求整齐。

6.窗帘要按学校要求捆绑。

7.教室门前要三包。

三、宿舍卫生标准

1、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物品摆放整齐。纸篓倾倒及时。人离开后凳子一律摆放整齐。

2.墙面:墙面清洁,无张贴物,不钉钉子无挂钩,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3、床铺:起床后,床上物品一律叠放整齐、有序。

4、桌面:桌面保持干净、无杂物,物品分类放置整齐;

5、卫生间:无异味,地板、洗手盆、厕盆无污垢,洗手盆台面干净,洗涮用品摆放整齐。

6、其他:阳台保持清洁,无垃圾;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皮箱、棉胎等不常用衣物放置整齐;风扇定时清洗;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7、宿舍长每天应根据宿舍安全、卫生点检标准对房间卫生进行确认。

四、厕所卫生标准

1.厕所地面要保持清洁,墙面无破损

2.厕所通气照明好,有水冲洗,有洗手盆池。

3.专人清洗污垢,定期消毒杀虫。

4.天花板及墙角没有蜘丝。

五、环境卫生检查评比

1.把环境卫生工作列入“文明班级”评比。

2.环境卫生实行包干责任制。

3.实行每天二扫一检查制度。

二扫:早上早读前和中午午休后各打扫一次。

一检查:由值日教师、值日生每天检查。

4.德育处、年级长不定期突击检查。

5.检查项目:纸屑、杂物、物品摆放等

六、检查情况通报

办公室卫生标准篇(9)

---争创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们公司认真贯彻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长足进展的同时,时刻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全体员工的生活质量,加大服务力度,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与改革的一件大事来抓。不断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卫生管理的资金投入,改善卫生条件,进一步强化全体员工创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的意识,提高员工创建全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以强化领导促认识到位,强化制度促管理到位,强化措施促工作到位,强化监督落实到位渐进工作机制,促进了公司内部卫生管理工作的不断进步。近年来,我公司始终把创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列入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了科学管理,文明创建,标本兼治综合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2000年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并连续多年保持了“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1999年以来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注重学习,不断促进员工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在爱国卫生创建活动中,我公司党支部十分重视爱国卫生工作,把爱国卫生管理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量化管理,为全面抓好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我公司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人事办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等5个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卫生管理办公室,具体工作中,要求各部室、中心要各自结合爱国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强有力的骨干靠上抓,并要求在公司创建卫生单位中,各部市、中心,要在每年初拿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公司领导小组根据各部室、中心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督促工作计划和措施的落实,对达不到要求的部室、中心限期整改。版权所有

同时我公司还针对爱国卫生活动要求,制定了爱国卫生工作学习计划,定期组织爱国卫生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对各类文件、规章制度、工作要求进行学习,并加大对爱国卫生工作措施的落实力度,从而提高了全体员工对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几年来,我公司先后对各部室、中心的卫生管理实行了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增强了全体员工“从我做起”抓好卫生建设的主动性,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管理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我公司制定了《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完善了《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条例制度》、《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度》、《窗口服务人员着装规范要求》、《卫生工作区域化管理制度》和《卫生检查制度》等多项制度建设,工作落实都作了明确的安排部署,使爱国管理工作不断走上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为抓好爱国卫生工作,我公司对各部室、中心的卫生管理工作实行了分片包干、包片到人的办法,对各部室实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对单位内的卫生、绿化管理安区域对各部室、中心的卫生范围进行了分解量化,落实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新型工作机制。

同时,我公司还把卫生管理列入日常工作考核范围,与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对室内设施设置、环境、卫生检查评比、窗口人员着装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制定了处罚细则,对发现问题出对直接当事人进行处罚外,结合违规情况,对直接当事人的领导人进行连带责任处罚,从而促进了卫生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加强基础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整洁的环境、美好的形象,是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我公司非常注重基础环境建设,通过强化卫生管理,努力创新企业形象,近几年来,我公司投资100多万元,对营业厅、微机室、学习室、会议室及办公场所进行了整理装修,实行了靓化管理。投资140余万元,对七处农村支局进行了平房改楼房建设,花园式单位设计高标准施工。并先后投入了大量资金对公司两处大院的环境进行了彻底整治,建立垃圾处理实施和落实环境管理人员,聘请了有关专家对公司的办公环境和整体布局进行了科学规划,建立了花园、停车场、篮球场,并按排专人管理,所有厕所均建成水冲式,有效的保证了办公楼区及生活区的卫生清洁,在办公自动化和文化建设上,注重投入,购置100余台微机配备到各部、室、中心、营业部,实现了无纸化办公,面对面(iftf)教学,高标准自动化办公,宽敞明亮的程控机房,整齐划一的停车场,封闭式摩托车、自行车存放处、无烟式除尘锅炉,使公司的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均得到了全面的提高,达到市级卫生管理标准。

以营造优美环境为目标,建设花园式单位,工作中我们把建设花园式单位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对环境布局进行了精心布置和科学规划,使公司上下呈现一派整齐划一、清洁亮丽、优美舒适的美好环境。

办公室卫生标准篇(10)

