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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组织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7-01 10:32:13

村委会组织工作计划

村委会组织工作计划篇(1)

二、明确建设标准,严格工程管理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我市明确提出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五定”、“五不准”的要求。“五定”,即:定标准,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占地面积不少于3亩,严格按自治区设计要求,统一建设方案、统一色彩样式、统一建筑物标识、统一招投标、统一配置办公用品和设备、统一建设国旗杆。定质量,各县区选调业务较强的规划设计人员,在广泛征求村党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后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方案由各县区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组织有施工能力和资质的单位承建。定造价,加强预算监督和审计监督,市、县区按主体建筑120平方米标准进行补助,投资突破部分,由县区自行解决,不得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定工期,要求自治区确定的试点村在5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配齐设施。市上的示范点在6月底前完成。定责任,市委组织部与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县区组织部长是第一责任人,有关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五不准”,即:没有完成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不准选址;不符合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不准开工建设;没有建筑资质的企业不准参与工程建设,严禁转包、分包工程;没有确定工程甲乙双方责任人、规划设计人、技术负责人的不准施工;县区配套资金没有拨付到位的,中央和市上的补助资金不予拨付。

三、及时指导协调,保证工作落实

市、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过问,多次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具体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市委组织部、市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深入到村,认真指导做好选址工作,保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处于行政村的中心、交通便利、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条件好、有利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位置。经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复比较研究,按期向自治区有关部门上报了拟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名单及项目实施方案。市、县区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实行建设工期倒计时制。“五一”放假期间,工程建设不停,市上要求各县区分别明确一名组织部门、建设部门以及有关乡镇的领导,负责抓好放假期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工程技术人员和村党支部书记每天坚守在施工一线,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施工。市委组织部也组织人员,到各工地督查,了解掌握工作情况,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村委会组织工作计划篇(2)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分别如下:

(一)领导小组

*

成员:*

二、责任分工

(一)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负责领导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每季度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广东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和《广东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工作的落实,督促“三为主”工作的开展,保证人、财、物的投入。

(二)分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的责任。

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统筹组织、领导指挥计划生育工作,督促镇、村(居)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时保量完成市、镇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任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及时掌握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工作。

(三)驻村领导的责任。

驻村领导负责所联系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每月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抓好季度“双查”工作,检查做好政策宣传和“两无”村(居)委会的创建工作。

(四)机关驻村干部的责任。

机关驻村干部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监督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每季度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的存在困难和问题;指导做好户籍、流动人口出生、“四术”等的统计上报工作,检查有关卡、册、表、板的建立完善;督促村(居)委会对计生对象及时落实“四术”措施及进行查环查孕;监督外出对象及时回来落实相关计生节育措施;协助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五)镇计生办主任的责任。

计生办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抓好《两个规范》工作的落实,组织落实“三为主”工作的开展,完成市、镇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任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镇、村(居)委会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时掌握全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好计生业务的指导、服务、监督工作。

(六)村(居)委会两委成员的责任。

村(居)委会两委成员负责抓好并完成各项计生工作任务,履行计生岗位责任制的职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计生对象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抓好季度“双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开展“两无”村(居)委会的工作;做好户籍、流动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控,控制计划外生育,及时准确上报人口出生、“四术”等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动群众对各种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进行举报,对举报真实的给予奖励;动员“四术”对象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组织双查对象按要求参加查环查孕;对户籍育龄妇女的外出对象要及时跟踪监控,督促外出对象及时回来落实相关措施;监督村(居)委会计生办按标准建设好“一会一校二室三栏”和做好人口档案卡、册、表、板的制作整理;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群众应享有的权利;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七)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责任。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负责根据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对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进行实绩检查,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发出“警告”并要求整改。每年度按照《*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对各村(居)委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目标评分考核,评选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先进单位。

三、工作要求

镇、村(居)两级干部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要求,采取下列六项措施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1、抓责任到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驻村工作组和村(居)委会要按照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的目标责任,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2、抓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等知识,努力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

3、抓基础信息。驻村工作组和村(居)委会必须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育龄妇女违法生育情况,为镇计生办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

4、抓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执行处罚程序、处罚标准,加大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

5、抓优质服务。把计生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之中,提高计生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确保享受计划生育优质保健服务的育龄妇女达90%以上。

6、抓经费管理。实行计生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预算专户管理。

四、考核

(一)各村(居)委会要建立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完善工作档案,每月把落实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人口出生管理、“四术”和查环查孕等工作的完成情况报镇计生办,以便对工作组和村(居)委会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村(居)委会计生办所有报送给镇计生办的报表材料,经核对无误,由镇驻村工作组副组长、村(居)委会书记(或主任)和村(居)委会计生办主任签名后方可上报,若发现存有错报、漏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考核小组每年度按照《*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对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的计生工作进行实绩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在全镇公示,并评选出计生工作达标且分值最高的两个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为落实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先进单位。

