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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大全11篇

时间:2023-01-03 08:15:31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篇(1)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第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  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二)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三)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四)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六)内部会计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三章  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

第八条 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第九条 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应当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第十条 单位应当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

第十一条 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招投标、质量管理等环节的会计控制,防范决策失误及工程发包、承包、施工、验收等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第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筹资活动的会计控制,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筹措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 单位应当在制定商品或劳务等的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时,充分发挥会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成本费用标准,分解成本费用指标,控制成本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奖罚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七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潜在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四章  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

第十八条 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

第十九条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第二十条 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单位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第二十二条 预算控制要求单位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第二十三条 财产保全控制要求单位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四条 风险控制要求单位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第二十五条 内部报告控制要求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二十六条 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第五章  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

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当重视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贯彻实施。内部会计控制检查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二)写出检查报告,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三)对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成效显著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反内部会计控制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 单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进行评价,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对委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

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会计法》和本规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篇(2)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是深入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的一项举措。 

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上述规定是新《会计法》的重要突破。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内部会计控制虽不完全等同,但是,这些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一系列法律要求,充分体现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本质。因此,新《会计法》是财政部制定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法律依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构成了新《会计法》的配套规章,对于深入贯彻实施新《会计法》、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问题,要求单位加强内部会计及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促进经济活动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速度,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特别是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经济环境趋于复杂,人们的思想意识多元化,一些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管理松弛的情况逐渐暴露,出现了一些新型的经济犯罪案例。比如,携巨额公款外逃,到国外办理“投资移民”;挪用公款,私自将巨额资金调到澳门或国外的进行豪赌;用公款炒股,动用巨额资金在资本市场上买卖股票,谋取个人私利;利用改组、改制、拍卖、租赁等产权变动的机会中饱私囊;还有的在办理采购、销售、投资、工程项目等业务中损公肥私,捞取巨额回扣,等等。剖析这些经济犯罪案件,原因是复杂的,然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健全,管理和控制弱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有些案例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单位缺乏最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及相关票据交由一人保管所致。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各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所有人员,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和制度上治理腐败,防范风险,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重视和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 

二十世纪初至今,内部控制在国际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从理论到实务内容不断丰富。早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文献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为了保护公司现金和其他资产的安全、检查账簿记录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对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促使内部控制扩大到企业内部各个领域。194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企业为了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检查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以及促进企业贯彻既定的经营方针,所设计的总体规划及所采用的与总体规划相适应的一切方法和措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由美国会计学会(AAA)、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财务经理协会(FEI)等多个职业团体参与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对内部控制作了如下描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国外内部控制的发展除了反映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外,政府的推动也是重要因素。在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内部控制的实施。1977年,美国国会制定了《反国外行贿法案》(FCPA),该法规定每个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80年代一些舞弊性财务报告和企业“突发”破产事件导致了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恰当性的关注,并成立了Treadway委员会(即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目标之一是增加内部控制标准和指南。该委员会的工作成果之一即是著名的COSO报告。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注意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先后过部门或系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行政规定。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此次财政部新的两个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说,这是我国重视并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新的里程碑,同时也是适应即将加入WTO的客观要求。 

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总体思路 

财政部此次制定并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以《会计法》为依据、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中心、以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为重点,研究制定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实际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总体思路是: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新《会计法》的重要配套规章,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范畴,由财政部制定并。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取分批分步制定实施的方式。针对当前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先制定最迫切需要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环节的控制,成熟一个一个。在此基础上,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不同单位经营管理需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形成过程 

财政部此次制定并的两个规范,在一年半的时间内,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定稿等四个阶段。 

1.调查研究阶段。2000年年初,财政部会计司组成了内部控制研究小组,就内部控制规范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等问题进行研究。4月份,财政部会计司以财会函字[2000]18号印发了《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讨论稿)》和《关于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讨论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11月份,财政部会计司在南京召开了企业内部控制高级研讨会,就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问题进行了研讨。会议期间,国家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黑龙江斯达造纸有限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东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财政局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中大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上海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和专家,介绍了经验和国内外内部控制建设的进展情况。 

2001年1月,财政部会计司和中国会计学会考察团赴英国和法国相关机构,考察了一些单位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问题。2月份,财政部会计司内部控制研究小组对邯郸钢铁厂、黑龙江斯达造纸公司、新兴铸管、广东大亚湾核电站、深圳华为公司、广东省佛山市财政局等单位的内部控制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为起草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2.起草初稿阶段。2001年,财政部会计司将研究制定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列入当年工作重点。2月份,内部会计控制研究小组以2000年4月印发的《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讨论稿)》和《关于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讨论稿)》为蓝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大量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和做法,重新起草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财会便[2001]4号文件印发,再次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3.征求意见阶段。两个征求意见稿发出后,财政部会计司共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近200份书面材料,对两个征求意见稿发表修改意见。反馈意见的来源既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又有高等院校的教授、讲师、研究生、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人员,还有普通读者。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修改两个规范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4.定稿阶段。2001年6月,财政部会计司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对两个征求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定位为以内部会计控制为主体,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最终形成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以不简称“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以下简称“货币资金规范”)。2001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41号文件正式,从之日起试行。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共六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要求,在整个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中起统驭作用,是制定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具体业务控制规范的依据。财政部在具体业务会计控制规范尚未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各单位可以根据“基本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具体业务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定义、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的目标是比较广泛的,就内部会计控制而言,“基本规范”主要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规定了三项基本目标,包括:“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呢?“基本规范”规定,各单位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应当遵循六项基本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二是有效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三是全面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四是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五是成本效益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六是适时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只有遵循这些基本原则,内部会计控制才能落到实处,不摆花架子、走过场、流于形式。 

第三章“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主体和核心,规定单位应对哪些内容(经济活动和环节)进行控制,针对各单位经济活动中最薄弱的环节加以规范。“基本规范”规定的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内容见“货币资金规范”。 

实物资产会计控制,主要是从实物的取得、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理等环节找出关键控制点,采用授权批准、会计记录与实物保管相互分离和制约、非实物保管人员无权领发货物等一系列控制方法,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流失。 

对外投资会计控制,重点规范对外投资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单位在对外投资决策过程中,必须吸收会计人员参加,必要时聘请会计中介机构,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效益的论证。提倡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防止对外投资决策失误和不讲科学的个人专断,避免重大投资损失无人负责现象,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工程项目会计控制,除了规范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外,强调对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必要时可考虑推行项目会计委派制,坚决地遏制和打击工程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业务中的经济犯罪行为。 

采购与付款会计控制,针对单位采购过程中存在回扣现象而导致单位资金流失或采购物资质次价高等问题进行会计控制。控制的重点是采购决策,强调单位内部任何个人都不能独立决定采购品种、采购单位和采购价格,必须形成采购决策环节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筹资活动会计控制,重点在于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防范财务风险。 

销售与收款会计控制,主要关注定价原则、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的制定,明确销售机构和推销人员的职责权限,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舞弊行为,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成本费用会计控制,要求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实行预算管理、指标分解,控制差异、降低成本。 

担保会计控制,要求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控制担保行为,禁止随意签定担保合同,防范担保的潜在风险。 

上述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仍较原则,各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加以具体化。 

第四章“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内部会计控制方法主要规定如何对内部会计控制内容进行控制的问题。“基本规范”借鉴国际惯例,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明确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控制方法。这些控制方法都是内部会计控制最基本的较为常用的方法,各单位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时,应当根据具体的控制内容选择适用的控制方法。比如,在对货币资金进行控制时,可选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批准、会计系统等控制方法;在对实物资产进行控制时,可选用财产保全、会计系统、内部报告等控制方法。各单位在选择控制方法时,应当注意控制内容与控制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第五章“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内部会计控制检查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得以有效贯彻实施的保证,也是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措施。本章主要明确履行内部控制检查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权限。规定单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对委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主要对“基本规范”的解释权限和实施日期作了规定。 