(一)指导思想。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村级卫生服务设施,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方便群众、功能实用、规范管理的原则,把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和村卫生室建设作为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科学规划布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措施,完善服务功能。

(三)目标任务。到2012年底前,全县行政村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100%的村卫生室要进入村委会或村集体资产场所营业;2012年底前80%的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水平,30%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达到100%;到2015年,100%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水平,50%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三、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

(一)明确村卫生室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县卫生局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少或交通便利的村,可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房屋和基本装备要按国家规定合理规划配备。原则上,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00㎡以上,设有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及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基本设施,设施设备应达到《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对村卫生室建设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配置。

村卫生室可以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或者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经县卫生局批准后设立。县、乡人民政府把村卫生室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规划统筹考虑;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

(二)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县卫生局应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制定乡村医生的配置标准。乡村医生可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包括村卫生室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县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考核确定,原则上每千名服务人口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可综合考虑乡村医生队伍现状、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以及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以乡镇为单位,在乡镇范围各村卫生室之间合理调配乡村医生。引入竞争机制,聘用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

(三)多途径解决村卫生室“空白村”。县卫生局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目前没有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行政村,要积极鼓励有资质人员举办村卫生室,或者由政府建设村卫生室。县政府按医改目标责任制要求,确保2012年底前实现村卫生室行政村全覆盖。县卫生局要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训、乡镇卫生院派人驻点等多种方式引导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执业,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都有合格的乡村医生。

四、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

(一)严格乡村医生从业准入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卫生局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原则上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2012年11月底前,县卫生局负责完成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乡村医生的核定登记工作。

(二)强化县级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职责。县卫生局要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要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县卫生、财政、价格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要明晰村卫生室产权,政府配给的各项资产属国有资产,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2012年11月底前,乡镇财政所和乡镇卫生院界定登记工作。

(三)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以乡镇为单位,在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和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由县卫生局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通过以乡带村的一体化管理,带动村卫生室业务水平提高。到2012年底,全县乡村卫生服务全部实现一体化管理。

(四)严格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按照卫生部办公厅《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参考指标(2012年版)》(卫办农卫发〔2012〕34号)的要求,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相关补助挂钩。

完善政府补助考核拨付办法。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资金,由县卫生局组织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并经县卫生局和财政部门审定后,70%按月发放,30%年终考核后一次性拨付。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入每位乡村医生个人帐户。

(五)提高村卫生室信息化水平。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设计有关软件,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

五、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一)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所需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和配送。

(二)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鼓励各地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六、完善长效补偿机制和养老政策

(一)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服务获得收入。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规定,合理制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以及新农合支付标准和办法。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当前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

(二)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卫生局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安排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任务量由村卫生室承担,原则上应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总工作量的40%左右,经绩效考核后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拨付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三)政府定额专项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县政府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可以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者核定后的乡村医生人数制定补助标准,补助水平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

鼓励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

(四)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结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县政府将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

七、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一)加强乡村医生技术培训。制定农村适宜卫生技术推广规划,依托信息网络开展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在线培训,促进适宜技术在农村基层应用。县卫生局负责实施培训,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

(二)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县卫生局要摸清并动态掌握辖区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本地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提高乡村医生学历层次,进行大专学历教育。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待省卫生厅制定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指导意见后,县卫生局制定我县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实施办法,于2012年11月底前下发实施。

八、落实保障措施

办公室卫生标准篇(11)

一、认清形势,增强创卫工作的使命感

20世纪80年代末,由全国爱卫会组织在全国开展了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由于这一活动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顺应了城镇现代化建设与管理的趋势,符合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的要求,满足了广大群众对环境和健康不断增长的需求,因此,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特别是在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一活动在全国又掀起了新的高潮。目前,全国已有83个国家卫生城市、18个国家卫生区、287个国家卫生镇(县城)。黑龙江省目前还没有一座国家卫生城市,今年以来,哈尔滨、牡丹江、鸡西、鹤岗、绥芬河等城市都提出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奋斗目标,开展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市七次党代会和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都明确提出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我市的创卫工作,经过十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从城市卫生的宏观和整体看,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文化品位不断提升、生态建设逐步和谐、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城市形象越来越靓丽。当然,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我们卫生系统的积极努力、勤奋工作是分不开的。目前,从我们所掌握的情况看,我市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10个基本条件已经达标,取得了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入场资格。然而,就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而言,我们是赶考的考生,其结果,由考官来决定。

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提高了评审标准,增加了评审程序,延长了评审时间,加大了评审难度。国家卫生城市通过申报、评审、命名和监督管理四个阶段,其中评审工作包括暗访、技术评估、考核鉴定和社会公示四个环节,评审周期一般在7-10个月的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由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爱国卫生、卫生、建设、环保等方面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建立和逐步完善专家库,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暗访环节: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接到有关省、自治区爱卫会对申报城市的推荐报告后,首先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将在3个月内组织专家组进行暗访。暗访结束后,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于2周内将书面意见和影像资料反馈给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及申报城市。申报城市根据暗访意见进行整改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暗访的重点是抽查核实申报城市日常卫生管理和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技术评估环节:对于基本通过暗访的城市,经过整改,由其所在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向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根据其整改情况,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在1个月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城市进行技术评估。技术评估结束后,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于2周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及申报城市。申报城市根据技术评估意见进行整改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技术评估组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评估申报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考核鉴定环节:对于通过技术评估的城市,经过整改,由其所在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向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根据其整改情况,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在1个月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城市进行考核鉴定。考核鉴定组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考核申报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并向当地政府反馈考核鉴定意见。社会公示环节:对于通过考核鉴定的城市,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在卫生部网站和当地主要报纸上进行为期2周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城市,视具体情况推迟或取消命名。暗访、技术评估、考核鉴定环节均不通知,每次评审活动都分别组织管理和业务专家进行。