村委会组织工作计划篇(3)

各党支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要求,遵循十六字方针,在2009年发展党员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党员队伍现状和党员发展情况调查摸底,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制定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经过集体研究,召开党支委会确定,把工作着力多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把社会各方面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目标,科学制定2012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各党支部在制定2012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实际,围绕“四个目标”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相当文化程度的要达到发展党员总数的70%,有“双带”能力的要达到新发展党员总数的80%,35岁以下的青年,要达到新发展党员总数的70%,女党员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突出“四个重点”,破解“四大难题”,即突出在高中以上文化,35岁以下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这个重点,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的问题;突出从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行业协会负责人和外出务工能人中发展党员这个重点,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双带”能力偏弱的问题;突出非党村组干部、后备干部、退伍军人和农村妇女中发展党员这个重点,着力解决村党组织班子后继乏人和农村党员性别化失衡的问题。

三、强化措施,确保发展党员计划的顺利完成。

在制定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注意党员发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农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行政村原则上每年培养5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名党员,100户以上自然村原则上每年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每3年发展1名党员,要进一步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的措施,并着重开展“每村发展一名党员”活动,推进党员发展计划的顺利完成,努力实现“五个消除”,即消除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重点管理行政村。消除100户以上三年未发展党员的自然村,消除没有党员的自然村,消除三年以上未发展女党员的行政村,消除三年以上未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党员的行政村。

四、突出重点,攻克难点。

1、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村党支部要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本村党员队伍结构现状。掌握18—45周岁青壮年数量、年龄结构和就业布局,重点摸清农村35岁以下青年尤其是优秀青年的数量和去向,对初中以上文化的回乡学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返乡创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

2、拓宽源头,加强培养。解决农村发展党员难、党组织后继乏人的关键在于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各村党支部要重点抓好农村入党积极分子的开源拓渠工作,在壮大农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上狠下功夫。一是加强农村非党员适龄青年的管理,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机构的推优作用,尽可能地把农村优秀分子集聚在党组织的周围。二是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本土人才中带富能力强、辐射群众广人员,加强引导和跟踪培养,多措并举发掘农村人才资源。村党支部书记、委员要将发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作为自己的职责,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及时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

五、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捆绑责任制度。各村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目标,并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内容,制定计划,明确目标,使这项工作有领导、有规划、有步骤地进行。进一步完善党员发展工作责任制,并将履行职责的情况作为考核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和支委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并切实抓好落实。建立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捆绑责任制度,对发展党员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重点管理。重点管理单位、驻村领导挂点负责。

村级党组织书记对该村发展党员工作负总责。每个村每三年至少发展1名以上党员。对未完成发展党员计划的村党支部,党委将其列入重点管理单位,对村党组织书记予以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村党组织书记本年度工作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两年未完成发展党员计划的村党支部,乡党委直接将其列入后进党组织,村党组织书记予以组织调整,村党组织书记当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对三年未完成发展党员计划的村党支部,村党组织书记应进行免职处理,不推荐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

村级党组织成员对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每个村党支部委员每年必须负责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一条龙培养模式,不发展成党员不脱钩。支委成员未完成年度培养任务的,本年度工作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未完成培养任务的,该年度工作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连续三年未完成培养任务的,在换届选举中不考虑列为村两委候选人。

村委会组织工作计划篇(4)

一、项目名称

1.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

2. 2020年至2021年市、乡、村换届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1.《2018—2022年景洪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景洪市优秀年轻干部“雨林狮子”工程实施方案》(景办通〔2019〕12号)

2. 《关于2021年乡镇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2021年乡镇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计划的通知》(〔2020〕—472)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

四、项目基本概况

1. 按照省委组织部、州委组织部和市委及相关文件要求,结

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每年开展科级干部、科级后备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村干部等分期分批轮流培训。

2. 按照省委组织部、州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乡镇党委和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和全省、全州乡村党组织换届调研座谈会精神,2021年市委、乡镇党委和村“两委”将进行换届,其中村(社区)党组织将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换届。

五、项目实施内容

1. 根据省委组织部、州委组织部、市委及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要求,对全市约560名科级领导干部、2348名职级公务员、100名“幼狮”、50名“青狮”、20名“雄狮”人选进行培训。完善两个现场教学基地的基础设施配备。