(二)关于“货币资金规范” 

货币资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关键,因此,在“基本规范”的同时,了“货币资金规范”。本规范共六章二十七条,主要针对一些单位货币资金管理松弛和控制弱化而作出规定。 

第一章“总则”。除了规定本规范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外,重点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通过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的控制方法,加强对货币资金的会计控制。明确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是货币资金控制的主体,针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中的关键控制点作出较为严格的规范,强化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结存、核对及银行开户的管理。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强调对票据购买、领用、保管、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控制,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明确单位应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对监督检查的内容作出了规定。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本规范的解释权限和施行日期。 

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关于“内部控制”与“内部会计控制”的关系问题 

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定位干“内部控制”还是“内部会计控制”,有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主张定位为“内部控制”,包括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等内部控制的全部内容。理由是单位内部控制弱化不仅限于会计控制,而且涉及管理控制的方方面面,有些环节的控制单纯强调会计是不够的。需要全面综合治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比如,人员素质控制和组织结构控制与会计控制没有直接联系,然而,这些方面的控制涉及控制环境,对单位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种意见,主张仅限于“内部会计控制”,凡与会计无关的控制都不予涉及。认为财政部制定的内部控制只应规范会计控制,其他方面的控制应当在其他领域的相关文件中加以规范。 

第三种意见,主张“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内部控制以会计控制为主是与新《会计法》相吻合的。在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会计控制是基础,应当从会计控制入手,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比如,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预算、对外投资等业务环节与会计控制都是密切相关的,应当加以规范。否则如果单纯就会计论会计,内部会计控制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不能够很好地解决当前内部控制弱化的问题。这种意见符合国际上内部控制中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不断融合的趋势,也与中国的实际相符合。财政部最终正式的两个规范是按照第三种意见定位的,删掉了“征求意见稿”中与会计不直接相关的组织结构控制和人员素质控制等内容。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篇(3)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是深入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的一项举措。 

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上述规定是新《会计法》的重要突破。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内部会计控制虽不完全等同,但是,这些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一系列法律要求,充分体现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本质。因此,新《会计法》是财政部制定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法律依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构成了新《会计法》的配套规章,对于深入贯彻实施新《会计法》、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问题,要求单位加强内部会计及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促进经济活动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速度,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特别是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经济环境趋于复杂,人们的思想意识多元化,一些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管理松弛的情况逐渐暴露,出现了一些新型的经济犯罪案例。比如,携巨额公款外逃,到国外办理“投资移民”;挪用公款,私自将巨额资金调到澳门或国外的进行豪赌;用公款炒股,动用巨额资金在资本市场上买卖股票,谋取个人私利;利用改组、改制、拍卖、租赁等产权变动的机会中饱私囊;还有的在办理采购、销售、投资、工程项目等业务中损公肥私,捞取巨额回扣,等等。剖析这些经济犯罪案件,原因是复杂的,然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健全,管理和控制弱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有些案例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单位缺乏最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及相关票据交由一人保管所致。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各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所有人员,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和制度上治理腐败,防范风险,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重视和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 

二十世纪初至今,内部控制在国际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从理论到实务内容不断丰富。早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文献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为了保护公司现金和其他资产的安全、检查账簿记录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对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促使内部控制扩大到企业内部各个领域。194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企业为了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检查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以及促进企业贯彻既定的经营方针,所设计的总体规划及所采用的与总体规划相适应的一切方法和措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由美国会计学会(aaa)、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财务经理协会(fei)等多个职业团体参与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对内部控制作了如下描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国外内部控制的发展除了反映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外,政府的推动也是重要因素。在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内部控制的实施。1977年,美国国会制定了《反国外行贿法案》(fcpa),该法规定每个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80年代一些舞弊性财务报告和企业“突发”破产事件导致了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恰当性的关注,并成立了treadway委员会(即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目标之一是增加内部控制标准和指南。该委员会的工作成果之一即是著名的coso报告。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注意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先后过部门或系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行政规定。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此次财政部新的两个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说,这是我国重视并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新的里程碑,同时也是适应即将加入wto的客观要求。 

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总体思路 

财政部此次制定并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以《会计法》为依据、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中心、以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为重点,研究制定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实际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总体思路是: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新《会计法》的重要配套规章,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范畴,由财政部制定并。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取分批分步制定实施的方式。针对当前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先制定最迫切需要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环节的控制,成熟一个一个。在此基础上,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不同单位经营管理需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形成过程 

财政部此次制定并的两个规范,在一年半的时间内,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定稿等四个阶段。 

1.调查研究阶段。2000年年初,财政部会计司组成了内部控制研究小组,就内部控制规范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等问题进行研究。4月份,财政部会计司以财会函字[2000]18号印发了《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讨论稿)》和《关于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讨论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11月份,财政部会计司在南京召开了企业内部控制高级研讨会,就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问题进行了研讨。会议期间,国家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黑龙江斯达造纸有限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东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财政局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中大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上海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和专家,介绍了经验和国内外内部控制建设的进展情况。 

2001年1月,财政部会计司和中国会计学会考察团赴英国和法国相关机构,考察了一些单位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问题。2月份,财政部会计司内部控制研究小组对邯郸钢铁厂、黑龙江斯达造纸公司、新兴铸管、广东大亚湾核电站、深圳华为公司、广东省佛山市财政局等单位的内部控制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为起草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2.起草初稿阶段。2001年,财政部会计司将研究制定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列入当年工作重点。2月份,内部会计控制研究小组以2000年4月印发的《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讨论稿)》和《关于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讨论稿)》为蓝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大量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和做法,重新起草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财会便[2001]4号文件印发,再次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3.征求意见阶段。两个征求意见稿发出后,财政部会计司共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近200份书面材料,对两个征求意见稿发表修改意见。反馈意见的来源既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又有高等院校的教授、讲师、研究生、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人员,还有普通读者。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修改两个规范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4.定稿阶段。2001年6月,财政部会计司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对两个征求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定位为以内部会计控制为主体,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最终形成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以不简称“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以下简称“货币资金规范”)。2001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41号文件正式,从之日起试行。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共六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要求,在整个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中起统驭作用,是制定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具体业务控制规范的依据。财政部在具体业务会计控制规范尚未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各单位可以根据“基本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具体业务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定义、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的目标是比较广泛的,就内部会计控制而言,“基本规范”主要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规定了三项基本目标,包括:“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呢?“基本规范”规定,各单位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应当遵循六项基本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二是有效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三是全面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四是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五是成本效益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六是适时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只有遵循这些基本原则,内部会计控制才能落到实处,不摆花架子、走过场、流于形式。 

第三章“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主体和核心,规定单位应对哪些内容(经济活动和环节)进行控制,针对各单位经济活动中最薄弱的环节加以规范。“基本规范”规定的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内容见“货币资金规范”。 

实物资产会计控制,主要是从实物的取得、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理等环节找出关键控制点,采用授权批准、会计记录与实物保管相互分离和制约、非实物保管人员无权领发货物等一系列控制方法,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流失。 

对外投资会计控制,重点规范对外投资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单位在对外投资决策过程中,必须吸收会计人员参加,必要时聘请会计中介机构,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效益的论证。提倡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防止对外投资决策失误和不讲科学的个人专断,避免重大投资损失无人负责现象,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工程项目会计控制,除了规范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外,强调对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必要时可考虑推行项目会计委派制,坚决地遏制和打击工程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业务中的经济犯罪行为。 