二、明确任务,增强创卫工作的责任感

在3月27日召开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会议上,已经明确了各区政府,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有关单位的创卫任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规定的10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共六个方面的创建任务属于我们卫生系统。依据*市2007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方案,在10个方面87项创建任务中,由我们卫生系统承担的创建任务有30项,占总创建任务的34.48%,即占全部创建任务的1/3强。可见,我们任务之多,压力之大。这些任务,涉及各级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防控机构,还涉及市中心血站。

各级疾控中心承担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任务,这些创建任务十分艰巨。例如: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100%,计划免疫安全注射率100%,居住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这些任务都很重。

各级食品卫生监督所,既承担着接受检查的任务,又承担着行业指导任务;既要完成自身分管的创建任务,又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所主要承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任务。

各级医疗机构的创卫任务,标准明确规定:各级医院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传染病漏报率<2%;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市中心血站承担着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各级爱卫办承担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病媒生物防治创卫任务。

近年来,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食品卫生监管不够,有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产品原料索证不全,或索取证件无效,从业人员不体检就从业,个别食品加工企业产品做不到批次检验合格出厂,有的饭店、集体食堂餐具消毒不符合要求。公共场所差距不小。大部分公共场所未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客用品消毒不到位,保洁设施不完善;烫染发室换气系统不符合卫生要求,理烫发室布局不合理;化妆品索证管理不符合卫生要求。医疗机构传染病有漏报现象,规范免疫周门诊建设刚刚启动,二级以下医院没有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健康教育指标任务其内涵还不够清楚,如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和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3项指标的内涵和结构是什么还没有弄清等等。病媒生物防治困难不少,存在着专项经费投入不足,专业防治人员缺乏,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三、强化措施,增强创卫工作的紧迫感

市政府明确提出将于今年5月底申报国家卫生城市,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真抓实干,务求达标。

一要加强领导。

首先要统一思想。市七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战略任务,市政府又把今年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作为60件大事实事的内容之一。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是民心工程,不是形象工程。创建的目的,是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其次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提升城市整体卫生水平的有效载体,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再次要建立创建组织。各级卫生机构,要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要制定方案。

各级各类卫生机构,都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创卫任务,结合单位的特点,根据创卫工作的需要,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各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要分别制定专项创卫方案,例如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等创卫实施方案。

三要落实责任。

落实创建责任,对完成创建任务至关重要。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一把手负全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各级卫生机构要把全部创建任务落实到主要领导、主管科室,责任到人头,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有目标。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创卫目标管理,奖优罚劣,以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创卫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要细化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把城市卫生划分为10个方面的内容,共有87项创建任务。《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创建任务有的是定量标准、操作性强,有的是定性标准,操作性不强。为使各行各业完成创建任务,要细化标准,要结合行业特点,依据《标准》,制定各行各业卫生标准,并印制成册,下发各单位,使各行各业学习标准,掌握标准,依据标准整改,防止标准不清,任务不明。要分别制定商店、饭店、旅店、理发店、浴室、食品加工厂等标准。

五要强化监管。

强化卫生监管,完善城市卫生长效机制,是完成创建任务唯一的过程,城市卫生管理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因此,要提高城市卫生质量与水平,必须强化日常卫生监管,完善长效机制。要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单位负责、全面推进”的创卫机制。各区要划分若干个责任区,分别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实行划片包干,一管到底,要进行全面排查,拉网过筛。组织专业人员对负责监管的单位逐街逐个单位地进行全面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对达标的要巩固成果,提高水平;对达不到标准的,视情节,针对存在问题,经过认真整改,可以达标的,限期改进;由于结构布局不合理或者拒不整改的,在严肃批评教育的基础上坚决予以取缔,绝不能姑息迁就。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控中心在创卫工作中,具有双重职能,既承担着自身的创卫任务,又承担着监督指导作用。因此要组织专业人员,实行分区、分线的办法,加强创卫工作。

六要突出重点。

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旅店、小舞厅、小网吧,这“五小”行业是创卫的重点,“五小”行业具有分布广、数量多、条件差、变化快等特点,无卫生许可证,无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不完善,从业人员不体检就从业的现象十分普遍,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格监管,务求达标。

七要加强培训。

创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全社会行动,全民参与。我们卫生部门担负着监督指导任务,因此,要加强创卫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区要组织专业人员学习标准,编写培训教材,开展培训工作,首先要进行骨干培训。培训区属各单位创卫骨干培训班,通过骨干培训,再进行单位的自我培训。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创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