2. 根据省委组织部、州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乡镇党委和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2021年乡镇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计划的通知》(〔2020〕—472)的要求,成立工作专班,抽调7名干部组成指导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主要为了顺利完成景洪市10个乡镇党委届,81个村“两委”和30个社区“两委”的换届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1.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预算金额为134.24万元。

2. 2020年至2021年市、乡、村换届工作经费预算金额为88.6

万元。

以上两个项目资金安排本着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安排开支实行请示报告原则,即经费支出单据由经办人签名,财务室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签后支付。大额开支先请示主要领导,且费用开支实行逐级限额把关,限额以上实行集体研究审批。通过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的申请报批程序,按照工作进度细化资金使用计划,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确保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七、项目实施计划

1. 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委干教委统

筹,具体事宜由市委干教委办公室负责,市委干教委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股,实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每年开展科级干部、科级后备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村干部等分期分批轮流培训,加大网络培训力度,保证在线学习达到一定的覆盖率,并建设现场教学基地,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形式。

2. 2020年至2021年市、乡、村换届工作制定下发《关于2021

年乡镇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计划的通知》(〔2020〕—472),整个换届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换届筹备阶段、换届部署阶段、换届实施阶段、换届总结阶段,每个阶段都设置工作时限和工作目标,根据工作职责合理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并成立工作专班,抽调7名干部组成指导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严格落实方案内容。

村委会组织工作计划篇(5)

一、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合理制定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规划

根据全省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区党委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xx区实际,提出了从2006年开始,利用两年的时间,解决全区村级组织办公无场所、活动无阵地或办公条件十分简陋的问题,使全区所有行政村基本达到“基础设施完备、基本制度规范、基本功能健全、活动开展有序”的目标要求。

一是深入调查,建立台帐。为摸清当前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基础台帐资料。我们组成了4个工作专班,深入到全区64个行政村开展调查摸底,深入调查全区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村级组织现有房产、闲置地产等情况进行核查登记,建立了基础台帐,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区村级阵地建设的工作方案。

二是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村规模大小、人口分布特点、交通条件状况,综合考虑村组合并、村庄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合理制定规划,稳步推进阵地建设。注重选择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的地方建村委会办公场所,既方便群众办事,又避免了占用耕地。规划中始终坚持分类指导,实行“三个一批”。一是对既无办公活动场所,又无闲置资源的村,规划新建一批。重点安排,抓紧建设,在办好试点的基础上,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实施。2006年优先安排25个村的阵地建设,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验收;二是对房屋老化、办公设施简陋的村,改造扩建一批。全区18个设施简陋的村拟安排2006年改造13个,2007年全部改造完毕。针对各村实际和基础条件,原则上按照每村1万元的标准进行改造,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坚持标准,用少量的资金投入进行改造利用;三是通过有效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协调利用一批。将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划并到所在村,进行集中利用,用于村级组织基本阵地建设。

三是切合实际,注重配套。在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中,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合理规划。既要有利于村级组织开展工作,也要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一次投入,长期收益。在建设标准上,我们不因当前的困难而因陋就简、降低标准,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规范标准,搞好配套,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对新建和改扩建的办公场所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将村党组织办公室、村民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档案资料室和党员活动室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整体上按照“八有”规范配套,即有合适的办公场所、有国旗和办公室门牌等标志牌、有必要的办公设施、有电教设备、有学习资料、有规章制度、有档案资料、有活动记录,力争达到规范、整洁、庄严、得体的良好效果。

二、立足实际,筹措资金,充分保证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投入

搞好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资金筹措是保证。我们在阵地建设的资金投入上,一是采取“三级投入为主,党费适当补充”的方式筹措资金。对村级阵地建设的各项资金,以省、区、乡镇三级财政投入为主,党费适当补充。没有活动阵地的村按照7万元标准建设,经费筹措计划为:省财政为每个村投入2万元,区财政按照每个村2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按照每个村2万元予以配套,争取省委组织部从省管党费中为每个村补助0.5万元,我们从留存党费中按照0.5万元的标准对每个村给予补助。对基础条件较差,需要改扩建的村按照每村1万元的标准建设,其中林区财政配套0.5万元,乡镇财政配套0.5万元。各级财政用于村级阵地建设的资金,由全区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领导小组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发挥部门帮扶作用。抓住区委“一岗六联”的大好机遇,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直部门的支持。把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的内容纳入了林区党委“一岗六联”和部门联系村的重要工作内容。充分发挥部门联系村的作用,对区委、区政府已安排列为“一岗六联”帮扶村的22个需要新建阵地的村和12个需要改扩建的村,原则上不予安排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专项资金,其阵地建设经费由联系村的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并要求在2006年底完成阵地建设任务。三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按照“合资共建、产权共享、综合使用、增强服务”的原则,吸收和引导农村医疗、广播、电视、电力等经营服务部门以及个体经营网点共同参与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增强投资能力,提高村级组织阵地的综合服务能力。四是整合各类政策资源,节约资金投入。通过综合协调,建设、国土、民政、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在阵地建设过程中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积极指导和协调,做到手续办理从简从快,各种规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有效节约了阵地建设的资金投入。