采购与付款会计控制,针对单位采购过程中存在回扣现象而导致单位资金流失或采购物资质次价高等问题进行会计控制。控制的重点是采购决策,强调单位内部任何个人都不能独立决定采购品种、采购单位和采购价格,必须形成采购决策环节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筹资活动会计控制,重点在于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防范财务风险。 

销售与收款会计控制,主要关注定价原则、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的制定,明确销售机构和推销人员的职责权限,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舞弊行为,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成本费用会计控制,要求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实行预算管理、指标分解,控制差异、降低成本。 

担保会计控制,要求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控制担保行为,禁止随意签定担保合同,防范担保的潜在风险。 

上述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仍较原则,各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加以具体化。 

第四章“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内部会计控制方法主要规定如何对内部会计控制内容进行控制的问题。“基本规范”借鉴国际惯例,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明确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控制方法。这些控制方法都是内部会计控制最基本的较为常用的方法,各单位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时,应当根据具体的控制内容选择适用的控制方法。比如,在对货币资金进行控制时,可选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批准、会计系统等控制方法;在对实物资产进行控制时,可选用财产保全、会计系统、内部报告等控制方法。各单位在选择控制方法时,应当注意控制内容与控制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第五章“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内部会计控制检查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得以有效贯彻实施的保证,也是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措施。本章主要明确履行内部控制检查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权限。规定单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对委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主要对“基本规范”的解释权限和实施日期作了规定。 

(二)关于“货币资金规范” 

货币资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关键,因此,在“基本规范”的同时,了“货币资金规范”。本规范共六章二十七条,主要针对一些单位货币资金管理松弛和控制弱化而作出规定。 

第一章“总则”。除了规定本规范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外,重点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通过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的控制方法,加强对货币资金的会计控制。明确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是货币资金控制的主体,针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中的关键控制点作出较为严格的规范,强化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结存、核对及银行开户的管理。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强调对票据购买、领用、保管、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控制,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明确单位应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对监督检查的内容作出了规定。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本规范的解释权限和施行日期。 

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关于“内部控制”与“内部会计控制”的关系问题 

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定位干“内部控制”还是“内部会计控制”,有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主张定位为“内部控制”,包括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等内部控制的全部内容。理由是单位内部控制弱化不仅限于会计控制,而且涉及管理控制的方方面面,有些环节的控制单纯强调会计是不够的。需要全面综合治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比如,人员素质控制和组织结构控制与会计控制没有直接联系,然而,这些方面的控制涉及控制环境,对单位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种意见,主张仅限于“内部会计控制”,凡与会计无关的控制都不予涉及。认为财政部制定的内部控制只应规范会计控制,其他方面的控制应当在其他领域的相关文件中加以规范。 

第三种意见,主张“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内部控制以会计控制为主是与新《会计法》相吻合的。在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会计控制是基础,应当从会计控制入手,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比如,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预算、对外投资等业务环节与会计控制都是密切相关的,应当加以规范。否则如果单纯就会计论会计,内部会计控制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不能够很好地解决当前内部控制弱化的问题。这种意见符合国际上内部控制中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不断融合的趋势,也与中国的实际相符合。财政部最终正式的两个规范是按照第三种意见定位的,删掉了“征求意见稿”中与会计不直接相关的组织结构控制和人员素质控制等内容。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篇(4)

二章至第五章的章标题看均与“会计控制”的口径不符,把“会计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2)标题与内容的不一致。在内部会计控制的总标题下,《规范》中各章的内容已经大大超出内部会计控制的范畴,但又未包揽内部控制的全部内容。而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其全部内容。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内部会计控制只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应当是非常明确的。因此,建议《规范》要对二者予以明确区分和界定,将总标题、各章的章标题以及与之相应的内容按拟规范的范围

加以修改,做到总标题、章标题和各章内容之间口径一致。

2.“内部控制”概念的界定。《规范》第二条指出“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这一条款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既然内部控制包括会计控制,则其非常重要的目的之一是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而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定义中只提到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末提及保证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要求。其二,这一条款中关于“经营管理目标”的提法与第三条中关于本规范适用范围的规定相冲突。因为在第三条中提到“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的性质看,这几类单位与企业不同,它们有工作目标、管理目标,却未必有“经营” 目标,所以,建议删去“经营”二字。

二、《规范》的适用范围问题

《规范》第三条指出“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我们认为,这一条款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机关与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放在一起有欠妥当,因为《规范》中有许多条款仅适用于公司和企业。其二,若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单位,建议考虑两种方案:一是分两类进行规范,-类为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国家、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公益项目),另一类为营利组织(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二是若仍统一放在一起规范,则要分清共同适用的条款和分别适用的条款。

三、单位负责人的责任问题

《规范》第五条指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这一条款拟明确内部控制的责任,但规定过于简单和笼统。首先,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责任不仅在于单位领导,单位的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乃至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对内部控制负有责任。若论“领导责任”除“单位负责人” 外,是否还应包含各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如财务主管或会计主管等。其次,一个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受制于成本与效益原则,它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不是(也不可能)消除任何的可能性,而是要建立防止投入的成本与的累计额之间呈合理水平的机制。

内部控制可能将单位的内控风险降到合理水平,但并不能消除风险。它只能为各单位实现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事实上,即使是设计完善的内部控制也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削弱或失效,单位负责人如何对“无过失”情况下所出现的损失负责?最后,对单位负责人应如何负责、负何责任也不够明确,建议对责任问题要再予考虑并加以明确,以便操作。

四、内部控制的内容问题

《规范》第三章第八条提出“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货币资金、筹资、采购与付款、实物资产、成本费用、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对外投资、担保等经济业务活动的控制”。其实,内部控制内容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指内部控制本身的内容,即本规范第二条所述的“内部控制是指为了保证……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中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具体包含的内容;二是指内部控制的客体或对象。显然本条款反映的是第二种理解。虽然这里反映的仅仅是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但对照本规范第二条内部控制的定义和第三条适用范围的解释,第八条内容尚不够完整。这一条款反映了对企业主要经济业务活动的控制,却没有反映对管理活动的控制,也没有反映对其他各类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各种行政、业务管理活动的控制,建议予以增补。

五、内部控制的方法问题

l、《规范》第十八条列示了内部控制的主要方法:组织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人员素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上述内容仍不够完整,建议加上文件记录控制和内部审计。因为,文件记录控制是有关内部控制的基础性控制,内部审计则是对内部控制进行的再控制,二者对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是必不可少的。

2.《规范》第十九条组织结构控制要求贯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但此款没有涉及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要使内部控制在公司企业中得到有效实施,应强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所以建议在本条中要予以明确。

3、《规范》第十九条考虑不相容职务分离问题时,在相关控制点还要注意直系亲属回避问题。

六、内部控制的检查问题

1、《规范》第二十八条指出“单位应当重视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由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此条中的“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不明确,可以进一步明确,并注重内部审计的作用。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篇(5)

(一)基础控制

基础控制是保证企业实现内部会计控制的首要基础,是通过会计活动与会计程序记录一切符合法律的相关经济业务,确保会计业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发现错误时及时采取方法解决并加以记录。

(二)纪律控制

纪律控制包括内部稽核和内部牵制两个方面。其中内部稽核是指由企业内部专门设定的审计部门,对会计主管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内部审查和核实的工作。内部牵制是通过对企业人员进行职责化的工作分工,在工作中能够起到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的工作安排。