三、强化监督,加强管理,确保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顺利推进

搞好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加强项目管理是关键,发挥作用是目的。我区在实施阵地建设工作中,始终把阵地建设作为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重要措施来抓,齐抓共建,做到“四个统一”,“严把五关”。即:“统一领导、统一监管、统一规划设计和统一验收”;严把“图纸设计关、项目招标关、施工管理关、工程验收关和资金使用关”。

一是严格“五个统一”。阵地建设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xx区党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神发〔2006〕4号)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阵地建设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监管下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阵地建设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行政村的具体实际组织规划设计部门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目标要求;各乡镇阵地建设完工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城建监查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对所在村的阵地建设进行统一检查验收,对建设不合格的村责令整改或重建,确保工程质量;省、区两级财政投入和留存党费以奖代补资金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根据阵地建设的进度分步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村委会组织工作计划篇(6)

强化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维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加强以村级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和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民主化、法制化建设进程,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纳入“村级会计中心”核算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包括村民委员会、村级实业公司(包括与村民委员会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和行使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村级经济组织)和村属生产队。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三个不变”的原则。即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财务独立运行体制不变、资金管理权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二)坚持集中核算和规范管理的原则。即集中管理会计从业人员(包括会计和出纳)、集中处理帐务和集中村级财务公开;规范银行帐户开设和使用,统一委派出纳人员。

(三)坚持会计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按村民委员会、村级实业公司和村属生产队分别记账,各自作为会计责任主体的性质不变,分别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基本模式

通过委托“村级会计中心”代管,实现村级财务集中核算管理。

(一)运作模式

按照“委托代管、集中记帐;规范帐户、分户核算;集中会计、委派出纳;日常监管、季度公布”的要求运行。

“委托代管、集中记帐”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与“村级会计中心”签订委托书,将本组织财务收支业务委托“村级会计中心”进行会计核算;“规范账户、分户核算”是指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帐户进行规范管理。“村级会计中心”应按不同性质的账户分别设置账簿,进行会计账务处理;“集中会计、委派出纳”,是指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业务的会计由“村级会计中心”负责组织集中办公,并对各村派出出纳人员,实行就地办公;“日常监管、季度公布”是指“村级会计中心”负责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审批规定实施日常监督,并按季度公开各村(队)财务收支情况。

(二)监管模式

各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镇“村级会计中心”实施归口管理。区财政局会同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对其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监督。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村级会计中心”

“村级会计中心”由各镇负责建立,隶属于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对中心的会计人员(包括会计、出纳)实行集中管理,负责对村派出纳人员;协助各村(队)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协助拟定村(队)财务审批权限;审核各类财务收支;集中处理会计核算业务;编制财务报告,执行村级财务公开。

(二)清理银行帐户与资产债务

各村负责对本村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帐户进行清理,原则上保留(开设)三个银行帐户,分别提供村民委员会、村级实业公司和村属生产队使用,其他账户予以撤销。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和债务进行盘点、清理、核实,并编制清册。

(三)审定重大经济事项财务审批权限

“村级会计中心”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协助村(队)依法拟定村级重大经济事项财务审批权限,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协助各村民委员会审定村级财务重大事项审批权限。

(四)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编制本组织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村级会计中心”应予以协助。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送“村级会计中心”备案。

(五)签署委托核算协议书

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会同“村级会计中心”拟定和签署委托核算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各镇应建立村级集体资产清理领导小组,指导纳入“村级会计中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银行账户和资产债务清理工作,做到账账、账表、账款、账据、账实相符,并编制相应的资产债务清查清单,由村民委员会确认。清理后的债权债务主体性质不变。

村委会组织工作计划篇(7)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建立起县指导、镇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村级规范化管理、乡镇监督服务、县调控指导的工作格局,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整体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鸭田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邹黎亮

组 长:彭 军

副组长:王柏林

成 员:罗孝良 郑雪珍 夏卫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由王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全镇出动两辆宣传车,上村入户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大意义。在主要公路悬挂不少于二十条宣传横幅,各村(居)也要张贴五十条以上标语。通过开展声势洁大的宣传活动,在全镇形成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执潮。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村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制定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村民自治的内容、要求、方法、步骤与标准条件,切实在推行村民自治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操作程序

1、确定类型。各村按村民自治的创建村、合格村、先进村、模范村四个类型自定一个类型,并于5月18日前报镇计生办。

2、制定章程。村(居)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负责起草《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初稿,提请村(居)两委、协会理事会和村(居)干部讨论修改,形成《章程》讨论稿,然后将讨论稿印发各户,由村(居)民提出意见,户主签字后交回村(居)民代表大会宣读《章程》修订稿,由村(居)民集体表决,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将《章程》印发全体村(居)民执行,完成时间为6月21日—6月30日;

3、签订合同。由村委会与村民直接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明确双方承计划生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时间安排为7月1日至7月10日;

4、组织实施。在全村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村(居)民自治章程》。

(四)规范各项制度

1、大力推行村(居)计划生育专干民主推荐、镇聘村用制度。村(居)计划生育专干原则上由村(居)委会委员担任。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村(居)民直接推举产生。村计生专干的基本条件: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拥护并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的女同志;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决策制度。凡是村(居)民普遍关心和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计划生育有关事项,都应如实公开,维护群众的知情权。村(居)民直接参与村级计划生育事务的决策,村(居)的计划生育奖励、处罚等重大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和走群众路线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让广大村(民)民通过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决定;

3、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居)实际,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合同,明确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让村(居)民依章依制管理好本村(居)的计划生育事务;

4、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要重点推行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出生人口名单,申请再生育村(居)居名单,违法生育处理及执行情况,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奖励优待政策人员名单及落实情况,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计划生育收费项目标准,基本生育政策,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奖励优待政策和计划生育办事程序等。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由镇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可采取村(居)民委员会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评议意见、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和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可以根据需要每年组织1—2次,其结果作为镇人民政府对村人口计生工作评估的依据。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委会主要成员和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之一,评估结果要与村有关干部的使用和工资挂钩。

(五)分类指导带动

全镇要培植出3个以上样板村(居)。按照创建、合格、先进、模范村(居)四种类型在全镇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计生协会建设

推行村民自治前,各行政村要针对本村计生协会的状况,通过直选的方式,优化协会机构,强化协会组织建设。主要抓三点:

1、突出抓好会长、常务副会长和会员小组长选配。

2、健全宣传教育和生育、生产、生活四个服务组,切实发挥其直接为群众服务和指导会员小组开展活动职能。

3、按照地缘接近、关系亲近、专业相近的原则,建立好会员联系户,督导会员和联系户签定并落实联系协议,真正发挥好会员联系户的作用。

在强化协会组织建设的同时,要充分挥协会作用。计生协会在村民自治的作用,主要有五个方面:

1、村级协会要发挥组织网络优势,成为起草、制定、落实《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骨干。特别是在《章程》、《计划生育合同》起草和修改中,应十分注重发挥计生协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的作用。

2、发挥会员的带头作用,并带动群众遵章守约。

3、积极搞好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科技文化、法律法规和《章程》、《计划生育合同》,帮助村民提高自治能力。

4、努力搞好多种形式的的“三生”服务,增强村民的自治内在动力。

5、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真正落实会长列席村委会议、计划生育民主会、会员小组民主讲评会等项制度;监督村委会搞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通过设立意见箱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及时收集群众意见。

(二)加强村支两委建设。

为实施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在村民自治建设中的作用,村支两委突出办好五件事情:

1、在决策和管理计划生育村务时,应注重听取村计生协会的意见,并应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协会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活动的落实。

2、保障协会活动经费,并落实好会长的补助。

3、建好会员之家和会员小组活动场所。

4、在时间、场地等方面给予协会有力支持,保障协会活动开展。

5、在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及时做好各种记录和资料的留存归档,以备检查。活动记录和资料主要包括:推行起草小组的有关记录;《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草稿和征求意见稿;召开各种会议的记录;协会活动记录等。

五、监督和指导

(一)镇协助村级抓好《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制定。

(二)实施过程中,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落实。村级召开会议时,镇计生办(协)要派人员列席参加,对出现的问题搞好协调工作。

(三)实施过程中,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对其《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制定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走过场的村要推到重来。

六、标准及要求

(一)、明确工作要求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六好、四有、三落实”,即:队伍建设好、政策落实好、宣传教育好、管理服务好、制度执行好、干群关系好;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支素质优良的计生工作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一个设施齐备的的服务阵地;做到人员、报酬、经费三落实。