(三)实物控制

实物控制是针对保护企业内部物资财产的完整与安全而采取的一种制度。在实施中包括检查入库、出库手续等,只有建立科学的保管检查制度,才能使得企业物资得到有效的保护。

二、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问题

企业内部会计基础环节薄弱,在管理过程中混乱,造成会计信息不完整或缺失的现象发生,都将不利于企业的稳健发展,这些都是由于没有健全的会计控制规范制度造成的。

(一)重视程度不够

在市场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的情况下,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已经不能跟上时展的步伐,在经营中的管理理念和规章制定已经难以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企业内部的会计管理人员对于会计控制制度的认识还很薄弱,仍旧用传统陈旧的方式对会计业务进行记账和算账。很多企业没有对会计控制制度进行实践运用,在很多会计业务的往来中,还是照章办事,导致控制制度失去监管性和严肃性。有些管理人员甚至会为了一己私利,对记录的会计业务弄虚作假,造成会计处理出现无章可循的现象。

(二)控制制度不健全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滞后,不能对相关的会计业务进行规范和监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很多企业根本没有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往往是依靠企业家自身对经济市场的掌握能力和经验积累,做出会计业务指导和规划,这些企业家通常不熟悉会计业务,更没有树立实行会计控制的意识。第二,很多企业将内部财务制度与会计控制制度相混淆,这就容易造成会计核算监督行为的不准确性和随意性,将不能更有效的反应企业经济状况。第三,当今社会是电子商务的时代,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时代中,要想取得市场竞争的有利地位,就要实行会计电算化手段,建立会计控制制度,才能对企业所产生的经济业务更好的顺应时展。

(三)监督管理力度不足

企业内部监督管理是会计内控制度中尤为重要的一部分,将会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帮助企业进行自我经营管理。但是我国目前企业的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的力度不足,并没有发挥和履行真正的职能。内部监督管理部门如同虚设,多数状态下名存实亡,影响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三、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意义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发展和规范问题,已经成为了影响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因素,要更好的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就要大力完善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创新。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企业所面临的经济环境更为复杂,承受的竞争压力更为激烈。

(一)会计控制是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

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处于调整的阶段,但是经济发展的平均速度却远高于其它国家,进入国贸组织后承受着国内与国外双重竞争压力,致使企业处于劣势的发展态势,发展受阻,举步维艰。企业要想在复杂的环境中成功的生存下来,就必须从企业内部开始转变,要调整企业发展的方向,建设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而财务管理是支撑企业正常运转的重中之重,所以企业要加快开机控制制度的建设,争取让企业早日实现规范化运行。

(二)会计控制是社会经济环境提出的要求规范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为了顺应和谐社会发展的要求,完整的会计控制制度可以保证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可以避免与其它企业之间产生恶劣竞争,造成不良影响。会计控制制度可以保护在发生经济活动时的供应商、客户、债券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企业树立威信和形象,实现诚信社会的发展。

四、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目标

我国财政部在2001年的文件中明确规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规范建设目标,第一是为了帮助企业规范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和资料的真实和完整。第二是为了消除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制止舞弊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第三是为了贯彻和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遵循严格的法律制度。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处在利害关系群体中的是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这两类群体的会计控制建设目标有所不同。企业所有者的目标,是为了规范经济业务发生过程的行为,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是为了总体提升会计业务的质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决策机制,使得决策方案具有科学性,保证企业经营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得以实现,要利用规范的会计控制制度规避风险,树立风险意识,保证企业资金及财产的安全性,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有效性,有助于提升企业的信用等级。

五、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措施

(一)改善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企业内部的管理机构是建立规范会计控制制度的基础,要通过改善内部的治理机构来改变企业会计控制不科学、不合理的现状。明确企业管理人员的职责,平衡管理者和执行者的关系,成立监督管理部门,都是为了会计控制制度建立奠定的基础。

(二)制定实施性高的会计控制制度在制定会计控制制度时,应当全面的考虑企业的实际状况,不能脱离实际,制度的建立一定要适合企业的发展和运营。在制度之前,还要了解和熟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要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规范化建立,要结合各种经济业务的发展规律,和内部岗位的责任划分,要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关键的经济业务进行更为严格的控制。

(三)控制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的成本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会有一部分影响力小的业务发生,对于这类经济业务的控制成本要降到最低,不用花费过多的人力和物力,只需要适当的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即可。一些经济业务的发生相当繁琐,会影响整体经营管理的运行效率,在实际情况中就要针对这种情况适当的做出权衡和选择,制定特别的制度对其进行监管。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篇(6)

(一)会计资料不实,会计资料扭曲。会计工作服务于经济管理、经营经济监働需要。射十工作的鉢舰主要雜为各种会计资料。会计资料的真实性问题是国家、社会和投资人所共同关系的重要问题,是国家和社会以及投资人对会计工作的起码要求。《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離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然而,我国部分企业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重祁醒度不够,内部会计控制制缺不全。有的认为企业内部会制就是内部成本控制、内部财务会计信息准确性及资产安全注与完整性控制、内部监督等。更为严重的是有章不循、执法不严,在经济业务的具体处理过程中,以强调灵活性为由而不按规®程序办理,已建立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成了“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的一种形式原雕证不麵即为不真实,不完整亦为不真实杂十处理斤法不科学是不真实,会计处理过程不合法亦违背真实之宗旨,使部会计控制制度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二)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完善,控制薄弱。内部会计控是为了体制服务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它为单位参与市场竞争服务。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对单位提高市场静能力,规范财务管理,防范会计违法犯罪,适应我国加人WT0后的激烈竞争和挑战,规避经营风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經只銪在经济业务事项顧要有相应的控制制度给予制约。但是,我们很多企业在设计内部会计。彼时,应充分考虑到内雛制制度,将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会计制度与其他企业M制度的各个方面。目前在我国很大一经济单位仍轻视内齡十控制,习惯于行挥,。各种类型的经济单位未制定完整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相关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也散见于内部文件之中,把执行业务规章制度完全等同于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内部会计控制只是一范要求,至于实际执行如何尚缺乏有效的雌约束机制。比如“小金库”不小,且屡禁不止,查出来后只作说明解析不作处理。

(三)内部控制意识薄弱,良好的内雛制職尚未形成。企业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员工的行为,所以制定制度的意义就在于,落实。然而目前,相当一管理者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了解和认识,未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深刻内涵,对会计内雜制的参与和廳不够。有的企业财务售理“重外部审计,轻内部稽核”,这些都说明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企业管理中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以致存在的企业财务隐患一直都未能及早发现和及时解决。

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思考

(一)加强会计资料审核。会计工作是—项社会经济管理工作,必须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而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因此,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它会计资料,会计资料所记录的信息也种重要的社会资源.例如,加强会计凭证、设置会计账簿的管理。这些都是会计麵的主要载体之一,也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加强会计凭证,设置会计账簿,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是保证会计记录真实,完整的重要基础。

(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检査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贯彻实施的过程中,难免出现这样的问题,即使是设计完整的内部会制制度,也可能因执行人员的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断失误以及对指令的误解而失效。首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臓不相容职务,是指麵如果由4人担任,有可能发生个别鮏離和舞弊行为,又可能舞弊的职务。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民营企业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财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麵互只衡机制。其次,坚持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査。原本科学、规范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因单位的经营环境、业务性质的改变而不稱4学、规范。因此,坚持对会计制度执行倩况的监督和检査,是可以有效地保证经授权所处理的经济业务的工作质量的重要办法。最后,加大对单位和会计工作人员违»^为的处罚力度,执法从严。同时,制定的量化评价标准,从而保证会计监働有效发挥。

(三)加强对财务资金的管理,实行账、钱、物分人专管。企业单位最容易发生错误和舞弊的环节就是财务管理方面,因此在货币资金的收支,物资的采购与产品销售等管理方面应该引起足够的重不相容的职权必须分离,一切会计事务活动应当分工合作,不能由一人经办,必须由两人以上办理,相互监督,例如货币资金和专用印章不得一人监管,同时岗位实行定期轮换制,加强监督,防止违规操作和貪污犯罪,避免弄虚作假以及舞弊的行为发生,提高资金侧效率和安全率。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篇(7)

一、长安福特公司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分析 

 

(一)长安福特公司及其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流程 

长安福特总部坐落在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重庆市,是由中国汽车工业最大的“百年老店”——长安汽车集团和世界领先的福特汽车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双方各拥有50%的股份,专业生产满足中国消费者需求的轿车。该厂拥有世界一流的整车生产线,2005年年产达到15万辆,并已在南京市兴建第二厂区。 

长安福特公司的主要管理架构是由合资双方各派代表组成的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及各个部门组成。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在借鉴美国福特公司具有100多年历史的内部控制体系基础上建立而成的,具有较高的起点。它的主要内部控制内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这五大要素,并在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指引下,结合我国国情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和较高水准的内部控制系统。 

长安福特公司,首先界定了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内容,其业务流程包括(简要):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 

 

2. 资产购置流程 

 

3. 资产处置流程 

 

4. 资产实物台账管理和报废流程 

(1)台账的设置和保管要求:专人负责台账登记工作;登记凭证的要求;保管期限等。 

(2)台账的登记:包括入库登记、领用登记、报废或转移登记。 

(3)期末报告:按季向财务部报送报表。 

(4)盘点制度。 

(5)资产地点转移:包括部门内部在厂区内移动,部门之间在厂区内移动,转移给其他单位的,买入时直接存放在其他单位的资产等。 

(6)资产报废、出售的审批和实物处置:包括不同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7)通则。 

(8)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9)/修订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5.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1)目的:通过盘点来确定公司固定资产是否安全,促进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2)使用范围:列入公司固定资产账目的所有资产项目。 

(3)参考资料。 

(4)职责:包括财务部门、主管部门及使用部门的职责。 

(5)程序:包括基础工作、盘点方法和盘点时间、差异处理以及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6)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7)/修订记录:规定了固定格式。 

 

(二)长安福特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特点。 

1. 注重流程管理 

从上述的介绍中可以看到,长安福特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进行的是流程管理。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购置到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最后处置都有一系列的流程图,相关业务经办人员根据这些流程图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的业务。不少企业虽然有一整套的管理制度,但是执行起来却不尽人意,很多业务人员经办有关事项时,不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很多情况下,并不是业务人员有意违反企业的制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缺乏可供操作性的流程,指导业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长安福特在这方面做得就比较好,公司采用的是福特公司的管理经验,在流程设计上比较科学合理,有效地指导了业务人员的工作。如长安福特的不少员工就提到,在很多情况下,他们的工作不是来自于领导的命令,而是按程序办事。 

2. 加强固定资产实物台账管理

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是全方位的控制,从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购置,一直到日常管理和处置,每个环节都很重要。很多企业比较重视固定资产的购置,但固定资产购买回来后,对日常管理却不够重视。长安福特公司设立了完善的固定资产实物台账管理制度,对台账的设置、登记、保管、报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加以执行。通过对固定资产的台账管理,公司较好地保证了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维护了资产的正常运行。

3. 注重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内部控制的评价,在我国很多企业中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一般来说企业都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但不少企业对如何评价和考核内部控制的运行却缺乏经验和有效的手段。长安福特的内部控制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内部控制评价。该公司制定了详尽的内部控制审核项目,从固定资产的购置到日常管理的处置,都是企业内部审核小组予以关注的对象。通过内部审核,长安福特有效地监督了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 二、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分析

(一)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流程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我国最大的现代化化纤和化纤原料生产基地。仪化股份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聚酯切片和涤纶纤维业务,并配套生产聚酯主要原料精对苯二甲酸(pta),经营范围包括化纤及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原辅材料的生产、化工化纤及纺织技术开发,自产产品运输及技术服务。

在内部控制方面,2000年中石化进行重组,中石化股份公司成为仪化股份的大股东。随即仪化股份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财务纪律整改,逐步完善内控机制。公司每年都要组织财务大检查,并且定期聘请中介机构对下属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仪征化纤于2002年12月成功实施erp,erp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规范管理流程,遵循标准,依照程序,减少例外。在erp实施的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进行流程的规范。财务管理按照内控的要求,严格遵循国家财务法规和中国石化内部会计制度,将erp的标准流程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实现了财务的有效监督。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业务目标、控制点及业务流程如附表(简要):

(二)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特点

通过对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的分析,可以看出该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有以下特点:

1. 围绕经营目标、财务目标、合规目标进行控制

内部控制目标是指导其设计和实施的根本指南。内部控制必须围绕所要实现的目标,才能找到企业管理、经营活动中与最终控制结果相关的因素。企业的控制活动是否有效,主要的衡量标准就是控制活动能否与控制目标保持一致。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有保证管理政策的有效贯彻和实施以及管理效率和效果,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企业要想使控制活动能够与控制目标保持一致,内部控制设计就要关注上述问题。

因此,该公司在阐述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经营目标、财务目标及合规目标的基础上,提出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及合规风险,围绕业务目标设计了有关固定资产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可以保证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企业财产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2. 组织结构严密,岗位责任明确,强调授权审批控制

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具有很强的层次,权力的归属呈现出“金字塔”的特征。由于精力有限,上级管理者必须进行分权管理,这就产生了授权的问题,企业固定资产相关的业务活动也应该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内部控制必须确定授权审批的程序、保证权力的分配与责任界定相配合,既要设计出合理的授权审批控制措施,又要保证授权活动的贯彻实施。

按照授权审批对象的发生频率和范围可以把授权审批活动划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针对的是企业中经常发生、涉及范围较广的日常经济业务,其主要内容包括不同数额业务审批权的归属、授权审批责任的确定以及交易活动的具体审批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还会发生在同级别管理者之间,这也属于一般授权。在此案例中,比如,设备管理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依据有关单据对新增固定资产共同进行验收;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性能及使用现状提出维护修理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关于固定资产的清查由设备部和资产财务部共同定期组织实施。

特殊授权针对的是企业中发生频率较低,较为重要的非常规活动,例如重大的项目投资决策、债券和股票的发行等等,主要规定了这些活动的决策程序、制衡机制和权责分布。例如,该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处置,单台原值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鉴定意见,公司鉴定组鉴定,报董事长审批;关于固定资产减值数额需经资产财务部会同设备部审核,报总经理班子、董事会审批,资产财务部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计提入账。

3. 突出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

企业闲置的固定资产是指连续停用1年以上或新购设备因计划变更不用以及技改等更换下线,仍具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闲置固定资产不仅占用了企业大量的资金,而且对于闲置资产不合理的处置将会造成资产流失,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在此案例中,该公司对于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从审批同意到妥善保管、到正确核算再到充分有效利用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在此过程中注意各部门的有效制衡。

三、对长安福特公司和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评价

长安福特和仪征化纤公司均是国内同类企业中较为成功的企业,关于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均体现了重视流程

管理,重视it技术,注意授权审批,强调记录控制等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其中值得借鉴和注意的有:

(一)关于固定资产取得的控制

鉴于固定资产投资本身所具有的投入资金多,影响持续时间长、回收慢、风险多的特点,决定了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直接影响着企业未来长期效益与发展。因此,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前,应开展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包括宏观与微观两方面的研究,在考虑投资项目满足社会需要程度的前提下,重点研究投资项目的必要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以及经济上的合理性等,在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和方案比较并经审查认定后选择最佳可行方案作为编制计划任务书的依据。也就是企业必须对固定资产的增加进行预算管理。

在这方面,长安福特公司突出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而仪征化纤公司对于固定资产的预算以及以各种取得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保险控制较少涉及,容易盲目购建,造成投资失误,预算失控。