(二)统一实施标准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要严格标准,分不同水平划定不同类型组织实施。具体分本(居)民自治模范村、村(居)自治先进村、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和村(居)民自治创建村四种类型。其具体评估标准如下: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居)的标准:(1)连续3年累计出生人口计划生育率达90%以上;(2)育龄妇女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在98%以上;(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率100%;(4)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100%;(5)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90%以上。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村的标准:(1)达到合格村的标准;(2)连续2年达到“六无”要求。即无违法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无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无出生瞒报、错报、无违反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无严重的计划生育民事纠纷和恶性案件。

计划生育自治模范村的标准:(1)达到先进村的标准要求;(2)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3)连续3年达到“六无”要求;(4)“三生”服务特色鲜明,卓有成效。

社区和居委会,在坚持以上标准基础上,还要突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优质服务等特色工作。对暂达不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标准的,视为正在创建的村民自治村。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全部纳入县、镇两级重点帮促范围,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综合措施,层层落实领导包转化责任制,按照合格村的要求,进行重点帮促指导,力促转化升级,加快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程。

(三)工作验收评估

镇政府将在年末适时组织计生、民政、计生协会等部门对不同类型的村(居)民自治村进行评估验收和授牌。其验收结果将记入年终总成绩,并纳入年终评估排队。验收结果将记入年终总成绩,并纳入年终评估排队。

村委会组织工作计划篇(8)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镇长)

副组长:(副镇长)、(副镇长)

成员:镇驻村组长、副组长,计生办主任,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副镇长)、(副镇长)

成员:(计生办)、(党政办)、(组织人事办、监察室)、(财政所)

二、责任分工

(一)镇党政一把手责任

对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保证人、财、物的投入。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驻村组长、副组长及成员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下达的计生工作任务,每一个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熟悉掌握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组长)汇报工作,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带领、督促、检查镇、村(社区)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业务工作和平时检查考核工作,完成市下达的各项任务。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计生对象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抓好季度“双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两无”村(居)委会的创建工作。

(三)村(居)“两委”成员的职责

村(居)委会必须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计生对象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抓好季度“双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开展“两无”村(居)委会创建工作;做好户籍、流动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控工作,控制计划外生育,及时准确上报人口出生、四术等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动群众对各种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进行举报,对举报真实的给予奖励;动员“四术”对象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组织双查群众按要求参加查环查孕;对户籍育龄妇女的外出对象要及时跟踪监控,督促外出对象及时落实相关措施;监督村(社区)计生办按标准建设好“一会一校二室三栏”;监督村(社区)计生办按标准要求做好人口档案卡、册、表、板;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群众应享有的权利。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四)考核小组职责

负责对各驻村工作组每个月的工作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上报,每期进行实绩考核,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村(居)委会和驻村工作组发出“提醒提示”,年终未实现指标的,提出不得参加当年的先进评比,驻村工作组成员当年内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不得授予各种荣誉称号,不得提拔重用,不得奖励升级,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得享受计划生育先进奖励金。

三、基本要求

镇、村(社区)两级干部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要求,采取下列七条措施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一)抓责任到位。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与村(居)委会及驻村工作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进行目标考核。年初定计划,年底实绩与驻村工作组报酬挂钩,实行奖惩。

(二)抓政策落实。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开拓创新思维,提升计生工作水平。

(三)抓基础信息。及时准确掌握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情况,为镇计生办提供可靠信息。

(四)抓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处罚程序、处罚标准,加大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

(五)抓优质服务。把计生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之中,确保育龄妇女享受计划生育优质保健服务。

(六)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有效地对违反计划生育对象进行惩罚。

(七)抓队伍建设。加强工作组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提高计生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

四、考核奖惩

(一)考核办法

1、对镇党政一把手的考核。考核量化内容见附件3。

2、对镇党委其他成员(组长)、驻村副组长及成员的考核。考核量化内容见附件4。

3、对村(居)“两委”成员的考核。考核量化内容见附件5。

对上述各类人员的考核,由被考核人员分月份、季度和年终填报《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自评分表》(由考核领导小组提供),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类人员工作情况结合抽查进行考核,分月份、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

(二)奖罚办法

1、对镇党政一把手的考核按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

2、对镇党委其他成员(组长)、驻村副组长及成员的考核按每月、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

3、村(居)“两委”成员的考核按每月、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

村委会组织工作计划篇(9)

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区乡镇和涉农街道一村一名大学毕业生,城区街道和涉农街道每个社区居委会一名大学毕业生。计划第一年选派50名大学生,第二年选派60名大学生,第三年选派59名大学生,38个社区在2年内完成,131个村在3年内完成。根据我区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和人才队伍现状,分类实施,整体推进。