(二)关于固定资产使用成本与费用的控制

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成本和费用主要有固定资产修理成本、固定资产转移成本、固定资产管理成本和无形损耗成本。会计系统对成本和费用的关键控制点就体现在上述成本费用的控制中。正确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和出纳人员要监督修理资金的收付、结余情况进行预算控制;融资或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的核算,计入管理成本或固定资产成本;在企业中转移大型的设备需要雇佣车辆和人员的劳动报酬等。因此,在此过程中,主要是要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否则就会带来资本化利息计算不正确,资本性支出挤占生产成本或费用等问题。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在调研过程中,两公司均表示是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处理的。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篇(8)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1. 033

[中图分类号] F233;F239.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1- 0060- 03

0 引 言

内部会计控制是一个单位整体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说是评判一个单位内部控制优劣的决定性影响因素。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从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为出发点,用一套独立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管理手段的执行来达到目的。就药品管理来说,药品会计要通过采购控制、入库控制、出库控制、库存控制和付款控制着一套流程来规范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在单位内部的有序流转。

1 加强内部会计控制 规范药品管理流程

对于药品的内部会计控制,首先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这不仅是单位财务部门的事情,还涉及药械科、各临床科室等多个部门的工作,对药品的采购、入库、出库、付款、要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1.1 采购控制

我们单位对药品的采购专门成立了药品采购小组,由业务所长负责,建立了严格的药品采购制度,授权审批制度,由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对其品种、质量、临床效果等进行论证认可,报请所长批准后进行采购,登陆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选择挂网供应商进行询价,最终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各个供应商的综合情况确定供应商,交由药械科制定具体采购计划。药械科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在保证药品的保险储备下,还要防止药品的积压,从而合理确定不同药品的采购量、在采购完成后,药械科要对药品采购合同、药品采购发票进行核对。在药品采购的内部会计控制中,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与付款等不相容的职务予以分离,确保药品采购价格的透明度,尽可能降低药品采购成本。

我们的药品采购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药品采购计划通过审批后,由专人负责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上选择三家以上挂网供应商进行询价工作,如果采购的是国家项目的药品,我们还需要先报请财政厅审批,再通过招标公司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药品采购信息,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往招标公司投标,最后通过公开招标来确定供应商。

1.2 入库控制

药品入库时,执行《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药库保管员应对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与随货同行和采购单进行核对,对不符合规定的和临近有效期的药品拒绝验收入库,并及时退换处理。验收合格后,药品会计将随货同行与发票与采购计划再次进行核对,并录入药品管理系统,由电脑生成入库单,由药械科科长、药库保管员、药品会计分别签字后,一联交药库保管员留存。在季度盘点时,由药品会计将核对无误、手续齐备的采购合同、发票、药品入库单交财务科,财务科据以登记药品总账。

1.3 付款控制

我们单位是每季度末结账付款一次,药品会计依据核对无误的采购合同、药品入库单、发票填制报销单,交由药械科科长签字审批、再交财务科长审批签字,最后交主管业务所长签字审批,药品会计将签字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采购合同、药品入库单、发票交财务科会计审核付款。形成多方把关、联合监督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1.4 出库控制

药品的出库严格执行《药品出库领用制度》,药房及各临床科室请领药品,均应有药品会计在药品管理系统中制作药品出库单,由药械科科长、药品会计、领用人三方签字,一联交领用人留存,一联交药品保管员留存,由药品保管员依据药品出库单核发药品。药品管理系统的会计核算方法按要求采用“先进先出法”,有效杜绝人为疏漏造成的药品过期现象发生。

1.5 库存控制

药械科每季度末对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对盘盈、盘亏的药品如实填写药品盘盈盘亏表,并对盘盈盘亏的原因做出书面说明,由药剂科主任签字报请主管所长核准处理,财务科据以入账。基于药品的特点,药品的盘点工作量非常巨大,药品会计应该不定期地随机抽查核对药品的库存量,与药品管理系统进行核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加强药品盘点工作的准确率。

1.6 消耗控制

每季度末,药品会计从药品管理系统中调取当季各科室的领用药品情况,汇总各科室领用药品的品种、数量、金额,并通过药品管理系统生成药品盘点表,药品消耗汇总表,并与各科室进行核对,据以计算当季度的药品消耗成本,上报财务科。

1.7 其他控制

如果遇到药品零售价格调整,药品会计应及时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的药品调价通知单对新购进药品进行价格调整,在药品管理系统中制作药品调价单,一联传递给药品保管员对库存调价前药品进行清点,并分区域存放、避免价格不同的药品混淆。如果药品出现过期情况,药品会计应在药品管理系统中制作药品报损表,上报药械科科长和主管业务所长批准签字,待批准后,报财务科进行相应会计处理,通知药品保管员将过期药品交由医管科进行处理。

2 加强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药品财务核算

从上述的药品管理流程来看,单位通过制定合理有效的药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于药品的核算管理能够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使每一项会计单据后面都附有相对应的文件和单据作为强有力的证明,如果可以做到,药品的采购以采购合同和发票为依据,入库以采购单和入库单为依据,领用以出库单为依据,盘盈盘亏以盘点表为依据,报损以药品报损单为依据,财务记录药品账务以药品会计上报的附有完整单据的凭单为依据。那么,财务科对各项衡量药品的财务指标进行计算分析,对各科室的成本进行核算,对各科室的任务完成量和业绩指标进行评价,对单位整体的药品运营情况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时,都能够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准确、有理有据。为单位领导的管理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3 加强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药品管理工作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现阶段正处于改革的深水区,如何提高单位的运营效益,使单位资产发挥最大效能,这对于每一个医疗体系的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的内部控制起步比较早,对于事业单位而言,我们必须要更快的让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有深刻的认识和充分的重视,特别是内部的会计控制。一个单位领导的任职评价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财务的数据指标完成的好坏,而作为一个医疗系统的事业单位,药品又是平时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可见,药品的内部会计控制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

(1)通过内部部门和人员的相互牵制制度、内部不相容岗位的轮岗制度、不相容人员的授权审批制度等,有效保证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权限的合理划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2)加强药品的核算管理,细化责任,堵塞各种管理和流程上的漏洞,提高单位的整体运营能力。如:规定药品的相关采购人员不能连续任职超过3年、到期强制性的轮岗。药品的明细账和总账必须由2名会计人员分别登记、每一个岗位都有其相对应的管理权限和相对应应负担的责任,权责分明。单位内部形成一种严谨守律的风气,主要领导、中层领导和普通员工统一认识,这样才能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用有效性和持续性。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篇(9)

内部控制是合理保证医院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国有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医院实现长期稳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一、对内部控制的认识

内部控制是由医院治理层、管理层及其全体职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是指医院为了保证医院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国有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单位应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根据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

■二、医院当前存在的内部会计控制问题

1、内部环境的制定不完善

内控环境是医院内部控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的基础。但现在的卫生系统内控环境普遍薄弱,其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即使有一套内控制度,也缺乏执行力,有的根本就是形同虚设。这主要是医院管理者对内控制度认识不足,以及人员素质等控制环境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起来力度不够。

2、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监督的机构设立不科学

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是医院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的工作职责就是对内控制度进行评价和监督,并提出完善和改进内部控制的建议。目前,有的医院在设立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时,未充分考虑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对独立性,把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办公室或财务部门的下属机构,这样直接影响了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内部审计机构很难有效对内控进行评价和监督,并且有效建议很难得到落实。医院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的缺乏是制约其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

3、内部控制执行成本增加,制约了内控制度的发展

内部控制系统要正常运行,需建立严密的控制程序,而每一个程序的执行都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一方面,内部控制系统只设置了几个关键控制点,运行的效果可能就好,控制目的达到就行,但执行全员性控制会导致成本的增加, 医院领导往往不愿意投入很多的精力、物力、财力,把这部分放到医疗成本中去,而使内部控制受到了很大的冷落和制约;另一方面,单位内部审计人员为了追求“把个人成本降到最小化”,不愿得罪人,不愿坚持原则,造成内部控制系统设置的关键环节得不到有效执行,使健全的内控制度得不到有效实施,有可能给医院造成更大的损失。