二、选派形式

“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选派大学生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工作。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主要为金州区生源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基层工作,有敬业精神;

4、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向村选派大学毕业生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专业为主,向社区选派大学生应以公共管理、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等专业为主。

(二)选派程序

1、汇总计划。由区人事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部门收集和汇总村和社区大学毕业生需求信息等情况,确定选派计划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2、公开选拔。通过金州电视台、金州人才网络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需求信息,采取考试、面试、考核等方式择优选拔。(具体办法另行确定)

3、组织选派。对公开选拔确定的人选,由区人事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按照村和社区接收大学毕业生计划,履行选派和就业手续。

三、管理考核

1、服务期限。选派的大学生在村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在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服务协议按服务期限2-3年一次性签订。在服务期限内大学生个人解除协议,已在村、社区服务的时间不计入工龄,不享受“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任何政策待遇。

2、档案管理。选派到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放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由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工资、职称、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服务。

3、组织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应转入大学生所在的乡镇或街道。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团)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团)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4、日常管理。接收大学毕业生的村、社区要为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准借调到其他部门工作。

5、考核管理。村、社区大学生日常考核由村、社区负责,年度考核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报区人事局备案。第一年考核不合格的大学生提前解除工作合同。

6、续聘解聘。服务单位和区人才服务中心按程序办理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的续聘、解聘手续。解聘后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四、政策待遇

1、列入“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大学生,其工资按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养老、医疗保险缴纳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和养老、医疗保险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支付。

2、大学生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其中在村工作的大学生取消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

3、列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大学生,在参评或破格参评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减少参评条件或放宽一项成果等级。在破格参评时还可减少一项破格条件,技术报告可代替论文,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对因故未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一步到位参评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4、服务期满并在服务期内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大学生,应作为后备干部的主要来源,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应作为优先录用对象。

5、允许大学生参加村、社区选举,在原村、社区工作满一年的,可参加当地选举。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任村党组织、村委会相应职务和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任相应职务。

6、服务期间的大学生,区人才服务中心免收档案管理费。

村委会组织工作计划篇(10)

(一)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我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为区委区政府谋划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参考。

1.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研究起草《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区政府审议通过,经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实施;研究起草《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撰写《2013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后三季度经济形势预测》、《2013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2013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第四季度工作建议》、《关于2013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汇报》、《近五年(2008—2012年)产业发展现状及2013年产业发展重点》,为区政府做好决策提供了经济社会运行方面的参考材料。2.统筹城乡发展方面:编制并实施《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申报百个统筹城乡示范项目;牵头撰写《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调研报告》;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3.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区政府办已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经两轮征求各镇(街)、部门意见和一次专家评审,历经六次修改,已基本形成送审稿,评估工作按预期时序进行中。

(二)服务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我委把服务项目作为发展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握机遇,讲究方法,主动跟进,在服务项目上取得新成效。

1.编制并申报2014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共申报项目40个,计划总投资346145万元,2014年度计划投资126373万元。

2.编制并报送201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社会投资部分),共提出项目41个,计划总投资1943452万元,2014年计划投资380080万元。

3.编制并上报2013—2018年省级项目库入库项目计划表,涉及现代农业(1个)高新技术和新型工业(1个)现代服务业(19个)社会事业和民生(5个)基础设施(5个)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2个)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2个)及其它类(3个)共3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741.78亿元。

4.今年截至目前,我委共批准项目立项(备案)41个,投资额共94.25亿元。计划投资额超亿元的项目分别是:榕庄商业街、佳元·柳风水韵一期、滨江帝景四期、世界华侨华人交流中心、海航城二期、南国威尼斯城三期米兰园、“天街华府”、华中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建及改造项目、湖度假区一期、庆豪·万景峯(一期)、荣达花园、荣丰·名苑、乾坤吉祥花园项目(一期)、水郡(一期)等项目。

5.为了建立“尚未硬化农村公路项目库”,按照市交通部门的要求,我委从今年6月初开始对全区未硬化农村公路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面调查,初步统计全区有391条里程863.28公里农村公路未硬化,农村公路建设事关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委将积极做好计划上报,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逐年安排建设,以实现自然村公路全部硬板化。

6.村邮站建设是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委按照《村邮站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村邮站建设试点和项目选址、村邮站的简单装修与设施设备的安装、村邮员的选定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22个村邮站建设任务,争取明年再造51个村邮站,以实现“村村通站、户户通邮”的目标。