4、对内部会计制度认识不足,对制度视而不见

(1)上到医院领导下到职工,大部分人认为内部会计控制只是简单的相互牵制,对会计内部控制的方法和要求缺乏整体认识。内部会计控制不同传统的一般牵制或经济责任绩效核算,而是涉及经济活动全过程的控制。

(2)认为内部会计控制是审计,管理者的事与会计无关。更与其他岗位职工无关。没有认识到所有员工在实现内部会计控制中承担的职责和发挥的积极作用。

(3)认为内部会计控制是死的规章制度,没认识到它是业务运行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它应当随着环境、经营管理要求的提高而不断改进和完善。

5、对内部会计控制实施管理力度不够

医院领导对医院内部会计控制不重视。有的岗位没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但不健全,有的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但却没有很好实施,使得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形同虚设。有了好制度,不能认真贯彻执行等同于没有制度。

6、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有些会计是没学历,初级职称的老会计。没受过专业培训新知识掌握不够,工作只是应付,责任心不强,无创新意识,不能对医院财务管理提出改进意见,还有些会计是无学历,无职称,这些人只能由老会计带他们,掌握业务知识慢,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阻碍了医院的发展。

■三、对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几点建议

1、落实健全医院内部控制与监督执行的岗位责任

第一,明确医院负责人对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实施负责。任何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第二,医院财务部门具体组织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应之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相关岗位及各项经济业务,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控制成本达到最佳控制效果。第三,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由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监督,并对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意见,使内部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得,存在到不断发展和完善。但当前大部分医院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少,素质不高,审计业务不主动,“怕得罪人”使得审计监督形同虚设,所以要配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素质高的审计人员。特别要加强重点项目、工程的审计,应赋予内部审计部门追查异常情况的权力和提出处理处罚建议的权力。

2、严格执行职责分工制度

首先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关键岗位实行岗位轮换制度,明确关键岗位轮岗期限和要求。有些医院受人员条件限制,对重要岗位没有分离,现金出纳为盖章方便,保管全部印章,违背了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的要求,还有出纳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了防止舞弊行为,医院会计部门应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应由出纳人员以外的会计人员负责;印章的保管要贯彻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关键和重要岗位要定期实行岗位轮换。

3、建立授权批准制度

(1)建立对办理日常业务的常规性授权和临时性授权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明确授权范围、层次、程序和责任。

(2)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医院之间竞争加剧,由于国家财政拨款减少,医院发展和经费投入产生矛盾,医院为了扩大规模,只有向银行借款搞基本建设和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为了防止盲目上项目,要对工程项目及购置大型医疗设备筹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并实行集体审批,控制财务风险。

4、建立收费制度加强退费管理

(1)保证现金安全。由于医院每日收入很多,最好由银行上门,门诊,住院收费处要安装监控,防止意外发生。由于医院常出现过收费员利用退费贪污的现象,所以抓好对退费的管理,堵塞漏洞,各项退费必须提供交费发票,交费凭据和相关证明和有完善的审批手续,并制好相关凭证,禁止私自退费,财务科不定期派专人检查退费的执行情况。

5、建立资产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占用资金比重较大、品种繁多,有必要加强药品的管理制度,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强化业绩考核制度。

(2)加强物资采购,要限制采购员的权力,采购员也要定期轮岗,严禁无审批的采购,采购物资前采购员要到市场考察,要有不少于3家单位的报价,经询价人员核实提出参考价,采购人员才可采购,财务结算应有询价人员签字,否则不予付款,保证经费支出合理性,防止暗箱操作滋生腐败。

(3)制定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清查、处置制度。由于有的医院个人,科室随意打报告购置大型设备随处可见,没经可行性论证,盲目购置,造成浪费,因此严格控制设备购置的审批,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按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6、建立医院全面预算控制制度

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编制本单位预算。分析预算执行进度,资金收支情况,超计划和未达计划的程度,存在主要问题、原因和应该采取的措施,预算执行措施落实情况,有何经验和问题。

7、加强医院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控制

会计电算化的应用使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的环境发生了变化,给医院的内部控制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因此,建立一套适应医院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势在必行,可以把医院电算化内部控制分为管理控制和日常控制。

参考文献: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篇(10)

1.是贯彻实施《会计法》的客观要求。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记账人员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上述4个“应当明确”尽管在字面上没有出现内部控制的提法,但其所规定的职责分离、授权批准、相互制约、监督检查等制度却体现了内部控制的核心和精髓,反映了内部控制的基本理念。同时,《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九款指出,“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将被追究相应责任。《会计法》为推进内部控制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落实到位也必将促进《会计法》的贯彻执行。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和《会计法》的执法主体,在推动内部控制建设中责无旁贷。

2.是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管理职能的具体行动。项怀诚部长曾经指出,财政部门有四大职能:一是预算管理;二是税政管理;三是国有资产管理;四是会计管理。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单位控制弱化、管理松懈,势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也势必造成收入申报不实、税款缴纳不准、“小金库”盛行、预算外收入“打埋伏”等诸多现象,会直接或间接地着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财政政策的制定实施。因此,财政部门有义务、有责任从外部入手强化监管,从内部着眼夯实内控,通过不懈努力使这些逐步得以解决。

3.是推动建立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提高单位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通行做法,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治理腐败的一项制度安排。在建立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经济犯罪案件。其中大多数案例都与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力、控制和管理弱化紧密相关。如有的单位,厂长经理一个电话、一个条子就可划转数百万、上千万资金,至于为什么用、用到什么地方去了,无人过问,无人监督。财政部一直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单位,尤其是国有企业内部控制问题。1996年,财政部就了《独立审计准则第九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审查企业的内部控制。1996年,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明确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牵制制度,体现了对内部控制问题的前期认识和关注。

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制定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结果

按照财政部规划,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采取分批分步制定实施的方式。针对当前会计及相关工作中管理最为薄弱的环节,先制定最迫切需要的若干规范。在此基础上,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与我国经济相适应、满足不同单位经营管理需求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根据这一思路,前一阶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2001年6月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2)2001年11月,组织专家研究初审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等3个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初稿;2001年12月,财政部就前述3个具体规范的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2002年,全面启动了对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预算、担保等多个控制项目的前期研究,一批学识渊博、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被吸收进了研究队伍,一批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内部控制规范将按计划陆续出台。在研究、制定规范的同时,财政部还适时开展对已控制规范的跟踪调查和监督检查,以检验规范的性、适应性,保证规范的有效执行,切实发挥规范的积极作用。

从前一阶段研究制定的情况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完全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结果。首先,财政部积极通过召开研讨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热烈讨论,为制定内部控制规范营造良好氛围。如2000年11月,财政部在南京召开了内部控制制度研讨会,就构建具有特色的内部控制体系问题广泛征求企业界、会计界、注册会计师界和会计管理部门的意见,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冯淑萍部长助理曾评价这次会议是“我国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同时,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单位内部控制的主要环节和强点、弱点。在此基础上,通过走访、摸底,排列出目前各单位管理最为松懈、控制最为薄弱、最迫切需要的若干控制项目。首批确定的重点项目有9个,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对外投资、筹资、成本费用、担保等。形成初稿后,财政部进一步组织专家初审,并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并进行汇总、分析。在此基础上,组织二审。最后再终审定稿、正式。从前一阶段的情况看,社会各界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研究制定极为关注。每个文件在征求意见时,都有大量单位来函、来电反馈意见。其中有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有机构、社会中介组织,也有高等院校、社会团体。截至目前,仅团体书面意见就已超过400份,直接参与讨论的人员在1万人以上。

三、《内部控制规范》的特点与作用

(一) 主要特点

1.具有普遍约束力。《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规定,“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团体、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这就明确了财政部制定的内部控制规范的效力范围:在境内的前述所有单位都必须遵守这一规范,没有例外。我们知道,为了加强行业、系统内部控制,一些部门也相应制定了一些控制制度。如中国证监会制定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指导原则》;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等。这些制度对加强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防范和降低各种风险具有重大作用,应予肯定,但这些规定都带有较强的行业特征,不能对其他行业的单位起到约束作用。而财政部制定的内部控制规范较好地克服了上述局限,能够在最大范围内发挥作用,形成威慑,同时也为其他部门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内部控制规定提供了依据。

2.具有强制执行力。《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随之的各项具体规范,是依据《会计法》等有关法规制定的,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范畴。从法律层次上看,是财政部的部门规章,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尽管出于各种考虑,财政部对“基本规范”等暂时采取了“试行”的方式,但试行不等于试点,更不等于可执行可不执行。如果单位不按照内部控制规范行事,财政部门将依据《会计法》实施相应行政处罚。

3.既认真吸收国外先进成果,又充分考虑我国国情,注重可操作性。当今世界公认的内部控制领域纲领性文件,当属美国COSO委员会1992年提出、1994年修改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该文件认为内部控制应包含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5个相互联系的要素。该文件从谋篇布局到阐释也都围绕这5个方面展开。财政部制定的内部控制规范较好地吸收和借鉴了该文件的先进成分。比如:规定内部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完善,体现了控制环境思想;规定单位要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体现了风险评估的要求;规定了内部控制的内容和,体现了控制活动的要点;规定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体现了信息与沟通的主旨;规定各单位应当重视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体现了监控的理念。可以说,财政部制定的内部控制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国际先进做法保持了协调一致。

但另一方面,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国情,财政部在制定内部控制规范时又十分注意照顾国人的阅读习惯,在遣词造句等方面力求朴实、平和、,避免过于晦涩和深奥。同时还明确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内部控制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内部控制规定,各单位可以根据财政部的控制规范和部门、系统的控制规定制定本单位的控制制度。这使内部控制体系在具有鲜明的层次性的基础上增强了各单位贯彻实施的主动性、灵活性,从而使内部控制既易于理解,又便于操作。

(二) 主要作用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篇(11)

2000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号文件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一基本规范 (试

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 (试行)》。两个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是解决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的客观要求。这两个规范的实施,对于深入贯彻《会计法》,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背景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是深入贯彻新《会计法》的重要措施。新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上述规定是新 《会计法》的重要突破。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内部会计控制虽不完全等同,但是,这些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等一系列法律要求,充分体现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本质。因此,新《会计法》是财政部制定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法律依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新 《会计法》的配套规章,要求各单位深入贯彻新《会计法》,通过严格的内部会计控制,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整顿和规范工作秩序,确保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

2.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问题,《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单位加强内部会计及与会计相关业务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促进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速度,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特别是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经济环境趋于复杂,人们的思想意识多元化,一些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管理松弛的情况逐渐暴露,出现了一些新型的经济犯罪案例。比如,携巨额公款外逃,到国外办理 “投资移民”:挪用公款,私自将巨额资金调到澳门或国外的进行豪赌;用公款炒股,动用巨额资金在资本市场上买卖股票,谋取个人私利;利用改组、改制、拍卖、租赁等产权变动的机会中饱私囊;还有的在办理采购、销售、投资、工程项目等业务中损公肥私,捞取巨额回扣,等等。剖析这些经济犯罪案件,原因是复杂的,然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健全,管理和控制弱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有些案例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单位缺乏最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及相关票据交由一人保管所致。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各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所有人员,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防止舞弊,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制度安排。腐败是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同志在“七一”讲话中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深刻认识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同时通过体制创新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腐败现象的产生有其复杂的社会历史根源,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公共权力的产生而产生的。这些年来,腐败现象出现了“高发”的态势,这与社会环境的日益复杂、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和权力监督中存在某些空挡、薄弱环节有关,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弱化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财政部制定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标本兼治中治本的一项制度安排。

4.加强单位内部

控制建设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二十世纪初至今,内部控制在国际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从理论到实务内容不断丰富。早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文献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为了保护公司现金和其他资产的安全、检查账簿记录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对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促使内部控制扩大到企业内部各个领域。194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企业为了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检查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以及促进企业贯彻既定的经营方针,所设计的总体规划及所采用的与总体规划相适应的一切方法和措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由美国会计学会 (aaa)、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aicpa)、财务经理协会 (fei)等多个职业团体参与的“发起组织委员会 (coso)”对内部控制作了如下描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国外内部控制的发展除了反映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外,政府的推动也是重要因素。在美国,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内部控制的实施。1977年,美国国会制定了《反国外行贿法案》(fcpa),该法规定每个企业都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八十年代一些舞弊性财务报告和企业“突发”破产事件导致了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关注,并成立了treadway委员会 (即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目标之一是增加内部控制标准和指南。该委员会的工作成果之一即是著名的coso报告。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开始注意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建设。1991年财政部《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审查企业内部控制。

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 (讨论稿)》为蓝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大量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和做法,重新起草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 (征求意见稿)》和《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以财会便 [2001]4号文件印发,再次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3.征求意见阶段。两个征求意见稿发出后,财政部会计司共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近纵步份书面材料,对两个征求意见稿发表修改意见。反馈意见的来源既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又有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人员,还有普通读者。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修改两个规范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4.定稿阶段。2001年6月,财政部会计司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对两个征求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定位为以内部会计控制为主体,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最终形成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 (试行)》(以下简称“货币资金规范”)。2001年6月22己 两个规范以财会[2001]41号文件正式,从之日起试行。

四、《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共六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要求,在整个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中起统驭作用,是制定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具体业务控制规范的依据。在财政部具体业务会计控制规范尚末全部的情况下,各单位可以根据 “基本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具体业务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定义、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的目标是比较广泛的,就内部会计控制而言,“基本规范”主要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规定了三项基本目标,具体包括:“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呢?“基本规范”规定,各单位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应当遵循六项基本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二是有效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三是全面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四是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五是成本效益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六是适时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遵循这些基本原则,内部会计控制才能落到实处,不摆花架子、走过场、流于形式。

第三章“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主体和核心,本章规定单位应对哪些内容 (经济活动和环节)进行控制,针对各单位经济活动中最薄弱的环节加以规范。“基本规范”规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货币资金会计控制,明确主要运用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授权批准、会计系统等内部会计控制方法,对货币资金收入、保管、支付等全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作出较为严格的规范。

实物资产会计控制;主要从实物的取得、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理等环节找出关键控制点,采用授权批准、会计记录与实物保管相互分离和制约、非实物保管人员无权领发货物等一系列控制方法,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流失。

对外投资会计控制,重点规范对外投资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单位在对外投资决策过程中,应当吸收会计人员参加,必要时聘请会计中介机构,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效益的论证。提倡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防止对外投资决策失误和不讲科学的个人专断,避免重大投资损失无人负责现象,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工程项目会计控制,除了规范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外,重点强调了对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必要时可考虑推行项目会计委派制,坚决地遏制和打击工程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业务中的经济犯罪行为。

采购与付款会计控制,针对单位采购过程

中存在回扣现象而导致单位资金流失或采购物资质次价高等问题进行会计控制。控制的重点是采购决策,强调单位内部任何个人都不能独立决定采购品种、采购单位和采购价格,建立并实施采购决策环节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