(三)车编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成立区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对全区公务用车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调整党政机关及区直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编制,出台《公务用车使用及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的审批,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监督管理。

(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

1.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组织讨论相结合、学习贯彻精神与扎实推进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掀起学习党代会精神的热潮。通过学习,理清了下阶段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目标,突出了工作重点,收到了良好效果。

2.业务学习。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发展专题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

3.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深刻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整改落实。

(五)其他工作

1.根据上级安排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相关工作。

2.组织力量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夏瑶拆迁任务,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海航空乘学院、儒传村、景观大道等征地工作。

3.支持联系点工作,围绕委镇政府中心任务,配合做好产业园征地等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4.2013年,我委答复省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为协办件)。答复市人大建议11件,主办2件,协办9件,答复市政协提案6件(均为协办件)。答复区人大建议32件,主办25件,协办7件。省、市、区三级的建议、提案主要涉及经济发展、农村道路等方面,特别是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价工作的建议》,我单位从菜篮子工程方面提出稳定物价的协办意见,并参与了协商督办会。

二、2014年工作计划

(一)根据区“十二五”规划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思路,通过调查研究,起草、完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并做好计划报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及形成报告草案报2014年度人大例会批准实施工作。

(二)抓好申报项目计划编制及上报。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上报和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上报,加强与市发改委的沟通协调,争取我区更多的项目列入省市投资计划的盘子。

(三)抓好项目跟踪服务。积极跟踪项目进展,加强与项目单位联系沟通,优化项目跟踪服务,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协助区委区政府推动前期项目及早开工,在建项目加快进度,建成项目尽快达产,形成持续不断的区域经济增长新亮点。

(四)做好项目立项(备案)工作。

(五)做好城乡统筹工作,尤其是继续协调做好百个城乡统筹项目协调衔接工作。

(六)深入基层,跟踪年度计划报告实施情况,调研提出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切实做好我区农村公路现状调查及2014年计划上报工作和落实市下达给我区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八)做好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相关工作。

村委会组织工作计划篇(11)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村干部指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村主职干部指村(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不包括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下派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就任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二章干部选用

第四条选拔任用村干部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群众公认,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

2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具有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和觉悟。

3作风民主。求真务实。能够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开拓进取,艰苦奋斗,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村干部任职年龄符合《中国共产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5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中。

第五条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1选拔与管理。村级后备干部的年龄一般应在30岁左右。应在全体党员和广大村民推荐的基础上,经村党组织讨论提出初步名单,报乡镇党委审定。各乡镇应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

2培养与使用。村党支部要注意抓好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或安排担任村民小组长,使他实践中锻炼成长,并依法选用。经选举产生的村级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成员中,没有30岁以下年轻干部的乡镇党委可从后备干部中选配一名年轻同志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团支部书记、妇女干部,且不受村干部职数限制。

第六条完善村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和村委会直选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乡村致富带头人、复退军人特别是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选拔村干部,把那些年纪轻、素质高、懂经营、善管理、双带”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对“两委”班子软弱涣散的村,从机关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党组织“第一书记”积极探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和先进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后进村党组织书记。认真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把乡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

第七条建立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制度。根据中央和省委、咸宁市委有关精神。

第八条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新途径。着眼于完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制度、建立来自工农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并逐步形成选任制度。参加选拔对象一般为中共党员、任现职满3年、符合选拔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

第九条提高村干部选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比例。完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推荐提名制度。增强村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荣誉感。

第十条村干部职数。每村“两委”总职数应控制在3一5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广泛交叉任职。

第三章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抓好村干部经常性培训工作。市、镇两级要制定村干部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乡镇党委负责培训村副职干部,确保每三年培训一遍。其中要保证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全市集中培训,三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逐步建立全市乡村基层干部培训示范基地,完善培训基地功能,充分利用示范培训基地和各级党校、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加强政治理论和“三农”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加大实用技术、市场经济知识培训力度,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使每名村干部掌握1-2门致富技能。坚持每年举办一期村主职干部示范培训班,有计划地组织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

第十二条提高村干部文化水平。大力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把年龄在40岁以下的村干部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有计划地组织村主职干部参加学历教育。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村党支部是村级各个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村党支部书记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在乡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带领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化乡村改革,发展乡村经济,增强村级经济实力,帮助、指导农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尽快改变本村面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2按照《中国共产党乡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五好”村党组织目标。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壮大乡村党员队伍,努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负责村、组和村办企业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6领导村民委员会、村经济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等组织。

7维护本村社会、政治稳定。

(二)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1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2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执行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健全服务体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和协调工作,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生产、供销、信用、消费、合同定购等形式的合作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